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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

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

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创业优惠政策大多为原则性的宏观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在经营、融资和税收等关系到大学生创业的关键问题上,创业的大学生们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优惠。大学生创业的税收政策能否带来积极效果,关键取决于对其优惠的力度以及范围大小。但是,现存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范围过小,仅仅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同时,优惠税种有限,税收政策减免的税种仅为一些所得税和地方税。首先,所得税属于收益税,在自主创业之初大学生的劳动力成本较高,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激励不大;其次,我国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实行分税的财政管理体制,减免地方税收来促进大学生创业,暗示着支出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使地方财政尤其是相对贫困落后地区的财政压力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贯彻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积极性。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通常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通知的形式独立下达的,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不够规范,不得不再次下达补充通知,对政策内容进行细化。而且由于各个政策间的交叉重叠,适用上的重复甚至于矛盾也在所难免。总而言之,没有一个总的纲领性的法律统领所造成的司法冗杂,导致最终降低司法效率。

近年来,国家多次号召为大学生自主创业铺平道路,其他有关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扶持的政策也陆续出台。可大学生的普遍感觉是,他们的创业生存环境仍未宽松。其根本原因便在于落实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除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所有项目都可享受大学生创业的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但是从产业特点来看,这些政策并没有结合大学生创业的区域结构和相关的产业特点。以重庆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例,其着重于大型企业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却没能体现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特点,如对技术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第三产业等在政策优惠中没有予以突出,只不过是给予通常的优惠。虽然中央和地方都相继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但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比例仍然较低。笔者在重庆23所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500份调查问卷。其中有效问卷420份。调查结果显示:其中完全不了解当前政府创业政策的占62.0%,稍有了解的占37.0%,非常了解的仅占1.0%。不仅如此,很多听闻相关政策的大学生并未深入了解政策,把优惠政策束之高阁,而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便是宣传不到位。

创业政策的执行障碍多。首先,在政策的执行方面,存在着“政出多门、文件‘打架’”的现象。其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消极应对上级文件,从而使中央政策无法落到实处。最后,政策缺乏连贯性和稳定性。有的优惠政策在短暂地执行后即告停止,有的优惠政策却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实行区别对待。正因大学生创业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着种种问题,从而使得优惠政策并未落到实处,使得大学生没有享受到实质性的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域外考察

1.英国。英国对大学生提供的创业税收优惠的力度很大。而且国家对于未来不可限量的高层劳动力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之多,可以想见其相关政策的完整度和科学性。英国对大学生的创业指导实行“跟踪式”服务,由同一名指导人员向同一名创业者提供指导,根据创业进程不断在技能培训等方面加以完善。并且政府提供高额创业资金,拨款建立英国科学创业中心来管理和实施创业教育,并在房屋租赁、贷款、法律咨询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充分的优惠和支持。

2.美国。美国通过立法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先后颁布了《青年就业与示范教育计划法》、《就业培训合作法》、《从学校到工作机会法》等法律,建立了创业教育指导的法律规范体系。并且大大加强财政资金投入,降低相关税收、税率,减轻大学生创业的压力。不仅如此,美国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不断发展的贸易,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失业,激励创业。为了提倡大学生积极投入创业的行列,美国提供了丰厚的资金补助和优惠措施。

3.日本。向来以“博采众长”著称的日本,也在吸收西方发达国家政策优点的基础上,发扬自身优势,制定出一系列别具特色的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制度。日本政府1998年制定了《大学技术移转促进法》,扩大高校等学术机构的自主权,使其能够通过技术转移或兴办企业等形式参加创业,促进高校学术向产业技术转移。并为大学生提供无担保人,无保证金的融资服务,使得大学生在创业之初获得更好的福利与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对策及建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何把域外先进的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经验同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家税收优惠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激励性,需要我们从以下方面予以完善。

1.提高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立法层次。现行法律存在立法层次低,相关配套制度政策不完善,政策适用不乐观等缺陷,从而造成大学生创业上的障碍。而部分有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发挥着作用,但其立法层次及法律效力低,在一些地方、部门效果不大,阻碍了大学生的创业发展。要改变这种情况,就要建立相关法律制度,提高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立法层次,使得大学生在创业之时有法可依。

2.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改革税收结构体系,适当减少相关税率,并扩大税收优惠的种类是十分必要的,这些举措有助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者主要为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规定偏高。应适当降低大学生创业者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是一个由多种税组成的复税收体系,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国家不仅要在作为主体的流转税上给予优惠,还应该扩大税收优惠的种类在其他四种税种上给予大学生创业者更多的优惠。目前,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多局限在所得税和地方税,如将税收优惠的范围适当扩大到流转税、营业税和增值税,这对于减轻大学生自主创业负担的效果将会更加明显突出。此外,提高一些税种的起征点,也可有效地缓解起征点以下的中小型企业的负担。最后,还应该在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上,给予创业的大学生更多的优惠,扩大优惠税目降低税率。

3.因地制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制定扶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时,务必要与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结合。各个地方的发展所涉及的领域与方向各有侧重,无论是资金密集型还是技术密集型,无论是发展大型产业还是扶持小型企业,都根据当前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现有的地区优势进行改革,对大学生的创业税收优惠制度也应该随之有所侧重。

4.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展各种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创业信息的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创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社会环境。积极筹划开展“创业论坛”、“创业设计大赛”等创业主题活动,让大学生切实参与到相关实践活动中来,熟悉创业环境,从而激发创业热情。同时,还要建立大学生自主创业奖励制度,对优秀的大学生创业者进行表彰,并予以适当的奖励,利用榜样力量带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其次,各个相关部门也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网络宣传等多种方法积极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使之了解相关政策,最大程度地根据现存法律政策所提供的优惠措施进行相关自主创业,切实将理论付诸实践,从而实现创业理想。再次,高校应以现有的法律政策教育为基础,汇编成《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读本》,纳入创业教育体系。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制度的相关知识加以推广,使得大学生在创业初期也了解相关环境,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中享受创业的激情,践行作为祖国未来的规划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最后,社会各界要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为其提供宽松的环境。广大媒体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媒介,公布最新的创业信息,并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媒体还要对创业成功人士的成功事例进行追踪报道,让大学生了解创业过程,增强创业信心,培养创业意识。并且利用榜样效应,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吸取先驱者的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从而更好更快地实现创业理想。(本文作者:幸秀、陈伟江、李建利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