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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问题

互联网金融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问题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复杂又困难的问题。但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又离不开融资,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可谓是为广大中小型企业带来了一丝曙光。如何能借助互联网金融独特的优势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尽量避免互联网金融的一些弊端和不确定性,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即探究此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一直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各中小型企业更是遍地开花,发展势头锐不可当。然而,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甚至生存的严重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并非我国独有,该问题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并且造成融资难的原因繁杂多样,很难通过单一有效的手段得到良好的解决。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和影响力较小,经营状况比较不稳定,因此存在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弱和恢复能力弱的先天劣势,而这一劣势又很容易导致中小企业的资信等级较低,很难在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得到充足的融资,从而使得中小企业的后续经营与发展面临困难。与此同时,中小企业需要的贷款一般单笔数额不大,但需求频繁,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放每一笔贷款所需要的程序是相同的,这意味着相对于贷款金额巨大的大型企业来说,中小型企业在申请每一笔贷款时付出的时间成本比例都更高,这也增加了贷款的困难程度和复杂程度,不利于中小型企业顺利获得融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中小企业只能放弃商业银行贷款,转而去申请民间借贷。然而,民间借贷的风险性和不稳定性比银行贷款高,同时利率也并不低廉,同时还存在非法集资、诈骗、违约、跑路等风险,因此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一融资途径也比较困难。并且,很多中小企业自身内部财务系统不够完善,管理制度缺陷,缺乏规范科学的管理思想,很多时候比较随意,经常会出现“人情”高于“制度”的现象,导致企业管理和经营混乱,经营状况表现不佳,经常出现倒闭、破产现象,又很难像大型企业那样拿出足够的抵押物或者得到专业的担保服务,从而加大了银行的坏账风险,因此银行很难对中小企业的借贷需求有求必应。然而,越是筹集不到充足的贷款,中小企业越难以生存和发展,而越是经营不佳的中小企业就越难以得到高质量的担保和必要的融资,如此恶性循环,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成为一个世界级的金融难题。

2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所谓互联网金融,可以看作是“互联网+金融”的组合形式,其本质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的传统金融行业的延伸和发展。最早追溯到商业银行开通的网银模块,一直到现在广泛使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以及电子银行等,都可以看作是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应用最广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已经有了三亿两千万用户,全年交易总额高达千亿元。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已经走进了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并在其中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根据长尾经济理论,传统金融中往往只关注贷款数额较大的企业或者国企,这些企业位居长尾中的“头部”,但是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生产工具与传播工具日益普及,信息的沟通渠道日益多元化,位于长尾“尾部”的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就得到了缓解。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尤其是网络信贷业务以及中筹融资业务,更是中小型企业的福音。这些网络信贷平台,比如人人贷、金融微店、轻松借等,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与民间借贷相比,具有门槛低、成本低、信息传播快、借贷范围广、方便快捷等多项优点,可以说正好迎合中小企业对贷款的需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500多家注册P2P网贷平台,成交规模接近千亿,服务企业客户接近百万家;共有三十多家众筹融资平台,实现众筹融资总额近百亿,这意味着互联网借贷平台和众筹融资平台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为无数中小企业提供了至关重要的融资,帮助他们维持经营和进一步发展。这些贷款一般具有金额小、还款期短、审核速度快、发放及时、流程简洁等多种特点,适合中小企业申请,并且企业的贷款申请也容易得到允准,交易中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降低了很多。

3互联网金融下的中小企业融资的弊端即对策

业界普遍认为,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包容、迅捷、方便等多重优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剂良药。然而,互联网金融自身也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很有可能会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变得困难,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互联网金融要想真正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就必须克服自身的固有缺陷,建立起牢固可信的防风险体制。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也必须加强管理,完善经营,增强诚信,以此建立起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协同发展的良好状态。首先,与商业银行等传统正规贷款渠道相比,互联网金融毕竟是新生事物,尚未建立起牢固的信用体系和抗风险系统,这使得贷款业务会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为了降低坏账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可能会拒绝一些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这对企业方面来说是不利的;同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小额信贷公司不得吸收存款,只能从银行渠道融入资金,然而,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数量却在逐年增多,对贷款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大,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存在可供贷款的资金量有限的风险;并且,我国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审查、监管、惩处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尚未完全建立,存在一定的漏洞和时滞,这使得无论金融平台本身还是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都面临一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网络技术风险、信息泄露和倒卖风险、法律风险等等,这些风险与中小企业原本就有的经营失败风险和违约风险一样,对互联网金融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出面助互联网金融和中小企业一臂之力。政府应当深入研究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不断减少互联网那个金融平台自身固有风险和不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中小企业两方面的监管和督查,尽快建立健全有关互联网金融以及中小企业规范科学发展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相关知识体系,严密监控可能有的风险,努力将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与此同时,政府要致力于打破上述中小企业“经营不善———缺乏抵押和信用———难以融资———经营情况继续恶化甚至破产”这一恶性循环,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诚意,出台恰当的补贴政策和福利政策,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或者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担保,从而融资成功。当然,政府也要致力于推进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上述方法依然可以使用,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资金支持、税收补贴、安全保障等利好政策,有了政府的担保,更多的资源和利好条件会不断涌向互联网金融,促使互联网金融更好更快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互联网金融和中小企业原有的缺陷和风险,同时将二者的优势相结合,促进互联网金融和中小企业的协同、合作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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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芮童 单位:济宁孔子国际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