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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精选(九篇)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

第1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一、统一城管执法机构名称

九十年代初,随着全国新一轮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地大、中、小城市(含县城及县以下重点建制镇),先后组建城管办、市容委、市政委等名称不一的城管监察工作机构。2000年以后,国务院针对城市管理领域“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困局,以点带面推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使城管工作由多部门多头管理,集中为以城管部门为主综合执法,执法主体逐渐明确,执法地位得以提高,执法效能明显增强,机构名称随之改称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支队、大队、中队);市容、市政管理委、局(市容、市政、城建执法支队、大队、中队)沿袭至今。但目前,仍有北京市、重庆市、南京市等多地城管机构挂牌市容、市政委、局(市容、市政、城建执法支队、大队、中队)等等,城管机构名称和单位招牌、公章公函多样化,即不统一,又不规范。笔者建议,各级城管执法机构应从上到下,统一机构名称。

二、统一城管执法标志标示和执法人员着装标准

城管机构衍生二十多年来,城管执法标志标示与执法人员着装标准各地五花八门。以我们湖南省为例,省会长沙市城管执法人员着装制服为军绿色;常德市及所辖各区县(市)城管执法人员制服又为深蓝色;临澧县城管大队就先后四次更换颜色不同、标志标牌编号不一样的城管制服。此外,各地城管执法执勤车辆车型不一,车载执法标志及名称也不尽相同,城管执法执勤装备、人员着装等标志标识不统一,不规范,不严肃,影响政府和执法部门形象,难怪老百姓戏称城管执法队伍是“二警察”、“杂牌军”。由此,笔者建议国家住建部和国务院法制办,会商制订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标志标示和执法人员着装标准,树立城管部门良好形象,促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统一城管执法人员编制身份

据调查证实,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人员编制分两类,一类是各级城管执法局或市容、市政委(局),属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为公务员编制;另一类是各级城管、市容、市政、城建执法支队、大队、中队,属部门执法机构,执法队员大多为专项执法事业编制,按照公务员身份管理的廖廖无几。就我们湖南省常德市城管系统而言,城管执法人员编制身份市、县两级都不一致,常德市城管执法局所属直属执法大队、武陵分局、德山分局、柳叶湖分局等直属单位执法人员,近几年才全部解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编制问题,但常德市管辖的鼎城区、桃源县、安乡县、汉寿县、石门县、澧县、临澧县、津市市等8个区县(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身份,到目前还是定性不明的执法事业编制。临澧县是2005年湖南省政府首批在全省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但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实施二十多年来,县城管执法大队人员身份还是执法事业编制,即没有过渡为公务员,也没有真正落实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行政许可法》明文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因编制性质限制,城管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封闭了城管系统优秀人才的向外流动交流;也使中央关爱基层,对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有行政管理与执法职能的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并行晋升的政策待遇,无法在城管执法队伍群体落地实施。由此,一定程度挫伤城管执法人员士气,影响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利于城管执法队伍向着人员优化、素质优良、执法规范、管理高效的现代城管目标创新发展。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要求,研究出台城管执法人员向公务员过渡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参管)的具体实施政策文件,以便地方政府和编制部门执行到位,让城管执法人员的编制身份真正合法化,解除他们多年的后顾之忧。

四、统一明确城管执法国家和省一级主管机构

众所周知,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没有城管工作机构,但中央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县级市、县城,乃至县以下重点建制镇都设置了城管工作机构,由于机构在省级以上出现断层,因而导致庞大的全国城管队伍顶层“无爹无娘”,下层“儿女满堂”和上下不联系、主管不明确、工作不指导、执法不规范的“四不”现状。对此,笔者代表全国广大“城管卫士”呼吁,国家和省一级应尽快组建城市管理主管机构。具体建议:在国家住建部内设副部级的国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住建厅内设副厅级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国家和省级城管执法局分别负责指导与考核全国、全省范围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使城管系统顶层有主管,上下畅通;工作有指导,规范统一。

五、统一出台国家层面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在执法管理中,各级城管部门操作的主体法规为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条例已出台近三十年,部分管理内容已相对过窄,处罚依据也相对过时,不适宜现阶段城市管理工作。另外,很多地方人大和城市人民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规章,但这些城管规章内容标准参差不齐,存在地方局限,缺乏科学、统一、规范和实际操作性,因而,急需建立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主体法律法规。建议:全国人大酝酿、出台能规范和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或由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条例》,保证有国家层面的、标准统一的城管主体法律或法规,使城管执法真正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和法制化、人性化、规范化开展。

六、统一建立城管执法保障机制

长期以来,城管执法面临的社会矛盾问题较多,执法对象多为老弱病残的弱势与社会低收入群体,他们守法意识淡薄,为生计累累明知故犯城管规章,此外,城管执法主体法律不明,社会认同、理解与支持度不高,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大,极少数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有损队伍形象等诸多内外因,各地阻碍执法与暴力抗法事件频频发生,执法环境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执法保障机制。湖南省长沙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适时建立与工作成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2000年,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农民进城人员增多,长沙市城区一度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特别严重,当时,长沙城管面对庞大的摊贩盲流大军,一时无法管控、束手无策。为破解这一难题,长沙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在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中配套组建公安城管支队、大队。公安城管专职专责协同和全程参与城管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整治行动,在配合城管部门向市民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及时依法处置和处理各类阻碍城管执法和暴力抗法的人和事,有效化解了城管执法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和各种冲突。多年来,长沙市、区两级公安城管警察队伍严格执法,尽力履职,使长沙城区没有出现因城管执法导致的暴力抗法致人伤亡重特大事件,为维护城管执法和当地社会稳定,充分力显了公安城管警察独特的保驾护航与安全保障作用。建议:学习和参照湖南省长沙市等地的经验做法,在各级城管执法机构中统一配套设置公安城管执法支队、大队、中队,及时处置和有效打击城管执法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城管执法的严肃性、执行力,确保执法活动的正常展开和安全顺利进行。

七、统一城管部门职能职责

常言道:城市三分在建,七分在管。然而,与城管职能职责息息相关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供水供气等,确大多由各地住建部门管理。以湖南省常德市为例,目前,常德市市本级及所辖9个区县(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基本一致,主要履行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和委托行使部分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但与城管职能紧密相关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供水供气等确由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管理。这样,势必带来建管不明、职责交叉、部门扯皮、效能低下等城市管理弊病。建议:将现行城管部门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两大管理职能,调整、扩大和延伸到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供水供气等相关领域的综合管理,增强城管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消除建管不明、重复管理的乱象,充分发挥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此外,各级城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和对接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新要求,把握工作导向与重点,突破和走出“城管部门就是摊贩管理部门”的狭义社会概念和“小城管”工作局限,在做好疏睹结合、科学管控城市流动摊贩的同时,树立“大城管”工作理念,全面依法履行城市市容市貌、规划控违、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及社区卫生整治等方面综合执法管理职能职责,全方位发挥城管部门城市管理主力军作用。

八、统一城管宣传信息交流平台

为加强城管工作业务指导,加大城市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全国城管系统行业互通与信息交流,建议:国家住建部将《中国建设报》“中国城管”专版,扩改为《中国城市管理报》或部级的《城管管理》杂志,并在省、市、县、镇四级城管部门建立信息通讯员队伍,同时,将部级权威城市管理专业报刊发行至省、市、县三级城管执法局及所属二级单位,让全国广大城管工作者尽快拥有政策法律业务学习和工作生活思想交流的宣传信息传播平台与园地。

第2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本市自2000年7月开始试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来,城管执法队伍在维护市容市貌和城市秩序等方面积极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管执法工作,201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为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随着本市城市化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而城管执法因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而难以适应当前城市综合管理的需要。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管执法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增加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主体,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为保障改革在法律框架下顺利进行,此次修法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对乡镇城管执法体制、执法保障措施、执法分级监督以及规范没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赋予镇乡政府执法主体资格

此次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将原有的市和区县两级执法体制调整为市、区县、镇乡人民政府三级执法体制,将镇乡的城管执法机构由区县派驻改为“镇属、镇管、镇用”,同时,在街道范围内仍维持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派驻的方式。为此,《修正案(草案)》赋予了镇乡人民政府城管执法主体资格,同时明确镇乡所属城管执法机构以镇、乡人民政府名义承担具体的执法工作。在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法规对镇乡政府授权之后,市里应明确装备、经费等人、财、物方面的配套政策,同时市和区县的城管执法局也应做实做强。

强化公安部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保障

从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看,公安部门对于威慑暴力抗法行为、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方案对此规定,区县公安机关明确专门的力量,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工作。《修正案(草案)》据此作了相应的表述。在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公安的配合与支持是城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法规应规定得再具体一些,以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明确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街镇的监督

城管执法重心下沉后,为保证街镇城管执法机构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其加强监督尤为重要。为此,《修正案(草案)》赋予了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三方面的监督权力:一是责令镇、乡城管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或者直接查处。二是对镇、乡人民政府城管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三是加强对街道、镇、乡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区、县人民政府。在审议过程中,有的委员提出,为避免城管执法队伍属地化管理后与管理对象熟悉而不作为,本次队伍下放应吸取历史教训,由区里掌握队伍交流的权力,建立起基层城管执法人员的交流制度。

规范没收物品的处置程序

第3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一)体制困境。目前从国家、自治区层面没有一个独立主体的综合执法或城管执法专门管理机构,由此使城管执法工作处于一种上无组织、下无系统的状态,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和业务指导、系统管理、归属感缺失,就自治区而言,现行各市区综合执法机构名称、职能职责互不统一,主要体现在经费保障、执法着装、执法标识、执法装备和更换标准等诸多方面存在不统一,造成各行其道、自行其是,严重影响配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执法权威。

(二)法律困境。我县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行使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卫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防洪和河道管理等7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这些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其执法的依据大多为地方性法规规章,或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城市管理部门在形式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和困惑,目前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多达50多部,但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的独立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缺失系统性和连贯性,到底该怎么管,没有一个标准,执法中难以操作。如:《__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的处理违法行为必须先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才实施罚款处罚,这对流动摊点、运输遗撒污染道路、车辆乱停等违法行为管理根本不适合,还有规定污染处罚个人最高罚款200元,根本达不到震慑违法行为和管理实际要求等。

(三)执法困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日常管理执法中难免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容易引发各种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近年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发生因当事人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而受伤甚至牺牲的情况,同时受国内的一些地方城管事件,特别是延安城管、湖南临武城管等事件的影响,加之媒体对国内城管事件个案无限放大,虽然城管执法目的是维护最广大群众和市民的利益,但由于城管执法对象多为社会上所谓的“弱势群体”,广大市民对城管执法偏见加重,城管队员的一言一行都被全社会注视,甚至被妖魔化,执法对象对城管执法的抵触、抗法、甚至是暴力抗法也开始呈现公开化,抱团化和常态化,据统计,今年我县开展的城市管理执法中共发生管理相对人阻碍执法8起,其中暴力抗法1起,得到公安保障处置1起,公安机关依法对暴力威胁手段阻碍依法行政公务的当事人实施治安拘留1人。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暴力抗法行为,但当前城管面临的执法环境依然严峻,执法工作仍然举步维艰。

(四)保障困境。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当前大力提倡的数字、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的大格局下,由于没有上级相关层面的政策规定,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尚未建设,城市管理手段滞后、管理粗放、效率低下,随着公务用车的深化改革,执法车辆编制减少,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更新受到严格控制、执法记录仪以及数字对讲机、执法特种装备车辆、工具无法得到正常保障,再加上执法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偏低,无加班补助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加快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步伐。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全区各地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立自治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城市管理机构名称、执法着装、执法标识、执法装备,框定职能职责,同时,加强对全区各地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把城市管理和执法的重点放在城市,把监督指导的重点房子啊自治区级,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基层,进而实现监督中心上移,管理重心下移,执法重心居中的城市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全区城市管理水平,避免群龙无首、各自为战、当事人复议找不到上级作为复议机关的尴尬局面。

(二)加快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混乱,执法效力弱化的根源就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完备,建议加快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权力、责任和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提供法律依据,避免执法边界不清、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第4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2012年,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xx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上一页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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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2000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2012年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立法和调研工作。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构建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法制调研工作。

四、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对城管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管执法文书的使用;提升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水平。在条件具备的区(市)县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

第5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一、我国城市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沈阳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沈阳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职能分别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承担。其中,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拟订设施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资金计划等事项。市城管局专门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该局共设13个分局,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等14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005年2月,沈阳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组成委员包括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城管局等20余家机构。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市城管领域的综合性规划、计划,决定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计划编制汇总工作;负责协调城管系统各部门,组织落实城管委工作安排;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010年7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理顺道路桥梁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0]77号)将该市的城市管理格局定位为“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具体来说,市城建局是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区政府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事务负全责。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负责具体组织所属区域内各种设施的养护及环卫工作。

2.主要管理机制

(1)行政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沈阳市以全市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为执法范围,对应设立具备行政执法处罚职能的责任区域,实现了每个街道都设置一个勤务区。执法人员以勤务区为基本执法单位,在区域内统一行使处罚权,办理简易处罚案件,这里的处罚权涉及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房产、城市园林绿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用事业(自来水、燃气)、人防工程等14个方面。从本质上讲,勤务区模式的核心是执法责任制,实行的是一种网格化的工作方式。这种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实现了由粗放式执法向精细化执法的转变;由事后执法向执法工作前置转变;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注重行政处罚向注重执法服务转变。

(2)执法共建机制

所谓执法共建,就是城市管理执法者与管理相对人,通过开展知法、执法、学法、守法等一系列活动来共同参与城市的管理,其核心就是 “变事后处罚为前置服务”,“变我查我管为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城市管理”。市城管局以勤务区为单位,重点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服务对象,即学校、医院、社区、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街路市场管理单位、锅炉房和地铁站管理单位。该局具体的共建活动形式很多,比如与共建单位、商户代表座谈;发放共建联系卡、执法便民工作卡等各类宣传卡片,等。

3.基本评价

沈阳的做法,可称为大执法局模式,因为这种模式下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多数行政处罚权。此模式有利于精简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能,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权的行使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二)上海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上海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承担。其中,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除负责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管理等事项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管理职责,如综合协调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同时挂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的行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在管理模式上,上海市已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即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监督和处置相分离,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的问题。此种模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注重使管理重心下移。该模式以街道、社区为基础,以1万平方米左右区域为基准划分单元网格,采用市、区、专业工作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目前,网格化管理已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管理内容涉及公共安全、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管理等。

2.主要管理机制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相关的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上海市联席会议)是在上海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讨论、研究和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综合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资源,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执法工作,等。上海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批准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处,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负责做好日常事务的处理及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对热点难点问题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等。

(2)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上海市在创新城市管理监督机制方面构建了以下机制:一是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监督平台。通过市政道路平台、网格化平台、12319城市建设热线、12369环保应急热线等城市管理和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城市管理考评机制,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各区县开展单月评估和百日考评,同时,组织城市建设和环境文明指数市民测评,对各区县评估、考评和测评结果进行排名,并纳入区县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市、区(县)、街(镇)”三级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执行城市管理巡视督查日志制度。[1]

3.基本评价

上海市在城市管理上同样采用分权模式,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分别由不同部门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其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设置具有一定特色,即该部门在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管理职责。这种职责设置使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的关系更为密切,便于落实“建管并重”的理念。在管理手段上,上海市注重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已在全市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

(三)深圳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主要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其中,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园林绿化、林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市城市管理局目前行使着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对无照商贩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对侵占道路的管理)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在管理格局上,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就作出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决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采取财政全额拨款方式,充实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城管力量,保障其人员经费。此举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管理职能、运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的转变。各区级城管部门则把执法队伍组建成若干分队,下派到各街道办,执法队伍实行区、街道双重领导。

2.主要管理机制

(1)城管外包机制

2007年底,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通过培育市场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西乡街道将13项城市管理职能交给物业公司,包括:环境卫生方面,如清洗垃圾桶、站标、路标等市政设施,清除乱张贴;市政道路方面,如换铺人行道水泥砖、换铺道路路牙等;绿化整治方面,如整修绿化带,美化道路园林、灯光等景观;公共秩序方面,如进行街区管理宣传,劝离在交通要道等重要公共场所经营的小摊贩和乞丐。[2]西乡街道引进物业公司之后,形成了政府、企业、市民“多元共治”的局面,提高了城市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需要说明的是,深圳城管外包的对象是某些服务事项及辅助管理事项,并不涉及行政权力的委托行使。

(2)公众参与机制

深圳市非常注重构建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主要做法有:一是引导公众参与社区管理,如宝安区西乡街道成立街道市民街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推举产生的5名热心市民为街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表市民参与街区的管理。二是围绕城市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如深圳城管部门坚持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城管义工行动”等一系列吸引广大市民参与的大型活动,使广大群众既亲身参与城市管理过程,又切实享受到城市管理成果。让公众在参与公共事务中加深了对决策的认知度,极大地削减了城市管理政策执行中的障碍,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一个典范。[3]

3.基本评价

深圳市城市管理的特色在于其城管外包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这两种机制注重发挥企业和公众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了深圳市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努力,顺应了城市管理主体多元化、机制民主化的趋势。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二、上述典型做法对今后城市管理改革与立法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界定城市管理范围

城市管理改革的基本前提是明确城市管理的范围。客观来说,国内就城市管理的范围没有统一的界定。上述几个城市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其总体特征是对城市管理范围界定持谨慎态度。如沈阳市将城市管理的范围界定为市政管养、市容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等;上海市则把城市管理的范围界定为市容卫生、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等。概括来说,这两个城市的城市管理范围主要集中于市容卫生、市政管养、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领域。作为国内首部关于城市治理的地方性综合立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也采用了这种思路。根据该条例第2条的规定,城市管理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高位协调作用

目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分立已经成为国内较大城市城市管理的基本模式。三项职能的分立有利于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三种权力的制衡,但同时也对部门间的综合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地协调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城市的良性、有序治理,一些城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高位协调作用,需要构建一系列的制度加以保障。沈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推行的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恰恰是为了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实效化。在这方面,《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9条至第11条对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的职责、组成方式、会议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委员会的良性运作。

(三)适度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

纵观上述几个城市,无不注重管理重心下移,如深圳市很早就提出并切实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沈阳市的城市管理格局则是“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 在每个街道都设置一个勤务区。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分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也就是说,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承担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责,街道和社区特别是街道成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这其实是为了满足城市管理实际需要的必然选择,因为大量的城市管理事项主要集中在街道和社区这个层次上。许多城市已经意识到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成效的措施加以推进,在新形势下应坚持这一改革方向,同时须克服在此过程中出现的盲目下移等问题,使街道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王喜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可借鉴上海经验[N].黑龙江日报,2010,8,23.

第6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今天我们利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读书会的机会,对今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市、区两级目标考核指标,对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进行部署。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委、区府和市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实力*、生态*、平安*”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机关效能建设为突破口,以“美化*”为抓手,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立脚点,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着力提高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上下功夫,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齐心协力,重大活动保障有力。

今年上半年,我区相继有国际女排精英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第七届经贸洽谈会等重大活动,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严峻考验和挑战,又是推动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上品位、上档次的一次难得机遇。面对挑战,我们把这些重大活动当作城管工作上台阶的机遇,扎实抓好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投资712万元,在2个月内与建筑工务局一起完成了长江路、通途路等九条道路的路面修复和人行道铺设,比规定期限提前十多天完成任务。对中河路三期绿地带进行了改造,在城区累计摆放鲜花77000多盆。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协调和督查,与城区主要路段的沿街店主签订了责任书。执法大队开展了40余次整治,每次重大活动期间,在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定点定人执勤,所有执勤人员每天从早上7时开始进入岗位,直到晚上10时才撤离,城管执法队员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全区人民的面前,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对需要区政府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特别是对长期以来一直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向区政府提交了专项维修报告。经我局多方努力,区政府下拨了1000万元专项维修资金,目前设施维修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之中。

2、积极探索,管理模式日益创新。

一是建立了局长值班日制度。今年1月份开始,我局通过各位局长轮流值班的形式,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工作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检查中共发现大小问题788起,现场督查办理395起,事后督办325起,涉及其他部门需要配合协调的问题共解决68起,问题整改率达到97.6%以上。这一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下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有力推进了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探索执法机制创新。对城区实行分组、分片、分路进行执法管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大执法队伍监督;对敏感区域、重要路段、高峰时段,采取增设高峰班,实行错时工作制等方式;对道路进行分类,主要路段绝不允许有跨门营业和无证摊贩,次要路段划分设摊地点,规范收费;并将新大路两侧的市容市貌日常管理对外承包,对流动设摊人员、擦鞋人员进行登记建档,还与社区进行协调,由大队出资聘请市容管理人员归社区管理。

三是规范城区广告设置、停车设置审批。建立和完善横幅广告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对*城区13对横幅设置点使用权承租进行公开招标议标;对人行道停车出台了审批程序和办法。

四是加大各单位考核力度。为加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根据《*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加强城区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切实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结合市、区二级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制定了《20*年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3、加强管养,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上半年,我们加大了对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投入20多万元资金对明州路的侧石进行改造;投入资金144万元,修复人行道5690平方米,新铺设火烧板970平方米,更换各类窨井565套,增设、维修护栏673米;完成人行道停车点改造2处,机动车划线169米,非机动车划线5974米。办理挖掘手续42起,办理占道手续25起。在加强市政设施管养的同时,先后对61条道路、57座桥梁进行调查,对辖区内的5千余盏路灯进行了编号,并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城区10条主要道路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

4、理顺体制,市容环卫管理进一步强化。

按照区委办[20*]16号书记专题会议的纪要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市容环卫部分职能移交工作。根据市城管局的考核要求,把新碶、小港、大碶、霞浦、柴桥等五个街道列入了全市市容环境考核管理范围,同时争取资金,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来奖励给各街道。目前,市容考核方案初稿已经拟定,正待区政府下文。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力度,查处渣土类违章行为27起,按程序办理清运审批手续24家。

5、规范运作,生态城区建设稳步推进。

为有序推进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对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工业区内裸地的绿化问题,区政府拨款160万元进行改造。结合裸地改造,加快苗圃基础建设,完成了通途路20亩苗圃基础建设,出圃各类草花80000余盆,扦插苗43000盆。采取草甘磷和一把火等高效除草药剂,成功消灭了通途路*段两侧20万多平方米的“一枝黄花”。此外,还开展住宅小区损绿毁绿专项整治工作,复绿200平方米,并顺利通过了市专项整治检查组的验收。

6、依法行政,城管执法工作明显提高。

一是做好城区道路巡查执法工作,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42起,一般程序330起,简易程序案件1012起,口头教育警告25926起,共上缴财政罚款总额445*5元。

二是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拆除违章建筑2636.93平方米,罚款262500元;抄告违章停车1020起;整治流动摊贩50余次;清理各类乱吊挂330余起;清理各类横幅120余条;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16次。

三是积极打造内部软环境建设。按照强化城区管理,加强一线队伍建设的要求,对内部力量进行了调整,重点充实了城区的管理力量,新提拔中队长3名、副中队长2名,对部分中队干部和执法队员进行了调整,并招收了16名协管员,进一步加大城区的管理力度。为提高执法效率,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新购置皮卡车4辆,指挥车1辆,重大整治行动用车1辆,采购环境噪声测试仪6台,塑码相机6台,密拍机1台。

7、防患未然,“平安*”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我们把“平安*”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常性工作日程,健全考核制度,将“平安*”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下属事业单位目标考核指标,与下属各处、中队签订了11份“平安*”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工作责任书。区燃气办从完善液化气安监工作责任体系入手,落实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煤气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份,与燃气管道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切实加强燃气市场的安全管理。上半年,共查处无证供应点6个,查处倒灌行为2起,暂扣钢瓶37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同时,还加强了管道燃气经营市场管理,尤其是针对管道燃气的一些遗留问题,积极主动进行协调,妥善地处理了拆迁安置地块的管道配套问题和大矸楼下徐拆迁地块、大矸九鼎家园等接管事宜。

8、完善管理,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营造氛围,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教育活动涉及7个党支部、86名党员,活动参与率达到100%。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在区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领导重视干部带头,周密部署细致安排和贴近实际开展活动为特点,取得了预定成效。在“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段,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精读党的十六大报告,新《》等,组织集中学习在14次以上,平均累计集中学习时间达50个学时以上,对17个篇目和其它重点篇目都进行认真研读,整理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提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做好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115份。每位党员干部对照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重点查找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在全体党员民主评议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根据个人总结和党小组评议,对每一位党员干部进行评定。在“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段,各支部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精心实施,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手,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党支部均组织党员过了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支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支部和个人整改措施,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落实廉政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进一步深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于3月中旬召开了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廉政学习和作风建设工作,与下属各党支部鉴订了7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点线结合,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时机,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全系统党员观看系列教育片,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还完善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等制度,局党委和各党支部二次利用民主生活会对个人廉政事项进行报告,有3名局领导报告了重大事项,局纪委对2个处59.4万元的小额资金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监督。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三是疏通渠道,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上半年共受理人大议案4起、建议1起,政协提案9起,收到群众上访信件8件,来访40余人次,指挥中心受理投诉930余件,区长信箱200余件,局党委按照“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把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广泛调查,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高效高质办理。使办理工作满意率达和各类投诉受理率达均达到100%,基本做到快捷办理,件件有回应,事事有交待。在区委统一安排下,我局与小港街道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6月13日局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一一走访了小港街道的29户贫困结对户,并送去每户500元的慰问金,在当地引起了很好的反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形成,缺乏管理的有效办法。纵向看,我们有很大进步,横向比,我们差距仍很明显,反映在制度还不尽完善,有些制度虽然有,但没有得到落实,管理缺乏权威,管理合力没有充分形成和发挥,执法水平、整治手段等诸多方面还处在低层次、低水平,管理缺乏长效机制,对无证摊贩、城市“牛皮癣”、乱占道、乱停车、违章建筑、油烟排放等问题没有完全根治,治理力度不够大,导致治理后回潮快。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实,工作节奏还不快,服务工作提升缓慢,从上半年区民主评议机关意见来看,在第二类经济综合、社会管理和政法部门31家单位中,我局排在第29位,收到意见和建议共有10条,主要涉及道路养护不到位、执法力度不足,重中心城区、轻管理。三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工作缺乏责任感,缺乏主观努力的自觉性,注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忽视工作创新,进取意识不强。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些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上半年虽有多项工作任务得到区领导的肯定,但我们切不可骄傲自满,切不可麻痹松懈,一如既往地把下半年各项工作做好,做出成效来。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回顾上半年工作,仍有许多工作任务需要我们抓紧去落实、去完成。下半年,我们要立足全区重点工作,巩固现有成果,紧紧抓住各级领导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这一机遇,进一步加强城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强化执法管理力度,提升市政设施、园林绿地、环卫管理水平,使*城区呈现整洁、美丽、有序的新面貌。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理顺各方关系,形成工作合力。理顺区、街道城市管理机制,理顺同规划、国土、建设、环保、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减少部门扯皮推诿,形成畅顺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2、继续加强市政设施维养管理工作。投资1000万元,对华山路、中河路、恒山路北端、横河路等部分路段的人行道以及明州路部分路段人行道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此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求我们加快进度,抓紧实施改造;投资500万元,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路灯改造;投资100万元,安装城区路灯节能系统。

3、加强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加大对外包段养护单位考核的力度;开展绿地综合治理,投资160万元,完成裸地绿化补种;抓好居住小区占绿毁绿专项整治;加强公园环境整治和强化公园规范化管理,提高景观效果。

4、加强市容环境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五个街道行业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环卫终端处置管理,做好垃圾、粪便终端处置的协调、统计和结算工作;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投资80万元,做好下三山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投资300万元,进行渣土堆场建设。

5、健全执法工作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及时查处违章行为;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招收30名协管员,加强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大城区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率。

6、抓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及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创建活动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检查、考核计划用水单位月度计划,做好创建节水型城市有关台帐资料的整理统计汇总和汇编工作。

7、迎难而进,扎实开展实事工程。根据年初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抓紧实施对城区居民自来水实行屋顶水箱改造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尽快使泵站建设早日开工,努力完成三年规划目标。

8、做好建区20周年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整体配合,协调运作,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强劲的整体合力,切实完成建区20周年重大庆典活动的保障任务。

9、加强液化气经营市场安全管理,抓好液化气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切实加强燃气市场的安全管理;尤其要抓好液化石油气瓶组站建设的协调工作,尽快完成交接盘,按时向用户供气。

10、严格管理,努力抓好自身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切实抓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真正使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力争使下半年评议工作有根本性好转。

三、几点要求

1、自加压力,增强进一步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自信心。

搞好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的有利条件,坚定巩固城市管理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信心和决心。一是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已纳入政府的重要日程,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健全,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日渐完善,领导重视氛围已经形成。二是近年来的城市管理实践,造就了一支勇于吃苦、善打硬仗的城管工作队伍,这是我们搞好前一阶段城市综合整治工作胜利的关键所在,也是夺取下一阶段城市综合整治任务的重要保障。三是通过城市综合整治,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了搞好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意识,全力攻坚的氛围日益浓烈。四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经验,必将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城市管理任务的艰巨性,又要坚定进一步搞好城市综合整治的必胜信心,做到认清形势,自加压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不断强化长效管理,着力整体形象提升,再接再厉,艰苦工作,奋然前行,向新的更高的平台迈进。

2、乘势而上,奋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经过我们半年来的努力,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果,一大批基础设施即将建设,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环境变“洁”了,城市变“美”了,道路变“畅”了,为加快推进下一阶段的城市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现在开始,我们步入了巩固城市管理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新时期。这个时期,对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极为关键。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进取意识,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树立新标杆,采取新措施,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品位为中心,加大“净化、绿化、亮化、畅通”工作力度,促进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抓好道路维修和人行道改造工作,区政府已安排资金,对华山路、中河路、恒山路北端、横河路等部分路段的人行道以及明州路部分路段人行道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我们一定要合理安排,严密组织,抢抓进度,确保这几条道路改造工程按时保质量完成。二要继续实施“亮化”工程。区政府已安排100万元资金,安装城区路灯节能系统。要按照已制定出的城区路灯节能系统安装计划,严格实行施工招投标,加快工作进度,完成区下达的考核指标。三要继续实施“净化”工程。区政府对街道考核办法出台后,要严格考评通报制度,充分挖掘五个街道的工作潜力,积极稳妥地做好五个街道行业管理考核工作。四要继续实施“绿化”工程。按照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山水园林特色滨海城市的要求,以创建“生态*”为载体,以裸地整治为重点,以公园内部建设为依托,经营绿化基地,推动城市绿化,建设分布合理、植物多样、错落有致、景色优美的绿地系统。

3、强化宣传,坚持以人为本的观点抓好城市管理。

人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就城市管理而言,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抓好城市管理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坚决摒弃“见物不见人”的思想,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要继续推行城管执法工作“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的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法治管理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在宣传中促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依然是今后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搞好新闻舆论宣传,抓好“小手牵大手,携手建家园”互动宣传。会后,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城市管理的意义、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告知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形成人人关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参与城管的格局,推动城管工作出成果、见成效。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点滴入土,逐步改变不文明行为和习惯。

4、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7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市建设局局长 马龙书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政府组成人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非常感谢人大常委会给我提供这次汇报工作的机会。我于年月任原市建委主任,年月机构改革后任市建设局局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与局党委一班人和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一道,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克难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任职以来履行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落实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适应新时期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我们突出了“三抓”:一是抓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三五”、“四五”普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建设行业的特点,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进行了重点学习和宣传,“三五”普法教育被授予全市先进单位。及时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了实施试点、轮训工作。同时采取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对建设法律、法规做了广泛的社会宣传。二是抓建章立制。任职两年多来,先后对《建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建委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制定了《十堰市建设局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十堰市公交客运管理办法》、《十堰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十堰市城建监察实施方案》,并在系统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大案、要案备案制度等工作,从而强化了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为依法加强建设行业管理创造了条件。三是抓依法管理。为配合全国范围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积极开展了工程质量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对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转包挂靠及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执法。实施了建筑设计审查工作,去年共组织检查工程项目个,发出停工、整改、处罚通知书份,杜绝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被省建设厅肯定为“工作有序、成效明显”。城市管理从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入手,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取消了所有城管收费项目,规范了执法行为。两年多来,由于严格了执法程序,规范了处罚行为,从而基本做到了执法不违法,处罚不乱罚,管理守章法。

二、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推进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全市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东引西联、项目兴市、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等工作方针和思路,我同班子成员一起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快城镇规划进度

为实现高起点发展城镇的目标,市区抓紧完成了《城区总体规划》第五次修编并报批实施,加快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完成了个县市城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对多个乡镇的规划进行了重新编制和完善,全市城乡共编制各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个。城镇规划质量明显提高,在全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我市推荐上报的个城镇规划全部获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区发放“一书两证”份,各县(市)乡镇发放“一书一证”多份,强化了规划批后管理,及时查处违章建设,维护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大力提升城镇功能

按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两年多来,市城区重点改造了人民路、朝阳路、车城路、车城西路等条道路,新建了某省路,重新启动了某省路建设,市热电厂一期工程顺利完工,两炉两机已投入运行,开始向部分市民供热和发电上网,三环大桥已建成通车,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管网收集系统工程和一期工程。武当商城改造两个街区已全面开工。以“四场”和“九路”为重点的亮化工程,已全面启动。另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做前期准备。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坚持施工现场在哪里,我就跟踪服务到哪里,并经常召开项目协调会、督办会,促进了项目的落实。两年多来城镇建设共完成投资.亿元,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得到提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三)奋力 推进小城镇建设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国家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扶贫攻坚、支持口子镇建设等机遇,积极推进建设目标管理,重点突出了各县(市)城区、口子镇、以及土关垭至六里坪城镇带的建设。实施了示范镇建设计划,使城镇建设全面启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及时提出了“森林围城,园林下乡”的工作新思路,组织动员建设系统开展了技术下乡服务小城镇建设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县(市)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想干不会干的困难。一批小城镇的建设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去年,市建设局被评为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集体。

(四)努力优化城镇人居环境

以全省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城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旧城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成商品房万M,经济适用房万M,有户以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职工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城区建筑物外观改造进展顺利,共完成改造项目个,面积多万M。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新增绿地多万M,巩固了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对野广告、马路市场、建筑施工场地进行了重点整治。在各界的共同参与支持下,城镇面貌在美化,人居环境在优化。去年,在全省第二届“楚天杯”城镇建设创建活动的激烈竞争中,十堰城区再次夺杯,房县、丹江口市填补了我市县级城镇夺杯的空白,有个乡镇获得了“楚天杯”奖。

(五)协力实施经营城市战略

近两年来,面对我市城镇建设开工项目多、标准高、资金缺口大、到位差的压力与挑战,我和党委一班人带领建设系统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营城市的战略理念,上下协力齐奏“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经营城市“大合唱”,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在城区路街站改建项目和厂(场)两路一桥新建项目已完成的.亿元投资中,采取土地运作、产权置换、招商引资、贷款借资、社会融资等多种市场手段筹资达.亿元,占总投资额的.,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还对市政、公交、环卫、园林绿化等事业单位,推行了面向市场的改革,加快了系统所属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的改制步伐,发挥了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建设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三、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任职以来,凡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涉及到建设工作的每项决议、决定,人民代表的每一项建议、意见,我和党委一班人都高度重视,都是主动积极抓好落实。一是主动争取人大监督支持。每年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的建设活动,我们都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出席作指导,一些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的建设决策都通过政府征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对建设工作的视察监督和工作指导。市人大领导也经常挤出时间亲临建设局和施工现场,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在全系统实行了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一把手负责制。为确保办理质量,我们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将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去年,为落实东风公司移交道路改造的议案,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资金缺的情况下,我们立足“服务东风公司、促进十堰发展”这个高度,将移交道路改造工程作为“民心工程”来抓。通过加强领导,严密规划,精心施工,克难拼搏,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两年来,我局共办理人大意见、建议件,全部按时办理并答复,代表们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以上。三是重视人民来信工作。为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我局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市长公开电话开通以来,对于与建设工作有关的每一件事,我们都认真对待,积极落实,及时答复。本着认真处理每一封信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的要求,两年来,我们共办理*件次,办结率以上。

四、贯彻落实廉政责任制,抓好廉洁自律

两年多来,建设局党委坚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建设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管理考核办法》,在全系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和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我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能够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机关人员进出、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问题处理上,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如在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坚持按程序和标准实施,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在 财务管理上,我到任以后,在市财政局参与下,对机关科室财务及时进行了清理整顿,先后对个科室财务进行了归并。在财务开支上规定并执行了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预审、最后核销的管理办法。预算外收入全部进入了财政预算外专户。社会关注的城维费使用,每年都是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项目建设资金在指挥部设有专帐,财政局派会计管帐,资金跟着项目走,系统各单位的资金由财政直接对有关单位,不经过建设局。设立多年的建筑业联合会、勘察设计协会等财务相对独立,财政、审计、税务认可,运作及管理也是规范的。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纪律,我从没有做过用公款用于个人挥霍,更没有借个人生日、住院等名义受礼敛财的事。结合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反腐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了廉政建设的落实。在工作和生活中,我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谋私利。能够坚持原则,严格自律,尤其是在工程招投标上,我从不写条子、打招呼,没有批过一个工程。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任职以来,我为做好本职工作付出了积极的努力,但与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

(一)行业改革的步子不快。由于对建设工作如何转变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研究不够,而且缺少可以借鉴的经验,以致于瞻前顾后,求稳怕乱,使建设行业改革步伐迟缓。

(二)城镇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有所偏颇,重建轻管的现象较为明显。城镇建设管理运用阶段性、突击性手段较多,而行之有效的长久性措施不足,与城镇发展速度和要求形成较大反差。

(三)建设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建设市场中不依照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招投标中弄虚作假、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队伍违法转包挂靠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队伍班子建设求和疏管现象突出。在机关内部管理,尤其是对待班子成员的要求方面,过于考虑团结、疏于监督,致使个别成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建设队伍的形象。

(五)财务制度执行的不够好。在财务管理上存在透明度不够,财务开支标准把关不严的问题。由于近年外地到十堰参观考察城镇建设的来宾十分频繁,接待任务大,造成招待费用过多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重要原因还是我主观努力不够,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对邓小平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业务知识系统钻研的少,对十堰建设的现实问题缺少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因此,不能很好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

二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往往忙于城区事务多,对县、市、乡镇检查、指导的少;对重点工程抓的多,对面上的工作过问的少;对工作布置的多,一抓到底的少。在工作方法上存在着对上主动汇报不够,内部沟通不够,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等问题。如在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没跟上,少数同志竞岗落选后有些想法,极个别同志还产生了怨恨情绪,对此我感到非常遗憾。

三是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被动接受检查督导的多,主动请示汇报较少,法律、法规意识还不够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就如何顶住各方干扰,自觉依法行政还有差距。

六、整改措施

(一)加快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素质。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建设业务知识尤其是要加强WTO市场规则的学习,注重思维和领导方法的创新,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规划政府化、建设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的要求,努力探索符合十堰实际的建设发展之路。

(二)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主监督是建设事业市场化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加大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执法力度,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三)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公仆意识。从狠抓制度落实入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切实通过典型事例,加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树立良好的廉政勤政形象。

(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事项都必须通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上多汇报,对下多关心,对内多沟通,对外多协调,努力创造良好的内外工作环境,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8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城管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城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决定从潍坊市区的大型企业中聘请30名知名企业家为社会宣传监督员。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首先,我代表市城管执法局和全体执法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城管执法工作的上级纪检部门、各新闻媒体和广大的企业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为便于各位社会监督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更好地监督和帮助,下面,我将市城管执法局的基本情况和前期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于2003年4月1日,为市政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部门,具体行使国务院法制办复函中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市辖四区和三个市属开发区分别设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分局,市区体制实行“两级执法、双重管理、以区为主”的模式。各县市分别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自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城管执法机构以优化城市环境为己任,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治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不懈地开展了违法建设、乱贴乱画、乱设广告、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认可。

城管综合执法是一项新生事务,许多工作尚处在探索阶段。因此,在队伍成立之后,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尽快实现城市环境面貌大变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提出城管执法部门暂不参加市直部门“双评”活动,为全市各级城管执法机构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市里的要求,我们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参加了企业“双评”活动,结果连续三次评议结果均为倒数第一,直接导致了我们前任局长被免职。

为适应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察,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作为新一任的城管执法局长,我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市领导的信任,前期城管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广大执法人员和广大市民的期望,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面临的巨大考验。上任以来,我与领导班子和全体同志进行了深刻反思。我们认为,企业“双评”不理想,有工作性质等客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我们必须在付出了惨痛代价的基础上,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教训。必须承认,我们的工作中确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诸如执法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程序不规范等不文明执法的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给我们的企业、市民带来了工作上和生活上的不便。对此,我们新的班子向全体市民和企业承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永远是人民的公仆,任何违背人民根本利益的行为都是应该被禁止的,我们一定严肃纪律,狠抓队伍建设,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消除不文明执法的现象。

为解决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任后不久我们以新任执法局长的名义发了“致我市企业家的一封信”,诚恳征求各企业对执法局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感动的是,97%的企业家都给了回复,既表达了对我们的同情和理解,又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平执法。

为解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本着对企业和市民负责的精神,新的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确立了“改进执法讲文明、转变作风讲服务、优化环境讲和谐”的整改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迅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对原有的30多项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重点对监督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针对执法人员执法中容易出现和引起市民反感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研究制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十条禁令”》;专门成立了执法督查机构,制定出台了过错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实行日常督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建立起了监督有力、考核到位的责任追究体系,用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不文明执法,侵犯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严厉惩处。

二是狠抓了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素质。对全体执法人员分三批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执法业务考试、知识竞赛、城管执法实务研讨和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等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教育,重点对一周的工作和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实施了大规模的队列训练,培养执法人员令行禁止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从根本上解决不文明执法的问题。

三是贯彻公平执法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我们执法局新的领导班子贯彻了一个理念:对执法相对人一视同仁,不执人情法,也不刁难任何相对人。对不公平执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宽恕。

四是改进了执法方式。贯彻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全面推行人性化、亲情式管理,采取了“初次违章不处罚”的执法方式,对初次违章且影响较小的单位和个人,只进行说服教育不作处罚,并帮助其纠正违章行为;对必须进行处罚的,区别不同情况,尽量予以从轻处罚,特别是对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等作出拆除处罚的,主动登门入户做工作,耐心听取申辩,详细阐明利害关系,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避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同时,推行了规范化服务,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热情地做到“四个一”,即:迎上一张笑脸、道上一声问候、倒上一杯热水、送上一把椅子,真正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五是细化了环境整治。我们认为,拥有良好生活环境的和谐社会才是高水平的和谐社会,严格执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统一的。为建立高水平的和谐,我们组织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写、占道经营、乱倒垃圾、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800余处、5万多平方米;清理各类乱摆摊点和店外经营5.5万余处(次),取缔各类占道市场32处;清理乱贴乱画9万余处,拆除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2万多块;查处施工噪声扰民案件300余起、乱倒垃圾案件130余起。同时,我们将城管执法逐步向街办、乡镇、社区延伸,扩大了环境整治的覆盖面,实行了市容市貌划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在城管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取得了突破,实现了城市环境面貌的大改观。

总的来看,经过前段时间的积极整改,我们的各项工作都有了一定的起色,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下一步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管执法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调整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环境秩序,力争实现“一个目标”、做到“两个确保”、树立“三个理念”。“一个目标”就是要创建全国一流的城管,包括一流的管理制度、一流的管理机制、一流的执法队伍、一流的执法方式、一流的社会形象。“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做到从严治市,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确保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实行人性化管理。“三个理念”就是树立内强素质求和谐的理念、外树形象讲服务的理念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精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品牌。

城管执法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充满着各种矛盾。我们在履行职责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少数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遇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案件,不查就是失职,广大居民会不满意,一旦依法查处,就有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上的损失;占道经营,不查影响交通,查处经营者不高兴;违章建筑,不查影响市容市貌,查处触及企业利益。因此,我们的工作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这次我们从市区大型企业中聘请知名企业家作为城管执法社会监督员,目的就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规范和约束城管执法行为,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保障城管执法工作始终沿着依法行政的轨道健康发展。

第9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建议范文

**年4月,市城管局在刚成立时接受了泸州市行风评议。9名评议代表,经过4个多月时间,深入群众广泛调查了解,给我局提出了5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顺利地通过了评议,被市政府评为“行风评议合格单位”。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继续把“老百姓是否满意”作为城管工作的标准,坚持每年行风评议“回头看”,按照“精细、扎实、高效”的城管工作要求,狠抓队伍建设,狠抓城市长效管理,狠抓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狠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管工作、行业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绩。我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被“市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一等奖”,四川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今年又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迎接第四次复检的顺利通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市政府决定对我局行风评议进行“回头看”,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是促进我局更好的搞好行风建设的一种鞭策。随着构建和谐泸州步伐的加快,给城市管理工作,给我局的行风建设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接受评议,将这次行风评议回头看作为促进我系统行风建设的契机,查漏补缺,针对问题,切实整改,坚持以人为本,行风建设长抓不懈,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期望。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市府办“关于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城管系统作为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布置迎接行风评议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环卫设施,城市路灯照明、夜景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全市爱国卫生统筹协调等工作。我局作为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城市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的窗口和对外形象。抓好我局行风建设,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城管系统来说意义十分重要。二是加强领导。为有组织、有计划地把行风评议工作抓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杜志伟为组长,党委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办负责具体工作,以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有落实。三是布置工作。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将“关于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了传达,同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先后制发了“关于做好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年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安排意见”,对我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的指导思想、开展形式、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应达到目标,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端正态度,认真整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维护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到了长效化管理;城市夜景工程、百条小巷改造已成为我市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今年九月,我市又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第四次复查。城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来宾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但是,我局行风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城管宣传方式、手段不多,市民卫生意识较为淡薄,市民参与城管的自觉性不高;城管执法艺术、手段还需改进;对区县城管指导力度还不够等。

针对问题,切实整改。一是从“四种意识”上抓好行风建设。我局继续从解决公共服务意识、对待老百姓的感情意识、市政设施维护—损坏—再维护的动态意识、“精细、扎实、高效”管理意识等四个方面着手,摆正城管工作者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端正工作服务态度,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二是通过“五看”抓好行风建设。一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主要是看上次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看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是否已整改,看老百姓拔打“12345”反映率是否呈明显下降趋势。二看服务意识是否增强,工作中是否还存在“冷、硬、横、推”等服务意识不到位的现象,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无明显改变。三看队伍素质是否提高,城管队伍在城市管理中是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市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看老百姓是否满意,把市政维护、亮化工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管执法等工作,让老百姓进行评议,看老百姓的满意率程度。五看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完善,看各科室、各单位的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得利益,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是否有机结合,并认真执行,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常抓不懈,服务群众。

为市民提供一个干净、优美、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是“三个代表”服务群众的一个具体体现。我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已顺利通过了四次“国卫”复查,城市管理水平走到了全省的前列,但城市管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具有广泛性、反复性、艰巨性、社会性等特点,决定了城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工程,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我局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在“精细、扎实、高效”上下功夫,通过构建学习教育、廉洁从政、巩固完善城市长效管理、培养城管队伍执政能力等机制,提高城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密切与老百姓的联系,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服务于民、取信为民。

一是构建长期学习受教育机制。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大“先教”成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

二是构建廉洁从政长效机制。严格纪检监察制度,坚持以制管人,建立健全拒腐防变体系,抓好干部队伍日常田间管理工作。在专项治理上,对领导干部及家属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经商办企业、投资煤矿等进行专项治理;在工程项目上,一律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阳光操作;在财务资金的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办事。对违纪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从严从快,立即严处,决不姑息手软。

三是巩固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从过去搞卫生突击迎接检查为通过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来实现“三个一样”,即“白天晚上一个样、检不检查一个样、大街小巷一个样”。在环卫作业、市政道路建设维护、路灯亮灯率和完好率、城管执法,户外广告、办证等审批项目等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各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文明执法、亲民执法,提高执法技巧,转变过去简单、粗暴给市民留下的不良形象,塑造城管文明执法新形象。

四是培养城管队伍执政能力长效机制。提高干部职工职业道德意识、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拓展城市管理、经营理念,提高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遇到新问题的能力,加快实施经营城市、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战略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