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精选(九篇)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

第1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上街的战略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豫政〔〕8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豫政〔〕87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文〔〕85号),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上街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城市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商贸服务活跃,人员流动性强、成分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农民工已经占建筑、矿山等行业从业人员的近90%、事故伤亡人员的90%以上,严峻的安全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三)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各部门要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上街的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促进城市社区、农村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导推动、安委会综合协调、部门服务监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平安社区(村)建设总体规划,构建城市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自防自治、城市社区和农村组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相关单位协防协治的工作网络,发挥城市社区(农村)自治主体和居(村)民自律主体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社会动员、居(村)民自治,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1、到年底,基本形成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网络,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开展,镇、各街道办事处建成3个以上示范性城市安全社区和示范性安全村,2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2、到年底,在示范性城市安全社区和安全村的带动下,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及农村安全工作,镇、各街道办事处4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3、到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得到规范,群众安全素养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镇、各街道办事处6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4、到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群众安全素养切实提高,安全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公共安全全面加强,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度下降,镇、各街道办事处8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5、到2015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职业安全、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全区社区和农村基本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三、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成立城市基层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街道办事处应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

(二)加强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成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3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根据社区安全自治管理的需要,明确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适合各种环境及状况的社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

(四)建立社区安全信息网络。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精确的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图。

(五)建立社区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发挥社区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社区安全的在线监控和巡回检查。大力培育社区安全咨询服务等中介组织,加强社区安全技术指导。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社区安全提供服务。公布安全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引导居民自防互助。

(六)建立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结合城市社区安全实际,出台城市社区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社区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标准,组织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七)加强城市发展安全规划。街道办事处、社区规划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严格城市功能分区,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区,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等危险物品配送管线。不得在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街道和楼院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企业在城市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城中村安全管理,搞好消防安全改造等安全规划,坚决遏制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打通消防通道和安全抢险通道,确保城中村安全。

(八)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每个社区要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九)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开展街道办事处、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常识,动员学生参与学校、社区、楼院和家庭的安全宣传等活动,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作用,确保辖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100%。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安全、消防、巡防“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监控机制,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49号令),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社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市政、路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楼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均应取得相应许可证,对无证使用单位应进行严肃查处。

(十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教堂等单位应当加强对危房的排查治理。依法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防止将房屋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销售、仓储的,其周边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街门面房的防火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十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活动。要全面加强禁放,改限放过程中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要制定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交通管制疏导,确保公众安全。

(十五)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严禁私自倒灌充装液化气。高层建筑或者居民楼内的餐饮单位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要依法管理,防止泄露、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十六)规范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贸交易会、大型集会和庆典活动必须按照要求,经过审批和备案。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周边干道交通管制,控制进场人数总量,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十七)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按要求配备应急人员和应急器材,制定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关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通道。

(十八)规范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区的管制,严厉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加强机动车辆检修和驾驶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车辆带病上路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十九)加强社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社区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供、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进网作业管理,指挥居民加强对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消除供、用电安全隐患。

(二十)加强对社区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设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社区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四、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完善农村安全工作基本经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健全农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推进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加强农村安全政策调控。运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价格调节等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督促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条件,依法关闭、取缔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防止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企业在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建立农村安全标准体系。出台农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农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检查制度、村民安全公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农村安全工作标准、农村企业安全工作标准,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四)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企业安全管理网络,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成立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明确具备农村安全管理能力的农村安全管理人员。

(五)完善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企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查找、整改事故隐患。贯彻落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村民委员会发现其辖区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所在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加快农村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发展安全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解决农村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短缺问题。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纳入上级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扩大现有应急救援队伍的覆盖和服务范围,积极建立乡村义务消防队伍,努力做好农村应急抢险工作。引导、督促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和企业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八)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安全的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村延伸,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普及农村安全常识,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镇、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村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九)开展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农村、安全进集市、安全进田头、安全进农户的“六进”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法规、安全常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集市、进田头、进农户,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十)做好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镇、各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开展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市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得在山体滑坡(崩塌)易发区等区域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周边建设危险品生产企业和存储场所。

(十一)加强农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管。烟花爆竹销售应当统一布点、统一配货。严厉查处农村烟花爆竹燃放,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安全管理。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地质灾害防御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对可能引起地质灾害地区,应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十三)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科学建设农村沼气,指导村民安全用气,严厉查处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十四)加强农村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镇、农民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焚烧秸秆。

(十五)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防止业主将施工任务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坚决查处辖区出现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联合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建筑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加强农村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品交易会、集市、庆典等活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场地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车辆的管制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十七)规范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车上路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十八)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供电单位应当加强农村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供电线路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十九)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学校附近、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道路、枯井、易滑坡山体、危桥、沟河等事故多发点(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制定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

(二)加大政府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第2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农机安全监理运行基本要素

2010年底,全国共有县级以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2901个,省、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参公管理比例分别达到83%、63.6%和31.9%,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近3.35万人。一些地方采取在县级以下设立农机安全监理派出机构,在乡镇、村设立农机安全监理员或农机安全协管员等形式,延伸了农机安全监理基础网络。全国已基本形成了部、省、市、县、乡、村6级农机安全监理体系,有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人员11万多人,在组织上保障了法律和行政法规赋予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的履行,并为农机安全实施社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社会管理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重视、部门支持和社会组织的参与。2006年,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各地积极响应并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工作之中,形成了“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公开办事依据、业务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农民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农机执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搞好农机事故预防。

目前创建扎实推进并取得了实效,“平安农机”示范县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并构建了适合农民、农业、农村实际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了对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充分调动了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参与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发挥了创建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基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主要抓手之一。2007年农业部将“全国农机监理信息系统”纳入了国家“金农”工程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全国农业机械登记、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监理体系管理四大基础数据信息库和全国统一的应用平台,以信息化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全国有1/3的省(市)建设了区域农机监理信息网络,实现了农机监理系统网上办理业务。2009年农业部实施了《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为全国100个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了移动式拖拉机检测设备。在项目建设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已有北京、山西等20个省区市在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下,启动实施了地方的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建设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将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纳入了建设内容,2010年已先期启动了600个粮食产量大县。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技术与信息化建设的体系的初步形成,为农机安全社会服务提供了支撑、搭建了平台,有利于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农机安全监理主要功能分析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2012年中央1号文件再一次提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这些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我国农业机械主要由农民个人拥有为主,量大、面广,涉及农村千家万户,流动、分散,贯穿于农业生产、流通等产业整个过程。目前,我国农业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推进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提,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社会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正确分析农机安全监理主要功能,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监理改革,面向社会需求定位,从技术上强化服务,更好地履行农机安全社会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要求。

发展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的发展观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其发展的量和质、深度和广度是不相同的。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其中包括安全发展这个基本要素。安全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安全能减损,保护生产力,安全出效益,发展生产力,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农机安全监理承担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重任,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农机安全监理第一要务。因此,应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实施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好职责任务,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效率性、责任性的依法行政执法原则,执行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要求,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使农业机械化更加发展、农民生命财产更加安全、农民生产生活更加殷实、农村社会更加和谐。

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在加强农机事故预防和控制过程中,研究和运用社会管理的理念和知识,结合实际创新农机安全监理方式方法,有效维护农机作业秩序和各方正当权益,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行政执法效果和公共服务水平,是农机安全监理在新时期新阶段所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目前,农机安全监理在服务方面还相对滞后,如农机安全监理办理牌证业务在一些地方仍存在传统的等业务上门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机械法牌证率、检验率和持证率,无牌无证农业机械造成的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加强安全监理的同时,更多地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针对农机作业服务市场特点和农民的需求,从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出发,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以服务提升监理水平,让农民在接受监督管理得到方便的服务,自觉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安全发展文明成果。

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定期对农机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等要求。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也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方面应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提高广大农机监理人员,增强法律素养,普及专业技术,提高软实力。另一方面,应积极争取对农机监理科技投入,研究农机安全监理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搞好农机监理检验、培训、考试、宣传教育、事故勘验、安全检查、监理信息等装备设备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不断改善农机安全监理手段,提高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增强硬实力。安全科技是构成安全生产的重要要素,代表安全生产的发展水平,应不断推进安全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p#分页标题#e#

农机安全监理创新途径选择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管理方面,创新更多地体现在方式方法的变革。因此,在实施农机安全监理社会活动过程中,引入服务等要素或把行政执法与公共服务等要素相互融合,更有效地实现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目标。引入服务要素,实现服务创新,不仅会给服务对象带来不同于从前的新内容、新感受,充分调动其积极性,而且还会提高安全监理能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目前农机安全监理服务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应结合实际研究服务内容,选择技术实现途径,以服务创新农机安全监理。

农机安全监理面向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农民。在建设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新的变化,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区别。从农机安全社会管理角度分析其特点,一是乡村较多,居住分散,集中度低;二是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其类别多,品种复杂,农时作业季节性强;三是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这些因素的存在给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相对人带来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大多数农民距离县城较远,办理安全技术检验、技能考试及申领牌证等业务往返不便,且增加费用支出。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应主动从方便农民出发,积极转变观念和作风,开展以送业务下乡为试点,变“有求必应”为主动服务,推进服务创新,提升监管水平。送业务下乡不仅可行而且会产生新的效果。其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分区域分时段实施,少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采取预约方式处理。转变业务办理方式,虽然增加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工作量并付出更多的辛苦,但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换来是农机经营使用者的方便,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二,送业务下乡还会增加农机安全监理费用支出,但节省了农民费用,相对增加了农民收入,且总体费用支出是相对减少的,节本增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三,送业务下乡对广大农民来讲是农机安全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现场示范教育,有利于扩大影响,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稳定和巩固现有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组织体系同时,应从社会管理出发,积极推动农机安全技术组织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社会成员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扩大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组织群体。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也是影响农机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据统计,2010年全国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17.15万个,呈现出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阶段性特征。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18万个,比上年增长46.02%,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高,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规模化经营的主力军,也是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主导力量。因此,应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通过对其农机安全生产技术引导和规范,加强安全生产自治型治理结构建设,搞好其会员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形成农机安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自治自律的良好状态。同时,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机大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等积极参与农机安全自律,促进基层社会成员安全自我服务组织建设,实现良性互动,广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第3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及“十一五”农机化工作,分析当前农机化形势,明确“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年农机化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机化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刚刚过去的年,是我省农机化工作砥砺奋进、再创佳绩的一年。全省农机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农机总量快速增长,装备结构持续改善。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41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9%。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2.5万台,增长19%;联合收割机10.2万台,增长12%;插秧机达到1.13万台,增长35%。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快突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8%,增长1.4个百分点。水稻机械化栽植率达到13.4%、玉米机收率达到29.9%,分别增长4.6和16.6个百分点。

三是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经营效益显著提高。全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接近6000家。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877家,增长77%。全年农机作业收入达到315亿元,增长10%以上。

四是农机事故下降明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省共发生国家等级公路以外农机事故18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24.2万元。事故数比上年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3.4万元。

一年来,各级农机部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精心组织农机化生产,加快适时收种进度。一是全力以赴抢收小麦。面对小麦成熟期延迟、收获期缩短、机具严重短缺的严峻形势,全省农机人万众一心,团结协作,科学调度,热情服务,采取“南机北援”、引机留机等多种方式,打了一场漂亮的小麦抢收攻坚战。仅5天时间,机收小麦3400万亩,机收率达95.5%,实现了颗粒归仓的目标,得到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涌现出了阜阳、霍邱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省局被省政府授予“小麦抢收先进单位”。二是精心组织重点农时农机化生产。在春耕、夏种和“三秋”重点农时季节,各地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大力开展农民培训,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精心组织机械化生产,当季投入的机械和作业面积都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三是紧急开展冬季农机抗旱保苗。针对去年冬季严重旱情,省局提前启动抗旱机具应急补贴,在国家已下达的年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中专项安排2000万元补贴农民购置抗旱急需机具。旱区农机部门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成立农机服务小分队,深入一线帮助农民检修机具,全力服务抗旱保苗,并协调供应网点调入抗旱机具和零配件,开展送机具送配件下乡活动。全省共投入抗旱机具76.5万台套,灌溉面积3228万亩次。年我省粮食总产量达到616亿斤,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实现连续7年丰收、5年创新高的纪录,应该说,农业机械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功不可没。

(二)规范实施购机补贴,确保惠农政策效应发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购机补贴资金6.5亿元,比上年增加4千万元。各地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照程序操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总体进度较快,社会反映良好。至10月下旬,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完毕,进度全国第一。共补贴机具10.7万台,受益农户数9.5万户,拉动农民投入32.65亿元。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省局制定了宣传方案,印发了宣传手册,在《安徽日报》整版刊发购机补贴政策。各地也通过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展板、现场咨询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让农民多渠道了解政策各项内容。二是严格规范操作。《县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暂行办法》,完善资金结算方式。郎溪、霍邱等县制定了经销补贴机具承诺制度、补贴机具入户核查制度等,工作抓的紧,执行规定严,实施效果好。三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补贴重点围绕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引导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调整。全椒县拿出70万元补贴资金,对购置插秧机的农民及合作社给予叠加补贴,推进“生态粮仓”建设。全省大中型拖拉机、多功能旋耕施肥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玉米和油菜联合收割机等增加明显。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制定了方案,对补贴方案执行及资金使用、补贴程序操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上级批转及媒体反映的举报信件。蒙城县农机、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把关,组织人员划片包干,进村入户,实地对补贴申请人进行审核,保证购机补贴真正落实。总的来看,年农民对购机补贴的投诉率明显下降,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加快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强化工作措施,大力培育扶持。一是政策倾斜。购机补贴资金优先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不受数量限制。利辛县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承担土壤深松项目,给予每亩25元的作业补贴。二是资金扶持。省局安排专项资金320万元,重点扶持4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马鞍山市对获得省示范农机合作社给予1:1配套奖励。含山县通过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购机提供贷款担保。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扶持资金突破1000万元。三是技术帮扶。宿州市举办农机专业合作社观摩活动,组织相互学习和技术交流,六安市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创业培训班。四是示范引导。有8个合作社、9个大户和5个维修网点列入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制定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通过评选,树立了含山惠农、合肥成根等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

(四)主攻生产薄弱环节,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一是狠抓小麦机播质量提升。通过购机补贴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秋种期间,各地强化技术服务和组织保障,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为依托,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努力扩大机播面积,提高播种质量。二是狠抓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4880”推进计划全面实施。举办了全省首届农民机插秧技能大赛,进一步加大机插秧技术推广和社会宣传。霍邱县政府拨出600万元资金,扶持建立12个育秧工厂,并对机插秧作业每亩补助20元。凤台县对农民购买插秧机每台补贴1万元,并拨出30万元补助育秧生产线。全省水稻机插秧378.7万亩,机插率达11.2%。有100个行政村水稻机插率达到70%以上。三是狠抓玉米机械化生产。加大玉米联合收获、秸秆还田等机械补贴力度,加强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涡阳县与农委粮食产业现代农业项目结合,对购置玉米收获机给予叠加补贴。全省玉米机收面积327万亩,比上年增加1倍以上,机收率30%。四是狠抓油菜机械化收获。油菜生产示范县由上年的8个扩大到12个,共建设机械化生产示范点40个。芜湖、和县等成立油菜生产机械化领导组和专家组。全省油菜机收面积50.2万亩,增长3倍。五是狠抓山特产品加工机械化。皖南和大别山区紧紧围绕资源优势,找准农机化工作切入点、落脚点和创新点,积极引机上山入林,努力提高山区农业的农机应用水平。全省新增茶叶加工机械2.1万台,机制茶20.8万吨,茶机对茶产业的贡献率达40%以上。烘干、山核桃及板栗脱蒲等山区特色农业机械也进一步加快应用。

(五)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一是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各地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切实加强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培训。全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22万人,完成阳光工程农机培训2.8万人。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涡阳等3县被命名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宣州等7县区被命名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金寨、休宁等县创新举措,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和“平安农机”进校园、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农机8万余台,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1.85万起。金寨、望江等地首次把耕整机、插秧机等非牌证管理机械纳入检查范围。宁国、岳西等地主动与交警、安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许多地方积极参与了交通治超活动。四是做好农机产品质量试验鉴定。完成部、省级农机产品推广鉴定361个,组织农机行业技能鉴定122批次,鉴定各类农机人员1.3万余人。

总之,在气候异常、自然灾害多发的不利因素影响下,年我省农机化工作仍然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既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全省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向各位并通过你们向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的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十一五”,我省农机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全省新增农机总动力1426万千瓦,较“十五”末增长35.8%;大中型拖拉机新增8.9万台,增长146%;水稻插秧机新增1.07万台,增长18.1倍;联合收割机新增5.34万台,增长1.1倍。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大幅提升。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十五”末提高了16.5个百分点,机械化作业已占据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三是农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等服务模式初步建立,服务效益明显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2007年从零起步,目前发展到近900家。农机化经营总收入年比2005年增加了185.7亿元,增长1.2倍%。农机作业服务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

四是农机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大中型拖拉机、水稻高速插秧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旋耕施肥播种机等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提高了作业质量与效率。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在各地得到了大面积推广,提高了农业科技应用水平。

五是农机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建立多部门的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制度,深入推进安全监理能力建设,农机执法手段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严把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农机驾驶人员培训考试、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核发牌照关,安全生产检查有效开展,农机“三率”明显提高,农机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农机安全形势平稳。

“十一五”的5年,是我省农机化发展进程中,科学发展最为突出的5年;是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机作用发挥最为明显的5年;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农机行业和农机人地位提升最为快速的5年。5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机化发展的外部环境明显优化;5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大幅增加,农机化发展的政策保障更加有力;5年来,农民生产生活观念深刻改变,农业生产需求持续扩大,农机化发展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拓展。5年来,一大批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不断涌现,更多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催生,成长为建设我省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二、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实现“三化同步”,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我们要切实强化“三化同步”意识,准确把握发展形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强调要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强调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发展清洁生产方式。目前,我省正处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加速迈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演进、城乡统筹向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机械化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二)抢抓机遇,统筹谋划求发展。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面临着更加难得的有利机遇。一是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省委、省政府将加快发展农机化作为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二是法规政策相继实施。继2009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后,近期省政府又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三是财政支持继续加大。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今年第一批安排我省5.3亿元,全年预计较去年有较大增加。四是项目投入更加有力。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农机富民提升行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以及农机作业补贴等一大批高含金量农机化项目将启动实施。五是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青壮年务农劳力短缺矛盾日益突出,农民更加渴望尊严生活和体面劳动,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我们要抓住机遇,找准国家政策与我省实际的结合点,切实把工作谋划落到实处,切实把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发展。

(三)正视问题,积极应对新挑战。我省农机化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要求、新任务相比,仍不相适应,仍存在差距,又好又快发展还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有效供给不足;二是丘陵山区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任务很重,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三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一些适用技术推广普及受到制约;四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强;五是农机化发展基础设施不配套,农机作业运用条件较差;六是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有待提升,作业的质量效益还不够高;七是老旧农机更新报废速度慢,农机化节能减排和安全监理的任务艰巨。

(四)明确方向,找准工作着力点。我省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重要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是我省农机化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实现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将转变发展方式贯穿农业机械化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农机化科学发展。

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基本要求是必须始终做到五个“高度重视”。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体系。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农机化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政策体系。

二是高度重视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与布局。通过购机补贴、作业补贴等措施,优先保证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作物机械与农产品加工机械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农机装备整体效用。鼓励农机化水平较高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提升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高度重视推进和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强化服务,加快普及主要作物重点环节农机化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装备广泛应用,促进农机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高度重视培养和壮大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加强以农机手和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解决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高手比例偏低等问题,为农机化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撑。

五是高度重视培育和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技术培训、示范引导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培育更多利益联结紧密、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农机部门必须树立持之以恒、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务实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落实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关要求,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三、扎实做好年各项工作,促进“十二五”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我省“十二五”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核心,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和农机富民工程提升行动为抓手,以调整优化装备布局结构、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为重要任务,促进技术创新,建设人才队伍,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发展主体,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640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栽植机械保有量分别达到18万台、15万台和3万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山区机械化有新发展,农业排灌机械总动力达到200万千瓦。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省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总收入550亿元。

“十二五”时期,要落实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坚持把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放在农机化工作的首位。42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完善机械化生产主导技术、主体机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现作物、机械、技术的统一和协调。提高播种质量,提升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质量和水平。普及应用机插秧技术,重点推广应用高速插秧机和玉米联合收割机。到2015年,皖北地区的耕地深耕(松)一遍;旋耕施肥播种镇压复式作业面积占种植面积的30%以上。全省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40%,玉米机收水平力争达到50%以上。加快发展谷物烘干机械化。积极推进油菜、花生等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畜牧业、渔业、林果业机械化,推进丘陵山区茶叶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

(二)着力改善农机化装备结构。稳定增加装备总量,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作业机械,促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形成适应优势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机械化装备结构和提高不同作物生产质量效益的机械化技术结构。沿淮淮北地区,重点发展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沿江江南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适应性强、复式多功能作业的中等功率机械;丘陵山区,重点发展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机械和茶叶、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到2015年,大中型拖拉机与农具的配套比达到1:2.5。开展补偿性更新报废试点,逐步淘汰污染重、效率低、能耗高的老旧农业和排灌机械。

(三)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根据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重点培育300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覆盖每个乡镇和主要农业行政村。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培育农机作业、维修、中介、租赁等市场,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

(四)加快推进农机化科技应用。大力推广以深耕深松、旋耕播种施肥镇压、联合收获为代表的机械化增产增收技术,以节水灌溉、精量播种、水稻栽植为代表的机械化资源节约技术和以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为代表的机械化环保技术,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建设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制定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路线,提高农机作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和茬口,提高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水平。

(五)着力加强农机化实用人才培养。构建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农机类技工院校和县级农机化培训学校为骨干、生产企业为补充的培训体系。优化培训内容,实行培训与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有机结合。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能力。将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农机科普宣传,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对农机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培训。

(六)切实增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推广体系,提升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服务能力。强化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建立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理装备和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使用监管能力,到2015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达到总量的50%。提高质量服务能力,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加强农机试验、推广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完善推广目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联结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机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同志们,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年各项工作,为“十二五”农机化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年主要目标是:农机总动力达到5600万千瓦,同比增长3.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2.5%,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水稻栽植率、玉米机收率同比分别提高5个、8个百分点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增加400个以上,总数达到1300个左右。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按照以上目标要求,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围绕粮食生产,继续将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倾斜,兼顾丘陵山区特色农机化发展。围绕结构优化,重点补贴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和玉米油菜收获、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作业机械,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宏观调控作用。围绕政策落实,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操作程序,加快实施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要求,坚持“五项制度”,做到“八个不得”,制定《购机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启动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和农机富民提升行动。根据《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开始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和农机富民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设施和装备建设。率先在14个粮食生产大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加强与农业部门联系,主动跟进,争取支持,打好基础。努力争取在规划用地方面积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改善农机保养条件。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和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充分发挥农机中等专业学校及县级农机校的作用,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机教育培训。认真做好农机化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农机作业信息服务和管理调度平台建设,服务重要农时农机作业。

三是扎实推进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认真落实农机跨区作业优惠政策,制定完善“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方案及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农机优先、优惠加油卡应用,探索农机作业信息采集机制,扎实做好各项服务,推动农机化生产有序进行。重点推进水稻机插、玉米和油菜机收等薄弱环节生产机械化,培育农机作业市场,延伸农机跨区作业范围和领域。认真实施好《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作业补贴,确保500万亩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完成。

四是着力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400个,重点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0个。继续实行政策倾斜,做到购机补贴优先满足、先进适用农机具优先推广应用、农机化相关项目和农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强信息化建设,修、改、扩建机库棚及维修场地。各级联动协作,有计划开展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业务培训。省级培训合作社负责人50人、辅导员100人。继续实行帮扶联系制度,掌握情况,帮困解难。

五是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围绕省政府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抓住国家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机遇,加快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土壤深松(耕)、精少量播种、水稻栽植、玉米收获等重点技术推广普及应用。进一步推进玉米、水稻、油菜机械化生产示范县建设。深入实施水稻机插秧“4880”推进计划(滁州、巢湖、淮南和马鞍山4市加快整村整乡推进步伐,安庆、六安、芜湖、宣城、合肥、铜陵、蚌埠和池州8个市消灭机插秧空白村,全省力求新增80个乡镇水稻机械化栽植水平突破30%)。因地制宜推进以茶叶生产为主的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机械化。制定设施农业优势区域规划,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提升设施农业装备技术水平。

六是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农机培训基地建设,更新教学机具与设备,提升师资队伍业务能力。推进管理、技术、作业服务三支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以农机手、新型职业农民为对象的农机实用人才。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重点组织开展秸秆还田、土壤深松(耕)、旋耕施肥播种、机械化插秧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和农机化项目培训。全省培训农机人员25万人次。其中拖拉机驾驶员3万人、农机维修人员1万人。

七是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创建10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争创4~5个部级“平安农机示范县”,提升业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农机监理牌证管理,坚决制止超标准、跨区域滥发牌证的现象。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农机登记入户关,进一步提高农机“三率”。积极探索实施免费管理的经验做法和保险补贴、合作社保险等适合农业机械的安全保险新模式。加强农机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整治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修订完善省级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做好农机新产品推广鉴定和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加强质量投诉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4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各级农业部门履行法律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职能,迫切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转变;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已成为当前农业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国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五)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要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也要结合各地、各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二是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整合资源、开拓创新。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四是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把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六)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明确职责,充实人员,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尽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七)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适应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一个归口管理机构,综合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依法监督和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包装和标识、检测机构考核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依据职责权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依法对下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相关办法,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已经推行综合执法的省、市、县,要进一步充实力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水平。没有推行综合执法的地区,要尽快整合执法力量,明确执法机构,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九)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各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以行政管理部门考核的授权为限。农业部建立部级综合研究中心、部级专业性及区域性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及国家、行业标准研制等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地方标准研制等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验检测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各地要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产地等建立速测站(点),并开展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

(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研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研究,加速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和技术方法的研发,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加强生产档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和人员。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管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监管工作队伍。既要培养一批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专家型人才,又要培养一批通晓行政执法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管理型人才,更要培养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实用型人才。

四、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加强领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依法监管和引导服务的关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

第5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正在加速推进。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综合产能跨越新台阶。201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11791亿斤,比2003年增产3177亿斤,连续9年增产,连续6年超万亿斤。农业生产成功打破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此消彼长的传统格局,棉、油、糖、水果、水产、畜产品也全面发展、稳定增长,较好地满足了快速工业化、城镇化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农产品需求。

第二,现代生产要素比例大幅提高。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以年均1%的速度增长,2011年达到52%,我国农业增长方式已由土地、劳动力和物质要素推动为主进入以科技推动为主的阶段。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先进设施与装备技术等高技术对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不断显现。目前,我国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良种对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0%左右。2010年,我国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首次突破50%大关(52%),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的25%,设施水产品产量约占水产品总产量的15%,靠天吃饭的局面逐步得到改善。农田水利建设也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00多万亩,累计有效灌溉面积达9.05亿亩,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

第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混合型、多样化的农业经营模式以及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出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增长。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2年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8.9万户,同比增长32%,出资总额1.1万亿元,增长52%。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各个领域,在维护农民基本权利、增强农业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农业产业化组织。目前,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已达28.4万个,成为我国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供应的重要力量。通过自建、与农户共建高标准原料基地,各类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了全国40%以上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基地规模占农业生产总规模的60%以上。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化、社会化的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涌现。

第四,农产品需求结构明显转变。从大结构上看,食品消费日益多元化,饲料用粮需求快速增长,工业用途日益扩张。在食品消费上,口粮需求减少而肉蛋奶消费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口粮消费量一般会经历由减少到稳定的过程。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整体上高于农村居民,其人均口粮消费已趋于稳定,而农村居民人均口粮消费正大幅减少。1990-2000年,城镇居民家庭每年人均购买粮食由130公斤减少到80公斤左右,2000-2011年,一直在80公斤左右波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990-2000年变化不大,但2000-2011年,就从250公斤减少到170公斤,降幅32%。与此同时,肉蛋奶城乡居民人均消费量都大幅提高。2000-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肉蛋奶消费量增长2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量增长40%。低脂肪、高蛋白、营养丰富的牛羊肉、水产品占食物消费的比例日益增大。畜产品和水产品消费量持续上升导致饲料粮的需求大幅增加。在工业用途上,由于生物能源的发展,农产品尤其淀粉类、糖类作物与能源相挂钩,使得需求格局变得更为复杂。还有日益发展的其他粮食深加工、面向全球市场的纺织工业等。农业生产已经不是纯粹地满足本国居民基本吃穿需求的问题了。

第五,国内外市场联系更紧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年来,我国严格履行承诺,农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我国农产品关税税率已降至15%,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黄箱补贴严格控制在农业生产总值的8.5%以内。与此同时,我国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我国农业已迈入“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共同发展阶段。2010年,我国农林牧副渔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流量分别达到26.12亿美元和5.3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21.0%和30.8%。同时,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大幅增长,贸易额由2001年的269.7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219.9亿美元,年均增幅16.3%。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国,进出口的体量优势使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中的份额越来越重,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世界农业生产和贸易格局。

第六,农业发展制度框架日趋完善。这十年,我们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理论不断升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续推进。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年锁定“三农”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社会主义新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投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先后成为“一号文件”关键词,农业发展束缚正不断被破除。2012年,中央财政支农力度再次加大,达到12286.6亿元,同比增长17%,是2007年的3倍左右。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四补贴”的总规模达到1628亿元,同比增长15.8%。同时,保障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平等就业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不断得到完善。

未来十年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未来十年,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中等发达国家的关键十年,也是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同推进的重要十年。这十年,人口结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形势乃至需求格局、市场机制等诸多方面将出现持续发生变化或出现新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农业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人口结构持续变化使得保证粮食安全的政策导向确定更为复杂

人口结构变化使得食品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城镇化与老龄化同时发展,将使粮食安全的政策导向更为复杂。一是城乡人口格局变化持续改变总体消费结构。预计到202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由目前的52%提高到60%左右。届时中国将拥有8.7亿城镇人口和5.8亿农村人口,与2011年末的人口结构相比,将新增1.8亿城镇人口,减少1.2亿农村人口。从以往经验看,城镇居民动物性食物消费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而口粮消费大大低于农村居民。可以预见,未来十年我国的直接口粮需求将会下降,而饲料类需求将会有较大增加。二是人口老龄化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均食品消费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正在加剧,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资料,2001-2020年是我国快速老龄化的阶段,从2021年进入加速老龄化阶段,并预计到2023年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7亿,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当。城镇化、老龄化的影响一正一负,有总量的影响,更有结构的改变,作用机理复杂,效果不易把握,这将使粮食安全政策导向的确定更为复杂。

(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促使农产品质量与数量安全面临两难困境

“吃得饱”已经不是问题,“吃得好、吃得安全”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未来十年这种情况将更为突出。我们长期强调的粮食安全,关注的是数量安全,保证人民有饭吃,但对质量安全关注相对不足。数量安全对自然资源高度依赖,但资源的质量一定程度上决定农产品的质量。比如2011年曝光的南方部分地区大米镉超标(即“镉大米”)事件,其主要原因是多年来采矿、冶炼、制革等工业的快速发展,造成工矿企业周边和河流灌溉区域的土壤严重污染所致。根据国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监测,我国耕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按照有关规定,其中的大部分土地就应该转产,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但不言而喻会对数量安全带来威胁。随着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在资源约束下,数量安全高度依赖科技水平的提高,但农业科技是把双刃剑,产量的提高往往会降低质量安全水平,同样,提高农产品质量往往也要以降低农产品产量为代价。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少用甚至不用化学投入品被认为是比较安全的食品,其实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产量来保证的。如何妥善处理好农产品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满足人民对安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是农业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两难”问题。

(三)全面开放的国际贸易格局可能会进一步冲击国内农产品市场

随着农业对外开放的扩大,国际上农业丰歉、能源价格变动、投机资本炒作、货币汇率波动等,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明显。自2004年我国首次出现农产品国际贸易逆差以来,逆差规模不断扩大,逆差额由2004年的46.4亿美元扩大到2011年的337.8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逆差逐渐呈现出常态化趋势,并且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我国进出口体量大,略有风吹草动,就会影响国际市场行情。一些国际依存度较高的产品,其价格走势往往只能被动地随着国际市场行情起伏。大豆最为明显,其进口依存度2011-2012年度已经达到83%。2007-2012年,某些重要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就是这种格局的直接反映。未来十年,国际农产品价格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将越来越明显地通过贸易的价格传导机制影响到国内的农产品供给。

(四)耕地水资源日趋紧张制约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耕地资源。近年来,我国着力构建的耕地保护新格局成效初现,耕地锐减势头得到遏制。未来十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推进,每年仍将占用大量建设用地,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仍将继续下降。另外,农业耕地质量的维持也面临考验。我国现有耕地中70%是中低产田,生产能力大于每亩粮食产量1000公斤的耕地仅占6.1%。这些年“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造成了耕地“占优补劣”现象严重。据农业部测算,近10年全国耕地“占优补劣”导致粮食生产能力至少减少120亿公斤。另据农业部近期对全国107个部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的分析,近10年多我国基础地力贡献率下降了5%,耕地肥力下降,化肥依赖性增强。由于土地资源的无序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耕地质量加速退化,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每年因风蚀导致土壤损失的肥力折合化肥2.7亿吨,相当于全国农用化肥产量的数倍。2011年底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2%。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4%,近4亿人口受到影响。二是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美国的1/5,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除此之外我国农业生产还面临着水质恶化、灌溉水有效利用率低的困境。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我国废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2011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807亿吨,比2010年增加15亿吨,水体污染、富营养化等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另外,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是一个突出问题。与此相应的是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的问题,这已成为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

未来十年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性特征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未来十年我国农业发展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供需总量平衡但结构性短缺渐成常态,农业综合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农业现代化有望取得长足进步,经营主体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逐渐健全,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供需总量平衡,结构性短缺渐成常态

从需求变化看,食品需求结构性调整将日益明显,口粮需求总量稳中有降,果蔬需求稳中有升,油料需求趋于平稳,肉蛋奶需求总量稳步上升,肉蛋奶需求增加将持续带来饲料需求的扩张;工业上,非食品类的纺织及农产品深加工发展逐步形成了部分农产品大进大出的格局,以世界市场为目标的工业需求旺盛。从供给层面看,过去十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粮食实现九连增,果蔬棉糖以及畜产品产量产能都有了较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快速增长的工业化、城镇化需求。其中,农业技术进步、政策支持以及物质投入的增加是增长的主要源泉。未来十年,尽管农业生产在耕地面积、耕地质量、水资源、气候变化等方面受到越来越明显的制约,但可以预计,农业技术进步、政策上对农业生态的重视以及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农业产出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较为有效的保障。随着对粮食安全认识的深化,综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将得到有效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将更为从容。所以,从供需格局看,未来十年,我国可能出现的格局是:供需总量平衡,粮食确保自给,进口日趋多元,结构性短缺渐成常态。这种结构性短缺是相对于包括加工在内的总需求而言的,是一种在粮食安全可控的范围内产生的结构性短缺。

(二)农业生产阶段性的高成本、高价格不可避免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人工、土地成本,化肥农药、机械作业的生产费用均呈现不可逆的上升趋势,我国农业跨入了“高成本”时代。以粮食生产为例,2007年,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平均每亩成本481.06元,2011年则高达791.16元,5年增长45%,年平均增长9%。物资与服务费用5年增长49%,其中种子、机械作业分别达到68%和81%;人工成本增幅达77%,雇工工价的涨幅更高达121%。未来十年,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土地、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价格也将进一步上升。在生产力发展速度赶不上成本变化的时期,单位农产品的成本不断走高不可避免。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也不可避免。过去几年,农产品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与经济发展景气程度的相关性显著提高,但总体上的上升趋势相当明显。这与成本上升的总体趋势是匹配的。当然,从单位产品成本和价格的角度看,如果农业科技进步使得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大幅提高,可能高成本、高价格的格局会有所变化。

(三)专业化、组织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成形

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由留守的老人、妇女支撑着农业生产。这种方式对农业经营者来说是无奈之举,对提升农业生产力极为不利。“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而且,面对市场竞争,一家一户小规模的经营也因为缺乏市场谈判能力经常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这些年,农村社会化服务不断发展,种田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由种田能手、大户或村干部等领办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逐渐发展起来,企业加农户的协作方式也不断走向成熟。最近一个时期,中央不断发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强烈信号。党的十报告、201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农业组织化程度、专业化水平以及社会化服务能力将不断提升,新型的、多元的农业经营体系将逐渐引领农业走向现代化。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是农业专业分工发展的必然和必需。随着农业专业化、组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也将更为深入。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上,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公益性社会服务原来“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在过去十年得到较大改观,乡镇或区域性的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在一定程度得到提升。未来十年,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将持续推进,基层水利、林业、防汛抗旱、气象等多领域的公益将不断加强。另外,作为新生事物的农业经营组织将得到蓬勃发展,现在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这些经营组织既可以提供经营,也可以通过机制创新参与公益(比如政府订购、定向委托等)。还有专家大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专业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等多种社会化服务模式在不断创新、发展,信息化的发展也有望不断地消除农业社会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尴尬。有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全面支撑,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可以更加稳健。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重

过去十年,是食品安全问题暴露最多最集中的时期,也是举国上下对食品安全问题最为关切的时期。因为生活好了,所以更需要关注吃得好、吃得健康,这是民之所望、执政之所向。食品安全之所以出现问题,在于市场治理机制建设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在于快速的发展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急功近利,忽视了长远与可持续。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剑指多龙治水的格局,已经在制度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接下去就是在制度建设上做足文章、做好文章,未来十年,食品安全上的制度建设有望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上存在的问题,为人民吃得好、吃得健康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

(六)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

可持续发展与美丽中国、美丽农村逐步成为全社会共识,未来十年,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必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建设节水型农业、鼓励使用有机肥料、发展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发展生物肥料和生物防虫技术会成为未来的重点。在综合生产能力构建上,保证耕地资源是首要的。在确保基本农田基础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会进一步加强,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构建长效的维护运营机制等问题有望逐步解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在于种什么,而在于确保有地可种,有好地可种。此外,农业关键生产技术的研发、储备和推广应用也会进一步加强。

(七)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在新的粮食安全观指引下,未来十年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问题上我们可能会更加从容。根据底线思维,我们要保证国内口粮自给,但在饲料用粮、工业用粮问题上,我们进口一些不是问题,尤其在大进大出的一些加工领域,用国外的原料加工,再出口,这也是好事。即便看待农产品进出口顺差或逆差,也得更深一层地看顺在哪里,逆在哪里,而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看见顺差就是好事,逆差就是问题。如果更全面地把农产品进出口和相关工业品进出口结合起来看,可能就是另一种结论。还有,比如汇率,人民币升值导致进口品便宜了、出口的贵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我国的进出口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多进一些不涉及根本的农产品也不是坏事,需要防范的是对农民生产的冲击。对外农业合作思路也有望有进一步发展,比如与南美、非洲、东南亚的农业合作,提升当地的生产能力,对世界供给总量也是贡献,增加了总供给,在一定程度上也间接缓和了国内的供给压力,合作未必要直接为我所用。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可能在操作上更加游刃有余。另外,在使用国际期货套期保值问题上,适应国际市场游戏规则的能力应能进一步增强,化被动为主动。

政策建议

面对未来十年我国的农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应对各种已知未知的困难和挑战,在政策方向上,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准备。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面对农产品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短缺”渐成常态的格局和趋势,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隐患和风险高度警醒,也要有充分的战略智慧,妥善应对风险和挑战。

第一,调整粮食安全的范围和评价方法。现在的粮食功能日趋多元,粮食既可以作为基本口粮,也可以作为饲料、用于榨油,也可以通过深加工服务于能源、医药等领域。如果把粮食安全简单归结为确保粮食自给率,就容易因为工业用粮、饲料用粮、植物油用粮(大豆)的扩张引发粮食安全问题的不必要担忧。我国本已有限且日趋紧张的耕地、水资源已经绷得很紧,如果因为粮食功能的拓展泛泛强调粮食自给,容易造成供给结构失衡,并过度使用地力。对于以工业生产为目的的粮食,比如能源、医药等非食品类粮食深加工所需玉米,不宜纳入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考虑范畴;对于以榨油为目的的大豆,不应纳入粮食范畴,对大豆统计,应明确区分食品用大豆和榨油用大豆两类;对于以饲料为目的的粮食,如饲用玉米等,也不应笼统地用粮食安全的理念来看待。

第二,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基础上,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继续推进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破资源环境和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的约束。

第三,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机制。虽然近年来农业补贴力度不断加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离WTO允许的补贴上限还有不小空间。要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不断扩大农业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机制,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

第四,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要根据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情况,通过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运用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储备调节机制等措施,保持农产品市场价格稳步提高、并快于成本上升的幅度,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二)把农业可持续发展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第一,要把保证耕地资源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用好用足各项相关政策,加快建设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各种水利工程;抓紧编制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整合资金,连片推进,确保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调动多方力量,打通“最后一公里”,并构建长效的维护运营机制。

第二,积极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技术。要着重鼓励建设节水型农业,鼓励使用有机肥料,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发展生物肥料和生物防虫技术。着力解决化肥、农药和农膜的过度使用给土壤和水资源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三,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安排新的退耕还林任务。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增加湿地保护投入,继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

(三)把农业现代化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更好结合在一起

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得到缓解。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要从战略上采取综合措施,营造有利的环境条件,不断开辟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是其中最重要一环。

一方面,要把握农业现代化发展给提高农民农业经营收入提供的良好契机。种一亩粮食,一年也就挣几百元;种一亩设施蔬菜或食用菌,一年纯收益可以几千元、几万元。现在很多地方通过发展设施农业致富的已不在少数。在养殖业方面,推进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场也可以有效促进增收。如果一户能够养20-30头猪,10-20头牛,经营得当,收益并不比打工差。在粮食主产区,如果每家能种十几亩粮食,再有一两亩大棚或温室,不去打工也不用闲下来,收入也很可观。还有城郊的观光农业、山区的特色农业、有机农业等等,还有很多潜力可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民有机会通过改造经营模式挖掘增收潜力,有机会通过农业现代化进程富裕起来,相关政府部门要为农民把握农业现代化带来的致富机会创造条件,做好服务。改造传统经营模式,农民一缺资金二缺技术三缺营销,解决这三大问题是农业工作的重点。另一方面,要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扩大非农就业增收空间。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推动农村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业,壮大农村社会化服务产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条件。

(四)持续推动农业发展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二是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三是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其次,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监管出安全。随着我国生产力落后状况的不断改善和社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和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要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适度集中的监管制度,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多部门协调的分工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件。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彰显司法威慑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完善监测体系和监测制度,防范风险和危害,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监管水平。

第6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为深入研究乳业发展经验,特别是合作社模式与乳制品质量安全之间的内在机制,探讨提升我国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农村杂志社联合主办了“中荷乳业合作社模式专家咨询会”。会议于2014年2月20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农产品市场周刊》、上海明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世界乳业巨头荷兰皇家菲仕兰公司是一家合作社性质的跨国公司,其中国区乳业发展总监尚昊哲(Atze Schaap)在会议上介绍,荷兰经验是鼓励农场主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合作社控股大型乳品公司。合作社使每个奶农都成为质量管理的主体,保证了菲仕兰公司乳业140多年来的高质量。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指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农户关心食品质量安全的利益机制,要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荷兰和国内诸多成功经验证明,合作社是建立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利益联结机制的一个载体,通过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交涉,利于提升农民的地位,增强农民的力量。

全国人大农委原副主任、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尹成杰认为,荷兰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对促进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有四点启示:一是要重视和发挥合作社制度的组织要素作用;二是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在食品安全中的功能和作用;三是要积极发挥农民合作社完善的产业链作用;四是要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的经营利益机制。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会议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的特点,指出合作社未来发展方向,以及政府在促使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方面将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认为,因为奶农生产利益驱动不足,产销挂钩不密切导致供应和消费不匹配。他说,“目前中国奶源供应年度增长率大约为2%,而乳制品消费年度增长率为6%左右。”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莹介绍说,我国奶业的产业链各环节连接不紧密,没有形成利益连接紧密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乳品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奶农处于弱势地位。据农业部统计,从2011年到2013年年6月份,生鲜乳的价格一直保持在3.2元/公斤,但同期奶牛的饲养成本增加了22%以上,奶牛养殖的效益空间持续收窄。去年6月份以来生鲜乳价格开始恢复性上涨,但涨幅仍然低于饲养成本的上涨。

第7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在自然灾害较重的情况下,粮食继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稳定。但当前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仍需付出艰苦努力。要增强危机感,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必须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贯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

一、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

增加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必须不断开辟新的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特别要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实实在在为农民办一些实事。

(一)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要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信贷投放结构,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尽快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抓紧建立支农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完善投入管理办法,集中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建设。加快农业投入立法进程,加强执法检查。

(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三)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要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四)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增加生产投入和智力投入,提高科学种田和集约经营水平。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支持各地对“一事一议”建设公益设施实行奖励补助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可给予适当补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环境。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

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必须下决心增加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局面。

(一)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要把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搞好末级渠系建设,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扩大大型泵站技术改造实施范围和规模。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加强丘陵山区抗旱水源建设,加快西南地区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有效做法。

(二)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切实防止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行为。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支持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试点规模和范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秸秆气化和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快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西北地区百万户太阳灶建设工程。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转化利用。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的投入和信贷支持。

(四)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一五”时期,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病区和农村学校的安全饮水,争取到*年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步伐。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鼓励农民在政府支持下,自愿筹资筹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发展新型农用工业。农用工业是增强农业物质装备的重要依托。积极发展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优化肥料结构,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特点的专用肥、缓释肥。加大对新农药创制工程支持力度,推进农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农机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大中型拖拉机、多功能通用型高效联合收割机及各种专用农机产品。尽快制定有利于农用工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六)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发展有机农业。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巩固成果。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快长江、黄河上中游和西南石灰岩等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搞好江河湖海的水污染治理。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

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必须着眼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加强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启动农业行业科研专项,支持农业科技项目。着力扶持对现代农业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研发。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和中试熟化。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开展稳定支持农业科研院所的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水平。建立鼓励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在农业科技研究中的作用。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基地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涉农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引进的加工生产设备,允许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继续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推广条件,提高人员素质。推进农科教结合,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增大国家富民强县科技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基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继续支持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着力培育科技大户,发挥对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要积极开发运用各种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大力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启动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规模,进一步推广诊断施肥、精准施肥等先进施肥技术。改革农业耕作制度和种植方式,开展免耕栽培技术推广补贴试点,加快普及农作物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积极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

(四)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要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走符合国情、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因地制宜地拓展农业机械化的作业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域的机耕、机播、机收作业服务。建设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秸秆粉碎还田等农机化技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五)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技术装备农业,对于加速改造传统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加快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公用农业数据库。加强农村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启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业生产中积极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

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一)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继续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逐步构建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年,要努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优化品种、改善品质。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种子、植保和粮食丰产科技等工程。推进粮食优势产业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发展连片种植,加大对粮食加工转化的扶持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和促进经济增长,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产品加工转化等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强对粮食生产、消费、库存及进出口的监测和调控,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维护国内粮食市场稳定。

(二)发展健康养殖业。健康养殖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产业。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要求,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加强饲料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牧区要积极推广舍饲半舍饲饲养,农区有条件的要发展规模养殖和畜禽养殖小区。扩大对养殖小区的补贴规模,继续安排奶牛良种补贴资金。加大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水产养殖业要推广优良品种,加强水产养殖品种病害防治,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要立足当地自然和人文优势,培育主导产品,优化区域布局。适应人们日益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物质、非物质产品和产业,特别要重视发展园艺业、特种养殖业和乡村旅游业。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

(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量。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要专门安排扶持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政策,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五)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以生物能源、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是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的朝阳产业。加快开发以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启动农作物秸秆生物气化和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强生物质产业技术研发、示范、储备和推广,组织实施农林生物质科技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等资源,发展生物质原料作物种植。加快制定有利于生物质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五、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

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建设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采取优惠财税措施,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要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配送农产品。积极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充分发挥引导生产、稳定市场、规避风险的作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重点地区、品种、环节和企业,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实行农药、兽药专营和添加剂规范使用制度,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点。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农产品标识制度。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机制。

(三)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实行企业出口产品卫生注册制度和国际认证,推进农产品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注册品牌,开展海外市场研究、营销策划、产品推介活动。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农产品技术标准、国际市场促销等培训服务。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加快农产品特别是鲜活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加强对大宗农产品进口的调控和管理,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

(四)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采取财税、金融等措施,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供销合作社要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邮政系统要发挥邮递物流网络的优势,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改革步伐,发挥衔接产销、稳定市场的作用。商贸、医药、通信、文化等企业要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六、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

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必须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

(一)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规模,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采取各类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二)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权益保护。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适应制造业发展需要,从农民工中培育一批中高级技工。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按照城乡统一、公平就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民外出就业的制度保障。做好农民工就业的公共服务工作,加快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三)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这是增强农民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继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免、补实施范围。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减免种植、养殖专业学生的学费。努力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加强规范管理,扩大农民受益面,并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增加农村文化事业投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步伐。

(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员能力。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农村教师、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工作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在岗培训,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转换乡镇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积极探索由受益农民参与基层服务人员业绩考核评定的相关办法。加大城市教师、医务人员、文化工作者支援农村的力度,完善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有关办法,引导他们到农村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拔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客观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步伐,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从乡村实际出发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搞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地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给予奖励补助。

(二)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进一步发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稳定渔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继续搞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搞好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分配、登记、转让等各项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农垦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挥农垦企业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摸清底数,锁定旧债,制止发生新债,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各地要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以豁免。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一定奖励资金,鼓励地方主动化解乡村债务。

(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各地要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要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增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项目资金规模,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八、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全党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的新形势,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省、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贯彻落实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细分地域类型,细化工作措施,更有针对性地搞好分类指导。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选好配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大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在农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第8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为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尽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既是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的具体体现;既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要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

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

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推行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目标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体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体系、规范化流通体系、市场准入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综合执法体系、监管制度体系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覆盖。力争蔬菜、畜禽、水产品、果茶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县城农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乡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

三、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构建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体系

1、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建设农资现代流通网。全县选择2—3家经营规范、质量可靠、规模较大的农资经营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统一采购、配送、管理、价格、标识、核算和服务的直销连锁经营,构建必要的农资储备机制。

2、建立农资监管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要牵头协调和督查农资监管情况,负责制定工作意见,依法监管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鱼药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工商部门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工作,并重点推行“二帐二票一卡一书”制度,同时要协同农业部门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使其具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经营条件,将农资经营主体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和“二帐二票一卡一书”制度建设纳入年审的重要内容,依法取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技监部门要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测和定期抽检。供销部门要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测和定期抽检。供销部门要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抓好农资连锁经营和诚信体系建设。

3、建立农资市场群众服务监督网。广泛公开等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举报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充分运用政府网、服务电话,推广先进适用、质量可靠、安全性高的农资产品。

(二)逐步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体系

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方针,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白莲、烟草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同时,整合涉农资源,组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四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三)构建农产品规范化流通体系建设

1、加快市场标准化建设。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贸市场,对销售的食用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5%。扶持1-2家连锁配送、超市经营、专区销售等多种新型业态,促进认证品牌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2、推行农产品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上市销售。获得认证的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不能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3、生产记录档案及标识。从经常食用、产销规模大,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大米、生猪、蔬菜、家禽等农产品种养大户入手,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制度。龙头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率先实行产品标识上市,加快分散农户标识普及化进程。

4、参加产销直接对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要配备打码机,全面实行条形码包装标识,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对上市生猪全面推行新的二维码,定点屠宰场要严格执行“没有二维码的生猪退出市场的机制”。

5、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标识或标注。

(四)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1、县农贸市场和各大超市的大米、蔬菜、水果、生猪、禽蛋及水产品,从2009年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对进入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按批次抽检,合格并规范标示后进入市场,不合格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有效检测证明进入市场销售:

(1)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

(2)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农产品,凭有效的合格证明;

(3)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1年以上长期直销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

(4)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

(5)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有资质机构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

(6)实行定点屠宰的猪肉、牛肉,凭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冷鲜肉、冻猪(牛)肉,除凭上述证明外,加附《产品质量法》要求的相关证明。其他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凭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3、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依法处理并及时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动物屠宰厂(场)应当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禁用药物的日常检测工作提供便利,不得屠宰未经禁用药物抽检和禁用药物抽检不合格的畜禽。对禁用药物抽检不合格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负责,发现其生产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农产品,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销售者发现销售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退回供货商或者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五)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一套由县、乡二级组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与市场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1、建设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主体的检测体系。整合现有检测力量,紧贴主导产业和产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配套资金,建立县级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开展检验检测和技术培训工作。力争2010年全面完成县级检测中心建设,并逐步建设小松、高田、横江、屏山等重点乡镇检测站。乡镇检测站应当突出农残和“瘦肉精”速测和自检。对县、乡检测机构日常工作经费要纳入县、乡财政预算。

2、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星级宾馆要自建速测点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加强日常检测监管。各农产品交易市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栏及安全消费导购图。

(六)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监管体系

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和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1、理顺农业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县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建设,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为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代表农业行政部门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承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以及其他由农业行政部门交办的市场整治、案件查处等工作。

2、规范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农业法》的相关规定,农业法制和综合执法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费用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考虑。农业行政部门应择优选配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具备农业执法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经过农业执法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取得农业行政部门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3、统一执法设施和装备标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达到以下要求:有相应的专用办公场所(包括听证室、询问室、档案室及必要的罚没物资存放场所);有相应的执法交通车辆;有与工作相适应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取证工具、档案信息处理设备等执法装备;独立或依托农业信息网站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信息交换平台。

(七)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1、建立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对农产品生产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确定并适时调整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认真落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度,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用于农业生产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进报道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3、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向县、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通报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内容以省、市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为主,县、乡农业部门开展的检测结果为辅。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1、将“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保障菜篮子安全”列为全县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大实事。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成员由财政、发改委、新村办、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供销、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

第9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

一、工作思路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条例》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理念。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大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

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实施好《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

进一步带动地方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努力改善执法手段,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免费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

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我市“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农业部有关部署,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