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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需对接现状及对策探讨

农产品产需对接现状及对策探讨

[摘要]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农民的收入并没有因此大幅度提高,有时甚至因为没有销路,导致农民血本无归。究其主要原因,是产需对接环节存在问题:农民在组织生产和销售时信息不对称,不结合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产品不能满足市场标准化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集中生产、产品储存、冷链运输等都达不到市场对农产品绿色新鲜的要求。本文结合以上农产品产需对接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加强农业生产中的信息化建设、创新组织模式、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多元化产需对接平台等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产需对接;信息化;农业基础设施

1农产品产需对接现状和研究意义

1.1农产品产需对接现状

近年来,农产品滞销事件频发,特别是2018年,被称为近20年来我国水果行业“最惨痛、最伤心”的一年。山西和陕西的苹果、湖北桃子、新疆红枣、海南香蕉和芒果等水果频频滞销,“多收了三五斗”并不等于增收,反而出现了谷贱伤农的现象。其他农作物,如咖啡、莲藕、马铃薯、番茄、辣椒、花生、洋葱和大蒜等也均出现了滞销现象。如果说农业最大的天敌是自然灾害,那么最大的痛就是“滞销”。在农业大丰收年份,由于没有产销对接平台和机制,“生产者卖难和城市消费者买贵”的情形依然共同存在,所以农产品滞销问题亟待解决。这就要求学者、政府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创新产需对接机制,平衡农产品市场,稳定农产品价格,实现农民增收[1]。

1.2农产品产需对接研究意义

研究农产品产需对接问题,不仅有利于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平衡农产品市场供求,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实现农民增收,为消费者提供稳定优质的农产品,而且有利于促进农业标准化、组织化生产,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加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也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2]。

2农产品产需对接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1农产品产需对接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农产品产量有所增加,但是有些农产品没有适应市场需求,造成农产品卖不出或者价格极低,极低的价格远远负担不起人工采摘、运输等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农户选择把菜烂在地里。农民辛苦一年的成果就这样付诸东流,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农产品价格的稳定。

2.2农产品产需对接问题的产生原因

由于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和没有长期稳定的产需对接机制,导致农产品出现滞销现象。深入分析发现,导致农产品出现滞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农业信息不对称,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2.2.1农业信息不对称。大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获取知识的能力及学习能力较弱,所以大多数人不会使用互联网等新兴事物获取信息,获取信息的途径较为单一。他们大多根据上一年农产品价格来规划当年生产,结果就会出现扎堆生产农产品的情况。由于农民信息匮乏,所以很难在生产时制订完整、合理的规划(如生产规模、种类等)。在农民纷纷种植上一年价格较高的农产品时,上一年价格较高的农产品在当年就会供大于求,造成农产品滞销。

2.2.2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还有约40%的小农户“单打独斗”,整体来看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产品种类较少,且无专业化设备,不能进行专业化规模生产,农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较弱,所以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比较突出[3]。另外,我国农业生产组织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严格的标准和监控体系,难以保证产品质量。例如,在农超对接中,超市需要质量达标、品种多样且能连续供应的农产品,但是大多数农业生产组织在生产、运输等方面达不到要求,难以与超市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单打独斗的小农户尤其如此。

2.2.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相对于城市来说较为薄弱,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等有机农产品为了保持新鲜,对储存、运输等的条件要求较高,但目前农村大型冷库较少且没有专业化冷链运输体系,远远达不到农产品的保鲜要求。另外,由于天气、距离等不确定原因,运输车辆坏在路上的事件频发,运输者随时面临赔本风险,导致冷链物流发展缓慢。

3农产品产需对接对策

3.1加强产需对接信息化建设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正经历着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变,信息技术成为农业竞争的关键性要素。农业农村信息化包含2个方面: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基础设施属于生产力方面,信息的有效利用属于生产关系方面,而信息化发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应在信息资源、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服务体系、信息人才、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化政策法规和信息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出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方面与信息技术相融合,推进农业信息化在地域上向老少边穷地区拓展,提高这部分地区农民获取和应用信息的能力,让农民平等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解决我国发展的“最大短板”——“三农”问题。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成果“落地”主要依托于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主体是这项服务活动的发起者,包括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农业教研机构、涉农企业等[4]。但是,就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的公共属性来说,应发挥政府在信息化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杨建光认为,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的现实与农民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亟待破解五大难题:信息服务观念亟待转变,信息服务平台亟待建立,信息服务资源亟待整合,信息内容采集亟待加强,信息服务发展亟待“造血”[5]。具体来说,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乡村基础通信设施建设力度,拓宽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应全面调查农产品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为农民提供生产建议,避免农民盲目跟风种植上一年价格较高的农作物。最后农协可组织农民学习使用现代化工具(如互联网、微信、微博等)获取信息,提高农民利用网络查找分析信息的能力,帮助农民合理确定农作物种植品种、规模等。农户还可利用互联网学习如何提高农产品品质,如从土壤、光照、水分及采摘后的仓储等方面加强管理。

3.2探索组织模式创新

3.2.1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小农户的话语权,特别要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农民真正的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销售指导,为农民找销路、谈价格。在这个过程中,选好、培养好合作社带头人非常重要[6]。

3.2.2完善利益联结关系。推动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组织带动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民增加收入[7]。

3.2.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经营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和盈利能力强、资金来源渠道多元、着重以市场为导向和树立品牌效应以及销售渠道多元,而且他们大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积极学习农业专业知识和技术[8]。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发展不平衡且存在很多问题。从主体内部机制看,新型经营主体大多发展不完善,辐射能力不强;一些农民为了享受政策红利,甚至存在几个人合伙只登记不干活的“冒牌”现象。从整体发展大环境看,尚未形成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和法律法规;一些地区盲目增加数量而不提供指导,无法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质量。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农民积极性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能盲目推进,建立规范标准,注意引导,切忌违背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拔苗助长,导致半途而废、弄虚作假。

3.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3.1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小农户在生产时的粗放经营效率较低,且产品质量达不到有机食品的标准,销售时没有话语主动权甚至没有销路。所以,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下,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农业基地及农田水利建设),为小农户提供集约经营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在产需对接中的主动性和话语权[9]。

3.3.2加强交通性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表明,公路在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方面有显著作用,所以政府应合理规划公路网,加大对公路建设的财政支持。另外,加快建设乡村交通物流设施,在城乡接合处设置冷链物流仓库,建设城乡及时联结的大物流,完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率[10]。

3.3.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产需对接,要创新产需对接渠道,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线下+线上”模式在信息社会时代必将成为一种重要的产需对接模式。目前,我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而且农民没有经济能力支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应加大网络基础设施的财政投资力度和完善配套设施,吸引电信企业、民间资本投入网络建设维护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提速降费”的要求,推进光纤网络向农村覆盖、基层信息服务站建设。以乡村基础基层干部、农家书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远程教育基层服务站等为主体,调节融合各个类型的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按照“五个一”的要求(一套信息设备、一处固定场所、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和一个长效机制),建设基础基层信息服务站;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园区(基地)、龙头企业等为依托,建立专业信息服务站[11]。建设基础基层信息服务站有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民信息文化素质和培养“四有”农民等,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农民需求的“供给侧”切入,建设社会化、多元化的基层服务站,满足农民日益多样化的信息需求[12]。

3.4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产需对接平台

通过网络媒介,农民可获得最新的种植和市场信息,扩大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减少农产品产需对接的中间环节,减少农产品的流通成本,这种互联网背景下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必将成为未来农业产需对接发展的方向。具体来说,农业科技工作者可研发一款农产品对接APP,这款APP从客户需求出发,提供给客户精细化、多元化的选择,如产品的品种、产地、品牌等,客户还可选择不同模式如体验模式、旅游模式、直送模式,拓展农业休闲观光、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功能。对于农户来说,这款APP可提供平台销售信息和售后服务功能。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农民学习网络知识、APP的使用方法和加大投入推广APP,使农民真正赶上信息技术时代,拓展产需对接渠道,在这个信息技术时代获益[13]。

4结语

近年来,农产品滞销问题在我国频发,农民一年的辛苦劳动成果付诸东流。这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农产品市场稳定,不利于我国粮食安全。在农产品滞销的表象下是农产品产需对接环节不完善的本质问题。本文从4个方面着手解决产需对接中存在的信息渠道单一、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加强产需对接中信息化建设,探索组织模式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产需对接平台。通过这些措施增加产需对接渠道,完善产需对接机制,增加农民收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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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兵,胡定寰.我国“农超对接”实践总结与再思考[J].农村经济,2013(2):109-112.

作者:张世静 单位: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