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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评职称论文精选(九篇)

工程师评职称论文

第1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实训教师;职称评定

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应用能力、技术能力培养目标的完成,主要依赖实训教师来完成。根据高职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把实训课程作为高职院校的关键教学环节,实训教师要占教师总数的一半以上。而据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高职院校总数1047所,高职院校教师总数达到29.8万人[1],2006年高职院校总数达到1100所,高职教师人数突破30万人,其中实训教师实际比例刚刚接近1/3[2]。近年来,实训教师数量偏少的问题已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制约实训教师队伍建设的诸多因素中,缺乏适合实训教师自身发展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是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解决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问题,将成为我国加快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快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性环节。

一、目前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问题现状

1.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评聘在国家职称序列政策上的空缺。自建国以来,我国对高等院校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系列 (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做法。在职称申报、评审、聘用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管理模式,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人才引进、培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新兴领域,其教师队伍的特殊性还没有在职称评定系列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实训教师没有符合自身实际的单列职称系列,使得实训教师资格和水平无相应评定标准,造成职称无法科学评定,岗位难以准确聘任,应有待遇无法落实,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热情。

2.在实训教师技术职称评聘中存在误区。实训教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特别还要具备应用技术能力及教学方法,这与理论课教师有着显著的区别。但是不少职业技术学院为了解决现实的教师职称问题,稳定实训教师队伍,采取参照高校理论课教师的职称管理和评聘方法为实训教师评聘技术职务,采用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评聘标准,使他们晋升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系列。这明显是一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做法。高职院校实训教师与高等学校理论课教师的科研水平有一定差距,都在一个职称评审系列上评聘不符合客观现实。在目前国家还没有设置实训教师职称评聘系列的情况下,实训教师要么向理论课教师靠拢,要么向实验技术人员靠拢,严重挫伤了实训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3.高职教育发展迅猛,实训教师数量缺口加大。以广东省高职院校为例,1984年广东省有高职院校3所,2005年,高职高专院校66所,在校生24万人,占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 52.1%;招生数10.33万人,占当年本专科招生数的58.66%,专任教师数只有14625人[3],缺编情况较为突出。而充当高职院校实践教学骨干的实训教师数量更加稀缺,一些高职院校的实训课程由于缺乏实训教师,长期由没有实际操作经验的理论课教师代课,严重影响了实训课程的教学效果。与此同时,实训教师职称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使得现有实训教师转行流失问题加剧,进一步加大了实训教师队伍的缺口,很难保证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问题给高职教育带来的影响

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缺乏相应的职称评价系列,给实训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和高职院校建设发展等方面都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1.高职实训教师难引进、难培养、难稳定。没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就失去了社会人才评价的基准,实训教师队伍就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首先是实训教师队伍要吸引新鲜人才力不从心。同样是高职院校教师,同样是培育人才,实训教师和专业教师就失去社会评价的平衡点。其次因为没有职称评价,实训教师就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缺失了职称待遇的杠杆,使得实训教师跳槽到企业做高级技工、技师,或者转行搞理论教学,往高校教师职称条件上靠拢,以提高待遇;实训教师没有好的待遇激励,造成实训教学质量下降。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师资缺口都比较大,严重的院校缺口达到50%以上[4]。实训教师职称难以解决和相应的待遇滞后,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关注。

2.实训教师缺少,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学生实践能力受到影响。实训课程是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必需教学环节。实践教学体系是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其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创新型实践人才的培养质量 [5]。由于实训教师职称杠杆缺乏效能,实训教师的社会评价和实际待遇无法兑现,直接导致实训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达不到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实训要求。为达到实践操作的教学效果,高职院校实训教学一般要占到高职总教学课时的 50%以上,一些实践应用性强的专业实训课程比例甚至高达 65%。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实训课教师总量至少要占高职院校教师总数的一半以上,但是很大一部分院校连30%都很难达到。专业师资的缺乏使实训教学质量难以保障。更有甚者,有些课程由于缺乏专业教师无法开课。

3.高职院校的特色优势受到严重影响。高职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定位是高职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之处,作为朝阳产业其发展优势也在于此。所以高职教育应该围绕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展开,课程设置也应该致力于缩短学生能力和实际就业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而这一优势的保持显然依赖于高职教学中大量、优质的实训教学。然而目前由于职称问 题的瓶颈制约,实训教师队伍难以稳定,使得一些高职院校在职业实践能力的养成方面力不从心,被迫模糊了职业教育的鲜明办学特色。长此以往,高职院校的特色优势必然降低甚至丧失。

总之,缺失实训教师职称杠杆的调节和引导,实训教学将长期处于较低层次运行状态,使得职业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将仍然是“大专生”的复制,是本科院校的“压缩饼干”,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堪忧,国家的教育发展战略实现堪忧。

三、高职院校实训教师技术职称评聘体系的构想

根据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应具备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特点,应该建立一套有别于高校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人员系列,又有别于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的实训教师职称系列。

1.体系设计依据。设计高职院校实训教师职称系列的评定体系,一是参考高等院校教师系列的评审体系和要求;二是参考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的职称实践要求;三是结合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的自身特点。

2.职称系列。高职院校的实训教师职称级别可设实训教员、实训助理教师、实训讲师、实训副教授、实训教授。实训教员、实训助理教师为初级职称,实训讲师为中级职称,实训副教授、实训教授为高级职称。与普通高等院校不同,高职院校应该设立教员职称。因为高职院校担任实训课教学工作的多是具有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教师,甚至是能工巧匠,而能工巧匠普遍学历低,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很少。他们能够胜任实训课的教学,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所以设立实训教员的职称可以解决相当部分教师的实际问题,对于稳定实训教师队伍意义重大。

3.专业系列。实训教师专业应该按照高职院校的专业、紧贴职业技术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目前高职院校实训教师专业系列的车工、铣工、磨工、木工、钳工、电工、电焊工等技术系列设置,应转变为高职院校所设的专业,如机械、电子电器、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烹饪、工商管理、园林、广告制作、建筑工程等专业,进行进一步归类设置。

4.申报评审条件。在评审的必备条件上,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同理论课教师职称系列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是一致的,如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授课能力的要求等。(1)实训教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主要以实践为主,以实践操作水平和实训教学效果进行评定。一般应具备相应行业的技术认证证书,并且实训教学效果优良。(2)实训教员以上技术职称的评定。设定高职院校教员职称以上实训教师评审条件时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与高校理论课教师职称的学历、年资条件相近,以达到同期同类教师之间的平衡;二是考虑到实训教师的教学特殊性,应该注重体现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水平要求;三是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以保证实训教师自身必要的实践积淀。综合而言,制定具体标准时,这三个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应该综合考虑设置,即对学历学位高的教师,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要求可以低一点,工作年限可以短一点;对学历学位低的教师,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要求应该高一点,工作年限长一点。(3)根据实训教学的特点,在实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条件的具体方面,可以从专业资格、应用技术能力、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专业资格,即从实训教师的准人条件人手,包括学历、身体条件、岗位考核三方面。其中身体要求健康;聘期考核要求合格以上。而学历条件一直是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关注的重点,一般认为实训教师不需要较高的学历条件。但为了高职教育的长远发展,借鉴国外高职教育的经验,还必须在学历条件给予足够的限制。二是应用技术能力,即从事某项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其具体衡量标准是技术水平等级证书。目前我国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部门较多,但要设立实训教师评审条件,还需要深入考察、谨慎确定。三是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永远是评价教师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评价教学质量时,评价方法也可有多样性,比如实训精品课程评比、实训教学大赛、实训优秀奖评选、学生实训课程统考对比等。在设定实训教师职称条件时,可以考虑精品课程等次、教学大赛获奖等次、教学优秀奖等次、实训课程统考成绩等次等方面因素,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四是教学效果,其衡量可以借鉴高校成熟的做法——学生评教法。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听课感受,根据量表酌情评定。通过学生打分评教,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有一个量化的评价。

5.实训教师的聘任。高职院校实行聘任制应该按照实训教师岗位进行聘任。对实训教师的岗位聘任同样应该有结构比例的要求,同样应该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任,“评聘分离”的原则,从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作者周刚系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河南郑州 450046;徐振鲁系郑州大学副校长、河南省高校师资管理研究会理事长,河南郑州 450001)

参考文献

[1]彭移风.2005年高职教师情况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6(16).

[2]朱晓红.新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学校论文,2004.

[3]叶小明.广东省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6(17).

第2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职称评定难题初探

1现状调研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由于群体量大且有特殊性显得尤为重要、复杂、敏感,在评审工作的管理方面存在相互矛盾的倾向,凸显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很棘手。倾向一,由行政部门主导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工作,导致职称评审本身属于行政评审的倾向性,评价标准固定,评审管理统一;倾向二,由用人单位主导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工作,导致职称评审带有人为色彩的倾向,评价标准易变,评审管理灵活。

2评审管理职责定位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完善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措施。各级主管机关在职称评聘工作中要起到宏观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单位对职称评审中行使权,合理下放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限,建立健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管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指导市州逐步向县(市、区)及企业下放技术人员初级职称与中级评聘权力。

2.1简政放权

各级领导部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实行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减少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管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合理下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限。

2.2加强监管

加强职称的评审监管。建立健全职称年度评审考核聘用授权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委遴选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规则与工作程序,明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责任和工作人员职责[1]。

2.3强化服务认识

完善管理措施。寻求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为全方位开展人才评价提供准确的、科学的、可靠的资料。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把信息化操作程序应用到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制证以及查询等工作中,完成好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分析工作。

2.4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机关要重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的敏感性、重要性、复杂性,把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列入重要的工作内容。要加强舆论宣传,搞好政策解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2]。

3评审管理应对策略

3.1建立设置合理的职称评定制度(顶层设计)

建设一个顶层决定性,整体关联性,信息互联互通,可实施、可操作的职称评定制度体系。

3.2研制评价科学的职称评定标准

3.2.1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建立以业绩贡献、属性需求及职业岗位为前提,打破“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论文篇数”等一些硬性规定,实现国家评定标准、地区评定标准和单位评定标准相结合的操作性比较强评价标准体系[3-4]。

3.2.2评价标准要把品德标准置于首要位置

品德是一个人道德规范与道德价值在自身上的体现。因此,在评审过程中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第一位,用人单位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可以通过考核工作业绩、评定技术水平,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调查、个别谈话等活动,进行综合评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以及政治表现。

3.2.3注重能力水平评价条件

完善设立职称评审中的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条件,不将这些内容作为职称评价的主要条件。要对那些工作在基层一线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技术人员放宽要求;对操作性、实践性强的工作岗位职称系列,可不要求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

3.2.4强化业绩贡献评价条件

体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特色和岗位特点,突出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实绩和贡献。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实绩。

3.3制定管理规范的职称评定机制

3.3.1多元化职称评价方式

对特殊贡献、殊行业领域或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3.2完善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对特殊人才采取特事特议、因人而异的办法进行职称专门评定,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通过专门评定取得相应系列级别职称的人才,可设立特殊岗位进行聘用。

3.3.3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

在职称评聘工作中要打破地域、人事关系、身份、户籍、所有制、档案和体制内外等条条框框,凡在吉林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可以参加申报吉林省职称评审。

3.4推行运转协条的职称评定方法

3.4.1完善人才培养制度与职称制度的科学衔接

发挥职称评聘考核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密切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和职业标准制定,来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把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经历作为职称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前提条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一线服务和锻炼,逐步把服务经历或者基层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聘的基础条件。

3.4.2完善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聘用等用人制度改革。

3.5组成监管有力的评定监督组织

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建立运行职称年度评审授权评估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现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5]。

4研制教师系列评审评价体系管理展望

全国各地行政部门研制已经更贴近并符合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改革的评价体系,对今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有指导意义。(1)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促进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的水平提升,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参加教育工作。(2)统一了职称名称和岗位层级设置,拉平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之间的职称差别,调动了各类教师的积极性。(3)建立科学的、先进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打破论学历和论文为主要条件等限制,更加注重岗位实绩贡献,增强了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参考文献

[1]蒋科星.走向职级制: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新探[J].当代教育科学,2017(10):73.

[2]孔环,颜超,高慧.推行职称社会化评审的实践与思考[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5):4-5.

第3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系统论

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是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对高职院校的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然而我国现行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偏离了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还引起了学术不端、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对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要求,结合高职教育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系统地构建符合高职院校实际并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行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弊端

高职教育发展之初,其教师职称评审没有独立的评审体系,几乎照搬普通高校教师的评审政策。随着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上下都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我国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不少问题。

(一)评审理念不清晰

我国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目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导向得到普遍认同,也彰显了高职教育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然而,与我国高职教育相适应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一直处于悬缺状态,当前,高职教师的职称“依据什么标准评价、采取什么方式评审、评聘如何对接”却缺乏系统的思考,无论从评审政策的宏观设计还是具体操作层面,都缺乏全新的理念,评审理念的不清晰,势必影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健康发展,并诱发一系列系统性问题。

(二)评审条件不合理

我国的高职教育一直处于发展完善之中,过去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是直接参照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执行的,虽然近几年也有些省市相继出台了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政策,但这些政策都没有真正体现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成了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的“仿制品”或“精减版”,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重理论轻技能、重硬件轻软件和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这样一来,大多高职院校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报课题、写论文,热衷于学术研究,“为晋级申报项目,为职称拼凑论文”,甚至还滋生了花钱请人等学术腐败现象,忽视甚至放弃教学质量的提高、应用技能的提升和社会服务的参与,这显然偏离了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与定位,制约了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的成长,更阻碍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背离了高职教师成长的发展方向,也成为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隐性阻力。

(三)评审方法不科学

当前,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方法不科学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市高职院校教师的正、副教授职称评审,仍然直接采用普通高校教师的评审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一起竞争,这显然对高职教师是不公平的。二是评委专家构成不合理。有的省市尽管将高职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作为单独系列组织,但评委成员又主要来自普通高校,这些专家可能更多地关注普通高校教师的业绩评价标准,难免出现利用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来衡量高职教师的业绩水平的现象。另外,评委中行政领导较多,可能存在行政权力影响学术评价的情况。三是对高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应用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缺乏有效的考核办法,导致高职教师职称评价中本应加强的部分反倒出现了“软肋”。四是缺乏反馈沟通机制。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审一审即为终审,未评上的教师没有申诉的余地,这难免有失公允。五是量化评审、网络化评审等手段应用不足。当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主要是现场评审,这种方式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不可避免出现送人情、拉关系等不良风气。

(四)评后管理不到位

长期以来,许多高职院校混淆了职称与职务的概念,评上职称就可直接聘任,这就是常说的评聘合一,这种模式对于获得职称者不仅能及时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且一聘几乎是终身制,后续管理没有跟进,激励机制不完善,聘任考核流于形式,绩效评价、低聘或解聘等配套措施缺失,人为地造成教师“评审前拼命一时,评上后享受一世”,许多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便没有了新的奋斗目标,昔日的工作激情和前进动力大大减退,得过且过混日子,严重阻碍了高职教师专业知识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系统论视角下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原则

系统论的基本观点是把研究和处理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系统,研究系统、要素以及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系统变化的规律性,它强调用全面、整体的观点看问题,而不是片面、孤立地对复杂的事物进行分析研究,以达到全面认识、控制和把握研究对象的目的。将系统论应用于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作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必须在高职院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系统的总体目标下,紧密配合其他子系统,发挥系统的整体协同效应。构建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应在整体全局观念的指导下,将评审理念设计、评审条件设置、评审方法选择和评后管理各个环节和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上的“方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

(二)关联性原则

关联性是指系统与其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联系。在构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过程中,既要研究教师职称评审各环节、要素之间的逻辑联系,又要充分考虑职称评审体系与人事管理机制总体设计的有效对接。当前,尤其是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制订,要充分考虑其与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师素质要求之间的联系,不要偏离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方向。

(三)动态性原则

动态性是指通过系统内部各要素及系统与环境的联动,实现动态平衡,达到最优的系统结构。在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办学类型,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处于内涵发展时期,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要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紧密结合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审办法,加强评聘对接,保持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

三、系统论视角下构建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路径

(一)创新评审理念是前提

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打破常规,突破现状,谋求新理念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先导,因此,要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运用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站在全局整体的角度来分析、解决问题。国家层面要加强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职院校要在政策法规的指导下,紧密结合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一套针对性强和便于操作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构建有别于普通高校而又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

(二)完善评审条件是核心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定要“量体裁衣”,符合高职教育实际,因为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这必然要求高职教师的综合素质区别于普通高校教师,如用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标准来评价高职教师显然不合适。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除满足教师职称系列所要求的师德修养、职业资格、学历、任职年限等基本条件外,评审标准中要增加能够反映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双师素质”教师要求的内容,剔除或减少与高职办学不相符的论文数量及刊物级别等方面的要求,要将以下能力及相应业绩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一是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最核心、最根本的任务,高职教师应回归教育工作本位。通过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及质量,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以及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指导学生社团等方面的业绩,来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的水平和效果,教育教学中尤其要加大实践教学的评价比重,建议将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学生获取专业技能证书的比率、学生获得技能大赛的奖励等,作为教师实践教学的重要评价参数。二是专业实践能力。评审标准向“双师型”教师倾斜,重点评价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获得行业认证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参与企业锻炼的业绩等,把教师的专业、行业影响力和技能考核等级等列为重要指标。三是应用研究能力。高职教师的科研方向应定位在技术应用研究层面,主要评价教师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工艺革新,个人或团队获得的专利,通过横向科研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新工艺、新技术等。四是社会服务能力。重点评价教师参与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业绩,鼓励高职教师参与行业企业技术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以及管理咨询指导企业进行管理模式和方法的创新。

(三)改进评审方法是重点

首先,理顺评审体制。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要遵照“单独标准、单列评定”的原则,克服过去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评审系列不独立,评审标准不合理”的弊端。第二,选择合适的评委专家。推动职称评审去行政化,体现专业权威,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尽可能选择来自高职院校一线的专业教师和有名望的行业企业专家担任职称评委,这样对高职教师的业绩评价更具有针对性。第三,选用科学的评价手段。科学设置评审程序,为检验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可以试行增加技能考核等环节,达标者才能具备职称申报资格。逐步探索量化评审和网络信息化评审等比较先进的评价手段,防止评委主观判断上的偏差,使评价的结果能全面、较客观地反映申报者的业绩水平。信息化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发展方向,既可以增加工作透明度,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是保障

其一,建立全程公示制度。推行申报材料、评价结果公开的公示制度,以体现阳光操作,让全校乃至全社会共同监督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定,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其二,实行记名投票制。实名投票制是防止职称评审过程中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当前的职称评审普遍采用的是无记名投票制,这种方式既有积极可取的一面,但也会造成少数不认真履责的评委随意投票,甚至还给参评者“找人情托关系”的可乘之机。而记名投票制下每个评委的投票情况是公开的,而且还必须说明投票的理由,以促进评委严肃、认真地行使手中的评审权力。第三,要建立职称评审的申诉和救济机制。当前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落选教师的反馈沟通不够,以致有些落选者不知道未评上的原因是什么,更不知道下一步的努力方向。鉴于此,可以考虑成立教师职称申诉委员会等类似组织,设定专门的申诉和救济程序,受理教师有关职称评审方面的咨询、异议、申诉和举报,保障教师职称评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评后管理是趋势

职称评审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加强评后管理、推行评聘分开是职称改革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评”是取得资格的认证途径,“聘”才是实用价值的体现。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职称职务不分,评上职称即聘上职务,而且一聘定终身,不利于教师的后续发展。高职院校要坚决推行“评聘分开”的制度,教师通过职称评审获得相应资格后,高职院校根据教学岗位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聘任,聘任后还要加强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聘任不合格者降低或取消相应待遇,发挥职称评审与职务聘任的联动作用,使高职教师在取得任职资格后继续保持活力和优势,促进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俞启定,王为民.审视与反思:我国高职教师职称评审

标准的套用问题[J].教师教育研究,2013,(1):19-20.

[2] 张舸.构建以实践能力为导向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

的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16):17-19.

[3] 温丙帅,孙建波.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权

利保障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0):68-70.

第4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基础阶段。1983年,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教育必须拥有一支整齐、有序、有质量的教师队伍,并以此为标杆整顿中小学教师队伍,努力使这支队伍具备合格整齐、学科优良、组织合理等特点,排除个别以次充好的现象,将站岗在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调动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師资管理制度,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1]。(2)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全面实施阶段。1986年5月颁布了《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和任务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聘任问题做了详细规定。从1986年起,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从试点开始,逐步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2]。(3)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全面发展阶段。1991年7月,国家教委、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当前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几点意见》使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走向了日常化。之后的《教师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都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继续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采用动态的人才任用机制。2009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对教师聘任制做了进一步的深化。(4)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的完善阶段。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更完善的指导意见,这也使此次的《意见》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再次改革的模板。2017年1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鲜出炉,本次《意见》指出,职称评价将更为科学;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要向基层倾斜,对艰苦偏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等有一些特殊政策倾斜。这对中小学教师来说,无论是在职称评定或是职业发展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空间。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突出问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偏离教学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内的一切工作都在为教师的教学活动而服务。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应该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内容,而不是注重教学内容以外的条件。比如,将教师的科研成果列入职称评定的范围内,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大量教师采取非正常的渠道“生产”自己的科研论文。这样的做法不仅无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同时给教育学术领域带来不好的影响。另外,教师的教龄也被作为参考内容,这时最容易出现拼资格的现象。此外,各种无关紧要的荣誉证书也成为职称评定的额外条件。仔细思考,这些非重要的条件往往将优秀的教师限制在职称评定之外。 

2.职称评定限额带来教师之间的的病态竞争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是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热情,激励教师不断学习,提高自己。所以,职称评定应该给每位优秀教师提供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不应该限定名额。但是,现行的职称评定划定指标,限定名额,众多教师为了争夺有限的名额而“各显身手”,必然形成一种不健康的竞争趋势。一些有条件获得职称的教师都会想尽各种方式来获得名额,这样的风气滋生了一些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这种划定指标或名额限定的方式,对于发挥和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其不利。因为在职称评定的竞争过程中,那些善于使用手段的教师更有机会获得高级教师的职称,而同等条件,甚至比他们更努力、更优秀的教师因为缺乏有效的“途径”而与职称失之交臂。如果这样的事实不断演变,那些在职称评定中失败的教师,就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消极的态度,无法专心工作,阻碍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不科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对于一线教师来说是一次获得认可、自我提高的机会,因此,教师职称评定过程的公平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教师职称的评定应该由谁来评才不失公平,这个问题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需要一个比较权威的组织对参评教师的各方面进行审核,运用公平合理的方法,对参评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进行认真考察,建立个人评定档案,整个评审过程应是公开透明的。然而,因学科重要性的不同,在职称评定中也会差别对待。比如,中小学校的小学科教师与主科教师相比,评职过程就会相对滞后,在很多情况下,小学科教师晚三、五年才能获得相应的职称,在评定中级以上职称时,尤为明显。无论是外出培训的机会或是学校中所占地位,小学科教师都很难与主科教师相提并论[3]。另外,目前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关注的是教师的学历、资历、工作成绩以及是否有学术研究成果等,如果简单地将这些项目进行量化,而忽略了教师的道德素质、教学效果、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定性考核,那么中小学的职称评定就有失公允。职称评定的标准极易把中小学教师引向不正确的发展道路,影响教师的教学质量,打击教师们的工作热情。 

4.乡村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 

乡村教师晋升机会与城镇教师相比往往不尽人意,这是个极其普遍的问题,尤其在高级职称指标方面,乡村学校的名额更为紧缺。现实中,小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都很少,各级别的职称数量由本校现有职工总人数和相应级别职称人数确定,如果学校超过了固定数额,不会再得到多余的名额。另外,乡村学校中教师人数本就不多,所以那些达到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的教师也迟迟得不到分配指标。同时,职称指标是人事部门根据由省至乡的顺序逐级分配的,城镇学校、重点学校往往多于乡村学校,而且在下放的过程中职称指标容易被截留与挪用[5]。2007年,人事部、教育部联合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无论农村学校还是城镇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上都应该保持平衡状态而不能产生明显差异。但是事实上,城乡教师之间职称结构分配依然存在很大差距。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解决策略 

1.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实施评聘相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全面反映教师的整体业绩水平,让优秀教师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针对由谁来评审更公正这个问题,可以建立同行教育专家评审机制,改革之前陈旧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制定新的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包括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审等多种评价方式,以尽可能专业的水平、专业的视角对中小学教师的实际能力进行评价。也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过程,突出同行专家、一线教师在评审中的突出作用。当然也可以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在选择教师职称评审人员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邀请外地专家或全国性的专家评审团队。另外,为增强评审结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的评审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肅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可推行最终结果的公示制度,并且在评审开始前开展公正、廉洁教育。最后,为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实际效用,教师职称的评审过程可以与事业单位岗位实际的聘用要求进行结合,即采取“评聘结合”的方式,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教师资源,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教师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学校内的评聘工作将根据单位岗位实际的需求数量来开展,整个资格评审过程既与理论专业要求相结合,又符合实际的岗位聘用需求,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教师人才资源的浪费,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2.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 

无论是政策制定还是教师职称评审,都应该以人为本,以教师自身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激励性,在公平竞争的模式下进行职称评定过程。因此,我们应努力做到三个方面:第一,针对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建议使用标准参照式的评定方式,因为与常模参照式的限额评定方式相比,前者更易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到自身方面,以标准条件为参照反思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动力,而常模参照式评定则容易让教师产生对比心理及不健康情绪。为了确保教师职称评定对中小学教师的长期激励作用,可以考虑将职称评定与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制度结合起来。第二,应适当删除目前实际职称评定中非重要的附加条件,注重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实效。比如,教师日常教学的表现、所教学科的教学总结与反思、师德素养、精神风貌、师生互动的成果等内容。这些标准不仅能让教师感受到教学工作中的成就感,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第三,为了保持教师职称制度激励作用的长效性,避免教师产生一劳永逸的懒惰心理,根据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际规定,职称制度产生的激励性效果在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如何避免职称评定激励作用的闪电效应,是教育管理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3.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遵从课程改革的号召,追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改变过去过分注重教龄、等的倾向。首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考察,坚持把教师的品德修养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完全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师生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育人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其次,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教师职称评定中的不公平现象可以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最后,将目光聚集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实际的工作业绩和真实的教学水平。改变应试模式下教育教学方式,钻研新的教学方式,引导青年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素质教育的丰富内涵内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教师专业技术评价标准方面,应努力保持城乡之间教师评审的平衡状态,对基层的、农村地区的教师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重点关注对实践教学经历的考核。因为与城镇教师相比较,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不到同等良好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成长环境,应该给他们更多的机会[5]。 

4.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让每一个乡村的孩子接受与城镇孩子同等教育水平,对偏远、穷困、人口稀薄等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更多的支持,慢慢减小城镇、乡村地区间的师资水平差距,国务院在2015年内相继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号召各地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对乡村教师的特别支持计划,确保通过制度使乡村教师得到同样公平的待遇,使整个农村教育事业获得较好的发展[6]。虽然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目前还不尽完善,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实际作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乡村教师和薄弱地区的教师在整个教师职称比例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应实现不同地区教育的相对公平,在职称评审制度中,可以适当向乡村地区和薄弱地区给予照顾。比如,城镇教师晋升为高级职称的标准中要求必须有乡村或薄弱地区的任教经验,这样不仅突出了薄弱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又能够促进区域间的师资力量合理地流动。 

参考文献 

[1] 施贵菊,王珏,杜尚荣.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问题反思与对策建议——基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分析[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2). 

[2] 张健.中国教育年鉴(1985-1986)[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3] 蔡群青,夏海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4] 丁山,杜桂娥.我国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问题探析[J].时代教育,2016(4). 

[5] 蔡群青,夏海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第5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一、重视指导青年教师工作,重点提高“师傅”的能力水平 

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是中、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之一,需要呈报相关支撑材料。实事求是地说,有相当比例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因方方面面的原因,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很是单薄,能力也不敢恭维。为此,学校不妨将培养重点转向本年度参加中、高级职评的摸底教师,重点提高他们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怎样操作?要明确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动,印制《指导教师手册》(包含职责、聘书、计划、活动记载、检查评估、指导成效、工作总结等册页),举办师徒结对仪式,期中检查,期末评估,注重实效,让《指导教师手册》成为评委权衡参评教师的鲜活材料。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凸显过程管理,将此作为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有力抓手。 

在实施绩效工资的背景下,启动经济杠杆给予指导教师适当的津贴未尝不可,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即便单凭行政手段推进也不会有难度,因为提升参加职评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利己、利他,也有利于学校的持续发展,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二、问卷调查课堂教学满意度,恰当发挥其“指挥棒”作用 

有人说,名医一把刀,名角一台戏,名师一堂课。可见,教师的功力应该彰显在课堂上,教师的价值应当体现在课堂里。江苏省、市、区(县)各级职评文件对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的要求,几乎是一年一个新台阶,满意度要求从无到有,从80%提档到85%。顶层制度设计已体现刚性要求。职评《申报表》还新增了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满意度”栏目,并要求将近三学年度的满意度对应地填写到过去不被看重的教师《业务考核表》相关栏目,将职评文件具体化为评委评判的工作环节和要点,可谓用心良苦。 

课堂教学满意度从何而来?通常的做法是学校,成立满意度测评工作小组,在学期期中、期末各组织一次,问卷调查项目删繁就简,测评后迅速统计、汇总、分析。这不仅仅是为职评工作积累第一手数据情报,也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受岗位设计的限制,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限的高一级职称指标与学校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旺盛需求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在职评工作中怎样发挥课堂教学满意度的指挥棒作用?譬如学校可根据校情对课堂教学满意度设定符合文件规定的下线门槛,对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将教师本年度课堂教学满意度作为基本信息列入《民意测评表》;公开述职须向教职工面对面告知任现职以来的课堂教学满意度等。其实,学生对任课教师知根知底,更有发言权,他们会在综合考量教师的职业态度、课堂效率、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方面的基础上,对教师的工作做出公允的判断。好教师,之所以课堂教学满意度高,因为他们工作认真,备课充分,课堂效率高,作业批改、反馈及时。没有评价诊断,缺少药方,必将害人害己,遗患无穷。 

三、组织专业论文评选,择优向认可的教育期刊推荐 

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遭社会诟病已久,“取消”“铲除”论文条件一说常见诸报端。毋庸讳言,论文是教师工作的重要教科研成果。一位教师有了5—10年工作的历练,应该对教育教学工作某几方面的问题有自己的见解(虽不一定是原创性、前瞻性的),整理成文,以期发表,对自己是“凤凰涅槃”,对同行可“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教育职业本质的回归和论文要求不是“水火不容”,而是相得益彰。教育论文是教育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不能因为存在只會“教书育人”不会写篇文章的极端个案,而全盘抹杀教育论文的普遍价值。所以,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方面,2016年江苏新出台的职评文件除对乡村教师“不作硬性要求”外,对其他教师在论文数量和质量要求方面,仍是不折不扣的。 

遗憾的是,个别教师的学历、资历已经符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条件,手头除几篇市、区(县)级三等奖论文外,居然还拥有冠之以“中国×××”机构的多篇高规格等次的论文获奖证书。外行对这样的“高规格”论文肃然起敬,内行人则嗤之以鼻,因为用这样的论文申报高一级职称,无异于买、撞运气。 

为满足教师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专业刊物(标注ISSN和CN号)上的迫切要求,学校不妨每年精心组织一次校级专业论文评选,择优向被认可的教育期刊推荐,联系发表。此举不仅能为教师职评添加砝码,也能为今后各级各类骨干教师评选积累丰富的素材,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四、对于女教师群体,需创设条件体现公平竞争 

近几年,一些学校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呈“井喷”的态势。但受职评指标数的影响,半数以上的教师要经历2—3次的登台述职“机会”,尽管述职内容不断刷新,但“屡战屡败”。其中女教师占比接近60%。可能的原因有二:其一,资历相同的教师中,男教师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概率大,工作业绩体现得更全面,导致每年落选的部分女教师积压过多,这是主要的;其二,多数教师在入职的1—3年内,工作还处于适应期,在之后成长的5—8年内,女教师因孕期、产期等特殊原因,教学一般要耽误1—2年,与其他教师相比,教学工作终端显示不那么硬朗。在职评指标偏紧的情况下,部分女教师的民意测评票数略逊一筹。 

为此,学校需为女教师群体创设条件,体现公平竞争。譬如,在评审条件的“教育工作”中,有“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的年限要求”。学校不妨根据新课程要求和师资力量,组织开展学科课外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拔来年参加职评的女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严格、细化过程管理。开展类似的活动,既帮助有刚需的女教师具备符合职评文件规定的“硬件”,也能让她们与同学校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同一起跑线上“类比”。 

第6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 双师型 教师队伍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但在90年代后才得到真正的发展,因此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教师是教学工作的实施者,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因素,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但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仍存在很多问题,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积极吸纳利用校外人才资源,调整教师队伍结构

职业教育的教师需要既具备理论素养,又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来担当,因此学校应该积极从企业、产业部门引进一些中高级技术职称、有实践工作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来担任教师。此外,提高教师素质,积极调整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在西方一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都体现了专兼结合、以兼职教师为主的特点。德国高等职业学校的整个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了60%,某些学校兼职教师的比例甚至超过了80%。近年来日本的职业教育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其兼职教师的比例接近60%。

我国高职院校中兼职教师比例较低,我国政府和高职院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激励政策,吸引企业中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提升师资力量,优化师资结构。同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对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和考核进行规定。

2多渠道培养教师,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在职业教育发展程度较高的德国,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教师由不同渠道培养。专业理论课和基础课教师由各种大学和专门学校培养,实习指导教师由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培养。

我国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给予不同的培训。在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许多教师理论教学基础好,但专业技术水平不够、动手能力不强,因此对这些教师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践培训,提高其动手能力。校企合作办学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的主要途径,能使专业课教师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此外,对于一些专业技术水平高但教学理论水平不高的教师,应该加强对其专业理论素养和教育理论素养的培训。

3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建立起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要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制度,包括双师型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机制。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现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标准存在重重论文、轻教学,重研究、轻实践的问题,教师的学术科研成果直接与其利益挂钩。因此,在职称评聘制度的限定下,高职教师只能将大量精力和时间放在完成论文、著作、科研等硬指标上,从而使其无暇顾及专业实践技能的提升。因此我们应该建立起适合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发展的职称评审制度。

科学的评价制度是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应该包括考核和评价两个方面。对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是以考核为基础的,因此首先要做好考核工作。对教师工作的考核,包括教学工作考核、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考核。在考核方式上应采取专家评价、领导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加强诊断性评价。

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激励机制是促进双师型教师发展的重要保障,高职院校可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双师型教师奖励、激励的办法,提高双师型教师待遇,加大对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投入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促使双师型教师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余.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识读与培养模式研究[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2] 王春丽.中、德两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比较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2):110-115.

[3] 林杏花.国外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及启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3).

[4] 王学民.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1(11).

第7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4、各分册请自制目录。

第8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近年来,现存医疗机构对医生的晋升职称考核体系是一种以医疗和科研并重的考核体系,但实际上这种体系逐渐演变成了“唯科研”“唯论文”论。很多部门及医院把论文,科研成果作为医师晋升的必备条件,而缺乏临床能力的量化指标。

“医师职称反映的是临床工作能力,主要看其处理疾病的娴熟程度,诊断救治的技术水平,对待病人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个胜任工作,深受病人欢迎,具有敬业精神的医师,其能力并不能单用外语、论文、科研成果来证实。”范利说,医生的职称评审脱离临床实际,许多学历高,科研论文数量可观的人不会看病但可晋升高职称;而那些诊疗经验丰富,深受患者喜爱的医生却因为论文数量不够而在晋升的路上屡屡受挫,严重挫伤了医生临床工作积极性。

范利认为,逼迫临床医生加大精力忙于从事科研写论文,只会导致医疗质量滑坡、科研急功近利、论文造假泛滥、医生队伍不稳等严重危害,将使我们的医改面临严峻挑战。

针对现行临床医师职称晋升考评制度,范利建议:

首先,标准分开,侧重考核临床医师实际工作能力。临床医师职称晋升考评总体思路应该大大增加临床能力考核的权重,以临床能力为主,科研学历为辅,侧重实际工作的能力,即处理疾病的能力,看其是否能够胜任相应的职称要求,完善对医生实际临床水平的考察标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可以根据医院的性质对医生进行分类,比如社区医院可以不做或少做科研,三甲医院应该对研究型和临床型医生晋升职称评审标准要有区别。

第9篇:工程师评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3.047

1 独特的培育内涵

1.1 高等职业教育

在东西方教育史上,关于职业教育的解释非常多。在国外,分为普通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eation) 就是指培养一般熟练工人或半熟练工人的教育和培训;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才是指培养工程师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目标的专业教育(professionaleducation)。

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是在高中(包括职高、中专、中技等)后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和普通高等教育并行的一种教育模式,具有一定的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以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以下简称宁司警院),宁司警院是经司法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院校,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校。学院根据自身行业特色,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的力度,力争体现以下职业教育办学特色。

第一,是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第二,确定准确的教育定位和培养目标。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第三,是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基础理论教学够用为度,专业课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第四,课程体系要以培养行业(岗位群)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为主线,加强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第五,围绕培养目标的实现,建设结构合理,双师素质、双师型、双师结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第六,校企合作是培养技术应用人才的基本途径。

1.2 “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最早主要指既懂理论又懂实践,既能教授理论课程又能指导实训课程,既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又具有相关的专业等级证书,比如工程师或技师、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律师等。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在职教界又通行双师素质教师的称谓,笔者认为,“双师型”教师与双师素质教师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两种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双师型”教师肯定具备双师素质,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当然可以称为“双师型”教师,在本文,二者是通用的。

现存的“双师型”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双证学说”,也是目前最常见的认定方法之一,即具备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资格证的教师就属于“双师型”教师;第二,“双能学说”,主要注重教师的职业素养,要求既具有教学的技能,又需具备相关职业的基本素质,这是目前“双师型”教师发展形势脱颖而出的一种认证手段。第三,“双职称学说”,要求教师既具有讲师的职称,又具有工程师或其他相关专业的职称。这种两栖功能目前主要是针对建筑土木类工程师和经济师等职业,相对行业间相距较小的职业有效。第四,“双来源”教师,这种观点认为,“双师型”教师的人力资源来源广泛,既可以通过专职的在校教师队伍进行选拔,也可以聘请一些社会生产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充当兼职教师,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整合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资源,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效的纳入高等教育体系。第五,“双素质学说”,综合以上几种学说而出现的新概念,涵盖了“一全、二师、三能、四证”的特点,界定全面但适用难度不大。

根据以上4种观点,笔者认为“双师型”教师是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工作能力;拥有高等学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相应的行业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经常性地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业绩的专业教师。以宁司警院为例,多是从教5年以上,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同时取得相应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本行业内可以从事技术实务方面的工作,能够组织学生取得良好职业技能业绩的教师。

2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现状分析

2.1 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宁党发〔2010〕67号《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总体部署,我区高等职业教育着眼于扩大规模和调整结构,随着高职教育事业迅速发展,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校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

我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目前已有八所。经过调整,专业结构得到优化,逐步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求,初步形成了一个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新体系。以宁司警院为例,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100人,教职工240人,已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高、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成人教育和监狱警察培训相结合的办学体系。学院通过置换政法专项编制,增加编制84个,总编制达到196个,缓解了人员严重短缺的局面,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保证。与此同时,面向全国公开招录教学亟需的硕士研究生51名,本科生19名。目前专任教师达10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3人,双师型教师49人,教师平均年龄35.6岁。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和现代化建设对高技能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但是,从总体看,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还存在很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专任教师数量不足,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数量较少;教师年龄结构失衡,比如青年教师比重过大;特别是具备“双师素质”教师数量过少或者是不确定“双师型”教师比例。因此建设一支一定规模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是推动高职高专院校职业教育和办学模式改革的必然要求。

2.2 宁司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现状与分析

[[主要从事教学\&教师数\&占教职工比例\&“双师型”教师数\&“双师型”比例\&校内专任教师\&102\&42%\&49\&20.4%\&校外兼职教师\&18\&7.5%\&18\&7.5%\&]]

2.2.1 “双师型”教师比例统计表

[[主要培养方式\&双师素质培训占93%\&专业技术岗位锻炼占22%\&科研占39%\&双师培训收益度\&理论知识占62%\&实践技能提高12%\&收益不大67%\&双师培训愿望度\&愿意参加培训89%\&不愿意参加4.3%\&无所谓13%\&]

]

2.2.3 教师职称结构统计比例(见右图)

从上面统计结果基本上反映了学院师资队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首先,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数量较少,其中高水平教师,特别是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比较少。教师年龄结构失衡,比如青年教师比重过大,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据将近专任教师一半比例,而讲师职称的教师比例才18%,这一特点,虽能够体现出教师年龄正趋向年轻化,中青年教师已成为学院发展的中坚力量,但从学院教师队伍阶梯比例分析,这种不平均比例必然在专业建设、实践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其次,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以宁司警院为例,全院教职工240人,专任教师102人,占42%,长期合作校外兼职教师18人,占7.5%,双师型教师49人,占20.4%,从职业院校的长远发展来看,专任教师数量还是相对不足,特别是具备“双师素质”教师数量过少或者是不确定“双师型”教师的定位。另外,在“双师型”教师培养方式、收益度、以及学院如何确定“双师型”教师资格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质量不高,和概念模糊,甚至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因此,“双师型”教师培养方式,仍然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3 新颖的培养路径――以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3.1 制定“双师型”教师的标准和资格认定制度

正如本文中所提,“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没有准确定义,各个地区、不同职业院校在操作过程中实际非常困难。笔者认为,职业院校可以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关于双师素质内涵的定义,以及自身办学特色,从本学院角度出发确定“双师型”教师的标准。以宁司警院为例,笔者认为“双师型”教师是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工作能力;拥有高等学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相应的行业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经常性地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业绩的专业教师。

教师资格是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和身份,标志着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品德、知识和能力。这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提高的必然要求。建立以教育主管单位为基础的认定机构来认定“双师型”教师并颁发证书,这是“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核心所在,其指导意义大于现实意义。此外,应当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特点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提高评定制度的可操作性。评定标准的一致性能够保证“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顺利实施,能够维护“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2 制定符合“双师型”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

目前,我区职业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与一般本科院校相同,完全不能够体现出职业教育教师所谓综合能力和教学水平。以宁司警院为例,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在编教职工接受严格的警务训练,入校学生必须接受警事训练及警务化管理入学教育,同时,在专业技能方面,除了学习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课以外,还必须完成基本技能,例如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警事训练等警察常用技能。这些课程的设置,必然要求专任教师具备实践操作能力。而如果简单机械地用教授、副教授、讲师、助理讲师四个等级,和职称评定的指标以教师的数量为主,此外还强调期刊的重要性这种统一的标准进行考核,则很可能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产生负面影响。比如高职教师为了满足职称评定的硬性指标要求,被迫在日常工作之外单独撰写论文,一方面论文的内容并不能帮助其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另一方面论文的写作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这既影响了评定过程的客观公正,也违背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术精神。

因此,可参照普通本科院校教师评审的做法,将“双师型”教师评定等级分为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三个层次。 此外,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在晋升非“双师型”教师职称时,对于拥有“双师型”教师职称的教师,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破格晋升,如减少工作年限,降低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该政策的制定,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3.3 健全“双师型”教师绩效考评制度

建立健全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合格与否的关键因素。

第一,要突出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的地位,围绕教学目标的具体要求,以培养“双师”教学能力和综合素养为主要评价指标来制定高职院校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

第二,评价体系中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对教师教学能力的最直接体现,因此也应当作为教师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相应的,学生应当成为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只有这样的体系设置才能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

第三,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评价。行业专家能对“双师型”教师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水平方面给出客观、合理的评价,有利于“双师型”教师少走“弯路”,及时地查漏补缺。

3.4 职前培养扩展到在职培训,自我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

以宁司警院为例,笔者认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机制,将培养周期从传统的只强调职前培养扩展到在职培训,同时将加强自我培训计划和外部培训相结合。建立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根据教师的年龄、学历、经历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

第一,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第一线进行业务实践或挂职锻炼。教师专业实践经历,给学生授课时会增添很多真实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选送教师到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教师通过一段集中培训,专业实践能力能得到较大的提高。经常参加培训,还可以保证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促进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之间的交流。兼职教师在和专业教师共同进行的教学活动中,可以指导教学研究和技术技术服务,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促进学校教师向“双师型”转化。来自于企业的兼职教师都是一线的技术能手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熟练的操作技能。专职教师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很多宝贵的经验和资讯,对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大有帮助。

3.5 改善“双师型”教师薪酬制度

物质需求是人最基本层次的生存要求,因此物质奖励是教师薪酬的主要表现形式。目前,我国教师工资中的技术津贴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职称上,如教授津贴等,而“双师型”教师津贴却闻所未闻。“双师型”教师津贴制度的建立,对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起到了激励作用。不同的等级划分是对教师的综合能力的客观评价,以此为依据的津贴奖励数值也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为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设立了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都是长期的、不断变化的过程,相应的理论研究也应随之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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