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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的内部审计工作分析

县域的内部审计工作分析

【摘要】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指派的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审查、评价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笔者从实际出发,立足国家审计角度,探索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途径。

【关键词】内部审计;特征;建议;县域

一、内部审计的基本特征

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自我控制的体现,具有自查、自警、自纠的审计效果。内部审计作为三大类审计之一,能够降低单位决策风险、财务风险,是审计发挥约束职能、监控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既能为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也能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补充。

1.具有独立的“自”性。这种“自”性即建立在独立性基础上的自主性、简便性。这种独立存在使单位的经济运营或管理行为有了“自我”检视的第一道程序。由自己的审计人员构成的内审,必将能清晰而完整地把握本单位的经济运营及发展,形成了随时存在的“自视”。一旦发现经济行为异常,就会启动“自查”并对异常进行“自警”,通过审计行为,确定解决方案,为管理者提供参考,实现单位内部的“自纠”。

2.具有灵活的“化”性。内部审计的“化”性与“自”性紧密相关。一是“简化”性即“自我简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审计,简化外部审计烦琐程序,实现审计既定目标;二是“净化”性即“自我净化”。内部审计能够通过日常观察,及时发现经济、管理行为中存在异常问题的先期征兆,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纠偏止误,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3.具有实践操作上的“广”性。内部审计在内容上、审查范围上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广泛性。内部审计的审查范围除了最常见的财务审计外还有内控审计、遵循性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等,以上都是内部审计在审查范围上的“广”性体现。

二、县域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内部审计是单位内设机构,会使部分单位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不予重视。相对于外部审计而言,内部审计会因“自”性与“化”性的过度拓展以及管理者的不重视而制约工作开展。

1.未设内审机构或内审有名无实。因为部分管理者的不重视,所以没有设置内审机构,没有安排内审人员,甚至有的单位设置内审机构就是为了检查完成单位的表面程序,设置的内部审计形同虚设,未曾起到自查、自警、自纠的作用。如果国家审计机关要求统计内部审计相关数据,这类单位往往就以财务人员作为内审人员,提供相关数据,上报应付了事。

2.内部审计独立性有待加强。单位的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审计机构不独立。有的单位将审计机构设在财务部门,由会计兼任,这就使得审计难以在客观的立场上审视、检查单位的内部活动,无法对单位的管理活动与经济运营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经济不独立。内审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受到单位管理者控制,当内部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征兆一旦与单位实际利益发生冲突甚至不可调和时,如果单位管理者采取了默许或忽略,审计人员往往会采取默许态度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充分发挥审视、监督的职能。

3.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由于部分单位忽视内部审计工作建设,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的学习环境,导致适应时代需要的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整体性能力不高,无法独立胜任审计工作。有的单位只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没有开展单位的宏观内容如发展规划、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审计,没有大视角的、宏观的经济运营监督,缺失审计程序,无法完成自查、自警、自纠的功能。

三、加强县域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1.提高对内部审计的社会关注度。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督促单位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单位充分有效地利用内部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地方政府应当持续加大对内部审计的宣传力度,通过广电媒体广泛宣传,带动全社会的关注,为单位的内部审计营造社会氛围。

2.因地制宜设立内审机构。建立内审机构不能搞“一刀切”,应该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内审机构的设置应视单位的规模和业务性质而定,一般有下属单位和承接民生事项较多的单位等都应设立内审机构,如教育、卫生、民政、建设、公安等。国家审计要担责引导,督促设立内审机构的单位应做到六有:有组织领导、有专职内审科室、有专职内审人员、有内审业务、有审计成果、有成果利用。

3.建立调研与巡查机制,形成高压态势。通过试卷、表格填制,巡访了解当地各单位内部审计的建设情况,对于已经设置、未设置内部审计的单位有基数了解;对已经开展、未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有清晰把握,国家审计要担起责任,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没有设立内审机构,要督促尽快建立内审机构并且开展内审业务,坚持做到“四个一”,每年召开一次内审工作会议,对内审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对内审成果进行一次检查,对内审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4.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要融合互补。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紧密合作会提升单位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度,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要信息共享、结果共用。国家审计要对内部审计进行审计督导、审计培训、审计业务演练与实战,以审代训,提高内审人员业务水平。让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在审计理念、质效上实现“无缝对接”的融合,国家审计要有效利用内审力量和成果作为补充参考,为审深审透助力。内部审计可以根据国家审计结果和审计意见,分析研究,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总之,对于县域的内部审计建设,首先要解决、改善县域内部审计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加强对人的主动性管理,才能在新时展下发挥出基层内部审计的优势与重要作用。如何提高县域内部审计的健全、完善,是审计事业基础建设的难题,需要全体审计人群策群力,任重道远。

作者:周晖 单位:肇东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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