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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申请书精选(九篇)

公寓申请书

第1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被采访人:屈丽,南加州著名华人律师。

刘寓:婚姻绿卡和普通绿卡有什么区别吗?

屈丽:都是合法的永久居民有权(绿卡)在美国可以永久生活和工作。绿卡是由于婚姻关系而得到的,因此从获得居留身份开始的两年之内,永久居留身份是有限制的。也就是从用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而入境美国那天开始,得到的是“有限制的居民身份(Conditional Resident Status)”,因为必须证明你并不是要靠结婚来逃避移民法的规范。

刘寓:怎样解除限制呢?

屈丽:你必须跟你的配偶“共同申请”解除你的居留限制。你必须在你成为“有限制的居民”届满两周年之前90天内(近三月)作出申请解除限制。申请解除限制的表格叫做I-751(Petition to Remove th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你的“外籍人登记卡(通称绿卡)”上面的失效日期,就是你成为有限制的居民两周年之时。假若你不及时在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限期之内申请解除限制,你就可能失去你的有限制的居民身份,而遭递解出境。

刘寓:如果跟美国配偶离婚了,例如遭到配偶殴打虐待,怎么办?

屈丽: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在被递解出境之前的任何时刻,申请移除个人的永久居留身份所受的限制,不要怕他/她。

刘寓:那么小孩子呢?

屈丽:如果你的孩子,在你获得有限制的永久居民身份的90天之内,获得有条件的居民身份,那么在你解除有限居民身份的申请表格里,可以把孩子开列在内。假若在你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的90天之后,你的孩子才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那么他必须分开申请。

刘寓: 具体有什么要求呢?

屈丽:若你合乎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解除永久居留所受限制:

1、你在两年之后仍然跟同一个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维持婚姻关系(若你的孩子是跟你同时或者在你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90天之内,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的);

2、你是孩子,但因合理的理由不能包括在你的双亲的申请表格里;

3、你是个一场真诚结合的婚姻里的寡妇或鳏夫;

4、你真诚地缔结婚姻,但婚姻以离异或废婚告终;

5、你真诚地缔结婚姻,但你的美籍或永久居留的配偶对你或你的孩子施加虐打,或让你或孩子处于极艰困的状况里;

6、终止你的(有限制的)永久居留身份会引起你极大的困难。

刘寓:如果过了申请期限呢?

屈丽:如果你在成为有限制的居民届满2周年之前90天的期间里未能适当填交I-751表格,你的有限制居民身份会自动终止,联邦公民与移民服务处(USCIS)会下令对你展开递解程序。你会收到USCIS通知你未解除居留限制的信函,也会收到要你出席移民听证的通知。在听证里,你可以核查和反驳对你不利的证据。你要负责证明自己遵守了规定(USCIS并不承担证明你未遵守规定的责任)。即过了90天期限,若你能书面向服务中心主任证明,自己未能及时填交申请书的理由,那么你还是可以填交I-751表格。中心主任有权斟酌批准申请,恢复你的永久居留身份。

刘寓:如果离婚了,可以自己为自己申请取消居留所加的限制吗?

屈丽:可以。你可以要求豁免共同申请的规定,如果:

1、将你递解出境会造成极大的困难;

2、你是真诚地缔结了婚姻,不是为了逃避移民法的规范,但婚姻以废婚或离异而告终,而未能及时填交申请,错不在你。

3、你是真诚地缔结了婚姻,不是为了逃避移民法的规范,但你在婚姻里,遭到美籍配偶或永久居留的配偶的虐打,或受到极残酷的待遇,而未能及时填交申请表,错不在你。也就是说要写申诉信,证明自己,说服对方。

刘寓:我能否得到工作许可证?

屈丽:你作为合法的永久居民,应该已经得到永久居留证(绿卡)。它将证明你有权在美国永久居住和工作。

刘寓:如果我的申诉信被拒绝了呢?

屈丽:你同时会收到一封信函,告诉你为何你的申请遭到拒绝。当你的申请遭到拒绝时,将你递解出境的程序就立即启动。在递解程序里,移民法官将审核你申请遭拒案件。在审核里,联邦公民与移民服务处必须证明你的申请有不实之处,并证明拒绝你的申请是适当的。如果移民法官裁决递解你出境,你还可以上诉。

刘寓:怎样上诉呢?

屈丽:一般说,你可以在移民法官裁决递解你出境之后33天之内上诉。在你递交上诉书和缴费之后,上诉将由移民上诉庭(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审理。

第2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村庄的规划管理,促进村庄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庄,是指设有村民委员会的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规定所称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和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镇(街)城市规划管理所,作为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的下设机构,依照本规定协助实施村庄规划管理。

农业、计划、财政、建设、土地、房产、工商、环境保护、卫生、文化、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村庄规划的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技术标准和成果要求,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编制村庄规划,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土地范围为基本编制单位。

第七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并向各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下达每年度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第八条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由镇(街)规划管理所会同镇(街)国土所组织编制。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村民委员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组织编制。

第九条承担村庄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丙级以上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非本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本市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应当经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村庄规划应当服从*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总体规划和市、区、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方针,加强对生态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三)村域范围内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发展用地,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落实和深化;城市规划已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工程管线、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基础设施应当予以具体落实;

(四)村庄规划建设,应当选择集中和相对集中方式,合理安排村民住宅、工商企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布局,防止建设无序扩散;

(五)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只能用作村民居住、生产及发展经济用途,不得用作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十一条编制村庄规划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村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成果报审前,应当在当地公开展示村庄规划设计方案30日,听取村民的意见,实现公众参与。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纳。

第十二条位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重要地区和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村庄规划,由镇政府、区政府初审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地区的村庄规划,由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县级市或者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自收齐村庄规划报批资料之日起40日内予以审批。区、县级市或者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村庄规划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专项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村庄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听取村民意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村庄规划经依法批准或者调整后,应当在当地公布。

第三章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村庄各项建设必须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保证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十六条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村庄各项建设,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进行。对没有编制村庄规划或者村庄规划未被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该村的各项建设申请。

第十七条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应当统一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外鼓励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

第十八条村庄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预审;

(三)建设用地预审批准后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农村村民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外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可以不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预审。

第十九条农村村民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统一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番禺区和花都区以外的其他市辖区范围内,农村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在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区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依照本规定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应当由村民委员会持下列资料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

(一)建设用地申请表;

(二)村民建房申请人家庭及其户内成员身份证明;

(三)建房申请人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说明。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非住宅建设项目,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建设用地申请表;

(二)区或者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以下权限核发:

(一)建设项目在天河、海珠、黄埔、白云、芳村区范围内的,选址意见书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建设项目在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范围内的,选址意见书由区或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核发。

城市规划部门受理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后,应当在收齐资料之日起40日内核发。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年内,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原审批机关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用地申请表;

(二)1:500实测地形图;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五)村民住宅建设项目,应有建房申请人名单及身份证件;

(六)村庄非住宅建设项目,应有计划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城市规划部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在40日内审批。

第二十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载明村民委员会名称和使用人姓名。

农村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需要申请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由区城市规划部门按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具体使用人名单进行分解核发,同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建设用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需要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报批。

第二十六条村庄各项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向所在镇城市规划管理所申报:

(一)申请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身份证明、1:500实测地形图及建设工程申报表申领规划设计条件;但已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地段,可直接依照规划进行建筑设计;

(二)申请人持规划设计条件或者经批准的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红线图、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建筑设计方案图和建设工程申报表等资料报审建筑设计方案;但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建筑工程,申请人可以不报审建筑设计方案;

(三)申请人持建筑施工设计图和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等资料申领建设工程审核书;

(四)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审核意见书后3日内,应当委托市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城市勘测单位办理现场放线,验线合格后持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可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农村各项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领规划设计条件或者报审建筑设计方案的,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收齐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市、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后10日内审批;但对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5日内完成初审,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5日内审批;

(二)申领建设工程审核书的,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收齐资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市、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定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工程审核书;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10日内完成初审,市、区、县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审定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工程审核书;

(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合格后5日内核发;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应当在3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村庄建设工程位于市属各区国道、省道、铁路和规划宽度40米以上主干道临路建筑以及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珠江*河段两岸、五级以上航道两岸、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以外的农村各项建设工程,由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农村村民不得利用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居民合作建房。

第三十条村庄各项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部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规划验收:

(一)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附图委托法定的城市勘测单位进行现场测量;

(二)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成果和规划验收申报表向镇城市规划管理所申请初审;

(三)镇城市规划管理所收齐验收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日内完成初审和现场复核,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在1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不予验收。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进行下列违法建设,由所在区、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三)临时建设工程批准的使用期已满,或者使用期未满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已经作出提前拆除决定而未按期拆除的;

(四)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

(五)越权审批和其他违法审批建设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的。

第三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为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建筑工程设施提供永久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不得供水、供电、供气。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地产权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证书刊号规定的房产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定的用途一致。

工商、环境保护、卫生、文化、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并核对用途。利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城市规划核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有关证照。

第3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大学留校继续学习申请书格式,欢迎阅读!

大学留校继续学习申请书格式1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叫___,是计算机专修网络__届毕业生。值此毕业、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母校的崇敬,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执著追求,特此申请留校服务。

在踏入校门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决心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校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以“忠诚,守信,精进”的标准去锻炼及发展自我。

学习上,我刻苦努力,爱猫扑.爱生活完成了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每科成绩都达到合格的标准,可以说对从事本专业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有了相当程度的理解和掌握。

此外,通过一年的学习生活,使我具备了从事工作所需的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使我具备了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

一年过去了,母校的领导、老师、同学、一草一木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母校严格的校训、校规,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更是给了我巨大的力量,在我即将踏上社会之以建设道路之际,我希望能留在母校服务。

我正处于人生中精力充沛的时期,并且热爱学校事业。同时,我也深深的知道,离做一位实验员的标准还有差距,但是我相信“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一定会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进步,成为一名优秀的实验员。希望母校能提供一个让我发挥专长的平台,我定会竭尽全力的在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

恳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9月

大学留校继续学习申请书格式2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是11级__专业的__同学,现住_栋_号寝室,家住_______,敬父母同意(家人联系电话_____),由于假期时间较长,自小出生在农村家庭的我能够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对父母来之不易的经济深感不易,故自己也要学会照顾自己,并在学校周边找到一份工作,希望借此机会不仅能为家里减轻些许的经济负担,也能丰富自己的假期生活,并从中可以学到一些社会实践经验,为今后的毕业的更好的适应工作而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努力提高自生的素质,时间自己的工作能力提供广阔的天地。在留校期间,我会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公共设施加以爱护,定时回寝室,形成于与正常上学期间同样的规律,在不耽误学习的同时,做一些勤工助学,确保假期与生活的安全与快乐。特此申请!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

日期:20__年11月28日

大学留校继续学习申请书格式3尊敬的___:

我叫___,是__班的学生,现住___寝室。

我家住_______。经父母同意(家里联系电话___),特申请暑假留校。

因需要参加开放性实验室有关的学习活动,故暑假必须待在学校,我一定严格遵守假期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请予批准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留校继续学习申请书格式4_系领导:

本人因家庭特别困难(或准备考研究生,等等),准备今年

假留校,特提出申请,如被批准留校,我一定严格遵守假期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到值班老师处请假。

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申请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宿舍:

学院:

专业:

学号: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邮编:

大学留校继续学习申请书格式5尊敬的校领导:

我叫___,是__班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生,我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和对母校的崇敬,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执着追求,特此申请留校服务。

在踏入大学校门以来,我就决心好好把握这珍贵的大学时光。一直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学奋进,积极进取,不断表现自己和发展自我,取得了很大的收获。

学习上,我刻苦努力,每科成绩基本都达到优良以上,并在班级名利前茅。自大一担任学习委员后担任班长职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热爱集体,对班级及其负责,能认真完成班主任交给我的任务。得到班主任和全班同学一致好评,在大家的支持和信任下,被选举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后来依次荣获20__-20__年度“优秀共青团员”。20__-20__年度“国家奖学金”。20__-2__年度“学院助学金”。20__-2__年度“优秀班干部”。20__-2__年度“国家助学金”。2__-20__年度“三好学生”。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和母校细心的培养下,于09年5月党员正式转正,终于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通过三年的学习生活,使我具备了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也提高了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学校期间,在努力学好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外,我自学电脑维修知识,经常去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不仅丰富了大学时光,也积累了很多知识,可以说对从事本专业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有了相当程度的理解和掌握。

在即将踏上社会之际,也是正处于人生中精力充沛的时期,并且热爱学校事业,我希望能留在母校服务。当然,我也深知道我的资质有很大的差距,但我相信“从基层做起,不断进步”。我一定会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进步,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人员并不断发展。希望领导能给我一个发挥的平台,我定会竭尽全力的在工作中取得学校的认可。

恳请校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第4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了吧!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大学生外宿申请书,欢迎阅读!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1尊敬的__:

我叫_运恒,是__级本科产品设计专业1班学生,我因大四上学期课程结束,要出去实习,申请于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2月13日不在学校住宿,居住地为安徽淮南。

在校外期间,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同时保证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一切活动,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2尊敬__的老师:

本人家离学校近,在学校住宿不方便,身体条件比较差,经家人同意特向学校申请外宿。

本人在校外的安全有家人负责,保证上学不迟到不旷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请老师批准!

___班学生: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3尊敬的院领导:

您们好!我是___,是___专业__级学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

我现在郑重提出外宿申请,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

我申请外宿理由如下:

1、我为土生土长的本城区人,家庭住址离学校很近;(注:本条适合学校当地人员);

2、我有交通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惧风吹雨打,不惧严寒酷暑;(注:本条适合学校当地人员);

3、我可以保证每一天按时到校,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学习,读书写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宿舍供水设施不全,又因为我住的楼层较高,供水严重不足,曾出现洗头洗一半没水的现象;

5、宿舍卫生差,每一次检查宿舍卫生都得差评,被通报批评;

6、寝室内部生活习性不合,尤其以夜生活较为严重,有人窃窃私语,有人半夜磨牙,有人鼾声如雷,有人脚臭熏天,因而造成宿舍内部矛盾激烈,擦枪走火事件时有发生;

7、寝室外部盗窃较为严重,有小偷屡屡作案,屡屡得手。

不时会有衣服、鞋子等丢失;

8、寝室外部环境差,周围居民区太吵,宿舍走廊太吵,不时会有歌声和乐器声传来,尤以中午最为严重;

9、学校伙食状况差,卫生条件不敢恭维;

10、我自身身体素质差,时常得病,外宿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有助于身体的调养,另外,我想辅之中药调养;

11、我的作息时间与舍友的作息时间相冲突,我早起早睡,舍友晚起晚睡;

12、我以前有过外宿经历,且个人的自控能力很强,可以抵制外部不良诱惑;

13、家长都同意。

我希望学院的领导能给我外宿的机会,我将抓住外宿的环境,好好休息,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调整到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创造更好的成绩。

以上便是我的外宿申请报告,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4尊敬的__:

根据本人申请,经家长同意,我在公寓外住宿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究社会公德,认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的有关公约和制度,遵守住宿地的治安管理条例及其他管理规定。

诚实、守信,履行社会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系制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组织的活动,接受学校管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认真学习,保证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良好的学风,按要求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各门功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要求,保证不出现不及格课程(补考后)。

3、树立安全和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途中交通、饮食、医疗等环节上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事故。

外住后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4、经常向本人家长、班主任汇报外住时的学习、生活情况。

保持与班级和同学的`经常性联系。

5、每月底向所在系书面汇报外住期间的遵纪守法等情况。

外住期满后按时搬回学校公寓住宿,否则按擅自外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理。

6、本人或家庭的住址、联系电话有变动,要及时到所在系登记,保证有事能联系到本人,否则,若因此误事,责任自负。

本人不认真履行本承诺书内容,将按校纪校规予以相应的处分。同时,立即无条件地搬回校内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5尊敬的校领导:

我因为身体不好,在学校住宿一是影响其他同学,二是得不到家人良好的照顾,因此想申请回家住宿,这样既能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也可以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自己身体好了学习成绩才有可能提高。在家居住期间,从家里到学校的路途中的所有安全问题我自行负责,不需学校承担任何责任(既在校外的安全问题我自负)。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第5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一、我市村居民公寓建设基本目标

我市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城市化为目的,推动村居民居住方式的转变。在城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规划建设村居民公寓。建设村居民公寓,必须遵循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促进旧村改造,促进城镇合理布局与功能完善,大力培养村居民的城市意识和现代观念。

二、对村居民公寓建设实行分类指导

我市的村居民公寓的类型分为三类:一是由于城市建设,对村居民的原有住房进行整体或局部拆迁,而又需要对被拆迁的村居民重新安置的,一律采用建设村居民公寓,集中上楼的形式。镇(街)、村(社区)或负责拆迁安置的单位,应在规划指导下,做好村居民公寓的建设方案,经批准后,统一建设,分配给需要安置的村居民。二是对于新增的农村人口,没有分到宅基地,需要解决住房的,应以镇(街)为单位,统一规划,做好村居民公寓的建设方案,在严格核定申请人资格的前提下,制定建设计划,分步建设,合理解决新增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三是对于群众有意愿,集体经济力量雄厚,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统一规划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以试点为主,鼓励探索,严格审批。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允许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对村居民公寓建设不作统一要求。

三、加强村居民公寓建设管理

村居民公寓建设必须合理布局、严格管理:一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村居民公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不能建设村居民公寓。要改变由村(社区)为单位直接规划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做法,今后,凡建设村居民公寓的,要以镇(街)为单位,统一编制《村居民公寓建设和旧村利用改造专项规划》,对规划期内的新增人口作出估算,对需要的农民公寓用地作统一安排,安排的农民公寓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不得使用生态绿地建设农民公寓。经批准后,作为指导编制村居民公寓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对没有编制《村居民公寓建设和旧村利用改造专项规划》的镇(街)上报的村居民公寓规划设计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村居民公寓建设要向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中心区或组团中心集中。鼓励多个村(社区)集中建设。鼓励多个村(社区)的群众在村居民公寓居住区集中居住,依托村居民公寓居住区建立社区组织,引导村居民公寓居住区逐步向城市居住区过渡。

三是村居民公寓居住区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每个村居民公寓居住区,按照国家关于居住区的分类标准,应至少达到居住组团的规模,即不少于300户,或1000人的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村居民公寓居住区的建设规模要符合不超过人均30平方米用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指标要求,居住人数以公安机关核定的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进行核定。加强对村居民公寓用地的监督管理,市在每年省下达的土地年度计划指标中增设农村宅基地(村居民公寓)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用于村居民公寓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村居民公寓产权管理。村居委会在申请供地时,应同时提供拟入住村居民公寓人员的详细名单及身份证明,防止向非本村村民出售。在正式供地时,国土部门应在批准文件上注明入住村居民公寓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可凭该批准文件、合同、缴纳税费凭证及原土地证书等资料,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四、以建设成熟社区为目标建设村居民公寓

村居民公寓居住区要依托城镇中心区现有的道路、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学校、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利用率。在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不足的地区建设村居民公寓时,必须按《*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步建设社区居(村)委会办公用房、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鼓励做好设施配套建设,对与村居民公寓同步建设的小学、幼儿园、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和小区内道路等的用地,经规划部门审查,可不计入人均30平方米的用地指标和人均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指标。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农民公寓总用地的20%用地,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农民公寓总建筑面积的20%。

五、坚持建新收(拆)旧的原则建设村居民公寓

建设村居民公寓居住区要充分发掘城镇、村庄的土地潜力,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村居民公寓居住区选址如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关村(社区)应先拆出与申请建设的村居民公寓居住区相等土地面积的旧村、旧厂用地,或通过治理“空心村”、整理闲置宅基地和空置住宅,清退“一户多宅”的住宅等方式,提供与申请建设的村居民公寓居住区相等土地面积的存量建设用地。要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申请入住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家庭要与村(社区)签订原有宅基地回收协议,同意交回与分得的村居民公寓面积相等的旧宅基地的土地,由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待搬进村居民公寓后一段时间内,或有建设需要时,村(社区)将依据协议,向村居民收回旧的宅基地。镇政府、街道办对协议履行监督的责任。收回旧宅基地时,地上房屋另行按规定作价赔偿。

建设村居民公寓拆出的旧村用地或旧厂用地,应严格按城镇总体规划和旧村利用改造规划规定的性质使用,可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鼓励用于建设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增加城镇公共空间,或用于建设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镇环境。

六、把建设村居民公寓作为解决新增农村人口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

继续执行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独院式私房建设的政策。在镇(街)以从事农业为主的村组,确需安排独院式私房的,应报市政府审批。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

解决新增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主要应通过建设村居民公寓,鼓励村居民上楼的方式。各镇(街)应摸清本镇(街)村居民住房的底子,结合本地实际,妥善解决与私房建设有关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以镇(街)为单位,核定村(社区)建设用地的总量;核定可用于建设村居民公寓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核定申请村居民公寓住房的新增农村人口的申请人资格。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分步建设,解决新增农村人口的住房。鼓励各镇(街)、村(社区)积极探索解决新增农村人口住房问题的新形式。

七、开展村居民公寓建设试点工作

村居民公寓建设不应急躁冒进,应统筹考虑,在全市各镇(街)选择若干个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村居民公寓建设的试点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城市化为目标,以建设成熟社区,推进城镇发展,实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标准,鼓励试点镇(街)村(社区)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把村居民公寓建设与村改居、撤并村组、合建社区工作联系起来,与旧村改造联系起来,与推进股份合作制、联合建设出租屋解决农民收入、解决新莞人的居住问题联系起来,探索我市建设村居民公寓的新经验。

第6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临近开学了,2021大家期待的大学生活马上开始了,那么2021哈尔滨理工大学秋季开学如何安排的呢,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1哈尔滨理工大学秋季开学通知最新,欢迎阅读!

2021哈尔滨理工大学秋季开学通知根据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原则,全校学生于9月4日至9月8日,以公寓和年级为单位分四批次返校报到,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9月4日,西区实训楼、一、四、五、六、七公寓,南区一、二、三、四、六公寓学生返校报到。

第二批次:9月5日,西区三、八、九、十、十一公寓,南区五、七、八公寓学生返校报到。

第三批次:9月8日,2021级硕、博研究生新生、2021级本科生、预科生新生报到。

第四批:时间待定,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学生返校报到。

荣成学院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时间,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要求,结合荣成学院实际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工作。

学生返校报到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哈尔滨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政策执行。请同学们坚持钉钉APP平台“每日健康打卡”,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经学校批准,不允许提前返校。在返校途中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学校最新通知。

哈尔滨理工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1年8月23日

哈尔滨理工大学新生开学需要准备的重要工具1、录取通知书;

2、高考准考证;

3、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若干现金&银行卡;(是录取通知书里面的当地卡);

5、一寸照片,两寸照片(开学不是马上都用,之后两天陆续要用,自己带好,肯定用得着,学生会入会申请表、体检单等等等);

6、团员档案、学生档案(入党的时候团员档案很重要,主要是入团申请书);

7、手机及附件(充电器、充电宝、电板、耳机、足量的数据线);

8、u盘移动硬盘;

9、创口贴若干、医用棉签,指甲刀,挖耳勺;

10、带晕车药若干(晕车的同学);

11、银行卡的网盾。

哈尔滨理工大学新生入学必备生活用品男生出行类清单

雨伞;(不要光求漂亮,质量要好)

遮阳伞

包包;(大大小小的,自己看着办)

钥匙扣;(挂宿舍和抽屉钥匙用)

家里的钥匙(不然突然想回家了却进不了家门)

当地的地图和公车路线图;(可以到学校了买,百度地图也可以)

自行车(学校大的可以考虑这个可以考虑,附近挺偏的,自行车还是蛮方便的)

各物件的发票和保修单;(如果有全国联保的话)

学习用品类清单

笔、尺子等文具和笔筒(放寝室里)、笔袋(随身带)

MP4/5或U盘(COPY老师的课件和交作业等时候要用到,不要用MP4/5直接拷,学校电脑的病毒很猖狂)

英语词典(文曲星)一本英语语法书

手表

文件夹

一些自己喜欢的书

修正液胶带纸什么的

便条本、N次贴

荧光笔(划重点)

笔记本和练习本还有草稿本什么的

第7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兴隆公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民航医院西侧。

法定代表人:蔡世亮,董事长。

委托人:王以岭,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付世德,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

法定代表人:于敦才,总经理。

委托人:方晓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林星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北京基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总公司办公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李继红,董事长。

委托人:方晓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林星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兴隆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为与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工程总队(以下简称原总后工程队)、北京基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泰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1998年10月14日作出(1997)民终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兴隆公司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2月23日以高检民行抗字(2000)第8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起抗诉。本院于2001年11月8日作出(2001)民一抗字第3号民事裁定,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案。2001年11月27日、28日,本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兴隆公司委托人王以岭、付世德、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总后工程队,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和基泰公司委托人方晓梅、林星玉及基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继红到庭参加了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吕洪涛、王莉出席法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终审查明:兴隆公司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1993年,兴隆公司获得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开发建设兴隆湖景别墅工程许可后,将该开发区中的别墅70憧、1-4号公寓楼、综合楼发包给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工程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原总后四大队)承建,双方就上述别墅、公寓及综合楼三项工程各分别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一份合同造价为每平方米200美元,另一份为每平方米250美元,每项工程造价实际为每平方米450美元,由原总后四大队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原总后四大队签订上述合同得到了原总后工程队的授权和认可。合同签订后,原总后四大队与美国迪地艾尔建筑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基泰公司,该公司除继续履行原总后四大队与兴隆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外,双方还于1995年就兴隆湖景小区的5号、6号公寓楼及外线砼暖沟工程签订承包合同,5号、6号公寓楼的造价为每平方米300美元,外线砼暖沟工程造价为440万元人民币。1995年9月5日,兴隆公司与基泰公司签订综合楼、1-4号公寓楼及别墅工程的补充协议,约定基泰公司从原工程包干合同造价中退回一部分包干费,但不以现金形式退回,而是将兴隆小区北区的7号、8号公寓楼及管理楼、水榭等约5000平方米工程施工完毕,双方不再办理工程合同。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关于兴隆湖景小区北区施工项目1996年保修问题的协议。上述合同签订后,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经基泰公司、兴隆公司和设计单位合检,并报经北京市朝阳区质量监督站核验合格并签发《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实际完成工程面积为:别墅58憧(在施工中变更)、1-4号公寓楼、综合楼、5-6号公寓楼总计建筑面积119,946.89平方米,另外还完成外线砼暖沟工程。依照双方签订的8份合同约定,兴隆公司应支付工程款52,147,619.03美元,已支付工程款折合为39,876,722.04美元,尚欠工程款计12,270,896.99美元。此外,基泰公司已按补充协议约定兴建了7号、8号公寓楼、管理楼、水榭等计4,879平方米,无偿交付给兴隆公司。后双方因工程结算发生纠纷,兴隆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1-4号公寓、别墅及综合楼工程各一份合同为依据(公寓、别墅造价为每平方米200美元,综合楼造价每平方米250美元),请求原总后工程队及基泰公司返还多占用的工程款。原总后工程队及基泰公司提起反诉,主张双方就1-4号公寓、别墅及综合楼每项工程各签订并生效了两份单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00美元和250美元的工程承包合同,并以此为依据请求兴隆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二审期间,基于兴隆公司申请,二审法院委托建设部建筑业管理司对本案涉及的兴隆湖景小区综合楼、别墅、1-4号公寓楼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精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算公司)与建设部建筑业管理司共同进行了鉴定工作,结论为:按照92概算定额、92取费标准,综合楼每平方米造价为人民币2,839元,公寓楼平均每平方米造价为人民币2,680.25元,58栋别墅平均每平方米造价为人民币2,110.11元;按照92概算定额、94取费标准,综合楼每平方米造价为人民币2,953.2元,公寓楼平均每平方米造价为人民币2,769.47元,别墅平均每平方米造价为人民币2,216.87元。鉴于1993年1美元平均兑换5.7619元人民币,1994年1美元平均兑换8.6179元人民币,按照92、94两种取费标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工程造价均超过了每项工程一份合同约定的造价标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兴隆公司和原总后四大队签订的兴隆湖景别墅小区综合楼、1-4号公寓楼及别墅各两份合同均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由双方签字盖章并得到原总后工程队的授权及追认,属有效合同。兴隆公司在与原总后工程队和基泰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后,以其中三份工程承包合同作废为由,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九千余万元工程款的请求,缺乏证据,不予支持。兴隆公司与基泰公司1995年5月签订的5-6号公寓楼合同及补充合同等亦为有效合同。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以其取得工程款合法有效,并以合同约定的承包价格为据,反诉兴隆公司依合同支付尚欠工程款的反诉请求成立。据此判决:一、兴隆公司与原总后四大队签订的综合楼、1-4号公寓楼、别墅共六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兴隆公司与基泰公司签订的两份5-6号公寓楼合同及外线砼暖沟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效。二、驳回兴隆公司要求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返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三、兴隆公司支付尚欠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工程款12,270,896.99美元(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给付)。四、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1,360元由兴隆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6,161元由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负担20万元,兴隆公司负担306,161元。

兴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二审认为,兴隆公司与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在1993年和1995年期间签订的兴隆湖景小区8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3份补充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均属有效。兴隆公司在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已按约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诉称综合楼、1-4号公寓楼、别墅施工合同中的3份合同已经作废,并请求原总后工程队、基泰公司返还多占的9,427万元人民币,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87,521元,鉴定费人民币180万元,由兴隆公司负担。

兴隆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高检民行抗字(2000)第8号民事抗诉书中对本案提出以下抗诉意见:

一、终审判决认定本案兴隆湖景小区综合楼、别墅及1-4号公寓楼造价为450美元每平方米的事实不清,并与以下证据相矛盾:l、原总后工程队和基泰公司在一、二审中称:他们在与兴隆公司就湖景小区别墅、公寓楼和综合楼工程所签订的12份正本合同上签字予以确认。但兴隆公司提交的6份原始合同正本上没有总后工程队和基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2、基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继红曾在东城公安分局承认她以兴隆公司材料处主任(受聘)身份从材料处帐户划走的9000多万元人民币是兴隆公司二期工程的预付款(二期工程尚未动工)。3、1996年5月23日,基泰公司单方面向兴隆公司请求调整工程造价的函及1996年6月17日李继红的亲笔信函可以证明,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造价不可能为每平方米450美元。4、1993年6月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京东设计院作出的《工程施工图》上的图纸概算标明:公寓1-3号楼工程造价为110美元每平方米。1993年9月4日施工单位向兴隆公司提交的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工程概算书》中确定1-3号公寓楼工程造价为206美元每平方米。5、1996年10月28日,北京建设工程概预算协会城建分会等单位共同对综合楼、别墅和1-4号公寓楼按照当时国家规定的工程概算定额及费用定额进行合同预算审查,结论为:该综合楼、公寓、别墅平方米造价分别为237.93美元、192.41美元、144.37美元。

二、二审法院委托鉴定主体错误,鉴定单位不适格,鉴定违反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鉴定根据与实际不符。1、委托鉴定主体错误。根据建设部“三定”方案的规定,应由标准定额司负责工程造价鉴定。2、精算公司无鉴审主体资格,收取的鉴定费超过北京市建委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十倍。3、《造价鉴定书》未采用合同约定的92年定额取费标准,而是适用了94年定额取费标准。同时《造价鉴定书》采用的以下鉴定根据与实际不符:(1)按合同要求,卫生洁具需采用进口美标,但实际使用的卫生洁具为国内产品,鉴定按进口美标计价;(2)鉴定将不应计入造价的综合楼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计入工程造价;(3)《造价鉴定书》关于人工单价的取费标准超出行业规定标准;(4)1-4号公寓楼安装的是单冷空调,鉴定按冷暖空调计价。

经本院再审认为:一、抗诉书中关于本案原终审判决认定当事人双方签订的综合楼、公寓楼及别墅工程施工合同每项工程造价为450美元平方米的事实不清及与相关证据相矛盾的抗诉依据不充分:1、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载明:“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合同副本两份”。本案再审中,经当庭举证,兴隆公司提供了六份有兴隆公司与原总后四大队盖章而没有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正本合同原件(每项工程各两份,每平方米造价分别为200美元和250美元),其中三份合同(综合楼每平方米造价为200美元、别墅及1-4号公寓楼每平方米造价250美元)被剪角。基泰公司提供了十二份合同原件,除其在一、二审中已经提供的有兴隆公司与原总后四大队签字盖章的六份正本合同(每项工程各两份,每平方米造价分别为200美元和250美元)外,还提供有双方盖章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六份副本合同(每项工程各两份,每平方米造价分别为200美元和250美元)。因此,兴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且合同的形式要件不完备。基泰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及件数与合同约定的文本及其主张的合同件数相符,且六份正本合同上均有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形式要件完备;兴隆公司提出剪角为不生效合同的主张,由于基泰公司提供的12份合同并未被剪角,兴隆公司单方剪角的合同不能作为认定该合同已经作废的依据;兴隆公司称基泰公司提供的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系为备案需要制作的,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且该主张与其在一、二审中承认其在确定执行的生效合同上签字的事实相矛盾,不足以否定基泰公司提供的合同的效力。2、基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继红在一、二审及再审中始终主张拨入兴隆公司材料处帐户的款项为本案兴隆湖景小区的工程款,再审中其亦否认在东城公安分局曾认可从兴隆公司材料处帐户中转走的款项为兴隆公司二期工程款。抗诉卷中支持该抗诉意见的证据是兴隆公司委托人对东城公安分局一位同志的调查笔录,该笔录上既无东城公安分局盖章确认,也无公安人员的签字,证据形式要件不完备,不能起到有效证据作用,且该抗诉意见提出的兴隆公司材料处帐户款项的构成与兴隆公司在一、二审中关于该帐户中款项构成的主张相矛盾。3、李继红及基泰公司给兴隆公司等的相关函件内容只能反映双方在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造价协商调整,根据函件内容无法推断造价调整是在原合同基础调高还是调低,无法据此推定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应低于450美元每平方米。4、经双方当事人庭审质证认可,1993年6月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京东设计院的《工程施工图》中确定的工程造价系以该工程框架结构为前提确定的;1993年9月施工单位的《承包工程概算书》中也明确约定该概算未包括外墙涂料、内墙装修及门窗、空调灯具电缆等装修及设备,故上述两份证据中反映的工程造价不足以否定原终审判决认定的包括土建及设备在内的工程承包价格。5、1996年10月,北京建设工程概预算协会城建分会等单位对该工程造价的预算审查结论,系基于兴隆公司单方委托,不足以对抗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对本案工程造价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抗诉书中关于二审法院委托鉴定主体及鉴定内容存在瑕疵并足以导致原终审判决错误的抗诉理由不成立。1、本院二审委托鉴定系在建设部机构改革前,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和标准定额司均有部分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的职能。2、精算公司为建设部1998年7月27日第11号公告批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本案二审委托鉴定结论作出时间系在精算公司已经取得甲级资质后。3、经查《造价鉴定书》,鉴定单位系根据92定额、92取费标准和92定额、94取费标准分别得出了鉴定结论,并非仅适用了94年取费标准;综合楼的鉴定中,有部分卫生洁具是以市场行情作为计价依据,且其确立的价格明显属于国内产品价格,说明鉴定单位在鉴定中不是完全按进口美标计价。兴隆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总后工程队及基泰公司使用的标有美标的卫生洁具为国内产品,亦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二审鉴定对人工费取费标准及鉴定收费违反有关规定;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当事人主张,综合楼高压配电设备及安装不应计入综合楼造价,1-4号公寓楼应以单冷空调计价,二审鉴定对上述两个问题的计价有误,但由于本案鉴定是作为衡量合同单价的证据之一,;而非以此结算工程价款,即使扣除该部分费用,亦不能导致综合楼及1-4号公寓楼每平方米造价低于一份合同约定的价格。

综上所述,本院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第8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一、成绩查询

湖南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16日上午10:00公布,报考湖南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本人成绩:

1.微信查询:

(1)关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可搜索hunan-zhaokao)。

(2)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微信公众号中点击屏幕左下角“数据查询”菜单进入“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微信版页面;

(3)点击“研考信息查询”功能按钮,输入“考生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即可进行查询。

2.网站查询:

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neeb.cn)网站。

3.短信查询:

湖南移动用户通过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105203040506078)到1065899261。

二、成绩复查

1.申请时间:2019年2月20日-22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申请程序:考生需下载并认真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并签名确认后,将申请表原件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公寓20栋202室)。建议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截止日期以邮件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快递单据中填写品名:“本人15位考生编号+成绩复查申请表”。

收件人: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731-88459412

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410208

4.复查说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查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累计和成绩登记是否存在疏漏。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统考科目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程序复查。

自命题科目由研招办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

如成绩复查有误需要更正的,研招办将于2月28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确保申请表中的联系电话畅通)。成绩无误者,恕不一一通知,如在2月28日后未接到研招办通知的,则表明成绩复查无误。

三、其他事项

1.我校不再寄发书面成绩单,请考生直接打印查询页面留存。

2.2019年国家复试线预计于3月中下旬公布,我校专业均为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具体复试线和复试时间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另行公告,届时将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

3.待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将进行复试、调剂、录取、调取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一系列工作,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请考生在这段时间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相关工作动态,或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微信(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同时不要更改网报时所填手机号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9篇:公寓申请书范文

关键词: 《齐晋之战》 “从” 用法 意义

《齐晋之战》是《左传》中的名篇,被多家古汉语教材收录。笔者研读时发现,对于文中“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的“从”,多数教材均未作注,如王力《古代汉语》[1]、郭锡良《古代汉语》[2]、朱振家《古代汉语》[3]、殷国光《古代汉语》[4]、邹德文《古代汉语》[5]、魏清源《古代汉语》[6]等;而对下句“从左右,皆肘之”中的“从”,王、朱、邹、魏几家注为“因为綦毋张是寄乘,所以说是‘从’”,郭、殷两家则未单独作注。纵观几家注疏,前种方式较为细密,但容易使人以为两“从”意义相同,并与“跟从”义有关,后种方式则失之粗疏,含混不清。仔细斟酌之后,笔者以为,两“从”各有所指,且与“跟从”义无关,前者为介词,表“向、对”;后者为动词,表“到、往”。

首先,就前“从”而言,一方面,“从”用作介词,引进言谈的对象,前人已有论及。汉语史上,这一用法虽不为多,但仔细检阅,文献中仍不乏用例,如:

(1)《晏子春秋・内篇》:“公下车,从晏子曰:‘寡人有罪,夫子倍弃不援,寡人不足以有约也,夫子不顾社稷百姓乎?’”

(2)《汉书・翟方进传》:“方进自伤,乃从汝南蔡父相问己所能宜。”

(3)《汉书・夏侯胜传》:“胜从父子建,字长卿,自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

(4)《全唐诗》柳宗元《首春逢耕者》:“聊从田父言,款曲陈此情。”

(5)《太平广记》卷二百三《王中散》:“山甫方从客问曰:‘向来所操者何曲?他处未之有也。’”

(6)《太平广记》卷二七九《陆洎》:“承嗣与诸客访之,洎从客曰:‘某明年此月,当与诸客别矣。’”

另一方面,“从韩厥曰”是一个“介宾+动”结构,若理解为连动结构,句法上虽无不可,语义上却不合逻辑。事发之时,齐军已经战败,晋帅韩厥在乘胜追击的途中遇到綦毋张,并同意搭载这位丧车的“战友”。结合战争实际来看,綦毋张“请寓乘”的请求只能是在驱车疾驰的韩厥注意到他或停车下马的情况下提出的,而不可能是在韩厥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綦毋张跟在他的车后提出这一请求,因为在硝烟弥漫的战争环境中,徒步的一方若未被驾车的另一方及时发现的话,二人的对答基本上是无法实现的。当然,单就文章本身而言,綦毋张“跟在韩厥的车后说”并不表示韩厥未曾注意到他,但若已注意到了,那么“跟在车后提出请求”就显得有悖常理了。

其次,就后“从”而言,一方面,“从”用作动词,表示“往,到”,《汉语大词典》与《汉语大字典》均有收录。古籍中,“从”表“往、到”的用法亦大量存在,如:

(1)《楚辞・天问》:“四方之门,其谁从焉?西北辟启,何气通焉?”

(2)《大戴礼记・诸侯迁庙》:“从至于庙,群臣如朝位,君入立于阼阶下,西向,有司如朝位。”

(3)《东观汉纪》卷十:“铫期为太中大夫,从到洛阳,拜为卫尉。”

(4)《〈抱朴子〉序》:“故权贵之家,虽咫尺弗从也;知道之士,虽艰远必造也。”

(5)《全唐诗》刘禹锡《和仆射牛相公见示长句》:“流辈尽来多叹息,官班高后少过从。”

(6)《旧唐书・李晟传》:“晟既罢兵权,朝谒之外,罕所过从。”

上举诸例不仅从语义层面证明了“从”有“到”义,而且从句法角度进一步印证了这一事实。其中,例(1)为动词的“从”单用,意即“往、到”;例(2)(3)中,“从”分别与动词“至”、“到”同义连文,词义也很明显;例(4)中,“从”与动词“造”相对成文,均表“往、到”之义;例(5)(6)中,“从”与“过”亦为同义连文,“过”表“经过、路过”,“从”表“前往、到达”,二者连用,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往来”。

另一方面,结合文义来看,该句旨在说明綦毋张登车之后二人的不同举止,并通过綦毋氏“从左右”的自然举措与韩氏“皆肘之”的异常反应的鲜明对比,回应上文韩厥夜梦父言“旦辟左右”的背景说明。因此,与“肘”相对,“从”重在表现一人的行为举止,而非描述两人的状态关系,换言之,“从”应当理解为一个趋向动词,而不是一个关系动词,所以较之“(綦毋张)跟在左边和右边”或“(綦毋张)站在左边和右边”,将“从左右”理解为“(綦毋张)走到左边和右边”更为妥帖。

综上所述,“跟从、跟随”的含义已在动词“寓”中得到了明确体现,无论是“从韩厥曰”还是“从左右”,两“从”的意义与此均无所涉。当然,“向”、“到”两义又非凭空而生,而是深深植根于“从”的词义发展系统中,并与“跟从、跟随”有直接的源流关系。

“从”,甲骨文作“”,乃二人侧立并行之状,本指“随行、跟随”,如《左传》隐公十年:“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论语・公冶长》:“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随行”便意味着一定的目的和过程,于是词义便由此引申为“前往,到达”。介词“从”同样是在“随行”义的基础上产生的,正如马贝加先生所言,由与人相随发展到与空间相随,“从”便完成了由动词向介词的转化[7]。介词“从”最早用为处所介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始发、经由、处所及方向等①,如:

(1)《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丙戌,单子从阪道,刘子从尹道伐尹。”(始发)

(2)《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侧行辞让,从东阶上。”(经由)

(3)《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处所)

(4)《三国志・魏书・董卓传》裴注引《英雄记》:“又趋陈留王,曰:‘我董卓也,从我抱来。’乃于贡抱中取王。”(方向)

其中,在表动作运行的方向时,“从”与“向”意义相通,而“向”在引进运行方向的同时,还被广泛用于引进言谈的对象,如:

(1)《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温向城大呼曰:‘大军不过三日至,勉之!’”

(2)《世说新语・雅量》:“后有人向庾道此,庾曰:‘可谓以小人之虑,度君子之心。’”

于是,在词义聚合同化原则的作用下,受“向”的影响和类推,“从”也具备了引进言谈对象的功能。

总之,词语“从”的用法复杂多变,《齐晋之战》“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从左右,皆肘之”一句中,两“从”的意义均已不再是本义,而是词义引申后的结果“向”和“到”。对此,各类古汉语教材可以重新作注,避免误解。

注释:

①文中有关介词“从”的用法主要参考马贝加先生《近代汉语介词研究》,中华书局,2002.

参考文献:

[1]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1:32.

[2]郭锡良.古代汉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8.

[3]朱振家.古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40.

[4]殷国光.古代汉语[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94.

[5]邹德文.古代汉语[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