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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精选(九篇)

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

第1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节水增粮行动;增产潜力;农业;水利建设

2011年是历年来我国粮食产量最高的一年,通过分析后发现,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水利灌溉是粮食产量提高的主要原因。为了实现粮食稳产或者增产,就需要严格按照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深入落实当的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大力倡导节水灌溉,落实节水增粮行动,从而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这样才能够提高粮食的产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及人们的切身利益。

一、节水增粮行动的概述

节水增粮行动是为了保障我国粮食的安全,保证水资源安全的一项行动,通过该项行动的正确落实与实施可以有效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对粮食作物的产量引起的高度重视,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从而提高粮食作物的生产能力,保证粮食的稳产。但是由于我国水资源极度短缺,这对粮食作物的稳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一些干旱地区,这一影响更为严重。由此看来,为了提高粮食作物的稳产与增长,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水的问题。当前,国家根据这一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一措施并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很多地区在进行农田灌溉的过程中依然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导致大量水资源的浪费,而有些地区则长期处于水资源短缺现状当中,这也就降低了农作物的生产。目前,为了在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基础上节约水资源,我国提出了各种节水技术与节水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粮食作物的稳产与增产,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节水灌溉措施的有效实施,给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节水增粮行动实施的具体措施

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保证农作物的生产有利于解决国民最基本的问题,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水资源是农作物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但是我国水资源极度短缺,因此我们必须要采取节水灌溉的措施对农田进行灌溉,从而保证粮食的稳产与增产。根据总结,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1、统一国民的思想观念

节水增粮行动是一项责任重大的系统工作,由于该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因此我们必须要统一国民思想,将节水增粮行动当做一项重要工作项目来实施,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落实该项工作,使其达到预期的效果。

2、结合实际编制合理的实施方案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应该联合起来,通过粮食作物的生产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其建设目标机方式,了解其投资的标准等。中央按照“节水增粮行动”总体目标和总体任务组织专家对省里的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地方要按照中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精心选择项目区,将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准备工作充分,地方重视,群众积极性高,管理水平好的地方作为项目区。在项目选择和资金安排上要突出重点,做到项目区集中连片,整乡整县推进,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形成规模效益。同时,要做好“节水增粮行动”与有关支农资金项目的衔接工作,合理布局各部门之间的项目区,尽可能做到集中连片建设,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益。

3、统筹整合资金,确保“节水增粮行动”投入足额落实到位。 “节水增粮行动”能不能完成建设目标,关键在投入。中央按照“适当调整存量资金,主要依靠增量投入”的原则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四省区也要切实承担地方的投入责任,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收益增加投入,依靠各级财政和农民群众等多方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建成精品工程。中央要建立投入挂钩机制,依据各地投入落实情况进行奖罚。“节水增粮行动”实际上也是一个涉农资金整合的平台,要依托这个平台,把各个项目的资金整合起来共同干这件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规划设计,集中安排资金,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

4、建设管护并重,确保“节水增粮行动”效益长期发挥。要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节水增粮行动”按期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节水灌溉搞了多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是因为运行管护不到位导致工程不能长期发挥效益。从“节水增粮行动”一开始就要吸取这些教训,及早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好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作用,加强服务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和群众长期受益。

5、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节水增粮行动”透明高效廉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中央非常关心,社会十分关注,一定要把它做成精品工程,更要作成廉正工程。在设备采购、招投标等环节上,要公开透明、遵纪守法。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实行“飞行检查”制度,随机组织抽检。要发挥财政部驻四省区专员办和审计部门的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要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监督。要加强绩效考评,严格奖惩通报制度。

三、结束语

节水增粮行动是我国政府为了提高粮食产量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通过对农田采取节水灌溉的方式,不仅可以节约大量水资源,满足人均用水,还可以保证粮食作物的稳产与增产,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2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保证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粮食的有效供给,确保全市粮食市场稳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粮食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的原则。本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

(二)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有关部门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工作。

(三)联动的原则。在应急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要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政府应急征购、征用社会粮食资源,调度加工、运输时,有关企业(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安排。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紧张状态。全市超过一半的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

(二)紧急状态。紧张状态持续10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全市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心理恐慌,个别地点出现粮食脱销。

(三)特急状态。紧急状态持续15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全市粮食市场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

第二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供应工作,下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发展计划局和市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计划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发展银行**支行和市新闻办等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长兼任。

第六条指挥部职责

(一)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供求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指挥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三)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以及向社会公布有关粮情信息和政府的对策措施;

(四)根据需要,向**市或省政府,以及当地驻军请求支援和帮助;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一)掌握全市粮食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应急行动的意见和方案;

(二)按照市政府或指挥部的指示,召集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同开展应急工作;

(三)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

(四)总结预案实施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和补贴;

(六)完成市政府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市计划局、市粮食局会同物价部门负责对粮情进行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市及省内外有关粮食供求信息、行情,分析预测全市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行情走势,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预警级别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

(二)市民政局负责及时了解和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实施应急救济粮食的发放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为运送粮食车辆提供交通保障,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

(四)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粮食应急所需有关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五)市经贸局、市交通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保证应急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六)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管,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牵头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七)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趁机囤积居奇、掺假掺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八)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测粮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粮食趁机流入市场。

(九)市审计局负责对应急所需经费开支的审计。

(十)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生产规模和品种。

(十一)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落实采购应急粮食所需资金贷款。

(十二)新闻单位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第九条各镇政府和海宴华侨农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粮食应急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条市指挥部建立粮食供求行情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网络系统。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切实做好省内外、市内外有关信息采集、整理、分析、预测,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落实地方储备粮收储计划,并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政府在应急情况下的需要。

第十二条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与国内主要粮食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确保在正常及应急情况下的粮源供给。

(二)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根据我市实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加工车间(包括自营和出租)基本具备应急粮食加工能力,确定为应急条件下的定点粮食加工厂。必要时征用民营粮食加工企业作为辅助应急加工。

(三)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根据我市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合理安排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台城镇要指定8个应急供应网点,其余各镇(场)要指定1—2个应急供应网点,在应急状态下,由指定的网点承担政府行为的粮食应急供应。

(四)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粮食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提前安排落实应急条件下的粮食应急储运体系,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在应急条件下的粮食运输。

第四章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根据粮食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紧急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应急供应系统。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立即协调组织调配社会周转成品粮库存(包括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加工厂,批发零售店),加大投放市场粮食数量,组织和监督粮食加工企业(包括国有和民营粮食加工企业)将其库存原粮进行加工,并通过指定的粮食销售网点,投放和供应市场。积极筹措粮源,优先确保军供站的当地驻军粮食供应。

(二)立即组织采购。市粮食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快速采购粮食,并启动应急加工,抓紧做好粮食的调配工作。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和市质监局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四)加强市场监控。市粮食局会同市物价局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实时监测,科学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及时提议制定相应调控措施。

(五)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要密切注意社会动态,维持社会秩序,保证粮食运输畅通,打击造谣惑众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舆论导向。新闻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稳定民心。

第十五条当出现紧急状态时,除采取第十四条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当本市粮食市场的商品粮源不足,个别地点出现脱销现象,而采购和调配粮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预计将很快出现较大范围脱销时,动用地方储备粮供应市场(如地方储备粮不足,则由市政府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

(二)按照经济补偿、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农业部门会同计划、国土资源、水利、财政、物价等部门组织启动全市粮食生产能力,尽快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生产规模,组织农用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

(三)市政府根据粮食局和指挥部意见,可协调产粮省商调应急粮食,必要时,向省和国家申请安排粮食进口配额。

第十六条当出现特急状态时,除采取第十五条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实行价格干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发展计划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研究制订价格干预措施,包括确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粮食品种。

(二)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凭居民户口簿或身份管理凭证,由市政府指定的应急粮食供应点(商店)供应粮食,供应价格粮食部门组织实施居民定量供应。

(三)实行临时市场管制。由市政府下令临时关闭粮食市场,停止所有粮食交易,并由市粮食局会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强行征购社会现有粮食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市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粮食紧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了解掌握有关情况,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二)出现粮食紧急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全天候与各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派员深入粮食市场调查。

(三)接到各镇(场)的紧急报告和求援,应立即作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报告总指挥后,立即部署应急行动。

(四)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五)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第十八条市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各镇政府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天监测粮食市场动态,随时与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系,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二)及时落实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食的调配和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三)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平息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迅速执行市政府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六章事后处理

第二十条应急工作结束后,市、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第二十一条动用储备粮后,在半年时间内,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按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粮。

第二十二条市审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组织审计。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经审计核定的支出及时兑付和结算。

对农民因恢复粮食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事权责任负担补偿。

第二十四条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二)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三)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四)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指挥部要求实施粮食应急措施的。

(二)违抗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三)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四)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不坚守岗位,的。

(五)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3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委发〔**〕1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工作通知〔**〕71号)的要求,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人口数量结构显著变化,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粮食加工转化能力大幅提高,资源环境对粮食生产的约束不断加剧,粮食供需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把重点放在产中进行调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是实现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重要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粮食生产始终是农业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粮食生产的稳定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结构调整用地密不可分。因此,无论从关注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从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粮食生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稳定粮食生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粮食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具有基础支撑作用的产品,粮食生产是利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的重点,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也主要在粮食生产上才能充分实现。因此,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必须紧紧抓住稳定粮食生产这个重点、难点和关键领域。

当前,粮食持续增产的基础并不稳固。异常气候引发的灾害性影响加剧,耕地、劳动力和水资源的制约增强,以及人均耕地少、种植规模小、生产条件差、生态条件和耕作制度复杂等,粮食生产的基础仍较薄弱,种粮成本持续增加,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仍然较低。各街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粮食生产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任何时候对粮食生产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地方对粮食发展都不能麻痹懈怠,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稳定粮食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发展生产稳定粮食。

二、**年稳定粮食生产的目标和工作重点

我县稳定粮食生产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围绕统筹城乡和建设现代农业,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主攻单产、稳定总产、增加效益、拓展农业功能为目标,以建设重点基地、主抓重点作物、突出重要季节为抓手,以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种粮大户和专业代耕户、实行规模经营为着力点;以整合资源、增加投入为保障,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努力推进粮食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提高粮食单产、稳定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确保口粮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题,**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3万吨左右。为此,我们要理清思路,找准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

(一)重点抓好水稻,大力发展玉米,兼顾马铃薯、红苕和杂粮。水稻是城乡居民的主要口粮,稻田既具生产功能,又具生态功能。水稻不仅增产潜力大,而且相对容易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稻谷也是粮食中最耐贮藏的。因此,应坚持粮食生产以大春为主、大春以水稻为主的方针,把水稻作为粮食生产安全的重点来抓,根据市场需求和粮食生产的效益兼顾饲用粮、加工用粮和菜用粮食的发展。

(二)以粮食主产乡镇为重点。中央和市里制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将继续向粮食生产的重点区域倾斜,以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努力改善主产区域粮食生产的基础条件,加快优质粮油基地建设步伐,确保城镇居民的口粮供给和调控粮源。加快粮食低产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保持粮食产需基本平衡的格局。

(三)突出抓好大春粮食,兼顾小春和晚秋生产。一年之季在于春,春耕备耕是一年中的重要农时,全年粮食生产中最关键的环节。抓好春耕,实现满栽满种,粮食增产才有基础;只有适时抢早培育壮苗、适时早栽早插,才能趋利避害夺取丰收。小春是一年粮食生产的开端和基础,晚秋是保障全年粮食生产的最后一道关口,虽然占全年粮食总产的比重不太大,但对确保全年粮食稳产丰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是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土地、劳动力和水资源的时段优势,扬长避短,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全面落实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措施

(一)落实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基层政府抓粮的积极性。为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和市将继续巩固、完善和强化各项扶持粮食生产的措施。各地要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粮食最低收购价和种粮大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扶持政策。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粮食补贴资金专项用于粮食生产;坚持补贴资金向种粮大户倾斜政策;建立产粮奖励资金、防止耕地撂荒和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治挂钩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和农业服务机构的责任;积极探索农业建设项目投入、基本农田数量与稳定粮食生产的评估机制,把国家稳定和扶持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试点,化解农民种粮风险。

(二)切实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也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可靠的生活保障。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最根本的措施就是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当前农民呼声最高、要求最迫切、影响粮食稳定发展的最大限制因素就是农田基础建设滞后,没有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基本粮田,很难实现机械化和适度规模经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作为国土整治中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事关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利在千秋。各地应抓住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土地整治、目前农村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整合土地整治、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和农业发展等财政重大专项支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基本农田布局、统一集中整治的原则,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持续推进商品粮食基地建设。建立一批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粮食生产的商品率超过70%以上的高产稳产商品粮食生产基地,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各地在基本农田保护中要突出稻田这个重点,加强冬囤水工程建设,强化冬春稻田蓄水,恢复去年因旱改种面积,把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43万亩以上,努力提高水稻单产,确保口粮食安全。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沃土工程、移土培肥和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重点项目,通过工程措施与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节水栽培等农艺措施相结合,增补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改变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加强耕地质量监测,防治农田污染、防止水土退化,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保障工业化、城市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对耕地的基本需求。

(三)着力培植粮食种植大户,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种粮效益。无论是从解决技术推广入户到田和提高农民的素质,还是解决种粮比较效益低、增加农民收入、防止耕地撂荒、发展农业机械化等,突破口都在扩大种植规模。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务必要把培植规模种植大户列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种粮直补中的大户倾斜政策、种粮大户农机奖励补助政策、农业部门的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扶持等措施,制定既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又能体现公平公正、有利于操作考核的实施办法。通过政策驱动、科技促动、产业化拉动,促进土地通过委托代耕、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向种植能手集中。建立促进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与提高科技推广紧密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机制,探索农机专业化服务的新路子,培植农机专业户,组建农机专业服务队,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减轻种粮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四)大力加强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面积是基础,单产是关键。单产水平的高低取决于科技应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技术集成创新。各地要因地制宜围绕以粮食作物为主体的耕作制度、主导品种和主体技术的完善,强化区域性技术开发,整合良种展示、免少耕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及区域测报站等任务,结合粮食基地建设等项目,建立相对集中和稳定的综合试验示范基地,集成创新具有区域特色、适应现有生产力和水平的简单化、标准化的技术规程,特别是要加强应对异常气候影响和有害生物防治的关键技术集成推广,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当前要重点抓好“一增六改”综合技术的推广,即增加用种量,提高栽植密度;改单季种植粮食为粮经饲结合,推广稻田耕作制度改革,开发秋冬季资源;改单纯选择大穗型高产品种为当地针对性、适应性强的高产优质抗病耐密品种,一乡确定1—2个主导品种;改人工翻耕为机耕或免少耕;改分户育秧育苗为集中育秧育苗;改分散施肥为测土配方施肥;改病虫害分散防治为统防统治。二是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农业部门要建立不同模式的示范田和示范片,通过明确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使优惠政策与优势作物相结合、与实用技术相配套,鼓励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到田间和农户去,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通过示范推广,宣传高产典型,以点带面,引导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掀起争高产、创高产、促高产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新型农民技术培训。培养新型农民是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关键和抓手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和服务的功能,充分利用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等各行业、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形成培养新型农民的合力;要把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标准,大力开展种粮大户知识培训,提高种粮农民的综合素质。四是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要关心爱护基层农技人员,抓住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机遇,完善各级各类推广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责任,着力解决农技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人才分布不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推广的良种和技术不适应现有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等突出问题,解决好农技人员的实际问题,稳定一支精干高效、懂业务、善推广的农技推广队伍。各级农业技术部门要以提高粮食单产、增加农民收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为己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托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办样板、作示范、搞指导,努力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户率。

(五)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和防灾减灾工作,为确保今年粮食丰收奠定坚实基础。针对近期遭遇的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各地要积极组织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查灾情、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情,积极落实灾后补救措施,完善减灾防灾技术方案,加强分区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运筹肥水,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确保小春生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及早落实粮油生产计划,强化技术培训与宣传,切实保障农资备供充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如化肥价格出现大幅度、不合理上涨,物价部门要适时采取限制出厂价、规定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或规定零售环节最高限价等措施控制化肥价格过度上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加大假劣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第4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所提高,春耕播种进展顺利,预计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有所恢复,整个农村和农业生产的形势是好的。但2月份以来,由于受全国性的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等影响,我市出现粮食销售价格普遍大幅上涨;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快,增大了农民生产投入,局部地方以尿素为主的化肥供应趋紧,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将会对农民种粮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保持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抓好当前春耕生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电〔2004〕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粮食供应工作的重要性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稳定粮食价格,搞好粮食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始终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粮价适度上涨对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促进作用。但粮食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如果粮价上涨过高过快,不但使群众生活受到影响,还可能带动整个物价上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粮价过高上涨,确保全市粮油市场价格稳定。目前我市粮食库存比较充裕,可以保证市场粮食供应,但从中长期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努力增加粮食产量,认真贯彻落实去年10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

二、加强粮食调控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检查,确保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需要时拿得出、调得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商品粮库存必须首先保证市内市场供应,尽可能满足市内粮食经销商或粮食加工厂的需求,若因向市外销售粮食造成本地供应不充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禁国有和社会各类粮食购销企业及粮食加工厂减少市场投放量或故意停止市场投放。各级粮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和帮助粮食加工企业的正常生产,扩大生产量,增加市场投放量,保证粮油产品的正常供应。各地要重点掌握一批粮食加工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它们的经营优势和生产优势,搞好市场供应。要加大本地粮食收购及市外粮食采购工作的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好粮食收购和外地采购工作,进一步充实商品粮库存。鼓励、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市)或粮食购销企业与市外产粮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合作关系,确保我市政策性和市场粮食供应的需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粮油价格和供求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掌握本地粮油市场动态,准确分析、判断、预测市场粮油价格走势和供求变化趋势,及时研究粮油市场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一旦发生区域性市场粮油产品断档脱销及其它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各级粮食、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全市粮油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抓好今年已拍卖陈化粮的跟踪检查工作,对市内企业购买的陈化粮,要实行全过程监控,全面掌握所购陈化粮的去向,严防倒流进入口粮市场,若有违者,要严厉查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应急预案,市粮食、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紧急情况下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销售不断档,价格不暴涨。要注意发挥价格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对当前粮食涨价,各级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市粮源充足、粮食生产恢复性发展等情况,实行正面引导,避免人为造成恐慌。

三、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努力增加粮食产量

抓好粮食生产、夺取粮食丰收,是做好粮食总量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我市粮食有效供给的根本措施。各地要抓住市场粮价回升的有利时机,引导农民提高粮食复种指数,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下大力气抓好今年粮食生产,增加粮食产量。当前正值春耕播种之时,要切实抓好大春粮食播种,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好市里下达的大春粮食面积增加150万亩的计划任务。要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力争实现今年粮食产量1050万吨的预期目标。

认真落实政策,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调动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兑现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以上、取消除烟草税外的农业特产税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种粮农民的负担;开展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试点工作,提高农民的种粮比较效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切实解决土地撂荒问题。要以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低产田(土)的改造,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保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稳定市场和价格

目前正值春耕备肥、用肥季节,要组织好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要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用电、用煤、用气、用油,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增加化肥产量,保证春耕用肥需要。铁路、交通部门要做好化肥所需原料的运输工作,严禁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各级供销农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大力组织化肥等农资货源,合理确定销售价格,搞好市场供应,维护农民利益。农业技术“三站”也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确保春耕生产需要。市内化肥生产厂家必须首先保证本市用肥需要。一旦化肥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不合理上涨现象,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限制出厂价、规定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或规定零售环节最高限价等措施,控制化肥价格过度上涨,保护农民利益。

各级发展改革(计划)和物价、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入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有序运转。

第5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应对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粮食公共事件,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正常供给,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依据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粮食供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指因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等原因,引发较大地域范围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第三条粮食应急工作原则

一)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当地政府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稳定社会。同时,必须立即报告上一级政府。

二)市有关部门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本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个级别粮食供应不安全情况:

Ⅰ级: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Ⅱ级: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50%

Ⅲ级:本辖区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现象,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Ⅳ级:达不到Ⅲ级标准的

第二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成立市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任副总指挥,市财政局、民政局、农牧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统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副局长任副主任。

第七条指挥部职责

一)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指挥有关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三)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四)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落实应急资金。

五)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当地驻军通报有关情况,请求支援和帮助。

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部门职责

一)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组织粮源、企业粮油加工和销售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市粮食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完善市级粮油储备的管理,做好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

三)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调配粮食风险基金,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市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发放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物资。

五)市农牧局负责粮食生产,确定生产规模和品种。重点是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

六)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畅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市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九)市卫生局负责监测、防止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粮油产品趁机流入市场。

十)市物价局负责对全市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分析,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

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处理。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安排粮食应急供应的公路运力。

十三)市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消费及生产消费价格等问题。

十四)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安排落实、监管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资金贷款。

十五)其他有关部门在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九条县(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主管副县(区)长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粮食应急供给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辖区内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及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上报信息。

二)负责本辖区内粮食零售网点的应急工作安排,形成供应保障网络。

三)负责本辖区内粮食应急供给队伍的组织及应急粮食的运输。

四)完成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条市、县(区)建立粮食供求行情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网络系统。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有关信息采集、整理、分析、预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及时向同级政府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一条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规定,掌握必要的粮源,并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同级财政预算中落实市、县粮食储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充足的粮源。

第十二条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主要包括:

一)建立与市内外主要粮食产区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确保在正常及应急情况下的粮源供给。

二)建立粮食应急加工体系。要根据当地实际,提前确定应急条件下的粮食加工(可指定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国有或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企业。如当地或在一定区域内的粮食加工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当地或上一级政府要尽快规划建设。

三)建立粮食应急供应体系。要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粮食应急销售或发放点。应急供应网点可由政府专门建设,或提前委托当地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等机构承担。

四)建立粮食应急储运体系。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抓紧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在应急条件下的粮食运输。

第四章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根据粮食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紧急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当出现Ⅲ级紧张状态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各县(区)应急供应系统。立即组织当地指定的加工企业加工粮食,并通过指定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储备企业、大型零售商店、连锁店等销售网点,投放供应市场。

二)立即组织采购,做好粮食调配。组织当地粮食企业或通过粮食批发市场筹措粮源,并认真做好本辖区和跨地区粮食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工具。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工商、物价、质监、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粮食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四)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实时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

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新闻会或通过电视广播讲话等,向社会公布有关市场监测情况、粮食应急工作政策及措施,防止信息误传,引发社会恐慌,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第十五条当出现Ⅱ级紧急状况时,除采取第十四条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动用储备粮进行市场供应

1动用原则。若当地粮食商品库存不足,而采购和调配粮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预计将很快出现断供而需要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时,由县(区)政府决定动用县级储备粮;如县级储备粮难以满足需要,则由县(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如市级储备粮仍难以满足需要,则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

2动用市级储备粮程序。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场动态及有关县(区)申请,按照全市统筹、合理安排的原则,会同市发改委、粮食、财政、物价、市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应急动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恢复粮食生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水利、财政、物价、供销等部门组织启动全市粮食生产能力,尽快恢复粮食生产。并确定生产规模,组织农用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

三)调进外地粮食。市政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意见,向有关粮食主产区的市政府商调应急粮食,并向省政府申请安排粮食调配。

第十六条当出现Ⅰ级特急状况时,除采取第十五条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实行价格干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发改委、粮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价格干预措施,包括确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粮食品种和地域范围。

二)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居民凭户籍管理凭证或身份管理凭证到政府指定的国有粮店或零售商店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销售最高限价。粮食部门组织实施居民定量供应。

三)实行临时市场管制。由市政府下令临时停止所有粮食交易,并由有关部门强行征购或征用社会现有粮油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粮食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有关情况,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二)出现粮食紧急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全天24小时与有关县(区)保持联系,及时派员深入粮食市场调查,掌握实时动态。

三)接到各县(区)紧急报告和求援,应立即作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四)及时向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政府通报情况。

五)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第十八条市直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有关县(区)政府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天24小时监测粮食市场动态,并及时上报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粮食调配和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三)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平息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迅速执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六章事后处理

第二十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第二十一条半年时间内,按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粮。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组织审计。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经审计核定的支出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及时兑付和结算。

对农民因恢复粮食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市、县(区)政府按事权责任负担补偿。

第二十四条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二)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三)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四)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实施粮食应急措施的

二)违抗粮食应急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第6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会议以及市、县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备春耕工作,为实现全年的粮食生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牢固树立抓好备春耕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作为,科学作为,坚持疫情防控与备春耕工作两不误,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强化惠农政策落实、绿色技术推广、资金物质筹备、新职农民培训、农资市场监管,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当前备耕生产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工作目标。一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47万亩左右。二是粮食产量稳中有升。正常年景,实现粮食总产基本稳定在上年水平(3.55亿斤),力争超过上年。

二、主要任务

1.全力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克服东部山区耕地质量不优,多发低温冷害,多种经济作物占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努力确保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科学引导农民确定种植方向,落实种植计划,确保粮食面积不减少,产能不下降。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在稳定玉米、水稻主粮作物面积,大力发展鲜食玉米生产,扩大鲜食玉米多品种订单种植面积;重点提升水稻品质,加强食味性好、产量高的优质稻谷品种推广;因地制宜发展优质大豆生产,努力提升大豆产能,保障优质食用大豆供给。

2.落实备春耕生产资金。组织农民抓紧筹集备耕资金,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变现,提高农民自我筹集资金能力。积极推动粮食收购销售,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农民适时售粮变现。积极协调推动银信部门加快放贷,及时纾解备耕资金的放贷工作,农民随贷随放,解决备春耕资金缺口,全力满足备耕生产需要。鼓励农民积极投资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努力实现助增产、稳收入、保民安。

3.抓好备春耕物资准备。做好市场调查,了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的生产情况,及时掌握农资品种、数量等货源信息,指导做好余缺调剂,确保农资供应充足。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农民有农资可用。及时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市场信息,帮农民分析农资价格走势,引导农民适时备足各类春耕生产物资,确保春耕前农资全部入户。

4.搞好农机作业准备。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有关生产主体和企业,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和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确保农机具和机手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指导农民适时落实保护性耕作任务,做到面积落实到户,技术指导到人。合理调剂调配作业机具,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对疫情防控用工紧张地区,要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

5.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及时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技术指导意见,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手段,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关键农时和农民急需之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实地指导。

6.落实重大技术推广。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广机械化耕、种、收全程作业,做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绿色、有机、高效的保护性生态农业。重点抓好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螟和飞防作业统防统治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7.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各相关单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合理方式和有效措施,积极向农资生产经营业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关键环节,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资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要针对当前网上直销、电话订购等营销数量可能增多的特殊形势,研究加强农资监管的有效途径,杜绝发生坑农害农事件。

8.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春季重大天气变化,及早预警信息。组织专家制定有效应对灾害的防范措施,推进科学防灾,重点防“倒春寒”,做好抗涝防旱准备。

9.及时做好农情调度。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农情调度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健全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借助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统计上报资金物资筹集储备、农资市场价格、下摆入户进度、粮食销售变现等备春耕进展情况,做好情况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要及时解决备春耕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通报,为各级政府及时掌握备春耕形势、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科学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经开区农业技术服务站、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切实担负起抓好备春耕生产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粮食作物稳产、丰产的目标,消除麻痹懈怠思想和畏难情绪,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农业生产形势及发展趋势,提前谋划应对措施,做到早安排早落实,确保全年粮食丰收。

2.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经开区农业技术服务站要组织技术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村入户,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科学选购农资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12316”、“12582”专家热线及智农通APP等手段,组织开展在线指导、在线答疑,要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示范带动小农户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要快速应对气象灾害的发生,第一时间到现场研判,指导农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耕春种适时科学开展。

3.强化政策支撑。利用好国家、省对粮食作物生产者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耕地保护、主推优良品种和采用新技术推广、加大品牌营销及市场化收购等方面,促进粮食作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7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继续保持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对于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政策扶持和科技服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提高粮食优质率,确保粮食自给水平的稳定。要将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全年13.9万亩粮食种植任务的完成,稳定粮食生产。要建立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年底区政府将通报完成情况。

二、落实惠农扶粮政策

要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直补、农机具购机补贴、再生稻推广补贴、水稻种植保险、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省、市、区一系列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到村、组,做到家喻户晓。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标准、改变补贴用途,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见成效,保证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着力提高粮食单产

要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区粮食单产水平。要扩大创建规模,推进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产创建,推进高产创建示范片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整合资源,集中资金,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推进整建制高产创建。高产创建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努力打造高产示范基地。要大力实施种子工程,抓好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步伐,为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奠定一个好基础。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要抓住大兴水利的契机,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整合投入、连片推进的建设要求,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完善节水灌溉、道路等设施,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同时,实施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实施秸秆还田,不断提高土壤肥力。

第8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一向不太起眼的大米和面粉成了新的走私品种,粮食走私成了一种新现象。”最近一个月内,广州黄埔老港海关连续查获7起粮食走私案件,频率之高引人关注。走私幕后“利益链”何在?对此,海关工作人员戏称为“一场猫和老鼠的博弈”。

近一段时间以来,国际粮价不断飙升,面对全球粮食危机,世界各国纷纷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确保本国粮食安全。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中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三农”问题,积极调整农业发展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增加种粮补贴,农业综合直补从2006年的120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638亿元,加上151亿元的粮食直补,对农民的直补总额达到789亿元,这些措施有力地稳定了粮食生产,保证了粮食供应,因此,我国国内粮食类产品价格相对比较稳定。

从2007年底开始,国际社会闹粮荒,一些传统的出口地区粮价上涨很厉害,而我国国内粮食类产品价格相对比较稳定,产生了一个国内外粮食的差价,像大米国内国际市场价格相差4倍,违规走私出口粮食有利可图,且是暴利。由于利润丰厚,一些不法分子不惜以身试法,走私粮食。粮食走私一旦成风,就会直接影响我国粮食供需平衡,进而危及国内粮食安全。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资,粮食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面对突发的粮食走私现状,我们必须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打击,真正遏制粮食走私的高发态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国拥有13亿人口,吃饭问题必须依靠自己解决,对粮食出口应保持适度控制的慎重态度。目前,我国粮食供需处于偏紧的平衡局面,如果听任粮食走私进一步猖獗,很可能造成我国粮食供需“紧平衡”。而且从中长期看,人口逐年增加,粮食需求不断扩大,粮食中长期呈“紧平衡”状态。因此,针对国内粮食走私问题以及粮食紧张的全球背景,一方面要加大国家的支农力度,保障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粮食供应,另一方面,海关要积极研究制订对可能即将出现的大宗粮食走私行为的防范、缉查和打击方案,并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国家的粮食安全目标。

第9篇:稳定粮食生产采取的措施范文

努力开创20__年粮食生产新局面

——在20__年粮食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__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__x(20__年2月5日)

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粮食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__年粮食生产,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形势,安排部署20__年粮食生产,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推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__年粮食生产回顾

20__年,县委、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稳定种粮面积,依靠科技,增加单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突出表现为“五增长、三到位”。

“五增长”

一是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长。 二是粮食产量突破性增长。 三是样板建设大幅增长。 四是农机使用率不断增长。 五是农业科技措施有新增长。

“三到位”:

一是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管到位。三是种子市场管理到位。

二、紧扣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抓好20__年粮食生产

20__年,粮食生产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粮食生产计划播种68万亩(小春14.6万亩),其中:玉米23万亩,水稻4万亩,薯类21万亩(马铃薯16万亩),小麦6.5万亩,杂粮13.5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9.1万吨,同比增长8.5%,其中:小春粮豆1.9万吨,大春粮豆17.2万吨。

各级各部门要紧扣上述目标,坚持“稳定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工作思路和“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夯实两个基础,抓实五项工作,努力推进粮食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夯实两个基础。

一是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是省委、省政府结合云南实际,强化农业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大举措。我县坡耕地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95%,水利化程度低,中低产田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70%,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只能靠天吃饭,平均每年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60%以上。大力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于巧家来说显得更加必要和迫切。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巩固好已改造的27万亩高稳产田地,继续整合农业、水利、国土、发改、农开、扶贫等项目资金,坚持治水、改土并重,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将中低产田地改造为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高稳产农田,不断增加高稳产农田比重、夯实粮食增产基础。今年务必完成1.35万亩的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

二是稳定种植面积。稳定种植面积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稳定种粮面积,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基本农田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大量劳力外出务工后土地抛荒的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制止全年性抛荒和季节性抛荒上。对已抛荒或可能抛荒的耕地,要摸清底数,确保有农民代耕代种或实行合理流转,做到土地不闲置、不撂荒,应种尽种。要进一步指导农民优化耕作模式,用好用足耕地,实行合理间套种,提高复种指数。要尽量做到早栽早播,保障大部分农作物在最佳节令内种植结束,严格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全面完成。

(二)抓实五项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强化示范带动。第一,要强化良种良法,大力推广科技措施。优良的品种是实现粮食增产的重要条件,科技措施是粮食增产增收的有效手段。要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进村入户行动,大力推广农业科技,依靠良种良法,加大政策扶持、示范推广和指导服务的力度,千方百计提高粮食单产。一方面,要加强良种推广。全县计划推广杂交玉米21万亩,占玉米播种面积的95%;推广杂交水稻3.8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95%;推广脱毒马铃薯14万亩,占马铃薯种植面积的90%。同时,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确保引进杂交玉米试验示范新品种10个、优质杂交水稻试验示范新品种5个,建立脱毒马铃薯一级种繁殖基地100亩、二级种繁殖基地20__亩,为粮食作物品种的更新换代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要推广科学种植技术。今年,要把粮食作物生物多样性栽培技术作为科技推广的重大措施,完成生物多样性栽培38万亩。同时,要推广地膜玉米11万亩、地膜马铃薯3万亩、玉米单株密植16万亩、水稻旱育稀植3.8万亩、马铃薯双行垄作1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8万亩、实施以绿肥种植为主的“沃土计划”12.5万亩;此外,要加强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第二,强化示范带动,大力举办科技样板。要继续按照“县建科技示范园、乡建科技示范田、村建科技示范户”的思路,坚持“七统一”种植标准(统一良种、统一规格、统一行向、统一节令、统一施肥、统本文来源:文秘站 一管理、统一防病),大力举办粮食高产科技示范样板,促进粮食生产技术推广由注重单项技术向系统集成技术应用转变,提高技术到户率和到田率,增强科技增收能力。今年,全县将建立市级样板12万亩、县级样板12万亩、乡级样板14万亩,分别建立玉米、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样板3万亩。县级挂钩领导、挂钩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都要带头举办样板。各乡镇要结合样板建设任务提前 规划和落实,农业部门要切实作好技术指导,保证县、乡、村层层有样板,让农民学有标准、干有榜样,通过大面积样板展示,辐射带动粮食生产,增强科技增粮能力。

二是推广农机,提高耕作效率。推广农业机械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耕作效率的有效措施。各乡镇和农业部门要针对当前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紧缺的实际,加大农机推广力度。要抓住国家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机遇,积极引进、试验示范适用可靠的农业机械,扩大农业机械应用领域。根据我县山区特点,以小型及微型耕耙、起垄、收获作业机械为主体,在部分乡村适度发展中小型耕耙作业机械。同时,大力培育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专业大户,拓展服务领域和作业形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今年,每个乡镇必须完成不低于1000亩的农机作业示范样板。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机作业真正发挥示范作用。

三是加大投入,落实惠农政策。首先,要落实好中央的惠农政策。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破解“三农”难题,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扶持粮食发展的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一要宣传到位。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单、电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积极营造强农惠农氛围。二要选准对象。各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审核把关,确定补助对象,确保惠农政策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农民种粮面积不减少,有增长。三要作好准备。各乡镇和涉农部门要从现在开始,抓紧做好方案制定、面积核实、微机录入及对象公示等前期准备工作,待惠农资金就位后,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户手中。四要严明纪律。惠农资金是高压线,管不好,容易出问题。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层层把关,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户,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农户“一卡通”银行存折代领惠农补贴资金,抵扣或变相抵扣各类集资款及其他款项,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务必要向群众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安全、有效地发放到农户手中,杜绝截留、挪用和克扣现象。其次,要用好县级投入。今年,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预算安排资金__万元和x%的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引试示范、玉米核心样板建设、农产品认证申报、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产品检测、农机购机补贴等投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用好这些资金,确保县财政投入资金落实到位,用在刀刃上,取到实效。县农业局自筹的资金,要加强向省、市农业部门的汇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努力形成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政策合力。

四是严格执法,增强服务意识。第一,要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各乡镇和农业、工商、税务、质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以种子、化肥、农药为重点,采取日常管理、集中检查、重点调查以及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坑农害农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现象,禁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控制化肥、水稻种子等农资价格的过度上涨,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的正常生产。粮食部门要根据粮食供应形势和市场情形,及时粮食收购信息,出台优惠收购政策,认真落实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农业部门要设法调入适种品种,争取水稻种子可供量超过去年同期的一半以上。要加强技术培训,开展科技下乡和农技人员联系种粮大户活动,及时为农民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服务,要发挥新型农民、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同时,要培植粮食生产服务组织,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各类粮食生产服务性组织,积极为农户提供育秧、病虫防治等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第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共同促进粮食生产。农业部门要坚持开展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三直接”活动,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并充分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同时,要抓好县、乡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农民做好贷款服务,支持农业生产;供销部门要发挥在化肥等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组织就位农用物资;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开展好天气预测、预报,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提供信息。同时,做好人工降雨准备,适时开展人工降雨。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五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粮食生产,对于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着力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抓落实。要及时研究部署,明确目标,拟定 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会上县政府将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会后农业局也要与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责任状。年底严格按责任状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任务完成得较好的乡镇、部门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奖励。县委、政府将组织粮食生产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适时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县委“争先创优”考核内容。年终,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惩。

同志们,为政之要,首在足食。抓好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紧密结合全县粮食生产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20__年粮食生产目标的圆满实现,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