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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精选(九篇)

基本法律知识培训

第1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 重症监护病房; 护士; 心电监护; 心律失常; 培训

ICU在危重患者急救中的特殊性要求ICU专科护士必须具备扎实的重症监护专业理论知识及熟练的监护技术。心律失常为ICU危重症患者的常见表现,也是重症监护的主要项目之一[1]。ICU护士监护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安危,及时识别和发现危险心律失常,可提高对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本院在2011年承担广西ICU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培训班中,对学员进行了心律失常识别能力的系统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1年广西ICU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培训班2期共121名学员,来自广西各级医院,其中三级医院105名(86.78%),二级医院16名(13.22%);综合ICU 74名(61.16%),专科ICU 47名(38.84%);年龄21~42岁,平均(28.60±4.06)岁;从事护理工作年限2~24年,平均(7.67±4.72)年;在ICU工作年限5年19名(17.70%);职称:护士37名(30.58%),护师67名(55.38%),主管护师16名(13.22%),副主任护师1名(0.82%);最后学历:本科以上54(44.63%)名,大专63(52.07%)名,中专4(3.31%)名。

1.2 方法

1.2.1 培训方法及内容 ICU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培训班采取全脱产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为3个月,第1个月为集中重症监护理论知识学习,第2~3个月到实习基地进行临床实践。在第1个月重症监护理论知识培训中,对心电监护中心律失常识别能力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心电图基础知识、正常心电图和异常心电图的分析、心电监护中心律失常的识别等,共安排18学时,其中理论课8学时、实践课10学时。实践内容采取分小组教学,应用心电图教学软件及心律失常心电监护模拟教学软件分组上机练习,同时自行编制心律失常心电图图谱让每位学员课后进行分析练习,上交课后作业。

1.2.2 培训效果评价方法 采用一般情况调查问卷和ICU护士心电监护心律失常识别能力调查问卷。一般情况调查问卷包括:(1)学员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工作年限、ICU工作年限、医院等级、工作科室、学历、职称;(2)接受ICU专科知识培训情况;(3)学习心律失常识别最大的困难;(4)系统培训对自身识别心律失常能力提高情况;(5)对培训教学的满意率等。

ICU护士心电监护心律失常识别能力调查问卷在结合文献资料、临床实践需要基础上,从心律失常心电监护模拟教学软件中选取图型10幅,每幅图判断正确计1分,判断错误不计分,总共10分,得分越高,表示对心律失常识别能力越高。

3 讨论

3.1 ICU护士进行心电监护心律失常识别系统培训的必要性 ICU是对危重患者实施全程监护和救治的场所,心电监护是ICU护士观察病情的重要方法之一,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识别各种心律失常,对致命性心律失常进行有效的处理,减低心律失常猝死率。未经培训的临床护士几乎都不能识别心电监护波形[2]。成守珍等[3]对16家三甲综合医院ICU护士调查数据显示,ICU专科护士曾接受过培训的占69.1%,接受过较为系统的培训仅占37.6%,培训方式以科室为主,24.7%护士参加的是零散的培训,而且有2.4%的护士以自学为主。在本研究中,占85.1%的ICU护士未接受过ICU专科知识培训,培训前对心律失常识别正确得分仅为(3.21±1.99)分,说明ICU护士在心律失常的识别能力上存在不足,这势必影响工作中对危重症患者病情变化的判断。乔安花等[4]的调查则对获ICU资格认证护士的胜任力较满意,但在临床科研能力、职业发展能力、急危重症监护知识方面有待加强。徐洁慧[5]提出ICU护士对抢救知识和技能、危重患者监护知识和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3个方面的培训需求较为迫切,可作为培训内容中的重点内容。因此,在对ICU护士进行专业培训时,加强对心律失常识别的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

3.2 系统培训后ICU护士对心律失常识别能力明显提高 ICU护士都具有心电监护的临床经验,对心律失常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急诊、重症监护病房(ICU)和心内科的护士以及中级职称的护士能正确识别心律失常的比例低于60%[6]。本研究表1显示,培训前ICU专科护士对心律失常的类型识别存在不足,对常见的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前收缩正确识别率较高,分别为84.3%、58.7%,其他的心律失常类型识别正确率均不到60%;其中窦性停搏、室性逸搏心律、交界性逸搏心律识别正确率不到10%,主要是这些心律失常相对少见,ICU护士缺乏相关心电图知识而影响对心律失常的识别。系统培训后,学员对心律失常识别正确得分由培训前的(3.21±1.99)分提高到培训后的(9.19±1.31)分,且10个条目回答的正确率较培训前有显著提高,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3 培训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提高培训效果 要使ICU护士在短时间内掌握心电监护中心律失常的正确识别,教学方法与手段非常重要。心律失常需要记忆内容较多,抽象,涉及的相关知识多,给教学带来很多困难。本研究调查显示占37.2%的ICU护士认为学习心律失常识别最大的困难是基础差、难度大,62.8%认为是缺乏学习技巧和经验。因此,培训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授课老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讲课技巧。培训重点应放在提高心电监护中心律失常识别的临床应用。在本院举办的ICU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培训班中,授课教师采用多媒体心电图教学软件及心电监护心律失常模拟教学软件对学员进行培训,先由教师讲解心电监护各种心律失常判断要点及技巧,再由学员在计算机上反复自行练习,并在练习中进行自我考核和随机考核,结合课后的心律失常图谱分析练习,使ICU护士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对心电监护心律失常的识别能力。培训的方法及教学手段得到了学员的认可,学员对教师的授课满意率为97.5%。

总之,ICU专科护士资格认证培训内容应重视危重患者监护技术的系统培训,以提高ICU护士的临床思维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满足ICU临床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张伟英,沈秀群.实用重症监护护理[J].护士进修杂志,2006,21(10):868-870.

[2]高菊梅,纪炜,韩智,等.心电监护波形识别技术临床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7,23(8):71-72.

[3]成守珍,彭刚艺,刘华平,等.16家三甲综合医院ICU护士专业培训现状的调查[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08,14(29):3041-3044.

[4]乔安花,席淑华.ICU护士胜任力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11,46(12):1194-1196.

[5]徐洁慧.重症监护病房护理人员培训需求量调查研究[J].上海护理,2011,11(6):9-11.

[6]李桂芬.基层护士对心律失常认知的调查与分析[J].心脑血管病防治,2008,8(3):214.

第2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习、研究本职岗位所必备的渔业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培训目标

在全局进行一次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渔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全员培训,努力使广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提高渔政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意识。

三、培训内容

我局将以《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为基本学习内容,并结合渔业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检验条例》、《省渔业管理条例》、《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使执法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应用渔业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正确行使管理职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方法

1、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在全局内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全年组织全局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学期,各科、室、站、队每月一次集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并做好学习记录。

2、上级主管部门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渔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做到每期必须参加、考试必须合格、学习培训后必有收获、在工作中必有成效。

3、执法人员个人自学。利用工作之余,渔政人员要自学与本岗位职能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基本业务知识。自学要有学习记录,对学习内容进行重点摘要,并结合实际写出学法体会。

4、社会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开展送法到村活动,提高渔民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深入渔村、渔船,发放宣传单、法律知识小册子、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解答渔民咨询,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开展现场(登船)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讲解,对法律法规要求的进行当场解答,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五、培训要求

1、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要结合渔业管理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营造我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者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渔政人员的执法技能和办案文书质量是我局2010年法制培训工作的重点。

第3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树立“长期经营”思想,对人民警察开展终身的职业教育培训。人类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不断丰富、发展。改革从早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至当今的政治体制改革,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深入人心。

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公安工作同时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对社会治安的掌控从静态管理改革为动态管理;办案方式从传统的“人海战术”、笔录方式发展到今天的刑事科学技术的综合运用;执法工作从重实体轻程序发展到现在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公安工作的社会管理工作从重视管理职能改革为突出服务职责;工作效率的泛泛讲评发展至现在的绩效考评和执法质量考评;户籍制度改革;刑侦工作改革等等。广大公安民警面对如此激烈的改革,不仅从思想上跟上了改革的步伐,还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掌握了新的工作要求,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惩治犯罪、打击违法、服务人民、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面对成绩,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着一部分公安民警不适应工作的问题:开展治安管理服务工作无从下手;抓公安业务工作凭老经验;执行法律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面对新的工作要求,不是去认真学习,研究新的工作方法,而是牢骚满腹,怨天忧人。如此,严格公安队伍管理,加强公安民警的培训工作尤显重要。大接访活动中暴露出来的基层公安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证据意识不强、诉讼意识淡薄,甚至办错案、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等问题,更是进一步证明:开展经常性公安民警培训工作,是极其必要的,是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的。

当今社会处于知识大爆炸时期,交叉科学层出不穷,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信息社会化,将发展成为社会信息化。作为各种社会关系总和的人,只有积累广泛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才能立足于社会,才能适应社会,才能有所创新与贡献。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将不断修订、完善,新的法律、法规将不断地制订颁布实施;公安业务工作将不断进行调整改革,新的科学知识将不断地吸收运用到公安工作中来;随着“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确立,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满意程度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从整个公安队伍看,绝大多数民警是“从一而终”,坚守工作岗位直至退休,很少有人中途改行或辞职。为适应和满足不断发展的公安工作的需要,势必需要公安民警不断的进行学习,掌握新法律,开展新业务,更新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民警进行经常性培训来实现。通过培训,促使民警干到老、学到老;终身培训,一生受用。我们应当抛弃这样的认识:以前的民警培训工作,通过某一时段的某种培训及一般性要求,即希望将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到社会需要的程度,企盼一蹴而就,目光短浅,这是少数公安机关领导人没有真正理解大练兵的目的,创“政绩工程”造成的。大练兵活动要常抓不懈,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要持续不断,这是公安工作持续发展的需要,这是公安队伍人才发展战略的需要。

统编教材,分级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效率与质量。教材是办培训班的基础条件。现在,各级公安机关对通过举办民警培训班,提高民警的公安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都有一定的认识;组织举办了一些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聘请一定的师资力量进行授课。由于教材缺乏,授课人往往是东拼西凑的编写讲义,致使授课质量优劣不等,民警学习兴趣索然无味,培训的结果也就不得而知了。现在的民警都具有一定的的知识,至少也是中专毕业,法律条文、公安业务知识他们读得清楚,并有一定的理解,对于泛泛的培训学习,是激发不了他们浓烈的学习兴趣的。

为了搞好民警培训工作,公安部应当组织政治理论工作者、法律学者、公安业务专家、基层业务骨干等编写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培训教材。教材读本包括公安民警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简明现代科学知识等;分门别类,一部法律一读本,一项业务一读本。教材内容达到的要求是: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又做到深入浅出;既具有法律条文和业务工作标准的释义,又具有执法工作中把握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既为基层民警的调研活动提供理论依据与方向,又为民警的实际工作提供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既作为培训教材,又方便民警自学;既阐述的准确,又精练简捷。曲高和寡的教材要不得,谬误百出的教材要抛弃。编写教材的方式不一定本本大而全,动辄结集出版,洋洋洒洒一大本;要注意方便基层,采用灵活的方式,就某项工作,及时编写精练的活页教材,同样是提高民警综合执法素质与执法水平的有效手段。

师资力量是办好培训班的主导力量。教材有了,将基层公安民警集中到各公安大专院校及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举办的培训班去培训是不现实;将教材发至基层公安民警手中自学,由于受民警个人学习自觉性的高低、自学能力的强弱、工作压力、家庭生活等条件的限制,自学效果好不到哪儿去!为此,应当实行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培训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对基层公安民警分级全员轮训。公安部组织培训班培训全国的民警学习骨干,上级公安机关培训下级的民警学习骨干;从学习骨干中选拔优秀民警作为师资力量,在县级公安民警培训班中进行授课,以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同时,各公安大专院校选派年富力强的专家教授到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培训授课工作,以提高培训质量。多策并举,齐心协力,把全国公安民警的培训工作开展的蓬蓬勃勃,扎扎实实,为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工作应当走出两个误区:一是上级公安机关,乃至公安大专院校通过举办培训班创收;二是基层公安民警把参加培训班当累赘或休息。基层公安机关经费紧张,这是现状,是共识。上级公安机关举办培训班,向参训民警收取高额培训费,加重了基层公安机关的经费负担,给本已捉襟见肘的基层办案经费又使上一把力,基层公安经费保障工作就“衣衫褴缕”了。上级公安机关举办基层公安民警的培训班,在收取费用时,应当本着服务基层的思想,精打细算,越低越好。通过培训,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在执法工作中,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人民群众满意,社会效益良好,公安机关形象大大提升,上级公安机关为基层公安机关负担一部分

培训经费也是值得的!参训民警要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去学习。坚持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是每位基层公安民警的职责。把参训当做累赘或休息的民警是没有社会责任心的民警,是不称职的民警,更应当培训,以提高其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心。每位基层民警应当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培训。培训是我们基层民警提高执法综合素质的加油站,是公安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 统筹安排,科学考评,促进培训工作的扎实开展。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是基层民警获取新的工作知识的主要途径。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基层民警培训工作,把基层民警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评。培训工作必须长计划、短安排,培训目的明确、培训计划周密、培训准备充分。在培训时,要注重与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刑事侦查工作、警务保障、队伍建设、临时性中心工作等统筹兼顾;要注重警种的区别,辖区警力的配备,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等,科学的安排参训人员、参训时间和参训地点,防止发生培训工作与日常公安基层工作相冲突的现象,使培训工作与日常具体的公安工作相匹配,相得益彰。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单位的股、所、队、室,应当按照上级的培训安排,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民警的自学工作,通过自学、预习,为参训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切实保障参训学习质量,实现培训目标。

第4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检察特色;教育培训;机制;构建

检察教育培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然而,现行的检察教育培训模式尚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必须立足于检察实践,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和质量,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现行检察教育培训机制不足

检察教育培训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而屡次转型,先后历经法律专业证书教育、大专学历证书教育、检察官续职资格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等阶段,初步建立了以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育培训模式,为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作出了不懈努力。但这种教育培训模式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不足,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是检察教育培训理念滞后。长期以来,基于“绝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成人教育培养的,其知识的局限性和素质结构的缺陷就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检察教育培训仅限于“补课式”教育,使本应由法学院教育完成的法律知识教育成为检察培训的核心内容,本来的基础教育或职前教育的内容成为了检察教育培训的重头戏。

二是检察教育培训内容单一。检察教育培训过分强调法律技术层面的知识,而非培养职业化的检察官。检察工作不是教条化的法律适用,要求检察官具有较为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能够用哲学思辨的理性分析评价各种社会现象,对人和事物具有深刻的洞察力。现行检察教育培训内容单一,严重影响着其质量和效果。

三是检察教育培训方式陈旧。检察教育培训基本上移植普通高校的传统教学方式――集中授课辅导,教师以课堂讲授法条为主,主要是“说文解字”式的教育。检察教育培训要求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在于让检察官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学会运用知识的方法,掌握检察办案技能,提高办案水平,具备运用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传统教育培训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检察官职业化的需求。

四是检察教育培训保障机制缺失。由于检察管理模式行政化,检察官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并非均等,检察教育培训在实践中体现出临时性和随意性。尤其是对现有检察官的知识结构状态、业务技能水平状况、检察业务工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了解不够,导致有的教育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缺乏针对性,导致培训流于形式。只有建立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才能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保障检察官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二、构建以“四大培训”为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

鉴于检察教育培训存在的上述缺陷,有必要探索构建比较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促进检察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因此,南明区检察院将教育培训作为培养检察人才、增创我院检察工作新优势的重要途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科学规划,着力推进,形成了以“四大培训”为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推动了南明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司法考试培训。为了确保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院花大力气开展司法考试考前培训,使年青干警尽快取得检察官资格,进入检察官序列。由于我院的不断努力,目前我院中青年干警除法警外基本绝大部门都已经取得司法考试A证。

二是加强学历教育培训。检察工作是法律职业,检察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系统的法律训练,才可能对法律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只有具备较丰富的法律知识,才能胜任法律监督工作。同时,我院将硕士以上的学历教育培训作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载体,使学习成为整个检察机关的基本工作状态和运行准则,成为检察工作进步的主要推动力。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该院干警的学历结构明显优化。目前全院干警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3 人,占全院干警人数的23%。

第5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今天,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共同召开这个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进一步研究和部署在全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除本系统的分管同志外,还有省、市级五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在会上将作具体指导。他们是: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章伟、省委宣传部宣传处调研员陈文华、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薛晓飞、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秦小平、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林勇毅。我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对省、市五部门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致以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启动良好

去年1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傅思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杨周复,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先后讲了话。会议要求,要站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认识开展基层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抓实干,抓好这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推进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年初,我省六部门联合决定,今年在全省县(市、区)级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这项活动启动以来,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目前已进行了几项准备工作:一是省级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全省的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联络员。二是成立了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日常工作。三是成立了全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并制定了宣讲团的工作方案。四是为了使宣传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省厅结合浙江实际,开展了地方性补充教材的编制工作。据了解,各市也积极行动,作了不少基础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认识

我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目的是要把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武装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每个村的主要负责人,使他们增强国策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科学的保护和保障能力,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增强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力。这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开展这项活动,符合我省实际,十分必要。

一是国土资源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和保障问题依然是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难题。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优质耕地更少,矿产资源也十分贫乏,这是我省的基本省情。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仅0.5亩,人均拥有的耕地已经比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要低。在这个形势下,我们如何保质保量地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决守住我省耕地保有量308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11万亩这两条红线,确保我省粮食安全,这一任务十分艰巨。同时,我省人地矛盾突出,土地资源紧缺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矛盾日益凸现。据我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算,**至2020年全省各行业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可供量之间缺口217万亩,满足度只有64%。

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一些地方闲置浪费、低效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国土资源粗放低效利用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比如,我省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两头扩大,**年底,我省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已达166平方米,比1996年底的人均122平方米扩大了44平方米,增长了36%。

三是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居高不下。据统计,**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5000多件。违法主体有企业、村集体、个人,甚至有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同时,违规违法用地正在向农村基层蔓延。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法律意识不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不强。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我省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和灾害损失呈上升趋势。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6.6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65.5%,其中高易发区6500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6.4%。目前,初步查明突发性地质灾害及隐患点6700余处,其中威胁居民的地质灾害点4000余处,受威胁人口13余万人。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平苍等沿海平原发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此外,我省目前共有3500家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由此可见,要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持续科学发展,唯一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做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和切实严格保护耕地。

**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会议提出,要把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把破解瓶颈制约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珍惜每一寸土地,从严从紧管好每一寸土地,配好用好每一寸土地。按照这个要求,并结合省委**年—2010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省的“五五”普法规划,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有关部门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第一,要改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多家用”这种局面,要落实共同责任,由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一起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第二,要从主要靠监督管理转到既抓管理又抓教育,通过两手抓,更有效地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第三,要从“单枪匹马”的执法,转到着眼于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守法、依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上来,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我省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五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采取得力的措施,完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各项任务,并努力达到预期效果。

这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任务重。主要是涉及面广、规模大。据初步统计,全省大约有66000多人纳入培训范围。二是时间紧。按照中央六部委的要求,整个活动从今年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为组织动员、教育培训、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其中3月至10月为教育培训阶段,11月至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三是要求高。总结验收有三条“硬杠子”:第一条是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第二条是各基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第三条是各地培训人数不少于应训人数的80%。这三条“硬杠子”是中央国家六部委提出的要求,也是今后对各省考核的标准之一。四是分级负责。省一级负责培训县(市、区)领导干部;市一级负责培训乡(镇)领导干部;县(市、区)一级负责培训村级干部。

根据以上四个工作特点,要搞好这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我们要抓住抓好以下七个环节:

第一、要抓好启动。现在省级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已下发,今天的会议后,各地要抓紧启动。启动工作要做好五件事: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包括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哪些培训形式等。二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党委要把这项培训工作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科)共同参与,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机制。四是建立六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五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为培训活动提供保障。严禁向培训人员收取费用。

第二、要抓紧组建宣讲团,抓好师资培训。各地要抓紧组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要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教员。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计划在3月份举办一期师资培训班,对市、县两级宣讲团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要明确培训重点内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培训内容:(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我省耕地保有量308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11万亩这两条红线,确保我省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要结合当地国土资源形势、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和基层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重点。

第四、要注重创新形式,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讲授内容上,注重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在“面对面”宣讲中,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事实说话、以典型为例,使广大基层干部坐得住、学得进、听得懂、记得牢。要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教育阵地。在培训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系统性讲解与针对性辅导相结合。二是坚持宣讲者与基层干部双向交流相结合,要结合培训对象的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基层干部提出的各种问题,与他们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三是坚持政策解释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四是坚持政策宣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扎扎实实地帮助基层干部增强国土资源的法律意识,实实在在地帮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

第五、要抓好督导和考核。督导是日常的督导,考核主要集中在11至12月。省、市两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对各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

第六、要抓好舆论宣传。这个活动深入到县(市、区)、乡(镇)、村,舆论工作非常重要。各地要适时开展对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培训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成果,不断促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

第6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一、培训重点与要求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等六类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培训。

(一)领导干部培训

1、培训方法和形式:

(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培训制度,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要制定详细的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专家辅导等方法,每年至少安排4次法律知识内容的学习培训。坚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日制度。

(2)发挥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三天以下的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课时不少于4课时;三天以上的培训班,学习法律知识的课时不少于1天。

(3)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专门的学法时间要确保至少累计达到40个学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学法要达到30个学时;各镇、部门中层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20个学时。

(4)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政府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的作用,举办适合各级领导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这样的法制讲座每年至少要举办2次。

2、考试考核:

(1)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共同组织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考试考核。

考试可采取闭卷、开卷等形式进行,同时也可采取布置作业、提交论文、撰写心得等形式进行,考试考核要有台帐记录,考试考核成绩应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2)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是否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应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要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公务员(执法人员)培训

1、学习培训的形式: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可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各部门也可采取脱产办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公务员每年自学课时要达到32个课时,集中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并利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推动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

2、考试考核;

组织开展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按上级机关的部署,通用法律知识的统一考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涉及各部门专业法培训考试的,则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试考核,每年建档保存,作为年底普法考核依据;“五五”普法期间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已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并通过考核的,可免于参加市统一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公务员有关法规,组织、人事局部门要适时更新公务员公共必修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登记在全国统一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并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盖章。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青少年培训

1、学习培训的形式

县司法局、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教育局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法制教育,确保小学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0个学时,中学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30个学时,大学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20个学时;教育局、政法委、团县委、妇联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两年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轮训;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要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可开展法制征文、法制辩论赛、法制猜谜等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部门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县教育局、县普法办每年要开展好职业类学生法律课程培训工作。

2、考试考核

县司法局、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要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每年组织归档。县教育局、县普法办每年要组织职业类学生法律课程培训教育的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五五”普法合格证书。

(四)企业经营管理者

1、学习培训的形式:

(1)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对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企业的骨干经营管理人员,每2年轮训一次。对其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私营业主则采取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培训。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30小时。

(2)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法律知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镇企业以镇为主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各主管局企业以条为主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工商联通过协会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

(3)国税、地税、环保、工商、质监等与企业比较密切的行政执法部门,则针对企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互动式等形式到企业中去进行小班化的专业法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4)县经贸局根据企业改革发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按照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工作意见,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的指导。

2、考试考核:

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考试考核”的职能分工,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和依法经营管理,依法保护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合法权益进行考核验收。考试考核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上而下,避免重复。行业系统的考试考核主要以专业法为主。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考试考核要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县委宣传部、经贸局、司法局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法律知识工作的督导,并制定考试考核制度,结合企业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对其学法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县工商局、工商联、经济开发区要负责抓好个体私营业主、外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学习教育与考核考试工作。外经局、农经局、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商业局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并抓好落实。

(五)新*人

1、学习培训的形式: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新*人的学法培训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县司法局负责全县新*人学法培训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协助县普法办抓好检查督促工作,“新*人”管理委员会作好学法培训的登记和教材的发行供应工作。

(2)县公安局、交通局、劳保局、计生局、民政局等专业执法主管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应对新*人的法制学法培训列入年初工作计划,特别要把与新*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落实专职的教员,解决基层教育培训师资缺乏的问题,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新*人的学习培训工作。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题研究,落实人员具体负责,要建立新*人法制培训学校,要做到人员落实,教育培训场所落实,制度落实,教材和课时落实,对新*人的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全年应不少于16课时,受教育面要达到注册登记人员的50%。对新*人用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单位,应设立教育培训点。

(4)对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和从事个体私营的新*人,由居住的镇、村(居)民委统一组织。对私营经营者工商管理部门应帮助协调指导,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课时达8小时。教育面达30%以上。

(六)农民和农民工

1、学习培训的形式: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各镇党委要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每年轮训1次;组织部要通过远程教育培训,5年内培养一批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

各镇还要进一步做好培训基地的建设,全县各村都要建立农民法制学校,对村民的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要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培训教师队伍。各镇各部门要有计划地选聘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受课教师,并完善管理制度。争取到20*年,逐步调整好全县普法讲师团队伍,实现专门储备,定向培养,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二)加强培训教材建设

建立健全教材编审、评估和奖励制度,逐步形成具有普法工作特色、内容规范实用的法制培训教材体系。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专业知识培训教材由县普法办统一规划,组织编写,也可以在省市的普法教材选定相关教材。教材建设要满足各类不同对象学习方式的需要,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网上电子课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树立精品意识,确保质量。

(三)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根据县《20*年-2*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要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并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有所递增。对重点对象培训,要给予重点保证。各级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还应积极拓宽培训途径,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

三、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县普法办要成立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带一级。要制定本级本单位普法对象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实行培训目标管理,把规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建立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培训管理体制。县普法办负责全县普法对象教育培训的规划制定、政策协调、业务指导和相关信息服务工作。各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镇、本部门普法对象教育培训规划,落实上级调训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本镇、本部门普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第7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我厅决定在20**年对**三市农村卫生人才进行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培训范围,重点对全省各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人,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市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分期分批实施培训。为了做好此次培训工作,调查农村卫生人才的数量及学历构成,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开设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全脱产学习,培训时间7天。通过培训,提高市、县(区)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主要学习有关卫生政策法规、现代管理理论、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经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危机管理和卫生文化建设等知识。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主要学习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基本知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知识、全科医学概论和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等知识。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

开设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预防医学和护理骨干培训班,实行全脱产学习,理论培训2个月,临床实践1个月。通过培训,提高业务骨干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妇产科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计划免疫的知识、技能及计划外免疫的相关内容;掌握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特征、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熟悉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常用药物疗效、反应的观察与初步处理;掌握规范的基础护理基本操作技能;能运用医学和护理知识向个体、家庭、社区提供整体护理和保健服务,并能进行健康教育。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

脱产学习10天(每周2天,共5周),统一使用“好医生网站”视频教育系统。主要学习重点传染病防治和急诊急救的基本知识,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全省各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卫生监督所所长。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内儿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外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预防医学技术骨干1名。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班

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护理技术骨干1名。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在岗乡村医生。

三、培训地点、时间安排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乡(镇)卫生院外科和护理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5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嘉应学院医学院,韶关、惠州、肇庆3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阳江、湛江市、茂名、恩平4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广东医学院。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的培训地点由县(区)级卫生局统一组织安排。

各培训班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卫生厅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专款统一支付。

五、有关事项

第8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企业员工 《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 教育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D92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2-0180-02

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性法律,这个法律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发挥了显著作用。这部法律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一 加强《安全生产法》学习的重要意义

笔者通过多年在技工学校及厂矿企业进行安全培训的教学实践认为,要真正发挥企业员工及技校实习生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首先要从安全生产法学起,从思想上、法律上重视、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的转变,使之在从业生涯中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在现代企业生产建设中,需要大量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者兼有的智力型工人、操作技术能手。但是,许多企业面临着员工流动性大,新来员工存在素质诸多不完备、思想素养、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法律知识匮乏,对企业不适应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安全生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施用,企业生产的特殊性等问题,决定着必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这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严格的培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才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 加强《安全生产法》学习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的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

2.学习目的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企业和项目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 《安全生产法》学习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明确规定了企业安全培训是一种强制性的培训,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技能,最基本、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另外,对中职学校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法的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生产第一线的重要的思想保障。

四 《安全生产法》教育教学方法

《安全生产法》教育教学方法诸多。首先要从强化意识抓起,定期培训,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化、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教师先行、学员参与,法制月专题教育,配合政府力量,利用多种途径。职工安全培训的方法有很多,如讲授、谈话、讨论、操作演示、幻灯图片、实习、事故案例、录像、多媒体、现场指导等。虽然教学方法很多,但有“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之说。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更有效,总是要有选择的。在培训教学内容的安排上,要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思想素养,安排教学计划,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用结合,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在教学过程中,要想达到较好的普法效果,必须重视和选择教学方法。

在《安全生产法》课堂教学中主要可采用以下方法:

1.讲授法

在对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培训的过程中,一方面保证科学、系统、完整理解安全生产法规条款和精神实质,同时在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讲解中力求通俗易懂,将学员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尽量用通俗的词语表达出来。

2.谈话法

教师在学员原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谈话、问答式谈话和讲授式谈话,引导学员积极思考,获取知识。要预先设计好程序、选择好题目,谈话内容要抓住教材的重点,要把握好问答时机,要引导全体学员记笔记,并写出专题报告,谈话结束后,当堂就由教师及时总结,做出结论,以便巩固效果。

3.讨论法

在《安全生产法》教学中,教师可联系学员在工作中的具体案例,召开事故分析研讨会,将事故场景呈现在课堂上,使学员获得真切地认识和感受。经过讨论后,集思广益,教师要在总结中把知识加以提炼,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

4.演示法

在《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手段尤为重要。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安全培训中,可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学员通过动画看到地质构造等现实中不可能看到的内容,从而提高学习的效果。

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培训质量

提高培训质量,教师是决定因素。因此,要精心挑选优秀的、有实践经验的,并有授课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师队伍中去,并从各方面关心、爱护他们,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调动他们从事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六 强化培训手段,适应现代化教学

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单纯采用传统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安全技术培训的需要。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模拟教学、实物教学、电化教学、实践教学等方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通过电化教学使学员看到生产工艺流程和事故酝酿发生、发展的演变过程及规律;通过模拟教学和实物教学,增强教学的形象性和直观性,使学员便于理解和消化课堂知识;通过灵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欲望,为提高培训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许多企业的成功经验证明,强化安全生产法及政策法规教育,加强职工培训,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严格而系统的安全培训,才能弥补职工队伍思想、文化素质偏低的缺陷,使职工树立良好的安全理念,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线。

参考文献

第9篇: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深化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市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促使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树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对象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要与县“三知三心”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及“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

(一)全员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治理念轮训。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各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中层干部业务讲坛活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中层干部围绕各单位本职业务选定讲课主题,结合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主题,讲授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三)普法大讲堂活动。结合“六五”普法宣传要求,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主题讲座。

(四)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大纲以及省统一编印的《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内容,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活动,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各单位根据印发的“每日一题”内容具体组织开展。

(五)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在“每日一题”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氛围,并选拔代表参加全县法律知识竞赛。全县法律知识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广大工作人员自觉学法、懂法、用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与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各单位组织编演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咨询宣传等活动,不断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八)建立健全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和健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流程、日常监督和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机制,保证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五、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初至2013年底,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培训系列活动。

(三)检查评比阶段。2014年2月,全县进行活动总结评比,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做好市联办单位迎检工作。

六、组织领导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