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基本医疗保障措施精选(九篇)

基本医疗保障措施

第1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老百姓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也是从中央到省、市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管委会今天召开这次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和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努力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操作好、实施好、落实好。在这次会议召开之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已就我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深入地调研,对我区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作了相应部署和安排。刚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亚良和分管局长姜维同志分别介绍了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政策,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开展好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全民医疗保障,是医疗制度改革的又一次跨越,是工委、管委会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有效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的一件好事。

加快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新举措。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广大城镇居民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平等地享有医疗保障权利。近年来,我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但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无职业的城镇居民、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及没有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尚未作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这些人一旦患病,将享受不到保险待遇。这一人群的医疗保障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保障广大城镇居民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平等地享有医疗保障权利。把他们尽快纳入制度保障,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中央和省市明确要求做好的一件大事。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确保城镇居民平等享有医疗保障权利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央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4月4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省政府相继决定在全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市政府在去年12月19日召开了个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大会,常务副市长xxx在会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元月18日下发了x政发[2008]2号文件,决定从1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一件难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据劳动保障部门初步调查,我区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约5万人以上,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性很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牵一发而动全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得到群众的接受和理解必然还需要一个过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完善的套路可以照搬,只能边操作边完善方案,边推进边解决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1月1日启动实施,对我们的理解力、操作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管理处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今年我区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在运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体目标。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2008年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的目标是:全区城镇居民参保不少于4万人,这也是省、市实事任务,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项任务。

二是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这是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负担。政府补助以中央为主,地方配套,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衔接工作,确保各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要按要求足额预算专项资金,真正做到补贴到人、补助到位,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要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要尽快在全区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人员培训工作一定要尽快到位,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政策,成为这项工作的行家里手;劳动保障站和社区相关人员也要做到能基本把握政策、解释政策。劳动部门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和业务指导。只有这样才能把这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才能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四是要加强经办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乡镇管理处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具体承办。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业务面广量大,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数据比对、证卡帐册的制作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经费的及时到位。同时,继续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标准,落实“六到位”的要求,积极拓展社区医疗保险服务功能,全市已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业务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的经办服务前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前沿”窗口作用,建立起优化便捷的服务流程,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

五是要严格规范基金监督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保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医保部门要严格管理制度,在收、管、支三个环节上下功夫,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建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等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合理确定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比例,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建立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机制,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要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基金管理风险;要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工委、管委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工委、管委会为民办理的实事之一,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管理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广而告之,营造氛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和关键环节。乡镇、管理处的劳动保障平台和各学校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住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要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向参保对象讲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内容和参加的好处,讲清政府的补助支持政策,宣传群众受益的典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力争“三个讲透”:一是要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知道好处;二是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掌握政策;三是要把政府支持和资金管理、报销办法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消除疑虑。尤其是要把帐算清楚,使城镇居民知道参保能够得到哪些实惠、能化解哪些风险。要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民利工程,从而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过细工作,引导群众自愿投保,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搞强制参保。

(二)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乡镇、管理处党委和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纳入工作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期运行。

第2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动员会,会议的目的是:认真总结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好的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立足早安排、早部署,全面的、有序的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刚才,卫生局的局长和社保局的局长分别就如何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务请大家会后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年月以前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一)基本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年,全县参合人口为26.08万人,参合率为67.55%;应筹集资金13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19.8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02.7万元,省级配套195.6万元,市级配套130.39万元,县级配套130.39万元,群众筹资260.78万元。全县全年总计报销补助80666人次,补助金额530.75万元,结余773.2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40.7%。

年,全县参合人口为32.9万人,参合率为85.23%;群众筹资329.04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64.52万元;年元-5月份全县门诊补偿30436人次,补偿金额为72.37万元;住院补偿11780人次,补偿资金515.05万元,共计补偿42216人次,补偿资金587.42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止年5月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979人,其中:城镇居民5854人,学生5125人,参保率为47.73%;应筹集医疗保险基金149万余元,目前除城镇居民自筹资金65万元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已累计报销补助117人次,补偿资金9.4万元。

(二)基本估价

我县自被列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试点县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项工作。通过一年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七个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广大参合参保城乡居民从中得到了实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究其原因,主要得力于四个方面:一是得力于县乡各级领导的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是一项新兴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照搬,只能是在摸索中推进。为做好这一工作,县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组建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各项措施和制度,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资金及人员保障;二是得力于广泛的宣传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层层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使更多的城乡居民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参合参保,从而得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带来的实惠;三是得力于各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积极帮助特困、特殊群体参合参保,加强监督与管理,使保障工作得以如期、有序、规范运行。四是得力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运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参合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奠定了服务基础。

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力度不够,部分城乡居民对参合参保后自己应享有的权利还不够清楚,对如何看病就医享受补助程序还不够明白,导致部分城乡居民参合参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个别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在宣传过程中将政策走了样,致使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产生曲解,不愿参合参保。二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乡村医疗机构,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表现在人员总数不够上,另一方面表现在专业人才紧缺上,个别乡镇卫生院没有执业医生,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即使有医疗设备也无人会使用。三是监管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方案实施后,部分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直线上升,“小病大医”、“开大处方”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了“套取合医资金”的现象,合医资金安全严重受到威胁。四是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协调管理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五是医德医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对患者服务态度差、不负责任,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其服务质量,改变其服务态度。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只有县医院和中医院,给广大城镇居民就近看病就医带来了难度、增加了负担,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关于当前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利益,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的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主要是解决城镇非农业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除外)群体看病就医的问题,从而实现医疗保障的全覆盖。

其次,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党的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七大又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高度关注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三,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特别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当前来看,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特别是看病贵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人均、就诊次均医疗费用较高。一场大病导致一个家庭贫困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遇到大病就更加困难。因此,城乡居民看病问题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是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始终是各级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大事。

第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就是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扩大覆盖面,使广大城乡居民100%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和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一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实事、难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普通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们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完善的方案可以照搬,只能边操作边完善,边推进边解决问题。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是全市统一方案,政策性很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完全得到群众的接受和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难事办好、办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严格把握政策,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及召开干部职工培训会和群众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城乡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和理解,扩大政策宣传声势和效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针对广大城乡居民关心和担心的问题进行宣传,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参保方式、参合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参合参保资金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实际问题,解除城乡居民的疑虑和担心,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要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方法的细致性和时间的持久性。既要注重筹资时的政策宣传发动,也要注重运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解释,更要通过宣传增强城乡居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的意识,引导其合理就医。

二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切实做好参合参保资金的筹集工作。无论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措资金都是关键,是基础。参合参保资金构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补助部分,二是城乡居民自筹部分。而中央、省市县的资金配套都有明确规定是有保障的,难的是城乡居民自筹部分的筹集。政策规定只有农户参合了、城镇居民参保了,各级资金才能按已参合参保人数补助到位,而农户的参合或城镇居民的参保又都要本着遵循自愿的原则。为此,我们要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已获就医补助的典型事例宣传,让广大群众通过身边事例进一步了解惠民政策的特性,增强其制度的吸引力,从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合参保。同时,我们在筹资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方法的灵活性。筹资工作可与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进行,可一边宣传发动,一边收取自筹资金。在这点我要强调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必须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要利用学校、教师对政策的宣传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利用农村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政策引导,宣传动员广大城乡居民参合参保。参合参保资金筹集要本着群众自愿,要讲究工作方法,不能造成新的群众上访事件。

三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是帮助患病居民扶危济困的“保命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一方面,在参合参保资金的筹集上,各乡镇要做到收一户、登记一户并上交一户,决不允许有截留和挪用,筹集资金实行一周一入专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从7月20日起实行每周一报一入账户。另一方面,在参合参保资金的使用上,县合医办和社保局要加强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报销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医疗机构未因病施治产生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和监管,严肃查处开大处方,特别是套取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参合参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是加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与监管,加大医技培训力度,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最终要由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来实现。今天就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少、参保人员看病难的问题,县医保办增设了15个医疗机构,并授了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即县合医办和社保局)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制定基本诊疗项目、基本用药目录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县、乡、村卫生技术骨干的培训培养,有计划地选送技术骨干到县级或县外培训基地进修培训,县级医疗机构也要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的定点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严把各医疗机构药品的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推进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切实规范供药渠道,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各种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使广大居民能够用上放心、有效、价廉的药品。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各级医疗机构的执业纪律,规范其服务行为,转变其行业作风;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认真开展了以整治商业贿赂为重点的行业作风整顿工作,以及视群众身体健康于不顾的小病大医、小病长医的不道德的医德医风整治教育,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对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的重要性,着眼长远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就医流程,公开收费标准,严格用药规定,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医疗机构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防疫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通过自身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群众的疾病预防意识和健康意识,自觉预防一些疾病的发生。

另外,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今年4月,全省召开了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会,提出要分期分批解决村级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问题。按照省的会议精神,要求县级落实用地等问题。我县今年有27个建设任务,不管落实到哪个乡镇,乡镇都要落实好用地,建设、国土部门都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卫生局要按省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和按期运行。

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监管的职责,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资金按要求、按比例足额纳入预算,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启动和运行工作经费,同时要负责医保基金票据使用管理,加强基金监管。卫生部门要着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审计部门要负责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审计工作,且一年审计不少于两次。物价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药品价格常规管理,严格控制药价虚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准入的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教育部门要负责督促各学校,动员在校学生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里要明确的是:农村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已就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统一收费及上缴工作,确保所有学生都享有医疗保障。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参合参保工作。残联要协助做好残疾人的参合参保工作。计生部门要协助做好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的参合工作。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城乡居民参合参保的良好氛围。监察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一方面要进行工作效能的监督管理,对工作飘浮、作风不实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要进行问责问效;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套用、挪用、截留参合参保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这里,我特别要指出的是: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任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85%以上。工作目标已定,按省市的要求,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年10月31日前完成筹资工作,12月底前完成登记和录入工作,确保年元月1日能正常启动运行,参合人员能享受就医的政策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年8月3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工作。要完成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此,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乡镇乡镇长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各位乡镇长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制度和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抓,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并如期运行。

总之,各乡镇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以赴地把这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第3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坚持脱贫标准,统筹整合资源,全面摸清底数,实施专项行动,举全省之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协调推进其他贫困地区及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任务,统筹组织资源,采取过硬措施和办法,集中力量攻克难关,确保2019年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

保障义务教育。聚焦乡村学生、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突出控辍保学、精准资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保障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2019年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的水平以上;

到2020年,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保障基本医疗。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做到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2019年底,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加强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服务,巩固提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

保障住房安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加快推进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保障其不住危房。根据各地农村危房全面排查结果,将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统筹推进其他危房户危房改造,夯实精准防贫基础。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任务。

保障饮水安全。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2019年底,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调度部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要围绕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服务能力,根据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各部门工作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

(二)准确把握标准,全面核清底数。各市县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在准确把握国家基本标准和总体要求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标准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同时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各市县要在准确把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摸清本地区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详细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义务教育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县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控辍保学情况;

基本医疗方面要重点摸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情况,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管理等情况;

危房改造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安全情况;

饮水安全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人口饮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关键指标。同时,要对脱贫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

(三)针对突出问题,抓好重点工作。各市县要在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化帮扶举措。要按照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行业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倾斜,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健全完善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认真落实县级“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不漏一人。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统筹布局规划,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建设短板,到2020年实现两类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达标、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入编待遇政策落实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好“老校长下乡”计划。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度,自2019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等,各市县党委政府)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建立完善信息衔接机制,及时准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服务,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巩固提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正常运转。加快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强化对口帮扶,针对深度贫困县,统筹优势资源,组织三级医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力度,定向县(市)落实定编定岗待遇保障政策。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继续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1名合格全科医生。持续开展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含中医)线上线下培训。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等多种形式,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健全“压茬选派”制度,深入实施“春雨工程”,解决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缺乏合格医务人员问题,并认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县域医联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对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在规划建设水、电、路、信、房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建设配套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河北银保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等,各市县党委政府)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改造计划,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将各地新排查出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并制定调整后的改造任务和资金安排方案。统筹推进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参照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4类重点对象以外家庭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各地组织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户的改造方案、施工操作等进行指导服务,特别是加强对修缮加固房屋的加固方案、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进行把关审查,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关键环节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督导做好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建设方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确保改造质量。(责任单位:省住房建设厅,各市县党委政府)

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全面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以未脱贫的10个深度贫困县和赤城县、蔚县、怀安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为重点,统筹推进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将尚存饮水安全问题人口纳入2019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采取综合解决措施,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彻底解决。加强特殊群体帮扶和突发旱情处置工作,各县建立特殊群体饮水安全问题清单,优先采用工程措施,努力实现自来水入户;

工程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采取义工、公益岗位和邻里照顾等方式解决。要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建立应急供水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应急情况和严重旱情时,要采取新辟水源、启动备用水源、延长泵管、拉水送水、发动社会参与、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等应急措施保障供水安全,2019年底前保障措施全部到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0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设置服务公示牌,实行管理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三个公开”,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加快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对2019年中央投资计划中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做好工程计划管理,科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年内完成80%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各市县党委政府)

(四)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优先安排项目、优先保障资金、优先落实措施。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有关转移支付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倾斜。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中,要优先安排资金项目支持地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力度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对帮扶地区教育和医疗人才等援助力度。贫困村提升工程,要重点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下放“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审批权限,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支持的贫困村微小型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加强“两不愁三保障”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及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查巡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定期部署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都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扶贫、卫健、医保、教育、住建、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各级“3+1”行业主管部门也都要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落实。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通报一次问题解决情况,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加快解决进度。脱贫攻坚期内,各市及省直“3+1”部门要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本年度脱贫攻坚情况。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真督实查,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坚决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审计部门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目标,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和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常态化约谈。

第4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论文摘要:经过多轮的修改,在广大民众的无限期盼中,国家新医改方案终于出台,并将大学生医保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本文就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推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作了阐述,并就目前该项政策的优缺点及改进措施作了简要的分析。

随着高等 教育 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显著扩大,到2007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已达到2300万人,其中包括计划内招生、计划外招生以及高职高专学生等。而同时,近年来大学生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原来的公费医疗及学生平安险远远不能满足 治疗 的需要。我们在网上或身边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许多贫困的大学生因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发出求助,学校师生、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发起爱心捐助活动。大学生作为国家 发展 的栋梁,其健康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也正是基于此,今年两会后,经过多轮修改的新医改方案出台,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将大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直至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实质性的社会保障范畴,医疗保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

(一)公费医疗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资料,目前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始建于1952年,从1953年起,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财政按照计划内招生人数向高校拨发一定数额的包干医疗费用,医疗补贴标准从1994年至今都是60元/年。这部分医疗补贴只针对高校计划内的学生,计划外学生(二级学院、扩招及高职高专招收)、自费生以及委培生则不能享受此补贴。由此可见,这种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窄,非计划内招生的学生一旦得了大病,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而这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计划外学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部分学生的医疗保障也越来越成问题。同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只对基本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常见处方药品,小额的医疗支出,门诊医疗费用等,存在保障范同小、水平低的问题。有人形象地将高校医疗机构比喻为“慈善机构”,渴了给点水,饿了给点饭,无法给予学生全面的医疗服务,对大学生的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

(二)学生平安险(学平险)

学生平安险是在校大学生可以购买的一种商业医疗保险。学平险包括死亡、残疾给付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大学生,患大病的风险越来越高,而原有的公费医疗保障并不能有效地化解这一风险,况且对于很大一部分非计划内的学生还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所以,大学生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作为医疗保障的补充。但学平险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于它是商业险而非社会保险,故要求学生在投保前身体必须是健康的,所以身患疾病的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非健康学生是被排出在学平险之外的。其次,对于学平险,各个高校缴纳的保费一般是每年20~50元,保费低,但保障水平也低,最高赔偿额度一般在2-6万元之间,赔付能力有限,对于重大疾病更是杯水车薪。还有就是学生对学平险的具体条款并不是很清楚,在索赔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需要自行先垫付医药费,事后凭借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及病历才能得到补偿,这也无异于“雨后送伞”,给贫困家庭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鉴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种种问题,经过长期的调研和研究,借着本次我国新医改方案出台的东风,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终于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该《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1.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3)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各地采取措施,对家庭 经济 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继《关于将大学生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颁发以来,各省市积极响应,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在浙江,《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9月1号起实施。具体措施为:9月1日起,在杭高校大学生(外国留学生除外)每年只需缴纳30元钱(学生个人每年缴纳30元,同级财政补贴90元),住院生大病的医疗费就能报销,报销比例在70%一80%,且没有设定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严重疾病,即便住院医药费花了l5万元或更多,统筹基金始终是他们的坚强依靠,费用至少能报销80%以上。这个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杭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

北京和沈阳两地对大学生医保t作也发出了量化通知:北京地区将把北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 教育 的全日制非在职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纳入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当中,标准与京籍学生相同。沈阳地区规定2009年级大学新生要100%参保,2008年级以前的在校大学生参保率不能低于40%。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筹资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40元,医保基金对每位参保大学生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l0万元,且该地区的参保学生在放假和实习期间都能享受医保。

经济 相对滞后的西北一带如陕西,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规定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高于20元。且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毕业后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年限合并 计算 。同时指出,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可选择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大学生在校期问异地就医和转诊 治疗 ,按照高校所在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总结

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的举措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正如本文所述,在这之前,与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的是国家公费医疗制度和商业险学平险的补充。但是,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公费医疗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小病得不到报销,得了大病时报销的比例却又很小,加之此项制度只能报销一些特定的药品以及特定的 医院 ,在形式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未能享受公费医疗。学平险又由于是一种商业险,有在投保资格及理赔标准和程序上的种种弊端,大学生因此从中受惠有限。随着鸡肋似的“公费医疗”转变为社会医保,大学生虽然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但是由此而来的方便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首先,社会医保覆盖范同广,保障高。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大学生,且没有象商业医疗保险那样的投保资格的审查,这给已经患病的大学生带来了春天的雨露;同时支付限额较高,甚至有些城市未设定支付限额,这对患严重疾病(如白血病等)的学生来说,无疑是生命的延续。其次,保费较低,基本上都在学生和家庭的承受范围之内,且确实有困难的还可申请其他途径的免交,真正惠及到了每人每户。再次,社会医保系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在时间的延续上和未来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业保险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由于社会医保还可和以后自己工作时间段内的医疗保险、退休后的医疗保障直接挂钩,这也是普通商业保险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第5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参保为单位,坚持政府鼓励与个人自愿相结合、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市区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原则。

二、覆盖范围:

地区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户籍为准),都可以参加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组织各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对全区参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发放调查表,了解掌握参保人数和结构,对肢体残疾、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全区劳动保障平台人员现状和硬件设施配备情况,调研认证是否能够适应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需要。

(二)宣传培训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大会,对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街道办事处(镇)签订目标责任状。

2、开展宣传发动。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举办广场宣传、开展政策咨询、张贴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城镇居民真正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充分调动其参保积极性。

3、加强业务培训。7月中旬,按照“统一组织、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组织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文件、登记缴费业务流程、计算机软件使用、证历卡发放等,从而保证参加培训人员能够熟练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参保登记、缴费。由各劳动保障所(站)指定专人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切实做到高效率、高质量。

2、落实配套措施。由区劳动人事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组织计算机管理人员对各医保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所(站)安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集管理模块,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前期登记录入工作。开始对已参保缴费并录入系统的城镇居民进行发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树成旺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劳动人事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局。

第6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年我市被列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皖政〔2007〕8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年全市三区四县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到**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鼓励群众连续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二、政策衔接和试点要求

(三)做好政策衔接

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意见》的要求,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办〔2007〕23号)确定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困难群体缴费和补助、基金管理、社会监督等具体规定,进行完善和衔接。

(四)试点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要求,于**年6月中旬前出台本地试点实施方案。同时,着力做好现行制度与试点方案的衔接过渡,确保稳健运行。

三、对现行政策的调整

对现行政策调整的重点是:降低参保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大病重病对象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其它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五)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上级政府相关规定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六)基金筹集

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筹资额:市辖区:130元,市辖县:115元。

其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筹资额:市辖区:260元,市辖县:245元。

实行全市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30元;其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60元。

上述筹资额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

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统筹地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其它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统筹地区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城镇低保居民、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份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身份由残联部门负责认定。

(七)保险待遇

实行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1.起付标准(起付线)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含市外二级以上医院)。一个年度内因患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多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一级医院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

学生、少年儿童患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

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因病住院可享受“零起付线”待遇。

2.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进行的放化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所发生的大额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管理,6个月结算一次;患其它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累计计算,每年报销一次,个人支付200元后其余符合规定的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000元。

参保人员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参保的第二年起,参保年限每增加一年,报销比例相应提高2%,连续参保5年(含5年)以上的,报销比例可相应提高10%。中断缴费的按首次参保支付待遇。

3.意外伤害补偿

学生、少年儿童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线”,符合规定的费用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补偿限额为每年2000元。

学生、少年儿童因病或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一次性补偿其法定受益人10000元的抚恤金。

其它城镇居民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按因病住院规定补偿。

4.二次补偿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基金管理使用,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建立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当年度基金结余(含上年结转资金)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0%时,应实施二次补偿。二次补偿的对象主要是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部分超过当地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当地统计部门前一年的数据为准)的大病患者。二次补偿的比例视基金结余情况而定。

四、管理和服务

实行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制度。

(八)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实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将补助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划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九)加强基金管理

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各地要建立医保基金收支公示制度,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在每年6月份前将上年度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规范参保登记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登记参保时间:在校(包括学龄前儿童学校、幼儿园等)学生为每年8月—9月;其它居民为每年6月—7月。未在上述规定时间登记参保的,参保时应全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未参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一)做好与有关制度间的衔接

1.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本人18周岁以前的缴费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已办理退休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无医疗保障的可自愿暂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和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重或难以承担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3.与其它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衔接

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居民患病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凭患者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等复印件及商业保险公司结报单据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补偿),报销(补偿)待遇与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员一致。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户藉城镇在校学生,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两次报销(补偿)待遇,第二次报销(补偿)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对未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部分和新农合补偿后的余额部分进行审核和结算。

4.与现行政策的衔接

本意见作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办〔2007〕23号)的修订和补充,凡本意见未涉及的仍然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实施定点医疗

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记账管理,医疗终结或出院时,参保人员只要支付按规定属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十三)强化公共服务和管理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效享受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对违法违规或不履行定点义务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以及门诊费用统筹办法。有条件的区县可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

(十四)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

要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内,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参保问题。对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和生活的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属地参保原则,积极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组织

市政府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六)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动态调度

各区县要按照“6月中旬前制订好实施方案”、“年底实现全覆盖”和“及早实施新方案平稳过渡”的目标任务,制订好今年具体工作计划,对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时间、推进步骤、宣传培训、保障措施、制度评估以及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等作出详细安排,并实施动态调度,确保今年7月底参保扩面工作基本落实,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十七)提高经办和服务能力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需要,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研究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各级经办机构要优化经办流程,建立健全统计报表体系,拓展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十八)加强部门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职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发展改革、卫生、药监等部门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药价管理,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纳入预算,支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参保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形成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合力。

第7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医疗保障事业的好坏事关亿万人民的健康与幸福,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工程。因此,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始终是各国、各地区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09年以来,中央文件多次明确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全民医保成为新时期医疗改革的方向,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如何改革高校医疗体制并改善医疗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已经达到了将近2300所,在校本专科学生突破2000万人,在校研究生达到130万人,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实施适宜的医疗保障尤为必要。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近年来一直也受到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改革和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高校公费医疗保障的支付危机,使政府、高校和学生的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高金娥,2007)。第二,介绍国外高校医疗保障模式,力主改革和创新我国高校医疗保障制度,并在实践中推动了五种模式的发展,其中主要的举措是引入了商业保险模式(李国柱,2009)。第三,对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批评,建议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范畴,政府主导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辅以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构建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郑功成,2006;彭美华、朱才华,2010)。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总结,不难发现,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模式的研究和争论推动了制度变革的进程,但是研究的局限性也逐渐的显露出来。第一,注重对制度变迁的定性研究,缺乏相关理论和经验数据的支持,因而得到的结论和建议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实践部门的参考价值有限。第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热衷于某一地区或某一高校的问卷调查,虽然反映了一些问题,但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第三,从当前实践的进程和阶段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进入全民医保的框架,那么对大学生新旧制度间的平稳过渡、新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衔接和融合、新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以及高校校医院激励机制设计等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相关文献不多。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脉络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单一的公费医疗阶段,二是逐渐多样化的医疗保障模式阶段,三是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一)单一公费医疗阶段

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开始于建国初期,当时政务院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该指示所涵盖的公费医疗范围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党派、人民团体及文、教、科、卫等事业单位,同时也包括由国家和地方公办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各公办高校学生人数实行每年40元或60元的定额拨款(部委所属院校每人每年60元,省属院校每人每年40元),而财政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计划外扩招的学生则没有拨款。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在10%左右,学生负担很少,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在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方面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迅速上升和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财政负担越来越重,高校医院亏损也越来越多,同时对非公立学校也不公平,并且一些患大病的学生单靠学校一方的力量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改革完全公费的医疗模式势在必行。

(二)多元化医疗保障体制模式阶段

由于早期传统公费医疗模式弊端明显,很多高校纷纷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传统公费医疗与现代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除了继续原有的公费医疗模式外,同时向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便弥补重大疾病情况下公费医疗基金不足的缺陷。

二是用纯商业保险模式取代传统的公费医疗模式,这种纯商业保险模式通过学校和学生个人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来进行运作,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对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这种医保模式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是大部分学生和家长投保意识不够,投保不积极,或者有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保费,而且理赔手续复杂,理赔周期漫长等等。

三是完全依靠医疗救助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学校筹集各方面的资金来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作为在校学生医疗费用弥补的重要来源。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筹集资金不足,而且数额也不稳定,弊端同样明显。

(三)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至此,我国向全民医保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逐步纳入到了社会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当中。

三、当前大学生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和现实性,但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所设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高校没有尽到将制度宣传到位的责任。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制度自 2009 年才开始陆续实行,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社保卡发给各学校,学校再将社保卡发给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对这种医保改革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给学生带来的益处都缺乏充分的宣传和告知,导致部分学生对这项制度的迷惑和不解,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认同感。根据对安徽和江苏八所高校400位学生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对现行大学生医保政策完全了解的只占到5%,而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5%,了解一点的占到40%,这种状况显然不尽人意。

其次是新医保制度与大学生的实际医保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目前的大学生年龄大约在18至28岁之间,绝大部分都是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只有极少的学生经常患病,而且也不严重,一般门诊就能很快解决,费用也就几十元,而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设有一定的起付线,各地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有100、200、300元不等,而且只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对普通门诊的小病治疗费用却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这种制度实施的结果就是占患病学生的不多数学生并没有真正得到新医保制度带来的好处,因此,参保并不积极。

四、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一个由高校自身、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

首先是高校要承担起在校学生日常小病治疗的责任,增加对校医院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投入;其次是政府要提高极少数患大疾病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保障;再次是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慈善基金,专门用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最后还要有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形成一个覆盖全体学生、满足全体学生需求的全方位的医疗保险体系。

(二)加大新医保制度宣传的力度,提高大学生的参保意识

都说新医保制度比过去的老医保制度要好,但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定的阻力,并没有得到大众的广泛认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和各个学校要加强新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宣传不能停留在一年当中的某一天或某一个时段,而应将新医保政策的宣传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长期做下去,尤其是在目前新医保实施的初期就更有必要。各个学校也应该将新医保的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学校网站、校报媒体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大力宣传,让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学生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为更好的让大学生享受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应该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试点阶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使政府部门、各个高校、社会团体、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大学生个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责明确、规范,让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在一个法律完善、制度健全的框架内有序运行,让大学生真正享受更多的公共财政多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国恩.全民医疗保障与保民生促增长[J].理论前沿,2009(8).

2.陈钊、刘小峰.服务价格市场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未尽之路[J].管理世界,2008(8).

3.张奇林.制度的逻辑与悖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9(2).

4.《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

5.《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2009]1号

第8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一、具体措施

(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领导班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院长、副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根据区卫生局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及各单位对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每半年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按考核得分比扣除考核不合格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0.6:0.4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合格并排序前二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提取的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年中、年终根据区卫生局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得分统筹确定。

3、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取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设立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二)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制度

1、绩效考核优秀奖励。区政府每年拿出20万元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基金,区级财政每年列入预算。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绩效考核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2、超收部分给予返还奖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核定的医疗收入任务后,超收的纯收入(按核定医疗收入超收部分的60%确定)部分50%返还用于奖励超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收返还10万元以内的按40%、10万元以上按20%用于奖励所在单位人员,其余部分用于业务发展、职工福利、化解改革前除长期债务以外的各类流动负债以及运转经费补充。

(三)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防范机制

为有效解决医患纠纷,防患医疗事故风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其业务收入的3%提取医疗风险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医疗事故保险和支付医疗事故赔偿。年度结余资金要结转下年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四)设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基金

区政府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基金5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核定后的发展基金以每年10%递增。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指导监督,卫生、财政、人事、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第9篇:基本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一、确保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

(一)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和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对照清单,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主动认领,制定方案,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销号管理,紧盯目标抓推进,紧扣问题抓整改,切实把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做透,以实际行动和实质成效推动全区健康扶贫工作高质量推进。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党性强作风,以作风促发展,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确保基本医疗冲刺清零任务完成。按照“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全面摸清基本医疗方面短板弱项、突出问题,建立区、镇、村总账和分账。靠实各级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整合现有资源,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冲刺清零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列出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倒逼冲刺清零行动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冲刺清零行动。加强冲刺清零行动跟进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督促做好整改;对行动中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冲刺清零行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确保医疗机构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全省基本医疗有保障验收标准,对基本设施未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改造升级;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机构标准要求配备医疗设备;推动镇区一体服务和镇村一体化,优先为贫困村医疗机构配备合格医生,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一批、“县聘县管乡用”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聘用一批、从区级医院选派一批等方式,解决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紧缺的问题;通过培训考试选拔一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镇卫生院派驻一批和辖区内调剂补充一批的“四个一批”措施,加快为没有村医的卫生室补充合格村医;落实村医待遇,增强村医岗位吸引力,创造拴心留人条件,到2020年底,确保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在设施建设、医师配备、设备配置等方面全面达标,实现全区有1所公立医院、各镇有1所卫生院和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

二、稳妥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除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等原因在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当年缴费期结束后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及因服刑、死亡、失联等原因无法参保之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不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下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具体标准由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及个人承担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得超范围全额免除贫困人口缴费义务。

(五)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坚持公平普惠,全面落实覆盖城乡全体公民的基本医保待遇政策。按照现阶段发展实际,停止执行原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的通知》中有关“对所有城乡居民住院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享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予以拨付”的政策。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等政策,健全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有效控制基本医保待遇“悬崖效应”。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规范慢特病门诊补助政策,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补助病种,统一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待遇认定标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等政策。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落实国家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逐步取消封顶线规定。

(七)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力度和可及面。停止执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的规定。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调整为,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八)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保资金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小病大养、虚假住院等各种利用医保扶贫政策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持续推进贫困人口患者分类救治工作

(九)持续做好大病救治工作。对罹患国家规定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自愿就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按“四定两加强”规定措施实施救治。各级定点医院要制定专项救治病种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加大对定点医院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2020年,根据国家安排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全区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率保持在99%以上。

(十)加强慢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结核病(“四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重点做好监测管理、疾病诊疗、质量控制,提升防控成效,对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慢病患者制订个性化健康教育处方。继续做好贫困人口“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健康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科学性,着力加强帮扶措施的有效落实。依托国家和省、市、区各项培训项目,切实加大签约医生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签约服务质量、优化签约服务流程,通过贫困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推动各项服务工作和帮扶工作能够及时跟进到位。

(十一)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2020年完成目标人群“两癌”免费检查任务。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巩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工作成效,继续实施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

(十二)加强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深入实施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大骨节病防治工作,开展地方病现症病人分类救治。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实现疫苗接种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规范“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艾滋病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咨询、初筛检测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按照《关于印发<藏区包虫病防治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地病发〔2018〕202号)要求,加强包虫病防治工作。在地方病流行地全面开展病情监测工作,在重点地方病病区因地制宜落实改水、换粮、退耕还林、搬迁等措施,巩固防治成果。

四、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十三)推进区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支援医院、受援医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双方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明确、量化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内容、支援方式等。各支援医院要结合受援医院的实际需求派驻人员进行对口帮扶,重点向受援医院重点专科和急需薄弱学科倾斜,派驻人数不得少于规定人数。受援医院至少有5名三级医院医务人员蹲点帮扶6个月以上,至少有1至3名专业技术人员派至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继续做好“组团式”健康扶贫工作。持续推进对口帮扶涉贫镇卫生院工作,推动落实薄弱学科、人才培养、卫生院改革发展等工作任务,快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十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区域医学中心建设,各镇卫生院依托医院建成影像、心电、病理、检验和消毒供应中心等区域医学中心。2020年,力争实现5个区域医学中心建设全覆盖。建成的区域医学中心与省、市级医院互联互通,推进区、镇、村一体化、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发展和同质化服务,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完善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检验及远程教育培训等功能,实现各级医疗机构横向、纵向之间的互通和共享,帮助基层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先推进远程医学升级改造,年底前完成所有镇卫生院远程医学升级改造,远程医疗逐步覆盖全区所有涉贫镇卫生院,并向村卫生室延伸。

五、全面强化健康扶贫工作保障

(十五)强化攻坚责任落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进一步压实各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定期通报各镇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镇及时改进工作,对在省、市、区健康扶贫重点工作排名中靠后的镇、村进行通报,视情形启动问责程序。

(十六)加强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切实提升健康扶贫干部、健康专干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