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集体工作措施精选(九篇)

集体工作措施

第1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关键词:工会 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

一、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对于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把职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发展的整体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加强民主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些基层单位对集体合同的学习宣传不到位,执行出现偏差;部分职工对条款内容不理解,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想不到利用集体合同保护自己。

二是部分单位对集体合同条款走过场。

三是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由于油田工作的特殊环境、产量任务重、生产一线人员短缺的情况,在工作时间方面受野外作业的连续性和特殊性的限制,法定的休假权益没有得到完全落实的情况仍然存在。

四是工会从属企业领导,从人力、物力两个方面讲,工会独立开展工作难度很大。多年来工会工作侧重于职工福利方面,使工会干部对用工管理专业方面的知识了解相对较少。

三、“五个到位”,打牢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基础

为了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我局工会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成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主席为第一责任人,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局工会全年工作考核细则中;对职工进行《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培训。

二是平等协商到位。在签订集体合同中强调和细化协商内容,经过集体协商和联系会议讨论,立足石油行业现实,把劳动关系中最重要、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各方利益相兼顾的原则,逐条进行协商,保证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既符合职工的维权要求,又体现企业、行业特色和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对一些不具有全局性质,或无法做出统一规定的条款,由基层单位作补充条款一并履行。

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履约责任制,定期检查、汇总、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实施了职工代表巡视制度,通过对职工代表进行形势任务、企业管理、用工管理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等的培训,组建巡视小组,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职工队伍建设、职工生活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集体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和监督。

四是落实执行到位。通过加强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管理,落实和规范集体合同制度的执行,使集体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程序合法,内容完备,管理规范,强化监督。局工会每年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通报修订情况说明。把女职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等作为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切入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提高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考察调研到位。通过听汇报、边走访、边座谈,了解和掌握各单位、部门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最终使调研转化为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求真务实,确保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收到实效

由于我局职工生产生活具有地处偏远地区、工作战线长、工作时效性强、生产任务艰巨、安全风险无所不在等特点。局工会按照集体合同规定,通过建立责任分解、突出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强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集体合同的履约兑现,维护了职工政治、经济、劳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协调了劳动关系。目前,全局15个基层单位均已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3850人,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

局、分公司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实施厂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认真搞好公开过程中的监督和整改工作。对涉及局、分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坚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

我局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签订。

(三)职工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

坚持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向苦、累、险岗位倾斜,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的政策。明确职工轮休、学习、工作期间的薪酬待遇,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分别实行定时、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四)职工保险福利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企业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局、分公司始终把职工的各类保险缴费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职工“五金”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均按时足额缴纳。为了实现快乐工作、体面生活,文联体协先后成立了职工书画、摄影、球类等协会,形成了以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协会活动为纽带、以广大积极分子为骨干的文体活动网络。

(五)职工职业健康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作业职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监测和控制,开展职业病体检。建起了标准化的职工公寓和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加大职工餐厅建设,合理搭配膳食。坚持每年一次的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同时进行女职工专项检查和劳模健康检查。

(六)广大职工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局、分公司在安排专项资金使用时,坚持把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技改与改善职工公共生活设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建设文化娱乐设施,绿化美化职工生活生产环境。为内部双职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成立前线应急救援中心和一线职工帮扶站等措施。扶贫帮困和“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活动取得实效。

(八)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第2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1.整改的具体方案一是确定整改重点。对征集上来的意见,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经过多次认真讨论和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确定了整改重点,主要针对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关心员工生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化开发工作,规范企业管理,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等方面展开。依据分局党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立即整改、近期整改、调研论证整改和解释说明等类别,制定了整改原则,即不等不靠,先易后难。对有条件马上能改的,立即整改;对近期能够解决的,抓紧时间积极整改;对涉及改革发展等长远性的问题,进行调研论证,统筹规划,分步整改;对于客观条件限制,目前解决不了的问题,向干部员工做出负责任的说明。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经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整改的具体负责人。由党委书记李春喜和总经理方永忠负总责,结合班子成员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三是落实责任部门,进行调研论证。集团公司党性党风教育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通报,安排整改工作,由各部室根据职责范围组织人员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负责的整改项目,分别召集有关部室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对一些重点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四是下发整改方案措施,听取基层和部室意见。集团公司党性教育领导小组将初步形成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下发给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室听取意见,进一步研究修定。并将所有的整改项目和措施印发给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由领导小组督促落实,保证整改措施兑现。

2.整改的具体措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整改工作。

1、抓住员工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边整边改,共6项。一是关于干部理论学习的问题。已制定了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对党委中心组、干部、项目经理部中干部的理论学习按照分局党委的要求结合工程系统实际,分别规范了学习组织、内容、方法和管理,全集团公司干部的理论学习已照此开展。二是关于集团公司机关干部作风问题。已印发了关于搞好集团公司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整改措施,作出了机关干部必须遵守的九项规定和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三是例会制度建设问题。已制定了关于加强总经理、党委书记例会制度建设的整改措施。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各分(子)公司行政正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参加,安排工作,沟通信息,协调解决问题。党委书记会议每季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党群领导、各分(子)公司书记、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基层政治工作情况,部署重点工作。四是关于开发工作问题。已制定了加强开发工作的整改措施,建立了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有关开发的政策和奖励办法,确定开发重点,强化开发机构和人员,开发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五是关于关心员工工作和生活问题。集团公司决定每年都要投入一定的资金为员工办好事,解决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今年决定投入几百万元,为员工办好7件实事。六是关于保员工的基本工资问题。集团公司决定采取统一调控办法,保证在正常施工情况下员工的基本工资收入。

第3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关键词:贸易 措施 信息 技术性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贸易摩擦日益频繁。特别是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进入深度调整和转型时期,技术性贸易措施因其手段的隐蔽性、形式的合理性和运用的灵活性,正在成为发达国家产业保护的重要措施。2015年,WTO共有74个成员国/地区发1992份TBT通报,发达国家(地区)继续加大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施力度,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也在逐年增强。

在《2015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统计中显示,企业自身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不能及时获取国外法规、标准等技术壁垒的动态信息”成为仅次于原料、检测成本之后的主要原因。在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希望得到的帮助统计中,“及时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信息”以超过80%位列第一。可见,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研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1.正确认识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狭义的理解,一般可认为是各国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及和合格评定程序直接相关信息,这也是在WTO《技术壁垒协议》中明确的。广义的理解,可认为各国以技术为支撑条件,对进出贸易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含了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涵义的理解,对我们的应对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

首先是应对工作前置,争取时间。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的越充分、越及时,应对工作的开展就越从容、越主动。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及时对我国出口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和方案,将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其次解决贸易争端,避免利益损失。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充分的收集和分析,能够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和损失,充分的信息也能够大大增加贸易争端谈判获胜的几率,保护我国企业利益,增强我国产品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工作处于发展上升时期,在经过对发达国家经验的学习和吸收阶段后,现正在逐步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体系。但是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特别是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2.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的困难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与政务信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并且技术性较强。目前,政务信息已经形成了一套采集、评估、报送、量化、考核等规范程序,但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还未能形成完善的机制,还有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的空间。

一是信息来源不够丰富,方式不够精准。信息采集的范围还不够广泛,单单依据WTO官方的通报是远远不够,应该充分采集所有有关信息,包含行业的最新动态、发展趋势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信息途径还比较单调,精细化还不足,出口企业的关注度也不高。二是信息堆积数量较多,分析处理不够专业。随着科技发展,信息交流加快,收集到的信息数量较多,整理分析工作量变大。但是中小企业没有专业人员对这些信息分析评估,对技贸措施影响的准备也不会很充分。三是信息简单重复滞后,应用转化不够高效。由于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技术性较强,目前大部分信息都比较简单,只是对其概要的报道,专业技术问题没有做出深入分析。出口企业对该类信息无法直接吸收利用,准备工作就大大折扣。

3.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的建议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是应对工作的关键之一,做好信息工作,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事半功倍。针对信息工作的一些困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信息意识,树立风险观念。只有掌握了关键信息,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才能更加主动。信息无处不在,主要看是否有信息意识。检验检疫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已经展开,技术壁垒是出口贸易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要树立起风险观念,时刻保持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敏感度。检验检疫机构、出口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需要进一步增加风险信息意识,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准备。

二资源互通共享,完善信息机制。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机制,从信息采集、信息处理、风险评估、提示预警等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做好系统内部信息互联互通,并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协作,形成跨部门技贸工作信息协调新机制。对企业的提示预警可以通过更加精准的方式进行,如电子邮件、风险提示等,准确送达相关企业。

第4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1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分析

 

建筑工程在实际建立和运行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影响因素,只有实现整体建筑工程结构的完善,才能保证基础工程在进度内优化完成。影响其运行结构的因素包括,人为因素、工程资料因素、资金因素、施工条件因素、施工技术因素等。

 

(1)人为因素。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整体施工项目的时间和人为操作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1]。工程中,基础的施工人员是施工项目的主体,对于施工项目的安排以及基础组织的调配和合作都需要人为操作,这就会直接影响整体施工项目的基础进度。另外,凡是和工程项目运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都会影响到整体施工的节奏。相关施工管理单位要集中力度针对项目部进行人员配置的合理化布局,在施工单位中选取组织能力比较好,并且整体施工经验丰富的队伍,在基础计划和控制操作协调的基础上,实现整体工程进度的优化运行。

 

(2)工程物资材料因素影响。对于建筑项目来说,只有实现整体物资的保证,才能真正促进整体结构的完整建立,不仅要对基础工程材料进行集中的优化,也要对施工机具和工程设备进行集中的管控。相关管理人员要对基础人力和物力资源进行集中的配置,并且要根据材料供应情况进行分段施工,否则会产生原材料不足的情况[2]。

 

(3)资金的影响。在实际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实现整体工程的顺利推进,就要保证整体资金结构的优化建立,若是基础建设单位的资金不足或是周转资金不到位,都会影响整体施工项目的基础进度,甚至造成材料和构件购买的延误。整体资金周转不灵,就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施工项目的推进,也会对整体施工队伍的思想建设造成掣肘。

 

(4)施工基础条件的影响。对于施工项目来说,只有保证整体施工环境的优化,才能建立完整的施工结构,但是,在施工项目中,会遇到恶劣的气候环境,或者是水文以及地质问题,这些不可抗力因素都会影响整体施工项目的进度。

 

(5)施工技术的项目影响。在实际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基础的施工技术是一切工程行为的基础保证。但是,在工程建立和运行过程中,施工队伍在基础技术因素上会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包括设计变更过多、技术规范性不强、工艺操作不熟悉等问题,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推进。

 

2 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措施分析

 

管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化的项目分析,并且在计划设计过程中,认真考量相应的工程影响因素,真正实现工程的合理化运行和完成[3]。

 

2.1 优化基础组织措施

 

在整体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组织进行集中的优化,并且集中组建有效的领导和组织团队。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充分结合自身需求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保证相关人员能按照基本工程项目情况编制相应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建立基础工程计划审核制度,对整体工程的进度进行信息化的网络沟通,并且在实际项目运行中建立有效的进度协调会议制度,集中关注相应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建立基础的图纸审查,对工程变更和设计进行集中的制度管理 [4]。

 

2.2 优化基础经济措施

 

相关管理人员要集中编制进度计划,并且保证进度计划和资源需求计划贴合,对整体工程中各阶段项目的资金进行合理化的判断和规划。也要对工程前期的预算工作进行集中的审核,要按照相应的工程概算要求,进行集中的专业编制。监理单位要对项目的预付款项进行集中的核算。除此之外,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相应项目建立良好的赏罚制度,对于提前交工的员工给予必要的鼓励,而对于延后操作进行相应的惩处,保证公平公正的工程监管。

 

2.3 优化基础技术措施

 

对于基础工程建立来说,要实现整体工程进度的优化管理,就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以实现整体工程项目的强化建立,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工程前期、中期以及后期进行集中的技术管理[5]。

 

在工程前期,相关管理单位要对整体工程的规范化要求进行集中的汇总,并且对承包单位提送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集中的审核,以实现整体技术和计划的贴合,并且要利用专业化的监理人员对整体计划进行集中的检查和分析,保证交底工作和图纸会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工程中期,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相应的项目进行集中的审计,不仅要强化基础的进度检查和动态化控制,也要保证工程计量的实际应用,进行实际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促进整体监理项目的顺利完成。例如,相关企业可以建立工程进度监理日记或者是利用网络计划技术进行项目实施的动态监控[6]。

 

在工程后期,要对基础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的关注和整合,并且对实际工程进度和计划工程进度之间的差异进行集中的分析和处理,并且采取相应的基础措施。相关管理人员要利用相应的措施,改善外部的基础配合条件,集中关注劳动条件和基础实施力度。并且针对相应的工程进度以及组织形式建立新的平衡态发展规划。

 

3 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基础工程项目的建立来说,掌握基础工程进度是十分必要的,相关管理人员要对影响因素进行集中的分析,并且从全局的发展角度出发,通力协作,规避任何影响工期的问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提高整体工程的管理力度。只有实现整体工程进度的优化管理,才能真正建立保质保量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5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一、优化投资环境、实行集中收费

(一)设立集中收费窗口。为加快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本区将成立财政收付中心,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区本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收付中心集中收费。目前暂定在区审批中心设立集中收费窗口,今后待区公共服务中心成立及财政软件开发后,将集中收费窗口移至区公共服务中心,同时根据需要在其他地方增设若干分窗口。

(二)集中收费的范围。凡涉及本区范围内执行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实行集中收费。目前我区已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2项,涉及101家执收单位。今后凡发生新增的收费项目均纳入集中收费范围。

(三)实行集中收费的方法。由区财政局负责开发集中收费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各执收单位窗口联一终端,将收费信息传送收费窗口,收费完毕后,收费窗口将信息返回各执收窗口,各窗口收到收费完成信息后,办理最后有关手续。

二、实施减免收费、降低商务成本

以“体现引力、符合财力”为制定收费优惠措施的基本原则,对入驻工业区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实施优惠措施。

(一)对涉及工业区企业的1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证照工本类及部分事务类收费90项(附件一),占收费项目总数的63.38%;降低事务类收费14项(附件二),占收费项目总数的9.86%,降低幅度为现行收费标准的50%;保留收费38项(附件三),占收费项目总数的26.76%,主要为国家强制性收费、资源性收费、惩戒性收费等项目。收费改革率为73.24%。

(二)收费优惠措施仅对入驻工业区的企业实行,其他地区暂不执行,其中注册型企业只享受办证类收费优惠政策。

(三)企业在交费时必须提供入驻工业区的相关证明,才能享受各项收费优惠措施。

(四)为了避免各执收单位在落实优惠措施时因财力问题而影响正常的工作职能,为此设立补偿机制。原则上以成本补偿为主,实行区财政补一点,工业区贴一点,执收单位承受一点的办法。预算外收入较多的单位原则上自行消化,其他单位在应收费总额内视具体情况补贴。

(五)本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涉及免收、降低、保留的各类收费项目,若与上级新出台改革方案或有关规定不同时,以执行上级方案或规定为准。

三、附则

为使集中收费等便民措施及涉及工业区企业收费优惠措施能顺利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公示:将集中收费窗口的设立地点以及免除及降低收费的项目,通过《报》、政府公务网、收费窗口进行公示,扩大社会影响,接受社会监督。

(二)价格监管:物价部门对执收单位加强检查,重点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转移政府职能违法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在管理上,做好优惠措施实施的跟踪调研,当优惠措施与新的价格政策不一致时及时作调整,确保优惠措施的合法性、连续性。

(三)财政监管:财政部门监督执收单位在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加强对执收单位的预算管理及收支监督。

第6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关键词]集群行为;演化路径;情绪聚焦;问题聚焦

[DOI]10.13939/ki.zgsc.2015.11.199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调整,群体性突发事件频繁发生。集群行为(Collective Behavior)是指“一种在人们激烈互动中自发发生的无指导、无明确目的、不受正常社会规范约束的众多人的狂热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中国典型的集群行为。

1 基于发展周期的集群行为双路径演化分析

从周期理论的角度看,集群行为会经历潜伏发酵、诱导爆发,到发展激化、衰退控制和善后处理的过程。

1.1 潜伏发酵阶段的集群行为双路径演化分析

1.1.1 情绪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伴随着社会转型,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普遍大为改善,社会上贫富差距也愈加突出,人们的相对剥夺感日益明显。当群体认同凸显时,群体相对剥夺感增加,个体更可能参加集群行为。群际情绪理论提出群际情绪是当个体认同某一社会群体时,个体对内群体和外群体的情绪体验。社会燃烧理论提出集群行为发生与情绪流,意见流,行动流三个环节有关,社会不满情绪为集群行为爆发准备了情绪上的条件。

1.1.2 问题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资源动员理论提出群体所能动员的资源影响集群行为的发生。群体效能反映的就是成员对本群体所拥有资源的主观认识。研究证明,群体认同与群体效能正相关。即使群体认同低,若成员认为有利可图,他们依然会参与到集群行为中。

1.2 诱导爆发阶段的集群行为双路径演化分析

1.2.1 情绪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从众心理是集群行为产生的动力之一。从众满足了个体与群体融合的社会心理需要,去个体化为集群行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心理氛围。政府的不作为或滥作为是导致集群行为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参与者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公众对政府的内隐社会态度是其认知图式中的主要因素。

1.2.2 问题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谣言对集群行为演化的作用不容忽视。谣言是一种群体性的问题解释和解决方式,即群体成员通过集中他们共同资源尝试对不确定事件做出解释。利己归因偏差是集群行为的心理根源。

1.3 发展激化阶段的集群行为双路径演化分析

1.3.1 情绪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情绪唤起奠定了群体情绪燃烧的发生学基础。群体性突发事件中一个高度刺激极容易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群众因此聚集起来,人们的情绪受到刺激的激发而被激活。

1.3.2 问题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媒体对集群行为的演化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随着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自媒体的发展使得集群行为的组织和沟通更为容易,加大了政府管理和监控事件的难度。说服者的可信度与说服效果成正比。

1.4 衰退控制阶段的集群行为双路径演化分析

1.4.1 情绪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衰退控制分自然平息和公共部门的干涉控制两种,若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充分地公开信息,事件得到完满的解决,衰退与消亡是健康的;否则即使通过强行压制,表面上事件呈现消亡状态,事实上形成新的社会积怨,会带来更加严重的社会后果。

1.4.2 问题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行政问责机制不健全是集群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基层政府危机管理能力是有效预测集群行为发生的因素。它不仅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危机,还能保障公众、国家、社会的安全和利益,还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社会的能力。

1.5 善后处理阶段的集群行为双路径演化分析

1.5.1 情绪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情绪宣泄机制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功能。打开情绪宣泄机制阀门,有利于化解冲突,实现社会安全和稳定。心理疏导教育和人文关怀是善后阶段必不可少的工作。事件被平息后,参与者存在灾后应激、迷茫观望、反思总结等心理,政府处理的态度、结果会影响事件参与者及其他民众以后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态度及行为。

1.5.2 问题聚焦的演化路径分析

政府与公众的良好沟通是政府成功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6・28”事件的教训时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缺乏有效沟通,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造成的。同时健全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必不可少。

2 基于发展周期的集群行为干预措施

2.1 潜伏发酵阶段的干预措施

2.1.1 情绪聚焦的干预措施

本阶段主要目标是减少社会不满情绪和相对剥夺感,降低群体认同度。具体的预防措施包括:建立体现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与保障机制、完善体现群众利益诉求的多渠道利益表达机制、构建“纵横协调、四位一体”的综合性利益协调与整合机制等。

2.1.2 问题聚焦的干预措施

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降低参与者通过群体动员相关资源实现群体目标的期望,有效减少集群行为发生的可能性。2013年,我国制度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2.2 诱导爆发阶段的干预措施

2.2.1 情绪聚焦的干预措施

增强个体的曝光率有利于减少个体参加集群行为的可能性。针对集群行为中“去个体化”现象,相应地要通过媒体曝光等手段增加个体在集群行为中的曝光率,避免其存在“法不责众”侥幸心理。

2.2.2 问题聚焦的干预措施

政府媒体及时主动公布事件真相,保持信息透明度。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群体性突发事件,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导致事件进一步恶化的不在少数。

2.3 发展激化阶段的干预措施

2.3.1 情绪聚焦的干预措施

做好参与者情绪安抚与心理疏导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工作人员应采用法制、政治思想、事实真理去说服和教育群众,正确引导其思想,使其到规定正确的轨道中来。必要的时候应请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介入。

2.3.2 问题聚焦的干预措施

政府应加强对群聚场所的日常管理,提升危机管理能力。各级政府要善于发现、捕捉和判断危机风险,将各种潜在风险的随时评估纳入到危机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是防止集群行为进一步激发的前提。主要从完善信用责任机制、监督机制、法制机制和互动机制等方面展开。

2.4 衰退控制阶段的干预措施

2.4.1 情绪聚焦的干预措施

政府主动发现自身问题并真诚道歉有利于挽回恶局。如果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及时在公开场合就自身责任真诚的向群众道歉,这本身就是化解矛盾的好措施。

2.4.2 问题聚焦的干预措施

健全行政问责制是减少集群行为的有力措施。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将有利于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5 善后处理阶段的干预措施

2.5.1 情绪聚焦的干预措施

构建有效的情绪宣泄机制必不可少。政府可以通过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对集群行为的参与者实施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参与者合理宣泄负面情绪,使他们安全顺利地渡过这一危机。在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过程中,心理疏导教育更是必不可少的。

2.5.2 问题聚焦的干预措施

首先,构建政府与公众间的良好的沟通机制。它需要从信息共享,透明政府行为,媒体沟通三个方面入手;其次,积极构建灵敏、快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预警机制是善后处理阶段必要的干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一建立高度灵敏、全面的社会舆情信息收集监测机制;二建立高效、快捷、多管齐下的矛盾联动调处机制;三积极发挥自媒体在事件中的预警作用。

3 启示与展望

学术界对集群行为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从发展周期来分析其演化路径的研究比较少。集群行为的双路径演化微观阐述了集群行为整个演化过程。可以预期,这方面的研究,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的。

参考文献:

[1]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张书维,王二平.集群行为的动员与组织机制[J].心理科学进展,2011(19):173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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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曹荣强.群体性突发事件演化机理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1.

第7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根据法学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为加强对所学专业课程的掌握与运用,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毕业论文选择了《论行政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关系》。

本文重点阐述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享有的行政强制权力的必要性,以及拥有行政强制措施的理论依据,法律规定,内在要求。我国目前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立法与实践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随着我国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立法的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将会更科学、更合理地解决行政执法与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本文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和建议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在论文的编制过程中,我通过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实践。提高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能力,树立了正确的工作思想,培养了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学风。

关键词: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强制执行措施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必须建立一支精简、统一、高效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为此,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即: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以后,相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出现了在执法过程中,行政处罚决定不能得到即时,有效的履行的难题,为了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顺利开展,有必要澄清一下行政执法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关系问题。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应该享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必要性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开展以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实践中,大都面临一个相同的难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后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城市管理难以有效的进行,有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畏首畏尾,不敢大胆工作,理论上的困惑直接影响了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澄清这个问题,对于解决执法工作的后顾之忧,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市管理具有即时性,违法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处罚,事后可能就难以执行,例如违章建筑若不及时拆除,违章户加班加点把房屋建好,这时行政执法部门再申请人民法院,既给拆除工作增加了难度,造成更大损失,也易引发群众对拆违工作的抵触情绪。在对运输建筑垃圾、散装流体物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绝大多数违法者都会拒不接受处罚,执法队员依据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时已晚,违法者早就逃得无影无踪,面对这些管理对象,城管执法时时处于被动,很难将处罚落实到实处,真正行使行政执法权。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执法权是不完整的,甚至是软弱无力的,虽然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了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却不但没有加大,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反而较未集中前有所减弱,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执法工作步履惟艰。

在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原则上属于人民法院,属于行政机关的仅仅是单行法律授权的例外,即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时,如果没有法律授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力,就都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这种行政强执行制度的目的,(1)是防止行政专横和权力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2)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二字,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权属于行政机关,且实行行政手段,行政机关有权作出初步行政决定,但无权自行强制执行,除非法律有特别授权。在没有法律特别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同样也只有行政处罚决定权而无处罚的强制执行权,表面上看,处罚决定权与强制执行权分离,制约了权力的滥用,但这种分离却更多地暴露出其弊端,行政处罚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执法力度大大降低,执法程序过于繁冗,降低了执法效率。

二、我国目前行政强制措施的立法与实践。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制度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从立法内容上看,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如对违章建筑的,对滞纳金,罚款的扣缴。也有对人身和行为的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拘留。从执行主体上看,立法将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两大类。

(一)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的内容往往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若遇当事人违犯行政法规定,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当事人履行,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等等。此类行政强制属于对人身强制的内容。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立法看,行政强制主体以法院为主,以行政机关为辅。采用的制度“以申请人民法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体制,纵观80年代以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均将行政处罚的执行交于法院,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很多立法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并不明确规定处罚的执行问题,凡是法律法规未授权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均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实践来看,但由于行政机关和法院在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划分问题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界线,哪些应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哪些应由法院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划分不清,有些行政机关因没有行政强制权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案件量大,直接影响了行政效率,而且增加了法院的负担。法院对申请执行的案件通常侧重于形成审查,使很多申请执行的案件流于形式,不仅难以保障行政行为执行的公正与效率,而且有悖于立法的本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手段缺乏应有力度和威慑力,享有自行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拒不执行的行政决定的情况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达到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目的,例如《土地法》对违法占地的行为规定了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的强制执行手段,但遇有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往往没有强制执行手段;不享有自行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执行起来更为艰难,由于没有法律授权,所有行政机关的执行都须申请法院,以至于一些数额较小、又无争议的罚款没收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罚在法院拖不决,难以得到及时执行,由于目前没有任何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立法,现实生活中因行政执法机关滥施强制措施引发的争议迅速增多。法院也难以判断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程序的合法性,特别是对于法院依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定程序,实践中的做法非常混乱,不足于发挥法院监督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的作用,既影响了行政机关权力的实施也影响了行政效率提高,同时也给相对人人身、财产造成一定损害。从我国行政强制执法的立法目的看,一方面要保证行政权力的顺利实施,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又要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需通过立法来加以规范。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拥有强制措施的理论依据法律规定及内在要求。

(一)理论依据

主要的观点有:

(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应松年《论行政行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危害社会的行为而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财产权利,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马怀德《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物或者行为实施本法第八条规定的强制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行为,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的强制措施除外。

(4)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顺利进行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而依法采取的临时性处置行为,这种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谭永卫《浅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正确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权》)。

上述专家学者在文章论述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时,多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法定性,实施强制措施必需有法律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能否行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设立的人民政府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仅可以实施对违法财物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有时是为了预防危害社会行为的产生, 有时是为了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继续,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制止性。三是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包括人身和财物两大类。四是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依附性,与行政处理决定紧密相连,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为此就可能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被调查的人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以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强制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为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在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以上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的阐述和立法的规定,不难看出,虽然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但二者之间有内在的必然联系。我们一方面不能说实施行政处罚必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另一方面也不能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截然分开,使二对立起来。可以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有理论依据和法律支撑的。行政强制措施意味着行政机关有权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虽然行政机关不享有全部的行政执行权,但毕竟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只能借助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因为“行政处罚具有效力先定特权,一旦成立就假定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通过法院确认,当事人不服时,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申诉或复议。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职权执行。行政处罚具有强制执行力量是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所作出的决定,如果公民可以拒绝执行,公务将无法实施,国家将成为无政府状态。正是这个意义上,行政机关应当享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由于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行政决定可能引发执行不公,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应从立法上统一规定行政强制的条件,程序等内容并将一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交给法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限制或监督行政机关滥施行政强制的现象发生。

(二)具体的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由于涉及相关问题的立法相对滞后,执法依据纷繁复杂,不少人对执法工作中是否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存有疑问。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十分明确的。行政处罚的内容不仅包括处罚的种类和标准,也包括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还涉及大量技术性规范和政策指导性文件等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作为执法依据。关于程序方面的规定,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外,还有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建设部第66号令),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46号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8号令)等。这些规章大多规定了在调查取证阶段或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特别是公安部第46号令,在第五章专门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实施程序等。这些规章的具体的规定,充分说明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有明确法定依据的。

(三)立法的内在要求

否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有违立法本意。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处罚并非立法的最终目的。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多数违法行为仍在继续。对有的违法行为若不当场采取强制措施固定证据,事后将难查处。如果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只能行使行政处罚权,就等于说面对违法行为无能为力,只能等出现一定的危害后果才能介入,这无疑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实有悖于立法本意。其次,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若该机关只有行政处罚权,那么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仍由被集中处罚权的机关行使?如果这样理解正确的话,被全部集中行政处罚的部门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规划等部门仍可以保留执法队伍专门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很明显,这不符合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二者密不可分,从理论上人为将其割裂开来,不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容易在执法实践中引发各种矛盾。因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时,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具有行政强制的理由。

结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同时授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权,不但能提高执法效率,还能不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试从以下方面论证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执法机关拥有行政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第一,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已经起到了制约权力滥用的作用。例如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颁发,无证经营、占道经营、摊点外溢由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处罚,又如,颁发建房执照的是土地、建设部门;无证建房的违章行为由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处罚等等,应该说,这种许可权与处罚权的分离,充分体现了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第二,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离,只能导致整个行政程序过于繁冗,行政处罚难以及时落实,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罚。例如在市容市貌整治中,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罚时,违章户拒绝接受,城管执法队员因没有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而只能任其继续违法。待城管执法队员花几天的时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摊主就把摊点收回,但法院的执法人员一走,其又把摊点摆出来。如此反复,常常让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窘境。

第三,行政处罚权没有行政强制措施作后盾,执法力度明显削弱。例如,依《城市规划法》规定,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对处罚拒不执行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下达一个通知书,然后依靠当事人自觉执行,若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才能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实情况是,违章户不但不会主动拆除,反而加班加点赶在法院之前完成违法建设,既增大了拆违难度,又增加了拆违成本。因此,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权),执法工作很难及时、有效地进行。

第四,行政处罚权与处罚强制执行权合并,并不必然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中,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逾期不提交的,其行政行为视为违法,行政机关不得调取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没有收集的证据,该类证据不得作为确认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这一证据规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调取、收集所有当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行政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后果。可以说,行政救济程序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到证据采用的规则,都使行政相对人处于非常有得的地位,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充分保障。同时,公民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需交纳受理费,这意味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供质保障。

由于强制措施本身有着严格的程序,因而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处罚权合并以后,并不意味着独裁与专横,而且随着公民法制意识,保护自我权益意识的逐渐增强,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透明度的要求提高,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也必然增大,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目前我国市民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意识还较薄弱的情况下,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强制措施合二为一,应该更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

参考文献资料:

1、应松年《论行政强制执行》 中国法学第三期 1998年3月

2、马怀德《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第二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征求意见稿

4、谭永卫《浅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正确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权》 2003年11月

第8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一、年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在厂党政班子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轻伤以上人身责任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内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按计划完成;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顺利实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制定下发了供水厂安全生产文件和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细则及安全生产活动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集团公司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1#文件活动,落实了集团公司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对全厂进行了全面检查,处理了一批缺陷隐患。加强奥运火炬传递和奥运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厂部组织专项检查7次,其中夜间检查两次,并对个别要害管理制度执行不好的班组进行了处罚。

2、全面加强了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今年集团公司开展的几次联合检修,时间要求紧、作业环境复杂,不安全因素很多。为此每次检修前,主管科室都召开准备会议,向业主车间、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要求、检修内容、时间安排和质量标准,对存在的危险源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在施工中,业主车间及班组都落实了现场安全责任人,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得到执行,使几次联检活动我厂均安全、顺利完成。同时我厂积极利用联检有利时机,查出治理较大安全隐患16项。

3、加强技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各工程施工建设阶段,重点进行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安全行为检查。从9月开始,新1#高炉、三热轧、大板坯连铸等工程陆续试生产,水处理泵站人员开始集结,从安全管理要求,对新到岗人员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落实防控措施,编制下发了安全技术规程。在工程投产前,重点检查“三同时”落实情况、职工安全规程的学习执行情况,共计检查出安全隐患22类问题,定期在现场会上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使新1#高炉,三热轧、大板坯连铸水处理工程达到本质化安全要求。

4、做好高温汛期、冬季等特殊季节安全防护工作,在夏季高温到来之前,我厂与集团公司安全处协调争取到了100箱盐汽水、80箱冰棍等清凉饮料,及时发放到三热轧、大板坯连铸施工现场及联检作业现场。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四个沿河水源地进行指导性检查5次,重点是安全取水预案演练和防汛物资的发放、使用和存放情况。在冬季到来之前,主管部门克服了物流中心配送不及时的困难,主动到被服厂领取发放了全厂的冬季所需劳动保护物资,其中棉门帘1525平方米、职工棉袄、棉裤410件,棉手套500余副,为我厂冬季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全力推进各泵站电缆孔洞消防隐患治理工作。今年我厂从集团公司争取到了安措项目资金95万元,为用好这笔费用,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在该项目实施前,安全管理部门同中标厂家专业人员到各泵站进行实地勘测确定封堵方案。实施过程中,安全部门和机动科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保证了施工过程人员安全和对生产运行的零影响。此项工程由集团公司消防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了验收。

6、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今年集团公司从外单位调拨我厂职工110人,为使培训取得实效,安全部门制作了三级安全教育幻灯片进行讲课。全年完成消防安全培训18人,特种作业培训约100余人,组织22人参加了集团公司举办的应急管理培训班,

7、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运行,结合集团公司体系内审,对存在的34项问题落实到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源动态管理,重点在新系统进行新增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防控措施建立等工作。完成了我厂水泵运行兼变电运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全厂共计600人参加了职业健康体检,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结合我厂职业病危害是噪声的实际情况,安全部门领取防噪声耳塞300余副发到现场岗位人员。

8、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全年共计进行安全检查90余次,考核处罚19次,直接罚扣款5460元。在安全消防检查考核中,施工单位和业主车间一并纳入考核,提高了全厂安全生产活动绩效,增强了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反思,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尽管通过了集团公司的内审,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有所滑坡,习惯性违章作业尚未杜绝,新高炉和六环泵站动火作业无票动火,四水管桥重大安全隐患还未根除,技改工程施工中发生天车倒塌险肇事故等诸多问题。

2、发生一起职工在岗突发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反映出对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掌握不及时,应急措施不到位。日常检测中,少数血压偏高职工仍存在侥幸心理,在职业健康体检中仍出现缺项行为,对自己和家庭、水厂极不负责任,部分车间及班组检查考核不严。

3、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力

度不够,标准不高、处罚不严,制止现场违规作业不到位,未达到厂部提出的要求,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与全厂发展要求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管理的权威性。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厂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对号入座,在工作中进行改正。

二、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将面临严峻考验,职工思想会有波动,各新投产系统还处于功能调整考核阶段,因此,全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面对困难和压力,需要全厂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按厂党政班子部署,各负其责,务实工作,以安全生产零事故为总目标,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发展,带动全厂安全管理工作在良性轨道上运行

鉴于新1#高炉、三热轧、大板坯连铸水处理站建成投产和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实际,按体系标准要求,在一季度对全厂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组织风险评价,对各类风险的危险源落实防控措施,分级管理。此次辨识评价要达到全面、准确,消除防控措施要有效,有条件可制作醒目标识,岗位人员和相关方人员能熟悉掌握。重点抓住消除、防控措施制定实施。继续开展危险源动态管理,加强全厂危险源日常监控。对各类检修抢修和日常操作,都必须先辨识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后再作业。要以存在的危险源来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检修工作,以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来纠正习惯性违章作业,不断消除控制已有危险源,同时关注危险源风险变化和新产生的危险源,做到闭环管理。确立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主线开展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把无危为安真正落到实际工作中,使全厂工作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进行。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树立安全管理的权威性

一是进一步补充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新版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起点要高,内容要全,适应性要强。以此提高岗位人员按标准操作,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切实加强驻厂维保队伍、加药单位和为我厂生产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随着新1#高炉、三热轧、大板坯连铸水处理站建成投产,为我厂维保、加药和协力人员不断增加,必须要求这些单位的各类人员按照集团公司和我厂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主管科室要加强日常考评管理,业主车间对日常作业进行安全监管,班组切实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手续等进行检查,对手续不全、违反安全规定的不允许作业,同时报告车间和主管科室;三是提高日常安全检查的实效性,对集团公司和厂部开展的安全活动要严格落实,科室按专业分工加强指导检查,车间及班组对照要求组织实施。要定期开展“回头看”复查活动,对能处理的缺陷隐患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要层层落实责任,纳入考核,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事件严肃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厂部将在明年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制度,将每月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考核处罚结论通报到全厂每个班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习惯性违章作业发生。

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人员应急事件处理技能

2009年全厂安全教育培训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积极组织参加集团公司及上级机关举办的各类安全、消防、交通、职业卫生等业务培训;2、定期对全厂班站长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内容是危险源辨识、防控措施和班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3、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对职能科室、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手册、作业文件及安全管理常识培训;4、以车间为单位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规程、岗位危险源辨识、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培训,要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全面推进职业卫生、消防交通安全等基础工作建设

职业卫生管理在企业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个体防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季度与危险源辨识同步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制定有效防护措施,对危害因素部位定期进行检测。继续执行厂部关于职工血压检测的规定,对超标人员落实保护措施,加密观察。科室、车间及班组要及时掌握员工家庭、思想情绪变化,广泛宣传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防止职工在岗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通过建立台帐,掌握全厂消防器材配备使用情况,组织好新系统自动灭火装置使用维护知识培训,定期对厂管消火栓进行检查,确保达到完好,满足应急需要;结合厂内班组分散,厂区道路复杂的特点,多层次开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教育,有车辆单位定期进行车辆检测,教育司机不违章行车,不开带病车。

五、提高全厂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厂、车间及班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确保全厂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这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首要条件;要主动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工作中能坚持原则,敢于纠正、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对于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考核。

第9篇:集体工作措施范文

【关键词】输电线路;停电检修

1.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集中检修是把隐患排除、大修、技改、小修、改建等生产、运维与外单位基建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平衡、统一运转,避免重复停电、反复操作,提高电网安全水平、设备可靠性和作业效率的一种检修模式。

1.1专业管理的理念

强化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进运检集约化、装备标准化、行为规范化,全面提升生产精益管理水平和生产工作绩效,全力确保XX主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集中检修,要始终坚持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三类事故,做好安全管理。

(2)集中检修,要紧紧围绕两个原则:一是尽量减少电网非正常运行方式时间,二是减少工作人员现场作业时间。

(3)集中检修,要落实责任制,落实作业安全工作质量,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不得多头责任,虚化责任。

1.2专业管理的技术原则

设备检修,包括“检查、修理”两项内容。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的原则,根据运行巡视、检测和在线监测等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各类异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按设备状态进行设备检修。

2.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2.1主要流程说明

(1)成立组织机构,坚强的组织保障集中检修顺利完成的有力保证,集中停电检修一般涉及大修、技改、迁建和设备预试定检等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多、作业量大、施工难度大、持续时间长,所面临风险高。多次现场查勘,经过充分论证与评估,积极运用集约化管理理念,整合公司资源,实施集中停电检修模式,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指挥集中停电检修工作,对现场安全管控、施工质量、设备配置、后勤保障、文明施工、宣传报道等各方面进行研究和详细部署。

(2)前期施工准备阶段,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是集中检修顺利完成的前提条件,根据年度集中停电检修计划安排,对集中检修线路所涉及的大修、技改、迁建项目及配合停电跨越工作逐一排查、清理,并督促相关项目责任部门单位充分做好输电线路停电检修前的施工准备,包括工程所需物资招标采购、现场基础施工、铁路部门及地方用户电源线路等涉外协调工作准备,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前做好工程技术准备,事先制定好完善的工程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事先组织作业人员学习,使其熟悉。

(3)现场实施阶段过程管控,细化落实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集中检修顺利完成的安全保证,施工期间,全体参建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严格“四做到”:一是做到进度管理到位,精确时间控制,前紧后松的控制进度,每日收工后由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各专业协调会,总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第二天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及时调整技术管理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做到不窝工、不超时,使现场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之中;二是做到监督检查到位,公司领导带队蹲点明察,车间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查纠违章,全力保障施工安全;三是做到后勤保障到位,统一严格管理,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饮食、住宿和车辆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集中住宿于各施工现场附近场镇,每日按时起床,准时开工,赢得了有效作业时间;四是做到集中验收到位,确保健康投运,编制执行设备标准化验收卡,集中技术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实现设备检后“零缺陷”,确保设备健康投运。

2.2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的集中停电检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公司运检部主任担任,对整个集中检修现场工作进行总协调,协同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应急处置工作。为确保集中停电检修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对每个工作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和有准备,根据输电线路工作特点按职责划分在现场指挥部设置以下工作组:

(1)工作计划协调、技术指导工作小组:负责集中停电检修期间停电工作计划协调,综合各方因素尽最大可能优化合理停电工期。

(2)线路大修、技改工作小组:负责结合本次大修、技改项目工作实际负责编制详细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配合运检部积极做好集中停电检修各项验收投运及投运前设备异动工作。

(3)安全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集中停电检修工作的安全督查工作并审核安全措施,认真落实检修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对现场违章情况予以制止、考核。

(4)电网运行及变电运维工作小组:负责积极与调度及重要用户加强沟通联系,对电网运行安全起关键作用的线路或变电站,提倡日检修、夜恢复的检修模式,事先优化检修条件下的电网运行方式,并做好针对性的事故预想。编制高效、安全的倒闸操作方案,对检修方式下的关键设备、线路和断面,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必要时组织特殊巡视及红外测温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处理。同时根据电网非全接线方式恢复部分变电站有人值守模式。

(5)质检、监理工作小组:负责集中停电检修工作所有项目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及质量控制,并审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等,同时参与各项工作检查验收。

2.3专业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控制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加大对各关键环节的管控,保障管理工作到位。

(2)广泛动员、精益管理:全员动员开展评先活动,形成比贡献、比速度、比管理、比质量的建设氛围;从资金、计划、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面精益管理。

(3)强化管控、全面管理:检查落实管理重点工作,明确全过程管理措施;加强设备质量管控,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设备采购、监造、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管理,落实施工质量责任,推广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加强重点环节质量管理;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加强工程质量考核评价。

3.评估

采取输电线路集中停电检修管理模式使输电线路的检修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提高了企业制度化、精细化管控水平和企业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实现企业安全经济效益得到全面的提升提供助力,进而说明此专业管理模式是非常有效的。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生[2005]173号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

[2]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4]Q/GDW174-2008 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导则.

[5]国家电网生(2008)269号国家电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