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

第1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按照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局坚持“点面结合、常抓不懈”,针对我局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群体工作特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为有效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部署

成立由副局长郝占雄任组长、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列出工作清单,细化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坚持月报告、季讲评、半年总结等方法,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明确防范措施,使此项工作常抓常新、持续推进。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增强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栏、微信群、例会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服务对象进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大家不断增强应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敏感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2.认清诈骗手段,开展防范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手段(一是电话诈骗;二是网络诈骗;三是短信诈骗。)和特点规律,拒绝各种高回报诱惑,并对各个种类的“警方防范提示”进行具体讲解和引导,使每名同志既有识骗“慧眼”,又有防范“绝技”,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退役军人抵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

3.加强信息管理,严防信息泄露。一是严格管理干部职工个人信息,引导每名同志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格管理个人信息,严防非必要公开个人信息。二是严格管理服务对象信息,严格按程序要求办事,严防退役军人相关信息违规披露,给军队、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

三、工作成效

通过局机关和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每名同志的警惕性、敏感性不断增强,辨别力、免疫力不断提高,自我防范和参与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积极、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干部职工将相关预防诈骗知识传递给家人,营造了家园共同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浓厚氛围,形成了防范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我局所属干部职工及家属未发生任何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受害问题。

四、工作短板和整改措施

1.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手段更新快,防范关口前移难度大;

2.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防范技术门槛高,相关专业人才比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积极探索信息条件下的网络违法犯罪新动向,及时学习宣传公安部门专业的防范知识,主动关口前移,做好防范。并注重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储备,在快速反应、果断应对上下功夫,确保早识破、早防范。

五、来年工作思路

2021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严格落实市上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加强领导、全员参与、防打结合、确保安全”的思路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六、对此项工作的建议

第2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谨防电信诈骗活动总结一】

平湖市实验小学于6月3日接到《xx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平委办发〔20XX〕84号)和《平湖市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周工作方案》(平综委办〔20XX〕19号)以及平湖市教育局平教办安[20XX]253号通知精神。在第一时间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德育处、校安办在端午节放假前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通过全方位、全覆盖防范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舆论氛围,有效减少防控工作的死角漏洞,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措施

1.积极利用网络工具向师生宣传。5日通过校园网以及教师OA精灵平台向全体教师、班主任宣传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性。班主任将通过本周的班会活动,向学生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

2.加强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6日下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给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覆盖率要达到100%。并在校讯通上告知每位家长认真阅读。加强对重点人群防骗宣传。对早出晚归不太关注新闻宣传的老人、农村学生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等易受骗人群的防范宣传,提高大家的防骗意识。

3.加强防范工作长效措施。发挥学校这块特殊阵地,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切实加强对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附件:下发每位学生稿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给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学生家长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猖獗,被骗案件高发,一些群众在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您认真阅读此信,以增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护您的宝贵财产,同时,希望您将此信的基本内容转告您的家人、亲友和同事、邻居,以此形成坚实的社会防范基础,切实杜绝受害,有效遏制此类犯罪。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作案形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如:犯罪嫌疑人拨打家长电话,谎称其孩子被绑架,或称孩子突发重特大急病、车祸等意外伤害,要求汇款至指定的帐户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采用拨打电话的形式,冒充电信、税务或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称事主有高额欠费、法院传票或涉嫌洗钱等犯罪情节,要求事主将资金转到所谓的安全帐号内;犯罪嫌疑人冒充税务、教育等单位工作人员称事主的住房、车辆或教育费用可以退还部分款项为名,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和电话、短信形式中奖信息,诱骗事主上当后让事主缴纳公证费、拍卖费等从而骗取钱财等等。

因此,请您必须做到:

1.对陌生人的电话或短信中涉及中奖、退税、低价购物等“好事”信息一律不要相信。

2.收到陌生人以各种身份(警察、银行、社保、教师、医生等)打来电话或发来“坏事”信息时,不要恐惧,应及时与本地相关部门联系确认,不要轻易相信。

3.绝不给陌生人转账或者透露账户、密码,绝不将陌生人手机和网银绑定。

【谨防电信诈骗活动总结二】

XX年1-10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警察局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

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市警察局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案例一:20XX年11月6日12时许,一事主在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称近期不断有自称武汉市警察局的民警,称事主因固话欠费3168元,要求其将钱邮寄至武汉某地或转账至民生银行一账号内,否则将冻结其个人账号。事主欲向对方汇款时,被安贞里派出所驻点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

针对我市电信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今天起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电信诈骗警情在全市总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手段以冒充公职人员、电话欠费、冒充熟人、退税等最为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相信公职人员,害怕财产受损,贪图便宜等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据民警介绍,此次设立的110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的功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二是密切关注电信诈骗发案走势,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适时警情通报,精确指导一线打防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此外,110报警服务台将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诈骗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揭露犯罪手段,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此类犯罪的目的。

据统计,10日当天,110报警服务台已接到此类报警电400余个,其中劝阻警情60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举报线索300余个。

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案例二:20XX年11月6日10时许,一事主在家中接到电话,该人自称是电话局工作人员,告知事主在昆明市装有一部电话并欠费3600元,后把电话转到某警察局,一自称姓陈的民警称事主扰乱金融秩序,告知其家中存款将被冻结,需要将存款转到某账号上,当日11时许,事主到工商银行马连道支行柜台将存款5万元汇到该账号。

鉴于每天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警方再次向您发出电信诈骗预警信号和防范提示:

各种诈骗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上述诈骗者几乎都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无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卡或存折内的钱转到骗子的手里。

1、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通讯部门对于真正的电话欠费客户,通常是在每月缴费日起之前,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按时缴费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开展此类所谓的“电话欠费”案件侦查工作的,请谨防上当。

2、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上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多个“0”的号码不要理睬。如接到类似欠费电话时,可拨打提供服务的电信部门的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核对。如对方称是某警察分局民警,可以通过拨打110进行报案和咨询。

3、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都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能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操作。

第3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全民反诈防电信诈骗学习心得体会1    随着互联网、电信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十分猖獗。今年以来全国范围电信诈骗金额达到7000亿人名币,诈骗名目繁多,涉案人员众多。

   我们学生自身在专业学习之余,自觉尝试接触社会,增加自身的社会经验,加强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同时重视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不清楚的事宜及时与学校老师沟通咨询;再者增强自身的心理素质,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旦出现意外,沉着冷静,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及时与父母和老师沟通。

   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如果掉人不法份子所设络的陷阱,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现上当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案。高校大学生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已经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其背后所衍生的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反思和思考。

   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骗子最终的核心或者是共同点都是一个骗字,只要我们多加强预防心理,切实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帐,要及时报案。

全民反诈防电信诈骗学习心得体会2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防骗识骗能力意识,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三山分局峨桥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总结出“四到位工作法”,打出一套防电诈宣传“组合拳”,切实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及时降低财产损失,有效遏制电诈案件高发势头。    1、提前部署,筹谋到位。

   峨桥派出所成立反诈宣传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所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反电诈工作推进会,通报发案形势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案特点及规律,汇集众智,调整思路,靶向发力,提升实效,同时结合学校新学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部署谋划专项宣传活动,综合室加强与各社区民警沟通,全面统计所需的宣传资料数量、尺寸等内容,积极与广告公司对接,选择适宜的电诈宣传内容,迅速制作出大批量的宣传单页、横幅、展板等材料,将防电诈宣传工作筹划准备到位。

   2、线上线下,覆盖到位

   线上依托警企、警民微信群,持续推送反电诈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组织警力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资料、解答疑问等形式,开展动态宣传,并在小区、企业、学校、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充分运用企业单位的LED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达到立体覆盖、润物无声、内化于心的效果。共计张贴宣传海报15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4条,投放LED电子屏50余块。

   3、精准辐射,教育到位

   一是积极与辖区银行建立联动防范机制,利用银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电信诈骗防范预警信息,并加强对银行保安、大堂经理、柜员的防范诈骗知识培训,及时通报近期电信诈骗发案规律,及时有效地制止群众被骗;二是新学期伊始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民警通过真实案例给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课,同时向现场教师和学生讲解了常见的网络诈骗套路。三是针对企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预防电信诈骗知识专项宣传。截止目前,共走访宣传辖区银行、学校、企业单位160余家,共发放宣传单3千余张,开展宣传讲座3次,受教群众300余人次。

   4、扩宽渠道,宣传到位

   依托户籍窗口接待群众量大的条件,将业务办理与防范宣传有机结合,积极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讲解宣传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动员办事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在护航群众接种新冠疫苗时开展反电诈宣传、结合入户走访时开展精准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使其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性,主动提升防范意识。8月以来,共计入户走访500余户,宣传群众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2千余张,解答群众疑问300余条,形成全面铺开、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峨桥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防电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反电诈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民反诈防电信诈骗学习心得体会3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

   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

   “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

   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

   “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

   你发现了吗?网上购物往往要比市场价低得多,许多人为贪小便宜,谋利益,在网上汇款,数月后毫无音讯,“你上当了!”看来,不要总是想着会有好事发生哦,即使市场价贵点,但质量和品质还是有所保障的,可要当心啦!

第4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网络犯罪;网络诈骗;表现形式;特点;原因;预防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网络的多变性决定了网络诈骗犯罪方法的多样性,网络诈骗犯罪的出现是在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的变形,它不再是直接的人与人相接触的诈骗,而是用过运用网络这个工具,对被害人进行诈骗,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因而对于网络诈骗犯罪,我们可以定义为: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过定义我们可以更好的区分网络诈骗犯罪和传统诈骗犯罪,且可以看出其已具备了传统诈骗犯罪所没有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数字化时代,聪明的骗子们也在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中找到了他们另一块“战场”,他们与时俱进着,想出了比以往更加具有欺骗性的网络诈骗手段,网络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愈加多样性,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将网络诈骗犯罪的常见的表现形式概括为以下三种:

第一,网络购物诈骗。网络购物诈骗是目前最为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而这种网络诈骗形式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普及而日渐猖狂。犯罪分子主要是通过利用假身份证在拍卖网站注册一个账号,然后在开始阶段通过“托”进行几次低金额的交易换取高等级的评价,然后,便在网上推出价格极其低廉的产品,当购买着汇款后,此名“安全等级”为优秀的诈骗者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无论是固定电话还是移动电话都无法接通。[1]网络购物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多种,诈骗者既可能伪装成出卖人,欺骗购买者汇款购买实物与拍卖商品不符的商品,或是根本不发送产品;也有诈骗者伪装成购买者,用购买商品的虚假信息,骗取出卖人的信任,收到商品却不付款等。网络购物是一把双刃剑,再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由于网络机制的不完善和运营的缺陷等问题,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实施的温床。

第二,网络钓鱼诈骗。网络钓鱼的英文拼写是“Phishing”,是Fishing和Phone的混合再创。网络钓鱼诈骗是诈骗者运用网络,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木马盗号形式、网址欺骗形式或是伪照网站、提供免费网页等形式对受害者进行诈骗。[2]而通过欺骗性的电子邮件或伪照网站等形式来进行诈骗,受害者往往容易泄露自己的财务数据,可能是信用卡账号或是口令密码。而网络钓鱼诈骗的诈骗者就是抓住人们的好奇心,诱骗吸引人们去点开那些带有木马病毒的网址或是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他们再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这些信息,是这些对骗局作出响应的人遭受损失。现在还有一些诈骗者们不愿再只是做等愿者上钩的姜太公了,他们开始主动出击,“明出”了最新的“钓术”,即他们不再只是简单的发送假链接和仿冒站点,而是使用“嫁接”的手法,直接用真是的站点进行诈骗。新的骗术将普通的“网络钓鱼”与跨站点脚本技术结合起来,通过诱饵邮件中的包含嵌入脚本的链接触发。用户只要点击了这类链接,除了会被带到一个正常的银行站点,而且同时恶意脚本会在电脑上弹出一个酷似网上银行的登陆界面,一旦登陆该界面,不仅会盗取用户的账号、密码,还可能在以后对用户的账户继续进行窥窃。[4]网络钓鱼手段的层出不穷,花样繁多,让人防不胜防。

第三,信用卡诈骗。网上支付业务的繁荣让无处不在的网络诈骗者们又发现了一处“商机”,网上电子商务对资金支付要求实时、迅速、便捷,传统的现金、票据等方式不再适合,于是网上支付的信用卡业务开始出现,网上银行、支付宝平台等都只需要账号和密码就可以进行交易。于是,网上信用卡诈骗就只需通过利用网络破解行用卡密码或是利用网络病毒窥窃到他人的账号密码后,伪照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也有与信用卡特约商户勾结冒用他人行用卡等手段进行诈骗的,不再需要像传统信用卡诈骗那般持有或是伪照被害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因而信用卡网络诈骗具有便捷和隐蔽的特点,被众多诈骗者青睐。

除了以上三种网络诈骗犯罪方式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网络诈骗方式,如网络传销诈骗,网络诈骗,网络交友诈骗,虚假机会诈骗等,这些诈骗活动的实施都离不开网络,同时也同传统的诈骗犯罪有着不同之处,有着自身的特点。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的诈骗犯罪不同,传统诈骗犯罪活动实施,需要人与人之间有一定的沟通,通过言语或是行为对被害人进行欺骗,是一种“人人对话”模式,而网络诈骗犯罪,由于其犯罪工具是网络,诈骗者们多是通过网络对被害人完成初步的诈骗目的,是一种“人机对话”模式。[3]正是由于这种“人机对话”模式,决定了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了一些独有的特点:

其一,手段简单、容易进行,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网络诈骗犯罪的实施,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通过网络进行,而网络作为一项已经走入千家万户生活的工具,让网络诈骗犯罪的方法更加简单,更加容易进行。进行网络诈骗只需要一台电脑,会一点打字就可以进行一些诈骗活动了,稍有技术一点的也只需会一点创建网页、制作表格罢了,同时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空间,每个人的信息都可以造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通过网络,并没有真正接触,犯罪分子作案后所留下的只是网络上的一些对话或是一些已经放弃的网页,得不到实质的证据,受害者也指认不出诈骗者的真实身份或是模样,这就让犯罪者有了逃避法律处罚的可能。犯罪活动隐蔽性强,犯罪手法简单,容易进行,这些特点都让诈骗者们不愿离开网络这片实施诈骗犯罪的“天堂”。

其二,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在网络诈骗犯罪中,诈骗者们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勾出一张精美的“大网”,并不需要多大的人力、物力的花费,最简单的诈骗工具就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同时由于网络的“无国界”,传播速度快、便捷,传播范围极其广泛,欺骗者更乐衷于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犯罪,因为这意味着在网络这个大海里,广撒网可以捞到更多的“鱼”,犯罪活动所获得收益的可能性更大,也更多。这几年的网络诈骗犯罪开始呈现国际化,受害者不在只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网络用户,而是多个国家地区的用户,通过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使得每一个使用互联网的用户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原因

网络诈骗犯罪是传统领域的诈骗犯罪在网络虚拟空间的延伸,其形成既有着因为网络技术发展的本身原因,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以及经济原因。

(一)犯罪人主观认识错误,价值取向扭曲

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产物,是行为人在其犯罪心理和意思选择与决定后外化的结果。在2001年的时候,曾发生过一起较早且影响很大的网络诈骗案件,在美国纽约,一名精通计算机叫亚伯拉罕的32岁男子,利用图书馆的几部电脑,成功“克隆”出那些富人的身份,然后破译出他们的信用卡卡号和他们在投资公司和经济公司以及银行的账号,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里亚伯拉罕几乎如出一辙的进行诈骗活动,诈骗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4]此案影响极大,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犯罪,且其中犯罪人亚伯拉罕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技术人才,但对于该犯罪行为,他明知这种行为会侵犯他人权益,却仍积极追求所获得非法利益。在主观认识上,亚伯拉罕表现出直接的故意,在行为意志上,积极主动,从犯罪人针对富人进行的诈骗行为,可以看出,该人在价值取向上已经扭曲,有所谓“仇富”心理,在这些因素的主导下,亚伯拉罕开始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疯狂的犯罪敛财行为。网络诈骗犯罪的出现并迅速增长,与诈骗者们自身的主观意思密不可分,犯罪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他们对于选择网络作为工具,通过欺诈的手段来进行诈骗,不仅是因为网络这个适宜的犯罪环境,更多的出自自身的主观认识错误,他们想要通过网络诈骗谋取暴利,不劳而获,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又相信在网络上犯罪不会留下证据,可以逃避法律追究。诈骗犯罪人员的价值观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已经发生了扭曲,从其它一些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中,有些犯罪者一般有着“以财富论英雄”和拜金的价值取向,他们希望赚大钱,却又不想劳动,在其主观认识错误和扭曲价值观的影响下,不少人剑走偏锋、以身试法。

(二)法律的不健全

法律发展总是受制于社会的进步,并且具有滞后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网络犯罪的规定比较粗鄙,难以适应打击和防控网络反罪的需要,同样这也是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在制定现行刑法时,我国互联网刚刚起步,对于网络诈骗犯罪没有专门规定,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的认定、犯罪数额、犯罪形态等细节问题也没有规定,没有考虑到网络诈骗犯罪存在的特殊性。立法的滞后性,导致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影响了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网络诈骗犯罪发生在网络的虚拟空间,司法机关对于侦查、取证、定罪量刑方面缺乏重视以及技术知识。法律的不健全,侦查手段的落后,以及由于网络诈骗案件管辖权的模糊,都为犯罪者逃避法律追究提供了便利,一旦这些诈骗者们发现存在可以逃避法律追究的犯罪方式,那么势必该类犯罪的数量迅速增长。

(三)网络技术存在漏洞,网络管理比较松散

一种犯罪的出现或是存在,总是需要适合其发展的“土壤”的,网络诈骗罪之所以如此的增长迅速,是因为网络技术的漏洞和网络管理的松散,为它提供了良好“生长”条件。网络本身技术上得出漏洞多数来自网络操作系统的缺陷,也有来自网络协议上的缺陷,等等。这些技术上的漏洞给诈骗者在实施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如黑客在网络上创建免费浏览网页却附带病毒入侵用户电脑,获得用户信息进而实施诈骗等。管理是与人类生产生活相联系而产生的,可以说,凡是有人群活动的地方,就必然有管理,然网络作为一个无国界的虚拟空间,也是一个人类活动繁盛的空间,自然是需要进行管理的,但由于网络管理的局限性,网络管理机构的松散,犯罪者们从中间总能寻找到漏洞,从而实施犯罪活动。

三、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犯罪预防是犯罪学以及整个犯罪科学的最终归宿,是研究犯罪现状,特征以及原因的最终目标。犯罪预防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关于预防的概念,比利时的一位学者曾是这样定义的,“预防,是指国家或地方组织及社会团体,通过消除或限制致罪因素及对孕育着利于犯罪机会的物质及社会环境的恰当管理,已达更好的控制犯罪的目的的而采用的一种手段”。[5]而同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和特征以及存在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于网络诈骗的预防进行讨论:

(一)针对诈骗犯罪人群,加强法制教育预防

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人群在主观上出现认识错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针对这种现象,我们需要对症下药,加强他们的法制教育,从而进行预防。现在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人呈现第龄化的特点,我们对此,要特别注意,对于这些犯罪人,我们不仅需要在他们的主观认识上加以纠正,加强法制教育,而且需要向他们教授正确的价值取向,防止其继续犯罪的可能,这方面,我们可以从监狱改造方式上入手,即对该类犯罪人进行引导教育,区别教育,针对性的纠正,也可以从社会方面进行引导和教育,有时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多数智商是较高的,我们可以在这方面进行引导,让其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对于容易成为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人,我们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从源头上预防,即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杜绝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二)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增进国际司法合作

与网络诈骗犯罪作斗争,立法和司法是不可轻视的手段,从某方面而言,预防网络诈骗犯罪更主要的措施是刑事立法与司法的专门性预防。因而,针对现在有关现行法律,结合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与特征,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致罪原因和借鉴外国国家的经验来完善立法,同时加大侦查技术手段的运用力度,提高案件的侦破率,也要针对网络犯罪的无国界化,加强国际间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司法合作,进一步构建一个完善的预防体系。同时通过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方式解决网络诈骗犯罪中涉及道的法律实物问题,如犯罪金额的确定、犯罪管辖、犯罪完成形态等,以期达到增强关于网络诈骗犯罪在实践中的执法力度。由于网络诈骗犯罪通常是跨地区、跨国家作案,调查取证难,成本高,管辖权交叉,因此,对于预防网络诈骗犯罪,我们不仅在国内要加大各地公安机关的协作办案力度,建立侦查系统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案情,实现侦查资源共享,共同合作打击网络诈骗罪。[6]而且,对于跨国家的网络诈骗犯罪,我们应该展开国际间的司法合作,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和预防跨国性网络诈骗犯罪。

(三)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网络技术水平

强化网络安全管理,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单位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网络监督分工,减少职能交叉重叠,落实监督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其次要转变监管观念,建立适合社会发展要求和经济建设的监管工作机制,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研究,作出合适调整;第三,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同行业单位的合作,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抵御和预防网络诈骗犯罪。对于网络技术本身,我们可以特别注意网络扫描监控技术、数据指纹技术、数据信息的恢复、网络安全技术等,通过这些技术来保障对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和取证,这样就势必能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从而对诈骗者们起到震慑作用、减少犯罪。

结语

对于网络诈骗犯罪,它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是一种利用高新技术的犯罪,每当高新技术的发展,就会带来犯罪方式的变化,就会出现不同的犯罪特征,加大打击犯罪的难度,从犯罪学角度而言,我们通过研究网络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及原因,就是为了是更好的打击和预防该犯罪,对于目前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我们需要综合治理,多方面合作,不仅需要法律作为后盾,网络技术与网络管理作为支持,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作为引导,更需要全体网民的共同努力。(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杨正鸣.网络诈骗犯罪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273.

[2]王丽云.网络诈骗:类型与特点[J].农业网络信息,2008(11).90.

[3]冯前进.浅议网络诈骗犯罪的遏制对策[J].问题与对策,2008(04).33.

[4]袁桂荣.试析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J].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学报,2007(02).32.

第5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金融信息 泄露 电信网络诈骗 防范措施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移动金融支付技术的发展,各种网络金融服务层出不穷。人们在享受便捷的服务同时,也提高了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风险。相关调查数据显示,2006~2016年间,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率,每年增速为20%~30%,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民生的重要问题。探讨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有效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具有现实意义,以下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一、个人金融信息常见泄漏形式

(一)互联网企业泄露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下,人们的购物方式明显改变,获得了更好的购物体验,其中手机银行的应用,促使金融服务变得快捷。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适应网上服务,就必须提供用户的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信息[1]。而企业为了对这些数据进行储存和利用,就可能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尽管企业的对信息的使用具有合法性,但是缺乏用户的监督,存在一定的滥用风险。

(二)不法分子攻击

在当前信息时代背景下,机器学习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的出现,提高了金融数据信息的提取能力。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信息很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攻击对象。黑客采用木马病毒等手段,就可能攻破系统的访问权限,继而获得各种金融数据信息。

(三)大数据二次开发

所谓大数据二次开发,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在大数据技术下,从已经收集或者掌握的信息中,提取并分析出尚未透漏的信息,或者对目前现有的各种零碎信息,通过整合获得完整的信息[2]。举例来说,在大数据的支持下,仅仅依靠一个微博、QQ、微信等社交账号,就能够搜集到该用户在网站上的各种零碎信息,最终经过汇总得到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

二、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和类型

(一)电信网络诈骗特点

第一,获取个人信息是基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具有非接触性,也就是受害人和不法分子之g不会产生直面接触,为了保证诈骗活动的顺利进行,首先必须获取个人信息,然后根据信息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诈骗方案[3]。第二,利用通信技术是途径。和其他诈骗行为相比,电信网络诈骗以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为媒介,通过虚假信息,促使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最终完成诈骗过程。第三,非法占有财产是目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不法分子通过银行系统将账款取出。由此可见,缺乏转账和取款,诈骗活动的目的无法达到。

(二)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第一,对人身安全的恐惧心理。第一,不法分子首先获得受害人亲戚朋友的信息,然后利用受害人对朋友的关心,冒充医生、警察等身份,告知受害人朋友需要抢救治疗,从而要求其将存款汇入陌生账户,以用于治疗费用。第二,不法分子获得受害人亲戚朋友的信息后,直接以威胁利诱的形式,要求受害人将存款转移到陌生账户,从而保证亲戚朋友的人身安全,实现诈骗目标。

第二,对财产安全的恐惧心理。第一,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受害人,在某地刷卡消费一定数额(一般数额较大)。受害人回复后,不法分子就会要求其在网上银行或者ATM机上向陌生账户转账,从而实现诈骗目标。第二,不法分子采用特殊的技术手段,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或司法人员,告知受害人涉嫌某个事件,通过恐吓的形式,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存款转移到安全账户,也就是不法分子的账户,从而实现诈骗目标。

第三,受害人的疏忽贪欲心理。第一,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弱点,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受害人中奖了,在兑奖前需要首先缴纳手续费、所得税等,向陌生账户汇款。第二,利用人们疏忽的心理,不法分子将汇款信息进行群发,如果此时恰好受害者有欠款情况,不经核实直接汇款,就可能造成诈骗后果。第三,不法分子直接冒充受害人的领导,以某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向陌生账户汇款,从而实现诈骗目标。

三、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现状和问题

(一)信息保护制度不完善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制度体系仍处于空缺状态,只是零散的分布在《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信息保护规定》等律法规范中。在这种背景下,信息保护工作的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出售、购买等不法行为,滋生出黑色利益链条。

(二)行政机关监管执法不力

行政机关在治理诈骗案件中,执法不严问题突出,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执法动力,往往执法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应付外界压力,一旦这种压力消失,执法活动也可能停止。例如我国在2012年出台的网络信息保护规定中,就明确提出了网络实名制[4]。然而直到现在,依然存在记名现象、非实名现象,为诈骗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司法打击力度有限

第一,诈骗犯罪侦破率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跨越区域范围大,而且犯罪对象分布广,因此为侦察工作增加了难度。另外,电信、金融、公安部门尚未没有形成完善的协作机制,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因此侦查合力欠缺[5]。第二,民事责任缺失。公民财产权益侵害后,对受害人的补偿救济,主要是要求犯罪人员退偿账款。然而,由于诈骗犯罪侦破率低,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追回。

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一)个人用户

在信息时代,各种金融服务层出不穷,尤其是支付手段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也提高了操作风险,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增大。由上文分析可知,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是利用了人们的恐惧心理、疏忽贪念,因此防范措施就在于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保持冷静的心态,经过全面思考后正确应对。另外,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生活中遇到诱惑时,不能贪便宜、不要走捷径,而且保持细致的处世态度。

(二)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在诈骗防范上,主要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的措施。其中,对内应该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工作,使用银行账户采用实名制;金融机构的员工要进行保密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用户,应该采用数字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从而避免系统入侵[6]。对外应该在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支持下,对转账信息进行监控,针对诈骗账户进行封堵和冻结;同时协助公安机关的工作,监测诈骗账户的资金转入转出,为赃款的追缴提供线索和依据。

(三)互联网企业

站在互联网企业的角度,从管理方面来看,用户对于个人信息的提供,应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定不要提供超出范围的信息;而且,不能搜集用户的关联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或者进行售卖。从技术层面来看,企业应该在终端上定期优化系统,更新并安装系统补丁,避免黑客的入侵或攻击。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用软件上不能安装后门,切实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四)电信运营商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可以说电信运营商在其中起到了媒介作用。因此,对于运营商而言,首先,要严格遵循工信部的要求,τ没У纳矸菪畔⒔行登记,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谨防信息的泄露。其次,运营商应该主动出击,科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虚假来电、骚扰电话等现象进行阻截,从而降低用户接到诈骗电话的可能性[7]。最后,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向用户介绍常见的诈骗形式,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泄露、不法分子攻击、大数据二次开发等类型。分析可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开展,利用了人们的恐惧心理和疏忽贪念。对此,只有从个人用户、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够做好防范工作。

参考文献

[1]郝文江,徐丽萍,姜劲蕾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技术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6,(09):213-217.

[2]曾美清,王跃明,许志敏等.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调查分析――以B基层检察院为样板[J].法制与社会,2014,(32):248-249.

[3]黄永春,郑丰收.合成与协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控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6,16(03):43-49,53.

[4]王春晖.关于设立“国家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的建议[J].通信世界,2016,(28):11.

[5]黄永春,郑丰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控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6,(06):19-25.

[6]徐新怡.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下大学生受骗分析与应对策略[J].信息与电脑,2016,(16):165-167.

第6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电信诈骗 特点 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电信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提供生活和工作便利的同时,带来诸多烦恼和伤害。近几年,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扰乱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电信诈骗的定义

所谓电信诈骗,就是一种借助网络、手机及固定电话等现代通信方式、以不合法的方式和手段,骗取他人的信任并对他人造成财物等方面损失的行为。

尤其提到电信诈骗的定义中的三个重要要素:(一)以现代通信方式为载体的不接触沟通。双方信息的交流沟通以非见面形式得以实现,尤其在现代电子金融和移动终端设备的发展,电信诈骗极易得逞。(二)在有限时间内以不合法的手段,骗取信任和财物。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之上,利用已知信息和人类心理特点,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达到诈骗目的,这是电信诈骗的关键环节。(三)给受害人造成财物及其他损失,这是电信诈骗犯罪的证据来源。

二、电信诈骗的特点

与以往的诈骗形式不同,随着近几年电信网络的发展变化,电信诈骗案件表现了新颖的特点和方式,这使人民大众更加不易甄别骗局,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和水平。

1、电信虚拟化程度高,侦破难度大。借助互联网及电信通信的虚拟性和超时空性,越来越多的诈骗案件是在双方实地非接触的情况下发生,受害人无法确定对方真实的身份和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的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犯罪嫌疑分子的真实身份模糊,虚假身份混乱,真假难辨,不易确定,尤其跨区域甚至跨国犯罪越来越严重,这样加大了侦破难度。现代电子金融和移动网络终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诈骗极易在短时间内发生,使防范难度加大,补救措施更难奏效。

2、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诈骗手段和方式多样化。近几年,社会上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五花八门,纷繁复杂。相较于以前的电信诈骗情况,现在的犯罪分子更容易接触先进的科技知识,并将此应用于不法的犯罪活动中,越来越多的电线诈骗不易被普通大众发现和识破,这是和电线诈骗的高科技应用水平是分不开的。正是因为科技的伪装,警方侦破此类案件更加困难。在更新科技的情况下,犯罪分子频繁地更换诈骗手段和方式也是现代电信诈骗的显著特征之一。网络社会中,电线诈骗的方式和手段更新速度之快超于以前任何时代。犯罪分子始终处于主动更新的状态,即使一种诈骗方式没有被广泛披露,犯罪分子也会变幻产生出更多种其他诈骗方式。依赖这种极强的更新性和多样化,电信诈骗骗局中,很多受害人处于被动处境,在无从防备的情况下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3、电信诈骗集团化、组织化趋势明显。现代社会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已经脱离了以前“单枪匹马,独自作战”的模式,他们更多地形成集团组织模式,依靠团队的力量和组织的严密性,注重团队的配合和联系,每个人分工明确,在社会上广泛而有秩序地实施犯罪活动。现代的电信诈骗也正在朝着职业化的道路发展,这不得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4、社会危害严重且广泛。电信诈骗像一颗毒瘤广泛的侵入到社会各个阶层,难以根治,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团结,破坏社会安定的秩序,给人民大众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和伤害。

三、电信诈骗的防治对策

1、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加强警惕心理。反观已经发生的案件,都是和受害人防范意识较低,麻痹大意分不开的。为达到诈骗目的,犯罪分子首先就是要拆破受害人的警惕墙和防范壁,因此他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手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和同情。遇到疑似骗局,提高个人的警惕意识外,多和家人、朋友、警察沟通联系,细心观察和处理每一个细节,一定能发现犯罪分子的狐狸尾巴,不给他们可乘之机。从加强自身的警惕心理做起,增强证件号码、卡号、存款密码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轻易向他人泄露诸类信息。

第7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尽管计算机安全产业不懈地努力,malware(恶意的软件)还是比任何时候都更疯狂地蔓延。仅2008年一年,其数量就翻了三番,比过去21年内累积的总和还增加了200%。

malware会在暗中占领一台PC,然后利用它以几何级数向其他电脑传播更多的malware。2008年10月,位于马萨诸塞州贝德福的一家安全咨询团体――RSA欺诈行为研究实验室――发现50万信用卡号码和银行账户登陆信息已被一个所谓的超自然计算机偷窃,该计算机由一个网上帮派远程控制。同月,GeorgiaTech信息安全中心的研究员称,全世界遭到botnets(通过互联网发送垃圾信件或干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服务的网络,也称僵尸网络)感染的联网计算机可能将于2008年底增至25%,而2007年只有10%。这意味着多达1000万台电脑将有可能遭到感染,被犯罪分子用于通过互联网发送垃圾信件和计算机病毒。

电脑科学家和安全研究人员承认,他们无法与这些袭击抗衡。

越来越狡猾的病毒

迄今为止,人们对抗病毒的努力几乎是杯水车薪,因为散播计算机病毒的botnets和虫子一样,可以从一台电脑爬向另一台电脑,商业杀毒软件目前还无法识别它们。2008年11月,硅谷电脑安全公司FireEye的首席科学家Stuart Staniford指出,在36个商业杀毒产品测试里,只有少于一半的最新病毒程序被发现。

而帮派分子们仍在孜孜不倦地改良其病毒。现在,他们已写出用于搜寻个人电脑里某种特定信息的程序。一些病毒会利用操作系统寻找用户近期生产的文件,推定它们更具价值。而另外一些会定期监测和偷盗登陆及密码信息,特别是客户的金融信息。

这些程序的复杂性在过去两年内已赋予它们以假乱真的能力。比如,病毒程序一旦感染了一台电脑,就会定期使用其自身杀毒功能,不仅令杀毒软件失效,还清除与其竞争的病毒程序。最近,微软反病毒研究员破解了一个感染程序,他们惊异地发现,当它攻占用户的电脑后,它会定期打开Windows的升级功能,保证其自身不受其他犯罪者的侵袭。

但最大的问题是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计算机是否被感染了。因为病毒常常伪装自己,逃脱杀毒软件的视线。眼下,苹果的Macintosh计算机或多或少能幸免于这些侵袭,但研究人员认为,随着市场分额逐日增大,苹果电脑会成为更大的目标。

感染驱动的时代

尽管新技术阻遏了一些病毒的侵袭,一些计算机安全专家表示,眼下水深火热的经济低谷有可能会导致计算机安全成为第一个被削减预算的项目,这是因为其有效性很难得到印证。而网络罪犯却至少和尖端的大软件公司一样技术先进,也更快,更灵活。当软件公司加紧提高基本操作系统如Windows和Macintosh的安全性时,进犯者已转移到网络浏览器和程序上,如Adobe Flash和Apple QuickTime。由于资源有限,安全人员无力重新设计架构,只能力求解决现存问题,这就造成了好人被坏人牵着鼻子走的窘况,也即所谓的“感染驱动”的时代。

警惕:社交网络中那个自称是你朋友的人

如果说病毒是人们难以抵御的灾难的话,那么很多网络诈骗似乎该是可以避免的了,因为它们的形成大都需要两个不可或缺的要件:骗子施骗,以及受害人上当受骗。既然此类犯罪的要素之一是人们自身的行为,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轻易避免受害了呢?

最近,澳大利亚公民Karina Wells在社交网站碰到一个酷似尼日利亚诈骗犯的家伙。此人在Facebook上发给她一条信息,自称是她现实生活中的朋友Adrian,被困在尼日利亚拉格斯,附近找不到电话。他请求Wells汇来500美金,好让他买机票回家。

Wells当然不肯买他的帐。她向澳大利亚当局和Facebook发出警报。两者现在都在调查中。尽管细节还需证实,Facebook官方已经认定,有人诱使Adrian在一个虚假网址上输入其在Facebook上的密码,从而获取了他的登陆信息。

Wells挫败了这个明显的骗局,但官方和安全专家警告,由于数百万人每天在社交网络中互动,人们常在越来越广阔的朋友圈内分享详细个人信息,这将导致类似的网络诈骗越来越常见。“默认的信任”

FBI和国家白领犯罪中心指出,虽然e-mail仍是诈骗高手接触潜在受害人的最常见网上手段,骗子们已日益转向包含社交网络的网页。他们还指出,美国人2007年在互联网犯罪中被卷走的金额总数增加了21%,达到空前的2亿4千万美元。在此类案件中,通过网页被锁定的受害人占32.7%,而2005年仅有16.5%。官方表示,社交网络要对这一增长负局部责任。因为在这些网页上,存在着一种默认的信任,人们感觉不到人身威胁。FBI网络调查部门副主任Shawn Henry指出,很多罪犯如今转向了计算机网络,因为那里是受害人云集之地,也即机会之所在。

安全专家也被骗

最近,一对网络安全顾问做了一个试验,证明在Linkedln上伪装成另一个人是如何轻而易举。他们从他们的朋友Marcus Ranum那里得到允许,在以专家为目标读者的网站上建立了一个关于他的虚假资料网页。MarcusRanum是为白宫官方网站建立第一个e-mail服务器的顾问,并因此闻名。这两个安全顾问就使用他的名字,简历,照片(所有照片皆来自网络,无需任何帮助)。然后他们试图联系大公司主要信息官员,安全交易杂志的主编,防御产业专家,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Ranum可能知道的人。

尽管这些人都专长于网络安全,却大都接受了这个请求。一旦假Ranum和这个产业有了切实的联结,他对下一个目标就显得更可信了。这一实验表明,社交网站的用户对一个朋友身份信息的期待少之又少。一个名字,一张照片,一些关于他们真实生活的了解就足矣了。

2008年网络诈骗手段排名

除冒充别人行骗外,还有数不胜数的其它门类的网络诈骗。美国消费者诈骗举报协会融合美国互联网犯罪举报中心及自身追踪系统提供的数据,了2008年网络诈骗统计。根据此项统计,排名前八的现行诈骗手段如下:

乐透中奖骗局:受害人会被告知他们已进入一个抽奖程序,之后他们会收到祝贺电话,恭喜其中奖。但在领奖前,他们必须缴纳管理费和税款。这里 的奖品当然是子虚乌有。任何真正的乐透也都不会在中奖人领取钱款之前,先要求其交钱。

互联网拍卖诈骗:通常被称为Ebay或PayPal诈骗。在此类诈骗中,或者拍卖货品是假的,或者拍卖人收了钱而不发货。

尼日利亚预付款诈骗:诈骗人通过信件,e-mail或传真,提出和受害人分享巨额款项,前提是要用后者的银行账户向国外转账。罪犯常常会使用这些银行账户详细信息提走受害人名下的存款。

身份盗窃:受害人会收到一个看似真实可信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的email,其中包含一个网页的链接,要求受害人更新账户信息。但这些网页和email都是假的,目的只是在骗取帐户信息,然后偷窃。

致富骗局:此类诈骗会许诺你一旦收到他们的免费书籍或CD,就能了解他们致富的秘密。这些网页本身就是诈骗,其产品更是毫无价值。他们根本没什么秘密可言,更糟的是,他们中很多人是身份盗窃犯。

假支票:你从email里收到一张支票,看起来是真的,但当你试图去取钱时,你会发现它是假的。你会因此而被捕!

免费信用卡报告:该网页的名字是“免费信用卡报告.com”,但你只在申请其有偿服务时才会收到一份报告。这是多么公然的欺诈!

在家中工作:当你申请了这类工作后,你将被要求付材料费,钱一到手,对方就会人间蒸发。

套用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正所谓:网络诈骗,种类繁多,总有一款适合您!

网络安全保卫战:路漫漫其修远

美国政府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08年1月,布什总统签署了国家安全总统指示54号文件,建立了一个国家网络安全创制权。这一计划预计将在未来七年内花费3百亿美元,旨在保护联邦政府电脑及运营国家重要架构的系统,如石油和天然气网络以及电力和水系统。

目前正在参议院接受讨论的2008互联网犯罪预防法案(InternetCrime Prevention Act of 2008)提出了互联网犯罪预防教育计划,旨在教育家长,孩子,教育工作者及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潜在的网络犯罪活动。笔者认为,在互联网犯罪愈演愈烈的今天,这类法律在全世界各国都势在必行。因为,很显然地,这将是一场世界范围内旷日持久,也许永无尽头的战役。和现实世界一样,哪里有利可图,哪里就会有犯罪。随着网络一日千里地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经济领域,其中的“利”会越来越耀眼,照出虚拟世界里的犯罪更加狰狞而真实的存在。和现实世界中的犯罪相比,也许网络世界里的犯罪更容易,更安全,成本也更低廉。同时,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还在创立和完善阶段,这就为罪犯成为漏网之鱼提供了条件。既然如此,一个诈骗犯何必不在网络里诈骗呢?也许正像.com公司的兴起,这是一个新兴的犯罪领域,其中蕴藏着无限“商机”。所以,这不会是一场容易的仗。谁也无法预测它将如何演变。形势也许会得到控制,也许会更糟。重要的是,人们必须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网络犯罪肆虐到不可收拾前,同心协力去打这场保卫战,让网络时代的孩子们从小就形成网络安全意识,让每一个普通人都把网络当作现实世界的延伸,以及不法分子犯罪舞台的延伸,充分提高警惕,这样,才会将犯罪分子的破坏性降到最低,也才能维持住已成为21世纪商业基础的电子商务。

除了加强立法,美国还采取了一系列其他防治措施:

强制报案制度:这一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兴起。比如,美国佐治亚州和犹他州在立法中规定,知道计算机犯罪事件的人、企业或者单位有向有关当局举报的义务。佐治亚州还规定,如果报告者出于真诚,将免于承担任何因进行报告而导致的民事责任。

成立互联网欺诈投诉中心:为打击计算机和互联网犯罪,美国各种专门机构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2000年5月8日,美国政府成立了“互联网欺诈投诉中心(the Internet Fraud Complaint Center,IFCC)”,作为联邦调查局的分支,专门负责调查和打击日益猖獗的网上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随时通过该中心的网站(ifccfbi.gov)进行投诉。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针对网络欺诈的政府机构。通过设立这样一个专门受理网络欺诈的政府机构,那些怀疑受到电子商务欺诈侵害的消费者可以迅速有效地与执法部门分享有关信息。美国互联网欺诈投诉中心在成立之初就配备了12名联邦调查局特工和15名来自全国白领犯罪调查中心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履行执法任务。

此外,美国司法机关于1991年就成立了国家网络犯罪训练合作社,训练地方,州及联邦法律执行机关识别和打击网络犯罪。网络欺诈罪犯可被判为重罪,面临高达25万美金的罚款和长达20年的牢狱生涯。

装备专业技术警察:目前,大多数国家都装备了专业计算机技术警察。美国的“C-37”就是侦查计算机犯罪行为的行动小组。他们的装备不仅有手枪等武器,还配备了便携式计算机,其任务是追踪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空间的犯罪分子。

第8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论文关键词 网络 金融 诈骗 规制

网络金融,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网络与金融的结合。它利用电子技术或者网络技术,在数字化金融信息,电子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推进金融机构的虚拟化,实现金融交易的无纸化和金融市场的网络化。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移动电话等工具的普及,全球金融业的电子化程度逐步提高,主要体现在网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蒸蒸日上和电子货币,信用卡等电子支付产品的广泛应用。

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技术基础的不同,而计算机网络给金融业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运行方式和行业理念的变化。网络金融的主要特点有:(1)虚拟化。网络技术的引进虚拟化了金融的实务运作。比如经营场所由实体柜台变为虚拟的网址。(2)高效性。网络金融的使得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从柜台式接触变为通过网上的交互式联络,这种交流方式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大缩短了市场信息的获取和反馈时间。(3)经济性。从运营成本来看,虚拟化的网络金融无需承担经营场所、员工工资等费用,较之传统金融服务经营成本明显要小。但事物总有其自身的两面性,网络金融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风险。

金融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东西,而网络也有其自身的技术风险,两者加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使原本就脆弱的金融变得更加脆弱。比如,相关数据在传递的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者技术系统没有更新换代,与之带来的损失都是巨大的。网络金融犯罪的类型主要有:破坏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的犯罪;盗窃或篡改金融网络信息的犯罪;以网络为工具实施的网络金融犯罪。其中我们相对比较熟悉又能感同身受的就是最后一种——以网络为工具实施的网络金融犯罪,而在这类中又以网络金融诈骗居多。

一、网络金融诈骗的概述

近年来,网络金融犯罪呈上升趋势。例如2009年吵得沸沸扬扬的花旗银行网银巨额失窃案。2009年12月25日,美国政府官员近日表示,联邦调查局目前正在调查一桩针对花旗集团的网络安全攻击案件,该集团怀疑电脑黑客通过网络安全漏洞窃取了巨额资金,造成数千万美元的巨额损失。2012年发生在国内的济南平阴特大“炒黄金”系列网络诈骗案。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李某、贺某等为实施诈骗行为,虚构“香港恒达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以贺某设计开发的“恒达公司黄金平台交易网站”为依托,租用操盘软件模拟国际黄金网站走势,并指使聘用的业务人员,通过百度搜索电话号码,广泛进行电话联系,利用投资人快速致富的心理,冒充黄金投资人、黄金分析师等角色,告诉联系人炒现货黄金业务很赚钱,并通过网络发出网络模拟操盘,当与对方达成投资意向后,便诱导其将资金投入指定的炒作账户,然后通过后台操作,将投入的资金全部流入犯罪嫌疑人个人账户,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由于网络需要以计算机为载体,因此网络金融诈骗实际上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诈骗本质上和其他诈骗是一样的,即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但它因为有了独特的犯罪工具(或手段)——计算机,而有着不同于普通诈骗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技术性强。网络金融诈骗,由于它实施犯罪的工具是网络,决定了犯罪人是懂计算机和网络的人。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2)犯罪隐蔽性好。网络的虚拟性使犯罪分子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不与被害人进行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进行诈骗活动。并且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信息,难以追踪定位。(3)犯罪取证难。由于计算机中的数据很容易被篡改和删除,而且删除后不保留任何痕迹,加上很多信息系统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安全防范设置不强,不具备数据保护、审计等功能。犯罪分子实施破坏、窃取数据后,系统没有自动保留犯罪痕迹,所以案发后也无法取证和调查。(4)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犯罪分子不用锁定特定犯罪对象,只需呆在家中,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轻点鼠标就可以修改信息或者将诈骗信息出去,几秒内收益可能就有几十万。(5)犯罪影响广。网络不受时空限制,犯罪人一条诈骗信息,可能几秒之内,该信息就能覆盖全球,因此它的受害人不仅仅局限在一个省份甚至一个国家内。

二、网络金融诈骗的主要类型

(一)网银诈骗

以网银系统升级或者动态口令牌过期更换为由,诱骗客户登录假冒网站,并窃取账户信息,进行快速转账,盗取账户内资金。

(二)中奖诈骗

经常点开一个网页就会跳出一个窗口说:恭喜你成为今天被我们抽中的幸运观众,获得联想笔记本一台,请填写个人信息,银行账号等。

(三)网址或者网站诈骗

犯罪分子设计的诈骗网站网址与正规网站网址极其相似,往往只有些微的差异,不仔细分辨很难发现。当用户登录虚假网站进行资金操作时,其财务信息将通过该网站或者网址泄露出去。

(四)网络传销诈骗

比如以网络购物为幌子,假借“电子商务”“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吸引会员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并推荐他人参加购物成为会员,根据下线会员的数量或购买商品数额的多少获得奖励。

此类诈骗的表现形式还有很多,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统计,2004年,这个中心接到的欺诈事件报告一共达到223起,犯罪分子都是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进行诈骗。

三、规制网络金融诈骗的对策

(一)完善网络金融立法。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

20世纪90年代,美国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英国通过2000年5月施行的《电子通信法案》,也确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的法律地位,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而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才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这个部门规章过于简单、量化标准几乎没有,可操作性差。我国刑法对网络金融诈骗犯罪无论是刑事法规还是司法解释均存在明显不足。传统诈骗罪的规定无法规制新技术带来的难题,也使得公检法三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在定罪量刑方面很难把握。因此完善相关立法迫在眉睫,只有完善立法才能有法可依。

(二)提高网络技术,加强技术防范

没有一个网络是完美的,或多或少都存在漏洞。而这些漏洞也正被犯罪分子密切关注以便随时乘虚而入。因此相关部门需要不断提高网络技术,比如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研究的资金投资力度,建立网络金融犯罪的预警系统,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网络安全等等。先进的科技是预防网络犯罪最有力的武器,甚至能把它们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网络金融监管制度

据美国FBI统计,在美国发生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中,70%是内部人员作案。我国公安机关的调查也显示,大部分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是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的。根据现状,网络管理的重点对象应是:网络服务供应商、涉足网络的机构、网吧及普通网民。同时要加紧培养引进金融复合型人才。

(四)提高网民网络安全意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及时披露网络金融犯罪的新形式,培养公民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比如不打开非主流网页、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认真核对网址,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轻信通过短信、电话或者邮件跟你索要密码的要求;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一旦感觉有问题及时到银行确认、挂失;要及时安装程序补丁,升级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等等。另外,专家也曾多次提醒,客户不遵守安全规则导致上当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事实上,我国各商业银行已经推出了适合不同客户需求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实践证明只要客户正确使用,安全是有保障的。比如,为帮助客户有效识别假冒银行网站,工商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了网上银行“预留信息验证”服务。这项服务可有效避免因向假银行网站或网页输入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而导致的客户资金损失。还有各大银行发放的网上银行证书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但无论银行的网络金融安全规则多么行之有效,只有用户认真遵守才能发挥效用。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犯罪

第9篇: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3月15日,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两高报告表决赞成率均为91.83%,反映出过去一年两高的工作获得了更多人大代表的认可和赞许。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2017年工作报告中披露,2016年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指导意见,当年审结涉及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13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根据法制网舆情中心数据,校园暴力事件中,75%发生于中学生之间,而在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是主要原因。学校人口密度大,且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情绪不稳、易躁动、心智不成熟,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就容易滋生暴力行为。

必须让未成年人有底线意识。在地方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的会议上,就有代表指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虚弱无力的,个案的严肃处理不仅是对受侵犯孩子的保护,更是对广大孩子的警醒。应专门从法律意义上给予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格的定义和解释,填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方面的空白,对刑法中有关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条款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法治教育构建未成年人的底线意识,最高法报告中提到的指导意见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治理校园暴力,社会不能缺位。一些学校和家长偏重分数,轻视素养,管控有余,教育不足,忽视了对学生心理方面的培养,也是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家长、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构以及社会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以全社会之“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李淑玲(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年,电信网络诈骗的“技术升级”可谓达到一个历史新高度,种种以假乱真的网站、支付平台让老百姓防不胜防。

如兰州郭某网络诈骗案中,郭某伪造了湖北某投资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兰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为其制作一个“淘金贷”网站,又虚构法定代表人和业绩,从网上购买到工信部ICP备案号,还用兰州另一公司的资质证书开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技术”完备后,郭操纵10个“淘金贷”客服号码,建立“淘金贷官方qq群”,自任“淘金贷”网站站长,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回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上海环迅第三方支付平台转付“淘金贷”网站账户,骗取76名被害人总计87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郭某犯合同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近日的《2017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消费维权报告》显示,在所有维权举报的诈骗案情中,金融理财类诈骗涉案金额最高,达7411.4万元,占比为37.9%;其次是诈骗和虚假兼职诈骗,占比分别为15.7%和11.1%。

两高报告均强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现了司法系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2017年工作报告中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突出打击

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集资

吕法升(金融服务专长律师)

2016年4月27日,一行三会(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公安部等14个部委在银监会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议指出,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加速暴露,大案要案高发频发。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泛理财化”、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等,则是这些行业或领域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整治非法集资乱象,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也成为众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2016年全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审结内幕交易、集资诈骗等案件2.3万件。

两高报告中都分别提到了惩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犯罪,从中可以读出两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跃鲅铣途鲂摹

近期,相关部门已经在酝酿一系列遏制非法集资的监管措施。目前,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完成向各省级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并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近期法制办再度普遍征求各地方政府和部委意见,积极推动这项法规尽早出台

非法集资等民间借贷行为长期游离在金融监管框架之外,未来相关部门除了加强政策监管,还需要双管齐下,一是从源头抓起,对各类民间借贷机构采取依法审批与规范准入,对经营不规范的坚决取缔;二是从严查处非法集资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对民间借贷合规操作起到足够警示作用。

形成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

吴萍 (创兴事务律师所律师)

最高法报告指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最高法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1.6万人,追究刑事责任2167人。

可以说,推进“信用中国”建设已经成为最高法报告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最高法还与芝麻信用签署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