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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率下调下企业税务筹划新思路

增值税率下调下企业税务筹划新思路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推进我国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降低我国企业的经营成本,国家利用税收措施不断调整我国企业的税务压力,也是促进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增值税下调;个税新政;企业税务筹划;思路

一、增值税下调背景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措施

(一)采购环节

企业向上游企业进行采购货物时,可利用不含税费的金额进行报价,并和供应商签订协议,在合同内容中需明确采购物品的价格以、增值税率、价税总计等等。增值税的最主要特点是“不含税价”,企业合同内容、发票价格和会计核算都是按照价税分离的模式开展的,增值税下调将提高企业的盈利空间。

(二)合同环节

企业在增值税下调的背景下需重新修改拟定合同的内容,企业需依据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动主动调整税款的处理方式,并以实际发生的税率缴纳税款,以不影响产品的不含税价格为主要目的。例如,企业和销售商A签订合同时,采用的增值税率为16%,但是当履约时增值税税率已经调整至10%,那么企业需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销售商A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因此,当企业销售商品时,需及时签订含税合同。例如,甲企业出售一批原材料给乙公司,其增值税率是16%,甲乙企业签订的含税合同价格是500万元。增值税率为16%时,乙公司需支付给甲公司500万元,那么甲公司的销项税额就是500万/(1+16%)*16%=68.97万元。增值税率为13%时,乙公司需要支付给甲公司500万元,但是甲公司的销项税额就是500万/(1+13%)*13%=57.52万元。通过对比可知,甲公司可通过增值税政策的调整获利11.45万元。因此可见,在增值税减税前,销售企业应以签订含税合同为主,购买企业以签订不含税价格为主。

(三)增值税下调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我国增值税税率下调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1日两个时间点,本文选取部分制造企业的财务数据以2018年5月1日降税税率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知,企业增值税税率调降1个百分点,如果以10000为计算单位,企业实际减少增值税额为73.6元,这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效果不甚明显。其次,由于企业经营对象的不同,我国企业获得进项税额抵扣的额度也不尽相同,特别是交通运输行业,我国交管部门规定,我国于2014年停止了危险品运输公司新增汽车运输,但是于2018年废除了该项规定,我国危险品运输企业新增汽车数量较多,可从中发现,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进项税抵扣金额实现大幅度增加。因此,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税负压力大大下降,反观其他行业减税压力不太明显。基于此政府于2019年4月1日再次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压力。,目前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环节存在一些问题,我国应逐步简化增值税发票的流程,不仅需重新设定增值税制度,还需主动强化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双方联动的风险抵御机制,加大力度对增值税发票环节进行监控,对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我国税务主管部门还可积极借鉴国外发票管理措施,尽快取消纳税人获发票的约束条件,保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

(四)增值税下调背景下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

企业于2019年2月和甲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含税),2019年4月前后确定销售收入所涉税金是不同的,4月前确认收入为431.03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6%,应缴增值税68.97万元,4月后确认收入为442.48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应缴增值税57.52万元,增值税相差11.45万元。以增值税税率13%为例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借:应收账款——甲公司5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4424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5200企业收到甲公司支付的货款,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5000000贷:应收账款——甲公司5000000总而言之,增值税下调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益处,企业可站在不同的利益角度科学调整纳税筹划方案,进而实现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二、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对企业的纳税影响

(一)新个人所得税修订内容

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方案中明确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原有的3500元/月上调至5000元/月,这种调整方案表示,我国单位员工的实际发放工资也有所增加。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月收入20000元的单位员工,其税收负担明显减少,对于高工资人群,其缴纳税额呈现不同程度的上调。在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中最大的亮点便是扩税率级距,不断优化个税结构。以我国现行的工资标准所得税为基础,不断优化税率差距,分别是扩大3%、10%、20%三个级距,对于经营所得,也将适当调整各自税率级距。我国专家学者曾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将更加符合个税的基本原理,也有助于我国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不断完善税制公平。当然,我国税收制度公平性的实现,主要在于个税制度的实施情况,这还需国家一系列配套制度的落实。例如,综合计征需对单位员工应税收入进行多方考量,需现代技术的信用体系的技术支撑,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对工资、劳务报酬、特许经营权等多项劳动型所得进行计征,也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迈进“综合税制”,此种做法更具备现实意义。在新实施的个税法案中,我国对综合免征收税的范围进行细化,我国单位员工劳动所得均计入其中,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这对单位员工最大的影响便是,单位员工的工资,或者兼职收入,都需统一进行纳税,二者不存在明显区分。对于临时工作人员而言,新个税法案将免征税调整至5000元/月,传统的个税方案是通过按劳分配的方式进行分发工资,在新个税法案下,临时工作人员无论是报酬或者是工资,都需按照年度进行计算,年度收入减去6万元后再进行缴税,换句话说,临时工作人员的年薪在6万元以内的,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二)新个人所得税背景下企业的纳税筹划措施

(1)综合所得的企业纳税筹划。企业职工的收入组成了基本薪酬,由于我国职工实施综合征收制度,并且是按照企业员工的年度工资收取,因此传统的纳税筹划思路不再适用于企业计划。依据新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职工年薪去除6万元,同时减去专项扣除以及其他扣除费用。因此我国企业需重新审视低收入职工的名义工资,不断提高职工的其他福利待遇,企业为了不断降低纳税金额,应积极考虑如何增加企业员工的各类扣除项,进而降低应纳税额。(2)股息和红利的企业纳税筹划。第一,专项资金。依据我国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居民个人获得的储蓄利息免征收所得税,企业可基于此帮助员工完善理财计划,积极鼓励本企业员工参与基金投资计划,以此获得一部分输入,尽管企业并非直接增加员工的收入,但是企业通过为员工提供科学的投资计划帮助员工获得额外输入,可也间接的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第二,股利或者红利以股票形式向员工发放。我国税法规定,我国居民买卖股票获得的收入是免征收所得税的,从我国政府制定的角度看,我国政府是鼓励居民进行个人投资。因此,我国企业处于上升期时,可对企业高管人员实施股利激励机制,在适当减少薪酬分配的同时,积极鼓励企业高管人员增资扩股,进而避免企业缴纳高额的所得税。

(三)企业实施新个税筹划思路

企业在纳税筹划环节,结合政策风险和资本风险,我国企业可从宏观角度重新规划纳税计划,企业可协调下属各个子公司措施,促使子公司形成协同效应,进而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微观角度分析,企业可制定全方位的纳税筹划方案,企业设定多元化的纳税筹划方案具备较低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也可对员工起到激励作用。企业可从提高员工的纳税筹划意识,强化员工的纳税意识,与此同时,企业可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保证下属子公司和各个员工都及时了解到高管人员制定的纳税方案,避免沟通不畅通导致的风险。

三、结语

我国未来发展的趋势是低税率模式和强化纳税监管模式,随着我国增值税的下调以及新个税的实施,我国中小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率也随之下降,企业负担的名义税率也将随之下降。但是随着我国税法的不断完善,企业的纳税行为也愈加规范化,企业以往漏交纳的税款也需弥补,转变原有不科学的税法政策,我国税法也将愈加完善。因此我国企业需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从增值税环节和新个税环节重新制定纳税计划,进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经营。

参考文献

[1]杨莉娜.增值税下调普惠金企黄金行业需更多扶持[N].中国黄金报,2019-03-15.

作者:王玉珏 单位:杭州大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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