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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精选(九篇)

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

第1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一、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概念解析

(一)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主要包括财务事项等经营信息和非财务事项信息,主要是指财务会计信息、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财务会计信息是最根本的,它是公司各方面情况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对象

1、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首先是公司的股东,包括国家股东、企业法人股东、社会个人股东和外商投资者。

2、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还包括公司的各种债权人,如银行、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债券持有者等。

3、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也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代表政府的证券监管部门有必要通过各上市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掌握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实现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保证证券市场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维护公众的投资利益。

4、证券市场上存在一些打算购买股票或债券的投资者,他们被称为潜在的投资者。这些潜在的投资者也是公司信息的使用者。

5、公司信息的披露对象还包括公司职工。从自身利益出发,公司职工同样希望公司能以公开的方式提供有关信息。

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在质和量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与此同时当前上市公司财务信自披露仍然存在着可信度低、决策有用性不强和时效性差等几方而的问题。

(一)财务信息可信度低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表现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政策与手段使用不当。有的上市公司不顾职业道德,配合庄家炒作进行利润包装,少计费用和损失,不恰当地提前确认或制造收入和收益;二是利用销售调整增加本期利润。为了突击达到一定的利润总额,如扭亏或达到净资产收益率配股及格线,有的公司在报告前做一笔假销售,再于报告后退货,从而虚增本期利润;三是将费用扫在“待摊费用”科目,采用推迟费用入帐时间的办法降低本期费用。

2、违反有关证券和会计法规,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误导市场。

3、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我国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十分普遍。其主要手段有:①关联购销。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通过低价购进,高价售出,应收帐款高额挂起,在不产生现金流的情况下,达到形成高额利润的目的;②资产重组。由于我国对资产价值评估缺乏相应的理论体系及操作规范,加上地方政府刻意参与,使得上市公司常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进行系列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达到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关联公司,将优良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短时间内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③费用分摊。上市公司改制上市前,一般都将企业社会性的非生产性资产剥离出去,但股份公司上市后仍需要存续的关联公司提供各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涵盖医疗、饮食、物业等多方面。各项服务收费的具体数量和分摊原则是否合理外界无法判断,操作弹性大。当上市公司不理想时,通过调低收费价值和上市公司承担比例,达到增加利润目的。

(二)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不强

财务信息披露是会计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在非财务事项、预测性信息、和财务信息内容上的缺陷使得披露的财务信息决策的有用性不强。

1、非财务事项披露不够

会计信息也是一种商品,相关性差不能适应会计信息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对于投机成份较浓的市场,投资者对相关性的需求有时甚至比可靠性还要高。相关性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经营背景等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尤为需要。上市公司非经营信息的评价已成为证券市场投资选择的重要环节,年报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现行年度报告体系往往局限于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说明,而没有考虑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机会与风险以及企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需要,在非财务数据的披露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2、预测性信息披露不规范

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随意化主要表现在:①有关部门对企业披露预测性信息的要求太低。体现在:强制披露主体范围过窄,仅限于上市公司上市时;要求披露的内容太少,仅要求披露盈利预测信息,其他重要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则没有要求;盈利预测的披露渠道主要局限于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②没有完善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外部监管机制,对企业约束不够,新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可靠性不高。③责任不清,没有建立盈利预测保险制度。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偏差,误导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于责任不清,不知追究企业管理当局还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笼统归结为宏观环境的影响,推卸责任了事。

3、信息披露内容不规范

现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不系统,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因此信息披露制度不稳定,不易执行。从内容上来看,也不够规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虽对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有所规定,但并没有解决下列诸多的问题,如大股东应披露的会计信息包含的具体的内容;公众吸收、消化信息的时间段;对公开披露信息的虚假性,严重误导或重大遗漏方面,以及专业性中介机构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三)信息披露时效性差

现行财务报告模式是根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一般按年、月编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提交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这种定期报告在经济生活较为稳定的前提下,对决策是有用的,信息使用者可以大致准确地顶测企业下一年甚至以后儿年的财务状况。但面临的现实是,知识经济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经营活动不确定性日益显著,因而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期就大大缩短。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仅仅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融入世界资本市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一)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我国引进外资,推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迅速,需要大量吸收外部资金。近几年西方经济持续衰退,大量资金未能找到适当的投向,资金使用成本很低,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海外资金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目前我国公司吸引外资或在海外上市遇到的最大障碍是,国内公司按国际惯例充分披露信息的困难较大,而国外投资者对国内公司提供的信息也存在许多疑虑。外商投资者难以通过公司提供的信息准确地评价公司的投资价值。因此,按国际通行的方法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的可比性,不但有利于吸引外资,更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建设。

(二)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防止信息垄断、扩大投资的必然要求

股票市场是一个对信息极其敏感的市场。许多政治、经济等外界因素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重大事件都会引起股价的波动。一旦这些信息被少数人垄断,他们就很可能利用这些信息在股市上兴风作浪、牟取暴利,而大多数投资者则要蒙受损失。为了防止少数人垄断信息,就必须使信息公开化,通过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让广大投资者同等地获得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保证投资者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只有建立清晰、明晰、及时、快捷的财务信息披露方法体系,提高投资者去伪存真,甄别好坏的能力,才能使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真正得到保障。

(三)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中,由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改组的约占85%,这些公司无论是内部管理机制还是在市场中的行为,多少都还带有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通过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公司经常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中,才能促进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质。

四、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对策

事实证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改革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一)完善财务信息的市场环境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主要原因在与需求主体缺位,为此必须完善财务信息的市场环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投资者素质。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首先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为此有必要推行三级法人制度使投资主题明确化,落实股东权利使董事会受到股东大会的有效制约;其次必须完善上市公司的内控机制,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的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尽量避免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从而确实建立起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的制衡机制。

2、提高投资者素质。提高投资者素质,使其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从而能根据自身决策需要,更好地阅读、理解和分析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并善用股东权利,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向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施加必要的压力,使之得以改进。与此同时,广大投资者还应增加法律意识。投资者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上的一些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人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完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建立以《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制度规范,制定完善的会计准则和审计执业规范。

(二)完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鼓励自愿提供非财务信息

企业报告应考虑投资大众的广泛信息需求,满足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机遇和风险,以及企业现状和发展前景的需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类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①企业管理部门对信息的分析说明。主要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趋势;②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信息和经营状况信息;③未来的预测信息。包括企业面临的机遇和风险,企业的发展和开发投资计划;④股东和管理人员信息,包括董事、大股东、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酬金以及关联交易方面的说明;⑤背景信息。包括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企业经营业务,资产的范围、内容、规模,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等。

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对企业非经营性财务信息的披露,主要包括管理当局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发展规划、增值表、环境保护报告等,既有对过去经济事项的解释,又有对现在情况的说明,还有对未来结果的预测。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违规披露一方面是其私利因素影响的,然而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能够有效的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1、强化业务检查。中注协应建立、健全对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制度,并加强对同业互查的组织与领导,有步骤地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在上述业务检查及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所发现的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其中构成犯罪的应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注册会计师的惩处上,中注协应会同财政部门、审计署、证监会、司法部门等各方监督力量,尽快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制定惩戒办法,统一惩戒尺度,对违法乱纪的注册会计师,及时予以严肃处理。总之,各有关执法部门应强化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执法,铁面无私,维护股票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

2、加大对违规财务信息的处罚力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面,除对有迹象显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的上市公司进行针对性的查处以外,还应对上市公司年报建立正常的抽查复审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的上市公司,应给予严格的处罚,比如采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摘牌等方式,严重的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建立举报违规奖励基金。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高效严密的监督网络,才能够有效抑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上升的势头。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个面向全国的举报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的奖励基金。对于举报者的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其事后,给举报者以重奖。

结论

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在优化财务信息市场环境的同时,完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鼓励提供非财务信息,加大监督和奖惩力度,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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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一、集中管理与同股同权

关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管理体制,文献中常见的提法是有三种,即集中型体制、分散型体制、集中与分散结合型体制。从世界范围看,这种提法实际上是20世纪50、60年代企业规模大型化的产物。80年代以来,至少有两种力量的变化,推动着企业集团纷纷调整内部管理和运营体制。一是对集团内部资源整合的追求。随着市场结构转型以及国际化经营步伐的加快,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需要集团在整合内部资源的基础上,实现“1+1>2”的效果,提升集团整体的综合竞争能力,而传统的分散运营和管理体制显然不利于发挥整体优势以抵抗日益增大的市场风险;二是管理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分散管理或分权管理是手工操作时代的产物。因为,在手工操作时代,运营和管理所依据的信息是依照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分层次逐级传递的,并且在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或事业部之间信息管理往往是“孤岛化”的,与这种信息传递模式相适应,企业内部管理权限也是分层次分条块配置的。信息技术在企业运营和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彻底改变了企业内部信息传递方式。一体化、网络化信息平台的建立与运行,推动企业集团内部管理朝着集中化的方向调整和转型。有资料显示,国际上已有80%以上的大集团选择集中管理的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80年代流行“一脚踢”的管理体制实际上就是分散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弊端已为学界和实务界普遍认识。近年来,集团公司纷纷推进信息化建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流程再造,实现内部集中运营和管理,并且对集中管理的偏好和选择已不再受企业集团所处行业、规模等因素的限制。

集团内部的集中管理,对通常意义的“同股同权”理论提出了挑战。同股同权、一股一权,是公司法遵循的基本原则。这里的“权”,确切含义是“股权”。有关“股权”,法学上有严格的定义。按照我国《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根据这一规定,股权的具体内容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表决权、知情权和诉讼权六个方面。在这六大权能中,受集中管理挑战的主要是表决权和知情权。

表决权是股东就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权,体现的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关于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范围,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都有规定,主要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注册资本变更、证券融资、资产重组等。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照这一规定,股东会的表决遵循“一股一票”或“一股一权”的原则,因此在股东会上股东的表决权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问题就出在股东会表决之前的程序中。在集中管理体制下,集团公司往往要求子公司在进行重大决策之前进行“报告”,报告的形式有请示和备案两种,请示核准或审批通过的事项,子公司才能正式进行董事会决策程序。也就是说,集中管理实际上是延伸或延长了子公司的重要事项决策程序,而被延长了的“报告”或“请示”程序又是具有否决权的程序,所以,集中管理实际上增加了一次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独自享有的表决权,而这种表决权又是前置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表决权行使之前,这等于母公司作为大股东享有了两次或三次的表决权。当子公司中有上市公司时,母公司借助流程再造和集中管理所增加的这种前置性表决权,显然会造成事实上的股权不平等,所谓的“同股同权”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

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基于股份大小及由此导致的治理安排等原因,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信息知情权原本就是不平等的,而集团内部的集中管理体制事实上又会强化大股东(母公司)的信息优势和权利,加剧信息不平等的权利配置。当集团内部有上市的子公司时,采取集中管理体制,母公司可以有更多的渠道和方式在上市子公司信息公开披露之前了解公司的信息,这些渠道和方式至少包括:人员委派、集中式战略规划、集中式预算管理、集中式资金管理、集中式信息系统、集中式决策流程等等。很显然,集中管理会影响上市子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股东的信息知情权。

二、资金集中管理与大股东资金占用

资金的集中管理是集团内部集中管理的常见形态。集中的模式有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等。从集中的内容看,至少包括:开户和资金存放集中、授信和筹资集中、投资集中、担保集中等。对国有集团公司来说,资金集中管理实施上已经成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要求。

资金集中管理显然是集团整合内部资金资源的重要途径,但问题是,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带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导致中小股东的权利和利益受损。有三种情况:一是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对其资金的集中管理不会引起任何法律和利益问题;二是子公司为非上市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对其资金的集中管理虽不引起法律问题,也就是不会与证券法规相冲突,但事实是已经挑战中小股东的权利和利益;三是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或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集团公司对其资金的集中统一管控就必然带来大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而这正是证监会严格管控的。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问题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不过,学界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关注还是不全面的。实际上,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有市场性资金占用和体制性资金占用两种类型。其中,市场性占用就是以内部市场交易为基础所形成的往来资金结算占用,体制性占用是由于采取资金集中管理的体制而形成的以集中存款为主要形态的资金占用。实践中,体制性占用除直接调拨子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资金外,常见的还有模拟法人机构集中资金和法人实体机构集中资金两种运作机制和方式。前者是集团通过内部模拟法人组织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等形式,将集团下属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资金纳入集中存放和管理;后者是集团公司以其控制的财务公司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平台,实现资金集中结算、集中存放和集中管理。模拟法人的资金集中方式肯定是与证券监管的有关要求相悖的,是证监会禁止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形式,而以财务公司为平台的资金集中的合法性,学界和实务界还有争议。

常见的观点认为,财务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上市公司将资金归集到财务公司是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只要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就可以将资金归集到财务公司,与证券监管法规并不冲突。实际上,仅从形式上看,企业集团通过财务公司归集上市公司资金,是在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市场化的关联性资金交易行为,而实质上,财务公司只是扮演集团公司实现资金集中管理的平台,也就是说,这种关联交易是为实现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来设计的,从这个意义说,财务公司形式与内部结算中心形式在性质和作用上一样都是为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财务公司即使是作为独立法人存在的,也都是集团公司控股和控制,服务于整个集团是财务公司的首要职责,并且其运作机制和方式也并非完全市场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以财务公司为平台归集上市公司资金,很难说就是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并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有鉴于此,是否通过财务公司形式归集上市公司资金,应该由股东大会来决定。

中海油的资金集中案例部分地反映了以财务公司为平台的资金集中管理与证券监管之间的冲突。2004年4月27日中海油股东特别大会以92.3%支持票通过,同意中海油公司把资金存放于同系的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然而,2007年3月31日中海油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建议将一笔约37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存放于大股东中海油集团旗下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而未来三年中海油与该公司进行交易时,毋须独立股东批准。本次参加投票的股份总额达66亿股,其中48%赞成本次决议案,52%表示反对。同年4月2日,中海油宣布,公司就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有关决议案未获独立股东通过。以香港交易所董事兼网上评论员David Webb为代表的独立股东认为,较之于关联公司,中海油更应把资金存放于独立的金融机构。因此,为避免上市公司资金由集团所属的财务公司集中所导致的大股东资金占用和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现象发生,建议在有上市子公司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最好不要包括上市子公司,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资金存放和资金管理最好还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决定。如果因为资源整合或战略利益的考虑需要将上市公司的资金纳入财务公司的运作范围,需要将这类的决策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集中式管理信息化与信息监管

管理需要有信息基础。适应集中管理的需要,近年来国内许多企业集团纷纷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并且管理信息系统正在从分布式向集中式改进和发展。在集中模式下,管理信息系统集中安装在一台服务器上,每个系统的用户通过广域网来登陆使用系统。实现共同操作同一套系统,使用和共享同一套数据库,通过严密的权限管理和安全机制来同样实现符合现有组织架构的数据管理权限。集中式信息系统是一个网络化、一体化的共享信息平台,借助这个平台,管理金字塔的顶端可以采用直通车方式获取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并直接掌握企业的最基层业务情况,不再需要分层逐级汇总和传递。

管理信息化是一个全球性的实践和趋势。当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或集团整体是上市公司而子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时,集中式管理信息化不会引起证券监管问题。问题就在于,许多有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都是作为一家非上市的国有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下属单位存在的,在集团公司的终极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的推动下,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这些国有背景的企业集团内部纷纷推进集中式管理信息特别是集中式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来加快流程再造和管理集中化的步伐,甚至要求在集团范围内实现信息系统联网。在这样的企业集团里,管理信息化就有可能引起与证券监管法规冲突的问题。

主要的表现就是股东的知情权问题或作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信息系统对接的做法,显然是有悖于信息披露原则的。借助于集中式管理信息系统,集团公司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上市公司内部信息,包括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尽管集团公司在信息系统中会设置一定的信息权限,但至少是在集团领导层面及相关岗位上,获取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是很容易的事,并且在获取信息数量和内容上都优越于中小股东。

关于集团内部集中式财务信息系统所带来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问题,已经引起实务界的关注。在证券监管的压力之下,许多集团公司在集中财务信息系统时将上市公司排除在外,以适应证券监管的需要。问题是财务信息系统以外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的集中所带来的信息公平问题,目前尚未引起重视。从制度和操作层面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往往集中在财务会计信息方面,非财务会计类信息主要涉及公司治理和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这样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即使上市公司中影响股价的信息结构不限于目前所实际披露的范围,按照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上市公司也没有必要公开披露其全部的财务与非财务类信息。问题主要有两项:其一,对市场来说重要的信息是否都已纳入了信息披露的范围?相关的研究已经注意到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性问题,诸如研发费用、新品开发、技术优势、市场竞争程度、市场份额、主要竞争对手等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正确评价企业并做出合理决策有重要影响,但却没有纳入信息披露的范围。这些重要的信息,集团公司及相关人员能够轻易从集中式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中获取。实际上,这也是信息不公平的表现。其二,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公开披露信息与非公开披露信息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中是否可以截然分开?实际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已经从模块化向一体化发展,对信息系统运行中的“孤岛化”问题的关注,推动企业和企业集团朝着搭建集中式、一体化的共享信息平台的方向努力。在这样的平台上,试图将公开披露信息与非公开披露信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截然分开,或者试图将公开披露信息完全封闭起来,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当子公司中有上市公司时,集团公司的集中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即使把财务信息系统排除在外,也总是会有部分应该纳入公开披露范围的重要信息,在披露前借助集中式的非财务信息系统模块被集团公司及相关人员轻易获取。尽管证券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但集团公司的集中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然人为地增大信息披露风险,并事实上形成对中小股东信息权的一种侵害。因此,当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有上市公司时,不管是财务信息系统还是非财务信息系统的集中,都应该被证券法规纳入不被允许的行动范围。

第3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 供给 评价

一、调查对象及数据来源

考虑到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是目前披露信息最为全面的报告,基本上能够代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并且基本上能够保证数据的完整性,本文选取2004年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作为对象。按照CSRC行业分类标准,从两家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分行业后利用excel的RAND()函数产生的随机数表选取10%,共计得到138个样本。

二、会计信息供给的现状与评价

年报披露准则对上市公司各项目的信息有不同的披露要求,分为“报告中应详细披露”、“报告中应披露”、“报告中可以披露”三种不同的要求。本文将前两项作为强制性披露的,“可以披露”的项目列为自愿性披露的内容。本文根据信息的类别将年报中的信息分为以下几大类进行评价分析。

(一)公司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及评价

表1 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披露情况统计表

披露项目 上市公司数量(家) 所占比例 公司股票代码举例

对财务报告、统计数据以及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分析 127 92.03% 600642

对以前披露的战略、计划的实现情况等进行 124 89.86% 000882

* 宏观环境面临的机遇和风险 [①] 56 40.6% 600500

*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2 30.44% 600727

* 新产品、新服务及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31 22.46% 600360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126 91.3% 600592

* 设备利用情况 10 7.25% 600331

分部信息披露 135 97.83% 000766

注: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2004),经作者整理所得。下同

1、常规披露流于形式

从表1中不难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够对财务报告、统计数据以及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披露,所占比例达到92.03%,但笔者在阅读报表的过程中发现,虽然都有披露,但披露的详细程度却是大不相同,这种现象在“对数据进行分析与讨论”这一项上最为明显,例如路桥建设(600039)在对财务指标变动原因进行披露时写到“总资产变化原因是负债增加”“主营业务利润变化的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数额远大于主营业务成本减少数”,这种披露很明显是不严肃、不认真的,这样的披露对投资者了解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根本毫无用处。

2、宏观环境影响说明过于简单

对于“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的重大变化的影响说明”这一项目的披露情况一般,有56家上市公司进行了披露,但在这些所披露的公司中,有11家上市公司只是提到“能源紧张”或“能源价格上涨”等字样,根本没有结合本的实际情况展开说明;有的上市公司则认为没有变化,例如文山电力(600995)写到“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法规未发生变化”,厦门机场(600897)写到“本年度本行业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相对稳定”。而从对信息需求的调查状况来看,投资者对这项信息关注程度较高,因为大部分投资者认为,我国的股市带有明显的“政策市”的色彩,国家的宏观政策、法规等的变化对股价有明显的调控的作用,因此他们对这项信息有着较强的需求,显然目前的披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3、少数企业披露市场占有率信息和设备利用情况信息

在披露准则中,市场占有率这一指标属于“可以披露”的指标,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自愿披露该指标,从笔者的查阅结果来看,共有42家公司披露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占总样本数的 30.44 %,其中鲁北化工(600727)对其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披露较为详细,在年报中写到“磷铵国内市场占有率为12.30%,硫酸钾复合肥国内市场占有率为1.04%,氯碱国内市场占有率为0.62%”;北京天坛生物(600161)和广东电力(000539)对其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进行估计。

目前我国对“设备利用情况”这一项并不强制上市公司进行披露,从调查情况来看也只有7.25%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设备利用情况,(600331)在年报中披露到“电解锌系统为能满负荷运转”。

4、不重视新产品、新服务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披露

“新产品、新服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考察上市公司发展状况和利润来源的一项指标,同样也是属于自愿性披露的内容,从调查结果来看,只有五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披露该指标,可见披露的很少。笔者认为,公司的新产品、新服务是未来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投资者了解该信息可以衡量公司的研发情况及预测未来发展状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5、对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过于简单

在对“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和情况”一项的披露情况进行考察时发现,上市公司绝大部分都能够按照准则的要求披露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但披露的内容也就仅限于此了,除福建龙溪轴承(600592)披露了前五名供应商的公司名字以外其他上市公司对该项目没有过多的披露。对本项目的披露笔者认为有的投资者会对“供应商是谁?”这个信息感兴趣,因为通过了解供应商投资者能够了解原材料生产单位,了解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等情况,但对于主要客户的信息,可能由于同行业竞争的存在,客户信息从某种角度来看属于商业机密,因此上市公司不过多的披露该信息可以理解。

6、分部信息披露形式单一

对于分部信息这一项强制性披露的信息,97%左右的上市公司都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披露,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划分”,“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和“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产品或行业”。从总体上看披露情况较好,唯一的不足之处在于目前的披露都是用数字等指标进行披露,披露形式比较单一,如果再加上对各行业、地区或产品的具体的情况介绍就会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分部信息。

(二)人力资源信息强制披露部分较好,自愿披露部分有待改善

从表2能够看出,上市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报酬情况披露的较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够对这三项指标进行披露,但各个公司披露的详细程度不同,个别上市公司存在披露不充分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缺少对工作经历的披露,还有的上市公司没有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表2 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信息披露情况统计表

披露项目 上市公司数量(家) 所占比例 公司股票代码举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 138 100% 00050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138 100% 000665

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变动情况 135 97.83% 600527

员工数量、专业构成、程度 136 98.55% 600699

* 员工培训、人力资源开发情况 7 5.1% 600444

而对于自愿披露信息员工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信息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没有披露,披露该部分信息的上市公司所占比例仅为5.1%,如国通管业(600444)披露到“加大人才吸收与培养力度,逐步建立更为的人才梯队,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益佰制药(600594)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参加有关培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就读国研—斯坦福企业家新领袖计划、中欧国际工商管EMBA班……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合作制定了公司主要干部能力素质模型和KPI考评体系并全面推行”。其他上市公司对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都没有过多提及。

(三)前瞻性信息披露遵循常规

表3 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情况统计表

披露项目 上市公司数量(家) 所占比例 公司股票代码举例

* 公司未来战略计划 68 49.28% 600163

* 新年度的盈利预测 15 10.87% 600231

从表3可以看出,在被调查的样本中,大约一半的上市公司披露了新年度的经营计划,而只有10.87%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新年度的盈利预测。可见,我国上市公司仍然侧重于强制性信息披露,而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足。上市公司未披露新年度的盈利预测的原因,主要在两点:第一,监管者们认为预测性信息从根本上是不确定的,担心某些投资者会滥用这些信息,所以对此抱有谨慎观点;第二,证监会规定“凡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新年度盈利预测的,该盈利预测必须经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师审核并发表意见”,这无疑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披露成本,导致上市公司不愿披露。然而,从客观的角度讲,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更需要能反映公司投资价值的未来信息。

(四)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充分性不够

从本次调查来看,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情况的披露存在的是充分性不够,在查阅年报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虽然9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能够按要求披露公司治理情况,但披露的仅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这样的套话,例如在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时“成都建设(600109)”只做了如下披露“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酬薪与考核方案,并建立了公证透明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依据相关指标和标准对高管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这样的披露语言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可以采用,对投资者评判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起不到任何作用,当然也有披露情况较好的上市公司能够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如实的披露,同样的项目,天宏纸业(600419)做了如下披露“酬薪标准为(1)基本酬薪:总经理6万/年;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5万/年;(2)绩效酬薪: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浮动,标准不高于基本酬薪的40%”;600226在“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中列出了公司在选择高级管理人员的衡量标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认同公司理念,素质及业务素质高,年富力强身体好……等。

(五)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凤毛麟角”

考察我国对环境信息的披露状况,在138个样本中,只有 15家上市公司在年报的“利益相关者”、“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分析”“新年度经营计划”等部分中有“环境保护”的字样,例如杭州钢铁(600161)提到“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三废’治理工作,走节约型发展到道路”;(600163)提到“公司将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作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头等大事,十分重视公司的责任”,而并没有一家上市公司专门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例如公布资源的使用情况(如资源的可再生性)、排污量、环境保护费用支出、产品设计与管理(如包装产品所用的材料、可回收性)等内容。

(六)衍生工具信息披露情况亟待完善

随着金融创新,诸如期货、期权之类的衍生金融工具种类日益繁杂,可能会引起未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剧烈变化。如果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不能充分揭示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状况,会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使投资者蒙受巨大的风险。从对年报的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除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这部分信息有所披露以外,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较少,在所调查的样本中只有1家上市公司(浦发银行600000)披露这方面的信息,这与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尚不成熟有一定的关系,大部分行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并不多,对企业的还不大。但是我们也应该及早着手进行这方面的,以配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七)关联交易明显,但信息披露情况的统计分析

表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情况统计表

关联交易种类 上市公司数量(家) 所占比例 公司股票代码举例

资产、股权转让 108 78.26% 600638

销售产品或购进原材料 69 50% 000536

债权、债务往来 125 90.58% 000980

担保 126 91.3% 000949

从上表的统计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常普遍,关联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共108家,占样本总数的78.26%;关联方之间存在销售产品或购进原材料的上市公司共计69家,占样本总数的50%:关联方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有125家,所占比例高达90.58%;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共计126家,占样本总数的91.3 %。我们在查阅样本公司的年报时发现,所有存在关联方之间资产、股权转让或销售产品、购进原材料等交易活动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其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时几乎都宣称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或“以与无关系方交易相同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且监事会也都认同价格的合理性和担保的发生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但是从目前的证监会对违规信息披露的处罚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较小。

小结:通过对年报的查阅和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清楚的看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状况如下:(1)对于某些自愿性披露的信息披露总体状况不理想,尤其是象预测信息这类有可能造成企业的诉讼成本增加的信息,披露的企业很少。(2)上市公司报喜不报忧,除个别亏损的上市公司不得不披露其经营不善外,其他公司只披露好消息,不披露坏消息。(3)上市公司对于公司治理、衍生金融工具、环境信息披露的不充分。(4)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较少,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提高上市公司信息供给质量的对策

根据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供给质量:

(一)提高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

我国多次对法规进行改进和完善,然而虚假披露会计信息的现象仍然屡屡发生,由此可见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仅关注供给单方面是不够的,培育有效的需求主体,加强对供给的推动力,改变有效需求不足的现状,是提高供给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不仅是公司治理在结构上要合理,更重要的是这种机制要有效的运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进而在上市公司内部形成对会计信息供给行为的有力监督,根据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状况,笔者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方面要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要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充实信息披露内容

随着经济环境变化速度的加快,用户对会计信息要求越来越高,这种要求不仅表现在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上,更体现在信息的充分性上,而现有的信息势必难以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为了满足投资者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求,因该充实信息披露的内容。可加强对以下四类信息的披露:(1)充实预测性与前瞻性信息披露(2)细化人力资源信息披露(3)加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4)提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1]耿建新,焦若静.2002.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会计研究.1:43-47

[2]蒋顺才,刘雪辉,刘新迎.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6-27

第4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关键词:会计信息;完善;制度;提供;披露;改进

1 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是预防内幕交易的关键所在。我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年报、中报、季报披露时间规定的过于宽松。目前,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于每年7~8月份披露半年报,于1~4月披露上年度报告、于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季度报告。这种信息披露制度很难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同时也为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交易的发生提供便利。因此,应缩短披露的时间。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上市公司电子化数据收集、分析及检索系统。1983年美国sec的信息技术办公室即着手进行有关证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即上市公司电子信息收集检索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快具有时间敏感性的信息申报登记,增加证券市场的效率和公平,促进投资者、上市公司和市场的有效运行。

我国目前的会计信息披露采取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方式,各家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在内容与格式上也具有较大不同,不利于投资者进行分析。因此,建立一个以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特点的电子化披露系统为主的跨媒体信息披露平台,使得信息披露更加及时、快速,且能够提供完整的、标准化的、格式化的资料和数据库,将大大促进公开信息的高效充分运用,提高证券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公开与公平性。监管机构能通过对信息披露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控制信息的质量和流向渠道,获得更好的监管效果。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及时、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更好的进行投资决策。

2 改进信息披露内容

运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进行统计分析,并将调查结果与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会计信息的现状进行比较,其中,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如表1)的调查分析表明,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还远远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其中部分会计信息已在现行会计报告中以报表注释、附表等形式进行披露,如会计方法的改变、报告主体的改变、资产抵押、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等;另外部分会计信息还未在现行会计报告中得到披露,如人力资源信息、财务预测信息、物价变动影响信息和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分析等。

证券市场投资者正是以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作为其投资决策的判断依据,目前的信息披露内容无法完全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部分投资者就会对证券分析师的分析报告、投资建议产生依赖,甚至会花尽心思试图去寻求“内幕信息”;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不及时,给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交易的滋生创造了条件,使得一些会引起公司股价变动、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信息没有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反而通过一些不正常渠道流入市场,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因而应该通过规范扩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变为部分自愿性信息披露为强制信息披露,使所有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相关会计信息。例如,加强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财务预测性信息主要提供反映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的前瞻性财务信息,如果财务预测性信息质量可靠,这些信息将比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具实用性。建立强制性披露的财务预测制度,会对公众投资者决策提供信息帮助。同时加强其他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信息披露。目前,我国信息披露制度过分倚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又过分依赖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于一些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其他会计信息,如市场面信息、政策面信息及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缺乏详细规定,应通过立法形式将这些信息提供数量、种类、范围等做出明确界定。

第5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关键词:会计信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操控行为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存在操控行为,有选择性地披露历史信息,不披露未来潜在的环境风险;披露对自身有利的环境信息(如环保贡献奖金),不披露对会计盈余和现金流量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环境信息 (如因环境事故导致的资产减值)。根据环保NGO 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公告,截至2010 年3月,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企业中共有175 家企业存在可公开获取的环境违规记录,超过750条,其中不乏中石油、中石化、紫金矿业等大型公司,这些企业的违规超标问题在港交所上市公司的年报和官方网站少有提及,后续整改信息更无法查找。

2.环境会计信息缺少公开认可的披露形式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方式不统一,有的在年度报告中加入独立的环境披露报告,有的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有的则是将环境会计的信息融入报表中,还有的在招股的说明书等相应文件中对本公司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另外也有少数上市公司在企业简介与公司结构等相关内容中反映环境会计有关信息。据调查显示,企业目前环境事项的披露方式主要有5种:年度报告;内部工作会议记录;单独报告;包含于会计报表附注;包含于董事长报告。而披露方式没有哪一种占绝对优势,表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完整和规范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对环境会计信息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文字定性披露,缺乏详细直观的定量信息描述,信息的可比性差。定量披露主要是有关环保借款、环保投资、节能减排、绿化费等内容,对于与环境相关的资产、负债、收益、费用、利润等内容,很少有公司能够单独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反映,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在环境绩效信息方面,对于不能用货币量化披露企业与环境因素有关的会计信息,无法在财务报表内作为正式项目反映。

4.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总体意愿不强

据调查,北美、欧洲、澳洲有50%以上的公司编制环境报告,向公众披露环保信息。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则不理想,披露的比例偏低,披露动因大都基于国家法律和行政部门的管制的压力,对于法规非强制的内容则一概不 予披露,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总体意愿不强。

二、束缚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因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不完善

我国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研究起步晚,尽管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作了要求,如《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等,但显然不够细化,比如没有明确要求信息披露的程度。2009年7月的紫金矿业“环保门”事件之后,环保部陆续发出了《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以此来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但该指南至今仍未正式,同时涉及环境因素的会计法规几乎是一片空白,政府对环境信息披露管制仍显松弛,环保执法和处罚力度不足,在缺乏法规强制性约束的条件下,大多数上市公司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要披露也以正面信息为主,缺乏负面信息,而对公众有权知道等责任与义务没有重视起来。

2.上市公司环保意识淡薄

我国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仍然存在着“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先污染后治理”等非可持续性的行为仍大有市场,公众环保意识比较低下,根本不愿意因为环保增加费用支出,只顾虑眼前短期利益,而忽视了公司自身发展的长远利益,所以上市公司不愿考虑环保问题。

3.缺乏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激励机制

上市公司不愿意主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除了自身对披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及对其担负的环境社会责任缺少理性的理解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缺乏对上市公司进行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激励的机制,根据梁小红对福建省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调研,关于资源费及资源补贴费等的企业比例在最高年份也未超过10%;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企业的比例最高年份也仅为12.5%,说明政府政策上较少向有益于环保的行为倾斜与优惠,财政、税收激励机制还不完善,缺乏鼓励企业进行环境会计核算的激励机制。

三、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体制的几点对策

1.坚持约束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互结合

上市公司要得到长久而持续的发展,使得各方的利益达到最优,就必须充分重视起环境信息的重要性,主动对环境信息公开进行披露。我国环境会计起步晚,因此在强制企业公开披露更多的自身的环境会计信息的同时,应该加强宣传力度,促使上市公司自愿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此为荣。

2.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建议环保部、财政部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出台“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除了统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方式、范围、内容以及强制性公开和自愿公开定期环境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的具体内容外,还可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公司内部和第三方审核程序、奖励处罚措施等作出具体要求。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共同将环境会计信息的计量与核算纳入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法制化。同时有关部委的协同决策能力仍需加强,权责边界仍需明确,建议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部际协调机制。

3.提高申请建立与环境有关的公司的准入门槛

根据有关研究,公司规模大小与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意愿有正向关系,因此为提高环境信息的披露水平,国家在申请设立与环境有关的公司时要提高从事污染较重行业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环境相关的行业扶持力度,保证其公司的绩效相应水平,若有下降可处罚。

4.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行研究,加以监管

我国在研究与统计环境会计信息时,不应局限于年度报告,应该采取其他方面公司的阶段报告等做全面评估,研究那些投合国家政策与配置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并监管其披露过程,使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更充分、客观,而非迎合。

5.培养高素质的环境会计从业人员

环境会计从业人员除了有丰富、专业的财务知识与经验,还要能熟练、准确计量和披露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市公司要着力培养技术和专业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

6.确定上市公司中的重度污染企业,建立重污染的企业名单以起到监督作用

中国证监会应要求上市公司对外界企业信息时要一并指明自身是不是重度污染行业,证监会可依据企业性质着重考察其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股东等利益群体也可依此决定其是否投资。

7.建立并完善环境审计

我国上市公司在重视环境会计的信息公开质量的同时,更要加大对环境会计的信息审计,必要时须各个主管机构共同监督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真实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审计,确保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系统健康有序地运行。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对于公开环境会计相关信息要求日益强劲,相应的主管部门应尽快依据现有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现状,借鉴并吸取国外环境会计的科学成果,研究出一套适合国内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的信息体系,准确、真实地反映我国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业绩及投资、决策过程重要的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使得我国环境会计的信息公开尽早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准确化。

参考文献:

[1]徐琴琴:完善上市公司公开环境会计信息制度[J].经营与管理, 2010,(05) .

[2]窦巧梅: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原因分析[J].商业经济,2010,(15).

[3]唐小红: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析[J].科技广场), 2010,(21) .

[4]郑蕊蕊: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 [J].财经纵横--消费导刊2008,(03).

第6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关键词:货币经纪 信息效率 功能

从2005年第一家货币经纪公司成立至今,我国货币经纪行业的规模和客户范围逐年扩大,盈利状况不断改善。但随着货币经纪行业日益步入稳定期,也暴露出市场需求不足、恶性费率竞争等问题,货币经纪行业的功能定位如何?其发展壮大的途径是什么?本文在此作以探讨。

独具信息生产优势是货币经纪公司的生存之本

根据银监会2005年公布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作为专业的信息生产机构,货币经纪公司的价值主要是提供信息服务,克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的信息生产创造价值,降低零散的交易商间个别搜寻交易对手所发生的市场交易成本,为交易商提供交易红利,并从这部分红利中分得一定比例来维持公司运营及实现自身盈利。例如,在上海国利和平安利顺1两家货币经纪公司2011年的营业收入中,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99%和97%。货币经纪公司要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能够实现信息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通过广泛的客户网络使信息生产成本低于交易商分散生产信息的成本,从而实现对交易商分散生产信息行为的替代。

货币经纪公司和市场上拼缝人2、做市商等中介机构类似,均是通过信息生产从而获得收益。但货币经纪公司与这两类机构仍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拼缝人主要是通过低吸高抛做差价,也就是根据掌握的公开信息,买入债券的同时卖出,从中获得差价收益;做市商则是根据掌握的信息,作为对手方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拼缝人和做市商都需要真实地参与交易,盈利方式主要是赚取买卖价差,而经纪商是纯粹的信息生产者,一般不参与交易(不允许从事自营业务),也不持有头寸,完全依靠信息生产优势为市场创造价值,信息生产效率成为其生存的基础。

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是货币经纪公司

发展水平的主要决定因素

与其他诸多金融行业的发展不同,国际货币经纪业基本由英国占据主导地位,关于货币经纪最早的记录也出现在伦敦的外汇市场。在目前世界最大的四家货币经纪公司3中,英国独占前两席。而美国货币经纪业出现于20世纪初。目前,联邦基金市场银行间交易以及债券市场的交易商间交易是美国货币经纪公司最主要的活动领域。与英国相比,美国货币经纪业最显著的两个特点就是规模较小、国际化程度较低。

从英、美两国货币经纪业的发展来看,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强度是货币经纪业发达程度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英国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信息不对称强度较高。

首先,英国金融市场是世界上外汇和场外衍生品规模最大的市场。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4,2010年4月,英国外汇市场平均每天的交易量为18536亿美元,占据最大外汇交易中心的地位,远超排名第二的美国(9044亿美元);英国占有全球场外衍生品(主要指利率衍生品)市场交易的45.8%,是全球最为活跃的地区,跟随其后的美国占比仅为23.8%。

其次,英国市场是国际化程度较高、投资者结构较为丰富的金融市场。伦敦的外资银行数量最多,居于纽约、巴黎和法兰克福的前面,外资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参与度很高。据BIS数据,美资机构在英国衍生品市场上占据总交易量的一半以上,英国机构占据的份额仅为23%。外汇和场外衍生品的个性化和复杂性以及不同国家投资者的深度参与,决定了英国金融市场的信息传递效率较低、不透明程度较高,市场对货币经纪业信息效率功能的需求较为强烈,货币经纪商亦抓住此需求迅速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与英国相比,美国货币经纪业起步较晚,且由于美国国内金融市场规模巨大,货币经纪活动主要局限在国内货币市场,但由于美国长期的单元银行体制5形成了数量众多的金融机构,其相互之间通过发达的联邦货币市场和可转让大额存单(CDs)市场沟通密切,信息传播渠道较为畅通,市场对于货币经纪公司的需求相对较弱,国内形成了众多规模较小的货币经纪公司。

国内货币经纪公司信息效率功能发挥不充分

市场信息不充分、不对称是货币经纪业生存的市场基础,独具信息生产优势是货币经纪公司得以发展壮大的根本,准确定位、抓住机遇、快速扩大是货币经纪公司发展的一般规律。目前,国内场外市场(银行间市场)的交易系统已十分发达,银行交易员之间彼此非常熟悉,通过报价点击成交或者场外协商成交较为便利,基础产品市场的透明度较高。针对此市场环境,需要国内货币经纪公司找准自身定位,确定独具信息优势的业务领域,实现自身价值。然而,服务对象受限和业务范围狭窄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货币经纪业信息优势的发挥,影响了市场对货币经纪业的需求。

(一)服务对象受限

按服务对象,经纪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为交易规模很大的交易商提供批发交易经纪服务的货币经纪公司,也可以称为交易商间经纪商(inter-dealer broker)或者批发市场经纪商(Wholesale Market Broker),这种经纪商的业务成本较低,收益较高;另一种是主要服务于终端投资者之间或者终端投资者和交易商之间的公司,也称一般经纪商或零售经纪(retail broker)。根据《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目前国内经纪公司客户群体全部为金融机构,其中中资银行类机构占到货币经纪公司所有签约客户的一半,也就是说,国内市场上的经纪商均为交易商间经纪商。然而,目前银行间市场交易集中度较高,银行类交易商交易量占比达到90%以上。俱乐部式的交易方式使银行类机构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更为明显,对货币经纪公司的需求值得怀疑。

(二)业务范围狭窄

国际货币经纪商业务范围涉及外汇、货币市场工具、信贷、商品、股票和各类衍生工具等。但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规模可观、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国内大部分经纪公司将目标业务集中于货币及债券市场的基础产品和部分外汇市场。由于衍生产品门槛较高或存在政策限制,货币经纪公司对于衍生产品经纪的参与度仍然不高,仅涉足利率掉期交易,而对于债券远期、利率远期、期货、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衍生产品仍未涉足。而在基础产品市场上,从事撮合交易的机构较多,几乎全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一些基金公司都在免费从事撮合交易。货币经纪公司的定位显然与这些机构有所重合,而与这些机构相比,经纪商又不具有任何优势,信息效率功能难以真正发挥。据货币经纪公司统计,2010年现券市场上通过经纪成交的金额为1.95万亿元,占比仅为1.2%,市场需求较为有限。

如何促进货币经纪公司的发展

笔者认为,深入发现市场需求,找准自身定位,多渠道提升信息生产效率,是货币经纪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主要路径。

(一)发掘市场需求,扩大客户群体

要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里生存,只有通过尽可能满足顾客多元化的需求来实现。以英国毅联汇业为例,仅电子交易平台6(EBS和Broker Tec)的客户群就涉及到50多个国家的各类参与机构。而国内货币经纪公司的客户却仍局限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银行间市场一半以上的参与者(非金融机构)无法获得经纪服务,而这类参与者由于对金融市场的熟悉程度和参与度不高,相对于金融机构处于信息劣势状态,对货币经纪业务的需求更为强烈。因此,建议货币经纪公司和自律组织可通过多种渠道向主管部门反馈市场需求信息,从政策上打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零售”规模经纪服务的渠道,不断扩大经纪服务客户群体。

(二)扩大业务范围,丰富产品序列

从国际经验来看,上世纪90年代以来,货币经纪媒介的交易品种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传统业务外,资本市场及其衍生产品,甚至非金融产品如能源期货及期权、天气对冲指数等都纳入了货币经纪服务范畴,业务的多样化促进了经纪行业的大变革和大发展。业务定位问题也成为解决国内货币经纪业现有问题的核心环节。借鉴国际经验,国内货币经纪公司应更多着眼于复杂的、个性化需求更强的金融产品,比如外汇和债券衍生品等,这类产品较难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简单匹配,信息不对称性更为显著,更能发挥货币经纪业的信息生产优势,也有利于货币经纪公司不断优化业务范围,满足市场真实需求,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信息生产的规模化

货币经纪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具有规模经济的行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货币经纪商的国际化和从未间断的并购浪潮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国内货币经纪公司在经历的初期亏损和多样化策略中成长并得到快速发展。首先,可通过初期亏损不断拓展市场服务广度,也就是运用“先入损失策略”快速扩充自己的“地盘”,为以后的发展储备资源。同时,通过服务与交易商建立联系,在为交易商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获取了来自于各交易商的相关信息,增加信息获取量和获取途径。当这种联系达到相当规模时,经纪商便拥有了相对甚至是绝对的信息优势;其次,应跟随国际货币经纪行业的发展步伐,逐渐改变现有完全依赖传统声讯方式提供服务的现状,开发适用于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的电子交易平台,多途径实现信息生产的规模化,降低信息收集和整理成本,提高信息归集和生产效率,夯实市场生存基础。

注:

1.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国利货币经纪公司、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公司和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公司向市场公开披露2011年财务报表,其中中诚宝捷思由于开业时间较短,各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佣金收入仅占全部营业收入的55%,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3%。

2.拼缝人最早源于汽车销售业,其利用汽车市场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从报价较低的经销商购买货源并附佣金销售给购车人。后来此概念应用于证券市场,指利用证券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而联系交易、博取差价的证券市场交易中介。在我国货币市场,从事拼缝人业务的主要是证券公司。

3. 英国毅联汇业(ICAP)、德利万邦(Tullett Prebon)、瑞士利顺金融集团(Tradition)和日本中央短资有限公司。

4.国际清算银行(BIS)每三年对全球外汇市场和场外衍生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统计分析,2010年4月为最新一期数据。

5.单元银行制也称为单一银行制,是指业务经营中的商业银行各自独立,不设分支机构,即所谓的“一行一店”。单一银行制度的特点是地方性强,经营自主灵活,便于鼓励竞争,也可避免大银行吞并小银行,限制银行垄断。1994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瑞格-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宣告单元银行制在美国被废除。

第7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1.该市制造业信息化现状

**市是个工业化城市,素以钢城著称,冶金、机械、纺织、电力、建材、化工、食品等支柱行业构成了城市工业的框架。**年人口108万、GDP91亿元,全市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80%。在工业结构中,国企经济成份和制造业比例偏重,所以非常需要通过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来改造工业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和生产效率、经济效率。目前,该市三家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新钢公司、长林公司和**股份公司)通过几年的具体实施,已取得了明显效果,从而为该市的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发挥了带动和示范作用。除今年确定的8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外,不少大中型企业,如分宜发电厂、**发电厂、江口发电厂、分宜海螺水泥公司,**华源公司等也正在启动制造业信息化工作。

2.该市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的条件

(1)**是蓄势而发的工业城市,国民经济主要综合指标人均水平位十一设区市前茅,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率居作省之首,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基础,企业自身有需求。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市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技局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成立了专家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具体管理人员和配套经费。

(3)政策倾斜,经费有保障。今年市政府安排了10万元作为创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市的专项资金。市科技局在今年市级科技三项费中安排了10万元制造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各示范企业也安排了配套资金1500万元用于企业内部示范。

二、八家示范企业实施情况

**市选择了以下8家企业作为制造业信息化市范企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股份公司、**长林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市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新德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市八达电子有限公司、**新铃有色压铸有限公司,这八家企业有大型国企如新钢公司;有上市公司如**公司;有机械行业代表性企业如长林公司、分宜驱动桥公司、新德公司;有科技型民营企业如赣锋锂业公司、八达公司。均有一定行业代表型,这些企业产值占我市GDP70%左右。

1.企业配套资金投入情况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其中铺设厂内光纤60公里)

**金属制造股份公司100万元

**长林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元

**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50万元

**市赣锋锂业有限公司50万元

**新铃有色压铸有限公司50万元

**达公司50万元

**新德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

**市八达电子有限公司50万元

共计:1500万元

2.三家省级企业的基本情况

(1)**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网络已基本建成,主干线路达60KW,连接二级单位近60家。采用千兆主干,百兆桌面的设计思路,主要用于OA、网站建设、财务、销售、计划、生产、CAD以及基础自动化等诸多方面。其中OA及网上销售采用自选开发的系统,功能上切合实际,应用情况良好,财务系统采用用友软件,稳定可靠,计量管理采用电脑数据采集直接上网,为公司ERP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长林机械(集团)公司

信息化应用有服务器4台,PC机200多台。操作系统用Windows,数据库系统用SQLSERVER,CAD用华丰科大和北航的,管理软件用E2PRO产品,OA用赛飞E2003。现应用的为CAD。潜在的需求有:PDM工艺数据管理,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以MRPⅡ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在基本实现ERP的基础上,实现电子商务B2B、B2C的应用。

(3)**金属制品股份公司

信息化应用主要有3台服务器,100多个用户,建设有局域网,应用于财务管理,办公系统,仓库管理。潜在需求有:网络的全面集成,增强协同能力和知识管理的远程办公,企业资源规划系统。

3.企业存在问题及难题

1.企业投入资金逐年增加,但还是有较大缺口;

2.企业常处于产权变化的过程中,领导不能做出长远规划,技术人员也流失严重,如长林机械(集团)公司,常处在重组、兼并、合资过程中,领导等待定位,技术人员也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影响了工程实施进程。

3.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薄弱,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需要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

三、**市制造业信息化推广应用体系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的情况

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方面:一是成立了以分管科技的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制造业信息化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二是组织成立了市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三是8家示范企业均成立了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在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立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基础,吸纳、招聘各行业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建了**市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市制造业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三是建立健全专家人才库和资源库。制造业信息化专家库除备案登记了本市专家,还备案登记有企业对口对接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专家。

四、**市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体系建立情况

制造业信息化的培训工作主要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举办培训班。目前在全市范围内还未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展培训。主要培训工作计划放在**年。目前开展较多的主要是企业应用层次的培训,企业根据自身技术需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培训本企业内部制造业信息化应用人员,使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信息化基础知识,提高其应用水平和工作质量。专项内容培训也主要根据企业需求情况培训:如**股份公司的OA和电子商务技术使用培训;长林公司的二维CAD和三维CAD系统的使用培训等。

五、**市IT企业状况及在当地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发挥的作用

**市IT企业很少,且规模不大,如小见大软件公司,主要开发税务缴纳管理系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应用软件;伯乐软件公司,主要开发酒店客房管理系统,企业、学校管理一卡通等;超越电脑公司主要配合销售电脑作一些配套软件开发。该市还没有真正能开发软件并做成产业化、规模化的企业。企业制造业信息化人才主要靠从外引进、送出培训和企业自身培训。

六、**市制造业信息化的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

主要经验: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通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制造业的意识;二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在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作中得到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三是着重抓好支柱产业和大中型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推动占国民生产总值70%的8家示范企业的示范工作。

第8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一、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概念解析

   (一)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主要包括财务事项等经营信息和非财务事项信息,主要是指财务会计信息、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财务会计信息是最根本的,它是公司各方面情况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对象

   1、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首先是公司的股东,包括国家股东、企业法人股东、社会个人股东和外商投资者。

   2、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还包括公司的各种债权人,如银行、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债券持有者等。

   3、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也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对象。代表政府的证券监管部门有必要通过各上市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掌握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实现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保证证券市场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维护公众的投资利益。

   4、证券市场上存在一些打算购买股票或债券的投资者,他们被称为潜在的投资者。这些潜在的投资者也是公司信息的使用者。

   5、公司信息的披露对象还包括公司职工。从自身利益出发,公司职工同样希望公司能以公开的方式提供有关信息。

   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在质和量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与此同时当前上市公司财务信自披露仍然存在着可信度低、决策有用性不强和时效性差等几方而的问题。

   (一)财务信息可信度低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表现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政策与手段使用不当。有的上市公司不顾职业道德,配合庄家炒作进行利润包装,少计费用和损失,不恰当地提前确认或制造收入和收益;二是利用销售调整增加本期利润。为了突击达到一定的利润总额,如扭亏或达到净资产收益率配股及格线,有的公司在报告前做一笔假销售,再于报告后退货,从而虚增本期利润;三是将费用扫在“待摊费用”科目,采用推迟费用入帐时间的办法降低本期费用。

   2、违反有关证券和会计法规,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误导市场。

   3、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我国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十分普遍。其主要手段有:①关联购销。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通过低价购进,高价售出,应收帐款高额挂起,在不产生现金流的情况下,达到形成高额利润的目的;②资产重组。由于我国对资产价值评估缺乏相应的理论体系及操作规范,加上地方政府刻意参与,使得上市公司常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进行系列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达到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关联公司,将优良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短时间内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③费用分摊。上市公司改制上市前,一般都将企业社会性的非生产性资产剥离出去,但股份公司上市后仍需要存续的关联公司提供各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涵盖医疗、饮食、物业等多方面。各项服务收费的具体数量和分摊原则是否合理外界无法判断,操作弹性大。当上市公司不理想时,通过调低收费价值和上市公司承担比例,达到增加利润目的。

   (二)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不强

   财务信息披露是会计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然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在非财务事项、预测性信息、和财务信息内容上的缺陷使得披露的财务信息决策的有用性不强。

   1、非财务事项披露不够

   会计信息也是一种商品,相关性差不能适应会计信息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对于投机成份较浓的市场,投资者对相关性的需求有时甚至比可靠性还要高。相关性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经营背景等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尤为需要。上市公司非经营信息的评价已成为证券市场投资选择的重要环节,年报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现行年度报告体系往往局限于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说明,而没有考虑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机会与风险以及企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需要,在非财务数据的披露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2、预测性信息披露不规范

  

   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随意化主要表现在:①有关部门对企业披露预测性信息的要求太低。体现在:强制披露主体范围过窄,仅限于上市公司上市时;要求披露的内容太少,仅要求披露盈利预测信息,其他重要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则没有要求;盈利预测的披露渠道主要局限于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②没有完善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外部监管机制,对企业约束不够,新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可靠性不高。③责任不清,没有建立盈利预测保险制度。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偏差,误导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于责任不清,不知追究企业管理当局还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笼统归结为宏观环境的影响,推卸责任了事。

   3、信息披露内容不规范

   现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不系统,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因此信息披露制度不稳定,不易执行。从内容上来看,也不够规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虽对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有所规定,但并没有解决下列诸多的问题,如大股东应披露的会计信息包含的具体的内容;公众吸收、消化信息的时间段;对公开披露信息的虚假性,严重误导或重大遗漏方面,以及专业性中介机构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三)信息披露时效性差

  

   现行财务报告模式是根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一般按年、月编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提交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这种定期报告在经济生活较为稳定的前提下,对决策是有用的,信息使用者可以大致准确地顶测企业下一年甚至以后儿年的财务状况。但面临的现实是,知识经济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经营活动不确定性日益显著,因而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期就大大缩短。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仅仅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融入世界资本市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一)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我国引进外资,推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迅速,需要大量吸收外部资金。近几年西方经济持续衰退,大量资金未能找到适当的投向,资金使用成本很低,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海外资金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目前我国公司吸引外资或在海外上市遇到的最大障碍是,国内公司按国际惯例充分披露信息的困难较大,而国外投资者对国内公司提供的信息也存在许多疑虑。外商投资者难以通过公司提供的信息准确地评价公司的投资价值。因此,按国际通行的方法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的可比性,不但有利于吸引外资,更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建设。

   (二)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防止信息垄断、扩大投资的必然要求

   股票市场是一个对信息极其敏感的市场。许多政治、经济等外界因素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重大事件都会引起股价的波动。一旦这些信息被少数人垄断,他们就很可能利用这些信息在股市上兴风作浪、牟取暴利,而大多数投资者则要蒙受损失。为了防止少数人垄断信息,就必须使信息公开化,通过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让广大投资者同等地获得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保证投资者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只有建立清晰、明晰、及时、快捷的财务信息披露方法体系,提高投资者去伪存真,甄别好坏的能力,才能使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真正得到保障。

   (三)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中,由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改组的约占85%,这些公司无论是内部管理机制还是在市场中的行为,多少都还带有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通过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公司经常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中,才能促进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的素质。

   四、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对策

   事实证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改革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论文网 ]

   (一)完善财务信息的市场环境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主要原因在与需求主体缺位,为此必须完善财务信息的市场环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投资者素质。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首先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为此有必要推行三级法人制度使投资主题明确化,落实股东权利使董事会受到股东大会的有效制约;其次必须完善上市公司的内控机制,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的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尽量避免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从而确实建立起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的制衡机制。

   2、提高投资者素质。提高投资者素质,使其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从而能根据自身决策需要,更好地阅读、理解和分析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并善用股东权利,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向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施加必要的压力,使之得以改进。与此同时,广大投资者还应增加法律意识。投资者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上的一些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人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完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建立以《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制度规范,制定完善的会计准则和审计执业规范。

   (二)完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鼓励自愿提供非财务信息

   企业报告应考虑投资大众的广泛信息需求,满足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机遇和风险,以及企业现状和发展前景的需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类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①企业管理部门对信息的分析说明。主要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趋势;②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信息和经营状况信息;③未来的预测信息。包括企业面临的机遇和风险,企业的发展和开发投资计划;④股东和管理人员信息,包括董事、大股东、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酬金以及关联交易方面的说明;⑤背景信息。包括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企业经营业务,资产的范围、内容、规模,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等。

   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对企业非经营性财务信息的披露,主要包括管理当局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发展规划、增值表、环境保护报告等,既有对过去经济事项的解释,又有对现在情况的说明,还有对未来结果的预测。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违规披露一方面是其私利因素影响的,然而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能够有效的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1、强化业务检查。中注协应建立、健全对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制度,并加强对同业互查的组织与领导,有步骤地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在上述业务检查及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所发现的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其中构成犯罪的应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注册会计师的惩处上,中注协应会同财政部门、审计署、证监会、司法部门等各方监督力量,尽快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制定惩戒办法,统一惩戒尺度,对违法乱纪的注册会计师,及时予以严肃处理。总之,各有关执法部门应强化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会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执法,铁面无私,维护股票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

   2、加大对违规财务信息的处罚力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面,除对有迹象显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的上市公司进行针对性的查处以外,还应对上市公司年报建立正常的抽查复审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的上市公司,应给予严格的处罚,比如采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摘牌等方式,严重的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建立举报违规奖励基金。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高效严密的监督网络,才能够有效抑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上升的势头。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个面向全国的举报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的奖励基金。对于举报者的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其事后,给举报者以重奖。

  

   结   论

   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在优化财务信息市场环境的同时,完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鼓励提供非财务信息,加大监督和奖惩力度,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经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

  

   [2]孟凡利,周经吕.会计信息论[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6年.

   [3]葛家澍.中级财务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1999年.

  

   [4]齐萱 ,白默. 关于构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实证分析

    [j]. 会计之友,2005,(7).

   [5]曹梦菲,王平.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问题探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1).

   [6]张波.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财会研究,2002,(10).

   [7]李全中,靳惠.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中州审计,2001,(12).

   [8]齐兴利,周丰滨,石树文.关于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1,(1).

第9篇:上市公司信息化要求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

前言

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影响,电力企业在当前生产中越来越重视信息通信系统构建,使其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是在上述背景下发展而来的一种信息传递模式,是实现市县供电企业信息统一调控、运维集中管理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市县供电企业运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市县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模式概述

现代社会生产对电力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各市级供电网开始逐渐向乡镇延伸,显著扩大了电网覆盖面积。在这种供电模式下,城市供电网络是核心,并将周围乡镇的供电网络纳入到一体化的运行模式中,成为电网集中管理的核心[1]。同时,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一体化运维模式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在这种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中,需要在原总信息调控中心基础上建立县、区的调控副中心,主要工作职能在于将市区周围各县、区内的电力输送信息全部调集到总中心进行处理和控制,同时再对整个信息处理过程进行干预,例如合理分配电网资料等[2]。通过这种方式,供电企业能够实现对市县供电信息共计的干预,提高了供电质量,保证了供电管理效率。

2市县供电企业信息一体化模式建设思路

J市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国网S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市县一体化”运作为基本原则,开展了信息一体化运维模式建设,主要措施包括:

2.1管理体系建设

在管理体系建设中,J市供电公司以安全高效为中心,明确了县公司是执行主体的要点,并将省公司的相关标准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致力于构建运行畅通的一体化管理运维模式。(1)职责分配。职责分配是J市供电公司实现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构建的基础,在实践中,市供电公司严格按照“三集五大”的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通信公司网络控制室全责划分,并实施垂直管理思想,分别在市、县两级单位设立不同的专业管理架构,实现两级管理。当前J市多个县公司均在运检部设置了通信运检班,通信运检班是“市县一体化运维模式”的实施单位,接受公司通信部门的统一管理,并对公司的信息通信工作负责。(2)组织架构。为了保证实现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能够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市供电公司确定了严格的组织架构,具体资料如图1所示。

2.2网控室建设

J市供电公司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开展网控室建设,以信息通信融合为载体,有效满足了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的运行要求,达到了预期通信效果。(1)建设功能。市供电公司遵照省公司提出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发展路线,建立了能够实现市县统一调控的网络控制室,该控制室能够实现客服运维、融合式网络管控等功能,显著提升了市公司的信息处理与资源调配能力,让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能够有效的协调指挥各种信息。在整个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中,市供电公司作为整个网络的核心,能够接收本地电网运行的全部信息,例如J市电网信息通信网概况、光缆地理资料等,最大程度上满足了电网运行对信息的需求。(2)岗位配置。J市供电公司根据当前的人员在岗情况,设置值长2人(一主一备),客服一人,实施正常工作制度;主值5人,副职5人,两人一组,按照“五值三运转”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岗位设置中,值班长主要处理网控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信息管理、电网运维信息管理等、安全管理等。主值承担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平台与TMS系统维护、数据处理工作;制定年度运维平台运行方式计划,对通信一体化运维平台进行配置。副职负责信息系统监控,配合主值完成各项信息处理工作。客服主要针对全市的信息通信运维热线值班,保证能对所有客户的服务进行响应,及时记录客户的需求,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处理,提高客户满意度。

3市县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的重要技术

J市在市县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构建中,根据本地区信息通信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标准,主要技术包括:(1)交互、融合检测数据。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产生了更多的电网运行信息,这就对企业的信息检测、信息通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J市供电公司研究发现,由于该公司采用了传统的分布式系统结构,采用增加单个传感器主体数量的方法,虽然能够满足当前信息通信的要求,但是也会使控制程度越来越复杂,这明显与运维模式创设的初衷相违背。因此,J市供电公司在技术应用中致力于让设备接口实现集成,通过增加连接接口的方法,再配合相应的管理系统,保证电网检测、电网运行资料显示、数据推送等工作都能在物联网环境下快速实现,最大程度上满足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对硬件的需求。(2)进行必要的协调与规避。J供电公司在本地区推广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的时间较短,再加之受公司“三集五大”体系的影响,在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应用的初期,存在业务界限模糊的问题,短时间内部分业务的流程交叉、冲突,对整个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造成挑战。J市供电公司针对这种情况认为,在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实施的初期,需简要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调整,进行必要的协调与规避,避免在纵向执行过程中出现信息失调的问题,在横向上进一步划分具体的工作内容,确保各项业务信息都能得到快速落实,保证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整体工作质量。(3)技术创新。对于J市供电公司而言,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传统的“孤岛式”的信息交流平台朝向多元化的趋势发展[3]。根据当前该电网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多现代化信息技术(网络公共巡视、实时视频等)改变了传统工作的工作环境,能有效满足智能调度的要求,最终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在实施中,J市供电公司以网络控制室为试验点,尝试将云计算技术架构应用到智能检修中,并以移动技术为依托,构建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综合管理平台。在该平台构建结束之后,供电公司能够同时完成运维检修人员调动、现场资料回传等运维全过程的业务处理,并依靠移动视频技术,让技术人员能够针对电网故障进行实时会谈,及时寻找解决故障的有效措施,保证了电网运行质量。

4结论

本文介绍了市县供电企业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的相关问题,并结合J市供电企业的具体实施情况展开了分析。从J市供电企业的实践经验来看,上述信息通信一体化运维模式实现了该市供电公司电网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满足了市、乡、镇地区的电网管理要求,不仅降低了电网的运维管理成本,还能最大程度上强化市电力企业对电网的管理能力,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在构建市县供电企业一体化运维管理模式过程中,可以借助J市供电公司的成功经验,有计划的对一体化运维模式进行改进,最终提高公司市县电网的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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