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人生价值的理论精选(九篇)

人生价值的理论

第1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天人合一 可持续发展 生态伦理

在全球性环境危机的逼迫下,越来越多的学者重视到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观念。发现其中的思想早已蕴含着解决生态破坏和文明冲突的办法。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天人关系是我国哲学共同面对的问题,在我国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天人合一”、“民胞物与”、“性天相通”、“辅相参赞”等观念,人与自然不是一种疏离以至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息息相关、相互依存、内在统一、不可分离的关系。

“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生态伦理观的核心思想

“天”与“人”关系的问题是我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命题,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以农耕为主的社会,农耕仰仗于天,天人关系是我国哲学的基本精神。尽管在对待人和自然的具体态度上,儒、道、佛有差异,但他们都主张“天人合一”,都把“天人合一”作为处理天人关系的最高境界和主导思想。

(一)儒家“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既是宇宙观又是道德观。在被认为我国哲学起源的《周易》中也明确提出了天与人协调的思想,并将我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其表述为天、地、人的“三才之道”。这种思想一直作为我国哲学的基础而被不同的哲学流派宣扬、诠释,从而得以不断发展并且日臻完善。

儒家《中庸》的“天人合一”主要表现在诚与明的学说中,并且突出了道与教的作用,也就是人文教化的作用。天道只是诚,在人则为性,即“天命之谓性”,并不是消极提倡人道合于天道,以此证明自然界的伟大及其目的性。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是自然的杰作,也是自然界的“功臣”。因此,人在自然界中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自然界本身就是以诚“生”物,以诚“化”物。

孟子以“诚”阐述天人关系,以“诚”作为天人合一的理论指向。汉代董仲舒认为,天、地、人三者处于不同的地位,有不同的作用,但是它们是“合而为一”的。宋代是“天人合一”哲学发展成熟阶段。宋儒在继承先秦儒家思想的同时,吸收了墨家的“兼爱”、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以及惠施的“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了“天人合一”学说,张载是我国第一个明确提出“天人合一”命题的古代思想家。程朱学派“天人合一”哲学的阐发对我国古代哲学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程颜提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生态伦理学价值。

(二)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

道教教义中包含的生态伦理思想已经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人们认为道教关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强烈热爱自然的倾向,对一切生命都给予热情的歌颂和赞美,具有重要的环境保护的价值。就道教的环境保护观而言,他包含的珍视生灵、关爱自然的思想都是以人为本的光辉。道教教义中充分体现环保思想的主要有:道法自然的原则、齐同万物的观点、重人贵生的理念和三才相盗的思想。表现出与万物和谐共处的环境保护思想。

道家主张天人合一,物我为一。老子最先表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遵从自然之道,人也遵从自然之道。在道家看来,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万物的生存都离不开自然环境,万物都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自然而然地产生,最后又自然而然地复归于大自然。因此,天人合一是各自保持其差异性的自然融合,就是要保护天与人各自的生存权利和生存方式。

(三)佛家“天人合一”的思想

佛学理论遵循“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生态伦理意蕴。佛学以生态为中心代替了以人类为中心,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在人道主义与保护生态之间划上了等号,在佛的面前人与其它所有的生物都是平等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所有生命都潜藏着天赋的佛性。佛学从非人类中心主义和平等的立场出发,强调对地球上的生命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主张人类善待万物和尊重生命、普度众生,直到佛的境界,这样,人也在对万物的能动守护和成全中维持了自己的境界。

而事实上,在殷商、西周时期以巫咸、史佚为代表人物的“巫史文化”、汉唐时期以董仲舒为代表人物的“经学”等传统文化中,都蕴涵着“天人合一”的思想,由此观之,“天人合一”思想是贯穿了我国古代各主要学派的思想主线。尽管在对待人和自然的具体态度上,各学派有所差异,但都主张“天人合一”,把“天人合一”作为处理天人关系的最高境界和主导思想。

“天人合一”的传统生态伦理观的作用及其当代价值

对大自然热切的关注,并积极探究人类对它所负有的责任,是哲学领域近几个世纪以来出现的让人意外的观点转变之一。“天人合一”思想是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它的确立规范了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同时也影响着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及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挖掘、分析古代的生态伦理观,可以为确立当代人类的生态伦理提供借鉴。生态道德意识是发展生态文明的依托和精神动力来源。因此,大力培育全民生态道德意识,不断强化全民生态文明观念,对于新世纪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力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经济发展是物质基础,也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控制人口等,走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既能满足当代人的要求,又不对后代人的发展构成危害的发展道路,以保持社会具有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实现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战略,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生产力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

发展生产力应以维护人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为前提条件。自然条件是影响生产力结构、布局和规模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系统的运行和效益。这就需要在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之间寻求一种均衡与协调,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最适当的“尺度”,既使自然环境始终能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最优惠的条件,又使生产力能高速发展而不损害自然环境。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就要在坚持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注意维护生态潜力,把经济增长限制在环境生态允许的限度内,使生态潜力的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在生产和消费增长的同时增长生态潜力。这就要求我们把改善全民的生活条件与保护和改造自然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实现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注重内涵式地利用自然力。自然力是社会生产的自然物质基础,它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或大或小的可能性。人类所能控制和利用自然力愈多,生产力发展也就愈迅速。而在社会生产力中,科学技术对于利用自然力起着决定作用。过去,我们对自然力主要采用外延式扩大利用,导致了人们无节制地开发自然资源,造成生态平衡的破坏,这种严重局面要求我们对自然力应采取内涵式利用,提高对自然力的利用效率,由一次利用变为重复利用,由低效利用变为高效利用,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产力持续向前发展。

发展生产力,要确保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和对立,主要是由经济建设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而引起的。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通过这一形式将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增长有效地统一起来,克服将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增长对立起来,既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的合理性,做到不为发展经济而破坏生态环境,也不为保护生态环境而放弃发展经济,积极推广低能耗、集约型和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所采取的每一项发展经济的措施都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实现我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双赢”。

(二)加快环境法制建设进程

要制定和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法律法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急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出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法律法规。我们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发展经验,根据我国实际需要,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抓紧制定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填补对我国环境影响深远的法律法规空白,特别是在保护我国独特的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方面必须加快立法进程,以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

我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环境保护立法必须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统筹考虑。一是要加强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二是要继续搞好污染防治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立法。三是结合实际,积极借鉴国内外、省内外的先进经验,在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强制回收等方面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具体的、便于操作的法规规章,使循环经济的理念真正落实到位。四是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对已经制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凡是与发展循环经济要求不相符合的,及时更改或废止,确保法制统一。

要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秩序。要真正发挥法的调整作用,还需要有高效能的行政执法和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作用,经常性检查和组织专项执法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对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执法检查。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各级人大要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的作用。

在当代世界,面临由工业文明带来的全球性危机,每一种文化都有义务从自身的传统出发,积极寻求克服危机的途径。其中,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学说,所表现出对于生态伦理的古老智慧,开始显示它的积极效应。它与现代生态哲学思想是一致的,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哲学基础,强调人与自然的合一皆相处,实际上这就是萌芽阶段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天人合一的现代价值就在于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在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过程中,以儒道为互补结构的我国哲学所蕴含的丰富的生态智能,有助于保护当今人类的生态环境,这是很值得现代人借鉴的。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80

2.刘述先.哲学与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3.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商务印书馆,1994

5.朱伯昆.先秦伦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6.刘述先.儒家思想与现代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

7.王明.道家和道教思想研究.中国科学出版社,1984

8.张岱年.中国哲学中的本体观念.湖南出版社,1985

9.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诊释.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

第2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人文关怀; 理论依据 ; 价值

“人文关怀”概念正式使用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总书记在党的十报告中继续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种重视人文关怀的思路,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文关怀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没有 “人文关怀”这一说法,但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 学说、“人的本质”学说和“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学说等,都是对人文关怀思想的集中体现。首先,追求人的自由和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宗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这样写道:“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从此,人的自由和解放思想受到了空前的重视,马克思把人的自由和解放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些思想为人文关怀理念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本质。”既包括人的身体、心理、智力,也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内容丰富,主要包括人的能力的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和人的个性的发展。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是“现实的人”。马克思曾经这样写道:“我们开始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 “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人同时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人的自然属性具体表现在人的本性方面。人需要得到外界的承认和尊敬,需要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激励和肯定,这就是人的本性,而且恰恰体现出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可能性和重要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关于重视和尊重人,满足人的需要等观点和人文关怀思想不谋而合。

(二) 儒家和道家文化中的人文关怀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侧重于探讨人生的哲理和揭示人与人、社会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人文精神。其中以儒家和道家的文化为重要组成部分,孔子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了教育上。孔子在《论语》中写道:“仁者,人也。”孔子提出“仁者爱人”思想,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与重视。孟子作为儒家的另一个重要代表人物在对孔子的思想进行继承和发展的同时,也进行了创新。他指出:“以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主张推行“民本”思想。另一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在《舟水论》中指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硝,水则覆舟。”

中国传统文化所反映的人文精神以儒家思想为主,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荀子的“舟水论”思想和墨子的“兼爱”思想都主张以民为本,儒家文化充满了人文魅力和人文精神,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很好借鉴。

(三)古希腊文化和文艺复兴时期文化中的人文关怀思想

西方文化中所反映的人文关怀思想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文化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这两个时期的文化都主张人文主义,都强调以“人”为中心。

古希腊时期人们的思想开始由重视神向注重人转变,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思想,被看做是人本主义理论的开端。从此,人成了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肯定,神意再不是衡量万物的唯一准绳。

人文主义思想在文艺复兴时期被广泛推广和接受。这一时期西方文化的人文主义思想主要是宣扬独立人权与人性、个性解放,反对宗教神学、禁欲主义和神权至上。这一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潮重视人的尊严、肯定人的价值,主张人的自由平等。在人文主义思潮的推动下,西方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同时也促进了人的思想的解放。“文艺复兴”虽然只是一种思想解放运动,但是在这场运动中人的自由和发展被广泛关注,人性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人文主义思想被人们广泛接受,开始逐渐摆脱神对于人们心灵的禁锢。

4.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人文关怀理念

思想政治工作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党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且重视理论与实践创新,不断与时俱进,为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中创造性的运用马克思“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在具体的实践中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邓小平同志以马列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础,从当时中国的国情出发,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思想工作”。在改革开放的同时,邓小平同志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带动大家共同富裕。这是对思想关于人文关怀理念的继承和发展。邓小平同志不仅充实和发展了党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且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他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以为核心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进一步注重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人文关怀”思想推向了高潮。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动下,“以人为本”思想得到了全面重视和推广。十七大报告正式使用“人文关怀”,,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总书记在党的十报告中继续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表明了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与关爱,同时也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文关怀指明了方向。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价值

(一)符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在通过“人”这一中介来参与社会生活,影响经济发展,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直接关注人和人的发展的教育活动,其育人的本质要求是不言而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根本目的是培养、完善、发展人本身,是通过提升人的精神世界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规律与人的发展规律相吻合,他们所关注的核心都是人的发展和完善,并通过提高人的精神品格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体现了特殊的人文关怀价值。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人文关怀,主要是通过唤醒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塑造大学生的独立人格,关怀大学生需求、满足大学生需要,提升大学生精神品位、丰富大学生心灵世界,培养大学生的伦理情操,提升大学生的道德境界,建构大学生精神家园、引导大学生的终极关怀,关怀大学生的思想成长、关怀大学生政治进步、关怀大学生道德提升、关怀大学生心理和谐、关怀大学生价值实现和关怀大学生权益实现这些具体内容实现大学生自身的全面成长成才。说到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是围绕大学生展开工作,围绕与大学生切身发展相关的一切活动展开工作,最终目的也是关注大学生的发展和完善,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和谐发展并对社会发展有用的合格人才。

(二)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指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的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以满足学生的现实需要为出发点,以鲜明的道德标准、先进的政治理念和正确的社会伦理教育学生应当怎样更好地学习与生活,通过积极地相互交流与沟通,通过高校教育工作者对学生孜孜不倦地劝诫与引导,旨在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身修养,促进他们的全面健康发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对于实现大学生主体自身人性化有积极的意义,大学生只有通过自身人性化的过程才能实现对自身的超越。而人文关怀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完美人生,完善人格,实现主体价值的超越与张扬,使大学生自觉主动地去认识自我、寻求真理,把自己塑造成具有优秀个性特征和良好素质的社会主体,更好地面对人生、适应社会,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校园的和谐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高低,因此高校学生工作中,教育工作者必须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文关怀。注重人文关怀,给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让他们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多关注一下自身的发展,使之能够正确处理人与人及人与自然、人和社会的关系。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对于贫困生和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加大关怀力度,让他们在学校有归属感,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面对各种矛盾和挫折。全校建立人文关怀的联动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增强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使他们热爱学校、热爱生活、关心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提高了,校园才会良性发展。近几年,发生在校园里各种血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想让“复旦大学投毒案件”重演,不想在校园里看到大学生不能正确面对失恋,选择跳楼轻生的悲剧,更不愿看到大学生因对老师不满,举起尖刀刺向老师等这样血腥而惨烈的画面。校园少些暴力事件和血腥案件的发生,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多一些和平与美好。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要素之一,和谐校园的构建必然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人文关怀是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要求,也是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内涵既深刻又广泛,它关注的是每一个大学生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尊严与价值。注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价值诉求,更是大学生本身全面成长成才的客观要求。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辅导员项目“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文关怀研究――以贵州省内高校为例”(编号:13FDY036 )阶段性成果之一。

3.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 孟子.孟子―尽心下[M].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

3. 荀子.荀子―王制[M].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

4. 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 王东莉.论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价值[J].浙江大学学报.第7卷第4期

6. 王娅萍.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价值探究[J].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22卷第1期

7.

第3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理论;价值;发展

一、劳动价值理论简述

“价值”这个概念是理论经济学中最抽象也最思辩的概念,价值理论也就成为了经济学中最抽象也最思辩的理论。“价值”是古典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现代西方经济学自十九世纪末的边际革命以来,逐渐离弃了这一概念,而形成一套不同于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话语系统。

就近代意义上的经济学而言,劳动价值理论源于威廉.配弟,斯密和李嘉图已对此有较深入的分析,并已在此基础上揭示出资本家、雇佣工人、土地所有者这一阶级结构及三者之间的阶级矛盾。

马克思改造了斯密和李嘉图劳动价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利润、平均利润理论,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从而在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自洽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作为科学的价值理论具有相当丰富的内容,其主要原理有:(1)劳动是人类有目的的活动,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范畴;(2)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决定了商品具有两因素;(3)劳动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理论;(4)总体劳动者理论;(5)商品的价值定义和商品价值理的决定;(6)价值的实体是劳动,剩余价值唯一源泉是活劳动;

二、对劳动价值论的诘难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由于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历史规律,因而自产生之日起就遭到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猛烈反对和尖锐抨击。庞巴维克说:只有驳倒劳动价值论,才能“给社会主义以根本的打击”。熊彼特也宣称,劳动价值理论在完全竞争以外的情况下完全不起作用,而即使在完全竞争条件的情况下,它也不曾顺利的起作用,除非劳动是生产唯一要素,而且一切劳动都具有同一性质。罗宾逊夫人、斯拉法、斯蒂德曼、萨缪尔森等人则从价值量的确定、价值的转形方面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进行非难。而张五常则更放言:二战以后科技进展一日千里,劳动价值理论已被公认为谬论。

在今日中国,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挑战更多来自昔日教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学者。犹以南开谷书堂、上海钱伯海、北大晏智杰为著。谷书堂在其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中写道:“说社会必要劳动创造价值与说劳动自身的生产力与劳动的资本生产力以及劳动的土地生产力共同创造价值,都是符合劳动价值论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和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都创造社会财富,都形成价值。”

钱伯海在《社会劳动创造价值之我见》一文中说:“生产诸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先进设备一.创造出比旧设备多得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从社会看,产品价值只分解为两个部分:V+M。”因此,亚当斯密关于价值全部分解为收入的论断“乃是一个精湛的见解和发现。”“按资分配,给以相应的报酬,不存在剥削的问题。”在《略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一文中说,“肯定一、二、三产业都创造价值,这无疑是对传统生产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巨大发展。”

晏智杰在其出版的《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学》和(古典经济学》两书,以及在《学术月刊》、《北京大学学报》、《经济日报》和《经济学动态》上发表的一系列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论文中,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暗含三个前提条件:一是物物交换;二是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三是劳动的内涵是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属于对简单商品生产、甚至比它更早的实物交换条件下的交换说明情况。他得出结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已不适用于说明劳动以外的要素有偿使用的现代经济和市场经济。

谷书堂反劳动价值论还顶着个帽子,钱伯海已完全用要素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而晏智杰则一下让马克思回到了原始社会,劳动价值理论也自然成了马克思这个野蛮人的胡语。实际上晏智杰的理论只是熊彼特理论的一种翻版。

其实上述论者的一些逻辑错误在马克思那里就已有很完整的批判,当代学者对此的批判则以孙冶方、卫兴华、吴易风、何炼成、孟捷为代表。其谬实已不值多花精力。

劳动价值理论虽然从其产生之初就遭受到各种各样的非难和挑战,但是形形色色的供求价值论、生产费用论、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创新价值论、垄断价格理论、知识价值理论、信息价值论等,不论是从自身的逻辑还是在解释现实问题方面,都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在一个层面上。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形形色色的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非难,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坚持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发展的公正和公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不可再发展的理论,它必然也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原理是在一百多年前提出,是西方社会进入工业经济时代之初的产物。一百年来社会经济形态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对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提出了挑战。

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随着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这是对学术界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当前,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探讨和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l、关于按要素分配的依据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实行按要素分配并不是承认要素价值论,而是承认要素在创造使用价值中的作用,承认要素的稀缺性,以利于节约资源,促进发展。

2、关于劳务(或服务)劳动的性质问题。目前大多学者认为应引入西方第三产业理论,承认服务业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3、关于流通领域劳动的性质问题。马克思认为在流通领域的继续生产过程是生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纯粹流通过程则是非生产劳动并不创造价值。一些学者认为,面对当前金融业空前发展的态势,后者应当用马克思的提出虚拟资本和创业利润理论来加以发展。

4、关于“总体工人”劳动的性质与价值创造问题。大多学者认为,应该随着时代经济的进步扩大“总体工人”的范围。

5、关于从事经济管理的劳动性质问题。马克思明确了在资本主义企业中从事管理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并创造价值。大多学者认为,从事中观和宏观管理的劳动也应是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且比微观管理劳动创造的价值更大。

6、关于我国现阶段私有企业的定性问题。大多学者认为不应否认私有企业存在剥削,但也应承认他们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理应把他们定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同时,在今日中国学术界讨论的劳动价值问题中,也有不少的伪问题。如:

l、所谓的劳动价值理论面临的新问题,很多是对价值这一概念本身没有弄清楚造成的。

如说:“由于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都发挥自己的作用,所以工资、利息、地租不过是根据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所作的贡献而给这些要素所有者的报酬,这也是按贡献分配。”,“生产诸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先进设备….创造出比旧设备多得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从社会看,产品价值只分解为两个部分:V+M。”因此,亚当斯密关于价值全部分解为收入的论断“乃是一个精湛的见解和发现。”“按资分配,给以相应的报酬,不存在剥削的问题。”等等,就是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混淆了价值的创造和使用价值的创造。

我们讨论价值,首先要回到价值概念自身。马克思的价值是个商品概念,商品的特色是产权明晰基础上的交换,价值体现的是交换关系。讨论问题首先要有明确的范畴。英语价值一词有几个单词,中文价值一词从日文翻译,中国所谓的经济学者或经济学爱好者,讨论价值这一概念时往往受传统语义影响。而中国传统价值一词多指有用性。这一概念正好与经济学讨论的价值概念处于矛盾的另一方。

2、物化劳动和非物化劳动是不是都创造价值的问题,第三产业是不是都创造价值的问题。

马克思在谈到与价值的对立的概念时,使用的是”使用价值”这个概念而不是“物”这个概念。马克思谈物化劳动的凝结使用的是物化一般的概念即抽象的概念,而不是指具体的物概念。马克思那个时代第三产、不发达,因而马克思当时并未作具体论述,只是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卷中顺便提及。李江帆在《服务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一文中认为,服务消费品价值的形成与物质产品价值的形成皆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它不物化在一个物质产品中;二是它的生产、交换与消费是同时进行的过程;三是它具有流动性与凝结性的特点;四是有时可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前期阶段随最终产品的复杂程度而延长,因而这一阶段创造的价值也增大。李江帆讨论了服务劳动即非物化劳动创造的商品及其价值特点,其它一些经济学者虽然也认为一些非物化劳动和第三产业创造价值,但是他们对于哪些非物化劳动或第三产业的那些部门的劳动创造价值问题,却并未能在理论上作出清晰的说明。

其实讨论非物化劳动和第三产业创不创造价值的问题,可以引入西方经济学中的产权、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概念。价值是商品的特性,而商品必须是产权清晰的交换物。因而可以认定非物化劳动或第三产业部门中,生产公共物品的劳动或部门不创造价值,生产私人物品的劳动或部门才创造价值。因为价值是商品的属性,不是商品的东西是谈不上价值的,而不具有明确的产权边界,不能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也就不是商品。

3、如何理解劳动时间越来越短,产品越来越多而认为新技术也创造价值的问题。

在科技进步一日千里的情况下,一些学者认为,劳动时间已经和劳动价值量没有直接的关系了。认为创造财富的主要源泉已由劳动转化为资本,进而转化为科学技术。认为机器大工业、知识经济已使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原则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4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与西方价值理论存在着重大的差别。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资本等非劳动要素只能创造“财富”或使用价值,而不可能成为“价值”的源泉,并构成商品价值的实体。马克思的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理论被理论界概括为“价值源泉一元论”;且这种价值理论是彻底的“客观价值论”,即马克思认为,价值的决定因素是实实在在的,它完全取决于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劳动投入量大小或有无,而与人们的主观感觉或好恶没有任何关系。

但西方学者则不同意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在马歇尔均衡价值理论产生之前,他们或主张多元价值论,或主张主观价值论。价值源泉多元论的产生最远可以追溯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他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为后来的西方学者们所普遍接受,并发展为劳动和土地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多元价值论。(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也认同配第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但是由于马克思认为财富与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所以,尽管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了财富,但是创造价值的就只能是劳动一个因素。至于西方学者则显然是假定“财富”与“价值”这两个范畴是可以等同使用的范畴。)依价值多元论的解释,价值的源泉不仅包括劳动要素,还应包括资本等非劳动要素。也就是说,构成产品成本范畴的各个因素都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因为在他们看来,从产品使用价值的创造或产品的供给离不开所有要素的共同配合。这种从供给角度或成本方面分析价值源泉的理论就是所谓的“生产费用价值论”。应该承认一点的是,尽管生产费用价值论从具体的价值决定因素来说是属于多元价值论范畴,但是如果从主客观价值论的划分来说,生产费用价值论则无疑可以归入客观价值理论范畴,因为成本投入对生产商品的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和客观的。

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虽然早于18世纪中叶就已出现,但完整理论体系的形成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奥地利学派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和洛桑学派的瓦尔拉斯等人完成的。他们在“边际效用”概念基础上指出,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并非供给方面的生产费用大小,而是消费者需求方面的主观因素,即商品给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大小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这即所谓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据西方学者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出现“彻底地解决了”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水与金钢石的价值悖论”难题。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出现,标志着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产生。那么,“价值”究竟是一个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19世纪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家马歇尔通过均衡价值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和。在他认为,价值既取决于供给因素,又取决于需求因素,从供给方面来看,生产费用是决定产品价值的因素;从需求方面来看,效用或边际效用是决定产品价值大小或有无的因素。商品的最终价值决定在于供求双方的共同作用,这一价值理论就是所谓的均衡价值论或均衡价格论。由于供给方面的“费用”因素属于客观范畴、需求方面的“效用”因素属于主观范畴,因此,价值这一概念在马歇尔认为便既带有主观性,又带有客观性。

二、对私有经济的不同认识:价值源泉之争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间发生的价值理论之争,从形式上看是经济学理论本身或学术观点之争,然而,隐藏在理论背后的则是一个重大的阶级利益冲突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体现了双方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态度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所最终得出来的基本观点或结论是: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条件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益冲突或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而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均衡价值论则无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对立与冲突,认为二者是和谐的关系。

熟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以铁一般的逻辑推导,建立了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即资本家剥削雇用劳动者剩余劳动的理论)并进而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唯物主义结论。对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马克思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的剖析来进行的,确切地说是通过对商品价值构成及形成的分析来进行的。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工人的活劳动)和物力成本(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在形成为商品后或者说形成为使用价值后,其价值构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和投入的物质资本相对应的不变资本价值:依据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理论,机器、厂房、原料等物质资料是不可能创造价值的,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只转移其自身价值,资本家投资于物质资料上的资本因此被称为不变资本;第二部分是和人力资本相对应的工资部分:依据劳动价值理论,这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工人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来,它构成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在马克思资本理论中,它被称为可变资本;第三部分是超过生产之初所投入的资本量的价值量:这一部分就是剩余价值。根据活劳动创造价值而物化劳动只转移价值却不创造价值的理论,剩余价值部分显然只能来自于工人的活劳动本身,而与资本家所投入的物质资本是没有关系的,物质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仅限于创造使用价值。由些马克思得出结论,资本家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即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制度)而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彻底地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剥削的程度或剥削率则可以通过剩余价值在可变资本或工资中的比率来衡量。进一步地,对于资本家这种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行为,无产阶级显然应该联合起来进行抗争,确切地说是应该联合起来共同这种人对人实施剥削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度,建立一种劳动者联合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可见,“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价值理论最终的必然结论。

然而就西方经济学家来说,对现存社会制度(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永恒性和合理性的判断与认识,使得他们自然要坚决抵制并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则他们将无法抵挡马克思的铁一般的逻辑推论。的确,依据西方学者的价值源泉多元论,是无法得出消灭私有制的结论的。因为根据生产费用价值论,不仅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投入创造了价值,而且物化劳动(即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了价值,这样自然地,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便天经地义;顺理成章,西方经济学家也就认为,资本对雇用劳动的剥削无从谈起,消灭私有制便没有必要或依据,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种永恒不变的理想社会。生产费用价值论被均衡价值论取代后,西方学者进一步地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不变的假定前提下,再象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继续关注价值理论的讨论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因此,他们也就将研究的重点更多地投放在价格理论上,而非价值理论上,在马歇尔看来,讨论价格问题的意义已超过价值问题的讨论,这一观点几乎为现代西方所有经济学家所接受。

三、“价值”定义的差异:价值理论存在分歧的直接原因

价值理论之所以存在分歧或争论,根源虽然在于争论双方对“私有制经济”合理性以及“消灭私有制”的认识迥然不同上;但直接的原因则在于论战的双方所给予的价值范畴的定义是不同的。换言之,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价值”范畴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范畴存在着定义上差别。由于大家是在不同的含义上理解“价值”这一范畴,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理论中所讨论的“价值”并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价值”;而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含义也绝对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这样,在不同的“价值”定义基础上讨论价值的源泉,显然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价值理论。其实,什么是“价值”与什么是“价值的源泉”(或价值的决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对“价值”这一概念本身下定义,后者则是探讨决定“价值”量的具体因素或者说探讨价值的实体是什么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经济学家的重要任务或使命之一是研究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现在我们发现,在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我们这些以讲究效率而著称的学者们却陷入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得出一个确切结论的无谓争论之中,也就是说,在不统一“价值”范畴定义的前提下争论价值的源泉只能是浪费时间与精力。我们认为,如果理论界需要将价值源泉问题讨论清楚,那么,首先应该讨论的是价值的概念本身,即我们所习以为常的“价值”范畴,到底该如何定义?

概括说来,理论界对于价值范畴本身的(经济学)定义或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斯密对价值的定义。斯密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带有表面化或现象化的看法,他认为,“价值”一词通常有两种意思,一方面是指“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指“交换价值”。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1)

二是马歇尔对价值概念的理解。针对斯密将价值解释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观点,马歇尔说:“经验已经表明,把价值这个字用作前一种意义是不妥当的。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2)简言之,在马歇尔认为,所谓价值,主要就是指物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正是在将价值定义为价格的基础上,马歇尔才得出了价值(价格)取决于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的共同作用的均衡价值(价格)理论,其中,决定供给价格的因素是生产费用的高低;决定需求价格的因素是边际效用的大小。撇开这种将价值直接定义为价格的做法是否合理问题不谈,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三是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解释。马克思是通过对交换价值的分析着手进而从更本质的方面或更深层次引出价值范畴的。马克思说:“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如1夸特小麦=A担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里所说的“第三种东西”或“共同的东西”是指什么?通过分析,马克思首先排除了使用价值,因为“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他还说:“如果真正把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3)根据马克思的上述一系列论述,我国理论界对价值范畴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的那一句话——“所谓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由于价值这一概念在我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被直接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因此显而易见,任何对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指责甚至所表现出来的丝毫怀疑都是徒劳无益的。

综合马克思的论述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的内含更多的是从本质上来加以概括的,这就是说,价值作为不同使用价值相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是商品经济社会所特有的历史范畴,它代表了或体现着一种社会关系,即商品生产者之间互换劳动的关系。

四、劳动价值论:一个建立在严格定义与严密前提下的宏大理论体系

如上所述,马克思是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引出价值范畴的,紧接着他便给价值下了一个非常本质化的定义,这个定义奠定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理解价值源泉一元论和价值源泉多元论的区别,关键之一就是应该把握双方在价值范畴定义上的差别。价值源泉多元论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化看法,把价值视为“所能交换到的其它商品量或货币量”即交换价值或价格;而马克思的价值源泉一元论则在严格区分“价值”与“价格”概念的基础上,赋予价值一个新的或本质上的解释,即“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4)

至于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究竟是什么,马克思通过分析发现,它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是不好进行比较的,这样只能从“交换双方都是劳动产品”这一共同点出发寻找不同商品相交换的共同基础。但价值源泉多元论者则不同意这一说法,他们坚持从“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方面探讨商品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基础”,并认为不同商品尽管使用价值不同,但在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方面却有“共同性”,这即商品对交换者而言是有效用的,无效用的物品是无价值可言的。(5)最终西方经济学中便逐渐形成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这里需要指出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不同意将使用价值视为价值的源泉;但是他却没有完全否定“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在价值实际形成中的巨大决定作用。例如马克思曾指出:“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现行教科书简单地将价值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不太严谨的,至少应在劳动一词前加上“有用”或“有效”等限定词。否则劳动一词前面若没有“有用、有效”之类的限定词,那么就会陷入两个因素(劳动与有用性)交叉或轮流决定价值的实际形成的困境,这就是说当商品有使用价值时,“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但是当商品没有使用价值或者说劳动无效时,“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中就会起“一票否决权”的作用,成为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换言之,马克思认为劳动有两个含义,一种劳动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另一种劳动是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其中,前一种劳动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劳动或有用的劳动,它创造价值;后一种劳动则“不能算作劳动”,是一种虚假的、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理论中的“劳动”显然是指那些能创造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而不包括“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内。

接下来还有一个“劳动的个别性与社会性”问题。由于马克思发现了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大小存在悖论,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意味着,马克思也发现了“社会需求”是价值决定中的潜在力量。由于商品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实际上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而交换本身即意味着供给者和需求者必然同时出现,并且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可见“价值”概念本身必然蕴含着供给与需求的共同作用,简单地认为马克思否定需求参与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其实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需求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即需求方对供给方所付劳动量的认可程度决定着该商品的实际价值量或市场价值量,这样劳动付出小,并不一定意味着商品的价值量就小,如果社会或消费者认同,少量的劳动也可表现出大量的价值,(按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如此。)反之,劳动付出量大也不必然体现较大的价值,在社会不接受的情况下,大量的劳动付出也可能不形成或只形成一部分价值,(按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面临此命运。)必须承认,马克思的分析是符合商品价值的实际决定过程的。

既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否定需求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那么也许有人要问:劳动价值论和马歇尔的供求价值论还有区别吗?回答是肯定的。这即马克思认为,当供求平衡时,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也就是商品价格的高低,唯一地取决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状况。而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即使商品供求平衡,从供给方面分析,决定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因素也不可能只有劳动投入一个,还应该包括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在内。因为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参与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创造过程,它们对社会总价值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马克思虽然赞同配第的“劳动与土地共同创造财富”的名言,但却否定土地创造价值之说,因此可见,马克思实际上将“价值”与“财富”又视为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马克思对“价值”内涵的严格界定再次成为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实际上,只有对“财富”与“价值”赋予不同的内含,劳动价值一元论才能成立,我们才可以说“劳动、土地、资本等全部生产要素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只是其中的部份生产要素即劳动创造了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建立在严格的定义和一系列严密的假定前提基础上的宏大理论体系,在任何一个环节放弃或忽视了其中应有的假设前提,都将会导致劳动价值论难以贯彻到底。归纳说来,这些必要的前提或基本观点包括:第一,“价值”与“交换价值或价格”是内含迥异的两个概念;第二,商品的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不具备可比性,因而不能成为交换中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第三,劳动有“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之分,“劳动价值源泉一元论”中的劳动是特指有用的人类劳动,不包括无用劳动在内;第四,“价值”与“财富”因而“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是有本质区别的两类范畴等。

必须认识到的是,只要坚持了上述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按照马克思的逻辑思路去思考价值决定问题,结论必然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和自然资源等要素不创造价值。我们认为,坚持劳动价值论不能简单地坚持 “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 这一个结论,同时更应该坚持上述各假定前提,因为任何忽视或放弃上述分析所得出的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的做法,都将会导致价值源泉一元论难以贯彻到底。

注 释:

(1)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25页。

(2)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1页。

(3)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9-51页。

第5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是两种不同的价值理论。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合理性,又有局限性。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吸收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有益成果,重建商品价值理论。

一、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来源

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理论来源,要追溯到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在自己的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观点,同时,区分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指出:“应该注意,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以叫作使用价值,后者可以叫作交换价值。”他认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正尺度。”他又说,价值由劳动决定的原理只适用于“初期野蛮社会”,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制的生产,商品的价值不再由劳动决定,而是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人决定。他说:“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人和一切可以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等等。斯密的价值概念不够明确,引起后来学者的争论。

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研究了商品价值问题。他批评斯密“只有人的劳动才创造价值”不符合事实,更加严密的分析表明,“一切价值都来自人的劳动加上自然力与资本的作用。”他提出生产三要素(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商品的价值。萨伊所讲的价值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而是物品或财富的效用。他说:“物品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物品的价值就是由财富所构成的。”萨伊的价值论被人称为“生产要素价值论”或“效用价值论”。后来,边际学派又发展了效用价值论,创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他肯定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批评斯密的价值概念自相矛盾。他在其代表作《资本论》中提出“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说明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等等。马克思还批评萨伊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和“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是为资本主义剥削辩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萨伊的效用价值论都来源于斯密的价值论,两种不同的价值理论演变关系如下:

商品价间

二、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区别

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劳动价值论认为,生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效用价值论认为,生产要素共同创造商品的价值。劳动只是要素之一,不能单独创造价值。争论的焦点是对“创造”的理解问题。《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的解释是:“创造”就是“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创造性”就是“努力创新的思想和表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在劳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这种涵义上讲,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在生产三要素中,人是劳动的主体,只有人的劳动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他生产要素(土地、资本等)都是被动的要素,本身并不具有创造性;在生产要素中,只有人的劳动是不可缺少的,其他生产要素并非绝对不可缺少。例如,非农业生产就不一定需要土地,小生产就不一定需要资本。“劳动创造价值”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同时也是广大劳动人民的价值观。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是西方经济学的价值观。

(二)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因此得出结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财富的效用(使用价值),因此得出结论:生产三要素是商品价值的源泉。争论的焦点是对“价值”和“源泉”的理解问题。由于对价值概念理解不同,对价值源泉的看法就必然不同。众所周知,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作为劳动产品,商品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来的。生产力二因素(人力和物力)决定商品二因素:一是物的因素,来源于自然界;二是人的因素,来源于人的劳动。自然资源与人的劳动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源泉,而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源泉。“创造”与“源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劳动创造价值”不等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资源与劳动一样,也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因为自然资源对人类有使用价值,稀缺的自然资源(石油、煤炭、天然气、金、银、铜、铁矿等)有交换价值,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商品交换不仅是劳动交换,同时也是资源交换。资源、劳动、商品、价值关系如下:自然资源+人的劳动=产品~使用价值~商品~交换价值。

(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资本、土地并不创造价值。因此得出结论:资本带来利润,土地带来地租,都是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批判资本主义剥削。萨伊的效用价值论认为,生产三要素共同创造商品的价值,因此得出结论:劳动获得工资,资本获得利润,土地获得地租,并不存在剥削。这就是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对“剥削”的理解问题。有人认为,价值论是分配论的基础。劳动价值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生产要素价值论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基础。有人认为,价值论与分配论无关,劳动价值论不是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不能证明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事实证明,没有价值创造,就没有价值分配。劳动创造价值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理论基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深化劳动价值理论研究,是为了完善按劳分配制度。同时,应该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资本、土地是稀缺资源,参与价值形成,不能无偿使用,因此也要参与分配。如果分配公平(合情、合理、合法),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就不必谈论剥削问题;如果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甚至两极分化,就肯定有剥削问题。剥削就是利用经济、政治特权,侵犯劳动人民的利益,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应该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在此不多谈。

三、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联系

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不仅有区别,而且有联系,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研究对象都是商品的价值,只是由于研究的重点和方法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认识。效用价值论研究的重点是商品的使用价值,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从财富的效用到边际效用,从基数效用到序数效用等;劳动价值论研究的重点是商品的交换价值,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价值,从价值讲到价格等。科学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全面分析,系统研究,不仅要进行定性分析,而且要进行定量分析;不仅要研究使用价值,而且要研究交换价值;还要研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联系,研究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区别,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二)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源泉认识是相同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过:“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资源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作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说过:“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和自然界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效用价值论认为,生产三要素是财富和价值的源泉。

(三)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对商品价格的认识也有某些相同之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浮动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原始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决定商品的均衡价格。马克思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也说过,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它是由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的。”他还指出,“商品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其实,商品价格与货币密切相关,离开货币就谈不上价格。

四、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统一

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长期争论不休,说明两种不同的价值理论都有自己的一定道理,需要继续研究。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是:“非A即B‑.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是“亦A亦B"。正确的研究方法应是求同存异,发展创新,吸收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有益成果,创立新的商品价值论。

商品的价值是什么?这不是单纯的经济学间题,而是经济哲学问题。从哲学上讲,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以及主体对客体的评价,它反映了客体和主体的关系。马克思说过:“‘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以及人对商品所作的评价,它反映了商品(客体)和人(主体)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我们讲商品的价值,就是指商品对人有何价值?人对商品作何评价(买不买,值不值)?离开人这个价值主体,商品无人问津,价值就无从谈起。这是认识商品价值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商品经济的意义所在。我们为什么要发展商品经济?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的消费需要。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从整体上(不要理解为个人)讲具有二重性: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商品是用来出卖的劳动产品,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的需要,因此就决定商品的价值也具有二重性:对消费者具有使用价值,对生产者具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物质内容,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内容决定形式,有使用价值的商品才有交换价值,没有使用价值(如伪劣商品)就没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降低(如旧车),交换价值降低;使用价值消失(如过期失效药品),交换价值消失。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统一于商品的价值。研究商品价值问题,必须首先研究使用价值,只有弄清使用价值,才能弄清交换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社会价值,即满足社会消费者的需要。任何社会的商品生产,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满足消费需要。生产是手段,消费是目的;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决定再生产。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决定商品与货币、供给与需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从而决定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商品的使用价值包括三要素:品种、数量、质量。不同品种、数量、质量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同一商品也可能有不同的用途,这些都是不言而喻的。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可以分析比较的,根据使用价值三要素对消费者的效用就可以比较出来。

品种(序数效用):商品类别品种很多,使用价值大小不同,可以进行定性分析,按序数排列,排在前三位的应该是:食品、衣服、住房……食、衣、住是人民基本的生活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间题。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步就是解决温饱问题,第二步是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是实现共同富裕。现在已经走过第二步,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是还没有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数量(基数效用):商品数量有多少,决定使用价值的大小,可以进行定量分析,用基数计量。例如,我国现在有13亿人口,每年需要消费多少粮食?根据统计,得出基数。满足需要,效用最大。粮食生产就是要根据这个基数来安排。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粮食生产基地;同时建立粮食储备制度,以丰补歉,保证粮食安全。此外,国家还给种粮农民财政补贴,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质量(时间效用):商品质量要合格,而且要有保质期,过期则失效。特别是食品、药品,关系人民生命健康,质量尤其重要。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过期食品、药品也拿去出卖,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有些人被伪劣食品、药品毒害致死)。国家必须制定商品质量标准,建立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加强质量检查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商品的经济价值,即能够给商品生产者带来经济利益。盈利或赚钱是商品生产的直接目的,它决定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商品的交换价值形式也发展变化:从简单的价值形式到扩大的价值形式,从一般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从金属货币流通到纸币产生,如今又发展到电子货币“一卡通”。在货币产生以前,没有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商品的交换价值形式是不明确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互通有无的性质,交换双方获得的都是使用价值(货物)。在货币产生以后,有了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单位商品的交换价值就明确地表现为价格。商品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格的逻辑关系是:

商品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个“物质”就是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没有质量(如食品腐烂变质),数量再多也不顶用,等于零。

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价格、数量成正比。商品的价格与质量成正比(优质优价),与数量成反比例方向变化(薄利多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可以增加商品的产量,与交换价值成正比;同时又降低生产成本,与价格成反比。消费者购买商品考虑的是买什么(品种)?买多少(数量)?好不好(质量)?贵不贵(价格)?这是经济生活的基本常识。

商品的价格就是货币与商品相交换的比例关系,即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亦称单价)。

用公式表示:

第6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价值;劳动价值一元论;生产要素价值论

作者简介:陈冠玉(1959-),男,河南方城人,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理论经济研究。

中图分类号:F0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7)02-0013-03 收稿日期:2006-11-26

一、非劳动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诞生于传统工业社会的机器大生产时代。随着现代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随着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各种科技型、管理型和知识性劳动,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主要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活劳动创造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数愈来愈少,而从事非物质生产的人数愈来愈多,甚至一些发达国家出现“无人工厂”。如果按传统观点,只有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厂里没有直接人员从事生产,劳动报酬V=0,那就会出现剩余价值率=M/V=M/O=∞,就成违反常理和不好理解了。(钱伯海,1994)

如果说价值全部是由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创造的,为了实现公平正义,按道理说,剩余价值应该全部归劳动者占有。但现实是复杂的。现代化的机器设备高效率地进行生产,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结果却认为仅仅是直接操作人员为主体的企业人员创造出的,科技人员的工资报酬是工人创造出来转给他们的,这岂能服人?先进设备之所以先进,就在于它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创造出比旧设备多得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如果它仅仅只能转移价值。那人们还购买先进设备干什么?(钱伯海,1994)如果资本、土地只能转移价值,没有地租和利润,有谁会白送土地,还有谁去会投资呢?而没有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等诸多非劳动生产要素的参与,生产将是无法进行的。

劳动价值论,把劳动视作生产要素的核心,同时承认资本家的管理和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中也起一定的作用;还承认资本和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是很重要的生产要素,必须将各项生产要素进行组合,才能进行生产。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要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马克思,1867)马克思把资本家的管理,也视为一种劳动。“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中本身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结合在一起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马克思,1867)马克思还把科学技术视作一种很重要的劳动。“相互竞争的和构成为一台总生产机器的各种劳动能力,以极其不同的方式参加直接的商品形成过程,或者在这里不如说直接参加产品形成过程: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这种劳动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之下;……”(马克思,1867)

二、当前理论界对-B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认识

只有劳动才创价值,而且是活劳动才是价值增值的唯一源泉。这一观点,在近几年学术界进行的有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中受到了挑战。

1.“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

谷书堂、柳欣(1993)认为,传统的劳动价值一元论已经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价值决定,需要在原劳动价值一元论基础上扩大劳动的外延。加入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生产要素以及技术变动下的利益关系,才能对价值决定作出符合现实的说明。不能认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那么除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就是不合理的,如果要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就必须得承认资金、技术、信息等这些生产要素也在创造价值过程发展了作用。

这样解说法有点勉强。认为劳动、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等非劳动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创造,都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了作用,但又不想承认自己的理论是生产要素价值论,而名日“新劳动价值一元论”。其理论的实质,是在古典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理论和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基础上,加入现代管理、科学技术等因素,实质上是一种生产要素价值论。亚当・斯密认为:人的劳动、资本和土地是生产的三个要素,在生产中各自提供一定的服务,商品的价值就是由这些要素所共同创造的效用产生的;因而工资,利润和地租分别是人的劳动、资本和土地各自服务的报酬。后来被马克思称为“斯密教条”。

2.“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

钱伯海(1994)认为“生产诸要素共同创造价值”,但同样也不承认自己的理论是生产要素价值论,而认为是“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关于“社会劳动”钱教授的解释是:这里说“社会劳动”是指社会从事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各种劳动,即在国家政策范围内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各种活动的劳动,或者说,是社会需要劳动的简称。它不同于一般与“个人劳动”相对应的“社会劳动”。钱教授一方面批评生产要素价值论:“按生产要素理论:认为资本、土地、劳动共同创造价值,……根本不存在什么剥削。显然,这是为资本家剥削理论制造理论依据。”一方面又认为生产诸要素共同创造出价值,“生产要素相结合,就会产生新的生产力,生产出许多商品和劳务,这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共同创造的成果。”显示出理论家内心的矛盾和理论上的困惑。

还有一种观点,是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分割开来,即在价值创造上,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一元论,认为“商品价值是由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出来的”。同时,在价值分配上,承认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所获得收入的合法性。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应当获得收入,不是因为资本和土地创造了价值,而是取决于法律上的财产权。这种观点实际上也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大修正(叶祥松,2004)。这也不符合劳动价值论。

总起来看,目前存在的几种观点,在劳动价值创造上纷争不已,但在价值的分配上认识则是一致的,因此,形成了非劳动因素不创造价值,但参与了财富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这样的悖论。实践呼唤答案,理论亟待创新。“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

的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现已得到了理论界的普遍承认和肯定,并成为当今主流的意识形态。

三、劳动价值论与生产要素价值论的发展

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是初始的土地、劳动二要素论。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资本在生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于是产生了马克思所说的“斯密教条”:认为人的劳动、资本、土地是生产的三个要素,在生产中各自提供一定的服务,商品的价值就是由这些要素所共同创造出的效用产生的;因而工资、利益和地租分别是人的劳动,资本和土地各自服务的报酬。萨伊在亚当・斯密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三位一体”公式。“土地、劳动、资本是一切社会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三要素,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各自提供生产,协同创造商品价值,没有资本协作、劳动不能生产;没有劳动协作,资本不能生产。”劳动和资本又是在自然力(即土地)要素基础上,才能进行生产,三者缺一不可。

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大。马歇尔(1895)认为,除土地、劳动、资本外,“组织”即资本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也是一种生产要素。国民收入是这四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与此相适应,国民收入也分为工资、利息、地租和利润。从而将持续上百年的生产三要素论发展为生产四要素论。马歇尔还非常重视资本和劳动的相互依存性,认为“他们的相互依存是极其密切的:没有劳动的资本,是僵死的资本。不借助于他自己或别人的资本,则劳动者势必不能久存。”(石再,1974)

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主要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活劳动创造的。马克思把劳动视作生产要素的核心,没有劳动,不但不能创造出新的价值,而且连资本本身的价值也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这和马歇尔“没有劳动的资本,是僵死的资本”认识是一致的。同时,马克思也承认资本家的管理在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中也起一定的作用,与马歇尔“不借助于他自己或别人的资本,则劳动者势必不能久存”的认识,也有相通之处。但马克思坚决否认资本和土地创造价值的功能,认为它们只能转移其价值。这一点,马克思与马歇尔的庸俗经济学是绝对不相容的。马歇尔把一部分利润归结为利息,把另一部分利润归结为资本家经营管理企业的报酬,从而掩盖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和它的剥削性质,企图缓和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紧张对抗关系。除此之外,马克思同时强调劳动者和生产资料都是生产要素,必须将各项生产要素进行组合,才能进行生产。“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要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万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马克思,1867)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资本主义企业管理时,虽然没有明确断定它是否属于形成价值的生产劳动,但是他说过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马克思同马歇尔一样都很重视资本家在生产中的管理作用,认为“资本家管理生产的活动,就是他剥削工人的活动。利润是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不是什么管理和组织企业的代价”;把资本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组织,也视为一种劳动,只不过是一种“与剥削结合在一起的劳动”,“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认为这种劳动也应该得到一定的报酬――利润,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就是生产要素价值论,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也是一种生产要素价值论。至不过二者的重大区别在于,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或劳动才创造价值,把劳动视作生产要素的核心,同时承认资本家的管理和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中也起一定的作用,但坚决否认资本和土地创造价值的功能,只能转移其价值。而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实质,则是掩盖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我们说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也是一种生产要素价值论,并在生产要素价值论的发展历史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在马歇尔四要素论的基础上,发展为劳动、资本、土地、管理、技术五要素论。马克思非常重视技术要素,甚至把科学技术当作第一生产力。

如今的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知识、信息等新生产要素(赵振华,2004)相继进入生产过程。如果仍沿用生产要素论来概括。那么,现代生产要素论可称为劳动、资本、管理、知识、技术、信息和自然资源(土地)七要素论。价值是由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出的,那么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如何计算呢?即价值如何分配的呢?可采用“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量既定的条件下,存着一个可以获得的最大的产出数量。这就是把产出和投系在一起的技术规律,生产函数是一种技术关系,它表明每投入一组生产要素所能生产出的最大产出量。根据边际产品递减规律,即:一种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是在其他生产要素保持不变时,由于增加该生产要素一个单位而增加的产品或产出量。按照这一规律,我们就可以运用生产函数计算出,每投入一组生产要素中的任何一种生产要素对增加总产品所作的贡献。然后,根据每一生产要素在价值生产过程中对增加产出的不同贡献进行分配。即“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大小或贡献的大小,依据市场价格为生产要素所有者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者说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依据市场供求状况向生产要素使用者索取的报酬。(黄正山,2004)现代生产要素价值论认为,价值是由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出的,应该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生产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参与价值的分配,必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活劳动创造的,同时也承认其他生产要素诸如资本家的管理和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中起一定的作用,那么,根据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一致的原则,当前在价值分配中,就应当采取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不可动摇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价值的只能是劳动,如果认为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都创造价值,那就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黄正山,2004)

马克思科学劳动价值论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区别在于,马克思把劳动视作生产要素的核心,同时承认资本家的管理和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中也起一定的作用;而把作为社会劳动凝结物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是物化劳动,认为只能转移价值,即反对资本和土地参与价值的分配,但并不忽视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承认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要素,二者是不能彼此分离的,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价值主要是由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创造的,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禽效率地进行生产,在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中,起了一定的作用。没有资本、土地这些非劳动生产要素的参与,生产将是无法进行的。应该按照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全符合劳动价值论。(卫兴华,2003)

我们必须坚持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例下的价值分配过程中,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所以应该给与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一定的报酬,即“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合理的分配制度。

第7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值创造;价值分配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理论,这一理论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极大的价值。因此,正确认识劳动价值论,认清其科学内涵和本质,对于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追求自身解放和自由发展的理论武器和理论依据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是为了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为了揭露资本家雇佣工人的剥削实质,为了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提供理论依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价值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反对资本统治、反对剥削,追求自身解放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无产阶级团结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因为劳动价值论的提出,并不是为了让资本家良心发现而放弃剥削,只是使广大无产阶级看到自己的处境,为了共同的利益,为了自身的解放团结起来,共同反对资本剥削,争取自身的解放。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利益的理论体现,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理应拥有自己创造的价值,这是劳动者的利益所在,也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代表了劳动解放乃至人类解放的大趋势。

劳动价值论不仅是反对资本统治的理论武器,在社会主义社会,它还是劳动者实现自由发展的理论依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是劳动者的各种经济权利得到充分发展和实现的经济,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趋势所在。只有坚持劳动价值论,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坚持作为社会文明创造者的劳动者拥有自己所创造的文明,劳动者才能实现自身的利益和自由发展。虽然我们所处的时代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但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劳动者争取自身的解放和自由发展这一核心的内涵没有改变。因此,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不断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把握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涵,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二、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

关于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认为非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这种观点是值得怀疑的。创造的主体是人,物没有意识,怎能谈得上创造?只有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商品的价值,物化劳动根本不能创造价值。正如马克思明确指出的“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而非具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说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这一理论无疑是科学的,因为物化劳动已经凝结在作为商品的物质中,是不可能再“活化”的,不会再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尽管资本和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形成过程,但是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他们都不创造新的价值,仅仅转移了原有的旧价值。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观点,实际上回到了马克思曾经批判过的非活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的理论上。正如马克思所说:“土地所有权和资本,尽管会对它们的所有者形成收入的源泉,也就是,会给他们一种权力,让他们可以占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但决因此,便成为他们所占有的价值的源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正是批判资产阶级学家把劳动作为与资本、土地同等的生产要素,抹杀了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而提出来的。企图把与劳动相对立的资本、土地都看成是创造价值的,这种观点忽视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把劳动同资本、土地一样作为生产要素没有什么两样,这是在从根本上否定劳动价值论。

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但不是所有的劳动都创造价值。一方面,经济学上所说的价值始终是商品的价值,即交换价值。所谓创造价值是指创造交换价值,而不是单纯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提出来的,创造价值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指资本统治下、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中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就是为了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不平等的交换关系,进而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因此,马克思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侧重点是指人类特殊的生产劳动。关于生产劳动,马克思既论述了生产劳动的一般,也论述了生产劳动的特殊。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马克思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并对此进行了补充,“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因此,生产劳动的特殊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联系在起的。“生产劳动只是这整个关系和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内借以发生作用的形式和方式的简缩表现”。可见,马克思分析生产劳动,完全是围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围绕生产剩余价值这个中心进行的。劳动价值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论,正是站在了生产劳动者的立场上来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

当然,我们现在面临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生产劳动只在很小的私有制范围内存在,私有制范畴内劳动者的劳动还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不宜再用生产劳动的概念。因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成为社会的主人,而不再是“会说话的生产要素”,劳动不再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创造价值的劳动,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指合法的生产商品的劳动,既包括有形的商品,也包括无形的商品。但需要注意的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创造价值的劳动一定是社会必要的劳动,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必要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比如,公务员劳动是社会必要的劳动,但它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于这些劳动者而言,不过是用自己的劳动,从已经创造出的社会价值中为自己创造出一定的份额

三、劳动价值论与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关系

关于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二者是两码事,价值分配依据的不是价值创造,与劳动价值论没有关系,笔者不敢苟同。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密切相关的,价值创造是因,价值分配是果,有价值创造作用,才有价值分配权力。没有价值创造作用,是不能参与价值分配的。谁创造价值,谁就拥有价值,这是劳动者解放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如果没有价值创造作用,却要得到分配的价值,那么这种分配关系或生产关系就是不合理的,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必然会被合理的分配制度所替代。

1.劳动价值论与按要素分配

劳动价值论是通过所有制走向分配的,与资本雇佣劳动联系在一起的是按要素分配,与社会主义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是按劳分配。马克思所处的年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按要素分配占主体地位。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本不应该参与分配,但站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背后的所有者,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凭借对生产要素的私人占有,分配了更确切地说是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的这种占有关系正是由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造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来批判按要素分配的,进而揭露和批判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当然,这里提到的按要素分配,指的是与资本雇佣劳动联系在一起的,至于小生产者取得的要素收入并不在此之列。因此,与资本雇佣劳动在一起的按要素分配,是对价值创造者的剥夺,因此必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让创造价值的劳动者获得全部劳动创造的价值。所以,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毫无疑问是要求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的,剩余价值理论就是在批判按要素分配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论,换句话说,如果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含有批判当时的按要素分配的理论要求,就绝对不会形成剩余价值理论。当今社会,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公有制还不具有纯粹和完全的形式,商品货币关系依然存在,私有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且也是当今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这也必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按要素分配的问题。尽管其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私有制占从属地位,社会主义又保证了劳动力所有权的实现,所以其对抗的程度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其在现阶段存在的合理性,并不说明它代表了人类社会进步的趋势,这种分配必然会被按劳分配所取代。

2.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

第8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之上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由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的,经历了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多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发展,最终由马克思创造了劳动价值论科学的体系。新时期,对于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在于坚持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一元论,确立生产精神性产品的的劳动和第三产业的服务性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的观念,并且做好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避免因为各个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有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是构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对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深人的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由来与演进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基础是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奠定的。

(一)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

1,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个考察了商品价值问题,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因为劳动,从而确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时间成反比;认识到劳动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认识到商品价值量取决于劳动,也意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是由劳动决定的。

2,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价值和价格概念也含混不清;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把使用价值及价值混为一谈。

(二)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理论有所发展

斯密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斯密明确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做了一定的分析。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也有不彻底性,他认为:(1)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2)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购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3)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收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斯密的第三种价值决定论被后人称为“斯密教条”。

(三)大卫·李嘉图提出了在资产阶级限度内最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完成者

大卫·李嘉图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有了更正确的认识,实际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着,并且他始终坚持商品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对斯密劳动价值论中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他同意斯密的商品价值分解为“三种收人”,但不同意“三种收人”决定价值。但李嘉图无法从价值规律的范畴内说明价值规律同利润规律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无法解决价值规律同平均利润之间的矛盾。所以说,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能完整的解释价值规律。

(四)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过程

马克思在巴黎期间的笔记中否定了李嘉图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同时在方法论上反对李嘉图在价值理论中所用的抽象方法。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两个著作又开始承认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学说。随后在《1857一一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并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建设工作。马克思创建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包括包括:商品二因素理论,劳动二重性理论,价值量决定理论,价值形成理论,商品拜物教理论,价值转型理论,国际价值理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理论等。其中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的活劳动是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其他劳动与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相同的时间里,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倍增,等等。

二、当今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一)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问题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商品生产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时代,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仍然能够对现有的经济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而且尽管处于信息时代,但必须承认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耗费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是创造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北京大学胡代光教授就对否定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进行了批驳。他这样说道:“有人提出了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认为进入新世纪和新技术发达时代,还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那肯定被认为脑子出了问题,而且聪明的马克思、恩格斯也会在坟墓里发笑”。这种理论“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化为乌有了。”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分析,胡代光认为,生产要素在现今,不但包括资金、厂房、机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等要素,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都不具体创造价值,只有和具体的生产性劳动相结合,才能够创造出来新的价值。而生产性劳动则是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生产物质资料,又包括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已愈益对其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劳动者整体既包括工人,又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乃至被雇佣的指挥劳动或监督劳动的人员,他们都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仔细揣摩其涵义,笔者认为,做这样的论述的原因是:这些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既创造了使用价值,又创造了价值,在作为商品出售时,也同时包含了剩余价值。“我国轻视知识和排斥知识分子的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思想根源,主要是来自小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由此产生的民粹派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劳动的分工体系来说,知识生产、智力创造也越来越独立于生产环节之外,脑力劳动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就越来越成为价值的主体。但是劳动价值论不仅适用于工业经济时代,而且同样适用于知识经济时代。”只不过这种商品或服务在购买时与物质性的商品的不同点在于:这种劳动就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本身,而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

所以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与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最大不同在于,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是最终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而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性劳动,其劳动并不是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在购买时就意味着对这种劳动的即时消费。比如:擦鞋工为顾客擦鞋,理发师傅为人理发,在其劳动力的购买中就直接实现了消费;而不是像金银等物质财富的提炼一样,在消费的同时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待加工的原材料上,最终使其转化为金银,并能在其物质的存在期内一直具有相应的价值。服务性劳动等其他未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在消费的同时就已经消耗的尤影无踪。但由十这两种劳动都具有相应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除了由于两种生产性劳动的作用对象存在差别而使其最终存在方式不同外,其本质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活劳动,具有相同的性质,应当同样予以重视。其本质上都创造了社会财富。

(二)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和第三部类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如前所述,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活劳动与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这两种生产性劳动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就应该认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的具体特性。如果不能弄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之间的不同特性,在经济建设中极易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已经根据性质将生产物质资料的部门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而且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之间的扩大再生产要按照比例协调发展。我们如果将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所属的生产部门称之为第三部类,那么第三部类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等三个部类也要协调发展。

假设在三大部类不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动都进行交换和消费,那就应该是这样的情况:第一部类能够为第二部类提供全部固定资本投资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而巨第二部类能够为所有部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同时第三部类应该能为前两个部类及自身所必需的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产中存在的是扩大再生产。只有扩大再生产才能够提供人们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新增加人口的消费需要。那么在扩大再生产中就应该也是第一、第二、第三部类协调性的出现增长,不能出现不协调而使经济出现不健康的增长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这样产生的不健康增长应该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第一部类所占有的资源过多时,有可能会由于没有相应的消费品与劳务(此处指没有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劳动,下同)与其交换,从而导致消费资料和劳务的缺乏,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因为找不到买主而破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第二,当第二部类生产消费品过多,而第一类没有相应的物质补偿,第三部类没有相应的劳务提供,根据价值规律,生产资料和劳务就会价格急剧上涨。这样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的经济虚假增长,但最终经济会因发展过于不平衡而陷人经济危机。

第三,当第三部类占用资源过多,相对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讲,那么就出现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同时由于第一、第二部类资源量占有不足,所以就出现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那就是物质资料的价格出现上张,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第9篇:人生价值的理论范文

内容摘要:本文回顾劳动价值论的演进过程,分析劳动决定价值的内涵,兼评供求价值论的理论失误,从而证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一元论。

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马歇尔 供求价值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活劳动构成商品的价值实体。许多西方学者不同意马克思的观点,在价值学说史上,生产费用价值论从供给的角度分析价值的源泉,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需求方面的主观因素才是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19世纪末剑桥学派的马歇尔对生产费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进行了综合,形成了供求价值论。沿着马歇尔的传统,当代西方经济学基本放弃了对抽象的价值概念的探讨,完全用供求关系来解释商品的价值(价格)。

劳动价值论的演进过程

17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占据统治地位,经济学家们开始把理论兴趣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导致了重商主义的解体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产生。

威廉•配第第一次提出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命题。他在寻求市场价格(配第称之为“政治价格”)涨落的中心时,认识到市场价格涨落的中心就是价值(配第称之为“自然价格”),而价值的源泉就是劳动,即在商品生产时耗费的劳动时间。比埃尔•布阿吉尔贝尔在分析农产品价格和生产费用时,实际上已经把商品的交换价值归于劳动。弗•魁奈把关于剩余价值来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为分析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由于这三位先驱都处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初期,他们说的劳动是小私有制下农户和小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以个体劳动和对产品私人占有为基础的生产活动。由于他们不理解价值的社会性质,用交换价值代替价值,因而不可能从交换价值、价格中抽象出价值来,不可能科学地理解价值实体。

亚当•斯密在区分了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后,从分工意味着每个人都为别人工作,引出商品交换是不同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系统地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他认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劳动不仅是衡量价格中分解成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地租和利润那些部分的价值”。斯密不仅确认劳动决定价值,而且认为是一般社会劳动决定价值,这是他在政治经济学史上的主要功绩。但是在探讨商品价值源泉时,他认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属于劳动者所有,而要与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分配,因而“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可交换的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这样,“三种收入”构成价值的观点就使其理论陷入混乱和自相矛盾之中。

大卫•李嘉图排除了斯密价值多元论的错误,提出了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条件,将不同种类商品劳动之间质的差别归结为量的差别,对价值量的确定、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都提出了新的看法。但由于他看不清资本主义劳动的特点,不了解劳动力商品转化为雇佣劳动的变化,因而他的理论无法解释等价交换原则与利润的产生、不同部门资本有机构成差异与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矛盾。虽然他在主观上很想始终贯彻劳动价值论,但是又被迫承认价值不随工资涨落的原理因资本耐久性差异而发生次要的变更。斯密和李嘉图由于不能正确地说明价值量的转化规律,实质上在抛弃“价值量一元论”的同时,不知不觉地在不同程度上将“价值实体一元论”也扔掉了。

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科学的变革。他从分析商品二因素入手,揭示出劳动的二重性质,科学地解决了价值形成、决定和实现的难题,最终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一元论。他指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的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高度”之后,劳动决定的价值就转化为生产价格。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论述了价值转化生产价格的所谓转化问题,并证明了保证这一过程连续性的两个著名的等式,即价值总额=生产价格总额,剩余价值总额=利润总额。在马克思的转化模式中,生产价格的实体依然是价值实体,即抽象劳动,所不同的是生产价格量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异将偏离价值量,这种生产价格“是一个心,日常的市场价格就是围绕着这个中心来波动,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围绕这个中心来拉平”。市场价格轴心的实体没有改变,只是其量值发生了调整。马克思与古典经济学家的区别就在于,他在分析价值量的变化规律时,通过一定的中介环节来说明过程的前后一致性,始终坚持劳动价值实体一元论。

马克思与马歇尔关于价值内涵的不同定义

价值理论分歧的直接原因在于“价值”定义上的差异,马克思给“价值”范畴下了一个非常本质化的定义,而价值多元论则往往把“价值”定位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层面上。马克思首先分析了交换价值,进而从更深层次上引出价值范畴。他说:“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如1夸特小麦=A担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转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里所说的“第三种东西”或“共同的东西”是指什么?通过分析,马克思首先排除了使用价值,因而“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他还说:“如果真正把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根据马克思这一系列论述,我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对价值范畴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谓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可见,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是从本质上加以概括的,价值作为不同使用价值相交换时体现出来的“共同东西”,是商品经济社会特有的历史范畴,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

马歇尔的供求价值论不承认商品有反映其本质的东西――价值的存在。马歇尔认为,所谓价值就是指物品交换价值或价格。他说:“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正是在将价值定义为价格的基础上,马歇尔认为生产费用决定供给,边际效用决定需求,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价值。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价值的实体是劳动,计量劳动的自然尺度是劳动时间。但是,商品的价值量不取决于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所谓“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生产的客观条件;所谓“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生产的主观条件。生产每一种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论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种含义,它决定微观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价值量。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又从另一个角度研究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种含义。从整体社会生产来看,它包括有生产众多商品的许多生产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社会对某一种商品的需要量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社会需要量,超过的部分就不具有社会承认的使用价值。因为,对个别商品来说,它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在于它能否满足社会需要,而对某一种类商品来说,它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就不仅要看它能否满足社会需要,而且要看它的数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这类商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超过了社会需要量的产品就卖不出去,这些商品的价值就无法实现,生产这些商品所花费的劳动也就不能成为社会必要劳动。马克思说:“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是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马克思从社会生产各部门相互联系的角度,说明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种含义在宏观层面上决定着商品的价值量。这一点在我国近几年出现买方市场的条件下,表现得尤为突出,只有有效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商品的价值;而无效劳动,即使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种含义,也不能形成价值。

按照马歇尔的供求价值论,是市场的供求均衡决定商品的价值,而不是商品在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决定价值。对于供给来说,商品的价格越高,所刺激起的供给量也就越大,因为价格高就意味着利润大。但价格高并不必然利润就大,还要看高价格里所凝结的成本耗费有多大。对于需求来说,商品的价格越低,所刺激起的市场需求也就越大。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在决定商品的价格呢?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必然是商品生产经营时所耗费的社会成本。显而易见,在市场供求关系和供求均衡的背后,一直存在着价值通过其成本形态所起的决定作用,不是供求均衡决定价值,恰恰相反是价值决定供求均衡。

供求价值论折衷了生产费用论和边际效用论,这种调和注定走不出这两种理论的困境。从供给价格来看,陷入了生产费用决定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的价值决定生产费用的循环论证;从需求价格决定来看,至少面临价值度量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与劳动价值论相比,供求价值论以价格来代替价值,是只论现象不论本质。其实,价值早在商品进入交换以前就已经存在,而交换价值则是不同商品内在价值的比例关系,价格是这种比例关系的货币表现。供求关系根本不能说明价值和价值量,因为供求变化只能说明价格背离价值的程度,而根本不能说明价值本身,当供求平衡时,供求双方都对价格失去影响力。所以,应该反过来说,是商品价值的变化,引起价格变化,进而引起供求关系的变化。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一元论

从古典经济学的遗产出发,为什么马克思要对价值概念进行抽象,能坚持劳动决定价值的正确观点,而自马歇尔之后的西方经济学却沿着庸俗的路线,放弃对价值概念的理论抽象?关键在于经济学是一门具有强烈的伦理评判指向的社会科学,经济学的阶级性使这个领域的自由的科学研究成为不可能。正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说的那样,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他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

劳动价值论自诞生之日起就带有同情劳动者的倾向,而马克思则完全站在没有任何财产的劳动者的立场上,用他的理论体系表达了由他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唯物史观,提供了一种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分析的方法论。马克思把劳动看成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以劳动标准来衡量个人对社会的真正贡献,把不劳而获的人看成剥削者。他认为,在生产过程中,单个的生产者、个人能够作出的贡献,只能是他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因为土地是自然界恩赐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资本是人类生产出来的又用于再生产的物品,他们都只是人们利用的对象而不是任何人对社会生产真正的贡献。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土地和资本的所有者所以能决定生产过程,是因为不公正的社会所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用暴力和强制手段占有土地和资本,并将工人的生产物再转化为扩大对工人剥削的条件,来占有应该归劳动者全体所有的财富和价值,因而无产阶级应该进行资产阶级的革命,建立一个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没有剥削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曾把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称之为“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对这个制度的内在有机联系和生活过程的理解――的基础、出发点”。他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以铁一般的逻辑推导,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从而发现了资本主义剥削工人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历史发展规律,为全世界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和劳动大众指出了解放自己光辉道路。这一点资产阶级学者也看得到很清楚,法国经济学家毛里斯•布洛赫指责马克思把劳动价值论变成了“反对资产阶级的武器”。

然而对西方经济学家来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永恒性和合理性的判断与认识,使得他们自然要坚决抵制并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则他们将无法抵制马克思的铁一般的逻辑结论。根据生产费用价值论必然得不出私有制灭亡的结论,因为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天经地义,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无从谈起,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永恒不变的理想社会。生产费用价值论被均衡价值论取代后,西方学者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的假定前提下,自然不再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继续关注价值理论,而将研究的重点投放在价格理论上,在马歇尔看来,讨论价格问题的意义已经超过了价值问题的讨论。

正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认识上的原则分歧,马克思批判继承了古典主义的科学成分,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一元论,而西方经济学则抛弃了其科学的成分。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其意义就在于这是一种代表最大多数人利益的价值理论,是劳动人民的经济学。在当代,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不论是劳动领域的拓展,劳动形态的变化,还是脑力劳动比重的增加,活劳动都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实质始终没有改变。

参考文献:

1.许成安.经济学中价值理论分歧的实质与原因[J].理论经济学,2002(5)

2.秦华.与时俱进的劳动价值论[J].理论经济学,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