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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的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

国际工程的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

摘要:随着“走出去”及“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大量的国内施工企业纷纷走出国门,承包国际工程,寻求企业新的发展。针对现状来说,这样的形式对于我国经济及相关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而由于国际工程自身的特性,国家与国家之间在税收制度上必然存在一定差异,这样的差异也将导致国际工程的建设受到阻碍。本文将在针对国际工程税务管理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其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国际工程;税务管理;风险控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施工企业承包的国际工程业务越来越多,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国际工程具备涉及的国家多、服务项目多、征税体制及政策变化多等特点,而税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将造成利益损失大、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等状况。本文将首先对国际工程中税务管理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这些内容的基础上研究风险控制策略。

一、国际工程税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投标主体的选择

不同国家对于不同投标主体的征税政策是不一样的,因此,施工企业应在对比国内所得税率与东道国所得税率的基础上对投标主体进行选择。举例来说:当施工企业以母公司的名义或采取总分包形式承包工程,且母公司没有在东道国注册或设置常设机构时,施工企业需要在东道国按照当地施工项目纳税;当施工企业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并以境外子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经营的,境外子公司可能会享受当地国家外资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也可能会有其他制约;当施工企业以联营体参与投标时,当联营体中包含东道国企业时,那么联营体在税收额度上将能获得一定优惠。结合这些内容,施工企业在对投标主体进行选择的过程中必须能够全面的对东道国以及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综合考量,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最为恰当的投标主体,以此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国内外税收制度不一致

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上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09]125号)《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国际工程施工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东道国已经与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施工企业可以按照分国抵免法计算,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来抵免一部分在我国境内需要缴纳的税款,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出现。东道国没有与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这样的状况之下,施工企业就必须要在国内依法缴纳所得税,税款额度与企业是否在境外缴税无关。退税政策。对于国际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等出口货物来说,这些货物都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于一般援助项目出口货物来说,如果企业没有取得商务部批准使用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那么这些货物的出口就要施行不退税政策。对于东道国的税收政策来说,不同国家在税制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而为了保证施工企业能在国际工程开展的过程中获得更高的利润,施工企业应在针对东道国的税收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了解东道国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合同登记税、营业税、注册税等税收内容。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针对国际项目所在地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确定地方政府针对服务设施费用、杂项税费等的收取情况。

(三)国际双重征税问题

从定义上来说,国际双重征税主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根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就同一税种、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期限内进行征税的过程。对于国际工程的开展来说,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多层子公司之间也会出现重叠征税的情况,在一定条件下,这一类税收也可以被视作国际双重征税。显然,施工企业在运转的过程中必须尽可能的避免这一状况的出现,国际双重税征税问题必然会对企业的盈利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四)高级涉外税务管理人才的缺乏

对于税务管理工作的展开来说,除了受到政策的影响之外,施工企业在承包、建设国际工程的过程中是否配备了专业的税务管理人才也将对这一工作的展开成效及企业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结合上文中的内容来看,无论是在招标、合同签订或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企业必须能全面的对东道国以及我国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并通过税务管理工作的展开来保证企业在国际工程开展过程中能最大程度的获取利润。想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高级涉外税务管理人才的配备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税务管理人员应在具备一定水平专业能力的基础上掌握广泛的国际经济贸易知识以及丰富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税务管理经验,除此之外,这些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沟通能力。结合这些内容来看,国际工程的开展对税务管理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我国现阶段对此类人员的培养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进而导致税务管理过程中极易出现风险。

二、风险控制策略

(一)税务筹划

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展开的过程中,实际的纳税背景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能够通过税务筹划工作的有效展开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施工企业可以针对以下几点内容展开工作来达到这样的目标:1、企业所得税尽量选用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7]84号《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内容: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简称分国抵免法),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简称综合抵免法)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分国抵免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对于同时在多个国家(地区)投资施工的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分国抵免法下,不同国家(地区)的抵免限额不能相互调剂使用,纳税人在低税国的抵免余额无法调剂给高税国使用,其高税国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无法得到抵免,而来自低税国的所得还需要在中国补缴税款,因此部分企业存在抵免不够充分的问题,影响企业现金流。而综合抵免法不但有利于平衡境外不同国家(地区)间的税负,还可以以在一个国家工程项目的利润弥补另一个国家工程项目的亏损后,总体为非实际亏损的情况下汇总计算国外项目应补缴所得税额,增加企业可抵免税额,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总体税收负担。改变“总分包”或“联合体”工程所得税抵免计算方法。前期“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采取总分包或联合体形式承包工程,由于取得境外所得主体与境外纳税主体不一致而导致其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存在无法抵免问题,根据《关于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外承包工程来源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凭证可以使用分割单及相关证明,解决因主体不一致所引发的无法抵免的状况,降低境外所得税收负担。学习应用好抵免层级。现行抵免不超过三层的限制难以完全适应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获取境外资源、市场、技术等关键要素,以及近年来企业核算水平的提高和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纳税人遵从度和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财税[2017]84号《通知》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更有效更彻底地消除重复征税。但抵免层级增多后,纳税人计算更为复杂,税务人员需要正确做好抵免层级核算工作。2、其他相关税种增值税。为了避免增值税额度过高,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设备暂时出口、复出口以及设备租赁的方式来争取免征增值税。关税。对于关税的征收来说,施工企业应尽量选取生产于针对东道国关税比较低地区的原材料或其他货物,以此来降低关税额度。

(二)培养复合型国际化财会人才

针对国际化财会人才的培养需求来说,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来进一步提升企业财会部门整体的专业水平:引进人才。施工企业可以从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引进经验丰富的财会人员,这些人员是保证国际工程展开过程中财务工作的实施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根本,从另一方面来说,施工企业可以从知名高校应届生中吸纳新的人才,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更进一步提升企业财会队伍的整体水平。在企业内部展开培训。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国际工程税务管理工作的展开是非常复杂的,具体的风险项也难以进行预估和有效管理,因此,企业必须能够定期的针对财会人员展开培训,保证这部分人员能够及时的了解到国内外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及税务管理办法,以此来通过税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施工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结束语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展开可以通过税务筹划、国际避税以及吸纳国际化财会人员等几方面来提升税务管理工作成效以及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在做到以上几点的基础上持续对国际工程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研究,确保税务管理办法的完善性。

参考文献:

[1]宋德宁.境外施工工程中的税务风险和管理控制[J].中国经贸,2016.

[2]郑后生.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税务管理与风险控制[J].财会学习,2016.

[3]罗明忠.承包海外建设项目的税务管理研究[D].厦门大学,2017.124

作者:刘爱珠 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