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精选(九篇)

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

第1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关键词】 医疗质量;联动; 预警;医患沟通;医疗纠纷;医疗救助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2-0522-02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广大群众自我保护、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 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迅速攀升,医疗纠纷已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群众议论关注的热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难点,我院采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技术水平、强化安全检查预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医患沟通、纠纷早期介入沟通调解,纠纷应急处置联动、医疗救助八位一体机制防范处理纠纷取得了一定成效,医院投诉率、医疗纠纷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医疗纠纷严重程度明显下降,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院领导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亲任委员会主任,业务院长任副主任。将医疗纠纷防范处理与创建“平安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生素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由院长和各科主任签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医疗、护理、后勤、保卫、纪检、党群、宣传等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工作。

二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安全保障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的生命线,医疗水平的高低、优劣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全院医护人员严格依法执业,医务科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了全面梳理,实行医疗质量整改、医疗纠纷防控制度,严格按诊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1]。制定完善了《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量化指标考评细则》、《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执业不良行为实施细则》,按照三甲标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患者安全评估标准》要求,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及薄弱环节,责任到人逐条逐项进行落实,不断完善三级质控体系,加大质控考评力度,加强三级查房等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单病种质量控制的落实,每月通过全院病历点评对病历质量、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推行医护沟通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查对制度、手术核查、手术评估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医院综合实力。

三 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医疗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医疗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不安全因素。只有“提高职业素质,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能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基本技能,医务科加强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及全院“三基”业务学习,通过培训考核提高了医务人员对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能力,调动了全院医生的学习热情,提升了广大医务人员素质,为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医院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做好“ 三关”,一是人才建设关,大力培养引进学科带头人22名,选派15名医护骨干到法国交流学习,选派42名业务骨干到北京、上海等上级医院进修, 担负科技兴院的重任,二是专科建设关,努力做好重点专科建设,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已进入部级重点专科行列;三是科研项目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把“创专科中心、创重点专科、创医院特色”作为发展战略,依靠技术优势吸引患者,做到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上有新方法,在处理疑难杂症上有新特色,在解决重大危难救治上有新优势,在开展新技术上有新突破,获省新技术应用奖24项,市科技进步103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78项,形成了“院有特色专科,科有专科优势,人有技术专长”的良好发展氛围。

四 强化安全检查预警,促进医疗安全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医疗纠纷调处排查机制。医务科对医疗各环节实施危机预警评估机制,定期抽检、评估,将不稳定因素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备案,找准疑点、难点问题,将危机因素解决在萌芽中。医护人员认真执行医疗事故预防制度和处理预案,做好“三环三控”,即抓好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三个环节,做好预先、过程、事后三项控制,健全完善报错纠错机制与体系[2]。医院每季度进行患者安全目标评估,召开医疗安全会议,每年按照《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等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2次。加强对重点人群、环节管理,特别是对五种重点人群:危、重、急、群、住院超30天;三类重点对象:重要、知名、特殊;三个重点时间:周末、节日、晚班:三个重点环节:交接班、科室衔接、术前后;六个重点科室:产、骨、外、内、儿、ICU;三类重点药物:过敏、特殊、抗生素药品;十六项核心制度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事前安全预警和事后安全警示机制,对用药安全、院内感染、传染病管理、病历质控、危急值实时事前预警,对全院历年医疗纠纷进行梳理剖析,邀请院内外学科专家对发生的典型纠纷,以“五个不放过”为核心,组织全院讨论,即病人死亡原因不明不放过;手术失败原因不明不放过;病人投诉不满意原因不明不放过;病人出现并发症原因不明不放过;纠纷处理当事人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通过总结工作经验、剖析典型案例事后预警,应用管理学危机原理和PDCA管理循环法建立完善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科室质控,加强针对ICU、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重点科室监管,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点从医疗终末质量评价扩展到医疗全过程,针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和医疗缺陷,提早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医疗安全多视角预防措施,实现了医院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提升了医疗安全管理效率和医院快速反应能力、危机处理能力,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

五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加强医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医疗安全防范讲座,对全院十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剖析,请全国知名专家进行《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防范”、“医患沟通技巧”、《侵权责任法》培训,通过讲座、多学科病例讨论、医疗纠纷案例分析等形式,研究梳理医疗行为中容易出现的并发症、不良事件、医疗风险,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医疗投诉,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更新了观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能安全”,变他律为自律,把行动统一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价值观上来,把员工和医院的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安全管理更趋规范化、人性化、常态化。

六 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患沟通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之本,更是医院生存发展之基。我院医患纠纷80%是由于沟通缺陷导致,医院针对问题从建立医患沟通日常机制入手,加强医务人员沟通知识培训,要求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时换位思考,讲求沟通技巧,做到一个要求:诚信 、尊重 、同情、耐心;二个技巧:倾听----多听家属说几句 ; 介绍----多对家属说几句;工作中做到 “五心”,即倾听时耐心、观察时细心、处置时专心、沟通时热心、解决问题时诚心;“六不”,即不说服务忌语、不泄露病人隐私、不对病人生冷硬顶,不拖延病人手术时间,不推诿病人,延误病人诊治,从而使医患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医院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在门诊四楼增设收款处、药局,通过医院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及时公开科室、专家、诊疗特色、收费标准等信息,各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划价交费、检查、取药等候时间。医院大厅、楼层、科室的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方便患者查找。医院开展 “诚信、规范、零投诉”为主题的活动,对实现患者零投诉、零差错、零事故的科室进行表彰,积极向社会监督员征询意见建议,对《患者意见本》、投诉信箱,投诉电话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出院患者定期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病人满意度达98%以上。

七 纠纷早期介入沟通调解,化解安全风险

医院建立了科学的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程序,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告诫谈话制度,设立专人、专室负责投诉管理,对发生的医疗纠纷逐一登记,认真调查讨论,及时答复,对医疗纠纷产生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领导和有关科室,内部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教训,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广大患者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鼓励医务人员报告不良事件及异常信息,加大高龄患者围手术期风险评估,开展高危诊疗技术准入管理,针对不良事件及医疗投诉,医务科高度重视,以公正立场,提早介入,全力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沟通调解处理,加大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纠纷处理关口前移,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纠纷进一步激化。通过人文沟通化解投诉,避免纠纷26例,修补了医患裂痕,重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 纠纷应急处置联动,营造医疗安全环境

医疗纠纷危机事件以急诊、手术科室、儿科、产科的急诊、危重患者多见,原因多见于医患沟通缺陷、诊断不清、误诊误治、诊疗中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医疗意外所致的突然死亡或严重后遗症。医院制定规范了医疗纠纷危机应对的投诉受理、逐级报告、警方介入、媒体接待、尸体移送、证据保全及与患方沟通等程序的操作细则,建立健全了纠纷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医院内部建立纠纷危机处理、持续运行督导小组,在纠纷危机发生时各小组互相配合,在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前提下,防止事态扩大,妥善处理危机。对外联合公安、医疗调解、法院建立医疗纠纷危机联动机制,经评估将要升级的纠纷充分发挥警民联动作用,为确保纠纷危机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市医调解办联动采取医疗调解办“事前参与”、“个案委托”等务实、灵活处置形式,早期及时介入,充分发挥调解人员的特长和优势,展开对纠纷危机事件的全面调查、调解,使得事态及时得到控制。市医调办作为“第三方”中立性机构,可以减少医患间直接冲突,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参与调解医疗纠纷,既可以架设医患双方沟通的平台,又可以铺就医患双方的“缓冲区”,把医疗纠纷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保障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调解结果可作为保险公司赔付及司法机构审判的依据;百姓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更加信服,减少了司法诉讼成本,同时医院健全医疗责任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全员医疗保险,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全年通过市医调办调解处理医疗纠纷16起,保障了医患双方权益。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危机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媒体反馈院方积极处理医患纠纷的决心与进展,努力消除危机,维护医患双方正当权益与医院品牌。

八 医疗救助绿色通道,保障医疗安全

大医精诚 大爱无疆,为充分体现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我院对危、急重无主病人开辟救助“绿色通道”, 实行先抢救,后付费;确保危重无主患者在抢救、检查、治疗过程中无缝衔接,为其安排护工、提供三餐,几年来我院为无主病人垫资共近265万元,救助无主病人400余人次,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半世风雨沧桑路,几代精医济世人。近年来我院医疗纠纷稳步下降,医疗投诉率由2010 年的0.28%下降到2013 年的0.118%,平均每年下降0.16% 左右,医疗纠纷发生率由2010 年的0.049%下降到2013 年的0.038%,平均每年下降0.011% 左右,基本杜绝了前些年抢、砸、堵、闹等严重影响医院秩序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医疗纠纷的减少,使医务人员有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医疗质量改进、技术提升和医疗服务中,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安全,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医院美誉度逐年提升,医院年均门急量逐年以15%的速度递增,住院率增幅10% 以上,医院先后荣获了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百佳放心示范医院”、“全省十佳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医疗纠纷排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医疗安全防控工作机制,做到在诊疗规范上突出一个“严”字,消除安全隐患突出一个“早”字,处理纠纷突出一个“和”字,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为广大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第2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疗纠纷 现况 防范对策

1 医疗纠纷的现况、特点

1.1 患方投诉的具体原因:疗效不满51.12%,误诊、漏诊12.04%,告之不力8.41%,其它有观察不力,检查不当,违规操作,误诊误治,手术不当,病历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当,护理不当等。

1.2 医疗纠纷的闹访方式:辱骂、威胁医务人员,滞留医疗机构,冲击、打砸医疗机构,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置灵堂,停尸不理,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等。

1.3 原因:部分医护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制意识不强,服务沟通不到位,书写病史资料不规范,

1.4 医疗纠纷的特点:群体性、职业化(家属、亲戚等),暴力倾向严重(冲击打砸医疗机构),患方主动寻求媒体的关注,媒体舆论参与(媒体关注度增加,互联网传播),以上访的形式施压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的形式要求查处的明显增多,诉求涉及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增多。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医疗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医疗工作者的风险意识。

认真有效地学习《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明确医疗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强化医疗工作风险意识的教育,医疗安全贯彻一切医疗工作之中,用实际案例分析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把自我保护意识与社会维稳的大局意识,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与医院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使每个医护工作者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廉洁行医,为减少医患纠纷奠定法律依据。

2.2 加强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当前新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寻求舆论导向的支持,各医疗机构成立纠纷办,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全体医务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发现隐患及时跟科领导汇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的期望值升高,医患矛盾日益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现况,管理层要第一时间掌握真实的信息资料,切实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内容,医患纠纷核心是抓好医疗安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医院实际,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完善预防应急调解预案,向患者宣传法律法规、权利、义务,确实做好医疗纠纷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尽可能的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化解在医院,切实做到纠纷苗子不出病房,小事纠纷不出科室,大事纠纷不出医院,重大纠纷不出区县,领导要重视这项安全工作,切实查处查准隐患或问题,在制度上、操作规范上、流程上,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解决问题,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狠抓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准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制度,重在预防,发生问题的处置,要早介入、早解决,及时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纠纷办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处置纠纷的手段、资源,绝对不能发生群体性

事件、越级上访、不能激化矛盾,把医疗纠纷事件妥善处理好。

2.3 加强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晨会提问、业务学习、主任查房、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和考试,使医护人员掌握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治疗、观察要点、护理要求及相应的处理对策,培养医护人员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信赖感、安全感,从而赢得他们对医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操作及诊疗水平,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才能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技术支撑。

2.4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

对待医疗服务不能例行公事,而应该站在人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要知道,每一名患者的病情都关系到他的生命,关系到他的家庭的悲喜,牵动着社会对医者的信任。要让患者感受到医务工作者不是冷冰冰的执业者,在白色口罩的后面,还有对患者命运的关注,还有火热的心灵和生命的温度。通过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医护人员自觉规范其职业行为,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及预见性,具有良好的应急能力及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为患者提供有效治疗和护理,科主任还要根据科室存在的隐患,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平实要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相关制度的落实,要让他们意识到遵守规章制度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从而真正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减少纠纷的发生。

2.5 加强沟通和告知制度的落实,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改善医患关系要从我们做起,不仅要讲求方法,要让我们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的做到真诚善良,善良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可以代替很多东西,能够跨越医患间的鸿沟。加强告知制度的落实,告知制度包括:手术告知(术前、中、后),特殊检查告知,治疗方案变更告知,病情变化告知,特殊药物医疗告知,用药医嘱告知等。在向家属介绍病情的时候,语言一定要严谨,医护人员口径要一致,对于不懂或不知道的问题不能随意发言,切忌使用“正常”、“没事”之类的语言,要求医护人员具备充分认同患者和理解患者家属心情的素质,多深入病房,多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变化时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使家属客观对待治疗结果,通过沟通建立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时刻注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始终树立以“以患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各项服务都要以患者角度出发,把患者需要放在首位,用心服务,减轻患者的心理焦虑,医务人员:端庄的仪表,落落大方的言谈举止,使医疗工作更加亲切,更加富有人性化,良好的语言沟通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保持面部表情平和,忙而不乱,语言亲切温柔,用词准确,语言的艺术性和不厌其烦的服务态度是减少医患纠纷的保证。

2.6 规范医疗文件的书写,强调医疗文件的时效性,重要性

病史资料、护理记录单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举证倒置的重要依据。重要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控制,确保医疗文书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并保持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医护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加强检查和考评,加强病例保管,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做好各项医疗记录,绝不伪造、篡改医疗记录,保持病史资料的真实性,保证病历的管理安全。落实奖惩制度。急症患者抢救,医务人员执行口头医嘱,不能立即书写病理历时,也应在执行医嘱后,立即在抢救车内备的速记文件夹上简要记录,在抢救结束六小时内据实补记,并与医师病程记录吻合规范,如因笔误,则应保留原始记录,以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规范化的护理文件是患者获得救治的真实反映,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同时又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证据。

参 考 文 献

[1] 万欣.浅欣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影响.

第3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4年底的《医改蓝皮书》中指出,“患方暴力”不仅对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构成了严重威胁,还扰乱了医疗场所的医疗秩序,甚至影响到医师队伍的稳定性与未来精英化医务人员队伍的养成,使医患关系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因此,必须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实现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制化。

其实早在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会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在医院内设灵堂摆花圈、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6类行为将被严惩,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做好制度建设工作。此后,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理的法规和规章,为医疗纠纷无法可依的尴尬“补上了关键一刀”。

江西开先河

2014年5月1日,中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理法规《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江西条例》)正式施行,业内人士称,《江西条例》将江西省多年来依法调处医疗纠纷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标志着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江西条例》全文共7章64条,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应急处置和医疗责任保险等方面作出规定。尤其是对防范和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综治、卫生、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的职责,确立了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重点解决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没有法律地位、现场处置没有具体依据、维权渠道不够畅通、医疗鉴定市场混乱等现实难题。

《江西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社会治理综合治理机构要指导、协调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患者、患者近亲属或人,有权复印或者复制患者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等资料;发生医疗纠纷后,病历资料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为复印件或者复制件,由医患双方各保管一份。患者及其近亲和其他人员不得出现聚众占据医疗机构的诊疗、办公场所及对在医疗机构内拉条幅、设灵堂、焚香烧纸、摆花圈以及侮辱、威胁、恐吓、伤害医务人员等行为,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医疗机构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对在医疗机构停尸、闹丧,经劝阻无效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在《江西条例》出台不久,江西省肿瘤医院一名患者食道癌手术后意外猝死,家属随即提出巨额赔偿要求,并纠集30余名社会人员在医院大门口摆放花圈阻止车辆出行,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医院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报警。

和以往警方担心无据可依而“出警不处置”的情况不同,在接到院方报警后,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由分局领导带队,抽调警力近50人迅速赶赴医院,严格按照《江西条例》规定,果断采取措施,带走两名为首的违法人员,医院诊疗秩序很快得到恢复。

据媒体报道,《江西条例》颁布后,江西省坚持部门联动,依法打击“医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逐步规范,较好地保障了江西省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医疗纠纷工作呈现“一个没有发生,三个明显减少”的良好态势,即恶性医疗纠纷案件没有发生,医疗纠纷总量、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和总量明显减少。医疗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1.2%,医闹事件较去年同比下降78.8%,环比逐月下降,特别是7月以来医疗纠纷实现了“零发生”,医闹问题基本得到遏制。

各地立法忙

就在江西省实施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理法规的同时,在中国南部的深圳经济特区,当地立法部门和卫生部门正在风风火火地就《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条例》)展开立法调研。

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条例》的意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曾先后召开了8次座谈会,并最终于年底出台了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与《江西条例》相比,《深圳条例》不仅涉及医疗纠纷的处理和涉医违法行为的查处,还包括医院的准入和管理、医疗用地及资源配置、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鉴定的规范、医疗责任保险的设立等多个方面。因此,有媒体将其称之为我国首部医疗法规。

针对医疗纠纷,《深圳条例》规定了四种解决途径,即自行协商、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深圳条例》的一大特色是,取消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能,要求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通过保险公司第三方介入,减少医患双方的正面冲突。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后,应当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除上述两地出台的医疗法规外,在2014年内,我国不少地市的相关部门都针对医疗纠纷、医闹问题、医患调解、医疗保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或规章。如《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协调办法》《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等。

第4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关键词】 一线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

1 医疗纠纷“隐患”的识别

医务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除突发的医疗纠纷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外,大多数医疗纠纷在其发生前都有一定的“潜伏期”或称“苗头”,抓住“潜伏期”防范医疗纠纷是一线医务人员应做的工作,故有必要识别可能存在的医疗纠纷隐患。

1.1 患方行为观察

1.1.1 患方经济状况及对医疗付费的态度 从消费行为角度观察,经济状况拮据或对经济支出计较的人群,易在收费项目上引申对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性产生质疑,引发医疗纠纷,有的试图通过质疑免除某项费用,有的则希望得到加倍赔偿。

1.1.2 患者关系人及关系人对医疗方案的态度 法律上,患者的身体处置权属于患者本人,实践上,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关系人起到很大作用,因此,不仅要观察患者本人的行为,还应观察患者关系人的行为,特别是病重、病危患者的关系人的行为,当患者的关系人可能对医疗行为挑剔时,预示着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有时关系人很可能是医疗纠纷的始作俑者。

1.2 医疗服务行为自我检视 任何一点医疗服务行为缺陷都有可能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重点从以下几点去识别。

1.2.1 诊疗方案是否符合医疗原则 诊疗方案是医生依据病情分析判断制定出来的,可能会出现不完全正确,或遗漏,或不属于最佳,但必须符合医疗原则,做到应该分析判断到的必须分析判断,不应出现有违医疗原则现象。

1.2.2 医疗行为有无引起对患者的损害结果 患者往往注重结果,对造成结果的原因却避而不谈;而医师更注重产生结果的过程和原因1,任何一种医疗行为造成对患者身体的损害都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处理时要区分难于避免和可避免两种情形。

2 一线医务人员防范医疗纠纷具体内容

2.1 医疗纠纷防范的根本要求就是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过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践当中,一线医务人员要从以下几点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工作。

2.2 尊重患者,落实医患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要改变过去那种“求”与“被求”的服务关系,崇尚医德,尊重患者。要增进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亲切感,打下化解医患矛盾的感情基础,医务人员应清醒认识到服务态度上的“生、冷、硬、推”,实际上是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无形的种子。需要指出的是,尊重患者不是无原则满足放任患者的不合理要求,要理直气壮地纠正患方不尊重医方的行为,形成平等的服务关系。

2.3 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同意、保护隐私等义务 每一项诊疗活动实施前都应常规沟通,征得患者同意,要注意沟通的耐心性和易懂性以及有效性。不能因为沟通的困难且不具业务专业性而忽视医患沟通,应把医患沟通作为诊疗活动内容之一去对待完成。

3 一线医务人员处理医疗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一线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角色依据争议问题的性质而不同,在一般问题争议或后果不严重的医疗纠纷中,由于一线医务人员与患方建立了一定感情关系或患方可能还继续需要依赖治疗情况时,一线医务人员往往是化解矛盾的“钥匙”;而对后果严重的医疗纠纷,一线医务人员往往是矛盾的焦点,成为患方发泄的对象,另一方面,一线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又常处于“证人”的地位,容易被患方迁怒。因此,一线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纠纷协调部门能否保持中立是纠纷调解成败的关键2,对患方提出的质疑要实事求是地解释,特别是在医方确实存在过失(缺陷)的前提下,不要刻意回避问题,甚至辩解,体现光明磊落的诚信态度。当患方对医方医疗行为指责存在误解,甚至是故意歪曲时,亦必须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解释、坚持。对问题回避、狡辩易激化矛盾,怕被患方迁怒不敢坚持易造成被动。

3.1 要善于倾听患方的诉求 倾听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是一种认真对待的态度,切忌打断对方话语对某些具体细节争论,应让患方完整的诉求,与此同时,也尽可能要求患方也耐心。

3.2 注意保护自己,避开患方过激行为 一线医务人员易成为医疗纠纷中矛盾的焦点,成为患方“报复”的对象,一般情况下,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和可能成为“证人”关系的医务人员,不要直接与患方沟通,更不宜与患方当面“对质”,必要时可暂时让他离开岗位一段时间,待矛盾缓和后再上班。

3.3 注意“证据”的收集、整理和保全 面对医疗纠纷,一线医务人员首先要想到病历资料等证据是否完善、准确,及时审查病历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时,特别要注意和患方手中掌握的资料一致性,如:医嘱与收费清单的一致性、知情同意内容填写与患方所执是否一致等。对笔误、书写错误等问题,必须规范的修改病历资料,不要产生“篡改”病历之嫌。药品、耗材等物证收集后,要注意让患方过目、封存。

4 小 结

医疗纠纷具有放大效应,最初发生时如果不及时干预和处理,会逐步升级3。对待医疗纠纷,预防是根本,而一线医务人员在预防医疗纠纷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线医务人员在始终保持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的同时,应善于识别医疗纠纷隐患,加强医患沟通,要学会“治病”的同时“治人”,掌握患者的心理动态,尊重患者权利,帮助患者解决心理问题,化解医患矛盾。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注意倾听患方诉求,切忌无“裁判”情况下的争议,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和证据的收集整理,学会在患方冷静的时候沟通,尽可能使医疗纠纷能在患方理智的时候处理。

参考文献

[1] 缪勇,温凤飞.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经验体会[J].中国实用医药,2009,4(24):263—264.

第5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1.1医疗纠纷档案的立卷

收齐档案材料后,应遵循档案管理的指导思想,及时整理。以医疗纠纷案件为单元进行组卷,一宗医疗纠纷从开始到结案所形成的全部有保存价值的文书应放在一起立卷。医疗纠纷档案的立卷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按照发生医疗纠纷的年度、纠纷事由、涉案科室、涉案患者姓名进行分类组卷。同一案件以同一案由经过多级法院审理的应合并立卷,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反诉的也可合并立卷。医疗纠纷档案应长期保管,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分别装订成册。

1.2医疗纠纷档案的推荐排列顺序

医疗纠纷档案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是:(1)卷宗封面;(2)目录;(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协议书;(4)患者身份证明或人身份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5)患方投诉材料(进入诉讼程序的书);(6)科室对医疗争议事件的说明及初步处理意见(进入诉讼程序的医院答辩状);(7)病案资料;(8)鉴定材料;(9)医疗机构处理意见(包括对争议事件的讨论、总结,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绩效考评的情况);(10)责任医师执业证书;(11)赔偿明细清单;(12)结算发票及患方收条;(13)卷底。以上材料均可为复印件。

1.3医疗纠纷档案的编号管理

档案的编号要遵循检索方便、易于保管的原则进行,用纠纷发生年度+科室简称+患者姓名依次连接进行编号,如2013普外赵某某。

2医疗纠纷档案的利用

2.1案例教育

医疗纠纷档案是医方处理医患双方争议形成的资料记录和经验总结,有的甚至是血和泪的教训。通过对医疗纠纷典型案例教育,使医务人员吸取教训,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2为医患关系研究提供真实案例

近年来,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业界许多人士开始从事医患关系方面的研究。医疗纠纷档案客观真实地体现了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通过对医疗纠纷档案资料的归纳、分析,使得研究结果更具信服力。

2.3推动医院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不同时期医疗纠纷的成因各不相同,但也存在着共性的方面。医院管理者可以从各个时期的医疗纠纷档案中寻找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的纰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推动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4客观地评价医务人员

大多数医院把医疗纠纷或者医疗投诉事件和医务人员的晋职晋升、定期考核、技术准入、绩效考核等挂钩。医疗纠纷档案能真实反映当事医务人员的诊疗缺陷或者服务缺陷以及责任认定,为以后的考核、晋升、准入提供了客观依据。另一方面也督促了医务人员加强自律,有利于自身职业素养的提高。

2.5提高医疗纠纷的处置能力

医疗纠纷形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通过对医疗纠纷档案资料的总结,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规律,利于指导类似纠纷的处理,提高纠纷的处置效率。

3结束语

第6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蔡 勤

章正林

乔春福

第7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

为深入开展好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局机关召集县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研讨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医疗机构风险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各县级医疗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开展。县级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州委健委、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形成医疗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医院相关科室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梳理排查,落实整改到位

全县各县级医疗机构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工作原则,在既往安全风险排查处理情况的基础上,从人防、技防、物防三方面出发,对本单位是否仍然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漏洞进行了逐一梳理排查。一是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情况。经排查全县各县级医疗机构均成立了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制定完善了医院日常管理制度。今年来全县县级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共计5次,其中县人民医院2次,县妇计中心2次,县藏医院1次,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排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等工作,定时每月开展医院风险隐患排查。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情况。各县级医疗机构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措施,在医院办事大厅等公共场合设立患者明白卡及患者投诉信箱,积极公开医院及局机关投诉电话,同时建立健全投诉管理机制,统筹解决、妥善处置,避免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等情况发生。各县级医疗机构按要求于每月1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表”,截至目前尚未出现漏报、迟报、瞒报、拒报等现象,经排查暂未发现医患矛盾纠纷隐患。各县级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按要求对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查处,截至目前,共计查处违规违纪行为1件,我局通过召开局务会议对涉事人员进行了研究处理,相关处理结果已上报县纪检监察机关。三是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情况。县级各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均已初步完成,目前三家县级医疗单位依靠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细化了本单位预案内容,按要求组建了应急处置队伍,实名制就诊工作现已纳入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各县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局机关及执法大队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四是警医联动机制建设情况。在局机关的努力下全县警医联动机制建已逐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进一步保障了全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目前除县人民医院设立门卫室外,藏医院及保健院均暂未设立相关科室,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牵头组织各县级医疗机构设立门卫保障部门,不断降低全县医疗机构安全风险。

第8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关键词] 医患关系; 重大医患纠纷; 行政参与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0)05-91-02

Discuss Administra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Significant Doctor-patient Conflict

CHEN Jing HU Shanmeng HE Bin WANG Dong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Anhui College of TCM,Hefei 230031,China

[Abstract]Along ith the unceasing advancement of medical reform,the patient demand to diverse,omnidirectionally medical service,which causes to the trouble between doctor and patient being aggravated and exacerbated continuously;and the medical conflict sharp growth. The article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and the discussion from some sanJia hospital example model's clinical case,and analysis the reason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nflict between doctor and patient,and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to nowadays society's significant medical trouble dispute's processing.

[Key words]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Significant doctor-patient conflict; Administrative participation

1 案例分析

1.1 案例经过

患者李某,女性,于2000年9月因“跌伤致左髋肿胀、疼痛、不能活动1d”急诊入某院就诊,医院为其实施了经皮三根鳞纹钉固定术,术后患者返家休息。第二年6月,患者至该院复诊并再次手术治疗,半年后该院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共同参与为患者进行了第三次手术治疗。2002年3月,该院赴上海请2名上海国内知名骨科专家会诊,一致认为:股骨颈下方有股连续,股骨颈上中部间隙钙化,要求3个月后再行手术治疗。患者及其家属也携带病案赴北京请有关专家会诊,会诊意见与上海专家治疗方案基本一致。当年6月,该院将患者送至上海某知名医院进行了手术和高压氧治疗。10月份患者被该院接至当地另一家三甲医院继续高压氧治疗一个月后,返回该院予以康复治疗。根据上海术后6个月和10个月的X线片、CT及三维重建片请上海及省内专家会诊,均认为:植入骨块成活,且骨折预后良好,已达到出院标准,可以出院康复锻炼并通知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但患者认为医院手术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因此患者不听院方劝告,在病房里到处贴大字报,打砸病房设备,造成病房财物损毁,纠缠科室医师,同时将其年迈的父母从异地接至病房,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并长期占据病房不愿出院,每天上午在医院门口乞讨,并在衣服前后方书面写明其现在的状况是由医院导致。下午找医院领导、医务处要求给予赔偿或者长期不工作但给予薪酬,医院未予满足,终至一天,患者聚集家属20余人,打砸医院两处门诊大厅,禁止其他患者就诊,并封锁医院大门不让任何车辆及患者出入,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医务人员、保安人员、公安人员予以劝导时,将其多处打伤、抓伤,终被公安干警强行阻止。

1.2 案例处理

从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角度看,本案中医院是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的,无过失行为,患者属于不慎跌伤,造成左股骨颈骨折,骨折端完全移位,属于Garden分型Ⅳ型,该型骨折损伤较严重,发生骨不连、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几率较高,虽患者提出术中未摄侧位X线片,但根据术中和术后近5个月X线片,显示骨折对位良好,说明内固定可靠,术中未摄侧位X线片与患者目前状况无因果关系,但术后7个月X线片显示患者有再次骨折征象。该骨折可以归纳原因有二:一是内固定中的一枚鳞纹钉位置偏移,二是尚未完全骨枷愈合而过早承重。因本案例中患者出院后无在医疗方进行的门诊随访记录,应认定是过早承重导致患者的再次骨折的主要原因。应认为医疗行为与患者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但患方不理解,将纠纷程度扩大化。考虑到患者家庭生活困难,对社会不满情绪严重,有明显的报复倾向,为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医院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卫生局主管部门、患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患者户口所在地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并获得了政府部门的支持,最后患者在多方人员劝导下决定通过诉讼形式来获取赔偿,最终医院出于同情给予十余万元赔偿的调解形式解决。整个纠纷历时十年,期间患者虽多次来医院闹事,但因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积极介入并给予支持,使事态较稳定,尤其是60周年的国庆期间,稳住了患者的上访情绪,没有引起重大恶性事件,并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1.3讨论

首先,本案的成功解决,在于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重视,医院在医疗安全保障方面加大了力度,为解决该起医疗纠纷进行了各种规划决策,要求医务人员积极防止患者干扰正常医疗活动,要求密切关注患者动态及切身生活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均给予提前预防。此案例中,医院从一开始报告情况,到反复请示、汇报,到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并最终成功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和干预,摆脱医院孤军奋战的局面。同时,利用健全的医疗纠纷报告处理体系,有效避免了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在该纠纷的处理中,政府部门的正面支持,有效缓和了矛盾;公安机关的干预有力保障了正常医疗秩序,对问题的处理起到了促进作用。在本案例中,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公信度,利用其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职业水准从经济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方面进行协调;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部门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局面,对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起到了关键作用。最后,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人性化地处理医患纠纷。本例纠纷虽然医院存在间接过错,但医院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分子,也应承担社会责任。从患者实际困难出发,从长远的目光来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最终取得该例纠纷的妥善处理,也是本案值得探讨的地方。

2 医患纠纷现状分析

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医务人员方面的因素有:医疗设备和技术落后、医院规章制度不健全、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用药不当、院内感染、环境污染以及同行之间缺乏合作或者不理解等;患者方面的因素有: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患者对医院治疗的恐惧与烦躁心理以及一部分患者无理取闹、夸大其辞,想以纠纷为借口,达到经济赔偿的目的,尤其是在纠纷未解决前,患方依旧会隔三差五地“闹”,对于认为无过错的医疗纠纷事件,医疗机构常从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维护其他患者医疗权、健康权、生命权以及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和人道主义援助的角度出发,给予患者及其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轻微责任的既给予相应的减免也给予相应的赔偿等形式来解决。这样造成患者及其家属的错误认知,认为:出现医疗纠纷不再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不是由于自身的医疗侵权,而是由患者家属人数的多少和吵闹的程度所决定,导致恶性循环。重大医患纠纷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紧张的医患关系,也将影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因此,医患矛盾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也是摆在医疗机构面前的一大挑战。

3 重大医患纠纷处理的建议

从以上案例可看出,政府部门在重大纠纷的处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无论是调动社会资源,还是启动应急机制方面,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医院作为一个个体,在重大医患纠纷引起的一系列连锁事件面前,这就需要政府从微观政策系统和外部环境系统的推动作用,并综合考虑宏观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从社会整体范畴来共同处理重大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医方、患方的反复磨合,协调各方关系,走一条既充满理性思维,又充满人性化色彩的道路。本案例中,医院切实享受到了政府层面的支持带来的益处。但是从深层次的角度考虑,更多地应该考虑如何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有效地预防类似案例的发生,构建新型、科学、和谐的医患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对策。一是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既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网络,又要完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同时提高医疗水平,医院管理人员也应加大医疗安全的检查力度。医院应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医疗技术及医疗服务的同时,还应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二是成立社会性的医患关系第三方的独立机构。一般情况下,患者认为医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的答复有“保护主义”之嫌,因此对于医院每次的答复通常持有怀疑的态度,这样引起处理医患纠纷的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成立由医院协会或医学会、工会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独立机构,一般医患纠纷可以由该机构处理,避免医患双方受矛盾和利益的牵扯而直接产生冲突,从而理性、客观、公正、快速地解决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最终构建我国有效处理医疗纠纷的社会支持系统。紧紧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目标,在医疗保障的运行机制上,强调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服务模式方面,积极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行医疗适宜技术;在筹资模式上,更注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强调保障机制的公平性和全民性,扩大医保覆盖面,大力推进全民医保建设,提高非城市居民参保率和筹资水平。建立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机制。通过政府主导的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健全,从根源上解决医患关系紧张的症结所在,有效预防重大医疗纠纷的发生。四是建立高效、完善的应急事件处置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多方支持和协作,及时化解重大突发事件的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和谐和稳定。这也是值得我们共同思考和探索的。

[参考文献]

[1] 赵西居. 医事法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30.

[2] 江平. 侵权行为法研究[M].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422- 430.

[3] 吴佳玲,王净. 试论重大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政府支持[J]. 医学与哲学,2008,29(6):22-23.

[4] 王穆兰,陈学建,张诗文. 基层医院对重大医疗纠纷的防范[J].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28(6):450-452.

第9篇: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疗纠纷;原因;法律处理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470-01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医疗行业正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已成为人们日趋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1]。医疗纠纷应是指在一定的始发或诱发原因作用下,患方对医疗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或是对其服务结果持有异议,对医疗服务的提供方不满,提出各种权益要求,医患双方认识上存在分歧,而形成的一种暂时的、特殊的医患关系状态的过程。医疗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2]。

1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

1.1医院因素:医疗服务与患者需求存在差距是医疗纠纷增多的首要原因,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个别医务人员缺乏临床经验、会诊不及时、辅助检查未跟上,导致误诊、错诊引发纠纷。医德医风缺陷是引发医疗纠纷的导火索。医疗服务质量低劣,责任心不强,对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诿,以致延误治疗,给病人造成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这些往往成为纠纷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据。

1.2患者因素: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缺乏科学的认识。患者期盼有病求医只能治愈,一旦病情出现难以预见的后果,或者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时,不理解甚至不正视医学发展的有限性,不能客观看待病情转变的原因,理智失控,以至引发纠纷。还有无过失医疗纠纷是指虽然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发生了病人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但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并非医方的过失所致,而病人或其家属却认为医方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3]。

1.3社会因素:患者法律意识增强和医疗知识增多是医疗纠纷发生数上升得重要原因。应该肯定,医疗纠纷的上升和发生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患者维权意识增强、社会走上法制、文明进步的表现。我国医事法律体系不完备,医患间的权利义务不清,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法律制裁。政府部门对干扰和破坏医疗单位正常工作的事件依法处理不力是医疗纠纷愈演愈烈不可忽视的原因。

2医疗纠纷的处理模式

2.1医患协商解决: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病人及其家属不能接受不良医疗后果所造成的,因此,医疗纠纷的最初阶段是矛盾最激烈和最表面化的时期。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及专门的工作人员,给病人一个申诉的窗口,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或其家属一般与医师或院方进行直接接触(当事人直接对话),若事实明确,即可协商可能的赔偿问题;若未果,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如果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仍可诉诸法律。调解解决民事争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2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行政处理的当然执行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申请、受理、处理、调解的程序进行医疗纠纷处理,并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非事故不赔偿原则进行处理和调解赔偿。

2.3法律诉讼: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医疗纠纷处理的日益规范化、法制化,最后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通常情况下,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和解协议后,双方争议即告终结。但实践中,常常出现患方反悔并引发诉讼的案件。在此情况下,若患方提讼,则诉讼的案由将从签署和解协议前的医疗损害侵权纠纷转变为合同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应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即是医院所在地法院受理。另外病案在医疗纠纷和法律案件中的证据作用是无可反驳的。病人对医疗结果不满往往会产生医疗纠纷,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是病案[4]。

2.4医疗纠纷仲裁解决:虽然通过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无疑其程序应是最公正的,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也是最强的,但是诉讼成本高、程序复杂、效率低。仲裁作为种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民间性裁判制度,是一种最为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处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委员会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负责医疗纠纷的仲裁机构,因此它应设立在卫生行政机关内或者将仲裁机构设在法院内,隶属于法院,好处是更具权威性和强制性。

2.5医疗纠纷中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的确定:赔偿损害有三种主要的模式:(1)以过错为基础的赔偿模式:是谁的过错行为引起损害,就由该过错行为人负责;(2)以原因为基础的赔偿模式: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就由该行为人负责。(3)以损害为基础的赔偿模式:只要有损害,就有赔偿而不问损害的发生原因,典型情形为保险责任。

3讨论

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法律关系,只有正确认识医疗法律关系,完善相应的法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才能保护患方的合法权益;患者及其家属才会充分尊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才会依法维权,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在患者法律意识和医疗知识日益增强、医疗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今时代,医务人员不断加强责任性、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注意与患者的主动沟通,是医疗纠纷防范的重要环节。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建立和执法机制的合理有效是维护医患双方权益、共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我们一方面需要完善现有法律途径,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其他更为中立、更富实效、更为患方接受的法律途径,这方面我国一些地方作了很好的探索和尝试,如组建由医学专家、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参加的医疗纠纷专门调解机构,开展法院诉前调解,开展医疗纠纷仲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邀请医学专家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陪审员等。

参考文献

[1]陈晓青,伊力野.医疗纠纷现状及相关法律分析[J].医学与社会,2009,22(12):56. 57

[2]薛峰,戴怡婷.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学杂志,20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