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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笔记精选(九篇)

劳动经济学笔记

第1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关键词] 笔记本电脑产业 人才 不适应

重庆曾经是一个以机械制造为代表的重工业城市,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传统的重工业的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附加值低等缺点暴露无遗。在这种背景下,重庆以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于2009年起步,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从招商到园区征地动迁、厂房宿舍建设,再到生产线投产,以及设立保税区、打通国际物流大通道等工作。《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提出:“ 加快发展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建成国内最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形成1亿台整机生产规模、80%零部件及原材料本地配套”。随着笔记本技术和产业的发展,笔记本电脑产业从业的人才需求也急剧增大,产业发展与人才不适应问题亟待解决。

1.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产业发展状况

1.1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产业现状

2009年8月,随着惠普笔记本电脑出口制造基地和富士康产业基地正式落户沙坪坝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这项总投资超过30亿美元的笔记本电脑产业项目的实施,标志着重庆迈出了经济转型的重要一步,笔记本电脑产业从此成为了重庆近2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经济社会效益最明显的产业之一。

随着宏、华硕另外两大品牌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和英业达、广达、和硕、纬创、仁宝等五大笔记本电脑代工商的相继签约入驻,加上大量的笔记本电脑产业配套企业的进入,重庆笔电产业基本形成了三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商、六大笔记本电脑代工商和500家产业配套企业的“3+6+500”结构,未来亚洲最大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基地已经基本成型。

自第一台重庆造笔记本电脑下线以来,我市笔记本电脑产量节节攀升,截止2011年10月,本年度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产量突破1585.7万台,达到年产2500万台的目标指日可待。

1.2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产业规划

重庆市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成国内最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形成1亿台整机生产规模,80%以上的零部件实现本土化生产。市政府相关部门也表示:“未来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产量将占到世界的1/3,电子信息产业也将成为重庆的第一支柱产业,到2015年建成全球最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

2.笔记本电脑产业人才面临的不适应问题

2.1笔记本电脑产业人才现状

目前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产业的技能型、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即“IT蓝领”从业人员主要由农村转移劳动力人员、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部分高职学院毕业生组成。根据笔电产业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在劳动力结构分配比例中,应当初级(农民工)占10%,中级(中职毕业生)占50%,高级、技师、高级技师(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占40%(以上数据来源为重庆市经信委)。而由于工资待遇、工作强度等各种原因导致我市大部分笔记本企业的劳动力结构分配并未达到上述比例,而是初级(农民工)占50%以上。这使得从业人员的整体工作技能不高,工作效率比在沿海地区工作的工人要低三成左右,这就意味着为了确保生产能够平稳进行,厂商们通常都会准备一些后备的工作人员,不仅增加了他们的生产成本,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用工荒。

2.2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的不适应性问题表现

2.2.1人才缺口较大,沿海地区的用工荒有蔓延到重庆的趋势

按照重庆市“十二五”规划,在2015年重庆笔记本电脑产量将突破亿台,根据从市经信委了解到的情况,到2015年,我市IT产业人才需求为80万人。其中,电子制造业70万人,笔记本电脑及配套行业所需的50万人。按照目前笔记本产业人才数量,尚有40余万的缺口,意味着从现在起到2015年每年需要净增10万名笔记本电脑产业从业人员。而2009年,作为产业蓝领型技能人才培养主力的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共招生19.8万人,2010年18万人,2011年18.5万人,考虑到计算机专业在中职学校所占比重较小,未来连续3年的人才需求仍有较大缺口。

2.2.2人才的工作技能仍不够熟练,生产效率有待提高。

按照在广达的调研结果,重庆地区工厂工人的工作效率比在沿海地区工作的工人要低三成左右,这就意味着为了确保生产能够平稳进行,厂商们通常都会准备一些后备的工作人员,不仅增加了他们的生产成本,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用工荒。厂商们最初预计中国内陆地区应该会远比沿海地区拥有更为充足的劳动力,但实际情形是内陆地区的工人不仅数量上存在缺口,生产效率也亟待提高。

2.2.3人才稳定性不强,一半以上的产业工人有离职意愿。

根据课题组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在笔记本电脑产业一线人才98人中,有50人有近期离职打算,占到调查总数的51.04%,主要打算离职的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工资薪金水平整体不高,缺少吸引力。

各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商和代工商的西进计划,除了能享受重庆市政府提供的各种政策优惠外,更是看中了重庆相对于沿海发达地区比较低廉的人力成本。目前从课题组的抽样数据看,一线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低于重庆市其他热门产业的月平均收入,与相对繁重的工作来比照,缺少竞争力。

第二, 工作紧张枯燥,缺少文化生活。

“宿舍-食堂-工厂”三点一线的生活紧张而枯燥,生产线上倒班制度的存在,即使在一个寝室的室友,也很难有时间一起交流。文化生活的欠缺,生活上的孤单感,加强了离职的意愿。

第三, 每天忙于工作,缺少提高的机会。

由于每天的工作紧张而单调,环境又相对封闭,产业工人缺少交流提高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很多人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发展,感觉在工厂中几乎没有提升提高的机会,不安全感也加剧了离职现象的发生。

第四, 笔记本电脑产业用工临时性突发性较强,缺少安全感。

大部分笔记本电脑生产商为规避风险,降低成本,都希望自己零库存,在业内普遍采用订单式生产,企业拿到生产任务后,再根据任务招工,赶进度;暂时没有订单,则压缩生产规模,甚至大面积裁员,这些都给产业工人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也成为离职率高的一个重要诱因。

2.2.4从业人才的心理问题比较集中,存在不稳定因素。

目前的从业人员的主力军是中职学校的毕业生,他们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加上读职业学校一直被社会上的人用有色眼镜观察,缺少关怀和理解,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相对封闭的环境,单调枯燥的生产工作,容易使人产生心理压抑,加之沟通、宣泄渠道不畅,极易引发心理问题。某国际知名代工商的多名员工“连环跳楼”事件便是心理问题的集中表现。

3.解决笔记本电脑产业发展与人才不适应问题的建议

3.1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培养适应笔记本电脑产业发展的产业人才。

重庆是我国的一个劳动力输出基地,每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占相当大的比例,但这部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缺少专业技能,故大多从事建筑、环卫、园林等以体力为主的工作。随着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的进展,每年都出现大批的新城镇人,这些都是笔记本电脑产业工人的潜在来源。政府可以牵头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鉴定机构,共同完成该部分劳动力的技术培训工作,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笔记本电脑企业的用工荒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善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3.2加强在职职工的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效率。

在已从业人员中,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和再教育,提高产业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提高单位时间的产量,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提高产量,从另一个方面来缓解人力资源不足带来的不利影响。

3.3进行政策扶持,采用多种渠道稳定笔记本产业人才队伍。

第一,在保证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提高产业人才的待遇和福利。

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监督各企业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保障产业人才的合法权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补贴,比如公租房的配租、五险一金的缴纳、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高产业人才的待遇。

第二,充分发挥基础党团组织和工会的作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企业所在地的党团组织可以充分发挥组织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和团员的积极性,开展各类丰富多彩又切实可行的文体活动,促进产业人才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会组织也可以积极听取产业人才意见,及时与企业沟通,反馈产业人才诉求,保障职工权益。

第三,鼓励员工积极提高技术水平,建立完善的评聘机制。

政府和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确定评聘制度,通过相应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专项津贴。这将极大的调动产业人才的学习积极性,从而更好的提高生产效率,服务产业发展。

第四,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

因为笔记本电脑产业生产的突发性和临时性,每个企业招聘、裁员都没有特别的预兆。为了避免这种波动给产业人才带来的不安全感,政府可以参照电视传媒等行业已有的模式,成立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力资源劳务公司,统一管理笔记本电脑产业的人才,从而把突发事件和临时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3.4建立灵活多样的心理咨询渠道,及时解决心理问题。

政府和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重庆市的心理咨询机构,特别是西永微电园紧邻重庆大学城的地理优势,聘请各心理咨询机构和高校的心理咨询专家,通过当面咨询,网上解惑,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对产业人才的心理问题及时疏导,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重庆市“十二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3]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cq.省略/

第2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一、学习目的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厅党员干部的头脑,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密结合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年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努力使科学发展观深入实际、深入人心,进一步在指导思想上形成共识。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同学习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促进全厅党员干部做到真信、真学、真懂、真用,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学习时间和内容

全年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分四个专题组织学习,每一季度学习一个专题。

(一)第一专题(第一季度学习):科学发展观专题。深入学习同志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全厅党员干部结合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全面发展的观念、统筹协调的观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背景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理解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科学内涵,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和劳动保障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第二专题(第二季度学习):“*”规划专题。学习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期间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准确认识我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环境,准确认识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认识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准确认识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基本要求,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工作中形成合力。

(三)第三专题(第三季度学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题。学习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深刻认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主要任务,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大力宣传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氛围,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形成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四)第四专题(第四季度学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题。学习党的*届五中全会《建议》中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明确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引导全厅广大党员干部加快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此外,党的*届六中全会召开后,要根据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适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厅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第3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关键词:财产权 知识产权

一、引言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其名著《经济学》第1}版fll中给经济学下的定义是:“经济学研究的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物品和劳务,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中间进行分配”。显然,绝大部分知识是利用稀缺资源生产出来的有价值的东西。

但它通常既不是物品,也不是劳务。那么它与经济学是什么关系呢?现代经济学对知识产权尚无深人的研究,甚至未将知识作为一种产品纳入经济学研究的范围。

作为私有财产权,知识产权显然与经济学有关,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既是一个法学概念,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事实上,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仅在法学领域予以讨论已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德霍斯(diahos)教授指出:“在对知识财产进行哲学分析时,经济学理论是一种绝对不能忽视的重要资源”(21.但drahos主要是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待经济学的作用的。

他写道:“经济学对于知识财产权的最终判断必须以成本效益核算的结果为基础”,“没有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知识财产将会是一个难以理解的制度”图。也就是说,drahos已经将知识作为一种不言自明的财产来看待,经济学只是成本效益核算的工具。但问题显然不是这样简单,因为知识产权和知识是否或何以成为经济学中的财产尚不清楚。

需要指出的是,在经济学中,人们往往省略了权( rift),而只谈论财产(p}p}ty )o这里的财产主要是指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而在法学领域,人们更多谈论的则是关于这些资源的权,但同样忽略了财产与财产权的区别。这从英文p}p}’一词既被翻译为财产,又被翻译为财产权即可看出。

受此影响,在知识产权领域,则有将ip(intellech}alp}l}n3’)与ipr (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ft )混用的情况。例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常将知识产权称为知识财产、智慧财产。drahos教授也在其《知识财产法哲学》图一书中多次使用“知识财产”一词。

足见本领域将知识产权混同于知识财产的混乱局面。严格说来,财产、财产权、财产权客体等概念的含义是不同的。本文下一节将对这些概念进行详细分析。

由于经济学主要研究资源的配置问题,特别是有形①资源的配置问题,所以经济学中的财产主要是指有形的物质资源,而法学讨论的则是关于这些资源的权利。正如笔者在文中}1指出,在物权(有形财产权)这一特定语境下,经济学与法学是一致的。因为在物权领域,无需区分财产和财产权。事实上,在物权领域,财产和财产权不可分离,实际上是同义语。但在知识产权领域,这种区分却非常必要,因为知识产权之客体并不处于私有领域(参见笔者《知识产权客体的哲学基础》一文[fal),其配置方式与物权领域的财产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在物权领域,由于财产与财产权永远被绑定在一起,经济学与法学之间存在一座天然互通的桥梁,但在知识产权领域,权利客体与权利却往往是分离的(参见笔者《知识产权客体的哲学基础》一文(al中的表1)。于是,简单地将物权领域的经济学理论套用到知识产权领域就不灵了。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汪丁丁曾谈到,他和香港的张五常教授多年研究知识产权之经济学,结果并不理想。

另一方面,法学家们简单地将物权领域的法学原理套用到知识产权领域,也出现了许多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表现之一就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显著不同的态度。例如,美国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国内法中设置针对进口贸易的‘`337特别条款“。美国商务部前部长古铁雷斯甚至认为:”对美国来说,保护知识产权不是一个可以谈判的问题;侵犯知识产权就是犯罪,也必须当作犯罪来处理“②。

换句话说,古铁雷斯要求动用刑法而不仅仅是民法来保护知识产权;相反,印度则对授权专利的保护做出限制。根据其专利法,印度知识产权局向印度专利权人发出了通知,要求他们以及被许可人须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向印度专利局提供其专利发明在

印度的应用情况,否则将面临100万印度卢比(约合2.2万美元)的罚金以及专利强制许可令。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则将面临牢狱之灾。可见,在知识产权领域,什么东西应当作为财产加以保护、如何保护以及保护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一直争论不休,难以就法学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达成共识。这与现代经济学的严谨和对基本理论的共识形成了鲜明对照。

事实上,在知识产权领域,经济学与法学相互分隔,成了彼此独立的孤岛,因此,有必要通过构建知识产权之财产权的经济学基础,在知识产权领域架起一座经济学与法学互通的桥梁。

本文将根据现代西方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一一边际效用价值一来讨论知识产权之财产权的经济学基础,阐明知识产权之财产权的概念内涵,弄清知识产权之财产权的来历,以阐明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如何建立在仅仅处于公有领域的知识或信息之上,从而明了知识产权及其制度的本质。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得不从经济学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说起。

本文所称知识产权将仅涉及财产权,不涉及精神权。

二、关于资源、财富、财产、商品、价值和财产权

本节标题中的这些概念早已被人们广泛使用,似乎其内涵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但实际上,这些概念的真实或准确含义大有学问,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甚至在学术界迄今尚未达成共识。按照本文自我设定的构建科学理论的目标,笔者将在本节对这些似乎普遍知晓但实际上模糊不清的概念进行探讨、阐述笔者的理解。需要说明的是,本节探论的这些概念仅限于经济学领域,并不一定适用于其它社会科学领域。但即使这样,对这些概念的见解也纷繁众多,各不相同,难以一一评述。为简单起见,笔者将不在本文综述他人的观点,而是直接提出见解。正确与否,请读者鉴别。

(一)资源

所谓资源,是指对市场主体(亦即经济利益意义上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用(具有效用或使用价值)的事物。无用的事物不能成为资源。

例如,土地、阳光、空气、水、矿藏、能源、动物、植物、建筑物、工具、材料、汽车、飞机、食品、服装、烟草、药品、工艺品、可用于发电的风和潮汐、道路、空中航线、劳动者、以及其它对市场主体的生产和生活有用的事物,甚至作为建材的沙子,都是资源。但当我们在漫漫旅途中身陷广裹的沙漠时,周围的黄沙对我们来说毫无用处。这时,沙子就不再是资源了。当然,如果把沙看作土地,可以支撑我们的躯体,则沙漠中的沙也是有用之物,是资源。但这已经是在另一种意义上谈论沙子了。

应当指出,资源不仅限于上述有形之物,还包括劳动力(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出力和脑力劳动出力)、劳动能力(个人的天赋、知识和技能)、人际关系(人脉和信誉)、有用信息(知识产权之客体)、特许专营权和专卖权(例如航线的专营权和烟草的专卖权),甚至包括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和法律制度及公共政策,因为它们都是有用的事物。这些有用的事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是无形的。我们可以将其称为无形资源,而前面列举的资源则是有形资源。

此外,市场也是有用的事物,因而市场也是资源,而且是非常有价值的资源,是市场主体一一尤其是跨国公司—激烈争夺的对象。市场是人们交换商品的场所。在现代社会,市场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有形的市场包括百货商场、超市等;无形市场如阿里巴巴、当当网等各种虚拟的网上市场。事实上,即使是百货大楼这样的有形市场,也包含着自由流动的商家和消费者会聚于此这样的无形成分。如果某一天商家和消费者减少了,则同是这个百货大楼,市场价值将大减;

另一方面,网络等无形市场也包含着有形的成分。

例如服务器、接人网等有形资源。所以,市场通常既有形,又无形,很难将其绝对划人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但在笔者看来,其无形成分更多,即无形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商家和客户及其交易量是构成市场的主要成分。所以如果硬要划分的话,笔者宁愿将其划人无形资源,而将承载这个市场的物质载体(建筑和设备)从市场剥离开来,划人有形资源。

在日常用语中,市场还有另一种含义,即市场主体所占有的客户资源,也就是市场占有率。

本文中,市场和市场占有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市场指的是交易场所;市场占有率指的是市场销售份额或客户资源份额。两者可分属不同的市场主体,都是有用的资源。市场有时是有形的,有时是无形的;市场占有率则肯定是无形的。

注意,以上笔者将权利(right,例如特许权)和权力(power或authority,例如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也列为了资源,因为它们也是有用的事物。显然,权利和权力是无形的。

需要说明的是,学界对劳动力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在许多文献中,对劳动力的解释有两种:一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即劳动者;二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但笔者认为在经济学的意义

上,这两种解释都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力已经被约定俗成地作为商品对待(马克思即在《资本论》中将劳动力作为商品),如果劳动力是劳动者,则不可能是商品,因为在废除了奴隶制的现代社会,作为人的劳动者不可以买卖,因而不是商品。至于劳动能力,则绑定于劳动者,任何情况下均无法分离,当然也不可以买卖,故不是商品。可见,在认可劳动力是商品的前提下,劳动力不可能是人,也不可能是人的劳动能力。

在本文中,劳动者和劳动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者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是有形的;劳动力是劳动者的劳动出力,其有效的部分物化于有形的产品之中或蕴含于无形的服务或信息产品之中,是无形的。显然,劳动者与劳动力密不可分。

第4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关键词】私有财产;本质;劳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以私有财产为逻辑线索,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的剥析,揭示了资产阶级的内在本质,阐述了异化劳动理论,对共产主义进行了哲学和经济学的探讨。通过论证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提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产物的论断,揭示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劳动)和客体本质(资本)的关系,认为私有财产关系辩证发展的最高顶点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我们不难看出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在整篇文章中的贯通作用,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对它进行单独研究,先从它的产生看看私有财产的本质。

一、私有财产的产生

人类通过劳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于外部世界(自然界)得到了满足自己生存的劳动产品。因此也就产生了外化劳动的过程。随着人们劳动能力(生产力)的提高,外化劳动就得到了更多的劳动产品,除了满足自身需要以外,一部分产品被剩余,在此同时人们不满足与自我生产和自我消耗的生活模式,社会上开始出现交换与分工,此时就产生了一般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当通过暴力及其它手段,私有财产逐渐聚集在少数人手中时,这一部分人就具备了统治他人并占有他人劳动的力量。尤其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些少数人不仅占有了物质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同时还占有他人的劳动,使劳动者不仅与自己的劳动相异化,同时也与他自身及他的社会关系相异化,此时的外化劳动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异化劳动,而那些占有劳动的人也就占有了全部的、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两方面的东西就是私有财产。

二、国民经济学家对私有财产的认识

由于私有财产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国民经济学家对它展开了激烈讨论。重商主义认为私有财产就是货币形式,对人来说仅仅是人之外的一种状态,对象性的本质被他们完全忽略了;此思想遭到了重农学派的强烈批判,他们则认为私有财产的组成形式主要是土地和劳动,而这里所说劳动主要是指农业劳动;而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则认为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本质,把“人本身当成了私有财产的规定”真正地为私有财产赋予了能动的力量。把社会财产的本质从人的外部转入到人的自身,“从而人本身被设定为私有财产的规定,就像在路德那里‘人’被设定为宗教的规定一样”。76并且赋予私有财产法权的思想,声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从法律的角度来维护资本家的利益,服务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观点相比重农学派是一大进步,但是国民经济学家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却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而马克思的私有财产的思想就是基于对国民经济学家的批判,而且我们还可以从下文的分析中发现他们的私有财产思想所反映出的零星的思想火花对马克思的私有财产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的理论

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即是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关系;一个是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即是私有财产对社会的关系。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做出了明确定义,“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77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是劳动,但是这种劳动不是普通的劳动,而是异化的劳动。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关系,分为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劳动产品的关系。马克思在笔记本I的最后一句话中写到“我们来进一步考察这三种关系”,但是遗憾的是,由于笔记本II大量内容的缺失,我们已经不能看到马克思对这三种关系的进一步论证。但实际上,异化是对真正人(工人和非工人)的关系,这一观点在《手稿》中是一以贯之的,在马克思后来的著作中也有提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说法,工人和资本家不过是劳动和资本的“抽象人格”。私有财产的消灭要通过工人和非工人、劳动和资本两方面,对立统一的相互作用达到极端而实现的。

马克思在《手稿》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论断,“作为财产之排除的劳动,即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作为劳动之排除的资本,即客体化的劳动,―这就是作为上述对立发展到矛盾关系的、因而促使矛盾得到解决的能动关系的私有财产。”78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马克思在笔记本II中应该对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客体本质分别做了明确的分析,现在我们就来尝试分析一下,马克思是怎么样定义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的。首先,私有财产的客体本质主要是指资本对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是“客体化的劳动”,这句话既说明了资本的来源是对劳动者劳动的占有,又说明了资本的性质是客观物质性。资本是劳动积累,反过来他又成为统治劳动的物质力量。私有财产中的资本对社会的关系就是一种统治关系。其次,私有财产中客体本质(资本)是与主体本质(劳动)根本对立的。马克思在《手稿》中说到,“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在资本主义之前,虽然以最初的形式表现出来了,但它们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这种对立还是私有财产中的对立。也就是说只有资本和劳动的矛盾运动,才是解决社会关系中各种对立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的观点和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有很大的差异,他既看到了工人,也看到了非工人;既看到私有财产中的主体本质,又看到了它的客体本质。认为私有财产关系辩证发展的最高顶点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的更进一步,也是对他们理论的进一步超越。

参考文献

第5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人本学

中图分类号:B08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6-0018-01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这同样体现在社会制度上,社会秩序中有维护和支持它的力量,同时也暗藏着批判、否定和反对的力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继承并发展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并从人本学的角度审视着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借用法国马克思主义学者阿尔都塞的术语,即马克思的《手稿》建立在费尔巴哈人本学"总问题"的基础上,"总问题"即提出问题的方式和话语的逻辑结构。

从1843年秋开始,马克思在巴黎对古典经济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写下了十个对经济学的系统研究笔记,学界称之为《巴黎笔记》,并把其中对古典政治经济学进行哲学批判的三个主要笔记本称之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手稿》中,马克思开始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进行解析。马克思把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研究结合起来,这使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资本家对立的经济现实,看到了古典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论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由此,马克思从经济实情出发分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化劳动现象。

异化概念主要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发挥,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中异化都是核心概念,它主要揭示了人与其活动和创造物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创造了一个客体,客体却成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控制和占有主体。青年马克思的异化概念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不同的是马克思将其用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非人道的一面,呈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中产业工人被奴役的生存状态。具体而言,异化劳动包括四个规定,首先指工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对立,马克思指出这种对立主要表现为随着资本主义产品数量的增加带来的却是工人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日益贫乏。因为"工人生产的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

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1]为什么会出现工人与产品之间这种对立呢?马克思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也是异化的,从而推出了异化劳动的第二个规定性。这主要表现为劳动成为了一种"强制劳动",劳动只是工人满足其它需要的一种手段;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2]按照马克思此时对人的界定,人的本质应该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而由于工人同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的异化,所以导致了人与其"类本质"的异化,从而推出了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性。最后,由于人与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以及"类本质"的异化,因此也导致了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

异化劳动理论展现了青年马克思对产业工人的人文关怀,然而对其理论前提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马克思在此对人的本质进行了先验的价值预设,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3]资本主义现实却导致了人的本质的扭曲,人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潜能被抑制,因此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是不道德的。这种对人的本质的先验预设正是传统人本主义哲学的特质。"这是传统人学中'应该'与'是'之间的矛盾之延续,其逻辑批判的内在动因是先验的'应有'与'现有'的伦理性对立。"[4]这种具有启蒙意味的原子式的个人主义价值理念正是当时马克思进行批判的主要支撑点。另外,超验性的价值王国也体现在马克思对怎样超越异化现象的论述过程中。在青年马克思看来超越异化则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因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而随着私有财产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剧了人的异化。在《手稿》"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这一节中,对比历史唯物主义时期的共产主义理论,可以发现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是一种"哲学共产主义",主要是从哲学意义上描述共产主义的图景,借助的基本公式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哲学共产主义较之粗陋的共产主义和民主或专制的共产主义虽然对私有财产的认识有所进步,但仍是建立在具有唯心史观性质的人本主义哲学基础之上,因此缺乏历史的根基。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人本学视域,在当代中国仍然有很广泛的实用价值。坚持人本学的价值维度,要充分考虑民生,以实现人的解放、自由与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以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水平为最近目标。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依然有其生命力,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大众化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我们看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内含着超越性的价值;同时更要看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有其现实条件和基础,它建立在生产力和物质条件的高度的发达基础之上。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把握好理想性与现实性双重维度之间的关系。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是建设物质文明……与此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5]

参考文献

[1] [2][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3-54、54、57页.

第6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在传统会计中,人力资本常常被视为期间费用进行确认。那么,人力资本是否能作为资产项目呢?根据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它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含义:第一,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第二,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第三,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符合以上资产定义的资源,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确认为资产:第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首先,人力资本不属于企业天生拥有或控制的,而是先通过和人力资本持有人签订劳务合同,然后才取得的。所以这样一个先后顺序符合资产定义“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条件。其次,企业通过与人力资本持有者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劳动者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则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薪金为代价,取得对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所以这符合资产定义中“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再次,企业招聘员工都是因为该员工所持有的人力资本能够为企业做出贡献,劳动者凭借自身拥有的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在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流入。所以这符合资产定义中“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最后,企业作为人力资本的使用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提到,人力资本所创造的价值除了人力资本自身的价值,还有剩余价值。这些与人力资本相关的价值都很可能作为经济利益流入企业。随着国家相关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以及现代企业对人力资本的不断重视,企业为人力资本所支付的工资、福利、教育费、招聘费等都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所以,人力资本取得和使用的成本或价值是能够可靠计量的。

因此,人力资本完全符合资产确认的定义,也同时符合确认的两个条件。所以人力资本应当属于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规定是:“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变的非货币性资产。”满足以上定义时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且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人力资本是无形的资本,是知识、智力、技能和体能等以人为载体的综合反映,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其次,人力资本的价值通过劳动者的生产劳动进行转移和交换,实现价值的保值和增值,这有很强的能动性和个体差异性,所以人力资本所创造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再次,企业招聘员工取得对人力资本的使用权不是以出租、转让为目的,而是希望劳动者能在企业发挥作用,创造价值,人力资本在人的生命周期中,大部分时间是可以使用的。所以,笔者认为,人力资本应当作为无形资产进行确认。

二、人力资本属性的确认

为了更准确的对人力资本进行探讨,还需要对人力资本的属性进行确认。当今会计界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将人力资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且将其同时资本化为间于所有者权益和企业负债之间的劳动者权益,参加分配企业的税后利润;将人力资本作为特殊的有形资产,并且将人力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在企业投入的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间合理分配;通过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契约形式确认人力资本为企业的资产。上述观点没有揭示人力资本作为资产的实质,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周其仁教授曾做过论述,任何其他经济资源包括各种非人力资源和土地的所有权,既可以属于个人,也可以属于家庭、社区、其他共同体或国家,还可以不属于任何人或人的群体。但是,人的健康、体力、经验、生产知识、技能和其他精神存量的所有权只能不可分地属于其载体;这个载体不但必须是人,而且必须是活生生的个人。不管什么样的社会中,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状况都是无法改变的。

笔者在此大胆提出建议:企业引进人力资本时应当转变思路,并不把它作为企业的投资,而是把它作为劳动者凭其对人力资本的所有权而对企业进行的(特殊)投资。根据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所述,资本、技术以及劳动(人力资本)是构成一个企业最重要的三要素,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凭借其资本或者技术的投入取得相应的权益,而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本的载体不可能无偿提供给企业,那么劳动者应当得到什么样的权益呢?笔者认为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本的持有人应当作为混合权益的所有者。所谓混合权益是指:一方面劳动是有价值的,“我们把劳动力或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综合。”劳动者将自己的人力资本投入到企业,通过合法劳动定期从企业获得固定报酬。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价值是可以创造剩余价值的,也就是说人力资本不仅能够进行价值转移,使资本保值,而且可以创造出超额价值(利润),那么人力资本的持有者便有剩余价值索取权。所以,企业应当确定人力资本持有者同时拥有固定权益求偿权和剩余权益索取权的混合权益。企业在接受人力资本投资时,一方面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确认为一项权益以及一项负债的增加。即借记资产相关类科目增加,同时贷记人力资本、负债相关类科目增加。

第7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一)概念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法也称现金流量归类法,是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表中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并依据会计日常核算编制的涉及到货币资金的有关记账凭证进行登记,然后再根据各明细分类账中的数据直接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表的方法。具体讲,以现金流量表主表中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二级和三级明细账户,依据会计日常核算编制的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凭证进行逐日逐笔登记,期末结算各明细账户,将结果填入现金流量表主表对应的项目中。

(二)特点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法的特点有:

(1)易学易懂易掌握。易学在于开设明细账和登记明细账是每一个经过会计专业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做到的事情;易懂在于该方法非常直观,既不需要编制繁琐的调整分录,也不需要记忆调整公式,学起来非常容易;易掌握在于该方法的前两个特点所决定,易学易懂、自然也就非常容易掌握,便于操作。

(2)随时可以编制现金流量表。由于本方法是依据会计日常核算编制的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有关明细账,无论是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乃至月份中间,想出表就可以出表,只需在出表日将表中相应会计期间的数据进行合计,把相关数据填入现金流量表对应的项目中后经加减计算便可完成此表。

另外,该方法无需编制繁琐的调整分录和工作底稿,也不容易出错,所以可以节省时间。

二、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法操作步骤

(一)设置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表中的具体项目设置相应的明细分类账户。现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提供的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主表的格式为例,说明相关账户的设置。

(1)设置一级账户。此处所设置的账户,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不做他用,所以把一级账户设为“现金流量”,以反映问题的本质。

(2)设置二级账户。按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前四个大项目设置相应四个二级账户,分别为经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设置三级账户。分别按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前四个大项目中的具体项目开设相应的三级账户。如在“经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级账户下开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个三级账户;同理,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级账户下应分别开设九个和六个三级账户;在“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二级账户下不开设三级账户,因现金流量表中该项下无具体项目。

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的具体格式见后文中表2、表3、表4和表5所示。

(二)登记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现金流量明细分类账是依据日常会计核算编制的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有关记账凭证,逐日逐笔进行登记。  如果企业记账凭证采用的是收款、付款和转账凭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以及涉及到“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有关转账凭证进行登记。  如果企业记账凭证采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有关通用记账凭证进行登记。

第8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关键词:统计制度;城镇化率;职工工资;城乡统筹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本培育、流动和宏观调控”(2007BSH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乐东(1959- ),男,河南新安人,河南财经学院统计学系副主任、河南财经学院省情研究所所长、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民经济核算和人口问题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6-0083-04

收稿日期:2008-06-08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统计制度几经改革,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包括:(1)统计调查体系的改革。改革开放前,我国统计调查主要以全面统计报表为主,这种体制的主要缺陷是,各类统计数据在层层上报的过程中,极易受人为因素干扰,从而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改革开放后,定期统计报表减少,专门调查增加,逐步形成了以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辅以必要的统计报表的资料调查搜集系统。人口普查(每10年1次),工业普查(每10年1次),农业普查(每10年1次),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经济普查(2005年第1次,以后将每10年1次),构成最主要的普查内容,而抽样调查则被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的各个方面。(2)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经济活动状况进行科学核算的一套制度规范。在上世纪,国际上形成、并经联合国推荐使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有两套,一是SNA(即A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的简称),二是MPS即(The sv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的简称)。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采用MPS核算国民经济的物质生产过程和结果,90年代以后逐步放弃MPS,继而采用SNA核算整个国民经济。这是我国统计核算史上一次革命,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我国统计方法和统计内容的科学性与全面性,而且深刻影响了统计工作者的思想意识,使整个统计向国际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但在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的GDP被低估,例如世界银行曾在未与中国国家统计局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并公布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把中国GDP上调34.3%。也有人认为中国官方统计数据被夸大(Rawski,2001)。不过,事实证明,国外这些基于中国统计数据可信度的争论,是不公平的,但它却向中国人敲响了关于统计数据质量的警钟。(3)统计质量向国际标准靠拢。2002年4月15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通用系统(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简称GDDS),标志着中国的统计数据在诸多方面与国际接轨,这对世界通过数字了解中国、研究中国、发展与中国的有关往来。起到了积极作用。(4)GDP核算数据的动态修订。关于GDP的动态修订问题,笔者曾提出过类似建议(赵乐东,2007)。目前中国公布的GDP数据改变了几十年的老规矩,不再是“一锤定音”,而是要经过几次调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对正式公布过的GDP数据进行修订是2005年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结果作出的。GDP数据的动态修订虽然给部分使用者带来了某些不便,但却使统计数据向客观实际逼近了一步。

尽管如此,中国的统计制度中仍然存在中一些问题。笔者已经就观察到的此类问题中的一部分进行了研究(赵乐东,2007),本文主要就下列问题作些讨论。

一、城市(镇)化进程统计问题

城镇化进程是通过不同年份的城镇化率显示的。城镇化问题是近20年来中国理论界乃至各级政府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甚至于对此问题的关心程度已经超出了问题本身,渗透到“政绩”与“发展”的理念之中。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全国城镇化率为43.9%,河南城镇化率32.47%。同年,全世界城市人口所占比重49.2%(同一口径的中国数据为41.3%)。中国和世界存在较大距离,中国的城镇化率低于全世界平均水平,河南省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既是客观事实,也是人们议论与关心的热门话题。问题是,任何统计指标的计算都有一个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问题,离开这一关键问题不谈,而草率地拿统计数字进行直接比较,将无从得出严谨而科学的结论来,城镇化率的统计也不例外。什么是城镇化率或城市化率?如何计算城镇(市)化率?这些问题学术界有过很多解释和研究。例如肖万春(2006)认为,不应该只用单一的人口数字计算城镇化水平,而要建立一套指标体系来反映,城镇化率只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指标;梁普明(2003)用城镇化率和一个经过复杂计算的综合调整系数来判断城镇化水平。本文将不加区分地使用城镇化率和城镇化水平这两个概念,因为这里关心的只是统计的口径、范围问题。在中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的“指标解释”栏目中,找不到对城镇化率的解释,可能是因为这个指标太简单、太大众化而无需解释吧。但是人们在计算这个指标时,实际上是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镇)人口与该国或地区的总人口对比得到的,通常人们也这样来理解所谓的城镇化水平。上面所引用的中国和世界的城镇化率也是按照这种思路计算出来的。

2008年8月,笔者在豫西山区农村调查时了解到,那里的农民早在几年前就莫名其妙地被有关方面登记为“城镇人口”,他们中有些人甚至祖祖辈辈一直居住在交通十分不便的深山里。当国家有关农村合作医疗新办法开始在农村实施,这些“城里人”可能享受不到农村人的优惠时,他们方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什么把我们算成城镇人口!这使我立即想到了河南省的“城镇化水平问题”,这也使我们有理由怀疑目前河南乃至全国城镇化率的可信度。因为统计出了问题。

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要准确统计城镇化率,必须考虑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城、镇、乡的划分标准;第二,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和范围;第三,我国大量存在的流动人口的统计问题。

首先,关于城、镇和乡村的划分标准。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国家统计局(1999,2006)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其中城区包括“(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

委员会地域;(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包括“(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而且“特殊区域”作为镇区统计的条件是: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同时,从事非农业生产人员达到70%以上。“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由此可见,凡非国家专设市镇建制的区域和规定的特殊区域一律只能统计为乡村而不能统计为城镇。按照这个规定理解,全国绝大多数的乡政府所在地是不能划入城镇的。但事实上,在一些地区不仅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被统计成了“城镇居民”,而且不在乡政府所在地的部分山区居民也有了“城镇户口”,统计的范围被人为扩大。用这样的数据算出的城镇化率是不合实际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关于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和口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城镇人口的多少和城镇化率的高低。本来这个问题很简单:居住在城镇的登记为城镇人口,居住在乡村的登记为乡村人口。但我国有我国的国情。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城乡分治,将公民分别登记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改革开放后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行政桎梏被逐步打破,大规模的农村人口流向城镇,并长期在城镇居住(居住5年以上甚至10年以上的已经很多),但他们始终没有取得城镇户口,因此他们还不能叫做城镇人口,这就产生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的统计标准问题:居民按常住地原则登记或按户籍地原则登记。从城镇化的本源意义讲,应该按居民的常住地计算城镇和乡村人口,统计实际中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在我国,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和城镇原居人口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是极不相同的,他们在就业“准入”、工资待遇、政治待遇、劳动保险、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和个人发展等方面,受到程度不同的歧视,他们被称为“外来人口”就足以说明这一点。用统计学的术语讲,被称为“外来人口”的城镇居住者和城镇居民属于性质不同的两部分,他们不能形成一个“统计总体”,因而不能计算出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城镇人口总数”,当然也就不能计算出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目前计算和公布的城镇化率其实是一个“假数”。那么,按户籍地原则如何?结果不仅是城镇化率降低,而且从经济学来看,这部分人口中有些同户籍地的联系远不如同常住地的联系紧密。这就产生了下面的问题。

第三,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的“常住”问题。2000年“五普”时人口的常住标准在时间上定为“半年以上”,而在此之前常住的时间以“一年以上”为标准。从人口统计的准确性角度看,“常住”的时间标准定的长则优,短则劣;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镇,因此,常住时间定的长,则城镇人口少,短则多。目前按半年常住时间统计城镇人口,实际上人为地多计算了城镇人口,夸大了城镇化率。

二、劳动力就业统计问题

这里,从国家统计制度和城乡统计实践两个方面分别讨论。

先说统计制度。在国际劳动力就业统计中,一般使用三类基本指标:就业、失业和待业。可分别计算就业人数和就业率、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待业人数和待业率等反映就业状态的具体指标。在这三类指标中,就业是最主要的,而失业则是最受关注的,尤其是失业率指标一直是人们观察一国或地区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识别指标。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2002)的解释,在业人口(就业人口)是指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从上述指标及其解释中可以看出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事实上将农村全部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统计为就业人口,二是失业和待业人口只统计城镇(未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除外,现在这部分人可能很多)的,不统计乡村的。换句话来说,中国的劳动就业统计制度事实上只是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统计制度,农村不存在所谓就业、待业或失业问题。但这并非事实。在上世纪50年代,已有大批农民进城打工,实际原因就是农村人多地少,存在比较严重的季节性失业。后来,国家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将数以千万计的农民禁锢在农村。这虽然减轻了城镇市场供应和就业的压力,但却造成了农村大量隐性失业。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而农村的各项经济活动并未因此而受影响,也就是说,成千上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果仍然被禁锢在农村,他们仍将被统计为“就业人口”,而事实上他们在一年的大多数时间内处于失业或者半失业状态。由于农村劳动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家庭承包的土地30年不变,加上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实际上部分农村劳动力已经没有自己的责任田),所以人们认为农民春夏秋冬都可以从事“有经营收入”的劳动,因而都应该视为“就业”。如果按照实际劳动时间计算,我国的失业人口就要多得多,失业率业也将高得多。目前农村仍然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剩余”劳动力就是失业劳动力。现在,国家在许多方面实行城乡统筹,而且由于人口的自由流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至少在部分行业是如此),因此,改革全国劳动力就业统计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待业和失业统计标准就应该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再说城乡劳动力就业统计实践。由于“城镇人口”的统计数字可能存在问题,因此乡村人口也不准确,进而按“有问题”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为基数统计的城镇和乡村就业人口也可能出现问题。以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几个主要年份城乡就业统计情况:

由上表可以发现:(1)从1978年~2005年的27年间,金国人口每年增加1277.7万,全国就业人口每年增加1321.2万,即平均来说每年增加的就业人口比增加的总人口多43.5万,换句话说,全国不仅每年增加的人口都能就业,而且还可以解决43.5万历史遗留的就业问题。从人口年龄结构和劳动力年龄这两方面因素考虑,由于产业规模扩大,劳动力需要量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年或某几年的时间内,增加的就业人口大于同期增加的总人口是可能的,但是27年来平均每年都是如此,就会令人生疑,因为就我国几十年来的情况看,一代人口的成长只需20年~25年。因此令人生疑的或者是全国的人口统计数字,或者是全国的就业统计数字(这里不考虑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就业因素)。(2)城镇人口每年增加1443.2万,而每年增加的城镇就业人口只有653.3万,换句话说,城镇每年增加的人口中有789.9万未就业,与全国情况相比,反差巨大。虽然全国统计资料显示每年城镇登记失业

人口也有700万左右,但由于全国平均来说每年增加的人口都是就业的,因此,城镇增加人口中未就业部分只能在农村就业数据中去观察。(3)27年来,农村就业人口每年增加661.3万,这好像可以解释城镇增加人口中未就业部分的去向,但是,同期农村总人口减少4470万,平均每年减少165.6万人。特别是自1995年来的10年间,农村人口减少11403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140万人。虽然农村就业人口也是减少的,但没有总人口减少的多。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人口和就业统计数字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可能正是源于城乡就业统计制度的不完善:一方面,有些农村人口被登记成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减少,城镇人口增加),而城镇就业人口统计却没有考虑他们,因而产生城镇总人口增加和就业人口增加之间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在农村被登记为城镇人口的人,依然算作是农村就业人口,造成农村就业人口增加。

因此,我国现在的劳动就业统计制度必须进行改革。

三、劳动工资统计(职工平均工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成份出现多元化,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伙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经济成份越来越大。与此相应,居民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职工”的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而“员工”概念的使用却越来越普遍。虽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种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人们日常的研究中并未对此予以特别的关注。在国家统计制度中,由于对工资统计的需要,仍然使用职工的概念和对“职工工资”的统计。国家统计局今年(2008)7月数据称,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9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这一结论引来全国范围的激烈争论,人们普遍认为工资的实际增长没有这么多,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工资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降(即使不考虑全国范围内物价的大幅上涨)。总之,人们认为,统计数据高估了城镇职工的工资增长程度。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除了一些学者已经指出的诸如数据来源、群体收入差别等因素外,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统计学上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被混淆了,或者实践上没有很好地界定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叫做“统计总体”。根据统计学原理,要计算一个总量指标,进而计算与此相关的平均指标或相对指标,必须首先确定统计的总体。国内绝大多数的统计学教科书对统计总体这个概念有着几乎完全相同的解释,如对我国统计教育产生过重要影响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教科书》(1984)认为,“凡是客观存在的,在统一性质基础上结合起来的许多个别事物的整体,就是统计总体”;我国著名统计学家钱伯海等(1992)也认为,“统计总体就是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所需要研究事物的全体,它是由客观存在的、具有共同性质的多个单位构成的整体”。这里所特别强调的是构成总体的个别事物要具有“同质性”,即个体在所观察研究的主要方面性质相同。如果将“城镇职工”作为一个总体研究其平均工资,就必须弄清楚两个重要概念:职工和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解释:职工是“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而职工工资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这种解释看似十分清楚,但却忽视了几个重要的社会现实:第一,目前全国范围内广泛而大量存在的来自农村的流动劳动力的“身份问题”。过去,公有经济是国民经济活动的主体,单位用工情况比较简单,“职工”的概念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等,人口流动少,因而城镇职工在统计口径和范围上是易理解和操作的。现在的国民经济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非公有经济的规模和比重都越来越大,用工单位情况极为复杂,加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整个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一些人经常处于流动状态,怎样将他们统计为“城镇职工”,目前的统计制度并没有给予具体的说明。因此,“城镇职工”这个总体在范围上是含混不清的。第二,流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虽然一定时间内在城镇就业,但是他们与“真正的城镇职工”存在巨大差别(已如前述),如果将其作为构成“城镇职工”这个总体的一部分进行统计,那么,这个总体的“同质性”就是有问题的。第三,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的管理层都实行“年薪制”,他们1年的薪酬,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数千万,他们1人1年的薪酬收入是一般职工收入的几十倍、几百倍。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和普通职工已经属于I生质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将他们和其他职工放在一起计算平均工资,违背了统计学关于总体的同质性原则,平均的结果掩盖了职工收入方面存在的本质差别,主要表现为抬高了城镇职工工资的平均数,这不仅给人一不真实感,更主要的是这一结果混淆了性质不同的问题。

四、简要的结论

第9篇:劳动经济学笔记范文

5月28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首先,这说明我国已经是工业大国,有数据为证:2010年中国制造业以1.995万亿美元的产值,在全球制造业总值中占到19.8%,超过美国的19.4%,第一次成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这是自1885年美国制造业产值超越英国以来,世界经济格局的又一次重大变化;又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3月的数据,中国工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220种。其次,这也说明中国并不像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那样是工业强国,中国离工业强国的距离还很遥远。尽管我国多种工业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出口贸易总额名列全球前茅,但国内有效专利仍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发明专利数量占比仅为13.8%;多数出口产品是贴牌生产,拥有自主品牌的不足20%。就拿小小的圆珠笔来说,我国圆珠笔的产量占了世界总产量的80%以上,我国出口一支圆珠笔的价格大约是0.5元到1元人民币,但是在美国超市一支圆珠笔就可卖到1美元(相当于6.3元人民币)以上。而中国企业获得的1元钱中,进口的笔头、笔芯、技术和设备占了大头,再加上劳动力成本,剩余的利润仅为2分钱到5分钱。中国工业“大而不强”、缺乏核心技术的状况由此可见一斑。从国家发展长远计,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这是必须的。

那么,中国怎样才能从工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强国呢?总书记提出了“六个着力推进”,即着力推进工业发展制度环境建设、着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创新驱动、着力推进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改革开放。这听起来似乎稍嫌宏观,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讲的就比较具体。他说,中国要成为工业强国需要靠两个层次的转型:第一层次的转型是说从粗放型生产到集约型生产,要产业升级,要节能减排,要优化结构;第二层次的转型是指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整个劳动力的技能水平提高,熟练的技工和技术人员的人数在企业职工中的比重要提高。只有这两个转型都实现了,我国才算实现了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可是这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其实,稍加追忆即可发现,不管是“产业结构调整”,还是“发展方式转变”,若干年以前就有人提出,随后也时常见诸报端和相关政策文本。就算是“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说法早在1995年就有人提出了,令我感到讶异的是,时间过去了,转型却没有实质性地发生,真所谓“转型之难、难于上青天(现在,上天已经不难了)”。难在什么地方,制度、观念、机制,这个暂且不论,就是被认为相对容易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我们都难敷其用。

人们普遍认为技能型人才要靠教育培养,而职业教育(部分高等教育)又被看成是专门培养技术工人以及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的一类教育,各级政府及相关专家都殷切希望职业教育能够输送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从规模上来看,中国的职业教育确实比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扩充。据教育部的“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872所,在校生2238.50万人;高职(专科)院校1246所,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5904人。官方的说法是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均占据了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这样庞大的职业教育规模,再加上部分高等教育输送的毕业生,我们似乎没有理由为“技工荒”发愁,而应该为“技工多”发愁。其实不然,根据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42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4.8%,约2.67亿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5%,约2.29亿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5.7%,约2.68亿人。公报还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2亿人才(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人才分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其中高技能人才2863.3万人。有人进一步分析说:目前我国现有的1.12亿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足13%;高技能人才2863.3万人中的技师、高级技师仅占技能劳动者的5%(而工业强国日本这个比例是35%)。据预测,到2015或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需求比2009年分别要增加540万人或990万人,这还不包括现有的存量缺口440万人(《中国培训》2012年第1期)。庞大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与技能型人才短缺之间形成的反差,既说明技能型人才培养很难,也说明职业教育根本没有完成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任务。症结何在呢?我说过,技能型人才不应该是、也根本不可能是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职业院校另有担当)。这些年来的经历证明,让人们承认这一点比“转型”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