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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精选(九篇)

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

第1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健康老龄化;全民健身计划;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119-02

引言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总人口约占全世界总人口的19%,人口老龄化的基数大,联合国的人口数据曾预测,到2030年,我国将成为全球范围内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使得我国消费机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发生了很多变化,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如何能够尽快实现健康老龄化已经是现在很多国家将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健康老龄化这一观点的提出不仅对我国全民健康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对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一、相关概念

(一)健康老龄化

健康老龄化指的是老年人能够尽可能保留原有的智力、体能、身体,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得社会在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最主要的特征是认知、情感状态、躯体健康程度,健康老龄化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生活方式、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服务、退休制度以及养老金等等。老年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完善在健康老龄化实现的过程中拥有重要的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

从科学定义来说,其实人口老龄化可以看作是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总人口中年轻人数量的减少或年长人口数量的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也同时增长的动态过程,并不仅仅是个体的老化,主要强调的是人群的老化。联合国定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主要是依据60岁以上(包括60岁)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了10%或者是65岁以上(包括65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

二、理论支撑

(一)去标签化理论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给一个人贴上一“标签”,这里的标签是指一个人被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进行了定义。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一提到老年人,大家就会给老年人一个标签,就是弱势群体,觉得老年人在很多方面的能力已经不如年轻人了,对社会的贡献会越来越少。这种贴标签的行为,会对老年人本身造成一些伤害,会让老人否定自身的价值,觉得自己已经老朽、无用,在生活中是如同累赘一样的存在。

(二)老年次文化理论

老年次文化理论认为,因为老年人身体的衰退,社交功能的减退等等,所以适应环境的能力相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很困难的。结合老年人参与老年次文化需要凭借社会参与程度和老年人对老化抵制的因素来定。在遵循老年群体的价值标准以及行为规范的前提下和老人进行交流与互动,在接触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强迫接受其他老年人群体的文化。在制定老年社会工作类的项目中要以老年人次文化的内容和特点为基础来衡量。

(三)社会损害理论和社会重建理论

社会损害理论中主要讲的是,他人将老年人的一些行为当作是不正常的行为后,使得老年人的自我认知发生了改变。就比如说,在生活中样样替老年人做决定。这会形成一种潜意识,使老人有了依赖性。这一行为使得老人在日后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自己原有的自主能力。社会工作者意识到,有时候老年人的一些观念和行为是受到了自己暗示的影响,并不一定是老年人自己没有能力。在帮助这些老年人的时候,社会工作者应该协助老年人增强自信心和提高自身的能力。

社会重建理论中主要讲述了如何改变老年人现存的客观环境,从而帮助老年人重建自己的自信心。社会工作者首先应该让老年人本身了解到这个社会上所存在的一些错误观念以及对老年人的错误偏见。其次是通过政府资源来改变老年人的住房、医疗、贫困等客观环境所造成的问题。最后是激励老年人拥有自己决定的权利和提升老年人通过自己的能力来解决问题。

三、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各国政策措施

每个国家为了实现健康老龄化都依据自己本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以及特点而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在这些不同的养老模式中有很多的闪亮点,是可以结合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实际情况借鉴过来的。

(一)日本

日本是众所周知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之一,日本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便很重视本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为了实现健康的老龄化打下了基础,在1978年,日本首次推出一个计划主要是针对健康老龄化,这个计划就是国民健康运动计划,主要是为了提高人们对健康的理解,普及人们重视健康知识的重要性。在1999年又制定了黄金计划21,主要为了延长本国国民的健康寿命。在2000年推出《护理保险制度》,在日后的年间不断改善和修改,改善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居家服务和在养老院居住的老年人服务。于2002年制定了《健康增进法》,为推动国民健康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2013年修改了《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中的退休员工的年龄标准,将原来的60岁改为了65岁,但也并不是硬性规定,而是依据个人的意愿而执行的。

(二)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也是极其迅速的,在这样的背景下。2001年澳大利亚联邦卫生部公开了《老龄化澳大利亚的国家战略》,这一战略中将老年人视为有长期经验的老年人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不是看作是一种负担。同时还提出完善已经运行已久的养老和退休制度。2003年联邦卫生与老龄部和卫生与福利研究所联合了《澳大利亚老龄化研究议程框架》,这一框架确定了老龄化应该优先研究的六大领域。

(三)美国

美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开端是从20世纪40年代初,相对其他国家来说,美国的人口老龄化相对发展得缓慢。最早出台的相关政策是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但并不是完全针对老年人的,真正对健康老龄化有所推进的是1965年出台的《美国老年法》,这一法律的颁布使得美国老龄行政机构有了法律的支持。之后为了完善老年政策法规,又出台了《医疗保障方法》和《健康照顾计划》两部法律。至此,美国为了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做了全面的准备。1973年公布了《老年营养项目》,此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了家庭服务。2000年开启了《国家家庭照料者支持项目》,这一项目由老龄署向各地州以及地方提出拨款支持,鼓励家庭照料者帮助老人实现居家养老,并只针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

四、我国老龄化的特点和人口老龄化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首先,从老龄化发展的速度飞快来说,其实我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最严重的国家,但是我国却是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其次,我国老龄人口的规模很庞大,我国目前以65岁为老年人的标准来计算,老年人口已经达到9 000万,并且这一数字在不断上升。再次,我国同时也属于未富先老的国家之一。像日本、法国等很多国家都是国家的经济先富裕起来才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也导致我国需要在一个经济相对来说并不发达的背景下来面对老龄化这一问题。最后,我国老龄化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区差异,经济发展相对快的地区老龄化发展得更迅速,例如,城市先于农村、东部沿海地区老龄化快于内陆地区等。这一老龄化的趋势是极端的不平衡,拿西部的新疆来说,现在人口结构还是青年型人口结构。这样的地区差异也使得实现健康老龄化面临了多重挑战。

五、我国如何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建立合理的全民健身计划

全民健身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最佳路径,虽然现在很多人的健身意识相比以前要强了很多,但是从整体来看健身意识还不够强。政府在这一计划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可以建立一些社会组合和地方单位的体育健身活动,完善现有的社会服务。要想实现健康老龄化,我们所指定的全面健康计划必定要长期执行下去才能达到效果,最终使得全民的素质都得到提高。要想建立全民健身计划,同时也需要我们的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保险体系、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也要相互呼应、相互支持,有了这种呼应和支持,这一计划才有了保障。

(二)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老龄化目标的制度保障之一。首先,在健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已经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险模式,毕竟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比发达国家要晚,因此这些国家在解决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问题方面拥有更多的经验,许多政策和措施的建立更早。其次,要确定养老保障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再次,是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一方面是国家主导的立法支持,一方面是企业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内部决定,最后是个人的养老保险遵从自愿的原则。这三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模式对于我国来说是很合理的。

(三)将家庭照顾和机构照顾相结合

在中国,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起居都是家人来相互照顾的,但是,这种照顾毕竟还是缺乏一些专业性的。一方面机构可以提供一些免费的培训和指导,主要针对家庭照顾这一方面。对一些家庭比较困难的用户能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增加老年人在家中的照顾时间。另外一方面,从社区的角度来看,要不断完善社区的服务体系和加大社区建设的力度,合理运用现有的卫生资源,不断推动资源配置的进一步改进。

(四)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

现在我国的基础卫生建设随着时间的推进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还是应该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更多的存储及卫生保健服务,大的方面以社区为单位,小的方面以家庭为单位。为老年人的根本保障做出更多的改变,例如在护理、医疗、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方面。同时也可以通过一些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机构来宣传,使得老年人从自身方面增强自我保健的意识和对一些疾病的预防知识。这些都是可以促进我国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因素。

六、结语

实现我国的健康老龄化要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人口老龄化的现状,来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及措施。培养社区体育组织管理人才是很关键的一点,有了更多的这样的管理者,才能更好地完善社会体育体制,充实老年人社区体育活动,使大众体育的普及率开展得更为顺利。同时还要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将家庭照顾和机构照顾相结合、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等方面着手,使得老年人的生活从根本上有所改善,最终实现健康老龄化。

参考文献:

[1]汤哲.老龄化社会的医学模式转变对卫生保健服务的影响[J].世界医学杂志,2003(1).

[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R].2006.

第2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医疗保险;应对方法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所谓人口的老龄化指的是在总人口比重中老年人所占的比重高于其他中青年人口的比重。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原因使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城镇医疗保险的主要模式,但是现在社会中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使得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赶不上保险受益人的增长数目,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使得医疗保险的来源减少,但是相对的医疗保险费的开支却大大的增加了,长此以往,医疗保险的金额将处于亏空的状态,不能够支付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费,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来改变目前的情况。

一、老龄化人口对医疗保险的负面影响

1.老龄化人口将缩小医疗保险收入

基于我国的国情而言,现阶段城镇老年人口在所有人口中的比重逐渐上升,我国城镇人口出现老龄化加剧的现象,这不仅使得青壮年的劳动力下降,也使得医疗保险费用出现了收支不均衡状态。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措施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人口的低增长率,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人口老龄化的规模,使得适龄劳动者只能从自然增长的人口中获得,这就使得医疗保险的收入处于一个恒定的状态,而它的支出却大大的增加了。人口老龄化导致医疗保险基金不能够完全解决发生医疗药费问题,为了解决此种情形,人们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同时不得不采取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寻找医疗保险体制的疏漏之处,从而为自己节省一笔开支,而单位只有在提高保险费用的基础上才能够解决高昂的医疗保险支出,所以就造成了缴费越高,逃费越多情况的出现。

2.老龄化人口扩大了医疗保险支出

据中国统计局的调查资料表明,在我国年龄大于60岁的老年人患各种疾病的概率是年轻人患病概率的数倍以上,老年患者的数量较多并且病情一般不容易治疗,所以他们在医疗保险基金中的支出就变成了医疗保险工作中最令人头疼的问题。而我国城镇现实的国情却正是处于老年人口加剧增加的阶段,这就使得医疗保险中关于老年人支出的问题亟待解决。因为现在社会的生活节奏比较快,年轻人面临着更大的生活和就业压力,于是他们对于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不够,以至于使得很多老人出现了孤独、寂寞等老年人心理焦虑症,这必然增加了老龄化人口的患病概率,使得医疗保险基金更加恶化。

3.老龄化人口要求医疗保险制度的高度公平性

目前我国采用的医疗保险体制的“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基本原则。于是,在整个医疗保险体制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端,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条件的改善,退休后人们的生存时间延长,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他们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却要享受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各项优惠政策,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医疗保险体制之间的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这很容易造成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得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医疗保险体制中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使得医疗保险制度不能够进行顺利的运行。

二、采取的措施

1.宣传工作

现在社会中人们虽然对各种保险都有所耳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恰当的处理与保险体制相关的各种状况和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关于医疗保险体制的各项宣传工作的进行,使得广大的参保人员积极的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只有通过宣传工作的进行使他们彻底的意识到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并详细的讲解医疗保险体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他们自身的各项有益之处,使他们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保障作用,实现医疗保险体制与个人受惠的双赢。我们可以用这些措施来加强宣传工作的进行:(1)可以通过电视、广播及报纸等传播媒介进行宣传;(2)将各种相关的宣传手册在各个单位发放,使单位职工详细的了解它;(3)深入到各个住宅小区的社区管理中心,定期的对各个小区的人进行宣传。

2.增加医疗保险覆盖面

现代社会中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增加使得医疗保险体制中出现了各种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增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因为这个工作的进行不仅是为了保障各种筹措资金的安全,更是为了减轻现代医疗保险体制中所面临的各种压力和负担,所以必须增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才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扩大医疗保险的措施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体制的各项措施,将各个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充分的管理,在现有的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逐渐将所有的城镇居民纳入到医疗保险制度的体制之内。二是建立各种职工的医疗补助措施,保障他们的保险待遇的逐渐提升。三是针对那些特殊的群体,进行专门性的个性化的参保政策和措施,积极的促进弱势和贫困群体的保险工作的进行。

3.强化基金控制

在医疗保险体制的所有工作的进行中,强化基金的控制是保证其他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工作。所以我们要强化基金的控制就要采取一定的相关措施。一是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各种标准化的监控和管理。各种监管部门要做好各项资金的调配和管理,定期的进行审核和复查,严格控制统筹基金支出,杜绝不合理费用、冒名住院等现象的发生,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从而实现统筹基金使用的最合理化。二是采用各种新型的资金支付方式。根据各种相关病症的规定,实施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新型的资金支付方式,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

4.退休者健康保险计划书

在200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仁济医院院长朱明德说,“使人不生病、少生病的医生才是最好的医生。”为了减轻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巨大压力,笔者认为一是对老年人进行社区化的医疗服务,定期进行体检,随叫随到,做到预防为主,减少大病的发生;二是应该把老年人口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由政府为其建立统一的、全覆盖的公共健康保险计划。这种保险应该由政府统一管理,主要通过政府税收筹集资金。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避免基本医疗保险中实际上存在的逆向选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为老年人的健康提供保障。

三、结语

总之,我国老龄化人口增加的趋势必须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提出更加合理完善的措施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实现医疗保险的最大功能。

参考文献:

第3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龄化现状;经济问题;政治措施

一、邯郸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的动态过程,是随着人口寿命延长和生育水平下降而出现的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趋势。

(一)人口年龄结构已由成年型转向老年型

2010年邯郸市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四项指标均已达到老年型的判别标准数值,由“四普”、“五普”的成年型转向老年型。

(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总人口由2000年的848.14万增至2010年的917.47万人,年均增速0.79%,同期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由51.50万人增至64.72万人,年均增速2.31%,增速是总人口的2.92倍。

(三)低龄老人比重高,高龄老人增速高

60岁及以上老人中,60~69岁的低龄老人62.15万,占老年人口的60%。80~89岁的老人由“五普”的5.33万增加到9.36万,是“五普”的1.76倍;90岁及以上的老人,由“五普”的3943人增加到7588人,是“五普”的1.92倍,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

二、邯郸市人口老龄化引发及面临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抚养系数增大

抚养系数是指平均每一个有职业收入的人口负担抚养的人口数。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口无力储蓄,老年人口减少投资并开始动用储蓄,人口老龄化会使人口从劳动状态转移到退休状态,使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都成为单纯消费人口。这就导致了劳动年龄人口抚养系数增大。

(二)人口老龄化将导致社会经济负担加重

随着邯郸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邯郸市的社会保障和福利费用将大幅增长,讲给社会保障事业带来巨大压力。

(三)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家庭规模和经济结构变化

随着邯郸市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占总人口比重的上升,传统家庭养老已面临挑战,传统的养老方式和观念应向社会养老转变,而当前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都还较为薄弱。

(四)人口老龄化将导致消费领域和服务领域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老年群体在衣、食、住、行、保健医学、交通和娱乐等方面有着特殊的需要。随着老年群体的扩大,这些需要将变得越来越迫切,必将逐渐改变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消费方式及消费量,增加社会多方面的服务量。

三、应对邯郸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措施

(一)经济方面的措施

1.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邯郸乃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大力发展经济,为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他们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各市的实践证明,加快经济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为老龄化人口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所在。

2.大力发展老龄产业。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老龄产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是巨大的。发展老龄产业,既可以扩大消费市场,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还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邯郸市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发展老龄产业,把它作为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制定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实施政府对老龄产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建立老年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同时,大力研制开发老年消费品,培育老年用品市场,满足日益庞大的老年消费需要。譬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为老龄人口构建和谐的老龄生活。

3.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随着邯郸市人口结构的变化,适应老年人口需求的各种消费品以及服务将会不断增加,而这种消费结构的变化又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从事老年产业研究,开发老年消费市场,从而引发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迁。所以,邯郸市要进一步大力兴建公共养老设施、扩大老年活动场所、增加老年服务项目、提升老年服务水平、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二)宏观政策制定方面的措施

1.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长远规划。邯郸市政府要从邯郸市的基本市情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现象和问题,在改革中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用产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民营化的运行机制,推进安老、养老产业的不断发展。

2.实行“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主体”的养老模式。从总体上讲,邯郸市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城市,经济实力不够强大,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而且各个地区的物质生活水平有差异,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邯郸市众多的老年人口,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按照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量力择路,构建有邯郸特色的养老模式和养老制度。

(三)法律方面的措施

第4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和谐老龄化;和谐老龄化社会;构建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1011502

1 和谐老龄化概述

1.1 和谐老龄化的基本含义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和老年人人数的不断增加,老年维权工作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老龄工作的重点,搞好《老年法》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老年维权组织,为老年维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发挥部门职能,搞好老年维权工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尊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及和谐的社会氛围(曹馨仪,2005)。和谐老龄化是指在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老年群体与社会阶层、群体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稳定发展、匀称合理的社会结构和发展状态;和谐老龄化是在和谐社会的基础上针对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需要提出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新思维,内容可概括为:社会尊重,待遇公平,“五有”实现,共享发展,代际融洽,邻里和睦,家庭幸福,社会环境优雅,健康快乐,这些内容具有丰富的内涵(秦普德,2006)。

和谐老龄化是针对老年人内在的利益和老龄化社会群体内部与外部环境是否和谐,以及对我国社会结构和发展状态的影响而提出来的概念,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战略部署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理念,是构建全面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努力去构建和谐老龄化。

1.2 和谐老龄化理念的由来

1990年9月,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庄严地向全世界发出了“健康老龄化”的目标,就意味着要用健康老龄化的战略来解决老龄化社会。“健康老龄化”是指老年个体、老年群体、老年家庭和老年社会都是健康的,是大多数的老年个体、老年群体和老年家庭同科学文明、健康幸福、经济发展、秩序稳定、有保障的老龄化社会的相互适应与协调。它重在强调老年内部的全面健康以达到与老龄化社会的和谐。近些年来,“健康老龄化”的理论和实践在发达国家受到普遍重视。

1999年是国际老年人年,在这一年的世界卫生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口号。“积极老龄化”表达了比“健康老龄化”更为广泛的内涵,从“健康老龄化”到“积极老龄化”是人类老龄观念的一次重大变革。“积极老龄化”是指在老年时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消除年龄歧视的不利影响,使健康、参与、保障的机会尽可能获得最佳机会的过程,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舒适、更有尊严、更有价值。可以看出“积极老龄化”是“健康老龄化”的进一步扩展,不只是保证老年人的健康,更注重生活质量和价值的提高。

在全国第八次人口科学讨论会上,我国专家提出了21世纪“成功老龄化”战略的基本框架。成功老龄化是对过去消极对待老龄化的反驳。对生物学家来说,身体健康、功能自主及长寿是成功老龄化的指标。心理学家以经验研究成功老龄化时,普遍将生活满足感、高士气或良好感作为主观评价。新的老化观把老年幸福扩展到了主观领域,发现个人生活意义是老年人主要的发展任务。

穆光宗撰文指出,在迄今为止有关老龄化的政策应对中,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是被屡屡提及的两大命题(穆光宗,2007)。健康老龄化是指身心健康的老年人口比例和规模扩大的过程,不是终极目标,如何使老年人成为社会发展的建设力量才是解决老龄问题的重要途径,强调的重点是人在进入老年之后,尽可能长久地保持在各方面,包括生理、心理、职能等方面好的状态。积极老龄化是指老年人的参与意识,包括延长退休时间或退休后继续参与社会,参与发展的老年人口的比例和规模扩大的过程,强调老年群体和老年人自身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不仅在肌体、社会、心理方面保持良好的状态,而且要积极地面对晚年生活。“和谐老龄化”更多是从个体和个体之间、个体和群体之间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甚至老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来理解老年人和老龄问题。从“健康老龄化”到“积极老龄化”再到“和谐老龄化”的认识路线,使我们认识到其实人类真正需要的不单单是健康的、积极的或者是和谐的老龄化,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而老龄化问题的顺利解决正是成功老龄化的体现。

综上所述,“健康老龄化”与“积极老龄化”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和贡献,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成功老龄化。而和谐老龄化是为了迎合我国和谐社会建设而提出的概念,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更多是从个体或者群体的角度来理解老年人和老龄问题,但是“和谐老龄化”更多是从个体和个体之间、个体和群体之间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甚至老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来理解老年人和老龄问题。“和谐老龄化”要促进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天人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老龄化建设是实现和谐社会和成功老龄化的必经之路。

2 我国构建和谐老龄化的现实性、重要性、可行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谐老龄化更是从我国人口发展状况的需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需要提出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有中国特色的新思维、新概念。和谐老龄化社会重在构建,包括在构建和谐社会之中。我国的老龄化状况与其他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有很大不同,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起来有较大难度,具有严重性持久性特殊性的特点。构建全面和谐社会,构建和谐老龄化势在必行。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社会福利的日益改善,人类的平均寿命正日益延长。老年人既是和谐社会的受益者,也是和谐社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21世纪我国显著的社会状态是人口老龄化严重:预计到201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4%,到2050年全球老年人口将达到20亿人,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这就意味着届时全球每5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中国老人,而中国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已是世人不争的事实(人民日报,2007)。这样老年人口占中国总人口数的1/4,如果和谐老龄化的建设搞不好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面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一些老年学专家和教授提出了关于”和谐老龄化“的命题,针对老年人自身及与其亲属、社会环境之间的和谐做了一些研究,如人口老龄化引发的代际冲突及如何应对的探讨;“孝”这种道德资源在和谐老龄化构建中作用的强调;提倡老年大学以及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在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中应不断努力研究、探讨和实践的建议;通过创建和谐社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老龄服务;提出营造和谐老龄化环境。以上对和谐老龄化的研究是针对如何处理好老年内部所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探讨和研究,这为和谐老龄化社会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

3 构建和谐的老龄化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构建和谐老龄化社会,一是各级领导要把实现和谐老龄化社会放在应有的位置,充分认识实现和谐老龄化社会的重要性;二是老年人或老年群体自身要为实现和谐老龄化社会而努力;三是调动全社会的参与。人口老龄化问题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构建和谐。

3.1 老年人自身的努力

家庭代际关系不和谐是值得探究的问题,代际之间有着不同的婚姻、家庭、敬老、生育、幸福等观念。老年人通过参与老年大学和老年文体活动,可以提高自我认识,进一步促进行动的自觉性。老年大学是老年人的学府,应对当前我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老年大学应充分发挥教育老年人的功能,引导老年学员从思想认识到行为实践上增强融入社会、构建和谐的自觉性,这应是当前老年大学在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为适应形势发展,根据老年人独有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积极开展广泛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活动形式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也是建立和谐老龄化社会的重要内容。开办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文体活动都是为了使老年人融入社会、协调关系中,促进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些关系的和谐正是和谐老龄化构建的重要内容。老年人自身观念的改变,需老年大学、老年文体活动中心等机构帮助和引导,是解决代际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关键所在,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和谐老龄化“的环境。

3.2 政府的角色定位

(1)服务提供。人到老年,生理能力的衰退,心理观念的改变,是我们研究和改进福利服务的出发点,这要求提供给他们更加周到细致、更人性化的服务。然而家庭养老方式的弱化,使社区成为了主要的养老场所,社区养老需要建立满足老年人生活居住和具备精神慰藉的福利服务设施,这需要国家、社会与企事业单位加以扶持和帮助。政府应充分加以重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老年公寓、养老院等福利服务设施的投入,使尽可能多的老年人老有所居;集聚社会力量,比如青年志愿者的加入,给老年人以心理引导和精神上的慰藉;社区也要动员当地各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建设,创建更高层次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需多方支持才能达到更好更优的效果。良好的福利服务设施,有利于老年人的生活安顿和心理健康,处理好老年人群的关系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是“和谐老龄化”构建的有效途径。

(2)政策制定。计划生育政策是人口老龄化的催化剂是否应该停止实施或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我国是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政策一旦放松就会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有限资源与人口剧增更加严重的社会矛盾。与其说停止计划生育政策,倒不如面对老龄化时代的现实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如“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或适当地调整政策(适应老龄化趋势,政策稍倾向于老年群体),据《老年人权益法》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处理好老龄化社会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关系,使老龄化社会结构与社会政策和谐并存。

(3)经济引导。未来老龄化加剧的社会状态,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会愈来愈重视老年人的需求,将加大在老年产业的投入。然而老龄化与经济发展的适应并不像说的那么容易,其间必然存在矛盾,这不仅需要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作用,还需要的国家政策支持和扶持(如因老年人购买能力的减弱,对老年产业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如借鉴日本针对老年人行走不变开发的“助走机”等老年产品以适应老年市场需求,鼓励商业者开发老年产品并针对老年购买和消费的特点对产品的提供者给予政策或税收优惠。政府需把老年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和老年产业开发纳入计划,加大改革以适应老龄化时代要求。经济发展与老龄化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但是如果经济发展不把当时的主要消费者老年人作为满足对象,必然影响经济的健康向前发展。中国现实经济还不发达的状况下,“边富边老”关怀老年、财富共享、和谐共生的重要主张也应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对策。不仅有利于经济与老龄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是构建和谐老龄化的重要体现。

(4)养老保险迎合。基于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的现实,有必要逐步将社会保障模式从当前的现收现付制转向自存自用的个人账户制,并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这一转轨进程。现收现付制将雇主和雇员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由社会统筹基金统一支付养老金,不足部分由财政直接拨付。在人口老年化的压力下,令财政不堪重负,让在职者丧失信心。而个人账户强调个人贡献,由“个人账户”这个单一支柱承载个人养老负荷(如美国养老金储蓄计划),结合社会统筹,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中国独创的统账结合制度既符合我国的国情――老龄化的现实,也体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老龄化社会的迎合。

3.3 社会的支持

老龄化的到来给我国的传统“孝”文化带来了挑战,当今社会青年人在外忙于工作生活,不再是过去子女在父母膝下养老的状况,农村空巢家庭现象严重。由于自己不能在父母身边尽孝,有“创意”的人还花钱去买“孝”,认为也算是尽孝了,但是这种行为只是寻求到了心理安慰,没有考虑会给社会道德和老年人心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中国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代表,它强调的是个人对家庭及社会的职责与义务而不是个人的权利,重视家庭的伦理道德,强调要尊老敬老,子女要把父母长辈视为自己终身尽孝的对象,赡养父母、遵从父母;如果不赡养父母,则是不孝,要受到道德或法律的惩罚。“孝”是发自内心的,不需要表面上的做作或演示,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真实的感情回报。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尊重过去与老人经验的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可谓是崇尚老年至上的文化,这也是老龄化社会与中国传统“孝”文化不可分割的和谐的表现。“孝道”不可丢,要把这一优秀的传统美德永远延续下去,老龄化与孝文化的结合,是构建和谐老龄化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穆光宗.论“和谐老龄化”[J].老龄问题研究,2007,(5).

[2]赵淑英.对成功老龄化本质的理解[J].湖北体育科技,2003,22(3):331332.

[3]穆光宗.老年发展论――21世纪成功老龄化战略的基本框架[J].人口研究,2002,26(6).

[4]赵华夏.和谐老龄化力倡孝道[N].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年报.2008,(1).

第5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日本国内围绕高龄者雇用问题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如清家笃·山田笃裕等考察了今后日本高龄者就业的必要性,认为高龄者是具备潜在能力的人力资源,政府应有效利用高龄者劳动力[1];樋口美雄等分析了“团块世代”(即1947-1949年间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的退休对日本经济及高龄者雇用的影响[2];松浦民惠等对200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颁布后企业的应对举措进行了考察,明确了今后高龄者雇用存在的课题[3];萱沼美香则对二战后的高龄者雇用政策进行了综合的考察和分析,指出为使老龄化社会维持经济活力,应该改变过去过分强调年龄要素的雇用体系[4];等等。从整体来看,这些研究大多持由于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不足、高龄者雇用必不可少且应积极推进的观点。

相比较而言,我国国内的研究多偏重于日本老龄化的现状研究以及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尤其对年金(即养老金)等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例如王晓璐、傅苏等考察了日本老龄化的现状,认为老龄化对日本的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等社会经济产生了很大影响[5];田香兰等则侧重于有关老龄化社会中的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日本的经验对同样面临老龄化困扰的中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6],等。而涉及到日本的高龄者雇用问题,虽然有学者认为日本的劳动市场存在实现高龄者就业的基础条件[7],也有学者提出日本需向高龄者和女性以及外国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8],但从整体来看,老龄化背景下的高龄者雇用政策的研究在国内尚处于摸索阶段。

本文将吸取国内外研究成果,考察和分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尤其是以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目标的高龄者雇用维持政策的实施背景及政策演变,并对其进行综合性评述,以便为今后我国在科学决策老龄化问题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依据。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老龄化虽然起始晚,但其速度之快却为世界罕见。如图1所示,1950年日本的老龄化率为4.9%,而当时的发达国家大多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法国、英国的老龄化率均已超过10%。但当日本的老龄化率在1970年首次突破7%之后,其老龄化进程突然加快,仅用了24年(1994年)就递增到了14%,而同样的进程,英国经过了47年,法国则经过了115年[5]66。之后,日本的老龄化率持续上升,2002年已达到18.5%,超过欧美诸国,成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日本2013年版《高龄社会白皮书》显示,截止到2012年10月1日,日本总人口为1亿2752万人,其中65岁以上高龄人口创历史最高,为3079万人,老龄化率高达24.1%,也就是说每4.2人中就有1位65岁以上高龄者,尤其在65岁以上高龄人口中,75岁以上高龄者占了近一半[10]。日本成为名副其实

的“超老龄社会”。

注:① 2020年以后数据为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问题研究所推算数据。

② 本表是笔者根据该研究所《人口統計資料集》(2013年版)表2-17的数据制作而成。

图1日本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老龄化率的推移(1950-2060年)[9]

今后,人口老龄化进程仍会继续。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推测,日本在战后第一次婴儿潮时期(1971-1974)出生的人口,即“团块世代”到65岁后,2015年高龄人口数量将达到3395万人,当他们到75岁时(2025),高龄人口数量将达到3657万人。正是由于“团块世代”所代表的高龄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少子化所导致的年少人口的持续减少,日本的老龄化率仍会继续上升,如图1所示,2035年将增至33.4%,即3人中将有1人为65岁以上高龄者,2060年更将发展为每2.5人中就有1人的老龄化程度,其中75岁以上高龄者比例将高达26.9%,即会出现4人中就有1人为75岁以上高龄者的局面[9]。

在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日本政府将促进高龄者再就业确立为最重要的劳动雇用政策之一,尤其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实施以逐步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内容的高龄者雇用政策。而日本政府之所以将延迟退休年龄作为高龄者雇用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必然会逐渐加重老年赡养负担,对日本的年金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等带来巨大压力。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

日本在1961年建立了国民年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实现了“国民皆年金”。之后,又建立了以企业薪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年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由国家统一管理,所以又统称为“公共年金”。

是国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采取的是“后代人扶养前代人”的方式,即由在职的一代缴纳的保险费直接用于支付退休者的退休金,这就意味着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年金缴纳者越来越少而领取年金者却越来越多。据统计,年金支付金额在1973年为1.1万亿日元,在日本老龄化率达到14%的1994年已大幅增加到28.6万亿日元,目前已突破50万亿日元[11],而且随着“团块世代”的退休,年金支付金额还在进一步增加 。年金支付费用的大幅增加直接导致了高龄者相关支出及社会保障总支出的猛增,如图2所示,高龄者相关支出自70年代开始,一直呈现迅猛增长态势,2010年在社会保障总支出中的比重已高达近七成,而同期社会保障总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也由5%左右上升至近30%。因此,在老龄化背景下,为减少年金支出等高龄者相关支出、缓解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国家财政的巨大压力,政府有必要积极推行年金制度改革来予以应对,同时为了避免退休职员因推迟年金的领取时间而出现收入空白期,在雇用方面逐步延迟退休年龄也被认为是有效的应对措施之一。

注:① 高龄者相关支出包括年金 保险支出、高龄者医疗支出、高龄者社会福利支出、高龄者继续雇用援助金等费用。

② 本图是笔者根据日本内阁府《高齢社会白書》(2013年版)第1章图1-1-11翻译、修改而成。

图2高龄者相关支出与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推移(1970-2010年)[10]

第二,在老龄化背景下,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与退休年龄偏低的矛盾凸显。二战后,在日本以大企业为中心,55岁退休制为主的退休制度被广泛采用。据1973年劳动者《雇用管理调查》显示,企业规模为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几乎全部采用退休制、100-999人规模的企业约有90%采用、30-99人规模的企业有55%采用退休制,且以采用55岁退休制的为最多,平均退休年龄约为57岁[12]362。另一方面,由于二战后生活环境的改善、膳食营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技术的进步等原因,人口死亡率大幅下降,而平均寿命则得到大幅延长。1970年日本男性的平均寿命已从20年前的59.57岁延长至69.31岁,女性则从62.97岁延长至74.66岁[13],55岁时的平均余命则分别为19.76年、21.83年[4]9。之后,由于平均寿命呈继续增加趋势,到了2010年,55岁时的男女平均余命已分别延长至25.48岁、31.40年(见表1)。在此态势下,如果继续维持55岁退休制,那么就意味着将有大量人员在退休后拥有20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非工作时期,这无论对高龄者个人还是社会而言,无疑都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4]9。因此,面对老龄化背景下的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与退休年龄偏低的矛盾,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1]108均认识到,高龄者作为具备潜在能力的人力资源,应被更有效地利用,而延迟退休年龄不外乎是最好的举措。〖FL)〗

第三,在老龄化背景下,以终身雇用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为核心的日本传统的雇用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激变,成为阻碍高龄者再就业的根本原因之一 。终身雇用制[14]55是指以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为主要雇用对象,一旦雇用,原则上只要该企业不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或者其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行为,将确保其被雇用到退休,而与之相辅相成的工资管理体制就是以工作年数增加而递增的年功序列工资制。由于二者所具备的雇用保障以及收入保障功能在退休后就会完全结束,“在雇用多名退休以后职员的时候,因牵扯到人工费和如何保证高龄者工作等问题,企业们的态度非常消极”[15]12,由此导致高龄者一旦中途离职或退休,就很难被其他企业中途雇用。因此,虽然二者在日本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老龄化导致的高龄人口日益增加的态势下,显然已逐渐成为高龄者再就业的阻碍。而延迟退休年龄、使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员得以继续雇用,则意味着确保了退休职员的雇用和收入稳定,可以说是针对传统雇用制度实施的一项重要变革。

第四,在老龄化背景下,高龄者在外部劳动市场中的再就业状况更加严峻。在日本,高龄者一直具有较强的再就业意愿,但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高龄人口数量的大幅增加,“不仅意味着社会保障资金的增加以及诱发的国民负担的加重,同时也意味着高龄者就业机会的丧失”[7]35。从图3中各年龄层完全失业率的推移来看,在70年代以后的30多年间,55-64岁男性人口的完全失业率虽然起伏较大,但一直远高于平均值,说明随着高龄人口的增加,高龄者失业人数也在增加,就业形势远远比不上年轻人。另从有效求人倍率来看,55-59岁、60-64岁以及65岁以上年龄层在1975年,分别为0.15

倍、0.08倍、0.03倍(平均值为0.65倍),1985年为0.26倍、0.16倍、0.06倍(平均值为0.77),到了1995年,其他两个年龄层有好转迹象,但60-64岁年龄层又降为0.08倍(0.63倍)[4]1116。可见,在外部劳动市场中,与年轻人相比,高龄者再就业困难,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因此,随着老龄化导致的高龄人口的增加,仅仅依靠外部劳动市场、对从企业离职或退休后的失业者中高龄者实施再就业援助的方式,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如果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由职员所在企业对其继续雇用,却可在内部劳动市场自行解决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避免产生失业。

由于以上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产生的诸多问题的影响,日本政府在7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尝试将高龄者雇用政策从中高龄者失业政策向雇用维持政策转变,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开始成为高龄者雇用政策中的最重要内容。

注:①本图中的完全失业率是各年度12月份的数值。

②本表是笔者根据总务省统计局《労働力調査長期時系列データ》表a-81的数据制作完成。

图3日本各年龄层完全失业率(男性)的推移(1972-2013年)[16]

所谓的高龄者雇用政策,就是促进中途离职或退休后的高龄者被企业继续雇用或再次雇用的政策,从广义上来说,包括常规雇用(企业通过外部劳动力市场新雇用职员)、维持雇用(企业对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员进行继续雇用)、创业支持等多项内容。但由于日本在7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其高龄者雇用政策主要是以分阶段实现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目标的(见表2),因此,这里将以高龄者雇用政策萌芽期、实现60岁退休制的时期和实现65岁退休制的时期等三个阶段[4]2,来考察和分析步入老龄化社会后的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的演变。

(一)高龄者雇用政策的萌芽期

由于二战后初期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尚处于战后恢复阶段,即使是年轻阶层也处于劳动力过剩状态,因此,政府并没有对高龄者的雇用问题给予太多关注。但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企业的退休年龄虽然一般维持在55岁,但实际上,企业挑选部分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员,以非正式雇用的方式予以再次雇用的惯例早已存在,这为之后高龄者雇用政策的推行奠定了基础。

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前的劳动力过剩状态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与年轻人相比,中高龄者的就业形势却依然很严峻。而另一方面,日本的老龄化却进展迅速,老龄化率已从1950年的4.9%上升到1960年的5.7%[9]。对此,日本政府开始将目光投向中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在1961年经济白皮书中首次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展,处于再就业困难状态的中高龄者的比重也在增加[5]5。政府开始出台一系列促进高龄者再就业的法律法规,如表2所示,1963年公布的《改正职业安定法》中,规定针对就业困难的中高龄者提供就业指导补助 金或职业训练补助金,并设立“中高龄失业者等的就业促进措施”制度;1966年的《雇用对策法》中设立了积极援助44-65岁中高龄失业者求职活动的职业转换补助金制度,同时确立了中高龄者的雇用率制度,规定企业有努力实现6%以上的高龄者雇用比例的义务;1971年的《关于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的特别措施法》则针对特定地区推行新的举措,并将中高龄者的定义分别改为45岁以上和55岁以上、中高龄失业者的范围定为45至65岁(不包括65岁)。

从总体来看,60年代至70年代初的高龄者雇用政策大多是中高龄者的再就业促进对策,也就是说,主要是从外部劳动市场促进从企业离职或退休后的中高龄者的再就业而实施的对策,和以往一样,依然属于失业对策的范畴。但是1966年设立的中高龄者雇用率制度说明政府已开始试图以雇用维持的方式、通过内部劳动市场来解决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应该说,这项政策的颁布,意味着高龄者雇用政策已经出现从事后对策向预防性对策转变的萌芽。

表2二战后日本有关高龄者雇用政策的演变[3]45、[17]

年份主要相关法律政策动向及法律改正内容

1963年

改正职业安定法

针对就业困难的中高龄者提供就业指导补助金或职业训练补助金。

设立“中高龄失业者等的就业促进措施”制度。

1966年

雇用对策法

设立积极援助44至65岁中高龄失业者求职活动的职业转换补助金制度。

设立中高龄者的雇用率制度(努力义务)。

1971年

关于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的特别措施法

维持以往政策并针对特定地区推行新的举措。

1973年

改正雇用对策法

第2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73年内阁决议)规定“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作为目标推进”。

在雇用对策法中规定把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国策施行。

1976年

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

第3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76年内阁决议)规定“以退休后的再就业、雇用期限延迟等方式促进60~64岁职员的再就业”。

在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中设立高龄者雇用率制度。

1979年

第4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79年内阁决议)规定“努力实现60岁退休制一般化”。

1986年

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

(=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制定)

规定企业有努力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

1990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努力实行职员退休后再就业的义务。

1994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

1999年

第9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1999年内阁决议)规定“在未来10年间,有必要

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2000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为确保高龄者到65岁的稳定雇用,企业有努力实行退休年龄(未满65岁

的)的提高、继续雇用制度的导入等必要措施的义务。

2001年

改正雇用对策法

规定企业有努力实行招工、录用时禁止限制年龄的义务。

2004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逐步实行高龄者雇用确保措施的义务(2006年4月施行)

规定企业对未满65岁上限年龄的招工、录用时提交理由的义务。

2007年

改正雇用对策法

规定企业有实行招工、录用时禁止限制年龄的义务。

2013年

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

规定企业有义务将职员的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

注:本表是笔者根据松浦民恵(2012)图表5和郭桂玲(2013)翻译、修改、补充而成。

二)实现60岁退休制的时期

70年代以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55岁以上劳动力人口数量增速加快,1975年已达到797万人[9]。但55以上中高龄者再就业依然困难,在劳动力市场处于严峻的供求失衡状态。为此,日本传统的雇用制度和以55岁退休为主的退休制开始受到质疑,被认为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高龄者的再就业问题,就应该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18]140。

在此背景下,1973年内阁决议通过了《第2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首次提出在计划期间(即1972-1976年度)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作为目标推进的内容,并在同年通过了《改正雇用对策法》,确定把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国策施行的方针(见表2)。之后,延迟退休年龄屡次成为日本国会讨论的重要议题,1976年《第3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规定以退休后的再就业、雇用期限延迟等方式促进60-64岁职员的再就业,同年在《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中设立了高龄者雇用率制度;1979年内阁决议通过的《第4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中,进一步规定企业应“努力实现60岁退休制一般化”(见表2)。同时,为促进其顺利实施,政府开始从对实施企业提供多项资金援助,如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退休延长奖励金”(1973年设立,1976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大企业)、以促进60岁以上职员退休后再雇用或雇用延长“继续雇用奖励金”(1973年)等[18]191192。可以看出,尤其是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政府开始将促进高龄者再就业确立为重要的劳动雇用政策。

80年代以后,随着大规模的年金制度改革,政府开始将高龄者雇用政策向60岁退休制的立法化努力,1986年《改正中高龄者等雇用促进法(=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制定)》规定企业有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199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中规定到1998年企业有实行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见表2)。日本在90年代末基本实现了60岁退休义务化的目标。

(三)实现65岁退休制的时期

进入90年代以后,在日本政府的政策诱导下,60岁退休制得到顺利推广。1990年,在实施退休制的企业中,约有6成以上采用了60岁退休制[4]16,而经过1994年有关60岁退休义务化的《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的颁布,到了1998年,日本已基本实现了60岁退休制的延迟退休目标。但另一方面,如前所述,60-64岁年龄层的完全失业率在1995年高达5.7%,超过平均值2.5个百分点,同年有效求人倍率为0.08倍(平均值为0.63倍)[4]16,可见60-64岁高龄者在外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同时,由于老龄化进程继续加快,1994年 老龄化率已递增到了14%,55岁以上劳动力人口比例已超过20%,其中60-64岁及65岁以上劳动人口数量增长迅速,已接近900万人,劳动力人口进一步呈现老龄化趋势[9]。同时,“团块世代”问题也开始受到重视,因为多达800万人的“团块世代”到2007年达到60岁,到2012年达到65岁后,日本将面临更严重的高龄者再就业问题。

对此,政府不得不开始考虑进一步推行65岁退休制,而作为导火索出现的就是80年代中期以后进行的大规模公共年金制度改革。1985年,政府将“老龄厚生年金”的支付年龄从现行的60岁被阶段性地提升至65岁,1994年又进一步推出“特别支付的老龄厚生年金”制度

在2000年年金制度改革中,该制度中“报酬比例部分”的男性支付年龄,在2013~2025年间被分阶段提升至65岁,女性将推迟5年执行。这意味着到2030年“老龄厚生年金”的支付年龄将被全部提升至65岁。

,将60-64岁高龄者的“老龄厚生年金”分为“报酬比例部分”和“定额部分”,前者将在高龄者被继续雇用或被再次雇用期间与工资一起支付,后者则将在2001-2013年间逐步将支付年龄提升至65岁[4]1617。如此一来,如果企业职员60岁退休,便不可避免地将出现5年的收入空白期,这意味着很多人将面临退休后暂时无法领取年金的困境。因此,年金制度改革迫使高龄者雇用政策也不得不随之作出相应的改革,即确保职员到65岁后仍被继续雇用。

1999年,日本政府在《第9次雇用对策基本计划》中首次提出在未来10年间,有必要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紧接着在2000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中规定为确保高龄者到65岁的稳定雇用,(实行未满65岁退休制的)企业有努力实行退休年龄的提高、继续雇用制度的导入等必要措施的义务(见表2),进而在2001年的《高龄社会对策大纲》中,指出在老龄化迅速进展的过程中,为维持经济社会的活力,使高龄者充分发挥其知识和经验,成为支撑经济社会的重要支柱,政府将完善高龄者雇用环境,通过延迟退休年龄及采用继续雇用制度等措施,确保有意愿的高龄者都能够工作到65岁[4]19。之后的200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基本上秉承了该大纲的高龄者雇用方针,并确定了具体的高龄者雇用确保措施,2013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进一步规定企业有义务将职员的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最终基本实现了65岁退休义务化的目标。

如前所述,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后,为促进高龄者再就业,政府先后出台了10多项以逐步延迟退休为主要内容的法案。其中,对目前企业的高龄者雇用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则是2004年颁布、2006年4月开始实施的《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19]4。该法案仍是以实现高龄者延迟退休为主要目的的,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法案规定了到65岁为止的雇用确保措施的实施义务化等多项条款,并在雇用确保措施中规定自2006年4月开始企业有义务逐步实施以下3项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即①逐步延迟退休年龄至65岁,到2013年必须达到65岁;②废除退休制;③采取继续雇用制度,即可维持现有退休制度,但对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退休职员必须实现再次雇用或延迟劳动合同[3]47。虽然在再就业标准、工资等相关待遇等问题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仍有很大的自由度,但该法案原则上要求企业有义务确保所有希望继续工作的职员可以被再雇用到65岁,可以说,“是对至今以60岁退休为前提的人事制度进行的大幅度改革”[19]4。

那么该法案的实施情况如何呢?根据日本厚

生劳动省发表的调查结果

该项调查的对象是全日本约14万家职员在31人以上的企业(其中301人以上为大企业),职员总数为2818万人[21]。

,截至2013年,已实施雇用确保措施的企业约占92.3%,其中,采取继续雇用制度措施的企业占了81.2%,而分别采取逐步提升退休年龄至65岁、废除退休制的只有16.0%、2.8%(见图4),说明虽然绝大多数企业已经认可该措施,但对后两项规定仍有一定的抵触。另外,在这些企业中,对65岁以上希望继续被雇用的职员进行无条件雇用的只有65.5%,采取符合条件方可继续雇用的企业占了1/3以上[20],而过去一年中,在达到60岁退休年龄的职员(36.7万人)中,被继续雇用者占总人数的76.5%,而希望被继续雇用却没被雇用的职员仅占1.2% [20]。这表明目前企业在对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退休职员进行继续雇用时,仍会根据需要有所选择,对不符合再雇用条件的职员不再雇用,但大多数企业都会采取某种形式,尽量让职员继续工作到65岁。如此一来,高龄者的雇用人数也有了大幅增加,2013年60岁以上者为272万人,其中,65~69岁者为61万人,而51人以上规模企业的60岁以上常用劳动者约为246万人,比雇用确保措施义务化之前(2005年)增加了141万人(见图4)。 因此,总体来说,在该法案实施后,大多数企业都会尽量实施对有继续工作意愿的高龄职员的再雇用,日本的高龄者雇用人数也由此处于不断增长态势。

注:本表是笔者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 (2013)表3-1和表8翻译、修改而成。

图4高龄者雇用状况调查结果(2013年)[20]

如果说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的高龄者雇用政策主要是针对从企业离职或退休后的失业中高龄者的再就业而实施的事后弥补措施,那么7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后的政策就可以说主要是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由内部劳动市场自行解决,以避免产生失业的预防性对策[18]2,这不能不说是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的一个巨大进步。且如前所述,日本政府在促进高龄者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扶持、尤其是以延迟退休年龄到65岁、维持继续雇用为主要内容的2004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60岁以上高龄者的雇用机会,应该予以积极评价。在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背后有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以下几点不容忽视。

第一,政策具备的渐进性与阶段性的特点为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条件。在老龄化背景下,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十多项有关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法规、以促进高龄者再就业(见表2)。自1973年首次提出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的目标到1998年60岁退休义务化目标的基本实现,时间跨度长达25年,而为实现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 至65岁、并最终确立65岁退休制的过程也经历了14年的时间,这说明日本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高龄者雇用政策具备渐进性与阶段性实施的特点。正是这种渐进性与阶段性的实施模式,在政策推行时才没有引起来自企业和社会的强烈反弹,反而逐步得到了绝大多数企业的认可,使政策得到了较为顺利地实施。

第二,大多数政策内容比较宽松,且不是由政府行政命令来强制执行的,而仍是通过向企业大量提供援助金等方式来进行间接的政策诱导的[6]33、[21]45。例如,在促进企业延迟退休年龄等方面,日本自1997的10年间持续实施“促进继续雇用援助金”制度,并在该制度实施结束后,紧接着新设了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提高退休年龄奖励金”,以鼓励企业将雇用年龄延迟至70岁,此外还有2009年设立的“高龄者雇用模范企业援助金”、2010年设立的“确保高龄者雇用奖励金”等[21]912,如果再加上其他有关高龄者雇用的援助金,在2010年日本年度预算中援助金总额已高达近400亿日元[21]。而根据厚生劳动省2009年的调查,在有关60岁以上高龄者雇用援助方面,认为政府的援助很有必要的企业约占55.9%[22]14,这说明一半以上的企业认为政府提供的援助金对高龄者雇用有促进作用。因此,可以说政府向企业大量提供的援助金等的方式调动了企业对高龄者雇用的热情,从侧面推动了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与此同时,高龄者雇用政策虽然扩大了高龄者的雇用机会,但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是高龄者的雇用形态、薪资待遇等并没有因此得到很大改善。劳动政策研究机构2013年对采用继续雇用制度的6487家企业进行调查后的结果也显示,约有近七成企业是作为企业的非正式职员(即合同工、钟点工等方式)进行再雇用的,其中,1000人以上规模企业的比例更是超过了八成[23]4,这说明尽管企业雇用高龄者的人数在增加,但为控制人工成本,多数仍选择了人力成本较低的非正式雇用形态。正因为如此,高龄者被企业再雇用后的薪资水平大多也无法达到退休时的水平,平均仅为退休时的七成左右[23]7。而社会地位以及薪资水平的下降对高龄者的再就业意愿造成了直接影响。据总务省统计局的统计也显示,退休后希望继续工作的高龄者比例正在降低,2012年60-64岁及65岁以上者比例分别为83.1%、79.9%,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1.7和3.3个百分点,女性则分别下降了0.4和2.5个百分点[24]79。在日本,高龄者较高的再就业意愿可以说是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法规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政府今后的目标是继续延迟退休年龄到70岁、并最终建立一个“エイジフリー社会”(即与年龄无关的、只要有工作意愿就能够工作的社会)[19]7,但如果不能抑制高龄者再就业意愿的下滑趋势,那么该目标显然很难实现。因此,政府在促使企业扩大对高龄者雇用的同时,也应制定一定的行业标准,对企业的高龄者雇用形态、工资待遇体系等进行指导或援助,以便进一步改善高龄者再就业环境。

其次,高龄者雇用政策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等方式保障了高龄者得以继续雇用的同时,也引发了日本社会关于是否影响年轻人就业的担忧。在2013年《改正高龄者等雇用安定法》中有关“65岁退休义务化”的新法规出台后,日本读卖新闻曾对全国约2.3万家企业实施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回答“控制中途聘用”职员和“控制聘用新毕业生”的企业分别占11.8%、11.0%,也有7.7%的企业回答将“削减60岁以下职员的薪酬”[17],说明延迟退休年龄的法规确实抑制了不少企业雇用年轻人的愿望。另据由大型企业组成的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的调查,随着高龄者再雇用人数的增加,以后5年内企业支付的薪资总额将增加2%,为此,1/3的企业认为,如果继续雇用60岁以上的职员成为义务化制度,将减少年轻人的雇用数量[25]。可以看出,至少在一定时期内企业对高龄者的再雇用势必对年轻人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年轻人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让企业无条件的持续延长高龄者雇用显然也不现实,对企业来说,技术革新及生产能力提高所带来的高龄者新职位、新业务的开发、以及相应的人事制度、雇用体系的改革很有必要。而对于政府而言,在继续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的同时,为减轻对年轻人就业的影响,更要对企业改革提供援助,并积极扩大与各类行政机构、经济团体、劳动团体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强化对高龄者提供再就业技能培训、职业设计咨询和支援等措施的实施,从多方面有效推动并改善日本的高龄者再就业环境。

目前,我国也正在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调查显示,2007年我国老龄化率已达到8.1%,到2050年,将进一步上升至23%[6]34,这就意味着我国已“未富先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将和日本一样面临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问题。为应对老龄化日益加剧带来的养老金缺口逐步扩大等问题,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尽管中日两国在国情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日本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在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高龄者雇用政策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对我国在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方面可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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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樋口美雄,财务省综合政策研究所,等.団塊世帯の定年と日本経済[M].东京:日本评论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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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萱沼美香.高年齢者雇用政策の変遷と現状に関する考察[EB/OL].(2010-12).DISCUSSION PAPER: NO.48. http:∥ip.kyusan-u.ac.jp/keizai-kiyo/dp48.pdf.

[5]王晓璐,傅苏.日本超老龄社会及其影响[J].现代日本经济,2012,(5):65-71.

[6]田香兰.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比较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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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本内阁府.高齢社会白書(平成25年版):第1章 高齢化の状況[EB/OL].(2013-06-14).http:∥www8.cao.go.jp/kourei/whitepaper/index-w.html.

[11]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社会保障費用統計(平成23年度)[EB/OL].(2013-12-06)[2014-04-25].http:∥ipss.go.jp/ss-cost/j/fsss-h23/fsss_h23.

[12]梶原昭一.高齢者の雇用安定と定年延長[J].経営の科学,1976,(21-7):362-367.

[13]日本厚生劳动省.統計情報·白書(生命表·結果の概要)[EB/OL].(2014-02-19).

第6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关于老龄化国际上的定义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7%。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到2000年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7.0%,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10.3%,可以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我国人口已经面临老龄化形势。2006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1.43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11%。据我国学者预测,到203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将达到3.1亿,占总人口比重20.42%;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高达4.37亿,达到人口总比重的31.2%。“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形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随着老龄人口的迅速膨胀以及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在不断增长,日益膨大的老年消费群体为老龄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老龄产业的发展将不仅有刺于老龄问题的妥善解决,而且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而研究目前我国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老龄产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严重滞后于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和老年消费群体的巨大需求。

(1)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缺少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指导。

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一系列基本制度作支撑。尽管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认同老龄产业必须走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路子,但到目前为止,针对如何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进老龄事业的产业化发展,还缺乏一套全面系统的战略思路和行业规划。老龄产业涉及到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包括生产、流通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涉及工商、民政、老龄委员会、财政、劳动、社会保障、计委、国税、地税、物价、银行等许多部门,这样就导致在老年保障服务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政出多门,难以协调统一,缺乏互补与合力的问题。费用征收、银行贷款、财政资金支持等具体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难以落实,社会企业、个人兴办老龄产业投资审批手续繁杂,优惠政策不落实,投资者在财税、金融、地税、信贷等方面很难得到相应的支持。政策与资金的双重缺位,造成目前老龄产业发展后续乏力,使当前老龄市场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在规模和结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均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2)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程度低,覆盖率低,社会养老概念差,家庭养老概念重等因素严重影响了老龄化产业的发展。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种“低工资,高福利”,由政府和企业“包揽”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一种低水平的全民福利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它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进展相对缓慢和滞后。因此,尽管改革以来我国城镇职工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均有显著提高,城镇职工的退休金和养老金也随之增长,但由于与老龄人口密切相关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一些制度和举措尚未落实并实施,个别地方在政策执行中又存在一些失误和偏差(如退休金、养老金的拖欠,医疗费用报销难等),都无形之中增大了老龄人口的后顾之忧,严重抑制了老年人的消费欲望,使相当一部分现实购买力转化为储蓄,老年人口有支付能力的现实消费需求相对不足且增长乏力,成为老龄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3)老龄人口消费结构单一和消费需求不足。

首先,我国老龄市场具有其特殊性,老龄人口的消费行为具有平稳化和退行性特征。老龄人口消费模式多为理智型的消费类型,大部分支出是用于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精神生活消费支出比较少,因此拓宽老人消费结构是中国老年产业发展的关键。其次,传统观念影响老龄消费需求不足,这主要表现在消费观念陈旧、落后,消费结构不合理和消费社会化程度低。老龄消费重积累、轻消费。高层次需求不能有效满足,精神文化消费较少;重子孙,轻自身,很多老年人的消费支出大部分都用在子孙身上。老年人的消费主要集中于生存资料消费、物质资料消费,而享受性、发展性资料的消费、精神文化消费、生态消费、服务消费比重太小。

(4)老年用品、服务及休闲文化领域发展滞后。

首先,老年用品供给短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特殊生活用品,如老人床垫、手杖、轮椅等以及辅助商品如老花镜、助听器、假牙、假发等,即使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也很难找到老年消费品专卖店,即使有一些,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保健型、方便型、舒适型商品也少之又少。其次,在老年服务业领域,目前专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服务项目和内容不全,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老龄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是滞后中的滞后。再者,在老年休闲文化领域,日前我国老年人的娱乐场所主要是在家里、马路上和公园里,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老年人闲暇时间充裕,可自由支配收入高,老年人的精神追求和个人文化发展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专门针对老年人休闲娱乐市场的潜力巨大。  (5)养老机构缺少行业规范问题颇多。

①报批程序不到位,便急于仓促上马,留下隐患。②入住率低,经济效益低,亏损面广。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急需老龄机构的扩展,但现在市场供给与社会需求相差甚远;另一方面,老年公寓建好后都大量闲置,造成浪费。更重要的是,低入住率及其他原因造成政府投入的有效回报率降低,投入效益得不到实现。进而迫使许多社会力量撤出或不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许多老年人产生“已被隔离”、“打入另册”的感觉。加上这样的老年公寓价格一般都比较昂贵,一般老人住不起,致使一些已建成多年的老年公寓至今无人问津。④缺少统一行业标准,服务人员素质尚须培养和提高。许多省市的养老机构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对其服务质量无法测评和监督。大多数老年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或专业技术培训。这在护理老年人,特别是护理生命脆弱的高龄老人时是非常危险和不负责任的。

3 推动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对策

3.1 建立并不断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

从国际经验看,老龄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政府都起着扶持、指导、催化作用,建立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老龄产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的立法规章制度,必将为老龄产业顺利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订相关的法律文件,为集体、个人以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组织及个人在我国国内兴办为老服务机构提供政策依据,也使负责这项工作的老龄或民政部门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同时,应在调研、试点基础上,尽快制订统一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为各地方制订和实施老龄产业政策提供参照依据。政府有必要在老龄产业发展初期,根据老年人需求的成熟状况和老龄产业领域的发展特点,将老龄产业的发展加以正确定位,分阶段适时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制定出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以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使得老年人的大部分需求尽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加以解决。

3.2 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口的购买力

制约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基本障碍之一,就是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购买力有限,“未富先老”。老龄人口收入的增长有赖于老年人口保障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口保障机制的健全,提高老年人购买力水平的一个根本举措就是要加快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保证并提高老年人收入保障水平,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加大对老年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把商业医疗保险定位为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重要补充,多元化运作医疗保险基金,发展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加快经济发展,协调好代际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尊老敬老的精神文明建设,保证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得到合理的经济赡养,解除老年人消费的后顾之忧。

3.3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老年人转变消费观念

老年人消费观念更新与否,也关系到老龄产业是否能够持续发展。要促进老年人消费观念转变,必须让老年人意识到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适度消费是必要的。今后不仅要加大老龄产品和服务的宣传力度,还要扩大老龄产品和服务的宣传范围,积极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同时应加强消费教育,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其中包括:第一,加强基础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终身教育,提高老年人自身文化水平,如开办老年大学等。第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维权意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第三,通过多种形式,向老年人普及消费知识,帮助老年人科学消费。

第7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摘要: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保险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然而我国的保险市场乃至社会保险市场仍然不够成熟,并暴露出诸多问题,从某些侧面体现出中国社保体制的弊端。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势必将影响到我国的整体社会保险水平,甚至会对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产生不利影响。

关键词:社会保险;存在问题;老龄化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开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保障制度。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595万人。2008年,2729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为91.5%。低保等制度的实施使得低收入居民生活得到了切实的保障。2008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61万人。2008年有2335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306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它关系到社会成员中能有多少人能够直接享受到社会保障权利,进而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相比之下还是比较低的。这种情况不利于多种成分共同发展和多种渠道就业的政策实施。在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大的是养老保险制度,但参加该制度的人还不到2亿。而且,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农村参保人数仅占农业总人口的7%,1亿多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没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如此低,难以保证农村居民的参保需要。多数城镇职工未能享有社会保险,而广大农民则基本上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以上这些情况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并且已经成为影响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具体做法主要有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真正的实现“应保尽保”,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扩大社会几近筹集渠道。从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农民工的问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应该真正把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具体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人口的老龄化情况提前到达高峰。发生老龄化的原因是多样的,从我国的发展来看,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加快,经济迅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水平也稳步提高,所以人口死亡率降低,平均寿命增加导致,还有就是我国从二十世纪后期开始,为了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采取多种措施,例如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这一措施更加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必须要说的是中国现在处于社会经济不太发达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的,也就是“未富先老”,也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所以就会增加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

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别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年均100万的增长速度。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这就会直接加重现有劳动人口的负担,换句话说就是年轻人工作,但是所得需要分出一部分给退休的老年人或者是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年人,所以如果老年人口比例越大,那么成年劳动力的负担就必然越重。如此发展下去也必将对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同时也会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一旦我国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时期,真正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当时收取的养老金是不足以支付得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的。如果不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由于新旧养老制度转型而形成的种种问题,未来终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冲击。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是因为我国特殊国情,人口老龄化在我国表现的就更加的突出了,解决起来的难度也更加的大。所以我们要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符合国家情况的措施,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上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要发展经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为养老提供坚强的经济后盾。明确老龄道路,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关措施缓解老龄化问题。最后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三、权利与责任界限划分不清晰

我国社会保障的改革是以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为出发点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不清晰。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都普遍感觉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个人的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也逐年增加,同时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满意程度也在增加。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各方权利和责任的界定不明确。政府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老百姓根本就不清楚;企业与个人缴用了多少费用有多少回报率,也没有明确的预期。因此,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有多大程度,企业与个人的责任在哪些方面,在何种水平,都应该进一步的明确,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责任共担的机制。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是明显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这就需要全社会都动员起来。政府、企业、个人各自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完善中国社会保险体制贡献一份力量。为使中国社会保险真正走向成熟,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何平《社会保障概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第8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目前,社会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沧州市的老年人有一小部分出现了老无所养的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国家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社会各个层次的公民都对此十分关注。为此,解决沧州市养老问题成为每个沧州公民的义务。

关键词:

养老保险制度;沧州;老龄化;老年人;农村

现如今,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国家推行的计划生育在全国早已全面实施,导致现如今许多家庭的规模渐渐减小,许多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无法保证,生活需求无法满足,并且没有可靠的经济来源。国家和社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为此,我们针对河北沧州养老保险实施进行了走访调查,分析河北沧州的养老保险现状,并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建议。

一、养老问题的现状

1.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代

在世界范围内,老龄化已是普遍,并且老龄化问题也是是结果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当然,我国也毫无例外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自新中国建国时老龄化人口占总人数的4.1%,祖国经过47年的飞速发展,在经济繁荣富强的同时,老龄化问题已变得十分严重,占比增加到6.94%,人口达到0.86亿。按照国际上对老龄化标准的7%只有一步之遥了。

2.城乡地域差异中的养老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超过8亿人生活在农村。国家经济的发展自祖国东部沿海缓慢向内陆推进。东部地区经济远远超过西部和中部地区,虽然有国家政策的倾斜,但是仍然不能解决中国东西部的经济问题。也使得大量中西部的年轻劳动力向东部转移。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显示,由于空巢老人被遗弃在家长期的孤寂引发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并且,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过大也成为城乡地域差距中的养老问题的关键。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明确提出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当地农民实际缴费金额确定缴费补贴金额,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具得收益偏低,并不足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二、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的居民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养老保险的实施一方面满足了老年人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养老保险制度,使劳动力更替,有利于劳动力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国家通过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养老筹金的数额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养老保险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三、解决沧州市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

1.合理有效的解决老龄化问题

根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来看,应该将实

行健康有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养老问题加入到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长期有效的国策中来。应强调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计划方针。可以通过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使全体公民了解到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严峻性,更加突出实行健康有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战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当然,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依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结合自己的实际,将养老问题添加到当地的经济发展中,建议采用双轨制和分工处理的原则,对老年人实行有管理,有服务,有措施,有检查的规章制度。

2.为促进沧州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解决空巢老人问题

根据我们2014年暑假问卷调查走访调查,36.7%的老人对生活需求不满的原因是身边的孩子去外地打工而不在家。根据这一原因,我部调查了沧州市的经济状况:沧州市地区全年生产总值完成3133.38亿元,比上年增长8.0%。由此可见,沧州市经济良性循环,逐步增长。但是,根据我们城乡间走访发现大多数劳动力还是外地打工。为此,我们提出建议:大幅度促进沧州市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外流,老人空巢的问题。分析沧州市地形,沧州市离京津地区比较近,可以加大与京津地区的交流,受其影响带动经济发展。沧州市的黄骅港靠近渤海,可以就此大力发展盐化产业和造船产业。

3.加大措施保障沧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

在沧州市的走访工作中,我们了解到城市有许多养老院和老年人社区,甚至出现了类似于高级病房护理的养老机构,但是因其费用过高,只能对相当少的老人提供服务。而农村的养老院和老年人社区更是没有办法与城市相比。养老制度中明确表示:发放的补贴并不高,而且大部分农民因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养老金的分发,更使得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降。为此,可以加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在为广大的农村老年人提供与城镇相同的老年人社区,将社区的管理权交由各级政府,政府也可组织相应的社会募捐活动以降低政府支出。

4.践行沧州养老保险制度实行,改善养老基础设施

目前,“老无所依”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很多开发商就抓住这一现象实施“以房养老”。沧州市近些年出现了一批专为老年人养老的健康时尚高档小区,里面设有医院护士,每套住房中都安装老人专用急救灯,每天有专用护士服侍一日三餐。新颖的住房形式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青睐,但是价格也由19多万上升到40多万,高额的费用使绝大多数老年人望而却步。以上情况,国家可以牵头国家建立专门为老年人经济住房,收取合理价格,采取住房循环利用形式,既能促进经济收益,又能解决老年人老无所依的问题。从以上各个方面加大力度实施沧州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沧州能够享受到国家养老保险的各项福利。另外,从本地政府出发建设老年人经济住房,改善养老基础设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促进沧州当地的发展。

作者:吕爽 刘烁 刘炜月 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第9篇:针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范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涵

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正在深刻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党的五中全会立足新发展阶段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长期战略安排,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刚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重要部署,强调要“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向“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我们应深刻认识和把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内涵,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和国家人口安全风险,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人口年龄结构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我国人口变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速度快、程度深。2000年左右,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到老龄化社会。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比重将超过14%,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据相关研究预测,从现在到2035年乃至到2050年,都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快速推进的阶段。未来35年,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预计2035年和2050年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分别达到4.12亿人和4.80亿人;老年人口比重在2035年时将达到30%左右,到2050年时则会在38%上下。作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这样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亟需在国家层面积极采取全局性和综合性的应对措施和行动。

这些年来,中央一直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00年我国刚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时,我们就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党的五中全会正式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此进行具体部署,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在新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一战略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总的来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包含以下几方面的重要内涵:一是全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牢固树立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全过程和各项工作中。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问题导向。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多、人口老龄化城乡和地区差异大、各地区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日益需要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的战略应对,才能保障亿万老年人享受老年幸福生活,不断增强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构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框架。自“十四五”时期开始,我国老年人口总量会由相对缓慢的增长状态转至快速增长,将在短短10余年间相继冲上3亿人和4亿人大关,波浪式增长的特点需要针对每个时期的问题及时解决、综合应对。四是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我们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坚持党总揽全局,以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为重点,对人口老龄化及其应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系统梳理和系统施策,增强统筹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家庭、社区、社会等面临的突出问题。

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这也为如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重要指引。新发展阶段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阶段。要看到的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我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的中国道路,是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十四五”时期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这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广泛的、深刻的、长远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老年人口规模持续增长,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新发展阶段如何系统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了全面部署。在经济更加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背景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关注庞大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需要,以多种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让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或阻碍都指向了治理问题,碎片化的治理体系难以有效解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所面对的全局性、长期性、基础性问题。尤其我们要协调衔接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其他国家发展战略,就更需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统筹推进,及时抓住和有效利用战略机遇期,将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的情况下,中央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明确的是,“银发浪潮”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和冲击,也蕴藏着宝贵的发展机遇和希望。如果我们能充分把握其中的机遇,并将其转化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新动能,就能更好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是加大人力资本投入、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还是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都是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部署,有利于改善供给质量、扩大消费潜力,有利于将挑战变为发展的新机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路径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所采取的重要战略行动。面向未来发展,中央从我国实现人口均衡发展最需要关注的“少子老龄化”等问题入手,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路径和任务。

第一,从国家战略高度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融入各项规划和政策。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格局和行动视野有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一方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立足新发展阶段,高效统筹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具体行动,协调部署和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整体公共政策体系和各部门具体行动都应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视角。另一方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需要与其他国家战略,以及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并统筹推进。要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入手,在众多任务和问题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破解实践难题,发挥综合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