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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会计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进口会计工作计划

第1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二、奋斗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四、工作职责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六、奖励与处罚1、奖励(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2、处罚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5)44号文件执行。(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第2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是关系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是实现全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能否解决好人口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全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当前,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九十年代,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十年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区称号,实现了“三为主”的工作目标。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基本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在未来多年里,我区的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深刻影响使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差距还将长期存在,低生育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反弹压力;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版权所有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工作思路、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前瞻性研究,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

未来年是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人口增长给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带来的巨大压力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认识不足,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比降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认识不足,对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切实解决这些认识问题,克服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情绪是十分必要的。

今后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版权所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在全市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目标是: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计划生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分别保持在、以上,人口质量有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到改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为实现全区人口零增长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仍然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重大而艰苦的任务。未来多年里,我区仍然面临人口继续增长,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稳定目前低生育水平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应当看到,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指以生殖健康为重点,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使育龄夫妇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它以服务为中心,以育龄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为目标,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保护育龄群众实际利益统一起来,代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带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基础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在加强国情国策法规教育的同时,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部门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扩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配套建设。要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和人流比,保护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合理范围之内。

(四)认真抓好优生优育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出生质量。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孕期保健服务,强化优生监测和指导,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实行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宣传、计划、财政、统计、卫生、教育、科技、劳动、民政、公安、工商、农业、城建、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一)坚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力争在年前逐步形成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地方政府和部门规章为配套的多层次、多方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继续实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透明度,注重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实行依法生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积极建立区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大力开展“三为主”合格村、模范村建设,结合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用三五年的时间实现村民自治,逐步建立起计划生育村级负责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建设。计划生育从根本上讲是一项群众性工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推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做到选一个好会长、建一个好理事会、有一支好队伍,并将组织、任务、活动、服务和工作条件落实到位。

(三)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要积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强化街道、居委会的责任,加快属地化管理步伐。将计划生育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发挥城市示范、带头、幅射作用。要落实好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加强对未婚青年的法制教育,消除计划外生育的漏洞。

(四)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加大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的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径,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民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保险,逐步建立养老、子女安康、节育手术安全等保障制度。

四、大力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把解决人口问题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一些综合性会议上要强调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要过问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列入重要的学习内容。

(一)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责任分线考核,认真落实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追踪奖惩、一票否决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党员超生的给予党纪处分。

(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和行风建设,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各级机构改革中,要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稳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通过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切实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关于乡镇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意见》的精神,按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热爱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中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村计生主任要按照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和年轻化、知识化、女同志、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标准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待遇统一由乡镇统筹发放,实行工作任务与工作待遇挂钩,切实做到职责、任务、待遇三落实。要注重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各级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考虑计划生育方面的人选;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要有一定比例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代表,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津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要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现象,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第3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第4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同志们:

2月8日,××*地区隆重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和科技教育工作会议,地委书记××*在这次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书记讲话从××经济长远发展、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我们面临的形势作了精辟分析,并对今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地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签定××*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业务指标责任状。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确分析我地区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状况

从纵向看,“十五”期间,××*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等全面落实;非政策生育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政策生育率稳步上升;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深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日益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步,为全地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地委、行署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在计划生育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各族干部表示诚挚慰问,向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广大群众表示崇高敬意!

从横向看,××*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全国、全××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全国人口出生率自1998年以来一直保持在10‰以下,已经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新阶段,而我们××仍处在降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阶段。在××*范围内,××地区人口出生率是全××最高的,200××年全地区人口出生率为××*。就是与条件比较接近的南疆其它地(州),如*地区相比,*地区也有一定差距。

所以,我们必须一分为二地分析形势,既要充分看到成绩,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又要清醒看到差距与不足,正视问题,认真整改。

××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还有差距。××××

人口增长进入新一轮生育高峰期。××××

不少计划生育干部盲目乐观,存在骄傲自满和畏难情绪。工作责任感不够,应付差事,推诿扯皮;工作进取心不强,回避矛盾,安于现状,认为能够遏制住超生、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就万事大吉;工作中抓落实不够,有的光说不干,有的搞形式主义。

各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干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

××*年,党中央、国务院对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重要指示,明确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当前,必须做到“四个不动摇”: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三是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四是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当前,我们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指示上来,进一步深化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局来认识计划生育的独特作用;要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计划生育的特殊地位;要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来认识计划生育的长期性、艰巨性。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尚未建立。建立“依法管理、政策推动、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能够为计划生育工作夯实基础,增添动力,提供保障。因此,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有待改善。从全国大气候看,计划生育工作“天下第一难事”的性质还没有根本改变;从××*小气候看,*等诸多客观因素仍旧阻碍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发展。

第5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召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双先”表彰会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崇仁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总结了2009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冷静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人口和计生委的领导亲自到会并作指导讲话。会议表彰了近2年来涌现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希望大家会后结合自己的实际,对这次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五”期间,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实行人口与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决策、协调推进,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十五”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稳定了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也为做好“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战线上的同志们真抓实干、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对当前所面临的人口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县现有人口279839人,每年出生2000人,自然增长率为2.68‰,人均耕地较前明显减少,加上经济发展及产业开发,可以说我县形势非常严峻。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群众的觉悟又不能适应“以人为本”的现实,人口发展问题会变得更加复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会更高,难度会更大,任务会更加艰巨。客观地讲,我县少数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还不高,部分乡镇领导和计生干部对计生工作的底数不清,基层基础工作仍显薄弱,工作进展不平衡;下岗职工、待业人员、流动人口这些人群不断增加,人口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不符合政策生育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在服务上,我们的水平还有待提高,设施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业务技术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这些问题和隐患的存在,影响了全县计生工作质量的提高,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高度注视,未雨绸缪,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始终绷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这根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国策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稳定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实现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的机遇,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群众的民利,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提高生育、生产、生活质量的合理要求。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解决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切实提高人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第一,坚持协调发展。随着“十五”计划完成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也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阶段。我们要充分发挥联手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时,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紧密结合,搞好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不但要从“大人口”角度出发,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还要以人口发展为基础,要找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结合点,正确处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深入扎实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盘山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二,坚持突出重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我们盘山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落实经常性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及服务质量。要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切实建立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民自治”的管理机制,构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服务体系。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按照市要求一定控制在103_107以内,这是全社会的事,要由计生部门去协调,涉及哪个部门哪个部门一定予以配合。要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推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落实奖励扶助制度,逐步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种种后顾之忧。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加大投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和条件,下大力气抓好县乡服务站、所建设,实现我县优质服务达标创优。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本质要求。在工作中,我们要尊重群众意愿,强化优质服务。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加强优生优育教育,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关心关注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尽可能为她们提供更多帮助和更方便的医疗卫生条件,特别是免费技术服务工作要做大做实。要继续深入开展计生惠民行动,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做好困难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实现和维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

第四,坚持群众路线。计划生育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只有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有力推动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把少生优生的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坚持行政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重视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要不断深化和拓展“幸福工程”、“生殖健康伴我行”等主题实践活动,使群众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实现发展。

三,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努力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加强领导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注意协调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稳步发展。

第一,要稳定现行的人口生育政策。稳定现行政策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和前提。稳定政策,领导是关键,时刻不能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宣传贯彻“一法三规一例”,加快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利益导向、社会保障体系。要全面加强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把教育、管理、服务和利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有效地进行。

第二,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形势,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对那些因工作失职造成人口失控的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限制非法生育是计生部门的最基本工作,抓不好就不合格,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我们也要有相应的对策;及时按照上级要求调整配备计划生育干部,选拔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从事计生工作,不断充实壮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证法律规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所必需的经费要求,达到市计生委责任状人均16.2元的指标,特别是免费技术服务配套经费一定要足额配备到位,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要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在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改革中,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干部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落实好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转变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经常深入基层,特别是到那些实际困难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工作局面。

第6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及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编制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基层开展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规划;负责全市病残儿童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及基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管理;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行政。

(五)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六)负责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外事工作。

(八)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学会及马寅初人口基金会执行部等社会团体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计生委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政务信息、会议提案处理、文秘事务、综合性会议组织、保卫及行政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负责本委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编制市级计划生育经费预算、决算及经费的划拨和核算;指导、督促各地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委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培训。

(二)政策法规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处)

负责拟订有关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管理工作;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指导、协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大型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参与城市计划生育管理的综合改革和重大专题调研工作。

(三)宣传技术处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施规划;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指导基层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市计划生育系统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负责市计划生育宣传协作组、科技指导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病残儿童鉴定管理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负责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7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代表省计生委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个发言。

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200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了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14.07‰,自增率为8.09‰,分别比目标值低0.43和0.21个千分点、比上年下降0.67和0.4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近90%,较上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年净增人口34.3万,比上年减增2.36万人。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各级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一年来,计生部门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得到拓展和深化,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社区、超市、家庭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各地注重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为民、便民、亲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术后随访和办理证件等方面的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培植了不少新亮点,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吉安市、上饶市开展的“十到户”、“三入户”和景德镇市昌江区的“三生三进”活动、宜春市实施的“三五工程”让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因而深受群众欢迎。崇义县、上高县、渝水区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首批表彰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崇义县还是全国表彰会上三个作经验介绍的县(区)之一。

(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镇)、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基本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服务站、所、室的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贯彻在新余市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在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宜春等市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吉安、上饶、赣州等市实行村计生专干竞争上岗;新余市、南昌城区和崇义县等市县用《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取代《一胎生育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至去年年底,与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制定出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重要内容。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朝着依法管理方向迈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计划生育行政侵权件较上年下降67.79%。全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导致的恶性案件和。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公安、卫生、民政、工商、药监、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通过采取宣传教育、依法惩处、加强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没收个体行医购置的B超115台,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和事73例,查处遗弃、残害女婴事件17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起。据我委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八)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转化成效明显。过去一年中,各级均高度重视“抓大攻后促平衡”的工作,对人口总量大和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和面对面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工作较被动的地区不甘人后,急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后进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九)机关和行业作风大有改进。针对计生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搞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对机关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下力气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制,严格考核制,促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进一步改善,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800万以内。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纵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六大矛盾,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压力。

一是人口控制与生育反弹的矛盾。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即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未来十几年,全省每年仍要增加30余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口。再过七八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将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省《条例》规定,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之间结婚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抬高人口出生水平。由于我省低生育水平并非依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的,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头,我们工作如果稍有松懈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都可能引起生育水平的波动。由此可见,人口控制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尽管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日渐淡化,但早生孩、生男孩和“男女双全”的观念仍在很大部分人中存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严格按政策生育还没有真正成为农村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出现比重还不小的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更是生育反弹的潜在因素。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不足与群众后顾之忧的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严格按照政策生育的家庭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养老没有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2002年我省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已达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5%,预计未来十几年将会形成老龄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大大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成了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元化,企业社会职能剥离,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也给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五是依法行政要求硬与生育控制力度相对软的矛盾。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对生育过程进行控制的力度明显不足,措施相对偏软。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既抓紧又抓好的确不容易,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

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抚养费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将只能靠财政投入。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育龄群众需求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经费需求逐步增大,因而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此外,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村为主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依靠外力或组织突击;一些地方生育政策不落实,计划外出生控制不力,有的甚至搞“放水养鱼”、“以罚代管”、“以罚代证”;少数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乐观或畏难松劲情绪;一部分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确还很多,但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也不少。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正在形成;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婚育观念加快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国家的现行生育政策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计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计生网络更趋完善,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增强。这些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有利条件,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和新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省实现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计划生育部门更名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抓手,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变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转变职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尽快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不折不扣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增强基层人口自控能力。

(二)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特别要纠正“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小孩”的错误说法,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继续抓好定期进行环孕检的工作,预防和减少或早补救计划外怀孕。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管”、“以罚代证”行为,对那些搞“放水养鱼”,为创收而放纵计划外生育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总之,要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减少计划外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今年要在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上门服务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民心的事。继续抓好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既要不断扩大推广面(今年要达到60%以上),又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既要加强指导,让群众真正知情,又要体现对群众意愿的尊重。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实际出发,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要讲求实效,突出社会效益。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优惠治疗妇科病要当作一项常规工作切实抓好,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流动服务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县(市、区)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提高设备档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齐全和环境优美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和传输数字化以及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继续抓好合格村建设,真正形成“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建好基层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

(五)齐抓共管,力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新突破。今年要在建立和完善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突出抓好二孩生育过程的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孕期访视、引产报批、定点接生、责任到人”制度以及对B超等设备的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行为。四是坚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允许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允许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管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市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第8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在全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总结经验、振奋精神、明确任务、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的会议。目的是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

近年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战斗在第一线的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向今天会议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李主任代表区政府对过去两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总结,明确了2005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意见——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项工作。

树立四个意识: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今年1月6日,我国内地总人口达到了13亿。由于我国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世界“60亿人口日”和中国“13亿人口日”推迟4年到来。但是不可否认,人口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抛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谈发展,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协调的,更是难以持续的。总理在哈佛大学演讲时很形象地指出:“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有关资料显示,人口增长率每降低1个千分点,人均GDP增长率可以提高0.36至0.59个百分点。多年来,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区的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下,大大缓解了人口增长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来之不易的。如果人口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不能有效提高,生产力发展与人口增长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对资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不仅难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甚至会影响危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把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来考虑,切实提高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要树立发展意识。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理念也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发展、改革、创新,把计生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以前的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要加强对区域内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就业、健康、迁移与流动的调查研究,对控制人口性别比例、减少新生儿生理缺陷以及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增加等带来的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积极研究对策,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树立法制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和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技术服务行为,把依法管理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要树立服务意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直接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先进性能否落到实处。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计划生育干部必须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把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控制人口和发展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要充分保障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基本权利,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用我们方便、周到的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多方面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提倡科学、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切实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强化四项工作:

一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并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各街镇也与区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街镇主要领导要把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掌握计生工作动态,抓难点、重点,切实指导和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大事、难事。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线考核、综合评估”的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强化综合治理。要建立起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分工合作,综合治理。比如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就需要政法委、公安、工商、劳动、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中,需要宣传、文化、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中就需要公检法等部门的参与配合。要强化薄弱环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计划生育协会作为辅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发挥作用。

三要强化经费投入。要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经费投入是保证。区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各街镇也要按照和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人均投入的要求,保证足额到位。三个农口街镇要重点落实计划生育有关优惠政策。特别是农业户籍独生子女奖励费,目前,区财政已按户数拨付了一半奖励费,另一半资金要筹措落实好,取信于民。

第9篇:进口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在全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总结经验、振奋精神、明确任务、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的会议。目的是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

近年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战斗在第一线的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向今天会议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李主任代表区政府对过去两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总结,明确了2005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意见——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项工作。

树立四个意识: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今年1月6日,我国内地总人口达到了13亿。由于我国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世界“60亿人口日”和中国“13亿人口日”推迟4年到来。但是不可否认,人口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抛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谈发展,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协调的,更是难以持续的。温家宝总理在哈佛大学演讲时很形象地指出:“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有关资料显示,人口增长率每降低1个千分点,人均GDP增长率可以提高0.36至0.59 个百分点。多年来,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区的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下,大大缓解了人口增长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来之不易的。如果人口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不能有效提高,生产力发展与人口增长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对资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不仅难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甚至会影响危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把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来考虑,切实提高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要树立发展意识。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理念也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发展、改革、创新,把计生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以前的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要加强对区域内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就业、健康、迁移与流动的调查研究,对控制人口性别比例、减少新生儿生理缺陷以及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增加等带来的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积极研究对策,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树立法制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和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技术服务行为,把依法管理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要树立服务意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直接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先进性能否落到实处。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计划生育干部必须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把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控制人口和发展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要充分保障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基本权利,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用我们方便、周到的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多方面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提倡科学、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切实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强化四项工作:

一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并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各街镇也与区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街镇主要领导要把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掌握计生工作动态,抓难点、重点,切实指导和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大事、难事。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线考核、综合评估”的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强化综合治理。要建立起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分工合作,综合治理。比如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就需要政法委、公安、工商、劳动、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中,需要宣传、文化、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中就需要公检法等部门的参与配合。要强化薄弱环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计划生育协会作为辅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发挥作用。

三要强化经费投入。要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经费投入是保证。区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各街镇也要按照和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人均投入的要求,保证足额到位。三个农口街镇要重点落实计划生育有关优惠政策。特别是农业户籍独生子女奖励费,目前,区财政已按户数拨付了一半奖励费,另一半资金要筹措落实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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