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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传播发展探讨

互联网+新闻传播发展探讨

【摘要】“互联网+”的趋势,是当前时代背景下不可否认的大趋势,意味着各个领域的发展都在逐渐与网络信息技术关联起来,新闻传播相关工作亦是如此,但是网络化的趋势,会给新闻传播发展带来改革的契机,但同时也必然会带来巨大的调挑战,为此必须要权衡利弊,思考如何在“互联网+”趋势下审时度势进行改革,确保未来的工作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新闻传播;发展探讨

一、“互联网+”趋势给新闻传播带来的契机与挑战

(一)契机

“互联网+”趋势,给我国各个领域的工作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对于新闻传播领域来说更是如此,作为传播信息的产业,其发展毫无疑问对于信息技术是最为依赖的,因为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新闻信息的传播分享,能够在分秒之间,遍布多个平台,被千万人甚至是上亿人同时看到,这是新闻传播企业的主要工作目标。此外,信息平台能够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与实时性,以往新闻媒体要得到新闻信息,需要委派记者到现场去进行取材,但是在信息化的背景下,智能化信息设备,如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等等,几乎人手必备,这大大拓宽了信息来源的渠道,这让新闻媒体有了更多新闻信息素材可以选择,进一步体现出了便利性的优势。最后还要考虑到信息环境下新闻信息传播形式的优化,我们都知道,在缺乏网络技术支持的时代,纸媒是主流的新闻信息传播渠道,而报纸杂志的出版制作,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纸张,耗费大量的林业资源,而利用信息渠道进行传播,则能够大幅度减少资源耗费,这亦是重要的优势,而且与当前的环境保护国策相符合,可见“互联网+”趋势下,新闻传播领域的发展有着更大的优势[1]。

(二)挑战

万事万物皆有两面性,“互联网+”趋势给新闻传播领域带来的,也并不只是好的影响,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这是新闻媒体相关人员都要面对的事实。而具体是怎样的挑战,怎样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展开分析。首先是信息审核的压力更大,因为在“互联网+”趋势下,要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就要广开言路,让社会大众都有新闻信息反馈投稿的通道,但是随着信息越来越多,自然也会有更多恶意编造的虚假信息以及引导舆论的负面思潮产生,信息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审核的压力也自然越来越大。其次是新闻传播产业整体运行尚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支撑,所以依然有许多目的不明的自媒体或是个人账号借助法规漏洞进行未授权转载,甚至是对新闻内容的随意更改,对于新闻节目片段,也可以断章取义的剪辑,达到吸引眼球,引导舆论的效果,这扰乱了新闻领域的风气。最后还要考虑到新闻领域从业人员的素养问题,在当前的新闻传播领域中,许多新闻工作者已经并不重视新闻的真实性与传播意义,迅速传播、引导舆论、吸引大众注意,成为了最主要的目标,这与网络时代背景及大众审美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网络时代给所有新闻企业都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压力,许多民众的新闻审美也产生了转变,对于追求本真的严肃的新闻信息,普遍不会给予重视,而更加关注夸张的、吸引眼球的新闻内容,这也直接导致许多新闻工作者摒弃了最基本的职业原则,忽视了职业道德要求,产生扭曲的发展意识,开始为了博取注意而不择手段,这显然是十分不利的局面,新闻的最基本要求便是真实,毕竟还有许多追求新闻真实性与实际意义的新闻读者,希望能够看到有质量、有实际发展意义的新闻内容,而非哗众取宠的花边新闻,但是许多新闻工作者已经逐渐看不到这样的呼声。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新闻传播工作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影响着新闻的可信度,所以必须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否则新闻领域将走向发展的瓶颈。

二、基于“互联网+”的新闻传播发展策略

(一)进一步提升新闻工作者综合素养

每个行业都有不可违背的基本原则,因为如果没有基本的原则存在,行业发展将必然不受控制,愈发混乱。新闻传播领域亦是如此,在这一领域当中,作为新闻从业者,无论是新闻记者、新闻文案还是新闻编辑,都要具备新闻领域工作人员所需要具备的专业技能、具备做新闻工作所需要的觉悟,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对待每一篇新闻,才能做好新闻传播工作。因此新闻传播企业对于内部的所有新闻工作者,上到管理人员,下到文案及网络平台新闻账号管理人员,都要进行严谨的、系统化的培训,培训过程当中,除了要传授新闻领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与理论知识,还要同时开展思想教育,帮助员工养成新闻职业道德理念,并且强化各级新闻工作者的岗位相关素养,包括新闻分析判断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调查能力等所有相关素养意识。此外在培训结束后,必须要开展严谨的业务考核,特别是针对新闻的质量,必须要严格筛选,责任落实到个人,避免相关人员出现夸大事实博取关注的心理[2]。

(二)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帮助

我国新闻领域当前的管理体系缺乏完善性,这是我们都意识到的无法否认的事实,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平台的拓展,使得许多不真实的,或是恶意的新闻信息找到了漏洞,开始广泛传播,影响社会舆论,这是政府管理部门管理也很难完全覆盖的领域,所以只有通过各方的信息反馈,以及改革意见,才能够确保新闻传播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确保新闻领域的工作管理有法可依。所以对于网络上新闻无授权转载、恶意篡改、断章取义的剪辑,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都应当进行收集,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作为修正规章制度的根据。这是保证新闻传播体制真正逐渐走向完善,确保在信息化时代下新闻传播企业、新闻当事人等各方利益都尽可能不受侵害的重要途径。借助来自各方的反馈,才能够确保未来的管理网更加紧密,防止新闻领域的“漏网之鱼”出现。但是要达成这样的目标,首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展开积极的宣传,将打击违法新闻信息的意识传播到新闻企业当中,传播到社会大众当中,这样才能通过反馈,完善规章制度,保护所有相关人与机构的利益。

(三)广开新闻言路

当前时代下,新闻领域的发展需要以广泛的信息来源为基础,而这巨大的新闻信息需求是无法单纯依靠新闻传播企业内有限的工作人员去完成的,因为全国乃至世界各地,都随时有不同的新闻事件发生,所以如果不能做到广开言路,广泛收集信息,新闻传播企业则很难获取一手新闻信息。所以新闻船舶企业在自身的官方网络平台上,有必要开设新闻投稿的渠道,给社会大众以投稿的机会。这样才能够保证信息获取的即时性,保证不错过重要的新闻。而且除去网络渠道以外,还可以开设二十四小时的紧急投稿热线,尽可能确保不遗漏,才能让各个新闻板块更加充实。但是与之相对的,企业也要更加重视筛选,应当建立起专门的审核部门,在收到一手新闻时及时对新闻信息进行验证调查,尽快完成新闻审核,确保新闻真实性,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四)发挥纠正作用

网络信息繁杂,这一点在以上亦曾谈及,恶意的新闻篡改、未经授权的转载,恶劣思潮的传播,这些都并不是我们能够一时控制的,所以针对目前网络上的根据原本新闻进行捏造的虚假新闻信息及未经授权的转载等行为,新闻传播企业必须要及时进行澄清,并且严厉追责,这样才能避免大众受到误导,尽可能快的制止错误信息的传播。为此新闻传播企业应当组建内部专门的审核队伍,在新闻后,特别是在一手新闻之后,要通过搜索网络关键词等方式,查找是否存在恶意杜撰、剪辑或是随意转载的情况,一旦发现应当及时与方展开交涉,明确相关责任,解决纠纷,如果对方始终拒绝承担责任,则应当尽快展开合法追责,并且澄清声明,这是对企业自身负责、对新闻相关人负责的工作思想,是解决新闻权益问题的重要途径,所以相关新闻传播企业都应当提起重视,懂得维护自身及新闻相关人与机构的利益不受损失[3]。

三、结语

“互联网+”是当前时代的大势所趋,在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新闻传播领域面对着更大的优势,同时也面对着更严峻的挑战,所以只有审时度势发挥优势,并正视问题去解决,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体现我国新闻企业的实力。

【参考文献】

[1]董秋桐.浅谈“互联网+”的新闻传播发展[J].传播力研究,2018,2(14):230.

[2]韩洪影.“互联网+”电视新闻发展研究[D].南宁:广西师范学院,2017.

[3]朱学芳,常艳丽,宋璞.新闻图像的网络传播现状研究与发展方向初探[J].公共管理高层论坛,2005(02):308-32

作者:安东 单位:黄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