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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论文精选(九篇)

社科论文

第1篇:社科论文范文

目前,高校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大都以定量评价为主,即不管是对于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还是对于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亦或是所获奖项等科研成果,都统一制定了一定的分值衡量标准,将难以衡量分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进行分值的量化,将科研成果换算为具体、确切的分值以实现对其的直观评价。具体地说,在进行科研成果评价时,按照主持科研项目的等级、数量,出版学术著作的、部数、字数,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等级,折算成具体、确切的分值,例如,西安科技大学对于人文社科学术论文的评价,是将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的论文,每篇计8分,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计4分,发表在普通刊物上的论文,每篇计1分。这样一来,将难以衡量和评价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有效的量化,能够很好地把握和进行有效评价,看上去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但事实上,这种评价体系是缺乏科学性的,因为不同学科的科研应遵循不同的科研规律,人文社科不能完全用自然学科的量化指标来做硬性要求[4]。这种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认定与评价是形式化、简单化的“一刀切”模式。显然,这种“一刀切”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缺乏科学性,不能够客观、公正地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学术激励机制。

2创新理工类院校人文社科科研水平的管理

2.1更新科研管理理念如前所述,由于人文社科的学科建设、科研基础均较为薄弱,存在长期陈旧的科研管理理念,因此,对其的科研管理不够重视,呈现出松散、疏忽、轻视的状况,进而表现为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设立名额较少、经费投入不足。要彻底解决目前理工类院校中人文社科类科研工作的发展困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校和教育主管机构领导者必须改变观念,尊重人文科学科研规律[5],更新科研管理观念,转变对于人文社科类项目的传统管理理念,从项目的选题立项、开题论证、申报审批、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到项目的具体研究过程等中期工作,再到最后的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技术推广等后期工作,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树立严格、规范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效果,加强对其的管理。具体地说,理工科院校的科研部门应改变以往对于科研重心的定位呈现出“一边倒”的取向,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不论是在政策的制定还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既十分重视理工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验收、评奖等工作,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验收、评奖等相关工作也应加以足够的重视和应有的支持。2.2完善科研管理体制要实现对理工类院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的创新,应从人文社科自身的学科特点出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首先,应该从管理理念上进行彻底的转变,科研管理部门应从管理思想上给予人文社科类科研以足够的重视,在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管理方法等方面,都要充分尊重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特点,强化服务理念和意识。相关的科研管理部门应从各方面给予人文社科青年教师以综合的科研管理服务,力图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帮助他们取得科研进步。其次,建立和完善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是人文社科研究得以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6]。建立适合人文社科科研特征的科研管理体制,规范其科研组织过程和管理过程。相关科研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的科研管理素质,优化对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规范和管理过程,实现对人文社科科研管理水平的提升。再次,可以尝试开掘新的管理体制,例如,改变目前科研管理工作过于集中的状况,充分调动院系科研管理的积极性,使其承担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责任,较好地发挥其科研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创造性。

2.3建立科学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人文学科的科研成果评价的科学体系、机制,要充分尊重人文学科科研生产的规律、充分尊重学科个性和研究个性[7]。事实上,人文社科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其与理工科有着截然不同的科研特点,即人文社科的研究具有基础性、长期性的特点,其科研成果及其价值的转化也不可能像理工科的科研成果那样能够在短期内快速而有效地得以获取和显现,它既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科研效果,也不能在短期内立刻投入到生产实践活动中进而获得巨大的产出,从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因此,在评价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时候,就不能按照评价理工类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它,而是要摒弃衡量理工类科研成果那种追求立竿见影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标准,要摒弃长期以来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在制定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到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性、长期性的特点,改变“短平快”的评价心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将单纯重视科研短期目标向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转变、将单纯重视经济价值向重视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结合转变、将单纯重数量向重数量与重质量相结合转变、将单纯定量向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转变的评价理念。

3提高理工类院校人文社科科研水平的管理举措

3.1加强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管理力度由于受到学校总体、长远建设定位和传统学科发展情况的限制,以及有限的资金制约,理工类院校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各方面条件都是无法与理工类项目相提并论的。针对这一状况,应充分尊重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特点,加大对其的投入力度,增加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立项比重和经费数量,为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申报提供有力条件。充分发挥人文社科的学科优势,重视其潜在学术价值和长远社会意义,充分发挥其学科优势和长处。此外,还应加强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过程的管理,这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是十分重要的。例如,《西安科技大学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金管理办法》等,都从制度上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科研项目的管理一般是具有阶段性的,通常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也不例外。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而言,从项目的选题立项、开题论证、申报审批、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到项目的具体研究过程等中期工作,再到最后的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技术推广等后期工作,都应进行严格而有序的管理工作,这是项目研究能够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的必要保障。

3.2转变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管理体制理工类院校对于科研工作的管理一般是由科技处完成的,但其下并没有设置专门负责管理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具体机构,这样一来,“一刀切”的管理体制势必存在问题。因此,可以尝试设置负责组织、管理、研究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专门机构,如西安科技大学科技处已经设立了人文社会科学科,实现了对科研项目分门别类的管理,这在本质上尊重和强调了人文社科科研工作的特点,体现了人文社科类科研管理工作是有别于理工类科研管理工作的。此外,在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的传统之下,理工类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往往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对校内所有院系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这样以来,就存在管理层面较大、头绪纷繁复杂、管理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因此,可以考虑适当扩大院系的科研管理权限,让其承担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的责任,充分而有效地调动院系科研项目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体制创新形成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8]。

3.3完善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人文社科自身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科研成果价值的体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不能简单地依靠量化的办法对其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必定缺乏准确性和客观性。只有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其进行评价,才能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价结果。定量评价之前已经有所提及,它是各高校惯常使用的一种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最常用的是同行评议法,包括公开评议和匿名评议[9],即邀请一些同行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公开或匿名地评价。定性评价方法充分体现了人文社科类科研特点,打破了单一的、较适合衡量理工类科研成果的定量评价方法,提供了除去一些刚性衡量标准之外的、较为主观的评价方法。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实质上是将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只有采用这种主客观互补的评价方法,能有可能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此外,还有许多不同于理工类科研评价方法的、较适合人文社社科类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例如,应将短期评价与中长期评价相结合。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不能在短期内显现,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在对其进行评价的时候,应将短期评价与中长期评价相结合,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考查其所获得的科研成果的效用。再如,应将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相结合。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不能产生像理工类科研成果那样显性的经济收益,它的成果所产生的价值往往是隐性的、深远的、潜移默化的,因此,不能单一地用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去评价和衡量其成果的大小和价值的高低,而是应该在考虑其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它所产生的隐性而深远的社会价值。

第2篇:社科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是--N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生命工程。因此,我们必须端正学风,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中国人民把产生于19世纪4O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作为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思想理论,是经过长期历史选择的结果。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人民为了找到一条拯救民族危亡,走向独立富强的道路,前赴后继,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其中包括太平天国运动、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清王朝的武装起义与辛亥革命,但最终都失败了。实践证明,无论是洪秀全的“天朝田亩制度”、康有为的《大同书》还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都不能救中国。中国人同俄国人一样,经历了半个世纪时间,才“终于找到了马克思主义这个惟一正确的革命理论”。中国的先进分子从各种各样的主义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这是中国人民作出的郑重历史选择。指出,自从中国人民找到了马克思主义后,中国革命的面貌便为之一新。

中共领导中国人民8O多年的奋斗历史,反复证明了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时期,理论都带有根本性,理论建设都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理论正确,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发展、胜利;理论错了,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将遭致挫折和失败。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内有两种马克思主义者:一种是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反复教导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陈独秀的右倾错误,是照抄照搬俄国孟什维克的策略,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就应该由资产阶级领导,因而放弃无产阶级领导权。王明的“左”倾错误,是照抄照搬俄国布尔什维克的策略,认为俄国武装攻打大城市,中国也应走这条道路。另一种是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是杰出代表。他在反对党内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他对中国革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独创性贡献。他紧紧抓住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主题,在斗争中逐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党领导人民正是在这个理论和路线的指引下,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整个民主革命时期的实践证明:中国人在没有找到马克思主义以前,革命不免遭致失败;在找到马克思主义以后,由于没有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革命也还是不免遭致挫折;而一经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革命就无往而不胜。新中国成立后,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在这个理论和路线的指引下,比较好地完成了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

后来在长达20年的社会主义探索中,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所以先后发生了“”特别是“”那样全局性的重大错误,固然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也是出在理论。如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无产阶级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理论,等等。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先着手解决的也是理论问题。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探索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牢牢把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条贯穿其中的基本线索,从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全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重中之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它关系哲学社会科学的方向,关系党和国家的方向和前途命运。“工程”的第一项任务是着力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我们党在80多年奋斗历程中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我们党最宝贵的理论财富。它们与马克思主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活水与源头的关系。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丢老祖宗,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是了解和熟悉马克思主义,为此要切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编译和研究工作,又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主义,讲出老祖宗没有讲过的新话,不断创新理论,把坚持和发展、继承和创新统一起来。坚持是发展的前提,不坚持就谈不上发展;发展是坚持的条件,不发展就坚持不住。“工程”的第二项任务,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解决对策,如“三农”问题、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地区差距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生态环境问题、腐败问题等等。“工程”的第三项任务,是要编写一套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以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等教材。教材与专著不同,它的对象不是少数专业工作者,而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大学生。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对于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和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广大干部和青年学生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历史上,任何一个统治阶级在思想文化领域如果不坚持以本阶级的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它在经济、政治等领域的统治地位也坚持不住。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坚持用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科学世界观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指导思想。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已是多元的了,但是指导思想不能多元化,只能一元化。如果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搞多元化,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要,原苏联已有前车之鉴。多元并存与一元主导,几乎是任何一个有阶级社会的共同特征。社会主义是这样,资本主义也如此。

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中的社会理论观点和思想体系,在有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意识形态领域不是真空的,也并不平静。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各种文化、思潮、思想理论应有尽有。重要的是坚持原则,区别对待,正确引导。所谓坚持原则,就是对于提倡什么,允许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不能含糊。所谓区别对待,就是对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和主义应当有所区别。所谓正确引导,就是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意识形态领域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反马克思主义就会去占领。我们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决不给那些反马克思主义的人以可乘之机。与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怎样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它的基本内涵是怎样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邓小平曾经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同样,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也有一个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必须改善马克思主义指导的问题。首先,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的学科建设。这就是说,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指导学科建设。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所有学科的理论基础。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社会科学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人,都应通晓历史唯物主义。其次,指导学科建设和处理学术问题,不能采取行政手段,给不同学派贴上政治标签,而必须用学术方式,这就要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双百”方针是促进科学文化理论繁荣发展的正确方针。贯彻执行“双百”方针,支持和鼓励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大胆探索和自由争论,为的是创造一个适合于科学、文化、艺术和理论发展繁荣的良好环境。古语云:“欲致鱼者必先通水”,这是通水求鱼之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没有“海阔”、“天高”的条件,鱼就无法跃,鸟就不能飞。“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是不可分割的。“双百”方针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二为”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定要划清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线,不要把学术问题上纲为政治问题,重犯过去“左”的错误,也不应把政治问题当作学术问题。所谓政治问题,就是反对也要萋把马克思主义自身的主学科建设搞好,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其它学科的建设。我们一定要花大力气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搞清楚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长期坚持;哪些是针对当时历史条件所提出的个别论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过时;哪些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需要重新认识和理解;哪些是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需要澄清。只有把这些是非界限搞清,马克思主义才能在指导学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还要加强理论创新,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学科建设。

第3篇:社科论文范文

中文摘要: 如何进一步发展中国古代科学史的研究?本文从“李约瑟问题”得到启发,认为如果把注意力从反问题“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发生”转移到正问题“为什么中国文明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上来,则可以发展社会学与文化取向的中国科学史研究。这样的研究就不再仅仅是“科学事实”的考证,而是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视角,研究中国古代科学与社会及文化相关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以宋代为例,提出了一些可以照这一思路开展的研究问题。

关键词: 中国科学社会文化史 李约瑟问题 宋代科学与社会

“李约瑟问题”的启示

在中国古代科学与文明史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李约瑟的功绩是有口皆碑,不可磨灭的。他的鸿篇巨制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原名是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直译为《中国的科学与文明》), 博大精深,向世人证明,中国古代文明不但有科学, 而且在科学和技术的许多方面都领先于同时期的西方文明。由于李约瑟的工作, 西方科学史家再也不能漠视以中国文明为代表的“东方文明”中的科学而侈谈“世界科学史”。 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当代科学史学者对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进行全面的挖掘和整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李约瑟的工作的影响和启发。

李约瑟的影响之大,还在于他提出了所谓的“李约瑟问题”。李约瑟以近代科学为标准,用类似化学实验上所谓“滴定”的方法[1]([1],p.12), 对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的科学技术发展历史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在“四大发明”之外,还有许多科学和技术上的发明都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个历史的悖论:既然中国古代科技那么发达,为什么到了近代为什么反而落后了?李约瑟这样问道:“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产生而只诞生于欧洲?”“为什么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 中国文明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 ([1], p.190)

“李约瑟问题”一旦提了出来,不仅在科学史界,而且在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研究领域,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2]。有关“李约瑟问题”的求解、论证和质疑, 可以说是层出不穷。然而, 中国学术界关于“李约瑟问题”的争论, 表面上看来轰轰烈烈, 但就中国而言,有多少是真正建立在对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深厚研究基础之上?就比较研究而言,又有多少是基于对西方科学文明的深刻理解? 对中国本身的科学传统的思想发生和社会来源不清楚, 对西方科学文明的性质理解不深入, 对“李约瑟问题”的讨论就未免流于空泛。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加入对“李约瑟问题”的论争行列,而是要以“李约瑟问题”为启示,提出一些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国科技史研究的想法和思路,即:如何在中国传统科史研究上进一步创新,开拓新思路,提出新问题,采用新方法开展具体的、实在的研究?

其实,创新的途径已经隐含在“李约瑟问题”之中。 “李约瑟问题”本来是包括正反两方面的问题的, 可是过去的讨论, 过分注重反问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生”, 而忽视了正问题“为什么中国文明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只有探讨这一正面问题,才能使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中国古代科技与文明的实际情形之中,而不是一味纠缠于“没发生”、“落后”等消极而意义不大的问题。 中国古代在探求自然知识并用之于社会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中的智慧和经验, 必然有许多是值得我们今天来借鉴。 比如在宋代, 中国的科技发明达到了一个高潮,社会经济文化特别繁荣,宋代被国外历史学家们称为是“中国的文艺复兴(Chinese Renaissance)”[3][3],研究中国文明在这样一段历史时期中,知识如何被探求、知识活动如何被组织、知识又如何被有效地应用到社会需要与国计民生上, 不是更具有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吗?

这里有必要对本文标题所采用的比喻作一些解释。“百川归海”是李约瑟的比喻,用来比喻世界各文明中的科学知识与近代科学的关系([4])。[4] 他把近代科学如比作大海,具有普遍性、世界性和客观性, 不带有某个特别文化的印记;而古代各文明中关于自然界的种种知识则被比作是一条条科学的涓涓细流,都为近代科学的大海做出过贡献,并且最终要流入未来科学的汪洋大海之中。因此,在进行中国科技与文明研究时,李约瑟就必然要坚持要用近代科学的尺码来衡量中国文明的科技发展。这样,对中国传统科技史的研究就容易被简约成在中国古文献中寻找相当于近代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先例, 目的是要看中国文明之河向近代科学的大海贡献了什么。这一研究进路对中国的学者有特别的吸引力,因为对科技的贡献可以被 解读为文明优秀的标志。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无疑有增强民族自信心的现象意义,但是作为历史研究,却容易忽略对其他方面问题的研究, 一味追求科技发明优先权, 甚至会出现不顾历史的情境而夸大事实的情况。李约瑟本人的研究工作也不免于此。其实, 一个文明的优越性, 不应该以一些科技思想和发明为仅有的标志, 社会、政治与文化的许多方面都起作用, 必须综合进来进行考虑。 中华文明的优越性, 绝对不是“四大发明”所能概括得了的。 因此, 要对中国科技与文明有深刻的理解,就不能局限于欣赏“百川归海”的壮丽图景, 而是要溯流而上,领略河流的“两岸风光”。也就是说,要探讨中国文明之河中的知识流水是如何在中国的土壤中产生并滋润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土壤的。中国文明在其历史的演进过程中, 不仅有无数的个人对自然界进行的思考与探索, 更有个人知识的社会化过程:知识的追求是和社会的需要相联系的;知识的发生是在社会的实践中进行的; 知识的运用是在社会的文化中实现的。如果说李约瑟强调的是“百川归海”,把中国文明看作“百川”之一川,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中国科技文明之河的“两岸风光”。

这就是说,对中国科技史的研究, 要进行社会学的转向:不但要研究知识发生的社会学, 而且要研究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实现这样的转变,可以有两种途径: 一是对李约瑟的工作进行继承和批判;一是批判性地吸收和运用当代西方哲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各种理论和方法,在对中国的科学与社会的研究中提出新问题。

对李约瑟工作的继承与批判

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看起来是一部对中国传统科技比照近代科学的“滴定”史,但在其后面提供动力的“李约瑟问题”却是一个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的问题。 社会学取向是他学术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李约瑟本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对于“李约瑟问题”,他拒绝接受“种族特征”、“环境气候”、“语言逻辑”、“时间观念”之类的种族主义、环境主义以及科学内在论的解答, 坚持从中国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中寻找答案。同时, “李约瑟问题”的提出, 也是受了李约瑟生活时代西方社会学思想的影响的。从十九世纪开始, 西方社会学的重大问题就是要解释西方社会的现代性。 马克思、韦伯等社会学家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西方社会何以发展到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他们都是以欧洲文化为中心来看世界的, 认为欧洲文明之所以超越其他文明, 是因为它具有其独特性, 其他文明与它相比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虽然李约瑟是个世界主义者,但在学术思想上也不能完全超越“欧洲中心论”的樊篱。“李约瑟问题”的提出, 实际上与韦伯的比较社会学有相通之处。 韦伯认为, 宗教改革而引起的“新教精神”是资本主义发生的重要原因,[5][5] 由此他进行了东西方宗教的比较社会学研究。 对于中国的“儒教”和“道教”, 他认为前者虽然“入世”,但强调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忽略对自然的改造,后者则过于“出世”, 因而都不能使资本主义在中国得到发展[6]。[6] 由此可见, 李约瑟关于“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的问题提法显然是受到得韦伯比较社会学的影响的。 李约瑟的解答, 说中国儒家官僚体制抑制科学发展,说中国没有宗教改革, 说中国没有人格化的神所规定的“自然法”, 因而缺乏“人”和“神”之间的必要的张力, 这些也都有韦伯社会学思想的影子。 李约瑟能够吸收各种社会学思想和理论, 而对中国的科技与文明进行社会学取向的研究, 这正是我们可以继承并加以发展的。

但是,李约瑟关于中国科技与文明的大多数结论是可以商榷的。 关于儒家官僚体制, 恐怕不能简单说一定对科学的发展是起阻碍作用的。 有些科学知识, 如天文学, 正是因为儒家政治而得到长足的发展; 不同时期, 儒家思想对科学的作用也会不同。李约瑟强调道教和道士对中国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可能有一定的道理, 但对此问题的社会学分析却是很成问题的: 中国古代知识人士的思想中,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成份都有, 很难说一定是“道家”成份对科学做出了贡献。关于这个问题, 美国学者席文(Nathan Sivin)有尖锐的批评, 认为把“道家”作为社会学概念来分析中国科学的发展, 其严密性成问题, 意义也不大[7]。[7] 再就是关于中国没有“自然法”的说法, 也值得商榷。美国中国哲学史家卜德 (Derk Bodde) 对此就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中国实际上是有“自然法”的思想[8]。[8] 而且只有人格化的神所规定的“自然法”才能转变为“科学定律”的说法也是大有问题的。 指出李约瑟研究结论中的存在的这些问题, 目的不是要否定李约瑟的贡献, 而是要说明,按李约瑟的社会学取向, 已经提出的问题远没有解决,需要做更加细致深入的社会学研究;而且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关于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研究可以不断“温故而知新”。

西方科学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略例

通过第二种途径可以进一步深入对中国科技史进行社会学取向的研究。要做到这一点,就有必要对当代西方的科学社会学有一定的了解。 西方对科学与文明的研究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精彩纷呈。概而言之,不外乎是把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科学与文明的研究中去。 自从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提出科学的范式概念以来[9][9],科学作为实证的、普遍的知识体系受到挑战;科学知识的发生是受到许多社会性的因素制约的, 如习惯、约定俗成的概念与范畴、科学社团内部的行为规范等等。 科学认知上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则一旦被放弃,随之而来的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空前发展。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再局限于过去只能研究外部社会因素如何影响科学内在发展的进程,而是可以涉及到科学知识本身的内容,也就是所谓科学知识的“黑箱子”被打开了。 科学社会学家们不断吸收和改造多种哲学、社会学和文化社会学的思想和理论而发展科学知识社会学。七十年代以来负有盛名、主要由“爱丁堡学派”提倡的“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 在很大程度上是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知识被看作是“意识形态”(ideology),具有阶级性,是与知识持有者的阶级利益相关的[10]。[10] 因此,对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仅那些在今天看来“正确”的知识值得研究, 而且那些在今天看来“不正确”的知识也值得研究;这就是“强纲领”所谓的“对称性原理”。再就是知识的产生一定要放到社会的、历史的语境中去考察,知识是社会构建的。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到迪尔凯姆社会学的影响 (见下文)。

“强纲领”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当然是众多科学社会学理论中的一种,而且有严重的“相对主义”倾向。 这里介绍的目的, 不是为了宣扬其中存在的完全否定科学知识客观性的极端相对主义倾向, 而是为了说明它在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还是可取的。当把科学看作是和其他知识体系具有同样社会特征的知识体系时,当把其他文明的科学和西方近代科学看作是同样有效的、各有特色的知识体系时,研究各文明的科学的思路便可大大开阔, 有利于吸取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启发对科学与文明的研究。

现代西方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发展,这里恐怕连皮毛也难涉及一二,而且也不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这里仅仅略微提及一些理论及其发展, 说明其在科学史、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与文明研究中的运用价值。 首先要提到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0世纪初, 苏联学者黑森 (Borris Hessen) 以英国近代社会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来说明牛顿《原理》中科学内容的产生[11][11]。这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进行科学史研究的典型例子, 在西方社会学和科学史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受此启发,西方学者开始从外部社会因素来研究科学的历史。英国学者贝尔纳 (J. D. Bernal) 的《历史上的科学》,就是一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史[12][12]。 有些西方学者, 虽然不能完全接受唯物论,但也开始做研究影响科学发展的外部社会因素的科学社会学。 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其《十七世纪的英国科学、技术与社会》就是这种科学社会学的力作[15][13]。当然默顿是采用了韦伯的社会学概念。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时被认为是“经济决定论”,其实这是由于教条主义而引起的曲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提倡唯物主义的同时, 还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要在人的社会实践中证明[14]。[14] 这说明人的意识绝不能简化为人对客观世界的被动感受, 而是能动性的创造。也就是说,知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受阶级利益、社会文化诸多因素影响。20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发展,基本上照着这一思路发展的。 如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在20世纪30年代就强调“文化的主导作用(cultural hegemony)”,积极提倡创造无产阶级的文化。这种从精神与文化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也促进了历史研究的发展,如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汤普森 (E. P. Thompson), 他研究英国工人阶级的产生,就不再是先认定一个“标准”的工人阶级,再到过去寻找符合“标准”的工人阶级的先例, 而是研究历史上各社会阶层的社会关系与文化活动,考虑“阶级经历”是如何通过传统观念、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而形成“阶级觉悟”。现在西方科学史家大都反对以近代科学为标准的“辉格式”科学史,思想与此如出一辙。汤普森还提出,对历史研究来说,不但要研究那些今天看来“成功的”的现象,而且要研究那些“死胡同”现象和“迷失的事业”。[15][15] 这正是上述“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谓的“对称性”原理。

其次要提到的就是韦伯主义的社会学。韦伯的社会学可以说是与马克思主义对立的社会学。 对立并不等于否定 -- 韦伯本人也不这么看,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去看问题。马克思强调物质性的经济基础,韦伯则强调精神性的“意义”;马克思的社会学是要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其方法是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韦伯的社会学则是要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及其意义, 其方法基本上是解释学的[16]。[16] 韦伯的社会学是一种“精神”社会学, 这显然可以从反面来补充马克思的“物质”社会学。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学家, 为了有一套理论与影响巨大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相抗衡, 就认定了韦伯的解释社会学,在西方社会学界占有相当高的地位。 上面已经提到的默顿提出“新教精神”对科学的促进、科学活动的“规范”等等, 正是受到了韦伯社会学的影响。而在文化人类学方面,韦伯的影响表现为,要通过全面了解某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伦理、语言、宗教、习惯等等而对其中的社会行为进行理解。 用美国文化人类学家葛尔兹(Clifford Geertz)的话来说, 就是要通过对文化的“浓绘”(thick description) 来达到对文化的理解[17]。[17]

再就是要提到迪尔凯姆(E. Durkheim) 的社会学,其本质上是结构功能主义的, 就是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可以采取如自然科学上观察、实证的方法对社会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分析, 最终建立“科学的”社会学。按照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知识的结构和范畴, 不是如康德所说是“先验的”,也不是如经验主义者所说是感性的,而是由社会的结构决定的;社会的秩序决定了自然知识的秩序[18]。[18] 这种结构主义的社会学, 是对黑格尔、马克思历史主义哲学的一种反动。西方一些人类学家,不赞成历史主义的思辨哲学,强调直接观察和分析所要研究的社会,于是就采用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注重对原始社群进行田野考察。社会、文化人类学起初是专门研究“原始社群”的,现在其理论与方法被运用到现代社会中各种人群。 在科学史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上,则被用来研究特殊的科学家社群以及他们创造的科学知识的性质和结构。如法国的拉图尔(B. Latour)[19][19]、美国的特拉维克(S. Traweek)[20][20]、科勒尔(R. Kohler)[21][21]等研究实验室里的科学家群体, 正是采用这种人类学的方法, 研究这一特殊社群的社会性结构、知识的结构、知识的生产过程等。

西方把二战以来出现的对科学与社会不断进步上升的观点持怀疑态度的各种学术思潮总称为“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哲学与社会学流派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在科学史领域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富科(M. Foucault)的后结构主义、社会构建主义、女性主义等。 富科所谓的“知识考古学”就是把知识看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在历史的“文本”中追溯知识的各种结构和谱系。这就是他所谓的“知识与权力”的研究命题,照此命题他研究过癫狂的历史、临床医学的历史、监狱的历史、性观念的历史等等。社会构建主义就是认为知识,包括知识的结构、权威性、合理性等,都是在社会文化的“语境”中确立的。知识与社会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互动关系: 知识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同时有制约社会。 女性主义不再把社会看作是男性主宰的单极世界,而是两性共有的世界。 把性别差别作为一种社会学分析概念引入社会、历史研究,使得对社会历史的认识更加丰富。

以上种种哲学、社会学思潮,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使得西方当代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越来越趋多元化, 学术上越来越趋圆熟,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大有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我们正可以从这种学术文化中,拿来一些合理的理论,结合中国的特点,把对中国科技与文明的研究推向新的高潮。

这里可以看一下席文对李约瑟的批评。席文指出:

要想对中国科学的研究有所突破,必须用完全不同的研究方法,必须深刻地综合地理解从事科技工作的人的各种事项: 他们在科技思想是怎样和其它思想结合在一起; 有什么样的科学界, 是谁决定哪些现象需要研究、哪类答案是合理的;科学界同社会其他群体的关系怎样,科技研究如何得到社会的支持; 知识人士对科学界同行的责任怎样同对社会的责任相协调;各门学科为之服务的更大目的是什么,这一目的怎样同中国社会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道德原理保持一致。[22][22]

这些问题正是从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角度提出的, 说明席文对“李约瑟问题”的批判,其根本意图是提倡采用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中国科技与文明进行多元化的研究。

新思路下的研究问题: 以宋代的科学与社会为例

作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时期,宋代社会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教育的发展,科举取士制度的健全,使宋代社会根本上从唐以前的贵族社会转变为人才社会。宋代开国以后,重文轻武,促进了士大夫文化的发展。 宋代学术特别发达, 王国维曾说:“宋代学术, 方面最多, 进步亦最著。其在哲学, 始则有刘敞、欧阳修等脱汉唐旧注之桎梏, 以新意说经;后乃有周(敦颐)、程(颢)、张(载)、邵(雍)、朱(熹)诸大家, 蔚为有宋一代之哲学。其在科学, 则有沈括、李诫等历数, 物理工艺, 均有发明。 … 故天水一朝人智之活动与文化之多方面, 前之汉唐,后之元明, 势所不逮也。”[23][23] 陈寅恪也说过: “华夏民族之文化, 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24][24]在科技史上, 宋代的成就更是突出。 “四大发明”中有三项是在宋明。 李约瑟更进一步认为,宋代的“新儒学”综合儒、释、道, 在“理”和“气”的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自然哲学, 具有“有机论”的特点, 可以克服纯粹的“机械论”科学的缺陷, 说不定是未来“有机论的科学革命”前奏[25][25]。 宋代科技与文明达到这样一个顶峰,那我们可以从李约瑟的正面问题出发,探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科技与文明会在宋代特别兴盛?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对宋代的科学与社会做具体而细致的社会学的研究, 领略这一段中国文明之河的“两岸风光”。 下面本文按照前面所述的社会学和文化人类的思想,对宋代的科学与社会研究试着提出一些研究课题。 限于篇幅,不可能详细论述, 只能点到为止。

科学是特定文化中的智力和社会活动。要研究中国的科学,首先有必要确认中国科学知识的基本结构。科学知识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什么?科学新思想、新技术、新问题的社会来源是什么?科学知识与其它类型的知识界限何在?它们之间有怎样的关系?究竟有哪些社会因素和智力因素造成了或限制了科学技领域内的发展?显然, 不能简单地用现代科学的学科与概念去套中国古代的科学知识,而是要看它本身的内在的统一性。统一性可能是认知上的, 也可能是社会性质的。 比如说, 中国古代讲天、地、人“三才”, 或许正可以用作知识分类:关于“天”的知识中有天文、历法、占星、气象、音律等方面的知识;关于“地”的知识中有关于地理、生物、植物、农学等方面的知识; 关于“人”的知识中有医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和社会需求与社会理想之间的关系, 都是值得研究的。

其次,可以研究科学作为一种制度在宋代社会是如何进行的。 科学知识价值如何评价?谁来评价?知识如何传授?知识的追求与社会秩序的维持如何发生作用?科学活动如何由国家来组织和支持?什么样的个人参与知识的活动? 他们的学术地位和政治地位如何?知识活动有什么样的规范?谁拥有知识的权威?学者们在知识追求过程中的动机和期望是什么?宋代的知识活动特别的多,有大规模的天文测量,天文仪器的制作,医学经典的较正, 本草、方书修撰,大型类书的编纂等。这些多是由政府组织、国家支持, 许多官僚机构都参与其事。如果要论儒家官僚体制对科学的作用, 宋代所见恐怕多是促进作用, 而不是李约瑟所讲的阻碍作用。

再次,还可以对知识活动从事者个人进行研究。个人可能其对自然其独特的兴趣或好奇心,但他的知识活动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被认为有价值,这是由社会的因素决定的。我们可以研究个人是如何把自己的求知兴趣和在社会上谋求出人头地的人生目标结合起来的,社会人生的价值观如何影响知识的探求?士大夫之间如何相互评价学问?他们对自然知识是什么样的态度?如沈括、苏颂、苏轼等人,都可以是这些问题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对象。 这是探讨士大夫文化或者说儒家文化与科技的关系必然要涉及的问题。

再次, 还可以研究宋代科学与政治、经济、宗教等之间的关系。宋代特别重视医学,是否同中央皇朝体恤民众的统治思想有关?宋代的多次改历、改元, 其中政治因素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里就有富科所说的“权力与知识”(power and knowledge)的关系问题可以研究。关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李约瑟的结论也不是定论。仅从思想概念出发来研究“儒教”、道家等与科学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进一步用有分析意义的社会学概念来研究这个问题。比如说,也许可以用韦伯的“社会行为”(social action)概念来研究这个问题。 宋代南方经济发展, 经济中心南移,政治文化播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这如何影响了有关自然资源的学科如本草学、植物学的发展?此类问题, 正是为了探讨国家的发展与建设与科学的发展的关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宋代不是一个静止的社会,而一个改革不断、充满生机的社会。上面提及的各个方面, 当然是在不断变化之中。历史研究的任务,首先是要弄清这些变化,并提出解释,努力发现其中的趋势。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静态的历史,而是一个动态的历史。

结论

本文认为,对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研究,可以继承李约瑟的工作,发展他的研究中的社会学取向。 但是,不必纠缠于李约瑟关于“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生”的负面问题, 而是要发展李约瑟关于中国科技与文明的正面问题研究。要问诸如下列的问题:中国古代在探求自然知识方面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为什么中国科技与文明会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是怎样的高峰?中国传统社会是如何把科学知识富有成效地应用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 一旦这些正面的问题提了出来,我们对中国科技文明的历史研究可能因此而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这就需要我们超越“唯科学”的历史观,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多方位的视角提出问题,进行多方面的研究,提出多元化的解释。超越“唯科学论”不等于是“反科学论”,而是要在研究方法上跳出科学“目的论”的束缚,研究科学与社会及文化相关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采用“两岸风光”的比喻,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能简单地按照“科学目的论”的观点研究科学史,视古代的知识活动一定是朝着现代科学的目标后浪推前浪地前进,从而认为科学史研究的意义仅仅在于展示“百川归海”的图景。其实对每一条河流的“两岸风光”的探究,历史意义同样重大。也就是说,要到中国人的社会实践和中国社会与历史的具体情境中去探讨和理解中国的科技与文明。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样的学术境界恐怕比脱离了历史情境的所谓“真面目”更为引人入胜。

近来中国科学史学术界似乎有这样一种疑虑,就是认为既然已经有了李约瑟的大部头的《中国科技史》,又已经有了中、外学者一个多世纪对中国科技史的专门研究,其中有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上世纪末主持的30多卷本的《中国科技史》“大书”,好像中国传统科技史没有什么可研究的了。这实在是一种不必要的疑虑。若是对中国科技与文明进行多元化的社会、文化史研究,那可以做的工作可以说是永无止境,学术之路可以“日新,日日新”。拿一个西方的例子来说,西方学者研究“科学革命”,著作文章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同样以“科学革命”为标题的著作就不下十几种,对科学革命的解释,有特点、有份量的论点也有十几种,但在西方学术界看来,关于“科学革命”研究远没有完结,成果层出不穷。靠的是什么?正是学术思想与方法的日新不断。

最后,本文要略提一下这种研究的现实意义。国人爱讲“以史为镜”,可以想象,通过对中国科技与文明作这样的历史研究而可以得到经验和智慧将会很多。 我们现在提倡创新,要创造先进的知识,要建立先进的文化,要以发展生产力来不断满足社会的需要,要“执政兴国”,那中国古代能把知识有效地应用于社会的经验,像宋代这样国家机构能积极有效地组织科技活动,为国计民生服务, 不正是我们今天可以借鉴的吗?创新要与活用相结合, 活用也是创新, 而仅这一个“用”字,在中国传统社会文明中有着无数宝贵的经验。 如果说李约瑟的反问题曾经有唤起中华民族觉醒的现实意义,那么中华民族正在实现伟大复兴的今天,发展李约瑟的正面问题的研究,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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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Kohler, Robert(1994). Lords of the Fl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2] Sivin, Nathan(1982). “Why the Scientific Revolution did not Take Place in China – or didn’t It?” In Li Guohao et al, eds., Explorations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 Shanghai: Shanghai Chinese Classics Publishing House, pp. 89-106

[23] 王国维. 宋代之金石学, 《国学论丛》, 1928,第1卷3号; 见于傅杰编校,《王国维论学集》, 页201-06.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p.201.

第4篇:社科论文范文

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当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中的价值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学、学、人类学等与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哲学、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2]亨普尔:《科学中的评价与客观性》,载科恩等编《25年概览》版,第277页。[3]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36年英文版,第150页。

第5篇:社科论文范文

一、基于课标,提高培训课程适切性

2012版《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指出:《历史与社会》是在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进行公民教育的综合文科课程。本课程的探究对象是人类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现实生活,为学生提供历史、地理和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帮助学生形成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性视野,增强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从课标规定可以看出,作为社会科教师必须具备历史、地理和相关人文学科知识,并能有效综合。但是,调查发现社会科教师的专业背景是单一的。以宁波市某区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社会科教师专业组成中,约63%为历史专业背景,12%为地理专业背景,25%为其他学科。教师的专业背景和综合学科的教学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所以,社会科教师培训课程设计应具备一定的全面性,课程设置除了通识类的相关教育理论课程,主要应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拓展和提升展开。首先,要更新相关史学观点和拓展历史知识。当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史学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导教学的不再是单一的唯物史观、阶级史观、革命史观,而是融合了文明史观、全球史观、社会史观等,特别是史学研究不断有新发现、新进展,社会科教师迫切需要补充历史新知识、更新史学旧观念,才能与时代脉搏相呼应,与教学改革相适应。其次,要补充地理知识,提高地理技能。从社会科教师的组成来看,绝大部分教师是非地理专业背景,所以与历史知识的拓展相比,地理知识的补充和地理技能的提升更为迫切,特别注重地理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力的提升,如地理三要素、读图、画图、析图能力等,在此基础上再补充相关地理学科的前沿知识。第三,要重建综合思维,关注学科整合。社会科与单科历史、地理相比,其最大特征为综合性,所以,在夯实历史和地理学科专业素养的基础上必须突出综合。综合不仅仅是学科知识的综合,更在于学科能力和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视角的综合,所以,在社会科教师培训中必须突出社会学科的综合性学习特色。只有既重基础,又重综合,才能真正实现历史与社会课程目标,打造真正的综合课程。

二、立足学员,力求培训形式多样性

培训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训者的参与度。教师培训作为成人教育,必须从学员实际出发,尊重成人教育的特点,如果培训形式单一,再精彩的课程内容也会因乏味而低效,甚至无效。所以,为了激发学员在培训中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90学时的培训中必须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首先,要重视实践。重视实践是指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注重相关实践活动,用理论指导实践,同时,通过实践印证理论。例如,在90学时的培训中,一般都会安排“课程标准解读”学习,但这种文本学习仅仅停留在理论阶段是不够的,必须相应地安排“依标施教”的课堂教学观摩,以及“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生学业评价”等,同时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讨,这样,才真正做到“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到理论”的螺旋式上升。实践不仅仅是观摩、研讨,还重在亲自操刀历练,如参与课堂教学、试题命制、现场说课、专题论坛等。对于社会科教师,实践另有一番含义,那就是深入社会,从现实社会中体验,所以,在90学时的培训中,还可以安排如历史文化遗址考察、地质地貌考察等现场活动。此外,重视实践这一做法本身可以启发教师从多视角研究和感悟社会课程,提高课程意识。其次,要重视互动。传统的培训往往是专家向学员单项讲授,重输送,轻反馈。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以及激发学员参与学习的热情,培训中要注重专家与学员之间的互动,在每次讲课中安排足够时间进行专家与学员之间的问答,内容可以是讲座中的疑惑,也可是实践中的思考;另外,要注重学员之间的互动,参训者之间进行学习的交流,可以促进思维的火花,增厚培训内容,也增进了培训者和参训者之间的感情。要充分认识到,培训者和参训者及其他们之间的互动都是培训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重视反思。反思是培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往往容易被忽视。反思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参训者的反思,通过学习,反思自己对课程的理解和把握,了解自己的薄弱之处和今后努力及改进的方向;另一方面是培训组织者和管理者的反思,反思课程设置的针对性、课程实施的策略的科学性、培训目标的达成度等。只有重视反思,才能使培训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加油站,才能使培训不再流于形式。

三、拓展资源,强化培训保障的有效性

将理想课程转化为实际课程,需要现实的资源保障,否则,再好的设计也是空中楼阁,所以,要努力拓展相关资源,为培训提供有力保障。首要,要创建师资库,丰富和拓展培训者资源。一支优秀的培训专家队伍是优质培训的有力保障。作为90学时的培训,课程多样,更需要有一支优质全面的培训队伍。根据社会科课程的特征以及90学时的需求,培训师资的组成应该是多元化、多层次的,主要由一线教师、各级教研员以及高校教师组成。一线教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案例鲜活,可操作性强;高校教师有深厚的理论积淀,能引领学科前沿;教研员们介于两者之间,是理论和实践的桥梁。当然,这里的一线教师不仅仅局限于初中社会科教师,还可以是高中历史、地理学科的教师,因为高中教师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拓展方面恰好符合初中社会科教师的“最近发展区”。除了以上三大力量之外,还可以有教育界外人士,如法律、地质等其他领域人士作为补充。丰富的培训资源为开设多样的培训课程奠定基础,同时能确保培训的质量和高效。其次,要拓展实践基地,打造培训特色。教师培训的空间不是固定不变的,培训地点也不一定局限于培训机构或某一固定学习场所。90学时的培训要求教师参加实践活动的课时不少于50%。要确保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必须拓展实践基地。社会科教师培训的实践基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关学校,首选在课堂教学、校本研修、社团活动等方面有鲜明特色的学校,通过观摩、研讨等活动深入学习学校特色的打造和凝练;另一类是与社会科教学相关的场所,如博物馆、历史文化遗址、特色地质地貌等社会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建设应以学校为主,使实践活动立足教学,但也要积极开发社会实践基地作为有益补充。

四、小结

第6篇:社科论文范文

1.1外部监督渠道不畅

要实现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有效监督,还需要依托多元的外部监督渠道。随着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虽然社会公众对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关注度日益上升,也偶有新闻媒体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发表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社会监督的职能。但是,总体来说,目前针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外部监督并不乐观。一是社会公众对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观念非常淡薄,常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研究与己无关”,对于评价的过程与评价的结果听之任之,也不关心自己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方面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专业学术协会监督还不健全,学术界存在着很多依托于高校科研人员的专业学术协会,承担着促进学术研究、推动专业学术繁荣与发展的重任,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方面的监督是其应有之义,但很多专业学术协会对此表现出漠不关心或极不重视的状态;三是舆论监督不完善,这本是社会监督中普遍而有效的监督方式,由于受媒体自身特点和其他方面因素的制约,很多新闻舆论机构不想也不敢揭露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相关问题,或是难以连续不断地对监督对象实施监督,从而使得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1.2监督保障制度缺位

就监督工作来说,监督能否取得实效主要是依赖于监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1]。而主观能动性的激发,除了基于监督人员的敬业精神外,更主要的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促使监督人员忠于职守、勤于工作,实现监督体系有效运作的强大威力和持久的内在推动力。由于我国高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中存在的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体系不全等问题,不可避免地存在制度缺陷,大部分高校并没有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难以做到有章可循。即使有的高校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出台了相关的办法、要求、规范等,但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方面的内容却少之又少,难以保证其监督效能的真正发挥,监督弹性很大。而从教育部、教育厅的层面来看,目前也没有形成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相关的监督制度规范。因此,由于监督保障制度的缺位,即使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活动,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也容易造成各相关主体的职能不明确、权责不清晰,还容易滋生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监管工作极易出现缺位或错位,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

1.3监督技术相对滞后

按理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应能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提供新的平台与手段,推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效实施。从我国目前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新语丝”之类的学术造假举报平台,“科学网”等网站也有针对科研成果评价的相关评论,但这样的网站相对于庞大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来说,显得太过稀少。通过互联网来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的做法还没有被社会公众和有关机构广泛推广和采纳,互联网在传播方面的巨大影响力并没有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中被充分挖掘出来,监督技术显得相对滞后。

2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基本原则

2.1合法性原则

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必须在国家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限制,监督行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实现权力与义务的一致、职责与职权的统一。合法性原则,既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主体的行为准则,也是实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2.2系统性原则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模式、监督方式、监督责任等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结、有机结合。因此,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应从系统的角度进行统筹兼顾、全面考虑,合理设计Who(谁来监督)、Whom(监督谁)、What(监督什么)、How(如何监督)等要素。

2.3广泛性原则

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不能仅仅依赖于某一单位或个体,而应充分实现监督的广泛性。一是监督主体的广泛性,既要有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又要有学术共同体、评价机构、新闻媒介、社会公众等的监督;二是监督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应对涉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相关组织及其行为、个人及其行为进行监督。

2.4公开性原则

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有效遏制评价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就要按照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来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公开程度。凡是涉及权力利益、研究主体切实利益的事项,且不属于国家安全和党与政府的核心机密以及必须要保密的内容,都应以一定方式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保证相关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

2.5公正性原则

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不是为了打击报复,而是为了评价结果更趋向公正。因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受感情和利害关系左右,形成充分、相关、可靠的监督调查结果和结论,做到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2.6重点性原则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既要遵循广泛性原则,确保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也要遵循重点性原则,确保在有限的监督资源内取得监督实效。一是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对象,手握评价生杀大权的评审专家应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要突出监督的重点环节,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程序中的预评环节、评审环节应是监督的重点环节。通过重点监督带动监督的全面工作,才能有效预防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2.7满意性原则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结果应是一个大家能够普遍接受的结果,是一个各方面都能满意的结果。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必然涉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要让每一个利益主体都满意是不现实的,只要绝大多数人或机构感到满意即可。遵循满意性原则,意味着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实效得到了社会认可,能够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良性循环,促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繁荣发展。

3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体系的理想框架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体系是指整合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起督促、制约作用的系列措施与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渗透到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每一个环节,实现监督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理想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两个系统”。“三个层次”包括:(1)高校内部的自我监督(三角形内部),是由高校、院(系、所)、研究人员三个层级所构成的高校内部封闭式体系,研究人员的自律与自醒、院(系、所)和高校制定的约束性规范,构成该监督层次的基础。(2)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三大主体监督层次(椭圆形以内、三角形以外部分),是高校主管部门(教育部、教育厅)、专业学术协会、项目研究资助单位基于不同的角度而展开的外部监督,是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监督主体。(3)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社会环境的监督层次(椭圆形以外部分),包括社会公众、新闻媒介、法律法规、行政机构等基于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关注而进行的监督。“两个系统”是指内部监督系统和外部监督系统。高校内部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系统,而高校主管部门监督、专业学术协会监督、项目研究资助单位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介监督、法律法规监督、行政机构监督则属于外部监督系统。内部监督系统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取得实效的基础,外部监督系统是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趋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动力。

4优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基本思路

(1)应激发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的意识。“意识是行为的先导”,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监督意识的缺乏。因此,需要想方设法激发图1中各层次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的意识,从意识层面上实现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自觉与自醒,只有这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2)应实现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全过程监督。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过程包括评价前、评价中和评价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存在发生不当行为的可能性,都会影响评价程序的公正和评价结果的公正,因此,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监督应是一种全过程的动态化监督。通过监督的规范作用、制约作用、强化作用和激励作用,尽可能地杜绝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过程中的不当行为。(3)应促进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多元化监督。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涉及多个监督主体,监督对象也非常广泛,单一的监督模式难以取得监督实效。因此,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进行监督,应坚持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实现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学术共同体监督、舆论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相结合,过程监督和随机监督相结合,从而促进全方位、多元化的监督,真正建立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利益约束与激励体系。(4)应建立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长效机制。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实现全过程监督还是促进多元化监督,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和监督工作有效地落实。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健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通过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责任追究作为制度执行的保障,拓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途径、范围和渠道,确保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长期化和效率化。

5优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主要措施

5.1提高思想认识

有权力的地方,就离不开监督。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运用,且涉及的主体众多,同样离不开监督。同时,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对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我们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来认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问题,从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创新、推动高校教育科研发展的大局来认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问题。加强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监督正逢其时,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宣传教育,不仅仅是要加强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人员的宣传教育,也要重视对于高校主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同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掘不同阶层、不同角度、不同领域的监督力量。当社会各界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后,将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

5.2健全监督组织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需要专门的监督机构来组织实施。监督机构可以按照高校的管理层级来实现,即可以考虑在教育部、教育厅、高校、院(系)四个层级分别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教育部可以设置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委员会,教育厅可以设置省(市、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委员会,各高校可以设置本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委员会,各院(系)则相应设立院(系)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小组。从独立性与公正性的角度出发,各级监督机构与同级别的学术委员会之间不应是隶属关系,而应是平行关系,这样才有利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机构独立自主、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各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机构的权责范围也有所不同。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监督规划、指导、执行、协调、反馈、培训工作,具有最终裁决权;省(市、区)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机构主要是负责一省(市、区)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监督规划、指导、执行、协调、反馈、培训工作,对无法解决的重大监督事项,上报到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委员会;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机构在总体上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监督工作;院(系)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小组主要负责本院(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监督工作。

5.3完善监督制度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的“三个层次,两个系统”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有机系统,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如何形成有机的整合,则离不开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需要针对当前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全国统一的、能够反映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工作规律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制度,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各种不当行为的规范管理都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机构的责任制度”、“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的信息反馈制度”、“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的实施制度”、“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的处罚制度”、“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的公开制度”等。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职责明晰、职权明确,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得到有效保障,更好地维护、规范和约束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活动,保证监督机制正确运转。

5.4拓展监督渠道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不能仅仅立足于基于高校行政隶属关系的内部监督,还应拓展专业学术协会、项目研究资助单位、社会公众、新闻媒介、法律法规、行政机构等外部监督渠道。在一个法制健全、行政组织机构健全的社会,法律法规监督、行政机构监督是社会的应有之义。更重要的则是要积极发挥评价主体的自我监督、专业学术协会监督和由社会公众与新闻媒介等构成的社会监督。评价主体的自我监督就是通过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评价人员、管理人员(三者在某些情境下有重合)学术道德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对象中个体的自律性,培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对象中个体慎独正德、省己修身的优秀品质,正确引导和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监督对象中个体的科研与评价工作,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需要、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的关系,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的侵蚀。专业学术协会的成员在学术理念、学术精神、学术关怀、学术操守等方面有一个相互认同的行为规范,专业学术协会监督可以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主体进行惩戒,采取诸如将其排除学会之外、发出公告等具体惩戒措施。社会监督能够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的强大辐射作用,弘扬正气、抨击时弊、促进管理、改进工作,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的不当行为主体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营造学术舆论氛围,规范和引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的行为。

5.5明确监督重点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监督工作千头万绪,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重点突出,提高监督工作的合理性与实效性。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过程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督三个方面:(1)监督评价程序的公正性。程序公正是在社会机构调节分配的过程中,个体对其所用的程序要素是否公正的感知[2]。需要就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程序是否能够实现主体平等、实质参与、价值中立、程序理性、程序公开和程序自治进行监督,优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流程,保证相关利益主体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2)监督评价标准的合理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标准主要有真理性标准和价值性标准,其中真理性标准强调研究的科学性、延续性、创新性、完备性;价值性标准强调研究的理论价值、政治价值、伦理价值、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3]。合理的评价标准应能反映研究主体的意志、利益和需求,同时也要符合评价对象自身的客观发展规律,以真理性标准为主、价值性标准为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一经公开,本身就是对评价活动的监督。因此,需要加大对评价标准合理性的监督,评价标准的制定不能由一两个专家“一言堂”,应在学术民主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研讨而拟定。(3)监督评价过程的公开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过程的公开,意味着在评价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评委的评价意见都能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评价委托方、被评价方和社会公众都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评价过程、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意见等提出质询与质疑。评价过程公开的实现,离不开强制性的约束,而刚性的监督正是一种强制的约束。

5.6提升科技含量

第7篇:社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发展观提高到统筹全局的高度,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发展,这使发展的内涵更清晰,明确了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强调“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明确的指出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靠发展,而且这个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这是从我国长期以来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也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始终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都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新理念。本文通过对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内涵的理解并把握二者的内在关系,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论内涵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认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五个方面来理解。“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里的“人”指的是包括社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这里的“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人民享受;“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发展目标,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同时,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所谓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可持续是指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是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相适应和良性循环;“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就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

2005年2月29日,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括为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就是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各方面利益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社会;诚信友爱,就是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社会;充满活力,就是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使创造活力得到支持,使创造才能得到发挥,使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的社会;安定有序,就是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社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是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二、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认识、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思想一脉相承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思想,但它的提出并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有其深厚的思想渊源,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强调要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做到“五个统筹”。贯穿其中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萌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同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并列位置。今年2月29日,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同志在开班式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和谐社会思想其实与科学发展观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二)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内容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既对政治、社会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又蕴含了对经济、文化方面的更高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目的也是为了实现每个人能在公正进步、富裕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发展,这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和根本要求。由此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是有机统一的。

(三)科学发展观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同志强调: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规律。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了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始终遵循的基本规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人与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工程的核心,人首先是作为个体存在于社会中,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与自然、与社会发生各种联系。要实现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必须要以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为前提。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就会形成发展社会、发展自然的共识,就会齐心协力回应来自社会与自然的挑战。因此,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着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正因如此,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尽最大努力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包括人与自身的和谐和人与他人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主要包括个人生理与心理的和谐,个人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和谐,个人人格的健全和谐等内涵。从思想上来说,人的自身和谐是指个人的思想、观念能够跟上时展的步伐,能够与时代进步的节奏相合拍,即能用发展的角度看问题。从人格上来说,人自身要处于积极的心理状态,昂扬乐观,富于进取。从品质上来说,人自身要能恰当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从生理上来说,人自身要保持良好的体魄,健康的身体。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实现人与他人之间的和谐,人与他人之间的和谐的核心内容是人际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只要以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为基础,才能调和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建设人与人间和睦相处的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也是围绕人这个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是时展的要求、历史进步的结论。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管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还是建立和谐社会,我们都要处处讲求尊重人、爱护人、理解人、关心人,乃至依靠人、塑造人,处处从方便、体贴、适合人的需要的角度思考问题、落实决策规划等等,既要为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开拓日益广阔的空间,又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达到社会的真正和谐。(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紧密联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来说,人的发展是社会化和个性化相统一的过程。社会的发展要求人的社会化,是要使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协调,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应该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为了实现所有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必须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地阐述了在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与社会的和谐包含人与政治、人与经济、人与文化三个方面的和谐关系。只有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使执政者所推行的各种政治主张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与归宿;才能使执政者所倡导的政治理念有着广泛的认同感,并积极拥护、努力参与到政治文明的建设中去。只有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使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是只满足少数人的利益需要,而是为整个社会与人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位公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才能激发起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创造活力。只有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才能使文化的发展满足大多数人的精神需要,成为人与社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使人在文化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自己的品位,从而形成创造物质财富和创新文化的巨大动力。

总之,只有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来不断增加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2]隋志坚.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宁夏党校学报》,2005.9

[3]张静.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科学社会版)》,2005.2

第8篇:社科论文范文

1.关于摘要

摘要就是摘论文之“要点”,把正文中最有价值的核心内容,通过语言的精炼表述展现给读者,使读者与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见解产生共鸣,进而产生关注、阅读的欲望。国家标准《GB6447-1986文摘编写规则》对摘要的定义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学术期刊上刊登的论文摘要主是为了便于读者用最短时间掌握信息,了解研究工作或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果,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详读全文。既为读者阅览起引导作用,更为文献汇编、计算机储存、检索做好准备,成为科技情报的重要来源。这就要求摘要必须简明、准确、规范。

摘要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划分方法,摘要分为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三种类型。报道性摘要是在对论文内容高度概括和完整浓缩的基础上写成的短文,着重于报道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它应包括与原文同等的信息量,使读者不阅读全文即可掌握原文的实质性内容。报道性摘要侧重于“研究结果”和“研究结论”的叙述,尤其要向读者报道论文的创新成果、独特见解和新颖方法等。适用于论题单一、集中的学术论文以及论著中某一章节部分的摘要。指示性摘要主要在于介绍论文研究考察的对象、目的、方法和主要结论,而不给出具体结果;报道—指示性摘要是融合前两种摘要于一体的摘要,其报道主要是原文的主要内容,偏重于概述研究的成果。报道性摘要所负载的原文献的信息量大且较为全面,一般可代替阅读原文,并能不加改动地出现在二次出版物上,因而参考价值高,是用途最为广泛的摘要类型,学术期刊较多采用。作者可根据自己论文的实际情况选择撰写摘要的类型。 一般来说,社科论文的论述,大约是依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路向。因此,社科论文摘要的撰写在涵盖全文的主要信息时,更要对准论文结论和解决问题的对策这个重心,撰写出符合写作要求的摘要。

2.具体摘要撰写要求如下:

(1)要体现独立性和自含性,主要是反映出原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避免喧宾夺主。摘要应客观、严肃、如实地反映原文的内容,不应是正文的补充、注释、总结;不夸大、不缩小。不可加进原文内容以外的解释和评论,不进行自我评价。作为文前摘要其内容一般应当包括论题、观点、方法、结论(结论有时与观点同一)诸项,重点是论题、观点和结论,不应阙如。

(2)着重反映作者特别强调的创新之处,包括新观点、新思想、新见解、新体会。要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内已成常识或科普知识的内容。

(3)一律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常用的句首写法省略了主语。不在开头冠以没有信息价值的主语,不使用“我们”、“笔者”、“本文”、“作者”等第一人称做主语。建议采用无人称句的写法,这样既有利于作者客观地报道学术论文成果,又有利于作者提高写作论文摘要的水平。一般采用“采用……方法”,“对??进行了研究”、“探讨了??问题”、“得出了……结果/结论”、“结果表明……”等写法。

(4)要求结构严谨、语义确切、表述简明、一般不分段落;切忌发表空洞的评语,不作模棱两可的结论。摘要为原文的浓缩,不是对原文摘录出来的几句话的简单拼凑,必须主语义连贯,保持上下文逻辑关系。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要随文刊出,因之篇幅短,字数有所限制,应用最简洁、精练的文字概括出全文的

主要观点和内容。这就要求必须讲究语言的锤炼,做到字字、句句认真推敲、斟酌,提高字句的涵盖水平。切忌出现与原文主要观点和内容关系不大的细节、冗长的语言及模糊的言辞。

(5)要采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共知共用的符号和名词术语。众所周知的国家、机构、专用术语尽可能用简称或缩写。

(6)不使用图、表或化学结构式,以及相邻专业的读者难于清楚理解的缩略语、简称、代号等。若确有必要,在摘要中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7)不得使用一次文献中列出的章节号、图、表号、公式号以及参考文献号。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及正确地书写规范字和标点符号。

(8)字数以200字以内为宜。

(9)要求书写英文摘要,英文摘要的内容一般应与中文摘要对应。

3.摘要不是提要——特别提请作者注意

首先,提要与摘要内容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792.1—83文献著录总则》规定:“提要项对文献内容进行简介或评论。”摘要则是对“一份文献内容的缩短的精确的表达而无须补充解释或评论。”它只涉及文献自身,不涉及其他文献,只要客观准确地表达原文固有的主题内容和信息就行了。可见,提要与摘要的本质区别在于:“首先,前者包含的内容比后者要广泛得多。提要既要反映原文献的内容信息,又要对原文献进行评价,还可以介绍有关的背景如作者生平、注释原文、叙述版本流变过程等。而摘要仅仅是对原文献的浓缩,其信息大致与原文等值。其次,提要与摘要的撰写目的与适用范围不同。撰写摘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读者客观地说明论文精华,以帮助读者通过阅读摘要决定是否需要再读原文,从而迅速地了解有关学科最新研究动态,摘要主要适用于学术性或科技性较强的论文或文章。而提要主要在于向读者揭示书籍或其他文献的主题内容梗概、社会作用与价值等,其重点是起提示推荐作用。提要经常以书籍为主要对象,在说明原书内容的同时要进行评价,并指明读者对象等。最后,提要摘要作者不同。摘要多由原文作者撰写,必须客观地传达原文主旨。提要一般为编者所写,并可以作些评论。

4.可参照的相关标准:《GB6447-1986文摘编写规则》

《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5.范例:

财政幻觉假说的实证检验

摘要:依据财政幻觉假说的经验方程,将“财政幻觉”分解为“赤字幻觉”与“预期幻觉”,以中国1978-2004年的年度数据,采用邹氏转折点检验、协整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对“财政幻觉”与政府规模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财政幻觉”是中国政府规模增长的原因之一,其中“赤字幻觉”的存在未得到显著证实,但“预期幻觉”对政府规模有正的显著影响。

关键词:政府规模;财政幻觉;赤字幻觉;预期幻觉

汶川地震灾区企业员工危机意识的调研与分析

第9篇:社科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高校社团肩负着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模式中教育主题功能的转变以及新形势下社团发展呈现出新特点,要求社团管理走向科学化。当前高校社团管理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社团结构不合理,资源整合不到位,社团监管力度不够,物质支持能力有限,活动指导水平不高等不足。能够采取构建“三个一结合”的管理体系,实现日常活动运行的制度化,引入竞争、奖励、淘汰机制,加强社团间学习交流,增加投入、改革会费管理机制,实现社团科学化管理。

高校学生社团是在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由志同道合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具有固定名称和活动范围的学生群体组织。社团组织是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大学生素质的重要平台。参与社团活动成为了大学生丰富校园生活,发展兴趣爱好,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际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主要方式。高校社团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大学教育的效果。因此,决定社团发展前景的社团管理成为了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形势的发展要求高校社团采用科学化的管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社团发展呈现出的特点、高校教育教学的模式都在不断变化,这些形势的变化要求与之相关的高校社团采用更科学化的管理。

1.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高要求需要高

校对社团管理的科学化经济全球化的到来要求高校输出的人才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而且要具备相当水平的综合素质。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大学生培养成在清华大学90周年校庆讲话中提到的“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的人,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的人,知行统一、脚踏实地的人”。高校社团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社团对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作用,首先必须对社团进行科学化的管理。

2.高校教育模式的改革要求高校对社团管理走向科学化

教育模式改革以后,高校学习普遍实行学分制。这样的结果是第一课堂的主题功能将更为明确的转向提高学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文化功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任就不可推卸的落到了第二课堂身上。学生社团是高校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进一步落实学生第二课堂教学工作、增强第二课堂教学质量的角度出发,高校社团管理的科学化是应当首要考虑的因素。

3.新时期社团发展呈现出的新特点

要求高校对社团采用科学化的管理当前,高校学生社团发展表现出参与性、民主性、多样性、科技性、开放性、规范性、现代性等方面的特点。学生社团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高校必须在发展方向、活动层次、分类指导、组织建设、骨干培养等方面加强引导,鼓励进行大胆的创新和实践,探索更多更科学的方法,以确保社团能够持续、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

二、当前高校学生社团管理中的问题

当前高校社团的管理比较零散、随意化,尚未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系统与方法。对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经过调查分析和总结,发现比较集中的几点有:

1.社团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部分学生工作部门误以为社团只是学生因为共同的兴趣聚集在一起进行娱乐的团体,对其活动少有过问,也没有重视其管理,导致社团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方法不科学,管理效果不理想。以三峡大学为例,三峡大学现行的管理形式为校团委下设社团活动指导中心对社团统一指导,各学院团委具体管理。实际情况是,少有学院团委设立专门的社团管理部门,大部分学院团委和社团脱节严重,完全由社团活动指导中心宏观调控。然而,社团活动指导中心成立不久,

指导队伍人手不够,经验不足,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系统,在社团中的威性不够,造成社团组织性不强,管理缺乏系统和规范性。

2.社团结构不够合理

由于新社团申请注册成立的阶段,学校审核不严,只要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社团就可以批准成立,忽视对社团类型和性质的监控,造成社团的结构不科学,缺乏规划性。以三峡大学举例,学校现有84个注册社团,但是并没有84种社团。社团结构相当混乱。以同类、同名的社团来说,英语类社团全校就有4个,有3个学院下设演讲与辩论协会。这样的结果是,同类型人才分散,不能够集中力量将一种文化进行建设、传播,难以打造出品牌社团。

3.社团资源整合不够到位

相关机构在对社团进行管理的时候,没有用系统全局的思想统筹各社团的工作,缺乏对社团资源的有效整合。造成各社团独立性过强,经常只是象征性

的开展几次品种单一、内容单调的内部活动,把举办活动当作应付差事,没有树立传播社团文化的意识。社团之间缺乏交流的平台,缺少紧密合作举办大型活动的机会。总的来讲,社团活动停留于小范围内部人员“自娱自乐”的状态,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影响力有限,不能够真正达到丰富校园文化,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

4.学校对社团工作的监管力度不够

学校并没有监督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过程,这样就不能保证社团负责人有比较高的专业素质、组织能力。对于负责人的工作,缺少一个明确的量化考核的标准,难以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不能敦促负责人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能力开展更多更精彩的活动。对于社团内部财务,学校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方法,导致社团费用管理不当,出现了会员费变成负责人的伙食费,负责人以社团之名谋利等一些不良现象。

学校没有将学生社团和团委学生会放在同等的地位来对待,使社团处于一个相对弱势地位。社团得到学校的资助经费非常有限,学校提供的活动场所、办公室条件也严重不足,不能够从根本上满足各种活动的需求。这些物质条件不足,严重制约着学生社团发展,影响学生社团活动的强度和质量。

6.社团活动指导水平不高

由于学校对社团作用认识不到位,对指导老师的考评奖励机制不健全,影响了高水平教师参与社团工作的意识以及积极性。虽然大部分社团拥有自己的指导老师,但在社团运作过程中,真正发挥指导作用的教师为数不多。例如,在三峡大学,大部分指导老师都是义务为社团兼职,导致指导老师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对社团的扶持和指导不够,使得一些社团活动在低水平上徘徊。

三、加强社团科学化管理,促进社团新发展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认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社团的进一步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现社团的科学管理。

1.从社团的整体管理架构的角度讲

(1)在管理体系上形成“三个一结合”

所谓的“三个一”,即一位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一套良好的管理模式。具体的实现方式为:①成立社团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团委分管社团工作的老师担任委员会秘书长,校级社团管理部门主席团担任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分管社团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委员,各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理事。②建立“金字塔”型管理模式,即:“社团管理委员会——院级社团管理部门——社团”纵向一体化管理。(2)在日常活动的运行上形成制度化

形成制度化的核心是制定《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条例中包含新社团成立审批办法、社团招新办法、社团负责人产生办法、社团负责人工作守则、社团活动开展办法、优秀社团评比办法、优秀社团负责人评比办法、社团经费管理办法等内容。通过对新社团成立审批的把关,实现学校对社团规模和类型的有机规划,调控社团结构;通过对社团招新的控制,杜绝违规招新、私自超额收取会费等行为,提高会员积极性,方便社团工作安排;通过对社团负责人的产生以及工作的考核制订量化标准,调动社团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成效;通过对社团活动具体要求,实现社团活动从策划、申请、审批、开展、监督、总结到评比有章可循,保证活动质量。通过对社团财务工作的详细规定,防止操作失范衍生的吃喝风、借社团盈利等不良现象。总之,借助《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加强对社团各项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社团的各项行为。

2.从对社团的具体管理策略的角度讲

(1)施行三种机制,提升社团品味

在社团以及社团负责人中引进竞争机制、奖励机制、淘汰机制。实现这三种机制的载体为对社团以及负责人实行综合测评法。由社团管理委员会对社团以及负责人的各项工作制订详尽的积分细则,按照积分细则,每个月对社团以及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测评。首先,根据测评成绩,按照社团类别(公益、学术、文艺、体育四大类别)进行各类别的内部排名并予以公示,引发同类别社团之间的竞争,然后进行全校性不分类别的社团排名并予以公示,激起跨类别社团之间竞争,用良性竞争促发展。奖励是引导竞争的最佳方法。为了使竞争的效果最优,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对测评优秀的社团以及个人进行政策、荣誉、物质上的奖励,鼓舞其再接再厉,同时激励其它的社团和个人不断的向优秀的目标奋进。没有惩罚就缺少压力,除了奖励之外,淘汰机制也被引入社团管理。对于每年年终综合测评总成绩为末五位的社团,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过以后,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评估验收,验收之后将评议为确实没有活动开展能力或者不具备运行条件的社团予以淘汰,终止注册。通过以上三种机制

综合实施,进一步促进社团纵向发展,增强社团存在的意义,提升社团品味。

(2)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团结协作

目前高校社团存在独立性较强,社团之间联系较少,缺乏经验交流,社团联合开展活动的机会不多,社团负责人的素质不高等问题。造成许多社团盲目发展,重复建设,长久处于自己的圈子里面,很难找到发展的突破点。针对此种现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改善:

①社团管理委员会每学年组织社团述职大会。各社团负责人向大家陈述一年中本社团的管理模式、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一些经验和教训。通过此种正式严肃的形式,让各社团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认清社团本身存在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改正方向,为后期的发展寻找目标,促进社团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②社团管理委员会每学年组织举行“社团交流节”。交流节的内容以轻松、愉快的形式(例如:茶话会、趣味运动会、篮球赛等)展开,参与对象不仅为本校社团,还可以联系其它高校社团。在欢乐的气氛中,社团负责人互相交流,分享经验,讨论困难,解决社团发展中的许多实际问题,也增进各社团之间的友谊,为后期联合开展活动做下铺垫。

③由学校倡导、组织开展以丰富全校学生生活为主题的社团活动月。在学校统一规划下,全校社团共同参与,不限形式、不限风格,鼓励社团联手,发挥自身特点,表现自身优势,使各项活动的开展系统化、优质化、规模化,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增强活动成效。

④社团管理委员会每学年组织举行“社团干部训练营”。通过理论知识讲解、专业训练、野外拓展、企业参观、活动实践、论文分析等形式增强社团干部的基本素质,培养一批社团活动精英。

(3)提高意识,加大投入,改革会费管理模式,扶持精品活动

学校相关部门要意识到社团活动的重要性,对于学生社团要从组织上给予重视,政策上给予支持,工作上给予关心,活动上给予指导,资金上给予倾斜,努力为社团的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特别是在场地使用、活动设计、经费支持、指导老师聘请等方面要为社团工作创造条件。

①学校应该根据情况,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学生社团的办公条件和活动条件,添置必要设备和物质,通过组织的力量帮助社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学生社团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②在对待指导老师的政策上面,学校一方面鼓励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的老师积极地介入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分类指导,使学生社团建设的指导性力量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在制度上落实教师介入学生社团活动工作的认定与考核。比如学校可以把教师在这方面的业绩列为评选教书育人先进的重要依据,或者把这项工作直接计入教师工作量等,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③一般学校社团活动的经费有三个渠道:学校发放经费、会员费、社会企业赞助。会员费的数量十分有限,社会企业赞助存在不确定性或者大部分为礼品赞助,学校预算的社团活动经费又很少。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可能保证每个社团有足够的经费开展高质量的活动。针对此种情况,可以引入会费宏观调控机制。社团管理委员对部分会费统一收取,统一管理。按照“取之于社团,用之于社团”的原则,社团开展大型活动之前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费用,然后管委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发放相应的经费。这样有利于经费的合理利用,提高社团开展大型活动的积极性,扶持一批精品活动,打造部分品牌社团。以三峡大学为例,每年有8000余名会员,倘若从每个会员的会费中抽取两元作为统一经费使用,就有16000元来支持一个学年度的社团精品活动,经费十分充裕。

总之,高校社团科学管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有全局的思想,又要有部分的意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创新,社团才能够持续、健康、快速、稳定的前进,各项活动才能高质量的完成,高校校园文化才能蓬勃发展,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才能得到快速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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