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第1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

2008年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上市公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指出企业“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给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现状及问题进行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现状

本文选取2010年沪市A股年报中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共239家。其中有9家上市公司虽然声称披露了核实评价意见但找不到具体的意见报告,还有7家只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简要说明了审计意见。因此,实际以报告形式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共有223家。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之后,我国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有很大的改善,具体表现在:

首先,数量上有所增加。沪深两市在2007年报中仅有175家披露了审计师对管理层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筛选之后只有156家,而在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之后2010年仅沪市A股就有223家,数量上大幅增长。

其次,内容上逐渐规范。223份报告中只有1份没有管理层的责任、4份缺少内部控制固有缺陷的描述,其余都包括管理层或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这四个部分,基本符合配套指引所给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名称混乱。虽然沪市A股中有223家公司的年报声称披露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但是报告名称却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报告”、“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审核)评价意见报告”等多种。其中,真正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命名的报告只有15份,仅占6.73%,而最多的“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有110份,占比49.33%。然而,鉴证、审核、核实评价等词并不能与审计等同,主要体现在保证程度的不同。以审核为例,内部控制审核提供的是有限保证,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则是合理保证,审核不可随意替代审计。名称的不一致不仅会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难以在格式上形成统一规范,还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对报告的查阅和理解。

第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几乎都是标准审计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给出了四种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标准(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然而,在样本数据中,除了1份没有表示具体意见的报告,其余全为无保留审计意见。这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不愿披露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但是更多的还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独立性,多为附和被审公司的要求而出具无保留意见,使内部控制审计流于形式。

第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极少涉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意味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应包括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然而,在223份中只有1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单提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余报告均只是认为企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无涉及。这与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尚未正式在上市公司实施有关,更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将内部控制片面理解为与财务报告有关,忽视了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三、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建议

第一,加快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有所改善,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因为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只是对上市公司给出指导和建议,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即使上市公司不遵循,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上市公司的执行力度较低。所以,应当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在准则中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统一规定报告名称和格式。

第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情况,首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以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其次承接内部控制审计的事务所应定期更换,最后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

第三,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上市公司都应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要认识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时候,既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还应当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M].法律出版社,2010.

2、袁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问题与改进――来自2007年年报的证据[J].审计研究,2008(5).

第2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运营能力 市场反应

一、引言

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中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并且于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市值(证监会算法)在50亿元以上,同时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利润在3 000万元以上的,应在披露2013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4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2013年4月15日,沪深两市A股主板已有1 053家出具已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中有662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从证监会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制披露要求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建设对一个企业的重要程度。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公司出现违规操作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能够说明公司运行情况良好,提高投资者的信任。由此可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上市公司本身和投资者、监管者都是十分有必要的规定。

二、文献综述与提出假设

(一)内部控制审计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影响

池国华等(2012)在研究内控缺陷信息对个人投资者风险认知的影响中发现,内控缺陷严重程度对个人投资者风险认知有显著影响。内控审计报告对投资者的风险认知程度影响较大,对内控审计报告利用程度越高,投资者风险认知水平与内控审计报告存在缺陷的关联程度越大。张然等(2012)在研究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7-2010年年度报告中发现,上市公司公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公司筹资资本成本会降低,若进一步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资本成本会更加降低。这是由于企业管理者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完善和自我评价会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方红星、刘丹(2013)以2010年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内部控制质量的研究中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差,越倾向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计师的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需求概率与内部控制质量的变化显示出倒U型关系:先上升后下降。并得出当内部控制足够有效时,高质量审计与内部控制存在替代关系。胡娜(2010)论述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中强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上市公司会增大审计风险,审计师易与上市公司发生意见不一致,进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同时,接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不了解内控环境,会导致审计成本上升和审计质量下降。为此,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同时充分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沈菊琴(2013)通过分析2010年中小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市场反应中发现,上市公司披露内控自评报告信息量越大,投资者获得的超额收益越多;并且公司财务状况越好、经营能力越强、内部审计越完善的公司越倾向于选择披露内控自评报告。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和审计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大,内控较好的公司能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真实性,投资者对于内控完善的公司更加青睐。但是,加强内控建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具体指标上体现的研究较少,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后对公司的整体效果有提高,但是具体环节上的有效验证研究较少。为此,笔者将针对2012年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数据量化分析。

(二)提出假设

由于上市公司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为达到审计师的要求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建设会提高公司的运营效果,会导致公司的经营效果大幅提高。为此提出假设1。

H1: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2012年的经营效果比2011年显著提高。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后会使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增强,并且显示出公司的管理运行机制良好,根据信号传递理论,投资者会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度增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性会显著增强,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司,进而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故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会产生一定的市场反应。

H2:上市公司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后市场反应会出现显著变化。

三、实证研究

(一)样本选择来源及处理

本文选择了沪深A股主板出具2012年内控审计报告的50家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反应分别作为研究对象来验证H1和H2。在选取样本时,对年报公布后有重大事项发生的公司、发生合并或新设立公司、ST公司、金融保险行业公司进行剔除,最后符合标准的沪深两市各选25家上市公司。数据来源有国泰安数据库、巨潮资讯网、中注协以及证监会网站。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软件进行处理。

(二)Logistic 多元回归分析

1.模型设定。H1的因变量选取为“是否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作为虚拟因变量。H1的自变量共有7个:营运能力指标中选择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作为自变量,盈利能力选择市盈率和资产收益率作为自变量,财务能力选择现金比率作为偿债指标保证,发展能力选择资本积累率作为自变量。见表1。

H1假设通过构建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分析是否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各因素的拟合分析,建立如下模型:

Internal control=β0+β1 ×inventory+β2 ×AR+β3×AP+β4×PE+β5×ROE+β6×cashratio+β7 ×capaccumu+ε

其中,β0为常数项,β1、β2、β3、β4、β5、β6、β7为自变量系数,ε为误差项。

2.样本处理。由于50家公司所处行业和规模有差异,在对H1进行logistic回归时,将样本处理为相对规模,其中2012年指标为2012年期末规模/2011年年末规模,2011年指标为2011年期末规模/2010年年末规模。鉴于文章的篇幅,本文未列出所有样本处理后原始数据。

3.logistic回归结果。见表2。

4.结果分析。根据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

(1)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运营能力影响显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后会提高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这是由于内控完善会减少库存并及时催收客户欠款,使公司的运营能力大幅提高。但是内控完善后对公司的应付账款周转率有反向作用且影响不显著,这是由于内控制度建设会使公司最大程度利用商业信用,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自有现金流。

(2)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正向影响。上市公司内控制度越完善,上市公司市盈率会越高,且影响显著,这是由于内控完善后会使成本降低,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内控制度完善的公司,引起公司股价上升,市盈率上升。但是对净资产收益率会产生一定抑制作用且作用不显著。原因在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定的成本,为此会带来一定的净利润降低。

(3)内控制度完善后对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影响为正向促进作用,但影响效果不显著。这表明内控制度完善后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并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事件分析法

1.研究过程。

(1)定义事件。本文针对H2假设定义上市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为研究事件,定义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日为t=0。

(2)定义窗口期。2012年内控审计报告基本于2013年4月披露,本文选取截至4月15日之前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将窗口长度确定为10天,事件窗定义为(-10,10),清洁期定义为(-60,-11)。

(3)确定超额收益率ARit。超额收益率是实际收益率与正常收益率的差额。本文事件窗的实际收益率由样本公司的实际股价确定Rir;正常收益率由CAPM确定――通过线性回归模型以沪深两股指数为基准确立的正常收益率Rim。ARit=Rir-Rim。

(4)计算所有样本在t时刻平均资本收益率 AARit=(1/N)ARit,计算单个样本在某时间区间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i(t1,t2)=ARit和整个样本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CAR=AARt。

2.检验思路。H2 因变量为累计资产回报率CAR,检验累计超额收益率CAR(t1,t2)是否显著异于0:利用单样本t检验进行检验,如果显著异于零,则表明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会在披露日产生一定的市场影响,引起股票价格的显著变化。

3.实证数据检验结果。见表3。

(1)检验结果。根据表3样本公司CAR的t值检验结果来看,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市场会产生影响,除出具当日的一组数据影响为相反,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市场反应总体上呈促进作用。图1为样本公司在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后的平均超额收益率AAR的变化趋势;图2为累计平均超额收益变化图。从CAR整体变化趋势上来看,出具内控审计报告这一事件在一定期间内会产生正向的导向作用,会为投资者带来短期内的超额收益。由于t=10时CAR趋于0,说明该事件的影响期间较短。

(2) 结果分析。根据图中所示具体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在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之前会出现超额收益趋势,在内控报告出具前阶段t=-6开始,在t=-2时会达到峰值,这说明投资者对于内控审计报告的预期较高,投资者此时会存在一定的套利行为。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之后,t=-2到t=1阶段,CAR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落,并于t=1时停止下降,次阶段的下降可能原因是由于不同的投资者对于内控审计报告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公司的价值被高估,进而转手。但在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之后超额收益会出现波动,但在t=10时CAR趋于0,说明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超额收益于10天后基本消失。

四、小结

本文针对2012年上市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这一披露规范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论证。通过对样本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得到以下结论:一是上市公司应证监会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为了取得无保留的标准审计报告,在加大了对内部控制的建设的同时自身获益,表现为运营能力的显著提高。完善内控建设对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和财务状况上虽然没有显著改善,但会带来正面的积极影响;二是上市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后,投资者对内控报告和内控建设存在利好预期,由于不同投资者对于内控预期值不同,故公司在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会产生一定市场反应,并在较短时期内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出具报告一定时期后,超额收益消失,投资者只能获取正常收益。

总体来说,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影响比较积极,并且收效良好。尽管会使上市公司加大披露成本,但上市公司会因自身制度建设的完善获得显化和未显化的制度红利;对于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披露制度的完善,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有效降低了成本,故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市场反应。J

参考文献:

1.池国华,张传财,韩洪灵.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对个人投资者风险认知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J].审计研究,2012,(2).

2.张然,王会娟,许超.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鉴证报告会降低资本成本吗?[J].审计研究,2012,(1).

3.方红星,刘丹.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师变更―――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2).

第3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舞弊;舞弊动因;防范舞弊

一、引言

近年来,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因财务舞弊而被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的公司逐渐减少,但上市公司舞弊手段却越来越隐蔽且日趋多样化。上市公司舞弊带来的社会后果非常严重,也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产生了巨大的执业风险。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产生舞弊行为的动因、方式、手段,结合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对策。

二、舞弊的概念与方式

公司舞弊又称公司欺诈,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一般表现为有目的欺骗或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根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关注点的不同,我国上市公司的舞弊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侵占资产

主要包括:管理层或员工在购货时收取回扣;将个人费用在单位列支;盗取或挪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侵占资产通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文件记录,其目的是隐瞒资产缺失或未经适当授权使用资产的事实。

2.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

通常表现为:

(1)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

(2)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

3.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

三、我国上市公司产生舞弊行为的动因

引发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压力因素、机会因素和自我合理化。

1.压力因素

压力是舞弊的行为动机,舞弊的压力可能是经营或财务上的困境以及对资本的急切需求。

(1)经济方面的动机。经济方面的动机是舞弊行为产生的最主要的因素,主要从舞弊成本来分析。

在我国主要是指直接成本,就是舞弊被揭露的可能性以及揭露出来以后,舞弊主体所要面对的惩罚力度。一般而言,我国的舞弊成本是很低的:①财务舞弊被揭露的概率低。②舞弊事后处罚过轻,违规成本非常低廉。

(2)经营方面的动机。经营方面的动机是舞弊产生的主要因素。①增加每股盈余,使公司的业绩看起来更具有吸引力,以便增发或配股,鼓励投资者。②公司出于筹集资金及纳税方面的考虑。在企业资金短缺、急于获取贷款时,为了应付金融机构的考察,一些财务状况不好的公司不得不编制一份“像样”一点的会计报告。公司为了达到少纳税的目的,也会通过会计报告做文章,调整会计利润,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③管理当局为实现上级下达的目标和任务并获得绩效奖金,面临完成财务计划的压力。④公司面临着市场占有率的持续下降及收益的突然减少,为掩盖面临的财务困难而舞弊。

2.机会因素

机会是企业进行舞弊而又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时机。

(1)信息不对称,是指契约的一方比另一方具有信息优势。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为舞弊者提供了舞弊机会。

(2)疏松的内部控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模较大的公司意义重大。如果管理当局垄断权力,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缺乏独立性:缺乏审计委员会的有效监督;对重要控制缺乏适当的监控等都可能成为舞弊发生的隐患。

(3)外在监督不力,外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督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但目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救火式,处罚较滞后,处罚力度不够,行政处罚多于经济处罚,致使许多企业敢于铤而走险以获取经济利益。

(4)法制不完善。①法律责任的规定不明确。新《会计法》虽然在法律责任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但真要对照实施起来,会计法律责任界定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大的操作难度。②民事赔偿尚未建立。中国企业中的违规、造假者受到处罚多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很少受到民事赔偿处罚,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成鲜明对比,这是由于现行法规的不足所造成的。在《会计法》、《公司法》中都没有涉及民事责任赔偿问题。《证券法》中,只是描述舞弊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如何赔偿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③现行相关法律之间对于法律责任的表述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会计法、刑法、证券法都对舞弊行为作了法律责任的规定,但现行法规对法律责任的处罚不是太轻就是处罚条款不明确,且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处理的过程中很难把握。

3.自我合理化(借口)

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舞弊行为与其本人的道德观念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在协同舞弊过程中,舞弊者自我合理化的理由就是公司利益:我是为了公司,不是为了自己。这时,即使会计人员单独行为时的道德水平较高,也不会觉得协同舞弊有何不可。这就是集体行为对个人道德标准的侵蚀。 管理层在舞弊时自我合理化的理由就是:公司欠我的,这是我应得的。这种观点产生,主要受当前人们价值观的影响。

四、上市公司舞弊的手段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经历了从公开到隐蔽,从单一到多样,从集中在期末的舞弊到连续、均匀、系统的舞弊,从真账假作到假账真作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种舞弊手段。

1.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

主要表现为,(1)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3)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4)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5)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等方式。

2.利用剥离与模拟等“会计创新”舞弊

管理当局一方面将一部分经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将原本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的生产线、车间或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并通过模拟手段编制这些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另一方面,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成本和潜亏剥离,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

3.利用资产重组舞弊

资产重组有资产置换、并购、债务重组等形式,多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我国上市公司的很多资产重组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关联方之间转移。

4.地方政府“援助”舞弊

地方政府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这种地方政府“援助”为不少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开了方便之门。

5.虚构经济业务舞弊

(1)虚构销售,管理当局通常通过自我交易、循环交易、阴阳交易、填塞渠道等方式虚构销售来操纵利润、粉饰经营业绩;(2)虚构资产评估。虚假的资产评估包括,未经正规程序立项的资产评估、虚无资产评估和不恰当的评估。

6.利用关联交易舞弊

这是我国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舞弊手段。我国的上市公司背后大多都有一个庞大的集团公司,而整个集团公司就像一个大家族,存在着难以理清的子公司、孙公司、兄弟公司,它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致使一些关联交易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通常,我国上市公司采用关联购销舞弊、受托经营舞弊、资金往来舞弊、费用分担舞弊等四种关联交易舞弊方式来虚构利润。

7.利用隐瞒重要事项的揭露舞弊

例如对外担保、重大诉案、补税借款的限制条款、关联方交易,或负债、会计方法变更等,未予适当披露。

8.利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舞弊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垃圾桶”和“利润调节器”,管理当局常常利用这两个报表项目操纵公司利润。一般地,“其他应收款”的内容经常涉及收不回的坏账、已经支付的费用或失败的投资,所以,它是隐藏潜亏的“垃圾桶”。而“其他应付款”则常常是调节各期收入和利润的“调节器”,当收入多的时候,先在这儿存放一下,以备不景气的年度使用。

五、上市公司舞弊的审计策略

作为注册会计师不可能揭露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差错和舞弊行为,但有责任揭露财务报表中的重大差错、舞弊以及对财务报告有直接重大影响的非法行为。

1.询问

询问程序对于注册会计师获取信息,评估舞弊风险十分有用。除了管理层以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便从不同于管理层和对财务报告负有责任的人员的角度获取信息。

2.考虑舞弊因素

舞弊风险因素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的总结,对于注册会计师评估舞弊风险很有帮助。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获取的信息是否表明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复杂程度、所有权结构及所处行业等,以确定舞弊风险因素的相关性和重要程度及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

3.实施分析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识别异常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和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在实施分析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可能表明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关系。

4.考虑其他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所获取的其他信息,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5.组织项目组讨论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应当持续交换可能影响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及其应对程序的信息。项目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并根据职业判断、以往的审计经验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本期变化情况的了解,确定参与讨论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及技术专家都应当参与讨论。

6.设计延伸性审计程序借以发现舞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拟可采纳“错误与舞弊推定”原则,即若未搜索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那么,应推定该公司存在重大错误或欺诈嫌疑。

六、结语

鉴于我国上市公司舞弊对社会及公众造成的重大影响和由此带来的严重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对其进行审计时要保持足够的执业怀疑态度,审计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的规定,并对上述事项予以足够关注。如果发现舞弊或获取的信息表明可能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尽早将此类事项与适当层次的管理层沟通,并考虑串通舞弊的可能性、舞弊嫌疑的性质和重大程序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管理层和治理层的重大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以采取适当措施。

参考文献:

[1]杨本利: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舞弊与对策[j].科学理财,2007(9).

[2]王海侠:上市公司舞弊的诱因分析[j],会计之友,2007(3).

第4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年报; 审计报告; 检查公告; 质量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以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供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投资者及经营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是否充分?质量如何?监管机制是否可行有效?这些均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分析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鉴定书。本文以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对全国重点行业和企业(主要是国家控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为权威研究资料,对上市公司的年报质量进行分析。

(一)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分析

上市公司的年报,均需先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而后在公司挂牌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所报审计快报披露,本文统计列出2007—2011年各年审计报告的统计数据。

2007年:64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为1 57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449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0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7.71%,同2006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3%。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就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实施函证,无法确认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无法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项目;存在诉讼等不确定性事项;无法就坏账准备、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作出合理的判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公司按照持续经营能力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适当,无法证实公司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能否成功,无法判断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等。

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6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另外未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的公司1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6.77%,同2007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94%。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无法就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无法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确定相关单位的款项余额是否真实、可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有关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难以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导致无法判断公司披露的或有事项和诉讼事项是否完整及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7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65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26%,同2008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1%。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存货资料记录不完整,无法实施盘点及替代等审计程序,无法对部分存货期初和期末的数量、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多数公司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1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011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6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5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5.54%,同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上升了1.28%。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某些事项对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也无法证明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相关措施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经营等。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24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1份,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4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87%,同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67%。本年度新增加了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3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2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份,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份。在230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报告的比例为2.17%。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均是因无法获取有关特定事项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由此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无法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往来款项及或有事项的账面金额与重整最终审查确认的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根据年报审计意见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汇总表》,如表1。

(二)来自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分析

财政部每年都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涉及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大型房地产企业、主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及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企业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每年定期在财政部网页公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因为财政部检查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和大型房地产企业等主要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此其检查结果可以并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评价范畴之内。本文选取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汇总表》,如表2。

二、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通过对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数据分析,得出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一)年报披露评价

1.逐年简化年报内容,突出关键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披露规则,各年度逐渐特别是2011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内容做到了删繁就简,更加突出和透明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投资理财、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有效信息披露。2011年年报摘要得到了极大简化,仅包括“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摘要、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6节,提高了关键信息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满足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需要。

2.利润分配信息更加透明

年报较为注重上市公司披露利润分配的信息,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特别是2011年着重强调有关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布公司前3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前3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详细披露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逐年重视对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在2011年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以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部分看到包括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签约方、投资份额等信息,存在委托贷款的公司,除上述内容外,投资者还可以了解到委托贷款的对象。

4.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要求强制性披露

对个别上市公司因产品质量、营销服务、环保问题、安全事故等社会事件,会引起市场的连锁负面反应,对公司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亦十分关注。2010年前的年报是闭口不提的,从2011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和披露社会责任履行中的差距和不足,同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重点就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计划等进行强制性的披露。

5.内控信息被强制在年报中披露

2011年A+H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被要求披露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要求其他公司至少应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年披露一次内控审计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内控重大缺陷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缺陷的具体情况、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

(二)年报质量评价

1.审计严格,年报质量整体较高

2007—2011年,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分别为92.29%、93.23%、95.74%,94.46%、95.13%,2007—2011年各年占比基本维持在92%~96%之间小幅上下波动。2007—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94.17%,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4.35%,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83%,否定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63%。以上数据说明,上市公司编报的年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审计意见高达94.17%,说明年报的整体质量很高。

2.监管升级,年报信息可信度提高

证监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逐年升级,监管措施不断推出,证券交易所每年颁布年报编报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公告年报审计信息,年报公告期间做到及时监控,相关分析机构及时对年报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使上市公司年报得到及时和准确的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可信度有明显提高,有利于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3.机构评比,年报质量社会评鉴

2012年6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组委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第一次评审会,标志着由投资者报和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提供学术支持的“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正式开始。组委会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审细则》,确定了评选流程和评选细则,力争打造公开、公正的权威评选,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出版内容详实、形式简单的年报及财务报告给股东、员工及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完善。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选将进一步激励我国上市公司编制高质量的年报,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提供重要依据。这种由第三方机构评鉴的机制,将会促进年报质量的提高。

尽管本文通过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7 —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2007—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的分析,得出了上市公司年报质量的述评,但限于一是年报质量评价体系尚无确切标准;二是上市公司或许对年报有粉饰行为,因此本文对上市公司年报质量述评尚有未及之处,这亦是本文未尽事宜及未来的努力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 田志刚,刘秋生.现代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08(10).

[2] 杜兴强.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J].会计研究,2002(2).

[3] 乔旭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互动:一种框架分析[J].会计研究,2003(1).

[4] 李文梅.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及实现途径[J].中国农业会计,2006(2).

[5] 杨有红,汪薇.2006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会计研究,2008(3).

[6] 蒋尧明.有效需求主体的缺失与会计信息失真[J].会计研究,2003(5).

[7] 蒋尧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虚假陈述研究[J].会计研究,2004(1).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快报[EB/OL].

http://.cn/ industry_regulation/ annual_audit/.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EB/OL]. http:///zhengwuxinxi/jian

chagonggao/.

第5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审计制度中期财务报告 中报审核 审计动机

一、引言

与西方国家的中期财务报告复核制度不同,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实行的是审计服务。在我国,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中期财务报告,但并非所有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都需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近年来,对中报的特定审计要求在不断发生变化,其主要围绕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动机、利润分配、异常状况(包括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等方面展开(李爽等,2003)。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报审计实务中,除存在我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强制审计以外,中期财务报告实行的是自愿审计制度。

二、中报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一)美国中期财务报告(季报)的审核制度

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其上市公司应按季度编制中期报告,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接受外部审计师对季报的审核。由此可见,美国的中期财务报告要求施行的不是审计而是审核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在美国审计师执行的中报审核。不需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作出评价、不需要对报表的交易数据和余额进行细节测试,所需证据相对较少。且审核报告不需对审核结果发表正式的审核意见。美国执行的中报审核程序的目的在于提醒会计师注意到那些对企业季度财务信息具有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并在有必要时执行进一步调查,以确保企业对外提供的季度信息合法、公允。因此。美国的中报审核提供的是一种消极保证。审计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比财务信息审计缩小很多。

(二)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自愿审计制度

按照我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中期财务报告。但中报并非都需要进行审计。应当说,我国对中报的审计要求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中报审计制度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的发展:

1、中期财务报告非强制审计阶段

虽然从1994年开始。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要编制中期财务报告,但1994年和1996年的中报内容与格式信息披露准则都指明:“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除特别情况外,无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其并未指明何种情形属于上述规定中的“特别情况”,因此,可以认为在1997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报处于非强制审计阶段。

2、中期财务报告强制审计的开始阶段

1998年6月18日,证监会明确规定对某些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审计要求,它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可不经过审计,但下列情形除外:(1)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2)公司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申报事宜的;(3)在中期拟定分红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确认应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因此,可以认为从1998年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实行了特别处理的公司和下半年拟办理配股的公司以及拟在中期进行分红或转增股本的公司都必须强制进行中报审计,对其他公司则没有强制中期审计的要求。

3、中期财务报告强制审计的规范阶段

2000年以后,中国证监会对中报的强制审计要求进一步予以了规范,主要包括:(1)在2000年6月证监会取消了对实行特别处理公司的强制中报审计的要求,而增加了对增发新股的强制中报审计要求。(2)在2001年,证监会规定目前已经在证交所暂停上市的公司,在申请恢复上市或向证交所申请宽限期的,其中报必须接受审计。(3)2001年3月,证监会放宽了对新股发行再融资的中期强制审计要求,对于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和增发申报的上市公司,已不再强制进行中报审计了,只有其最近三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或发行申请于上半年提出但预计发行时间在下半年的,才必须提供申请当年经审计的中期报告。(4)2001年7月。深圳和上海证交所均对中报审计问题做出了规定,增加了拟在中期分配方案中实施弥补累计亏损公司的强制中报审计要求。(5)2002年,中国证监会明确了上市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巾报审计要求。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报实行的是自愿审计制度,但特殊情形除外:其一,已暂停上市但经批准给予宽限期的公司中报必须审计;其二,最近3年财务报告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配股、增发或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或虽然发行申请于上半年提出但预计发行时间在下半年的其中报必须审计:其三,在中期拟定分红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弥补累计亏损预案,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上市公司中报必须审计:其四,中国证监会或征交所确认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三、我国中报自愿审计的理论假说及其分析

我国中期财务报告除特定情况外,属于企业的自愿行为,主要有三种理论假说能够对其予以解释。分别包括假说、保险假说和信号假说。

(一)自愿审计的理论假说

1、假说

假说认为审计需求是源于降低成本的需要。经营者以企业法定人身份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人实际上成为企业的“内部人”。而委托人(股东)只能通过股东大会或买卖股票对企业进行控制和施加影响。委托人和人都是最大合理效用的追求者,他们各自的利益目标并不一致。委托人为了使人期着自身的方向努力需付出成本。成本的存在,为利用企业关系双方的利益博弈来解释自愿审计行为产生的内在动因提供了理论基础。

2、保险假说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并受到民事法和证券法修订等因素的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西方出现了“诉讼爆炸”现象,投资者对审计师频繁地提讼。在这种严峻的执业环境下,一种解释独立审计需求的新理论假说――保险假说开始兴起。在该理论下,审计被认为是一种保险政策,通过转移部分期望损失给审计师,从而减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诉讼损失。这时,审计费用相当于保险赞用,分散风险是自愿审计产生的原因。

3、信号假说

由于资本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能充分了解企业的信息,无法正确判断公司业绩。难以辨别公司的优劣,因此,上市公司会采用某种成本较高但又能支付的信号。如自愿购买中期审计向市场传递财务信息可靠的信号,以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中期财务数据更为及时。但其可靠性相对于年报而言通常更差。同时普遍的盈余管理行为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业绩好的公司更有可能被怀疑有盈余管理行为,投资者对怀疑存在盈余管理的公司将会予以更低的估价。因此报告较高中期业绩的公司有更强的动机自愿购买中报审计以向投资者传递财务报告可信的信号。

(二)中报审计理论假说的评价

首先,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中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股东对经理人的监督需求通常无法通过董事会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督需求。而在存在强势大股东的情况下,大股东又可能会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这样,董事会为大股东所操纵。使其不会自愿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其道德风险问题等进行监督。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对委托中的道德风险进行约束的审计监督需求较弱,因此从假说的角度难以解释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自愿审计动机。

其次,对于保险假说,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信息使用者能够具有向审计师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二是审计师具有相应赔偿能力。受害人能够取得相应补偿(wallace,1987)。但在我国,事务所民事赔偿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投资者实际上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保险需求。而又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其注册资本远远不能弥补因虚假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的巨额损失,使得投资者几乎不可能从事务所获得因财务报表虚假陈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因此在我国,审计基本没有保险价值,上市公司通常没有来自于中期报告保险需求的自愿审计动机。

最后,与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相比,公司自愿聘请审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表明自己与众不同。事实上,在自愿审计的情况下,由于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审计,因此,与强制审计相比。自愿审计这一决策行为就是信号。

第6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是导致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之一,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可以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可靠性的财务报告附加信息,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改善内部控制。从上市公司实践看,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异,且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不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总结和分析了2012 年年报中以单独报告形式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情况,并就缺陷认定、报告内容、审计问题等进行了讨论,最后提出了改进建议。

一、文献回顾

美国最早建立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其研究方向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向:自愿性内部控制披露的影响因素、内部控制缺陷的决定因素以及内部控制缺陷产生的经济后果。Ashbaugh-Skaife等(2006)发现影响公司自愿性内部控制披露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审计师独立性排名、SEC监管弹性、机构投资者的监督力度以及诉讼存在的潜在风险;Yan(2007)发现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审计委员会中会计专业性强的成员的数量越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后下一年内部控制改进的可能就越大。而就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方面,主要研究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后果:盈余管理、审计定价以及股权融资成本(Ashbaugh-Skaife 等,2008;Doyle等,2007;Hogan 和Wilkins,2006;Hoitash 等,2008;Ashbaugh-Skaife 等,2009)。

国内学者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研究、内部控制评价及审核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田高良等对2008 年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影响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经济因素及管理者发现和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动机。随着2006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出台,国内学者大多以此为分析框架,在研究相关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年报基础上,反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秦冬梅(2007)分析了2006年上市公司年报中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状况有了较大改观,同时也指出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司较少,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较少并且披露质量也有待改进。陈丽琴等(2009)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执行效力不高,企业对内部控制规范认识不足,企业管理层隐瞒相关信息的动机很大。

上述研究为我们了解进入强制性披露时期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基础。本文以2012年沪深两市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分析。

二、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概述

(一)总体披露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有2 472家,本文在选取样本时剔除了在2013年退市的三家公司,总样本为2 469家。

如表1所示,2 223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6家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 504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比60.92%;965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板1 413家上市公司中,1 168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33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小板701家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比例分别为99.86%和 51.21%;创业板355家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比例分别为100%和59.72%。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被纳入强制实施范围的A股上市公司共839家。其中,833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比例分别为99.28%和98.33%,而非强制实施的披露比例分别为85.28%和41.66%,强制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比例比非强制实施的披露比例高出14个百分点。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分析

1.内部控制缺陷。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仅仅提出了评价控制缺陷的总体要求: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最终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具体标准由公司自行确定,因此实务中内部控制缺陷标准的制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评价结论。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2 223家上市公司中,1 489家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66.98%;734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33.02%。纳入强制实施范围的833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559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67.11%;未纳入强制实施范围的1 39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75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12.59%。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在2 223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 720家未披露自身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占比77.37%;503家披露自身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占比22.63%。其中,4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8家公司仅披露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7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460家公司仅披露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这些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数量总计为4 281个,其中,重大缺陷20个,占比0.47%;重要缺陷340个,占比7.94%;一般缺陷3 921个,占比91.59%。

以上数据表明,随着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深度的推进,上市公司开始逐渐正视自身内部控制体系中的缺陷,将监管部门的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

2.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在实务中,上市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主要有简式和详式两大类。其中简式披露仅通过一至两页的披露来简要介绍,内容通常包括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固有局限段、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主要考虑的基本要素、评估的结论等;而详式披露则充分反映了我国内部控制的特色,通常以最多近30 页的篇幅来描述公司概况、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及依据、内部控制情况说明、重点控制活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论、审计机构的评价意见等。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分析

从审计报告的内容看,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对于中小板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审计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1 504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内部控制审计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1 479家,占比98.34%;非标意见共25家,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为21家,占比1.40%,否定意见为4家,占比0.27%。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要素完整,发表审计意见的对象明确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意见表述上则大多采用积极的方式。此外,也有部分公司的审计报告后同时列出了管理分析与建议方面的内容。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建议,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进行了良好的互动,并通过问题的发现及改进为企业提供价值增值服务。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问题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2012年被纳入强制披露范围的839家A股上市公司中,4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之后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之后才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家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地方:一是22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性结论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存在不一致;二是44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存在不一致。

(二)未明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由于《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缺陷类别只是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标准由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仅33.02%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控缺陷的严重程度和披露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制定的认定标准,而各上市公司的认定标准不一,使得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因此有必要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特征制定出明确、可具操作性的缺陷认定标准,以增强评价结论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依据存在不一致

由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目前尚属于开始阶段,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还没有得到普遍运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实务操作上存在认识偏差,因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格式以及内容方面显示出许多的细节问题。在审计依据方面,有的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为准,有的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还有的未提及内部控制审计依据。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随着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的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颁布实施,尤其是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在年报工作通知中的强制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益增多。但在对沪深两市2012年披露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分析中可以发现,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拟提出下列改进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培训和指导

由于各上市公司、事务所自身情况不同,对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认识和理解可能存在偏差,从而导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实务操作中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显然不利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阅读者的理解与决策,因此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加强培训,在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审计鉴证等方面应遵循的原则、标准等形成共识,从而增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化、标准化和可比性。另外,相关部门应该为上市公司更好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供较为明晰的指导。

(二)梳理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统一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格式

目前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格式存在重大的不一致,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过程中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时,遵循的标准较多。这些多样化的标准导致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时存在困惑,也是导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混乱的原因。因此,笔者建议监管机构梳理现有的内部控制规范,将部分已经过时不再适用的规范等及时废止,为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奠定标准一致的制度基础。

(三)完善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机制,提高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质量

内部控制缺陷是衡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负向指标,内部控制缺陷的模糊披露不利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使用人判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过程中仍存在着缺陷认定标准不明确、内部控制缺陷未划分等级、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等诸多问题。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完善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机制,制定详细且明确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质量。

参考文献:

1.Doyle,J.W.Ge,and S.McVay,Accruals Quality and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The Accounting Review,2007b,85(5):1141-1170.

2.Ashbaugh-Skaife,H.,D. W. Collins, and W. R. Kinney; R. Lafond. The Effect of SOX 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 and Their Remediation on Accrual Quality.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8,(83):217-50.

第7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股份制公司 注册会计师审计 上市公司

一、股份制公司的含义堰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制公司的优缺点

1.优点:

(1)可以广泛筹集资金。这不仅仅是因为它可以对外公开发行股份和债券,更因为其股份每股金额小,为那些及时只拥有少量资金的人也可以参与投资奠定了基础,所以,能广泛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援。

(2)适应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现代生产方式的需要。由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须由专门经营管理才能的人员来进行经营管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大部分股东不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与管理,经营者自较大。

(3)股权的分散化,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规模化效益明显,一方面抗经营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强,另一方面,有可能获得规模经营所带来的高收益。因此,耽搁股东有可能以较小的投入分享规模经营所获得的高收益。

2.缺点:

(1)公司已被少数大股东操纵和控制。为减少大股东的操纵和控制,使小股东也有反映他们利益的董事或监事,一般选择实行累积投票制,这样可以使得利益相对均衡,不会因为利益冲突而造成公司内部矛盾的激烈化。

(2)控制权分散,社会责任增大。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权益被股份化,随着股东人数的增多,控制权被逐渐分散,随着股东人数的增长,这种分散在带来充足资金的同时,要求公司充分认识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三、股份制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审计

18世纪初,随着大英帝国殖民主义的扩张,海外贸易有了很大发展。1710年,英国政府在银行家的建议下,将发行中奖债券所募集到的资金用来创立了南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殖民地贸易发展如日中天的当时其盈利前景诱人,加上其政府背景,公司自成立起就受到了公众的关注。

然而,经过了10年的惨淡经营, 1719年,政府允许中奖债券的70%(约1000万英镑)与南海公司股票可进行转换。同年底,面政府扫除了殖民地贸易的障碍,董事们开始对外散布利好消息。1719年中期,南海公司股价劲升至300英镑,升幅达两位多。

1720年7月公司特实施以数倍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分期付款的新股,同时又将获取的现金转贷给购买股票的公众,此时南海的股价扶摇直上,股价高达1050英镑,一场投机浪潮席卷全国。各种职业的人都被卷入这场漩涡。

但此时股份制公司的弊病渐显,1720年6月英国国会已通过了《泡沫经济取缔法》,许多公司被解散,南海公司也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外国投资者首先开始抛售南海的股票,继而引发了南海公司股票抛售狂潮。直至1720年底,政府对公司财产清查,其资本已所剩无几。

“南海公司”倒闭犹如晴天霹雳,债权人和投资者极为不满。迫于舆论的压力,1720年9月,英国议会组织了一个由13人参加的特别委员会,对“南海泡沫”事件进行秘密查证。

调查发现该公司的会计记录严重失实,明显存在蓄意篡改数据的舞弊行为,于是特邀了一名叫查尔斯·斯内尔的资深会计师,对南海公司的分公司“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目进行检查。通过对南海公司账目的查询、审核,查尔斯指出了公司存在舞弊行为、会计记录严重不实等问题。

议会根据这份查账报告,做出了没收公司老板及合伙人不动产的决定。甚至有人被关进了著名的伦敦塔监狱。

南海公司事件使英国政府充分认识到股份有限公司利弊,直到1828年,英国通过设立民间审计的方式,将股份公司中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不足予以制约,使得这一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得以持续。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职责

查尔斯.斯内尔是世界上第一位公认的注册会计师,而英国政府颁布的《泡沫公司取缔法》对股份公司的成立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取得国王的特批,才能得到公司的营业执照。事实上,股份制公司的弊端由此也完全暴露出来。自此,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必要性作用日益突显,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如下:

1.经济监督职能。股份公司审计建立在股东、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基础上,以第三人的身份,就公司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供一份具有客观性的证明,从而将值得信赖的财务信息传递给股东和债权人,简言之,“民间审计师的职责就是通过监督职能,将管理当局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报告给股东和债权人”。在国外,注册会计师被视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这反映出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监督职能的定位。在世界上,审计师发现客户的违法、舞弊行为,审计师应当向有关部门如审计师协会、证券管理当局报告,由它们进行调查处理,显然注册会计师在某种程度上是被作为一个监督者看待的。

2.经济鉴证职能。在上市公司股票发行阶段,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资产、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确定是否批准其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发行上市;在公司上市后,投资者依据注册会计师审定鉴证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定投资的增减和利润的分配。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是通过运用公认的职业准则、专业技能和科学的审计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公允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运用职业判断来保证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后,要对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合理的鉴证,并出示合理保证的审计报告。这种审计鉴证具有法律的效力,在社会上有极强的公信力。

3.引导资本流动,配置社会资源。

在资本市场,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对资本市场体系至关重要,注册会计师可以引导资本流动。其配置资源表现在:在资本市场上,对运行主体和筹资主体而言,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披露募股公司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用途、预期收益等信息,引导股民的资本投向;在股票上市流通后,则通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引导资本流动。在直接投资领域,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合并、参股、控股、购买等投资活动,通过资产评估、价值认定、财务审计加以规范引导。在间接投资领域,银行和其他债权人通过对借款人的资信评估和抵押资产价值的评定作出信贷决策。正是注册会计师在资本供应者和资本需求者之间充当中介,把资本引向优势企业,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兼顾资本盈利性和安全性。

五、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职能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能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2006年11月10日,《经济日报》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作用日益显著”为题,报道中注协对外披露了上市公司05年年报审计的业务报备资料分析结果。结果显示,05年会计师事务所报备的137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经注会审计,调整利润总额563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19.76%;调整资产总额179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2.39%;调整应交税金69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金的14.5%。在对上市公司05年报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167家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其中,保留意见的报告占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例为34.13%,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占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例为18.56%。报备资料显示,亏损上市公司被出具非准审计报告的比例高达45.06%,05年度亏损的253家上市公司中有114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

同时,有报告显示,2008年年报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457亿元,调整额比2007年度减少254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4.14%。其中,审计调减额320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2.90%;审计调增额137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1.24%。有866家上市公司审计后利润总额净调减,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3.33%。中注协称,新准则实施以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利润的调整额逐年下降。从上市公司总资产的审计情况来看,报告显示,2008年年报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资产总额2266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46%。其中,审计调减额1520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31%;审计调增额746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0.15%。有655家上市公司审计净调减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0.33%。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应交税费114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费的3.93%。有665家上市公司审计净调增应交税费,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0.95%。

实际上,自2007年新会计审计准则实施以来,大额审计调整比例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问题数量不断减少、程度不断降低,表明新会计审计准则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正面效应日益显现。新会计准侧实施后,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报告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报告显示,从事务所对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标准审计报告1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其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6.8%,较2007年年报审计下降了0.9%。

此外,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数量稳步下降,为绩差上市公司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比例也相对稳定。2008年年报审计期间,共有135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事务所(不包括事务所合并导致的业务承继),与2007年的147家、2006年的154家相比,呈现稳步下降趋势。2001年至2008年,我国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高达4057亿元,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海燕.《独立审计投资者保护作用研究》中国知网

第8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委托理论;保险理论;信号理论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090-02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私利的最大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包装,以完美的财务报告来取悦投资者,不仅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而且使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产生了一种不信任的感觉。财务报告信息失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和失灵。在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开始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影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样注意到仅仅披露财务报表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和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从而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来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要。

任何事物都有某种客观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向前发展演进的,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亦是如此。审计动因是指审计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和原因。主要的审计动因理论包括信息理论、理论、委托责任理论、保险理论、冲突理论。其中,保险理论认为审计动因是风险的分担;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于促进股东利益和企业管理者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并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信息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提高财务信息使用者决策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本文从理论假说、保险理论假说、信息理论假说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动因。

一、理论假说

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这种分离必然形成了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和受托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是委托人和人的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一致,导致了委托问题。正是由于委托人与人存在着利益冲突,使得委托人往往倾向于通过与人达成的契约来解决因目标差异而产生利益冲突。对行为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报告正是所有者能够用以监督管理人履行契约关系的一种手段或途径,而管理者则有责任和义务是如实地向所有者反映行为责任的落实与执行情况。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制度是缓解管理者和所有者冲突的有效的制度设计之一,也说明了理论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言,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完整有效,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从而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利于管理者证明其工作并检验其对公司的诚信;所有者不仅仅通过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更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了解公司的业务运转情况和财务信息是否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和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合理有效的缓解了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最大化。

二、保险理论假说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信息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方面各方报表使用者可以理智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规避风险,对自身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出正确的披露,给信息使用者一个透明的信息。但在一些列虚假财务报表曝光使信息使用者对其上市公司丧失信心的时候,上市公司开始注意到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逐渐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为了重塑披露信息在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各大上市公司开始寻求资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和披露,从而降低信息使用者的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目前,有人认为保险理论在中国并不能做到,由于证券体制的不健全和使用者取证难的现实状况,保险理论在中国难以实现。

三、信息理论假说

自愿审计动机与信号假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审计是一项有成本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强制审计要求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之所以愿意负担审计成本,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其动机很可能是向财务信息使用者发送信号。事实上,上市公司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向外界表明自己提供的财务信息可靠,增加信息的可信性。

1.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相关性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于公司的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寻找并改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控控制鉴证,首先,避免了企业内部审计师作为公司员工的关系,内部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有所隐瞒,或者碍于内部管理人员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愿按原则披露;其次,内部审计师所接触和了解到的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不如外部注册会计师了解该行业及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全面,外部注册会计师更加熟悉和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及有效合理性;最后,注册会计师较企业内部审计师更加注重其在审计市场中自身的声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更加严谨,以便提供给报告使用者以清晰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任何一个企业有序高效的运作都离不开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就如同水与过滤系统的关系,水在经过各各过滤环节都会有效的去除杂质最终得到纯净水,如果某一过滤环节出现问题最终不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纯净水。内部控制在上市公司中它设计的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是否有效都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并不能让信息使用者更加清晰了解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只有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披露才可以让使用者了解企业,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

可见,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鉴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

2.上市公司的筹融资动机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于有新发行证券再融资的公司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借贷款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最近的中期报告,并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审计要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报告并没有要求但中国近几年也要求一些金融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其他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并且,在筹融资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诸如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就需要有一个良好资金流向监管,而它则需要上市公司有着有效的内部控制做保证,从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势在必行。

3.审计声誉和审计质量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对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和监管并且对一些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说明中国政府为力求塑造一个良好的审计市场不断努力;上市公司也力求四大会计事务所和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相信中国审计市场的良好声誉渐渐形成。对于投资者来说,会偏重相信那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所做的鉴证报告,这就促使上市公司寻求具有良好声誉和良好审计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期望通过审计师的审计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内部控制进一步的改善,并提供给投资者透明的信息,从而给上市公司带来融筹资的机会。可见,无论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都倾向于相信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从而上市公司会自愿寻求审计声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涉足的领域较多,例如原本以房地产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由于企规模的扩大不断涉足其他行业比如食品加工、外贸等行业,这就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怀疑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的运作状况。上市公司渐渐意识到在资本市场上筹融资的重要性,让投资者更加对企业有信心就有必要提供给投资者更加可信和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使其相信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给投资者以更大的回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便成为信息使用者较为可信的信息来源,这就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且,最近财务丑闻不断出现,企业信誉也成为考量企业的一把尺子,财务报表的披露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信息使用者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更加重要,更为可靠。上市公司同样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良好运转的形象,并有助于企业改善内部控制使其健康发展。可见,企业的规模和企业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通过从理论、保险理论、信息理论的研究分析,可见,在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大及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断意识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审计意见 自我评价报告

一、引言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于2012年1 月1 日起在深沪主板上市的公司开始施行。2012年作为强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元年,分析2012年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情况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现状以及解决相关问题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现状

(一) 披露总体情况

在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间,深交所、上交所共有948家主板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22家出具了非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19家,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3家。研究发现,与2011年比较,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数量和比例都有所提高,说明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已取得一定成效。笔者将对这22家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进行简要描述,希望有所启发。

(二) 行业特征

赵秀侠(2011)发现,工业企业大多是由国家或集体控股,比起经济因素,企业更加关注的是企业所面临的政治因素。国有股的“一股独大”,使得企业内部很难产生相应的制衡关系,更不用说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笔者对22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发现22家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大部分出现在第二产业,这主要是因为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的企业与其他产业的企业比较,规模更为庞大,成本费用核算更为复杂,在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方面更具有挑战性,出现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更大,这与赵秀侠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

(三) 披露时间

内部控制缺陷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个“污点”,所以上市公司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态度总是尽量的隐瞒或者规避。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披露年报及自我评价报告的时间都比较晚。经过统计发现在22家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上市公司中有5家是3月末出具内控审计报告,17家均在4月才出具年报和审计报告。根据胡为民(2012)研究,内部控制指数排名靠前的中国上市公司大部分在1月、2月、3月年报和审计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内部控制审计越好的公司,其年报的时间就越早。

(四)内部控制目标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明确规定,内部控制有五大基础目标:战略目标、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资产安全、经营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目标。对22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发现除深天地A停产整顿1年、ST宜纸整体搬迁、ST凤凰亏损巨大、ST长油亏损等原因使得这4家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外,江淮汽车由于汽车召回事件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同时又对其余17家违反内部控制目标的公司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内部控制违反最高层次战略的目标有1家,是因为香梨股份在2012年涉足了新市场棉花市场,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最直接的体现,经营效率的高低可以看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和变现能力、现金回笼能力、获利能力,违反经营目标的上市公司有 12家,占70.59%,所以内部控制的经营管理极为重要,否则容易导致重大风险的发生,降低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控制目标的不同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完整性、合理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合理保证实现资产安全、经营效率效益、合法合规等其他目标的控制活动缺陷。对出具否定意见的3家上市公司和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19家上市公司分别进行统计,笔者发现,存在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而使得内控有效性不足的公司比例达到50%,在11家非财务内控缺陷的上市公司中,内部审计部门存在问题的有4家,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缺陷的有5家,这也说明内部控制建设的内部审计和内部监督非常重要,要从财务和非财务两方面入手,才能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内部控制要素

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1992年9月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一文,指出内部控制五大要素,分别为:内部坏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与传递和监督五要素。2013年5月份又了最新的内部控制框架,引入了17条核心内控原则、17项核心原则,使得内部控制五要素更具有操作性。笔者对19家出具强调事项和3家出具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归纳总结。由于ST宜纸全面停产、上海机电可豁免并购企业内控评价、凤凰光学歇业多年、深天地A停产整顿1年、ST凤凰亏损导致这5家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因此,笔者对其余17家内部控制失效涉及的领域进行了分析归纳。

研究发现,存在内控缺陷的这些公司中,内部环境要素有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等问题;控制活动要素失效最多,主要有审批权限不清晰、子公司管控、营运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关联方交易等方面,涉及会计系统控制的主要是应收账款、收入成本的确认、资产的保管与减值等方面;内部监督主要是内审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这些也给我们很多启示,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后年度的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上风险高发的审计领域。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情况

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自我认定并进行披露,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林斌(2012年)研究发现,2011年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内控缺陷公司研究仅有156家,其中有3家披露了重大缺陷,仅占所有披露内控自我评估报告的上市公司总数的0.16%,有11家披露了重要缺陷,有149家披露了一般缺陷。而深圳迪博(2013年)研究发现,2012年有503家(占22.63%)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其中4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8家公司仅披露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7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460家公司仅披露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有所提高,但是比例没有上升,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比率达15%)情况相差甚远。在这非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的22家上市公司中,披露具体重大缺陷的有2家,分别为出具否定意见的北大荒和出具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ST长油,重要缺陷的有5家,披露一般缺陷的有6家,而笼统地阐述企业存在缺陷而且已经整改的有9家,占到40.91%,包括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天津磁卡和贵糖股份两家上市公司。贵糖股份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说明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有效,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贵糖股份针对此差异专门出具了说明;天津磁卡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董事长签字页,并未对其他进行披露,简要说明内部控制整体有效,而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天津磁卡未对此进行说明。这也说明了对于企业存在的内控缺陷,企业和审计机构由于考虑角度不同,评价会出现差异。

笔者再通过对这22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阅读分析,发现一部分公司没有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7家公司没有公布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标准,只是用“合理”“适用”等模糊性词语来替代详细的定性或者定量标准,没有实质性内容,使得认定标准不好界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另外15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其中凤凰光学还用了枚举法进行认定。运用定性标准进行认定运用了缺陷列举法和风险矩阵法,缺陷列举法是从公司层面、业务层面和信息层面分别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进行列举;而风险矩阵法是从缺陷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和潜在影响程度两维度出发,利用“高、中、低”风险评级法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笔者发现22家上市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差别、自身性质等原因,缺陷的认定标准存在很大不同,也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很多公司都缺乏现实的、科学的数据和手段。至于定量标准,大多数公司根据公司行业类型、规模、业务负责程度等各种因素,用资产总额或者总收入、净利润、税前利润或息税前利润乘以一定百分比,作为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临界值。定量标准的百分比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百分比,但对确定的这个“百分数”大多数公司没能有说服力的理由,因此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可靠性存在一定质疑。

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存在的问题

以上对 2012年22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主要从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和企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主要存在几个问题。

(一)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内容和格式不统一

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出现参差不齐的局面,较大比例的上市公司对于内部控制缺陷陈述过于笼统,缺少实质性内容,信息含量较低。这主要是因为作为第一年强制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其动机主要是监管层的监管压力,主动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动力较少。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很多公司对缺陷的认定各有版本。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和隐瞒的现象

部分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不恰当。比如贵糖股份公司在成本核算、财务报告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但其在自我评价报告中并未认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事实上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经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了重大影响,应该认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建议和对策

(一)对上市公司的建议

首先,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设计、执行、审计和评价。建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判断内部控制缺陷,防止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基础性工作,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完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工作,保证内部审计人员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职务,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能够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谨慎,基于有效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争取内部控制在整个财务报告涵盖期间均真实、有效。

其次,上市公司应该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提高内部控制缺陷陈述的信息含量和可靠性。

(二)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五部委应该加强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三个配套指引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力度。尽快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格式规范化处理,便于投资者进行横向比较。及时审核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有效。

还应加快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进程,尽快建立一套内部控制缺陷权威的判别标准,将标准细化分配至企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环节中,构建完整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体系,降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随意性。

(三)对投资者的建议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相关的信息须认真对待,投资者应该理性对待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因其增加了上市公司经营的透明度,对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辩证地对待,认识到有能力且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可能已经做好了整改或者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准备。只有投资者理性对待,才能积极发挥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从根本上激发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

六、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过去相比已有很大改进,但总体来说仍不容乐观,虽然基本上都遵照了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指引和准则,但是执行力度不够,大多数是流于形式。本文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我评价报告两个角度提出建议。应国际新趋势要求,做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刻不容缓,这要求上市公司、监管者甚至投资者在关注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上下功夫,共同构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缺陷披露体系。

参考文献

[1] 赵秀侠.浅谈工业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11(4):76-79.

[2] 林斌,刘春丽,舒伟,等.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研究――数据分析与政策建议[J].会计之友,2012(9):9-16.

[3] 陈芸.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以医药制造业为例[J].会计之友,2013(5):64-68.

[4] 孔敏.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陈述的问题分析――基于*ST大地案例的分析[J].商业会计,2012(12):27-29.

[5] 李璇.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缺陷驱动因素分析――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会通讯,2013(3):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