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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材料监管中风险评估的应用

进口食品材料监管中风险评估的应用

摘要:根据有毒有害化合物的伤害特点,采用贝叶斯定理移动加权平均模型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风险评估。某品牌2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被检出理化指标不合格的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

关键词:风险评估;食品接触材料;监管

风险评估是一个包括危害识别、影响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的过程[1]。目前,风险评估作为国际上新兴起来的技术手段,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监管中广泛应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目前,我国相继颁布了风险评估相关标准,如GB/T22760-2020《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导则》、GB/T39011-2020《消费品安全危害识别导则》、GB/T39012-2020《消费品安全风险预警指南》、GB/T39013-2020《消费品安全风险控制指南》、GB/T28803-2012《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导则》、GB15193.1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健康指导值》等,推动了我国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进行风险评估,从而预警信息,可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监管有效[2]。本文以进口食品接触材料为对象,根据有毒有害化合物的伤害特点,采用贝叶斯定理的移动加权平均模型进行风险评估,进而进行风险预警。该模型已成功应用于进口婴童服装产品的风险评估[3]。

1风险描述

2019年7月,某品牌2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被检出理化指标不合格,其中,1批不锈钢餐具“刀叉”,铬(Cr)迁移量检测结果为4.95mg/kg;1批不锈钢餐具“勺叉”,镍(Ni)迁移量检测结果为1.6mg/kg、铅(Pb)迁移量检测结果为0.158mg/kg;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铬(Cr)迁移量≤2.0mg/kg、镍(Ni)迁移量≤0.5mg/kg和铅(Pb)迁移量≤0.05mg/kg”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依照法律规定已实施了退运处理。

2危害识别

依据其现有的毒理学和流行病学资料,主要是明确人体暴露于化学品时,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本案例造成的危害主要为化学危害。铬的毒性与其存在价态有关,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铬(V)列入对人类是致癌物,铬(Ⅲ)列入现有的证据不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类。铬(V)化合物在大量的体内和体外遗传毒性试验中显示了致突变活性,然而铬(Ⅲ)化合物没有致突变活性。据荷兰国家公共健康和环境中心研究所六价铬的日耐受摄入量(TDI)为5µg/kgbw[4]。WTO评估的铬膳食补充最大值0.25mg/d。欧洲药品质量与健康管理局(EDQM)2013年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用的金属与合金——制造商和管理者实用指南》中铬元素迁移限量采用WTO评估数据0.25mg/kg[5]。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中铬(Cr)迁移量≤2.0mg/kg。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研究结论为吸入镍化合物对人类是致癌的,金属镍可能是致癌的。WHO镍的日耐受摄入量(TDI)为0.012mg/kgbw。欧洲药品质量与健康管理局(EDQM)2013年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用的金属与合金——制造商和管理者实用指南》中镍元素迁移限量采用WTO的TDI为0.012mg/kgbw[6]。假设人体体重为60kg,在其一生中每日摄入用该食品接触材料包装的食品的量为1kg,以20%为暴露分配比例计算而得到0.14mg/kg。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中镍(Ni)迁移量≤0.5mg/kg。铅会影响神经发育,导致死亡、肾功能损伤、高血压、生育能力受损和不良妊娠后果。对儿童来讲,较低的血铅浓度甚至会导致神经发育受损。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研究表明,铅对慢性肾脏疾病患病率影响的基准剂量置信下限BMDL10为0.63µg/kgbw[7]。欧洲药品质量与健康管理局(EDQM)2013年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用的金属与合金——制造商和管理者实用指南》中铅元素迁移限量采用上述BMDL10:0.63µg/kgbw,假设人体体重为60kg,在其一生中每日摄入用该食品接触材料包装的食品的量为1kg,以26%为暴露分配比例计算而得到0.01mg/kg。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中铅(Pb)迁移量≤0.05mg/kg。

3危害等级评定

将进口食品接触材料不合格产生的危害严重性分为A、B、C三类,按严重程度将不合格危害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在根据不合格项确定危害等级的范围后,结合以下5项要素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危害等级[3]:是否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等高风险类别;是否普通消费者直接使用;是否涉及弱势消费群体;对人是否存在潜在的严重伤害;是否采取强制销毁、退运或责令召回措施。若上述要素中符合3项及以上时,此不合格产品的危害等级评定为中/高级别危害。若上述要素中符合3项以下时,则评定为中/低级别危害。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造成的化学危害。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为B类,危害等级区域为高/中。因上述要素中符合2项,本次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危害等级均为中等危害。对相应的危害等级对其进行权重赋值,高等级风险值为9,中等级风险值为3,低等级风险值为1。本次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相应等级权重赋值为3。

4基于贝叶斯定理的移动加权平均模型进行风险等级判定

基于上述数据,采用用基于贝叶斯定理的移动加权平均模型对风险信息进行风险等级判定[8]。s——季节因子,是衡量收集信息时间长短的指标,统计周期为30天时,s为0,统计周期为90天时,s为1/3;将数值代入上述叶斯定理的移动加权平均模型公式得到的计算结果为6。确定临界参数,计算出临界分值,大于或等于36时为高风险,小于27时为低风险,在27~36之间时为中等风险。计算得到的不合格产品组合风险值为6,小于27,判定为低风险。

5结论

本文采用贝叶斯定理移动加权平均模型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风险评估。某品牌2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被检出理化指标不合格的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建议监管者加强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紧密关注进口食品接触材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根据相关法律使生产和销售不安全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实施召回。建议进口商重视产品安全质量,重视消费者利益,加强对相关标准的学习,了解国内外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应按相关标准进行质量监控。建议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先看产品外包装,是否标注了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和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参考文献

[1]C.J.范莱文,T.G.韦梅尔.化学品风险评估[M].《化学品风险评估》翻译组,译.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2]陈静,闫妍,孙慧媛,等.国内外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进展[J].轻工标准与质量,2013,(05):38-41.

[3]操卫,李焘,马强,等.风险评估在进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中的应用[J].检验检疫学刊,2018,28(06):39-42,51.

[8]SN/T4839-2017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风险评估方法基于贝叶斯定理的移动加权平均模型[S].

作者:望秀丽 卫碧文 郑翊 单位:上海海关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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