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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浅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摘要:技术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形态,是特殊商品,因此在进入市场的过程中,就使得技术交易需要以一种书面合同形式进行开展。为此,需要对技术这种特殊的无形商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在管理的过程周期,主要是通过具体的合同来进行管理。这样的环境下,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认定和登记,这已经成了当下各级技术市场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能够起到对违法行为有效抑制的作用,因此文章对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管理

引言

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过程中,依据《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以此对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1-3]。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作用

对于技术合同而言,主要是由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早在20世纪末,我国就对其相应的领域提出了具体的文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012年全国启动“营改增”试点,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合同法》规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在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取得科技部门出具的认定登记证明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4]。科技部负责全国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国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签订的技术合同需要及时到相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首先,进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之后,可以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申请,这样只要通过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相关认定,就可以利用其技术合同帮助企业实现技术性经济收益,因此本质上也是一种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所形成的高效技术服务的经济效益。同时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帮助科技型企业或者科研人员享受到税收优惠。依据我国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与技术合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其中主要是针对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免征增值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5]。在这方面,例如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向国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后,通过申请,成为“国家高新”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市场中有着较高的优势,因此成功中标项目投资,并与用户进行了技术合同的签订。该项目主要是为客户进行某工程的关键技术研发,在技术合同中设定的总金额为1500万元,在进行技术合同签订开始需要支付总金额的30%,在完成第一阶段的工程之后,再支付30%,第二阶段结束支付30%,最后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后结付尾款。经过该公司两年的努力,对关键技术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在设定的工期内完成了任务,在技术合同执行的最后阶段,还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但是在最后的这个时期才发现,签订的技术合同没有到相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因此该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2影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影响因素

2.1技术供需因素分析

对于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来说,能够起到决定作用的因素主要是其技术交易以及技术合同是否符合认定登记的具体要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即技术合同的卖方),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现在是买方强势的社会,并且技术合同的当事人不是专业的技术合同登记人员,不熟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和相关政策要求,技术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条款如果不符合认定登记要求,技术合同的卖方很难说服买方重新签订技术合同,从而影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完成[6]。

2.2技术交易方的积极性分析

我国针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出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技术合同当事人对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有较高的积极性。但是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其实还有大量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这个技术合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技术合同当事人对此类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缺少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

2.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积极性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全国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单位性质多样,存在自收自支型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多种情况。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一项纯公益服务工作,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不会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带来任何创收。因此无论是对于没有创收压力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是对于存在创收压力的自收自支型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都影响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同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众多,专业性很强,工作量也比较繁重,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的要求较高。在工作人员配置上,各登记机构存在人员配备不足、不专业、业务水平不过硬等情况,不能满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要求,影响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质量。

3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措施

3.1提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管理及建设

对于各地的科技部门而言,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管理,对于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机构,需要及时取消其认定登记的资质。建议扶持各登记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对其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资质认定,帮助相关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对于建立起来的登记机构而言,需要定期对其资质进行考评,以此能够起到帮助机构进行完善建设和管理的作用。

3.2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业务能力

对于各级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需要重视起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的管理工作,可以加强相应的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在日常的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进行多种业务培训的组织,以此起到加强登记员学习以及交流的途径,这样的工作氛围下,可以很好地对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服务能力进行提升。之后还需要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岗位的责任制,以此有效地规范化工作行为,并定期对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核,保障在进行业务办理的过程中有较高的工作质量。

3.3强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意识

对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而言,需要在工作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工作服务流程,以此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过程中,针对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加强合同法及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介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要要求,加强服务的主动性和专业性,这样便可以尽可能地提升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对于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和认定登记工作的了解,促使其主动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以此保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完成。

3.4建立多部门协同办公模式、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交流

在工作的过程中,科技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应与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以此保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可以建立起相应多部门联网办公模式,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互联互通,多部门数据共享。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效率,促进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3.5设立出台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专项奖补资金

对于地方财政部门,需要积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配套资金调配,以此能够使用“后补助”的形式对其进行技术输出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奖补,根据一定时期内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累计成交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并应出台细则明确各单位应从奖补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从事具体技术合同认定工作的工作人员,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4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随着经济高速的发展,使得在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技术方面越发重视,一个企业只有在发展的过程中拥有着较高的技术水平,才可以拥有较高的竞争力,因此对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本刊通讯员.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进展顺利[J].内江科技,2018(8):3.

[2]本刊通讯员.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推进及培训会顺利举行[J].内江科技,2017(1):3.

[3]本刊通讯员.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J].内江科技,2015(11):2.

[4]黄黎,刘然.浅析湖北省“军转民”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创新工作模式[J].科技创业月刊,2015(20):3-4.

[5]曹荔能,曾维周.广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状和对策[J].大众科技,2014(5):206-209.

[6]万涛,黄黎.基于深化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3(9):32-35.

作者:翟治宇 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