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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成本管控研究

水利工程成本管控研究

1信息滞后

1.1颁布法规延迟。执行时间滞后

1989年以前,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执行的是水电部(85)水电水建字43号文“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试行)》等四项规定的通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1989年能源部、水利部颁发了能源水规(1989)971号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从1989年10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主要是针对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大型工程的行业标准,水利工程大(I)工程也执行这一标准。其后,1991年水利部以水规(1991)43号文颁发了“关于试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从1991年1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是针对一般的地方大型水利枢纽(包括中央补助的地方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项目。该文与上述水电工程的971号文内容相似,主要区别是费用标准降低了,且滞后两年之多。

1.2勘测设计收费标准与水电工程不同步

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289号文《关于调整勘测设计费的通知少中指出,从1994年1月1日起,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费在能源水规(1991)573号文标准的基础上调增33%;而水利部水规计(1995)239号文《关于调整勘测设计收费标准的批复》,则是从1995年1月1日起在1991年标准基础上调增33%,比水电工程时间推迟一年。同是勘测设计收费标准,水利与水电应该同步。

2费用偏保守,标准偏低

2.1人工预算单价

2.1.1标准工资偏低

水电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执行电力部电水规(1995)170号文的规定,六类工资区按166元/人.月计算标准工资,而水利工程执行的水利部水建(1994)284号文,则为80~110元/人.月。

2.1.2年有效工作日偏多

水电工程在执行能源水规(1989)971号文时,年有效工作日为270天,当时水利部水规(1”1)43号文为275天;现行水电工程执行的电水规(1995)170号文已减少为244天,而水利部水建(1994)284号文为250天。年工作日水利水电应该统一。以某六类地区工程为例,按水电标准算得人工预算单价为27.35元/工日,而按水利标准算得为17.22元/工日,前者为后者的1.59倍。同是专业施工队伍,从事水电工程与水利工程不应在人工预算单价上出现如此大的差异。

2.1.3工资性补贴

由于国家价格体制改革,物价水平逐年卜升,为不影响群众生活,国家及有的省份制定了一些粮油副食补贴标准。水电工程从1991年1月1日起执行能源水规(1991)375号文,该文明确指出:“部分省、区开征了粮油基金,编制概(估)算时可视为粮贴计入人工预算单价”;而水利工程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的水规(1994)284号文规定:“各省、市规定的各种补贴不得计入「资单价,应进入工程成本的,可在第六部分其他费用中计列”。两种规定的出发点显然不同。事实上,这些补贴由施工单位自行消化解决是进入其成本的,由于不能进入人工预算单价,造成施工单位得不到应得的劳动补偿。补贴进入工资与进入第六部分其他费用,其结果完全不同。进入工资则成为直接费的一部分,间接费、利润、税金及与建安工程费有关的费用以它为计算基础;进入其他费用便是独立费,不作为上述费用的计算基础。

2.1.4以某六类地区一工程为例测算其差别

当地政府规定的粮油副食补贴标准为20.44元/人.月,该工程总工日约900万工日;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合计约占基本直接费的33%,其他临时工程、特殊技术装备费等与建安工程费有关的费率合计为18%。以上两种规定投资差别1208万元。这对于困难重重的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费用。在同一地区承担施工任务,仅仅因为水电工程与水利工程的区别,造成费用差别如此之大,施工队伍更难以接受。

2.2间接费定倾

水电工程间接费多数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而水利工程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居多。人工费偏低,间接费必然也低。以专业队伍施工的工程为例:土石方工程的间接费,水电工程为直接费的16%,水利工程土方为直接费的14%,石方为17叱;设备安装工程,水电工程为人工费的70%与直接费的7.5%之和,水利工程为人工费的110%。同是专业队伍施工,目前水利水电工程采用的定额基本相同,水利工程人工单价已低于水电工程,土方及安装工粗的间接费,水利标准又低于水电标准,其结果必然是完成同一性质的任务,水利工程价格偏低。以某工程平板焊接闸门(镇st)的安装为例,水电工程间接费为751元八,而水利工程为400元八,这一结果显得不够合理。

2.3材料预算价格

2.3.1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以市场价格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正在建立,主要材料价格进一步放开,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起有落。水电工程执行的170号文,其主材价格比较接近实际价格,水泥原价为选定厂家的出厂.价,钢筋、木材为各省市物资公司规定的批发价。与此同时,间接费率有所降低。水利工程对进入工程单价的主材价格作了限制:水泥250元/t,钢筋2500元/t,板仿材1100元/m3,砂50元/m3,碎石25元/m,,块石20元/m3。然后把市场价与限价之差作为材料’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其他费用之中。

2.3.2几点看法

对于主材是否要限价,目前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砂石料的限价不尽合理且必要性不大。不同工程有适合本工程实际的电、风、水及砂石料供应方式及施工工艺,即使人工和电、风、水价格相当,按部颁规定计算出的砂石料价格也绝不相同。因南北方差异甚大,在南方,一般水利水电工程砂源比较充足,开采方便,价格较低。而人工骨料价格则较高,若用统一的限价,显得不太合理。至于水泥、钢筋等主材规定的限价则应与取费标准相适应,是否也要随市场价的涨落而有所升降,多年沿用同一个不变的限价也不合理。当前在工程投资管理方面推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要做到静态控制,除去设计工程量等因素外,材料价格是一个重要方面。对于进入工程单价的主材是否要限价,限价到什么水平才能与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相适应,相信主管部门会通过反复测算,最终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限价甚至不再限价。

3几点建议

3.1适当降低水利工程的贷狱利率

水利工程条件艰苦、施工期长、一次性投资大,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能源水规(1989)971号文规定,水利建设资金拨改贷利息为年利率2.4%,其中防洪排涝工程豁免本息,这种利率尚能体现对水利工程的政策性倾斜,而近年来相继出台的统一的无区别信贷,基建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高达12%以上,这使得水利工程的发展陷于困境。建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对水利工程的优惠利率,从工程竣工后开始还本付息,在施工期按挂息处理,以保证施工期有足够的资金到位,以扶持水利事业的发展。

3.2适当提高利润率

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我国其他工业产品‘的计划利润率(技术装备费+法定利润)水平为:石油产品74.6%,电力产品72.55%,机械产品21.3%,纺织产品16%,建材产品9.85%,冶金产品7.39%,发达国家一般为15%。水利行业的产品就是所建的水利工程,但其计划利润率只有7%,明显低于其他行业,达不到社会平均利润率,造成行业间的贫富悬殊局面。

3.3限制名目繁多的不合理税费

依法纳税是母个施_1二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但现在不少施1几企业和建设单位遇到令人困惑的的事。据了解,某水电J二程自行开采的砂石料场,矿产局要征收矿产资源税,每吨石料2元一3元;水电局要征收水上保持税、抽砂管理税。国税局又要征收上石料增值税,开采的砂石料完全用于t二程,并没有作为商品出售获取盈利,完全不存在增值问题,各委办局都来征收其竹辖业务范围的税费。水利工程本身就是改造山河造福于人的〔程,大量的土石方开挖不可避免,如此名1I繁多的税收,都要工程来承担,无形之中增加了上程费用,更加重了施工企业负担。希望国家主管部门把该征收的税种及标准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4计费标准应与水电工程大致同步同水平

就专业队伍施一〔而汀,水电1,.程与水利1几程应该在计费卜差别不大,而?些地方自筹资金的项目可允许灵活。为适应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适应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的需要,有利放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必须合理确定水利1二程投资,实事求是地贴近和反映1程实际造价,提高卜程投资效益。水利工程在造价管理卜正在进行肴山静态到动态的变革,相信通过不断改进,我!坷的造价制度会逐步健全,水利1几程的造价竹理将进?步适应以市场价格为仁导的经济运行机制,以达到控制投资的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