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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计算机软件保护分析

民事侵权计算机软件保护分析

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技术的革新,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热门行业技术领域,并在我国的诸多技术领域中得到充分的应用。当下我国的大多数行业领域已经意识到了计算机软件技术的潜在优势,并将其作为强化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现代化工具。尽管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化方向发展,但是网络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居多的特性使得计算机网络在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未知的因素,这些未知因素的存在将会阻碍计算机软件项目工程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在社会上的广泛应用在给计算机软件技术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得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的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倘若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现代化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因此,我国提出了“民事侵权视角下的计算机软件保护路径分析”这一话题,利用民事诉讼方式规范计算机软件的运行,构造出更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分析了计算机软件的有效保护路径。

关键词:民事侵权;计算机软件;保护路径

当下,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使得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热门现代化技术产业,软件已经发展成为市场上一种较为独立的网络产品,并在推广过程中得到了社会上大多数群体的认可。软件所具备的性能能够帮助很多企业解决一些内在问题,解放企业员工的生产力,加快企业内部现代化工作体制的构建,进而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方面带给了社会以一定的发展优势,加快了现代化社会的发展步伐,给计算机软件开发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持,但同时也由于计算机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不确定性,给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增加了一定的开发风险,使得软件权力人在行使软件权力的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和挑战。为能够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软件使用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基于民事侵权视角下,利用法律来保护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环境,提供安全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和运营环境。

一、计算机软件的发展趋势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的应用程序和文档,而程序主要是用来处理目标的工具,文档则是对相应的计算机程序进行文字性概述以及相关功能、使用步骤的描述,是程序的阐明性文件。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使得计算机软件的运行环境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重点关注的问题,最初,由于我国计算机技术人员的不重视,使得软件开发工作不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进行,进而在软件开发前期很容易出现开发技术信息泄露的现象,甚至有一些开发软件在后期应用过程中很容易被其他技术人员从中进行技术阻碍,影响计算机软件的正常运行。这些都是计算机软件软件保护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技术人员首先需要具备的就是强烈的合法维权意识,运用民事维权手段保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以此来做好企业内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工作,建立起安全、稳定的计算机软件保护路径。我们就计算机软件应用的网络化和服务化两个方向对现阶段计算机软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描述:(一)计算机软件应用的网络化。现阶段,我国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不断趋于成熟化方向发展,计算机软件应用的网络化也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深,计算机软件逐渐发展成为企业工作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机软件技术已经在企业中得到了充分的利用。网络化办公已经成为了一种先进化、热门化的办公方式,企业利用计算机软件技术可以实现很多传统人力难以完成的工作,一些复杂性高、重复性高的工作都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二)计算机软件应用的服务化。当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方向逐渐朝着满足社会群众的整体需求方向发展,每一个软件的开发都有着悠久的根源,而这些根源都是为了服务社会。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的今天,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通常一旦一种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被企业所购买并使用之后,社会上就会出现很多同该软件性能相似的软件,这时要想能够在诸多计算机软件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具备其独有的、无法模拟的一些性质,能够给用户不一样的体验,进而能够在市场竞争严峻的社会背景之下得以继续延续下去。这就是计算机软件领域所说的计算机软件背后的服务层面上的竞争,竞争过程是很艰难的,计算机软件在开发设计环节中必须设计出其他软件开发领域所无法拥有的软件开发理念,进而在日后的软件运行过程中也要针对市场的需求不断完善该软件的各项功能,使得该软件技术能够在诸多计算机软件技术中保留该技术的重要地位。现阶段,在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的服务化研究方向存在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重复开发率过高,这于软件开发工作的发展而言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现象。因此,计算机软开发领域要做好自身软件开发技术的维权工作,一旦研究出新的软件开发技术,需要技术做好专利申请工作,避免自身权力受到侵害。目前,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烈,使得当下很多软件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被他人窃取信息的非法事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此种过程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为此我国要不断强化网民的民事维权意识,使得他们在合理利用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同时能够通过利用法律制度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侵权视角下对计算机软件的规范性要求

民事法律责任简称为民事责任,该法律主要规范和保护的是民事主体在日常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旦民事主体在日常民事活动中,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就必须承担民法准则所规定的民事法律责任,以此来保护其他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本文则基于民事侵权视角下,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路径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利用民法对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的约束来规范社会群众的行为。而民事责任在计算机软件保护路径中的应用,是为了给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保护后盾,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的合法权益。因此,民事侵权视角下,民事法律准则对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运行有了规范性的法律要求。要求权力人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注意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去非法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始终要严格按照法律标准进行软件开发工作,不可为获取更大利益违背软件开发工作的原则,进而触犯法律。接下来我们以计算机软件中的著作权维权方式为例,著作权也可称为版权,该权力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事侵权视角下,一旦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触犯民法的规范性要求,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民法规定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一旦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性的权力时,一经法律机关查证,计算机软件开发侵权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侵权情况对软件开发权力人因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实际损失给以相应的赔偿金。

三、民事侵权视角下的计算机软件保护路径分析

(一)著作权法保护模式。由于最初我们的维权意识的不足,使得计算机软件在开发和运行环节中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非法人员的侵犯。其中,著作权是计算机软件的重要权益,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侵犯计算机著作权的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到计算机软件技术的正常运营,影响着权力人的切身权益,并始终与计算机软件拥有着的权益息息相关。比较熟知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往往是侵权者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就私自复制软件,复制软件行为又分为全部复制和部分复制,无论是二者中的哪一种都将会对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危害。一般来说复制行为是很难查证的一种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要想直接证明该侵权人是复制行为,就必须提供充足的法律证据。现阶段,我国常见的计算机软件技术保护措施主要又设置序列号、注册软件用户名,以此来给计算机软件设置加密处理。(二)专利权法保护模式。目前,我国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领域中存在的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证明软件是否具有新颖性。一旦有一类软件的性能得到社会认可,就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很多性能相似的软件,使得软件的发展变得缓慢起来,专利的认定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为了从根本上保障我国计算机软件的权益,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了权利划分,指明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拥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一旦计算机软件技术中的某一项技术能够在社会中得到应用并产生相应的技术性效果,该技术也能拥有专利权保护。计算机软件在运行过程中,权益主体需要树立正确的权利与义务观念,能够学会利用法律主体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出现侵权事件需要及时依照专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关系的要点来要求法律进行查证,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以商业秘密保护的路径和方法。为了能够保护我国的计算机软件技术的正常运行,给计算机软件开发提供一个良好网络运行环境,我们需要加大对计算机软件技术的保护力度,利用法律来实现维权。同著作权不同,商业秘密保护才是更透彻的保护路径。首先一个企业在决定运行计算机软件技术之前,要对一些机密信息做好规划,确定企业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范围。一旦确定商业秘密,需要及时对其进行范围性保护,就计算机软件来说,软件程序的设定仅仅是商业秘密的一个信息载体,真正称之为软件的商业秘密的是程序设定的设计思路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实际应用理论和具体实现方案。这些才是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其机密范围和保护路径需要经过权利的认可与指定。

四、结语

综上所述,计算机网络领域往往存在着诸多的未知因素,一旦我们不能加以控制,那么网络环境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会严重影响到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营以及计算机网络用户个人隐私的安全性与企业中的数据安全,因此我国计算机领域要不断强化自身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意识,寻找出适合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路径。由于我国现阶段已经实现了社会信息化,计算机软件的功能和作用受到了社会上更多人的重视,人们对计算机软件的功能和作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同时,网络运行的风险也会随之不断变大,很多不法分子会利用计算机软件所存在的漏洞去实施一些非法行为,通过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力来获取自身的利益,这于新时代背景下全新计算机软件技术的构建十分不利,为此我国计算机领域做出了相应的政策改进,通过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运行路径,相信不久之后我们国家将会建立起安全、稳定的计算机软件保护体系,从而可以更加全面的对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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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利亭 单位: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