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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培训精选(九篇)

残疾儿童康复培训

第1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学校以“满足特殊需要,提升生活品质”为教育宗旨,以“回归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应家庭、学校及社会生活”为课程目标,积极构建“素质养成、康复矫治”的适应性特教模式,培养学生自尊自强,顽强拼搏,超越自我的品质,努力为各类残疾学生将来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打好基础。

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一)建章立制,提高认识,优化思想舆论氛围。

1、2014年,我校接任了“残疾人事业专项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这是一项抢救性的良心工作。为了使项目顺利有效地开展,学校首先抓好个训教师师德、责任感方面的教育。我们经常利用调研、观课等机会,向个训教师传达康复理念,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增强教师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努力奉献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2、重视做好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方面相关制度的完善。将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体系,并制成了制度汇编集本,让学校的每一项工作都处于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之下,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并在实践中做到有章必依,严格要求。

3、努力做好长的培训工作。我们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家长的培训纳入“家长学校”的总体安排,积极开展家长的培训提高工作。学校还组织了多次由校长主持的家长座谈会,宣传相关政策,沟通思想,帮助家长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完善设施,筑牢人力物力保障

1、加强我校组织领导。我校目前共有校长1人,副校长1人,有专职个训教师2人(特教专业)。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康复机构和学校业务部门的指导,由校长亲自抓,课程处也有专人负责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安排与督查。康复工作与学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2、完善专业基础设施。近年来,我校按照上级康复机构要求,先后建设了语训教室、个训室、音乐室、体能康复训练室等一批功能训练教室,并按照配置标准,为学校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学教玩具、专业图书器材,满足了开展康复工作的需要。

3、加大对智力残疾儿童家庭的支持力度。不少智力残疾儿童家庭都存在着生活压力大、家庭负担重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他们送孩子参加康复训练的积极性。对于家庭困难的家庭,学校给予智力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提高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质量

1、规范管理好康复档案。学校根据每个智力残疾儿童的年龄、残疾程度、类型、目前存在主要障碍、康复情况、是否有其它残疾、语言水平、家庭状况等情况建立残疾儿童一人一档、一人一策,针对性、目标性明确,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有序运行。每学期,对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情况,进行一次观察描述综合评估,评估的情况作为调整策略,改善教学的依据。

2、科学设置康复课程。我校开设了各类适合智力残疾儿童发展的康复课程,如集体课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唱游与律动、绘画与手工、运动与保健等课程、小组课语训、游戏、音乐、感统、美工等,每门课都有明确的分类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在康复中,我们坚持集体教学和个别化教学相结合,在集体教学的同时,也注意了针对智力残疾儿童的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力争每天有30分钟以上的个训时间,保证了每一个智力残疾儿童都能在通常训练的基础上得到个性化的训练。

3、加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的教学研究。我们要求老师本着“问题就是课题”的思想,把学习、教学和研究相结合,及时交流工作中的问题,共商解决的办法。

4、与家长形成教育合力。家长是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我们要求家长要做好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的第一老师,在配合学校康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家庭康复。同时,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及时就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问题,与家长交流沟通。学校每学期都会举办“亲子运动会”,“教学半日开放”等活动,增进了智力残疾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亲子感情,提高了家长的康复参与意识,也促进了智力残疾儿童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1、我校教师缺少经验的积累,康复总体成果还有待提高。

2、部分残疾儿童家长认识水平较差,对康复工作认识不够,心理准备不够,缺乏信心,对康复效果缓慢的持放弃态度。家长对康复的认识不足,思想上还存在不重视、不理解,行动上存在不配合的情况,影响了聋儿康复的全面、有效实施。

3、学校目前没有相应的评估工具、设备,教师只是运用观察、描述的方式对孩子进行评估,为康复工作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影响了康复效果。

4、学生社区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智力残疾儿童家长的学习培训和提高。加强宣传,增强家长康复的意识。通过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家长康复的意识。帮助家长克服自卑心理,勇敢地面对现实,尽快走出痛苦,主动送孩子进行康复训练,从而对孩子能够尽早进行干预。通过定期举办家长培训班,强化家长康复意识,普及家庭康复技术,让家长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分享彼此康复心得,取长补短,共同探讨科学、有效、实用的康复方法。同时,要让家长在孩子康复的过程中了解残疾儿童的个体差异和特点,在相互交流中不攀比,不和其他孩子横向比较,要有不怕困难和挫折的思想准备,既不要急于求成,也不丧失信心。

第2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经估算,我国现有中、重度残疾儿童约77.6万人,占残疾儿童总数的43.7%,其中:视力残疾儿童9.7万人,听力残疾儿童12.6万人,肢体残疾儿童15万人,智力残疾儿童37.5万人,孤独症儿童2.8万人。不同类型的残疾儿童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康复救助需求。

“十一五”期间,中国残联以救助补贴的形式对少量贫困残疾儿童实施了救助,惠及各类贫困残疾儿童约17万人,补贴经费达2800余万元。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少量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量大、需求迫切的问题,残疾儿重抢救性康复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调查:抢救,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尚处于完善阶段。

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客观存在。

生活水平低、就业率低、社会保险覆盖率低是广大残疾儿童家庭普遍存在的现状。

2008年,中国残联赴河北、湖北等省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量非常大。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尚处于完善阶段,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社会救助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全民低保”、“全民医疗”已开始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也将残疾人列为重点补贴对象。实施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救助、特殊服务,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保障需求,也是建立完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需要。

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客观存在,体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业务领域之间以及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残疾儿童在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生活水平低、就业率低、社会保险覆盖率低,是广大残疾儿童家庭普遍存在的现状。由于医疗、康复服务等多方面的特殊支出,残疾儿童家庭的生活水平明显降低,且由于残疾儿童需要长期的照料,残疾儿童亲属不得不在就业、就学,甚至婚姻上做出艰难的取合。因此,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十分必要。

在全面了解我国残疾儿童现状及康复救助工作开展的情况下,2009年,中国残联启动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资金,以满足广大残疾儿童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从根本上提高了残疾儿童的生存能力,改善了残疾儿童生活质量。

残疾儿童生存现状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需求量大以中、重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最为迫切。

残疾儿童筛查体系有待建立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较为系统的残疾儿童筛查体系,许多残疾儿童因为其残疾症状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确认而错过了治疗和康复的最佳时期,导致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效果不够理想,有的甚至导致终生残疾。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残疾儿童筛查体系,将触角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部门,建设残疾儿童筛查上报系统和管理系统,是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重要前提。

残疾儿童家庭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无力承担康复费用目前,我国残疾儿童中约有80%生活在农村和边远山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许多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无力承担康复费用,因此错过了孩子康复的黄金时期。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我国残疾儿童家庭户人均年收入为2264元,其中农村残疾儿童家庭户人均年收入仅为1918元。残疾儿童家庭收入水平低,生活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开展,降低了康复治疗效果。

现有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各级康复机构均存在专业设备老化、不足,康复服务功能欠缺,服务人员专业技术不过关等问题,特别是我国农村地区康复服务条件差、服务机构功能少、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尤为突出,导致大量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残疾儿童家长对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知识缺乏了解家庭是儿童成长的主要环境,家庭康复教育对残疾儿童实施早期介入、早期康复具有重要意义。调查结果显示,学龄前阶段是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及早进行干预,实施科学的康复措施,能够最大程度的补偿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可以说,家庭康复教育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残疾儿童未来的发展。但由于我国残疾儿童家长普遍存在对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基本知识认识不足,康复训练方法不够科学,致使残疾儿童的早期补偿性训练效果事倍功半。因此对残疾儿童家长开展培训,普及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知识,传授科学、规范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法,是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重要保障。

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对康复救助工作知晓率低,参与程度有待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各级政府、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康复服务机构的不懈努力和共同推进,也需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但由于我国大量残疾儿童生活在农村和边远山区,信息不够畅通,使得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知晓率不高,残疾儿童参与康复救助的比例偏低。因此,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对康复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程度,是推广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有力保障。

实施:救助,全面适配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是指对0-6岁在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存在残疾的儿童开展全面的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残疾诊断评估、辅助器具验配、医疗救助服务、康复训练服务以及家长康复教育等5个方面。

(1)残疾诊断评估:在全国范围内对0-6岁残疾儿童进行测试、筛查、诊断、评估等一系列检查工作,从而判断其残疾程度,明确其康复救助需求。如,对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力残疾诊断评估,明确其残疾程度及需要的康复救助形式。

(2)辅助器具验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配备能够有效弥补或代偿因残疾造成的身体功能减弱或丧失的辅助器具,从而有效补偿、减轻、替代其功能缺损。如,为视力残疾儿童配备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配备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及其他助行器等。

(3)医疗救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医疗手术,从而改善其残疾状况。如,对听力残疾儿童、特别是新生听力残疾儿童进行人工耳蜗移植手术,对肢体残疾儿童进行肢体矫治手术等。

(4)康复训练服务:采用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从而帮助其改善或

恢复各项缺损功能。如,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能力的训练,对孤独症儿童进行认知、行为等能力的训练等。

(5)家长康复教育:采用机构与社区相结合的方式,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教育培训,普及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基本知识和康复训练的基本方法,协助开展残疾儿童的早期介入与干预工作。

为确保“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顺利实施,中国残联成立由主要领导、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中国残联的监督指导下,覆盖全国省、地(市)、县各级残联的康复救助服务体系,明确规定各级任务和职责。省级残联作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地(市)级、县级残联作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级残联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具体研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困难。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辅助器具的配发等工作。集中做好项目的部署、培训,确保项目执行地区、执行机构的人员掌握项目管理要求,精通服务技术。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各项目执行地区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建立专门档案,确保相关档案资料完备。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通过举办项目启动仪式、组织慰问受助残疾儿童等活动,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扶助贫困残疾儿童。

中国残联会同财政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了检查评估。严格各地的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

“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实施,加大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积极推动了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项目目标

为贫困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低视力助视器2700件,总计金额120万元。

为1500名贫困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产品,补贴人工耳蜗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18900万元;为9000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22320万元。以上共计41220万元。

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9000人次,总计金额9000万元;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配发矫形器、轮椅、坐姿器、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共18000件,总计金额2160万元。

第3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2020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办法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努力实现全市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提高残疾儿童健康水平,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x.坚持共同推进。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强化家庭抚养、教育、保护残疾儿童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形成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政府保障的共同推进格局。

x.注重制度衔接。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既有救助政策和残疾儿童实际,精准施策、引导预期、科学统筹,有效衔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等保障救助制度。

x.坚持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三)工作目标

到xxx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xxx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救助对象条件

x.具有x市户籍(或持有x市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x-xx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x.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

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由各民政局负责认定。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详见《x市x-xx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

多重残疾儿童按其所包含的残疾类别,可申请最高救助标准的康复训练项目,不允许两项或以上叠加申请康复训练项目。

依据本地区财力状况、确定每年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项目,并建立救助项目和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工作流程

x.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x.审核。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残联与民政局、扶贫办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民政局确定是否为贫困边缘户再到残联申请。

x.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省、哈市残联定点的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必须是由哈市残联会同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确定的定点机构,并要严格按照各类别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开展康复服务。

x.效果评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每年度要对在训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康复效果评估。由市残联牵头与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服务效果评估。

x.资金结算。在省、哈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残联组织审核后,由残联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残联审核并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即其他省、市、县残联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残联商财政局明确结算办法。在资金结算过程中要简化手续,方便残疾儿童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四)经费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残疾儿童救助资金由财政立项解决。要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对低保救助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仍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方式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用每月xxx元,(一年不超过xx个月)由民政局负责解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市政府负责制。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卫健、发改、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残联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儿童残疾筛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监管、救助对象审核工作;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

教育局要支持具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幼儿园,开展x-xx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就地提供康复服务。

民政局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仍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方式予以救助。

财政局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医保局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衔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逐步扩大支付范围,提高报销支付比例。

卫健局负责医疗康复机构的资质审定和管理监督,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落实哈市残联、原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x-x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残联联发〔xxxx〕x号),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

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发改部门关于医疗康复服务项目价格方面的政策,依法依规做好营利性康复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督促康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扶贫办要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认定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x.科学规划康复服务机构。市卫健局将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儿童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制定康复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举办公益性康复服务机构,将康复服务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用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x.提高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卫健局要加大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x.提高社会力量康复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服务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康复服务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政策。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作用,并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综合监管

x.完善协作监管机制。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x.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残联、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x.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建立覆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x.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4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县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阶段的机会明显增加。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为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自己的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二)重点任务

全面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制度。健全适龄残疾儿童的统计工作制度。依托现有特教学校继续加强资源中心建设。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全纳教育的宣传和教育。2016年,在县特教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至每生6000元。在有条件的随班就读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进一步推进县特教学校试点开展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全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根据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到2016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

提高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一次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积极发展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到2016年,在县特教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接收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选择韩店镇、明集镇两处中心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班保教试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初步具备就学能力的残疾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三)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鉴定与指导。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聘请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建议,实施“一人一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康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服务。

积极开展“康教结合”实验工作。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县教育局要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到2015年,依托现有资源,力争县特教学校创建成省级“康教结合”实验学校(全省30处)。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建设。支持县内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探索资源共享“康教一体”的教育模式。县民政局要与教育、残联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儿童的福利指导,向残疾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服务,提高康教服务的覆盖率。

(四)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提高到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每年安排8%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由中央、省、市返还我县的专项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五)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改善县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继续充实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设备,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2016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8人(含)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积极探索教育和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按特教学校编制标准核定编制,及时补充专任教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良性发展。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专职教师的特教岗位津贴,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并在特教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加强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到2016年底,全县所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师都接受至少一次国家(或省、市)级培训。

(七)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教材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用好新编和改编的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指导特教学校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有效机制,确保每生每月至少参加半天普通学校的活动,促进融合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发展特殊教育关系到每个学生的成长,关系到每个残疾学生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各部门、各镇街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明确各自责任,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

第5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一、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助残网,*县委公文交换网、互联网网站,实现了网上公文交换、信息报送。

二、信息工作

通过助残网、*有线电视台等及时残疾人工作信息52条,制作专题片两期,完成理论调研文章2篇。

三、统计工作

运用电脑建立了残疾人事业统计台帐,及时向省、市残联和县委、县政府上报各类季报、年报和资金报表,数据完整清楚、准确真实。

四、康复工作

(一)视力残疾人康复

完成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212例;低视配助视器16部;低视力家长培训2名;盲人定向行走培训5名。

(二)听力语言康复

完成聋儿语训16名;其中送市语训部5名;免费发放助听器3部;聋儿家长培训5名。

(三)肢体康复

完成社区康复4名;肢体残疾儿童训练16名。

(四)智力残疾康复

完成智力残疾儿童训练4名;智残儿童家长培训2名。

(五)精神病康复

完成重病住院30名;免费服药170名。

(六)辅助用具供应服务

完成普及型假肢装配28例;其中,小腿18例,大腿10例;矫型器装配2例;用品用具供应250件;捐赠轮椅150辆;开展社区康复1例。

(七)脑瘫儿童康复

完成脑瘫儿童集中训练1名;社区及家庭训练2名。

五、教育就业工作

(一)就业

已征收残保金300万元,有偿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50人;残疾人技能培训150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710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83名,推荐外出务工120名;完成盲人按摩师培训5名;完成农村稳定就业12000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6名。

(二)教育

资助贫困残疾家庭及贫困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360名。

(三)扶贫

扶持贫困残疾人1200名,引导支持1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规模养殖,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75户。

六、基层组织建设

全县38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残联,382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均建立了残协,乡镇(街道)残联均配备了电脑、办公桌、资料柜等较齐备的办公设施,完成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4600名,建立扶残助残志愿者示范单位六个。

七、干部队伍建设

举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两期,参训人数209人次,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50名。对全县基层残联理事长进行了较系统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注册登记扶残助残志愿者1780名,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新增优秀残疾人3名,达到11名。

八、专门协会建设

开展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会议两次,对年初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全年的残疾人工作大体运作做了规划,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来提高专门协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在广大残疾人中其桥梁作用。

九、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了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重大活动,完成了《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及《爱心》等杂志的征订任务并分发到各乡镇,为*电视台、广元电视台、广元新间点击等栏目积极报送和配合制作残疾人新间节目四期,开展扶残助残爱心活动两次,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三次。

十、文化工作

选送两个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与县文化馆合作创造优秀残疾人文艺节目并组织到乡镇和重要活动中进行演出反响强烈,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四次,为乡镇残联残协、学校、残疾人赠送图书5000册,建立起残疾人“阳光书屋”示范点三个。

十一、体育工作

选拔并培训四名特奥运动员组织参加第二届全省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分别获得一金一银五铜的好成绩,为广元市代表团争得了荣誉,新登记特奥运动员60名,培养了一批新青少年体育人才。

十二、法制建设

积极参与开展全县“五五”普法宣讲活动3次,根据中央7号文件精神,10月中旬起草一份《关于促进*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审定稿,正待征求各机关部门和残工委成员单位意见。

十三、维权工作

共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件,已结案10件。

十四、工作

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90余人次,无一例越级上访事件,领导批示件3件,案件办结率100%。

十五、民生工程

(一)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任务数161例,已完成212例,完成任务数的131%。

第6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1、在大康复理念的指导下,与就业、教育、职康等服务内容相融合,学习“龙岗模式”,以街道社区为阵地、家庭为依托,以专业评估转介和康复咨询服务为纽带,将各项康复服务全方位下沉社区,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2、通过社区康复工作自查自评,发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够、场地局限等问题突出,康复部将在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残联的支持下,寻求资源解决困难,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提供硬件上的保证。

3、构建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新平台。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上,构建社区筛查与诊断、转介服务、档案服务、康复治疗与训练、辅具适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托养服务、心理辅导、家长培训和社区宣传的新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

1、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视障残疾人由爱视眼科医院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手眼协调、盘中心注视、追随注视扫描等训练,尤其是视障儿童的康复训练。

2、按照《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辅具评估报告,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辅具适配和使用训练。

下半年区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将根据不同残疾类别,着力于实用性和操作性,聘请医疗专家为残疾人家长讲授最实际、最直接、最迫切需要的康复知识;定期开展残疾人亲属联谊活动,引导残疾人及亲属交流康复体会,相互支持帮助;帮助残疾人和亲属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健康水平,营造客观向上的生活氛围。为残疾人家长提供专业培训、互动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

第7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根据×××市残联×××理事长9月17日来×××对我区的残疾儿童受教育及家庭情况进行调研的要求,我们于10月22日对全区各基层残联作了调查布置。这次调查在区教育局、区计生委、区妇儿所的配合下于11月20日顺利完成,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调查的0—15岁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503人,通过调查摸底,503人中有视力残疾19人,听力语言残疾57人,肢体残疾25人,智力残疾349人,精神残疾10人,综合残疾43人

二、调查结果。

1、残疾少年儿童基本情况。

残疾程度情况:轻度残疾276人,中度残疾161人,重度残疾66人。

受教育情况:初中115人,小学158人,幼儿园17人,辅读学校75人,聋校34人,盲校7人,聋儿语训部12人,学龄前弱智幼儿班6人,在家失学79人。

503名残疾少年儿童中学龄前儿童44人,入园人数27人,在家失学人数17人,入园率为61.4;学龄少年儿童459人,入学人数397人,在家失学人数62人,入学率为86.5。

中轻度学龄期智残儿童309人,入学人数276人,在家失学人数33人,中轻度智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为89.3。

康复情况:受康复训练50人,手术矫治21人,药物治疗76人,未进行治疗356人。

致残原因:先天269人,遗传60人,因病致残57人,其他原因117人。

家庭收入情况:月人均收入250元以下125户,250元-500元136户,500元-1000元109户,1000元-20__元34户,20__以上5户,月收入无和未填写94户。

2、残疾少年儿童父母情况。

父母健康情况:双方健康386户,双方残疾17户,单方残疾57户,单亲家庭41户,孤儿和空白未填写2户。

父母受教育情况:研究生1人,大学大专22人,高中中专技校83人,初中571人,小学206人,文盲、情况不明等78人。

父母就业情况:就业635人,无业323人,退休3人。

三、调查分析

通过这次对全区残疾儿童的调查和摸底共调查出0-15岁残疾儿童503人,目前503名残疾少年儿童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从致残原因的调查情况看,先天致残和遗传致残是造成少年儿童致残的主要原因,有329人,占总数的65.4。因病致残和不明原因致残也是一个因素。

2、残疾少年儿童家庭的生活水平普遍低下,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以下有261人,占调查人数的51.9,他们除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之外,难以承受康复治疗教育等费用。

3、通过调查,较为突出的是智力残疾儿童的家庭不能正确面对现状,有不少家长根本不肯承认自己的子女智力上存在问题,而盲目责怪教师教学不力。

四、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大力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卫生部门要对儿童的健康情况进行跟踪,减少因病致残和不明原因致残情况的产生,进一步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2、建议各级政府关心生活困难的残疾少年儿童家庭,为他们就业提高收入创造条件。建议教育部门适当减免学习困难学生的学杂费,使他们享有教育权利。

第8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建立并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普及、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成果和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入学水平,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基本形成,全区特殊教育事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由区教育局负责,在区辅读学校组建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随班就读的课题研究,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模式,实施骨干教师巡回指导制度,强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做好全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管理、评价、考核等工作,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检查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形成定量与定性、单项与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二)建设区域共享型资源教室。由区教育局负责,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残联配合,根据全区残疾儿童分布情况,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片入学、区域共享”的原则和《市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标准(试行)》(基〔〕254号)有关规定,在五里铺小学、里五滩小学、上沟小学规划建设3间100平方米的共享型资源教室,配备专职辅导教师,配置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教具、学具、图书资料以及康复设备,实施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有效满足区域内各类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需求。

(三)成立区0-6岁智障、孤独症幼儿康复中心。由区残联负责,区教育局配合,在区残疾儿童幼儿园建立区0-6岁智障、孤独症幼儿康复中心,做好智障、孤独症儿童的诊断评估、康复训练、家长培训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为了确保全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保障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曾俊萍兼任。

(二)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区教育局负责做好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随班就读组织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投入100万元用于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特教师资培训,区域共享型资源教室改造、建设和设备配置,以及区0-6岁孤独症、智障幼儿康复中心建设;以后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8万元用于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特教教师培训工作经费;18万元用于3间区域共享型资源教室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区0-6岁孤独症、智障幼儿康复中心工作经费。区人社局负责,区教育局、区监察局配合,做好特殊教育教师选聘工作,并及时纠正违法使用残疾儿童佣工的行为。区编办负责科学核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人员和区域共享型资源教室辅导教师编制。区卫生局负责协调承担残疾鉴定的医疗机构,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医学鉴定。区残联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定期对辖区内适龄残障儿童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做到“四清”:即人数清、姓名清、住址清、残疾类别清,为区教育局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计划提供有效保障。

第9篇:残疾儿童康复培训范文

本次调查采用数据统计、个别访谈、文献查阅、实地观察的方式进行。通过对昌吉州2014年残疾人联合会办证数据、教育局年报统计数据及特殊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数据分析,对昌吉州教育、残联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领导、教师9人进行访谈,查阅近几年特殊教育工作汇报资料和疆内外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相关研究资料20余份,实地查看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情况,认真分析归纳,形成此研究报告。

二、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一)昌吉州残疾人概况

昌吉州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办证数据显示,昌吉州现有各类残疾人30486人。其中,肢体残疾占54%,视力残疾占12%,智力残疾占11%,听力残疾占10%,精神残疾占7%,多重残疾占5%,言语残疾占1%。按年龄划分,0-6岁残疾幼儿208人。其中,肢体残疾残疾占35%,智力残疾占33%,听力残疾占18%,多重残疾占6%,言语残疾占5%,视力残疾占3%。7-15岁适龄残疾儿童782人。其中,智力残疾占41%,肢体残疾占31%,多重残疾占9%,听力残疾占8%,言语残疾占5%,视力残疾占4%,精神残疾占2%。

(二)昌吉州特殊教育基本情况

1.学前教育。昌吉州现有幼儿园176所,在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残疾幼儿33人。目前,昌吉州残联在七县市及特殊教育学校共设立康复训练点8个。2014年,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幼儿108人。附设在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语训部成立于2007年,现在训幼儿17人。机构自成立以来先后受训残疾幼儿100余人次。从2010-2014年出训的33名幼儿来看,14人进入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8人进入聋校,11人通过人工耳蜗术前筛查进入高一级康复机构,残疾幼儿康复率为42.42%。2.九年义务教育。昌吉州现有学校157所,其殊教育学校1所。2014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120人,在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117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30.31%。3.职业教育。1993年,根据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了校办服装厂,开始了对聋生职业教育的尝试。2000年,学校被确定为“昌吉州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多年来,学校在初中段先后开设了缝纫、烹调、计算机应用、园艺栽培、美容美发、手工艺制作、陶艺、葫芦雕刻等职教课程。这些有益的实践与探索为昌吉州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昌吉州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1.特殊教育支持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多年来,昌吉州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2001年2月,昌吉州下发了《关于解决州聋哑学校办学经费缺口问题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2003年,昌吉州残疾学生开始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及“扶残助学”“公益金助学”项目。2010年以来,特殊教育生均经费由每生每年1280元逐步提高到现在的40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年750元逐年提高到现在的1750元。2010年7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在原15%基础上又提高了15%。2.幼、小、初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1990年1月6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批准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州聋哑学校”。进入21世纪,昌吉州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从学前到九年义务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2007年,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被确定为聋儿学前定点康复机构。2011年秋季,学校开始招收培智儿童。2014年,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拟依托昌吉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残疾人职业高中班,此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3.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9705㎡,1990年建校之初,学校仅有一幢两层小楼,聋生住宿、教学、教师办公都集中在这幢面积不足1500㎡的教学楼内。1993年,学校筹措资金200万元修建了学生宿舍楼,2002年又筹集120万元盖起了友谊楼,建起了学生餐厅。2009年,依托国家《“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年-2010年)》项目,学校新建了综合楼,校舍建筑面积增加了3084㎡,生均面积由2008年的24㎡增加到现在的50㎡。4.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加强。2009年,自治区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暂行办法》,将聋生班班师比定为1∶3.5,智障班班师比定为1∶4.5。落实文件精神,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2011、2012年先后招聘教师20人。现学校教职工52人,比2010年增加了19人,专任教师49人,比2010年增加了21人。为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2009年,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规划(2009-2015年)》,文件下发以来,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6人次,参加国家、自治区国培项目21人次,前往江苏特教学校跟班学习6人次。教师全员参加了第一轮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第二轮培训2014年已全面展开,昌吉州有7位教师参加。5.特殊教育办学初见成效。办学二十三年来,本着“让学校适合每一个特殊儿童发展”的教育理念,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实施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一系列令人满意的成绩。2003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接了16项国家、区、州级课题实验任务,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120余人次。学校教师有269篇论文获国家、区、州奖项,32篇在教学刊物上。有15位教师参加各级课堂教学大赛并获奖。75位教师在区、州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奖。同时学校还先后培养了3名州级学科带头人,4名州级骨干教师。近十年,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自治州先进学校”“自治州残疾人之家”等荣誉称号。

(四)昌吉州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1.特殊教育资源不足,残疾儿童入学率远远低于正常儿童。2014年,昌吉州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为30.31%。低于自治区(50.53%)20个百分点,与西部同类地区陕西、重庆相比,相差30个百分点。造成残疾儿童入学率偏低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差,不能满足更多残疾儿童的入学需求。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建于1990年,有12间教室,每间教室面积不足30㎡,与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普通教室面积标准54㎡相差近一倍。学校学生餐厅、培智部教学楼是原福利厂厂房改造,仅有3间教室,每间面积不足20㎡,楼内基本没有无障碍设施,给培智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学生宿舍楼没有安装聋生唤醒系统,培智学生入住后,缺乏无障碍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说硬件设施缺乏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能力。(2)特殊教育体系不完善,非义务阶段教育亟待加强。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学前语训部成立8年了,教师人员编制始终未能解决,财政拨付学校的生均经费不包括语训部幼儿,在训幼儿无法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心日常开支只能从学校整体办公经费中切出一部分。人员短缺、经费不足,导致语训部只能适量接收部分残疾幼儿进行学前康复训练。2014年,国家、自治区提升计划要求“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创办残疾人职业高中是国家对地方政府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要求,也是广大残疾少年及家长的需求。1998年以来,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共有16届212名聋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走向社会或升入高一级学校。从图1看,近年来毕业聋生走向社会直接就业的人数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聋生毕业后选择上高中或职业中专。为满足残疾学生日益增长的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昌吉州应尽快创办残疾人职业高中。教育的残疾儿童占50.63%,比自治区(69.5%)低19个百分点。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77所,占49.04%,比北京(80%)低30个百分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及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都较为有限。从昌吉州教育整体发展来看,对随班就读工作关注不够,随班就读因缺少师资、技术及规范的管理,工作始终处在一个低层次、低水平阶段。2.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1)生均经费标准偏低。2012年以来,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按每生每年4000元拨付,不包括学前语训部幼儿。因学生人数少,生均成本高,无法保证学校充足的办学经费。早在2011年,哈密地区就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提高到了8000元,而且每年地方还固定拨付20万元补充资金缺口。(2)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太低2014年,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生每学期1750元发放,学生进校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农牧区学生较多,80%的学生常年吃住在校。若每年按8个月的在校时间计算,每生每天的伙食费标准不足15元,饭菜质量很难保证。3.特殊教育师资匮乏,专业化程度较低。(1)师资严重缺乏。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学班19个,按自治区编制标准教职工数应为73人,但实际在编人员52人,缺编21人。2009年,自治区在制定此配编标准时并未涉及特教学校专职康复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的使用,也未考虑到特教学校生源残疾程度加重、残疾类型增多的变化趋势。根据自治区提升计划安排,2016年将成立昌吉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今后特殊教育学校除了要做好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外,还需承担起全州随班就读指导工作及送教上门工作。预计2018年,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班级数将达到27个,按现行配编标准教职工数应为110人(见表1)。近几年,在现有编制下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缺编的情况会日益加剧。(2)师资专业化程度较低。从昌吉特校49位专任教师学历专业来看,学科教育毕业31人,仅中文专业就15人,理工类、艺术类、康复类、职业教育类教师严重缺乏。从表7看,学校职前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教师占24.49%,大部分教师职前没有学习过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职后虽有67%的教师通过继续教育获得本科学历,但最高学历为特殊教育专业的仅占6.12%。可见大多数教师学历进修仅仅是为了拿文凭,而不是为了提高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学校师资管理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4.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滞后,教学质量亟待提高。(1)课程设置缺少创新性、灵活性、适应性。2007年,国家颁布了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方案中要求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的课程,而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没能很好地落实。如聋校的综合实践、生活指导、沟通与交往课。培智教育在课程安排上,过多地注重学科知识教育,对培智儿童社会生活适应性课程开设不足。(2)教材建设不规范,缺少科学的教材建设规划。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聋九年义务段语文使用人教版聋校教材,数学从二年级开始使用普校教材。培智教育学校购置了人教版国家统编教材,上海、河北、北京等地培智学校校本教材,由教师自主选择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实施过程中,因学校对教材使用缺少统一规划、要求,教师处理教材能力有限,随意性大,现有课程资源并没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师的教、学生的学都存在一定压力。

三、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构建多元教育安置形式,提高普及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要求,2016年全区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昌吉州2013年实名登记未入学的192名残疾儿童少年需在2014至2016年分三年安置到位(见表3)。要确保此项任务顺利完成,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由昌吉州残联、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评估报告制度,健全残疾儿童资料库和电子学籍。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安置专家小组,根据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检测结果和教育需求,做好残疾儿童多元教育安置工作。2.加强随班就读建设,规范随班就读管理。依托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昌吉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负责普校随班就读指导工作。各县、市根据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分布情况,建立随班就读基地校,设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配置必需的教学、康复设施,满足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需求。探索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性评估,建立普校、特校合作育人机制,促进普特融合教育。3.积极发展非义务阶段特殊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昌吉州学前教育总体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部,并纳入昌吉州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接收学前残疾幼儿随园就读,多渠道满足残疾幼儿学前教育需求。支持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结合学生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职教课程,编写符合学生实际的职业教育教材,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技能,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4.逐步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昌吉州教育局要统筹安排特校、普校以及社会力量等各方面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将送教上门学生纳入学籍管理,按特校学生标准核拨生均经费,切实做好服务保障。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机制

1.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自治区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安排,近三年重点做好“三项工程”。一是完成特教学校康复仪器配备工作,促进医教结合实验工作的开展;二是实施特殊教育校舍达标工程,提高特教学校招生能力;三是建立昌吉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并在各县市承担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残疾学生学习、生活环境。2.提高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根据提升计划要求,2016年特殊教育学前至高中阶段学生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6000元以上。普校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学生参照同样标准执行。3.完善特殊儿童资助机制。对特教学校和普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施“三免两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政策,逐年提高特校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借鉴乌鲁木齐市做法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低保和医疗补贴,确保残疾学生生活有保障。4.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昌吉州财政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资助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及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专项工作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等项目要向特殊教育倾斜;继续从昌吉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5~8%的资金用于特教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继续安排福彩公益金对特校和普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进行资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1.逐年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编制。根据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参照有关核编标准对学校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将康复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上门教师等编制纳入其中。在学校人员编制未能落实的情况下,建议由昌吉州财政补助经费,学校编外招聘食堂员工及生活管理员等后勤人员,以解决学校临时性缺编问题,保障学校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及生活管理工作。2.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上级行政部门应本着特教特办的原则,根据特教学校康复教育、基础文化教育、劳动职业教育的现实需求,创造条件为学校招聘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专业毕业生任教,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3.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将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纳入提高特教津贴范围;将特殊教育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指标单列;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的补贴,并在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4.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将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纳入昌吉州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组织特校教师全员参加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及普校教师学科教育培训。鼓励教师参加与学科教学相对应的学历培训。逐步开展对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室指导教师、送教上门教师的专项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理论知识、技能,以更好地针对特殊儿童开展个别化教育。加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打造昌吉州特殊教育名师队伍。

(四)深化课程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