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精选(九篇)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第1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现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就条例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技术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医疗活动产生的医患纠纷呈频发态势,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探索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积极化解医患矛盾,既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为破解医疗纠纷难题,市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政府规章,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探索,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的医疗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1年2月底,全市共调处终结医疗纠纷1741起,以人民调解和责任保险理赔为特色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机制日渐成熟,依法调处医疗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急需克服和解决的问题,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和工作程序还不够明确,调解机构人员缺乏、保障经费不到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保险理赔机构在调处医疗纠纷过程中的法律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医疗机构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近年来,国家和省陆续制定了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对医疗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组织和工作程序、医疗纠纷处置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有必要根据这些规定和新的形势需要,制定一部适应我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特点和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二、条例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体系。条例总则部分从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构建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体系。第四条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中的工作职责,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第五条规定了患方所在单位和居住地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的工作职责,即“配合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置工作”。第六条规定市和县(市)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从而为医疗纠纷的社会化、群众性解决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七条对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和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作了规定。

(二)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具体措施。条例第二章对医疗纠纷的事前预防措施和发生纠纷后的应急处理措施作了规定。条例主要从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医疗管理和服务制度入手,明确了医疗机构和患者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医疗纠纷的日常预防提供了依据。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分别对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医疗安全培训教育、医患沟通等制度作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患者享有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医疗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病历资料,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第十六条从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的角度,对医疗机构公开医疗收费、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以及不得违反规定实施不必要检查等作了规定。为了促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规范化,提高医疗纠纷应对能力,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预案,并按照预案规定履行医疗纠纷报告职责和采取应急措施;第二十条规定了医患双方处置医疗纠纷的具体程序和措施。为了防止医疗纠纷引发社会治安管理事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于严重影响医疗工作秩序的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公安机关现场处置相关违法行为的职责。

(三)关于医疗纠纷协商与调解。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根据我市开展医疗纠纷处置的实际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索赔一万元以上(不含一万元)的,已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机构参与协商处理,以利于将医疗纠纷协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的有关场所进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设立协商理赔部门,承担医疗纠纷的有关调查、评估、协商、赔付等具体事务,并明确了保险机构参与协商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期限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消除社会矛盾的功能,能够促使医疗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公平公正地解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保障机制、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等规定,结合我市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分别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组成,人民调解员的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调解申请的受理、调解程序、调解期限、调解协议的生效及其约束力等方面,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有关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第2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为进一步了解医院中医疗纠纷和侵权事件的发生状况,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多项选择式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在第一大类“社会因素”选项中,63.5%的人选择了“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快,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导致医疗纠纷多发;选择“由于新闻媒体炒作,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病人和家属”的有88.6%;选择“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自负药费比例增加引发纠纷”的有34.77%。在第二大类“医院内部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有49.5%;选择“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引发纠纷”的有29.6%;选择“医院管理不足引发纠纷”的有31.1%。由此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三大类“患者方面的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引发纠纷”的有93.8%;选择“因希望少交医疗费而引发纠纷”的有51.5%;选择“因对治疗不满意而引发纠纷”的有37.6%;选择“因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引发纠纷”的有49.5% [1]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防范优为重要。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医疗机构还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我院作为全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和田地区七县一市20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医疗工作中,难以完全避免缺陷失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近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专门分工主管医疗副院长负责,将防范医疗纠纷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向全体医务人员提出“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病人极端负责,将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的要求。

2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院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 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治疗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就是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2]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4 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5 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6 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还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规范病案书写工作。病案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医疗事故条例》对病案管理和允许患者复印、封存病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按《病案书写规范》及时、真实、详细、完整地记录患者诊断治疗的全部过程。在发生纠纷时,完整的病案资料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7 针对医疗缺陷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

为防止和避免医疗缺陷的发生,必须制定院、科两级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如医疗安全教育要坚持警钟长鸣的制度,进修生、实习生手术范围要严格把关,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第3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重在调处、依法处置”的原则,由区政府牵头,综治办统一组织协调,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院自身建设,尤其是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及其家属冷静对待医患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重点治理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多发的地方和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严厉打击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要通过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医患纠纷

1.深化医德医风教育。区卫生局组织全区医疗系统开展“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全区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廉洁行医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疑问,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2.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严格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区卫生局要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区辖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要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查询制度,杜绝不合理收费。

3.推进“平安医院”创建。认真落实2007年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湘综治办〔2007〕16号),进一步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深入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区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单位内部及医院周边的治安防范措施。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逐步推广治安电子防控系统,提升整体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1.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牵头,综治、维稳、宣传、卫生、公安、司法、工商、城管、、民政等部门参加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适时通报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协调处理重大医患纠纷事件。

2.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司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要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医患纠纷。同时,建立医学、法学专家库,一旦发生医患纠纷,由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选定医学、法律专家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医疗机构设立人民调解联络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3.建立完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由区公安局和区卫生局牵头制定处置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公安、卫生、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增强对医患纠纷突发事件或的防控处置能力。区辖各医疗机构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能及时与驻地公安机关、卫生、综治等部门联系。要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协助化解医患纷纠,防止发生,依法处理扰乱医院秩序、侵犯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和医疗机构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医患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区公安机关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引发的,由区公安局负责,区综治办、区卫生局等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及患方户籍地政府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4.全面清理排查和治理医患纠纷。要对本区内的医患纠纷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调处方案。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排查出来的医患纠纷,按照管辖权限,落实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调处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调处一个,销号一个。对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由当地党政领导包干负责,从相关部门抽调力量,实行重点治理;对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处置合力;对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患者依法维护合法

权益

1.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医患纠纷专项行动,让广大医务人员、患者、社会各界群众知晓、了解这次行动。要结合“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重点宣传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医患纠纷的处理渠道、处置程序、应急措施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辖各医疗机构都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标语横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实行医患纠纷告知制度。区卫生局和区辖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宣传医患纠纷处理办法,实行医患纠纷告知制度。医患纠纷发生后,所在医院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办公室要及时告知患者及其亲属处理的主要渠道:一是由医患双方协商处理;二是由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调处;三是由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讼。患者选择好处理渠道后,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尽早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3.疏导患者情绪,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医患发生后,所在医院相关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听取患方意见,认真负责解答患方提出的质疑,明确告诉患方解决纠纷的途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要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疏导患者情绪,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尽快将医患双方代表带到调解室进行调处。对可能引发刑事、治安案件或的纠纷,调解工作室要及时向医院警务室和辖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报告,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3月):动员部署阶段。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治理、调处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大“平安医院”创建的宣传力度。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

第二阶段(4月~8月):排查治

理阶段。开展清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医患纠纷集中调处;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逐一登记备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到位;对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挂牌整治。

第三阶段(9月~10月):总结深化阶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第四阶段(11月~12月):检查验收阶段。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表彰一批开展专项行动和创建“平安医院”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部门职责

区综治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将专项行动和“平安医院”创建纳入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

区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卫生行政部门:责组织区辖各医院开展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各医院医疗质量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要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受理患者的投诉,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对不合理的诉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探索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区公安部门:针对医院场所存在的治安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理扰乱医院秩序,侵犯医护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医疗机构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区卫生部门制订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运作、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区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区辖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大力推行和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并积极为医院和患者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区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

区工商、城管部门:依法认真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加强对“医托”以及在医院内散发小广告的监督管理。

区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迅速对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督导,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上重点倾斜。

(二)形成工作合力。区综治办和卫生、公安、司法、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解决;对涉及几个部门职能范围内解决的问题,由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提请同级综治

委出面协调解决。

第4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 医疗纠纷;医疗行为;对策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phenomenon of an increasingly prominent in medical malpractice impact on health behaviors and consequences, to identify its causes and explore the solution method.Methods Discussions, telephone interviews with 226 doctors, through their medical disputes occur in the past six months review, self-health behavior change were analyzed.Conclusion Medical dispute the role of medical behavior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would have become victims of varying degrees.Through the patient efforts of both sides, laws, regulations, improving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 can play standard and promote a healthy and positive health behavior.

【Key words】 Disputes; Medical behavior; Solutions

医疗纠纷特指发生在医患双方间的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异议时所引发的纠纷[1];医疗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具有专业性、时效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2]。近年来日益增长的医疗纠纷事件在对医疗行为的影响很大,现分析报告如下。

1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要求与现实 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保健意识的增强,维权意识的增强是医疗纠纷增多的根源,高质量生活确保人们有实力有知识要求更好的医疗服务,对医疗行为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更能保持警惕。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使得有些医护人员缺乏高尚的医德医风,一些医生医疗水平不高,在医疗行为中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两相对比医疗纠纷产生。

1.2 认知差异 医疗人员和患者之间缺乏沟通,患者对就医效果期望值过高与现有医疗条件,医疗水平的不平衡;患者及家属对专业医疗知识的了解不够,难以区分并发症与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医务人员的疾病宣教工作欠缺,使患者对疾病过程或检验项目目的不清楚,使得医务人员和患者产生认知差异导致医疗纠纷。

1.3 利益驱使 有些医务人员为谋求个人私利,开出不必要的化验检查项目,大处方高回报药品使得医患关系出现不信任危机,少数患者及家属为了减少医疗费用或者为可能获得的医疗纠纷处理后赔偿,过分苛求医务人员甚至是无理取闹导致医疗纠纷事件呈增长趋势。

表1

医疗纠纷及医疗行为调查情况

科室人数医疗纠纷发生例数构成比(%)发生率(%)医疗行为改变(人)构成比(%)发生率(%)

内科56721.8812.54823.5385.71

外科731134.3815.077134.8097.26

妇产科375 15.63 13.513215.6986.49

儿科294 12.513.792813.7396.55

其他315 15.6316.132512.2580.65

合计22632100.0014.16204100.0090.27

2 医疗纠纷对医疗行为的影响及后果

2.1 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出现

防御性医疗行为(defensive medicine)是指医务人员为了减少医疗风险,保护自我而实施的偏离规范化医疗服务准则的医疗行为[3]。由于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患者和家属的无端闹事以及对医疗纠纷处理后果的焦虑,临床医务人员在不同程度上均采取防御性的医疗行为保护自己,这些防御行为包括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部分剥夺,减少甚至拒绝在危机情况下采取非常措施的行为等。这些导致了医疗

作者单位:454001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

费用的增加,医患认知分歧,导致患者丧失可能的活命机会,调查中 87% 的医务人员表示没有90% 的把握不会采取医疗措施,然而在10年前有 20% 的机会他们都会争取挽救患者的生命。

2.2 医患关系紧张 医疗费用的增加、医患沟通不良、医患之间不信任感的增强、医疗技术等都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而紧张的医患关系使得医疗人员的防御性医疗行为突出,患者不满意程度加重,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医疗纠纷不断,患者就医安全感下降,医务人员职业焦虑增强。一旦出现分歧患者能闹则闹,医务人员能瞒则瞒,使得就医透明度下降。

2.3 阻碍医疗事业的发展 医务人员“安全第一”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新的医疗技术难以在临床开展;对疑难病例的实验性治疗及采取必要手段的机会减少,探求新的治疗方法及个性化的治疗措施严重受阻。在出现医疗事故后的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的总结变得微不足道,主要精力放在对付患者及家属的不理智行为及尽可能减小责任上。教训对医疗行为的警示作用改道,这些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3 对策

3.1 平衡医患关系 医患双方在医疗行为中是平等的、合作的关系,双方应互相尊重,加强沟通。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准确的告知患者的病情及费用情况;培养高尚的医德医风,以患者的最大收益,维护健康为目的行医,改变以往患者单纯寻求帮助,医生做医疗决定患者被动接受的局面,建立走进患者的世界,通过患者的眼睛看到他们的疾病的思想[4]。患者应信任及尊重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出现问题理性解决,医患双方多换位思考。

3.2 普及医学知识 对于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水平是根本措施。不断提高疑难重症诊治水平,狠抓医疗质量,通过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切断医疗纠纷的源头[5]。加强患者的医疗知识教育,缩短他们对疾病的认知水平和医疗人员的差距,区分并发症、后遗症等和医疗差错事故。认知水平的一致性会增进医患交流,有利于患者和医疗人员的重新定位,医疗人员可以得到专业性的支持反而有利于医疗自和决定权的实施[6]。

3.3 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法律法规及有效地监管措施是医疗行为规范合法的保证,由于我国尚未形成有效地准入制度[7],医疗水平难以保证,所以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尤其重要。有效地监管可以规范医疗行为,避免医疗费用过高,医疗器械及资源浪费,增加医疗行业的透明度,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另外对患者及家属不理智的对待医疗纠纷的行为加以监控,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和名誉安全,减少他们的职业焦虑增进职业安全感。

4 结论

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事件和紧张的医患关系对医疗行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无论是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出现,还是对医疗事业的阻碍都会使患者和每一个成为受害者,甚至是生存机会的丧失。为了保证健康积极的医疗行为,作为医务人员应尽本分,以治愈疾病维护人民健康为目的,提高专业医疗技术知识水平,自觉规范医疗行为;作为患者应理性就医,提高医疗基础知识,出现纠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完善医疗法律法规,加强和落实医疗监管措施,保证有效规范的医疗环境,正当合理透明的处理医疗纠纷,起到警示作用和促进医疗行为合法化,正规化的进程。

参 考 文 献

[1] 胡红.小议医疗纠纷的定义及对举证责任的分配的建议.省略,2008-04-29

[2] 韩玉珍,赵金楼,齐英,等.对医疗行为监管不到位的分析.中华医院管理,2008,5(24):352-353.

[3] 郑兰.防御性医疗行为的成因与控制.中华医院管理,2006,10(22):697-698.

[4] R.Kaba A, P.Sooriakumaran B.The evolution of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urgery,2007,5:57-65.

[5] 刘垣,王龙普,李京莎.防范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人民军医,2006,12(49):742-743.

第5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妇科;医疗纠纷;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2)02-0521-01

1 前言

医疗纠纷主要是指病人本人或者是病人家属,认为医务人员或者是医疗机构对病人实施了不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以致病人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最终导致医患之间发生争议。面对这些纠纷,医护人员显得非常困惑也非常忧虑,甚至有些医生为了避免发生医疗纠纷,对于较为复杂的临床问题索性就不参与处理,这样也就无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并且目前女性对自身身体状况越来越关注,所以妇科也成为了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介于这种情况下,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来降低妇科的医疗纠纷就显得非常重要。

2 妇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

造成妇科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组成,分别是医方的原因和患方的原因以及社会方面的原因。本文下面主要就医方的原因进行客观的分析。

2.1孕期用药不够合理化

孕期用药是直接关系到小孩未来的身心健康的,对于一些药物来说,运用到非孕期妇女身上是绝对安全的,可运用到孕期妇女身上,很有可能就会对胚胎的发育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流产或者是胎儿停止发育的情况。因此临床医师在给孕期患者用药时,应该尽量使用毒副作用较小的药品,最大程度上的保证母体与胎儿的健康和安全。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患者本身也不知道怀孕,等用药以后才发现已经怀孕,而为了想要留住孩子就冒着也许不会有事的心态,坚持把孩子流下来,这样就为后续的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

2.2对循证医学不够重视

临床经验对于一个医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生如果经验丰富,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病情进行正确的判断,既节约了自己的时间也给患者争取了治疗时间。但是医生也不能因为自己有经验就不重视循证医学的相关证据,这样往往就容易出现误诊和误治的现象,最终引发医疗纠纷。

2.3医生的知识更新过慢

当今的医学发展可以称得上是日新月异了,对于一些疾病在早期的诊断和后续的治疗中,都出现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法。这就需要医生对医学知识及时进行更新,不然就可能会给患者实施错误的治疗,从而对患者造成伤害引发医疗纠纷。

2.4对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不够重视

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被忽视的原因主要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因为现代医学的专业性很强,未知的领域也较多,可患者在获取医学相关知识的时候存在局限性,不可能与医方在信息上实现完全对称。同一种病在治疗时,可能会有几种治疗方案,医生往往会自己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来施治,而患者却会觉得医生的治疗方案没有和自己沟通,这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一个原因。

2.5病案方面的缺陷

病案是指在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转归全过程的客观性记录。如果没有完善的并按记录,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方将提供不出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病情记录,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大重要证据。

3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3.1加强医疗安全的教育力度

妇科科室应该切实有效的加强对医疗安全的教育力度,提高医务工作者在防范医疗风险中的意识,把医疗纠纷控制在最低限度。

3.2孕期用药要科学合理

对药物的安全用药级别进行严格控制,在孕期一般都只使用A、B级别的药品,C级药品要慎重使用,避免或者是不用D级药品,绝对禁止使用X级的药品。并且医生要清楚自己所用的药品属于哪一级别,对不常用的药品一定要先核实再考虑是否能用。

3.3重视循证医学

医生的临床经验虽然重要,但是也不能完全凭借经验去实施医疗活动。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中,应该充分重视证据,不能盲目相信所谓的经验,并且始终要相信,运用科学技术分析出来的结果要比单一的经验可靠。所以应该让医者对循证医学给予足够的重视。

3.4及时更新专业知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医生,必须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意识。因为当今的医学技术发展迅速,只有医生不断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才能让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从而减少误诊误治的现象出现。

3.5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及同意权

妇科的医务人员必须要更新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及同意权,建立起良好的医患沟通模式,比如治疗方案的确定及选用什么价位的药品,都及时的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商讨,力求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纠纷的发生。

3.6提高病案质量

病案在记录是一定要做到客观、真实、完整以及符合逻辑,并且书写尽量要做到规范和工整。另外还应该引起重视的是每次和患者及其家属,在进行重要谈话的时候,都需要让患者或者是其家属签字。再有就是加强对病案的质量监督及病案管理,让高质量的病案成为减少医疗纠纷的有效工具,即使无法避免的出现了医疗纠纷,那病案也可以公正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 结束语

对于妇科的医疗纠纷虽然不能完全的避免,但是我们可以对一些常见的医疗纠纷,进行相关的原因分析,然后寻找出一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在最大限度上对妇科的医疗纠纷进行防范,让医患双方都能拥有一个轻松的医疗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素青.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J].山西医药杂志,2010(1).

[2] 黄一华,陈二玲,刘永梅,郑建敏.医疗纠纷的成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08(11).

第6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医院”为抓手,整治医疗机构及周边治安秩序,强化医院治安防范能力,改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安全,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有效遏制医疗机构及周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以保证“平安医院”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平安医院”标准

“平安医院”要达到“五无”要求,即无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到市以上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无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发生,无医务人员及医院职工犯罪。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制度。医院、卫生院均应成立“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该项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安排,全面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2、改善医疗服务。医院、卫生院要坚持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积极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到“人民调解”范畴。由医患双方自主选择调解员,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患纠纷。规范医患纠纷处置行为,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各医院、卫生院要将本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区卫生局办公室,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须随时上报,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关责任。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和始发状态。

4、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医院、卫生院要全面执行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省卫生厅《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和《省医院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规范(试行)》,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医院、卫生院要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财会室、计算机信息室、重要物资仓库、收费处的管理。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防盗防抢防破坏工作,必须按规定安装技防设施,夜间要有巡逻人员或值班守护。

各医院、卫生院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保卫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100人以下的医院设兼职保卫人员,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医院设专职保卫人员,300人以上的医院设保卫科,保卫力量配备要适应工作需要。

强化对危险品、麻醉品的管理。要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化学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尤其要抓好、品的管理,严格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和监督制度,实行管理责任失职追究制。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非法流入社会的、品要彻底追缴。

5、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各医院、卫生院内部尤其是住院病房的安全出口标记必须清晰可见,要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完善“安全自抓、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电梯、配电室以及使用的电器要做到定期检查与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各医院、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积极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教育和反警示教育,揭露“”等组织的邪恶本质。落实防范、惩治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各项措施。

7、做好医疗机构周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发生在医疗机构内、外存在的“医托”诈骗行为,整治医疗机构周边影响医疗治安秩序的问题,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合理规划和建设医疗机构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交通秩序。

四、工作步骤

年在全区各医院、卫生院全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其中区级医院基本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1、区成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由区司法局和卫生局牵头,关部门参与,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研究制定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阶段

1、各医院、卫生院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2、各医院、卫生院要建立内部安全防控系统,全面落实内部技术防范措施。

3、全面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4、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在二级以上和同规模(区医院)的医院逐步设立警务室。

5、全区医务人员佩带统一制式的执业卡上岗执业。

6、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

1、由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关部门参与,组成区平安医院创建考核评价组,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第7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 急诊护士; 护理纠纷;意识教育; 能力训练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维权”事件随处可见。医疗行为作为一项复杂性、高风险性的行为,每一环节均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医疗纠纷也逐渐上升。在医院工作中医疗护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因而,在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多数牵涉到护理问题。要预防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最根本的对策是预防其发生。急诊科是医院抢救生命的第一线,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年龄不一的各种急、危、重疾病的人群以及被动面临的偶然和意外灾害事故所致的突发伤、批量伤病员的救治,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是医疗护理纠纷的多发区。针对这些临床特点,急诊科护士必须加强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急救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对急诊科护理人员进行全方位教育和培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正确认识医疗环境,转变观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1 统一思想认识 为了让急诊护士统一深刻地认识到21世纪是一个安全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质量竞争的世纪,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必须从自身做起,采取了“五强化教育”。

1.1.1 强化竞争意识 本院急诊科护士年龄偏大,2/3的护士在40岁左右,缺乏竞争意识和工作热情。针对护理队伍老龄化,不能积极主动地接受新理论和新技术,行动迟缓散慢,在急诊工作中易引起护患矛盾的特点,近年来,对全科护士开展了经常性的新理论和新技术培训,采取了考核结果与业务晋升挂钩,工作中职责奖罚分明,每月评选出一名先进标兵的措施,使其竞争意识逐渐加强,从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减少了护患矛盾,预防了护理纠纷的发生。

1.1.2 强化服务意识 急诊科是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服务质量的窗口,它处在抢救工作的第一线,各种危重患者的抢救必须分秒必争,工作十分繁重。同时由于本院护理人员限编,加上急诊科抢救任务负荷大、持续时间长、缺少规律性,每次抢救护士都要付出很大的体力劳动,久而久之,产生厌烦心理,缺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热情和技巧。为此定期开展了以“假如我是患者”“假如患者是我的亲属”为题的换位研讨活动,把患者当朋友、当亲人,使护士能够从患者及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认真体会患者及其家属就诊时的焦急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大大激发了护士与其真诚沟通的热情,并掌握了沟通技巧,自觉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预防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

1.1.3 强化法制意识 随着中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求医过程中,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就可能发生纠纷、投诉或出现医疗事故。因此,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依靠法律维护医院的正当权利[1],在工作中应用法律条文保护患者和自我保护。这就要求护士必须自觉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懂法、知法,加强法制观念和意识,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种形式的防范医疗纠纷和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轮流参加本市卫生局举办的五五普法教育学习班。通过学习,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学会了遵照法律程序处理护患矛盾,进一步避免了纠纷的发生

1.1.4 强化风险意识 急诊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患者群以及偶发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伤、批量伤者,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因此,应教育每一位护士,使她们认识到急诊工作具有高风险性。对一些高风险的护理活动,要加强风险管理,制订措施,如对危重卧床患者预防褥疮管理及防坠床、防烫伤的安全管理,对服毒者防止再自杀等,使全科护士高度树立风险意识,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将风险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1.1.5 强化护理安全意识 护理安全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加强护理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康复和生命安危。因此定期组织护士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些护理差错、事故的实例进行全科人员分析、讨论,发现其缺陷及不足,在工作中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使之认识到确保护理安全的重要性,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时刻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患于未然。

1.2 服务措施到位 急诊患者就医过程是由多个环节组成,而护理措施到位是保证患者最终得到治疗目的的重要手段。护理措施不到位,也是易引起纠纷的因素之一。要求护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护理级别连续动态的观察患者病情,垂危患者实施特护或监护,及时发现疾病先兆症状,为抢救治疗赢得时间,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护理纠纷。对三无患者(无家属、无住址、无钱),采取医护人员亲自负责和协调就诊过程一切内容的措施,直到找到家属。做好基础护理,规范操作,听到救护车铃声后马上接诊,为患者提供就诊过程中所需交通工具,如:轮椅、担架等。要求分诊护士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判断,使患者消除紧张情绪,达到积极配合治疗、护理的目的。

1.3 管理到位 作为护理管理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发挥协调管理能力,使每个环节达到管理标准;要善于分析在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纠纷产生的原因,探究其根源,制订可行的防范对策,并以纠纷实例举一反三,对护士反复教育,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合理安排班次,针对双休日及晚间急诊室患者增多的情况,安排责任心强的护士或护士长亲自带班,增加工作力度,指挥突发事件的抢救,处理患者的投诉,把隐患降低至最低点。

2 加强工作能力及自身心理素质的管理和培训,防范护理纠纷

2.1 加强急救业务技术能力培训 因护士操作技术不过硬或业务知识缺乏,对患者病情观察缺乏预见性也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这就要求急诊护士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其具体措施根据不同年资的护士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如列出常用“十大”疾病抢救预案程序并组织经常性模拟抢救配合演练,加强新护士15项护理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培训、各种急救仪器的操作训练,并组织经常性业务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技能。特别注重增强应急能力的训练,要求护士要有急、准、稳、快的观念和应急的能力。培养她们成为全科(内、外、妇、儿、五官)业务的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护理,减少护理纠纷。

2.2 加强急救物品器材管理 急诊科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场所,急救物品器材应时刻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100%。如果管理不当,也可能酿成医疗纠纷的发生。如抢救患者时,简易呼吸囊漏气,电动洗胃机压力不足,吸引器负压不足等,均能耽误抢救时间造成纠纷。为确保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应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五定、三及时”,五定:定物、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专人保管、定期消毒;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及时维修。建立帐目,班班交接,总务护士每天检查物品数量、性能及时补充,并做好清洁消毒保养;护士长每周检查并记录签名,始终保持物品性能良好,以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3 加强规范护理文书管理 护理文书具有法律依据的作用,要求护士做好急诊患者各种记录,完善护理文书管理制度,是防范纠纷发生的措施之一。如对急诊抢救的患者要求记录就诊时间、抢救时间、抢救过程、用药情况、患者转归等,详细做好生命体征记录。如患者死亡,应记录死亡时间,具体到分秒。同时要求所有的护理记录字迹工整、清楚、整洁、记录详细、无遗漏。护士长做到每天检查督促落实情况。由于实施护理文书规范化管理,不但提高了急诊护士评估、观察病情的能力,而且还给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4 加强自身心理素质培训 急诊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哨,也是医院的窗口。急诊护士优良的心理素质是保障急诊护理质量、减少护理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护士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培养自己的道德心理修养,提高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增强工作责任心,视患者为亲人,通过自己的语言、行为、仪表、技术去热情接待、精心护理每一位患者,诚挚地为患者奉献爱心,帮助患者战胜疾病、减轻痛苦。

3 结果

通过加强急诊护士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全科护士不断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提高了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改掉多年行动散慢的习惯,增强了法制和护理风险观念,将护理安全意识贯穿于整个护理工作中,护理措施到位,自觉地运用娴熟的技能去迎接快速多变的急救工作任务,抢救成功率不断上升,业务水平及自身心理素质得到提高,能以敏锐的观察力、果断而坚强的意志力、独立思维的应变能力及热情而稳定的情绪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为患者营造了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近年来无一例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的发生,提升了医院的形象及声誉。因此,只有加强急诊护士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第8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一.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正确对待和处理医疗纠纷。

“三个一”工程即“一次纠纷,一次总结,一次教育”。我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设立了多种投诉处理渠道:门诊大厅设立了病人服务中心,接受患者诉求;财务科随时接受患者对价格方面的投诉和咨询;院办综合受理患者各种诉求;医疗纠纷处理实行“首受负责制”,每一次纠纷,都要求接待人详细记录患者诉求,在解决纠纷时,本着“换位思考,以人为本”的原则,客观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在处理结束后,要求受理人与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责任人等共同进行一次总结,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死因、医疗文书和医患沟通诸多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探寻避免发生类似纠纷的防范措施。之后,及时召开全院大会,通报医疗纠纷处理决定,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教育。

二.多措并举,防患于未然。

所有的医疗纠纷,究其原因,无外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经济纠纷等问题,其实,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医患沟通而引发的。我院把每一次医疗纠纷,看作是一次成长的教训,在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医院应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工作。各科室成立相应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小组,组织深入学习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的要点、精髓,使医务人员准确掌握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和防范能力。

出现纠纷,由相应职能科室实事求是地对事件概况、现场情况、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辅助诊断、抢救等技术水平情况、规章制度履情况、相关科室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做详细客观公正调查。及时认真分析、讨论、鉴定,对每一例纠纷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未申请鉴定的医疗纠纷作行政调解处理。经医疗纠纷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因“管理、责任、技术、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及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对违纪违规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决定实行问责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以保证处理纠纷的合法性。

处理医疗纠纷,应坚持“换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以对方的思维角度和价值取向为出发点。患者到医院管理部门投诉大都是“怒气冲天”,态度强硬,语言偏激。如果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就会对患者恶劣的态度有所宽容,也会更多地为他们考虑,取得他们的理解,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进行换位思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真正的从对方的立场来看事情,体会对方的想法和感受,避免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二是作为医院管理工作者,只能要求自己多换位思考,为患者着想,而不能强调患者为自己着想。三是换位思考应当形成一种氛围,把换位思考纳入医院文化的一部分,融入到每位医院工作者的灵魂深处,落实到每个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形成管理上的良性循环,促进医院的建设发展,也就能从根本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收费服务。

我院以近几年卫生系统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为契机,健全并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了《医院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各种人员职责、操作规范、文书书写规范、各种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发至每一个科室,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医务科、护理部不定时抽查医务人员掌握《管理手册》情况。

聘请专职的 物价员,对医院收费行为进行适时监督,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用材料销售价格,杜绝化验检查项目随意组合套餐,搭车收费,以及检查项目、诊疗项目任意分解,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等现象。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优惠,让利于患者,真正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一些实事。比如开展单病种限价、检查项目优惠、体检优惠等。

只有制度,没有落实,制度就形同虚设。因此,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落实,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我们防止医疗纠纷的有力措施。我院财务科有一次在审帐时,发现有多收费现象,经调查,确因电脑故障和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当时病人已出院回家,并未发现被多收费。我们的工作人员连夜循着病历上的地址,赶到病人家中,奉还多收的费用,并真诚致歉。此举得到病人及家属高度赞扬,一场医疗纠纷就此避免。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病历质量在医疗质量的管理中占有重要作用,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资料,是认证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医疗文书被赋予了法律责任,如实、详细、客观、准确、完整地记录病程,显得至关重要。为加强病历质量的管理,我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对于新入院职工,在上岗前要认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医务科有专人进行审核新员工书写的病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会进行集中反馈,提高病历的书写质量。

(2)在临床科室推行病历归档前质控,由各科室自行推荐责任感强、业务水平过硬的职工作为科室质控员,负责本科室所有住院病历归档前的质量监控,收集科室有关病历书写方面的缺陷,并督导责任人及时纠正,年终对优秀质控员进行奖励。

(3)加强了病历质量检查的力度,医务科从临床科室业务骨干中,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出热爱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优秀员工担任质检干事,专职负责病历质量监控,对病历终末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每周

三进行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对质检结果在全院通报。

临床医务人员,应在掌握“三基三严”和扎实基本功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发展动态,提高技术水平。在为病人诊治过程中,做到运用最经济、有效、安全、合理、实用的治疗手段为患者解决病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从而适应新时期医务工作的需要,并预防纠纷的发生。

4.加强法制教育,切实依法执业。

一是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医疗安全教育,经考核不合格者,随新入院职工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二是对新入院职工,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医疗法律知识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是狠抓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无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人员及未在本单位注册的医护人员均不单独安排执业。

四是狠抓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医院制定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新技术、新业务在我院的实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经全科集体讨论,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写出可行性报告,填写新技术、新业务审批表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对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进行评估,经充分论证同意实施后方可开展。

经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医务人员能依法进行各项诊疗规程,充分保护患者权益,同时,对医务人员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5.加强沟通,优化服务。

据调查,80%的医患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因此强化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培养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做到事前防范,利用医患沟通技巧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关键。

医院文化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主导,没有好的文化,就没有优秀的团队,就没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院近年来推行奉献文化、执行文化、和谐文化、创新文化等四种医院文化。同时开展两项主题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医患沟通,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古代医学之父 曾经说,医生的法宝有三样:语言、药物和手术刀。语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一个诚恳而温柔的眼神会向病人传递同情、温馨和关爱,一句简单的问候,可能改变病人对医生乃至医院的整体看法。因此我院定下了医务人员服务标准:对病人要保持热情的态度、艺术化的语言、倾心的交流、细微的关爱。同时要求做到“三声”服务:“来有问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

在这种文化熏陶下,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得到进一步改善,富有耐心、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态度和蔼,真诚沟通,文明礼貌、服务到位,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在病人开口向医务人员提出要求之前,医务人员已经先想到并替病人解决问题,病人心中会对医务人员增加十倍的信任和感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不在家中胜似家中,在这种医患关系和就医环境中,医疗纠纷就失去了滋生条件。

6、全社会参与,共促医患和谐。

目前,“医闹”已经悄然成了一个新兴“职业”,也有人称之为“医疗暴力”。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属在“医闹”的煽惑下,不相信医疗鉴定结果,不走法律途径,依靠职业“医闹”解决医疗纠纷,不但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也侵犯了其他病人的就医权,这样的闹局在不断上演,每个医院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

第9篇: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技术;护理;服务态度;纠纷;管理

护理纠纷是医患纠纷的一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百姓自我保护意识逐渐提高,护理纠纷的发生次数也越来越多。妇产科具有一定的自身特点,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提高病人满意度,成为妇产科护理管理的重点。本研究对妇产科常见的护理纠纷发生原因及其防范措施进行探讨,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收集我院妇产科2006年3月至2010年12月发生的226例护患纠纷案例,由专人负责整理、编码及录入资料,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对结果进行分析。226例护患纠纷中,有91例是由护理人员操作技术不合格引起,62例是由护患沟通不善引起,30例是由护理人员服务态度不佳引起,43例是由患者或其家属的原因引起。护理人员的技术问题是引起护患纠纷的主要原因。2006年至2010年各年的护患纠纷发生次数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大多数护患纠纷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见表1。

表1 2006年至2010年的护患纠纷发生情况

2 护理措施及体会

2.1 努力提高护理技术

通过对以上护理纠纷案例进行汇总分析,我们发现护理人员技术不合格,是造成护患纠纷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2.2 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

护理人员应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做到对病人有爱心、有真心、有耐心,设身处地理解患者,关心患者和产妇,从而提高产妇及其家属的就诊满意度。

2.3促进护患沟通

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是长期以来困扰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一大问题,这也是很多护患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在患者入院时接待的护理人员应主动服务,术前增加访视次数,术后重视随访。当病人对病情或护理操作有问题需要咨询时,应耐心解释,用简单明确的语言帮助患者解惑,缓解护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除了言语沟通以外,还应重视肢体语言的交流,亲切的与产妇及患者交流,让患者感到放松,消除其入院后的陌生感和紧张感。有研究发现,护理人员的非语言沟通(如手势、表情等)可以在口头交流上更好的达到交流的效果。同时,护理人员也应观察患者的姿态、表情,揣摩患者的想法和情绪变化,了解患者的需求,进一步增加沟通效果,将可能发生的护患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导医台可设立妇产科知识宣传栏,通过液晶屏幕滚动播放相关知识,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认识,减少因患者缺乏医护知识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护患纠纷。

2.4 改善护理人员工作环境,实施人性化管理

针对护理人员工作压力较大的情况,医院适当增加妇产科护理人员,改善工作环境。对工作和生活有困难的护理人员,联合科室其它员工给予帮助,通过集体活动,调节不良情绪,助其摆脱困境,以保证在工作中有足够的精力。科室不定期举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培养健康的人格和心理,使护理人员适应在妇产科高强度下的工作压力;给护理人员安排安静、舒适的休息房间,使其能得到足够的休息。

2.5 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

良好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妇产科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基础。针对妇产科护理人员结构不合理,护士之间合作帮助较少的情况,医院调整了护理人员职称及学历结构,建立了阶梯式的护理团队。护理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团队成员相互协助,以年老护士带年轻护士,以技术扎实的员工带新进人员,有效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新进人员迅速熟悉妇产科操作流程和仪器使用方法,并提高应急能力,较快的成为科室骨干力量,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妇产科管理人员做好护理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保障,对各年的护患纠纷发生情况进行仔细的整理、分析,从中找出护患纠纷的发生原因,加以归纳总结,从而提出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防范措施,并将这些措施赋予实施和落实。可召开护理安全与护理纠纷研讨会,由护理人员提出科室常见的护理差错,并给出解决方案,达到及时处理纠正护理差错的目的。

2.6 加大法制教育力度

随着媒体的宣传教育,产妇及患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敏感性有较大的提升,这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整个科室的护理质量,避免法律上的疏忽引起护患纠纷。为此,我们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行业法律法规,明确医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各项法律法规及科室管理条例规范护理人员言行,使护理人员能增加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用法制的观念随时衡量自己的言行。护理人员应认真书写护理文书,记录清晰,忌涂改,做到所有记录清洁、完整。科室主任利用科室会议、病案讨论等机会,多次强调法律、安全、职责的关系,使护理人员随时保持警惕,在各自的岗位恪尽职守。

3 结论

3.1 护患纠纷及其发生原因分析

3.1.1 护理人员的技术

护理技术差错主要表现在技术不熟练、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工作责任心不强、产程观察不细致等。有的新进护士缺乏应急经验,面对产后大出血、休克、昏迷等特殊情况时,缺乏心里准备,手足无措。有的护理人员对新购的仪器设备操作不熟练,这使得患者家属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产生疑惑,为护患纠纷埋下了隐患。

3.1.2 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

妇产科是对护理技术要求较高、风险较大的科室,护理人员工作压力较大,护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导致护理工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体力严重透支,身心俱疲。在这种状态下,很多护理人员都容易产生不耐烦、急躁、激动等情绪。如情绪控制不好,在与患者交流沟通时出现问题,这也是妇产科护士常见的护患纠纷原因之一。有的护理人员服务态度生硬,给患者以冷漠、生疏的感觉,甚至对患者不耐烦,呵斥患者,这归根到底在于这些护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把患者

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没有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另外,产妇及其家属对妇产科工作人员期望往往较高,使得产妇在怀孕期间情绪波动较大,对护理人员的态度较为敏感,言语稍有不当,就会产生不满、紧张、害怕等情绪。面对于这种情况,护理人员应调整工作节奏,懂得自我调节工作压力,切忌用简单的几个字和生硬的服务态度对待患者,以免产妇因精神紧张而发生难产或其它意外,造成护患纠纷。

3.1.3 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舆论对医患纠纷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患者的维权意识得到提高。有的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跟不上时展的需要,法律知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遇到护患纠纷时,不懂得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职业行为。本次调查发现有28例护患纠纷是由于护理人员记录不详细或文字书写不清楚,对患者解释不到位等造成。护理人员与患者交流时,不注意言语的准确性。有的护理人员在公众场合谈论护理工作中的问题或失误,使之成为患者投诉和争议的来源。

3.1.4 患者因素

妇产科的护理服务范围包括妇产科急诊患者、妇科手术、新生儿疾病等,工作量大而繁琐,难免出现一些护理差错。部分患者对此不理解,对护理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态度要求过高,认为自己应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利、监督权利、受尊重权利,从而对护理人员提出过分的要求。同时也应看到,现在社会舆论对医患纠纷的报道有失公允,也使得部分患者及其家属无理取闹,将小事闹大,使护患矛盾升级为护患纠纷。部分患者的自身素质还有待于提高。本次调查中我们即发现,平均每年约有3-4起护患纠纷的原因,是部分患者有目的性的言行所引起,他们试图制造纠纷,引起公众关注,以赢得公众同情心,达到减少医疗费用,或获取医疗赔偿的目的。这也说明,无论医院和护理人员如何努力,是无法彻底消除护患纠纷的。我们能做的,是尽可能的把护患纠纷控制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把患者的满意度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

3.1.5 医院管理因素

医院管理不善,也是护患纠纷发生的一个间接原因。妇产科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会导致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下降。有较多文献报道,患者对医疗费用的不满,也是引起护患纠纷的重要原因。但考虑到医疗费用涉及到医院管理方面,是基层护理人员不可控制的因素,因此本研究仅针对护患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调查和研究,未将患者医护费用造成的护患纠纷进行归纳和深入研究。

3.2 减少妇产科护患纠纷发生的措施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改进护理方法,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结果显示虽然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和就诊人数的增加,护患纠纷发生次数逐年增加,但大多护患纠纷都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护患纠纷发生率保持在稳定的水平,说明我们采取的护理方法和策略是恰当的。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开展对护理纠纷发生原因的深入探讨,提出更有利于解决护患纠纷的措施,以提高妇产科护理工作的工作质量,提高病人满意度,减少护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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