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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下循环农业发展探析

财税政策下循环农业发展探析

摘要:循环农业已经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旨在促进乡村地区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出台了财税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与保障。当前情况下,在政府相关部门财税政策支持下,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发展循环农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农业生产者自主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逐步优化主要的农业发展途径,促进乡村地区第一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文章着重探索了政府财税政策支持与循环农业快速发展之间的关系,以供参考。

关键词:财税政策;循环农业;发展;方法

政府相关农业管理部门下发各类财税政策以及各类优惠政策,是为了帮助广大农业生产者更加直观、清晰地理解主要政策内容,感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享受到乡村地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依照乡村地区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实际要求发展循环农业。在促进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乡村地区生态环境的长远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1财税政策支持对于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

性分析虽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乡村地区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农业生产者无法及时解决具体的发展问题以及改革问题,极有可能会导致乡村地区出现更加复杂的经济发展问题以及循环农业发展问题。面对非常复杂的农业产业结构转换问题以及相关经济发展问题,必须要深入研究政府财税政策对于促进乡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1]。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接连下发各类工作指示以及具体的优惠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乡村地区的产业结构,为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建设提供政策支撑与保障。但是在乡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要的资金投入较大,利益链条较复杂,短期效益并不明显。首先,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且一部分大型循环农业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受益群体人数较多,许多农业生产者都有可能参与其中。其次,在我国境内一部分偏远地区及落后地区,为了进一步探索全新的发展途径及农业发展道路,经常会出现各类农业转型问题,以及第一产业战略性结构调整问题。许多新兴的经济发展方式及乡村地区建设形势并不能完全符合落后地区的发展现状,也无法将偏远地区、落后地区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2]。由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初期成本较高,仅仅由农民承担经济发展的全部压力,极有可能导致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巨大的隐患。没有任何一种产业的发展可以规避市场经济的影响,也没有任何一种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发展过程可以完全交由市场处理。这就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及市场微观自主等形式,进一步促进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在构建较为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前,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立足于循环农业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体制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求广大农业生产者积极参与其中,农业生产者也需要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就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下发各类循环农业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各类指向性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广大农业生产者积极参与到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的具体环节中[3]。同时,一部分农业生产者由于自身的思想局限性问题,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也不愿意长时间持续投入资金。面对此种情况,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具体的政策内容,通过接连不断下发各类具有针对性与科学性的财税政策,帮助广大农业生产者进一步意识到财税政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依照财税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要求,逐步完善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的具体过程。政府相关部门下发财税政策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保证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长足、稳定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改善我国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促进城乡地区战略性协调发展,促进乡村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逐渐完善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模式,促进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第三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2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下循环农业的发展方法与途径分析

2.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

政府相关农业发展部门以及农业管理部门想要进一步提升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运行效率,必须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要保证政府财政资金的长期投入与稳定投入。本文在前一部分内容中详细讲述了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政府相关财政部门如果仅仅是加大前期资金投入,忽视后期资金投入,无法为后续的建设过程以及循环农业发展过程建立良好基础,极有可能会导致循环农业经济模式无法继续运行,或者是无法充分发挥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实际作用。首先,政府相关部门为了实现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系统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乡村地区经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必须要加大对循环农业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转变财政资金投入形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必须要重视保护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切记不能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4],换取所谓的经济利益。其次,优先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环保投资机制以及资金输入机制。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必须要正确看待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价值,也需要正确意识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乡村地区的循环农业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也必须要支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全新工艺的技术研发过程。除此之外,政府相关部门也需要下派各级监督部门以及管理部门,针对广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以及其他各类经济模式的发展过程进行全方位分析与监控,及时调整循环农业发展的具体过程以及相关发展模式,为乡村地区的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奠定良好基础。再次,需要进一步培养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带领作用以及引导作用,促进乡村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的快速发展。培养龙头企业需要政府相关农业管理部门、农业发展部门立足于部分企业的经济发展现状,结合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循环农业的具体发展要求,为相关企业制订较为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同时为一部分新兴企业制定较为个性化的优惠政策以及财税政策,逐步促进行业内部均衡、协调发展。政府需要在培养龙头企业的过程中,有目标、有意识地进行专项扶持与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经济循环链的合理调整,从而带动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整体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的战略持续性发展,以便为乡村地区经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支撑与资金保障[5]。

2.2建立合理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励市场主体

乡村地区产业结构发展以及循环农业发展均需要各级主体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利益链条各个主体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乡村地区的特色产业以及其他循环农业经济,必须要求广大农业生产者参与其中,建立合理且完善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励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发挥其积极作用。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大力实行投资体制方面的经济改革与制度改革。首先,进一步调整和落实相关农业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以及各类优惠政策,必须保证乡村地区的每一位农业生产者均可以享受到经济发展以及政策落实的红利。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把发展循环农业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之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便进一步带动第一产业其他经济项目的快速发展。政府也需要结合乡村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经济链条逐步调整,必须保证生态循环发展与农业发展的协调统一。在促进乡村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着重保护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以及环境稳定性,同时充分调动许多龙头企业发挥重要作用,积极调动各个农业主体,尤其是相关农业生产者要积极参与到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的具体过程中。其次,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动与激励作用,将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微观自主紧密对接,随后调动各个农业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除此之外,政府在制定相关财税政策、逐渐完善产权政策具体体系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农业生产者的经济利益,结合农业生产者当前的实际需要以及循环农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各类财税政策,逐步贯彻落实财税政策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促使每位农业生产者以及农业主体均可以了解到财税政策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帮助农业生产者及时解决日常经营与生产问题。再次,为了进一步激励农业发展主体,也需要龙头企业参与其中,通过龙头企业的引领与带动作用,逐步推动整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循环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龙头企业需要考虑到整体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发展方向,需要依照政府相关农业管理部门以及农业发展部门下发的各类财税政策以及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调整龙头企业自身的经济发展过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辐射作用[6]。

2.3建立完善的税收支持体系,健全具体的制度框架

现如今,我国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所下发的各类财税政策以及优惠政策,已经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特征,许多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已经得到细化与调整,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政策内容可以为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这就意味着,政府需要建立更加全面化的税收支持体系,逐步健全相关的制度框架以及制度内容,进一步规范税收政策实行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更加全面化的税收财政制度,将具体的财政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引入到税收支持体系中,进一步整合财税政策、相关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主要实行流程。同时,可以引导相关龙头企业或广大农业生产者参与到制度框架的建构过程中,积极鼓励广大农业生产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广大农业生产者也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各类意见与建议。完善制度框架的过程比较复杂,所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较多,政府相关部门需要意识到完善制度框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逐步解决制度框架建设与完善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立足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农业生产者的需求,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实行过程。广大工作人员应秉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实干精神,探索更加全面化、制度化、体系化的乡村地区循环农业财税政策。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循环农业财税政策的体系以及相关体制机制,也可以为乡村地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在乡村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以及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各类体制机制作为支撑与保障,也需要相关体制机制作为引领,带动全体农业生产者向着更加长远的目标不断迈进。

2.4在实践操作中全方面研究财税制度的具体问题

当前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财税政策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现状,将具体的政策内容以及各类条款引入到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的具体过程中,通过实践操作等形式,检验政策内容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政策的具体内容需要依照政策制定及实行的过程进行细致整改与完善。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实行办法的过程中,也需要将相关的财税政策的内容引入实际工作中。通过细致分析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具体现状后,再进一步优化财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及落实相关政策的实行。通过此种形式可以进一步提升政策实行的有效性与科学性,以便为乡村地区循环经济模式快速发展奠定基础[7]。除此之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必须在实际探索过程中,将各类政策理论引入其中,通过实践检验理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政府相关农业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管理部门所下发的相关政策,必须要依照乡村的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现状,根据乡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具体的政策内容以及政策结构组成。同时应充分意识到政策的实时性特征,随着乡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逐渐推进,乡村地区循环经济模式逐渐发展,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适用范围也应该发生相应的改变。

3结束语

政府相关农业管理部门及农业发展部门要想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财税政策的具体实行办法,必须要结合乡村地区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要求,深入整合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立足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具体目标及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具体要求,着重探索财税政策全新体系化构建形式,为乡村地区循环农业以及相关经济模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本文经过大量研究与调查之后,探索出了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下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的全新道路。希望通过此研究,可以进一步促进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转型与升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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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立华.西部地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路径选择与支持体系创新[J].经济问题探索,2011(3):157-160.

[4]贾纪磊.新农村视野下的农业循环经济探析[J].新疆农垦经济,2013(3):1-4.

[5]邓文杰,梁化聪,周亚节,等.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下循环农业的发展[J].中国集体经济,2015(28):6-7.

[6]汉素珍,程艳艳.平凉市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南方农业,2021,15(26):107-108.

[7]王燕.绿色循环农业促发展[J].农家致富,2021(17):14.

作者:吴琴斯 单位: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