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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职业教育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农民职业教育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农民职业教育

第1篇:农民职业教育范文

关键词:德国;农民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双元制

中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发展与世界先进国家仍存在些许差距。实现我国农业科学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最关键。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2017年我国农业部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号召,着力增强高素质人才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积极作用。德国是农民职业教育领域的佼佼者,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德国农民职业教育的特征

1.1多重立法保证

自1950年始,德国陆续颁布《联邦职业教育法》、《企业法》等10多部法律并严令各部门执行。从界定教育范围、技术标准、参与成员权利与义务到制定考核制度、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领导机构等,力图通过立法保证农民职业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以《联邦职业教育法》为例,它是德国实施职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最基础的法律,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联邦政府和各州在职业教育的义务,并且对工业、农业、商业等多个领域开展职业训练作了规定,主要目的是使劳动者通过培训获得基本的劳动知识和劳动能力。

1.2“双元制”教育模式

“双元制”是德国农民职业教育的精华所在。它是指采用互通式教育方法,强调农民学员的学校理论学习和农场生产实践间紧密结合。值得注意的是农场必须具有培育资格,农民学员需与农场签署相应劳动合同。农场工人会领导农民学员按课程计划进行劳动,同时学员的参与情况会如实记录在案。“双元制”以生产实践为主,理论学习为辅,要求受教育者每周接受3~4d的农场实践以及每周1~2d的理论学习。以贴近现实农业生产的教育定位,谋求最大程度上提高农民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整个培育过程以农民学员考取“农业专业工人”、“农业师傅证书”算作完成,如此才具备了管理农场及参与培育他人的权利。这一规定意味着,作为农场主的子女只有在参与并通过考核后才有继续从事农场生产经营的资格,而不是普通的“继承即可经营”的逻辑。由此可见,德国农民职业教育实际上与国家普通教育处于同等重要地位,国家并未因为其农业生产性质而丝毫松懈。它确保农民能够掌握到最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尽力提升农民的农业生产能力。

1.3充足经费支持

德国农民职业教育包括普通教育、职业培训、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其教育机构除国家建立的学校或机构以外还有专业协会、合作社以及教会系统等设立的学习与培训机构。较为完善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决定了“双元制”模式的经费投入渠道完备且稳定充足,因此整个过程对农民学员而言近乎零成本负担。一方面,国家财政每年会划拨大量经费给学校,并且其中一部分以税费补贴的形式返还给农场,同时政府也会鼓励机构或个人为农民职业教育捐款作为教育经费。另一方面,学校和农场会承担起诸如学校建设、设备添置以及农场运行等日常开销。

2德国农民职业教育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启示

2.1强化法律保障

多年来,党和国家都极为重视农业、农民发展问题。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已基本确立,涉及相关方面法律也较为完备。但专门性、可操作性的法律还没有,特别是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少之又少,这是法律层面的短板。解决农业发展、农民培育问题,强化法律保障是前提。从法律上实现农民由具有天然自生性、正当性的“农民身份”向专业化的“农民职业”的确证和转变,确保农民拥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合法义务和权利。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管部门、经费投入和评估考核等步骤以法律条文形式予以明确,在法律层面实现将其归入法制轨道,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出台支持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创新创业和对接城镇社保的政策,解决农民参与学习和未来发展的后顾之忧。

2.2完善培育模式

一般来说,人是普遍社会活动中的首要因素,其素养水平将直接作用于生产力水平。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关键点在于,其互通式教育方法将理论和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它辅之以严格的资格证书制度,也是值得我国借鉴的部分。考虑到两国农业发展阶段的区别,我国应在充分考虑本国国情基础上予以吸收和改进。发挥农业院校、农广校和科研院在理论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农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机构积极进行生产实践对接,可以较好的实现培育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就资格证书制度而言,其本土化可以通过强化培训与跟踪考评的方式予以实现,注重对农民的长期培养和扶助。

2.3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具有担负温饱、医疗和养老支出等功用,是其主要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就是要坚持政府领导,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各类主体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培育经费支持机制。整合现有的国家各类涉农经费,在政府加大并稳定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的活力。

3结语

农业生产关乎国计民生,是实现国家稳定和人民富足的坚实基础。现阶段,我国努力建设世界农业强国,关键在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参照德国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素养水平。凸显人才对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支撑作用,是切实而可行的。

4参考文献

[1]王固琴.中德农民职业教育比较与借鉴[J].职教通讯,2011(13):47-50.

[2]梁晓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J].现代化农业,2015(11):39.

[3]辛晓梦.新时期我国农民教育观念现状探析[J].现代化农业,2018(3):71-72.

第2篇:农民职业教育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农民工;创业教育;培训

2020年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国家面临极大的发展经济压力,从进出口贸易上看部分产业出现发展滞缓的现象,经济发展速度放慢影响了就业,疫情的发展迫使大量农民工回乡就业。国内制造业发展受限,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发展受阻,工作机会的大量减少使得国内的就业问题变得异常严峻。2020年3月人社部、农业农村部下发《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农民工就业,创新农民工培训教育的方式,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因此,用职业教育来推动农民工创业培训,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民工的创业需求,为农民工创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农民工就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1职业教育推动农民工创业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职业教育在技能培训上有着一定优势,但是我国的农村地区职业教育普及率低,且重视度不够,导致职业教育在推动农民工创业培训中存在诸多问题。

1.1职业教育存在与农民工创业需求项目脱节的问题

职业教育在推进农民技能提升上有着优势,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多元化,农村出现多元化的新经济形态,但是职业教育内容存在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一是职业教育忽视农民工的需求。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比例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对传统的养殖、种植的培训需求度不高,反而对电子商务、在线直播、短视频制作等需求多。但是职业教育的内容多数为政府规定的种植养殖技术,难以满足新时代的经济形态发展的需求。二是职业教育很难引起新生代农民工的兴趣。职业教育对新生代的农民工缺乏吸引力,而老一代农民工,其种植养殖技艺大多数已十分娴熟,在作物种植、家禽养殖方面经验十分丰富,因此对政府组织的创业职业培训兴趣不高。

1.2职业教育推动农民工创业培训效果不佳

职业教育的推进与发展需要各方主体的配合,当前乡镇地区职业教育在农民工创业培训上存在效果不佳的现象。一是农民工参与职业教育创业培训的意愿低。乡镇政府设有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但是机构的设立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较少有农民工愿意参与,导致职业教育培训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力度不足,效果不佳。二是农民工创业培训存在形式化现象。培训缺乏效果评价机制,培训的评价不是以农民工的实际技能掌握情况作为标准,而是以开卷考试的方式,创业培训缺乏实践操作环节,接受培训的农民工实际上并未获得技能提升。

1.3职业教育推动农民工创业培训的方式单一

乡镇地区的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政府组织,培训方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专业教师。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主要是聘请培训机构的教师,或者是政府职业培训中心员工进行讲解,主要按照讲义进行授课,其内容多数为理论知识,缺乏实践操作指导环节。培训方式简单,主要是课堂讲课。二是缺乏校企合作。农民工创业培训缺乏企业参与,主要由政府主导,导致创业培训与实践脱节。

2职业教育推动农民工创业培训的对策

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对推动农民工就业有着积极的意义,乡村地区就业培训能够稳定就业,切实提高农民工的技能与收入水平。2020年肺炎疫情对全国的经济产生极大的冲击,在农民工就业创业上强化培训,能够有效地促进就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2.1根据农民工的创业需求调整职业培训内容

职业教育有助于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职业教育创业培训需要根据创业的需求进行组织。一是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培训。农民工创业培训需要根据农民工的需求,结合当前现代化农业的机械化发展要求,强化农业机械化知识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机械操作的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机械化,提高创业能力。二是积极迎合互联网新业态调整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内容。当前农村出现大量的互联网新业态,如在线直播、电子商务等,农村电商的发展需要大量懂电商的人才,农民工回乡创业中有大量的项目需要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来实施,专业化人才培训能推动农村电商的发展。

2.2提高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的兴趣

政府组织的创业培训存在宣传不足的问题,农民工对此兴趣不高,因此,需要提高农民工创业培训的兴趣。一是要加大职业教育创业培训的宣传力度,政府需要加大宣传投入,让更多的农民工认识职业教育,了解政府的创业培训项目,吸引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和创业。二是要充分了解不同层次的农民工的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创业培训计划,引起农民工关注,结合农民工的创业需求,提高农民工参与职业教育创业培训的兴趣。

2.3丰富与完善农民工创业培训的方式

政府组织的农民工创业培训存在形式单一的现象,需要丰富现有的培训方式。一是采用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结合的方式,加强创业实践培训课程教学,让农民工有实践操作的机会,提高其参加创业培训的积极性。二是采用学徒制的培训方式,由乡村的创业能人、能手来带动,提升农民工的培训效果。三是采用校企合作的创业培训方式,借助企业、高校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农民工创业培训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陆彩兰,姜明房.江苏职业教育城乡一体化:契机、障碍与突破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20,41(15):54-59.

[2]蒋帆,齐天宇.新生代农民工高职教育需求的实证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高等职业教育探索,2020,19(3):17-25.

[3]傅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策略研究[J].农业经济,2020(4):89-90.

[4]杜启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运行机制[J].科教导刊,2020(11):5-7.

第3篇:农民职业教育范文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对策探讨

受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传统农业影响,很多人对农民的理解还是靠传统经验来维持农业。随着国家农业现代化政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在农村得到大力推广,各类农业机械在全国达到5000万台左右。但是,机械化的推广只是低水平的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推广面临着高速发展的科技与滞后的人口素质的矛盾问题。大多数农民学历水平低,没有受过专业的农业培训。这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新兴农业科技难以有效运用。因此,普及农民职业教育,成为贯彻落实高水平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1发展新型农民职业教育的迫切性

首先,发展新型农民职业教育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需要。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农民的生产技能与知识水平关系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发展上限。在农村普及新型的农民职业教育既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需要,也是农民寻求自身发展的需要。其次,发展新型农民职业教育能够激发人们参与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农业技术培训的推广可以使农民掌握科学的生产知识和技术,最大程度转化和实践农业科技成果,实现持续增收的目标。最后,发展新型农民职业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举措。农村与农民的发展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同时又是难点。农村是否实现小康,农民是否过上小康生活,经济收入是最明确的指征。职业教育有利于培养农户创新创业能力,形成良好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为增收提供保障。

2农民职业教育的现实困境

2.1农村人口素质问题

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城市与农村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靠务农来维持生活的活动方式已不足以满足年轻人对新生活的向往。再加上“脱离农村,成为城里人”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从农村走向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涌入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务农成为农村新青年的“兼职”职业。农村务农人口老龄化与后备劳动力欠缺成为困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困境。此外,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民因自身文化水平的因素,缺乏主动接受农业技术培训和持续学习的意识,再加上农村务农人口老龄化,职业教育培训难以输出,或者输出以后达不到预期效果。

2.2培训需求及地区差异增大了培训难度

农业生产的时空性特征使得不同地区的农民存在差异化的培训需求。首先,农业有不同领域,各个领域内农业生产活动的空间地理位置不同,这直接决定了农民对具体培训内容需求的不同。其次,各个农业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较高,农民对农业教育的需求也更迫切。最后,农民的认知文化水平不同,导致这个群体内对农民职业培训的需求存在差异。受认知文化水平的影响,农民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基础和认可度存在差异。此类情况为农民职业培训增加了工作难度。

2.3农民职业教育系统不完善

2.3.1职业教育脱农化

1998年国家改革教育体制,减少了农业院校的设置数目。与此同时,农业院校开始朝着综合化的方向发展,非农化特征日益明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受到冷落。农业院校既是提升农业劳动者专业素养的根据地,也是传播农业知识的固定来源,同时为社会输送了不少农业人才。然而,职业教育的脱农化趋势让目前的境况不容乐观。

2.3.2教学设备不完善,教育技术有待提高

许多职业教学的硬件基础达不到标准,缺乏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职业教育以书本教学为主,最关键的农业实践培训往往被忽略。此外,教学设定的教育内容、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技术方法以及预期达到的目标与农民自身素质以及实际需求不符。

2.3.3师资力量薄弱

师资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农民职业培训的专业性人才数量不足,负责培训的教师后续的进修与学习得不到保障,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

3对策

3.1优化农民群体综合素质

通过发放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吸引农民主动参与培训,提升已有务农人口的自身素质。对于接受过中高等教育并从事农业创业的人给予政策优惠,以及一定的资金支持,以此吸引一部分年轻人回乡创业,缓解务农人口年龄偏大以及后备劳动力储蓄不足的农业压力。对于在农业上有创新、有创造性的劳动者给予奖励,以此调动农民追求生产进步的内部动力。

3.2提高培训效率,达到最优培训目标

根据市场需求、地区差别以及农户差异制定合理的培训规划。根据农户实际需求,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职业教育,杜绝盲目培训现象,提高针对性。同时,要根据农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培训内容,避免培训内容滞后于时展的需求,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此外,政府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做工作,耐心讲解农业培训对农户长远利益的有利之处,最大限度调动农户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3完善农业职业教育系统,强化培训标准

政府提高对农业职业院校的重视度,增强农民职业教育的规范性。有效利用职业院校的资源满足受教育者的求知需求,从院校学生里培养优秀的农业人才。完善教学设备,创新教学模式。发挥网络优势提升教学内容时效性、优质性。重视科学示范和生产实践环节,为受教育者提供实践基地。建设新型教师队伍,壮大教师团队,并对其定期开展分类别的培训,保证教师高水平的教学技能以及教学内容的先进性。

3.4重视培训后农民的农业生产状况

第4篇:农民职业教育范文

关键词: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评价标准;实效性;农民需求

推进党的所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总目标,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和人才。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是实现总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以农民为突破口,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国家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2012年以来,多次下文部署,积极落实[1]。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经过多年的发展,各方面已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具体体现在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信息化管理、规范程度明显增强,已构建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平台,对分层培训、培训内容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农民为中心,送教下乡的理念深入人心,对省级培训体系制度建设、工作环节及学员满意度进行全面的考核[2]。但实践中仍普遍反映,农民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是主要的限制因素。调查结果表明,影响农民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是教学内容、培训方式不完全符合他们的需求,针对性、时效性不强[3-6]。成人参加培训的目的就是实用有效[7]。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农办科〔2019〕26号)要求,农民教育培训启动3年提质增效活动,但用来评估基层教育培训满足需求的情况及实效性的指标还比较少,导致很难通过评价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王守聪[8]认为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和认定改革是农民职业教育制度成败的核心和关键,是今后农民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重点探索方向。笔者旨在梳理多年来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标准方面的实践探索,尤其是教育培训效果指标,结合其他职业教育的标准,分析相关的指标,为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的评价体系做参考。

1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

该研究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是指针对正从业的农民及从事农业相关者所开展的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相关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的学习[8-9]。目前主要包括职业培训、非全日制成人中职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模式总体上是以政府为主体,由政府制定规划,提供政策、资金、落实任务,组织农广校、农业院校、推广等部门来实施,如“百万中专生计划”“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程”等项目。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出现了劳动力短缺,面临着“谁来种地”的严峻局势,同时又处于农业现代化转型的进程中,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目标是培养一批能适应现代化农业需要,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具体讲,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让农民增收,获取稳定足够的职业收入,进而激发出发展的内生动力,逐步改变乡村面貌,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1]。但我国从业农民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2018年21个省份41岁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占比在65%以上,初中学历约占55%[10]。农民受教育程度与其收入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性[11-13],要提高农民收入,首先是通过教育培训来提高从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江苏新型职业农民中90%以上受访者表示愿意也需要参加培训,70%基层教育培训管理者却反映培训最大的困难是农民缺乏培训意愿[3]。影响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的主要因素除了培训内容、方式不适合以外,还有时间、地点、个人学习困难等限制因素[3-14]。他们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当前生产问题、提高技能,其次是学到新知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增加收入。培训内容一般首选贴近实际的特色种养实用技术、病害安全防控技术;其次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信息、国家土地流转、惠农政策等[1,3,14-15],不同层次的农民对培训内容需求重点有差异[1],农民较欢迎农业专家、农民骨干浅显易懂地授课;80%农民希望采用现场教学、田间指导、生产观摩或讨论学习等方式;77.9%农民愿意接受7d以内的短期培训,70%以上农民希望在就近田间地头、农业企业或合作社接受培训[3]。

2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及应用

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评价主体首先来自教育行政部门,通常采用全日制中职教育的评价体系来衡量学校办学水平或一个区域的农民职业教育水平,指标包含发展规模、职业教育资源水平(专职教师数量、校舍、图书、设备等)、管理办学机制、教育成效、服务地方经济的水平等。非全日制农民成人职业教育在教育资源水平方面远远低于全日制的要求,今后相当长时间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同一标准来进行投入,但要持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也必须保证相应教育资源的投入,如专职教师数量、农业技术人员、教学场所及设备、实训基地等。部分教育成效的指标仍可沿用,如获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比例、毕业率、就业对口率、毕业生满意度等指标。发展规模最好不用绝对人数,采用参加职业教育人数占本地在岗农民的比例,这样可避免地方差异的影响。对农民培训评价的研究应用也在不断发展中。以往从培训人数、经费规范使用等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随后的研究者陆续尝试构建多层次的指标来衡量各省的农民职业教育水平,2003年的研究中[16],研究者从供给方、需求方、国家投入及政策4个方面选取了23个指标,如供方指标体系中增设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指标,它们对保证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必不可少的。培训效果指标中仅采用了农民人均收入。在2008年评价各省农民职业教育水平的研究中[17],从教育条件、教育对象、教育效果3个方面设置了13个指标,教育效果方面除了培训人数,还采用了劳动生产率、农机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化肥产出率等农业生产水平指标,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人均收入、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更适合中长期宏观区域的农民职业教育水平评价,在基层农民培训中应用较困难,虽然农民教育培训的最终目标确实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转化为生产力同样带有滞后性,会受到多种条件的影响。2014年以来,农业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了省级绩效考核[2],考核体系包含工作组织、实施过程、工作效果、加分扣分项4个方面22个指标,该体系注重过程评价,有利于督促引导农民培育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培训、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效果方面包含了学员满意度、信息宣传、信息化程度等指标,农民对培训的组织、授课教师、教学内容按5分制打分,让农民参与评价,重视农民的满意度评价是一个进步,但所打分数一般较高,如需确切获取农民对培训实效的意见仍有待改进。

在一些省份的总结报告中,尝试使用经济效益指标来评价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如河北省认为规模扩大、产量提高、品质提升、收入增加[18]、合作社增加数、涌现的致富带头人数[19]等指标更适合衡量农民中职教育的实效。在农民培训效果的调研中[20],还尝试采用了技术提升、经营能力、素质及就业竞争力增强等指标,有些访谈学员还谈到自己学到了专业知识,掌握了相关技能,开始参与种养合作项目、开发旅游活动等[14],前面已论述,经济指标不适合短期基层农民教育培训的评价。根据农民的需求及感受,是否可讨论设置农民对培训所学知识、技能的应用程度这一指标,让农民、用人单位进行评价。德国采用证书来衡量农民职业教育的成效。由行业协会组织考试,证书起到职业准入、衡量职业水平的作用[21]。我国农民参加培训工作后往往也会获得各种培训证书,还可以考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江苏省还尝试发放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农民职称证书[22]等。调查中,农民认为证书便于就业或获得优惠政策[20],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聘用、确定薪酬时也希望借助技能鉴定证书。用证书来衡量农民职业教育的成效应是未来的趋势,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1+X)融合作为我国今后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目前我国农业培训证书虽然承担的功能还比较弱,但随着证书制度的完善,有待作为今后农民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之一。

3讨论

综上所述,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评价标准的研究应用已构建了多层次的指标体系,并开始重视教育条件、培训过程、教育效果等方面的指标,但主要目的是完成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或评估宏观职业教育培训水平,适合农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深度参与,用来评价基层教育培训实效性的指标还不多,仍还处于讨论探索阶段。根据以对农民需求的总结及对农民职业教育评价标准的梳理分析,认为在制定基层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标准前首先应明确评价目的、层次及主体。该标准的目的是用于反馈基层农民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督促引导县级教育培训朝不断满足农民需求的方向改进。评价对象是针对微观层面的即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提供方(包括组织管理者及培训机构),评价主体除了组织培训方自评以外,应包括省级管理方、农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行业专家(第三方)等参与。初步认为基层农民教育培训评价指标应包含教育培训条件、实施过程、教育培训效果3个层次。教育培训条件方面设置培训时间、生/师比、提供的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比例、使用的实训基地数量等5个指标,设置使用实训基地数量,目的是促进基层尽量整合利用各种示范基地、试验站、农民田间学校,并加强其建设。实施过程方面设置需求调研分析、培训规划、自我改进等3个指标。农民需求分析不应只是培训前问问农民,还应征求当地农业企业、行业专家、政府部门的综合意见,既满足当前农民增收需求,又要考虑当地中长期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

第5篇:农民职业教育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农民工健康教育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总体呈现“现实紧迫需求,但是开展难度较高”的现状:一是教育者组织单位(主体)缺失;二是教育体系(介体)不健全;三是主体受教育(客体)意识淡薄;四是教育环境不良。因此,基于职业教育活动探索农民工健康教育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一、职业教育功能与农民工健康教育现状

职业教育是指通过一定的专业培训,让行业新入门者获得一种或者多种岗位或生产劳动所必须具备的岗位常识、技能手段和从业道德的教育活动,其中,岗位常识包括业务规范、行业法规、职业危害以及健康预防等知识,这就决定职业教育不仅具有教会人“如何做”的功能,还有教会人“如何防”的功能,而且是大众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由此说明,职业教育具备教育行业从业者进行健康管理和防护的功能。然而,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农民工健康教育却在制度、法律甚至生产规范中被遗忘。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是近年来我国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安全生产政策,2014年,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但是在实施农民工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同时,却将管理与防护的基础———教育忽略不计,致使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成为行政管理体系中被遗忘的角落[1]。以至于制度和政策缺失下的学界研究,也将农民工健康教育忽视。农民工健康问题虽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但是归纳总结学界对农民工健康问题的关注要点,却更愿意将职业健康问题设想为职业活动必然结果,从而竭力从完善医疗体制、改善农民工医疗条件等方面来解决[2][3][4],难道不是亡羊补牢吗?而对于通过教育来提前预防农民工健康问题的“扎紧篱笆”措施研究相对匮乏。基于上述论点,结合职业教育所具有的“如何防”功能,通过职业教育对农民工进行防护性的健康教育具有可行性,二者可以在实践中实现耦合联动。

二、职业教育与农民工健康教育的耦合推进

在我国,职业教育活动中的农民工健康教育相对匮乏,构筑农民工抵御职业健康风险的预防体系的基础薄弱,就连我们法定政策中提出“保障农民工的身心健康”的目标,即“以人为本、综合进步、持续发展”,都难以有效地实施。尤其是在现代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工作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已成为企业管理制度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作场内职工受到职业健康危害,建立“健康的工作场所”。但是,由于技能相对较低,同时缺乏在城市里的关系网络,农民工进城之后以从事脏、苦、险的工作为主[5]。在起初阶段,由于此类工作对劳动者体魄要求较高,一般情况下刚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往往具有健康的体魄,他们还能够透支生命资本来维持生产。但由于这些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体力劳动,面对更恶劣甚至危险的工作环境,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健康优势也就逐渐消失。因此,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一代进城农民工年龄逐渐衰老,经历过恶劣生产环境洗礼的农民工呈现职业病危害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在全国粉尘行业从业人员调查中,从事金属矿山、隧道施工、建筑、硅酸盐等行业的农民中超过80%患有尘肺病,尤其是近年来群体性发病事件不断出现,“农民工已成为职业病主要高发群体”,已经成为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因素,推进职业教育与农民工健康教育耦合联动已经势在必行。(一)职业教育能够推动农民工健康教育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整体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各类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我国农民工健康教育开展较晚、发展较慢且相对匮乏。改革开放初期,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分隔机制长期约束,农村地区蕴藏着大量廉价劳动力资源,加之长期受贫困的肆虐,第一代农民工群体向城镇的转移是盲目的、激进的,无任何自我保护意识,能在城镇找到弥补家庭开支的工作岗位比什么都重要,多数农民工连工作合同都不签,更谈不上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安全保障设施等。由于第一代农民工大多在工矿、建筑等高污染行业干活,往往得不到最起码的生产防护条件,无任何保护措施作业是常有的事。无保护作业在短期内无职业疾病征兆,但是长此以往导致其职业亚健康甚至恶性职业病问题不断产生。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农民工往往选择自认倒霉不去追求企业责任,企业也抓住这一点频繁更换作业人员来降低自身责任。正是农民工的自认倒霉、企业的自保行为以及社会信息不对称等认知障碍因素,职业健康问题一直未受到国家和政府的关注,农民工职业健康问题并没有在社会矛盾中得到激化。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第二代农民工群体整体职业素养较高,自我维权意识增强。特别是第一代农民工回到家乡后各种职业疾病逐渐在他们身体上显现,产生21世纪之初尘肺病高发,也导致产生第二代农民工群体的健康恐慌,“剖胸验肺”等职业疾病的隐疾逐渐在沉寂中爆发出来。针对“民工潮”后期所产生的农民工职业健康问题,我国制定并颁发一系列卫生安全法规,譬如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至此,我国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才逐渐开始得以重视。很显然,我国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法规体系的确立相对较晚、发展较慢,而且内容较为匮乏。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被提上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加强生产场所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6]。由此可见,教育在职业健康保护中起到重要载体作用,此后我国开展的职业教育活动中均将职业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极大推动职业健康教育的快速发展。(二)职业教育促进农民工健康防护机制日渐完善21世纪以来,我国根据职业健康发展状况颁发一系列职业健康的防护性规定,但均是从管理学角度开展,农民工职业疾病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建立很多,似乎均是将农民工职业疾病看成必然结果,而缺乏从应然因素出发建立农民工职业疾病的预防机制,呈现一个“重管理、轻预防”的状态。一个完整的防护机制应是“预防—管理—治理”等三个环节,侧重管理而忽视预防显然是不适应的。因此,农民工职业健康防护机制首要考虑的是预防,预防的前提是有防护意识,防护意识来源于教育,职业教育就要起到关键作用。(三)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时代使命由于我国农民工职业疾病防护工作一直由企业负责执行,企业为追求过高盈利而忽视职业健康教育,将职业疾病防护工作放在次要位置,不利于构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疾病防护机制。同时,企业也没有构建职业健康教育体系的动机,更不用说确定教育者、教育介体,甚至教育客体都无法确定,致使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一直处于主体、介体、客体缺失的状况,最后形成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组织载体不明确且缺乏教育路径”的窘状[7]。如何改变这一现状,作为培养农民工基本技能的职业教育恰能承接这一任务,成为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载体是职业教育的时代使命。

三、职业教育服务农民工健康教育的联动路径

在职业教育范畴内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就要求遵守职业教育的客观规律,制定符合农民工健康教育现实的实施路径,形成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为三级主体、以培训机构—企业工会—职工小组—家庭为四级介体、以农民工为首要客体、以社会组织为全方位环体的教育体系,最终实现职业教育与农民工健康教育相耦合的联动路径。(一)明确主体范畴,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三级教育主体职业教育由国家分配任务且承担一定的社会功能,首先应确定主体、介体和客体。将职业教育基本规律拓展至农民工健康教育,首先应确定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即主体。从职业教育的分层来看健康教育的学习层次[8],职业教育分为技能初次教育和就业再教育,职业健康教育也不例外,技能初次教育则以政府为主体,就业再教育以企业为主体,辅助教育以社会组织为主体,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三级教育主体。以政府为主体组织初次教育。政府作为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首要主体,凭借政府资源和社会管理者身份组织农民工职业健康初次教育,突出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拒性,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顺利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就业再教育。雇主企业针对农民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既能保证农民工作业活动的安全,又能保证企业有用之不竭的人力资源。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组织维权教育。譬如,一些社会专业团体、职工工会等组织,能够有效补充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遗漏之处,帮助农民工职业健康的宣传、资助已受职业疾病折磨的农民工治疗工作(见图1)。(二)搭建教育桥梁,确立“培训机构—企业工会—职工小组—家庭”等四级教育介体教育介体是教育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桥梁”。在教育活动中,如何实现教育主体、客体之间的联结,需要教育介体的介入。教育介体一般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教育方式等载体要素,往往体现在教育承载空间、物体和组织,譬如,教育机构、学习小组以及家庭等。具体到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上,教育介体就应包括培训机构、企业工会、职工小组和家庭等。培训机构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学习的场所,在提供技能教育同时,强调职业健康教育也是可行的,要将培训机构作为农民工健康教育的重要场所。企业工会是企业联系广大工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利用工会开始各类职业健康培训、实践活度以及竞赛,是以企业为主体开始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主要路径。职工小组是紧密联系农民工之间关系的重要组织,既可以是朋辈关系,也可是老乡关系,由他们组成的职工小组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借鉴、相互扶助将会非常有益于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家庭是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最后堡垒,配偶与孩子的期盼是对农民工注重安全的重要提醒。基于此,在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中,各类介体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将有助于形成“培训机构—企业工会—职工小组—家庭”等四级教育介体体系。(三)划定教育对象,确定农民工为首位教育客体教育活动是由于社会需求而产生,那么哪个群体的需要是首要阐释的问题,即划定教育对象(客体)的问题。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毫无疑问是针对农民工群体开展的教育活动,那么教育客体就很明确为农民工。但是,在目前的农民工职业健康活动中,农民工的客体角色往往是隐性的,一方面,由于我们的教育体系不健全,另一方面,农民工担心影响生产活动而规避教育活动。然而,正是由于农民工客体角色的缺失,导致一个个悲剧的产生。因此,在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体系中,必须明确农民工的客体首要地位,绝不能够任意篡改。同时,制订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学习计划,规定职业安全教育学时与作业时间存在正比例相关关系,即在完成一定课时的职业健康教育后,才允许其参加生产活动。(四)优化教育环境,形成公益组织为全方位教育环体教育存在的社会环境对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需要优化基本环境,明确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的环体。环体是指影响教育活动以客体认知和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它的分布具有广泛性、动态性、可创性等显著特征,它的存在对教育活动具有充分的感染、约束、促进作用。公益组织不仅具有教育主体的作用,还有教育环体的作用,能够有效承担起对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媒体和NGO等公益组织。因此,优化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环境,应形成以农民工个体、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主的环体体系范畴,形成监督态势,及时将监督信息反馈至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和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测机构(疾病预控中心).

参考文献:

[1]孙建国,等.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4(1):26-28.

[2]尚春霞.工会与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维护[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3):22-25.

[3]周菲.城市农民工收入与健康:职业地位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9(22):49-52.

[4]唱斗,等.建筑行业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现状及对策[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1):132-135.

[5]蒋成峰.健康中国下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体系构建路径[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6(11):849-851.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最新修正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7]王海青,等.农民工职业健康教育效果分析[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3(2):1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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