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精选(九篇)

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

第1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从庄子的视域看儒家,我们发现庄子对儒家的理解是精确而深刻的,且丝毫不逊色于与其同时代的儒家著名人物孟子。

一、儒家之经典:《诗》《书》《礼》《乐》《易》《春秋》

自孔子创立儒家始,儒家即以《诗》、《书》、《礼》、《乐》等教育弟子。孔子问其子孔鲤“学诗乎”、“学礼乎?”并对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要求孔鲤学习《诗》、《礼》。孔子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言诗、礼、乐之于人生炼养的价值,可见其教育弟子离不开《诗》、《礼》、《乐》等。至于《书》,也是孔子教育弟子的教材。据《论语·宪问》载,孔子弟子子张与孔子有关于《书》的问答:“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这是孔子以《书》教育弟子的明证。孔子四十多岁时曾感叹:“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希望能够活到五十岁,从而有时间学《易》。学《易》之后,孔子即以《易》为教材教育弟子。《论语·子路》载孔子引《易经》恒卦的爻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然后评论道:“不占而已矣”,这即是证据。从《论语》来看,虽没有载孔子用《春秋》教育弟子,但是,《春秋》由孔子本人所作,孔子视之甚重[①],想必会以之作教材的。

在《诗》、《书》、《礼》、《乐》等教材中,孔子教授最多的应是《诗》。因此,《论语》载孔子谈《诗》处较多。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这是对《诗》的内容、意旨的高度概括;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是对《诗》中具体诗篇的评价;“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殉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这是对《诗》中具体诗句的解读。孔子教授《诗》,用力甚多,恐与孔子的“兴于诗”的主张有关。

由于孔子以《诗》、《书》、《礼》、《乐》等教育弟子,也由于儒家思想与《诗》、《书》、《礼》、《乐》等关系密切,多是对其解读、发挥和利用。可以说,离开了《诗》、《书》、《礼》、《乐》等,儒家就失去了其根基。所以,孔子之后,儒家学者多重视《诗》、《书》、《礼》、《乐》等,并利用其表达自己的思想。例如,郭店儒简中的《性自命出》出现《诗》、《书》、《礼》、《乐》并举:“《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六德》出现《诗》、《书》、《礼》、《乐》、《易》、《春秋》并举:“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而郭店儒简中的《缁衣》、《五行》、《成之闻之》等篇的作者即是引《诗》、《书》以表述己意。

庄子看到了这一点,谓古之道术“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庄子·天下》),并且,刻意通过老子与孔子的对话,经由孔子之口,把上述著作称为儒家之“经”:“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庄子·天运》)。此处,庄子笔下的孔子称《诗》、《书》、《礼》、《乐》、《易》、《春秋》为儒家之“经”,而与其“对话”的老子也承认这一事实,不同之处在于孔子以为儒家之“经”承载“先王之道”,而老子认为儒家之“经”所记载的乃是“先王之陈迹”而已。

关于儒家各“经”之旨,孔子只以“思无邪”(《论语·为政》)概括《诗》,而于其他诸经并无概括;郭店儒简作者云:“《诗》,所以会古今之诗也者”,“[《书》,]者也”,“《礼》,交之行述也”,“《乐》,或生或教者也”,“《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语丛一》),虽有概括,却拘限于各“经”的内容或所涉及的范围,且也不甚准确;庄子却以极其精彩而准确的文字概括之,他说:“《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庄子·天下》)。这种概括,透显庄子对于儒家之“经”的深入思考和精准把握。

因为把《诗》、《书》、《礼》、《乐》等看作儒家之“经”,庄子在讽刺、丑化儒家时即时常引用之。例如,庄子讽刺儒者极力用《诗》、《书》、《礼》、《乐》取悦于君王,却适得其反:“徐无鬼因女商见魏武侯”,“武侯大悦而笑。徐无鬼出,女商曰:‘先生独何以说吾君乎?吾所以说吾君者,横说之则以《诗》、《书》、《礼》、《乐》,从说之则以《金板》、《六弢》,奉事而大有功者不可为数,而吾君未尝启齿。今先生何以说吾君,使吾君说若此乎?’徐无鬼曰:‘吾直告之吾相狗马耳’”(《庄子·徐无鬼》)。再如,庄子丑化儒者盗墓还引经据典时云:“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庄子·外物》)。

二、儒家思想之核心:仁义

儒家的经典是《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经,六经各有其旨,由六经发展出来的儒家思想深刻而丰富。这深刻而丰富的儒家思想有没有其核心?如果有,其核心是什么?

我们先看孔子。孔子虽然曾云:“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谓其思想有核心,可是,未曾明言其核心究竟是什么,至于曾参所解读的“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以忠恕为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不准确的。忠恕只是为仁的方法而已。后世学者,或云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或云孔子思想的核心是礼,或折衷以上两种说法,谓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礼。这些说法各有道理,又均难以说服反对者。再看郭店儒简。儒简中的《五行》将仁义礼智圣并举,列为“五行”;《六德》将圣、智、仁、义、忠、信并列为“六德”,曰:“何谓六德?圣、智也,仁、义也,忠、信也”;《忠信之道》则将忠、信并举,集中讨论忠、信。无论是从郭店儒简各篇,还是从郭店儒简总体上看,都难究郭店儒简思想之核心。这表明,要看出孔子思想的核心、郭店儒简思想的核心,并指出其核心是什么,是非常困难的;而要把握从孔子到郭店儒简的整个儒家思想的核心,并揭示出其核心是什么,更是困难重重。

庄子认为儒家思想从总体上讲可以仁义礼乐概括之。庄子在描述他心中的理想社会“至德之世”被毁坏时说:“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庄子·马蹄》),批评儒家思想是破坏“至德之世”的根由,把儒家思想解读为仁义礼乐。与此相同,庄子在解释“赫胥氏之时”的灭亡时说道:“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庄子·马蹄》),同样指责儒家思想毁灭了“赫胥氏之时”,把儒家思想解读为仁义礼乐。另外,庄子曾云:“通乎道,合乎德,退仁义,宾礼乐,至人之心有所定矣”(《庄子·天道》),要求圣人持守道德而脱离仁义、摈弃礼乐,用道家思想否定儒家思想,用道家的道、德否定儒家的仁义、礼乐,这也是把儒家思想理解为仁义礼乐。

儒家思想主要是仁义礼乐。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庄子认为是“仁义”。《庄子》一书,“仁义”连用处颇多。庄子谈及儒家、批评儒家,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指仁义。这些,就是证据。例如,庄子批评儒家时说:“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庄子·齐物论》),即是用“仁义”代表儒家思想。再如,庄子批评儒家的君子时说:“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庄子·骈拇》),也是用“仁义”代表儒家思想。另外,庄子通过儒道对比论述道的特征时说:“吾师乎!吾师乎! 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庄子·大宗师》),以道与仁义相对,而道为道家思想的核心,由此也可推知庄子以仁义为儒家思想的核心。

庄子设计孔子与老子相见时大谈“仁义”:“孔子见老聃而语仁义。老聃曰:‘……夫仁义憯然,乃愤吾心,乱莫大焉。吾子使天下无失其朴,吾子亦放风而动,总德而立矣’”(《庄子·天运》)。孔老相见,所谈应是自己学说的主旨。从孔子谈“仁义”,从老子反对“仁义”,可以看出,庄子是以仁义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的。庄子还设计孔子长久未能得道而求见老子,老子批评孔子说:“仁义,先王之蘧庐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觏而多责。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义,以游逍遥之虚……”(《庄子·天运》)。此处,孔子言其未得道,老子却批评仁义,指出固执于仁义才是阻隔道的根源。可见,庄子笔下的老子是把仁义当作孔子之道,也即当作儒家思想之核心的。此外,庄子还记述孔子师生被困于陈、蔡时,孔子与其弟子子路的所谓对话:“子路曰:‘如此者,可谓穷矣!’孔子曰:‘是何言也!君子通于道之谓通,穷于道之谓穷。今丘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何穷之为?故内省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陈蔡之隘,于丘其幸乎!”(《庄子·让王》)在对话中,孔子明确说明其所谓的“道”是仁义之道,把“仁义”看作自己思想的核心。这是庄子以仁义为儒家思想之核心使然。

庄子在《庄子·天道》中写到,孔子欲将自己所著的著作藏于周王室,子路劝孔子先拜见已隐居在家的“征藏史”老子,请老子作中介,孔子赞同这一办法,“往见老聃,而老聃不许,于是纟番十二经以说。老聃中其说,曰:‘大谩,愿闻其要。’孔子曰:‘要在仁义’。”这里,由于儒道观点、主张大不相同,老子对孔子著作不以为然,而孔子情急之下试图说服老子,明知老子知晓自己的思想还在老子面前谈论、介绍自己的思想,老子不愿详听,希望孔子简介其主要观点,孔子概括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这是庄子通过孔子之口,说出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

三、儒家人性之内容:仁义和感官欲望

人性论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子贡云:“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本身就说明了孔子有丰富的人性学说。遗憾的是,《论语》所载孔子人性言论仅“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这一句话。郭店儒简始有“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成之闻之》)的划分,有“仁,性之方也”和“喜怒哀悲之气,性也”(《性自命出》)这两种关于人性内容的解读。

庄子认为儒家内部对人性内容的理解是不一致的,大致包括以仁义为性和以感官欲望为性这两种类型。关于儒家人性的内容是“仁义”,庄子首先是通过孔子与老子论辩的方式表达出来的:“老聃曰:‘请问:仁义,人之性邪?’孔子曰:‘然,君子不仁则不成,不义则不生。仁义,真人之性也,又将奚为矣?’老聃曰:‘请问:何谓仁义?’孔子曰:‘中心物恺,兼爱无私,此仁义之情也。’老聃曰:‘意,几乎后言。夫兼爱,不亦迂乎!无私焉,乃私也。夫子若欲使天下无失其牧乎?则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乱人之性也”(《庄子·天道》)。在此,孔子肯定仁义乃人性之内容,并以仁义之于君子生存的绝对价值、仁义是君子之为君子的本质所在,论证仁义为人之性的必要性、必然性。至于仁义的内涵,孔子解之为心正和悦、兼爱无私。老子批评兼爱之迂腐和无私之虚伪,破除孔子所讲的仁义的价值,然后指出人性犹如天地之“常”、日月之“明”、星辰之“列”、禽兽之“群”、树木之“立”,乃是人的自然本性,并非外在于人的且制约人的本性的仁义。上述论辩,无论是孔子还是老子都是把仁义视作儒家之人性,都是在这一前提下进行论辩。

除却通过孔子与老子论辩来表达儒家以仁义为性的观点之外,庄子还通过直接批评儒家的方式来表达这一观点。这在《庄子·骈拇》中有集中的表述:“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庄子的意思是人性自然,以仁义为性实是对人性的扭曲和伤害;那种把仁义当作人性的观点是错误的,真正的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这里,庄子用道家的人性自然对抗、批评以仁义为人性的观点。其所批评的以仁义为人性,就是儒家的人性论,因为在庄子看来唯有儒家重视仁义并以仁义为思想的核心。

关于儒家人性的内容是感官欲望,郭店儒简已现端倪。虽然《语丛二》云:“情生于性”,谓情源自性,乃性的外显;《性自命出》云:“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好恶,性也”,解人性为情,包括喜怒哀悲和好恶等,但是,《语丛二》又云:“欲生于性”,言欲出自性,乃性的表现。庄子却认为儒家人性的内容除了仁义之外,还有感官欲望,他说:“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庄子·骈拇》)。这是用道家人性自然的观点来批评以人性为感官欲望的观点。而以人性为感官欲望的观点,在庄子心中恰是儒家的观点。庄子之前的郭店儒简的“欲生于性”(《语丛二》)的表达,与庄子同时的儒家著名人物告子[②]的“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的界定,均可作证据。儒家以感官欲望为人性内容,在庄子看来,这感官欲望包括口、耳、目等感官对于味、声、色等的欲求。

四、评判庄子视界中的儒家:从庄子和孟、告关系看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庄子认为《诗》、《书》、《礼》、《乐》、《易》、《春秋》乃儒家经典,仁义乃儒家思想的核心,同时还是儒家人性的内容。此外,儒家人性内容还包括感官欲望。我们知道,孔子精通《诗》、《书》、《礼》、《乐》、《易》,又作《春秋》,以此教育弟子,孔子之后,儒者均以上述六书为讲学的基本教材。庄子因之概括之为儒家的“六经”,可谓水到渠成。问题是,孔子思想并不以仁义为核心,郭店儒简的思想也不以仁义为核心,从目前所见到的儒家文献来看,到孟子时才以仁义为核心。一般认为庄子与孟子同时,彼此却不知道对方及对方的思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一种可能是,孟子之前,有的儒家人物即以仁义为其思想的核心;另一种可能是,庄子敏锐地看到了儒家思想发展的趋势,断定孔子之后,儒家必然从重仁转向重仁义,儒家思想必然从以仁为重心转向以仁义为核心。假使第一种可能成立,儒家以仁义为核心就不是由孟子所“发明”的;假使第二种可能成立,儒家以仁义为核心就是由庄子和孟子同时提出的,虽然庄子不是儒门中人。当然,如果我们设想庄子知道孟子及孟子思想的话,庄子解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实质上就是对孟子思想的概括。

另一个问题是,孔子本人只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郭店儒简《性自命出》仅言“仁,性之方也”,就目前所见的儒家典籍来看,直到孟子才以仁义礼智为人性内容,这也与庄子所说的儒家以仁义为人性内容不太一样。如果庄子与孟子互不相知,庄子的儒家以仁义为人性内容的观点要么是对孔、庄之间的儒家学者的人性学说的概括,虽然囿于史料缺失,孔、庄之间的儒家学者的人性学说我们知之甚少;要么是预见到儒家因以仁义为其思想的核心,必然会以仁义为人性的内容。假若第一种可能成立,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就没有多少原创性,只是对以仁义为人性内容的观点的扩展;假若第二种可能成立,庄子认定儒家以仁义为人性内容的观点与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对于儒学发展来说就具有相同的价值。如果庄子了解孟子及孟子思想的话,庄子以仁义为儒家人性内容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对孟子人性论的提炼。

还有一个问题是,郭店儒简《语丛二》只云“欲生于性”,并未明言欲即是性,就目前所见儒家史料来看,儒家直至告子才始言“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明确提出人性的内容是感官欲望。如果庄子与告子互不相知,庄子的儒家以感官欲望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可能是对告子之前的儒家人性学说的概括,也有可能是对儒家人性学说未来发展的准确推论。如若第一种可能成立,告子以食色为性的观点就缺少创造性,仅仅是对前辈人性论的重复;如若第二种可能成立,庄子以感官欲望为儒家人性内容的观点同告子以食色为人性内容的观点,对于儒家而言,就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如果庄子熟知告子以及告子思想的话,庄子以感官欲望为儒家人性内容的观点实质上即是对告子人性理论的总结。

(此文改定于2008年3月10日)

第2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一、新儒家文艺美学的特点

(一)遵循心性,天人合一

传统儒家学说,是现代新儒家的传承根本,将西方文化和思想与儒学进行融合,逐渐形成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独特思路,并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和发扬,是现代新儒家学派的己任,试图以儒家心性之水,浇灌传统文化之田,不但需内外兼修,更要天人合一。现代新儒家文化主张进行自身道义的分解和融合,在传统文化中需做自我反省,以达到道德层面约束的作用,而西方文化则严格遵循逻辑的推理和分析[1]。此观点形成中,较为著名的新儒家学者主要包括:牟宗三、徐复观等人,其主要理论观点为:国人的生命及智慧,是使生命确定形态和定向的基础,不仅要摒弃西方文化的全面融入,更应将我国的儒家心性之水提取出来,以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使天理留存于心性之内,做到万物的生命与宇宙相通且共融,达到天人合一。此外,儒家心性的观点提出,艺术源自艺术家的内心,只有艺术家将艺术在精神层面上勾勒出来,则说明其个人的情感与领悟,甚至生命,就会一并融入进创造的心性之中,现代新儒家文艺美学,就是从文艺创作的精神中,提炼和感悟出美的观点及追求美的意识,此观点也从另一角度体现出,中国文艺之美,实质上真正来源与人的内心和精神,而内心的变化,则是心性最佳的体现,在进行文艺美学的审视与评判时,必须要有心性作为根本。而现代新儒家审美的最高境界,则是心性与外界皆可忘却,主观与客观浑然融合,此天人合一也。

(二)德美兼顾,美善相连

有些现代新儒家,将儒家思想进一步分解与细化,提出儒学中的道德观点,并将其引入传统文化之中;有些现代新儒家,则认为艺术之美应与道德并存,只有德美兼顾,将美善相连,才是真正的美,并且,此种形式之美,与文艺作品所涉及的表现形式无关,美只来自于内心,此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现代新儒家文艺美学心性为上的特点;而有些现代新儒家,则将文艺作品中的思想性与人的内在品德与修养结合起来,认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对等的,并在美学思想中指出,“西方谓之美,出自表象,而中国人论美,在德不在色”。也是从德行角度印证了现代新儒家对于文艺美学的理解观点[2]。

(三)生命相通,美学相融

现代新儒家将哲学中的生命问题,归结为与宇宙万物实为一体,无论是自然之美还是文艺之美,无论是个体生命还是宇宙整体,都是可以相互连接,相互融入的。在此基础上的文艺美学,被称之为具有互通性的“生命美学”此种生命美学是关乎生命的,通过万物的造化与开拓,形成原始生命的勃勃生机与汩汩活力。在对西方哲学和美学进行研究和讨论后,现代新儒家们提出“生命相通,美学相融”的“生命美学”体系,其将追寻的艺术之美、人的创作品德与生命之美做出贯通和融合,提炼出现代新儒家学说中人的艺术精神,并明确指出,此种艺术精神,对生命的构成及艺术之美的体现,均有深入的涉及。

(四)崇尚人文,家国情怀

对于现代新儒家学派来说,他们不仅有渊博的学识,且文化视野较为广阔,更具有忧国忧民的家国情怀。从文化角度分析,中国传统文化本身便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其中涉及人生、人格及人伦等部分,不仅涵盖人生追求更体现了人格价值。从文艺美学角度分析,人文精神之美与家国情怀之美,是发自人内心的,并且是与品德相互关联和共存的[3]。更有现代新儒家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人文精神的表现形式,在人文精神中不仅可以表现出人格,更能体现人的价值。也有一些现代新儒家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主要体现在道德精神和艺术精神两个方面,两者中,道德精神支配艺术精神,且无论是精神层面之内或是现实生活之中,道德影响艺术,而艺术升华道德,两者互通互补,缺一不可。

二、新儒家文艺美学思想存在的价值

从本质上说,现代新儒家对中国传统文化、人文精神、教育理念、生活状态等都有着较为深刻的影响,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现代新儒家对其进行了改良与创新,不但为儒家观点的现代化转变与应用创造出理论基础,更对道德与文艺美学的挖掘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同时,作为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现代新儒家文艺美学展现出了自身的文化精神与民族特性[4]。将人文、道德、心性、生命等要素,与儒家学说一起,融入进现代新儒家文艺美学之中,文明的规范,是西方文化中较为重要的观点,这与现代新儒家学说中的修身养性,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关系,可以为西方文化发展所借鉴。此外,为增强现代新儒家文艺美学的时效性,也应使其与中国其他传统文化相互结合,从而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变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3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 日本民族音乐 影响

一、儒家音乐思想方面的伦理分析

儒家音乐思想方面的伦理是以传统的中国文化为基础的,在众多的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儒家思想最具有代表性,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儒家文化传统是建筑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这也让儒家文化传统充分的蕴含了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识。而在音乐思想方面,更是如此。

总体来看,儒家提倡的伦理思想,中心点是以“仁”字为基础的,其实,“仁”字不仅仅体现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而且还从很大层面上影响着中国古代的文化,儒家音乐思想方面,体现最突出的一个字仍然是“仁”字,在很大程度上强调音乐的美与伦理道德的“仁”相统一,所以说,谈到儒家音乐思想方面,“仁”是不得不提的。儒家思想在认同音乐,认同音乐的趣味性的同时,与“仁”是密不可分的。而从比较细小的方面来看,儒家音乐思想还充分贯穿着道德、礼仪、以及善与美的结合,而这些都与儒家在政治方面的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核心

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核心。也就是所谓的以“仁”为根本,在很多儒家音乐思想体现的都是“人本”思想,都以“人”为中心,体现的都是对人的重视,也正是这一点,使儒家音乐思想本很多的文人、雅士所称道,所尊崇和追逐。因为在很多文人、雅士的眼中,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所体现出来的本身就是一种“人文主义文化”,他们认为在儒家音乐文化里,人的主体性是完全与伦理道德结合在一起的,并且二者是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的。因此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很多文人、雅士的音乐作品的创作也充分融汇了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音乐作品也大都从“仁”出发,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可“仁”的思想而服务,这也造就了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划分标准和依据,确立了“仁”为正统的音乐划分,与“仁”相差相对较远的音乐比如“正乐”、“靡靡之音”、“郑卫之音”等,因为这些音乐与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相驳,与“仁”的标准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它们在古典音乐中就成为了被批评的代名词,同时相比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这些音乐在伦理方面要处于比较低下的地位,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中德是重要的标准,比如此孔子是以他的道德标准作为音乐舞蹈的判断尺度,他在充分肯定美的形式前提下,强调内容与形式、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对音乐本质的认识非常清楚地强调音乐审美与情感及道德相结合。

儒家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前人注重政治道德伦理的传统,孔子对《诗经》的阐释,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诗经》是西周乐官文化的产物。从艺术功用上看,《诗经》体现了以德为本、以礼为用的文化价值和鲜明的理性精神,“德”是乐官必备的素质,“乐德”是贵族音乐教育中的必修科目。“德音”是儒家美学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理论范畴。《诗经》依据塑造伦理人格、完善群体道德的理想,描写了敬慎修德的彬彬君子之风,赞美了等级社会宗子宗孙、世卿世禄的宗法制度,个体则完全消融在由君臣、父母、兄弟、友朋、家族、婚姻所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而鲜有个性的表现。因此《诗经》堪称西周礼乐文明的范本,它完整地反映了艺术与文化的深层联系。因此就有“德为乐之本”、“德音之谓乐”之说。《诗经》雅、颂两部分作品大半都充斥着这类“德”的说教和“德音”的颂美之辞,与《国风》中的那些清新活泼的言情民歌形成截然不同的风格,同时为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说提供了最丰富最现成的思想资料。由此可见,儒家的言必称《诗》、《书》,行必据《礼》、《乐》,也就不是偶然的了。在儒家礼乐文明中,乐体现出深厚的伦理化、道德化的色彩。

(二)儒家传统音乐文化强调礼乐一体

从根本上来说,礼乐一体,就是指礼仪和音乐是不分的,也就是说伦理和音乐是相互融会贯通的,用古语说就是“礼者为同,乐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具有儒家传统思想代表性的四书之一《中庸》就曾这样说“尊德性而道学问”,可见古代传统思想中,对伦理的重视程度是比较高的,并且,儒家这种传统思想对我国古代音乐的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中国音乐教育历来就主张以“德为美”,在很多古代的音乐教育中,音乐都是单独存在的,而是由“礼”与音乐伴随在一起的,比如《周礼,春官宗伯》中就曾经提到:“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说的就是礼乐一体,并且在儒家传统思想中,对礼与乐的关系也是有非常明确的说明的,比如孔子就曾经说过:“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等名言,从这些名言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儒家传统音乐观念中,“礼”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历来的儒家音乐既满足感官的愉悦,又以维护“礼”为核心。通过对“礼”的维护,其目的就是要使教育通过艺术表现出来,人的情感在正常发泄时又能受到教育,得到精神与道德的升华,教育也通过审美而获得体现。

(三)儒家传统音乐文化思想体现了对“德”的尊崇

“德”是儒家传统音乐文化思想中又一个重要的标志,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儒家“乐”的特点是以伦理道德为内容,在儒家思想看来,以德为本的“乐”才能从情感上感化人,才能提升人的“善”。同时,只有以“德”为主的“乐”才能在审美标准上以“善”为美,由“尽善尽美”到“德高而上,艺术而下”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伦理及道德,在儒家音乐思想中,“德”是儒家礼乐理论的核心,强调的是音乐对个人品德修养的正面引导功能和对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它集中体现了儒家音乐思想的本质。

孟子在《公孙丑上》曾经提出了对德的看法,他指出:“闻其乐而知其德”,这一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儒家传统音乐文化思想体现了对“德”的尊崇,他还认为“德生礼,礼生乐”,也就是说音乐好坏的根源在于“德”“性的高低,在他的思想中,从“德”到“礼”、“乐”,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而在这个自然生成的过程当中,“德”是根本因素,如果“德”优那么“乐”自然良,而“乐”是“德”的一种外在表象形式,这种表象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德”的高低。

从古代儒家传统音乐文化思想的传授方式来看,分的相对比较细,但总体上还是以“礼”“乐”“射”“御”“书”“数”为主要内容的,其中礼主要指的是“孝”为根本的伦理道德教育:乐的范围相对比较广泛,属于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其中主要包含了音乐、诗歌和舞蹈等科目。从作用上来看,儒家传统教育礼重点在于约束子弟们外表的行为,乐重点在于调和子弟们内在的感情,乐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礼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在儒家的音乐伦理理论中,孔子建立起情感与伦理道德、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音乐思想,而这一思想地位的确立,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音乐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思想,特别是传统音乐文化思想进入了一个辉煌的时期。《论语》中提到:“乐之教化在于道德”,可见在儒家传统音乐伦理思想中,还主要是以道德为根本的。

(四)儒家音乐思想方面的审美突出“善”和“美”

儒家思想在哲学方面提倡中庸之道,在音乐思想方面也受到哲学方面的影响,提倡中和,突出“善”和“美”,在儒家音乐思想方面,对“善”和“美”的理解分别为,“善”即完善,是指音乐内容的整体完整,体现的是协调和统一。“美”即完美,动听,是针对音乐的形式而言的,儒家思想在音乐方面之所以这样认为,从根本上来说是认为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音乐总体上是音乐本身和人情感的融合,“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说的就是这种统一和协调性,避免因突出某一因素而抹杀另一因素的片面性,所以说,“善”和“美”的伦理无疑是符合音乐艺术内在规律的。

孔子在观听古乐舞《韶》后,对它的评价是“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并认为自身是经历了一次比较高的艺术享受,之所以有这种评价是因为《韶》乐是赞颂舜帝德治的内容,符合了孔子的政治主张,顺和了儒家思想的要求,而他在观听古典乐舞《武》后,评价却是:“尽美矣,未尽善也!”,这是因为《武》这部反映武王灭商兴周事迹的乐舞,这部乐舞虽欣赏起来很美,但过多表现征伐的武力行为,未能完全做到仁爱,所以不符合儒家“仁”的思想主张,因此,孔子对它的评价是“未尽善也”,从这些方面可见儒家在音乐思想方面的审美,是“善”和“美”的结合,并认为应乐应合乎礼的规范。

孔子的“尽善尽美”的主张是对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对音乐艺术特征的认识和审美评价的一次飞跃,

(五)儒家音乐思想在伦理上提倡“中和”

从儒家音乐思想的伦理上来看,儒家思想的“中庸”被充分反映在音乐思想上,儒家音乐思想中的“和”是以“礼乐”思想为基础的“和”。《乐记》中有关“和”的论述也正体现了儒家“礼乐”思想的审美思想所在。比如该书中记载的:“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乐者,天论儒家音乐思想的伦理观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以及“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等,这些评论里所说的“和”,从儒家音乐思想的伦理的角度来分析。在对音乐声律形式的审美思想不断追求的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将音乐与伦理、人生的相关经历紧密相联,从礼乐的审美功能中去寻找“和”的内涵及意义,而在一般意义上,音乐在内容上由于受到“德”的限制和约束,表现出来的形式就必然为平和、也就是所谓的以“中和”为美。“中和”是儒家音乐的本质精神,也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

《礼记·乐记》也使用了“中和”之论:“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这里是从礼乐文化的角度及意义上论“中和”的。《中庸》谈“中和”与《乐记》所说的“中和”,虽角度不同,但其意义都是中正和谐之意,儒家提出的“中和”是音乐的本质特征,如《乐论》所说的“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这里的“中和”音乐观,《乐论》用一句话概括了:“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书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其实在这里,涉及到了音乐创作的形式以及应该遵守的规律等问题。首先,在音乐创作中,先要有这样一个中声之乐作为基础。在音乐理论中或确定宫音,或确定商音,然后根据调式调性规律产生其他音,但强调的是必须以这一“中声”为基础进行创作,内容与形式要和谐悦耳。这就是“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书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的“和乐”内涵所在。

二、儒家伦理思想对日本民族音乐的影响

从整体上来看,儒家伦理思想对日本民族音乐的影响比较大,因为我国在很早以前就同日本进行了交往,并且进行了音乐文化的交流,尤其是从隋唐时期开始,中日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日益频繁,日本派遣遣唐使和引进唐朝音乐的同时,还学习中国礼乐制度,仿照唐朝的音乐管理制度,设立了礼数与宫廷的管理乐人活动的音乐机构,礼乐思想在日本的传播,深刻影响到日本民族音乐的实践,雅乐、能乐以及器乐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分为音乐的内容形式和音乐理论思想两部分。

(一)对日本民族音乐内容形式的影响

我国传入日本的音乐内容,主要包含了唐乐、伎乐和散乐这三种。所谓的唐乐,主要兴盛于唐朝,一般来说是唐代宴会时使用的音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燕乐或俗乐,唐乐讲究的是风雅和时尚,提倡的是“善”、“美结合”,蕴涵了比较丰富的儒家音乐思想,唐乐流传到日本以后,因为它本身所具备的特性,很快被日本继承和发展,并被改造为日本的雅乐。从唐乐内容上来看,我国唐燕乐曲调传到日本的数量最多,共计有百首以上,并且这些乐曲调对日本产生的影响也最为深远,比如直到今天日本仍然还保存着几十首我国唐代燕乐的古乐谱,并且有些曲目现在仍在日本的舞台上演奏,一些日本的民谣,如筑前的黑田节(黑田调)据说就是唐乐《越天乐》的曲调配上日语歌词而形成的一种民谣。

伎乐是传入日本的另外一种音乐,伎乐是一种在露天演出的音乐舞蹈剧,伎乐是我国乐舞的一种形式,由于隋初设置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文康伎七部乐而得名,传入日本后或称伎乐舞。随着传播的不断深入,伎乐在日本被逐渐的盛行起来,并对日本能乐形成了很大影响,流传到日本的伎乐曲目也有很多,比如:《狮子舞》、《吴公》、《金刚》、《迦楼罗》、《婆罗门》、《昆仑》、《力士》、《大孤》、《醉胡》、《武德乐》等就是其中比较有名的,被称为十伎乐。

散乐就是我国的百戏和杂戏,它是由周代的民间乐舞发展而成的一种曲艺形式、他的内容主要是杂耍和音乐结合而形成的一种节目,相比唐乐和伎乐,散乐比较大众化,它所体现的是儒家音乐思想中的乐。

唐代年间与唐乐一起传入日本,日本对散乐非常重视,朝廷指定散乐户,以演奏散乐为世业,受国家的保护和奖励。散乐与伎乐随着雅乐的兴盛开始从宫廷流入民间,后来与日本原有的滑稽伎结合,形成了日本特有的乐剧,即能乐。

以上三种音乐是我国传入日本的三种形式,除了这三种音乐,我国的许多民间歌曲也随着日本留学生的归国传入日本并对日本的民间音调产生很大影响,这些音乐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受到了儒家音乐思想理论的影响,比如在音乐内容上都以“仁”为根本的出发点,以“德”为中心,讲究礼乐的统一,善与美的融合。

传入日本的音乐和内容,不仅仅有音乐方面的,同样,传入日本的乐器及曲谱也对日本形成很大的影响,其中最有影响的应该算筝和琴,十三弦的筝是在唐代传入日本的,一并流传过去的还有民间的许多筝独奏曲,多数传向日本的九州。据日本的《琴曲抄》的序言中记载,筝由日本的一位女官,在彦山跟唐人学得筝曲后于公元八八七年将这些筝曲传给了当时的宇多天皇。筝及筝曲传入日本后,发展成了日本人民群众十分喜爱的一种民族音乐形式,不少现代的日本民族音乐作品都是为筝而作。

我国七弦琴在隋唐时代传入日本,在日本奈良东大寺的正仓院里至今珍藏着唐代传入的七弦古琴,同时,在日本很早就流传了我国的著名琴曲《易水》、《幽兰》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梁末隋初的丘公明撰编的《碣石调幽兰》在唐代传入日本以后,至今仍完好地被收藏在日本京都西贺茂的神光院里,这是目前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谱(在我国已失传)。琴和琴谱流传到日本以后,同样被日本人民欣然接受,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具有日本民族风格的琴乐。

另外,公元八三五年日本的腾原贞敏留学到我国后,在扬州跟随当地琵琶名师廉十郎进修琵琶,深得廉十郎的喜爱,后廉十郎把自己的爱女嫁给他,另外相赠琵琶谱本数十卷,公元八三九年,腾原贞敏回国时带回这些曲谱及临别受廉十郎相赠的琵琶两面(玄象、青山),据日本伊庭孝的《日本音乐史》记载,腾原贞敏从唐带到日本的琵琶乐谱包括《流泉》、《啄木》、《杨贞藻》等琵琶秘曲。

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盛唐时期十分重要的一样乐器一一尺八,也于隋唐年间传八日本,据记载,在日本的天武天皇时代,邀请到日本去传授中国音乐文化的唐乐师中,就包括了专门的尺八师,他们为日本的宫廷培养了两名尺八生,后尺八在日本日渐发展并传入民间,成为具有日本独特风格的代表性民族乐器。

公元七三二年。日本留学生吉备真备归国时,从我国带回铜律管一部,铁如方响写律管声十二条,《乐书要录》十卷。《乐书要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音乐理论著作,这部著作十卷本在日本完好地保存了四百多年,后来才渐渐残缺,现在日本仍保存有其中的五、六、七卷:另外一位日本派来我国留学的名叫永忠的僧侣在我国学习经论以及音律,归国时带回律吕旋宫图、日月图各两卷、以及律管十二只。随着这些音乐理论著作的大量传入,我国的音乐理论和音乐思想也传入了日本。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儒家音乐思想对日本民族音乐内容形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各种音乐器械的传播对日本的影响,音乐器械是承载儒家音乐思想的重要载体,它的传播使得日本的乐器范围进一步拓宽,这在很大层面上为儒家音乐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前提,也为日本民族音乐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机会,第二个方面是各种音乐书籍、乐谱的传播对日本的影响,各种音乐书籍、乐谱是儒家音乐思想表现的重要手段和方法,通过对各种音乐书籍、乐谱的演奏才能具体的体现儒家音乐思想的主旨,因此,对日本民族音乐内容形式的影响是儒家音乐思想对日本民族音乐影响的重要内容。

(二)对日本民族音乐理论思想的影响

日本在接触并吸收我国儒家思想后,对它自身的音乐发展产生很大影响,这期间经历了飞鸟时代、奈良时代以及平安时代初期。飞鸟时代:在已有的音乐文化基础上。日本为了弘扬佛法,对中国江南的“吴乐”和朝鲜“三韩乐”极为重视,而作为日本宫廷仪典和培养音乐歌舞人才的机构“雅乐寮”也有专门演奏和传授唐乐和吴乐。奈良时期:由于热衷吸取唐朝文化,日本的社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全社会兴起在各方面崇尚唐文化的风气,中国儒家思想中重视利用音乐引导良好风气的音乐思想对日本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中国儒家音乐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压倒了日本本国的音乐,儒家音乐理论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充。

日本“雅乐”吸取了唐朝的宫廷音乐和民间散乐。在派遣的赴唐使节、留学生、学问僧中,吉备真备是代表人物。平安时代:此时期是日本对外来音乐的研究、消化以及日本化改造的时期,杰出人物仁明天皇的筹划与创造在当中起到了历史性的转折作用,首先他对“雅乐”乐器进行精简,其次校订了左方乐和右方乐之别,第三推动了“雅乐”的创作和演奏,此时期出现了不少作曲家和演奏家。在平安时代,日本作曲家们重新回归到日本民族音乐本身的传统,根据唐朝雅乐等形式创作了日本风格的“雅乐”,此类作品成为平安时代初期音乐文化的重要特点,其中有三、四部一直流传至今。在演奏家方面,藤原贞敏是中日音乐文化交流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在琵琶演奏上有极高造诣。在在飞乌时代和奈良时代日本大量吸取外国音乐文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唐朝音乐文化,到了平安时代初期,日本对待外来音乐文化进行融化、吸收、改造,即外来音乐趋向日本化,同时并发挥独立的创造性,形成以平安朝宫廷为中心的古代音乐文化的成熟时期。

第4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义观念研究”(14CZX021)、教育部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实践智慧:历史与理论”(11JJD720004)

由“名”到“实”的分歧

2015年初,上海网络媒体“澎湃新闻”刊出了“专访台湾儒家李明辉”的上下两篇文章,上篇题为《台湾仍是以儒家传统为主的社会》(澎湃新闻2015年1月23日),下篇题为《我不认同“大陆新儒家”》(澎湃新闻2015年1月24日)。观李明辉先生所言,他主要批评对象是蒋庆先生及其“政治儒学”,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招来了许多“大陆新儒家”的激烈回应。诚如李明辉在后来的回应中所言,这种激烈反应与记者所下的标题可能有关,因为记者将他所说的“我不认同‘大陆新儒家’的这种说法”改为“我不认同大陆新儒家”。[1]“访谈学术”加之标题党做派在新媒体时代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姑且抛开“访谈学术”这种并不纯粹的学术讨论形式,争论的双方确实表现出了一些本质性的分歧,值得深入探讨和辨析。

“大陆新儒家”之名,据说来自其批评者方克立先生的“册封”,其中提到甲申(2004)年在贵阳阳明精舍举行儒学会讲的蒋庆、康晓光、盛洪、陈明四先生。[2]十年来,这一名称经常见诸媒体,一些同仁也十分乐意接受此名号,并以此名号从事各种学术活动。然而,如果按照儒家“正名”原则仔细考究起来,诚如李明辉所言,这一名称并不妥当,因为他无法囊括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等大陆新儒家。笔者以为,不止如此,它也无法囊括那些不在或不愿自动归入所谓“大陆新儒家”阵营却具有深沉儒家情怀和深厚儒学素养的当代大陆儒家学者①,以及那些后来自愿划入所谓“大陆新儒家”的许多少壮派儒家学者。因此,鉴于所谓“大陆新儒家”之名并不能涵盖在大陆的新儒家之实,笔者建议可以效仿宋明理学之“洛学”“关学”“闽学”而称“黔学”“京学”“沪学”等,然今所谓“京学”“沪学”等,其内部分歧亦颇大。因此,一方面,为了凸显个人儒学之特色和贡献;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儒家和“大陆新儒家”被个人见解所绑架,笔者建议,直接冠以“某某”之“某某”儒学,如“蒋庆政治儒学”。这样特殊化名称至少可以很清楚地向世人表明,“某某之某某儒学”只是一家之言,不能代表儒学整体之面向,亦不能代表其他儒者之见解,但又言简意赅地揭示了其特色和贡献。

兹姑仍以蒋庆为中心的“大陆新儒家”之名,来探讨陆台新儒家之争的分歧到底在哪里。“大陆新儒家”之名乃是为了与“港台新儒家”之名相区分,确实,“名”的区分必然蕴含了“实”的差异。其中最大的差异,双方千言万语,概括起来,主要聚焦点还是在儒家与民主之关系这一百年老问题上。不过,致思方式却发生了根本性倒转。

从“儒家配不上民主”到“民主配不上儒家”

近代中国的变革经历了从“器物”到“制度”到“文化”的三次认知和实践。后两者其实之间亦有联系,因为“新文化”运动的目的在于建立新制度。如所周知,“新文化”运动后形成了中国近现代的三大思想阵营:自由主义、马列主义(社会主义)、保守主义,或曰两大思想阵营:激进主义(包含自由主义和马列主义)和保守主义。诚如今之所谓“大陆新儒家”反复申言的那样,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分享着共同的价值观,用“五四”话语来说就是“科学”与“民主”,不同之处在于:左右激进主义都认为传统儒家思想不仅没有科学民主的因子,而且严重妨碍了人们接受科学民主的思想,因此,必须将之彻底批判或打倒,中国才能走上自由民主之路,走出中世纪的蒙昧;保守主义其实大都承认科学与民主之价值,但有的保守主义(如梁漱溟)认为儒家的文化路向虽未发展出科学与民主或没有这方面的因子,这也不妨碍儒家自有其独到之价值,但却也承认中国需要接纳西方的科学与民主;有的(如熊十力及其弟子牟宗三等)则认为儒家思想中具有科学民主的因子,儒家可以“开出”科学与民主,或者说,儒家可以顺利接纳科学与民主。粗略提及这一百年来的中国思想史脉络,可以为我们理解当下发生的“陆台新儒家之争”提供一条历史脉络和背景。

台湾学者李明辉基本上继承了牟宗三先生的思路,并在某些方面对之进行了更加精致的论证。②此次李明辉对蒋庆“政治儒学”的批评主要有两点:其一,蒋庆区分心性儒学和政治儒学,认为港台新儒家偏重心性儒学,而大陆新儒家的侧重点在政治儒学。李明辉则认为这两者在儒家的传统里本来就无法划分,因此蒋庆的方法论是有问题的。而且,他例举了台湾的张君劢、徐复观和牟宗三等新儒家,他们都很关心政治,而且有相关研究著述。其二,蒋庆所主张的政治儒学是乌托邦,公羊家的那套讲法都是想象的,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没有实现过。而张君劢和牟宗三等所讲的政治儒学(自由民主)已经在台湾落实到“宪法”层面。认为蒋庆的主张是反对民主制,要回到君主制。其三,李明辉认为儒家与自由主义没有根本矛盾。西方社群主义虽然批评自由主义,但其实他们共享着一些价值观,如人权和民主等。西方社群主义在反对传统的自由主义中原子化个人的预设,与儒家有接近之处。因此,儒家很容易接纳自由主义而舍弃其个人主义成分。李明辉的观点,概括起来,就是儒家与民主没有根本的矛盾,民主亦是当代中国应该追求和珍惜的价值。

2015年4月7日,新浪网刊登“专访蒋庆”的文章,题为《王道政治优胜于民主政治》。蒋庆的回应洋洋洒洒数万言,对其所提倡的“政治儒学”从不同方面反复论说。蒋庆说他所谓“政治儒学”有所专指,其经典依据是孔子所作的《春秋》及《公羊传》,是体现了“制度优先”而区别于“心性儒学”和“政治化儒学”的“纯正儒学传统”。蒋庆不仅区分了“心性儒学”和“政治儒学”,而且,还根据“讲政治”的不同方式对儒家做了一种新的判教:“从历史与现实来看,儒学内部判教的标准不在于儒学讲不讲政治,因为所有的儒学传统都讲政治,而在于以什么样的方式与以什么样的义理讲政治。以内在心性的方式讲政治,是心性儒学讲政治的方式;以外在架构的方式讲政治,是政治儒学讲政治的方式。以源自西方的义理讲政治,是在讲‘西方的政治’;以源自中国的义理讲政治,是在讲‘中国的政治’。‘港台新儒家’以内在心性的方式与西方的政治义理讲政治,属于前者;大陆儒家以外在架构的方式与中国的传统义理讲政治,属于后者。”[3]

蒋庆认为,港台新儒家虽然也讲政治,但那是从心性本体上讲政治,此讲法不能不“蔽于心而不知制”,其所谓“不知制”,“是指不知基于传统儒家基本义理价值之制,如不知基于传统儒家‘王道’义理价值之制,而非指基于其他基本义理价值之制,如非指基于西方民主义理价值之制”。基于这一判教,蒋庆认为港台新儒家“脱离传统儒家的‘王道’义理价值”,“无条件地接受西方民主的义理价值”,因此,“‘港台新儒家’在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与政制建构上丧失了儒家的自性特质,其追求的政治是‘西方的政治’而非‘中国的政治’,即是‘民主的政制’而非‘儒家的政制’”[4]。

在蒋庆的论述中,不难发现,他把儒家的“王道”政治与“民主”政治对立起来,把“中国的政治”与“西方的政治”对立起来。有趣的是,这种对立不同于以往左右激进主义出于追求民主而欲打倒儒学的目的,相反,蒋庆的对立是为了说明儒家传统的“王道”政治优胜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前者就是为人所熟知的“打倒孔家店”,仿此,我们可以把蒋庆的做法称为“打倒德先生”,或用他的话说,破除“现代迷障”。从百年思想史发展脉络来看,这就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倒转:即从以往左右激进主义的“儒家配不上民主”倒转为蒋庆等人的“民主配不上儒家”。视科学、民主乃至人权、法治等源自近代西方尤其是启蒙运动以来所形成的这些基本价值为“现代迷障”,必须消解其至高无上性,甚至直接给予否定,这确实是所谓“大陆新儒家”之“新”之所在,这构成了他们与其他大部分大陆新儒家和港台新儒家的本质区别。如果说以往的左右激进主义落入了“凡儒必反”的思维方式,那么某些“大陆新儒家”则反其道而行之,落入了“凡西必反”的窠臼,儒家与科学民主等“现代性”价值之攻防形势也发生了转化。

何谓王道

如前所言,蒋庆批评心性儒学讲政治的方式“蔽于心而不知制”,而所谓“不知制”即是“不知基于传统儒家基本义理之制”、“不知基于传统儒家‘王道’义理价值之制”。那么,蒋庆所设想的基于儒家传统基本义理的制度又是什么呢?这就是他提出的“三院制”。要理解其“三院制”构想,还得先了解他对政治“合法性”的理解。蒋庆在他文中说:“‘王道政治’的核心内涵是政治权力的‘三重合法性’。公羊家言‘参通天地人为王’,又言‘王道通三’,即是言政治权力必须同时具有‘天地人’三重合法性才能合法,才具有政治统治的正当理由。‘天’的合法性是指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地’的合法性是指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人’的合法性是指人心民意的合法性。”[5]

根据“三重合法性”,蒋庆构想了“议会三院制”:“王道政治在‘治道’的宪政制度安排上实行议会制,行政系统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议会实行三院制,每一院分别代表一重合法性。三院可分为‘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通儒院’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庶民院’代表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6]

必须肯定的是,蒋庆根据公羊家的只言片语而建构出“三重合法性”和“议会三院制”,其构思宏伟巧妙,发前贤所未发,相信很多读者乍一看都忍不住拍案叫绝。不过,在此,笔者想考察的是:蒋庆的构想及其背后的政治原则是否真的符合他一再强调的儒家基本义理或王道义理价值?进而,即便某些原则符合儒家义理,现代社会是否就必须接受它们?以及,传统的儒家政治思想是否绝对圆满自足,还是需要有所发展,接受新的思想以弥补其缺陷?下文笔者就从蒋庆所说的“三重合法性”展开分析。

其一,就“天”、“天道”及天人关系而言。如所周知,殷周之际的“天”已经逐渐去人格化,周初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的道理,从而更加强调人道方面的“德”的重要性。“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盖孔子罕言天道,或天道不易理解而不可轻易言之也。孟子言天,实归诸人,如孟子与弟子讨论尧舜禅让,便明确把“天与之”诠释为“人与之”,并征引《尚书?泰誓》之言“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给予佐证(《孟子?万章上》)。由是可知,所谓天道所象征的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归根结底仍是而且应该是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孔子而外,老、庄言天,乃自然之天(不过此“自然”乃今人所谓自然,非老庄所谓自然),荀子承之,进一步将天祛魅化。学界普遍把自殷周之际至战国诸子所表现出来的这一思潮诠释为人文主义的兴起。周秦诸子中唯墨家一反此种人文主义而认为天有人格神、有意志,主宰人世间,墨子谓之“天志”,此外又辅以“明鬼”。在此方面,墨家确实体现出下层平民的某种良善愿望和素朴观念。蒋庆所极为重视之公羊学大家董仲舒在对“天”的理解方面明显受墨家之影响而亦认为“天”有意志。即便如此,董子仍是以天道论人道,《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云:“天,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这是说人之仁性源自天;同篇又云:“天常以爱利为意……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这是说统治者应该效法天道,施行仁政。董子常以天道之“阳多阴少”来论证统治者应该“德主刑辅”,喜怒得当,不得滥杀无辜,这明显是对喜怒无常、好残暴虐之汉武帝的谏言。总而言之,董子的天学虽披着神学之外衣,实则其目的仍是指向人,也就是说天道所象征的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归根结底仍是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如果说董子将“天”返魅化,这是囿于汉时人之一般的思维方式,或者是为限制君权而不得已而为之;那么,理性化和世俗化的现代社会,政治思想家再次搬出这套“神道设教”形式,乃至还得依靠“天人感应”这套思维来限制君权,不仅不合时宜,而且有些悲哀,在我看来,也不符合孔孟等原始儒家的人文主义思想。

在蒋庆的“三院制”构想中,“通儒院”象征着超越神圣的合法性,换言之,“通儒”代表着“天道”。问题是,谁赋予“通儒”这种代表权?如果没有,那只能是“通儒”自许。那么,孔、孟、荀、董,以及宋明诸老会自称代表天道么?遍翻儒家典籍,我们恐怕很难找到这样的自许。实际上,人而自许代表神,这是亚伯拉罕三教的传统,绝非儒家的传统。儒家的传统是“法天”而非代表天,如孔子云“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董子亦云“天高其位而下其施,故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春秋繁露?离合根》)。

其二,关于地道所象征的历史文化合法性。蒋庆的天、地、人“三重合法性”本自董子“王道通三”说,然考《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全篇论天道和王道,而鲜及地道,盖在董子那里,言天道已含地道。不过,蒋庆因“历史文化产生于特定的地理空间”而杜撰“地道”以象征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以限制“当下人”刨祖坟或断子绝孙的胡作非为,这确有特识和深远的考虑,值得充分肯定。然而,在其“三院制”构想中,“国体院”代表着历史文化合法性,而“国体院”议长由孔府衍圣公世袭,议员则由衍圣公指定的两类人组成,一类是历史上吾国历代圣贤、君主、文化名人、国家忠烈后裔,一类是当前之大学国史教授、国家退休高级行政官员、司法官员、外交官员、社会贤达以及道教界、佛教界、回教界、喇嘛教界、基督教界人士产生。议长和前一类议员的产生,其背后的原则无非就是血缘世袭制,其背后的观念则是谚语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然而,无数经验告诉我们,这种观念很成问题。而且,基于血缘的世袭原则明显违背现代人所接受的平等原则,也与主流儒家基于性善论的平等观念不类。孟子就曾引颜渊之语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孟子?滕文公上》)实际上,即便是主张人性恶的荀子,也充分肯定凡人皆有“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因而“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笔者以为,儒家千般万般皆好,唯独某些可能导向特权思想的观念和制度,应该给予批判。不难发现,特权思想和观念依旧是当代中国官场和社会上的顽疾,因此,更有必要彻底批判。蒋庆所设想的“通儒院”和“国体院”的组成人员,即为典型的特权阶层,很难为常人所接受,可想而知。

其三,关于人道所象征的人心民意合法性。蒋庆认为西方民主是人心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而他对民主评价并不高:“民主政治则是西方学者所谓的‘普通人政治’,即儒家不含贬义的所谓‘小人政治’,故通过民主政治不可能建立体现‘王道三重合法性’的宪政制度,因为民主政治的主体是追求现世利欲的‘普通人’,而不是追求普遍道义的‘士君子’。”[7]然而,依笔者愚见,普通人的利欲诉求正是儒家王道政治的核心所在。这里涉及儒家的“义利”之辨。对儒家“义利”之辨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蒋庆此说亦有此意。笔者曾对儒家“义利”之辨做过详细的考察和辨析,认为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从“位”而非“德”的角度去理解,更符合孔子原意。清儒刘宝楠《论语正义》就明确说:“此章盖为卿大夫之专利者而发,君子、小人以位言。”君子即主政的卿大夫,小人即农工商等庶民。儒家政治理想一方面反对官府专利,一方面则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明清之际儒者则以“合私成公”这样一个命题表达了对普通庶民之利益的关怀和诉求,如顾炎武说“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日知录?言私其?q》),王夫之说“人人之独得即公也”,天下万民尤其是普通人之合理利益的普遍实现,这才是儒家王道政治。③儒家论王道莫如孟子,孟子论王道非常重视制民恒产,故他反复申言五亩之宅、八口之家、黎民不饥不寒、老者衣帛食肉、养生丧死无憾,乃王道之本。总而言之,在笔者看来,人心民意合法性是儒家王道政治的核心所在,而人心民意合法性主要就体现在普通人之利益的普遍实现上,奈何蒋先生轻视之。

王道与民主:对峙还是结盟

如前所言,陆台新儒家之争的主要聚焦点在儒家与民主之关系这一百年老问题。“新文化”运动以后形成的当代新儒家(包括梁漱溟、冯友兰、熊十力等以及“港台新儒家”)主要在做调适的诠释工作。以蒋庆为代表的狭义的“大陆新儒家”则似乎愈来愈表现为重新把儒家与民主对立起来,不过其表述则有些模棱两可,有时直接把儒家与民主对立起来,有时则比较温和,说要以儒家王道政治改造并超越民主政治:这或许真实地反映了他内心对民主的矛盾心情。

“超越”是个好听的说法,时下在各种场合常听闻儒家同仁谈论“以儒家超越左右”、“以儒家超越自由民主”云云,笔者亦曾偶言之。但是,仔细考究起来,则大部分仅止于泛泛而谈,或人云亦云,表现出“为超越而超越”的情感表达。蒋庆20年来不断完善的“王道政治”理论明确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义理价值(三重合法性)和建制构想(三院制),试图以此超越民主政治。就此而言,其构想值得认真对待,至于其是否真的超越,则是另外一回事。蒋庆的儒学经常被视为一种原教旨儒学,但如笔者所析,这种“原教旨儒学”却未必完全符合孔孟等原始儒家的精神,进而,即便有的符合,但也未必是儒家的本质观念,也未必适用于现代社会。更为致命的是,蒋庆把“人类最好的政治”誉加于他的“王道政治”,同时把有“缺陷的”这一修饰词规定给民主政治,从而表现出某种经学式或宗教式的独断。试问,儒家的王道政治就没有任何缺陷么?无论是笔者所理解的王道政治还是蒋庆所界定的王道政治,答案肯定是同样具有某些缺陷。笔者以为,儒家王道政治最大缺陷在于传统儒家几乎总是囿于君主制来构想政治,因此几乎走不出寄托于圣君贤相的致思框架。然而,诚如法家批评儒家的那样,无论是尧舜那样的贤君还是桀纣那样的暴君,都是千年一遇,没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笔者基本赞同在儒家与自由民主之间做调适和互补的工作而非把二者对立起来。抛开牟宗三那套思辨味较浓且颇受人诟病的“良知坎陷说”不论,姑就更为通俗的港台新儒家四先生共署的《五八宣言》来看,我觉得其中论述儒家与民主之关系,大致无误。《宣言》讲了两点意思:其一,中国古代虽未发展出民主制度,但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之内在要求。《宣言》历数中国古代政治中限制君权的思想和制度,如以民意代表天命、谏官制度、宰相制度、御史制度、征辟制度、选举制度、科举制度等都可使君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并可使上下通情、沟通中央与地方,但这些制度本身,是否为君主所尊重,仍系于君主个人之道德。因此,中国政治将来之发展必须取消君主制而倾向于采取宪法民主制度。其二,中国古代虽未发展出民主制度,但不能说中国文化中无民主思想之种子。《宣言》尤其强调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而是天下人之天下”、人格平等思想、“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民本思想,即为民主政治思想根源之所在,至少亦为民主政治思想之种子之所在。④

在此基础上,笔者想进一步论证民主政治为儒家政治思想发展之内在要求。如前所析,笔者以为人心民意合法性(用传统术语讲就是“民本”)是儒家王道政治之核心。民本固然不是民主,但是民主却是民本之内在要求。民主的典型表达就是林肯所说的“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and for the people”,孙中山先生翻译为“民有、民治、民享”。可以说,儒家的民本传统强调的是“民享”(for the people),弱于“民有”(of the people)而忽于“民治”(by the people)。如果没有“民有”和“民治”作为保障,那么“民享”就很容易落空,这是至为简易的道理。质言之,在民主有助于实现儒家之民本理念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民主是民本思想发展之内在要求。近代中国的大部分儒家知识分子,在初步接触到民主思想和民主实践以后,便欣然接受,这一现象也充分表明民主确为儒家政治思想文化之发展的内在要求,两者之间不存在非此即彼、不可调和的根本矛盾。在经历了百年的调适性的诠释工作后,“民主”本应成为儒家政治思想之重要构成部分,奈何现在部分“大陆新儒家”反之,不能不说是件极其遗憾的事。

蒋庆等“大陆新儒家”对民主是儒家政治思想发展之方向的通常指责是:这是视西方民主为普世价值、矮化了儒家、使儒家丧失了“自性”、落入了福山所谓的“历史终结论”,等等。这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但抽象地谈论民主与儒家(而不是具体到儒家的某些观念)的关系,并贴上一些大的标签和口号,这并不有益于实质问题的讨论。况且,这种指责并不符合事实,单就拿《五八宣言》来看,其中不仅论及“中国文化发展与民主建国”,也论及“西方所应学习于东方之智慧者”,其中自然也谈及西方文化发展所导致的种种问题,比如现在某些“大陆新儒家”热衷谈论的宗教冲突和战争、民族国家的冲突、帝国主义,等等。我相信“港台新儒家”和大陆的一些儒家学者在做沟通和调适儒家与民主之关系时,他们绝非仅仅是把西方民主政治视为一种完美政治来追求,他们认识到,如果未能充分吸纳民主政治之优点甚或民主政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就开始奢谈所谓超越民主政治,那只能是以超越之名,行倒退之实。实际上,如果没有西方民主思想的传入,蒋庆本人根本不可能凭空构想出“议会三院制”。在笔者看来,蒋庆的“议会三院制”本身也是一种民主的形式和类别,只不过这种民主并不如他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好,甚至有违儒家的根本义理。

质言之,我们必须承认,儒家政治思想有其内在的缺陷,这一缺陷只有与民主结盟方有克服之可能,儒家的一些政治理念,比如最为根本的保民、养民、富民、教民之民本理念,只有在民主政治中,方有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落实和保障。当然,正如儒家政治思想有其固有缺陷,民主当然也有其固有缺陷,反民主论者常举苏格拉底被雅典民主送上断头台,以及希特勒被民主选为执政者皆其显例,但是,纵观古今中外之历史,君主制和极权主义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则比比皆是。此外,笔者也承认,民主原则运用于民族自决,这确实诱发了多民族国家的分崩离析以及战火连连,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对此确实应该高度警惕。再者,与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相配合的自由民主制度,其最大的缺陷在于,他对内固然能保障国内人民的权利,但一旦涉及对外,则往往表现出一副霸权的面孔。这也是许多儒者及国人反感民主以及西方世界以民主说事的一大理由。就此而言,儒家思想和传统中国的一些实践经验,或许有可能提供不同的思想和解决方案。这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需要儒学的理由之所在。

儒学复兴:一元还是多元

在谈及心性儒学与政治儒学之关系时,蒋庆承认心性儒学是“第一义谛之学”,政治儒学是“第二义谛之学”,心性儒学更为根本,因为“心性儒学是实现‘政治儒学’的前提条件,如果不能由心性儒学造就一代儒士君子,实现‘政治儒学’的价值理想――建构体现‘王道三重合法性’的中国式儒教宪政――根本不可能!道理很简单,只有善人才可能建立善制……鉴于此,在‘政治儒学’的义理系统确立后,提倡并弘扬心性儒学就成了儒家群体的第一要务”[8]。寄希望于以心性儒学来培养一批儒士君子,并通过他们这些善人来建立善制,这种想法仍不出传统儒家政治思维之窠臼。不得不说,这太天真烂漫,犹俟河之清。在谈及今日如何复兴儒学时,蒋庆主张“心性儒学”与“政治儒学”并建,即复兴“心性儒学”以挺立国人的道德生命,复兴“政治儒学”以建构国家的王道政制。按照蒋庆的说法,“政治儒学”的义理确立后,弘扬心性儒学乃是第一要务。

今日如何复兴儒学,儒学在今日如何发展,这是近些年来学者热衷谈论的话题。刘悦笛先生在评论陆台“心性儒学”与“政治儒学”的争论后,对中国儒学的前途有一论定。刘悦笛认为李明辉和蒋庆有关心性儒学与政治儒学的争论,分歧实际上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大。确实,李明辉为之辩护的以牟宗三为中心的“港台新儒家”自是以心性儒学为主,而就蒋庆认为“政治儒学”的义理确立之后(显然,蒋认为他已经确立,就是“王道三重合法性”),弘扬心性儒学乃是儒学复兴的第一要务而言,蒋庆期待建立善制的起点又回到了心性儒学。刘悦笛显然并不认同这一回到心性儒学的老路,而更欣赏梁漱溟的“以道德代宗教”的理路,尤其是梁漱溟的情理合一的“理性”观。刘悦笛私淑李泽厚先生,他认为李泽厚晚年的“情本体”就是对梁的开拓与发展。因此,他对儒学发展前途的结论是:“未来的中国儒学之路,先不考虑“政治儒学”的可能成功与否,但就反思‘心性儒学’的未来可能性的话,也许从宋儒到现代新儒家的理路都难以走得通,而梁漱溟作为‘最后一个儒家’却开启了一条可能之路,值得后人沿着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恐怕‘心性儒学’早已在西方形而上学大势没落当中失去价值,而且全球价值也不能如此向高处求,而应回到人类‘情理结构’本身:从现实出发,是道始于情,从生存高境上,乃孔颜乐处,也就是人与宇宙的和谐共振,这‘执两’(一始一终)‘用中’(度的把握)才是儒家的‘普世智慧’!”[9]

笔者赞同刘悦笛有关心性儒学与政治儒学之争的大部分评论,却难以苟同他认为似乎只有李泽厚的“情理结构”说才应是未来儒学发展前途之所在,更难苟同他因西方形而上学的没落而对心性儒学判下死刑。首先,这不是因为李泽厚的“情理结构”不符合儒家基本义理,而是笔者秉持一种多元儒学的发展思路,当然,多元也并不意味着什么都行。随着儒学声势的壮大,以及那种污名化儒学的声音愈来愈丧失市场,儒家“家族内部”的切磋和攻错会愈来愈多,这种内部的相互切磋批评对于儒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我很不赞同那种不从具体义理讨论,一上来就从总体上否定他者的廉价策略,某些“大陆新儒家”从总体上否定“港台新儒家”误入歧途即为显例。我个人当然不会认为蒋庆的“王道政治”误入歧途,而是带着欣赏且充分肯定其构思,然后就其具体义理给予检讨。单就被刘判了死刑的、为宋儒和港台新儒家所特别重视和发展的“心性儒学”而言,我更不会认为它因西方形而上学的没落而没有出路。如果我们回到“心性儒学”的源头活水孟子那里,有关孟子的“四端之心”的观点,晚近以来西方有关的实证科学和实验似乎愈来愈坐实了这一点。而且,宋儒和港台新儒家对“心性儒学”的形上论证,自有其固有之价值,如能有人继续此路,我相信仍自有其价值。心性之学大概是儒家区别于西方思想和宗教的最具特色的地方,因此也可能是儒家对世界思想文化最具突出贡献之所在。

学术的研究和思想的构造,端赖于每个研究者的兴趣偏好、知识背景、人生体悟、社会境域、现实关怀等,不同的研究者和思想家往往会因为以上种种因素的不同而表现出不一样的致思路径,每一种尝试都值得尊重。在此方面,郭齐勇师的“开放的新儒学”颇为中正平和,郭先生主张今日重建儒学,必须主动与西方的各种思想学术和中国古代的诸子百家之学沟通、互动,避免极端,拒绝偏执,与时俱进,而最后的落脚点则在以儒学为中心的传统文化进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庸》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儒学欲成其大,亦必取乎此。

注释:

① 关于这类儒家学者,参见郭齐勇:《近年来中国大陆儒学的新进展》,《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15年第1期,其中提到李泽厚、汤一介、张立文、牟钟鉴、陈来等先生。

② 关于李明辉对儒家与民主的论说,参见李明辉:《阳明学与民主政治》《性善说与民主政治》,收录于李明辉:《儒家视野下的政治思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第5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wwW.133229.cOm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第6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abstract]The Chinese philosophy studies as a whole, the article support intrinsic supplementary said that this viewpoint does not regard as the Confucianist Taoism’s difference the supplementary premise, moreover regards as the Confucianist Taoism identity essentially is the supplementary premise, is in a unified intrinsic logical foundation, constituted a Chinese philosophy intrinsic logic link respectively. Meanwhile the Confucian said that two thought intrinsic supplementary as well as the Chinese philosophy basic spirit which manifests in the supplementary process regard as are the Chinese philosophy main bodies.

[key word]Content supplementary; Intrinsic unification; Philosophy main body

前言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转贴于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

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第7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文化的根柢全在道家”;世界著名汉学家李约瑟先生说,“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像一棵烂

掉了根的大树。”的确,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道学的作用实与儒学不相上下,它们一隐一显,

共同浇灌着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对中国社会之发展和中华民族性格之形成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

响。

然而,长期以来,或者更准确地说,90年代之前,道学研究一直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如果说

儒学的研究可谓“门庭若市”的话,那么,道学的研究则可谓“门庭冷落”。有人将这种情况概

括为“儒热道冷”,是大体符合实际的。令人欣慰的是,90年代以后,道学研究开始步“儒学

热”之后尘,受到学界的关注,并陆续出版、发表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如果说用“道学热”来揭

示9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的特点,具有某种言过其实和“扬道抑儒”之嫌的话,那么,指出道学研

究构成9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却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总的看,20世纪后半叶的20年特别是后10年,道家文化研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这种进展主

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关于老庄其人其书及其他道家人物与著作的研究;二是关于道家思

想渊源及学派演变的研究;三是关于道家文化基本精神及特质的研究;四是关于道家思想的研究

特别是道家之道论与人论研究;五是关于道家思想的比较研究包括道家学派内部的比较研究,道

家与其他学派的比较研究,道家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六是关于道家之历史地位与道学之现代

价值的研究;七是其他问题的研究,诸如道家与道教的关系研究,道学史研究,郭店道家简研究

等等。前不久,笔者组织编写《中国文化研究20年》一书,就中曾设专章,从上述诸方面就近20

年道家文化研究的基本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总结。通过这一总结,并通过与儒学及儒学研究

之情况的比较考察,我们感到,有几个问题仍有必要提出来,以引起人们特别的关注和重视。

(一)关于道家之地位问题

80年代中后期以来,道家在中国哲学史、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和肯定,除

极少数论者执守扬儒抑道的立场外,绝大多数论者都普遍认同道家之重要历史地位。这其中,有

一种看法尤为引起人们特别的关注,这就是“道家主干说”。“道家主干说”的代表人物前有周

玉燕、吴德勤,继有陈鼓应,后有胡孚琛、吕锡琛及涂又光,就中又以陈鼓应先生倡导最力最

勤。客观地说,“道家主干说”的提出和讨论,对于重新认识道学之历史作用,推进道学研究的

深入,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然它与传统的“儒家主干说”一样,在某种程度上隐含着学派的偏

见或门户之见,潜存着发展为“独尊道学”之可能。这是不能不让人有所担忧的。历史上董仲舒

的“独尊儒术”,给予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乃至中国社会的进步曾造成极坏的影响,教训是沉重

而深刻的。因此,人们有理由有必要保持清醒的认识,避免从重视道学、推崇道学走向“独尊道

学”。事实上,儒学和道学在中国传统哲学、传统文化中皆有其显著的地位,二者交叉主干,互

补互动,不论从积极方面抑或从消极方面,都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何以一定要人为地在二者之间分出高低、主次呢?所谓交叉主干,说的是,为中国社会不同时期

的历史条件和文化需求所决定,儒、道在中国哲学史和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是递相变化和发展的。从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来看,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儒学起着主导的作

用,占居基础的地位;在另外的一些历史时期,则是道学起着主导的作用,占据基础的地位。所

谓互补互动,说的是儒学的道家化和道学的儒家化。儒学的道家化倾向乃“道家主干说”论者所

持,道学的儒家化倾向目前学界尚无人这么提。事实上,这两种倾向在历史上都是客观的存在。

前者说的是“援道入儒”,“以道补儒”;后者讲的是“援儒入道”,“以儒补道”。很显然,

“互补”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是相互颉颃、相互刺激、相互吸收。

(二)关于新道家、新道学问题

在儒学的历史发展中,有所谓新儒家、新儒学。与之相对应,有论者认为存在一个新道家学派。

董光璧先生在《当代新道家》一书中明确指出:“当代新道家的思想几乎是同当代新儒家并行发

展的,它是在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危机情势下,由一批科学家发展的。”英国科学家李约瑟阐述道

家思想的世界意义,日本科学家汤川秀树论证道家思想的现代性,美国科学家卡普拉推崇道家思

想中的生态智慧。“我把他们发展的道家思想的现代形式归纳为四个基本论点:道实论、生成

论、循环论和无为论。”这是“一种以科学新成就为根据的,贯通古今、契合东西的新文化

观”,“一种基于文化趋同性的世界主义文化观。”董先生称李约瑟、汤川秀树、卡普拉为当代

新道家的几个“最引人注目者”。从中国学界来说,陈鼓应先生倡导“道家主干说”最力最勤,

胡孚琛先生对道学可谓推崇备至。尽管他们并没有自命为当代新道家,是否可以大致称之为中国

的当代新道家。与此相联系,有论者如董光璧先生“确信重新发现道家具有地球船改变航向的历

史意义”,有论者如胡孚琛先生进而提出创立新道学,以作为中华民族21世纪的文化战略。这实

际上是要将道学提升为当代中国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基础地位或主导地位。从学术自由的角度

看,与新儒家、新儒学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一样,新道家、新道学亦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但我们对“道学是参天地、赞化育、贯中西、通古今的大学问,创立新道学是中华民族在世界历

史潮流中审时度势,应变自强的唯一可行的文化战略”(参见胡孚琛、吕锡琛著《道学通论》,

着重号为笔者所加)的说法,眼下还只能保留意见。希图新道学引领中国乃至世界走向大同,是

否期许过高?不过,正如“道家主干说”的讨论一样,关于新道家、新道学的讨论也将是有意义

的和必要的。

(三)关于道学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问题

儒学研究中,人们曾就儒学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问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定的进展。虽然人们关

于二者能否结合的认识见仁见智,但多数论者普遍认为,“合则两利,离则两伤”。可是在道学

研究中,道学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问题似乎未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依笔者看,探讨道学与马克

思主义的相同相异、相通相融关系,既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中国化,发展中国特色和中国

气派的马克思主义的需要,同时也是使道学获得提升、获得发展和发扬光大的需要。一方面,马

克思主义的进一步中国化,有赖与中国的经济、政治特点相结合的同时,吸收包括道学在内的中

国文化的有益养分,从而充实和丰富自身;另一方面,道学要实现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创造

性转化,有必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改造自身,使其获得新的生机与活

力。现在,道学之现代价值和现代意义得到愈来愈多的人们的普遍认同,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实

现道学精神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或融合,正是使道学之现代价值获得充分体现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中国文化史上,有所谓“儒道互补”;在现代中国,显然存在一个道学或儒道与马克思主义的

互补问题。这方面有大量的文章可作,相信学术界有人为之。

(四)关于道学的普及与大众化问题

儒学研究中,在20世纪90年代,人们曾就儒学的普及与大众化展开讨论,亦有人做了一些儒学普

及的实际工作,如儒家伦理的启蒙教育,儒家经典的背诵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总的说,还

局限在学术讨论的层面,从学术探讨进入普及的真正的实际操作,还有很大的距离。然毕竟迈出

了可喜的一步。笔者认为,道学也存在一个普及与大众化的问题。道学研究工作者在这方面亦是

可以大有作为的。当然,这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一方面,道学中有精华有糟粕,有“神奇”

有“臭腐”,需要人们作出准确的价值判断和取舍;另一方面,道学之普及化、大众化不等于道

学之庸俗化、简单化,其间的分寸也不易把握。正因为如此,道学研究工作者更有责任提高自身

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道学素养乃至语言素养,在道学之普及中发挥引导作用。现在的要务是

提高认识,重视起来,尽快将道学之普及与大众化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五)关于道学史研究

随着道学研究纵横两方面的展开,道学史研究近年也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在道学通史的研究

上,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有:黄钊先生主编的《道家思想史纲》,陆玉林等著《中国道家》,胡孚

琛、吕锡琛著《道学通论》等等。在道学断代史的研究上,学术界较为注重者为先秦道学、魏晋

玄学、道教等。关于先秦道学,较为代表性的作品有:张松如、邵汉明著《道家哲学智慧》,朱

哲著《先秦道家哲学研究》,张运华著《先秦两汉道家思想研究》等;关于魏晋玄学,较为代表

性的作品有:汤一介著《郭象与魏晋玄学》,许抗生著《三国两晋玄佛道简论》,赵书廉著《魏

晋玄学探微》,高晨阳著《儒道会通与正始玄学》,王葆玹著《正始玄学》等;关于道教或道教

史,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有卿希泰著《中国道教思想史纲》和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等。此

外,关于稷下道家、黄老之学、唐代道家等方面的研究,也有若干成果问世。上述作品的先后发

表,对于人们克服扬儒抑道的传统偏见,重新认识道学的历史地位,无疑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

用。但总的看,与儒学史研究相比,道学史研究仍显薄弱,至少现在还没有一部贯通古今的全面

详尽的《道学通史》。如果有一学界权威人士出来,牵头组织编写一部多卷本的《道学通史》,

当是道学研究与发展中之幸事。应该说,现在时机已经成熟。

(六)关于郭店竹简与儒道关系问题

1973年,帛书《老子》的发掘,曾使老学研究取得新的进展。时隔20年,1993年郭店楚墓竹简—

—《儒家简》、《道家简》的发掘,为儒学和道学研究的深入提供新的契机和条件。短短的若干

年,在该方面已经取得相当可观的研究成果,出版了多部著作,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一些论文

集中反映在《中国哲学》第20辑、第21辑中。对于郭店楚墓竹简的价值,学界给予了很高的评

价,海外学者甚至誉之为“中国的死海遗书”。还有论者说,郭店楚墓竹简出土以后,整个中国

哲学史、中国学术史都需要重写。在众多研究成果中,一个颇为普遍的认识,是肯认儒道之相通

而非绝然对立。笔者以为,对于帛书《老子》和郭店《儒家简》、《道家简》,还有进一步探究

第8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核心观点: 新儒家是指坚信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仍有价值,认为中国本土固有的儒家文化和人文思想存在永恒的价值,谋求中国文化和社会现代化的一个学术思想流派。

新动向:儒家文化在民间社会和知识界一直处在复兴之中,并呈加速趋势。复兴的趋势,由早期以儿童为对象,以儒家经典为主的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演变为以成年人为主的读经修行活动。

在新儒家群体看来,儒家文化的当代身份问题,可以转换为当代儒家文化团体和儒者个体的组织化问题,以及儒家文化复兴的现实路径问题。2012年新儒家发展的年度特征,主要表现为上述两方面勉力探索和形成共识。

儒家的组织化

2012年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北京蓟门桥主办“儒生重现之文化、历史意义暨‘儒生文丛’出版座谈会”。“儒生文丛”第一辑共有三册,书名分别为:《儒教重建——主张与回应》,《儒学复兴——继绝与再生》,《儒家回归——建言与声辩》,这三册书可以视作最近十余年儒家文化复兴的理论成果汇编,故而书籍的出版引起学术界和思想界高度关注。与此同时引起关注的还有这套文丛对“儒生”一词的使用。区别于儒家文化的普通研究者,“儒生”更强调个体对儒家的认同、儒家复兴的担当和儒家思想的践行。儒生应具备极高的典范人格和良好的学术品格,能够影响和造就一批以成就君子而自励、具有高尚人格品行的儒生,带动儒生群体的形成,传播儒家学说。这是实现儒家文化快速发展的正确路径。

有了儒生,下一步还要有儒生的团体组织,以组织的形式将全国自发的、松散的儒生个人和儒家社团联合起来,以便以一个统一的身份代表儒家,以及加强儒家团体和个人的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和相互帮助。2012年11月25日,一个由学生社团演变为社会团体的“儒社”正式成立,该社的宗旨是“崇文尚武,忠孝节义”。成立当天,儒社和在京多家儒家团体共同举办祭孔典礼,并举行了“儒士与当代社会”学术研讨会。令人惊奇的是,会上还有两名地方大区的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地方儒社开展工作的情况。2012年末至2013年初,新儒家部分代表还将就全国性儒家社团的形成和组织问题进一步商议。儒家组织化的目标是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儒家社团,征得政府和社会的承认,代表儒家的当代身份和维护儒家的文化利益。

儒家复兴的路径

2012年,儒家群体在儒家复兴的具体路径方面有了更多讨论,也达成一些重要共识。儒家在当代复兴的具体路径,仍然是沿着清末康有为开出的三条道路继续前进。这三条道路分别是儒学、儒术和儒教。

所谓儒学就是把儒家文化首先当成是一种学说,以发展儒家学说的方式来发展儒家文化。康有为是第一个借用西方哲学的方式来撰写儒家著作的人,也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第一位“哲学家”,在他以后的很长时间内儒学主要地就保存在“中国哲学”这个学科里。当前儒学发展的一个新特点,是国学领域内经学的复活,以及社会科学普遍出现重视和回归儒家文化的做法。

儒术则是发挥儒家文化的外王功能,以儒家倡导的仁爱为出发点,重构社会秩序,追求理想之治。中国人对政治本质的认识和政治兴替规律的把握,一直有其深刻和独到之处,当代中国政治中的一些重要语汇,诸如小康、民本、和谐、惠民、民心向背等都出自儒家,甚至于论证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也还是要回到传统儒家的政治逻辑。当前儒家社会科学恰恰表现出一种很是明智的做法,面对中国现实问题时,将西方思想和儒家思想相结合。这种结合并不是生硬地比附,而是回到儒家传统中找出当代思想的本原和根基,并为儒家诸如仁政、民本政治、和谐政治、大同社会等政治原则和政治追求,寻求适应的现代形式。2012年比较具有影响的一个会议是10月27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全国政治儒学与现代世界研讨会”,会议的一个主要议题是讨论儒家“贤能政治”的当代意义。《文化纵横》在3月份发表的有关“人民儒学”的三篇文章,代表着政治儒学坚持和发展儒家学说人民性的最新动态,探求以民主、法治去承接儒家政治思想核心中的人民性与革命性。一些儒家学者重写中国秩序史和重新讨论儒家人权学说,也都为我们重新观察儒家政治思想和中国古代政治史提供了新的视角。

儒术是儒家学说落实于社会的方式,儒教则是儒学落实于人心的方式。儒教关注的是以儒家文化来帮助解决信仰问题。一些儒家学者将儒教作为儒家文化在当代可能存在的一个身份,为儒学的灵魂找到一个联系大众的身体,而另一些儒家学者认为儒教形态有可能使儒家文化与佛教、道教一样,成为多元文化中的一元,而丧失了曾经拥有的无所不在的“国教”身份,同时也为进入教育和政治体制内部带来障碍。此外,一些学者主张儒教应当彻底告别政治,走纯粹民间化宗教的道路,只关注信仰,不牵涉政治;一些学者则主张恢复儒教的国教地位,走官方路线。这其中的争论很多,一时也达不成一致意见,惟一达成共识的是各种探索,各自实践。2012年最为关注的事件则是儒家学者群体关于河南周口平坟事件的两度连署请愿和撰写相关文章。

如何看待正在兴起中的新儒家思潮

既不必把新儒家看作是当代思想中的异端,也不必把新儒家看作是当代社会中的另类。儒家在历史上其实是一再衰落,可又一再兴起。个中原因无非在于,人们始终要回归儒家以人民为“天”的政治信条,以仁爱建立家庭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常道,以上下各自端正和相互校正、相互匡正的政治理念和政治设计。

儒家的老店开了两千多年,儒生为每一代统治者讲述“政者,正也”和“民贵君轻”的道理,儒家迎来又送走了一个又一个王朝。任何一个自以为是开天辟地的朝代,最后都得老实承认圣人从尧舜以来几千年悠久历史中总结出来的道理,果真是颠扑不破。新儒家也好,儒生也罢,都不是什么特殊的一类,只不过是在我们这个时代较早认识到这一点的社会成员而已。

当我们整个社会通过弘扬儒家文化精华而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真正落在实处的时候,当我们每个人都继承中华民族先民“祖述尧舜”、“天下为公”的政治追求,走在迈向“大同”之治的中国梦的路上时,我们每个人都是新儒家。

第9篇:儒家与道家思想的相同点范文

关键词:陆贾;新语;哲学思想属性;政治学思想属性;史学思想属性

中图分类号:I2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156-03

陆贾,约前240~前170,西汉初年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一生事迹主要保留在《史记》和《汉书》的本传中,而其思想则存现于《新语》一书中。陆贾在西汉初总结秦灭亡教训,为封建大一统中央集权政治理论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陆贾作为汉初的重要思想家,自然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本文主要对21世纪以来关于陆贾与《新语》的思想属性进行梳理。纵观21世纪以来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关于陆贾《新语》的思想倾向及归属主要分为:哲学思想属性、政治学思想属性和史学思想属性。以下我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综述。

一、哲学思想属性

(一)儒家

徐复观把陆贾思想归为新儒家,他的《两汉思想史》中《汉初的启蒙思想家――陆贾》对其进行了专篇的论述,并从中得出了如下结论:汉代经学的发端、西汉知识分子的尊经“而其端,实自陆贾发之”。

张立文在《中国学术通史》(秦汉卷)中说:“儒家学说在秦王朝统治时期受到打击,在汉初又受制于黄老之学,但其势力却处于上升阶段。综观西汉初年的儒学,有三种发展倾向:1.侧重学术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发展先秦儒学理论,这种倾向以陆贾、贾谊为代表。……”

金春峰的《两汉思想史》中谈到汉初儒家思想的崛起时提到“汉初儒家复起的代表人物,是陆贾、贾谊、韩婴等人。他们宣扬儒家的仁义德治……”。金春峰还论述了虽然汉初黄老思想具有深刻影响,但是陆贾的思想主线以及著作的主要内容并不属于黄老思想,而是适应时代性的在儒家的立场上进行了重新解读的儒家思想。于迎春在《秦汉士史》中也从儒学的角度对陆贾进行了相关的论述。

除了以上对陆贾和《新语》研究的专书,单篇专门进行研究的文章也是琳琅满目。

刘德贵在《汉初儒学发展的艰难历程》中总结了陆贾等学者的思想属性的新的共同特征,并得出如下结论:陆贾等人在儒学的发展过程中注入了新的血液,形成了以儒学为主、兼收并蓄各家思想的新的儒家思想体系。文中指出:“《新语》的中心思想就是儒家的仁义德治思想。”

李禹阶对陆贾和《新语》的研究贡献颇大,成绩卓著。他的《汉代新儒学“天人感应论”开山祖――陆贾》,对西汉王朝封建政治哲学本体论“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理论渊源进行了探索,提出汉初思想家陆贾以五经为本,并结合当时汉初王朝的实际,对先秦诸子学说进行了新的改造,运用了儒学的“天道”观的方式对“君道”的制约意义进行了新的论证。另外,他在《陆贾新“无为”论探析》及《论陆贾的“礼”、“法”思想》中也论述到陆贾思想对董仲舒的今文经学的重要影响,并指出陆贾是汉代国家思想中政治、法律伦理化的肇始者。除此之外,李禹阶撰写的《陆贾新儒学的文化独尊思想》,从哲学方面进行解读并将陆贾的思想归为新儒家。

高伟洁的《儒风嬗变与儒术独尊》一文,论述了通过秦汉之际政治格局的变化导致的儒家知识分子的思想变化,进而趋向功利、皇权、等级等基本方向,使儒学经汉儒改造后成为新儒学。

任怀国在《试论陆贾对儒学的改造》中论述了陆贾适应汉初的社会现实情况,着重于解决社会生活实际问题,在结合道、法等思想精华的同时调整了传统儒家思想,重新进行了阐释。作者指出:“在儒学的这一转变中,人们较多注意的是董仲舒对儒学的改造,实则这种改造在汉初即已开始,活跃在当时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儒生――陆贾,便是汉代儒学改造的先驱。”

胡兴华《从〈新语〉的天道观看陆贾思想的源流与归属》一文通过对陆贾“天道观”的论述,指出“汉初陆贾、贾谊等人所强调的已不是孔孟所代表的原始儒家,而是以荀子为代表的融合了法、道、阴阳各家之长的新形态的儒家思想”。孙宇男的《陆贾的天道观论略》也是从“天道观”的论述中得出陆贾思想属于儒家思想。

徐平华《陆贾无为思想的属性辨析及其价值》一文运用了全新的视角,和传统认为“无为”属于道家思想的观点正好相反,而是从无为的角度论证陆贾的思想属于儒家。并得出陆贾的无为属于儒家的“道德导向无为”,源自儒家的仁义。

胡蝶所写的《陆贾的儒学思想及其治国理念》一文,从陆贾的思想特点和“仁义之治”及“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分析了陆贾的儒学精神。

郭延成《试析西汉前期儒学攀升的原因》从儒学思想体系不断融入的新活力、统治思想的新转化以及儒学社会阶级基础的扩大等三个方面阐述了“陆贾思想的支点、基干和结构毫无疑问是属于儒家的”,“两汉儒学开山鼻祖非陆贾莫属”。

总之,把陆贾与《新语》归于儒家思想的大部分都是基于其仁义德治的思想。

(二)道家

和上述诸多学者把陆贾与《新语》归于儒家思想不同,部分学者把其归于道家思想。

肖父的《中国哲学史》一书认为陆贾强调统治者在政治方面要顺其自然,他所坚持的“无为”是直接承袭于老子的“无为而治”,奠定了自己“新道家的特殊地位”。

熊铁基在《秦汉新道家》中认为,《新语》的指导思想显然是道家思想,……把‘道法自然’的思想创造性地用之于人生和政治,是新道家的主要特点,《新语》正是有这样的特点。因此,《新语》是汉初新道家的代表作。因此,“应该说陆贾是汉初新道家的一位杰出代表”。

于斌的文章《论汉初道家治国思想的勃兴与衰落》指出,陆贾思想带有鲜明的道家思想的色彩,这从其总结秦代亡国的教训并提出新的建设国家的意见中可以看出。文中同时指出:“陆贾运用道家思想对秦亡的教训作了很好的总结和诠释,并且提出了以道家无为而治思想为主导的治国方针。”因此说应当把陆贾归于道家人物。

阮忠《两汉文化与散文风格的擅变》一文从文化转型的角度分析论证,指出陆贾属于道家思想。因为社会主导文化思潮是在“清静无为”的旗帜之下充满极端仁爱的新道学。而这在刘邦时期已经萌芽,陆贾即是典型代表之一。

高华平的《道家文化与两汉文论》一文从汉初哲学思想、帝王的官方哲学、文人学士的个人情趣、以及陆贾的《新语》来论证了陆贾的思想属于道家思想,也可称之为新道家。

李库的《黄老思想与汉初政治》指出黄老思想指导了西汉前期的主要政治活动,黄老“无为”政治在当时适应社会实际情况,取得了成功,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而这些消极影响也是由于黄老思想的影响。

总之,把陆贾《新语》归于道家思想,大部分是基于其对道家无为思想的继承发展。

综上所述,把陆贾与《新语》归于哲学思想属性,主要是基于其对先秦诸子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二、政治思想属性

唐国军《汉代学者对先秦典籍改造的目的及原则》从“典籍改造对政治理论选择的依违性”、“两汉学者的典籍改造与先秦传统文本的经典化”、“汉代对先秦典籍改造的基本原则”等角度提出了不同于学术界大部分学者的新观点,指出“至今仍在学者中就其学派归属问题争论不休,有言(新)道家者(如熊铁基先生),有言儒家者(传统说法),有言杂家者(如胡适之先生)。依笔者的认识,陆贾所开出的政治药方不是儒家,不是道家,也不能归并为杂家,而是‘因世而权行’的开放政治思想。”并最终得出两汉学者对先秦典籍的“改造的最后结局就是以儒术(而非原始儒家学说)为中心的诸子百家之学大整合后国家政治学理论――中国传统政治学的诞生”。

陈倩《西汉刘邦时期社会控制思想初探》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指出陆贾的思想是一种社会控制思想,因为陆贾所作《新语》,他是以统治集团的成员的身份,从刘邦的角度,以当时社会现实的需要为目的而寻找的新的治国思想和理念,以达到维护大一统的统治以及安邦定国的目的。另外,陈倩《陆贾思想研究》在《西汉刘邦时期社会控制思想初探》的基础上,另辟蹊径结合社会学理论“从政治家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角度,反映出陆贾在刘邦时期的思想不是从学术派别继承角度,而是从统治政治的角度来构筑自己的思想”。

蔡志军《论陆贾政治思想中的民本主义特色》探索了作为汉初的政治思想家通过对秦王朝暴政反思而提出了仁义之治和无为之治,并充分体现了民本主义的特色。

总之,把陆贾与《新语》思想归于政治思想属性,大部分是基于陆贾是从统治国家政治的角度以及汉初社会的实际情况来构筑自己的思想体系。

三、史学思想属性

汪高鑫《陆贾的历史著述与历史思想》一文把《新语》作为一部历史著述进行分析,对陆贾丰富的历史思想给予很高的评价,很明确地把陆贾归为史学家,《新语》归为史学著作。

“秦后史学的创立,陆贾居有第一功。”文章还对李禹阶的《汉代新儒学“天人感应论”开山祖――陆贾》中提出的“陆贾提出的‘性与天道’蕴涵着‘天人感应论’”的观点用历史学的观点进行了反驳,指出陆贾的历史观是把人看做历史的主体。

总之,把陆贾与《新语》思想归于史学思想属性,是基于陆贾对历史的认识和借鉴的角度。

综上所述,21世纪以来,学术界对陆贾与《新语》的思想属性的界定以哲学思想属性为多,而哲学思想方面又以儒家思想为多。同时,学者在政治和史学思想属性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增多,说明学术界对陆贾与《新语》的思想属性研究正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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