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网络文学与电影互动性消费研究

网络文学与电影互动性消费研究

一、网络文学:电影改编的源头活水

消费文化语境下的网络文学和电影改编,在其生产、传播、消费等各个环节中都呈现出消费时代的属性特征。首先,从创作文本上来看,网络文学积极探索大众文化心理,寻找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情感共鸣,倾向于消遣化、娱乐化、青春化的文学风格,丰富的题材类型几乎涵盖了大众的各类选择,在改编成电影剧本时自然迎合了市场的消费需求。如网络人气小说《失恋33天》立足于青春情感题材,在网络上连载时便拥有极高的点击率。在对其进行电影改编时,制片方以“光棍节”爱情治愈系电影为卖点,取得了不凡的票房业绩。网络文学的优势不仅在于其适应市场需求的文学题材类型,还在于其拥有海量的故事资源。如网络小说《请你原谅我》讲述了一位罹患癌症的都市女白领叶蓝秋因“公交不让座”而遭到全民网络人肉搜索的故事,后改编为电影《搜索》(陈凯歌执导)。影片中通过人物、事件的逐层推进,展现了一系列如同“蝴蝶效应”般的职场、道德、舆论、人情等社会各方面的变动沉浮。该影片以其新颖独特的故事题材,在国产电影低潮期一路逆势而上,最终获得了电影市场的认可。电影与网络文学结合带来的是资源共享,这种共享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电影剧本资源的匮乏,也可以实现网络文学与电影的市场双赢。其次,从版权营销上来看,网络文学既是电影剧本的源头活水,同时又能降低电影剧本的版权费用。当下的文学网站已进入“全版权营销”时代,各网站通过多媒体、跨行业的营销建立起了“签约—付费阅读—印刷出版—影视—游戏改编”等一系列完整的产业链模式。网络文学的作者大多只是业余出身,他们的版权费用与专业编剧相比自然存在不小的差距。虽然随着网络文学电影改编热潮的兴起,网络的版权费用也在逐年提升,但对于制片方来说,相较于支付给知名编剧的版权费用,购买网络文学的改编版权仍具有较大的资金优势。热门职场小说《杜拉拉升职记》在版权营销上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案例。这部小说不仅被成功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还改编为话剧,登上剧场舞台。另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0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调研报告》中显示,“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有很大市场空间,表示会观看网络文学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的用户比例达79.2%”。因此网络文学的版权经营和多元开发是一个巨大的产业金矿,网络文学的电影改编,不仅仅是文化资本增值的过程,也是消费文化属性的一大表现。再次,从受众群体上来看,从网络文学的读者到电影市场的观众都是文化产业“参与性消费”的一员。在以往的传统文化模式中,受众群体仅仅是单向的文化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书本和影视文化作品的内容,即使有发表评论的权利,也往往是文学、电影作品完成之后才能参与其中,缺乏能动性而颇显滞后性。当下媒介的多元化发展使得文化产业的受众群体可以通过在网络上自由评论和表达的方式参与文化产业的各个环节,甚至可以引导文学/影视作品的生产、策划、推介的走向。具体来说,在传统的文学模式中作者在稿纸上挥洒笔墨,读者抱书本体验情感,作者与读者之间是“创作—阅读”的单向传输。随着信息开放与共享的网络时代的来临,读者参与文学创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在新型的文学模式中,作者与读者形成了“创作—评论—再创作”的交互性传输。在写作前,网络作家首先要了解读者的阅读需求,选择符合市场需要的题材;在写作中,网络作家可以通过阅读网友的实时评论、与网友互动讨论等多种形式来随时调整创作内容和创作走向;写作完成后,网络作家可以依靠作品的网络人气实现影视改编的文化资本增值。当今的文化市场所谓是“得网民者得天下”,在改编电影之前,热门网络小说已经获得了极高的人气,聚集了一大批网络读者。当网络文学改编成电影后,这些读者自然会转化为忠实的电影观众。同时,这些读者/观众也会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甚至影响电影选角、创作、宣传的走向。在此影响下,电影市场也适时而变,运用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等各类新兴方式与受众沟通,积极了解受众的情感需求,满足受众的心理期待,从而达到票房口碑双丰收的目的。因此,在消费文化语境下,受众群体不再是单纯的客体身份,而是交互环境中的一员。他们凭借网络的影响力介入创作、参与创作,成为文化创作的重要一环。这种受众的“参与性消费”正是互联网影响力介入文化产业链条的表现,也是媒介多元化时代背景下消费文化的重要价值标准。

二、电影市场:网络文学的坚强后盾

工业化/产业化的发展,市场上商品数量和种类的极大丰富,使得大众的需求得到了源源不断的满足。但同时,伴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大众的消费欲望也在逐步扩大。“冲动和满足源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被打破了,冲动受到控制并且有意识地指向一个扩大了的满意领域。”在消费文化时代,由于受到这种“需求—生产—再需求—再生产”滚雪球模式的影响,文化产业不可免俗地成为了一种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物。网络文学与电影作为两种审美化的消费品,同样属于文化产业化的范畴,它们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也符合上述“生产—需求”的互动关系。网络文学的电影改编,促进了国产电影的蓬勃发展;反之电影市场的需求,也影响着网络文学的走向。电影改编热使网络文学“潜剧本写作”方式逐步推广。网络文学本来就是一种文学与大众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产业营销合力的实践行为。由于网络文学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平台上的写作,生产方式的不同使得网络作家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往往要比传统作家敏锐得多;另外,网络作家要想在丰富多样的网络文学版图中争得一席之地,他的文学生产力必须不断地提升。因此,与传统作家高高在上的精英姿态相比,网络作家更倾向于融入大众、走向民间,主动地采取文化和商业并行的写作策略。电影改编作为网络文学产业链的一环,它的大规模的市场需求使得网络文学扩大再生产成为可能。敏锐的网络作家们很快感受到电影改编的持续热力,开始有意识地将写作朝着电影剧本的方向靠拢,形成了“潜剧本写作”的倾向。在选题上,侧重于电影市场热捧的题材,如青春、玄幻、戏仿等;在情节安排上,更加注重戏剧化的场景效果;主人公形象、语言表达都自觉地采取影视剧本写作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大大增加作品被影视公司青睐的可能性,而且影视公司在购买该作品后,可以不用花费很大精力去再次改编,减少电影制作环节的投入。同时,网络文学网站也相继成立了自己的编剧公司,开展剧本改编推广工作。所以,无论是网络文学的电影改编,还是“潜剧本写作”与网络文学网站自营的编剧公司,都是消费文化需求下的文学生产与增值过程,是文学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改造提升,也是文学产业化时代网络文学发展的新趋势。电影改编进一步推动了文学的产业化发展。产业化“是指某种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标,依靠专业服务和质量管理,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如网络小说《盗墓笔记》,自2006年在网络连载以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读者。2007年小说一经印刷出版便登上了畅销书榜单。随后随着网络小说的继续连载,以《盗墓笔记》为依托的文化产业化模式逐步形成。小说不仅改编为漫画、游戏、还改编成话剧、以及与国外影视团队合作的影视剧制作,实现了全版权运营,取得了较高的增值收入。这一案例表明,网络文学要想持续良性发展,还是要依托自身优势,与电脑、手机、电影、电视、剧院、出版界等多媒介合作,走出一条文化产业化道路。在这一点上,“盛大文学”的运营和发展就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明。“盛大文学”自称为“全球华语小说梦工厂”,是中国最大的社区驱动型网络文学平台。根据盛大文学网站显示,“2012年,盛大文学在影视等版权开发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共计售出版权作品近千余部,艾瑞报告显示,2011年根据网络原创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中,来自于盛大文学的原创作品最多”。这种有组织、有规模、系统化、标准化地进行网络文学创作,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电影改编的生产模式,既拓展了网络文学的生存空间,又适应了大众文化消费的需求,是文化产业化的最好诠释。电影改编还是网络文学走向主流文学,得以与传统的精英文学分庭抗礼的重要助推力。纵观我国几千年历史,精英文化一直以其严肃的使命感、高雅的审美性牢牢占据着文化界的主流位置;与之相对应的大众文化则一直处于支流甚至是末流。“在很大程度上,传统的大众概念都是精英的对立面,不管其定位态度是肯定还是否定,因为只要文化被强化其精神审美的一面,大众就难以摆脱非精神审美的拘牵,而被定位于较低的精神维度。”而在当下的消费时代里,文化早已走下神坛回归民间,成为了“狂欢式”的大众娱乐体验,具有大众化、日常化、娱乐化的审美特征。这种大众文化消解了精英文化较为纯粹的审美范式,瓦解了精英文化的权威地位,从而使文化走向了多元化的发展道路。以早期的网络文学来看,由于网络文学的写作者一般非专业作家出身,并未接受过系统的文学熏陶和写作训练,因此他们的作品难免出现立意粗俗、语言鄙陋的状况;同时网络文学的消费者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学品位低下;再加之网络文学市场的庞杂性,导致管理约束的困难,这几方面的原因共同使得网络文学难以登上大雅之堂。与传统的精英文学平起平坐。然而随着近年来网络文学市场的逐步规范,网络文学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文化水平的提高,一大批文学性和审美性俱佳的网络文学作品涌现了出来,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就国产电影的发展历程来看,改革开放后许多优秀的电影作品如《芙蓉镇》《大红灯笼高高挂》《红高粱》《活着》等,都是由传统作家的优秀文学作品改编而成;然而近几年的国产电影市场,却热衷于网络文学的电影改编。这除了网络文学的高人气之外,与网络文学自觉的文学性和审美性的追求是分不开的。如《山楂树之恋》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两部网络文学改编的同名电影,以其清新唯美的审美品格给电影市场带来了一股清风,展现了当下网络文学的较高水准。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壮大,主流文学与网络文学也打破了不相往来的格局,出现了主动交流的新局面。唐家三少、当年明月等著名网络作家当选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等部级文学大奖也向网络文学敞开了大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在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为网络文学产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由此可见,借助消费市场特别是电影市场的强大助推力,网络文学实现了与主流文学的握手,文坛出现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互动互补、繁荣发展的新局面。无论是主流文学还是网络文学,都应以文学性和审美性为评判标准,创作优秀的文学作品,并为电影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学资源。

三、网络文学与电影互动性消费展望

“拷贝盘上的世界和印刷文字中个人的梦幻经验有密切的关系电影业自身也把自己的一切成就看成是导源于小说,这一点不无道理。电影的拷贝形态和剧本形态,都完完全全和书籍文化纠缠在一起。”因此,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离不开一个好故事、好剧本。尽管在消费时代,文学也成为一种消费商品,但同时它又不等同于普通的日常消费品。网络文学若想与电影继续“联姻”,就必须自觉提高文学作品的审美性,注重思想深度的挖掘,关注现实干预生活,构建一个健康的文学生态。只有做到这一点,网络文学才能在影视改编市场占据更多的份额。另一方面,电影在选择网络文学进行改编时,除了注重文学的审美性和思想性,也要充分考虑到电影创作的自身规律,选择易于改编的网络文学作品。路易斯•贾内梯在谈电影的文学改编时讲到:“一般认为,如果某个艺术作品在某种艺术形式中的成就较高,改编至另一形式的成绩就往往不如其原著。因此,《傲慢与偏见》虽被改编成电影多次,成就却都有限。而影史的杰作,如《假面》《公民凯恩》,几乎都不能改编成小说。这主要是因为文学与电影媒介不同,其内容分别受其形式支配。”因此,网络文学的电影改编,必须做出系统化的分析,如电影的文学性如何,角色的表达能否完全呈现,整部影片是从什么角度来叙述,改编策略是忠于原著的“忠实改编”还是只保留原著意念的“松散改编”,这些都是改编过程中需要考量的问题。综上所述,当下的网络文学为电影改编提供了源头活水,反之电影市场又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助推力量,这是消费时代文化策略与商业策略共赢的结果。只有保持这种可持续、有活力的互动消费模式,才是网络文学与电影发展的长久之计和正确趋势。就此而言,网络文学与电影实现产业化合作,仍然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

作者:张书娟 单位: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