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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控论文全文(5篇)

造价管控论文

第1篇:造价管控论文范文

影响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分析

1工程设计的影响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造价成本控制的关键与重点。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当前,各设计单位相同专业设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管理及用人制度的诸多矛盾的影响,针对每一个工程项目,在设计人员安排上不可能择优组合,这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由此可见,设计质量的好差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多少。合理科学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

2招投标的影响招投标时,设备的选型、类别等存在的不明确,如果在招标答疑中没有解决,会导致合同留有许多活口,不便于以后的造价控制。同时招标过程中标的计算错误、施工单位选择不合理,都会影响设备安装工程造价。

3施工单位的影响在工程预算、分阶段结算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往往从自身角度考虑,故意曲解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子目的套价,对定额中的活口,更是加以充分利用,低类高套,增加安装工程造价。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的价格,目前是实行市场价。在进入计价表之前,必须经建设单位的价格认定。

4设计变更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修改既定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标准。使得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多,未及时妥善的处理设计变更费和签证费,会直接影响设备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通过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控制各影响因素分析,可以看出造成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在于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影响因素较大。因此,加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实施动态跟踪控制,将工程造价始终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1设计阶段的控制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的比选和优化,合理化工程设计。在工程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工程造价,并依据经济和综合效益指标科学的选择设计方案。实行限额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分配的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限额设计要以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和保证设计科学性的实际内容为原则进行。合理选择标准、设计规范,有利于降低投资、缩短工期。

2招投标阶段的控制招投标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在众多投标单位之间选择质量可靠、报价合理、信誉好的施工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投标,克服传统定额的缺陷、合理分担风险。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尽量任务分担要明确、合同少留活口。

3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量的计量要符合合同规定,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等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加强现场签证的控制和管理,避免错签、多签、重签现象。及时处理工程索赔工作,避免产生更大的经济损失。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要实行动态跟踪控制,实际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跟踪检查处理结果是否妥当。

4造价管理人员的控制无论是建设单位的造价人员,还是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工程造价管理逐渐走向法制化,不断提高造价管理人员的从业道德水平、专业技术从业水平,加强工作责任心,为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2篇:造价管控论文范文

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大,此阶段造价管理人员应对项目的外部环境条件做充分的调查和分析,找出潜在的风险因素,提出关于工程造价风险控制的对策,并对方案进行多方面的比选,合理确定工程的投资估算。此外,还应提前制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计划,并进行可行性的论证,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时间和空间来进行工程的实施,力求在此基础上得到工程造价的优化。在项目的决策阶段还应经常关注项目建设环境、投资环境、市场价格水平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可能给项目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可制订备用方案来以防万一,或在投资估算中适当的留有一定的松弛度,以提高后期工程造价控制的灵活性,使工程造价管理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较大,所以设计质量对于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至关重要。若设计本身存在缺陷或错误,导致后期的实施过程中产生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所以工程项目的设计属于典型的造价管理的动态因素。所以应加强对设计的动态控制,要求设计方积极采用成熟的、典型的设计方案,并在设计中采取限额设计和价值工程的设计思想,并加强设计的审核工作,严把质量关,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在设计变更的索赔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合理分摊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的增加部分。

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投资造价控制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其主要包括设计招标、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招标等内容。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很专业化的工作。设计招投标可以使招标单位从中选出技术和经济等最佳的设计方案,从而为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奠定良好的基础;而设备及材料的招投标则更为重要,对控制项目的采购成本具有特殊意义;重大施工招投标有利于选择技术实力雄厚的施工队伍,直接影响项目施工成本、质量及进度的控制。为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在工程招投标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监督工作;(2)严禁招标人让施工企业压价让利和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以免影响工程质量;(3)努力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4)标底的确定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实现双赢的局面,这样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工程造价的控制。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社会信誉、业绩水平、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选择既能减少工程成本,又能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质量及进度要求的中标单位。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造价动态控制工作。

1.设计改正和变化的解决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实际情况与原始设计不符、需要对设计方案做出临时调整和修改的状况,这种突发情况被称之为动态因素,其变化调整必将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时就需要工程单位及时拿出方案来应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工程,并且要对已经发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处理,坚持量可变单价不变的理念。增加的工程项目按实、按定标原则计算,减少的工程项目则按原定价格扣除,对工程造价进行适当的调整,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并且有效的协调建筑单位与施工企业的经济关系,维护了双方互相之间的利益,确保项目顺利的实施。

2.及时准确地做好材料差价的处理

材料是建安工程费的主体,工程造价中大约有70%用在材料的购买环节,并且材料价格随市场波动情况较大,所以做好材料差价的控制是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一个重点。建筑单位需要结合具体工程实施状况,并且根据某一阶段的市场价格情况,来做好材料价差的调整工作,应采用系数与单项材料相结合来调整差价,这样才能有效控制材料成本。如钢材、水泥、木材及特殊装饰材料等应按定额材料用量补差;而砂石、石灰、砖瓦和其它材料测定综合材差系数来调整价差,应以当地定额站每月或按季公布的各类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地方材料综合价差系数来作为工程计价的基础,也可根据合同中商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承发包双方都同意,可在合同价格中增列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风险系数可参考公布的价格预测系数来确定。当有的工程不考虑增列风险系数时,应在确定标价时填列“材料价格明细表”。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应按照标准状况核算其成本价格,这样才能确保每个材料都能达到理想的价格定位,具体应结合采购时的发票价格按时结算单项主要材料价格,以保证建筑单位资金的合理利用。

3.动态的考虑物价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物价水平随着市场供求及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较大,物价的波动也会给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生活费用总指数造成一定的波动,会引起施工过程中的生活支出或人工费的变化。因此,为了控制好工程造价,可采取物价变化与工程遣价挂钩的办法,也就是结合地方政府公布的物价或生活费用总指数,来定期公布调整人工费补贴系数,并将其当作工程计价的依据。

4.减短施工工期,推行提前工期奖

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承接更多的工程项目,并将每个项目的人工费和管理费降低,工程单位就必须尽可能的加快建设进度,缩短项目的工期,这是正常的现象,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也不能盲目的、随心所欲的缩短工期,工期的缩短必须要在满足建筑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应通过合理的工序安排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来进行,即提倡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工期。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本身的要求和内在规律,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和调度,科学的做好资金、机械、材料及劳动力等的组合方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缩短工程工期。对相比工期定额缩短10%以上工期的工程项目,可增列抢工措施费用,建筑单位也应实行提前工期奖制度,通过对施工工期的考核,根据实际所用工期比国家定额工期提前的程度,来给予施工单位不同比例的奖励,以充分带动员工参与施工的主动性,促进加快建设速度,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避免工期延误导致的工程造价失控。

5.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准确处理好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如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过关,留下质量隐患,可能导致后期返修,大幅增加了工程造价,所以在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抓好工程的质量管理,做好项目的各个单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收,尤其是要加强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的检查,杜绝质量隐患。对工程质量实施等级划分,如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单位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期望的工程等级,在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价之后,对工程的优差等级实施一定的奖惩措施,这种奖惩制度应事先由承发包双方协定,以激励施工方做好质量管理,实现质优价优的效果。

第3篇:造价管控论文范文

1重点做好合同的条款审查

1)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发包人行为最好的文本,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必须以合同的约定为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而随机、有序地控制,所以承、发包人都应该在合同签订之前全面地了解和读懂整个合同条款。这样做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合同中的不明确之处,消除条款中模棱两可的语句,以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争执。合同双方都应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在非专业性领域,要聘请专门人员进行条款细化和明了化。造价工程师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发包方,如果不是专业的房产企业,一般很难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合同签订期间及时汇总问题、专业化的建议、建设性的解决方案等等都是造价工程师分内之事。

2)在住宅工程中,材料价格一般要占建安造价的70%左右,所以材料的价格是决定工程造价最大的制约因素,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了、理性化地约定材料价格,条款中要清楚地设定因为市场的波动而影响材料价格的调价条件,控制材料价格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重要一个环节。3)采用何种合同价款模式。施工合同简单地说,一般采用开口和闭口合同,即固定合同总价和固定合同单价。通常来说,施工周期较长(大于1年)的住宅工程采取固定合同单价,施工周期较短的、施工工艺比较成熟的采用固定合同总价的模式。这也就是合同风险控制的一部分。一般采用对双方都比较有利的计价方式,因为合同执行过程中都有风险存在,常见的发包人有银行资金风险,而承包人也有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但即使采用闭口合同,实际施工中也难免发生工程变更,从而导致价格变化,因此严格确立合同计价体系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合同价款确立的依据和标准。

2过程控制中要加强索赔意识和熟悉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对施工单位而言就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因非己原因造成损失后,依据合同约定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对发包方而言是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既定计划进行施工,造成工程延误或者施工的工程有缺陷,索赔是双向的,可以是施工单位索赔,也可以是发包人的反索赔,索赔是合同条款中的一部分。要成功索赔就需要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熟悉索赔条款,在工作中强化索赔意识,增加潜在的索赔机会。索赔可以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工作的重点,因为工期索赔最多只能要求发包方对施工方工期的合理顺延,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并不会有任何资金赔付,所以最终还是要落实在经济补偿上,也就是费用索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原因主要如下:1)因非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因甲供材料、设备等不能按预定日期到达至现场而停工,应向发包方进行停工损失索赔;2)因为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必须停下来等待施工图等原因,由此引起的损失应向发包方索赔;3)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但是施工期间已经发生了因钢材、混凝土等,或者是设备的价格上涨,再或是人工定额普遍升高等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升高的,也应向发包方索赔。索赔的执行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应及早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用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送达索赔。在向发包方索赔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执行,避免发包方对施工单位的反索赔。

3从严控制签证,妥善做好工程变更确认

签证产生于工程施工过程之中,是对合同执行中不确定因素的弥补方式,具有快速、简化解决问题等特点,是对工程施工的不明了部分的细微计价调整,使用比较广泛,但是也正因为签证的特点,容易造成滥签,反而成为某些施工单位的盈利手段。有的施工单位以低价谋取中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签证,从而通过签证而增加费用,弥补自己在投标时让利的损失。

1)正确把握签证的费用计取原则。签证的费用计取应以施工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原则为基础。费用签证的实质就是在施工承发包合同基础上对双方约定的细化和补充,因此其结算的基础仍应为合同约定的计价体系。工程实施中,应避免脱离合同计价原则的签证的发生。

2)签证的计量应做到图纸化约定,尽量减少非图纸化的工程签证。对于各类不同性质的签证,应遵循尊重合同约定尊重目前发生事实;尊重合同中的单价,避免新增单价的产生;尊重已经发生工程量不签未发生工程量;优先处理单价,不直接签总价的原则,并以已经发生事实优先考虑,避免把非图纸化计量工作转变成图纸化的计量工作。

3)缩小签证权限,限定准签人员。发包方要缩小签证范围,明确准签人员,力求人少量精,专业上要有所分工,土建、水电、安装签证互相不交叉。明确技术人员只管技术,即只能确定工程量的变化,不能签价格;而造价人员不可以插手工程量的多少,只能签单价,最后由签证主管汇总并审核确认签证生效。一个签证的产生至少要两个层次互不关联的人员的签认及审批制度。

第4篇:造价管控论文范文

2002年,水利部颁布了《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系列配套定额,主要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有些内容还不能完全反映新疆的地域特点,如酷热风沙地区施工补贴、艰苦地区保健费等地区特有的一些地方规定。在定额方面,部颁定额的项目、子目设置也主要适用于大型水利工程,对新疆中小型水利工程和地方特有的一些项目,如输水管道铺设,混凝土冬季施工等内容在部颁定额中就无合适的定额子目。鉴于此,造价管理部门选择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州和工程进行了调研,掌握分析市场人工费单价、主材价格、新工艺、新材料、新机械的应用等方面要素,组织编制了《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预算编制规定》。自2008年开始,针对国家及自治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开展了研究,通过分析、测算对项目在审批阶段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列,建设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标准、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目前已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在全疆范围内施行。现行地方编制规定和补充预算定额不仅反映了新疆的地域特点和施工技术管理总体水平,基本满足了自治区内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投资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于规范概估算文件的编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补充预算定额是对部颁定额缺项部分的补充,使用时与部颁定额配套使用,初步形成了新疆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体系。

投资概(估)算审查力度,发挥其控制建设项目总造价的作用国内外一些调查资料表明,决策和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占到了75%~90%,而长期以来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种普遍现象: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忽视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确定。不重视决策和设计阶段优化设计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而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结算工程价款上,这样做尽管有一定效果,但没有真正发挥出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作用。实践证明,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就必须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特别是要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自2000年以来,管理总站不断加大项目前期审查工作力度,参加了近2000个水利项目(包括重点水利枢纽、大型灌区、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外资援助等各类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和初设报告的审查,从工程投资合理性角度提出审查意见,为项目审批提供依据。在前期项目审查中,对项目概(估)算文件的编制范围和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设计人员要在保证项目功能的前提下,从建设标准的确定、设计方案的选择等方面来综合考虑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使设计概(估)算真正起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投资概(估)算审查工作的开展和不断完善,不仅提高了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投资控制数的准确度,也发挥了造价管理在决策、设计阶段控制建设项目总造价的作用。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是把项目设计方案转变为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建设资金使用的主要阶段和工程造价形成的主要过程,所以说这个阶段是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阶段。近年,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有些投标人为了能够中标,在投标时故意压价,中标后又采取一些办法,如利用设计变更等提出变更或者索赔,要求项目法人给予补偿。这些变更或者索赔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给国家或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工期或质量,甚至可能造成农民工上访等不和谐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所以,在施工阶段加强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监督管理,处理好水利工程造价纠纷,也是造价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管理总站按照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对发包方和承包方就水利工程结算价款、新增单价、价差调整等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公正、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涉及资金近4亿元,维护了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了项目工期和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提高了为工程建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加强水利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和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审查及监督管理机制,2005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建设厅联合颁布了《财政性资金投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截至目前,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财政厅对财政性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自治区重点工程、地州骨干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改造工程等100多个项目,近150亿元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值进行了审查,分别出具了审查意见,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工作奠定了基础。这项工作的开展,在全国水利行业中也属前列,标志着水利行业对加强工程投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5.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重视造价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是造价管理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一是在水利部的编制规定(15号、116号文)、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地方编规等造价管理方面技术标准出台后,及时地分层次(造价师、造价员)组织宣传培训,使有关部门、单位的造价执业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新标准,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二是自2005年以来,水利造价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归口于中价协和中水协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时对所管理的水利造价员进行了换证,分批次开展了继续教育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造价员自律管理的新要求和理念、知识的更新。三是利用多种机会和平台,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财务审计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针对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方法、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念等进行宣传培训,把控制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类技术人员。通过业务培训宣传,一方面使基层造价执业人员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业务和道德素质,提升了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相互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为今后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奠定了基础。

新形势下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1.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经费缺乏

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8年作废,目前还没有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使得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造价管理工作职能定位、工作的方向、意义等方面产生了迷茫。2009年起国家又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造价管理机构性质调整为全额预算管理,财政解决了基本支出(人员工资),但只给了极少量的办公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2.对竣工结算审查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开展的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工作,与审计部门开展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交叉和重复,有些基层水利部门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建设项目最终要经过审计部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可以省去竣工结算审查这道环节,使得地州市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没有进行竣工结算审查就直接进入了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没有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

3.从事水利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存在行业缺位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未区分专业。2007年,中水协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对水利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作出了规定,对进入水利行业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没有提出相应管理要求,一些中介机构专业结构不合理,不熟悉水利工程的特点,对一些技术问题的理解不到位,造成计价行为不规范、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对这些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目前还没有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4.造价管理人员执业水平整体不高

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一般在工程开工建设时组建,由区(县)水利部门技术人员组成,配备的造价管理人员虽接受过理论培训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但对于理论知识还不能学以致用,工程实践经验不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限,与项目投资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目前水利建设投资规模的需要。

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和启示

“十二五”时期,水利建设投入将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又掀起新的高潮,对工程造价管理必将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不断开拓创新,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

1.创新模式,加快制度建设

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就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的方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与目前建筑市场不相适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例如针对代建制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管理、第三方质量检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工资和市场人工工作差距较大等新情况,主管部门应组织研究建设管理及费用计列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以适应当前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2.明确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争取工作经费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对于建设项目评估决策、政府宏观调控投资规模以及监管市场定价,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虽然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但并没有因此而削弱造价管理职能,而是一再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定额工作,加强造价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因此,为了确保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造价管理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行政管理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应当尽快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并取得支持,争取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地方编规、定额修编、竣工结算审查、造价纠纷处理等造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3.加强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管理,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造价管理市场主体备案管理,对进入本地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备案,跟踪管理,发挥行业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的作用。目前,水利部已开展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管理人员从业情况、从业行为也将被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因此,应当积极推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信用评价等工作中,利用已公布的信用信息,对守信行为给以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以促进造价咨询事业健康发展。

第5篇:造价管控论文范文

设计对于工程建设的工期、造价、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空间和平面布置等进行设计,形成概算,确定投资限额,详细设计阶段,应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给出最终工程造价。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合理确定设计限额,不能主观臆断。为了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一般应对不同方案进行比较,选择最优方案进行,这样可以使项目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用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严格控制设计范围、内容及投资额,以达到造价在批准控制额以内。为了使工程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应把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减少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对于需要进行追加投资的,必须开专题会,并报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招投标阶段控制

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我国规定达到一定标准、规模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工程合同价分为三种形式: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成本加酬金。招投标对于建设工程控制造价至关重要[3]。招投标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把定价权交还给市场,在招投标过程中增加询标环节,各投标单位对各自的报价合理性、低价的依据、质量保证等详细说明。各投标单位综合资金周转、机械使用率、新技术新材料等因素进行报价。这样可以有利于合理低价中标,把低于成本报价排除在外。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而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综合自身资金周转、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机械使用率、劳动效率等因素确定投标价格,只承担价的风险。成本是价格的底线,可以减少投标人报价的偶然性错误,工程量清单计价既规范了投标人行为,又可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合理低价中标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使得工程投资更合理。

现今,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表面看上去按程序做,实际却互相陪标、出卖标底、互相串标等。甚至有的编造假标书、提供假证、假资料,严重干扰我国工程建设投标市场健康有序的进行。要体现招投标公平合理,科学的评标办法是关键。目前,我国还缺乏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大部分工程仍然追求的是低价。工程量清单提高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消除了编制标底的弊端,使得招标工程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合理低价中标在国外比较成熟,我国在最近十几年开始使用,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处理,建议措施有:1)改善政府职能,让投标回归市场;2)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3)合理规避风险,建立担保保险制度;4)建立设计赔偿及保险制度,提高投标报价的精度;5)鼓励投标产权多元化,产品标准化。

不平衡报价就是指施工企业在投标总价确定后,刻意调整部分项目的单价和数量,目的在工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而获得利益。不平衡报价会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严重的时候会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针对不平衡报价招标单位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1)充分准备招标前工作;2)评标时对商务标评审加强管理;3)在工程进行中严格变更程序。

实施阶段控制

合理的施工组织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关键部分,为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计价必须准确。造价员应对工程量清单、定额子目、造价计算程序熟练掌握。另外,造价员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掌握工程动态和价格动态,提高计价的准确性。

实施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制度不完善,会造成工程造价失控,严重时会导致管理混乱,工程纠纷。2)索赔是施工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产生索赔的原因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和地质灾害、建设单位不正当终止工程、工期延误、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波动、合同条款有歧义或错误等。3)工程款结算。现行的结算方式有:月结、分段结、竣工一次结。无论以何种方式结都应满足质量合格。

应采取的措施。1)合同科学合理,严格工程预算。2)严格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的管理。3)规范变更程序。

竣工结算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控制的最后一关,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繁琐而精细的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的造价业务素质。需要对工程量、单价、费用进行结算。竣工结算的控制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筛选法等等,在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中通过采用不同的方法使得结算更加准确细致,保证工资投资的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