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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指导工作意见

第1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2012年,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共发展党员16名。为切实做好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党员队伍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为抓手,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突出优化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努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扩大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建设现代化城区幸福新街道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全街道发展党员的指导数控制在35名,其中基本指标15名,“两新”组织专项指标20名。发展的新党员中,女性达到45%,35岁及以下的达到7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0%,生产工作一线的力争达到50%。“两新”组织和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党员比例明显提升,高知群体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三、主要措施

1、突出发展重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顺应全街道产业布局和从业人员构成的新变化,在做好机关、社区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突出四个倾斜,即:向“两新”组织倾斜,特别是要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让党员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生力军;向高知群体倾斜,特别要加大在创业园区、“530”企业等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大批的优秀高知群体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成为建设幸福街道的重要力量;向外来务工人员倾斜,下大力气把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培养成党员,使他们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先锋骨干;向35岁以下和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骨干倾斜,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第2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一、着力打造学习型街道,为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动力

1、加强理论学习。抓好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分期分批对街道、社区干部进行十精神解读学习。广泛开展十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贯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动街道、社区干部十精神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在街道政务网站上开设学习专题、专栏,报道学习动态,营造学习氛围。

2、加强党员教育。积极倡导和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实践能力。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比三争”活动,即比工作态度,争当有责任心的人;比工作能力,争当钻研业务的带头人;比工作热情,争当无私奉献的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员带头读书活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打造非公企业党建亮点。

3、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挑选一批党性强、业务精、作风实、口碑好的优秀干部充实进社区“两委”班子,着力提高社区班子负责人“带头、带班、带队”的主导作用。通过“三步走”方法,即“走出去”学习、“轮岗位”实践、“扶起来”任用,多途径锻炼提升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科室和社区的综合考核,强化工作责任,鼓励争先进位,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二、着力打造服务型街道,做靓基层政府服务群众新形象

1、强化服务载体做实便民服务。推进街道社区二级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教育活动中心“四大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群众提供“有事不出街、小事不出门、难题不出区、事事帮着办”的保姆式贴心服务,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在各社区网站上设置“留言板”,加强与居民群众的互动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事。加强街道劳动就业培训基地的劳动力技能培训,以“三化模式”不断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即信息化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为就业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构建立体化就业服务模式。以慈善分会、党员义工社等为平台,加大慈善助学、扶贫帮困力度,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工作生活困难。

2、强化居民生活环境建设。继续实施老新村综合改造惠民工程,预计投入约1000万元对盘蠡南苑、水香公寓进行老新村综合改造,面积约3.36万平方米,惠及24幢住宅楼、300户居民,包括立面粉刷、路面黑色化、增排雨水管网、弱电入地、增设技防设施、更换路灯、绿化改造和增设停车位等项目,进一步优化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加强社区环境建设,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坚持每月三次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完善对辖区物业的管理考核奖励机制,加大对物业公司、门卫保安、保洁员考核奖励力度,指导督促物业服务、环境卫生、治安保卫、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提高居民群众的满意度。

3、进一步繁荣社区文化教育事业。广泛开展“明天更美好”暨“解码幸福方程、提升幸福指数”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搭建“我们的节日”、邻里文化、草根文化、计生文化、法治文化、环保文化、科普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大舞台;积极探索群众文化活动新路子,大力推进社区文化“一居一品”创建;提高文艺作品创作水平,着力推出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举办优秀文艺节目展演;加大对文艺团队、文艺骨干的扶持和培育力度,提升社区文体团队的整体素质,激发社区文化活力,提升社区文化品位,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意见》,依托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优化资产的经营和管理,收购一些良性资产,并购一些优质企业,投资一些前景好的行业,不断提高资产收益。建立招商引资督促机制,每月与城区经发局定向沟通,定期走访工商、税务、外经、发改、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了解最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街道亲商安商企业导航服务台,与城管委经发局、工商联、经信局、科技局及高等院校联合开展招商安商服务工作,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产业导向、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讲座、主题沙龙、论坛等活动,建立服务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成长、转型升级提供服务。加紧开发优质载体资源,积极配合城区打造路休闲美食一条街,引进招商资源,吸引投资资金,助推经济快速发展。

三、着力打造管理型街道,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1、完善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大排查、大调解”机制,全面掌握、逐一排查、有效调处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完善领导包案、部门包办机制,对重要的案件,坚持领导谁包案、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科室、社区责任人,分工落实,联合办案,增强合力。把维稳工作成效同越级上访、涉稳、社会管理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客观评价指标挂钩,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将重复率作为衡量社区“两委”干部维稳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2、构筑四大管理体系。对接城区关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工作意见,充分整合和借助城管、交警、辅警、协管、绿化及道路养护、河道管理、社区等八支队伍的管理力量,结合街道实际,创新社会管理,构筑社区精细化管理服务、综合治理防控、城区环境管理、社会保障和工商管理等“四大管理体系”,形成“大网格”、“全覆盖”工作格局,努力打造管理体制好、公共服务好、群众参与好、社会风尚好、人居环境好、和谐稳定好的“六好”幸福新。

3、抓好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一体化大综治格局,积极建设“技防为主导、物防为基础、人防为保障、群防为依靠”的安全防范网络,充分发挥综治办、警务室、治保会、调解室、外来人员服务站“五位一体”功能,强化专职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三调联动、群防群治、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机制,全面抓好综治维稳、调解、安全工作、重点人员和重点对象防控管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等六项重点工作,搭建“老娘舅工作室”,切实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用和谐稳定的环境为街道发展保驾护航。

四、着力打造创新型街道,不断开拓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1、制度建设促提升。以推进和落实各项服务群众的意见和制度为抓手,扎实抓好便民服务、劳动就业、文体工作、慈善助学、区委书记信箱办理工作规则、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街道和社区二级服务中心考评、物业公司管理考核、群众文化活动评优奖励等各项考核考评制度建设,并实行错时工作制、上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等便民服务举措,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务,推进街道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升。

2、社会管理出新招。大力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即以社区为单位,划分为9张工作网,多个责任格,把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网格,实行“工作成网、责任到格”;同时,继续推行“网格长-片长-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道长”社区精细化管理服务,把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活,努力将群众大事小事一“网”管尽,“网”罗民生,“网”聚民心,实现基层社区管理服务的“无缝对接”。

3、党建工作创特色。围绕“重特色、求创新、树品牌”目标,按照“深化原项目,挖掘新题材”原则,大力推进“一居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开展“十百千”党建品牌为民服务活动,从满足群众最需要、最直接的利益出发,构建为民搭台唱戏的有效载体,力争早出成果、多出精品,切实发挥党员在关注民生、服务百姓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凝聚力、组织动员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并加大评估评优力度,促使党建品牌建设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发展。

五、着力打造效能型街道,努力营造务实高效、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氛围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对街道、社区两级干部按照岗位职责,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管理,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工作项目责任管理、工作进度提示、重点工作督查等制度,反对拖拉懈怠,提倡立即就办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确保目标任务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围绕建设效能型街道的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

第3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第二条村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支部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责任人。

村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女、民兵等村级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利。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和村支部的领导及乡政府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章村支部建设

第三条村支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搞好村“两委”班子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六)因地制宜,积极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努力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条村支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两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第五条村支部委员会会议:村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村支部书记主持,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研究村支部日常工作和对上级党组织指示、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办法,听取村民委员会关于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和其它村级组织需提交委员会研究讨论的事项。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建议须经应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如情况紧急,村支部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支部委员会报告。不设委员会的村,要召开党员会议。

第六条村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主要研究解决以下问题:(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二)听取、讨论村支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对委员会的报告和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三)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决定报请乡党委审批;(四)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五)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村支部提出的其他需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七条党员教育管理:(一)村支部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制度,利用“红色短信”、“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二)凡45周岁以下的农村党员都要参加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并掌握一至两门农村适用技术,不断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三)村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党员标准,对每位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应实行党员评议和群众评议的“两票”制办法进行。对不合格党员要按有关政策,乡别情况,严肃处置。(四)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党组织要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党员特长,采取党员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设置相应岗位,明确具体职责,充分发挥无职党员作用。(五)村支部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外出必须向村支部报告,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定期汇报工作思想情况;村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经常联系,一般应每季一次,为外出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提供便利。(六)村支部要根据任务形势的变化,及时提请上级党委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把党的工作覆盖到本村的非公有制企业、农村产业协会和专业协会等组织中。(七)严格规范组织党员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要明确活动的内容、目的、经费安排计划、组织者和责任人,并书面报乡党委审批。各乡党委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同时还将追究活动组织者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党员发展

(一)推行以“党员推荐、群众推荐、自我推荐、组织考察、集中培训时考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为主要内容的“三推两考一公示”推优入党制度,把优秀中青年推荐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做法:

1、民主推荐。召集党员、双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委会下属各组织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对象进行民主推荐。明确规定被推荐人员在政治素质、文化程度、思想道德等方面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根据村的规模确定推荐名额,要求35岁以下和妇女同志占有一定的比例。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推荐的真实性。

2、培训考察。党组织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对优秀中青年进行培训和考察,规定只有培训成绩和考察合格者才能提交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进行公示。各支部将拟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不影响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由乡党委通过对拟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的审查后,再向入党积极分子发放考察登记表。推优入党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考察一年后,仍未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可继续培养考察;每半年召开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一次,对评议最差或违纪违法的将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

(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村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农村优秀青年、妇女、企业生产经营骨干、务工经商人员、规模种养殖能手中发展党员。对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要加强教育培养,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要特别注意培养吸收35岁以下的农村优秀青年和妇女入党,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三)严格程序,实行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和中组发〔1990〕3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操作,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违反规定程序发展起来的党员不予承认,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党务公开

村支部要结合村务公开,将活动计划、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双带”、党员结对帮扶、评比优秀共产党员、干部管理等情况,每年向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

第三章村务管理

第十条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定。

(一)重大事务主要包括:(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4)兴办幼儿园、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办法;(6)领取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8)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务决策的一般程序:(1)村支部、村民委员会、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村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召开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3)提交村党员大会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4)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记录;(5)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三)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是村级最主要的决策形式。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可临时指定列席人员,也可邀请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会议须有2/3以上的村“两委”成员参加,由村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村支部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一)村“两委”联席会议基本内容:(1)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决议、指示、决定的实施办法;(2)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决议或决定;(3)讨论决定不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宜;(4)以下事项应当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兴办幼儿园、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村“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1)确定议题。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向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如果村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问题的初步意见有较大分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驻村干部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议题。(2)集体研究。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待第二次会议再研究。必要时,由村支部请示乡党委后再研究解决。(3)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方能生效。如研究多项议题,需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

(三)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和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向上级呈送的请示报告都必须经村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共同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才能付诸实施。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对落实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季度向村支部报告一次,必要时要随时报告。村支部根据报告情况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报告会议由村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汇报。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三)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四)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村民委员会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村民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组成,在村民自治体系中,具有最高决策权。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作出决定,各村级组织不能包办代替。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1/10以上的村民联名书面提议,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4)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5)撤销或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6)撤销或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议;(7)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凡是召开村民会议决策村内大事,必须在会前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对提交村民会议研究决策的事宜和程序作出安排,可推行重大村务分层票决制。在召开村民会议前,将议题通报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充分了解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选的代表组成。

(二)经村民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行使除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及撤销或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决议以外的各项职权。根据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可设民主理财、村务监督等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者有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代表参加,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作出决定,所作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凡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内大事,其相关程序与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相同。

第十六条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以村“两委”全体成员、各配套组织负责人、党员、村民代表、组长为主体。一般一年两次,可结合村务公开举行。民主恳谈会由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二)民主恳谈会程序:(1)由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通报工作情况;(2)与会人员就村内有关工作发表建议和意见;(3)村“两委”对村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出答复和解释,并负责落实和整改。

第十七条自我管理制度

(一)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的一种约定,村民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内容一般包括:村庄规划、土地管理、生产服务、财务管理、社会治安、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赡养老人、计划生育等。(三)制定或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2)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原则;(4)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四)制定或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程序:(1)村民委员会统一部署,分村民小组召开会议,组织村民联系本村实际,提出大家最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汇集整理后上报村民委员会;(2)村民委员会集中各村民小组的意见,讨论并草拟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条款,发给全体村民征求意见;(3)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5)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决定,并报乡政府备案;(6)及时向村民公布,并印发到各户。(五)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对违反的村民应按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十八条村务公开制度

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3)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4)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5)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6)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审批情况;(7)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8)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9)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及低保对象上报或取消情况;(10)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12)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情况;(13)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14)村干部承包工程及其它经济活动情况;(15)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村务公开的方式:村里应当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布,并设置意见箱。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帐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三)公开程序。公开的内容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整理,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并经村“两委”班子讨论通过后再张榜公布。公开后要利用民主恳谈、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村民意见,答复和解决村民提出的问题。公开内容要真实、完整、规范,村民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问题,有权向上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第十九条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度。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原则上由村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联签审批,各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审批限额作出适当具体的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乡审核。严格控制非正常性财务支出,对各类赞助款的支出,1000元以下的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的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方可支出,并不得向行政机关、执法机关以任何名义提供赞助;严格控制招待费,原则上要求零招待,确需开支的要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方可限额支出。严禁公款送礼,一经查实,由送礼的村干部负责赔款。

建立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在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村级财务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委托乡镇会计机构实行记账,实行电算化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统一会计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管理。

第二十条印章管理

村支部印章由村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如果没有委员的由村支部书记提名,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由一名党员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会计或文书保管。为防止乱用印章,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印章。日常工作使用印章,须经村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按职责分工签字同意,对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的事项,村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以个人不同意见、观点为由拒不签字。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乡人民政府暂代为保管,并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的村民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资产管理

村集体土地管理、宅基地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村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经营,集体资产拍卖、转让或实行各种形式的租赁经营等,须由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集体组织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已有经济担保的,要办好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手续。严格执行资产评估,以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依据。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和租赁,应接受农村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实行公开招标,其结果向村民公开。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和各类项目管理

村级办公设备、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它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村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第二十三条村经济合同管理

村的各类公益事业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的各业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主要包括村集体土地、房屋、渔塘和其它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租赁等,要做到公开、公正,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经济合同,须经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由村民委员会履行法律手续,同时搞好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工作,承包收入全部纳入村帐管理。合同到期后,及时做好延包和重新发包工作。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对生产经营和人事、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全程指导、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村级档案管理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基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重视档案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纳入村规范化管理内容。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到各类档案综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各类档案,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涂改、撕毁,不准随意借出和携带外出。(一)文书档案。各级党委政府下发与本村相关的文件、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工作要点、工作总结、有关会议文字材料、会议记录以及换届选举的各种文字资料都要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二)村民档案。以户为单位建档,做到一户一份表,编号专柜保管。整理好全村的户口簿。(三)财务档案。收集整理好全村的财务收支账、凭证、土地承包和各种经济合同,以及村内形成的有关经济发展的其他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四章村干部管理

第二十五条村干部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名额,每村的干部职数一般为3至7人,具体职数可根据村落分布、人口数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去把握,一般是1000人以下的不超过5人,1000人以上的不超过7人,最多不超过9人,并按规定报批。提倡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兼任村支部副书记。村支部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可按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村支部班子;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每个村级班子要力争配备妇女干部和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依法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村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民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支部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

村团支书、妇代会成员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支部审查后分别报乡团委、妇联批准。村民兵连长人选由村支部提出报乡党委审批。

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负责人的任免,由村支部提出建议方案,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村治保主任、调解主任、财务人员、计生联络员等的初步人选,由村支部提出推荐人选,经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确定决定。

乡党委和村支部要积极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结合“公开选拔”、“三推二考一公示”工作,建立数量相对稳定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尤其是要有村支部书记的后备人选。每村一般应保持2至3名后备干部常数。

第二十七条建立村干部谈心制度。村支部书记每年要与村支部委员以及其他村各配套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支部书记应主动与村民委员会主任多沟通,多交换思想,保护和发挥好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的保障激励:(1)村干部享有一定的误工报酬和误工补贴。村干部误工报酬一般由基础性报酬和奖励性报酬组成。严格控制拿基础性误工报酬的村干部人数。400人以下的村拿基础误工报酬的干部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400人至600人的村一般不超过3人;600人以上的村原则上不超过4人,村集体经济收益较好、工作任务较重的村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7人,享受对象一般为村“两委”干部、会计、出纳。享受标准由乡党委根据村规模、岗位责任、工作实绩以及集体经济收益状况并结合本村当年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提出指导性意见,享受人数和标准最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其他干部的误工报酬应设立误工登记簿,由专人负责登记,日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采取实误实记的形式领取。(2)实行村主要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线制度。凡符合相关条件、集体经济薄弱、无力支付村主要干部最低报酬的村,村主要干部的报酬由上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解决,确保每年不少于600元。

第二十九条村干部监督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

民主评议村干部由乡党委牵头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对象是村“双委”班子成员以及享受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村干部每年举行一次。民主评议的程序是:先由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进行工作述职,再由全体党员、村各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投票评议。然后由乡领导将村支部测评的满意度和梳理意见向村支部班子集体反馈;村干部的测评情况向党委书记反馈,再由党委书记向其他村干部个别反馈。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误工报酬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应劝其辞职,不辞职的可由村民提出罢免;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或主要负责人离任时,乡党委、政府可请审计部门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内容。对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主要建设工程或需要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要实行专项审计。对在审计中查出有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移交纪检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村干部任期创业和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

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竞职演说,村两委候选人要对任期内的工作目标,规范自身行为、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承诺方式可采取大会口头表态,书面发放、书面张贴等。承诺内容包括遵守本意见、强村富民计划、为民办实事、解决农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政府所在地村的“两委”候选人还要在服务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实现重点工程无障碍施工、撤村建居工作,参与本村工程承包等方面做出承诺。提倡村“两委”干部不参与本村被征地的工程承包,如要承包,一定要遵循公开、规范、民主、依法的原则,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村干部的诫勉

1、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凡有下列表现,经批评教育没有改正的应予以诫勉:(1)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2)上级党委、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使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导致群众集体上访的;(4)宗派严重,闹不团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5)民主测评不称职超过半数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非党员干部有上述表现的,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通报批评。

2、诫勉程序:(1)乡党委派员调查不称职干部的情况;(2)乡党委集体研究诫勉决定;(3)乡党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支部;(4)诫勉对象接到《诫勉通知书》后,应在十日内写出改正计划,制定改正措施,书面报乡党委和村支部。

3、诫勉期限为六个月。诫勉期满,由乡党委同村支部对受诫勉干部在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和民主评议,对确已改正的,给予解除诫勉;仍未改正的,是党员的按有关程序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工作不能胜任的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可依法劝其辞职;对诫勉无明显变化又拒绝辞职的,依法提请进入罢免程序。受诫勉的干部,年内不能评为任何先进,取消各种奖励。

第三十条村干部培训:(一)采取分层培训、分级管理的办法对村干部进行培训。乡里主要负责村主要干部的培训教育,村主要负责党员和其他村级干部队伍的培训,建立村干部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同时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的手段,组织干部党员参加培训,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村级后备干部每2年参加一次由乡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二)凡45岁以下没有达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村主要干部,都应参加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的现职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要积极参加大专学历培训。其培训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分级负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所辖村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本意见,并督促各村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行为,乡党委和政府要及时有力地给予批评纠正。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进的,予以谈话诫勉、责令限期改正;诫勉无效、限期不改的,应依法依章予以处理。违法违纪的由司法和纪检部门处理。

第4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镇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以提升农民素质为目的,拓宽培训项目,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深化和创新服务,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培训转移计划

2014年全镇计划培训农民113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5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人,成人双证制培训40人,绿证培训160人,农函大培训300人,家庭工业业主培训100人,新型农民素质培训330人。

三、工作要点

(一)制订计划,提高培训质量

1、制定切实可行的农培工作计划。各村(居)、要从“二个转变”的要求,即从适应性向战略性、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镇成校要根据镇农培计划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方案的指导和落实工作,并协助全镇各村(居)、集管委做好农民培训工作。

2、提高培训质量。坚持把获证率作为衡量培训质量的重要指标,要求培训获证率达到80%以上。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操作证书、合格证书等由县及县级以上鉴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二)突出重点,增强培训成效

1、把创业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要着力推进农民创业培训。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家庭工业发展灵活性的特点,做好现代家庭工业业主的培训,促进现代家庭工业健康发展、蓬勃发展。要以农村青年为重点,加强创业技能培训。以项目发展为龙头,带动低收入农户、农村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种养大户、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人员、农家乐经营者、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快速发展。

2、继续抓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坚持“符合实际、具有实效、可以实用”的原则,围绕我镇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民稳定就业目标,增强就业竞争力为追求,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当前企业转型升级、农民工返乡的实际,重视下岗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农民转岗就业。

3、积极探索与新农村建设相对接的各类培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作,突出文化、体育、新农村服务等项目,把农民培训融合渗透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以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农村实用人才、村信息员和青年农民为重点,启动实用信息技术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探索利用电大、农广校、成校等途径,着重对村干部、青年农民培训开展“双证制”培训,使受训农民既获得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又取得成人学历证书。引导参加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人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

(三)深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典型事例的的宣传,扩大培训影响,促进学习技能热情。各村(居)、集管委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第5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稳定冬种瓜菜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扩大桑园种植面积,优化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合理安排植期,做好产销对接;加强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效应,拓宽市场销路,扩大出岛量,提高产业效益。

二、目标任务

1、今年冬种计划面积57000亩,其中:(1)瓜菜5000亩(详见附件一);(2)桑园6000亩(详见附件二);(3)玉米10000亩,其中糯玉米和甜玉米5000亩,饲料玉米5000亩;(4)花生5000亩;(5)番薯5000亩;(6)豆类2000亩;(7)木薯20000亩;(8)其它5000亩。

2、推广标准化瓜菜基地建设。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国土土地整理等项目,加强农田排灌渠道、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标准化瓜菜基地。营根、湾岭、什运、红毛要抓好1-2个连片50亩以上的商品瓜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田洋建设。

3、加强产品质量监控。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资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冬季瓜果菜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超过98%,力争冬季瓜果菜绿色防控推广面积达到500亩,冬季瓜果菜农药使用量减少30%;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20000亩,农民瓜菜收入增加5%。

4、搞好产销衔接。办好“冬交会”,以“冬交会”为契机,寻找市场和订单,确保冬季瓜果菜产销订单率6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抓落实。县成立冬种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局、水务局、商务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扶贫办、科协、供销联社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为乡镇农业技术骨干的冬种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冬种生产指导性意见,将冬种任务落实到村委会和村小组,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委会、村委会抓村民小组的“齐抓共管”局面,做到领导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我县冬种生产高潮,确保冬种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调整优化品种结构

各乡镇根据本地生产优势和经验,突出主导品种,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积极发展效益好的农作物品种,增加农民收入。适当调减价格不稳定,效益较差,市场需求量逐渐减少的品种,逐步调减种植面积;对市场需求量较大,价格较稳定,效益较好的品种,适当增加种植面积。

(三)稳定冬种瓜菜面积,推进产业带建设

1、稳定水旱田面积。积极推广“稻—菜”轮作制度,水旱田种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

2、努力扩大坡地面积。坡地种植是扩大冬种面积的重要途径。解决灌溉问题,积极发展坡地瓜菜,可有效规避前期的涝灾,并可灵活安排种植时间,适于秋种,要充分挖掘水源,配套建设喷滴灌设施,解决坡地瓜菜用水,逐年加大坡地种植面积。

3、推进冬种瓜菜优势产业带建设。积极推进湾岭苦瓜、节瓜优势产业带,营根城郊菜优势产业带,什运乡青瓜、白玉豆优势产业带等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优势产业带。

4、发展集中育苗。根据本地瓜种植计划和布局,引导农民采用小拱棚小面积集中育苗,提高种苗质量,合理安排种植时间。

(四)合理安排植期,推动科学种植

1、科学合理安排种植时间及种植地块。为了使冬种作物丰产丰收,各乡镇要把冬种作物的生长特性和所需的土壤气候条件及市场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动手,及早抓好备地、备肥和备苗工作,要在晚造收获前落实冬种作物种植田块,排干积水,边收获晚造边犁田备地备肥,尽可能提早种植,有灌溉条件的旱田和坡地可适当提前备地,确保瓜菜、糯玉米等冬种作物产品在明年1-3月份的黄金季节上市,不影响早稻生产。以外销为主的苦瓜一定要在11月份开展营养块育苗,11月底至12月初种下,才能确保在明年2月10日左右开始摘瓜。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推进水稻改制度工作,合理安排早稻种植期,做到既不影响早稻生产,又能为冬种作物挤出充足的生产时间,确保冬季作物及时下种,按时收获。

2、针对我县冬季气候偏冷得特点,大力推广地膜覆盖种植瓜菜,同时发动农民群众在瓜菜基地北面设立防风障。

(五)突出主导品种,提高种植效益

1、突出主导品种。各乡镇要依据资源和种植经验,积极发展市场好、效益高的主导品种,如什运乡的青瓜、白玉豆;湾岭镇的苦瓜、节瓜等。

2、优化传统品种。积极引进省外、国外优良瓜菜品种试种,筛选与推广适宜本地栽培的优良瓜菜品种,保证瓜菜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品种推介见附件三)。

(六)建立冬种示范基地,以点带面

除桑树外,各乡镇要建设1-2个连片20亩以上的冬种示范基地(木薯除外),湾岭、什运、红毛三个乡镇要建1-2个连片50亩以上的冬种瓜菜示范基地。

(七)加强质量监管,创立知名品牌

1、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普及“两瓜两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太阳能(电能)灭虫灯、蓝/黄粘虫色板、性诱剂等物理防控措施,大力推广超免蛋白、海岛素等植物调节剂,配合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大力推广健康栽培和生态栽培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点,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

2、加强农民培训。县农技中心和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区农作物生产发展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生产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生产水平,教育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3、强化瓜果菜产品抽检。县农业局要加强冬种瓜菜的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瓜菜流动检测队伍,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和乡镇农产品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要加强瓜菜上市前例行检测,强化田头、收购站(点)的抽检,“两瓜两豆”100%持证出岛,确保上市瓜菜产品质量安全。

4、提高品牌意识,创立知名品牌。要鼓励企业或合作社积极创立品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加强包装设计,提高包装档次,着力打造瓜菜品牌,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闯市场,向品牌要效益。

(八)发展设施农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农田整治、土地整理、菜田改造等项目,完善冬季瓜菜基地排灌渠道、田间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冬种瓜菜生产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发展大棚栽培及喷滴灌等设施,探索大棚周年利用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瓜类嫁接苗,提高种苗质量。

(九)落实惠农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我县今年计划通过补贴种苗的形式扶持连片种植冬季瓜菜的农户,对于连片20亩以上的基地,补助200元/亩用于购买种苗。种植桑树每亩补贴970元:桑苗按每亩490元补贴、种植按每亩300元补贴(用于购买肥料)、机耕按每亩180元补贴。各乡镇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品种和生产规模,着手做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组织落实和筹备工作,保证按时供应生产需要。

(十)拓宽销售市场,做好产销对接

1、培育本地运销队伍。充分发挥当地农民经纪人的作用,积极培育本地区农产品运销队伍。鼓励和支持销售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多种形式宣传推介瓜菜产品。

2、做好产销对接。一是办好“冬交会”,扩大订单,使“冬交会”成为我县冬季瓜菜走向省外市场的窗口;二是建立产销联盟。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区的生产实际,积极主动与相邻市县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新型的产销关系,组织一批生产基地和重点专业合作社作为批发市场的主供基地和固定合作伙伴,建立稳固的产销合作关系。

3、加强产地市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瓜菜种植面积、品种及产量做好预冷处理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冷库,制定收储标准,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好销售服务,创造良好的产地收购环境。

4、建设信息平台。一是建设瓜菜种植信息平台,通报种植品种、时间和面积;二是在政府网站上开设市场信息栏目,当地主要瓜菜品种产地收购价格信息;三是积极探索电子商务销售,减少流通成本。

第6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为总体目标,按照《*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市教育体育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提升中心幼儿园内涵与品质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托幼园所的管理,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继续优化幼教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城区幼儿园办园品位。创新办园机制,采取名园带民园、公办园办分园等形式拓展城南、城北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力争城区托幼园所分层、合理布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幼儿教育需求;按“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分层分类指导城区幼儿园提升内涵品质,形成办园特色,争创高层次的示范幼儿园。

2、拓展中心幼儿园优质资源。继续理顺1-2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体制,继续公派园长、幼教专干、幼教辅导员到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职;争取投入800万元左右易地新建汤浦镇、崧厦镇中心幼儿园;投入125万元左右改建陈溪乡、盖北镇中心幼儿园;争创1-2所左右*市农村示范幼儿园,1所省示范幼儿园。

3、加快农村幼儿园规范发展。继续加大网点调整力度,撤并20所左右小而散的村级幼儿园;加大投入,新建或修建、改建10左右所左右中心村幼儿园,争创15左右所*市农村合格幼儿园;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职称评定政策,加大继续教育、园本培训力度,稳定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提高专业素质。

三、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文化立园,特色引领,内涵发展”的意识,推进城区幼儿园的精品化建设。引导城区幼儿园坚定特色目标,整合力量,聚焦特色,持之以恒,不断固化、亮化、深化特色,加强与特色相匹配的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先导,建设学习型幼儿园,提升城区幼儿园的办园品位。计划在城区幼儿园层面,组织一次“特色幼儿园与校园文化”的专题研讨活动,并利用幼教宣传月向社会展示城区幼儿园的特色建设成果。

(二)按“六个一”工程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心幼儿园优质化建设与管理。

1、利用考核机制、专项督查、幼教宣传月等手段,继续理顺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体制,健全组织管理运行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幼儿教育发展氛围。

2、完善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与奖励制度,实施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五年建设规划,积极改善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

3、通过政策引导和奖励机制,继续公派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辅导员),实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优化从业队伍素质。召开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现场会,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4、通过示范辐射,分层培训,个别指导,区域推进等方式,改变农村幼教的教育模式,优化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加强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功能。

(三)以争创为契机,推进农村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1、按照《*市教育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实施新一轮中心村幼儿园建设规划。依托“*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以及“*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争创载体,出台《*市农村幼儿园建设经费奖励方案》,努力争取评选表彰关心支持农村幼教的好村官,多元化推进中心村幼儿园的建设,改变农村幼儿园无证办园及“小、散、差”的状况。

2、加强*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引导和发展。成立“*市农村合格幼儿园教研中心”,利用教研中心这一平台,交流经验,相互研习,进一步提升办园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农村幼儿园的带头示范作用。召开*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我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推动农村幼儿园的均衡化发展。

3、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抓住契机,完成新一轮*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争创任务。

(四)启动0-3岁早教工作,构筑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运行机制。

1、实施正规教育机构托幼一体化管理和教育的探索,包括托幼园所的一体化规划和建设、城乡托幼一体化发展和托幼课程的一体化构建。

2、以社区为依托,对0-2岁散居婴幼儿实施“亲子园”及入户指导,提高家长或看护人科学育儿能力。

(五)继续抓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安全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1、开展以安全制度建设、接送车管理、日常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2、进一步完善年度工作考核制度,修订奖励细则,更好地引导各幼儿园在规范的基础上谋求发展。

3、扎实开展幼儿园课程改革实践,规范使用与《纲要》要求和新课程培训配套的指定教材,探索主题背景下的幼儿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幼儿自主探索学习的区域活动研究,转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倾向。

四、*年工作行事历

一月份:1、评选幼儿教育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2005年工作总结、*年工作思路

3、幼儿园结束工作视导、档案资料整理

二月份:1、开学工作视导

2、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3、幼儿园接送车情况专项检查

4、幼儿园一物多玩创新游戏调研

三月份:1、下发*年幼儿园工作指导意见

2、制订*年岗位目标责任制

3、*年度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及农村合格幼儿园争创工作调研及实施规划

4、*年幼儿园建设维修项目调查及实施规划

5、接待诸暨市幼儿园园长考察团来我市考察学习

6、幼儿园区域活动观摩、教育案例评优、角色游戏调研

四月份:1、出台《*市农村幼儿园建设经费奖励方案》

2、修订《*市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细则》

3、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辅导员任职情况调查

4、整顿、规范全市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

5、幼儿园托班区域活动观摩研讨活动

五月份:1、第二届*市幼儿教育宣传月活动准备及实施(城区幼儿园特色办园研讨、成果展示、校园文化沙龙;各乡镇按区域划片深入农村进行幼儿教育宣传和活动展示;各宣传区活动及成果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等)。

2、中心幼儿园优质化管理和农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现场会

3、幼儿园优质课活动评比

六月份:1、幼儿教育专项督查(中心幼儿园公办体制理顺情况、乡镇政府履行学前教育职责情况等)

2、继续协助做好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辅导员的公开选拔、任命工作

3、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

4、幼儿园一物多玩游戏评优活动

七、八月份:1、成立“*市农村合格幼儿园教研中心”,制定教研中心学习制度、实施计划并进行第一次活动。

2、幼儿园建设维修项目进展情况调查

3、各级各类示范、合格幼儿园争创情况督查及指导

4、组织农村幼儿教师专题培训

5、组织论文、教学叙事评比

九月份:1、幼儿园学年度工作会议

2、幼儿园年报统计工作

3、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暨考察学习活动

4、争创省、市示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申报工作

5、*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争创乡镇幼教工作指导

6、出刊《*课改》幼教专集

7、名优教师送教下乡

十月份:1、省、市示范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争创工作指导

2、托幼一体化教育观摩及研讨

3、以社区为依托的亲子园教育经验交流研讨会

4、*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争创乡镇幼教部分档案资料检查指导

5、农村幼儿教师教学游戏化评比活动

6、“一物多玩”创新游戏展示暨研讨会

十一月份:1、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研讨活动

2、迎接各类争创活动(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省、市示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等)评估验收

3、参加省幼教干部、教研员培训班

4、主题背景下区域活动观摩暨研讨会

5、名优教师“走近孩子的世界”教学风采展

十二月份:1、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评比

2、幼儿园年度经费运行情况调研及专项经费奖励补助方案

第7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省委书记同志指出,老同志是历史、是财富、是榜样、是保障,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继往开来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学习老同志、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支持老同志,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

老年体育工作,不仅仅是老年体工委、体育局的事,更是事关全社会的事,是各级党政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老年人工作、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这方面,在位的同志有一定的责任,并且要起到示范、榜样的作用,这是做领导的最起码的官德。其次,老同志对于社会稳定和进步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位的同志要重视和发挥老年人的这种积极作用。再次,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问题、不仅关系到老年人自己的幸福,而且关系家庭和睦、关系社会和谐,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是我们应该做好的工作。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已经占到总人口的12.7%,全市老年人口已近70万人。到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老年人将占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进广大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使他们健康长寿、安度晚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应对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造福老年、服务老年的福利性公益事业,是顺民心、合民意、适国情的民心工程。

多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老年体育工作,把推进老年体育工作作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构建和谐安阳、推动安阳跨越发展的重要措施,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老年体育工作者借助承办全国重大体育赛事活动,乘势而上,老年体育事业一年一大步,年年上台阶,始终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为整个“十一五”期间的老年体育工作划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光大,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继续推进老年体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统筹兼顾,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老年体育工作水平

虽然我市老年体育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基础很好,但总体发展还不够平衡,部分县区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潜力还有待挖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采取有力措施,继续保持老年体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一是继续扩大基层网络组织建设。相对于社区和农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还是老体组织网络的薄弱环节。今年,要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老年体协组织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加快老年体育工作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延伸步伐,全市市直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都要成立老年体协,逐步构建面向大众、覆盖全社会的老年体育服务体系,带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

二是继续加强老年体育“双创”工作。我市在农村村庄和城市社区开展的“两创”活动,已取得显著的成效,并得到全国、全省老年体协的肯定和推广,我们一定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强化提高,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继续完善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老年体育组织要有办公地点,要有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的场所,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落实到位。要巩固和完善以市老年文体苑为龙头、以县级老年文体活动中心为中间层次、以单项老年体育活动基地为基础层次的三级老年体育活动基地建设。要完善各县(市、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和功能,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要分批规划建设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分批规划建设一场(老年体育活动场地,如门球场)一室(老年活动室)一路径老年活动设施。

四是继续全力保障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就目前我市老年体育活动情况最低需求来看,“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需把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五县(市)达到每年8万元以上,四区达到每年6万元以上,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老年人口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各乡(镇)政府也要为老年体育活动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在老龄福利经费或离退休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老年文体健身活动,妥善解决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体育活动经费问题。每年要在体育、福利公益金中拨付不低于10%的经费用于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积极扶持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要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赞助老年体育事业,共同为老年体育事业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继续推广老年体育科研工作。老年健身要讲求科学,坚持健康第一、安全第一、娱乐第一,要把身体锻炼与心理锻炼有机结合。有关部门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老年人意见,切实了解老年人健身的所思所盼,帮助制定科学合理的健身方案,加强对老年人健身的指导帮助。要注意研究推广一些普及性强、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健身项目,既要简单易学好参与,又要做到运动与休闲结合、智力与趣味结合,保证健身效果,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到健身运动行列中来。

三、加强老年体工委建设,为老年体育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老年体工委是党和政府关心老年人健康长寿的桥梁和纽带,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推动老年体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老年体育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老年体育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列。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分管老年体育工作,并兼任当地老年体工委主席。

二是巩固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市、县要在完善机构、充实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归口管理,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三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体工委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为老服务意识、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增强为老服务本领。要不断总结,把成功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规范健身指导、活动组织、评先树优等工作,促进老年体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四、认真履职,齐抓共管,进一步优化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环境

第8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基础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80;

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

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

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

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重点工作

1.深化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培育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利用周二职工政治学习日进行广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计生办将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供各单位组织、辅导职工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要教育和引导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发展企业人口文化事业,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矿区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纵深。

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职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及满意程度作为评判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科学、规范、满意的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女工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当年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人性化管理。对育龄女工进行面对面服务,抓住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契机,向广大女工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要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家庭,落实好独生子女待遇,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兑现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开展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疾病等导致的困难家庭活动,为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

3、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花力气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继续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预警机制。有未婚青年的党支部,每季度要安排专人与未婚青年谈一次话,了解未婚青年的真实思想反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自觉遵守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将特殊人群的综合服务作为工作重点:①有再婚重新组合家庭的女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季度与再婚女工谈心交流一次。②对于不能正常出勤上班的各类育龄女工(包括休假、外出等)由其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市六县(市)及区范围内的,督促其参加每年两次的综合服务;在市六县(市)及区以外地区的,单位必须要求其每季度提交现居住地计生部门认可的孕情检查证明,每年返矿见面谈话一次,离岗、下岗的育龄女工由财资部、计生办负责督办。③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必须先由计生办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后,财资部才能与其结算。

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求突破。当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仍然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体现出“管住现住地,服务一方人”的特点,按照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要求,形成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要结合我矿派遣工、探亲家属多的特点,在人员流入矿区时就严格审查其婚育证明,派遣工纳入我矿男工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走出去创业”战略的实施,外出创业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出的人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证明,支持外出创业。对整建制外出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帮助他们制定管理措施并提供服务,具备条件的,要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员,便于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4、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

坚持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独生子女当年不能函调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年内,将组织一次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函调,计生办要定期通报函调进展情况,对函调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全面推广和应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注意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职工群众关心的诸如放弃生育二胎的奖励,照顾生育二胎等热点问题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5、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齐抓共管,综合施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年底奖罚兑现,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单位和部门的奖罚,按《煤矿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承包合同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支部合同另签),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全额奖励,低于85分以下的单位不奖。嘉奖给计生委成员和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执行计生宣传员每月10元的责任津贴,严格考核,奖罚有据,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纳入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

第9篇:指导工作意见范文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机关“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的有效落实,以切实加快镇机关年轻干部成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使他们加快适应机关和农村工作,经镇党委商议,决定在全镇干部中推行“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工作制度,也即“导师带徒”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的含义及目的

“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是镇党委在“整体、合作、优化”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将“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干部身上,通过导师传帮带,并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传道授业,又管教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干部队伍的一种管理新模式。

“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体现的是以年轻干部为中心,充分发挥年轻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年轻干部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的教育理念,是机关“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的主要活动之一。

二、“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的活动内容

1、定徒弟。镇机关中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青年干部以及今后每年新进机关的干部原则上要求参加“导师带徒”活动。鼓励其他青年干部主动拜师学艺。

2、择导师。导师的聘任原则上由镇党委根据年轻干部业务工作需要,结合镇村干部情况,集体商议确定;年轻干部所在办(所、中心)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可以推荐工作满五年以上,职业道德优良、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担任导师,双方达成一致意愿的,可报经党委同意后聘任。因年轻干部下村挂职需要,年轻干部挂职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个别村主任,也可聘为导师。

导师的任职条件:导师一般应为镇机关及村现职干部,年龄和职务不限。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工作经验和农村实际工作经验;导师应热心传帮带工作,熟悉徒弟的基本情况,并有较强的传帮带能力。

导师的主要职责:

⑴、导师应认真学习领会“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的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徒弟的基本情况,按照“缺什么、教什么,须什么、帮什么”的带徒原则,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进行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同时,积极开展师徒技术业务培训,加强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帮助徒弟调整发展方向,尽快熟悉并适应机关和农村工作。

⑵、导师应加强与徒弟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徒弟的心理、思想和学习状况,及时修正帮带办法和计划。

⑶、导师应认真建立导师工作活动手册,全程记录帮带活动。导师一般每周应与徒弟谈心辅导一次,徒弟应每月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工作情况,每年年底导师与徒弟均应写出书面总结一份,向党委汇报一年来的帮带情况。

3、签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和师徒双方的意愿,镇党委、组织办组织师徒签订合同,明确师徒关系。期限一般为一年,每年签一次。

4、严考核。“导师带徒”工作日常考核采用不定期考核的办法,由考核办牵头,听取各办所中心及村的意见;年终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测评,采用镇党委考核组考评与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考评结果综合为优秀的,由镇党委对师徒对子进行统一表彰。

5、重奖惩。导师带徒一般以合同期为限,期满自动失效。徒弟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导师应对等承担;徒弟工作中因成绩突出所得奖励,导师也可对等享受。期满经考核,综合为优秀的,由镇党委颁发1000—1500元的奖金,师徒可对等享受。为保障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镇财政对导师适当作出津贴补助,年底由镇财政统一拨入导师工作经费中。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行政村、镇机关各办、所、中心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导师带徒”活动作为政府服务群众、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改进机关青年干部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推进青年干部学技练功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2、组织领导。为确保导师制工作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对导师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建立导师工作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丁金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周林杰、谢向前同志担任,单时芬、张磊、苏岳明、祝永权、唐成波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导师制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审定导师实施方案和导师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办,由单时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永良、王攀、谢向炯、杜良土、卢涨荣、韩银裕、朱仁江、丁东青、汪金绒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制度的日常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