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劳动力市场现状精选(九篇)

劳动力市场现状

第1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一、我国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现状

通俗地讲,性别歧视是指个体仅仅因为性别不同而受到区别对待,使得个体利益受损。如果具有相同生产率特征的男性和女性工人,仅仅因为他们的性别不同而在就业过程中受到系统性差别对待,我们就可以说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性别歧视。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性别歧视现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女性人口就业率较低、下岗失业比重大和职业报酬差距大。据《我国劳动统计年鉴2003》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总人口中男性和女性所占的比例分别为 51.47%和 48.53%,但是在就业比率上女性低于男性。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就业人数的37.8%,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在失业率方面,全国实际失业人口中女性的失业率普遍高于男性失业率。2003年男性失业者下岗的占37.7%,女性失业者中下岗的占42.1%。另外,我国政府一贯主张男女要同工同酬,反对歧视女性。但是现实生活中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仍然普遍存在。根据第二期我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资料,在一些服务业的一线中,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53%左右,而在管理和技术行业中,该比例为74%左右(见表1)。以上现象说明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二、性别歧视原因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性别歧视的因素有很多,作者认为目前我国性别歧视的原因主要存在于劳动力供需、企业利润、传统文化三方面。

1. 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是我国性别歧视产生的前提条件

众所周知,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这是我国的一大特色同时也是财富。但在市场上劳动力资源要发挥作用还要受到社会资源的约束,即劳动力资源必须与社会资源相结合才具有生产性。当社会没有条件提供足够的岗位而形成大量失业时,反而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时劳动力资源会成为一种社会负担。近几年来,卖方市场加剧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过剩状况。据我国37个城市2003年1月至7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人才市场供求的总体形式是供大于求,求职人员总数是招聘职位总数的3.41倍,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2%。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无疑是性别歧视产生的根本前提,劳动力供求的严重失衡更加剧了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各种歧视的产生。

2.企业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性别歧视产生的经济原因

在社会生活中女性承担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社会责任。一般来讲,在女性就业生涯中,存在着一个就业生涯低谷期(生育期)。由于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预期女性的贡献就是:(女性的预期工作时间-产假)×劳动生产率。如果男女劳动者具有相同的劳动生产率,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会比较雇佣男性和女性的收益,倾向于选择雇用男性劳动力。从经济学角度看,人力是一种资源,企业要获取这种资源是需要成本的,为了使使用资源的成本降到最低,企业必定会对男女预期成本进行比较:

男性:预期工作时间×工资率

女性:预期工作时间×工资率+(产假×待岗工资)+孕期检查费+接生费

比较之下,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倾向于“择男舍女”,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理性”雇主的决策。虽然国家主张男女平等,反对在雇佣方面存在性别歧视,但这是对所有的用人企业而言的,对于个别企业来说,即使其不这么做,通常也不会受到惩处或遭受损失。所以每个用人企业在招聘和录用人才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想承担因为女性生育问题或体力差别给本单位所带来额外成本,就拒绝使用女性人才,即使是一些女性能够胜任的职位。

3.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存在的根本原因。

传统文化对女性就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前市场歧视和市场中歧视两方面;所谓前市场歧视指在劳动力未进入市场前就存在的歧视;市场中歧视(后市场歧视或当前市场歧视)指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所受的歧视。

前市场歧视主要表现在教育投资上。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赡养父母的责任基本由儿子承担,父母(家庭)更愿意在儿子身上进行教育投资。他们将受教育的机会给男性而不是女性,甚至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也是这样。其结果是降低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男女所受教育的差别(受教育很少的女性远多于男性,而受过初高等教育的女性少于男性)。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含量低的传统产业在逐渐萎缩,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却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后者对就业者的基本要求是受过高等教育。由于女性受教育水平低于男性,使得女性获得技能的机会少于男性,因而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就业比较困难。

市场中歧视主要表现在“就业偏见”上,“雇主偏见” 又是其集中的体现。雇主偏见是指雇主对女性存在偏见,好像女性给他们带来了主观或心理的成本。假定雇主对女性没有偏见,对于具有相同劳动生产率的男女劳动者,雇主把他们看作是完全可替代的。如果他们的工资率相同,就会随机雇佣他们,那么,劳动力市场上也就不存在歧视。假定雇主对女性劳动者存在个人偏见,认为女性是不如男性的,在相同条件下不愿意雇佣女性劳动者,只有在女性劳动者的工资率降低到一定程度后,才会雇佣她们。其具体表现就是在同一行业的同一职位中女性的工资低于其男性同事。雇主偏见的另一表现就是女性劳动者即使被雇佣,在同样条件下,男性培训进修以及升职的机会更大一些。在我国,劳动力的供给远大于需求,性别歧视偏好型的雇主可以轻易地雇佣到他所想要的男性劳动者,因而女性要想获得工作,只有在低于男性的工资率的情况下工作。雇主歧视的存在使得女性的就业率低于男性,并且在工资报酬上也少于男性。

除了以上三方面主要因素,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例如,从政策设计上说,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还不是很健全,没有建立女职工生育基金补偿制度,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加重了单位的经济负担。也正是如此,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拒绝女性。但需要强调的是,以牺牲男女平等为前提的经济增长,带来的并不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三、性别歧视对策研究

根据上述分析,要彻底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社会各界采取经济手段,积极缓解就业压力。并且要在坚决贯彻执行《劳动法》的同时采取增加就业机会的措施来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就业问题。

第2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育;劳动力市场;适切性;路径选择;预测模型

【作者简介】王全旺,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赵兵川,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硕士。山西大同037009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7-0223-04

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做到与劳动力市场对其培养的人才的需求数量、结构和质量的适度匹配是高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基本准则和必然要求。但要做到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度匹配与协调发展,并非易事。根据麦可思的调查,2008-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的专业对口就业率分别是61%、57%、59%。且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有63%的人认为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职业期待不吻合。有研究显示。职业教育毕业生从事与他们所受到的培训越是接近,他们的生产率与工作满意感越高。如何才能使高职教育的各种课程与工作相匹配?如何保证毕业生从事的工作与专业对口?必须在考虑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和整个社会需求的运作过程中才能找到答案。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原因探析

高职教育毕业生非对口就业以及职业期待不高的现实状况。反映出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匹配。导致不匹配的因素可能很多,本文将借鉴经济学理论中的蛛网理论进行分析。

蛛网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特定类型的市场价格会受周期性波动的支配。该理论描述了在价格未知以前,必须确定生产总量的市场中。供给与需求的循环互动过程。此时。生产者对价格的预期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观察。蛛网模型中供给决策与需求间存在“时滞”。以蛛网理论应用于农产品市场来说明农产品价格随供给和需求循环波动的关系。假定,由于不可预料的恶劣天气原因,农民玉米作物的产量超乎寻常的低,农产品市场上玉米供给短缺。导致玉米价格升高。如果农民预计玉米高价的状况将持续。来年他们将增加玉米作物的种植量。因此,农产品市场玉米的供给量增加,导致价格降低。如果农民因此又认为玉米价格将持续走低。他们将减少玉米的种植量,最终导致玉米价格再一次升高。

在一定程度上。高职教育的人才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与上述描述有相似之处。由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教育对象人力资本投资决策行为的确定与其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刻也存在“时滞”。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不完全透明性以及远期变化非预期性特征,导致学生及家长在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时往往可能是“短视”的。他们在高职教育入学专业选择过程中。往往主要根据以往此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机会的大小和工资收入的高低而确定。以往工资高、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的专业,即所谓的“热门”专业,往往是学生和家长选定的主要对象。因为他们预计此类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工资都比较理想。而正是由于该种预期。导致出现以往求人倍率高、收入可观的高职教育专业毕业生在毕业进人劳动力市场的时候出现过剩的现象,其投资的收益下降(假定工资即其收益)。反之,一些近年来较“冷”的专业。由于大多数学生及家长都不愿意投资,使得此类人才的劳动力市场供给短缺,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用人单位不得不提高工资以便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一种理想的、难以企及的状态是经过几个周期的波动后,劳动力市场上某种类型专业人才供给与需求正好匹配。即我们所期望的均衡状态。

二、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的路径选择

(一)人力资本高职教育投资的特殊性

理论上,随着产品价格及供需的周期性波动。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趋于理性。蛛网模型的均衡状态,远期内是可以实现的。但就短期而言。产品的生产者往往会出现决策失误。

高职教育本身也是一种“人力”生产过程。学生既是投资者,也是“产品”。人力资本的教育投资与私营企业等一些商业投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教育决策的直接面对者是学生及家长。他们通常并没有该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且决策一旦形成后基本不能再改变;而商业投资者往往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他们凭借自身的智慧不断获取市场的反馈信息,当有新的商机出现时,他们可以重新修订和评价自身的决策。

此外,人力资本的高职教育投资不仅需要物质投资,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学习者本身时间、精力和青春的投资,而后者对于人的生命来讲是不可逆的。商业资本投资在损失出现后有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以补救,即使不能弥补,所受损失最多是财务资本。人力资本教育投资具有投资回收期长、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点。因此,如果决策失误,人力资本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商业资本投资。教育上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失,不仅限于学生及家长。教育部门、国家和社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二)劳动力市场预测的重要性

作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美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当代美国高等教育的变革。但美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并非始终存在。早期美国的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逐步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二者之间才逐步建立起一种保持适度张力的紧密联系。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真正形成的时间还很短,仍有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加之,我国高职教育的急速发展并非完全源于劳动力市场的客观现实需求。国家政策行政命令的推动起到极大的主导作用。更何况,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级阶段,高职教育发展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配合且保持适度张力的机制远未形成。美国与欧洲的一些国家,如美国的劳动力统计署(BLS)与爱尔兰的经济与社会研究院(ESRI),为了促进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匹配,均开展了有关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的研究工作,并定期出版各类教育与职业的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信息。

通过劳动力市场预测,一方面可以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者、公共就业服务和机构、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门提供某些专业和职业的未来供需状况等信息。依据这些信息,政府决策者可以制定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而其它相关部门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未来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而在系统内部作出一些适度的调整。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预测涉及宏观层面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等信息,可以作为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参考;还可为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设计就业培训项目提供重要的前瞻性信息。而这与蛛网理论中蛛网摆动的基本形成原因是由于生产者生产行为的决定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未来预期,从而造成市场上产品供需不合理的基本假设是不同的。

蛛网理论假设学生形成他们的决策完全是基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状况而不是未来状况。换句话说,学生把当前某一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地位等同于(或大致等同于)未来实际状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学生缺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总体把握。他们几乎不可能预估到某一专业未来真实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他们唯一可以使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指标是其直接表现形式,如现行工资或获得工作的可能性。这也是导致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重要因素。蛛网行为导致的不协调是开展专业的公共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期望所在。通过专业预测可以辅助学生及家长、就业机构、政府决策部门、高职高专教育部门决策的制定与选择,进而使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不匹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进。

考虑到高职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也即高职教育的毕业生一般是在本区域范围内就业(本文不探讨毕业生的区际流动)。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协调问题本质上也是区域性的,即通常我们是以某区域范围内劳动力市场上人才的供给与需求作为衡量招聘人才问题的难易程度指标的。所以有关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预测应以特定区域为对象。此外,长期而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因此,中短期区域劳动力市场预测是比较合适的(假定短期内社会经济不会发生大的波动和急剧变化)。

市场的绝对完善只能存在于理论分析中,所以供需间的绝对匹配与均衡也是不可能的。开展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意义在于可以提供不同类型职业以及高职教育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蛛网模型中的“蛛网”摆动过程。不仅如此,由于影响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因素十分复杂,而且学生必须做教育选择时经验匮乏,而这样少有的几次决策对于他们职业生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通过开展预测,为学生家长及教育部门等机构提供不同专业、职业劳动力市场地位的中短期预测,对于促进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推进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尽可能匹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工业化中后期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建立意义深远。

三、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模型的理论探讨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的基本思路

按照蛛网理论,价格随着市场供给与需求发生波动的同时也对供需双方起着调节作用。就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业状况而言,“买方”占主导优势,即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而言是需求导向的。对劳动力市场的预测。或者说是寻求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中间态时,应遵循:未来劳动力市场对高职教育毕业生需求态势的分析高职教育供给现状的分析未来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划的确定(或者说是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确定)的基本分析框架。

预测期,劳动力市场需求可以划分为由于未来就业水平的变化而引起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由于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可把这二者称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新增就业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供给可划分为由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形成的供给和由于同类型人才的短期失业而形成的供给。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额可用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指标来衡量。

按照上面的分析框架。预测模型可采用层级分解法。首先确定由于就业水平的变化。每一国民经济部门(可采用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对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需求,然后根据产业与职业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分解到劳动力市场每一职业大类的需求,最后再分解到每一职业小类(职业小类与高职教育专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的需求:职业小类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与由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类人才的需求共同构成每一职业小类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供给,可以通过统计处于短期待业状态且有就业意愿的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以及劳动力市场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二者共同确定。按职业小类统计得到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与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专业人才供给之间的比值就是高职教育专业人才未来劳动力市场就业前景指数。该指数越大,此类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就较好,相反则就业较差。根据就业前景指数的取值范围,可以采取定性描述的方法,如,非常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这种定性描述比采用确切的数值更容易让人接受。政府的决策者、就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应用。

(二)劳动力市场前景衡量指标

B0rghans认为个体可以根据各类不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前景调整他们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Heijke,H等认为,通过预测的方法,提供充分可靠的有关各职业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增加其透明性,不仅便于学习者选择相关专业和进行教育投资。更能进一步实现在无需直接的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使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相互适应。

在我国。学生选择何种专业是在其进入高职院校之前就确定的,入学后一般更换专业的可能性很小。在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前提的假设下,学生选择何种专业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工资和该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前景。当然,学生自身的喜好也是专业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喜好、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状况是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因素。但学生个体的喜好和能力对某一学生个体而言是特定的,对学生个体决策选择的影响是相对恒定的。因此,劳动力市场状况就成为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变量。但正如Havek所言:“决策者决策的作出会受到许多信息的影响,我们必须将价格体系看成信息交流机制。”市场经济环境中,几乎所有相关的信息,除个人喜好外,都将反映在价格中。也即,除个人喜好外,专业的选择将由价格决定,例如工资(部分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反映)。衡量劳动力市场状况的指标很多,但考虑到数据等相关信息获取的现实可能性。对高职教育专业选择起重要决定作用的劳动力市场预测指标信息可以简化为工资和就业机会。

工资是由与某一特定专业相关的产业部门的工资总和测量的,由该产业部门总从业人员分配。就业机会可看作是由相关职业从业人员与失业人员分享的某产业部门的岗位份额。根据劳动力市场分隔理论,当某类职业处于主要劳动力市场地位时,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安全性好、管理规范、升迁机会多,相应的渴望进入该劳动力市场从事该职业的人员就会增加。反之。则减少。

第3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青岛市失业现状;城镇失业率;第三产业

2013年夏季,全中国有接近700万的高校毕业生将离开校园,面临就业问题。就业问题是中国经济生活中的突出话题,而就业问题中的失业现象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青岛市的失业现状如何,应该怎样去认识失业问题,又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应对它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青岛市目前失业现状

青岛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2012年青岛市当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01%、2.81%、2.92%、2.95%、2.93%。单从数值上看,青岛市目前失业率仍保持较低水平,没有任何就业危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目前,城镇失业率计量采用城镇失业人数和城镇就业人数两个指标,计算公式为:

城镇失业率=城镇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数+城镇就业人数)×100%

其中,城镇失业人数,指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能力、有就业要求却未就业并已在劳动部门登记的城镇居民人数。城镇就业人数,指城镇范围内的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经营收入或者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目。通过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发现,以这样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评估青岛市失业状况值得商榷,这种计算方式不仅大大缩小了青岛市失业人口的统计范围,也严重低估了青岛市失业的真实规模与程度。首先,失业率公式没有包含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是中国失业现状的特殊现象,他们才是人口中最庞大的却没有被正式统计进去的失业人员;其次,该公式的统计数据来源仅限于在青岛市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没有登记入册的则不在统计范围内;最后,失业人员没有包含下岗职工,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有的失业现象。如果将以上三点考虑进来,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分析,目前青岛市的失业率为25%左右。这个数值可能偏高,但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的失业现象的确比统计局公布的结果严重的多。

青岛市统计局数据同样表明,青岛市GDP增长率在这五年中分别为13.2%、12.2%、12.9%、11.7%、10.6%,这表明青岛市经济发展状况良好。按照主流经济学说的观点,经济增长与失业呈反向关系,也就是说,随着经济增长,经济规模扩大,社会就业需求会相应增加,社会就业情况也会有所改善。但是目前,青岛市乃至整个中国出现了整体经济高速增长同时就业状况快速恶化的奇怪现象。年末城镇登记人数的逐年增加这一现象表明,经济增长已经不能有效改善就业状况。

二、青岛市目前失业状况分析

针对以上现状,笔者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试总结导致青岛市失业现象的原因如下:

(一)特殊经济转型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以后,青岛市经济发展积极响应大青岛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新兴产业为引导的新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稳步降低第一、二产业比重。这时,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第一、二产业大量释放劳动力,流向以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产业,客观上对就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结果造成大量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人员脱离生产过程,加入到了失业者的行列,从而形成了所谓的“结构性失业”。

(二)客观上劳动力资源供给远大于需求。失业是中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造成的自然现象。建国初期人口政策方面的失误,造成青岛人口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经济发展速度。适龄劳动人口的基数过于庞大,给现在和将来带来了巨大的失业源。因此,失业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力绝对过剩的结果。再者,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产业结构调整以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相当缓慢。但是如今,第一、二产业的大幅度收缩,造成每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也加重了青岛市的就业负担。

(三)劳动力自身素质影响其就业机会。青岛市劳动力素质从总体上说不高。据调查,大量失业、下岗人员中女性过半,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人数亦达到七成。近年来,受到技能水平、年龄限制以及再就业措施落实难等因素的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加大。这部分失业群体又由于种种原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方面存在困难,面对新时代知识经济的竞争已经明显力不从心。与此同时,近十年的高校扩招政策造就了另一大批高学历劳动力参与竞争的局面,无疑给他们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

三、应对青岛市失业现状的政策建议

失业是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政策的国家都不可能避免的问题,同时,合理的失业现象也能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基于此,关于如何应对青岛市失业问题,将其控制在适度、合理的范围是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信息时代,知识经济社会中第三产业的比重应当最大,就业增长速度最快,能够有效扩大就业容量,有效吸纳第一、二产业转移的剩余劳动力。据国外学者研究,第三产业比重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可吸纳200万人就业,尤其是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行业更是吸纳人数最多的领域。由此可见,第三产业对青岛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举足轻重。而目前,青岛市第三产业人员的就业比重还不到40%,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发展水平,第三产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二)加强就业市场秩序规范。就业问题,实质上是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劳动力市场,在这方面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而目前青岛市形成的就业市场还是一种断裂的、不完整的就业市场。首先是城市和农村就业市场的断裂。在农村,就业要求较高的城市户籍人员几乎不参与竞争。其次,城市就业市场中的“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断裂。前者为无学历无职称的人员准备,后者则是学历人才、经验人才的竞争市场。后者对前者人员来说,基本上是关闭的。同时,个别用人单位甚至会设立诸如年龄、身高、籍贯等规定来限定劳动人员参与就业,对竞争者更是不利的。因此,应当尽快规范青岛市就业市场,营造公平合理的求职环境。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力自身素质。提升劳动力自身文化水平,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关键,应当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劳动力就业、解决结构性失业矛盾的重要着力点。面对加入WTO之后,尤其是如今中、日、韩自贸区概念提出以后,产业和行业结构发展的新形势,青岛市应当合理安排职业技能教育,综合运用各类培训资源,推动劳动力培训方面的大力发展,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为劳动者创业与就业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4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 “全面二孩”;劳动力市场;经济发展。

一、背景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公报中指出,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意味着,我国将实行“全面二孩”政策。

此前,我国的人口政策经历过若干次调整。建国后,我国的人口政策为鼓励“多生多育”,四年之内我国人口迅速增加了1.26亿。20世纪70年代,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转变为“男女都一样,只生一个好”,计划生育政策被定为基本国策。2013年,我国的人口政策从“只生一个好”调整为“单独二孩”。

我国人口政策的每次调整都顺应了特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而此次放开“全面二孩”的政策调整,是国家对生育政策调整和完善“三步走”(即“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的必经过程。

二、政策预期影响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行,源于我国当前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态等客观条件以及日益高涨的民意呼声,其实施后势必会对大至社会小至家庭产生各方面的影响。

(一)中长期内缓解人口红利消退的趋势

“全面二孩”政策及时,将在中长期内提供更多的适龄劳动人口,使我国经济从人力资源的角度不枯竭,从而延续人口红利,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调整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

在人均寿命增加和低生育率的共同作用下,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倒金字塔结构日趋显著。根据联合国标准,中国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逐渐出现适龄劳动人口供给不足和社会抚养负担加重等问题。“全面二孩”政策有望增加年轻人口数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状况。此外,“全面二孩”政策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生育数量限制,我国人口结构中的男女比例也将有可能出现积极的调整。

(三)化解社保金空账危机

我国目前实行“现收现付”模式的养老金制度。当前老龄非劳动人口迅速增加的状态使社保基金出现巨大的缺口,“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将在长期中增加劳动人口比例,这样才可避免社保空账的危机。

(四)增加消费红利,促进关联产业发展

有机构预测,如果“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到位,预计每年新增的新生儿可能达到100万-200万人,2018年所有新生婴儿可达2000万人,产生的消费红利每年大约1200亿-1600亿元,加之相关产业政府支出的带动作用,每年有望增加2250亿元的收入。

可见该政策的实施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众多方面的积极影响,而本文将从该政策的经济学原理入手,着重研究经济学最为关心的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以及如何将该方面的影响转化为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二孩”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一)当前人口政策下劳动力市场的现状

所谓“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长期以来,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对我国经济持续性、高比例的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实施的“一孩”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均寿命的不断提高,使我国的人口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社会抚养比是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包含了少儿和老人)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是衡量社会劳动年龄人口的重要指标。在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期间,少儿抚养比高而老年抚养比很低。1982年,中国社会总抚养比是62%,其中少儿抚养比是54%,老年人口抚养比8%;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到2013年以后,少儿抚养比降低,老人抚养比开始升高。截至目前,我国少儿抚养比是22.5%,老年抚养比13.7%,社会总抚养比36.2%。人口结构中的少儿可以被视为未来中长期内劳动力资源的储备,少儿抚养比快速下降和老年抚养比上升的趋势说明我国劳动力储备可能出现下降的事实。我国劳动力人口自从2012年出现拐点后,总量持续三年下降。2014年,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9.16亿人,比上年末减少371万人。

此外,也有观点认为我国目前的人口总抚养比为36.2%,一些发达国家社会总抚养比甚至比中国还高,比如,英国54%,德国52%,法国56%,美国50%,日本61%,韩国37%,根据国际通行的指标和对比显示,我国人口红利仍在持续。

但是根据《2015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的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供需双降”的情况,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中长期内可能会出现劳动力供给不足,从而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15年,我国城镇新增长劳动力1500万人左右,而在总量需求方面,2015年中国的就业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左右。这就意味着,劳动力市场中的供需差大约500万人。按照惯例,春节之后的3个月是招工高峰,但根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上报的数据,2015年一季度进行招聘的企业数以及企业招聘的工人数都出现了下降。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全国主要城市的监测显示,2015年一季度,用人单位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各类人员约525万人,进入市场的求职者约469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人数减少了91.9万人,下降了15.7%;求职人数减少了78.6万人,下降了15.1%。除了影响劳动力供给的其他因素,劳动力市场形势的新变化一定程度反映了我国当前劳动适龄人口的变化趋势。而根据联合国的预测,我国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将在2015年达到峰值后开始迅速下降。

(二)新政实施后或对劳动力市场产生的影响

1.“全面二孩”政策效果分析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其效果将受到目前人口的可支配收入、生育成本、生育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当前高昂的生育成本与生养后代带来的人生快乐和养老保障等“收益”相比较,仍将可能使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而多年以来形成的“优生优育”、“质大于量”的生育观念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政策效果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政策实施对中长期内劳动力人口的增长效果,应首先确保短期内新增生育数量的增长。

2.中长期内增加适龄劳动力人口

“全面二孩”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中长期。新生儿数量的增加,只有在新生儿成长至劳动年龄,并接受适当的教育后,才能成为中长期内青年劳动力供给的增长。根据卫计委的预测,该政策出台后到2030年左右,对劳动力的供给会产生0.5%左右的正效应,政策出台到2050年,我国将会增加3000多万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的增加将会降低社会抚养比,从而延续我国的人口红利,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预计在2030年-2050年间,有可能每年促进GDP增长0.20%左右。

3.短期内劳动力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

如上文所述,政策实施后短期内新生儿增长的数量是政策效应向劳动力市场传导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鉴于我国生养儿童成本高企的现状,生育二孩的部分家庭为了弥补额外的消费支出,可能将为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多的劳动力供给:如参与兼职获得额外收入,未工作的家庭成员参加工作以取得更多的收入,甚至退休的祖父母通过返聘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等等。而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增加了二孩,父母需要更多的闲暇来照顾孩子,那么部分高收入或有足够收入家庭的成员会选择退出工作或减少工作时间,从而减少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以上两方面效应的叠加,会使短期内劳动力市场变化具有不确定性。

四、政策建议和结论

“全面二孩”政策的目标之一是改善未来劳动力供给的状况从而延续人口红利,同时也要避免短期内劳动力市场状况继续恶化。因此为了确保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就需要配合其他政策的实施,以使“全面二孩”政策的效果最大化。

(一)鼓励生育的相关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于原本就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家庭来说,相当于通过免除社会抚养费降低了生育成本。但是通过网络民意调查显示,高昂的生育和供养成本仍使许多家庭表示“生不起”,“不敢生”。因此就需要政府研究和制订配套的鼓励政策,比如:(1)通过制度安排,保障生育二孩家庭的产假和育儿时间,同时对其托儿所、幼儿园入学给予政策支持,缓解二孩家庭精力方面的压力;(2)减免二孩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从而增加可支配收入;(3)制订更积极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政策,从而减少储蓄倾向,增加当前的收入;(4)参考西方一些低生育率国家的经验,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补贴,对二孩实行免费教育或延长免费教育的年限;(5)对于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家庭,应全面简化审批手续并缩短审批时间,避免政策壁垒造成错过最佳生育时机。通过相关政策的落实,才能使“全面二孩”政策为中长期劳动力增长创造更多的人口基数。

(二)从“人口红利”到“人才红利”

我国当前劳动力市场的主要矛盾是一边“找不到工作机会”一边“招不到工”的结构性短缺。因此除了增加劳动力数量,提高劳动力质量从而使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和供给相匹配,才是化解矛盾的关键途径。目前,以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对低端劳动力的需求远大于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所以就需要政府依据产业结构转型的规划,制订对储备劳动力的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并通过免费教育和培训、就业指导等鼓励措施,使劳动人口转变为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人才”。通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人口红利逐渐转变为“人才红利”,使适龄劳动人口转变为高质量人力资源,从而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劳动力优势。

(三)结论

“全面二孩”政策这一里程碑是我国调整新一轮人口政策、应对老龄化并延续人口红利的起点,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求。政府需要委托科研机构对我国的人口状况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趋势进行持续、深入的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择机制定积极有效的配套政策,从而使“全面二孩”政策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积极作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薛继亮,延迟退休和放开二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2

[2] 赖德胜,2015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3] 王培安,“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http:///xcs/s3574/201510/b03bbb9da18044c29

9f673f0b84eeab1.shtml,2015-10-30

第5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高校扩招;社会就业压力;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流向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向前发展,教育事业必然会经历一个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再到普及化的过程。【1】在这一进程中,为了普及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素质,我国逐步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扩大了高中阶段教育的覆盖范围。从1999年开始,我国实施高校扩招政策,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不仅圆了广大学子的大学梦,也对社会就业压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高等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的现状研究

1999年2月,教育部出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同年6月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又把培养高新技术人才作为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重要任务,并确定了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新思路。【2】从此,我国高等院校连续扩大招生规模,招生人数大幅度增加。

表1集中反映了我国高等院校大规模扩招的步伐。1998年全国高等院校本专科招生108.4万人,到2010年达到661.8万人,增长率达511%,在校人数从341.0万人增长到2231.8万人,增长率达554%。1998年全国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7.3万人,到2010年达到53.8万人,增长率达637%,在校人数从19.9万人增长到153.8万人,增长率达673%。1998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9.8%,到2010年达到26.5%,增长率为170%。

与此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又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定为:在校总人数从2009年的2979万人到2015年达到3350万人,到2020年达到3550万人。研究生在校人数到2015年达到170万人,2020年达到200万人。毛入学率到2015年达到36.0%,到2010年达到40.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随着高校扩招和教育事业普及化的发展,国民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不断上升,社会人才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和调整,对社会的就业压力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社会就业压力现状背后的人才结构因素

就业压力是反映劳动力就业难易程度的一个社会指标。对于确定的人才市场而言,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是影响就业压力的重要因素。当劳动力供应大于市场需求的时候,就业较为困难,劳动力的就业压力较大;当劳动力供应小于市场需求的时候,就业较为容易,劳动力的就业压力较小。而一国的就业问题是与该国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问题,不仅仅是局限于教育领域的问题,确切地讲,主要是由教育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相互关系共同决定的。

通常而言,社会对劳动力人才的需求结构是呈金字塔形状的。也就是说劳动力市场对初级人才的需求数量高于中级人才,对中级人才的需求数量高于高级人才。如果人才结构不合理,那么必然会出现结构性的就业不均衡现象,即部分人难以就业,而部分人极为抢手。在一般的比较分析中,接受不同级别教育的人的数量大致可以代表各级人才的数量,即教育人才结构大致可以代表社会劳动力供给结构。因此,教育人才结构必须和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也就是说,教育结构必须和社会产业结构相搭配,与经济发展、文化进步和社会繁荣的进程相适应。

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院校开始实施扩招政策。随着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人才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中高级人才规模扩大,初级人才规模不断收缩,造成了结构性的就业问题,出现了沿海部分制造企业“招工难”和中低层大学生“就业难”并存的现象,给大学毕业生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据教育部统计,大学毕业生待业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2001年有34万人,2003年达到52万人,2006年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24万人,到2011年又增至144万人。【3】如果算上为了争取更好就业机会而被迫报考研究生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一趋势将更加严峻地反应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然而,与此同时,与大学生就业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专、高职、技术类院校的学生却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超过了90%。【4】

结构性就业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大学生就业难上,还从当前普遍存在的人才高消费现象上得到了佐证。很多原本仅需要中等劳动者就可以胜任的工作,现在都要求本科以上的学历,这既是人才和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也反映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另一方面,尽管中职劳动者就业受到企业人才高消费的影响,被大学生抢占了部分工作岗位,但目前其就业形势仍大大强于大学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佐证我国人才结构失衡的严重性。而这种人才结构失衡是高等教育扩招步伐快于社会产业结构调整进度所造成的。

三、高校扩招对社会就业压力的宏观影响和长远分析

高等教育是提高国民文化素养和科学技能的学校,是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的前沿阵地。高校扩招使更多中学毕业就参加工作的学生而言接受了更好的教育,既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想,又提高了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6】但是,对于劳动力市场而言,高校扩招带来的更多的是推动劳动力流动方向在横向和纵向上发生改变,一方面改变人才市场结构,另一方面缩短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劳动力流动方向的改变对社会就业压力的阶段性影响构成了转嫁社会就业压力的模型,对社会就业压力的影响意义深远。

(一)高校扩招与转嫁社会就业压力

自实行计划生育后,我国的出生率逐步维持在一个基本稳定的、低增长的水平。所以,撇开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年龄人口计算,每年投入劳动力市场的适龄人口也应该维持在一个基本稳定的、低增长的状态,从而维护了人才市场劳动力供应的基本稳定,如果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发展基本不变的话,也就形成持续的、稳定的就业压力。

高等教育促使劳动力在纵向上发生分流的现象,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一部分人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另一部分则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提升了文化素养,掌握了更多的劳动技能,然后才进入劳动力市场,这里视为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在这个过程中,高等教育实质上起到了延缓一部分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的作用。而某年度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为该年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人数和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人数的总和。接受高等教育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上高校扩招的进程和规模的差异,就构成了社会就业压力变化的内在原因。

当高等教育以大体相同的招生人数稳步发展,或者高校扩招以相同的人数持续增长的时候,一些年前进入高等院校的人数投入劳动力市场,正好基本上弥补今年因接受高等教育而未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缺口,因此,每年度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维持基本稳定,对社会就业压力产生的影响很小。但是从施行高校扩招到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甚至是普及化的过程,将会打破这种稳定状态。

图表来源:在社会人才流动仅限于升学和投入就业市场两个方向,并且各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即某年的高校招生人数等于四年后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假设下,笔者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劳动力纵向流动情况绘制。

高校扩招促使劳动力流动方向在纵向上发生改变。从图1 中可以看出,在阶段一,也就是高校扩招之初,由于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增加,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急剧减少,而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基本维持稳定,每年度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随之大幅度降低,劳动力市场供应减少,就业压力降低。在阶段二,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高等院校招生规模增速减缓,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减少较慢,而由于前一阶段高等院校招生规模增速较快,本阶段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急剧增加,每年度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劳动力市场供应增加,就业压力加大。所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LM曲线)呈先下降后上升的模式。由于社会对就业压力降低的适应很快,而在社会就业压力加大的时候很难适应,就放大了高校扩招在转嫁社会就业压力下所带来的压力水平。

(二)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对社会就业压力的意义

高校扩招圆了广大学子的大学梦,提高了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增强了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使新增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进而使主要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如果社会主要劳动人口的退休年龄保持不变,平均受教育年限的提高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社会主要劳动力的工作年限在一定范围内不断缩短,劳动力的实际供应减少,社会就业压力减小。

以一名普通学子(劳动力)为例,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大约十五六岁,如果不继续深造,通过两三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习,或者直接投入就业市场,其工作年限有四十余年;如果继续深造,通过三年高中阶段的学习,四年大学阶段的学习,甚至还有三到六年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已年近三十岁,其工作年限就缩短了十余年。这十余年实则是劳动力实际供应的减少,有利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上面说明了个体劳动者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带来的社会实际劳动力的减少,而社会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长所带来的变化则可以从图1中得到说明。图1中,CA曲线表示无高校扩招下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适龄人数,大体为水平走向,有缓慢的增长,LM曲线表示高校扩招下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总人数,位于CA曲线的下方,走向是先降后增,在两端都靠近CA曲线,可以达到但不会超过CA曲线的高度。CA曲线与坐标轴构成的区域表示了无高校扩招情况下的劳动力实际供应,LM曲线与坐标轴构成的区域表示了高校扩招下劳动力的实际供应,而CA曲线和LM曲线之前的面积就是高校扩招下社会劳动力实际供应减少的部分。

教育事业的普及化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使得工作年限大大缩短。据教育部统计,高校扩招以来,我国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由8年左右增长到2009年的9.5年。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我国教育事业普及化发展的目标定为:到202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使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这反映了社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是解放劳动力,实现自动化的过程,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郝保伟.国内高等教育普及化研究述评[J].理工高教研究,2007,26(1):5-9.

【2】张静.高校扩招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4,20(3):6-9.

【3】傅鸿飞.从大学生就业难看中国人才结构培养失衡[J].数据,2007(07):39-40.

【4】麦可思研究院.2011大学生就业报告暨2011年就业蓝皮书[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第6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户籍隔离管制;城乡分割;制度性樊篱;城乡统一市场;连锁超市模式;湖南

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不仅是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尽快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也是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矛盾全面缓解的客观要求。那么,作为中部农业大省的湖南,其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现状如何?“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怎样消除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不利影响,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呢?在此,笔者试为求解这一系列现实问题作一点实证分析与理性思考。

一、湖南劳动力市场发育现状的实证分析

1995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

注:此文是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1~2002年立项课题“‘十五’湖南城乡就业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三(批准号:201076B )

步完善,我省劳动力市场伴随劳动力供需双方选择性的增强,体系已初步建立,机制正逐渐形成,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开始显现。据资料介绍与实地调查,在各级政府劳动部门的精心规划与政策引导下,我省以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开发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社会化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并在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以及促进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增强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资料表明,仅2001年全省县以上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就已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动力供求见面洽谈会2200多场次,有近10万家用人单位,携带56.11万个就业岗位,主动进入劳动力市场挑选劳动力;全年有87.03万城乡劳动者主动到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门路,其中企业下岗职工20.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26.09万人,其余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发挥中介作用,已帮助近30万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其职业介绍成功率达34%。同时,全年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广大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64万多人次,为全省10多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培训和转业训练,从而极大地活跃了全省劳动力市场,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就业压力的有效缓解。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就整体而言,由于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还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市场运作机制不够健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加之“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制度刚性的负面影响,使全省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仍然受到种种“制度性壁垒”的阻碍,导致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在发育中还存在不少缺陷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仍存在严重的城乡分割问题。这里讲的“城乡分割”,不仅指劳动力交换场所在空间位置上的分割,而主要指劳动力市场在运作机制上的制度性城乡分割,即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交换中至今未建立起统一的游戏规则,因而二者在就业方式上仍然存在种种制度性壁垒。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就业,一般相应地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农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应地建立起正规的劳动关系,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二是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统计失业率时,仍仅仅考虑了城镇这一块。也就是说,至今农村劳动力即使在劳动统计上的“国民待遇”也还未得到真正落实。这样,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根本无法获得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项服务,而只能游离于城市劳动力市场之外,在体制的边缘和狭缝中求职业、谋生存。

——劳动力市场体系的覆盖半径短小,市场组织形态的规模不经济。由于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之公平竞争与非歧视等市场规则不完备,不仅导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搜寻、处置成本及供求双方相互选择的机会成本过高,而且使城乡分割的各类“小市场”彼此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造成各个被分割了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其覆盖半径无法获得应有的延伸和拓展。如此,不仅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有效转移,而且使得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基本上成了一句空话。

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确实存在运作机制扭曲和城乡分割的严重问题,且导致这些问题的成因无外乎如下几点:

其一,不够规范的政府行为是造成市场机制扭曲的一个直接原因。近年来,我省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省政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若干政策规定(30条)出台以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不仅支撑了全省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非公有制经济对全省就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在这一发展进程中,非公有制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在效率原则驱使下,考虑到城市非技能型劳动力的价格(市场工资)往往高出农民工许多,且不如农民工吃苦耐劳,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现实情况,更乐于招聘使用农民工。从而,导致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加大,并由此造成了经济高增长与城镇高失业并存的奇特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为扭转这一格局,缓解城镇失业压力,又重新捡起了带“歧视性”的行政手段,一边清退农民工,并从政策上人为抬高农民工进入城镇就业的“门槛”,一边又大大提高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收费标准,试图通过经济手段迫使非公有制企业“优先”聘用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这一系列消极的“反失业”举措,其实质是因政府行为失范而带来的一种针对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政策,同时也是我国户籍管理与就业制度改革的一种逆转,既严重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又导致我省就业机制出现新的扭曲。

其二,“城乡户籍隔离管制”的制度刚性及由此带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导致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主因。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行政性控制虽有所松动,但由于制度刚性和路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特别是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与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的惯性影响,导致即使已经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也无法顺利转变成永久性迁移的市民,而只能边缘化地处于城乡分割的市场狭缝中四处“漂流”。

据对我省部分市州劳动力市场运作情况的实地调查,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主要是一种制度性分割,其消极后果主要是三点:一是使全省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实现有效转移,既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又妨碍了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广大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我省有效需求的增加缺乏动力,进而严重阻碍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影响了全省就业机会的有效增加。二是不利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并制约了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使国企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处理等问题的解决,均已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三是迫使进城农民远离劳动力市场体外“漂流”,并导致“灰色劳动力市场”盛行和不正当就业竞争加剧,从而反过来加大了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

二、构建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思路

(一)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培育劳动力要素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一点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劳动力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殊就特殊在无论它交换与否,始终附着于劳动者个人身上。因而,劳动力的商品交换是一种极其特殊的交换。一般说来,我们不把劳动力交换称为“卖买”,而通常称之为“让渡”。这样,劳动力市场自然也是一种带特殊性的要素市场。它在履行场内交换时,所让渡的是一种依附于劳动者自身的劳动力。故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一种让渡劳动力的场所及其让渡过程的一系列“游戏规则”的总和。通常,我们将前者称之为劳动力的有形市场,将后者称作无形的市场机制。

正因为如此,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之所谓“城乡统一”,并非要求进行劳动力交换(让渡)的有形场所在时空上要一致起来,而主要指在劳动力交换(让渡)过程中,无论城镇还是乡村,都必须实行统一的“游戏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制度性“壁垒”,更不能对某一群体有所“歧视”。

可见,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构建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取决于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能否冲破。即能不能消除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有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对这两项传统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后,其正面效应是否大于负面影响。我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上述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其理由在于:一是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早已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生活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劳动权和居住权等。实行传统的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和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这一事实上的“身份歧视”政策显然有违“国民待遇”平等的法理。二是从改革发展的趋势看,缩小城乡和全体劳动者的身份差别,实现市场供给主体的公平公正竞争,是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总趋势。同时随着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也迫切需要“减少农民,增加市民”,改变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原始转移方式。三是破除传统的城乡户籍管理和有差别的福利保障制度,不仅是逐步消除城乡与工农“两大差别”的需要,也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改革和创新的收益必然大于成本。它的创新收益主要体现在:其一,有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缓解农村就业矛盾,并提高我省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水平提高;其二,有利于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推动全省产业升级和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从而使整个经济的就业容量增加;其三,有利于增加城镇劳动者就业的替代压力,促使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在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通过培训迅速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可见,从我省实际出发,尽快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为指导,从尽快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积极扩大城乡就业,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出发,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情,顺应全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发展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其基本原则是:①统筹兼顾原则。今后,我省在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过程中,必须把城镇就业与农村就业一并考虑。特别是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中,必须城乡统筹兼顾,而不能再搞新的“城镇就业垄断”,更不允许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采取“歧视性政策”;②宏观调控原则。要通过对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经常性调查,及时掌握全省劳动力资源的供求数量、供求结构及其城乡分布状况,并适时采取经济的和政策的措施,从宏观上合理调控城乡失业率,以尽量避免矛盾冲突;③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当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失业压力较大时,全省各级政府要通过积极的就业投入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以提高全省经济增长的就业密度,并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投入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当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比较充分,市场供求处于均衡时,我们又必须注重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益,并尽可能裁减企业冗员,促进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三)基本思路与目标模式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与原则,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思路是:第一步,由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开展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并对各大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的需求作出科学预测,在澄清劳动力供需底子的基础上,建立起劳动力供需的动态模型,为培育全省统一劳动力市场提供现实依据。

第二步,对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及其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乡镇劳动服务站)进行电脑联网,以畅通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传输渠道,并切实做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顺应加快城镇化的需要,为促进小城镇服务业的发展,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建设,使之尽快成为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有形载体和可靠基础。

第三步,切实深化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农用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就业地入户登记、农用土地合理流转和无差别的福利保障等项制度,从而消除妨碍全省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种种制度性壁垒,为尽快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四步,在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降低信息搜寻处置成本,优化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覆盖半径,从而使全省各地彼此分割的各级各类“小市场”,通过现代信息传输手段,不留死角地全面实现联网运作。

本着这一基本思路,笔者主张,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模式应选择为:覆盖半径大、组织成本低,且劳动力供求信息搜寻渠道畅通、传递方式先进的“劳动力连锁超市”。

三、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发育的政策取向及对策

(一)政策取向

众所周知,劳动力的配置与再配置,以劳动力的流动为必要条件。能不能建立起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尽快形成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机制,关键在于能否迅速拆除有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樊篱”。那么,目前仍有哪些制度性樊篱在妨碍着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拆除这些“樊篱”的政策取向如何呢?我们认为,也许其最大的“樊篱”即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伴随而来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过程中,阻碍劳动力供求双方自由交换与选择的一种“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因此,今后我们拆除这一樊篱,破除“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的政策取向,就只能是彻底消除城乡界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合理的福利保障差别。今后制定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基点,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使城乡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与自主择业,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手段。

(二)对策措施

为拆除有碍劳动力特别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樊篱,冲破不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育的制度性壁垒,促进全省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第一,尽快建立起有权威和全省统一劳动力供需信息的搜寻与组织系统及其管理制度。据问卷调查,目前,影响全省城乡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愿望的因素很多,除个人主观原因(包括就业观念、文化技术素质等)外,户籍与地域限制、择业自由、用人单位进人限制等制度因素仍构成主要障碍。然而尤其值得重视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原因是劳动力供需信息不完全。据对湖南省益阳市近1000名农业剩余劳动力和近200名企业下岗职工的抽样调查,分别有40%的农民和25%的下岗职工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事做,哪些工作适合我做”,还有35%的人认为如今“找事做需投入的时间、开支和精力太大”。可见,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力供需信息机制运作的状况如何,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和转移产生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适应市场取向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为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对社会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劳动力供需信息搜寻的网络建设,并通过对全省城乡广泛的劳动力资源调查与需求预测,及时掌握其供求状况。同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传播与咨询工作,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此外,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建立全省城乡统一的供需信息交流系统与制度上,从而依靠信息机制的传导功能来模糊各“小市场”的边际,延伸市场覆盖半径,以冲破劳动力市场行政分割与城乡分离的种种制度性樊篱。

第二,矫正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发挥全省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催化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以及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整个社会经济包括劳动经济的运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国家宏观调控包括社会失业率的调控,都要在市场有序运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目标模式——“连锁超市”模式,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为此,不仅要改变政府是用人主体这一“角色错位”状况,而且要创新户籍管理与社会保障等项制度,使城乡劳动者能平等地参与就业竞争和职业选择。这就要求我们矫正过来扭曲了的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迅速改变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格局。今后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责不是管理哪些单位或哪些劳动者,而是要通过户籍和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提供使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能够有序运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信息的手段,从宏观上调控社会失业率和规范市场行为上来。

第三,在健全市场服务机构、搞好相关制度创新基础上,冲破城乡分割的制度性樊篱,统筹兼顾城乡就业。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的就业矛盾十分严峻,公开失业尤其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越来越突出,运用统一市场促进全省就业矛盾的缓解已迫在眉睫。适应这一形势,在我省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把健全市场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制度创新,作为完善“统一市场”机制的着力点,因势利导,促进全省城乡劳动力“连锁超市”的尽快形成。为此,一是要抓好市场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中心,并着力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工作程序、制度及传输、交流系统,使之迅速形成部门分工协作、城乡纵横相联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二是要注重市场法制建设,通过立法确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执法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三是要大力进行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职业培训等项制度创新,通过消除劳动力流动尤其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壁垒,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和就业竞争

能力,从而为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城镇劳动力市场合龙并轨,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行政性障碍,扭转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传统格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符钢战:《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经济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2、湖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我省劳动力市场供求透视》,《湖南劳动保障》,2002年第6期。

第7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一、逻辑主线:农业机械化———雇佣关系———土地流转

农业生产既是农作物利用阳光、降水等条件的自然生长过程,也是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作用于土地的社会生产过程。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药、机械等)、劳动力、土地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投入要素。现有家庭经营模式下,种子、化肥、农药、机械等生产资料从市场上用货币购买,可以统一表示为资本;劳动力由作为产品索取主体的家庭成员提供;土地由集体所有,通过承包,家庭获取了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因此,从生产要素角度出发,我国传统农业可以向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土地密集型方向演进,推广农业机械化、发展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是其演进的可行性路径。

1.农业机械化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二、三产业对劳动力需求急剧增加,种子、化肥、农药、机械等生产资料的供给能力大大增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对价格变化引起了农业生产要素结构的调整,如劳动力流出,资本流入。农业生产要素的密集度也发生变化,如劳动密集度下降,资本密集度上升。农业机械化实质上是用资本代替劳动力,将农业的劳动力密集型属性改造成资本密集型属性。然而,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后期,工业对能源和机械需求量大,煤炭、石油、铁矿石等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价格偏高;制造机械、使用机械和维修机械的工用劳动本身也处于一种短缺状态。农用劳动与工用劳动的价格差是劳动力流出的内在动力,而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则随着可流动性下降而递减,农村中不可流动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几乎为零。农业机械化带来的资本排挤劳动力,必然导致农村中不可流动的劳动力失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农业各个生产环节依次继起而非并列,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生产周期长且各环节使用不同的生产资料,将导致农用机械投资总量大、使用频率低,生产成本难以得到有效分摊。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已接近饱和状态,大规模投资带来的产量增量将打破市场原有的均衡,进一步拉低农产品价格。现有资源禀赋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实质上是以稀缺的资本要素代替丰裕的劳动力要素来生产已经相对过剩的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必然进一步降低其经济效益。可见,现阶段我国农业机械化难以大面积推广,传统家庭生产模式仍将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

2.劳动力市场:雇佣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拥有劳动力供给主体和产品索取主体双重身份,承担着生产和监督双重职能。农业生产所得减去生产资料购置成本后的净收益,是对农民双重身份的统一回报。作为劳动力供给主体,农民承担劳动力供给的全部成本,作为剩余索取主体,农民获得劳动供给的全部收益。因此,家庭生产模式为劳动力供给提供了自动激励机制。然而,在农村劳动力市场的雇佣关系中,产品索取权归雇佣者所有,被雇佣者仅仅作为劳动力供给主体而存在。没有产品索取权的激励,被雇佣者往往滋生机会主义倾向,劳动力供给扭曲性地减少。尽管劳动力供给扭曲性减少会受到雇佣者监督努力的制约,但是雇佣者的监督努力并不是无成本行为,而是在其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处达到均衡。被雇佣者的“偷懒行为”在监督努力的作用范围之外依然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生产决策必须在现场做出,否则信息不足。然而,农业活动的劳动空间范围广、劳动强度大,被雇佣者偷懒的动机十分强烈;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也难以程序化,监督十分困难。同时,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对劳动力需求往往集中于某一时段,需求的时际波动大;生产环节之间的时间间隔长,各个环节对农用劳动力的需求呈现离散状态。农村现有劳动力的可流动性差,难以跨区域流动。因此,农村劳动力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雇佣关系也只能以零工、散工方式出现。监督困难、偷懒行为和劳动力的时际离散需求大大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市场效率。3.土地市场: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一定的条件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

农户或经济组织。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如租金、股份分红等。土地流转后,相当于实行“三权分离”,经营权归受让方,承包权还是归承包农户,所有权也还是属于集体。我国人多地少,耕地面积有限,流转后的土地仍然用于农业生产,有助于保证农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土地的流转,进一步强化了家庭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天然优势:农业生产的产品索取权对家庭所有成员提供充分激励,可以有效抑制机会主义和偷懒行为。土地流转代替劳动力雇佣,一方面,通过保留索取权的自动激励机制,避免了雇佣关系带来的监督成本和劳动力供给的扭曲性减少;另一方面,土地由弱生产能力家庭向强生产能力家庭的转移,重新实现了土地和劳动力之间的合理匹配。土地流转有效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农民可以在转让土地要素和出售农产品之间做出选择,农用劳动力不足的家庭,从自给自足的角度出发,通过转出土地,实现横向生产规模的收缩和纵向销售环节的退出,变传统的出售产品为转出土地,从而有效防止“农产品卖难”问题;转入土地的家庭则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横向生产规模的扩张和纵向销售环节的延伸,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经济。细碎化土地的有效集中,一方面,可以实现更大范围内生产活动的协调,避免农活之间的“负外部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行为个体对公共资源(如水资源)的“攫租行为”,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流转,有助于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实现转出方和转入方的互利共赢,因而是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

二、基本结论

第8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论文摘要: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中,大学生是双重身份的主体:对于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而言,学生是需求主体;对劳动力市场而言,大学毕业生将成为劳动力供给主体。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供求均衡度的计量指标,也是实现各个主体利益的集中反映。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框架下探讨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的关键,以保障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平衡。

一、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

20世纪9o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扩展,扩大高等教育供给是为了满足个人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挑战。但是,高等教育供给的数量增长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是高等教育供给是否能够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确切地说,无论是满足社会还是个人需求的高等教育供给,其最终结果必须实现大学生个人从潜在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大学毕业生要在就业的劳动力市场上实现配置。实现这个配置过程要求:作为高等教育服务供给者的学校能够在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建起通畅的渠道,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又能够相互了解,以使所有的供求主体利益更加协调发展。这些要求的实现只能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中完成,可想而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的健全与否事关重大。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是供求实现的最基本前提条件,就业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高等教育供求伴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化,如果就业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利益冲突就会得到化解;反之,利益冲突就会加剧。

就业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供求的数量和层次结构都有影响,因此,高等教育供求就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作出灵敏反应。我国学者康宁博士认为,由于大量人口涌向高等学校,高等教育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仅仅只从规模扩大来缓解眼前人口压力带来的矛盾,势必导致大量人才出现“无效供给”局面,出现人才过度和人才缺岗的双重浪费现象。以致这种结构性失调供给的人才数量越多,则无效供给造成的结构性浪费越大,最终使生产性成本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和有效益的规模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讲结构就是讲数量、质量和效益的结构优化;讲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就是讲结构性供需均衡。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它反映着高等教育供给数量和结构达到平衡气象变化。概言之,高等教育供求是通过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来实现,它制约着高等教育供求主体的行为(见下图)。

在高等教育供求实现过程中,劳动力供给者(学生)、劳动力需求者(企业)、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学校)都需对劳动力市场作出应有的反应。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供求活动已纳入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之中,只有这样供求活动才能满足各个主体的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否则,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之间就会滋生出难以消解的利益矛盾,演变为利益冲突。因此,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必然是大学生就业市场配置效果的反映,因为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之间存在“联姻”关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配置规律

按照劳动力经济学的解释,劳动力市场是劳动供求双方进行劳动交换而发生的一系列劳动合约的总和,是一种劳动供求之问以劳动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深层反映。劳动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劳动力市场变化中,作为劳动交换的当事人,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双方的行为是理性的,即以寻求最大利益为其行为的基本动机,并以各自收益与成本的均衡为原则决定各自的供给和需求。在收益与成本均衡点相等之处,双方自愿达成劳动供求数量和工资率的劳动合约。这个收益均衡点就是工资率,即工资率作为一种劳动(小时)的价格,是一种灵活的“看不见的手”,它在劳动供求之间进行利益的分配,同时,通过利益引导,在社会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劳动资源分配。工资率作为劳动供求运动的结果,既显示已有劳动供求状况,同时又引导劳动供求发生变动。调节着劳动力自由流动从而导致劳动资源在各个企业和部门之间的分配作为个体劳动力供给者,他们需要适应市场的安排,因为对社会绝大多数劳动力供给者来说,劳动是唯一的谋生手段。市场配置理论强调: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将社会的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分配到各个企业和部门中,其结果是不仅改进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而且也改进了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境况。正如我国学者付钢战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力市场与企业所有制没有必然的逻辑对应关系,它与行政性劳动资源分配体制主要的差异在于:(1)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资源的分配,是以劳动交换为基础。通过劳动合约形式而实现的;(2)它是一种微观经济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过程中自动进行的配置和改进效率的社会形式,无需任何人格化和行政力量来安排。”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可以作为一种信号,调节着企业和劳动力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从而达到对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力有效配置可以使劳动力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如何能够实现劳动力有效配置,经济学家的诠释如下:

第一,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虽然劳动力市场配置过程是复杂的。但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调节市场中“经济人”的主体行为过程而已。在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出现两个独立的主体: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需求主体指一切用人单位。包括“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供给主体指凡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就业的人。按照“经济人”假设原理,供求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企业就成为需求方,它们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以劳动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为用人原则雇佣劳动者;而提供劳动力个人就成为供给方,他们是以个人收入与福利的最大化为就业目标。王善迈教授对此曾经作出比较具体的描述。他指出:“劳动力供求主体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有形与无形的)双向自由选择,供与求相互间展开自由平等竞争,最终以劳动合同形式完成配置过程。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益,约束双方的行为。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由劳动力供求决定,并在供求均衡点上形成均衡工资。工资的水平与变动,反过来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并引起劳动力在地区、行业、职业间的自由流动。”其实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特殊组成部分。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配置没有本质区别,对劳动力市场配置有着相同的反应,即大学毕业生就是劳动力的供给者,要与企业这个劳动力需求者进行交换,双方的行为均为“经济人”,不过学校作为(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培养者也被卷进这个交易的活动中,因此,依据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就比较有规律可循。

第二,政府干预学派的观点。关于劳动力市场配置,政府干预学派的理论是对古典经济学予以补充。新凯恩斯主义的供求调节理论认为,失业是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结果。正如罗莫尔(Romer,D.)指出:“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工资粘性就会使市场波动演变为就业波动。”非瓦尔拉斯均衡和配给制度理论是在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供给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理论认为,如果没有适合性的话,失业的存在就是不可抗拒的现实。在研究劳动力供给调节问题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的观点代表了一种普遍意义的看法。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它强调劳动力的消费和供给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通过预期工资和财富价格的变化引起劳动力供给的变化,从而引起就业数量的变化。同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承认自愿失业,认为市场上存在的寻找工作的失业状态的人只是由于固定工时制的原因,在工作和闲暇两种状态中作出选择。失业表现为市场固定工时工资所带来的效应小于这段时间用于闲暇所带来的效用。瞬时一般均衡理论很好地解释失业的原因,为解决失业问题另辟蹊径,对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此,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可以这样解释,随着社会劳动效率提高,个人闲暇时间增多,“失业”则是劳动力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可抗拒的状态。第三,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关于劳动力的配置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2o世纪60年代以美国学者舒尔茨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揭示了人力资源在劳动力市场有效配置中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到70年代,一些西方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筛选理论”、“社会化理论”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这些观点提醒人们,如果一味地以数量为目标的高等教育供给增加,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是因为教育本身不能绝对地改变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而且还要受劳动力市场的影响。首先,筛选理论的观点将教育只是当作劳动力配置的一个“信号”。该理论的代表人物迈克尔·史播斯在《筛选假设——就业市场信号》一文中曾经指出:“筛选假设系指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以便将他们安置到不同工作岗位上的装置的理论。”筛选假设理论把人的属性按照特点分为两类:一类是叫做标识。指的是人与生俱来的、永远不变的那些属性,如性别、种族、家庭背景;另一类叫信号,指的是人后天形成的、可以改变的属性,如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阅历等。筛选假设理论认为个人受教育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增长起作用,教育只不过是一个筛选的手段和方法。如果说教育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就是教育有效地把能力不同的人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而已,由此,能力不同的人,工资收入是不同的,教育和收入是正相关的。筛选假设理论强调的是高等教育的甄别作用,当人才不再紧缺时,甄别的信号就不明显。人力资源不可能实现有效配置。其次,社会化理论也是在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代表人物英克莱斯等人认为,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学生进行社会化的地方,人的社会化程度与将来的就业密切相关。教育的过程就是要努力使学生进入高度等级化、社会化和世俗化的社会过程。社会化理论更加关注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培训,特别是为大学生将来走向社会做准备工作,使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再次,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M·卡诺依(MartinCarnoy)认为,劳动力市场不是统一的市场,而是分割为二元或多元的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垄断劳动力市场和竞争劳动力市场等。求职者受教育程度决定其进入那一种劳动力市场,个人收入多少与其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层次相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一步强调作为不存在统一性的劳动力市场始终是处于分割状态,劳动力能够进入哪一级劳动力市场完全取决于个人受教育程度;主次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的待遇存在本质区别,根据市场分割理论的判断,受高等教育者可能得到的预期回报就显而易见,如果个人希望获得高回报,就必须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就必须接受高层次的教育。

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对所有劳动力的配置过程做了一般解释,实现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配置,就是要求高等教育供给要面向劳动力市场。K·辛齐利夫(K.Hinchliffe)在《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在5O年代后期以前的模式中,劳动力被视为同质的。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这种观点不再被接受。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在一系列市场背景下得以解释。每一种市场都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的背景有一定要求,有关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尤为重要。”这说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有明显的差异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教育就是一种专业教育,它是直接为社会输送各类高层次劳动力服务的。高等教育供求实现必须面向劳动力市场,高等教育供给需要兼备双重使命:其一,作为高等教育服务市场中的生产者要满足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者的要求;其二,作为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商品的供给者要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高等教育只有成为完成上述双重使命,对两个市场作出良好的反应,才能使供给达到合理的状态并转化为有效供给。

三、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配置中的调节因素

从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的研究中可以归纳如下三点:劳动力的工资、劳动力市场信号、主次劳动力市场分割。这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能否有效发挥的三个关键的焦点问题,因此,也是衡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机制健全与否的因素。

其一,就工资而言,在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配置调节过程中出现扭曲。一直以来对大学生就业的思考中,常常要求大学生要调整心态,降低对高工资的奢求,促进就业市场配置的实现。大学毕业生经过就业市场配置过程中的“博弈”,已经将自认为合理的工资水平降了又降。以致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现象,但是,就业率还是在下降。由此可见,从宏观上,工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起不到调节作用。

考察我国的工资变化,我国工资制度中的“体脑倒挂”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现存的工资制度还存在问题,工资制定缺乏根据,存在着行业界限。地区之间差异明显。工资制度一直在改革,但都是针对在岗人员采取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具有推动作用的影响。

第9篇:劳动力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价格扭曲;博弈;买方垄断

中图分类号:F30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5—0001—06

在2011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郗英杰表示,2010年全国农民工的工资是普通城镇居民的46%,深圳稍高,超过50%,很多地方都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且新生代农民工存在阶层固化危机。与此相对照,近些年每逢春节过后,东部沿海地区企业都会迎来一段时间的“招工难”。2011年以来,东部地区“民工荒”状况有向中西部地区深入蔓延的趋势,重庆、四川、湖北等地区也陷入了“民工荒”的困境。然而,农民工的超低工资与农民工的超高需求之间形成矛盾,这似乎与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形成“悖论”,其实这都源于农民工工资的不合理定价机制。

一、被严重扭曲的农民工劳动力价格

初次分配中影响收入分配比重的核心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在我国,不仅存在资本对劳动的直接剥削问题,例如利润侵蚀工资严重;而且在劳动力的雇佣过程中,存在资本对劳动的间接剥削,例如农民工工资长期被压低。目前,我国资本相对劳动力来说是稀缺的,稀缺的资本在市场上被高估,无限供给的劳动要素贡献被低估,从而导致资本和劳动的分配比例失衡,靠资本要素获得收入的人越来越富有,而靠劳动要素获得收入的人却越来越贫穷,形成很低且增长缓慢的劳动力价格,农民工的低工资更是如此。

农民工工资就是农民工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它是农民工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农民工劳动力价格低廉,一方面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所在;另一方面却蕴藏着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正。因为劳动者只有按劳动力价值取得劳动报酬才是公平的,而低廉的农民工工资不能正常反映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同时会阻碍人力资本的积累与完善。从长期来看,农民工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平的最突出表现,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加大的重要因素。2010年,深圳发生的富士康“跳楼”事件与本田“罢工”事件均与农民工低工资待遇有直接关联,这是农民工们用消极或积极的方式来表达对目前工资水平的不满。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支付这些生活资料价值的货币量,就是劳动力的价格。在实践中,劳动力价格与劳动力价值可能不相符,往往表现为劳动力价格低于劳动力价值。学者们把基于市场以外的因素所导致的劳动力价格低于劳动力价值看作是不公平的,且这一价格被认为是扭曲的。劳动力价格扭曲,特指由于市场不完善导致的劳动力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非最优配置,亦即劳动力要素市场价格与机会成本的偏差或背离。

要素价格扭曲是转型经济的特征之一,它加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程度。Patterson运用一般均衡框架对东欧一些转型国家的扭曲现象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扭曲的要素价格总体上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使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加剧。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欧实行了激进式改革,转型经济所导致的产品和要素价格扭曲现象在上述国家都普遍存在着。我国在市场经济转型中,同样也存在对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的扭曲,而且扭曲程度比较严重,例如农民工工资收入与体制内职工收入差距很大,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我国,扭曲的农民工劳动力价格主要表现为人为地长期压低农民工工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一直偏低。据2010年中国劳工观察(CLW)的调查,中国大部分的制造企业处于生产链的最低端,低廉的劳动力是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劳动力最大化的利用和最小化的支出是这类企业的营利模式。在被调查的工厂中,82.6%的工厂不能依法支付工人工资,被调查工厂支付低于法定最低额的工资或者不支付加班-[资成了行业常规。二是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劳动力价格长期被压低的状况非常普遍,而且程度比较严重。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到1.2亿左右,在加工制造业中就业的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农民工占到近80%,这些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都属于收入水平较低的行业。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与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相比,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微弱,2005年农民工人均年收入为8520元,仅相当于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5%,2010年也仅为46%左右,因此为社会创造大量财富的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一直处在最低层。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的劳动力仍然具有商品属性,雇佣劳动制度依然存在。对于广大的农民工来说,他们主要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他们能否按劳动力价值获得劳动报酬,是在初次分配中能否争取到公平待遇的体现。如果工资水平长期被压在劳动力价值以下,就意味着劳动力的再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他们在困境中勉强度日,在挣扎中勉强活命,就谈不上对教育、培训、娱乐方面的支出了,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将受到很大限制。据调查,农民T每天都要工作12到14个小时,回到宿舍就想睡觉,娱乐活动就是手机,看得最多的就是黄色的内容。从长远来看,农民工低工资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诸多负面影响,我国农民工低工资背后暗含的其实是低效率。正是由于教育、培训、提高等投入不足,劳动力自身的价值无法得到提升,又形成新的低价格的新生代农民工,循环往复,农民工始终走不出“低收入——低技能——低收入”的恶性循环怪圈,所以新生代农民工存在阶层固化危机,与他们的父辈们一样,这些新生代的农民工在生活质量、社会医疗保障、教育、工资收入等方面都存在不满意的地方。

一直以来,人们始终觉得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农民工供给近乎无限,这给了用工企业一种“充裕的错觉”,珠三角不少企业主以种种理由向农民工压价。这些不公平的劳动力定价模式极大地损失了农民工的劳动积极性,他们开始用行动表现出不满。许多农民_T宁愿回老家种地也不愿接受低廉的工资,这是他们对市场采取“用脚投票”的反映。另外,这种“民工荒”是一种技术型工人短缺的信号表示,因为这些地区从机电设备装配工、维修工、裁剪缝纫工,到餐饮服务员、业务员和家政服务员,不少企业纷纷喊“缺工”,这说明“低收入——低技能——低收入”的恶性循环怪圈对经济发展确实产生了恶劣影响。如表1所示,反映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技能人才对比差距,可以发现,我国基本无技能或只有简单技能的劳动者占很大比例。这样的状况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被普遍认为是极不公平和极不道德的事情。

农民工长期的低工资水平已经使得中国的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问题逐渐凸显。一般来说,农民工从事的是国民经济最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其低工资收入对比其他社会阶层不合理的高收入成为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其贫困的生活状况与富裕阶层的高消费形成强烈反差,成为贫富两极分化中贫困的一极,已逐渐累积成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另外,农民工的低工资难以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其低消费造成了有效需求不足,制约了经济增长,降低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

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上的

不公平博弈

在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上,扭曲的劳动力价格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博弈过程。在博弈中,虽然企业间也存在一个“扭曲”农民工工资和“不扭曲”农民工工资的选择,但博弈的结果是企业会一致采取扭曲农民工工资的联盟行动,而没有一个仁慈的企业会公正地给农民工定价。在企业都采取一致“扭曲”行动的压力下,劳动者与企业的博弈是被动的和不公平的。这里我们分两步来讨论。

首先,我们采取“囚徒困境”模型分析在不完全信息状态下,企业间如何采取一致行动扭曲农民工工资的博弈行为。假设全社会只有A、B两个企业,他们都是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主体,而且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佣农民工时,他们分别有“扭曲”和“不扭曲”劳动力价格的两种行为选择,每种策略选择带给企业不同的收益。如图1所示,矩阵中的数字表示假设的不同策略组合的收益,前面的数字表示企业A的收益,后面的数字表示企业B的收益:

我们逐步来分析每一种情况下企业的行为选择。第一种情况,企业A和企业B都不扭曲劳动力价格,劳动力取得的劳动报酬是公平的,企业各自按劳动力价值付给劳动力工资,而企业自身都获得5个单位的收益;第二种情况,企业A扭曲劳动力价格,而企业B不扭曲劳动力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A的劳动力成本要比企业B低,在市场容量小的情况下,如果两企业竞争的典型手段就是价格战。两企业都希望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于是竞相压低价格。当价格降到一定成本时,企业A的商品竞争力要比企业B强,因此企业A的收益将大于企业B,前者获利10个单位,后者获利2个单位;第三种情况,企业B扭曲劳动力价格,而企业A不扭曲劳动力价格,与第二种情况相反,企业B的劳动力成本要比企业A低,这时,企业A的收益将小于企业B,前者获利2个单位,后者获利10个单位;第四种情况,两个企业都扭曲劳动力价格,这时两个企业的收益相等,分别获得8个单位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给予劳动力的报酬是不公平的。

根据博弈论的分析,最后的纳什均衡将是第四种情况,即企业各自的理性选择导致集体的帕累托低效率,这或许是双方按照各自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的最优策略。这是因为无论企业A采取什么策略,企业B的机会主义心理使其都会选择扭曲劳动力价格,这种状态下企业B的收益都比不扭曲劳动力价格下的收益要高;根据博弈的对称性,理性的企业A的最优选择也是扭曲劳动力价格,同样它在此种状态下的收益都比不扭曲劳动力价格下要高。因此,最后均衡的结果只能是第四种情况,即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同企业给与劳动力的价格都是扭曲的,没有任何一个“仁慈”的企业主会给予劳动力比劳动力价值更高的工资。

其次,我们分析劳动力市场上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这时假定企业和农民工都处于完美信息状态下,即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工作的农民工明白雇佣自己的企业没有按照劳动力价值支付工资。这是符合事实的。因为我国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是典型的买方垄断市场,企业是大量劳动力的唯一买方,企业处于劳动力定价的强势地位,农民工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他们只能被动接受企业提出的工资条件。从理论上来讲,劳动力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选择是“相机选择”,即只要符合博弈方自己的利益,他们完全可以在博弈过程中改变计划。实际上,来自于农民工市场庞大供给量的压力,农民工在受雇过程中往往是“被迫选择”,所以劳动力市场上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博弈是不公平博弈,如图2所示。在图2中,图中三个终端黑点处的数组,表示博弈各方到达这些“终端”路径所实现的得益,其中第一个数字为先行为的企业的得益,第二个数字为后行为的劳动者的得益。

图2中最左方的圆圈表示企业的选择节点,企业在此处有“扭曲”与“不扭曲”劳动力价格两种可能。如果企业不扭曲劳动力价格,“仁慈”的企业主愿意给劳动力支付高工资,则博弈结束。这时企业能得到c单位的收益,而劳动者则会得到(e+h)单位的收益,其中的e是劳动者从企业处得到的高于市场上一般低工资的部分,此时的劳动力商品交易行为是公平的。根据前面的分析,企业间的竞争博弈使它不可能采取“不扭曲”劳动力价格的行为选择,所以企业根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行动,它会选择“扭曲”劳动力价格的行为,这样则到达劳动者的选择信息集,轮到劳动者进行选择。

在劳动者的选择节点也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行为,即“接受”与“不接受”企业支付的低工资。无论劳动者“接受”或“不接受”,博弈都告结束。若劳动者选择“不接受”企业支付的低工资条件下,此劳动者将不与企业合作,那么其收益为0。在我国买方垄断的农民工市场上,企业不愁找不到农民工,也就是说总有劳动者会接受企业提出的工资条件。与不扭曲劳动力价格的选择结点相比,在扭曲劳动力价格的情况下,e部分的收益从劳动者手中转移到企业,即企业侵吞了少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部分,其收益为(c+e)。只有最初选择“不接受”的劳动者没有收益,其“未得”收益部分h将转到别的劳动者手中。

若劳动者选择“接受”企业支付的低工资,则企业的收益是不变的,仍然是(c+e)部分,选择“接受”的劳动者可以获得h部分收益,此时企业和劳动者的商品交易都达到最终目的。实际上,这是企业与劳动者博弈过程中的惟一选择路径。因为在博弈中,劳动者很清楚地知道自己选择“不接受”行为的后果,那样企业的收益将不受影响,自己的实际收益为0,而别的劳动者会获得可能属于自己的收益。而且,劳动者即使“不接受”某一个企业扭曲的劳动力价格,其也不会找到“不扭曲”劳动力价格的企业,因为“扭曲”劳动力价格是企业间“囚徒困境”博弈后的一致联盟行动,所以理性的劳动者一般会选择“接受”既定企业扭曲劳动力价格的事实。

上述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动态博弈,表面上是公平的,企业“愿意”支付扭曲的劳动力价格,而劳动者“愿意”接受被扭曲的劳动力价格,实际上这种劳动力商品交易是很不公平的。这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博弈起点的不公平,企业间的“囚徒困境”博弈使他们都会选择扭曲农民工劳动力价格行为,他们有主动定价农民工工资的权力,劳动者只有被动接受此价格的选择;二是博弈过程的不公平,在博弈中,受买方垄断农民工市场供求压力的影响,农民工之间一般不会达成一致行动的契约,某一农民工“不接受”时,总有其他农民工“接受”,无论农民工采取什么策略,企业的收益都不受影响,而农民工之间的收益分布会受到影响;三是博弈结果的不公平,分析表明企业采取扭曲劳动力价格策略比不扭曲时多要出e部分,而这e部分的收益本来应归劳动者所有,但企业间的博弈使得企业最终会将这部分收入夺走,他们不可能“仁慈”地采取不扭曲劳动力价格的行为。总之,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与企业的博弈过程是不公平的,他们往往是被动、弱势的,所获得的收益也是不公正的。农民工处于一种不公平、不平等的状态,这无论是对于农民工自身还是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是不利的。

三、农民工工资的不合理定价机制与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属于买方垄断,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有决定权和话语权,图3描述了买方垄断劳动力市场条件下企业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其中,AC为企业平均工资成本,即劳动力供给曲线s,MC为企业的边际成本线,MRP为企业的边际收益线,也是劳动力需求曲线D。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企业雇佣的最佳劳动数量为Q0支付的工资为w0,低于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均衡就业点Q“及均衡工资水平W*,企业凭借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垄断地位限制劳动需求。

企业除了限制它的劳动需求外,还要对劳动进行“剥削”,即劳动实际得到的报酬低于其边际产量价值,该边际产量价值即为企业的边际收益。如图3所示,在企业(垄断者)优先选择的劳动力投Q0处,市场上流行的工资为W0。就劳动需求的这个水平来说,企业愿意支付数量等于Wm的工资:这是雇佣最后一个工人可能给企业提供的额外收入量。所以,在Q0处,企业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低于他们对于企业所做的贡献,即低于他们的劳动力商品价值,因此有些经济学家把劳动的边际收益(MRP)与其市场价格差异部分(wm-w0)看作是垄断者的“剥削”。在缺乏有效竞争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一直这样“剥削”下去,而且劳动力供给越无弹性,这种剥削的程度可能越大。由此可见,在买方垄断的劳动力市场中,企业给农民工的工资定价是不公平的,企业侵占了(Wm-W0)部分的劳动者收入。

如果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W1,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为W1时他们愿意提供的劳动供给为Q1。对于企业来说,他们的边际成本也相应发生变化,表现为:达到Q1之前,边际成本等于最低工资水平,呈水平状,即W1V1;超过Q1之后,边际成本回复到原来的边际成本曲线,呈向右上倾斜状。此时,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企业的均衡点就会发生变化,雇佣数量达到Q1,大于没有实行最低工资法时的雇佣数量Q0,增加量为(Q1-Q0)。

从理论上讲,恰当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在W0至W*之间,而不能高于W*,否则会增加失业。如在Wm点,就有(Qm-Q1)数量的工人失业。实际上,最好的结果是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等于Wm,这时的工资和就业量与完全竞争的工资与就业量完全一致,即依靠政府的干预消除了劳动力市场上的垄断。当然,这一最优结果不能一步到位,需要逐步提高工资。在我国,最低工资法已实施多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发挥了对劳动力工资的“保底”效应,这是值得商榷的。有学者认为最低工资法不可取。平新乔指出,我国尚有65%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当前农民收入畸低的情况下,他们会接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从而使最低工资制度形同虚设。而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会提高民营企业用工的实际成本与违约成本,客观上削弱了城镇就业量。

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劳动力价格应该与它的边际生产力所决定的劳动力的价格相等。但中国在转轨时期,采取户籍制度把大量的农民工隔离在次级劳动力市场,由此造成买方垄断的特征。同时,买方垄断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工资的定价机制是不合理的,它必然会造成农民工劳动力要素市场的扭曲。

四、结论与建议

总之,我国农民工劳动力价格是被严重扭曲的,这种劳动力价格扭曲是企业间博弈后的一致联盟行动,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是不公平的,农民工往往是被动、弱势的,他们从企业所获得的收益是也很不公正的,这造成了农民工权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