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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制度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制度研究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制度,是维持合作社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和会计活动有效运营的根本保障。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会计制度的构建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管理人员缺乏会计意识、内控制度不健全、税务管理薄弱等一系列问题,提出相应策略。例如,对会计制度进行补充和细化,增强宣传意识,提升监督水平,拓展筹资途径,加大资金扶持,加强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制度;会计制度现状及对策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我国出台了不少的法规及相关政策,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运营等提出了一系列的基本要求,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保障。但是对于内部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完善,需要专业合作社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实施和开展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内容,主要包含各成员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亏损处理和盈余分配等,因此合作社会计部门应当发挥自身职能,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一、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能够加快促进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使我国农村的经济产业更加多元化,为农村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执行意识、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筹集、税务管理等具体环节。

(一)管理人员缺乏会计意识,对财务工作不重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但是,现阶段在一些合作社内部,相关管理人员缺乏会计意识,不能根据制度来完成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有的合作社只注重对合作社的登记、运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不能将会计工作作为工作的重心,导致出现一些会计问题还不能及时解决。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合作社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也重视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但是不少农村合作社在运营中往往流于形式,不能深入细致地运用会计制度去解决实际工作中遇见的困难。

(二)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实际的会计业务来设置会计科目、健全并完善销售业务、货币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当前的会计内控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当前有的合作社自身的规模有限,不能依据正确的理念来经营办理,内部的机构组织尤其是财务部门功能不齐全,缺乏专业的会计人才;二是有的农村合作社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些财政上的支持和帮扶,或者是得到一些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不能准确定位合作社的功能,合作社的运行受到内部人的管控,内部监督职能有限,经常会发生内部负责人挪用公款、私自动用开支、边收钱边花钱的情况;三是有的合作社没有建立标准的会计账簿,且内部的账簿不规范不能正确处理账务,有的合作社缺乏原始凭证,收入和支出计算不明确,会计资料欠缺,有的甚至还伪造凭证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四是在会计核算上,一些农村合作社不能依据自身的真实情况来设置内部科目,不能精准地体现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三)资产管理制度混乱

由于合作社自身职能有限,对外投资的活动较少,资金往往用于内部的各项开支和投资上,如购买农业资产、内部固定资产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1.当前有的合作社缺乏标准的资产管理制度,再加上内部的账目比较模糊,往往不能有效管控物资产品与固定资产等资产,有的合作社不能用账簿正确记录形成资产,使资产发生流失;2.不能合理使用财政帮扶资金,国家的财政扶持资金是合作社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有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将这一部分资金据为己有,不能公开使用,不能将其变为公共使用的资金,这就致使合作社内部公共资金匮乏,当需要资金时往往一筹莫展。

(四)资金筹集渠道有限

合作社是农民共同参与的具有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再加上农业本身是一项生产效率较低的产业,农民往往有较高的投入,较低的产出回报率,因此合作社只依靠自身的发展来积累资金是十分缓慢的。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在现有的经济和金融体制下,农业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全体成员,但是由于合作社资金的筹集渠道有限,资本能力有限,对外交易和盈余资金也较少,从而会严重阻滞合作社的发展;2.当前还没有形成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更缺乏高效的金融产品和组织,其贷款问题一直存在,农业本身就是一种比较弱质的产业,同时面临着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加强统筹管理并有效规避风险,往往会谨慎贷款,有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时往往会要求抵押资产,向农民开具债务担保,但是一般情况下农村合作社很难满足以上两种要求;3.由于政策和业务的限制,政策性金融机构很难向农村合作社提供贷款,不少的合作社由于无法向金融机构贷款,从而将筹资的渠道转向民间借贷,但是民间借贷有较高的财务成本,长此以往会加重合作社的经济负担。因此综上所述,由于缺乏标准的资金筹集渠道,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极大地受到了抑制。

(五)不重视税务管理

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各种经济组织都需要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只有加强税务管理,才能使内部的会计工作稳定地运行。有的农村合作社认为,合作社享有免税收优惠,税收管理只与税务部门有关,合作社无须做这份工作。因此合作社内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会主动学习税收管理知识和税收政策,导致内部税务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让合作社承受了不少经济损失。当前农村合作社的税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税务管理员害怕出现税务风险,对税务管理工作容易出现畏惧心理,再加上合作社本身不重视税收政策的教育宣传,税务人员由于自身的知识技能低下,因此出现各种税务错误影响合作社的发展稳定。二是不能持续跟踪服务。有的税收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具体的情况,就随意将没有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的合作社划入黑户名单;同时有的合作社由于无法正常开通账户,而导致不能正常进行纳税申报。

二、完善农村合作社内部会计制度的对策

为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顺利运行,我国出台了不少的法规及相关政策。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运营等,提出了一系列的基本要求,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保障。执行层面,内部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完善,需要合作社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实施和开展工作,合作社会计部门应当发挥自身职能,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一)对会计制度进行补充和细化

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我国的农村合作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际性的问题。合作社在使用和筹集资金时必然会产生一些利息的支出和收入,因此在设计会计账簿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来设置利息的收入与支出科目。同时,还要在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下属科目设置利息支出与收入科目,使之能够精准地反映合作社的资金运行情况。合作社在接受国家财政补助后,应当立即着手建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准确记录,资金在每一部分的支出都应当有据可查,使其清晰无误地呈现出来。在资产负债表中,对外投资是非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在实际工作的运行中可能还有短期投资,此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短期投资”科目。

(二)增强宣传意识,提升监督水平为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会计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首先应当提升其内部管理人员的思想认知,使其充分地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应当从以下的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1.首先合作社要想取得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长久地抓财务管理工作,对合作社社长、会计等内部的管理人员应当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对其制定较为严格的考核和评定方法。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财务工作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将规范和加强农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注重运用多种措施,利用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和教育农民抛弃传统的小农思想,使其树立团结合作的思想,并主动学习财会知识。

2.应当加强引导,采取合适的措施和手段解决合作社在运营中出现的各种财务问题,使其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注意发挥示范作用,将一些先进的农村合作社作为典型例子,使其他的合作社能够对标学习。此外,还应当将一些好的管理方法总结出来,不断地复制并推广,使其形成经验;发挥好政府监管与合作社自治相结合的职能,合作社内部应当加强民主理财,政府部门应做好对其民主理财的监管作用。

3.应监督好财政资金的使用,对合作社的收益分配、财务公开和股份设置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此外,合作社还应定期向当地的业务主管部门呈送并申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执行情况,并对其以制度化的方式落实。同时,应重点扶持财务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完善高效的合作社。反之,对那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合作社所申报和立项的项目不予扶持,必要时不予拨付对应的专项资金。合作社的领导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重视力度,做好示范带头作用,主动学习先进的财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带头落实好财务制度,运用财务知识解决合作社遇到的财务问题,并加强对社员财务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升其职业能力。

(三)拓展筹资途径

1.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经受非常严峻的考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仍然不足,课题研究空间广泛。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结合,依赖于活跃的投融资环境和丰富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其根本在于企业培育和金融支持对接。

2.本课题从政府层面来架构多维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模式,政府要通过政策指引建立产业集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创业者金融支持;培育信用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模式要涵盖知识产权质押、互联网金融、夹层融资、信用保险、阶段性股权质押、投联贷、订单融资等多种创新结构;创新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支持体系;研究论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山东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模式。

3.应当制定优惠性的政策,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相结合,并逐渐加快制定一个服务质量高、有安全保障、资本充分的农村金融体系,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金融机构有效融合。对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如小型乡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应当加强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闲散资金,使得社员能够自愿入股,提升其民主管理职能,使其转变为谋求社员利益最大化的合作性金融组织。还应下定决心开拓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领域,发挥导向和引领作用,加强其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还应当立足于“三农”意识,使合作社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

(四)加大资金扶持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资金合作是一种新鲜的尝试。目前,资金合作已经得到了普遍应用,能够大力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的社员提供资金,一般情况下秉持自愿加入、自愿退出、自主管控的原则,对社员实行民主监督与控制,以服务社员为前提,最终目的是解决内部的资金问题,并为全体社员谋福利。互助资金的发展适应了合作社的现实需求,因此应当加强管理运营中的资金,合作社内部应当成立资金审批小组,专人专门对资金作出审批,并严格审批流程和规范,使资金的使用正规化和合理化。同时,借款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能够保障按时还款,使得内部资金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能够解决合作社内部日常的资金急缺问题,使合作社能够获得可持续发展,并惠及全体社员。此外,为了提升资金互助的水平,合作社应当开设能够监督和反映互助资金使用的账户,实现专款专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互助流转金”科目,用来核算合作社内部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将该科目记为负债类科目,贷方记互助资金的取得,即存入的互助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借方登记互助资金的使用,即社员借出的互助金及社员应支付的利息费用。该科目还应设置“利息”“借款”等二级科目,并根据实际社员的名称设置专栏,最后便于开展明细分类核算。成员存入互助金应对照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来计算利息收入,成员借用互助金也应比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成员借用互助金的利率应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体现互助合作、扶持弱者的精神,每个成员单独核算。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

合作社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分配专门的会计人员,在具体的会计核算时,应当严格遵守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对账册规范设置,对社外和社内的不同会计业务应加以严格区分,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核算。此外,还要详细辨别应税和免税农业产品,及时根据相关的规则进行核算并记账,如实客观地反映真实的经济活动。在纳税申报方面,每个合作社都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申报。此外,还应不断加大服务力度,指导合作社的实际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还应构建一个完善的工作考核体系,提升辅导人员的工作能力,发挥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对农村合作社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扶,贡献出他们的力量。通过上述的工作,合作社的经营与发展将会迈上更加规范化的道路。

三、结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能够加快促进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使我国农村的经济产业更加多元化,为农村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运营等提出了一系列的基本要求,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保障。内部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完善,需要合作社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实施和开展工作,锁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会计内容发挥自身职能,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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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娟 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