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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监理全文(5篇)

农机安全监理

第1篇:农机安全监理范文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农业机械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生产越发普遍。农业机械化虽然提高了生产效率与生产质量,满足当前社会化大生产的需求,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因此,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是大势所趋。

1农业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1培训农业工作人员,监管机械正常运行

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3个要素构成,其中劳动者作为主体,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监理部门培训农民操作使用机械设备,并对其进行定期测试检查;重点提高农业劳动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如定期刊物、广播宣传来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其安全意识。同时,监理部门要对每一台机器设备进行记录报备,操作使用时将责任归属清晰明确,并配备相应的维修人员,减少安全隐患。监理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1]。

1.2创新健全监管模式

监理部门要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采用高效的管理体制,积极主动地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监理部门要学习其他农业部门先进的监管方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开拓创新。就机械设备而言,要从购买、操作、维修、报废等方面都记录下来。

2农机安全监理对农业机械化的作用

2.1增强农业机械化的安全性,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增快,农业机械化产业迅速兴起。利用机械化生产方式,提高了生产效率,但安全事故也随之增多。为此,要设立农机安全监理部门,针对农业机械化,从农民的安全与责任意识、机器设备的操作维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方面上,提高农业机械化的安全系数。

2.2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建设

虽然机械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是随着社会化发展,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农民多以中老年人为主,对机械化农业的理解程度不足,对机械使用仍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可以加强农民使用机械的信心,通过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减轻劳动强度,从而促进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社会进步[2]。

3改善农机安全监理水平的措施

3.1重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农业工作者的学习成效很大程度上与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有关,所以应该重视对监理人员队伍的管理。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最新知识的业务培训,增强农机监理员的帮助与服务信念,提升综合素养,成为知识与口碑并存的监理人员,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推动农机监理业务发展。

3.2依法依规进行监理

农机监理人员要掌握、学习有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监理。并且制定相应规则,按规则办事,积极规范监理管理方式,严格遵守业务规程,对违纪现象应当公正执法,依法依规处理,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结束语

在农业机械化中,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要长期坚持,要在实际工作中,丰富工作方式方法,最大程度提高其功用,从而扩大农业机械化范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民的劳动负担。现阶段农业生产中,农机安全监理任务繁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及挑战。在今后的监理工作中,监管人员要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岳战霞.农机安全监理在农业机械化中的作用[J].时代农机,2017(9):30

第2篇:农机安全监理范文

关键词:农机;安全;农机监理

前言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法律赋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是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证,我国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牌证管理、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2019年,累计报告国家等级公路以外农机事故351起,死亡49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569.4万元;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225起,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事故75起,因无牌行驶引发的事故52起,因未年检引发的事故75起,接报拖拉机肇事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867起,致699人死亡、18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82.3万元[1]。拖拉机造成的交通事故中,56%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37%的拖拉机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当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微耕机脱管现象严重,农机监管“三率”普遍不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检验作业等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同时,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高,存在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弱化、装备匮乏、经费少、人员不足等问题。

1主要因素

1.1机构弱化、体制不全

机构性质不一,就云南省农机监理机构来说,全省有1个省级、16个州(市)及132个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其中省、州(市)两级及近一半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余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因技术职称不同而出现同岗不同待遇的问题,致使事业身份的农机监理人员在政治待遇或经济待遇与参公人员都相差甚远,难免产生一种心理不平衡、工作懈怠的情绪。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我国农机化水平逐年提高,农机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农机装备水平持续增长,受编制限制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人员编制偏少,年龄结构偏大,工作压力大,岗位人员与工作量不匹配的矛盾较为突出。经过多轮机构改革后,乡镇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不再设有专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缺管漏管现象。

1.2行政处罚难实施

农业机械除了农田作业、场院作业、农产品加工外,运输机组主要从事农产品的运输,按照《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基础信息,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缺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信息的共享平台,制约了公安交警部门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2],导致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时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拖拉机登记及农机手驾驶证信息,证件的真伪性难以做出判断,导致执法积极性低,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畏难情绪;而农机部门没有上道路监管的权限,存在想管而管不了的情况。两部门多年来一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但因部门工作配合积极性不高,执法过程中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违法行为到底由谁进行处罚而有争议,交警部门无法利用执法仪打印罚单,而农机部门因采用一般程序处罚时,执法程序繁琐,时间长,导致农机监管不愿执法。农机部门在田间场院开展农机检验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只对农机手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而没进行处罚,难以约束农机手,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时,因处于田间地头作业,没有带本人证件,机手提供的个人信息真伪性难以核实,常常造成事后登记信息错误,处罚找不到人。农业机械动态监管的缺失,导致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三率”的严重下降和安全隐患增加。

1.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受理不便

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管理,其所属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管理具体工作[3]。农机监理机构主要服务于农机手,农机手每办理一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都必须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到县(市)级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实在是不方便。以前农村,交通不便,车辆少,物资匮乏,所需物资大都需进城采购,开着拖拉机进行物资采购顺便也就把农业机械牌证业务给办理了。现如今,乡村建设发展越来越好,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高速发展带动了农村的繁荣,农村的交通方便了,乡村都开通城乡公交,买小汽车、摩托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让农机手用半天、甚至1天的时间开着拖拉机到辖区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的管理业务,农机手都表示拖拉机上路行驶慢、噪音大太、耽搁时间长、误事,都不愿意开着拖拉机进城办理业务。

1.4农机监理装备严重不足

2009年2月10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的通知,按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农机监理机构需配置考试、检验、事故勘察处理、执法用车等装(设)备,目前来讲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都具备了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的基本条件,但在硬件装备上如检验、事故勘察处理、行政执法等装备设施仍然很欠缺。90%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在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上几乎无检验设备,仅仅靠检验员眼看、耳听、手摸、鼻闻的传统方法判断机器性能,检验项目单一,没有办法有效出具具体的数据参数来说明农业机械的性能,检验遗留安全隐患大,没能起到有效排除安全隐患的作用,导致拖拉机驾驶员认为检与不检一个样,就是盖个章的事。在开展行政执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各项农机监理工作中对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_T16877-2008-T标准,针对达到使用年限,但在燃油消耗率、发动机有效功率或者动力输出轴功率、有效制动距离四个指标上农机监理机构没有具体设备测量,农机监理员难以判定该拖拉机是否执行禁用与报废。

1.5经费保障不足

2016年5月1日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有6项收费许可: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员考试费,收缴的规费扣除成本,剩余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别上缴各级财政,各级财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返给监理部门用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自2016年5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文件规定,免征拖拉机号牌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5项监理业务收费全部免征,仅剩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费1项。虽中央文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农机监理事业发展,但在2018年2月2日农业部通报农办机[2018]1号文件中全国未落实农机监理财政经费保障的县(市、区)仍然有568个。由于各地财政困难,农机监理机构只有人头经费,难以保障农机监理各项工作的开展,严重制约着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发展。

2提升农机监理工作的措施

2.1整建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是法律赋予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依法监理,强化执法监管,提高农机监理机构权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一部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监督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条例中明确实施《条例》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4]。《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人员的管理职责,这些法律法规职责要彻底的贯彻落实,只有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整体归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才能更加彻底强化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法律的实施主体一致,农机监理机构犹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如只是将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农机监理机构职能更加弱化,导致交叉工作相互推诿,需两部门较强的团结协作才能较好地完成。

2.2强化执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针对拖拉机牌证管理不同违法情况给予200元~2000元罚款,驾驶证违法行为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农机手违法事实进行较为有效的监管处罚罚款时必须采用一般程序。由于一般程序繁琐、案件办理时间长、信息核实不准确,导致农机执法人员不愿意执法,如农机执法参照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进行处罚时启用简易程序,可当场处罚,便能有效对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改善执法服务措施,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实时查询、录入和数据传输,完成农业机械违法处理、驾驶人违法记分及农业机械和驾驶证信息查询等功能,并现场打印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实现随时随地执法的功能,不断提高农机安全执法工作能力,切实保障农机和农业生产安全[5-6]。

2.3牌证管理改革

将农机监理牌证业务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由县(市)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乡镇设置农机监理派出机构,办理农机牌证业务,可有效提高农机手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同时,针对拖拉机未达到《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规定而长期投入使用的未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无法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合格证或进口证明、长期脱检未获得检验标识三种情况,可通过委托机动车社会化检验机构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可进行注册登记及参加年度检验并发放检验合格标识。

2.4扩宽检验方式

农机检验设备包括搓板式制动力试验台、转向盘转动量扭矩检测仪、踏板力计、制动距离检测仪、前照灯检测仪、声级计、柴油车烟度计、笔记本电脑、灯屏、打印机、软件系统、折叠式工作台、运载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针对目前监理机构设备紧缺,单位购买能力薄弱的情况,开展委托检验,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职能委托给社会化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农机安全检验工作,可从根本上解决农机监理机构有职能无检查设备的问题,借助检查设备可有效排除隐患。

2.5加强经费支持

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全国17个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民家庭及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各级财政加大农机监理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才能更好的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政安全。

3结论

综上所述,农机安全监管已成为当前摆在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棘手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提升“三率”,必须加大经费投入,提升装备设施,深入开展牌证制度改革,强化执法手段,开展便民服务,才能更有效的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机化管理司.农业机械化情况[Z/OL].

[2]王文惠.在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R].2017.

第3篇:农机安全监理范文

关键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解放前,马龙县农业生产耕作靠锄头、收获靠镰刀,生产工具极端落后。解放后,1954年引进并推广了旋耕机、双轮双铧犁。1956年引进了拖拉机、打谷机、马拉播种机等农机,1974年在每个公社成立了拖拉机站并在每个拖拉机站配备了大拖拉机、犁。至2013年,马龙县拖拉机发展到3328台,拖拉机配套机械15278部,耕整地机械8419台。

一、马龙县农业机械监理现状

1、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马龙县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42台;转籍、过户27台,驾驶证审验换证123人;应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1780台,在册农业机械1637台,挂牌率91.9%;农机驾驶人从业人员1443人,驾驶人在册数1354人,持证率93.8%;年度应检数1598台,已检1360台,检验率85.1%。2、马龙县农机监理的主要措施(1)注重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进行政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集市”。(2)注重责任分解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了乡(镇、街道)监理员包村、村(居)安全员包户的农机安全工作机制,与机站、职工、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农机安全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人、责任到人,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监理体系。(3)积极消除隐患“送检审下乡”、“送法规下乡”、“送安全知识下乡”、“上门办证”不断优化监理服务。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拖拉机运输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对拖拉机违法载客、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4)强化管理源头对身体有疾病及违章未处理的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监理业务;凡未列入《省农业机械管理目录》的农业机械,均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拖拉机不予年检,对超标拖拉机一律不予上牌。二、马龙县农业机械监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法规政策不健全(1)监管对象有缺漏拖拉机的配套农具、场上作业机具、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畜牧机械、排灌机械、植保机械、园田设施农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虽然已纳入管理,但还没有出台具体详细的管理措施和办法。(2)监管机构不健全虽然在乡级成立了农机站、在村委托了监管人员,但一旦发生农机事故,他们只有报告权、没有处理权,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权。(3)监管适用界限模糊依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和农机部门存在职能交叉、监管界限模糊的现象,部分农机监管空缺。

2、安全生产亟待提高

总体偏低的农业机械质量直接影响到农机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甚至危及人身安全。部分机手对农业机械的构造、原理知之甚少,不能对农机进行妥善的维修保养,部分老化农机具仍然投入作业。

3、农机手、机主素质有待提高

农机手和机主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安全生产意识差、法律政策意识淡薄等情况。对农机年检少数机主甚至有抵触情绪,出现逃避、躲藏等不愿接受安全管理的不良行为。

4、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

马龙县现有农机检验装备落后、效率低,必备的交通、通讯、检验检测、事故勘察仪器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配备不到位。检验人员还没有摆脱“眼看、耳听、手摸、脚踹”的传统做法,制约着农机执法规范化建设。

5、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增强

马龙县农机监理大队现有在编在岗队员6人,有的乡、镇农机监理员只有1人,人员紧张。同时存在法律法规生疏、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专业知识匮乏等问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马龙县农业机械监理对策及建议

1、加强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学习

着眼加强农机监理队员法律法规、业务技术和机车操作培训,努力提高农机监理员的综合素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2、注重对农机市场的监管

建立工商、农机、公安联动的农机市场监管体系,逐步配置必要的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测试仪器等设备。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鉴别、真假辨识、作业质量检测等实际技能的检验检测及宣传培训。

3、推进农机监理部门规范化建设

围绕机构体系健全,队伍建设规范,装备设施齐全,业务管理科学,执法公正文明,监管严格高效,服务热情周到,加强农机监理部门规范化建设。

4、加强农机监督体系建设

把行政内部监督与其他监督联结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假冒农机市场监督举报、农机监理人员执法监督、农机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等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5、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服务网络

在乡(镇)设立农机监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村级农机安全管理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对县乡农机管理单位的合理规划和设置,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以统一、完善、规范的农机安全管理机构来促进农机事业的发展。

6、建立农业机械强制报废措施

探索废旧农机回收机制,建立强制报废政策措施。

四、结语

第4篇:农机安全监理范文

关键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对策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农业政策与惠农措施,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优势与效果逐步显现。其中最显著的效果就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但在农业机械化飞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少安全问题,所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应该引起重视,落到实处。

1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规定,农机监理部门对农业机械操作过程进行安全监理,特别是对农机驾驶人员操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管,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即是一种行政执法类的工作,这类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及时跟进国家的农业政策,认真贯彻国家农业机械化的具体要求,不断落实农业安全生产的纲要方针。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与每一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都息息相关,特别是对于拖拉机和收割机的驾驶员而言,农业监理机构的存在就显得非常必要,因为他们驾驶证的颁发和变更都是必须通过监理机构的核查与认定才能得以实行。监理站的工作人员也要时刻注意农业机械的运行变化情况,不断组织下乡实践活动,保证每一个农业机械的驾驶员都有证可查[1]。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紧密相连,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认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新形势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粮食生产已实现了“十三连增”,可以说农业生产形势一片大好,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即是主体地位的不明确以及工作难度的超标,主体地位的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体制的不完善与监理经验的不丰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存在的时间并不长,没有多少历史的经验可以借鉴,特别是在政策要求监管趋严的情况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起来就十分困难,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难度确实大,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落后以及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有限,许多农民并没有意识到农业机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所以在驾驶大型机械时出现的不规范操作有很多,而当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指出这些违规操作时,许多农民是采取不配合的态度,这无疑是加大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2]。最严重的是,由于部分驾驶者的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到了驾驶人员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此外,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资源匮乏。资源的匮乏不仅体现在经费的不足,更体现在人力资源的短缺。财政部门每年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单位的拨款比例都较小,经费的不足导致许多项目无法真正开展,特别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更加难以实施,项目规模的限制使得工作质量无法达到预期,工作质量的低效又会影响财政的拨款,最终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而在这个恶性循环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人力资源的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的短缺带来的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低下,办事效率缓慢,工作力度和质量由此大打折扣[2]。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第3个问题是机构不健全。机构不健全的形成因素有很多———主体地位的不明显,政府部门的不重视,人力资源的不充足等等。这导致其工作人员无法实时有效地对驾驶员实行道路动态监管,工作效率便受到了影响,工作质量也会大大下滑。

3处理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出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针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主体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就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主体地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不断学法,执法懂法,合理用法,吃透法律法规的内容,掌握法律法规的奥义[3]。针对资金匮乏和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就要做到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和人才资源,与广大高校合作,完成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要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吃苦耐劳,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针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就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不断调度农村当地的机关进行辅助工作,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深入偏远山区,扩大宣传效果,让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地位在广大农民心中不断提高,其影响力便会自然而然地扩大,直至根深蒂固[4]。这种全民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氛围会减少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不健全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会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人员要一直秉承着“一切为了农民,为了农民的一切”的思想观念,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真真切切地做到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农业机械提供更可靠的保障,减少农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辛玉满.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0(4):127-128+130..

[2]郭明花.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3):270.

[3]刘海龙.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J].南方农机,2017,48(21):19+21.

第5篇:农机安全监理范文

关键词:农机生产;安全管理;建议与对策

引言

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保障农机生产的重要基础,也是建立各部门管理协作,国家政府支持以及农民群众参与安全监管最有力的平台机制。安全农机不仅保障了农民的人身安全,更事关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有效的影响着未来农业机械化良好的发展进程。

1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监管和培训不够完善

随着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农机的装备和作业以及服务服务水平虽然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分布在家家户户中各环节的使用仍然对农民群众来说有时难度略大,因此农机使用仍频频发生隐患。部分乡镇(街道)农技推广站农机管理员较少致使农机管理工作名存实亡,切个别乡镇存在安全生产监理不完善,农用机农用车和生产加工的培训也很少开展,致使农业安全生产相应监管力度不够[1]。

1.2相关服务人员知识缺乏更新

目前乡镇(街道)多数的农机使用和服务者会存在老龄化和人员不充足的情况,由于使用和服务人员的年龄偏高,知识水平不达标以及长期得不到知识方面的更新,很难适应目前政府要求的创新和发展,因此长期的用法使用和服务停滞不前影响了很多农民群众的用法和感受,尤其是现在新式的各类农机具。乡镇街道农机服务人员的队伍中,不少从业的人员因为没有通过细致的系统技术培训,脱离了农机化发展要求。所以在使用农业机械安全及生产更新的情况不太乐观,农机安全管理也时有问题发生。

2农机安全生产的建议与对策

2.1政府加强监管

近年来,各乡镇(街道)政府对农村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和投入的资金重视不足。各个地方经费的划拨除了可以保障各岗位基本薪水外再无其他方面的投入,故严重制约农业机械监管安全的正常开展。并且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特别是教育宣传这方面,不够新颖,缺乏创新。新农机的推广工作也无法快速有效的开展实施,制约了新农业机械事业的发展。倘若政府加强有效的监管可以促进农机更好的发展。现如今我国的各城市和乡镇(街道)的建设、经济都有区别,所以政府的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及专业素质也略有差别,监管工作一旦不严格不仔细,就会有很多漏洞产生[2]。因此应大大增强有效监管。如果未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会严重阻碍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促使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政府就要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改革,把凸显出来的问题从而有效解决。

2.2加强各部门人员培训

目前由于各地方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农机作业机械以及家庭生产机械缺少关注,致使农机教育培训工作停滞时,一些安全隐患日渐突出。多数的农机从业者,并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就开始上岗作业,在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极度缺乏时,时有不按照标准操作流程操作,险成事故。而且农村各乡镇(街道)也有发生过农业机械操作不当引起的伤亡事故,但是重视度仍然无法显著提升,所以要加强各地方和各部门安全教育使用及安全的专业培训。从个别的实践表明,农业机械各部门人员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后,相比不培训大大降低事故发生或出错的几率。所以加强培训且提升整体从业素质发展从而有效的形成全方位新农机服务团队和体系,为所有的农民群众与相应管理人员提升安全感。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知识和素质的提升决定了当地农业发展的质量。当所有的管理和服务人员素质提高,不仅能科学操作各类现代化农业机械,也能有力的发挥农业机械的使用度,农民还可以作业时自觉避免违章操作,减少事故发生,更快地保障安全和提升农业经济的发展。

2.3执法检查并明确责任

现如今,农业机械的各个监管部门和所有农机使用者不仅要精通农机的相关业务,更应该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且监管部门也要及时执法检查,农机使用者也要知法懂法。并且全部农机管理服务者和农民群众都应该从源头上规范自己,从而依法执法明确责任,联合政府及各个部门的监管者定期定时定点地联合执法,及时督查,彼此监督。严厉处罚各部门各层级违法违规的相关行为。所有监管人员,当地公安,农业机械户也应定期定时地召开会议,按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并建立健全的信息和通报制度。县、乡镇(街道)、村委、农业服务组织以及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也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和使用的相关责任书,都能够清楚明确自己的全部责任,更有效地达成农业工作的环环相扣,责任层层压实。更好更快速的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和富农政策。

3结语

综上所述,当发现并及时构建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时,是改善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步骤。安全农机生产对未来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服务人员知识不及时更新以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不够完善等问题,只要积极配合各个部门以及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一定能够创建更好的机制,快速推动农村经济的进步,更有利地保障新农机的安全生产。而且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不仅能够逐渐推动农村经济的进步和农民群众的收入增长,更能让农机安全和新农机安全生产创建工作提升更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毕书成.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J].南方农机,2018,49(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