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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产学研的网络建构路径研究

多元化产学研的网络建构路径研究

1ISM模型的构建

1.1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的影响因素

本文通过专家咨询和文献调查科学选取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的影响因素,并归纳为五大类别,分别是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经费投入、政策法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外部环境与机制。同时,本文将五大类别细分成8个主要影响因素。

1.2结构分析模型的构建

本文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对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根据解释结构模型原理,“1”表示影响因素间存在联系,“0”表示影响因素间没有存在联系,从而得到影响因素关系矩阵图。

1.3镇江多元化产学研影响因素的层级结构分析

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的影响因素分为四个层级,根据层级结构关系并结合镇江市产学研实际发展情况,可得到以下结论。(1)第一层级。利益出发点和文化价值取向差异性(X1)、双方信任程度和信息沟通渠道(X2)以及利益共享、风险分摊的诚信合作机制(X7)位于第一层级,且这三个因素相互间影响程度高,互动紧密,这表明它们直接且共同影响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互动发展。其原因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利益出发点和文化价值取向的差异性使得镇江产学研主体链接存在障碍。镇江市的中小企业倾向于投资“短、平、快”的项目,这是由企业逐利性和利润最大化本质决定的,而高校和科研机构则更关注实验成果、论文和专利等科研硬性指标。双方对科研成果能否快速市场化和利润化存在定位偏差,这导致其合作连接不紧密。二是缺乏信任和信息沟通直接影响产学研进展。由于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对自身的定位和认识不同,双方都存有抵触和警戒心理,主体差异化使得合作双方难以成功建立信任桥梁,进而引发信任危机和沟通危机。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畅通等因素也都制约了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互动合作的进程[2]。三是利益共享,风险分摊的诚信合作机制高度不健全对产学研合作造成阻碍[3]。产学研合作强调信任和分担,但主体性质的差异性使得合作主体难以相互信任,进而出现主体间利益分配不均,风险承担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这遏制了科研人员与企业的合作积极性,也会造成产学研项目无法深入落实,投入的资源严重浪费、合作成果难以有效转化的恶劣后果。(2)第二层级。第二层级仅有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X5)这一个因素,该因素的影响程度较第一层级更高,因为镇江现有的政策法规存在涉及范围有限,主体职权不明确的问题,其难以有效厘清镇江产学研主体互动合作的界限。且镇江市人大关于产学研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3)第三层级。第三层级包括企业规模、科研技术人才储备(X3)和监督机制(X8)两个因素,该层级因素受后一层级因素制约,也对前一层级因素造成影响。事实表明中小企业规模小,科研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因此难以承担技术创新性高,投资风险大的项目,这也导致其对产学研项目的选择趋于保守。同时,缺乏监督机制干预,监督机制存在错位现象也使得镇江产学研主体间信任摩擦增大,无法实现对违约者的严厉制裁,从而导致其难以破除企业和高校“不敢合作”的困局。(4)第四层级。经费投入数额及结构(X4)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X5)位于层次结构模型最底层,且这二者并无前因因素,这表明这两个因素在模型中起到基础性作用。结合与上层级因素的联系和产学研实际情况,可得经费的投入数额及结构是影响镇江市多元化产学研的根本因素。事实表明,镇江市产学研经费存在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障碍。据镇江市统计年鉴可知,镇江市2018年财政科技拨款165,918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达904,562万元,其中政府资金295,88万元,企业资金871,680万元,国外资金1,589万元,其他资金1,706万元[4]。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镇江市投入的科技经费与其科研发展需要差距悬殊,这意味着产学研经费投入存在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且企业资金投入是创新费用的主要来源,这表明产学研经费结构不合理、渠道单一,政府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当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高校、科研机构与市场、企业的桥梁也对产学研发展造成重要影响。截至2015年,镇江新区仅有科技服务机构约230家,且其存在严重的服务水平低、整体素质不足,人才缺乏、行业不规范、形式单一等问题[5]。因此只有形成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才能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自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2镇江多元化产学研网络的重构

2.1尊重差异,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和人才交流平台

第一,基于产学研互动主体自身定位的偏差,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多方主体应秉持“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维护共同利益,求同存异,彼此尊重,达到“和而不同”的理想状态。第二,由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平台畅通各方信息渠道,搭建“科研成果—市场产品”的转化桥梁,提供信息咨询、市场需求、机构管理等服务,从而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分歧。第三,建立人才交流平台,将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实验型人才与企业的实操型人才相对接,这既能缓解科研人员“不懂市场”的尴尬,也有助于突破企业缺乏科研技术人才的困局[6]。

2.2加大投入,促使经费结构合理化、有效化

第一,镇江市政府应切实加大产学研项目的专项经费投入,通过建立专项奖励基金来促进人才激励机制。同时,加大对企业产学研项目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以此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第二,构建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增加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科技贷款金额[7]。通过定期组织产学研项目专项投资活动,并邀请国内外各大科技金融投资机构参加,以此来拓宽资金渠道。这些多元主体的融资行为能增加产学研可用经费,助力镇江产学研高效深入发展。第三,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引导资金流向具有“高技术性、高附加值、高利润”的产学研项目。这能让“风险大、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不至于沦落到“坐冷板凳”的困窘境地,并错失行业转型升级的良机。

2.3政府宣传,完善相应政策和法规

政府加大宣传力度有利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快速化、广泛化。以政府为风向标,让更多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敢于踏出第一步,逐渐加入产学研的合作圈中[8]。同时,镇江市政府和人大应针对产学研出现的权责不清、利益分配不均、违约处罚不明、知识产权不清等实际问题,出台相应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建立明确的政策制度体系,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助力形成权责分明、组织清晰的产学研合作良好氛围。

2.4提升能力,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使产学研合作主体实现良好互动,因此发挥机构的“联结粘合”作用,帮助机构脱离“表面化”转向“规范化”是促进镇江产学研高效发展的关键环节。首先,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激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活力,引领其“抓住市场痛点、把握合作需求”,并通过信息交流、交易洽谈等方式实现中介润滑作用。其次,促进科技中介人才梯队化建设,通过人才职业培训、末尾竞争淘汰机制来提升中介人才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9]。最后,建立行业规范制度,依托行业准则来规范机构行为,肃清行业不良风气,使得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2.5监督保障,健全诚信合作机制

第一,镇江市应发展以政府主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协同管理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并开展“诚信黑名单”“绩效考评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等活动。政府理应成为该机制的“顶梁柱”,因为政府的威信和权力使其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能有效约束产学研合作主体。当然,辅之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能让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运用该机制,不仅能有效预防合作纠纷中的扯皮推诿行为,还能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第二,镇江市需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分摊”的诚信合作机制。首先,健全严密合理的合同签订制度。只有签订合同才能避免利益分配不均、权责不清的情况,只要合作各方都“完完全全按合同办事”,那么一些不必要的分歧就不复存在。其次,要按照项目参与层级和比例来分配利润和风险,即“谁投入的成本多,承担的风险大,那利润分配的也就多”。虽然产学研合作追求利润风险共享,但需明确“共享不代表平均”,每个合作主体都要按照其投资比例来承担利润和风险。

作者:陈英姿 单位:江苏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