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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精选(九篇)

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

第1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成本核算;会计原则;医疗成本

    医院注重社会效益,然而其持续发展也离不开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其积极进行医疗成本的核算和管理,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控制医疗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并应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业务收支按权责发生制处理。”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在医院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医院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名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医疗成本,采用权责发生制成为必然,而且是医院进行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医疗成本。医疗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待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性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医院的债务状况和医疗成本。

    二、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反映资产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了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效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成本。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医疗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讲入医疗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使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真实可靠。

    三、收支配比原则

    收支配比原则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相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收支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带来一定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所费的结果。收支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收支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

    在核算医疗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病例成本。医疗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支配比原则,将医疗费用与收益相配合、将科研费用与新知识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四、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特有的一条准则,它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应当根据指定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医院必须按资金取得时规定的不同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并专设账户;会计报表应单独反映其取得、使用情况,从而保证专用资金的使用效果。专款专用原则是预算会计特有的会计原则,充分体现了非营利组织按出资人意愿使用资金的思想。医院在进行医疗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此项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的顺利实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收支配比原则和专款专用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是医院核算医疗成本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1.《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社字[1998]148号.

    2.刘志林.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初探[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7(1).

第2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物流成本核算与应用中存的问题:

1)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不明确。

2)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不明确。

3)物流成本核算与管理没有超出财务会计的范围。

4)物流成本核算的标准不统一。

5)缺乏懂得物流知识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人员。

物流成本核算的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是物流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物流成本核算复杂多变的特点,为了在特定经济环境下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就必须做出必要的假设条件,这种假设也是物流成本核算原则确立的基本前提。

1、物流成本核算的假设前提

1)核算主体假设。

2)持续经营假设。

3)核算分期假设。

4)货币计量假设。

2.

物流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一贯性原则。

4)可比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权责发生制原则。

7)历史成本原则。

8)重要性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

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促进企业加强物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物流技术,提高物流效益。具体地说,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对企业物流成本的全面计算,弄清物流成本的大小,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对物流重要性的认识。

2、通过对某一具体物流活动的成本计算,弄清物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物流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3、按不同的物流部门组织计算,计算各物流部门的责任成本,评价各物流部门的业绩。

4、通过对某一物流设备或机械(如单台运输卡车)的成本计算,弄清其消耗情况,谋求提高设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途径。

5、通过对每个客户物流成本的分解核算,为物流服务收费水平的制定以及有效地客户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通过对某一成本项目的计算,确定本期物流成本与上年同期成本的差异,查明成本超降的原因。

7、按照物流成本计算的口径计算本期物流实际成本,评价物流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

物流成本核算的特点

1、物流成本核算主体多层次。

2、物流成本核算对象复杂。

3、物流成本核算确认计量多样化。

4、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多样化。

物流成本核算的内容

企业物流的一切活动最终体现为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必然要求进行经济核算,计算成本、考核业绩。所以物流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必然包括以下内容:

1、仓储成本核算。

2、运输成本核算。

3、配送成本核算。

4、物流包装成本核算。

5、装卸搬运成本核算。

6、流通加工成本核算。

7、物流信息成本核算。

8、其他物流成本核算。

物流成本核算的程序

1、企业物流成本的确认

1)采购供应成本的确认。

2)生产活动物流成本的确认。

3)企业内物流成本的确认。

4)销售物流成本的确认。

5)回收物流成本的确认。

2、企业物流会计的核算

1)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企业物流会计的账户设置。

3)企业物流会计的账务处理。

4)物流成本会计的财务核算。

5)物流成本会计信息的报告。

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

1、一般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有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三种。

1、按支付形态计算物流成本。

2、按功能计算物流成本。

3、按适用对象计算物流成本。

4、按物流作业核算物流成本。

2、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

隐性成本是一种隐藏于经济组织总成本之中、游离于财务审计监督之外的成本。隐性成本是由于经济主体的行为而有意无意造成的具有一定隐蔽性的将来成本和转移成本,是成本的将来时态和转嫁的成本形态的总和。

第3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成本会计运用职业判断

一、引言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二、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一)重要

性的判定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也是重要的。

(二)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从会计是企业适应生产发展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又需要支付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那些对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对其决策更为重要。

3.运用重要性原则需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以原则为导向的制定基础,需要大量运用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于重要性原则定义是模糊的,如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但对重要性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重要性水平,从而正确披露会计信息,只能通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作出的主观判断加以确定。

三、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再如,若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使得直接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低,则可不单设“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只设置“直接材料”和“加工成本”两个成本项目。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直接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但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因此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顺序分配法,是指个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是按照受益多少的顺序依次排列,受益少的排在前面,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在后面,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里的排序就考虑了重要性原则,本质就是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时只计算影响大的费用,不计算影响小的费用,受益少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多的)在前面,向所有受益对象分配费用,包括分配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少的)在后序分配,不向前序分配费用,因其提供给前序的费用少显得不重要,所以只需将该辅助生产车间原来的费用加上前序分来的费用向后序及外部的受益对象分配费用。这种方法适宜在各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品或劳务有明显差距时采用,此时充分体现出了重要性原则的思想。

(三)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价值低,在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否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很小,就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而把本月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

2.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3.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4.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下,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该方法下每月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在产品不负担,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在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和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条件下,由于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本就小,在产品分不分脱离定额的差异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不必计算分配在产品应分的差异而直接按年初在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四)联产品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其销售价格较高。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对联合生产成本进行分配以计算出各种联产品成本时,应采用比较准确、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而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价值比较低,对企业的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通常是将副产品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即可计算出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副产品不负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价法等,都属于简化处理的方法,计算较粗略。

(五)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装修支出以及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不再采用预提或是待摊的办法。费用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管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都是直接做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点不同于以往的会计处理。以前是按照费用发生地点进行费用核算,如发生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发生在生产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即因为这种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尤其是当这种后续支出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按照原来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更是显得麻烦,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就简化得多。

四、结束语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成本核算运用重要性原则需要注意防止滥用重要性原则进行盈余管理。重要性标准离不开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要,离不开每个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另外,在成本核算中运用重要性原则毕竟会使得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费伦苏.对重要性原则内涵的思考〔J〕.财会月刊(综合),2006(9).

第4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 医院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信息披露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宏观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一直在探索前进,如何使医院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跟上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经济活动管理和核算需要的财务及会计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现行执行的《医院会计制度》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愈来愈显出不足及局限性,尤其是会计核算上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以适应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文侧重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了阐述:一是指出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存在的弊端,另一方面提出了现行医院会计核算改进的建议。

一、医院会计核算存在的弊端

1、管理机制不健全

首先是机构分散,没有集中。我国医院一般编有会计和财务两个部门,物资管理工作主要由药械科负责,财务、经济管理多头并举,信息资源独有独用,核算事务交叉重叠,核算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差。其次人少事多,效果不佳。很多医院财务岗位干部编制仅2人左右(含经济管理部门),一职多岗,人员疲于应事,核算质量难保证。再次是观念落后,管不到位。存在重创收轻管理、重增收轻节支、重资金轻实物思想,核算管理工作不深人、不到位。

2、成本核算与资金分配方案未能有机结合

成本核算在客观上增强了医院职工的成本意识,并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打破了资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单纯以成本核算的结果作为奖金分配的依据,造成科室重收入、轻质量,引发不合现象。同时,有些科室为了降低成本,不敢引进先进设备,影响了正常业务开展和技术进步。另外,如果完全按照统一的成本核算模式对所有科室进行核算,并由此进行分配,将会出现分配上的不合理。如有的科室辛苦繁忙收入却少,而有的科室轻轻松松却能拿到较高的收入。

3、固定资产核算不合理

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其别是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4、成本费用核算约束力不强

目前,医院的成本项目标准不一,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且可能使行业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成本开支范围,也使医院支出具有较大随意性,可能会导致产生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行为,使医疗收费价格的测算和制定丧失客观和公平。

5、医院会计信息披露过于简单

现行医院会计信息披露过于简单,其主要原因在于一般情况下会计报表使用者仅限于医院及上级部门。现行医院财务报告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不够且内容不完整;财务报表项目的貌似确定性掩盖了其本质的不确定性;重法律形式轻经济实质;重硬性资产轻软资产;重财务资源轻财务核心能力,重历史轻未来等。

二、完善医院会计核算的措施

1、正确处理好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过去,许多医院财务人员和会计人员不分,财务与会计职能结合得比较紧密,为此我们建议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是将会计核算职能从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分离出来,即把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职能留给单位,把会计人员集中到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分开以后,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而且应当加强。同时应正确划分财务与会计的关系,明确医院和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职责范围,在核算制度上保证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财务自的实施,保证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职能的发挥。

2、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我们建议在会计核算中,要求将与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将与当期以及以后多个期间的与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资产的价值。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正确地确认当期损益和资产的价值。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是提高固定资产的性能和效率,所发生的支出不仅与当期有关,而且与以后几个期间有关,所以不能计入当期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来说,一般修理费用只与修理当期效益有关,过了这个期又要发生修理费,像这笔修理费就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属于收益性支出。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是会计核算必须遵守的会计基本原则。

3、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医院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医院要实行固定资产成本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必然要涉及“折旧”概念。因此,要将折旧基金从修购基金中分离出来,也就是将现行的“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分为“折旧基金”和“修购基金”,“折旧基金”作为总账科目,“修购基金”仍作为“专用基金”的明细科目。将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提取的部分作为“折旧基金”,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转让收入仍在“专用基金的修购基金”中核算。这样,有利于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应在医院建立基本折旧度,使用“折旧基金”科目。

4、审计医院的成本

在会计核算中,应对医院成本进行审计核查,主要是审查医院成本核算是否坚持了历史成本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核算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审查医院成本是否是医院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消耗,只有建立在实际发生基础上的费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比性原则要求医院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一致性原则要求医院进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核算方法;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标准;分别核算原则要求审查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是否分别设置了相关账户,是否进行了分别核算,只有严格区分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支出的界限,才能正确计算医院当期损益,正确反映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水平。

5、改进医院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第5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教育成本核算

21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从本质上说,这实际上国家之间科学技术和民族素质的竞争。有人说,谁掌握了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份,在教育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国对教育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社会对教育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人民群众对接受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期望和热情更是不断高涨,这一切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空间,也给高等教育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一、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一)为国家制定高校拨款标准和收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高等教育是一种非义务教育,对于受教育者来说,这是一种高回报率的产业,因而受教育者应有一定比例的投入。按照“成本分担论”、“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国家、社会、个人和家庭共同承担教育费用是合理的。但一个大学生的培养成本到底有多少,个人应分担多少,国家分担多少,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1998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在校学生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借的基本原则。”可见,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确定拨款标准和高校收费标准的依据。我国现行的高校收费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学校办学经费的需要、消费者支付能力和整个国民经济水平,但并未体现出不同教育付出的不同成本,在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教育,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收费,这既违背了价值补偿规律,又造成不同的教育消费者不公平的待遇。同时,目前我国大学生的培养成本构成中也存在着不合理因素,本应该在大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教学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在大学生的培养成本构成中,并没有占相应的比重。所以,如何科学的制定大学生年人均培养成本,是确定高校收费标准和国家拔款标准的重要前提。只有在高校成本核算健全的前提下,才可能正确地反映教育价值规律,克服高校收费标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高校收费更趋于科学合理。

(二)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将教育成本管理和核算引入高校,有利于考核各高校的财务运作成果、管理水平和领导业绩,可增强各部门领导当家理财意识,量入为出,调动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合理、高效安排使用资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还可为今后制定投资少、效益好,切实可行的经费预算定额提供依据;所以,高校成本管理和核算是高校为适应市场竞争,加强内部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好的高校成本核算对选择筹资渠道,决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等都是有指导作用的。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管理是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多年以来,我国高校一方面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而另一方面又是教育资源浪费较大,主要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当而造成的浪费,例如,专业规模效益普遍偏低,而且内部专业设置或布局不合理,规模效益差,有的学校一个专业每年只招30~40人,离规模效益要求的60~90人的差距较大。此外,高校中各院、系、部设备重复建设多,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闲置设备较多,物质设备使用率不高。据统计,我国高校中仪器设备闲置率达20%,造成以上现象的根本原因是高校没有引入成本管理机制。通过对不同模式办学单位的考核,我们发现通过高校之间交流和学习、分析和比较,可以找到教育成本高低差异的原因,寻找降低教育成本的途径,促进高校的管理,并最终完整地建立起教育成本评估考核机制,达到减少浪费,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

所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不仅仅是高校会计核算的一个类别,更是一个对高校未来发展,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有重要意义的一个领域,需要更多的关注。

二、高校教育成本的内涵

“成本”一词原为经济学概念,是指从事一项投资计划所消耗掉的全部实有资源的总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成本是商品价值的一部分,是生产商品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的一部分。会计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有自己对成本的定义,2007年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的《财务成本管理》一书中所阐述的成本定义是:“成本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所失去或放弃的资源”。“特定目的”就是成本对象,“失去”指资源被消耗,“放弃”指资源交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可见,成本有经济学成本和会计学成本之分,经济学成本揭示的是成本的本质,不仅包括显成本还包括隐成本,会计学成本除了要反映其本质,还要考虑在账簿系统中的记录和计量,即会计学成本在计量时只考虑显成本而忽略隐成本。

随着人们教育观念的改变,在研究教育投资及其效益时,开始涉及到教育成本,于是将经济学中的成本引入教育领域,使用“教育成本”这一概念。高等学校在教学活动中,一方面培养出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要发生各种各样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耗费。高校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用货币表现的资金耗费称为教育费用;而为培养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人才所支付的各种教育费用的总和就是教育成本。高校教育成本概念上应包括教育直接成本和教育间接成本两大部分内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可分为社会和个人两部份,我们在本文所要探讨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主要指直接成本中的社会直接成本,也就是在高等教育过程中由所投入的各类教学成本。

高校教育成本所指的就是高等学校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所直接消耗的教育费用,包括人员经费、教学业务费、行政经费、直接学生事务支出、教学及实验设备和用房等固定资产折旧、图书资料摊销等费用,它是综合反映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人才培养成本长期被忽视,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已成为高校教育管理者、决策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范围

(一)全额进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

第一,高校人员经费:包括直接用于从事教育有关的教学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 员的费用,如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第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与教学相关的办公、邮电、水电、取暖费、差旅费等经常性费用 ,为教学业务所支出的消耗性费用、学校绿化、零星维护与修理、图书资料、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费用。

第三,直接用于学生的费用:包括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金、学生 活动费、招生费、学生科研费、实验费以及与学生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四,固定资产支出:包括用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费购置的,用于改善高校教学设施的固 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缮费。为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需要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以便分类计提折旧。对于学校教学用房等建筑物的大修理费用,也要按大修理的间隔年限分期摊销。

(二)差额进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

第一,部分科研经费。高校的科研和教学是密切相关的,两者相辅相成,没有高水平的科研 ,就没有高水平的教学和师资队伍,科研成果往往成为最新的教学内容。因此,高校计算教育成本时,科研支出中的非项目专款支出和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经费可列入高校教育成本。笔者建议,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一个比例来计算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科研支出数。

第二,后勤支出。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高校与后勤的核算由变拨款制变为 收费制,用于支付的有关费用应体现与学生有关的原则,即用于教学、科研和学生日常生活 的支出应该计入教育成本。后勤支出中属有偿服务性的费用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三)不能进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

第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我国高校离退休教职工的退休金是由财政单独拨款,但大多数 学校也额外对离退休人员补助一部分,作为国家拨款的不足。按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离退休教职工的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教育成本,因为这与当期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无关。另外,各校离退休人员所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例不同,老校负担重,新校负担轻,如将这项费用计入教育成本,难以进行横向间的比较。

第二,用于校办产业的支出。按照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要求,校办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企 业法人,是学校以盈利为目的而开办的,要按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独立核算。这些费用支出与学校的教学服务无关,应由校办企业承担。因此,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第三,与教学无关的学校附属机构的支出。与教学无关的附属设施如医院、附属中小学、幼 儿园等,应该独立核算,不应进入学校会计核算系统。

第四,其它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一些“ 疑似”费用也必 须排除在外。例如,短期或临时聘请的讲课人员不计入教职工总数;专项奖学金不包括以单位或个人捐赠、赞助形式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能够单独计算的短期培训收入与支出,应从学校教育总收支中剔除;赔偿、捐赠支出,灾害事故损失属于学校非正常性的费用支出,等等。

作为划分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总的原则就是与培养学生无关的项目,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四、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前提和原则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教育运行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发生和成本的形成进行核算,计算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耗费于一定人才对象的劳动价值总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是会计核算的一部分,需要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原则。这里需要明确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核算基本方法,在现有的高校会计核算中普遍采用的仍是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但是作为一个有投入产出,需要明确教育成本的领域,这样的核算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完全反映出高校的经济情况,所以笔者认为逐步形成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核算体系是高校成本核算的未来方向。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所作的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计原则。按照1997年国家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在组织会计核算时,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作为事业单位的高等学校,同样也要遵循这些前提。

第一,会计主体(Accounting Entities)。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四条也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根据会计主体的概念,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可以认为是高等院校。

第二,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假定的意义,在于解决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评价和费用分摊等会计计量的实际问题。它为权责发生制奠定了基础,也是一致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依托。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的假定,否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就不准确,按学年核算教育成本的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跨期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时间基础。

第三,会计分期(Accounting Period)。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其含义是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相等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对于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来说,既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破产停业、清算,那么为了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就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二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有部份观点认为因高校学生培养的学制随着教育层次的不同而不同,如专科3年,本科4年或5年,硕士生3年、2.5年或2年,博士生3年,教育成本核算期间可以与学制相同。笔者认为,为了保证横向对比,我们选择制度规定的以会计年度作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更适合核算框架。

第四,货币计量(Monetary Convention)。货币计量亦称货币评价惯例,其含义有二:一是会计人员以货币作为交易的计量尺度并作为记账单位;二是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假定货币价值不变或变动不大而加以忽略。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所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也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基础。

(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是指进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是指导会计人员进行成本核算的基本准则。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该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原则进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提出的会计原则有:客观性、有用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清晰性、配比性、历史成本原则等。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不核算成本的基础上的,因此有些会计原则就与核算成本的要求发生了矛盾。为了核算教育成本,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第一,权责发生制原则(Accrual Basis Principal)。权责发生制是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这样可以全面反映高校的债务状况。

随着高校“经营”观念的树立和深入,必然需要考核各年度的业绩,从未来看,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是一种趋势。

第二,配比原则(Matching Principal)。配比原则要求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或产出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与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在实际工作中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比。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第三,区分收益性支出(Income Disbursement)和资本性支出(Capital Disbursement)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是核算教育成本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命题,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是会计方面的基本核算,它还需要更多宏观政策方面的支持,也需要高校管理者的配合和广大会计人员的参与。笔者相信,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将是未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本文就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这一基本概念和核算的基本原则做了一些理论方向的探讨,希望能对未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广泛开展起到有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沈百福.略论高等学校投资评价[J].教育与现代化,2002,(03).

[2]信继红,彭伟.关于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J].事业财会,2006,(04).

[3]唐恒书,任晓平.浅论作业成本法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的应用技术[J].经济师,2004,(01).

[4]柯菊女.论民办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J].教育财会研究,2000,(06).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第6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应用

一、企业成本核算的定义

所谓企业成本核算就是一种借助于一些会计方面的原理,通过各种现代化的工具,针对企业在销售、生产等等方面的活动以及花费进行科学、合理的经济性分析的方法。通过企业成本核算,企业能够清晰地了解自身的基本组成形式以及成本花费和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这些实际,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方向和策略。从这点来看,企业成本核算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成本核算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原则和重点内容

1、成本核算在应用中需要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归入到成本核算中的各种花费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存在问题的花费不能归为其中,这对于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凭证提出了新的要求,通常这些凭证应该满足以下这些方面的要求:凭证中的相关单位以及参与人员必须真实;凭证中记录的业务时间、地点、日期等真实有效;凭证中记录的业务内容必须真实;凭证中记录的业务范围以及交易量必须真实合法,并且相关内容应该完整齐全;记账凭证应该建立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或是在遵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通过精确的计算得到。

(2)可靠性原则

这一原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分析,即真实性和可核性。所谓真实性就是指,经营活动的成本信息必须符合实际中的真实情况,不允许其中存在任何的虚假信息。而可核性指的是,在成本核算时,按照既定的方法和原则进行核算,不论是什么人都可以得到相同的核算结果。只有严格按照这两个方面进行核算,所得到的成本核算信息才能具备真实性和可靠性。

(3)相关性原则

成本核算过程中所使用的信息必须要与进行成本核算的产品相对应,那些与产品无关的费用及信息不能归为其中,防止一些多余信息的进入影响核算结果,从而使得管理人员无法依据成本核算结果进行管理及决策工作。

(4)分期核算的原则

企业要想获得一定时期内产品生产中的成本花费,就必须在生产活动中,按照一定时间对各种信息进行统计,并进行这一时期内的成本核算。此外,在进行分期成本核算时,最好与会计分期核算的日期相统一,这样更有利于针对企业的利润空间进行计算。

2、成本核算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应用的重点内容

(1)成本核算目的的确定

为了更好的开展企业管理,成本核算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核算目的的确定,根据企业管理以及发展的需要,制定成本核算的目的。在日常企业管理中,成本核算的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如销售成本的计算、收益的计算等,成本核算目的的不同直接影响着其他一些相关核算内容、方法、对象等的不同。

(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所谓成本核算对象指的是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进行企业成本的核算而确定的产生生产经营花费的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包括的内容多种多样,它可能是一种服务、一张白纸、一位顾客等,也可能是企业中的一个部门。成本会计的一个中心目标是计算产品成本,为对外财务报告服务。产品成本的具体含义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管理目标。产品有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两种,不同核算目的决定了对象的多样化。如以各种、各批、各生产步骤作为对象,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以各个责任单位为对象,计算责任成本等。

(3)成本核算内容的确定

通常来讲,成本核算内容是由费用归集分配和成本计算两部分构成。对于前者而言,进行的前提就是充分了解成本开支的范围,掌握其界限,对于那些非成本花费进行去除,然后,对需要的成本数据进行总结和归纳,这一过程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流程进行,最后将其分配到不同的对象上,进而得到最终的花费总和。而后者主要是按照对象将总的成本费用进行分配,进而得到不同对象间的不同成本花费和单位成本费用。

三、成本核算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基本方法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也是资产的消耗过程,因此生产经营成本按其经济性质分为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劳动耗费三大类。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在财务软件中应设置“生产成本”一级科目,借方用于归集所发生各项生产费用,贷方登记结转库存商品的成本。在“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根据成本要素在二级科目下设置三级科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动力”、“制造费用”与成本核算。在成本计算过程中,涉及成本的归集和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产(多字)品成本[U1],进而计算产品的销售成本,在核算中,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利用Excel表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通过表与表之间的链接,使得整个计算过程变得简洁,便于操作。

当前面所讲的成本核算完成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进行必要的成本控制,在现实管理中成本控制往往会受到相关人员的抵触,基于这种原因,应该制定相关的成本控制责任制,将成本过程管理分到各责任部门,采用这种方法来促使相关人员参与到成本控制中来。当前有些企业并没有建立自身的成本管理制度,企业上层领导往往为了报表的完美而任意更改其中内容,这样不仅使企业成本核算失去其真正目的,也破坏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另外,一些企业虽然在成本核算方面做的较好,但是相关人员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奖励,从而使得人们参与成本核算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从上述来看,企业成本核算应该从企业的高层领导出发,逐级向下推广,奖罚分明,才能够使得企业成本核算更好的在企业中开展和推广起来。

总之,作为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成本核算能否顺利正常的开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发展,按照上述所讲的原则和方法开展成本核算,可以很好的完成成本核算的既定目标,加速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梅,论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的一体化,中国商界,2009(7)

第7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企业破产清算必然会引起相应的会计问题,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颁布关于破产清算的会计准则,也未形成系统、完整、公认的破产清算会计理论体系。

    1.破产清算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会计学科领域最基础的观念,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都是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会计目标主要包括:会计信息的用途;向哪些人提供会计信息;什么是有用的会计信息。持续经营下的财务会计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据以经济决策的有用会计信息。而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其会计目标尽管仍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但与持续经营下的会计目标相比发生了显着变化,破产清算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无论在提供信息的内容上,还是提供的对象、用途上均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

    2.破产清算会计对象和会计要素

    2.1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是破产清算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即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是指破产清算期间企业资产估价、变现、清偿及分配等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支活动的总称。有观点认为,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资金运动。但笔者认为,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看,资金运动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破产清算企业要对财产进行变卖以清偿债务,这时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具体表现为“财产——变现收入——偿还债务”的运动过程,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完毕,资金就退出破产企业,资金运动就此终结,不再形成新的循环。

    2.2 破产清算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在持续经营下,《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为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但在破产清算会计中,其会计要素究竟应包括哪些内容,会计界尚未取得一致意见,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收入、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六项内容构成。其理由是“清算是为了偿债,而资产和权益是破产企业偿债的最后手段”,因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应该保留。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获取最大利润不再是清算期各项经济活动的目标,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已无必要,并且失去了核算基础。此时,清算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债权人受偿比例最大化,因此,清算收入、清算支出和清算损益应成为清算会计核算的重要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企业清算经济业务的特点和清算会计目标为基础确定清算会计要素,因此,确立清算会计基本要素如下:清算资产,清算企业所拥有的用来清偿债务的全部资产;清算债务,清算企业所承担的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企业投资者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其取决于清算资产与清算债务之差额;清算损失,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因发生清算业务所导致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减少;清算利得,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增加。

    3.破产清算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击

    3.1 对会计假设的冲击

    清算组向法院负责,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他们控制了破产财产。代替了原企业的会计主体,成为破产企业的会计主体,这是对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假设的很大冲击;同时也是防止破产企业利用不良会计手段操纵并侵吞、隐匿、转移或者私自变卖破产财产(如高价低估或低价高估)而威胁到投资者及相关债权人的利益。

    3.2 对一系列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冲击

    一旦企业破产之后,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就失去意义了。破产以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中止,所以破产企业应该建立符合其状况的中止经营假设,采用在此基础上相关的不同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以及不同的计量方式和报告形式,根据这些方式方法内容进行破产资产的估价、变现和债务偿还。

    3.3 对会计原则的冲击

    财务会计的核算原则符合真实有用性、及时清晰性、谨慎重要性等要求,破产会计核算也与之相同。因为破产企业的中止经营假设和记账基础、要求等都发生了变化,所以其成本、权责发生制、收入费用的核算原则也发生了变化。例如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历史成本计价的资产账面价值对企业债务的偿付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需要根据破产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他适用的计价基础。而且随着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在破产清算会计中的瓦解改变,企业已不需要分期核算经营成果,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也就没有意义了。

    4.破产清算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及方式研究

    由于破产会计的一些特殊核算内容,以及信息使用者的特殊要求,因而需要一些新的核算原则代替不再适用的常规会计核算原则,如用收付实现制来代替权责发生制,用清算价格原则代替历史成本原则,用全面性原则代替重要性原则等。现对破产会计的特殊性原则论述如下:

    4.1 收付实现制原则

    收付实现制是指会计单位的经营收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付为标准,按收付期确定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核算方法。在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下,凡在本期收到款项的收益和付出款项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的但未收到款项的收益和尚未付款的费用,均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在企业终止经营条件下,清算会计不需要再核算清算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收益和费用配比的问题,它不需要考虑预收收人、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等会计事项;资产变现必须以获得的现实款项人帐,债务也必须以现实的货源来偿付。所以收付实现制是关于破产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基本方法的规范性原则。

    4.2 清算价格原则

    清算价格原则就是指清算会计在对破产清算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必须以清算价格为基本价值尺度,资产的价值必须按照实际变现的价值计算,负债必须按照资产变现后的实际负担能力来偿还。此外,清算债务需要债务人以现实的经济资源——货币或货币等价物来偿付,货币通过资产变现取得,货币等价物要经过合理估价,这些都必须按照清算价格来进行,反映清算业务过程的财务报表也需要借助于清算价格来编制。

    4.3 全面性原则

第8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施工成本界限划分、项目核算与年度决算及分包核算

中图分类号: 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成本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无庸质疑,为此加强公司各项目的成本管理,争取项目的最大利润,是项目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

一、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工程成本核算确认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工程收入的确认准确程度,因此工程成本的核算成为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问题。现将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分析和探讨。

1、工程成本同期间费用的界限划分

工程投标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工程投标前的中介费应计入中标工程成本,如果有未使用及不需用设备的情况,应将其计提的折旧及时转入管理费用。

2、上期成本同本期成本的界限划分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会计成本核算中很重要的一项原则,常常因结算资料的滞后影响会计成本核算滞后,造成当期工程成本核算不实。所以公司应提高工程结算方面的管理意识,夯实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划分不同期间的工程成本。

3、本期成本在不同成本对象之间的界限划分

人、机、物等消耗费用应按照不同的工程项目进行分部分项核算,这样才能有利于正确核算不同项目的工程成本,便于与预算成本比较以及对各项目的绩效考核,分清成本节约或超支原因。这就要求公司成本会计核算应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仅仅教条地开展会计核算。

4、费用的分配问题

成本核算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好成本的补偿问题,成本核算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对间接成本分配的原则和标准无疑是成本核算的重点,比如,间接费用归集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成本、机械作业和工程施工等科目,费用的分配不是简单的数学问题,而是重要的经营管理问题。因此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应考虑周全,在方案考核时不得以预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期间费用的补偿问题

在项目预算成本中包含部分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而实际在核算工程成本时则不包括,因此各项目工程结算利润要足够补偿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时,公司才能最终可能盈利。

三、项目核算与年度决算问题

从项目管理上讲施工项目核算的周期是整个项目的施工期,但会计分期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前提,以年为单位进行分期核算,工程成本会计核算应该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在编制年度决算时,通常情况是每年12月份结算量业主方不能及时确认,在会计核算中通常作法是:对工程成本结算需要进行适当预计(应该是较保守预计),相应未完施工及其他费用也需要预计。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后,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工程收入确认的关键在于正确计算工程的完工百分比,而计算完工百分比的关键在于预计合同总成本或尚需发生成本的合理预计,因此项目合同成本的预计至关重要,只有正确预计合同成本,也就是正确测算项目的合同毛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可能在财务决算中得到恰当反映,同时也会避免可能存在的纳税风险。

四、分包工程的核算问题

第9篇:会计成本核算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成本会计;运用;职业判断

一、 引言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二、 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1. 重要性的判定

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也是重要的。

2. 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作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

三、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1. 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 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

2.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2)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

4.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四、 结束语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