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水污染分析报告精选(九篇)

水污染分析报告

第1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程序;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25 文献标识码:A

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1、分级响应

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由市政府应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本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对事故进行处置。

较大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照有关程序报请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应先启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2、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故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环保、卫生部门和所在镇处。市环境保护部门接到报告,立即进行初步判断,确认事件级别。

实施响应时,市环境保护局按下列程序实施:

(1)立即向莱山区政府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开通与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所在地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各镇(街道)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扩大应急

因已有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区政府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请示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莱山区政府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烟台市政府要求各方面力量的支援。

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并有可能危及邻市、区环境,莱山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莱山区政府请示烟台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邻县(市、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增援。

4、报告时限和程序

任何公民在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有权通过110、119、120、129等特服电话进行报告或举报。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莱山区环境保护局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主动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

莱山区环境保护局必须在1小时内初报事件的有关情况,对初步判定属于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初报,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二、组织指挥及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措施

1、组织指挥

(1)指挥协调

莱山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政府领导小组在上级工作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政府领导小组根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地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程序,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的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为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置;指导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价。

(2)指挥与协调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工作。

③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重点防护区。

⑥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行动进展情况。

2、技术保障

建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成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后相关环境专家能够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3、物资保障

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配备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救援行动等所需的车辆和设备,物资的储备等,加强维护保养,保障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

4、人员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要组建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熟悉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充分掌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

三、应急终止程序及事件处理报告内容

1、应急终止程序

莱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完善水质监测系统,建立水源污染预警机制;负责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污染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环保局要协助政府领导小组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害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事发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善后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事件处理报告内容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事发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初报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第2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 水源污染 感染性腹泻 调查分析

2005年9月7日大理市大理镇某小学及周边村民数人出现腹痛、腹泻、发热等主要症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证实是饮用水污染所致感染性腹泻。现报告如下: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一般情况 该村有983户,常住人口3012人(男1453人、女1559人),村内设有小学,学校设有学前班、1~6年级,共11个班,学生396人(男201人、女195人),教师19人(男6人、女13人)。

1.2 发病情况 9月5~13日共发病121例,病人集中于学生及学校周围的村民,以老人和儿童多见,无危重病例和死亡病例。

1.3 临床表现 主要症状为腹疼、腹泻、发热,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大便以稀便为主占40.12%,粘液便占18.35%,水样便占8.24%。腹疼、腹泻占81.64%,发热占23.22%。

1.4 流行特征 最早病例于9月5日发病,9月6~9日达高峰,9月12日报告1例, 9月13日报告1 例,此后无病例报告。9月5~13日共发病121例,其中学生43例,罹患率10.86%;教师无病例;村民78例,罹患率2.59%,学生发病显著高于村民(x2=67.40,P<0.01)。男性病例52例,罹患率3.13%;女性69例,罹串率3.90%,男女发病无差异(x2=1.45,P>0.05)。患者经医院对症、支持治疗, 1~3天后出院,无病例死亡。

1.5 流行因素 经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患者无共同进餐史。该村及周边区域内无厂矿,无大气污染,村民和师生共同饮用同一水源的自来水,水是由学校西南方位的本主庙中的简易蓄水池输送到各家各户,蓄水池是由本主庙后院的小水池收集的地下渗水,借地势高低压力差输入蓄水池,水未经任何净化和消毒处理。此供水点已建成多年,平时有专人管理,近期因是雨季,水量有所增加,但最近几天水量大增,且水较平时混浊,对水源周围进行勘察,发现水池上边约600米处因修公路正在施工,某生活区的排污管道被破坏,排污管中的水顺地势向下渗透。

该小学校内环境良好,厕所清洁,校内未设食堂,校外大门口有食店2家、副食店3家、临时摊点多家,临时摊点多无卫生许可证,多数学生在校门口吃早点,且学生有喝生水习惯。少数村民也有喝生水习惯,教师无人喝生水。

1.6 处置措施及效果评价 事件发生后大理市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大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组织应急小组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并查找事件原因;(2)要求市中医院积极救治患者,即时报告新发病例;(3)对凝视病例密切观察,并及时报告;(4)要求学校进行晨检并每天分上午、下午进行疫情“0”报告(5)要求学校和村委会进行彻底卫生清扫,并喷洒含氯消毒剂;(6)停止原有水源供水,由自来水厂供给;(7)对学生和村民进行健康教育,倡导饭前便宜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8)加强卫生监督管理。采取上述应对措施后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2 结果

采集水源水1份、蓄水池水1份、末稍水2份,可疑食物23份,进行微生物指标检验;采集患者排泄物8份,进行致病菌检验。检测结果:4份水中检出细菌总数均为多不可计/ml,水源水及蓄水池水和末稍水大肠菌群数﹥1600MPN/100ml,卫生学指标均超过国家标准,为不合格。23份可疑食物均未出致病菌,仅1份细菌总数超标。患者排泄物未检出致病菌。我中心将水中分离到的2菌株送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报告为大肠埃希氏菌。

3 讨论

3.1根据现场卫生学调查、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患者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可以排除食物中毒可能,认为是因污水管破漏导致水源受污染,加之供水点缺乏净化和消毒设施,致使饮用水卫生指标严重超标,且病例分布与供水范围一致,因此本次事件是饮用水污染而引发的。水源污染引起肠道传染病暴发时有发生[1][2]。

3.2 根据流行特征,认为饮用水污染引起的危害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因此,社会引响大。提醒:目前大型建设工程较多,水管、排污管被损坏导致饮用水污染现象时有出现,因此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3 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是有效控制肠道疾病发生的重要措施。我市集中式供水大都无净化和消毒设施,因此,卫生部门要加强集中式供水监管,及早发现隐患,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采取措施有:(1)加强水源保护,避免水源被污染;(2)集中式供水要有净化和消毒设施,检验合格的水才能供给、才能饮用;(3)供水单位要加强管理,定期消毒,定期送检,定期对供水管道进行维护。

3.4加强健康教育,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搞好环境卫生,提倡喝开水、不吃生冷食物。

参 考 文 献

第3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突发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切实有效预防和控制农(牧、渔)业环境(以下统称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管理,分工协作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1.2.2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和危害程度,按照属地化的原则,进行分级管理,实行四级预警和应急处理。

1.2.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整合,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1.2.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1.2.5加强宣传,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防范。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业部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水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农业局负责处置的较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或者需要县农业局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6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6.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Ⅰ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造成5000亩以上农田污染的;

造成社会影响特别严重;

造成跨省污染的。

1.6.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Ⅱ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造成30人以下10人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造成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造成社会影响严重的;

造成*省内跨设区市污染的。

1.6.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Ⅲ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下中毒的;

造成3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造成本市内跨县(市、区)污染的。

1.6.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Ⅳ级:

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造成100亩以上3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决策领导机构

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县农业局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农业局局长任总指挥,成员由农业局办公室、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水产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县级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制定本县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全县性行动方案及其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和行动。

各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当地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领导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农业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成员由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水产站负责人共同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部门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等;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完成农业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咨询机构

由*县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土肥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植保站、财务股等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县级技术咨询委员会,作为全县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指导;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技术咨询。

乡(镇)建立相应的技术咨询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咨询。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在县农业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环保、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等相关行业间信息收集和交换机制,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

3.2监测报告

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的设备、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例行监测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逐级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遇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靠现有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

建立完善预防预警信息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评估监测信息,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预测,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报告各级人民政府。

3.3预警预报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对预警报告做出分析判定后,报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3.4信息

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一般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县农业局负责;对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3.5宣传与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预防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动员全社会参加与农业环境保护,做到群防群控、早防早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部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Ⅰ级预警后,经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赴突发事件所在地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同时抄送省环保局。突发事件所在设区市、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2Ⅱ级响应

省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后,经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决定,报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部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Ⅱ级响应。突发事件所在设区市、县(市)有关部门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3Ⅲ级响应

设区市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Ⅲ级预警后,经设区市级应急指挥部决定,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农业厅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突发事件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3.1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立即通知当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有关警示通告。

4.3.2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4.3.3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或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4.3.4应急监测

立即组织农业环境监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赴现场监测,尽快查明污染物质、污染来源及其危害。

4.3.5调查评估

对污染事件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展开全面调查,对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

4.3.6结束响应

在污染险情或危害排除后,由省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提出报告,经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决定,本次应急响应结束。警示通告的,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警示通告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警示。

4.4Ⅳ级响应

县级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Ⅳ级预警后,经县级应急指挥部决定,报设区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设区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突发事件所在乡政府有关部门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人员安置

遭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由当地政府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5.1.2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5.1.3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5.1.4污染整治

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质后,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当地政府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对污染水体、土壤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治理与修复,使受污染的水体、土壤尽快恢复原有功能。

5.2法律援助

受污染损害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应建立社会救助机制,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接收国外救助机构的援助,接受企业和个人捐助等。资金和物资统一管理,及时发放到受害人,做好登记和监督,严禁将救助资金和物资挪作他用。

调动法律援助组织,为受害地区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授助,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5.3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完毕后向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

6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污染保护用品、化学药品、净化设备、检测试剂、监测仪器等。县发改委、经贸委协调跨市、县的物资调用。

6.2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县财政局《*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所致污染损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补偿、救济资金。

6.3技术保障

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农业环境污染检测系统,分级负责本区域的农业环境污染鉴定、诊断技术指导及污染物质的检测、诊断工作。农业环境污染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业部的考核评定。

第4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 外环境 环境影响 防治措施

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房地产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日渐提高,环保法律意识也日趋强烈,导致因居住环境问题引发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在环境案件中,居民投诉油烟、废气和噪声的环境案件占有较大的比重。为了避免给监管部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减少政府工作的工作量,给居民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环评编制单位可以在编制报告书阶段具体全面地分析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外环境包括小区内部除了住宅用途以外的其他配套设施,例如食堂、餐饮、公厕、卫生站等等。小区周边的交通要道,工厂企业,变电站、高压线走廊、城市轨道等等的运行也会给居住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

1 小区内部的配套设施

小区内部的配套设施中部分建筑可能对拟建项目的居住环境产生影响,例如:卫生站、商铺、公厕。

(1)卫生站。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水是比较棘手的问题。医疗废水必须经过消毒等一系列的处理后,同小区内的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固体废物需要放在固定的具有明显标志的危废处置点暂时储存,之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集中处理。

(2)商铺。在环评报告书中对引入商铺的行业类别做一定的要求,最好引入超市、银行服务网点、服装店等便民的行业。明确指出,如果建设单位引入室、卡拉OK等娱乐性质的行业时,需要将这部分经营项目安置在单体建筑中,不能设置在裙楼建筑内。设置餐饮的地方在建设时需要预留烟囱管道,以便于以后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引入商铺后,明确禁止商铺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商铺使用的各分体空调出风口不得直接朝向人行通道。

(3)公厕。公厕产生的的H2S和NH3经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H2S和NH3浓度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 小区的外部环境

(1)交通噪声。拟建项目红线外是交通要道时,要充分运用CadnaA、Noisesystem等噪声预测软件对临路一侧房间进行噪声预测。分析每层的分贝值是否满足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标准要求。如果不满足,则提出一定的防治措施和要求。例如在临街一侧设置绿化,安装隔声窗,要标明隔声窗具体的隔声量,建议建设单位尽可能的调整功能布局,将非主卧、辅助用房和客厅设置于临路一侧。

(2)城市轨道。地铁列车在轨道上运行时,由于轮轨间相互作用产生撞击振动、滑动振动和滚动振动,经轨枕、道床传递至隧道衬砌,再传递至地面,从而引起地面建筑物的振动,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可以通过对比分析的方法,预测拟建项目所在地的振动是否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的要求。

(3)工厂企业。居民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噪声和有害气体或者是恶臭比较敏感。环评时可以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实测。采用实测结合对比分析的方法,分析敏感点处的废气浓度值是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中的一次值(2.4mg/m3、0.30mg/m3)的要求。

(4)变电站、高压走廊。变电站的运行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当人体所处环境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一定限度时,或产生累积效应时,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人体接受电磁辐射后,人体内的水分子会随电磁场的方向的转换快速运动而使机体升温,如果吸收的辐射能量很多,靠体温的调节来不及把吸收的能量散发出去,则会引起体温升高,并进而引发各种症状,工频磁场对肿瘤的发生可能有一定的联系的。有研究发现,接近主要配电线的人群患精神抑郁症的较多。因此,分析周边变电站和高压走廊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防护措施是必要的。

首先应确定变电站和高压走廊与拟建项目的距离,是否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采用实测或者是对比分析的方法,预测所在地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是否满足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根据源强处监测的噪声值,用最大的声级值作为源强噪声值,按照噪声衰减模式,推算高压变电站产生的噪声衰减至拟建项目所在地时的噪声水平。

可以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布置金属网,搞好绿化,适当的改变功能布局,使主卧等主要功能用房与变电站的距离达到最大等等措施。

(5)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对居民的主要影响是恶臭。垃圾渗滤液的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发酵后,还原反应形成的硫化物、氨氮及有机物。恶臭属感觉公害,它可直接作用于人们的嗅觉并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已作为典型七公害(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面下沉、恶臭)之一,被确定为限制对象。恶臭污染对人的影响包括:使人感到不快、恶心、头疼、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妨碍睡眠、嗅觉失调和情绪不振等。因此,分析拟建项目周边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对拟建项目的影响以及影响程度,拟建项目所在地的恶臭浓度是否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必要的。

由于场地的限制,部分垃圾填埋场没有设置渗滤液处理站,而是将垃圾渗滤液同站内的生活办公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储备调节池,通过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在报告里要描述清楚垃圾渗滤液的运送路线,运送时间,运送频次,运送过程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分析污水处理厂的主要产臭单元,产臭单元与拟建项目的距离,是否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在报告书写明污水处理厂为了减少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所采取的措施,措施所达到的预期效果。并附上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监测报告。

3 明确告知义务

在报告书中明确写明,在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开发商要明确告知购房者可能产生噪声、废气等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的具置,与在售项目的关系,在售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污染防治措施预期达到的效果。明确买卖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4 结语

房地产建设项目即是污染源,也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只有根据现场调查的周围环境现状,全面、综合、细致的分析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才能使得房地产项目环评工作真正的为项目服务,减少日后的纠纷矛盾。

参考文献:

第5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全面掌握市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情况,全面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去向情况,全面掌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普查对象

(一)市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建筑业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二)市域范围内所有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市域范围内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理发及美容保健业、洗浴业、摄影扩印业、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

(四)市域范围内拥有20张以上(含20张)病床的医疗机构。

(五)市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医用含放射源设备、医用射线装置的单位。

(六)市域范围内所有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事业单位)。

(七)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动车和有废气排放的农用机械。

(八)市域范围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

(九)市区、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区内的所有居民生活污染。

三、普查内容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37号)和政办法〔〕125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普查。

四、普查方法

本次污染源普查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普查对象自报与普查员调查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部门审核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施行。

五、时序安排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2月底前完成)

1市和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具体填报任务的市有关部门分别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落实污染源普查经费,并及时拔付到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普查工作正常进行。

3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制定并《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4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足人员,购全设备。

5市公安、环保、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机等部门分别出台《实施方案》,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广电局、阜大众报业集团出台《污染源普查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分别报市

委宣传部和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7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聘用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制作并颁发普查员和指导员上岗证。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3月-12月完成)

1各普查机构按要求做好普查表的填报,核对数据,确认并汇总普查表格。

2各普查机构完成管辖范围内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校验,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经同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普查数据汇总统计和审核后,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然后报市政府审批。

4市政府审批全市污染源普查上报材料,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5,各普查领导小组完成《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市政府。

6完成《市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省政府。

7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污染源普查台账建立情况、表格填报质量、数据统计质量进行检查。

8完成年度全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形成污染源普查监测报告,上报监测成果。

9市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分别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阶段性总结,并按程序上报。

(三)总结阶段(年8月底前完成)

1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研究,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台账,归档到位,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做好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前的各项准备。

3完成全市年污染源普查监测任务;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编制《污染源普查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

4按国家、省统一要求,市政府适时对外全市污染源普查成果。

5市政府组织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考核。

6市政府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六、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新闻活动;市发改委和经贸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阜大众报业集团和市广电局负责具体实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建设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基本登记信息;市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垃圾填埋厂(场)的普查;市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协同市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农机局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与监测;军分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驻部队所属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三)考核奖惩

第6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化工行业上市公司

一、引言

我国的年度报告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研究可归纳为行业比较研究、行业针对研究和区域专题研究三个方面。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研究始于2004年,目前针对年报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现状的行业比较中,研究者倾向于同一市场A股重污染行业比较、某些近似重污染行业比较和政府环境规制背景下的相关重污染行业比较,分析方法主要是内容分析法和指数分析法,分析指标主要以政府规范、国际规范为基础。针对年报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现状研究,学者目前关注的重污染行业包括石化、纺织、医药、火电、钢铁、造纸、煤炭等重点行业。对区域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研究大多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规制特征,一般由本区域学者完成,目前已分析的区域包括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南、湖北、云南、青海、辽宁等。

我国上市公司从2006年陆续自愿社会责任报告并逐年增长,针对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研究始见于2009年,研究思路主要包括:第一,比较分析法。可比公司案例比较分析和异类公司差异比较分析。第二,内容分析法。以G3或环境绩效信息指标体系评价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第三,指数分析法。构建环境绩效信息评分指数,使环境绩效信息披露评价可视化。舒利敏(2014)对我国沪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8~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所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容、水平及鉴证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发现以社会责任报告方式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持续增加,尽管七成以上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是对上交所《通知》要求的呼应,但自愿以社会责任报告方式环境信息的公司仍逐年增加;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分布具有层次性,软披露信息多,硬披露信息少,尤其是环境绩效指标类信息披露少;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的行业差异,且呈现出以2010年为拐点,先升后降的特点;包括环境信息在内的社会责任报告信息鉴证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鉴证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升。李祝平等(2015)通过矿业上市公司2009~2013年招股说明书、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分析采矿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形式,得出采矿业披露的主要内容为环保风险、环保计划、方针及措施等,披露的方式主要为董事会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披露形式以非货币形式为主。该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内容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披露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孙志梅等(2014)以辽宁省17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对其2010~2012年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多数公司在其年报中“董事会报告”部分或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中披露了环境方面的定性或定量信息,但是存在行业间差异较大、披露不详细、定性信息多定量信息少、报喜不报忧等问题。

本文运用中国社科院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的环境绩效信息指标,对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二、样本与方法

(一)样本选取

以证监会2014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为依据,结合上述环保部的重污染行业划分标准,通过寻找两者的重叠之处、查询“新浪股票”、上交所和深交所网站确定具体企业的详细行业,从而定义出本研究所需的我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名录。查到该行业上市公司的155份社会责任报告(见表1)。全部样本公司有46家,其中沪市上市公司有18家,深市上市公司28家(其中主板10家、中小企业板12家、创业板6家)。2006~2012年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总份数分别为1份、1份、20份、26份、32份、36份和39份。值得说明的是,北化股份同时披露了2012年度的的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安诺其同时披露了2011年度、2012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

(二)研究方法

学界对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第一,比较分析法。可比公司案例比较分析和异类公司差异比较分析。第二,内容分析法。以G3或环境绩效信息指标体系评价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第三,指数分析法。构建环境绩效信息评分指数,使环境绩效信息披露评价可视化。指数分析法旨在得到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评分,主要用于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即对年度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按照既有的内容分类进行逐一寻找,以了解公司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详细情况。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股东权益保护情况,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职工权益保护情况,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体现企业对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环境和社会公众的责任履行情况。我们主要是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考察社会责任报告中对环境责任的信息披露情况,也就是考察“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部分的内容分析。通过对每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中的该部分内容的仔细阅读,搜寻其与既定指标的达成程度。披露形式主要从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方式(独立提供还是附后提供)、提供时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信息占社会责任报告篇幅比重、是否有定量信息、是否有货币化信息等方面分析。

披露内容主要依据中国社科院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中对企业环境绩效指标的分类体系。该体系将环境绩效信息分为环境管理、节约资源能源和降污减排3个方面,各体系又各分为10项定性和定量指标,计30项环境绩效指标。1.环境管理信息,包括:1.1环境管理体系,1.2环保培训制度,1.3绿色采购制度,1.4新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1.5环保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体系,1.6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应用,1.7保护生物多样性,1.8环保总投资,1.9环保公益,1.10环保违规负面信息;2.节约资源能源信息,包括:2.1降低能耗的政策、措施或技术,2.2单位产值能耗及能源节约量,2.3节约水资源的政策、措施或技术,2.4单位产值水耗及水资源节约量,2.5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措施,2.6可再生能源使用量或使用率,2.7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或技术,2.8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或利用量,2.9绿色办公政策或措施,2.10绿色办公绩效;3.降污减排信息,包括:3.1减少废气排放的政策、措施或技术,3.2废气排放量及减排量,3.3减少废水排放的政策、措施或技术,3.4废水排放量及减排量,3.5减少废渣排放的政策、措施或技术,3.6废渣排放量及减排量,3.7废渣综合利用率,3.8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或技术,3.9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减排量,3.10因商务旅行产生的CO2排放量。

三、结果与分析

(一)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情况

2006年和2007年这个行业每年只有一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两家公司分别是沪市的中化国际和深市主板的英力特。从2008年开始,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迅速增加,达到20家,其中沪市公司8家、深市主板8家、深市中小企业板4家。以2008~2012年度的披露情况统计,在该5年中连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有14家,分别是云天化、浙江龙盛、江山股份、三友化工、时代新材、扬农化工、中化国际、新安股份、湖北宜化、天茂集团、英力特、盐湖股份、中粮生化、中材科技,皆为规模较大、上市时间较长的沪深两市主板公司。发现有些公司出现披露中断的情况,如国瓷材料在披露了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后,未继续披露,渝三峡、乐通股份、西陇化工在2011年首次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后,2012年未继续披露。双环科技披露了2008~2010年度,山东海化和泸天化披露了2008~2009年度,德美化工2009~2010年度未披露,北化股份2009年度未披露,不少公司披露不连续。

(二)披露形式分析

从现实情况看,社会责任报告有单独披露和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两者披露形式。在2006-2012年的7年里,83.87%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以单独披露形式向社会公众报告环境绩效信息,各年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分别为100%、100%、60%、53.85%、84.38%、100%和100%,从2009年开始单独披露比例明显上升,2011年度单独披露比重达到100%。

环境绩效信息的文字内容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所占的比重高低,可以从一个方面说明公司对环境责任的重视程度,也反映了公司环境绩效信息披露内容的数量。本文以页数来衡量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的数量,单独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一般直接以下载的文件计算页数,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以其在年度报告中的原始状态计算页数,页数的获得通过一一查看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的方式,页数的计算精确到0.1页。以页数范围、平均页数和标准差三个常用的统计指标评价数量特征(见表2)。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最短的一份仅3页,最长的一份81页,平均每份14.4页;环境绩效信息页数在0.2页到13页之间,平均为2.05页;环境绩效信息页数占整篇社会责任报告页数的百分比在1.82%至33%之间,平均为13.52%。氯碱化工2012年度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81页,是全部样本的最高值,在这份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环境绩效信息篇幅为13页。但两者比重的最高值是西陇化工2011年度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绩效信息占比达到33%。

(三) 披露内容分析

在确定样本和搜集到社会责任报告后,对每份社会责任报告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部分的内容进行阅读,对照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指标,寻找报告中披露指标体系的信息情况,汇总见表3。在155份社会责任报告中,30个指标中,只披露了1个指标的有14份报告;最高披露了16个指标,为中泰化学2010年和2011年报告。平均每份报告披露指标6.5个,其中定性指标4.8个、定量指标1.7个。一是对指标的披露程度普遍较低,最高的披露比例也就是53%,最低的披露比例仅3.3%。二是在考察的披露指标中,样本公司的实际披露出现严重不平衡性,这个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定性指标披露的比定量指标多,回应当期国家宏观政策的描述比阐述公司具体措施的指标多。42.6%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节能的定量信息,23.9%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减排的定量信息。如对公司环境管理制度、降污减排的一般性措施的描述较多。环保违规负面信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措施、可再生能源使用量或使用率、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或利用量、绿色办公绩效、因商务旅行产生的CO2排放量等信息没有披露,绿色采购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环保公益、废渣综合利用率等信息极少披露。三是披露的指标信息表达需要改善,有些公司主要是一些主观宣传式表达,并没有对公司当年所作环境绩效的核心工作进行深入描述,不同年份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描述的相似度较高,没有太多创新和实质性内容。四是有些指标重复披露,但有些很重要指标未得到有效披露。例如,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措施、可再生能源使用量或使用率、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率或利用量等指标显然很重要,但很多公司几乎没有披露;再如,绿色办公绩效、因商务旅行产生的CO2排放量等社会公众较关心的信息未引起公司重视。环保公益、绿色采购制度、废渣综合利用率、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绩效信息披露得也是极少。五是针对化工行业的特点,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措施是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重点,另外,近20%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环保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体系。

(四)披露质量分析

从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时间看,样本公司的平均披露时间值为资产负债表日后82.5天,选择在次年2月份社会责任报告的有22份,选择在3月份的有77份,选择在4月份发的有49份。宝通带业2009~2011年度报告均在当年12月份披露,赤天化2010年度报告在次年5月份披露(系其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扬农化工2009年度报告在次年7月份披露,升华拜克2012年度报告在次年8月份披露(系其首份社会责任报告)。

理论和实务认为,量化信息比非量化信息具有更大的决策有用性,因此可以用量化环境绩效信息的披露程度衡量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绩效信息披露质量。如表4所示,含有量化信息的社会责任报告占比72.26%,并从2008年度开始定量信息的披露逐年呈现增长趋势。在量化信息中,如有货币化信息,更能体现企业环境行为所带来的经济绩效,因此我们对量化信息中的货币化信息做了进一步统计。目前公司主要披露的货币化环境绩效信息是环保投资总额、节能效益、环保支出额或环保费用额等。

四、研究结论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包括:第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作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数量最大的部分,其承担的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义务也应该更加重大,但从我们的分析结论看,该行业的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情况与其在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比重并不相称,主要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偏低。第二,化工行业的环境绩效体现应有其突出的行业特色,这在我们的分析中也得到相应结论,如其对“三废”排放指标的披露较多。这就要求我们总制度规范方面对某些特殊行业的环境绩效披露指标进行调整,而不是采用同样的指标去统一衡量。第三,7年来,该行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总体是上升趋势,但出现披露数量和质量的不连续变化,说明在自愿性披露机制下,我国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和动机性较明显,有关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也证明了其存在性。第四,有关针对重污染行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信息披露仍需要进一步强制规范,自愿性披露终究不是我国治理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的长远之计。

参考文献:

[1]舒利敏.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基于沪市重污染行业620份社会责任报告的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4(09).

[2]李祝平,班慧芳,于浩.采矿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究[J].会计之友,2015(20).

[3]孙志梅,李秀莲,张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以辽宁省为例[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4(06).

第7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概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并有效运行的最后一道关口,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为自身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设施、装置、设备:专用于环境、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既是生产工艺中的一个环节,同时又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用于污染物回收与综合利用;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配套;用于防止潜在突发性污染事故。

建设项目为维护其影响的生态环境而必须采取的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包括: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建设项目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对原有污染物一并治理的要求以及为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而承担的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区域污染物排放削减中的污染治理工作而建设的污染治理设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的检查与测试。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作为判定建设项目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监测参照标准:这里所指参照标准为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以及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标准。验收监测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随着环境管理的深化和加强,我们还会遇到新的问题,因此需要不断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技术,需要不断完善有关标准和管理规定。但总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反应企业环境污染状况,有利于“三同时”制度执行,有利于控制污染,有利于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确保新建项目不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2 验收监测的一般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分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因所在地区已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而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时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监测内容较多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收集有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勘察、编制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以验收监测报告形式报告监测结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分类,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且验收监测内容比较简单的建设项目,通过收集有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勘察、进行现场监测、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形式报告监测结果。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只对有一定污染物排放规模和按要求应设有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的污染源进行监测,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形式报告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验收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简述内容:任务由来、依据,尤其要阐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论意见、环保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的要求;2)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概况:工程基本情况,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流程,环保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3)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列出应执行的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等级和限值,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的环保设施设计指标或要求等;4)验收监测的内容: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断面或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5)现场监测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针对工厂实际情况制定);6)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内容。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验收监测报告应充分如实地反映现场检查和现场监测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必要和符合实际的分析。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总量控制的达标情况和检查情况等给出明确的结论和进行必要的描述。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3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

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是对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的计划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前言部分:一般是简述建设项目和验收监测任务的由来,建设项目的历史沿革,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时间,委托单位,负责验收监测的单位,现场踏勘的时间等等。2)验收监测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法规、办法、技术规定;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保技术文件;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有关的批复意见;建设项目方有关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自检报告及委托验收监测的委托书。3)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情况、生产的原辅材料,主要污染源,环保设施的情况。并交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和建议,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批复要点及审查意见。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和监测内容:评价标准应列出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环评时适用的和现行的)。监测内容应按照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监测点位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等,能有监测点位置照片附上更好。5)环境管理检查:项目建设初期、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保设施、竣工及运行情况;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保护情况;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落实情况;施工期、运行期扰民现象调查;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现场监测时需注意的问题:1)现场采样期间应经常查看工况是否正常。2)有关敏感点监测时要讲策略,不要因为测试引起新的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监测职能科室现场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补测;报告中编写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保验收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及其批复的要求和验收监测评价标准的部分的编写应在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加入需要补充的内容。除此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期间工况分析:主要交代在监测期间该厂的生产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有否达到竣工验收监测要求。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介绍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执行情况和结果。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验收监测结果,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根据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对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环境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方案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说明。根据现场监测、检查结果的分析和评价,结论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改进的设施或措施建议等,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a.环保设备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及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原设计指标和要求;

b.环保设备对污染物的处理和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设计时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c.环保设备对污染物的处理和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现行有效的国家或地方标准;

d.环保设备及排污设施未按规范完成;

e.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未达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存在的扰民现象;

f.固废处理或综合利用、环境绿化、生态或植被恢复等未达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初步设计的要求;

g.国家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有关环境管理部门规定或核定的总量等。

4 结束语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是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并有效运行的最后一道关口,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参考文献:

第8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采样点位的布设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污染范围广,中毒途径多,易受气象和地形条件影响。污染事故发生后,组织人员进行针对性快速定性监测,在最短时间内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制定监测预案并确定初步监测计划,按监计划进行步点,同时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初步分析结果和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应急监测点位应设置在污染源发生地。静风情况下,监测点位一般布设在事故发生地污染物浓度最大处;在有风的情况下,在下风向污染物影响区域布设监测点,上风向适当布设对照监测点位,以确定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破坏程度,同时在对人类危害最大的敏感区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及繁华交通路口布设监测点位。对于污染范围和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的事故,应根据无组织排放源的采样原则,采取网格布点、轴线布点或扇形布点等采样方式,同时设置对照点。

1.2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地表水应急监测点位的布设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采样点位布设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庆石化企业已建成水环境风险的三级防护应急体系:一级主要包括围堰、防火堤;二级包括事故污水收集池;三级包括企业总排之前事故污水收集池。事故监测点位以事故发生地为主,根据水流扩散的趋势和现场情况布点,对周围的饮用水源地、水产养殖场及长江所在河段的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厂取水口等重点保护目标布设监测点位,进行实时监控。

2应急监测的现场采样及分析

事故发生后,应急监测小组成员要尽快采用快速检测管、便携式快速测试仪及现场仪等测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扩散速度和危害程度,判定监测预案并确定初步监测计划。根据事故的性质(爆炸、泄漏、非正常排放)、现场调查情况(挥发性气味、颜色、人员中毒反应等),确定特征污染物采样时同时记录气温、气压、风向和风速,样品体积应换算为标准状况下的体积。现场采样要采集平行双样,必要时,应现场采样分析与实验室分析同步进行。现场无法测定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回实验室进行分析。样品必须保存到应急监测全部结束后才能废弃。根据安庆石化工业污染特征以及环境监测站现有应急监测装备情况而建立的污染物监测方法见表4、表5。环境污染的影响往往要持续一段时间,因而要对污染源及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跟踪监测,直到污染物浓度达到石化企业所属功能区划分的环境质量标准或接近当地背景值,才可停止连续监测。

3应急监测的报告内容

应急监测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监测时间,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污染事故的性质,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浓度及影响范围,污染事故的危害与损失,并简要说明污染物危险特征及处理处置建议,还应有应急现场负责人签字。

4安庆石化应急监测管理的不足

第9篇:水污染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浙江省 重污染行业 上市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 环境规制

一、引言

快速的工业化进程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使我国的环境问题日渐突出。企业机会主义的存在和环境资源的公共品性质决定了环境问题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必须实施合理有效的环境规制。我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包括相关的环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四个层次。环境信息披露属于公众参与型规制,对于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的沟通和协商,形成三方良性互动关系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是指将各种环境信息采用一定的方式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本文通过对当前不同层级、不同范围的环境信息披露规制的梳理和评价、对浙江省环境信息披露规制的效果做出评价、以及对规制中影响披露效果的关键因素进行探索,弥补现有研究在这一部分的疏漏和不足,从而为地方政府科学制定环境信息披露规制,减少监管成本、提高规制绩效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

浙江省是我国当前较少拥有环境信息披露专门规制的省份之一,选择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意义。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2010-2012年的年报和公开的社会责任报告(资料来源于巨潮网与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根据数据的可获取性,筛除数据不全的公司,本文最终选取浙江省31家重污染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根据2010年国家环保部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指定的十六大重污染行业,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对指南中的十六大重污染行业进行了划分:(1)水电煤气:火电业;(2)金属非金属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冶金、建材;(3)采掘业:采矿业、煤炭业;(4)石化塑胶:化工、石化;(5)造纸印刷业:造纸业;(6)食品饮料业:酿造、发酵;(7)生物医药行业:制药业;(8)纺织服装皮毛:纺织、制革。

同时,根据2010 年公开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特点,将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强制公开的环境信息内容分为以下8项:企业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废物依法处理、回收情况;节能减排情况;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环保体系认证;环保费用支出情况;三废收入和政府补助;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

本文分别从行业间、内容间进行数量和质量方面评价、分析样本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在对披露数量进行评分时,将样本公司年报、社会责任报告中与上述8项内容有关的行数作为数量的得分值。在对披露质量进行评分时,借鉴Darrell和Schwartz(1997)以及Patten(1992)的内容分析法,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选择显著性、量化性和时间性三个质量维度,具体评价内容和分值见表1。

三、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与质量分析

(一)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与质量分析

1.各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

表2列示了2010-2012年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独立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的数量及比例。尽管每个公司每年都会财务报告,但2010年和2011年浙江省重污染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几乎没有披露具体环境信息,从2012年开始才出现独立的段落对公司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因此主要以社会责任报告的样本公司数量来衡量环境信息详细披露率。

通过横向比较,在所选取的31家样本公司中,2010年有11家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占样本公司总数的36%;2011年共有12家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占样本公司总数的39%;2012年共有14家社会责任报告,占样本公司总数的45%。尽管年度间均值的t检验结果不显著(0.388>0.05,拒绝原假设),但大部分行业2011年与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即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公司数量呈增加趋势。

从纵向角度来看,在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中,石化塑胶及食品饮料业的表现最好,3年间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比例都达到100%;造纸印刷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比例变化最大,从2010年的0上升到2012年的75%。行业间方差分析(ANOVA)检验的结果可以看出,浙江省各重污染行业间环境信息的披露比例存在着显著差异(0.001<0.05,接受原假设)。

2.各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分析。

表3列示了各重污染行业样本公司3年间环境信息披露的行数。

通过横向分析,样本公司2010年环境信息披露数量的值域为[0-43],均值为25.12,2011年分别上升到[0-77]和33.64,2012年更是分别达到[0-80]和53.51,显而易见,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逐年增加。从均值检验的结果来看,2010-2012年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数量有显著增加(0.012<0.05,接受原假设)。

从纵向角度来看,食品饮料业和纺织服装皮毛业也是披露环境信息最多的行业,3年的均值分别达到56.33和48.95;而生物医药业在3年均值中是披露最少的行业,仅为23.62。行业间方差分析检验的结果说明,浙江省重污染行业间披露环境信息的数量差异并不显著(0.256>0.05,拒绝原假设)。

3.各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分析。

表4列示了浙江省重污染行业样本公司2010-2012年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情况。

从横向的年份角度来看,显著性(E)得分从2010年的1.29上升到了2012年的1.55,量化性(Q)得分从2010年的1.47上升到了2011年的1.80,时间性(T)得分从2010年的1.06上升到2012年的1.13,3年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在三个维度都在逐年提高。

均值检验表明变化并不显著,这是因为浙江省大部分行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质量不稳定造成的(P值均大于0.05,拒绝原假设)。

综合数量与质量的评价情况,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在2010-2012年期间不仅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有显著提高,信息披露的显著性、量化水平、时间性也都呈上升趋势。这种趋势与2010年国家环保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2011年浙江证监局《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12年浙江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环境规制的出台不无关系。

(二)内容间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与质量分析

1.内容间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

表5列示了浙江省重污染行业样本公司2010-2012年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的总体情况。

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鼓励重污染行业企业公布的各项环境信息内容中,内容1是披露率最高的,3年中披露该项内容的公司达81%。较少披露的项目内容2和内容8,分别占34%和31%。除了内容6与内容7在2012年的披露率有小幅下降之外,大部分的披露比例在逐年递增。

年度间均值检验结果显示,2010-2012年间浙江省重污染行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的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0.039<0.05,接受原假设);各项内容的披露比例差异很大(0.003<0.05,接受原假设)。

2.内容间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分析。

表6列示了2010-2012年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各项环境信息内容的数量情况。

通过横向比较,样本公司2010年8项环境信息内容的披露数量值域为[0-42],均值为6.40;2011年值域上升至[0-77],均值上升到7.55;2012年值域继续上升至[0-80],均值同样持续上升到9.85。由此可见2010-2012年各项环境信息内容的披露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从年度间均值检验的结果来看,2010-2012年各项环境信息内容的披露数量有显著增加(0.035<0.05,接受原假设)。

从纵向角度分析,样本公司对内容4与内容5的披露数量较多,3年的均值分别达到了10.64与10.5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具体地要求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与“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因此大部分样本公司逐渐增加这两个方面内容的披露篇幅,2012年众多公司年报为“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设置独立的段落,大大提高了这两个内容的披露数量。披露数量较少的是内容7,3年的数量均值为5.49,大部分样本公司仅在财务报告附注的“政府补助”明细表中罗列当年在环保方面收到的补助金额,篇幅较少。披露数量最少的是内容8,3年中披露数量的平均值仅为4.21。从内容间ANOVA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各项披露内容数量的差异显著(0.018<0.05,接受原假设)。

3.内容间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分析。

表7列示了2010-2012年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8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质量情况。

通过横向分析,内容1和内容7在三个维度总体得分较高,而内容2与内容8得分较低。其原因是内容1虽然侧重于文字描述,但是较多公司在披露当年环保成效时会借用图表、货币化来表现,提高了该内容的质量;内容7虽然披露数量较少,但是其主要以货币化的形式出现在年报的财务部分,并列示年初和年末数据,显著性、量化性与时间性分数都很高。而内容2是说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备情况,少数公司会在年报中用文字一带而过,不够重视未来风险的防范;披露了内容8的公司仅一句话表明在近几年并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少数未披露的公司更无质量可言。

均值检验结果显示8项内容披露的显著性与时间性水平有显著提高(P值小于0.05),量化性也在逐年提高但不显著(0.057>0.05,拒绝原假设)。

四、研究结论和建议

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近3年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显示,在国家环保部门、浙江省证监局与环保局出台环境信息披露规定后,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比例和信息数量逐年地、显著地增加,同时质量也有所提升,但是提升的不显著,数量与质量间尚不成完全正比例关系。在披露内容上,很少有公司完整地披露了各项环境信息,有些公司逐年增加披露内容,有些公司则有选择地大量披露泛泛而谈的环境保护理念与目标,缺乏可能有负面影响的资源耗费以及污染物排放的信息,甚至存在少数公司连续3年的社会责任报告除了年份以外的其余内容完全相同的情况。因此,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首先,在法规中应加入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外部审计的要求,政府应定期对环境信息的披露行为进行监督,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审核,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客观、可靠;其次,要使法规落到实处,还应配合相应的奖惩措施。规制的实施效果既受到制定合理性的影响,同时还受到执行力度的影响,只有各个环节共同施压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规制的绩效,发挥其在环境治理中应有的作用。J

参考文献:

1.耿建新,焦若静.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J].会计研究,2002,(1).

2.肖淑芳,胡伟.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4,(6).

3.肖淑芳,胡伟.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J].会计研究,2005,(3).

4.尚会君,刘长翠,耿建新.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实证研究[J].环境保护,2007,(8).

5.张星星,葛察忠,海热提.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初步研究[J].环境保护,2008,(6).

6.王建明.环境信息披露、行业差异和外部制度压力相关性研究[J].会计研究,2008,(6).

7.张彦,关民.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9).

8.沈洪涛,李余晓璐.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