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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

第1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7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司法局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七五”普法工作,以“123456”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为第七个五年普法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围绕一个中心。以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

下发两个文件。一是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民开展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通知》,二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民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筹备三个会议。一是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调研“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二是普法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汇报“六五”普法的成果以及研究探讨“七五”普法工作。三是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

组建四支队伍。一是调整充实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七五”普法讲师团队伍,三是建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四是组建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

开展五项活动。一是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活动,重点抓好峰江街道下陶村宪法主题公园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法律七进(机关、农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市场)”活动,重点抓好法律进市场活动,深化“法治进五堂”。三是开展“百场法治教育进课堂”活动。四是开展“律师进村居入社区”活动。五是利用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继续开展律师走进演播室“问法说事”活动,做强《今日路桥》“南官法苑”法治栏目。充分运用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新媒体,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打造六种法治产品。一是推出《行政诉讼法案例汇编》一书,二是推出“南官法苑”50期,三是制作一部法治公益广告片,四是制作微信H5动画《路桥区“七五”普法启动宣传》,五是评选2017年路桥区“十大法治故事”,六是上演一台“七五”普法宣传文艺晚会。

质监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7

为切实加强“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普及质监法律知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和谐质监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17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市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按照“七五”普法要求,突出质监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质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2017年,主要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新出台的特别是与质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建设“法治质监、平安质监、和谐质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形式

2017年,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系统内外,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认真组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活动。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列入政策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带头学法和用法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是对公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学习,特别是新颁布的与质监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三是建立有关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相关制度。法制宣传、学习列入全年工作目标,重点宣传计划的实施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公务员全年人均学法不少于20小时。组织系统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活动。

2、联系工作实际,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如“3.15”活动月、“5.20世界计量宣传日”、“世界标准化宣传日”、“安全月”、“质量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结合开展“二扶二帮”活动和行政执法后处理工作,不断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经营人员的质量法制观念水平。三是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使得参训者不但要熟悉业务知识,而且还要了解和熟悉质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服务活动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质监职能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五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利用行政执法检查、公开案审、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其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六是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在宿迁质量网上开设法律宣传栏目,利用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向社会开展质监法制宣传。要扩大质监法制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宣传工具。开辟法制、信息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17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在落实本计划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是落实五年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质量监督工作中。

第2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同志们:

刚才,同志们共同观看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纪实片,对获得全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XX同志传达了XX同志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批示精神,XX同志在批示中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全县“六五”普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希望大家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支持监督下,全县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深入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全县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场、街)都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县直单位列入了普法责任主体,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工作队伍不断壮大。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宣传系统、政法系统的工作者、律师、公证人员和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普法活动,为法治宣传教育注入了活力。三是法律服务意识更加强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主题活动,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年”、综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0余万份,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四是“法律六进”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普法骨干培训、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400余场次。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我为青春护航百场法治宣传进校园”等一系列专项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受教育学生达4万人次。持续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在全县各社区、农村普遍建立了法治广场和法治书屋,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重点开展“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宣传教育。五是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县政府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价标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行政机关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得到提升。六是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严格落实《法治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全县普遍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七是法治文化广泛传播。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积极开辟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吸引了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监督,得益于全县上下、各个层面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得益于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斗在法治宣传教育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传统思维定式还有待调整,对普法的形势、任务认识模糊,跟不上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步伐。二是没有形成应有的普法合力,部门之间缺乏科学、规范、有效的协调配合,协同普法乏力。三是常态化、系统性的普法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责任分工不明确、普法内容不具体、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均衡,个别乡镇、个别领域、个别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到位,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下面,就做好“七五”普法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全面依法治国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2016年5月,中央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七五”普法做出了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XX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省长XX同志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委书记XX同志在批示中指出:要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对于这些要求和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更大的决心和扎实的举措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既是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从实际出发,聚焦重点,突出关键,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要在全县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要全面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坚持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就职宣誓。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二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抓好主题宣传。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过程中全面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强化新修新立法律的普及推广,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三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体制机制改革、亲商清商政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预防恶性犯罪、反恐、信访、维护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力营造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良好氛围。

四要围绕重点对象,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围绕领导干部这一重点群体,全面落实《XX县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这个关键环节。围绕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五落实”,完善教育与立法、司法、执法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做好分类指导,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和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无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弘扬法治精神

突出抓好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一要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二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效果评估体系。三要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努力把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深化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过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在管理服务、执法司法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加大以案说法、释法说理力度,通过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展示法治的内涵和法律的权威。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编辑,通过案例宣传,加强舆情引导,强化法治教育。四要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七五”普法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形成强大合力。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各自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广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做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者、实践者,为全县“七五”普法作出应有贡献。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重要职责。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以案明法、以案释法,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律精神。宣传部门要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进一步推动新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利用多种手段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进一步深化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造性开展 “法律进园(景)区”,建立长效机制,跟踪落实效果。强化普法载体和方式创新,积极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加强普法宣传,真正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

第3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为了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我校根据古塔区“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人大《决议》精神,针对学校“七五”普法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律意识

    学校定期组织全体教研员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

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监察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经常学习,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教育全体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学校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和测试,以巩固普法成果。

    二、建立健全职能机构,明确依法治校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学校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领导小组由校长亲任组长、全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形成了周密的管理网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同时,制定学校依法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培训

    1、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依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件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校务和政务公开。

    2、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全体教研员做到认真学习、刻苦专研课程理念和课程标准,达到融会贯通。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教研和培训。认真指导基层学校“道德与法制”课程的开设和教学活动。

    3、完善培训机制,开设法制课程。目前,各校低年级均开设了“道德与法制”课程,教师进修学校非常重视该课程的培训工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安排教研员到省、市去参加专题培训。同时督促检查和指导基层学校开好“道德与法制”课程,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目标。

    四、开展特色“普法”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

    1、组织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报告、宪法修正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学习中做到了精心准备学习内容、科学采取学习形式、严肃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注重与进修学校本职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每次学习全体人员都能认真做学习笔记。

    2、开展专题培训活动,推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全面实施。学校先后组织教研员和基层骨干教师参加省市专题培训活动,一个学期学校共组织参加该项培训10人次。每学期初,进修学校都集中安排有基层学校法制课程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年组长等参加的专题培训活动,为我区法制课程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3、开展专题研讨活动,落实法制课程深入开展。进修学校每学期都组织开展一次“学科贯彻落实法制意识和法制精神专题研讨会”,各基层学校专任教师根据教学实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在会上进行专题研讨,从事例到理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得与会教师深受启发,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法制课程的科学开展。

    4、结合重大纪念日开展活动。每临重大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学校都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影视观看好活动,定期通过学校“一家亲”qq群和微信学习群转发校党支部认真筛选的学习内容,要求大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支部定期检查。

    5、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寓法制教育于各科教学中。在对基层学校教材教法培训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学科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有机结合,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学生开办法制手抄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学生法制教育。

    五、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学校尚无专用普法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第4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区委调研要求,我于今年上半年就我区七五普法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今年是七五普法验收之年,五年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依照《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推进顺利,成效明显。一是组织得力。领导机构健全,专项经费有保障,年度计划执行检查到位,普法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各项措施逐年加强。二是重点突出。各部门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围绕职责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如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以及学习宣传《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内容丰富。普法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有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全省劳动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有关于交通安全知识法律讲座;有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讲座,12月,举办“国家宪法日”讲座;有面向老年人的“*****”法律知识讲座;有面向教师的教师学法讲座,以及全社会兴起的《民法典》讲座。四是全体参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中小学校全面开设法治课,每学期至少组织中小学生开展1次法治实践活动;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落实普法责任制。五是方式多样。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转变学法模式,活化教育方式,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究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新格局;制作具有各街道特色的普法地标牌;利用好平安**、网信**、****等新媒体创立了今日头条普法公众号、司法局抖音号两个普法新载体;六是治理深化。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基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七是成效突出。**区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区教育局获得了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奖;司法所荣获**市金牌说和工作站;司法所所长在“榜样在身边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美群众贴心人”。

二、存在问题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我在调研中着重从找准差距,补齐短板,高质量、高效率地启动“八五”普法的角度来考察,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普法的实效性不强。普法工作实践中,个别部门和干部对于普法没有足够重视,存在一定程度学而不用现象。宣传思维主要侧重于单向输出,侧重于发放了多少资料、普及了多少人,开展了多少次活动,实际法治理念深入情况不尽人意。

(二)普法的时代性不浓。目前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内容的吸引力还不高,群众点击观看学习的频率比较低,结合时事热点还不够紧密。

(三)普法的联动性不畅。虽然建立了普法联络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但是各成员单位的侧重点还不够明确,全区的统一部署中开展联动的次数还比较少,平台和载体还需要精心打造。

(四)普法的全面性不足。司法部门重业务轻普法,执法部门重执法轻普法,其他部门普法的重视程度不高。各学校的普法实践基地建设程度不一。青少年组织的较好,老年人宣传的少。在职干部学习的多一些,社会工作普及的少一些。

三、今后建议

(一)强化责任、提升普法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各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对“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实现普法效果的最大化。把法治宣传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搭建平台、丰富手段、补齐短板、提升档次,努力形成亮点纷呈、氛围浓厚的普法格局。

(二)紧盯热点、增强普法时代性。把握好国家、社会的热点,顶住区委中心工作,编辑更加新颖的宣传题材,乘热打铁,顺势而上,提高普法效果。

第5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1.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认真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其决议的送审工作。

2.筹备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

3.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抓好骨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积极作用。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的征订、编写、发放工作,组织好学习、宣传和专题宣讲活动。

4.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媒体网络优势深入宣传“七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围绕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省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6.做好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1·9”全国消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消防法等主题宣传活动。

7.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忧患意识,把有效防控爆恐、等各类风险纳入法治宣传范畴,为推动法治、和谐建设创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结合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深入学习宣传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

8.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积极推动部门、行业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9.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按照教育部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的统一部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以课堂为主渠道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利用班会、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中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10.不断完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工作制度,加大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1.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黎族苗族自治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1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五、提高法治渗透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3.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我县黎苗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14.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气力推出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和覆盖面。配合我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广大农村群众手中。

15.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等阵地,运作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项目,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

六、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巩固我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成果,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制定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意见。

17.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委会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拓展普法平台,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

18.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发挥集群效应。

19.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众创众包模式等,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组织法治征文、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

八、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20.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从推进依法治县和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七五普法工作述职报告一

现将我市六五期间普法和依法治理情况综述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启动后,我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对六五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制定验收方案和措施,自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地、各部门组织自查后,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依法治市办。7月下旬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制度健全,工作扎实,形式多样,成效突出,促进了法治XX建设,为我市五型XX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社会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从全市开展的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法韵莲城宣传活动、各类法治阵地建设、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各种法律六进宣传活动中,可以看到,我市的法治宣传教育铺天盖地,覆盖全市各角落,达到了应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首先体现在人们对权力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力,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治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

其次是人们对权力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力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力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主体平等意识、权力意识、责任义务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监督举报意识等等都有所提高,基本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显示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明显提高。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明显规范

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能比较熟悉和掌握通用法律知识和本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依法办事的行为明显规范,主要体现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治理社会的能力逐步增强。六五以来,各级人大政府没有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没有发生因违法行政、司法不公引发的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没有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和重大错案。说明了我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明显规范。

(三)执法部门依法执政、依规执法明显严格

全市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规执法明显严格,主要表现是各级各单位按行zd治原则办事,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法定权限、法定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规则实施行政行为,能够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相对人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同时,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了严格的处罚和严厉的打击。严肃处理了假冒伪劣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使社会秩序井然、治安良好、和谐稳定,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文明的XX必然是法治的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为我市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效果明显提升

我市六五期间将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并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突出强调,体现了我市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等司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依法治国的方略落实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以宪法和法律为尺度实现公正司法,以案件公正裁决维护公平正义,因涉法涉诉案件上访明显减少,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今年河南省开展的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中,XX名列第一,体现了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效果明显提升。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更加重视、机构更加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机制运转有序

通过此次检查验收发现,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较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领导普遍更加重视,机构更加健全。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较好的落实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人大常委会做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设施得到有效保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在资料建设上,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资料完备,准备充分,尤其是XX县的XX乡各类资料完善,分类规整,值得学习;XX的XX社区资料较全,内容丰富;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资料整理规范全面,整体工作扎实有效。

在普法经费保障上,各县(市、区)除正常经费以外,在开展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或建设法治阵地中,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如XX区普法宣传活动专项资金,XX县各乡镇建设法治宣传LED屏所需经费,XX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公园建设资金、XX县重大普法活动另行追加经费的保障制度等,充分体现了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的有力支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从而保障了全市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围绕中心更强、服务大局更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坚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反腐倡廉建设等法律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

各部门、行业认真开展了专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各县(市、区)开展了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开展了与本地重点项目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如XX市开展的针对煤矿企业环保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XX区开展的针对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等,突出了本地实际,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市直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各有特色,亮点纷呈,各类专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得到有效落实。

(三)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丰富,法治宣传不断推向深入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各县(市、区)结合各普法重点对象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出台工作方案和措施。

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特别是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扎实有力,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如XX区组织的法律进机关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效果较好。各地法律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长期开展,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如XX区的XX小学通过五个一法治教育,使该校的法治教育形成了学生带动父母、影响家庭、辐射社会的法制教育网络模式;XX县的XX一中,通过模拟法庭、普法主题班会、法治辅导员专题讲座等,创新育人模式,双向强化老师、学生法治观念,效果很好。

从整体验收情况和问卷调查结果来看,我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的针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制度健全,执法规范,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率达到80%以上。一是各单位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公务员每年学法制度基本得到落实,较好的抓住了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关键少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治理社会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学校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

三是产业集聚区建有法律咨询室,企业法律顾问配备率达80%以上。同时,各县(市、区)注重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法律六进活动成效显著。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除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外,还积极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节日等,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四)氛围更加浓厚,创新更加有力,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

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XX市XX乡的XXX村法治主题公园设计新颖,气势宏大,令人耳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XXXX镇的法治主题公园板面较多,质量较高;XX县的XX社区法治公园面积大,内容丰富;XX县的一园一街一屏一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很有特色,特别是该县所有乡镇(办)司法所门前都设有普法宣传电子显示屏,值得推广;XX区、XX县大型法治主题公园,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中,全市各地各部门法治阵地建设全面开花,掀开了七五普法崭新的一页。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在法治创建活动中,各县(市、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意见》,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六五期间,全市4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十佳50多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XX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XX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在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栏目(专栏、专版)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分别借助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手机短信和微电影等现代传媒开展普法宣传,以及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楼宇电视、街路显示屏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如6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全部开通了普法手机报,市文广新局开办的法律大讲堂、以案说法等栏目,以及制作的豫剧《七品青莲》、专题片《莲城警钟》和法治微电影《画皮》等法治文艺节目反响强烈;地税局制作的法治文艺动漫、征文、书画等普法宣传作品影响广泛。公安局开办的网上警局、检察院开办的法治时空栏目和廉政教育基地,以及法院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在全市影响较大,其他执法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的各类有特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新,效果好。

各县(市、区)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中,建立有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在普法宣传手册和彩页印制上,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单位积极编写发放各种普法资料,定制和编印的数量多,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特别是XX区把法治格言、法律常识印制在鼠标垫、纸杯、扇子上,免费发放群众,备受欢迎;XX市黄河集团开展的廉政文化进企业和领导干部廉洁教育活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其建立的千人图书馆,普法书籍众多,内容丰富,方便了企业职工学法用法。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仍重视不够,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没有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和督促,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明确,工作落实不到位。全市6个县(市、区)只有3个配置了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省里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不完善,少数地方和部门没有按要求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力量协调不足,开展实际工作面临较大困难,特别是在法治阵地建设上,经费保障不足,协调力度不够,造成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资料归档不规范,平时不善于收集整理,多与综治、WW、安全等资料混在一起,没有建立专档,有的建有专档的单位也离七五普法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四是一些部门、单位、企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市直单位之间、学校之间以及企业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以及股份制企业普遍薄弱,大部分存在着制度不健全,人员不专职,教育不落实,经费没预算,临渴掘井,遇到事或出了事才想到法治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检查验收,既是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价,更是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谋篇布局。要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和五型XX建设,联系实际、精心设计、科学统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体制,不断引导公民信仰法律。针对这次的七五普法检查验收,请各级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基层普法工作力量,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和普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引导人们信仰法律。

二是进一步加大创新,改进普法教育的方式,不断促使公民敬畏法律。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努力实现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现代传媒、文化场所的宣传功能,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引导社会舆论的独特优势,打造和完善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栏目和频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增强法律既保护权益,又约束行为,既是权力,又是义务的意识,达到全体社会成员敬畏法律。

三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推动各执法部门严格实施法律。要把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重心下移,结合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把基层执法部门、各类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作为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来抓,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把各级政府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法治XX建设的根本,夯实依法治市的基础,进一步推动各执法部门严格实施法律。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城市创建力度,推进法治XX建设,不断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法治XX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新发展,以推进法治XX建设,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七五普法工作述职报告二

根据《关于印发〈XX县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方案的通知》(惠东普办[2013]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县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总体而言,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明显的。现将七五普法(xxx)中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七五普法(2016-2020)中期工作回顾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我局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统计部门七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捐赠法》、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平安惠东创建活动,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惠东乡情》侨刊乡讯等途径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本局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外事侨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外事侨务法规。同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挂钩驻点村白花镇福田村宣传好相关政策法规,向村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此外,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出政府大院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

三、下步工作意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意识;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七五普法工作述职报告三

七五普法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下面是关于七五普法述职报告,欢迎阅读。

一、七五普法的主要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这五年来,我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根据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我们对普法工作经费给予保障。普法工作离不开学习资料,我镇办公室在证订普法资料时,均以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学习的需要为前提,干部学法读本的证订数均按照上级要求如数征订。同时,我们还结合自身执法的实际,对业务学习用书做到人手一册。

(二)明确任务,制订规划

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文化、体育、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我县文化、体育、旅游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们于2011年11月制订出台了《县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普法对象及主要内容,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同时,根据规划,结合实际,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从而在时间上、制度上、措施上、经费上保证了七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自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后,我镇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普法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面向全镇干部职工以及市场经营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我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各村社干部组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这样从各个层面保证了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这几年来,我们坚持组织学习了《选举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法》、《土地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以及《信访条例》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镇所有执法人员坚持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执法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本系统各个层次以及各类普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对部门法规规章的社会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以每年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专题新闻报道、现场设摊接受群众咨询、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四)强化管理,依法行政

每年坚持每月镇机关干部两次学习日,其中,一次用于法制培训会。内容以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主,对《选举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法》、《土地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等,由各主体部门人员任辅导员。重点解决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把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

每年坚持每季度以镇为单位一次大会培训。对全镇全体镇、村、社干部党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村坚持每季度的村民大会,进行法制培训。重点解决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做到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的这五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对全镇各行业法制培训还有待加强;三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八五普法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通过法律进社县、送法下镇、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2、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和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要求,以抓好办案和行政审批质量效率为突破口,继续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能力。

第7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

第八条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二章学前教育

第十条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通过下列机构实施:

(一)残疾幼儿教育机构;

(二)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三)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五)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

第十二条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当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章义务教育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十四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对其残疾状况进行鉴定,并对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一)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二)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

(三)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对因身体条件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教育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并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个别教学。

第二十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当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

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材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指导。

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二条实施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在适当阶段对残疾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

第四章职业教育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实施。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

第二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组成,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

第二十七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条件,发展校办企业,办好实习基地。

第二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章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二十九条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三十条设区的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举办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班),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或者转播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课程。

第三十二条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残疾人开展文化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三十三条扫除文盲教育应当包括对年满15周岁以上的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实施的扫盲教育。

第三十四条国家、社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三十六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单位,应当依据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为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教师。

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

第四十一条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

第四十二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

第七章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情况,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学校的建设标准、经费开支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

第四十四条残疾人教育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并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发展残疾人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残疾人学校的设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建设,应当适应残疾学生学习、康复和生活的特点。

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学具及其他辅助用品,扶持残疾人教育机构兴办和发展校办企业或者福利企业。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残疾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残疾人就学提供帮助,表现突出的;

(三)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和学具,在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残疾人学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绝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招收的残疾人入学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残疾学生的;

(三)侵占、克扣、挪用残疾人教育款项的。

有前款所列第(一)项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有前款所列第(二)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有前款所列第(二)项、第(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8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一、"十二五"工作成绩及主要经验

"十二五"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为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履行法治宣传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做好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注重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在全市率先落实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待遇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激发全体司法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zd系统"警民亲"活动暨"zd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WW综治防邪工作先进集体、民生工程先进集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2至2015年连续四年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一)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县司法局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契机,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网络;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确定试点单位,实行以点带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普法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及"六五"普法启动。于2012年4月召开全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夯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共征订、编印、发放各类普法教材20.3万余册,印发公民法律知识宣传单32.8万份,为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教材保障;探索创新了网络、电视、报纸、简报、政务qq、政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类新型普法宣传平台,加大依法治县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力度,多视角、多层次宣传报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和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先后在基层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打造了**法治公园、宝塔坝法纪广场等一批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0个,覆盖率达85.9%。进一步夯实了**县法治文化宣传基础。三是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十二五"期间共举办县级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8次、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5次、党员干部法治专题轮训9次、"法律进机关"专题法治讲座100余次,实现了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用法全覆盖。建立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对不合格者不予任命。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决策观念的转变,自觉做到了"研究工作学法、作出决策遵法、解决问题依法、言论行动合法",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法治课,达到了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形成了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寓法治教育于教学活动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依法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依法治校,依法建制、依法施教、依法育人,把学校的各项管理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五是做好农村普法教育。把乡村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通过采取乡镇"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班和院坝法治讲堂,大力培养农村"普法骨干"。广泛宣传学习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突出了农村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六是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结合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深入到全县各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使诚实守信、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七是做好返乡农民工法治宣传。针对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通力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每年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时机,各相关部门深入到车站码头、医院、娱乐场所、场镇等地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提升农民工法律基础知识,一方面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八是做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随机对建筑工地和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行政执法机关把执法过程也作为普法过程,以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登门走访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督促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守法和维权意识。对下岗职工进行《宪法》、《劳动法》、《合同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几年来,我局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按照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要求,全面激活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购买所在地政府办公用房、纳入政府搬迁计划、收购法律服务所办公房、同政府机关或派出所合建等多种方式解决了全县司法所的办公业务用房问题。每个司法所均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平均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并统一了外部标识、办公设置、室内布置,设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庭;自2010年起,公开招录zd专项编制人员37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目前,全县20个司法所都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起了"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组建了**县人民调解员专家库,积极推动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和2个个人调解室,基本形成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网络格局。截止2015年底,全县现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3个。其中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调委会192个,居调委会34个,乡镇调委会2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3个(含57个学校及教育局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1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教育行业调解委员会1个。每月定期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同时,开展"星级调委会"、"人民调解能手"、"等级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选出一批调解工作出色、思想素质过硬的优秀调解员,通过典型引路,提振人民调解队伍的精气神。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在册人民调解员2159人,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8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9000余人次,组织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居民旁听调解案件86次;评选出四星级调委会 1个、三星级调委会 3个、二星级调委会11个,三级人民调解员3名、二级人民调解员5名、一级人民调解员2名,市级调解能手2名、县级人民调解能手7名。推评首席人民调解员1名,推评省级人民调解员1名。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有效做好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的稳定。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575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427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建议撤销假释收监执行1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50人,其中缓刑113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管制28人。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平台进行思想汇报164人次,公益劳动公告1次,警示教育通知8次,法规教育提示17条。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72件,71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等委托单位予以采纳,采信率达98%,全县无一例社区服刑人员再次违法犯罪情形。四是抓好刑释解教工作。按照"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截止2015年底,我县刑释解矫人员共计600人,其中刑释203人,累计解矫397人;以上人员均登记建档,落实了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率100%,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

(三)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着眼点,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公信力。一是法律服务队伍发展壮大。我县现有共法、蜀江、三护、刘恒江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17名;有新宁、任市、普安、回龙等七个法律服务所,有法律工作者19名;有公证处1家,共有注册公证员3名,有司法鉴定所一家,共有执业司法鉴定人6名。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五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147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县公证处年均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00余件,**正大司法鉴定所五年完成各类医学鉴定1000余件。二是法律援助水平提升。2015年底,全县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其中县级法律援助机构1个(**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其中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县级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4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227名,现共有各类法律援助工作者280余名;依托村支两委及村法律顾问,逐步推进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建设;每个站点均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办公用品,基本实现了"四有"、"两公开"、"两表一册一单",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工作人员,设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花名册、《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表》、《案件受理登记表》和《法律援助申请转办单》,公开了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及援助阵容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全面推广运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信息录入系统"操作平台,案件录入率达95%以上;强化业务培训,把两个平台应用纳入了司法行政系统每月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例会内容,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7个法律服务所和4家律师事务所均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20个乡镇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会了系统平台的操作应用。三是法律服务市场规范。近五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活动。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坚持每年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从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共抽取卷宗进行评查,查找问题,责令整改,确保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通过解答法律咨询、诉讼或非诉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解决纠纷争议,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年来,我局的工作有新的成绩和新的起色,但与上级要求比,与群众的期望比,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为:一是宣传方式稍显单一,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不够,缺乏创新;二是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及结构仍有待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仍显薄弱,硬件设施、培训力度有待提高;三是矫正工作队伍力量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四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及人员培训力度不足;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各项职能,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民法治观念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全面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培育法治精神,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和管理,防止脱管漏管,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刑释解戒人员帮教率达98%以上,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众休闲场所、流动人口集散地、主要街区、交通要道、新农村聚居点等重点部位,打造一批以法治文化元素为主要基调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画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基地,逐步实现一村一面法治教育墙,一个社区一扇法治教育橱窗。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的依法治县专栏和法治**微信平台。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七(+2)进"活动。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法律七进"考核评估办法,推动法律进意识、进观念,转化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行为。建立普法与守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推动"法律七进"取得实效,推动法律法规内容进意识、进观念。三是继续探索"5+3"普法教育模式。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努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四是深入开展"月月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法治主题月月有、法治宣传月月行"的工作目标,每月深入到乡镇、部门、学校、单位、企业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全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全县20个乡镇、58个县级部门(单位、企业),切实打造了"社会、家庭、自我"加"学校、乡村、社区"等的"3+x"法治教育格局。五是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单位。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文明守法景区、法治和谐示范小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积极在医院、旅游景区、大型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建立医疗纠纷、旅游纠纷等行业性调委会,大胆探索专业性调委会。三是推广"三人四级矛调机制",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县特色、创出工作亮点。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班,对全县333个调解委员会,2159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轮训,统一培训资料,统一组织培训队伍,确保调解人员每人每年都至少培训一次,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化解纠纷能力的水平。五是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3.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和谐。一是从基础装备、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三方面着手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内为每个司法所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和指纹报到仪等设备,建立经费保障逐年递增机制,保障司法所正常、高效运转。预计2019年全面完成20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成立社区矫正机构,组建专门的执法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威慑力。三是积极筹建社区矫正中心,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创新引入心理矫治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开展心里矫正工作,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五是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4.强化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助力。一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队伍。二是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在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村建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完成村级援助工作点建设20个以上,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三是大力推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政务中心和乡镇便民中心接待制度,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四是积极开展律师巡回宣讲和巡回受案活动,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五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镇(街)、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镇街、政府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六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监督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促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9篇:教师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杜甫;双峰寺;七祖禅;南宗;北宗

中图分类号:B9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87(2011)04-0131-05

杜甫曾在《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以下简称《咏怀》)一诗中说:“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此言对了解杜甫禅宗信仰至为重要。但对于这两句话,历来争论纷纭,莫衷一是。

关于“双峰寺”与“七祖禅”,主要有五种意见:一是认为双峰寺乃是曹溪双峰山宝林寺,七祖当是菏泽神会。杨伦、仇兆鳌等持此说,今人郭沫若等从之。第二种意见则以双峰寺指蕲州双峰寺,七祖乃是大照禅师普寂。这种观点由清初朱鹤龄发轫,当代以吕潋和陈允吉教授为代表,此外尚有孙昌武教授以及日本学者柳田圣山等。第三种意见则谓“双峰寺”在蕲州,而“七祖禅”则指神会之禅。此以钱谦益为代表。第四种意见则认为“双峰寺”在蕲州,而“七祖”为南岳怀让。清人浦起龙认为:“双峰有两,但曹溪不名双峰寺,定指蕲之双峰。且后文有炉峰转句,炉峰即在蕲南也……今考临济组系,自六祖能师而下,以南岳怀让为第一世,而不系以七祖之称,实即七祖也。让以天宝三年示寂,其嗣则为江西道一,俗称马祖,居南康龚公山。山中猛鸷驯扰,四方学者云集,此正当公作诗之时。而南康即庐山所在,下所谓炉峰时转者,正应指此。推其本师以立言,故尊之曰七祖。求七祖,即是依马祖也。”第五种意见则是最近学者张培锋撰文认为杜甫诗中的“双峰寺”乃是在潭州,“七祖禅”乃是南岳怀让之禅。

对于前三种观点,学界讨论较多。讨论文章主要有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杜甫的》,吕潋先生的《杜甫的佛教信仰》,陈允吉先生《略辨杜甫禅宗信仰》,孙昌武先生《禅思与诗情・王维、杜甫与禅》,柳田圣山《初期禅宗史实の研究》等。在上述文章中,郭沫若、吕潋等是在论杜甫佛教信仰时涉及“双峰寺”、“七祖禅”问题,尚未申论;而陈允吉先生《略辨杜甫禅宗信仰》则是对此问题首次作详尽的专题讨论。该文以对郭沫若《杜甫的》一文的评论为线索,详细讨论了盛唐南北两宗此消彼长的历史背景关于双峰寺与七祖禅等问题,得出双峰寺在蕲州而非曹溪且七祖为普寂的结论。此后,第二种观点得到学界较多的赞同。也有刘卫林等学者认为,吕潋先生认为“杜甫信仰之禅完全与南宗无涉”是可疑的,“杜甫便颇不乏直接或间接接触南宗禅禅法的机会,故此是否可以遽下定论,断然谓杜甫与神会一无关系,或与南宗禅之说完全无涉,而推论杜甫所信者为北宗禅,似乎便是个仍有待进一步商榷的问题”嗍而不宜定论。笔者以为,杜甫既然明言“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当时其心中之“双峰寺”与“七祖禅”必当确有所指,是不可能可彼可此的。

相对于前三种见解,后两种则所论者不多,故笔者拟先就此予以探讨,然后以杜诗为据作进一步考察。

后两种见解所异者在“双峰寺”之位置,而其之所以有异,是因为“七祖禅”不同。故“七祖禅”的归属乃是此问题之核心。

浦起龙所论与张培风先生《杜甫“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新考》一文(以下简称张文)以怀让为七祖主要论据是杜甫欲至江西依马祖道一,杜甫因尊马祖而尊怀让为七祖。为了支持怀让为七祖的结论,张文推出南岳双峰寺。张文以为,杜甫在《咏怀》诗中表示要出峡去求禅,“根据他以后的实际行踪,其求法之地当为南岳的双峰寺”其实,尽管杜甫一方面打算求法,但现实生活问题不能是他不考虑的。他晚年的行程本来就充满矛盾,既打算南行依靠韦之晋等人解决生活问题,同时又准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北归,甚至再回到朝廷做官。即使是隐居学道,他首先考虑的是他故乡襄阳一带:“汉阳颇宁静,岘首试考盘。”(《别董颈》)况且其弟杜观在荆州多次催他前往。可见他在夔州时未必定有至南岳的计划。他离开江陵,因生活无以为继。即便潭州在唐代确有双峰寺,仍然不能确定杜甫所归依的就是此寺。因为既名“双峰寺”,仍然当依蕲州双峰寺而立名,同样表示归命禅宗祖庭之意。“师粲可”的杜甫为什么身在夔州之时,不依声名显赫而以东山法门著称的蕲州双峰,却要归依名闻不彰的潭州双峰,似乎不大可能。怀让到嵩山时杜甫尚未出世,其告别慧能之后一直在南岳观音台,天宝初年辞世,也不可能与杜甫有任何交往。我们也很难说杜甫没有受到南宗禅的影响,但总的说来,即使以南宗禅论,在盛唐与中唐之交,怀让也远远没有达到神会的威望,其学说尚有赖于马祖道一、百丈怀海加以发扬光大。正如杜继文先生所言:“在道一知名之前,怀让其人鲜为人知……在早期的禅宗文献中,作为慧能的弟子,怀让和永嘉玄觉、南阳慧忠等人一样,是不见记载的。在道一之外,怀让也别无其他有影响的弟子”可见,怀让实际上当时并没有“远自粱益,近从荆吴,云趋影附,风至川动”的影响,其声名昭彰乃在于马祖及其后嗣者的推扬。很显然,联系杜甫“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上下文来看,“双峰寺”意在兼指某个禅门,而不是强调土木结构的寺院建筑。迄今为止,未见任何文献说及怀让在双峰寺修道,并且使潭州双峰寺也声名远著,成为某个宗派的代表。张文又引《祖堂集》灵瑞和尚事,纵使确有其事,也是“出家受具即在双峰寺,后投马祖门下”,难说南岳双峰寺中僧人定是怀让一系。因马祖有一弟子与双峰寺有关便认双峰寺为怀让门下的道场,证据不足。即使是不闻于时的双峰寺僧人,也不能作为怀让一门的代表而令远在夔州的杜甫“身许”,而怀让门下当以马祖道一为代表。这样,南岳双峰寺若置于杜诗中便无着落。马祖后由福建至江西虔州南康,大历中方至洪州钟陵开元寺,乃因应刺史路嗣恭之邀。据两《唐书》路氏任刺史乃始于大历六年(771),此可证马祖至洪州在杜甫去世之后。故杜甫作《咏怀》涛时,马祖当仍然在南康。浦起龙认为地名切合,张文也以此为据,郭曾认为唯有地名符合,此皆是附会之谈。杜甫在诗文中常用庐山慧远来代指高僧,故庐山和慧远之称常用来虚指。如用“不见庐山远”来指夔州的大觉高僧,“香炉峰色隐晴湖,种杏仙家近白榆。”全用庐山事,而显指大觉和尚所在的夔州。“隐居欲就庐山远”是指公安太易沙门。故诗家笔法与史家笔法不当混为一谈。即使按史家笔法,地名也全然不合。浦起龙说“而南康即庐山所在,下所谓炉峰时转盼,正应指此”,可见他也认为马祖其时正在南康,但唐代南康绝非是庐山所在。明清时期的南康府位于庐山之阳,和唐时的南康完全不是同一位置。《太平寰宇记》云:“唐武德五年平江左置虔州,天宝元年改为南康郡,乾元元年复为虔州,后唐长兴二年升为昭信军节度,皇朝因之。”又据

《大清一统志》关于南康府沿革,知明清南康府在元代之前此地未有“南康”之称。至于马祖修道的龚公山,也在虔州之南康。故《寰宇记》记虔州南康县龚公山云:“龚公山,在县东北一百八十里。其上奇峰翠,前后连延;萝木泉石,左右襟带。昔有隐士龚亳栖此,因以名焉。”两地一在彭蠡湖西北,一近于岭南,相距甚远。可见认为杜甫拥怀让、依马祖之说,应系误解地名并在此之上作出过多联想而所致。且此时湖南,是石头希迁传法道场,与怀让有别。杜甫如依马祖当往虔州,但没见他有此念。怀让在世时北宗正盛,未见他本人呼应神会拥护慧能为六祖。或许马祖及其弟子当年也参与法统之争,但其影响力总的来说尚不及神会。印顺法师说“韦处厚作碑,说到禅的分散,是代表洪州宗当时的意见……碑文虽不满神会门下的‘坛经传宗’,而称神会为‘得总持之印,独耀莹珠’,大有曹溪门下第一人的意思。那时的洪州门下,对神会还是表示尊敬的。”神会既然在贞元时被钦定为七祖,故在此之后,终有唐一代,也不大可能有其它人能公开称七祖了。故北宋时汾阳善昭等人出于光大本门的需要以怀让为七祖,并不奇怪。

况且一个人的观点形成当有一个过程,改变当有原因,杜甫不大可能今日奉普寂为七祖,明日又尊怀让为七祖。开元及天宝之初,北宗禅在两京地区在占据绝对优势,南宗在神会入洛之前则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此时则两京地区士大夫普遍拥普寂为七代传人。张说称神秀“继明重迹,相承五光”㈣,已经为普寂作七祖埋下伏笔。李邕谓“达摩菩萨传法于可,可付于璨,璨授予信,信恣于忍,忍遗于秀,秀钟于今和上寂。”严挺之言“自可、璨、信、忍至大通,递相印属。大通之传付者,河东普寂与禅师二人,即东山继德七代于兹矣。”杜甫少年时喜欢和比自己年长者交往,结识严挺之、房等都很早杜甫作为严挺之、李邕、房等人之故交,趣味相投,理应和他们相近似。以严挺之为例,杜甫至晚在开元二十三年已经与他相识,并至其家。严挺之事义福、普寂多年,杜甫与他交往,当受其开导。严挺之开元中曾多年知考功贡举之事,热衷功名的杜甫利用世交的关系与其交往,本是自然之事。义福于开元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晚坐化。“大智禅师葬于伊阙之北。送葬者数万人。中书侍郎严挺之躬行丧服,若弟子焉,又撰碑文。”此事是当时两京地区的重要新闻,更是严挺之一生中所遇重要事件之一,不可能不耿耿于怀。杜甫去年回东都,“忤下考功第,独辞京尹堂”,第二年往游齐赵。很有可能在义福去世时,杜甫仍在东都。作为严挺之的朋友,挺之或许把义福圆寂后所现祥瑞之状告诉杜甫,杜甫也当见过挺之所写的《大智禅师碑铭》,从而加深了他对佛教的信仰。杜甫《游龙门奉先寺》作于是年。从“云卧衣裳冷”来看,固然有佛境清凉之趣,联想到他曾说“余亦师粲可,身犹缚禅寂”乃至“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对北宗禅的归依,义福圆寂葬于奉先寺北冈与杜甫游寺宿寺未必全然是巧合。杜甫游齐赵之前宿于此,或许是出于对义福的追念吧。

杜甫曾在《夜听许十一诵诗爱而有作》诗中云“余亦师粲可,身犹缚禅寂”。此已明言所学乃惠可、僧粲之禅,粲可其后乃是道信、弘忍以来的东山法门。故就诗中标举“粲可”而言,当是舍东山法门别无他途。一般认为,东山法门侧重于守一、守本真心、守本净心。从五祖弘忍的后嗣者神秀与慧能来看,神秀一路重渐修,倡染净二心说,禅法相对继承较多;而慧能的顿悟说则发展较多。故笔者以为,杜甫一言“师粲可”,再言“双峰寺”,乃是对禅宗传统的强调,从而与菏泽一系的较为激进的改革保持一定距离。

学者或谓杜甫言“缚禅寂”乃是以学北宗为缚。既以北宗为缚,则倾向南宗可能性甚大。刘卫林先生认为,“杜甫在诗中自称‘身犹缚禅寂’,固然不乏自谦之意,然而杜甫自称修心至于禅寂的做法,事实上正属北宗禅法所追求的目标所在……杜甫诗中所称‘身犹缚禅寂’,亦即神会以上所述(笔者案:此指‘若修寂住寂,被寂缚,’)之意,由此可以杜甫对于南宗禅之说,其实颇通其理;然而杜甫又以学禅法而缚于禅寂自居,则可见其本人对南北两宗禅法俱有深刻体会”。笔者以为,这都是对“缚”字有所误解所致。“缚禅寂”,非是以禅寂为束缚,而是正相反,即缚系于禅定之中,是安于坐禅之义。至于神会偏重于慧,认为专心坐禅是缚,是神会的观点,不可因语辞而强加于杜甫。古人对于“缚禅”,多作安于坐禅来解。例如:上者根心猛利,应舍结,使缠缚禅定惠力,心得解脱,净身口意,出于缘务烦恼之家。(道诚辑《释氏要览》)字曰澄印,从云谷会公缚禅于天界寺,发愤参究,疽发于背。(福善录《憨山老人梦游集》)以上两例皆出于佛教著作,皆以缚禅为安禅。又如古人诗文云:还将瓮头春,慰子雪入牖。我方缚禅律,一举烦屡嗅。(陈师道《和苏公洞庭春色》)两石相逢已投分,何消引我为俦敌。与君倾盖便忘年,未害吾人缚禅寂。(冯时行《谢素师惠二石》)上举两例之“缚禅”,皆安禅之义,其中第二例“缚禅寂”与杜诗相同。可见,杜甫之“身犹缚禅寂”不但没有否定坐禅,而且也没有自谦,他是以此为基础强调与许十一的共性。从“谬引为匹敌”一语来看,反而恰恰是引以为自豪的。后来杜甫游慧义寺得句云:“谁能解金印,潇洒共安禅。”

南北两宗,虽有相近之处,但北宗更强调心静,偏好幽静的环境,以求得心体之净;南宗则更虚无,重无念、无住、无相,不刻意求静而得静。观杜甫之诗,也可见其受北宗影响颇深。杜甫诗中好用“静”字。笔者统计其诗中“静”凡七十一用。他认为修养高深的人其心静,干脆以“静者”相称。“蔡侯静者意有馀,清夜置酒临前除”,“静者心多妙,先生艺绝伦”。他称赞赞公“好静心迹素”,其心“素”,正是勤于坐禅,是“时时勤拂拭”的结果。杜甫偶尔也爱热闹,有时奔走权门内心难免炙热,因而非常喜欢幽静的环境。从禅宗的角度来说,好静更符合北宗的趣味。他在秦州时,佛教的信仰更见加深,翻山越岭,寻找幽僻的环境隐居,醉心于“自闻茅屋趣,只想竹林眠。满谷山云起,侵篱涧水悬”的清净。他在成都时,裴冕等人投其所好,为他寻觅了浣花溪边极为幽静的地方:“浣花流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在生活得到安定一些的时候,他可能由于参禅的原因,表示对交游不感兴趣:“渐喜交游绝,多病也身轻。”他渐渐怕人来打搅他的宁静:“畏人成小筑,褊性合幽栖。门径从榛草,无心走马蹄。”(《畏人》)他表示要屏迹了:“衰颜甘屏迹,幽事供高卧。”(《屏迹三首》)在夔州时,他的习性仍然未改:“人见幽居僻,吾知拙养尊。”(《晚》)因爱好幽居,故杜甫诗中常用喜用“关门”。给人印象深刻的是杜甫初见赞公时,他意味深长地用了“到扉开复闭”,以状赞公内心清净不染尘俗。其它如:“所居秋草净,正闭小蓬门”(《秦州杂诗二十首》)“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客至》)“懒慢无堪不出村,呼儿日在掩柴门。”(《绝句漫兴九首》)“无数春笋满林生,柴门密掩断人行。”(《三绝句》)“牛羊下来久,各已闭柴门”(《日暮》)“高秋收画扇,久客掩荆扉。”(《伤秋》)“风扉掩不定,水鸟过仍回”(《雨》)。这种排除外界干扰以求得内心安宁明净的方式和坐禅形式上不同,但实是相通。

北宗禅法重视静染两心的差别,在实践上注重观心、守心,破除染心;南宗虽然也说自性清净,但偏向于空寂而不着一念。杜甫也每每有保持心体明净免遭污染的观念。他在梓州所作《谒文公上方》诗云:

俯视万家邑,烟尘对阶除。

吾师雨花外,不下十年馀。

长者自布金,禅龛只晏如。

大珠脱玷翳,白月当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