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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产监管全文(5篇)

扶贫资产监管

第1篇:扶贫资产监管范文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资产管理;四权分置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是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运用产业帮扶方式逐步形成并积累起来的经营性资产。该资产具有一定的帮扶赠与性质,但与纯公益性、非经营性资产完全不同,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性。由于该资产的投入主体与产权主体不对称,极易产生产权模糊、管理缺位、绩效低下、价值流失等问题。目前,精准扶贫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全国有若干贫困县陆续脱贫摘帽,逐年形成并积累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规模庞大,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较多地借助市场化经营方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截至目前,政府部门仍然没有针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出台具有权威指导性的实践操作意见或规范,笔者在此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做一些学术探讨。

1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主要有几个方面,即政府直接投资形成、政府产业奖补形成、社会及市场力量进行政策性帮扶形成与其它创新渠道。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并非直接来自某种市场资产的自我滚动积累,而是具有重要的外部扶助性、政策驱动性特点。农村产业扶贫是在所有精准扶贫措施中直接培育贫困地区农村自我“造血”功能的重大扶贫工程,其经常针对农村特色产业来系统实施,如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贸易、乡村旅游等,并与各类贫困户、边缘户、其他农户形成非常直接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带动就业、促进增收脱贫、培育农村产业基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1.1政府直接投资形成

指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对贫困县(具体到镇、乡、村级)的产业项目投资而形成农村产业扶贫资产。具体形成过程:将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中的扶贫资金、涉农资金进行合规性统筹整合,建立庞大的“涉农资金池”;建立县级产业项目库,对各种具体项目进行轻重缓急排序并选择实施,该项目库的具体项目一般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研究、审核并最终确定;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负责按进度拨付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实施项目的主管部门与财政局进行业务对接,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指标分解落实到项目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管理、绩效评价、资金监管、动态监控和追责问责等程序对产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因此,该渠道形成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是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发力的结果。

1.2政府产业奖补形成

一般是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县级政府为了调动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基层产业合作社的生产积极性,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及其标准,该补助资金作为生产奖励资金仍需要投入到农户的产业项目生产及再生产过程 中,或者入股到基层产业合作社,再由基层产业合作社统一生产支配或者整合入股到其它企业。由政府产业奖补形成的产业扶贫资产,具有高度帮扶奖励性质,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实施动态奖补,建立跟踪问效工作机制,要求该奖补资金只能用于发展生产而不能直接作为消费基金消耗使用。

1.3社会及市场力量进行政策性帮扶形成

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实施政策性帮扶,如能人带动、企业家建生产基地、社会捐资等,激励农村产业发展,形成规模不小但在形式上非常分散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有些具有赠与性质(纯粹赠送),有些仅具有扶助性质(不赠送)。主要渠道包括:社会力量捐助,如“一日捐”、节日慰问走访等活动,社会爱心力量对接帮扶,事业单位对口帮扶;企业家建生产加工基地、种养殖基地,或者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等,一般联合当地村级基层生产合作社合股,并组织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进行生产经营,形成利益共同体;金融帮扶,一般是为了降低风险,经常采取政府贴息小额信贷方式(10万元以内比较多见),对吸纳贫困户入股合作社或致富带头人,可申请5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具体灵活决定。

1.4其它创新渠道

通过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吸收贫困人口的资源资本(主要是耕地、林地)作为股份,激发贫困县、贫困村的内生发展潜力。这些渠道形成的产业扶贫资产具有较大分散性、自主灵活性与契约依赖性等特征,但是通过整合与规模化使用,可以发挥较高生产效率。

2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经营运作现状与管理难点

2.1经营运作现状

各地贫困县基层一般都推行专门的产业合作社运营机制,具体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经营运作。采用“支部引领、干部带头、能人参与、贫困户全覆盖”方式,贫困户以劳动力、现金(含政府奖补)、土地经营权(含耕地、林地、水塘等在内)多种形式入股产业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将各种对口的产业项目资金转投龙头企业,实现滚动发展。由政府引导建立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工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务工”、“家庭农场+合作社+贫困户+劳务用工”等多种共同体模式,实现“分红+土地流转、劳务就业、产业带动、产品代销”等多项利益联结关系。县级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产业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致富能人入股扶贫专业合作社,提高合作社经营能力、收益能力,带动贫困户、边缘户增收脱贫。上述专门的产业合作社作为农村股份合作制的一种具体形式,组织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进行生产经营,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经营运作,为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一种可操作方式。但是,产业合作社全权负责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仍然缺乏足够的现实可能性。产业合作社是一种比较松散的产业联合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实体,不是完整的市场主体,需要进一步规范其组织形式与具体运作方式;产业合作社将项目资金转投企业,一般按股或按协议分红,实际上是一种资金再委托的运作方式。此时,产业合作社没有直接监督或者参与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该分红经常采取固定分红方式,分红率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利于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此外,许多地方实行“户贷企用”办法,即政府贴息、农户贷款、企业使用,让产业合作社牵头统一实施,埋有较大的市场风险隐患,一旦合作企业经营不善或者破产,负债主体仍然是产业合作社,后续遗留问题较多。在笔者调研中还发现,在产业扶贫资产管理过程中经营运作,部分地区存在“一股了之”、“一发了之”、“一分了之”的现象,过于简单化,没有充分调动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就村级范围而言,从长远来看,重点是把有特色的优质农业产业作为工作重点,同时要研究科学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机制,既要保证农村产业扶贫资金的增值保值,又要发挥扶贫济困的社会功能;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贫困户出工、出力,更好地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2.2管理难点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完整的资产收益扶贫良性循环并形成长效机制。为了保证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地发展,应当使一切与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相关的后续资本筹资、投资运营、资本收益分配等形成一种动态的协调机制。其难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能否能成为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资本,显著地增强农村的内生发展能力,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需要寄予厚望,需要能够长期滚动发展,需要政府政策的合理引导。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能否撬动农户、市场主体乃至全社会专门针对农村的后续产业投资?需要发挥产业合作社的产业组织功能,发挥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杠杆效应,政府通过产业奖补、贴息、减税等辅助手段刺激农户、企业、银行等进行持续投入。能否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价值化管理?需要在内部产权清晰、会计账簿记账制度健全的基础上实现规范的股份化管理,或者积极探索飞地经济模式,获得异地投资增效的机会。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能否有动态的跟踪问效措施、监督措施,及时追究非市场风险流失的责任?需要明确跟踪问效与监督的责任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

3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对策探讨

3.1重在分权的“四权分置”管理模式设计

该模式实行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可以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全部归项目涉及的村集体所有,强化村级监管,实现村级收益与监管责任对等,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经营权归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公司。通过发包、出租、合作等方式,选择经济实力强、诚信度高、热心扶贫事业的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确保收益。收益权归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享有收益权,同时滚动受益分红。监管权归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规范与监督产业项目实施与运作。该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强调分权,有利于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要缺点是资产统合程度不高,跨乡镇、村的协调管理能力略显不足。

3.2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设计

该模式实行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但权利归属进行了调整,引入合作社统一分红与财政局驻乡镇经管站跟踪资产价值机制。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公司;收益权归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实行二次分红;监管权归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并进行分工。其中,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规范与监督具体产业项目的实施与运作。财政局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建立电子台账进行价值管理,随时跟踪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情况,进行财务合规性指导,但不实施具体的干涉介入。该管理模式相对于前述重在分权的“四权分置”管理模式而言,资产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更高,优点得到进一步发挥而缺点相对有所规避。

3.3重在集权的国有独资公司管理模式设计

近年来,在精准扶贫推进过程中,随着上级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分配权限逐步下放到县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县、乡各级在扶贫规划、项目库建立、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责任重大,直接影响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可以以县级为单位,成立专门的产业扶贫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性质,由县政府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有扶贫项目投资开发;为贫困地区项目开发提供咨询、技术、劳务输出服务、农户技能培训;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等。这样非常有利于实现扶贫资金优化配置、产业项目加快落地,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更加系统化、专业化,为资金项目发挥实效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保障。公司以切实帮扶贫困户增收及壮大集体经济为目的,采取集中零散扶贫资金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以资产收益分成的方式参与扶贫,确保精准扶贫持久长效。该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强调集权,跨乡镇、村的协调管理能力很强,资产统合程度很高,有利于规模化整合经营管理;主要缺点是不利于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上述探讨了3种资产管理模式设计,即重在分权的“四权分置”管理模式、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重在集权的国有独资公司管理模式。在具体实践领域,针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仍然没有一种统一的操作模式,但笔者比较倾向于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将现有的一些探索规范起来、集成起来,使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更加有效。现代社会更加倾向于追求基层自治民主,经济事务、各类资产管理、社区治理等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因此,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统分结合管理模式的生存土壤更加优越、广阔。政府部门应当专门针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出台具有权威指导性的实践操作意见或规范,推动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有效管理与经营运作。

参考文献

[1]卢正学.扶贫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N].中国审计报,2018-06-27.

[2]王志华,吴建国.不可忽视扶贫资产管理[J].农村财务会计,2018(03):53-55.

[3]孙洪敏.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农民致富之友,2018(07):216.

[4]仇叶.集体资产管理的市场化路径与实践悖论———兼论集体资产及其管理制度的基本性质[J].农业经济问题,2018(08):17-27.

[5]华津.山东平邑农村扶贫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业工程技术,2019(03):5-6.

第2篇:扶贫资产监管范文

关键词:光伏扶贫;公益岗位;监管;制度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之年,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2019年全国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涉及约2/3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些家庭中约2/3的收入通过外出务工获得。一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到影响,如果不采取措施,其收入会在短时间内减少。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和产业扶贫的新兴业态,是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是建在贫困村、能使贫困户近距离受益的扶贫项目。在化解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产生的不利影响时,应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这对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具有重要作用[1]。

1光伏扶贫化解肺炎疫情影响

1.1及时结算发电收入

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级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统一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要按月划转到结转机构专户,并由该机构及时划拨到村集体。年度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转到结转机构专户,后续补贴资金按月结转,所有补贴资金由该机构及时划拨到村集体[2]。

1.2明确收益使用方向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减少肺炎疫情对务工收入的影响,2020年2月19日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明确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鼓励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1.3多渠道开发就近就业岗位

将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到村集体,壮大村集体经济,由贫困村进行二次分配,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现增收脱贫。常用的公益岗位有保洁、绿化、防火、护路、护河、电站管护、护理老弱病残等。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农户,可结合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宣传疏导等安排临时性岗位[3]。

2存在问题

2.1公益岗位难设置

有些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较多,贫困户比较少;有些贫困村的贫困户中大多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难以胜任设置的岗位;有些贫困村局限于保洁、管护等常见的公益岗位,无法合理设置公益岗位。公益岗位多集中在打扫卫生等门槛较低的领域,甚至十个人打扫几百米道路。岗位工资普遍偏低,岗位人员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公益岗位泛滥,非贫困户存在意见,存在变相“泛福利化”现象[4]。

2.2岗位监管不完善

一些地方光伏扶贫发电收入不能与电力部门按月结算,县级结转机构专户不能按月将光伏扶贫发电收益资金拨付到村,村集体不能按月发放岗位工资和劳务费用,未及时向贫困户拨付相应收益,存在贫困户不能及时受益的风险。有的村虽设置了公益岗位,但缺乏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监管办法。有的村缺少光伏扶贫收益使用计划,公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台账不健全、不清晰,分配过程缺乏监管。

3解决对策

3.1一户一策提供帮扶措施

应因户施策,解决贫困户务工难、收入低的问题。结合全村实际,充分了解贫困户技能及需求,将所有贫困户按技能等级分类定岗,按月发放岗位工资,保障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分配光伏扶贫收益资金时,注重统筹村内贫困人口中的低保户、大病户、残疾户及享受养老金、救助金人员的情况。光伏扶贫收益分配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收入。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参与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获得劳务收入;半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进入体力支出少、巡察等监管岗位获得收入;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允许其子女代干,但收益仍发放至该贫困户的银行卡中;对表现突出的贫困户应予以奖励。

3.2分类开发公益岗位

将公益性岗位分为固定岗、轮换岗、临时岗3类,多措并举,稳岗拓岗,充分开发公益岗位,最大限度吸纳贫困劳动力。晋西北某贫困县2020年创造性开发公益性岗位,将电工、厨师、电站管护员、抽水员、网格员、护理员、村级光伏专员等专长类岗设置为固定岗,允许由一人常年担任,工资为每月500~1000元/人,年收入可超过6000元。该贫困县有47个日间照料中心,设厨师岗位94个和固定公益岗位665个。保洁员、道路管护员等门槛相对较低的岗位设置为轮换岗,原则上实行季度轮岗,工资为每月200~500元/人,全县的轮岗贫困人员有7980名。围绕疫情防控、清明期间防火等,设置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灵活采用日聘或周聘制度,工资为每天100~150元/人。疫情至清明期间,该贫困县有1130户贫困户获得了收益。

3.3聚焦城乡公共服务短板,开发公益岗位

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的不足,设置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绿化等公益性岗位。为了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农村居住人口的人居环境整治意识,某贫困村以12户为1组设置1名管理员,实行月轮岗制,每月轮流由12户中的1户担任管理员,每季度对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情况良好的小组进行奖励。这样不仅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还有利于提高个人修养。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措施,实施移民搬迁。鼓励有条件的村以“支部+”的模式在县城建立人才库,并以此为基础组成立劳务公司、物业公司,吸纳县城的贫困户从事门卫、清洁、环卫、搬运、修理、理发等公益岗位。通过双向选择,与社区对接,进入县城小区,承揽小区劳务、物业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补一点、光伏收益补一点、市场化收一点的办法,让劳务公司、物业公司进入县城相关行业,一方面缓解在村与不在村人员的矛盾,另一方面可提高县城的公共服务能力。

3.4健全监管制度

3.4.1程序公开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村集体年初公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计划,年底公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使用结果,按月发放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工资,由贫困户领取凭证。例如晋北某贫困村村委大院的显示屏上公开确权到该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规模、发电量、发电收入等信息。设置公益岗位时,对每个公益岗位的标准和监管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让贫困户自愿申请,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人选。

3.4.2岗位条件岗位人员要有履职的能力,例如政策宣传员不得为文盲。专业类岗位人员需要相应的岗位技能,保洁等岗位不能安排丧失劳动能力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除个别技能类岗位外,各岗位人员应该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4.3岗位考核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待遇、管理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和淘汰制度,与固定岗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益岗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由村两委对公益岗位人员的在岗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人员扣减当月岗位工资;对聘用期间发生重大失误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应及时撤换调整;继续聘用月考核称职且表现良好的人员,除领取正常工资外,额外奖励适当的爱心扶贫超市积分。要赏罚分明、奖惩有度,进一步激发贫困户的劳动热情,防止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3.4.4工资发放为了切实做到光伏扶贫,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稳定增收脱贫,光伏扶贫发电收入按月与电力部门结算,县级结转机构专户按月将光伏扶贫发电收益资金拨付到村,村集体按月发放岗位工资和劳务费用。公益性岗位工资要依岗位职责进行确定,鼓励能者多得、多劳多得。不得借公益性岗位之名实施平均分配,岗位工资要结合每月的考核情况按月发放。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EB/OL].[2020-02-22].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EB/OL].[2020-026-09].

[3]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EB/OL].[2018-01-04].

第3篇:扶贫资产监管范文

一、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进步。“金融业有力支持湖南地区经济总量由全国第11位跃升至第9位。”据向恒介绍,近十年来,湖南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增长2.8倍,年均增速达15.1%,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总量接近6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增长1.9倍,年均增速11.8%,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总量达到6.7万亿元。保险深度由2.2%上升至3.3%,保险密度由每人705元上升至每人2278元;大病保险从无到有,已基本覆盖湖南全省城乡居民,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覆盖460万人。今年以来,湖南银保监局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今年一季度,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9.8%,信贷计划完成率达57.6%,有贷户数增加9.3万户,年化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通过债委会累计为困难企业提供续贷332.8亿元,实施债务重组和债转股32亿元和1200万元。一季度,涉农贷款余额增加1013亿元,县域存贷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至70.2%,农险赔付6.5亿元。据赵巍介绍,截至6月末,新疆银行业资产总额3.96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78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较2012年末分别增长132.84%、124.92%和225.07%。此外,截至5月末,保险业资产总额1889.03亿元,保费收入408.82亿元,较2012年末分别增长289.44%和244.12%,保险给付增长幅度达309.27%。此外,新疆农业保险自2014年起至今一直都是全国第一大农险市场,市场规模占比约7.2%。近十年来,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新疆银行业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加,贷款年均增速保持在14%以上。各项贷款均以中长期贷款为主,余额占比持续保持在60%左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近年来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银保监局带领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张利星表示,十年间,深圳辖区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1.7%,银行业和保险业资产规模保持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和第二位,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5.1%。其中,制造业贷款年均增速12.1%,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2.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深圳辖区先进制造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信贷增速分别达到27.2%、39.4%和53.7%。保险业方面,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新型城市定制型专属重疾险产品,率先落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率先独立人登记注册指引等。十年间,保险业赔付支出年均增速15.6%,保障功能不断凸显。

二、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在总体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三地银保监局因地制宜,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对外开放的支持力度,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湖南银保监局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今年5月末,湖南省制造业贷款余额5230亿元,比年初增长512亿元,同比多增近200亿元,增速超过22%。一季度,保险业共为全省制造业提供保障4465亿元,同比增长23%,共计为5755户制造业企业赔付金额超过6亿元。信贷服务制造业的结构稳步优化。截至5月末,湖南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高技术制造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594亿元和817亿元,占比分别达到49.6%和15.6%,比年初分别上升1.3个和0.5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已完成全年新增目标的90%。另外,制造业贷款不良率实现双降。一季度末,全省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75.7亿元,同比大幅减少52.1亿元;不良率1.5%,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融资成本持续走低,一季度发放的制造业贷款年化利率为3.91%,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另外,湖南银保监局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产品,评定符合授信要求的科技企业超过1万家。截至一季度末,科技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大幅增长56%。1月至5月,全省出口信用保险共实现承保金额36亿美元,同比增长43%。“基础设施建设曾经是新疆特别突出的短板,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中之重。”赵巍表示,新疆银保监局持续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助力核心区互联互通。截至5月末,银行机构支持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及国际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等重点领域涉及的项目1711个,表内外融资余额4848.68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91.76%。保险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达9057.61亿元,同比增长158.86%。聚焦打造沿边开放高地,加大金融支持内陆开放。截至5月末,辖区银行机构支持“两区”建设融资余额近428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79.23%;保险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达145亿元,同比增长178.85%。另外,新疆银保监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大力支持国际物流枢纽、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等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企业与沿线国家开展跨境进出口贸易。截至今年5月末,新疆银行机构支持商贸物流中心融资余额达148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137.33%。货运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近860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82.98%。据张利星介绍,深圳银保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金融业开放政策在大湾区落地落实。目前,深圳已形成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外资金融机构体系,已有8个国家和地区的34家银行在深圳设立了38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其中包括16家港资法人银行及分行。深圳外资银行中,港资银行资产规模、存贷款、净利润占比均超过七成。十年来,大湾区跨境开户、支付、投融资等金融服务日益便利,跨境理财通、跨境保险资金汇兑便利化等创新试点加快落地。同时,辖区23家人身险公司推出64款创新型跨境医疗险和专属重疾险产品,10家财产险公司开展跨境车险业务,实现“三地车险,一地投保”。在互联互通助力下,大湾区金融融合持续深入,金融领跑不断提速。此外,张利星还表示,自2021年9月“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以来,业务起步平稳。截至今年6月末,深圳辖区共有24家银行获得试点资格,共开立“跨境理财通”相关账户12560个,办理资金跨境汇划合计4.04亿元,双向投资产品交易额2.37亿元,约占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总量的三分之一。从深圳试点情况看,一是业务区域以深港为主;二是南北向投资者对投资产品偏好略有不同,“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存款,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理财产品;三是试点银行类型丰富,涵盖国有、股份、城商、外资等类型。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疆是边远民族地区,南疆四地州曾经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艰巨。2020年底,新疆实现了全面脱贫,这背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期内,全疆精准扶贫贷款规模由2016年的677.9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429.68亿元,增幅达到110.89%。”赵巍介绍说。脱贫是乡村振兴的第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此,新疆银保监局持续强化监管引领,加大工作力度,引导行业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优化完善。一是加大涉农领域金融资源投入。截至5月末,全疆涉农贷款规模达到10802.39亿元(占全疆各项贷款余额的38.81%),较2020年末增长24.87%,较2014年末增长98.16%。二是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支持。截至5月末,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金额达277.12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户62.93万户;累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贷款52.38亿元。三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截至5月末,南疆四地州各项贷款余额达3440.92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292.74%。四是引导金融支持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持续加大对乡村建设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入,特别是乡村道路交通、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脱贫攻坚时期,湖南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麻阳模式”“宜章模式”,探索“扶贫特惠保”“深贫保”保险扶贫模式,为湖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为全国脱贫攻坚贡献了“湖南智慧”。向恒表示,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内,湖南银保监局接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贷款345亿元,支持脱贫户81万户,覆盖率近50%。在93个县市区推广“防贫保”,支出赔款9864万元,受益群众达3.6万人。在“防贫保”基础上升级“乡村振兴保”,从单一防贫保障向“防贫救助+产业支持+兜底”保障转变。另外,湖南银保监局也在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下功夫,在2012年启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启动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作,较早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移动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在湖南乡村蓬勃发展,金融服务“盲区”基本消除。湖南银保监局还指导银行机构广泛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实施整村授信,搭建涉农信息平台,率先开展国担基金“信易贷”服务“三农”创新试点,打造了一批“信息粮仓”,有效缓解了涉农主体信用缺失难题。

四、改革化险取得显著进展

第4篇:扶贫资产监管范文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经济;“三变”改革

六盘水市地处贵州省西部,位于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区的腹地,所辖四个县区中六枝特区、盘县和水城县为部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钟山区则属于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总体而言贫困面积广、贫困程度深,2014年六盘水市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农村经济的“三变”改革模式,经过几年的实验证明了这是一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有助于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当前我国的农业改革应从供给侧发力,通过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增强农业的协调发展能力。而“三变”改革模式正是通过对农村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切中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有效实现形式之要害,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延续和深化,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新的路径。但是,虽然“三变”改革有助于破解“三农”发展难题,但也不应忽视其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应对这几年的发展状况进行深度审视,从而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值得借鉴的开放性经验。

一、明晰“三变”改革的股权分配

“三变”改革中的产权明晰就是在清查核实和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林地和水域等资源要素和农民的闲置房屋以及土地经营权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合作经济组织以取得股权,进而获取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如水城县玉舍镇海坪村将351亩集体荒山入股到野玉海国际山地旅游度假区的“彝族风情街”,海坪村与景区管委会按30%、70%的股权比例占股分红,其中村集体和村民各占15%,仅此一项使得780名村民年均收入达千元左右。但是,目前在产权规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缺乏评估机制。农民和村集体以农用地经营权和所有权入股时,因为缺乏成熟的土地评估机制,往往无法按租金除以长期利率的方法对农地进行合理估值,兼之社会资本的实际投资额往往不透明,最终导致农民和村集体的资源入股所占比例偏低,为以后可能出现的利益纠纷埋下了隐患;二是流转平台运行效果不尽人意。虽然六盘水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由于农村缺乏有效地市场运作机制,导致农村生产力要素无法充分激活,农村土地不能规范顺畅地流转,且没有鉴证机构的参与使得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而依然停留在传统的低层次流转水平;三是扶贫资金分配不公。以盘县的“岩博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经济组织由村集体以2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66万元以及36户农民集资2314万元共同成立,后通过各种渠道申请到扶贫资金100万元,结果款项全部按原股权结构量化分配,这些农民并非贫困户由他们独自占有明显有失公允。因此,一是要准确落实确权颁证工作。应通过方案论证、组织动员、实地测绘和结果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对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确权颁证工作,使农民和村集体的产权归属更加清晰,通过明确权能以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建立评估和完善流转平台。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和农民的资源性资产,应在通过中介机构客观评估之后方能折算入股以换取相应的股权。同时,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流转服务体系,将农村的土地房屋、合作社的股权以及增减挂钩项目结余的指标等纳入交易范围,搭建起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的制度性平台,形成完备的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以推动城乡要素的充分流动;三是要合理分配扶贫资金。各级扶贫资金均应归贫困村民集体所有,折资入股所形成的股权一定要落实给真正的贫困户,特别是“两无”村民(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以防止扶贫资金被少数农户和非贫困户占有。

二、推进“三变”改革的主体培育

2016年2月,六盘水市出台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在充分保障每个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自2014年启动“三变”改革以来,有50.95万户农户入股经营主体成为股东,入股受益农民167.79万人(贫困农户12.2万户31.65万人实现了“三变”改革全覆盖),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2533家、家庭农场83家、专业大户5087户,且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4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26家,总体呈现出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这些经营主体在“三变”改革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实力不强。由于受到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和土地零碎化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六盘水市的农业组织化经营程度不高。如水城县南开乡一些农户宁愿家庭经营也不愿进行土地流转,导致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小、注册资金低、从业人员少,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均处于劣势;二是农民和村集体被动参与。虽然不少农业经营主体以股份合作形式成立,但在管理和分红等方面并未严格落实股份制原则,基本上属于一股独大或者异化为挂牌性质,既然是“农民变股东”就应让农民和村集体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企业的决策,但目前在很多合作社中二者基本上只能被动地参与分红;三是高素质人才短缺。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偏低,虽然六盘水市围绕农村“三变”改革先后开展了上万人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但整体而言仍然属于短期行为缺乏连续性,培育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农村人才供需矛盾凸显。“三变”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支撑。一是要扩大经营规模。政府应在完善信息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助推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二是规范管理。应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保障农民及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让其回归合作的本质以避免空壳化发展。同时,应选拔普通村民担任监事职务,以保障农民和村集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强化审计、工商和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工作,以有效启动外部监管程序;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三变”改革的根本在于“扶人扶智”,因而政府应开展高效的、可持续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帮助农民转变发展理念、应用先进技术及提升经营能力,最终解决农村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同时,政府应出台帮扶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村知识青年返乡创业,并对回乡就业的大学生给予相应补贴。

三、化解“三变”改革的经营风险

农业是一种弱势产业,因而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三重压力,如果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不仅会影响到经营主体的收益水平,更为严重的是会影响到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同时,“三变”改革后农民和村集体的相关资产权益入股进入了农业经营主体,而这些实体的经营性质为自负盈亏,除了容易受到冰冻、旱灾、水灾和雹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的影响之外,还需要时常面对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因而产生经营亏损风险的几率相对较高。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中平均起来大致为村集体占10%、农民占20-30%的经营主体股权,因而单个农民所占股份较少,导致他们不甚关注经营主体的运营状况,同时也缺乏判别财务数据真假的能力。即使某些乡村的村民选出村民代表或委托村干部代行监管,但又难免会出现他们被大股东“俘获”的问题,目前这已不是独立的个案而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同时,在“三变”改革试点阶段由于以政府主导为主,能够为参与的经营主体配套优质项目,故而出现经营风险的几率较低,但在普及推广阶段由于全市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政府支持力度及惠及面在整体上有所降低,因而经营主体出现亏损的几率也会随之上升。因此,应建立针对性强的、多层次的农村“三变”改革风险防控机制,以守住农民生产生活的底线。一是加大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保险机构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六盘水市脱贫攻坚的多元化主体需求,分类开发、因地制宜、量身定做农业保险产品,先试点一批价格低廉、保障到位的特色果蔬和养殖等险种,在此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并积极推广;二是确保农民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应制订和完善财务监管机制、合同备案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通过法律顾问机构全程指导农民签订入股合同以保障股权收益,在经营主体解散及破产之际应优先清偿之前与农民股东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确保农民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在经营主体内部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推选村民代表进入董事会,代表全体农民股东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而监事会中的村民代表则在不干涉运营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四是建立经营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应探索建立风险补偿保障金制度,对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导致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收益严重减少以至于不能满足最低生活要求时,应由政府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结束语:

“三变”改革虽然始于农民首创,但政府的规范、引导和扶持至关重要。因此,政府应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机制的改革力度,强化农村基础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工作,同时因为“三变”改革会对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等带来多方面的冲击,其中涉及到《宪法》和《物权法》等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因而也应健全和完善与“三变”改革相关的法律支撑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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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扶贫资产监管范文

关键词:农业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利益联结;可持续发展

贵州独山野十三五冶时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野摘帽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推进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化要先行要通过野政府引导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冶的方式共同完成脱贫攻坚[1]独山县是中国西南部部级贫困县也是贵州省农业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机制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一体化为促进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贫困户长久稳定脱贫笔者利用已有资料对独山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概况及其在农业产业扶贫中的利益联结模式进行了总结归纳借鉴其他地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面的研究成果[2-5]对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扶贫提供参考依据

1独山县农业企业发展概况

独山县地处北纬25毅04忆~25毅31忆东经107毅41忆~107毅55忆之间处于贵州与广西交界处较周边地区高出300~500m平均海拔850~1100m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全县总面积2442.2km2有耕地59万hm2可开发利用的野三荒冶面积20万hm2已形成蔬菜水果畜牧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是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理想之地2016年独山县已引进发展农业企业100余家培育家庭农场150家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77家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54家其中院省级6家州级24家县级24家获得部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6家州级示范社14家企业涉及精米面粉芥菜水果茶叶中药材木材果糖油桐生猪肉牛奶牛山羊肉兔等10多个种养加行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贵州省著名商标4个贵州名牌产品3个有机食品认证4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个无公害产地认证38个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贵州御龙尊茶业有限公司贵州绿健神农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黔旺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依靠野企业+基地+农户冶野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冶等发展模式2016年参与基地建设农户4.6万户促进了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农户增收但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生态条件脆弱旱涝灾害频发产业布局分散市场主体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农业产业还存在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带动能力不均衡等短板

2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利益联结模式

2.1合同订单模式

该模式即为订单农业由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直接与农户或合作社签订种植收购合同企业通过合同的约定发展生产基地农户通过合同的签订使产品销路有保障利益得到了保障贵州李记食品公司独山天元食品公司等采用该模式没有刻意区分是否为贫困户每年均与县内企业周边蔬菜种植户签订青菜种植收购合同确保基地建设和企业原料的正常供应该模式规模不大但运行较平稳

2.2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全部或部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和生物性资产模式

该模式由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全部或部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和生物性资产并每年贴息企业租用或负责偿还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部分的本金本金还完前企业根据投资总额每年按6%支付投资收益给政府或平台公司若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用贫困户的特惠货投资企业生物性资料部分在特惠贷本金还完前以每5万元为1份按份保底分红2500元/年年底根据企业经营利润按份额再次分配本金还完后固定资产归企业所有贵阳三联乳业独山公司的基础建设以此模式运作按2000头养殖规模计算通过与农户签订牧草种植收购订单带动约1000户农户种植牧草同时可解决劳动就业130人贫困户还可通过投资保底收益年底利润分配牧场就业收益牧草种植收益等方面实现确保贫困户在牧场投产当年实现脱贫

2.3野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冶分红模式

该模式以济生和绿健神农公司为代表公司或合作社建设有基地并招聘农户管理基地农户以土地流转金入股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将财政扶贫资金或贫困户特惠贷资金等量化到户后入股投入公司或合作社基地在基地投产后扣除生产成本利润野三七冶分成农户获30%公司或合作社获70%如济生公司根据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额度将基地量化到精准扶贫农户以户均种植1.2万丛苗入股合作社再与公司共建扶贫产业园区待铁皮石斛鲜条收获后按保底价400元/kg测算项目精准扶贫农户每年可得10000元左右的稳定分成收入可分8年参加务工和土地流转的农户获得的效益更高2016年济生公司带动200余人就业发放长期工临时工工资172万元管理人员工资100万元

2.4野公司+村委会或合作社+农户冶入股分红模式

该模式中农户以土地为资本入股通过村委会或合作社参与到公司种植项目的实施公司占股56%农民占股40%村委会或合作社占股4%参与农户只参与种植基地的管护由公司支付工钱有利润后将扣除种植管理成本后的纯利润按占股比例进行分配该模式以青龙无患子公司为代表公司已有无患子基地1333.33hm2目前正以年666.67hm2的速度扩大发展

2.5野公司+基地+农户冶模式

该模式的代表为颍梵茶叶公司公司建有基地一是将政府量化入户投入的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给贫困户贫困户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5%年户均分红收入200元以上二是将基地返租倒包给有劳动力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农户含贫困农户管理以每年按4500元/hm2管理费由农户选择适当面积返包企业茶园进行管护目前返包面积为400hm2涉及100户其中院贫困户返包面积为66.67hm2涉及20户户增收达1.5万元以上三是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公司的茶园和养殖场务工除务工工资外并在年底发放1000元的就业奖励公司有临时务工人员有1500人左右其中贫困人口830人临时务工日工资为80元常年务工人员有100人其中贫困人口45人每人每月可得1800元以上的工资年收入为1万元左右2016年颍梵茶叶公司在上司镇的角寨交摆龙泉凤凰拉力等5个村共1071户贫困户4369人增收共221.42万元其中院分红资金21.42万元临时务工收入12万元常年务工收入18万元返租倒包收入180万元人均增收529.7元

2.6野公司+村委会+贫困户冶模式

该模式中公司没有基地以村委作为平台将贫困户量化入户的扶贫资金入股贫困户再以土地和种管收晒等务工收入入股的合作发展模式按照野三三三制冶利益机制分配以保底收入6000元计算其中1/3即2000元是精准扶贫户的土地和扶贫资金入股的固定分红金含田的流转费一般山区的田地流转费为4500~6000元/hm2是流转费的5倍收入以上另外1/3即2000元是精准贫困户的务工种植采收晒干等收入最后的1/3即2000元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占50%为公司指导和收购成本第二部分占25%为农户奖励第三部分占25%为村集体经济积累水苔喜温暖潮湿一般在海拔超过1000m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的山区生长较多农户含贫困户在自家水田中种植水苔可获得67500元/hm2的收入效益是平时种植水稻的10倍以上该模式的代表为独山春禄公司现该公司的水苔产业业务已扩大到周边县市发展形势很好

3建议

3.1培育促进主导产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壮大

产业扶贫是扶贫的最有效方式企业是产业扶贫的落脚点可以围绕产业链各环节提供产品及服务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依靠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对实现农业由弱质产业向强势产业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在产业发展上按照野一村一品一特冶发展思路走由村选报镇初审县决定的产业扶贫发展程序引导村镇发展主导产业各行政区域要因地制宜选择确定并大力培育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产业结构农产品结构调优的目的确保特色农产品名优特新产品在市场优势地位

3.2以增强企业带动能力为重点

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实力强弱和带动力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水平和成效农户与龙头企业联合有利于其掌握市场动态龙头企业也有责任带动农户增收和促进产业发展因此政府要把提升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力带动能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宣传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促使企业采用标准化生产和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实行标准化管理尽快完善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等标识的标注和追溯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从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市场体系的建设金融的支持和法律法规的规范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支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3.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确保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稳定增收农户与龙头企业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的主体处在同一经营制度下的不同利益主体应该在生产经营利益分配及经营中的地位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不管是企业还是政府服务部门都必须让农民合理得利才能确保农户和企业的同等权益才能调动农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在利益联结机制上成立村级合作社动员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把资源投入合作社合作社再把农户的资源集中打包入股选定的优强企业把农户固化在产业发展的利益链条上同时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村合作社再以村集体收入为基础建立风险基金确保贫困户入股分红无风险而龙头企业要在农产品基地的扶持农产品收购的政策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利润的分享等方面与农户联结起来真正形成野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冶的利益联结机制

3.4核查与监管并重

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对龙头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促管并重才能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一是将监督约束机制与龙头企业和农户间利益联结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备案审查制度农产品产销合同标准化制度二是对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管理实行有进有出等额递补的机制政府要用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正确处理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并使利益分配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三是应把是否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户增收及带动作用的大小等作为评价其成绩大小是否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是否给予扶持的重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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