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污染治理范文

水污染治理精选(九篇)

水污染治理

第1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资源水污染技术策略可持续利用

0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世界范围的淡水资源的需求和消耗不断增多,相应的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的滞后和非点源污染控制不够得力,使全球淡水资源正面临两大问题: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短缺。这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愈益严重并有加剧的趋势[1~3].。

在本世纪60、70年代曾发生过石油和能源危机,这种危机愈演愈烈,并最终引发了一些局部战争。通过新能源,如核能、太阳能和风能的开发和利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危机。同样地,淡水资源危机的日益加剧,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了人们的生存,这也同样孕育着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冲突和战争的威胁[2~3].。

在1998年8月份召开的"水与可持续发展"的会议上法国总统希拉克对代表们警告说"如果不尽快行动起来,下个世纪可能因水而引起战争[4]."。在他的重点发言中说"水是生命的源泉,但也常常是冲突的起源"。联合国确定了70处与水有关的冲突地区,从近东到西非,从拉丁美洲的干旱地带到印度次大陆;主要的闪燃点包括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争执;埃塞俄比亚与埃及对尼罗河的争执;印度与孟加拉国对恒河的争执;土耳其、叙利亚和伊拉克对幼发拉底斯河的争执等。

第2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第一条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合理规划城乡建设和工业布局,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措施,使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卫生、国土资源、建设、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主要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机构,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或控告。

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要求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采取经济、技术政策措施,保证水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量负责。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环境功能区,必须符合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第八条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对省界和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地表水体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跨县的地表水体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的监测。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状况公报,每季度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的公报。

第九条向水体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省辖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应当执行国务院批准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申报登记的排污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前向原申报登记的机关变更申报登记。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的排污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排污单位不得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排污事项。

第十二条省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省水利和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制定全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应当确定需要削减排污量的单位、每个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要削减的排污量以及削减的时限要求。

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第十五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将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该建设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内,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已满的县级行政区新建、扩建项目的,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削减已有污染源的排污总量,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后,方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未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自收到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建设,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防治措施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鼓励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印染、染料、电镀、制革、选金、炼油、农药、炼硫、炼汞、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大中型企业;确需建设的,必须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的,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限期治理。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个体工商户的限期治理,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部门决定。

第二十二条被责令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向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治理计划,定期报告治理进度,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限期治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三条排污单位必须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禁止偷排超标准废水。

严禁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防治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报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确定的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省和设区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省内入海河流的监督管理,控制本行政区出境断面的排污总量,保证入海河流水质符合排污总量控制的指标。

第二十五条采用氧化塘处理污水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限制含磷洗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淘汰含磷洗涤用品。

第二十七条使用农药、化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使用规定。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章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饮用水源保护的技术要求提出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跨行政区域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省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体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作为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作为二级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当有明显的地理界限,设置永久性的标志。

第三十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第三十一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防止对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

第三十二条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地下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除遵守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禁止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持区内放养禽畜、网箱围网养殖。

第三十三条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地下水源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家《地下水质标准》Ⅱ类标准。

第三十四条供水单位必须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并采取措施,保证所供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质标准的规定。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供水单位供水质量的监督,保障人体健康。

第五章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水综合治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中水利用设施和与其相配套的城市排水管网。

第三十六条新建和条件允许的已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同时设置污水回收利用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排放的废水,在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之前应当达到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预处理。

对含有重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必须由排污单位单独进行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八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加强排放污水水质的检测,保证排放的污水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必须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其具体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报或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处以应当缴纳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或者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建设属于严格控制的项目的,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关闭。建设项目的停止建设或者生产和使用,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四十三条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除责令限量排放污染物,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外,并可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或者关闭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四十四条排污单位偷排超标准废水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四十五条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三十计算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万元;对造成水污染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本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放养禽畜、网箱围网养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截留或者挪用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及污水处理费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据统计,广州市每天有近100万t的工业废水排入珠江,废水中含有对人体危害严重的汞、福、铅、砷、铜、六价铬等重金属化合物,含有挥发酚、苯环系列及多环芳烃系列可疑致癌助癌物质;广州市内有14条较大的河涌通往珠江,这些河涌每天将100万t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排入珠江,且排放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其中含有种类繁多的有机污染物质,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广州市郊的养殖业特别是养猪业日排放污水总量超过500万t,汇入珠江成为广州水体环境主要有机污染源之一,造成水体(划D、BOD、氮、磷的超标;尚无法统计的是江上行船的污染物,四面八方农业用水中残余的化肥、农药也汇入了珠江。由于管理上的问题,珠江为广州人向下游输送130万t/d左右的城市综合垃圾。事实已经证明,今日的珠江已经负荷深重,面临着更为严重的污染。珠江水的溶解氧浓度下降到了3.2mg/1,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砷化物等出现超标现象。80年代初期,石门等水厂水质可达2一3类标准,80年代后期水质仍有3一4类标准;进入90年代只能达到4一5类水质标准,珠江水质的恶化已严重影响芳村、河南、石溪、员村、黄埔等自来水厂的供水,有时甚至波及到广州最大的日产100万t的西村水厂。

水体污染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首先是降低了水体使用功能,使原来的取水点不符合取水要求,此时要么增加水处理设施,增大药耗和运行费用;要么将取水点向上游迁移,增加工程投入和输水费用。其二,直接影啊工农业生产,污染的水体造成工业产品不合格,农业减产。污染成分停留在工业产品内或被农作物所吸收,再通过工业品,“米袋子”、“菜蓝子”波及四面八方,源源不断地进入人体,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其三,水污染造成城市惶恐,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毫无疑问,珠江水被加重污染将会阻碍广州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影响广州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进程。因此,必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整治珠江水污染。

珠江流域污染控制是一次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流域、区域和污染源治理的三个层次上协调整治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在流域层次上强调宏观调控,在区域(城市)层次上强调在流域调控指导下的水污染控制规划,在污染源治理的技术层次上强调清洁工艺和革新替代技术的应用。

2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的最少化,走经济和环境持续发展的道路

众所周知,经济发展要考虑到自然生态环境的长期承载能力,使环境和资源既能满足经济发展目标的需要,又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既满足当代人的现实需要,又足以支持后代人的潜在需要。与此同时,对环境保护工作,也要充分考虑到一定经济发展阶段下的经济支持能力,采取积极可行的环境政策,配合和推进经济发展进程。也就是说,走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清洁生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战略措施,也是实现环境一经济协调发展的最根本的措施。广州市企业的现状是:国营企业、合资企业、集体企业同步发展,新、老企业,大中小型企业并存,多层次产业和平共处,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其中,相当多的企业技术水平比较落后,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状况依然存在,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水平低,物料流失现象严重,既浪费了资源、又增加了污染。因此,针对广州市企业的现状,逐步地全面地推行清洁生产是缓解珠江水质污染的一条切实可行的措施。我国一些地区的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通过清洁生产审计,说明企业源头治理的潜力很大,仅仅依靠加强管理和生产技术上的革新,就可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一50%。事实证明,通过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的费用大大低于末端处理费用。为此,我们建议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在广州市企业范围内全面开展清洁生产教育,企业领导要接受清洁生产培训,掌握清洁生产技术原则。然后广泛开展全民宣传教育活动,争取企业各部门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使清洁生产审计、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更大的成效。

清洁生产要从污染大户入手。广州绢麻厂、广州氮肥厂、广州造纸厂、广州紫泥糖厂、人民制革厂、广州味精厂等12家大型企业,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47%,是珠江广州河段的水污染大户。政府应当在政策上鼓励这些企业优先推行清洁生产,在企业改造的过程中加大技术投入,摒弃传统落后的工艺,确立清洁生产的目标,如日能耗、日排放量、吨产品能耗、吨产品排放量、原料转化率、综合利用率等,建立统计制度,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3有步骤地调整工业布局,使产业结构合理化

在宏观经济政策上,比如产业政策,要把节约资源、能源的无废少废技术和清洁生产作为广州市未来企业发展的指导原则,这意味着广州市需向节水型经济的战略方向转移。位于市区或水厂取水点附近的污染型企业必须有计划地迁移到工业区,便于废水集中处理,或者通过改变产品结构降低废水的排放量。广州市内对一些资源利用效益不高、经济效益不好、环境效益差的产业、行业、企业坚持实施“关、停、并、转”的措施;对资源利用效益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效益亦有利的产业、行业、企业,坚决给予支持和扶植,鼓励其发展;对资源利用效益高、经济效益较好或出口创汇,但生产过程中排出一定的兰废污染物的产业、行业、企业,则给予相应的环境治理投资,扶植其发展。

通过调查研究与分析,制定相对完善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规划,并向社会广泛宣传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的科学依据,使投资者、生产者、管理者取得共识,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地实施产业结构性综合治理,改善广州河段的环境现状,从而导致“资源一经济一环境”系统的良性发展。在深化城市改革的同时,调整好工业布局,使产业结构合理化,有规划地将污染企业集中,排废得到更加有效地治理。根据水质功能区和水质目标的要求合理地布设排污口,从而减轻广州河段的污染负荷,恢复水体自净功能。

4控制面源污染,城市排污有序化

广州市所辖范围数千平方公里面积,每日排出巧150一180万t的生活污水,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没有纳入城市下水道而是分布在四面八方,无序地通过各种渠道流向珠江,每逢大雨来临,情况尤为严重,形成了无法控制、无法集中治理的面源污染。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城市下水道建设不完善,历史上欠帐太多。西方发达城市人均占有下水道长度超过20m,而广州只有2一3m,相距甚远。这也是考核广州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面源污染来源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①城市雨水污染负荷;②农田、草原和林地径流中的肥料和农药;③人的尿和禽、畜的粪便的流失;④降雨和空气中颗料物干沉降带来的污染物;⑤其它交通运输、矿山、卫生填埋场的渗漏液。由非点源带入的BOD、氮、磷是点源的5一6倍,氮占受纳水体的80%,磷占50%,不亚于点源污染。因此,珠江水N氏一N普遍超标与来自农业的面源污染有关,为此建议:①推广科学施肥方法,调整施肥成分的比例,增大钾肥和磷肥的施用量,减少氮肥用量;②提倡生态农业,充分利用人和禽畜粪尿产生沼气和制作有机肥料。

面源污染的控制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结合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提前考虑,必须投入资金逐步完善城市下水道的建设,使绝大部分的污水得到集中处理,有计划地排入珠江,在城市扩容建设中注意保护土壤植被原有的生态平衡,从根本上解决珠江水污染的问题。

5大胆创新,改造河涌为多功能污水处理设施

广州市内有14条大的河涌通向珠江,每日输送数万吨的各种污水。河涌不仅仅是向珠江输送污水的渠道,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广州市市容市貌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因为现在的河涌水污染严重,河涌恶臭扰民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成为广州人的一块心病。我们对改造河涌的初步构想是:在理顺河道的同时于河涌内分段建设氧化沟好氧处理设施;上游段建设生化处理系统,作为污水进入城市综合污水处理设施的初期处理;下游段以利用生长期长,除磷脱氮功能较强的水生植物的栽培实现根系植物处理系统;在河涌附近修造土地渗滤设施,进一步处理经好氧处理后的污水,实现地表水达4一5类水质的标准。将仅作为输送污水功能使用的河涌改造为多功能的污水处理设施,加上河涌两侧的绿化造林,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征地和污水处理设施费用,而且有可能发展成为美化城市的观赏胜地,一举两得。关于这方面,建议组织有关专家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掌握河涌水流规律或称水力学特性,先行试点研究,再行示范工程,在稳妥、可靠、科学的前提下推广。

6增加资金投人,建好管好城市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广州市环保设施与城市的高速发展是不相适应的。偌大的广州市只有一座日处理量为15万t的大坦沙综合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历史上欠帐太多,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来增加资金投入,拿出广州市国民生产总值(GNP)的1.5%以上作为污染治理投资,力争在十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在广州市内每个区建设一座以上的较大型综合的污水处理厂。目前应分几条腿走路,即作为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建设大型的综合污水处理厂筹集资金,同时加强建设区域(或生活小区)集中式的污水处理站,对污染大户亦要求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逐步由分散走向统一,每年均确保资金的投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根据城市排污的分布特点而设置。在增加资金投入的同时提高水处理技术水平,建好、管理好,高效率运行。

7完善环境立法,提高排污收费标准,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企业领导应该站在维护国家法律的高度上把环境责任纳入生产的全部过程,视环境指标与经济指标同等重要,这是前提。在此基础上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浓度双控制和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法律制度,配套收费,所征收的排污费要略高于由排污单位自己治理污染所需费用,从而实现节约用水,大家治理的目标。广州市应当在深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适合于本市使用的有关法律条文,使保护珠江的工作有法可依。

8领导重视,管理跟上,紧紧依靠科技进步

领导重视指的是省、市、部属领导有专人抓环保工作,企业领导有专人负责,环保部门密切配合行动。建立珠江流域水管理机构,完善职能,在流域范围内实施用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确定合理的水质功能区和水质目标,同时,通过应用现代化的高科技信息系统进行水质变化过程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反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珠江的综合治理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优先选用革新替代技术。末端处理要从单纯的净化处理转向尽可能回收利用和再循环使用,要打破行业框框,吸收先进、实用、有效的技术,以最低的资金投入来实现最好的环境效益。

9结语

珠江是我国的四大水系之一,以她丰沛的水量而养育着两岸千千万万的人民,改革开放以来,流域的经济在高速发展,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广州河段显得最为严重。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极早规划,综合整治已是势在必行,避免因生态破坏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通过治理,还碧水于珠江,造福子孙后代,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义务。

第4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内容提要:湖泊内的污泥是水体净化过程中产生的遗物。它是一种含有多种有害成份的酸性物质的集结体,在存量较少的情况下不仅不会对水体造成太多危害,还像一层超细的膜一样,能够阻止湖水渗漏。但目前湖泊中大量污泥的存在却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变废为宝,综合治理和有效利用,开发利用河湖中的大量污泥正是改善河湖水系污染的一个重要手段。本文对湖泊污泥清除和治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多年来,对于湖泊水体富营养成份的形成原因,已有很多水环境专家进行过深入地研究和探讨,这也是当前一个世界性研究课题。普遍认为主要是由城市工业、城市排污以及农业化肥流失等造成的[1]。但就如何治理湖泊水体富营养成份造成的污染,还没有那一种单纯的理论指导实践,成形一种治理的模式,其污染的根本成因还值得商榷。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工业产值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不可能不发展城市工业,而且今后城市工业规模还要不断壮大;与此同时,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如果不使用化肥,粮食产量就难以保证,进而导致十多亿人的吃饭问题将会更加棘手,所以,在当前乃至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农业生产也不可能大幅缩减化肥的使用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直到现在很多专家们研究来研究去,始终没有抓住导致湖泊水质变坏的主要原因。

导致湖泊水体污染的真正元凶其实正是“水下面”的污泥。只要经常性地对水底污泥进行清除,就能有效地化解来自城市和农村的污染。因为,污泥这个东西太“肥”了。它在有效地吸收和腐化水中有害物质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向水体释放富营养化物等有害成份。

如果一个水环境专家在研究某地的湖泊水体污染状况时,始终不提“污泥”二字,而对水葫芦、水草、水中浮萍、赤潮等现象,也仅仅认为只是水中的富营养化成份增加所致,而不知道导致富营养化成份增加的真正原因是污泥“作乱”的话。那么,就只能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笔者也敢断言他的研究方向肯定是“走偏了”。

此文仅以河北省白洋淀近年来的水体污染为例做一些分析,探寻造成湖泊污染的根源所在,进而找出解决同类问题的最好方法。

二、白洋淀现状

白洋淀位于河北保定境内,淀区主要在保定地区安新县境内,一部分在沧州地区,涉及任丘、安新、容城、雄县、高阳等县、市。属于平原半封闭式浅水型湖泊,面积366平方公里,蓄水量约1亿立方米,2007年3月,白洋淀景区经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为AAAAA级景区,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湖,并以大面积的芦苇荡和千亩连片的荷花淀而闻名,素有“华北明珠”之称。1982年干涸,1988年大雨使白洋淀湖区恢复,为保证白洋淀不再干枯,自1997年至2006年,白洋淀先后从上游水库17次生态补水,近10年累计向白洋淀调水15亿立方米。2004年春节前后,白洋淀发生大面积死鱼事件,造成数百万斤鱼死亡。受污染水域达46187亩,其中养殖水域17074亩。2006年3月,白洋淀部分水域大量死鱼。该事件在保定市引发了一场环保风暴,关停限排了白洋淀上游200多家不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污企业。白洋淀现有143个淀泊,并被3700多条沟濠连接[2]。

多年来,在各种媒体上也经常看到对白洋淀调水工程的报道,主要是由于白洋淀水位太低,面临水质恶化的局面。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这块“地球之肾”,通过远距离调水来“稀释”重度污染的白洋淀水体,但是直到现在白洋淀的生态依然很脆弱,水质也很不稳定。地球之肾成了藏污纳垢之湖,有其美名而无其实效。

各种资料显示,白洋淀里的“黑淤泥”,深至3-4米,浅至1-2米,造成白洋淀水质差的主要原因正是——“黑淤泥”太多了,从而导致白洋淀水质太“肥”了。

三、治污的设想

如果我们对水域面积达366平方公里的白洋淀清除湖底淤泥将是一项很大的工程,但是要想全面恢复和提高白洋淀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就唯有此种办法,除此之外恐别无良法。

对“黑淤泥”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要辩证地看待。一方面,“黑淤泥”在存量不大的情况下,对上面的表层水质影响较小,而且对水中的“杂物”有一种吸附和促进腐化的作用;同时,还可以有效阻止地表水的下渗速度,能有效地节约用水和化解污染物。另一方面,如果积聚的污泥太多太厚,就会使其“吸附力”几乎丧失殆尽,其中的有毒物质就会不断地在水中扩散,最终导致水体中的富营养成份严重超标[3]。

黑淤泥的特性,为我们治理水体富营养化提供了条件。一是可以改良土壤。如果我们把它运到岸边,用于改良白洋淀周边的中低产农田,将会促进农作物增产,增加农民收入。有资料显示,湖泊内的污泥的潜在价值要远比等量的河沙高,如果加以利用,将会产生更高的附加值,是一种很好的“可再生资源”。二是去除同一体积的淤泥就会带来同等数量的库容。白洋淀年年因水而闹荒,库容越来越少,水体富营养化年年发生与清淤不足或不清淤有直接关系,此项目一旦纳入规划并启动实施,白洋淀的库容就会越来越大。最终也会使湖水质量在不采用任何高科技方法处理的情况下就能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

四、淤泥的出路

解决白洋淀水体富营养化及污染问题,面临的困难很多,但是解决的办法也不少。在总面积达366平方公里的白洋淀湖区内,还存有143个淀泊,这就意味着白洋淀湖区内有一百多个地方高出或接近现有水面,而这些地方都可以作为储存和堆放湖底淤泥的场地,结合三年大变样,在治理污泥的同时,稍加改造,做成人工岛或假山等人造景观,效果都不错。

建议有三:一是可把离湖岸比较近的污泥尽量多地运到岸上,建立临时储泥场。在春秋冬三个季节里,采取各种鼓励措施,用于改良白洋淀周边的中低产田,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二是可把离淀泊较近的污泥运到现有的淀泊上,这样一来虽然会缩小白洋淀现有的芦苇荡和荷花淀规模,但是,因此而产生的效益将会更大。比如,可以在现有的淀泊上开发数千亩且今后无需使用任何化肥的、优质的黑土地良田,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将远远大于现有的芦苇荡和荷花淀自身的效益。三是还可在打造白洋淀精品工程上有所作为。如可利用这里的污泥在淀泊上有意识地修建一两个假山或龙脊梯田,这会为日后白洋淀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和消费卖点。一旦建成就可以在这肥沃的“黑山”上植树、栽花,修建亭台楼榭,下半部分可栽竹等,再下还是原来的芦苇荡和荷花淀。同时,也可在湖岸与“山上”之间修建索道[4],看上去就会有很强的立体感。而且气势上要比现在“平展展”的白洋淀大得多,何愁今后的旅游业没有更大的发展。

五、清淤的方法

清淤可以有多种方案,仅列举几个,通过比较便见优劣,从而找到真正适合白洋淀清淤的最佳方法。

一是采取排除所有湖水,在冬春两个季节通过大量的机械化设备进行清淤。此做法好处是清淤较彻底,水质恢复快;缺点在于投资巨大,会造成至少两年不能正常蓄水,而且还要把现有的湖水全部“扔掉”,从而会给白洋淀水生物带来灭顶之灾,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危害,代价极其惨重,更会造成数亿立方米湖水的巨大浪费,这与当前极度缺水的白洋淀实情极不相符。因此,此法实不可取。

二是在有水的情况下通过一定数量的机械挖泥,用大量的简易排船储运污泥,并采取多个施工点分步推进的施工方法进行清除[5]。白洋淀的水“不太深”,又非常的珍贵。在不丢失湖水的情况下,通过跨年度的并且一年四季不间断的清淤,同样可以使白洋淀的湖水通过自身调节达到净化目的。表面上看在清淤过程中会造成局部水体浑浊污染,但是并没有关系,因为,污泥大量减少后,湖底对水体的吸附力会增大,水中的沉淀物要比清淤前沉降的快得多,施工结束后水的清洁度会比以前变得更好。所以,此法比较符合白洋淀的实情。

第5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一、地下水污染的危害

(一)地下水污染直接影响人体的身体健康

地下水受到污染后会直接影响到饮用水的水质,严重时还会危及人体的健康。地下水受到污染后会导致饮用水受到亚酸盐的影响,逐渐引发人体受到癌症的折磨,而婴幼儿引用这类水就会导致出现高铁血蛋白症,危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在地下水受到有机物的污染后就会引发人们出现腹泻、肠道线虫及恶性肿瘤等问题,饮用水受到重金属污染后会导致人体慢性中毒,进而损坏人体的肝、肾的正常功能,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

(二)地下水污染会造成农业经济损失

地下水污染会直接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及质量,严重时就会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地下水作为农业主要的灌溉来源,其在农业灌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使用受到污染的地下水进行农作物的灌溉就会直接改变土壤的结构,减少农作物耐寒、耐热及抗病的能力,直接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及质量,进而造成严重的农业经济损失。

(三)地下水污染会破坏生态平衡

地下水污染会加速生态环境的退化,进而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被污染的地下水会经过排给、径流,最终进入河流湖泊,这不仅会对河流湖泊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还会威胁到各种生物的生长与繁殖,直接造成生态失去平衡。

二、地下水污染的来源

(一)工业方面

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气及废渣,这些“三废”里面大部分含有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在不经过合理处理的情况下就会直接或者间接的渗入地下水,进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地下水的使用。

(二)农业方面

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会采用农药、化肥及畜禽粪便对农作物进行养护,这些不会全部被农作物吸收,一部分会残留在土壤内,随着地表径流、降水等会将这些有害物质渗入地下,进而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同时,在对农作物进行灌溉时,如果使用的是受到污染的水,那这些水就会直接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三)生活方面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也在不断地递增,其直接造成了地下水的污染。产生的生活垃圾大部分会采取填埋法,这样就会导致垃圾中的一些污染物通过土壤直接渗入地下,生活污水会随着径流流入河流或是直接渗入地下,这都会对地下水产生严重的污染。

(四)采矿方面

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主要是改变了埋藏条件,在地表水利工程的修建中,地表水流必然会发生改变,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地下水的埋藏状态和均衡。采矿之后产生的尾矿经过雨水淋滤也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矿区中废气的钻孔以及坑道则能够作为污染物质进入通道,而采矿过程中的矿坑水因酸性较高而能够溶解白云石、方解石等,所溶解得到的钙镁离子在融人水中后会导致地下水的硬度上升。

(五)其它方面

除了上述一些地下水污染源外,在进行一些工程建设时也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在进行工程建设时会对地下水的水位、流动方向等产生一定的的影响,造成地下水污染物的大量扩散分解,同时一些自然灾害会引起地壳变化,会将一些污染物带入地下,进而污染到地下水。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措施

(一)增强地下水的保护意识

在对地下水污染防治中,首先应当增强地下水的保护意识,认清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加大对地下水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或是网络宣传的方式进行大力的宣传,同时可以在一些居民区进行地下水教育与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对地下水保护的宣传力度,进而增强人们对地下水保护的意识,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

(二)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完善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起地下水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机制,使得地下水与水源的保护工作得到真正落实。加大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格规范污水的排放,做好污废水与粪坑的防渗工作,严禁使用未经处理过的污水进行灌溉,严格执行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加强地下水的水质监测

设立地下水观测专用井,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分析预测服务系统。对重点污染地区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区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同时还要建立地下水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实现对地下水污染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对地下水污染严重地区的及时预报。

(四)加强地下水污染实用技术的研究

目前常用的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有水动力控制修复技术、有机粘土修复技术、电化学动力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渗透性反应屏修复技术、抽出处理修复技术等,这些技术可行性较强,但多为理论研究,因此应加强对地下水污染实用技术的研究,并积极推广应用。

(五)加强对地下水污染源的控制

加强对地下水污染源的控制,首先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找出主要的污染源,然后再有针对性的进行控制,在对污染源进行控制时可划定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加大对地下水环境的监管,有效的切除相关的地下水污染源。严格控制工业“三废”的排放,加大对农业养护的监管,合理进行施肥、灌溉,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加大对各类建设的管理,只有加强各个方面的控制,才能真正的控制住地下水污染源。

(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污染不同,污染物一旦进入到地下含水层,其运移速度将会很缓慢,一经污染将很难消除。因此,各级部门与企业必须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的预防,应当努力做好排污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废物销纳场防渗的建设。在农业生产中尽量使用科学的耕作方式和高效的灌溉技术,污水排放单位及机关应当加快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技术等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彻底消灭“工业三废”的污染。

四、结语

总之,随着城镇化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下水污染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其中地下水主要的污染源就是工业、农业及生活着三大方面,一旦地下水受到污染,不仅会影响到生态平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加大地下水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加大对污染源的控制等,从各个方面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真正做到对地下水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陈立萍,车大鹏.浅析地下水污染及其防治措施[J].黑龙江环境通报,2014(04).

第6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污染,安全饮水,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991.25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工业经济等需要全面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环境污染中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尤为大的就是水污染问题。水污染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因此安全饮水就受到很大的重视。我们从水污染的源头出发,找寻水污染治理的方法措施,强调安全饮水的必要性。

二、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未巩固扩大,企业超标及偷排废水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部分已通过验收达标企业治污设施运行费用高、运行效果差,有的企业治污设施不配套或没有安全建成,少数被停产关闭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加上执法监督没有完全到位,个别企业仍超标排放污水。尤其是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危害更为严重。

2.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生活污水日益加剧

随着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在水污染中的比重,已由原来30%上升到60%左右。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不低于60%。”但到目前为止,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这种局面如不迅速扭转,大量未经处理的城镇生活污水,势必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

三、水污染的治理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生态环境意识

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让全民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形式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强化生态环境意识,在提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提倡生态文明。加强对农民施用农药、化肥、节水灌溉等方面的科普教育。

2. 尽快制定污水处理相关的技术政策和法规

我国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政策和法规尚属空白,由于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持,我国有些地方建设小城镇和村镇污水处理厂依旧沿用大中型污水处理厂的标准,虽然地处远郊区甚至边远山区,却不考虑当地实际,导致污水处理厂迟迟无法开工建设,或者“建的起、转不起”。

3. 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资源定价研究,有计划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和国家稀缺资源制定分类指导的价格政策,尽快改变“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不合理状况,使水资源价格体现资源价值、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将水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创造条件。

四、饮水不安全的主要成因

1. 水源污染严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矿企业污水排放急剧增加,粗放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生活垃圾乱倒,以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等因素,造成水源污染日趋严重,水环境不断恶化,加之大多水厂的取水口选址没有经过专家论证,造成水源水质难以达标。

2. 资金保障不足。我国大多数水厂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都是由政府牵头、农民集资兴建。由于没有长远规划,建设标准较低。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不善,大多数水厂处于亏损状态,所收水费只能维持水厂职工生活和水厂一般开支。一些管网破损严重,自来水“跑”、“ 冒”、“ 滴”、“ 漏”现象严重,供水不正常和末梢范围供不到水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必要性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地区人畜饮用的基本需求。其中,保障地区居民的饮水安全,事关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是当前水利工作中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地区的饮水安全仍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这势必影响我国人口的生命和生活安全,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建设的步伐。

六、饮水安全的对策

1. 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县域规划项目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

今后对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卫生的生活饮用水。同时,应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要设专门技术型化验室,做好人畜饮用水水质的常规检测和抽查。

2. 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根据各地要解决的用水问题以及当地区域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应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长远发展的科学性。水源地带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选择水源,优质水源优先满足人口生活用水的需要。对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密集的自然村落,应设法集资建设集中式供水系统,并尽可能适度控制规模,做到供水到户;对于建设资金不足、农民收入比较低的自然区域,供水系统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的问题。

七、水污染治理和安全饮水的意义

1.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当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因其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规律性,对乡镇领导来说仍是“新生事物”。因此,负责环境执法的当地环保局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口前移,与城建部门一起,摸清新建排水系统与污水处理设施间的密切关系,统筹兼顾,避免应用不适合当地实际的技术,减少单位运行管理上的困难,同时还要慎重考虑污泥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

水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我国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等水质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群众身体健康,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取水不便问题严重影响着群众的正常生活,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农民的迫切需要。

3.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饮水安全工程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决定了饮水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经济普遍薄弱、农民收入较低,需要政府扶持。

八、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水污染和安全饮水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水污染在我国已经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很多的专家学者专心致力于研究治理水污染的科学方法,相信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的水污染会得到有效的治理,居民的饮用水也会更加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李贵宝.中国水环境恶化成因及其保护治理对策[J].南水北调与利科技2012.1.

[2]杨鲁豫等.适宜中小城镇的水污染控制技术[J].中国给水排水.2012.1

[3]吴祥禄.水环境治理迫在眉睫[J].华夏星火2013.5

第7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园林水体;水藻污染;引水活流;清淤;富营养化

中图分类号:X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4-0072-04

水体是园林的灵魂。我国的城市园林几乎是“无水不成园”,或依水而构,或傍水而建,或“围水成园”。水体能使园林产生很多生动活泼的景观,形成开朗的空间和透景线,是造景的重要因素之一。较大的水面往往是城市河湖水系的一部分,可以用来开展水上活动;有利于蓄洪排涝;形成湿润的空气,调节气温;吸收灰尘,有助于环境卫生;供给灌溉和消防用水;还可以养鱼及种植水生植物,观景和经济收获兼得。

但是,由于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注入、微生物死亡后下沉沉积、废弃物的直接污染,园林水体出现富营养化,导致蓝绿藻的泛滥,水质变绿发臭现象,成为周边环境的污染源。2007年5月底,太湖出现严重的蓝绿藻污染,以致沿湖居民出现饮用水危机。2008年6月中旬,昆明滇池也发生蓝绿藻爆发,造成严重污染。蓝绿藻污染成为园林水体普遍存在的现象,需要我们正视、研究和解决。

抚州市人民公园西湖为1959年全市人民义务劳动挖掘而成,面积11.73hm2。湖岸曲折自然,湖内堆土置岛四座,岛屿小的几亩,大者十余亩,岛上植被茂密,颇有蓬莱仙境之感。然而,由于湖水水源取自城市生活污水和天然雨水,天长日久,湖内淤泥沉积深厚,平均深度达1.3m,最深处达2m。湖北岸的西湖农贸市场、湖西岸的沿湖居民长期朝湖内倾倒垃圾,严重污染湖水。由于以上原因,西湖湖水富营养化严重,蓝绿藻一到春暖花开时便开始泛滥,直至冬至之日。湖水发臭,鱼类经常大片死亡,游客掩鼻而过,无心游玩。如图1所示:

2002年6月,抚州市政府决定对西湖进行治理,结合此次治理扩大绿地,营造良好的市民休闲空间。作者作为该项目的技术责任人,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组织了整个项目的实施,对湖内水体水藻污染的治理进行了研究。

一、清淤截污

(一)清淤

清淤方法常用的有机械清淤、人工清淤、泵抽清淤。机械清淤由于湖体淤泥含水量大,挖运作业几乎无法进行,首先放弃。对比其它二种工艺的清淤投资成本,我们选择了泵抽清淤方法。见表1:

自2003年2月7日开始,用上图所示工艺6个作业小组分二班作业,到4月14日完成清淤工作。实际工作日65个,工作台班65×3×2=390个,每台班抽送淤泥354m3。如图3所示。用这种工艺清淤解除了由于清淤工程而污染道路之忧,尤其是春季雨水较多季节不会由于雨天而停止施工,工程投入只有人工清淤的1/12。实属 “多快好省”。湖内淤积多年深厚腐臭的淤泥抽走后,将湖体冲洗干净,湖底呈现清爽,如图4所示。但该方法的前提条件是,周围400m内应有相应面积的沉淀积淤用地。

(二)抽取的淤泥脱水处理

抽取的淤泥为富含腐殖质的砂性土,在围堰区域沉积,排干表水后,2004年春长满自然野生草丛。这些野生草丛宛如无数的抽水机,把淤泥内的水分抽取向大气蒸腾。到2004年底,在淤泥堆放区域进行房地产建设时,未作特别处理顺利实施了建设。

(三)截污

抚州市人民公园西湖汇集了赣东大道以西、环城南路以北、临川四中以南城市西部旧城区5km2的污水。入湖污水口分别为营上巷污水口、水利局污水口、西湖市场污水口、东华理工大学污水口、人民公园污水口、西湖村污水口、水产场污水口,达7个之多,日进湖内污水量1.2万m3,每天向湖体倾入大量营养物质和有毒物质,直接污染西湖。为从根本上解除城市污水对西湖的污染,应将入湖污水截流。经实地测量,从第0号污水口也是最大的污水口――营上巷污水口沿湖经最近线路,到下方主污水管道,有1108.26m,落差1.2m,只能保证1‰的排水坡度。因此,东华理工大学的污水口和人民公园的污水口采用直接接入0号污水口的方案,以减短污水管线的长度,保证排水坡度。水产场污水口、西湖村污水口因二处列入湖滨公园用地拆迁范围、纳入拟建湖滨路雨水排泄系统。由于抚州市下水道未进行雨污分流,因此,必须将降雨因素纳入主截污管截面面积设计考虑的重要因素。根据抚州市多年气象资料表明,城区最大日降水曾达200mm,由此计算,该污水管网的终端排量必须达到6.95m3/s。经计算,各段截面尺寸分别定为:0~420.73m段为1.8m×1.4m;420.73~525.5m段为2.09m×1.5m;525.5m~1108.26m段为2.4×1.5m。考虑防渗功能和沿湖原有树木的保护,主截污管采用钢筋混泥土整体箱涵结构。

截污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始施工,至2003年7月30日完工。2003年8月2日下午3点,营上巷等污水口污水排入新建污水箱涵。经过4年多的运营,湖内未出现污水渗漏现象。2006年8月11日,抚州市出现了建国后最大的日降水,24小时内降雨量达219mm,污水箱涵经受住了考验,顺利完成了雨污合流状态的排放。

二、引水活流

截污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湖水来源只有降水。如不外引水源形成一个活水系统,西湖将是一个死水湖,并很可能干涸。

(一)远期引水水源

根据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抚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市政府列入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抚州市正在距西湖西南角方向800m处结合蓄洪、景观营造拦截凤岗河建设面积为2006亩的人工湖。人工湖常水位设计高程为38.00m,湖底标高为33m,西湖常水位设在高程为35.7m。在人工湖与西湖之间,现有一条长800m、宽2m的排水渠,西湖水溢由此排入凤岗河。待人工湖建成之后,此溪稍加修整,即成天然引水渠。

(二)近期引水水源

经勘探,位于凤岗河与抚河交汇处的凤岗河下游地层地下水丰富,储水层厚达 6m。我们将泵房选在抚北路南侧50m,沿抚北路铺PVR管,管径25cm,管线长2.2km。泵房配备二台竖式离心泵,配套动力均为11kW/h,理论供水能力单泵3840m3/日。

2003年12月29日晚6:00开始向西湖充水,2004年3月1日早晨8:00湖水灌到常水位35.30m,湖水储水量达到23.8万m3。引水工程运行4年多来,保证了湖水供应。

三、拆旧建绿、拆房建绿,营造湖滨景观带

(一)拆除沿湖破旧房屋,消除沿湖垃圾、污水源

第8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垦区 水污染治理 难点及对策

        0 引言

        近两年来,农垦总局坚持实施“抓城、强工、带农”战略,撤队建区工作不断深入,土地利用率和粮食生产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垦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笔者认为,撤队建区工作中,管理区的水污染治理也应该同步列入规划,以防止对管理区及周边地区的水体、土地等 自然 环境造成污染,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不但是垦区新 农村 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应该是改善和提高当前垦区人居环境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1 管理区水污染主要有如下特点

        1.1 是规模小且分散

        与城市和小城镇污水处理相比,管理区居民相对居住密度小,而且有些户与户之间居住较分散,而且相当部分住户仍然养殖禽畜,这些禽畜每年产生大量粪便,由于禽畜尚难以完全圈养,都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1.2 是水量水质变化大

        管理区水质特点是水量变化较大,且比较集中;特别是早、中、晚集中做饭时间,污水量达到高峰,是平时污水排放量的2~3倍;同时,由于排水设施相对薄弱,雨污混排,受雨季影响,水量变化系数较大。生活污水的来源主要是厨房用水和洗涤用水,cod、bod5普遍高于城镇生活污水。

        1.3 是管理水平低、资金短缺

        污水处理需要一定专业知识背景。目前垦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沼气站,主要由农民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急需要提高,维护管理技术人员及运行管理经验严重缺乏。此外,供水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也是阻碍管理区水污染治理的一大难题。如许多地方曾经广泛使用的小型沼气池,由于使用维护不当,缺乏维护资金,大多仅使用2-3年便被弃之不用。

        2 管理区污水处理工艺要满足以下要素

        2.1 是选择合适的规模和工艺

        要重视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设计单位要根据管理区的规模、实际用水需求和排水特点,设计时照搬城市居民用水规范,造成污水处理规模不合适,避免“小马拉大车”或“大马拉小车”现象。要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其出水水质、运行成本、维护成本、管护要求差别很大,工艺不同,运行成本不等,污水处理工艺必须做到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在选择上并不是越“高新”越好,也并不是出水水质标准越高越好,而应该和当地用水需求结合起来,“够用”就好。通常管理区的中水回用需求多是满足于灌溉或果园浇灌,要以适用为主。

        2.2 是污水处理运行费用要低

        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费用一般包括人员电费、工资、药剂费和消耗费,新建管理区污水处理的建站投资和运行费用大都是由专项污染治理经费中调拨,由于每年的新农村建设经费有限,因此,运行费用成为建站单位的沉重负担,其结果是建了站却用不起。因此,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应首先选择运行费用低的污水处理工艺。

        2.3 是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要少

        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站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采用什么样的污泥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站投资和运行费用有重要影响。在传统污水处理工程造价中,污泥处理部分投资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15%左右,且污泥的浓缩和脱水等环节技术水平要求高,操作管理复杂,环境条件差,若操作管理不当,容易引发二次污染。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时应优先选择产生污泥量少的工艺,治理技术在满足需要的同时应尽量简单粗放

        2.4 是处理深度排放标准要适当

        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关系密切,但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取决于当地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农村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同时应根据作业所在区域的不同,参照地方标准确定污水排放标准。如果管理区所在地区不是国家重点控制区域或环保热点地区,排放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如在封闭及半封闭水体区域,可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而在开放式水体区域,可适当降低氮、磷等有关标准,简化运行管理、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以求建成后产生实效。

        2.5 是要关注电力增容问题

        进行污水处理,会使新建管理区的电力消耗增大,因此,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电力能够满足供应。

        3 对搞好 农村 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3.1 是本地环保局要掌握设计规范和技术政策

        当前,垦区环保系统已经拥有环境保护执法权限。管理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当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但环境污染治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 规律 性,对管理区领导来说仍是“新生事物”,在决策污水处理站的规划、建设、选择处理程度、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以及再生回用标准时,总感到缺少政策依据、处理规范和技术指导。因此,负责环境执法的农场环保局要切实发挥监管作用,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口前移,与城建部门一起,摸清新建排水系统与污水处理设施间的密切关系,在安排建设时要给水和排水管网系统建设系统考虑,避免应用不适合当地实际的技术,减少单位运行管理上的困难,同时还要慎重考虑污泥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2 是加强引导,增强群众在管理区建设的主人翁地位

        从当前垦区实际来看,相当部分人民群众,甚至于一些管理区的管理干部对污水处理认识还很肤浅,他们欢迎 企业 投资污水处理设施,但不愿意支付污水站运行管护费用,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存在着不积极配合,甚至收取场地费、临时设施费等不和谐现象。

        管理区水污染问题的解决,不仅依赖于国家对于新农村基础设施的硬件投入,还依赖于群众自身的生活习惯、支付意愿、认识程度等软件环境支撑。从某种程度上讲,软件方面的移风易俗可能更加艰难。人民群众素质的提升和他们自身参与的积极性是新管理区污水治理能否成功的核心。如果群众素质没有得到提升,对污水治理的认识程度不够,那么基础设施的建设效果会因此而大大削弱,甚至是出现大量的投资浪费,结果与预期相背离。

        3.3 是强化 经济 手段,确保污水处理站长效运行

第9篇:水污染治理范文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影响下,人们对于水的需要急剧增加,水利工程纷纷兴起,大量的生活以及工业废水排入河湖,对自然水体的质量、形态、运动规律以及资源能力等方面产生了严重影响。流域水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渐渐的变成新的人为灾害,然而治理水污染的成效却十分有限。本文对流域水污染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其治理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

1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

我国流域水环境、水生态在国内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状况下破坏严重,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有效的治理,控制流域水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国水环境研究中重要的课题。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便开始对水污染的防治问题进行研究。随后开展了大量的水环境容量理论以及背景值、水体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方法等研究,并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多种分析手段,增强了水污染规划的科学性。我国从1994年5月便从淮河流域的治理开始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治理。对此国家颁布了全国第一步关于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的行政法规。进入“九五”以来,以治理淮河流域的水污染为先导,随后对海河、太湖、辽河、巢湖以及滇池等流域的水污染进行大规模的防治,通过对城市水污染的治理以及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部分水域的防治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在21世纪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0亿元,专项用于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并且制定了流域的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对我国三湖三河流域切实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长江、黄河以及淮河的污染状况进一步加剧,一些部分河段受到严重的污染。我国虽然对流域水污染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治理,但依旧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效。从以下几点分析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2.1流域水环境的功能区划与流域水环境的管理要求不相符。

为了对流域水环境加强治理,实现流域治理的规划目标,很多国家经过多次实践,探索出一条以流域为主体,建立适合流域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的管理经验。中国流域水环境的管理机制并不完善,实施起来也不顺利,其不注重流域生态系统的平衡性以及水资源的流动性,缺乏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以及对河流湖泊和近岸海域进行统一划分的技术体系。现阶段的划分方法缺乏具有完整性的水生态系统,划分的基础大部分为水体现状的使用功能,同时也以行政区作为划分基础,则缺乏了流域左右岸、上下游以及河海之间相互协调的科学基础等。

2.2水资源总量控制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其以污染物目标总量控制技术为主,根据已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对重点流域的水污染制定实施具体有效的防治规划。但是我国在水污染总量控制方面存在不足,主要有: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不相符;环境监管与质量目标不相符;水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不相符;环境质量达标与排放达标控制不相符;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把行政区作为基础的环境功能划分不相符等。

2.3管理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的流域水污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流域水污染治理忽视预防控制,注重末端治理,其治理思路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政府是单一的管理主体,但是其行政分割过于明显;忽视了城市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面源的污染治理,只对工业领域点源控制给予了重视;忽视了对公众以及企业的自觉行为的引导和鼓励,把重点放在了政府机构的环境监督职能上;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没有完整的公众参与机制;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政策,法律制度不完善。

3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人们生活水平也紧紧的跟上节奏,不断的提高,我国的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更不能落下,我们应该吸取以往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教训,对流域内的各类源头进行控制,同时加强对流域系统的重视,积极借鉴外国的先进治理思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实现技术的创新与制度的完善,才能更好的解决我国流域水污染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下面几点进行分析:

3.1明确防治思路,加强污染源控制

首先,从流域概念、生态安全理念与系统控制论思想出发,将河湖水污染防治与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流域生态系统建设以及人们文明生产生活行为有机结合起来,在以往研究与保护治理实践的基础上,采用“污染源系统控制—河湖水质改善与生态系统完善-系统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的水污染综合防治的总体思路;其次,污染源的系统控制要考虑到从流域产业结构、污染源工程治理与控制以及其他一些低污染水的实际情况,对水质差、污染重的河段或湖库开展工程治理,改善河湖水质、完善生态系统,同时注重生态系统的结构完善,促进工程治理的顺利进行。

3.2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环境目标

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解决水环境的问题也要从长远的观点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环境目标。在今后的5~10年内,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改变现阶段低层次的“达标”,并对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提标改造,大大提高城市与工业的污水治理水平,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在对大江、大河的水污染进行全面治理同时,也要对湖泊的水库富营养化的问题进行重点的研究和解决。

3.3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状况下,必须把“谁污染谁治理”作为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水资源更新补偿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投资机制,要通过价格杠杆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调节和利用,运用多种方式吸收资金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对目前的城市农村、农业、养殖、水土流失、污水处理体制进行改革,使得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营方面实现企业化、社会化以及市场化,使政府逐步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直接管理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污水处理走向市场。

3.4加强社会监督功能

在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忽视社会监督功能的作用。流域水污染的治理不仅需要加强国家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还需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社会公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他们最有动力去对相关部门及其企业进行监督,促使他们真正履行环境义务。

3.5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

分割的治水管理机制已经不能对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进行有效的控制,因此,应该尽快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利用相统一的管理方式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保证完成减排的目标。根据流域的整体性对环保、城建、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进行组织并开展联合执法以及监测工作。

3.6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

我国社会发展的主线将是经济结构的调整。要从我国产业结构现状的特点出发,在湖泊水环境承载力计算和区域分配的基础上,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入湖总量分配为核心,开展流域产业结构调整控污减排体系建设,建立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从源头上调整污染源分布和组成,减少整个流域污染物排放量,如逐步关停和淘汰中小型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合理土地灌溉,加强旅游的环保工作等,达到解决结构性污染的目的,对产业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促进经济效益高、资源消耗小的高新产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