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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精选(九篇)

创新社会管理

第1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关键词:社会;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Abstract: the social management is mainly the govern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romote harmonious social system, the social system component, different areas of social lif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all aspects of the organization, coordination,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the process.

Keywords: social; social management; harmoniou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社会已经诞生了许多个年头,“社会”一词大概是我们日常生活和大众语境中使用频率最高而且永远都不会过时的一个词汇了.但一旦有人问起什么是社会?什么是社会管理?我们就会感觉到似乎陷入了一种困境。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之中,耳闻目睹了形形的社会现象,对于社会再熟悉不过了,但是对于社会管理我们会不觉的陷入困境.其实,越是我们熟悉的身边的事物,我们越是说不清楚,这似乎应证了“大爱无言”这个词吧。

据留学德国的学者刘涛研究,从政府、市场与社会在治理结构中大致的比例关系来看,现在主要存在6:2:2的瑞典及北欧模式,4:2:4的法国模式,1:1:1的德国模式,2:4:4的美国模式,5:3:2的日本模式,4:3:3的韩国模式,5:4:1的新加坡模式等多种模式。可见,“小政府、大社会”主要是美国模式,绝大多数国家包括许多西方国家都没有复制美国模式。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即使是美国模式,也只是从机构和人员数量上看政府比社会小,但政府始终在担当着社会治理的舵手的职能,而绝非社会已经凌驾于政府之上。

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在党政主导下强化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作为社会管理的主导者,党委政府自身应该行使掌舵的职能而非划桨的职能,同时还要善于通过调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的目标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社会管理的主体有好多,下面这四类是主要人物:

执政党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在社会管理格局中处于核心地位,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整合中的独特作用,不仅体现在能够超越各种社会利益,进行利益整合,也体现在能够利用意识形态进行社会整合。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建设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为社会发展构建一种和谐的、有凝聚力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政府

在社会管理的各主体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但这种“主导”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主导”。如邓小平所说:“政府工作当然是在党的政治领导下进行的,政府工作加强了,党的领导也加强了。”

理解社会政策,应把握以下几点:其一,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但主体是政府。其二,社会政策的目的是修正市场分配的结果,调节收入差距,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维持社会秩序,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其三,社会政策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而不仅仅是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转型期,应更加注重改善弱势群体的民生状况。其四,社会政策的理念是权利和公正。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地享有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权利。

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制定和修正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改善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使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能够合法存在。其二,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会服务。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提供的社会服务,政府尽可能不要举办,政府可以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来提供。

总之,政府对其他社会管理主体的培育和管理,是它作为社会管理主体履行职能的重要表现,而其他社会管理主体的发育和成长,增加了政府的协同力量,因此又有助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的社会目标以一定方式自觉结成的社会集体。托克维尔在论述美国的民主时指出,美国人习惯于也最便于建立社团。美国的居民“对社会的主管当局投以不信任和怀疑的眼光,只在迫不得己的时候才向它求援”。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协同政府进行管理。从国际经验看,西方国家的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与政府、企业共同合作,不仅提供公共服务,而且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其作用日益突显。二、直接承担政府的部分职能,在这个方面,一些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特的优势。发达国家的行业组织比较完善,行业组织内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认定,行业标准、行业规则、行业管理以及相关问题的处理等,许多原由政府管理的事务转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我们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为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创造条件。

(四)公众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众是理所当然的社会管理主体。我国现行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社会事务。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既是公民权利的行使,又是公民义务的履行,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虽然我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国人,犹如满天繁星中的一颗,默默闪烁,也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们作为社会大众的一分子,我们应该无悔的为社会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在世纪的征途上,我和每一个人将带着对社会的无限责任感,用我们的青春和热血去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用我们的智慧和汗水来为社会管理事业落实努力。

参考文献:[1]邓伟志.创新社会管理体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2.

[2]风笑天,等.社会管理学概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1999:214

第2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内容,与律师的日常工作关系密切,律师皆有切身体会,对其中的利弊得失感同身受。广大律师从内心也有意愿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意愿为创新社会管理献言献策,但如何把我们的良好意愿化为切实的行动,并达到一定的效果,真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律师的职业属性

律师职业不仅是法律所定位的“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发挥作用也不仅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本身首先是一个公民,凡公民皆有对社会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服务于委托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但律师的职业属性天然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下,律师服务于委托人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因此,律师不能把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当做等闲之事,也不能因为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可能没有直接创造效益而漠不关心,认为是浪费时间,应当在思想上把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高度去认识。律师的职业属性要求律师不仅是一个职业的法律工作者,也应当是一个社会活动家、实践家,律师不是坐而论道,而应当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发挥律师职业规范、理性的素质,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所必不可少的方面,因此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是律师职业属性的要求。律师行业不仅可以因创新社会管理而受益,律师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也可以拓展个人形象,提升个人能力,扩大社会交往,在直接服务于社会中增长自己的能力。

二、在形式上依托律师协会发挥作用

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律师在个案的办理中也可以对创新社会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于律师在个案办理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以及个案的特殊性,基于个案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只能是零散的,不能成为系统,也难以回避就案而起的偏见,因而采信程度及实用性较差。因此,在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应依托律师协会,以行业协议的名义参与,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律师协会均设有各专门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所涉范围可以涵盖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这些委员会除开展律师业务活动外,可以就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进行研讨,律师也可以把个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律协,由律协组织进行调研并形成完整的意见,反映给相关部门。南京律协劳动专业委员会在2008年通过调研,发现因新法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突然增多,受劳动争议仲裁审限限制,无法及时化解,通过律协与南京市白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商,创新设立的劳动争议前置调解机制,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创新了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可以说,没有律协组织,单凭律师个人是难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的。

三、在操作上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或办法

创新社会管理在操作中必须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或办法,不能仅仅简单地提出只言片语。社会管理本身是一个系统,创新社会管理需对系统本身的动作方式有相应的了解,提出的创新意见应考虑新旧系统的相互联系,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创新,其目的是使系统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不是打破原有系统重建。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提出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办法。应当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在与相关部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制度设计的操作程序,使创新成果制度化。在南京律协所创新劳动争议前置调解活动中,所涉的具体操作性规范文件,均由律协组织律师起草,发挥了律师职业优势,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

第3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社会管理创新路径选择主要依据区域社会存在的问题、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及其区域的优势和特色,湖州社会管理创新路径选择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体系、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防范监管体系和特殊人群服务体系等几个重要的方面,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

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路径;湖州

近年来,湖州社会建设不断加强,实施了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启动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社会治理创新稳步推开,各地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大量可贵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如德清的民间设奖、“三治”融合、户籍制度改革、吴兴的“四全”工作法、长兴的“双百分”考核制度、湖州的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机制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此,以浙江省湖州市为个案归纳总结社会管理创新路径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湖州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问题和不足

湖州社会稳定形势总体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新老矛盾碰头叠加,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现实问题和潜在隐患依然不少,突出表现在:①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各类矛盾纠纷多样多发、交织叠加,各类社会事件触点较多、燃点较低,并且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涉及领域宽泛化等特征,上访的群体性、关联性、对抗性明显增强,极有可能引发大规模;②网络事件时有发生。从近年来发生的舆情事件看,境内外敌对势力借助互联网进行煽动破坏活动的趋势更加明显,虽然针对的只是个案,但往往指向社会问题,最终影响和损害的是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③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亟待加强。

近年来我市流动人口每年以10个以上百分点递增,给当地的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压力,精神病人、艾滋病人、吸毒人员等的管理和服务亟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从社会管理看,存在四方面不足。一是社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从党委、政府来看,主要是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的思想还没有根本扭转,政府职能转变的执行体系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还存在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社会管理顶层设计的系统性不足;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多元治理的主体还不成熟。从社会协同来看,主要是社会组织建设与“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一些社会组织行业自律性不强,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全局观念,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社会组织联系群众不够广泛,社会影响有限。二是社会管理设施依然薄弱。服务设施建设更新速度还跟不上基层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服务还未能覆盖到城乡各个领域。如社区养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一些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远远难于满足群众的需求。三是社会管理平台建设仍需加强。各类社会服务管理平台正在建立,但服务管理内容有待拓展、功能有待完善、机制有待健全。如“12345”政府阳光服务热线建设进展顺利,但各方资源有待更好整合,服务管理效能有待更好提升。规范化的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还刚刚起步,存在着资源整合难、投入保障难等问题。互联网舆情研判导控平台运作正常,但与一些先进地区比,由于硬件投入不均匀,对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性、针对性以及引导和处置力度还受到较大制约,等等。四是社会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在源头治理方面,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和群众权益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存在“执行不严”的情况。在动态管理方面,基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有待完善,一些矛盾问题上行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技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薄弱,系统资源整合不够、信息共享水平不高,基层基础建设还不够稳固,一些地方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的情况仍然存在。在应急处置方面,市、县(区)两级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还有待加强,专业队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还跟不上应急工作的需要,应急资源、应急信息、应急队伍等还没有得到有效整合,与应急需求(2012年110接到各类联动类报警近1.8万起,发出应急联动处警指令3.2万余次)相比仍不相适应。

二、湖州社会管理创新路径的选择

湖州坚持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公共安全监管、基层社会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环境建设等重点内容,着力在以下六方面积极进行管理创新:第一,创新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体系。围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主渠道作用,各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的科学有效的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利益综合的民主集中机制,造就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特别是要加强“12345”政府阳光热线建设、网上议事厅和“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构建完善多途径多手段的基层大调解体系,发挥人民调解的传统和优势,辅之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发展壮大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利益冲突。扎实推进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强化过程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应评尽评、真评实评、依评决策。第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体系。重点要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机制,完善信息监管平台,动态掌握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结构和现状。加强和改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完善心理咨询、法律帮扶、亲情关爱等帮扶措施。建立健全艾滋病患者、有暴力滋事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的排查、救助、治疗体系,规范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救助窗口单位救助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第三,创新公共安全防范监管体系。重点加快建设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做到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增强对动态社会治安的驾驭和控制能力。特别是要结合“智慧湖州”建设,加快推进视频探头“城市加密、农村延伸”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如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设工程等领域。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健全科学的监管体制机制,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和有效化。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完善环境监管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环境监测监控、应急保障和环境监察网络。第四,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重点要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方便群众。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充分发挥其在信息收集、为民服务、协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和精准化水平。加强网络管理,加快构建互联网管理体系,确保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互联网舆情导控平台。健全社区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群众自治范围,切实增强村居委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协助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广泛发动群众,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第五,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体系。重点要加强“两新”组织管理,推进“两新”组织党建扩面提质,切实发挥党组织引导两新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和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社会自主力量的发展壮大。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招募、管理规范化水平。第六,创新社会环境建设体系。重点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为主线,发挥各自教育平台作用,落实和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热情,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司法执法公开,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深化阳光司法工程,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信用服务平台,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统筹抓好公务员、农民、青少年、企业家等的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

三、结论

从一般意义上说管理创新主要有管理主体(体系)创新,属于组织创新;管理参与渠道、协调、组织、服务、引导、监管创新,属过程创新;管理具体手段、方法及措施创新,属于方法创新;所有的创新形成新制度、新政策,成为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社会管理是指党委、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观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协调、组织、服务、引导、监管的过程和活动”[1]。张欢、陆奇斌、王新松(2012)根据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或做法进行归类,把社会管理创新路径分为“群众工作(基层党建)路径,科技创新路径,社会协同路径,公众参与路径及其他类别。”[2]我们把湖州社会管理创新路径称为“体系调整”,即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主要着力于体系协同;“特色发扬”即积极利用湖州群众工作的特色优势,发挥党团妇群众组织和群众工作方法;“常规突破”即针对区域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等实际情况把解决方案和措施做细做实做出特色做出标杆。

参考文献:

[1]戚小倩.增进社会认同创新社会管理[J].党政论坛,2013(1).

第4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社会管理依据管理的内容不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泛指各类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这个概念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讲的公共管理;而狭义的社会管理则是指各类社会公共事物管理中排除掉政治统治和经济管理事务的管理。从构成因素上看,它包括社会管理目的、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对象、社会管理方式和社会管理途径五个部分。因此,所谓的社会管理创新,就其创新内容来讲就是围绕这个五个部分展开的。那么什么是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指,围绕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新任务,运用现有的各种资源和力量,以先进的、有效的社会管理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等,对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管理模式、方式、方法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社会管理框架、机制和制度的行为及过程。目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这一时期的社会的发展呈现新的特点: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转型社会价值真空,社会失范引发风险等。奎屯作为一个改革开放,奋发进取的新型城市,同样面临上述局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区重要性日趋上升,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因此,创新社区管理成为做好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和谐奎屯的关键。

2、当前奎屯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奎屯市社区建设起步于2001年。目前,奎屯市设五个街道办事处,共计37个社区居委会。近年来,社区建设飞速发展,在阵地建设、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社区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1管理体制问题-事多责不明。(1)街道办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过多。过多的行政职能,使街道办成了政府的下派机构,使得它对社区的管理带有较强的政治和强迫色彩,这不但使社区成员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也背离了社区建设的初衷;(2)目前社区居委会对自身的性质、定位、职责不甚明了,虽然社区居委会承担大量的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的管理职权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社区居委会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3)在管理中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有的职能部门直接对社区安排工作,形成“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单位都可以指导社区工作”工作局面,而且,绝大数是只安排不投入,导致社区负担过重。如社区本无下水管线老化的修复职能,但要面对社区居民提出的及时解决要求等,类似情况普遍存在。类似交叉管理的诸多问题还很多,严重制约着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2.2管理对象问题-参与意识薄弱。从现行的法律来讲,居民委员会是一个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打造成这样一个组织,需要社区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才行。然而在社区管理中中存在着,部分社区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社区工作,比如,对于社区干部的入户调查、人口摸底、计划生育排查等工作置若罔闻,看到社区干部上门干脆闭门不理;参与意识薄弱,共建认识和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比如,许多共建单位对参与社区共建、支持社区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社区级别低,对共建单位来说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工作无法推进。

2.3管理人员问题-素质能力需要提高。目前的居委会成员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比以前有较大的提高,但与社区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的距离,特别是对社区的思想认识、定位、创新思维、看问题的角度等方面,制约了社区工作的专业化发展。社区工作者多为下岗、内退职工,他们原先多在企业工作,固有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已经定型。总的来讲,能吃苦,但缺创新意识和文化知识,特别是社区专业化的知识。另外,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尽管学历较高或有着较强的行政能力和政治素质,但很少有人受过社会工作专业的训练,仍然不能适应专业化的社区服务的要求。因此,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是我市社区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2.4管理内容问题-服务单一。社区管理的内容很多,包括社区党建、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等多个方面。从理想的角度上讲,社区管理内容创新就是要构建一个全覆盖式的社区服务体系。近几年来,社区服务尽管从一些社会成员的特殊求助服务逐步扩展到相对广泛的便民利民服务,但还是规模小、档次低,形式比较单一,与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适应。比如物业管理方面,没有按市场化运作;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对弱势群体服务不能连贯等。因此,如何调动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向广大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如何让居民积极投入到社区的各项活动中来,目前还在努力探索的过程,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奎屯市社区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3.1改革基层社区管理体制。(1)实行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启动奎屯市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工作,多方争取意见,提出改革方案,明确街道社区工作职责、任务和应承担的工作,对街道社区人员、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逐步解决制约街道社区发展的体制性问题;(2)实行工作准入制度。按必进项目、可进项目、不进项目进行区分,必进项目是社区本身的职能,可进项目实行部门购买服务,给予社区工作经费,增加社区收入,不进项目不能进入社区,已进项目必须退出,确实减轻社区负担。

第5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期,因原有利益结构的打破而引发的利益分配失衡、因社会关系调整和社会行为多元等因素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激烈凸显。基于现实的迫切需要,我国的社会管理承担着协调整合社会关系、调节化解社会矛盾、防范应对社会风险、引导规范社会行为、维护保持社会秩序等基本功能。因此,在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必然与社会稳定的维护有着息息相关的密切关系,必须强调通过强化社会管理来创造和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但是,在近年的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把加强社会控制和维持社会稳定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价值诉求甚至是唯一诉求,过度强调政府在其中的社会风险控制责任,维稳意识强烈,管控行为倾向明显。

分析目前很多地方政府所推出或树立的社会管理创新典型就不难发现,其出发点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直接指向维护社会稳定,以全面强化政府对社会管控的理念为行动指导,以行政控制工具的高度依赖为其突出特征。其基本路径是:以维护稳定和保持秩序为主要目标,注重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方法的创新,通过发现、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在社会维稳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将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然后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并在其中重视化解社会突出矛盾以及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能力的建设。在这样的管理模式里,社会管理创新其实成为在新形势下沿用旧的思维方式维护社会稳定的行动表达,虽然短期内取得了数量减少、得到及时化解的效果,但其目的是为了社会控制和维稳。在其中,社会稳定被狭隘地解释为不发生任何冲突和矛盾的静态稳定,并没有科学认同和重视社会发展动态意义上的社会稳定,这样的社会管理创新实际上只能称为社会治安的新模式。在现实中,很多地方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所推出的类似“大力加强综合治理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社区稳定工作的长治久安之路”等经验的后面,不过是政府司法部门、政法部门、综治委的传统社会治安工作的延续或升级。以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为要的社会管理创新最大的问题是单向地控制思维忽视了社会的能动性和能动力量,在维护了一定程度地稳定的同时,忽视甚而扼杀了社会活力。同时,以社会管控为重心的社会管理创新,使得公民的“维权”意识与行为和政府的“维稳”目标与努力两者间极易形成对立,民众只要表露出维护个人权益的诉求和期望,在政府眼里都容易被视为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冲击,被看作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其直接的结果是公民权益的维护往往最终演化为与政府的冲突,并在冲突激化到让政府认为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时候,政府才会对其有所回应。如是,在公民权益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的情况下,“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自然出现,而在基层官员的思维里则极易形成“能摆平就是有水平,不出事就是真本事”的思维套路和行动逻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1],这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目标,也是其价值目标。换句话说,与社会管理的价值取向相比,社会治理的“维权”意义重于“维稳”意义。强化社会治理的目的绝非是通过强化社会管控来限制人的创新性和自由选择,来抑制社会的活力生机和蓬勃发展,恰恰相反,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质是以实现和维护公众的权利和权益为目标,通过赋予和实现群众表达、维护、实现其个人利益的权利,来推动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通过制度设计激发出社会活力。

社会治理,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与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的统一,是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统一。因此,在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要确立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相统一的核心价值,处理好维持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关系。要将以往凭借强大的行政权力管控社会组织和个体的行为与言论,从而使社会整体上不出现动荡的“控制性秩序”,转向实现在对社会基本规范和基本行为规则达成一致认同与共同遵循的基础上,社会组织和个体依法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从而使社会各组织和个体都和谐共处的“自治性秩序”。在这样的秩序中,不存在政府随意运用特权命令、强制对方服从的情况,每个个体和社会组织都依照其理应充当的角色,在社会分工和社会运行中有序、合理、公平、和谐、有机地组成社会统一体,整个社会焕发出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二、纠正对社会管理作用的矮化认识,明确社会治理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

在以往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一些地方政府显现出对社会管理的独立地位及价值认同、重视不足。特别是对于一些欠发达地方的政府来说,基于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相对于其他地方而言显得更为繁重而艰巨,在具体的社会服务与管理中要付出的成本也更高,相较于立竿见影的经济发展政绩来说,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成绩难以在短期内见效。在现有以经济指标为重点的政绩考核压力下,“经济发展优先于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甚而“经济发展唯一”的行政理念容易成为这些地方政府官员们的共识。也确实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只要经济建设搞好了,有了足够的财力,社会管理顺理成章就能搞好”。这些思想和理念,实际上是淡化甚而否定社会管理的独立地位和价值,将社会管理仅仅看作是经济发展的附属物和衍生品。在功能和定位上对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不到位,使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受到极大局限。从已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对社会管理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多局限在改革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式、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有限的几项内容上。同时,在创新过程中往往重视方式上的推陈出新或者技术工具的改造应用,甚至在一些基层出现“为创新而创新”的现象,而忽略了对社会管理根本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制度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在这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前所未有地提高到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的地位,共同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政府治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都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总部署的关键性范畴。对社会领域的管理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以后,社会治理显然不再局限为政府的一项职能,而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由此,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时代背景,“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也是达成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途径,更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一部分”[2]。社会治理的规划和定位被置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图中来思考。目前,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在体制创新,体制创新的内容则包括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四个方面。

三、纠正管理的政府中心主义,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格局

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实践中,很多地方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从注重经济管理职能转向了注重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但往往又在强化了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忽视了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将社会管理等同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仍然延续了政府中心主义的管理模式。作为唯一的权力中心,政府成为公共事务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绝对主体,包揽了社会管理的一切大小事务,社会与公民只能处于服从政府管制的附属地位,政府被塑造成“全能政府”。从社会力量的发展来看,社会组织的发育和成长普遍不足,社会组织的总量不多,数量的增长在近年还有放缓的苗头,政府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制定中仍然存在若干壁垒,仍然有相当数量的社会组织由政府主导建立,行政化倾向明显,对政府依赖性强,参与社会管理的空间很小。城乡社区建设目前还存在着政府与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未理顺、社区服务体系尚未健全、社区群众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不高等问题。社会管理的政府中心主义,使政府在垄断了一切管理资源的同时既背负了日益纷繁复杂的管理事务,又承担了相应的管理重责,并超越了自己的能力和合理的职责范围,造成了“政府失灵”,其结果是无法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现实中突出表现为公共服务长期供给不足与日益扩大的公共服务需求形成的社会矛盾并呈现累积性爆发的趋势,也因此降低了政府的合法性权威。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其中的一个重大的转变即实现社会的协同治理。协同治理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多元合法主体在相互依存的环境里,运用公共权威、协同规则及治理机制,通过合作、协调、伙伴关系、确立认同等方式,调适冲突与多元利益,以有效治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精神,是未来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基本方向,也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关键内涵。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我国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四大原则”,即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源头治理,正体现了社会治理中党和政府的公共权力与社会组织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合作与和谐平衡。在协同共治的范式下,政府地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社会公共事务治理各参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政府是其它主体的合作者;另一方面,基于我国的国情,政府在多元主体中的职责又是最为重要的。政府是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者,在社会管理中当仁不让地居于主要地位,但要实现由“垄断者”到“主导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尤其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的调整和转变,使政府从一系列大包大揽甚至直接从事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中退让出来,将原来属于社会的权力归还给社会,淡出原本不该涉足的领域,转向指导与协调,继而以制度调节为已任。实现协同治理需要在实践中开拓一定的社会公共领域作为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的平台。社会公共领域作为政府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中间地带,把政府与民众既相隔开又相连接起来,一方面减少了由于政府直接面对民众而出现冲突的概率,另一方面又增加了政府与民众沟通通道的多元性。其中,社会组织是社会公共领域的重要角色,在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形成过程中具有特殊功能:首先,作为社会治理体制中重要的协同主体,承接政府纠正“越位”、“错位”、“缺位”后剥离、转移出来的社会事务和社会服务;其次,充当国家与个人矛盾冲突的缓冲地带,降低社会治理可能的、潜在的风险,创造和奠定社会治理所需要的良好的社会关系基础;第三,有效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推动全社会的协同共治,在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多样化的社会资源和多种社会力量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和渠道来进行有效的整合利用,而社会组织正是最佳的载体和工具;第四,反映群众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社会组织凭借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质,能充分吸纳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利益需求。

四、纠正强制管理手段,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政府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大传统社会管理手段被沿袭和运用,方法上还是政府全面负责并依靠具有节制关系的行政组织来全力推动。只要进行社会管理的主导工具还是刚性的行政手段,在社会具体事务的管理中政府行政权力凌驾于社会自治之上的现象就容易出现,政府侵犯公民权利事件就不可避免地重复上演。同时,在“稳定第一”、“稳定唯一”的理念或思维的指导下,消解社会问题手段容易简化为“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经济手段”,化解社会风险的方式容易异化为权力打压和暴力威慑的“暴力手段”。习惯于事前的“堵”和事后的“灭火”,追求问题解决的“短平快”效应。这些传统的社会管理手段和方式,虽然在表面上看来既“管用”又“好用”,也确实在短期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长此以往下去,将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是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在下一步的实践中,目标是要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原则强调社会治理主体要从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同治理转变。这意味着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则要强调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依法治理”的原则则表明进行社会治理的根本依据和手段要从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需要确立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等法治理念,用法律制度来理顺社会利益关系,来保障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权利,来规范国家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行为。坚持用法治思维来认识和看待社会矛盾,用法治方式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在支持民众依法理性、合理有序的表达个人诉求的同时,引导民众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综合治理”原则则强调社会治理要善于在法律手段外综合使用其他手段来进行。其中,道德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是社会治理可资利用的重要的“软治理”手段,是处理社会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此外,要运用好行为规范体系来规范社会行为,运用好教育、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运用好民主、服务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源头治理”原则强调社会治理的环节上要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前移,一是要紧紧抓住改善民生这一重点,强调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注重社会制度设置的公平正义;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和执行机制、社会影响评估机制、社会安全网机制和社会风险管理机制。

五、纠正对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浅层应对,凸显改善民生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第6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1、将社会资本引入政治领域所进行的研究

(1)在对社会资本的解释过程中将其引入政治领域。解释过程主要是指在对社会资本的界定过程中将其引入到政治学领域。代表人物是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和肯尼斯•纽顿。罗伯特•帕特南将社会资本作为培育自由、民主的公民社会的基础,按照信任、内部规范、网络、协调合作、服务共同利益等要素构建起的公民参与网络,有助于加强更大范围的社会互惠合作,从而更容易“使民主运转起来”。肯尼斯•纽顿则在帕特南观点的基础上做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社会资本是构建在公民之间信任、合作、互惠互利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础之上的;是一个将家庭私生活与工作、社区管理中的公生活联系在一起的网络;是社会结构中有助于协调社会集体行动的社会关系。(2)在对社会资本的分析过程中将其引入政治领域。代表人物是詹姆斯•科尔曼和林南。科尔曼指出,社会资本通过社会规范、信任网络、公共利益等要素从而影响个体行动者,为社会结构中的个体行动者的行动提供便利。林南进一步阐述了行动者(个体或集体)如何在工具性需要或者表达性需要的驱动下与其他行动者进行互动,从而获取其他行动者的资源以得到更好的回报。

2、关于社会资本构成要素的相关研究

学者普遍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资源的、实体的、要素的有序集合。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的构成要素包括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与有效惩罚、权威关系、多功能社会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组织等。奥斯特洛姆则把社会资本看作是基于共同期望下,在知识、规则、规范达成认同基础上实现关系网络内部成员的良性互动。(1)关于关系网络的相关研究。部分学者侧重于社会资本中关系网络要素的研究。波茨强调社会组织内部个人凭借社会资本搭建的网络及服务结构内部个人的宗旨,可以在获取稀缺资源方面占有优势,侧重关系网络和内部人员资格的强调。帕特南主张在共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建立基于相互信任的纵向的和横向的公民参与网络,并对破坏信任的人予以严肃惩戒。科尔曼强调了社会网络在培育社会资本中的重要性。林南则认为,社会网络是正式性较弱的社会结构的代表,在网络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利益节点,自我的社会资本则正是由嵌入这些节点的资源转变而成的。(2)关于社会规范的相关研究。制度、规范,作为规范、协调结构内部成员行为的重要准则,也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要素,引起了国外学界的广泛研究。从规范的效用方面展开研究,科尔曼主张规则、规范与有效的惩罚并存,共同作为规范结构内部人员行为的有效形式。正如他所说“:在某些自治体的村庄、公社以及部落社会中通过人们共同遵守的规范,限制某些行动,鼓励其他活动”;奥斯特罗姆则主张通过实现规则、规范、知识、期望的共享和认同来摆脱集体行动中面临的困境;福山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推进结构内部开展有效合作的非制度化规范;埃里克森认为,保持互利互惠的内部规范会推进组织总体利益的最大化。⑦(3)关于信任的界定。纽顿认为:“信任就是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其他人不会故意损害你,而在最好的情况下,其他人将站在你的利益的角度采取行动”。

3、关于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互动关系的研究

美国社会学家帕特南(RobertPutnam)经过对意大利南北地区社会差异的调查研究,发现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之间潜在的互动关系。北部地区建立起互相信任、互相合作、公平公正的网络,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能力,政府保持高效率、回应性、公平公正;南部地区则恰好相反,公民参与能力较低,参与意识淡薄,帕特南称其为“无公民心”。

二、国内关于社会资本的研究

1、关于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互动关系的研究

学者们认为,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促进的关系。王强从公民社会的角度指出,发育良好的社会资本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实现良性互动的重要前提,传统的家本位、伦理本位、依附权力的社会资本会严重制约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⑨;郑光梁则从政府回应性的角度指出,社会资本中所包含的网络、信任、互惠等构成要素,有助于在政治参与活动中实现公民之间、公民与第三部门、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与互惠合作,同时,社会资本的组织网络又可以整合各种利益和要求,为申张公平正义、政府善治创造基础。⑩因此,他认为社会资本可以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胡洪彬从信任、规范、公民参与网络三个要素进行论证,指出信任可以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公民遵守社会秩序,公民参与网络的形成可以协调公民参与,推动公民意愿的表达和权利的维护。陶国根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角度指出,信任社会资本可以强化参与主体的相互信任,规范社会资本可以规范社会管理格局的秩序,参与网络可以推进社会协同机制的形成。刘雅静则从意识形态领域展开研究,她指出,信任社会资本可以培养政府及社会管理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推动行政伦理建设;规范社会资本可以强化公民的自我约束意识;参与网络可以强化公民的集体意识、大局观念及政治参与意识。这一切,都有助于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样,良好的社会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会资本的健康成长。陈述飞指出,良好的社会管理体系对培育社会资本具有重要作用。社会资本存量为创新社会管理创造了优良的社会土壤和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的广度、深度和质态都取决于社会资本的发展状况;另一方面,良好的社会管理体系有助于推动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的公民参与网络的构建,从而从强化信任机制、构建服务网络等方面推动社会资本水平的提高。輯訛輥

2、关于社会资本构成要素的研究

在诸多的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社会资本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信任机制、社会规范、公民参与网络、互利互惠、民间组织等,但是,不同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表述和解释方式。刘雅静认为,社会资本的核心内容是信任、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等。輰訛輥唐贤兴从社会资本的性质和来源角度指出,人际信任、制度规范、关系网络和互利互惠都是社会资本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輱訛輥陶国根在探讨社会资本发育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社会资本主要包括“信任”社会资本、“规范”社会资本、“公民参与网络”社会资本。赵曦对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内涵作出了界定,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资本是建立在一定的少数民族文化、道德伦理、宗族观念及民族和谐基础之上,蕴含于少数民族社会结构之中,并以成员间的信任和规范为保障。輲訛輥

3、关于社会资本发展现状的研究

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实践看,社会资本无论从结构上还是存量上来看,都未达到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相匹配的发展水平,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1)从宏观层面进行的理论分析。陈述飞指出,在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社会资本的发展缺乏兼容并包,呈现出非理性化、分布失衡、成分杂织的趋势。张凯兰通过对频发并不断扩散的趋势进行分析,指出信任危机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和谐,以法律制度为代表的制度化规范和道德规范为代表的非制度化规范普遍缺失,加之官本位思想突出和参与机制缺乏,致使社会资本存在严重问题。(2)基于实证调研的社会资本研究。张弛指出,北京大兴区城乡结合部在实行“村庄社区化”管理前,社会资本的状况是伦理缺失、规范失效和关系网络弱化。輳訛輥胡洪彬以浙江省为基地,采取试点的方式对浙江省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社会资本发育状况进行测量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在信任方面,从纵向来看,政府的公信力较高,但从横向看,民众之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在规范方面,宏观上指导性规范较多,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具体规范不足;从参与网络来看,公民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缺乏参与能力。吴开松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是建立在一定的少数民族文化、道德伦理、宗族观念及民族和谐基础之上,蕴含于少数民族社会结构之中,并以成员间的信任和规范为保障、与传统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内涵完全不同的一种资本形式。輴訛輥

4、关于社会资本培育策略的研究

如何将关于社会资本的理论创新成果应用到指导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去,从而实现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1)整合社会资本的相关研究。陈述飞、蔡潇彬、刘雅静都强调要整合社会资本,并从价值观、制度、社会等层面提出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公共价值),完善制度、规范,发展民间组织等第三部门等举措。(2)重构社会资本的相关研究。部分学者侧重于对构建关系网络重要性的相关研究。吴东民主张将社区NGO作为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通过合作模式、信任模式、互惠模式来突破社区治理困境。张弛认为,通过强化社会关系网络,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可以培育社会资本,推动村庄社区化建设。张凯兰等学者侧重于对规范社会资本的重要性的相关研究,将社会资本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非正式制度,纳入到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当中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也有学者从完善机制的角度提出通过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来完善社会资本结构。胡洪彬从宣传机制、治理机制、工作机制和民间组织四方面展开论述,提出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推进制度构建,完善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构筑社会管理的辅助平台等重要举措。輵訛輥(3)优化社会资本外在环境的相关研究。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资本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那么,通过构建适合社会资本成长需要的社会管理体制,是培育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途径。按照这个要求,唐贤兴提出通过完善法律执行,充分认识社会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及时回应民众需求,构建交流和沟通的互动平台等举措来适应和谐社会和社会资本成长的需要。(4)区域性社会资本发展研究。鉴于民族地区丰富的社会资本与政府管理能力的不足,在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更需要发挥社会资本的重要作用。吴开松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和谐人际网络、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创新乡村发展的互惠机制等五项适合民族地区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举措。

三、社会资本视角下社会管理创新研究的评价

1、社会资本研究取得的成效

(1)研究是多层次、多视角、丰富和全面的。从研究的内容看,学者分别对社会资本的概念、主要构成要素、发展现状、培育策略及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互动关系展开研究;从研究的视角看,学者分别从内部构成、服务功能等视角展开研究;从研究方法的看,学者主要包含规范研究,也包括实证研究;从学科领域看,社会资本的研究横跨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甚至出现学科交叉研究成果。(2)突出了应用价值。学者分别从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为组织内成员提供工具性便利、推动组织内部成员的有效参与、构建组织内部成员的信任网络等方面对社会资本的应用价值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述和剖析。这样,更加明确了社会资本的研究导向,并给社会资本的研究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2、社会资本研究过程中凸显的不足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资本的研究是丰富、全面的,整个研究过程是深入的、不断向前发展的,但随着研究的推进,存在的不足也逐渐凸显。(1)研究方法相对单一、滞后。目前,国内外对社会资本的相关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的规范研究或者描述性研究,实证研究法、定量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模拟法等许多研究方法并未得到广泛而有效的运用。(2)社会资本的测量未引起重视。尽管研究中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从概念到构成要素到培育策略,但却忽视了对社会资本的测量研究,如果不能对社会资本进行有效的测量,就无法了解某一区域的社会资本的存量,有效运用社会资本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无从谈起了。(3)缺乏对社会资本的个案和比较研究。社会资本的存量是受区域限制的,社会资本的发展具有区域性和发展不均衡的特征。在目前的研究中,除帕特南对意大利南北进行比较研究外,国内外没有其他学者从事社会资本的比较研究。在个案研究方面,只有国外的帕特南、国内的张弛、吴开松、胡洪彬三位学者从事过社会资本的个案研究,其余的学者基本没有从事过社会资本的个案研究。事实上,顶层的理论研究是基于个案研究的,否则,缺乏可信度和合理性。

3、创新研究的建议

第7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对策

社会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一个社会进步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我们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我国现行社会管理的现状及其特点

正确的把握好社会管理的原则,明确我国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向,是加强和创新我国社会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目前,我国社会管理模式还是一种比较传统的模式,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以单位管理制为主,街道居室管理为辅的体制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管理我国的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对社会救济和优抚社会人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社会管理模式达到了对人员的整合和控制的目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我国现行的社会管理的模式有一个很大特点就是,社会管理很多的制度和相关政策都是和相关的部门相联系,并由这些部门具体来执行和实施。

目前,我国现行的社会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社会管理的体制有待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也日益多样化和丰富化,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而以计划经济体制和权利构架为基础的社会管理体制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表现出与经济改革体制相滞后的状态。从而,在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中,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不断积累,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让社会各阶层的诉求得不到及时的解决。长期以往,管理体制不健全,可能会导致社会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不断沉淀,甚至于不断激化。其次,政府垄断管理职能。目前,在我国的社会管理过程中,政府几乎取代了所有社会职能,承担了全部的管理职能。这样一方面,政府过于集权的作法,不可能应地适宜地使各社会群体、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得到充分解决,甚至很有可能形成缺位现象。另一方面,政府垄断作法可能过宽过泛,忽略了社会、组织等相关职能,可能会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越位,甚至于会错位管理。再次,公众参与性较低,社会协调性较差。由于政府职能的垄断,并不能面面到位地考虑到每个群体的观念想法与利益诉求,很容易在社会协调过程中出现偏差,从而起不到社会共同协作的效果,从而也就是降低了公众的参与程度。最后,由于政府过于垄断的作法,会相应增加社会管理的成本。“现行社会管理体制中基层社会自我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的包揽不仅使行政成本提高、而且使本不该下沉在社会生活中的矛盾被提升为国家和政府行为,如果矛盾解决不当,容易造成公众对执政的不满,进而增大执政的风险。[1]

社会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必然会随着发现很大的变化,我国现存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式基本上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的,我们要学会在现在的社会管理的体制中发现问题,并且提出一些更加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管理理念,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通过以上对我国社会管理现状的分析和探讨,也看出了我国社会管理出现了不少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的问题,着手解决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些社会管理方式。

二、我国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探讨

一种社会制度的出现,必定是符合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制度中必然会有些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某些部分,如果不适时的调整一些制度和政策的话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的解决和完善我们社会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国现存的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对政府的管理过于依赖

在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中,我国的政府都是充当着主角的作用,政府既是社会管理的负责人,为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同时承担着社会风险,这样就会导致很多的问题出现,比如,社会上一旦出现了不良的现象,假如政府解决不当的话就会出现很多的社会矛盾,这就导致了政府的社会管理没有一个比较缓和解决问题方式。这也归结于政府的长期垄断社会职能,从而导致市场力量、社会力量等对政府形成过分依赖。目前,我国有很多的社会团体都是附属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面的,这也抑制了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治的能力。“随着转型社会的多元化、市场化、非集中化和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单一主体的管理机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有效的社会管理,必须依赖于有效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必须以市场的自律、社会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管理为基础。”[2]

(二)过于保守和封闭的管理体制

这种保守性的管理还是源自于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单位制”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对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这种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体现在这种“单位制”是在政府部门的管辖下运行的,承担着政府的很多职能,但是单位之间又存在着很多的交叉职能或者说是有些部门相互隔离,缺乏很好的沟通和交流,这就使得我国的社会管理存在着很大封闭性和保守性。

(三)社会管理运行机制单一、落后

我国的社会管理手段主要是表现为政府的社会管理手段,在我国的社会管理中,政府还是运用其单一的行政手段来管理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这就使得在社会管理中就会出现很多的冲突和矛盾,并且管理的效率低下,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社会管理技术也落后,信息传递出现偏差,对突发事件没有很好的应对机制。这单一和落后的社会管理机制制约了我国社会管理没有很好的落实到位。第四,缺乏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在我国的社会管理机制中,政府是主要的负责人,是非常单一的管理方式,对于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没有提供一个很好的诉讼平台,这就致使了社会上很多群体没有很好的利益表达。同时也没有形成很好的社会监督管理机制,缺乏让群众来监督政府的管理工作,这样使得政府的很多工作都没有很好的表达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政府的工作也缺乏合理的评估机制,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很少让人民群众参与评价,导致政府部门很多工作评估都是单一的。

以上都是我国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国社会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不只是上面所讲述的几个问题,社会管理中难免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善于去发现这些问题,并且针对不用的问题,采取不用的手段和措施来完善我国的社会管理机制。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

社会管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从而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和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向前发展。社会管理不是一层不变的东西,这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不断的创新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当前来说,社会管理体制是指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以及构建社会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规范体系,以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3]社会管理的宗旨就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切有利社会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管理方式我们都要加以运用。因此,我们在实践中要不断的探索新的社会管理方式,这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参与,运用社会上的各种力量,鼓励民间组织和机构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的方式来探讨更好地管理方式,这样管理方式才能更好地反映民意,才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健康、快速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以服务为主导型的政府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还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尤其是在行政管理这一个方面。政府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过多的干预市场,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没有确实给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很好服务型平台,而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社会的全包管理,并没有建立起一种合理、公正的社会管理体制。从而,政府应该将职能系统化、层次化,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因为,在当今社会中,如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充分的满足,则经济社会就会出现严重的失调,严重的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只有将财政向社会建设倾斜,才能更好地将财力、物力和人力集中在一起更好地为社会搭建一个服务平台,才能进一步形成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4]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加强改革力度,突破传统封闭的社会管理模式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强大的动力,因此,无论我们在那个社会阶段,都需要改革不适合社会的发展模式,寻求新的、先进的社会发展模式。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是一种“单位制”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最大的缺陷就是管理过于传统,信息传递失效。在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下,我们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更多地运用当代的信息管理技术,提升管理的效能,着力提高我国的社会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多元化、完善化社会管理体制

努力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是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前提,是我国改革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所以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一点要考虑到人的尊严,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尊重人的平等发展;二是政府的主导和社会组织、群众的参与相结合;三是社会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四是有序的管理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从而激发社会创造。”[5]第四,要不断完善和畅通诉讼渠道。反应民意的政策才是最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政策,在社会管理中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相关的诉讼渠道,最大限度的整合社会资源,尽可能发挥其在社会管理过程的作用性,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要扩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选择权利,从而让群众更好地形成自律意识,发挥他们在社会管理中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完善和畅通诉讼渠道,这是我们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最大限度的结合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更加融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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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近年来内蒙古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调查鄂托克前旗基层社会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创新管理理念、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构建基层社会管理网络,创新矛盾协调方式等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基层社会管理;基层党组织;鄂托克前旗

社会管理中基层的管理是基石,其既涉及到地方政府管理,又涉及到居民自治,是多元参与的动态复杂过程。

1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基层社会管理的现状分析

鄂托克前旗地处蒙陕宁三省区交界,总人口约7.5万,有蒙、汉、满、苗、回等族,其中蒙古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1%。全旗辖4个镇,68个嘎查村以及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布零散,管理难度较大。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属于欠发达地区,鄂托克前旗虽然资源丰富,但就矿产资源和牧业来说,却缺乏精良的开采技术和销售渠道。总体来看,创新鄂托克前旗的基层社会管理,无论从区域还是经济角度来看,都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1.1鄂托克前旗社会管理的主要做法

鄂托克前旗紧抓基层党建,形成了党组织领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了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鄂托克前旗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1.1.1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管理主体多样化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建文化的作用。鄂托克前旗通过建设“城乡统筹党建示范区”,在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大力开展了每年至少一次的主题文化活动,主要包括生态文化、产业文化、服务文化等内容。此外,鄂托克前旗还在嘎查村实施了“年活百树”的增绿工程,支持和鼓励农牧民、社区居民发展农家乐和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每年定期举行现场手工艺品制作比赛,成功地构筑了党建文化品牌。在党建文化的影响下,使农牧民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积极进取,把党建工作与民族文化和特色及生态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鄂托克前旗在实施禁牧的嘎查,开展了党员干部“一对一”的创业就业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加大扶持力度,主动为农牧民创业和再就业提供信息和服务,同时,鼓励搬迁的牧民通过其他渠道来增收致富。除此之外,鄂托克前旗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党员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积极指导作用,调解了发生在农牧民、社区居民间的一些纠纷。三是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了“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核心作用。鄂托克前旗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使各级党组织书记通过亲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来了解农牧民的具体需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有效地攻克了制约农牧民致富发展的难题,最大可能地为农牧民致富铺平了道路。还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的细则,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在全旗的全面开展。

1.1.2创建新模式,扩大基层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多样性、适应性、覆盖性

一是在农牧区社区中开展了“区协、镇管、旗统筹”的模式。鄂托克前旗的实际状况是地广人稀、对农牧民的服务不能及时到位,针对这些情况,建立上述模式,实现管理的适应性和覆盖性。二是在鄂托克前旗生态恢复区实行了“双联共建”模式。所谓“双联共建”就是在帮扶部门与结对嘎查间相互建立联系,针对建设生态恢复区的需要,转移农牧民党员的活动以及为转移农牧民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使转移的农牧民能够稳定地再就业。三是在鄂托克前旗机关系统实行了“协作共赢”模式。在鄂托克前旗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了“公推直选”的方式,重新组建相关部门党总支,并且明确其职能,这样一方面提升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在增强协作、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发挥大系统党组织的作用方面显示了优势。

2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基层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不够完善

目前,鄂托克前旗牧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在完善,新型牧区合作医疗也在全面推行,但还有不足的地方:一是牧区普遍存在医护人才不足,医疗水平落后的情况。农村牧区的医护人员学历层次整体偏低,缺乏对这些人员的培训,服务水平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而且,人才流动大,有点成绩的就会很快进入城镇谋求发展。二是资金不足,牧区医疗投入不足。在牧区医疗机构中,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极其单一且简陋,医疗环境差,制约着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2.2基层社区管理压力较大,社区工作专业化匮乏

在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村民委员会工作存在行政化、半行政化现象,削弱了一些社会组织的自治管理的能力,导致大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事务积压到社区。与此同时,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制度的推进却明显不足。

2.3网络政务发展缓慢,信息安全缺乏保障

表现在:一是政务网延伸困难,阻碍了党建工作电子平台的搭建;二是即使有了网上业务,但效率太低,不能满足需求;三是建立了政务信息网,但是缺乏对网站信息的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四是针对突发性事件,不能够有效及时处理,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

2.4传统的矛盾协调方式与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不相适应

鄂托克前旗基层党组织、党员虽然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发挥了一定的指导、协调作用,但在城乡社会转型期,城乡居民利益目前处于矛盾突发期,不同利益群体对各自的利益诉求呈现多层次、分化、复杂的情况。通过本课题的调查,我们发现,鄂托克前旗的社会矛盾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矛盾纠纷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具体来讲,由原来的城乡邻里之间的普通纠纷转变为局部与整体,甚至是干部与群众的矛盾;二是矛盾纠纷的内容也发生改变,过去主要集中在赡养、草牧、家庭等方面,而现在随着城乡发展,内容增加了农牧民维权、拆迁、征地补偿等新内容。

3加强鄂托克前旗基层社会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创新理念,找准社会管理切入点

社会管理的实质或核心是做好服务,服务是目标,服务是宗旨。首先,鄂托克前旗应提高事关农牧民生活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与水平。如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生产科技讯息及培训、农村文化建设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农牧民的生活,提高其水平,才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和建设,农民也才能安居乐业。同时,重视思想文化建设,在现有文化室、阅览室等公共文化服务区建设的基础上,组织群众进行各种文化活动或比赛,增加群众间的交流与联系。此外,鄂托克前旗还需要整合基层各种资源,找到群众真正所需,探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真正做到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

3.2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基层服务资源

“公共服务中心”是鄂托克前旗目前基层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要进一步推进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与质量,发挥其主体职能。一方面要整合政府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在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承接村委会的一些服务职能,在村民自治、基层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等方面探索可发展的内容与空间,由此,形成基层的公共服务网络。同时,吸纳各类企业、组织参与本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以“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整合各项基层服务资源,不断发展区、镇、社区三级的服务网络建设。

3.3加强基层社会组织,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一方面要发掘社会组织的中介功能,加强社会团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建设,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基层社会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掘其服务群众、反映诉求、调节纠纷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功能,改变其传统的以老、幼、残、弱为主要参与对象的情况,从而减轻基层社区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针对基层干部队伍水平偏低的情况,通过各种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与当地高校合作的方式等途径,对基层干部队伍进行整体性、专业化训练,提升社区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4建立网络信息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政务信息的安全性

第一,在鄂托克前旗农牧区应加强网络设施建设,普及网络知识及覆盖率,将政务网延伸到基层;第二,对于部门的干部也应定期进行计算机使用技术培训和观念指导,使网上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复,进而提高网上的办理效率;第三,鄂托克前旗应就政务信息安全研究建立网络信息应急处置机制,使党务在公开的同时能够保障其安全性。同时,要加强舆情分析,建立舆情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对于网络的管理法规。特别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舆情教育,提高其敏锐性和处理问题的应急能力。

3.5强化社会矛盾调处,创新矛盾协调方式和手段

针对鄂托克前旗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应立足公平正义,通过建立和延伸有效的社会管理网络来解决。在基层社会管理中,要认真解决好城乡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合理协调各方利益与纠纷,要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争取在第一时间处理问题,把矛盾控制在初始阶段,防止矛盾与问题的蔓延与扩大,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作者:王宇洁 杨静 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文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内蒙古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NJZC132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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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创新社会管理范文

摘要:

过去的研究认为,造成创业者外部融资困难的主要矛盾是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解决创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经济学者提出的金融签约理论(financialcontractingtheory)证明,通过证券设计、控制权分配、分阶段提供资本等手段,能够引导创业者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做出自我选择。比如,创业投资者利用可转换证券和契约条款延迟创业者的报酬支付,直到创业企业的绩效显示出来;创业资本合同设计了分阶段提供资本的条款,当关于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负面信息被披露出来时,创业投资者有权停止进一步提供资本;创业投资者也可以要求创业者能以相当比例的个人财富投入到项目中;业者还可能面临没收性条款,假如创业者实现的业绩低于目标,他们会失去部分股权。总之,经济学者认为通过契约设计可使针对交易对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能力最小化。

但是,在完全消除创业者采取与外部投资者利益相冲突的行动的能力或动机方面,契约控制鲜有成功,经济学对创业融资现象提出的理论解释并不完整。首先,研究已证明创业者存在过度乐观的现象,过度乐观问题则破坏了经济学者描述的合约机制的有效性,因为合约机制有赖于创业者的理。其次,创业计划未来的前景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如为新技术产业化而建立的企业,不确定性可能尤其高。于是在设计契约时很难将所有会影响创业者和投资者之间条款的未来突发事件考虑周全。同时,高度不确定性也给价值评价带来很大困难,因为资源提供者用来评价创业计划质量的理想信息,只有在创业者取得了资源,建立了运转的组织之后,才可能观察得到。

由社会学发展出的新经济社会学理论对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新的手段。社会学者观察到,当一项交易的周围环境可能阻止交易者建立交易关系,不承担交易对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时,交易者经常选择仅同他认识的交易伙伴做生意。社会学的结论是,交易者依靠社会网络(socialnetworks)来选择交易伙伴,他们相信所选伙伴即使在契约没有强制要求他们这样做的情况下,他们也会值得信赖地行动。所以,社会网络在发现机会,检验构想,以及为构建新组织积累所需资源等方面相当重要。尤其在我国转型期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尚不够完善,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在基于社会网络的创业融资经验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创业者的网络管理战略和政府的相应制度安排建议。

一、基于社会网络的创业融资经验研究

社会网络分析是新经济社会学的基础,网络被认为是联结行动者(actor)的一系列社会习惯(socialities)或社会关系(socialrelations),社会网络由熟人圈子中的主要行动者和其他行动者之间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构成。

作为新经济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格兰诺维特(1985)继承了波兰尼(polanyi)的“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认为经济行动是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的,不管从何种角度出发研究经济现象,都必须考察经济行动者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具体互动,这种关系结构制约着经济行动。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1973)引入关系强度的概念描述了个体成员组成的关系网络的紧密和疏远程度,他以互动频率、感情强度、亲密程度和互惠交换等四个维度将关系分为强关系(strongties)和弱关系(weakties),并提出了弱关系优势的假设。

作为新经济社会学的另一代表人物,林南(1982)则把那些嵌入于个人的社会网络之中的资源称为社会资源。他认为,那些嵌入于个人社会网络的社会资源,如财富、权力和声望,可以不是个人直接拥有的东西,而是个人通过其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从他人处获取的资源。他认为,在一个分层的社会结构中,当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时,如果弱关系的对象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那么行动者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

在创业融资活动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外部资金主要来源于创业者既有的社会网络成员。全球创业观察gem(2005)的报告显示,在34个参与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2003年创业企业的外部资金提供者有494%来自紧密的家庭成员,264%来自朋友和邻居,79%来自同事,69%是其他亲戚,69%是陌生人。可见,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活动影响很大。而社会网络理论已成为解释创业融资现象的有力工具,中外学者取得了较丰富的经验研究成果。

戴维兹森(davidsson)和霍尼格(honig)(2003)对居住在瑞典的30427人进行了大样本的纵向研究(跟踪研究创业者18个月),他们论证认为,创业者的社会资本与成功完成企业创立活动呈正相关关系。那些具有较高内聚社会资本(强关系)的个人更有意于尝试创立企业,而在创业从起步转向完成企业创立的过程中,外聚社会资本(弱关系)则更令人注目。

克里斯蒂安森(kristiansen)(2004)通过对坦桑尼亚港口城市坦噶(tanga)的木材业中的12家小型创业者的案例研究发现,社会网络的质量看起来对创业者取得创业资源的能力具有明显影响,广泛的、多样性的和动态的社会网络能为创业者提

供不同种类资源的通路。

沙恩和凯布尔(cable)(2002)通过调查和访谈的方法,考察了202名从事种子期投资的创业投资者和创业者,以及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对投资决策的影响,他们证明,拥有紧密度高的网络的创业者更能推动金融投资决策。他们的横向研究发现,同创业者与投资者没有建立过直接关系的创业企业相比,投资者更可能投资于与创业者以前有直接关系的新创企业;如果新创企业的创业团队,与同创业投资者有关系的第三方,预先已建立过关系,则更有可能为他们的创业企业取得外部融资;而当直接关系鼓励投资时,来自间接来源(投资者和创业者没有直接关系,但通过网络中与他们共同的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可以建立关系)的信息却会大大抵减这种鼓励。

拜特贾盖尔(batjargal)和刘曼红(2004)对京沪两地40家创司的42位ceo及一般合伙人进行了访谈,共收集了158个投资决策的样本,他们经过统计分析证明,社会关系在减少创业投资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方面有重要作用,社会资本与其他因素交互作用影响投资决策,嵌入中国文化和传统的社会关系以其独特方式影响创业过程和创业投资决策,强关系导致投资合同中直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减少,并且与投资者存在朋友友谊的创业者的企业更可能获得更高的估值。

张玉利和杨俊(2003)以国内11个城市的mba和大众群体为调查对象研究发现,在成功创业者的融资渠道选择上,单一融资方式中源于企业家社会关系网络的融资比率显著高于其他融资方式,如风险投资和金融机构融资等等。

总之,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就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活动的影响进行的经验性研究普遍认为,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产生重要影响。

二、创业者的网络战略管理

非正式投资(informalinvestment)或译为非正规投资是来自创业实践的概念,目前还没有形成广泛认同的理论定义。由于诸如创业投资基金这样的正式的专业投资机构强调投资收益率,运作上十分规范和严格,与小型创业项目的资金需求特点不吻合,所以实践中为满足这些创业项目的资金需要,更具灵活性的非正式投资者(informalinvestor)应运而生。

有的学者认为,非正式投资主要就是指天使投资。而有的学者则把除了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于新创企业的投资统称为非正式投资,它既包括对微型新创企业的极小量的投资,也包括对高潜质新创企业的大金额的投资,投资者中除了天使投资者以外,通常最活跃的是被称为4f的非正式投资者:创立者(foemders),家庭(family),朋友(ffriends)和蛮干的投资者(foolhardyinvestors)。无论是天使投资者,还是4f投资者,社会网络的嵌入均能有效地提高交易效率。所以,创业初始,创业者筹集资金应先深挖自身社会网络的价值。

每个人社会网络的形成实际耗费了与生命同步的相当长的时间,这里面所隐含的专有信息,情感,信任,甚至利他的精神,是对受资源约束的创业者极具开发价值的财富,说服网络内成员通常比说服陌生的投资者效率高很多。所以,在筹资过程中,即使与创业者有直接关系的网络成员无法提供资金,创业者也应继续挖掘这些网络成员所认识的其他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并争取他们的推荐。社会网络作为独特的创业资源,创业者应重视对其进行战略管理,笔者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创业者应培养积极开放的姿态,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发展人际关系。斯特里厄(steier)和格林伍德(greenwood)(2000)通过纵向的案例研究发现,创业者的第一任务是与足够数量的通向必需资源的潜在“门户”建立联系。可见,创业者的社会网络需要发展出一定数量规模的成员,这是在创业融资中发挥网络作用的基础。

2创业者应有选择地强化网络联系。边燕杰(1997)利用格兰诺维特的方法在天津的一项调查发现,强关系在获取代价更高、更难获取的影响上,具有更大作用。所以,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创业者必须在网络规模和关系强度之间的投入上取得平衡。就创业筹资而言,创业者需要通过增强与富有个人或投资机构的互动联系来提高关系强度,这能更具效率地提升在筹资方面的网络价值。3创业者应注重网络的多样性建设,利用“结构洞”提升价值。伯特(burt)(1992)认为,在abc网络中,如果a与b发生直接联系,b与c有直接联系,而a与c之间没有联系,则从网络结构看,a与c之间出现了一个洞穴,这种“结构洞”的存在提升了b的价值,因为b在信息和控制力方面都取得明显优势。瓦拉纳基(varamki)(1996)的研究也发现,与那些具备重叠性联结的网络比较,在更为成功的网络里可以发现表示高度多样性的互补性关系。所以,创业者除了关注亲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以外,培养跨专业、跨行业、跨地域的社会联系,也是提升网络价值的有效途径。

发展社会网络战略离不开树立和维护个人或团队的声誉,遵守诚实信用等传统伦理道德准则是网络战略执行的基础。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网络机制体现出的非经济理性,不能取代经济学的经济理性基础。在实践中,主导行动者决策的是两者杂合而成的混合机制。所以,在发展社会网络战略的同时

,也不应夸大网络的作用。

三、政府的制度安排建议

创业融资中大量外部融资来自亲朋好友等非正式投资者,融资工具呈现多样化趋势,如债的可转换条款,认股权利等等,这都表明我国创业融资具有明显的非正规金融(informalfinance)特点。关于非正规金融尚无一致公认的理论定义,一般认为,它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保护和规范,处在金融监管当局日常监管之外的各种金融活动。在社会网络理论视角下,政府应认识到非正规金融的积极作用,促其形成我国创业融资活动中独特的制度安排。

首先,在创业融资方面,政府无需设立专门的正式机构介入到关系网络发挥作用的空间。社会网络对创业融资的正面影响是网络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社区信任是网络治理的重要方面。所谓社区信任是嵌入于人际关系网络成员之间的信任。一组有着长期固定关系的人群,成员间彼此熟悉对方的行为特征,也了解各种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基于长期重复博弈,博弈的均衡策略是遵守网络规范,采取负责任的合作行为。所以,网络具有信任的生产机制,它不需要网络外的第三方来证明网络成员的资信。因此,作为政府的制度安排,应充分给予社会网络治理发挥作用的空间。关系网络的持续运转有助于强化社区信任的生产能力,这是解决创业融资面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如果政府背景的正规机构职能对网络治理产生替代作用,这反而会削弱信任的社会基础。

其次,关系网络治理机制的良性运转需要外部法律制度环境的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将有关创业融资的行政法规制定提上议事日程,使创业者和投资者间的融资活动能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护,促进创业融资交易的发展。在美国,美国证券委员会和各州都有相应立法规范来保护天使投资、非正式投资活动等,而我国在此领域存在诸多制度空白。

最后,作为政府公共职能,有必要为促进创业融资的信息流转建设公共信息平台,这也为促进关系网络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在这一方面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sba)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1953年美国国会批准建立了sba,负责对全美小企业的利益进行援助,提供咨询和保护。sba通过和中介机构、银行和其他借贷机构合作,为那些不能通过正常借贷渠道得到融资的小企业提供贷款和风险资本。为响应1995年白宫小企业会议关于提供更好的股权资本的通道的要求,sba的宣传办公室建立了一个网站——天使资本网(ace-net),现在更名为activecapital,它是sba和包括大学、州立机构和其他非盈利性组织在内的9个机构合作的结果。在美国证券委员会和各州的规制下,小企业可以在该网站上列示条例a和条例d下504或scor的股票发行文件,也可以贴出商业计划,以便那些有资格的投资者浏览,以及同他们交流。activecapital为天使投资者和创业者营造了一个非盈利的有法可依的网络交流平台,既大大便利了信息的流转,也促进了天使投资者和创业者建立社会联系。

四、小结

创业研究的重要发现之一是,创业活动的活跃度与一国经济增长、就业增长以及创新的活跃等方面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但是,创业融资活动中的矛盾一方面来自信息不对称令资金供给方面存在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来自创业计划未来的高度不确定性令价值评估产生困难。经济学者以契约设计为主线的方法在理论上不能完全解释实际发生的创业融资现象是如何克服上述困难的,而社会学中的社会网络理论提供了新的理论手段。所以,创业者进行创业融资,政府推动创业活动发展都应重视社会网络及其治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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