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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学的反思探讨

作文教学的反思探讨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综合素质能力的体现,对写作能力的考察即是对个人语文综合素质的考察。因而,写作教学也毋庸置疑成为语文教学的半壁江山,于是,语文课堂中如何有效提高学生写作水平的问题历来备受关注。本文就此对当下作文教学的阅读、练笔、批阅这三个方面进行些许反思与探讨。

一、读万卷书

我国古代的语文教育,特别重视诵读涵咏,熟读精思,明确强调熟读勤读是语文教学的根本之法。[1]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此乃正是熟读、精读之用意所在。鉴于此,朱熹说:“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出于吾之口。继而精思,使其意皆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得尔。”杜甫一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都是经过千百年来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可见学习语文多读书是前提和基础,只有广泛的阅读才能够开阔视野,积累素材。这也正是古代私塾学校的先生将教学的大部分时间都交给学生诵读的原因。

二、练笔求精

提倡精练,并非反对学生在课余时间多做写作方面的练习,只是针对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认为教师只有让自己的孩子多写多练,孩子的作文才能够提高;以及部分不负责任的教师为了不用讲课,便尽可能多地安排课堂作文练习,学生练过之后便不了了之。最后,学生虽然写了很多文章,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梁启超在其《作文教学法》中一再强调:“做一次必将一种文体做通。下次再做另一种文。如此便做一篇得一篇得好处。”他甚至多次谈到:“每学期作文次数最多两三次。”由此可见梁启超先生对于作文教学精练原则的推崇,同时我们也可得出,所谓的精练,并非不练,而是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去练习,这样的练习即使一学期只做一两次,也足可以达到预期学习效果。江西省会昌实验学校的一位教师就曾做过这样的一个案例:班上郑同学第一次写《从脚下出发》时,只写了一些空泛的理论,没有实例,内容不丰满。第一次修改,郑同学在作文中加入《送东阳马生序》中宋濂从脚下出发,勤学苦读成为大学士的例子,以及鉴真和尚做行脚僧的例子,充实了作文的内容。第二次修改时,他能一边讲道理一边摆事实,做到有理有据。第三次修改作文时,他加上了从脚下出发的含义及一些理论,使作文内容更加充实。第四次修改作文时,他关注了作文的语言,使作文达到内容充实、文字优美的一类卷标准。又如江同学的作文进步很大,经过五次作文修改,从第一次作文语言不够优美到作文达到语言优美,注重细节描写,结构完整的一类卷标准。比如他的《从脚下出发》的第一段是这样写的:“生活就像天气一样,有时风和日丽,有时电闪雷鸣。但是或许一个动作、一个微笑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冬日的阳光。我们要从脚下出发,给予别人快乐。”这篇作文得到45分(满分50分)的好成绩,学生最终尝到了写作的乐趣。[2]由上述案例可得: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与否,并不在于其练笔篇幅的多少,换句话说,与学生习作的篇幅数量没有必然关系。因而说到底,作文练习终究还是求精,有针对性地做练笔,而非漫无目的地求多。

三、多样化批阅“学生怕写作文,教师怕改作文”似乎已成为教学中的通病

全国特级教师魏书生曾这样比喻教师批改作文:“每次两个班的作文本收上来往前一摆,常常觉得像两座山,于是我们教师每天挖山不止。”然而现实是教师虽然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却往往费力不讨好,得到的结果往往差强人意。于是,寻找快速有效的作文批阅方式往往成为众多教育工作者的共同需求。在此,我且介绍三种较为常用、实用的批阅方法,包括:学生批、教师批、师生共批。

(一)学生批俗话说得好:文章不厌百回改。许多名作家的好作品没有哪部不是经过反复修改而成的。对于学生作文而言,除了靠教师批改外,同学间互批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做法。因为教师的精力毕竟有限,有时学生的作业堆积太多时,难免会因看不过来而忽略学生作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时,教师不妨换个方式批阅——将作文本在学生中间相互传阅批改,同学之间互为师生,这样学生轮流批阅的方式既带给学生一种学习的新鲜感,同时也减轻了教师的负担,可谓两全其美。

(二)教师批学生写作,教师批阅,这中间的过程顾名思义是师生双方通过习作来传递语言、思维、情感等方面信息的历程。同时,这不仅是教师给学生反馈交流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衡量自身作文水准的有力标尺。因此,教师在批阅学生作文时除了要具备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高的鉴赏分析力外,更需掌握批注评语的原则与方法。1.趣味性原则鲁迅先生曾给许广平的论文《罗素的话》评语:“拟给九十分,给你五分(抄工三分,末尾几句议论给二分),其余的八十五分给罗素。”原来,许广平在文章中很少发表自己的想法,只是大段抄录别人的话,事后,许广平欣然接受了先生幽默、中肯的评价。前苏联教育家维特洛夫也说:“教育家最主要的,也是第一位助手是幽默。”对于教师教学而言,幽默风趣的语言除了能够激起学生的兴趣外,更可以使学生对所授知识印象深刻,使他们的眼前一亮,一笑之间获得教师的言外之意。如笔者不久前看到一则网页,一学校的校庆日有校友回忆在校时的难忘经历。有一位这样写道:自己上中学时的字写得很丑,一次,语文老师就在他的作文本上批到:你写得一手漂亮的甲骨文,老师永远也学不会。看后,他当时觉得有点不是滋味,而自此之后却发奋练得一手好字。由此可见,教师幽默风趣的短短几字似乎远比一段长长的呕心沥血般的劝说的效果来得更加明显。这也正是幽默风趣的教学的魅力所在——在趣味中感知知识、在趣味中启迪学生。2.针对性原则所谓针对性原则,即是教师批注评语时切不可“一刀切”,要因人而异,因文而异,实事求是,一篇习作的成功与否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水平、性别、所选文的题材、内容、优缺点等等方面综合考虑,点评,不仅要站在教师的角度,更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全面看问题。如:当学生处于初中一年级时,教师就不应该持以初中三年级学生的作文水准评价该班学生的作文水平差,其衡量标准应该紧跟学生的发展步伐。同时教师还该明白,即使是处于同一年级的学生,其作文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对于作文基础较好的学生而言,教师就应该相对应为其设立更高的水准,而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教师则应该放慢脚步,相应为他们降低一些标准,以鼓励为主。3.鼓励性原则同教学应有的教育性和导向性功能一样,教师的作文批注更应该如此,因而,教师给学生的作文批注评语往往持鼓励性原则,以肯定、赞扬、激励的语言为主,给予学生知识教育的同时,更给予其情感上的关爱与支撑。以鼓励为主的教学方式除了极大可能地唤起学生的写作兴趣外,我们还应该铭记,作为一名合格的语文教师,无论学生的习作如何,一篇作文都可以有很多种分析方式和评价角度。可以从学生写作的认真度,习作的内容、思路、结构、情感等方面去寻找学生作文中的闪光点——教师时刻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对学生文章中出现的语言优美的句子,教师可以用红浪线加注标识以示夸赞。但也应注意:切不可过分夸奖学生使其变得骄傲;对于学生在作文中出现的一些错字、语句不通、不合逻辑等等的现象,教师还是应该以合理的方式提出来,但切不可因学生的一点错误而对其讽刺、挖苦,最后将其批得面目全非,致使其产生自卑心理而渐趋厌恶写作。

(三)师生共批传统的学生写作,教师批改,学生往往没有参与作文判定标准的权利,教师也不会更多地关注学生真实想要表达的情感,一般都是符合教师心意的作文就会打到高分,反之则只能得到很低的分数,这就是由教师一人掌握批阅作文“权利”的弊端——避免不了会掺杂教师的主观臆断。因此,新课程标准观念下我们更倡导教师要学会适时“放手”,将部分“权利”下放于学生。如作文批阅这部分。教师在批阅学生作文时,完全可以在课前向学生讲明自己对一篇作文的判定标准。如:作文标题怎样占格,发生错误时相应的扣分情况;字词是否正确、语句是否通顺、逻辑是否合理、情感是否真实、有无创新性等方面的得分与扣分情况,然后将作文本交换传阅到不同学生的手中,学生根据教师给出的不同标准为其手中的作文做批注并打分。接着,教师从学生已批阅完毕的作文中任意抽查几本进行讲解并对其批注作评,最后,交由学生自己修改。学生自己写作并批阅他人文章,就仿佛一作两文,首先是数量上的增加。其次,通过师生共批的方式,不仅可以让学生亲历作文的评判标准,了解自身作文中存在的问题,更可以让学生学会如何修改作文,知道作文修改的要领,因而,学生在写作上还将得到一种质的飞跃的可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作文水平。总之,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因而教师需注重其教学的方式方法,学生需注重自身知识的积累与运用,这样双管齐下方可不断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

参考文献:

[1]肖川.《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

[2]文敏.在作文精练精改中提升学生的写作水平[J].初中生优秀作文,2015,(21).

作者:张钦瑞 单位: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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