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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分析报告精选(九篇)

农田水利分析报告

第1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钦州市2021年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

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9号)精神,做好2021年钦州市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工作,确保规范实施和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根本目的,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扎实做好粮食作物生长发育进程动态监控,为指导生产和技术推广以及准确研判粮食生产形势、科学决策指导、搞好宏观调控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目标任务

(一)续建水稻监测点1个。

(二)续建马铃薯监测点1个。

(三)实行动态监控,形成监测报告。对水稻、马铃薯开展从种到收的全程动态观测、监控,结合面上生产调研和气象资料分析以及主要病虫害、自然灾害发生为害情况,形成覆盖全市不同生态区域的农作物生态监测报告并及时和上报,为各级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准确研判生产形势、科学决策指导和搞好宏观调控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四)科学研判单产,形成粮食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及时梳理汇总分析监测点从播种到收获整个生育期的观测数据,做好产量预评估,重点对早稻、晚稻的单产情况作出预判(与上年单产对比增减),并结合面上生产的实际情况,形成粮食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三、建设内容

(一)选好监测点。水稻监测点设在钦北区那蒙镇平福村,马铃薯监测点设在浦北县江城街道六桥村。监测用地面积:水稻监测点20亩,马铃薯监测点10亩。

(二)观测数据记载。通过种植我市主推的3~5个品种(种植品种及种植时间尽量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便于数据分析有对比性),从播种至收获,对其主要生育时期和个体及群体性状定点定期定时观察记载。

1.水稻。早、晚稻主要开展育秧、秧苗素质、主茎叶龄及分蘖消长、生育期和积温、幼穗发育进度、叶绿素含量、冠层植被指数、叶层氮含量、叶面积指数、经济性状(如穗粒数、千粒重)等生长发育观测、考察,进行数据分析整理和照片存档,结合面上调查和测产验收,形成本区域农作物监测报告。

2.马铃薯。主要开展播种期、出苗期、出苗率、开花期、成熟期、收获期、生育期等物候期观测,植株形态特征、结薯情况、经济性状、病害调查及霜冻发生、为害等情况观测、考察,结合面上调查和测产验收,形成本区域农作物监测报告。

(三)新技术、新品种试验观测。通过对每个监测点开展1~3项新技术的对比试验,观测了解不同种植方式、不同栽培措施,水稻和马铃薯的生长发育动态,分析研究不同时期生长发育特征、特点,探索总结出符合我市的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指导我市农业生产,并形成对比试验报告。

1.水稻监测点。早、晚稻都选择广粮香2号进行观测,开展抛秧、机插秧、手插秧三种移植方式对比试验。

2.马铃薯监测点。选择荷兰15号进行观测,开展露地栽培、地膜覆盖栽培(高垄覆膜栽培)、稻草覆盖免耕栽培技术对比试验。

(四)灾害性天气调查。结合定点观测,调查了解本区域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包括低温寒害、高温热害、干旱、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调查灾害发生时期、程度,作物受害面积、程度、所处生育期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五)气象资料收集。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合作,及时了解、掌握当地农作物生育期间平均、最高、最低温度,日照时数、降雨量,积温(包括活动积温和有效积温)等气象信息,并与常年比较,分析气象条件动态变化对不同时期、不同年份农作物生长发育和经济性状、产量结构的影响。

(六)数据分析上报。根据不同生长时期的调查数据,结合气象、农情、病虫害和面上调查数据,与上年、常年同期比较分析,得出当地观测作物生长发育特点和面上生产发展动态,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生产建议,形成本区域农作物监测报告上报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相关媒体苗情简报。

四、进度安排

(一)实施方案制定。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在2021年2月2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经报局领导审定后,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同时报送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数据报送。

1.监测数据报送。作物生长期间,在调查当日或次日,将填写原始调查数据的调查表、分析对比情况及有关影像资料一并报送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2.苗情简报或监测报告报送。在早、晚稻返青期、够苗期和收获前15~20天,分别编发1期苗情简报或监测报告,在马铃薯出苗期、现蕾期、块茎快速膨大期,分别编发1期苗情简报或监测报告。每造作物第三期苗情简报,需对当季平均亩产量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预报。在苗情简报或监测报告完成当天,在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信息网上,并报送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同时打印纸质材料报送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3.粮食单产研判结果上报。提前做好预测产工作,结合面上生产情况,对本区域(本市)主要粮食作物单产作出预判(本年度单产结果及与上年度单产对比增减情况),形成单产预测结果报告,并填写附件9(根据预测产调查,主要填写有效穗、穗粒数、结实率、千粒重等产量四要素)。早稻、晚稻单产预测报告及附件9,分别于6月2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三)项目田间查定。项目实施期间,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负责组织3名中级职称以上专家(承担、实施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到监测地点进行项目查定(每造作物一次),可以结合田间测产一并进行,并形成查定报告(经专家签字确认)。其中,马铃薯监测点查定工作应在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项目结题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负责组织专家对农作物监测项目进行验收,对全年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出具结题验收意见。水稻监测点项目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题验收,马铃薯监测点项目在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

(五)及时报送项目总结材料

2021年7月30日前,水稻监测点报送上半年项目查定报告及上半年粮食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21年12月10日前,水稻监测点报送下半年项目查定报告及全年粮食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22年3月底前,马铃薯监测点报送项目查定报告及我市马铃薯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六)严格报送项目年度绩效考评台帐资料。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应在2021年12月25日报送水稻监测项目绩效考评台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在2022年在5月中旬前报送2021/2022年度马铃薯监测项目绩效考台帐资料。项目台帐包括绩效考核自评表、实施方案、原始观测数据、苗情简报或监测报告、试验小结、工作总结、查定意见、结题验收意见、粮食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影像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规范经费使用

(一)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52号)规定执行,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桂农业发〔2017〕112号)精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要确保资金按工作方案及时使用;安排专人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防范和降低廉政风险。项目结题时要出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万元,其中水稻监测点7万元、马铃薯监测点7元,主要开支方向:

1.水稻监测点开支方向:

(1)监测基地购种、肥料、农药、农膜等生产物资,计划投入31000元。

(2)监测基地机耕费用,计划投入3000元。

(3)支付人工劳务费,计划投入30000元。

(4)监测基地设置标牌和宣传,计划投入1000元。

(5)监测旅差费5000元。

2.马铃薯监测点开支方向:

(1)监测基地马铃薯脱毒种薯、肥料、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补助36500元。

(2)监测基地机耕费用,计划投入1500元。

(3)支付苗情监测劳务费,计划投入26000元。

(4)监测基地设置标牌和宣传,计划投入1000元。

(5)监测旅差费5000元。

六、按规定完成考核指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9号)要求执行,按时完成2021年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

(一)2021年完善续建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点2个(水稻、马铃薯)。

(二)每个监测点在每个作物生产周期各形成3期以上本区域苗情和生产动态监测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并在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同时报送自治区农技推广站。

(三)项目管理规范,措施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合理合法,有专人负责,监测报告达90%以上,漏检漏测次数少于规定次数和应检应测项的10%以内,并形成全年农作物生长动态监测数据台账。

七、实施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2021年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石崇华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成  员:凌启昌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负责人

米世光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梁菊秀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

韦东胜   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陆和远   浦北县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胡成武   钦北区那蒙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黄有胜   浦北县江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设在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由米世光同志任组长,成员有梁玉祥、农振平、施春婷、蒙 清。项目负责人是米世光,项目实施负责人是梁玉祥,水稻监测点负责人是胡成武,马铃薯监测点负责人是黄有胜。

(二)制定试验方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要结合监测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试验方案,方案包括监测作物的计划面积、监测品种、品种布局、播种期,观测布点所在乡镇村屯名称、土壤类型、气候特点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实施方案。

(三)科学严谨搞好观测。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要安排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科学、规范、严谨做好苗情动态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并整理、归档形成全年监测数据台账。同时及时整理分析当地农作物动态监测数据,结合面上生产调研,形成动态监测分析报告报送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四)及时上报监测材料。水稻生长动态监测工作从春季播种开始,至秋季收获结束,为两个生产周期;马铃薯生长动态监测从秋季播种开始,至第二年春季收获结束,为一个生产周期。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材料。严重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特殊情况须实时上报。

(五)强化考核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要加强督促检查,计财科要加强资金管理,钦北区农业农村局和浦北县农业农村局要密切配合,确保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项目结题后,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要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将验收材料上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附件:1.钦州市2021年水稻生态区域动态监测试验方案

2.钦州市2021年马铃薯生态区域动态监测试验方案

 

附件1

 

钦州市2021年水稻生态区域动态监测试验方案

 

为顺利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1年水稻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确保实施工作、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如期目标任务,为我市准确研判生产形势、科学决策指导,推动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试验方案。

一、监测点基本情况

钦州市水稻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面积20亩,实施地点位于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平福村委那桩村,该村地处钦州市西部,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22℃,雨量充足,常年平均降雨量2080mm,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1801小时,太阳辐射强,日光充足。监测点土壤为花岗岩发育而成的潴育性水稻土,土壤肥力上等,地势开阔向阳,田块大小1~3亩/块,排灌方便,是栽培水稻的高产区域。

二、试验内容

(一)新品种试验。选用我市主推超级稻、优质杂交稻、优质常规稻品种各一个进行试验,早稻品种为:特优7571、野香优莉丝、广粮香2号;晚稻品种拟为:中浙优9号、野香优莉丝、广粮香2号。移植时采用机插栽培方式,水肥管理一致,试验采用简比法,每个品种为一处理小区,小区间留工作沟,每亩用种量2.0kg。

(二)水稻不同种植方式技术对比试验。早、晚造均选择野香优莉丝进行观测,试验设抛秧、机插秧、手插秧三种移植方式,水肥管理一致。试验采用简比法,田块面积约3亩,每个处理为一小区,小区间留工作沟,亩用种量2.0kg。

三、技术措施

(一)培育壮秧

试验育秧采用集中育秧方式,经浸种催芽后,将种子播于机插秧盘中,每亩用秧盘22个,选用优质育秧基质,播种后适时喷水,保持基质湿润,保证秧苗生长水分。根据秧苗生长情况,可适当喷施水液肥,促进壮苗。移植前3-5天喷送嫁药,看情况施送嫁肥。

(二)大田栽培管理

1.提高办田质量,施足基肥。移栽前1天,结合犁耙田每亩施用基肥:商品有机肥250kg、复合肥25公斤(氮磷钾含量15-15-15%)、钙镁磷肥25公斤。犁耙田时要开好四周田边沟以及十字沟(工作沟),整平田面,田面保持泥皮水为宜,水层过深或缺水都不利于禾苗生长。

2.合理密植,确保基本苗数。亩移栽密度:手插秧规格为20cm×16.7cm,抛秧规格为每亩22个秧盘秧苗,机插秧按30cm×12cm,亩基本苗数控制在6~8万苗。

3.水肥管理。追肥:移栽后5-7天秧苗返青时,追分蘖肥,亩施尿素15kg、氯化钾8kg。穗肥在晒田复水后,大约在5月上旬(倒2叶长出时),亩施尿素5kg、氯化钾8kg。齐穗期后依植株长势情况决定是否喷施叶面肥,每亩可用磷酸二氢钾100g加尿素250g兑水50kg喷施。水分管理:按水气平衡原则进行管理,插后至分蘖期够苗前保持浅水层,在亩苗数16万时排水晒田,晒田以晒至田面开裂,叶色转淡黄,茎叶硬直为止。抽穗扬花期保持浅水层,齐穗后干湿交替,收割前1周,排干田中水。

4.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按常规方法进行,全面推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坚持以农业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适时做好稻瘟病、纹枯病、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及福寿螺、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瘿蚊等病虫害的综合防治,虫害防治推广应用频振式诱虫灯进行物理防治。并注意鼠害、草害防治。

5.适时收获。采用机械收割方式进行收割,机械粉碎稻桩回田。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职责到人

项目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承担实施,项目负责人是米世光,实施负责人是梁玉祥,联系电话0777-2835441,监测点负责人是胡成武,联系电话13977793085。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他成员配合开展相关工作,钦北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钦北区那蒙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参与实施。各相关单位必须加强沟通和密切配合,认真领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早计划,早行动,早实施,将各项任务及时落实到位,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二)明确任务,按时完成

1.定时观测上报。从播种至收获,对上述试验处理的水稻主要生育时期和个体及群体性状进行定点观察记载,做到每5天观测调查一次,并在当天或者次日上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2.及时分析报告。根据不同生长时期的调查数据,结合气象、农情、病虫害和面上调查数据,与上年、常年同期比较分析,得出当地观测农作物生长发育特点和面上生产发展动态,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生产建议,形成钦州本区域农作物监测报告上报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相关媒体苗情简报。

(三)加强检查,确保到位

在项目实施期间,经常深入监测点检查指导,监督责任人工作,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总结好的工作措施和经验,纠正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附件2

 

钦州市2021年马铃薯生态区域动态监测试验方案

 

为顺利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1年冬种马铃薯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确保实施工作、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如期目标任务,为我市准确研判生产形势、科学决策指导,推动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试验方案。

一、监测点基本情况

钦州市冬种马铃薯生态区域动态监测点,设在钦州市浦北县江城街道办六桥村,面积10亩。项目监测点地处浦北县中部,属于亚热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暖,冬短夏长,四季如春,年平均日照时数达1800小时,年平均气温21~23℃,无霜期限350天,年平均降雨量1600毫米并且雨热同季,集中于6~8月份。监测点土壤为花岗岩发育而成的潴育性水稻土,土壤肥力上等,田块大小1~3亩/块,排灌方便,是浦北县粮食作物高产示范基地之一。

二、试验内容

(一)新品种试验。选用我市主推马铃薯品种三个进行简比试验,品种为:荷兰15号、希森6号、雪川红。田块面积约5亩,采用地膜覆盖栽培方式,肥水管理一致。

(二)不同种植技术对比试验。田块面积约5亩,选择荷兰15号马铃薯品种,主要开展露地栽培、地膜覆盖栽培(高垄覆膜栽培)、稻草覆盖免耕栽培三种种植方式进行对比试验。

三、技术措施

(一)切种消毒催芽

选用脱毒马铃薯种,用小刀在种薯底部小切一刀,以打破马铃薯休眠期,然后将切好的种薯用消毒液浸一下消毒,捞出风干后,放在阴凉的地方催芽,当芽长出1cm左右,即可按出芽点用刀切成合适薯块,稍凉干切口,便可种植。

(二)大田栽培管理

1.整地和施肥。在晴朗天气,田块水分适宜时,用旋耕机打田整地,整地前每亩全田均匀撒施50kg石灰,再利用大中型旋耕机翻耕2次,尽量做到地面平整、土壤细碎。基肥亩施商品有机肥300kg,硫酸钾复合肥100kg,中微量元素肥10kg,施肥方法:商品有机肥全田撒施,其他肥料全部条施。施基肥时配合使用一定量的佳尔康复合微生物菌剂,促进提高肥料利用率、预防病虫害、改善土质等。

2.种植。

(1)地膜覆盖栽培(高垄覆膜栽培)。双行种植,规格为行距20cm、株距25cm,按“品”字形摆种(种薯不接触肥料),每亩种植密度为约5500-6000株,种后用起垄机进行机械覆土、起高垄(包沟畦宽90cm,畦高30cm)作畦,要求畦面、沟底平直。最后再用机械盖膜、覆土。

(2)露地栽培。除了不用覆盖地膜外,起畦种植措施与地膜覆盖栽培(高垄覆膜栽培)种植方法一致。

(3)稻草覆盖免耕栽培。除了不用覆盖地膜、改用稻草替代地膜覆盖外,起畦种植措施与地膜覆盖栽培(高垄覆膜栽培)方法一致。

3.水分管理。播种后保持田间土壤湿润。如遇久睛无雨,要及时适量灌水,水层深以畦高的1/3为宜,并且在第二天排干水,以保证早出苗和苗齐苗壮。在生长期间遇大雨时,及时清沟排积水,防渍沤损坏种薯,影响马铃薯生长。

4.病虫害防治。重点做好早、晚疫病预防,早疫病防治在发病初期,选用苯醚甲环唑、丙环唑、嘧菌酯(阿米西达)、百菌清、恶霜灵锰锌(杀毒矾)、氢氧化铜(可杀得)等药剂800~1000倍液连续喷施2~3次,每隔7~10天再喷一次。晚疫病可用银法利、福帅得、杜邦“g露”等农药喷防治。同时,根据田间调查,若发现其它病虫害发生,要及时选用对口农药进行防治,避免马铃薯受到损失。

5.做好防寒抗冻工作。霜冻和冰冻灾害对马铃薯影响很大,在霜冻和冰冻的易发天气要根据天气预报,采取对应有效措施,提前将预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止灾害天气对马铃薯的伤害,保证马铃薯安全,获得丰收。

6.适时收获。根据马铃薯生长情况及市场情况,适时收获。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项目由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承担实施,实施负责人是梁玉祥,联系电话0777-2835441,监测点负责人是黄有胜,联系电话13977756968。浦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浦北县江城街道办农业技术推广站、浦北县顺丰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参与实施。各相关单位必须加强沟通和密切配合,认真领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早计划,早行动,早实施,将各项任务及时落实到位,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二)明确任务,按时完成

严格执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生态区域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1〕9号)规定,在项目工作中,实施责任人和监测点负责人要认真开展田间观测调查记载等工作,按时报送数据材料,做好项目田间查定和结题验收,结合面上生产和气象情况,科学分析,整理拟写出监测报告和冬种马铃薯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指导生产提供可行参考依据。

(三)加强检查,确保到位

在项目实施期间,经常深入监测点检查指导,监督责任人工作,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总结好的工作措施和经验,纠正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第2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的步伐,明确提出全国耕地保有量要保持在18.18亿亩,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也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使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3万km2(18.05亿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km2(15.6亿亩)。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0号),“保红线工程” 的行动主题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该行动分解下达了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确保建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等任务。为此,在全国各地如海南省渡江流域、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玉溪等地,正相继开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定、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为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各地在实施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也在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已有学者对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做了相应的研究,以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环评居多[1-5],且主要是偏向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3-5],而针对其建设项目的研究仍稍显欠缺[6, 7]。土地整理项目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下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虽然跨越区域较大、覆盖面积较广,但是它们是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一般是按子项目分区实施的,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也是土地规划项目规划环评的细化和补充。鉴于土地整治项目环评的行业导则还处于酝酿期,该类环评文件的编制主要依据总纲和专项导则。本文在编制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等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类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提出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1 工程分析的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工程分析时段应包括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勘察设计期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工作在进入环评阶段前已完成,其主要成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会有体现;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环评是一个互动的阶段,环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评价过程中对发现初勘、选址选线、新增耕地的数量以及相关工程设计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应提出调整或修改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据此进行修改或调整,最终形成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施工期跨度一般为3~5年,某些间接影响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渠道衬砌导致渠道生态环境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应重点关注该时段。而营运期,由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生态退化等生态影响和农药、化肥、农膜等残留所带来的污染影响是并存的,该阶段也应是环评的重点。

虽然国家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的比例没有明文要求,但是“新增耕地率”已经成为各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一大特色,也同时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来源。所以土地整治项目一般是对现有耕地进行“田、水、路、林”的改造和开发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生态导则对工程分析的对象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主体工程为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修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四大工程,部分项目还包括村庄整治。其中土地平整和灌溉排水工程应重点分析。对现有耕地的整治主要是衬砌渠道、疏浚沟道、修整道路、补种防护林以及改良土壤等,该部分耕地经过长期的人为干扰,格局和生态环境较稳定,其配套修整不会对其产生大的影响;而新增耕地主要是新建道路、沟渠、新种防护林,并将盐碱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田坎沟渠等通过植被铲除、表土剥离、土壤改良等转变为耕地。新增耕地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占地在生态类型上基本上由原来的草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转换为农业生态系统,生态格局转变较大,因此,新增耕地产生的影响应作为环评报告分析的重点。同时,作为改扩建工程,污染源的计算需做好三本帐,并提出“以新带老”的措施。

在工程符合性方面,因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一般都是集中连片的,因此不可避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所以在初步论证时要以列表的形式明确给出其保护区与建设项目的方位和距离,分析工程新增占地与该保护区占地上的合法性;国家命令禁止开垦坡度大于25°的地块,已有的坡度大于25°的耕地应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这就要求在丘陵地区广泛实施的“坡改梯”工程中把好耕地坡度这关,避免为追求土地数量这一目标而开发坡度大于25°的地块;同时还应并分析重大工程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和各级规划的符合性与协调性。

2 新增耕地的分析

早期,为片面强调数量而忽略开发整理质量,一些地方在土地整理中出现了毁林开荒、垦殖草场、围湖造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荒漠地”等打“擦边球”现象发生。其次要分析其来源可行性,以避免营运期新增耕地因质量问题或者水源问题而出现撂荒现象的发生。要《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要求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 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这些环境政策也都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新增耕地来源要明确、合法、合规。

3 水资源论证专题

鉴于水资源是决定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大小的主要因素,土地开发整理首先要考虑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地区[8]。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就要摸清项目区的各种来水量和可供水量,根据农业、工业、生活远景的需水要求以及生态需水量,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论证,以水定地,确保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指出“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区域,应停止新上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这一要求表明了在当前阶段国家对生态环境用水的重视,从源头上避免因新增灌溉用水等而加剧水平衡失调的问题。《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将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为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包含4个水土保持型,分别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放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解决农民长远生计,巩固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等。

以上环境政策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采取节水灌溉等措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尤其是在水资源超载或者濒临超载的区域通过节水改造在新增耕地灌溉面积的同时不新增灌溉引水量。在实际项目中,为避免连续干旱年因水资源不足而发生耕地撂荒等,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除渠道防渗、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兴建涝池等工程措施外,还需加强管理措施,如沟渠铺膜防渗、消减新增耕地量等。对于消减新增耕地,应优先削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9]附近的耕地。

4 地下水影响分析

4.1 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

土地整治项目因在营运期农药、化肥的残留会通过土壤淋溶以及地表径流入渗补给等作用影响地下水质;同时,田间的灌溉和排水会影响区域水资源的分布、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的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其同时兼具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的特征,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Ⅲ类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环办函[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应以建设项目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最高工作等级作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但可以分别按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工作等级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

4.2 现状调查

4.2.1 污染源调查

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的情况。同时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2009年)中关于农药、化肥的流失系数手册及农田地膜残留系数手册,给出项目区化肥、农药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折纯量和农膜的田间残留量,并估算出通过挥发等进入大气环境中的化肥、农药的量。对于污灌区,应重点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执行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可做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对于移土培肥、改良土质或施用生活污泥的等地块,要对农田和作物的选择和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对受纳的农业土壤土质、面积进行分析,最终给出污泥的农田施用是否可行的结论,是否会影响农田的土质达标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4.2.2 地域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地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包括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其中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特征进行盐渍化、沼泽化、海水入侵、天然劣质水质进而土壤污染调查,在调查其现状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产生的因素,项目建设对其的影响以及发展趋势。

4.3 影响评价

4.3.1 评价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要求,分别用标准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用预测水位与现状调查水位的对比来对项目可能导致的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具体为地下水灌区中采用中心水位降和水位下降速率的方法评价地下水位的降落漏斗,和地表水灌区中通过地下水水位变化速率、变化幅度、水质及岩性等发展趋势的分析来分析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壤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

4.3.1 评价内容

应注意地域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与水文地质问题息息相关。如在河谷平原区河水侧向补给和微地貌形态等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和水位埋深,要分析灌溉对盐碱化、沼泽化的影响程度;对滨海平原区,因淡水和咸水之间可能产生水力联系,要重点研究咸淡水界面埋深,淡水层的埋藏条件与水量,分析灌溉对海水上溯、倒灌的影响程度;对岩溶水地区,因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转化的速度较快,且伴随着地域性的各种岩溶形态,如串珠状洼地、干谷、漏斗、溶井、落水洞、塌陷等;因此,应了解项目区地下水径流集中和强烈的地带,以防止因为灌溉渗漏、蓄水、抽水等农业活动导致岩溶塌陷;对于黄土地区,应注意调查黄土台塬(包括呈阶梯状的台塬)、黄土丘陵(梁、峁、沟壑)、山前洪积扇(裙)和河谷阶地的形态等,收集黄土层中溶蚀、湿陷、沟谷切割密度及深度等数据,观察了解黄土地区水土流失及植被与地下水的关系等。研究合理开发黄土地区地下水的方案,并推测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方案。对于沙漠地区,如南疆三地州等地,年降水量少,蒸发强烈,盐碱化严重,应分析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的供 水能力,项目的节水程度,是否会加剧该区域地下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并分析项目灌溉定额的合理性以及对盐碱化的影响程度。在以上分析灌溉对地下水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基础上,应提出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的防治措施。

5 生态影响分析

5.1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

上述已经分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在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上,其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面积计算。

5.2 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分析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气象水文特点、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交通条件等情况。分析规划区域当前的环境问题以及各种环境的规模、范围、程度、产生原因等, 明确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生态敏感区( 点) 进行全面分析, 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等,确定对规划反映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1]。

因农业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一般不存在大型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为两栖动物居多。现状调查时,按导则要求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区生态背景和区域主要生态问题即可。与项目关系较密切的生态系统应详细调查,如项目区的农业生态系统,若有天然林地、河流、湿地分布其中,也应做出相应调查,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部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还应通过长期生态监测和走访等形式调查项目区涉及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以便后续分析修路、修渠等对其的切割作用和预留生物通道的合理性。在上述基础上,附以规范的生态图件和相应照片。而与项目关系不太密切的生态系统因做应相应简化,给出区域大背景的生态现状并辅以照片即可。对于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生态问题调查,应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9]。

5.3 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渠道衬砌、道路修整、土地平整和防护林种植过程中会扰动表土上的植被,虽然施工期一般在休耕期,植被已经枯萎,但是施工会切断植被的根系,破坏了原有土壤中的微生物群系、水分、养分,使得动工区域(除衬砌区域外)在施工期结束后仍以裸露地貌为主,植被恢复需要一定时间。除上述影响外,新增耕地的开发会减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些已适应在田坎、盐碱地、沙地等生长的植物生存环境变迁、植被退化;使原本在当地生活的一些生物因栖息环境改变而减少甚至死亡。营运期内,除新增耕地由天然半天然的生态系统转变为农业生态系统所带来影响外,项目区内渠道的衬砌、路面硬化、田坎的减少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大。天然渠道因水土湿润,泥土路面水力连通性相对较好,阻隔作用相对较小,田坎因人为干扰相对较少等,这使得天然渠道、路面和田坎的物种较为丰富,对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后,渠系衬砌减少了降水、灌溉水对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在非灌溉期,表层土壤水分因渠系衬砌不能充分得到浅水的补给,在靠近渠道两岸1~5m的范围内将会以草本植物群落。

5.4 水土流失

对于侵蚀模数,新增耕地和现有土地的整治应分别计算,此外还应统计因项目实施而破坏的水土保持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这部分工作应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5.5 生态风险评价

土地整治项目有区别于化工等污染项目,因此不适用于风险导则,但其生态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土地整治的生态风险源主要来自农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及防护林建设大工程,其风险类型在建设期、恢复期与稳定期的表现各不相同[13]。可以从水、土与生物要素中选取了个指标构成土地整理生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并用法得到综合生态风险指数, 能有效识别出土地整理前后生态风险的变化。得出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发生生态风险的可能性的增减情况,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所变化趋势, 为以后的土地整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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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翟小娟, 申文金, 田磊.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11, 28(2): 18-23.

[4]张慧, 付梅臣, 徐学华, 等.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J].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2007, 29(4):

[5]范胜龙, 刘友兆, 雷广海.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张家港市、如东县和涟水县为例[J]. 莆田学院学报, 2010, 17(4): 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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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邓宣凯. 浅析土地整理对环境的影响[J]. 科技文汇, 2007, (12) .

[8]刘增进, 张钰婧. 土地整理中的水资源平衡分析[J]. 人民长江, 2009, 40(11): 51-53.

[9]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方法[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3.

[10]杜军, 杨培岭, 任树梅, 等. 河套灌区干渠衬砌对地下水及生态环境的影响[J]. 应用生态学报, 2011, 22(1): 144-150.

[11]徐翠兰, 朱成立. 土地开发整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对策探讨[J]. 安徽农业科学, 2010, 38(7): 3837-3839.

第3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问题;对策;华阳河农场

中图分类号 S2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5-0232-01

农田水利工程包括防洪堤工程、排灌闸站工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引水工程、田间灌排等,目的是解决防洪排涝、耕地灌溉和人畜饮水问题。农田水利建设关乎农业发展,是农业命脉。华阳河农场地处皖西南,位于安庆市宿松县洲区,前江后湖、地势低洼,版图面积105 km2,其中耕地近7 333.33 hm2,近年来在各级的帮助下,兴建了一批农业水利工程,对这些工程实施科学管护迫在眉睫。

1 华阳河农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存在的问题

1.1 全场没有统一的整体水利规划,工程布局不尽合理

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导致水利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因而不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有时催报项目,根本没有时间论证就要上报。有的项目批复实施晚,工期紧、时间赶,往往是工程完工晚,投资效益滞后。

1.2 管理零乱,有重复工程建设

由于国家财政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资金到位后,为了赶工期急促实施,各部门没有相互通气,出现了工程重复建设的情况,导致人力、资金浪费严重。另外,把关不到位、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多次转包、施工无质等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如华阳河农场四分场某田间灌溉渠道工程,自完工验收以来,一直没有使用,加之年长日久缺少管理,已出现部分侧墙垮塌现象。

1.3 工程后期缺乏有效维护

过去几年,由于华阳河农场资金短缺,部分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管理粗放,加之工程年久失修、后期维护没有跟上,带来了极大的工程隐患。如华阳河农场场一分场三机站、二分场九队站,均是20世纪50年代建设的柴油机排涝站,历经60多年的运行,现在效率低下,不少配件已经无法购置,站房外倾,穿堤涵箱裂缝严重,是防汛极大的隐患,也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排涝。华阳河农场四分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一座装机容量为55 kW×2提水灌溉站,建成后不到1年时间,泵站变压器、配电柜等部分设备被偷盗,管理房门窗被毁坏严重[1]。

2 华阳河农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对策

2.1 全面加强在建或拟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

2.1.1 加大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已编制完成了农场相关规划,为此要求全场在拟建水利项目中,必须严格按规划进行实施[2]。

2.1.2 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施工建设管理程序,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暗箱操作行为。

2.1.3 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成立并实行统一的管理组织机构,对华阳河农场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有效监管,进行统一合理的规划布局。应严格遵循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分轻重缓急进行建设施工、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程序。

2.1.4 实行工程监督制度。工程监督包括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质监单位对工程全过程把关监督2个方面,工程监督重点是施工方,包括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抽查监督、隐蔽部分、关健部位检测等,特别是对如设备、水泥、钢材、试件、试块等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的验证、鉴定。

2.1.5 严格完工验收制度。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以完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完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质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实体检测、局部细查的程序,对所建工程进行验收、打分、综合评定。所有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都不准交付使用[3-4]。

2.2 全面加强华阳河农场现有水利工程的管护力度

2.2.1 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水法》的宣传力度,其次是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教育,要教育群众认识到水利工程建设维护没有主次之分,每个环节的管护都很重要。

2.2.2 做好内业资料管理。一是对设计图纸、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进行建档,确保每个项目涉及工程管理的标准、法规等资料齐全,二是妥善保存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各项检查记录资料。

2.2.3 做好工程设施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可按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管理;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可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好水利工程管护目标责任制,最大程度的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5]。

2.2.4 做好经费来源管理。水利工程需要的维护费包括工程本身维护经费、购置零配件经费、人员工资等。华阳河农场农田水利管护经费来源主要有:一是从每年的收入利润中提成一部分;二是从职工承租的地亩费中提取一部分;三是根据受益面积、受益程度和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征收一定的费用;四是接受受益人或者承包大户专业组织的义务工制度等。

3 结语

水利建设的根本是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但管护工作更事关华阳河农场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和效益的充分发挥。必须建立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程序,杜绝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当然在管护中,还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抓好农田水利工程新技术的应用工作,确保达到节省投资、更好地为农场农业生产服务的目的。

4 参考文献

[1] 吕天举.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治策略[J].科技致富向导,2012(35):336,347.

[2] 王艳,侯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维护管理[J].农技服务,2008(9):140-141.

[3] 贾燕.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对策措施[J].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11(21):135-136.

第4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黑山县 土地整治 效益分析

黑山县地处辽宁西部,土质肥沃,是全国重点产粮县,是辽宁省商品粮基地之一,是辽宁省土地整治重点县。每年新立项项目超过20个。但是随着最近几年土地整治项目的增多,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忽略了效益分析,使得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不完善。针对这种情况,作者对多年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经验进行总结,以辽宁省黑山县常兴镇常兴村土地整治项目为例,将黑山县土地整治项目效益分析进行深入研究,以供今后黑山县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借鉴。

1. 项目简介

辽宁省黑山县常兴镇常兴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辽宁省黑山县黑山县常兴镇常兴村。项目区东部、北部紧邻常兴四排干,南接常兴村,西靠常兴村西侧田间道。地理坐标东经122°17′53″至122°18′20″,北纬41°38′35″至41°40′30″。项目区总面积346.96hm2,整理面积为240.79hm2。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为7.58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14%。。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其中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是对新增耕地局部不平坦地区进行土地平整,并外运客土对新增耕地进行改良、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包括灌溉、排水工程。该项目的灌溉工程主要包括:新打566眼铁管机电井,并配备283台离心水泵;修筑井台;清淤既有的排水沟道;涵管。道路工程主要是对项目区既有道路进行修缮, 共修缮8条田间路,总长6934.59米;生产路19条,总长10968.57米。其他工程主要是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主要为项目区内灌溉设施配备电力系统,包括高压,低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调试、接地装置制作。项目预算总投资为612.2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43.90万元,亩均投资1695.12元

2. 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对其进行效益分析,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三方面进行论述。

2.1 社会效益分析

(1)提高土地利用率

该项目区整理面积为240.79公顷,新增耕地7.58公顷,新增耕地率达到3.14%。整理后耕地面积达到238.99公顷,项目区土地垦殖率达到66.7%。土地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对农业产业化调整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2)提高耕地产出率

项目实施后,能够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产值,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质量。

(3)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项目区内农田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使昔日的低产田变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田;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充分发挥水土资源潜力。

(4) 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土地整理,该项目区增加优质耕地达到238.99公顷,为产业结构调整准备好了前期平台,然后在这些优质耕地上调整种植结构,建立高产农业,将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使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近700元,使区域经济得到提高,生产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5) 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

该项目区实施后,当地农民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开采地下水资源灌溉有了新的认识,并掌握实际的耕作经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将给他们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稳产稳收将成为现实。该项目区的劳动力就业将上升。对该项目区的社会稳定起得十分积极作用,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2.2 生态效益

(1)保护土地、提高土壤质量

项目区实施土地整理后,通过农田水利工程的配套,使原有低产田变成高产农田,水肥流失减少,土壤退化现象也可以得到控制;原来的荒草地经客土和土壤改良可变成耕地,土地的荒芜面积也大大减少;既有耕地经过整理可变成规格化的灌溉良田,改变昔日“高低不平、杂乱无序”的粗放耕作现状。项目区的土地将得到保护,土壤质量将得到提高。

(2)提高水利设施后,防止水土流失

项目区内的排水沟形成网络,使项目区降雨得到及时的排出。灌溉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布设,使渍涝、干旱灾事出现的频率降低,耕地得以保护,水土流失现象将得到控制。

2.3 经济效益

(1)现状效益

项目区土地整理面积240.79公顷,现状耕地面积231.41公顷,其中旱地面积221.35公顷,菜地10.06公顷。旱地主要种植玉米,玉米单产每亩500公斤,市场价每公斤1.2元,亩均年成本150元。大棚蔬菜年平均亩收入3500元,年平均亩成本2000元。

农业年销售收入计算的单价和单产,以现行市场价格和当地实际平均单产为依据;其农业成本当地实际发生费用计算。整理前项目区耕地年纯收入计算如下:

旱地年收入:221.35×15×500×1.2=199.21万元

菜地年收入:10.06×15×3500=52.81万元

旱地成本: 221.35×15×150=49.80万元

菜地成本: 10.06×15×2000=30.18万元

年纯利润: 172.04万元

(2)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区整理后耕地面积为238.99公顷,85%规划为大棚蔬菜地,大棚种植面积为203.14公顷。

项目区整理后耕地年收益计算如下:

菜地年收入:203.14×15×3500=1066.48万元

菜地年成本:203.14×15×2000=609.42万元

年纯收益:1066.48-609.42=457.06万元

(3)维修费及运行管理费

工程维修费、电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取年纯收入的6%计:

457.06×0.06≈27.42万元

10.3.4项目区年净增产值

年净增产值=年纯收益-维修费及运行管理费,代入数值:

457.06-27.42=429.64万元。

项目整理后净增产值:

429.64万元-172.04万元=257.6万元

(4)还本年限

项目总投资612.25万元。

采用静态法分析,工程投资回收期为:

工程投资回收期=总投资额/年净增纯收益则:

T=612.25÷257.6=2.37≈3年

工程投资利润率=年净增纯收益/总投资额=37.87%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作为农业投资项目还本年限较为合理,因此,本项目是经济合理的,耕地经营管理的直接经济效益是显著的。

3. 结论

通过对辽宁省黑山县常兴镇常兴村土地整治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不难看出,土地整治项目的成效是比较明显的,能使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依据更加充分,能充分体现设计的合理性。辽宁省黑山县常兴镇常兴村土地整治项目是黑山县土地整治项目的一个典型,其效益分析比较完善,分析比较深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今后其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立项可以进行参考,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辽宁省黑山县常兴镇常兴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编制,2012年5月

[2]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宁省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实用技术手册.2004,9

[3]徐建春.联邦德国乡村土地整理的特点及启示.中国农村经济.2001,6

第5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党的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切实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本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保护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综合信息及评定保护等级,逐级汇总相关数据,形成能充分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所在村社、图幅号、图斑号、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号、土地利用现状、等级、利用状况、保护责任人及承包人等基本台账。

(三)设立统一标识。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调整表示使用和有关标识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304号)的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责任。层层签定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人,全面建立保护监管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调查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土地承包状况,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基本责任人。划定的基本农田按国土资发【】167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级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控制,充分采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基础数据,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和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标准》的规范要求,实现县域数据库联网互通。

(六)成果汇总。一是数据汇总。在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形成层级成果台帐。二是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三是成果分析。根据基本农田调查、划定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综合分析,评判基本农田保护程度,预测变化趋势,提出保护建议,编制形成全县基本农田划定专题报告。

三、工作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即不能占用,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实行行政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四、组织方式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包括组织宣传准备、资料收集准备、图件准备。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统计、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司其职、能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划定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编制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成果预验收,并会同县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处理;财政局负责经费落实;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业承包资料,确认耕地质量等级;各乡镇负责配合专业技术队伍做好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和基本农田地块的调查摸底,组织落实保护责任人,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在实施之前,要展开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营造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收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件和资料,同时,要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行的各行业规划资料、农用地分等定级、产能核算、农业土壤等方面资料。

(二)等级评价及区块划分。采用最新的土地调查成果图作为工作底图,通过全野外调查、评价,将基本农田范围、区块和评价等级成果转绘上图后,进行综合评定,划定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对每个图斑内的农户数、承包面积等信息进行统计。统计每个图斑土地质量、承包情况、保护责任人等,并进行数据汇总。

(三)设置界桩及固定标示牌。根据标绘永久基本农田的成果图,实地踏勘,按片块拐点埋设界桩。然后采用GPS实测界桩拐点。永久性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分界桩暂不作实地埋设,只在图上标注。在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上,要标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四)内业校核并完善二次调查基本农田库及发放保护明白卡。建立相应的图、表、册和台账,在此基础上,与各级组织签订保护责任书;向基本农田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明白卡。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量和质量。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规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要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保山不保川”等问题。

(二)确保地类符合要求。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按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划出。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的重点内容,各级报备成果复核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及时兑现奖惩。

六、时间安排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划定实施方案,完成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对二次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进行审核,与原基本农田成果比对,分析划入和划出基本农田数量和范围。

第二阶段: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包括制作外业工作底图、耕地质量调查、基本农田的承包情况调查、外业成果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数据库优化完善工作,数据库的更新,等待成果验收。

第四阶段:落实保护措施,签订保护责任书、设置界桩及保护标志、建立相应保护制度,成果报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乡镇也要确定一名工作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副科级以上领导专门负责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协调配合,同时乡上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各驻村干部、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全力搞好协调配合。

(二)落实工作经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按照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在每年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

(三)落实作业队伍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选择信誉高、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编绘、数据库的建设、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卡等工作。

(四)确保工作质量。本次划定工作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成果报备

(一)报备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二)报备内容。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西安督察局。

第6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技术;难点;对策

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的力度,以期通过农田水利工程来更好的推动农业的发展。但是就我国目前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的现状来看,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难点问题,这些难点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到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因此,就需要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以及应用适宜的施工技术,以确保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能够顺利的开展,从而有效的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进行深入的探究。

1、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难点与对策

1.1总体工程难点与对策

农田水利工程的工程内容较多,且交叉作业较多,需要投入的设备和人员也较多,施工面积大,且作业较为分散,因此需要加强施工管理,并要合理的组织施工,这样才能够确保工程顺利的进行并完成。局部进行切填土、铺涵管、修沟渠、剥离耕作层和铺设耕作层、田间道路修筑等各项工程要进行密切的配合,对每项工作都要进行精心的施工并要尽量减少项目之间的互相影响。

精心的组织、科学的管理利用公司的整体技术力量,严格的按照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尽量保证工程能够按期的完成,与业主和监理人员做好各个方面的配合工作,按照国家的验收标准和规范,对工程的各个工序进行验收,并要投入足够的机械和设备,确保工期能够实现。

土地的平整和分块要尽量合理,做好搭接工作,沟渠涵管施工和田间道路施工应当平行的进行施工,可以利用信息法,成立测量小组,能够及时的测量和观测工程的各项施工进度,并要将反馈回来的各项数据进行及时的分析,用来指导施工,这样才能够确保施工方法的科学可靠以及施工过程的合理和安全。

1.2分项工程难点与对策

分项工程主要包括沟槽机械开挖、斗渠和农渠垫层施工、混凝土施工、道路下软基施工等。在进行沟槽机械开挖时,对沟槽机械开挖的施工组织和协调要求较高,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采取通过现场施工员与机械操作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的方法来达到要求,并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调整和解决。

在进行斗渠和农渠垫层施工时,由设计图纸可见,U型槽的两侧是回填土,在施工时,边墙外侧砂垫层铺筑没有依托物,因此较难成型,断面也达不到设计要求中的弧形断面,在斗、农沟边墙外侧沙砾时垫层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在进行混凝土的施工工作时,施工的重点和难点较多,例如出现蜂窝情况,那么可能是混凝土一次下料过于厚,振捣的不够密实或是漏振,模版缝隙没有堵严密,导致水泥浆的流失等原因。在进行道路下软基的处理工程时,要对软弱地基的涨缩性和易风化性等各种特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要对周围的环境和地质水文的变化予以重视。

2、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的具体应用情况

2.1工程概况

某县的农田水利工程是该县在2010年建设开发起来的实验工程,该工程的总体长度为6公里,采用的砂石铺垫的道路,路基的宽度为4.5m,而路面的宽度则为4m,原有地面的土方进行严格的压实处理,在压实处理后,填筑土方厚度达到了28cm,在路面铺设中,采用的材料主要为碎石灰土,该土层的厚度控制在18cm,在道路的两边位置处还设置了路肩,两边路肩的宽度为28cm。就该农田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该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可选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具体为:先针对基地工程处理好,然后合理的对土方进行调制处理,并针对机械做好相关的配置工作。

同时,要合理的进行填筑、碾压以及检验等施工,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土方配置的过程中,需要坚持相应的原则,合理的选用填土运送的方式,坚持平衡性与经济性相协调的原则。严格的控制路基施工的质量,合理的根据路基的类型来选择相应的施工机械,同时对土方进行合理的压实处理,针对实验参数进行科学的设定,以保障全路段施工的合理开展,尽可能的保障施工可以一次性完成。

2.2路基工程施工

为确保路基工程施工的质量,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充分的做好准备工作之后,才能够正式的进行施工。具体的施工工序如下:首先,针对路基的边沿要进行拓宽填筑处理,拓宽的宽度最好要为28cm,这样才能够使得路基在压实处理后,具有较高的密实性。在对路基进行铺设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层铺设,每一层铺设的厚度均要控制在30cm左右,为保障铺设的均匀性,可以适当的应用推土机来进行铺设处理,在利用推土机进行找平处理时,要严格的按照从中间到两边的顺序进行铺设,在保障大面均平整的情况下,针对局部区域的不平整状况,可以采用人工的方式进行找平处理。

而在对路基进行碾压施工的时候,可以应用到的机械设备就是振动压路机,在进行第一遍碾压施工的时候,要注意采用慢速静压的方式,而在第二遍进行碾压施工的时候,则采用的碾压方式依然是慢速静压,而在第三遍碾压施工的时候,则需要将碾压的速度提升至中速,而在第四遍也就是最后一遍碾压施工的时候,则需要在中速的基础上再加速,在实施四遍碾压后,以确保碾压施工的质量。

路基在经过上述步骤后,变的平顺光洁,且没有明显的轮迹,进行压实度的监测;填写路基监测报告,报监理检查并合格之后,进行第二层的路基填筑,与之前的工序基本相同;撰写施工总结报告,对经验进行总结。在进行路基放样时,在路基开工之前,先根据路线中桩和设计图纸定出路基的边缘和路堤坡脚等的具置,具体的桩控制测量由经历部进行测量。

2.3路基填筑施工

在此工程进行路基填筑工作时,选用的方法为:水平分层填筑,按照横断面的宽度来进行分层,水平向上的进行填筑。采用自行式的压路机对填土颅底每层的铺松厚度进行压实,并根据实验阶段采集的技术数据来进行确定工作,路基压实工作完成后,保证路基面没有松散、软弹或是翻浆、不平整的现象,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地方,立即对其进行处理与解决。路基新旧结合部和自然横坡、纵坡按照1:5时,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并且宽度不小于1m,在台阶的顶部做出2%-4%的倾斜坡。

3、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充分的了解到,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难题,针对这些难题只需要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解决,就能够使得农田水利工程可以更好更快的发展和建设,通过采用合理的施工技术,使得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可以得到提升,这样才能够进一步的加快农业的发展,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马东明.关于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的研究[J].科技视界.2015(07)

[2]卡哈尔别克?努尔木哈买提.概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3(12)

第7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县农业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8月13日,组织了群众满意度测评会,有51人参会,发出《**县农业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满意度测评表》51份,收回51份,经统计,综合评价满意率达98%。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中央、省、州和县委的要求部署与单位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强化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力求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紧锣密鼓逐步推向深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从3月中旬以来,县农业局认真传达县委的决定精神,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认真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精心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把方案落到实处,又细化制定了12个具体配套方案。规定每阶段都有具体的要求、阶段安排和阶段成果,每一个关键环节、每一个重要步骤,都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局党委都召开由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转段大会,制定了做好阶段工作的通知,对上一阶段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前后衔接,环环相扣,便于落实、督促和检查,把各项工作部署安排落到实处,保证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和载体。结合农业部门特点,紧密联系我县农业实际,经反复讨论,征求意见,提出了以“科学发展,强农富民”为活动主题;使学习实践活动更贴近“三农”实际,更体现农业特色,更符合部门工作要求。3月27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让大家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有了更准确的把握,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切实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党委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把学习看成是一种觉悟、一种责任、一种政治要求和政治行为。同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坚定走科学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以“科学发展、强农富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深入开展调研。党委重点突出面向“三农”的实践特色,积极开展“科学发展、强农富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加强现代农业建设,以制度创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探索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农业发展难题。局属各党支部把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学习调研阶段全过程,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学习调研和座谈活动。同时还组织召开了2009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

[NextPage](三)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一是听取群众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我为**农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的主题活动,借零距离接触群众,推广农业适用科学技术之机,真心实意与老百朋友、认亲戚,在全县范围内向广大农民朋友了解生产过程中到底缺什么、盼什么?走访了210名农民朋友,收到意见和建议共计179条(次),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归纳、汇总后发现广大农民群众有盼买上廉价的放心农用物资、盼科技服务到位、盼科技干部作风转变、盼农机“保姆”下乡、盼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五个方面的盼望。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农业信息网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开门纳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发放250份征求意见表,收集整理意见38条。目前,已整改并落实。

二是分析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就把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主要负责人全程主持报告的撰写工作。首先,深入细致、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充分运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对制约我县农业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其次,积极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6月16日,县农业局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会。公布了我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内容,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评议和监督,与会全体人员对农业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现场评议,通过评议,县委第十指导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农业局推动农业发展认识到位、决心大、后劲足,同意报告。

三是注重民主团结,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27日上午,县农业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了差距,正视了问题,明确了思路,形成了共识,初步提出了整改思路和措施。

(四)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9名领导干部建立9个基层联系点,分别多次深系点指导学实践活动。在引导学习、总结规律、解决难题、鼓舞士气等方面取得明显实效。一是领导干部带头作学习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与基层党员干部现场互动交流,有效帮助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水平。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总结制约科学发展的规律性问题,积极推动“三农”工作创新发展。三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难题,为基层单位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指导。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关心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生活,鼓舞基层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战斗力。在分析检查阶段,局党委委员分别指导参加联系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审阅各单位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深入民主生活会现场,增强指导检查的实效性。在整改落实阶段,督促联系单位将整改落实方案进行细化,并以表格形式逐一责任到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环节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

(五)亲切关怀,科学指导,增强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

县委第十指导检查组高度重视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检查,明确要求

我局把握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契机,为全县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出好的示范。组长王德生同志出席了动员大会,强调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重实效,防止走过场”,“重实践、防止空对空”,对我局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了审核。第十组指导组对我局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指导。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是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提出了很多好的指导性意见。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果

为了大地的丰收,大力发扬“埋头苦干、创新实干、率先垂范”的**精神。学习实践取得以下成果: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成果:党员干部受教育

一是通过学习,开阔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及有关学习资料,通过学习,对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有了新认识,增强了我局党员干部从事“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撰写心得体会97篇。

二是通过调研,主动查找差距。分析了我县农业农村工作与先进地区差距的深层次原因,增强了我局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调研报告9篇,各支部也结合实际分别撰写调研报告。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实践活动氛围。通过内部简报及时反映学习实践活动最新进展情况,向上级推荐典型经验。目前,局学科办简报发出29期81条信息。上中国农业信息网的有1条、上中央农广校网的有3条、上**农业信息网的有17条、上省农广校14条、上红河日报3条、上县委学科办简报的有2条、上**之窗的有7条。通过局学科办的简报,使局系统各单位学有榜样、做有照样。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更加全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内容更加明确。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把科学发展观理论转化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科学发展上水平

一是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农业科技培训。为了提高我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县农业局开展了“科学发展在身边”主题学习实践活动。首先,邀请省内外专家到我县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培训会。分别邀请了中国果园梨资源研究与品种改良中心院副主任李秀根、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顾德平和**农业大学等专家到**授课。使广大农业科技干部人员深受启发,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通过传经送宝,分析国内国际宏观农业产业形势,共商**农业产业发展,为**农业产业发展,正确决策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其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举办培训班。目前,举办农业适用科技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共计637期,受训人民群众33767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5950份。第三,召开“田头培训会”。农民群众聚集在田里,边听农技员讲解,边看他作示范,广大群众普遍感到,开“田头会”好,现场一看、当场一听,就什么都明白了。

二是当好服务员,科技服务上水平。农业局为了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专门派技术人员下驻到各乡镇,进村入户当好“服务员”。一是围绕“强服务、促发展、保平安”工作目标。带领群众立足当地资源,做活产业结构调整文章,形成“一村一品”的可喜局面,为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二是向外界公布科技干部工作承诺书。为帮助农民开拓致富之路,农业系统的领导干部职工建立干部技能服务窗口,向外界公布了干部工作承诺书,将干部姓名、岗位职责、服务技能、联系电话等制作成“干部技能服务指南”发放到村户,农民群众有事可直接与科技干部联系,事后反馈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本着“农民群众缺什么,帮助其学什么”的原则。组织科技干部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信息“四送”到农家,整个农业系统形成了“有事你找我,有问题我跑腿”的工作局面,从单纯的农业实用技术,逐步扩展到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科技干部服务好不好,问问群众就知了”。现在,农业系统的科技干部成了群众最欢迎的人,成了能为群众提供各种技能帮助的“服务员”。

三是广泛推广良种良法。把田间地头当作大课堂,积极传授新技术,推广优良新品种,在田间地块看得见科技人员的身影,听得到科技人员的声音,着力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传授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促进农业科技快速转化。一是全面推广粮食作物间套种技术。全县完成粮食作物间套种28.15万亩,其中,玉米间种豆类15万亩;果园套粮食2万亩;水稻品种多样性间栽5万亩;马铃薯套种地膜玉米3万亩,预计实现粮食增产956.5万公斤。二是实施好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目前,全县采集土样2千个,每个土样化验6项,共1.2万多项次。发放施肥建议卡5万份,宣传单6万份。三是全力打造优质米品牌。农业局在优质米样板基地建设完成大田移栽面积2000亩,进一步培植和开发我县的优质米工程,打造**优质米品牌。2009年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我县在中枢镇立岗村委会建设优质米样板基地2000亩。样板建设做到了“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移栽时间、统一栽培规格、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防治,服务做到“三到位”,即宣传到位、培训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在移栽质量上,要求规范化双条栽,实行稀植、浅插。使样板区实现了“一个座落一个样,一个平面一个向”,切实提高了水稻移栽的科技含量,为夺取丰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蔬菜产业正在发展壮大。首先,百亩蔬菜产业正在扩大发展。**中低产田的改造正逐步解决农田的规划及灌溉问题,为蔬菜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中枢镇黄草洲、新寨子、陆良寨的百亩蔬菜基地的逐步建立,大棚蔬菜与田间种植交相辉映。县今年计划完成8500亩蔬菜基地建设任务,比去年增加2500亩,其中,计划种植浅水藕5000亩,比去年增加900亩。在黄草洲和陆良寨新建商品基地1000亩,黄草洲480亩、陆良寨520亩。其次,大棚蔬菜优势冲击传统田间栽种。龙甸村的种植户赵小云说,大棚蔬菜不但成熟期提前,每亩产量高出田间种植1.5吨左右,价格也高出0.5元/公斤。同样从蔬菜站拿来的番茄苗,田间番茄还未成熟,他已经开始向客商提供蔬菜了。第三,蔬菜产业链向深处发展。“天地合”公司自2007年栽种小番茄以来,效益不断提升。除供应市场外,公司建成果脯加工基地,与农户签订了长期的收购合同。据公司老板田海民介绍,小番茄的产量每亩在6吨左右,他以1元/公斤的价格向农户收购。他加工的小番茄果脯在市场上很受欢迎,已经供不应求。第四,蔬菜育苗向工厂化方向发展。整个中枢坝区、龙甸、黄草洲、陆良寨的番茄苗都是由县蔬菜站育苗基地提供的。今年,蔬菜站已向农户无偿提供40多万株的番茄苗,蔬菜站还将扩大规模,向农户提供多品种的蔬菜苗。第五,蔬菜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我县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客商加入蔬菜产业开发,引导农户走

“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扶持发展了一批“有实力、留得住、带动强”的蔬菜产业龙头企业。其中,维扬公司正在黄草洲建水上养菜、水下养鱼的蔬菜基地。

(三)学习实践活动的惠民成果: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是情系灾区,破解灾民所需难题。6月14日,我县中枢、金马、午街等乡镇遭受到强烈冰雹灾害,灾情较为严重,造成21252亩农作物被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29万元。灾情发生后,农业局积极行动起来,情系灾区,采取措施帮助农户生产自救。一是向灾区紧急调动种子:杂交玉米种子20吨,甜脆包谷1000包,绍菜种子3000包,白菜种子1400包,油菜种子50公斤。二是多方联系菜商,寻找蔬菜订单。针对灾情较为严重的地区,通过邀请菜商实地查看,并努力争取订单。三是组织技术人员全力以赴做好灾后种植的技术指导工作。四是组织系统内全部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10000余元。

二是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破解食品安全的难题。为让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蔬菜瓜果。农环站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评价及三品认证工作。为做好无公害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今年已完成了2期10批次的抽样任务,参加了3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现有通过认证,取得无公害认证证书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4.1万亩;通过产地环境评价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4.56万亩,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2万亩。植保技术人员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对我县粮贸市场、农贸市场的蔬菜和水果进行了5期的抽样检测,抽取青菜、空心菜、黄瓜、芥兰等80个蔬菜品种,抽取桔子、油桃、西瓜、香蕉等20个水果品种。合格率都在97%以上。

三是狠抓打假护农,破解盼买上放心农用物资的难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打假护优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组织212人次,检查各农资经营网点368个次,查处假劣农资2批次,销毁劣质种子750公斤。对农资网点和农产品供应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假劣种子、农药、农机配件等农用物资,杜绝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农民利益。

四是开展“送维修”主题实践活动,破解盼农机“保姆”下乡的难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高度重视和购买农机补贴政策的落实,不少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买拖拉机、旋耕机等各类农机具械的越来越多了。春耕生产时节,各种农业机械需要维修,但由于大多数农民缺乏专业农机维修知识,加上农村的农机维修服务站少,使用过程中农机发生故障难找到人修理,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局组织农机技术人员组成“农机维修小分队”,下乡为农民提供农机使用技术和保养知识,提高农机的使用寿命,及时帮助农民解决农机维修的困难。

五是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破解防治并举难题。农业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田间管理和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切实强化监测预警,选准对口农药,分类指导防治,切实提高病虫害防控的效率和效果。现在**大地稻花飘香,一派丰收在望的喜人景象。

六是油菜高产创建项目通过验收,破解油菜增产难题。今年,**县被列为农业部、农业厅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县,分别在中枢镇、午街铺镇建设了两片百亩核心高产示范样板和两片千亩优质油菜示范样板。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由省农业厅、农科院、推广总站及州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组成的专家组,对油菜高产创建示范项目进行复测,最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经专家们的复测百亩核心样板区比非样板区亩增产103.3公斤,增长41.09%。千亩示范区比非样板区亩增产76.5公斤,增长34.06%。万亩示范区比非样板区亩增产35.4公斤,增长19.29%。

三、存在问题及后续工作的安排

县农业局在充分肯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相对于县委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而言,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整改落实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一些整改成效还没有充分显现;二是经验性的总结还不够,一些好的典型经验尚待进一步挖掘。下一步工作中必须注意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一)是继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局将继续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促进本系统科学发展。

第8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论文摘要]干旱是制约泰来县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介绍泰来县旱灾情况、抗旱灌溉引水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程建设对本县抗旱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地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全县辖8镇2乡,83个行政村,532个自然屯。总人口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8万人。全县总幅员面积396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31.5万亩、草原109万亩。境内有“一江五河”(嫩江、托力河、二龙涛河、呼尔达河、小绰尔河、乌裕尔河)、374个泡沼。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2.37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3.22亿立方米。全县水源充沛,地表和地下水贮量非常丰富,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深为20-30mm,年径流量0.78亿立方米,过境河流嫩江多年通过我县水量241.82亿立方米,大绰尔河年平均引水0.7亿立方米,年可开采地下水量为3.70亿立方米。

二、旱灾情况

泰来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风大,夏季高温少雨,秋季干燥多风,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降雨量392.6毫米,且雨量分布不均,80%集中在6、7、8月份。年均蒸发量1717.1毫米,是年均降雨量的4.4倍。每年8级以上大风天气在20天以上,最大风力达12级,是典型的风沙干旱区。自1949年-2006年58年中,我县发生旱灾48年,春旱连夏旱20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几乎年年春旱,特别是自2000-2006年,旱情越来越严重,春旱连伏旱,夏旱连秋吊。一是2000-2004年,五年降雨量分别为217.1毫米、189.2毫米、310毫米、385.8毫米和194.2毫米,分别比历年平均降水少175.5毫米、203.4毫米、82.6毫米、6.8毫米和188.4毫米。2000年以来,高温少雨导致我县连续特大旱灾,旱灾面积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二是连续干旱使全县土壤墒情降到历史最低点,我县岗地、平地、洼地10-30厘米耕层土壤含水量只有6.9-12.7%。三是全县地表水蓄积量急剧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较大。除嫩江、托力河和少数几个泡沼外,其它河流、水库和泡沼全部干涸,正常年份全县374个泡沼蓄水可达1.4亿立方米,但现在蓄水量不足0.2亿立方米。由于干旱,自建国以来,我县累计作物受旱面积3419万亩,受灾面积2760万亩,成灾面积2129万亩,绝收面积363万亩,旱灾共造成损失粮食136万吨,经济作物损失9.9亿元。2004年作物受旱面积达182.9万亩,成灾面积155.6万亩,绝收面积80.5万亩,损失粮食24.15万吨,经济作物损失2.7亿元,草场受旱面积109万亩,其中70万亩返青后干枯,林业受旱面积50万亩,导致新植林的成活率仅为45%。2005年作物受旱面积达100万亩,成灾面积75.8万亩,绝收面积30.2万亩,损失粮食12.5万吨,经济作物损失0.31亿元。2006年作物受旱面积达150万亩,2007年旱灾面积71万亩,绝产面积15万亩。

三、规划依据及工程概述

干旱是制约我县经济发展最主要因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县的干旱问题,县委、县政府从我县水资源条件出发,依据通过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专家审查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抗旱总体规划报告》(2002年10月),委托齐齐哈尔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2003年11月)和《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位于泰来县中南部,行政区划包括江桥镇、平洋镇、克利镇、胜利乡、泰来镇、宁姜乡等6个乡(镇),23个行政村,幅员面积170万亩,其中耕地75.2万亩,总人口11.28万人。

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从嫩江取水。工程有灌溉和引洪两项任务,提水灌溉水田8万亩,旱田22万亩,解决抗旱水源27万亩,提水流量20m3/s;引洪水到宏胜水库及周围湿地,年最大自流引水量1.084亿m3。

引水工程渠首位于江桥水文站上游约6km,嫩江与绰尔河交汇处的杏花山开山口。嫩江水资源比较丰富,根据江桥水文站45年径流系列(用水还原为天然径流)进行分析,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25.3×108m3,(多年平均流量为714m3/s),年径流CV=0.46,P=75%的年径流量为149×108m3。

本区地势由西北逐渐向东南倾斜,地形坡降1/3000-1/7000,北部较平坦,南部遍布泡沼、湿地及沙岗。

干旱是本区主要自然灾害,造成农业减产,地下水位降低,灌溉水严重不足,草原、苇地退化,土壤沙化、盐碱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农民生活水平很低,制约当地经济发展。

四、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2007年,我县先后完成了《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和技术审查工作,完成了《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水土保持论证等六个相关论证。省水利厅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项目土地预审和水资源论证分别得到省国土资源厅、松辽水利委员会批复。2007年11月,省水利厅将项目建议书报水利部审查。2008年1月,水利部委托松辽委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审查并提出核批意见后,2008年6月水利部商同国家发改委同意该项目由我省发改委立项审批。2008年8月,省发改委先后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水利厅批复了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项目渠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8年9月20日工程正式开工。

五、工程建设其他意义

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建成后除可以解决本区农业用水解决干旱问题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引水工程是泰来县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各种经济的需要

目前泰来县中南部地区耕地面积75.2万亩,主要以旱田为主,种植结构为玉米、高粱、绿豆等低附加值农作物。引水工程实施后,可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湿,退耕还草,以草原为中心发展畜牧业,以水面为中心发展畜禽养殖业,促进各种经营,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引水工程可为泰来县中东部补充地下水

由于近年来连续干旱,降水偏少,地下水呈逐年下降趋势,据1995年至2001年对泰来县城周边6眼井(好新白庙子、宏升郑家屯、街基绿化、胜利五家子、平洋镇、泰来镇)实际观测资料分析,该区地下水位平均下降1.46m,极值最大降深达2.13m,致使该区20%的农田井抽不上水,60%的农田井抽水量不足,因此实施引水工程,将嫩江水引入该区的湖泡中,补充地下水。

(三)引水工程充分利用了现有工程

引水工程输水渠道利用已建江桥灌区灌溉渠道,进行整修扩建,引嫩江水入宏胜水库等库泡,进行调蓄,减少工程占地。

(四)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第9篇:农田水利分析报告范文

一、导 言

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关于20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地权变化研究,学者们在两个重要问题上逐渐形成了共识:一是绝大多数学者否定了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全国70%—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雇农、贫农、中农等只占有20%—30%的土地的权威结论;二是绝大多数学者否定了近代中国地权越来越集中的观点。①近代以来,随着市场逐渐扩大,工商业初步发展,而工商业利润大大高于农业利务水平而引起地主和富有资财者改变投资方向,财富分流,往往不再把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或者惟一的投资对象;近代中国人口虽然没有显著增多,但是人多地的矛盾始终突出,诸子析产的财产继承制度对分散土地作用的力度有所加大;近代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虽然对小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使其经济地位更加不稳定,但同时也增加了其改变命运的机会,抵抗土地兼并的能力有所加强;近代中国社会激烈动荡,依武力或强权,获取土地速度快,但是政局一变,财产消失得也很快。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总的来说,近代中国大土地所有制越来越弱,地主占有土地的最低额下降,中小地主增多,土地兼并越来越缓和,地权变化总体趋向分散。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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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有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郭德宏《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乌廷玉《旧中国地主富农占有多少土地》,《史学集刊》1998年第1期。

② 参见叶茂《中国历史上的要素市场与土地买卖——“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系列研讨会第四次会议纪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l期;曹幸穗《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

近代中国地权变化虽然总体趋向分散,但是具体到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地域,情况则不一样,有时集中,有时分散,某地集中,某地分散。虽然大多数学者对“近代中国地权总体趋向分散”的观点表示赞同,但对不同历史阶段地权变化的认识却又往往存在分歧。关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地权变化,有学者大致三种见解。第一种观点认为地权变化处于集中状态,甚至出现了恶性集中,我们称之为“集中说”。例如刘克祥先生认为1927—1937年,尤其是1932—1934年农业恐慌期间,“集中是地权分配的一般形态,其基本趋势和特征是,自耕农加速破产和无地化,中小地主没落,大地主膨胀,地权恶性集中”①。第二种观点认为近代中国地权变化总体趋向分散,30年代前期地权分配继续呈现分散态势,我们称之为“分散说”。例如郭德宏先生认为解放前几十年间,各地区地权变化的情况虽然很复杂,但总的来说,地权是越来越分散,而非越来越集中。尽管郭德宏先生没有用文字明确指出抗战前地权变化情况,但是,从“旧中国几十年间各阶级土地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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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土地阶级分配状况的整体考察和数量估计——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三》,《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另参见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地权集中趋势及其特点——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和《1927—1937年的地价变动与土地买卖——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l期)的相关论述。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持类似观点。例如,金德群认为“国民党统治初期(1927—1936)农村土地所有权越来越集中”、“土地使用越来越零碎分散”、“农村土地关系急剧恶化与紧张”(《试论国民党统治初期农村土地关系的恶化》,氏著《民国时期农村土地问题》,红旗出版社1994年版)。曹幸穗通过比较工业、商业、金融业和农业利润,探讨苏南权变化状况,认为近代以来苏南地权总体趋向分散,但是19、20世纪之交的前后30年间,地权日趋集中,抗战前仍然保持集中态势,尽管速度较为缓慢(《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张鸣认为“从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自耕农的比例开始大幅度减少;随着政恶化的加剧,其减少速度越来越快”,甚至“农村中赋税最主要的承担者自耕农阶层已经基本瓦解”(《20世纪开初30年的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与意识变迁——兼论代激进主义发生发展的社会基础》,《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唐文起认为辛亥革命后中国土地集中现象日趋严重,并以江苏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抗战前江苏农村土地所有权浅析》,《民国档案》1993年第3期)。

状况发展趋势图”中可以看出,他认为30年代前期地权是趋向分散的。①第三种观点认为1912—1937年,“华北各省,除河南外,都是自耕农有较大增长,表现地权集中,但佃农比重是下降的。华中方面,江浙两省是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其余安徽、江西和两湖则佃农比重是下降的,除湖北外,半自耕农比重增长,类似中农化趋势。东南3省无大变化。惟西南3省则是自耕农大量减少,佃农比重增加,尤其云贵两省,有明显的佃农化、无地化趋势。西北地区,这种趋势不很明显。”②总之,抗战前有的地区地权集中,有的地区分散,有的地区变化不大,农村佃农化、农民无地化趋势主要是抗战以后形成的,我们姑且称之为“现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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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郭德宏:《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另外,还有一些学者通过区域研究,认为抗战前地权趋于分散。例如,史建云认为“从民国成立到抗战前夕,华北自耕农比重逐渐提高,佃农比重则逐渐下降,自耕土地比重的上升更为明显。有人认为,30年代华北平原出现了自耕农佃农化的趋势,这种观点依据的多是个人和社会团体进行的农村调查”,言外之意,该结论是不能成立的(《近代华北平原自耕农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l期)。朱玉湘认为20世纪以来,中国地权有的时候有的地区集中,而不是每时每地都处在集中状态,并且地权总体上是趋向分散的(《中国近代农民问题与农村社会》,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8—63页)。史志宏通过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北清苑县4个村地权变化的研究,认为地主富农占地比重明显下降,中农占地有所上升,土地分配呈分散或“平均化”的趋势(《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土地分配及其变化——以河北省清苑县4村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

②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1—292页。

20世纪30年代前期地权“集中说”以刘克祥先生的论述最为详尽,他从大量的中小自耕农失地破产、部分中小地主日趋没落、农户占田面积和阶层变化、大地主急剧膨胀等方面,论证30年代前期地权出现了恶性集中。但是文章也有论证不周之处,例如他沒有很好地解释土地买卖清淡与地权恶性集中之间的关系,没有能够对30年代前期地权集中趋势进行充分的动态论证。“分散说”虽然在某些区域和微观层面有非常坚实的史料支撑,但其缺陷也是明显的。例如它宏观论证不够充分,往往仅仅利用有关二三十年代地权分配调查或估计数字与土改之前的调查数字进行对比,然后就得出结论,认为地权始终处于分散状态,对其间的曲折变化缺乏分析,说服力不足;又如它很难解释30年代前期农户大量负债失地破产的史实与地权持续分散结论之间的矛盾。“现状说”分地域、分吋段论述,非常符合中国地权变化的特征。但是,一则它同样难以解释抗战前农户失地破产和“农村佃农化、农民无地化趋势主要是抗战以后形成的”论断的关系;二则它的主要根据是《农情报告》中的农户阶层变动,由于农产阶层划分存在缺陷,所以仅凭《农情报告》,对地权变化难以作出准确判断。

本文以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村为中心,以农家负债和地权异动为视角,从农户土地典押借贷比例,由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引起地权丧失的实况,中、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地权变化等方面,论证抗战前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处于集中时期。进而从地权异动的状况论证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集中具有普遍性和不剧烈性,从地权异动之后的土地流向论证土地兼并者的非农民性程度加强,从30年代前期地权变化在20世纪上半期中的地位论证此次地权集中具有转折性。同时还对土地买卖与地权变化在农户通融资金中的意义进行分析,探讨30年代前期土地市场清淡对农家生计的影响,并由此说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有助于近代中国地权变化的宏观研究。

转贴于 二、农家负债与土地典押借贷

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负债比例极高。据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研究所1933年和全国土地委员会1934年调查,本文讨论范围内,农户借贷状况如表1:

表1 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借贷户数比重(%)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42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l编,“财政经济”(7),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8页。

表1反映的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负债的一般状况,实际上,局部调查资料显示,30年代前期农户负债比例远远高出此数。①通常债主对农产期短额小的借贷不索要抵押品,但是对期长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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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577—579、749—768页。

的借贷,由于债权人怀疑借债农家的偿还能力,所以往往不仅要有中人、借据,而且一般还要求土地抵押或典当。随着30年代前期农村经济衰退,农户负债比例增加,偿债能力减弱,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成数也有所增加。表2为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的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情况。

表2 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情形

资料来源及说明:(1)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84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0年版,第538—540页,由于“抵押信用”包括了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所以土地抵押借贷的百分比实际要小一些。(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7),第42页。(3)《近两年来农村经济状况之变动》,《农情报告》第5卷第7期,1937年7月15日。

表2中抵押信用占农户借贷信用方式百分比和典押田地农产占总农户的百分比来自《农情报告》,相比较而言,可靠性较低;田地抵押借贷户数占农户百分比来自全国土地委员会调查资料,准确性较高。①依据土地委员会调查,长江中下游地区六省农户田地抵押、典当借贷可分为两种情况:江苏、浙江、湖南田地抵押借贷成数较高,平均为47.5%,比全国14省平均数高0.99%。安徽、江西、湖北平均为29.9%,比全国14省和江苏、浙江、湖南三省平均数分别低16.71%和17.6%。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反差,并非安徽、江西、湖北三省农村经济状况较好,或者借贷条件不如江苏、浙江、湖南三省苛刻,而是因为该地区为国共双方发生激烈军事冲突的主战场,农户借贷更加困难,债主对拥有土地的安全性产生怀疑,所以大多不愿接受土地抵押、典当借贷,也就是调查者所谓“殆以‘共匪’骚扰之故”②。

上文农户土地典押借贷为宏观调查,下面我们看微观调查。据30年代对浙江平湖县六个区调查,土地抵押借贷占借款总数19.3%。③江苏吴江农户田单抵押借贷占60%。④李范对武进30户负债农家调查表明,以不动产为担保借款者,占借款总数40.7%,“私人借贷几全为不动产担保”⑤。1930年上海市社会局对市郊140户农家调查发现,自耕农、半自耕农用田地契约抵押借贷者分别占借贷总户数85.2%和78.4%。⑥据对湖北大冶160家农户调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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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农情报告》报告员来自全国各地2000余个志愿者,包括小学教员、地方士绅、基层官吏等,平均每县仅报告l—4次,以此代表全县乃至全国一般状况,可能有失偏颇。而土地委员会调查范围十分广泛,调查队伍数量极为庞大,调查者素质也高于《农情报告》报告员,所以,其调查结果应该更接近事实。

②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l编,“财政经济”(7),第4l页。

③ 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与平湖县政府编印:《平湖之土地经济》,1937年,第190页。

④ 倪松年:《吴江农民借贷概况》,《苏农》第1卷第5期,1930年5月31日。

⑤ 李范:《武进县乡村信用之现状及其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8辑,(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美资料中心1977年版,第46868页。

⑥ 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下册,台北,华世出版社1978年版,第305页。

押、典卖田地户数分别占调查总户数的9.38%和3.75%。①金陵大学农经系对豫、皖、鄂、赣四省53县3066人(系农户户主)调查表明,负债者占总人数93%,其中,土地典质借贷者分别占28%、15%、3%和14%,安徽、江西、湖北三省平均约占10.7%。②

关于农户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比例,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即农户隐瞒实情。由于担心告知调查者抵押、典当土地,要向政府交纳契税,于是有的农户隐瞒了土地抵押、典当情况。例如浙江农户土地抵押,要交纳抵价6%的税款,否则土地因抵押发生的地权转移,在法律上视为无效。③又如湖北黄冈每年土地买卖价额达数十万元,然而有关记载中典押件数极少,但是据潘沺观察,田地典押“其数当在买卖之上”④,因为农户为了避税隐瞒,以致无从查考。田地抵押契税负担情形,各地不一,大体而言,债务人和债权人分别承担,有时债权人基于债务人需款孔急,强迫债务人承担主要乃至全部税款,所以有可能是典押人隐瞒了土地典押数目,从而降低了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比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农产土地两次乃至多次抵押,为了避免引起债权人的不满,也隐瞒了土地抵押、典当的实际情况。尽管如此,如果把上述各地田地抵押、典当借贷农户数占总农产数百分比和田地抵押、典当借贷借款数占总借款数百分比分别简单平均,则发现农产田地典押借款户数占借款总户数比重仍达37.48%,农户田地典押借款数占借款总数40%。由此可见,土地委员会调查的田地典押借贷农户占农户数百分比基本接近事实,即长江中下游地区大约有40%左右的农户典押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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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若虚:《大冶农村经济研究》,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42辑,第21095页。

② 郑槐:《我国目下之乡村借贷情形》,《农林新报》第424号,1936年6月1日。

③ 《何廉、方显廷报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国经济委员会档案,四四/2104。④ 潘沺:《黄冈县之租佃制度》,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

60辑,第31119页。

上文反映的是静态状况,下面我们看各地农户田地典押借贷动态情形。从表2看,1934年江苏、浙江、湖南、安徽、湖北、江西六省典押土地农户分别为占农户数的38%、47%、38%、42%、44%、42%,而1935年则分别上升到41%、60%、47%、50%、50%、50%,尽管上文说《农情报告》数据不太可靠,但是结合其他材料看,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典押土地农户比例上升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大量局部调查资料支持同样的结论。例如,1930年江西寻乌、兴国,农民借钱一律需要抵押。①1934年湖北京山、随县等地,抵押借贷极为盛行。据1934年对湖北蕲春调查,以前该县民间借贷“泰半系信用借贷性质,但近年以来,抵押借贷亦极盛行”②。从农村复兴委员会对江浙两省农村调查自耕农减少、贫雇农增加看,自耕农及其以下阶层农户典押土地比例毫无疑问地在增加,调查人员在浙江崇德县调查时感叹道:“全县农户负債者,竟在百分之八强,但调查时,农民大多不愿意告诉人家,所以实际因借贷抵押的田亩数无从知道。”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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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45、201页。

② 参见李金铮《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6页。

③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33页。

三、由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土地抵押借贷是物权信用的一种方式,虽然它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其实质基本上是一样的。一般而言,土地抵押借贷需要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契约,将土地抵押给债权人,向其借贷,债务人借得现款或实物后,抵押土地权属仍归债务人所有。

据30年代韩德彰在浙西农村调查,土地抵押借贷大体分为“定期回赎”和“不定期回赎”两大类9种形式。“定期回赎”按交付利息的手续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在指定回赎日期一并交付本利,该种形式又分为4种情况,即立借票,另附卖活契作抵;以卖绝契作抵,契尾注明抵借;以卖活契作抵;以戤田契作抵;二是在赎田之前分期零付利息,此种形式又分为以借票作抵和以抵契作抵两种情况。“不定期回赎”的抵田方法分三种,一是按月计利,每年分两次付利,如三期无利,即由债主收产管业;二是按年付利,如利不清,也由债主执契管业;三是如利不清,以田中出产抵偿利息。总的看来,定期取赎的条件稍微宽松,不定期回赎的条件在有的地方则极为苛严。例如吴兴县汤村按月计算利息,每年分两次付息,债务人如果拖欠3期,就丧失了取赎权。新登县按年计算利息,每年均须支付利息,一次也不能拖欠,否则抵押的田地就永远归债权人所有,债务人永远不能回赎。①

土地抵押借贷利息高低和偿还方式,各地不一。据韩德彰在浙西农村调查,一般是年利2分。②江苏无锡借钱100元,需田1.5亩做抵押,年利2分者每5年一计,年利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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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韩德彰:《浙西农村之借贷制度》,《社会科学杂志》第3卷第2期,1932年6月。

② 韩德彰:《浙西农村之借贷制度》,《社会科学杂志)第3卷第2期,1932年6月。又,浙江各地土地抵押借贷利息高低不齐,“但(年利)通常亦在二分以上,至于普通借贷,利息三分乃是平常的事”(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0页),例如义乌借钱100元,用半石田做抵押,最轻的年利是2分(《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358页)。

者须年年支付,届期不还本金或欠息,债主即可没收土地而使债务人成为永租佃。①湖南田地抵押借贷称为抵契,抵契逾期不赎,或者执契管业,或者发售偿款。麻阳抵田,3年不付息,则要“管业耕田”②。江西都昌、南昌以田地抵押借贷,契约正文与卖契无异,仅在年月以外另加附约,说明押钱若干,债户一旦拖欠本息,债主就可裁去附约,执契管业。③安徽“太和以麦、豆履行钱债者,以地为抵押品,书立借券,谓之钱稞。其偿还期,多在阴历五、九两月之内,逾期不能履行,即由债权人收地管业,俟利偿清后,则仍返其原产。”④

农户因土地抵押借贷是否会丧失地权,与利息的高低和期限的长短关系密切。从上文所述各地农户土地抵押借贷情况看,尽管利息已经不低,但是较之30年代前期非土地典押借贷还是略有逊色。从土地抵押期限看,时间一般都比较短,例如江苏松江、昆山、吴县、武进、宜兴、镇江、江都、淮阴、萧县、灌云、东台、靖江等地,土地抵押借贷年限分别为1.86、2.67、3.65、4.57、3.25、3.5、3、2.83、1.8、1.2、3和1.8年,平均为2.7年。⑤有的地方,债务人在保证付清利息的前提下,可以延长抵押期限,但在绝大多数地方则不行。于是,债务人用作抵押借贷的土地,在抵押期满后有两种去向:一是债务人按契约规定,清偿债权人本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借贷关系解除,债权人对债务人曾经抵押的土地再无任何权力,债务人重新获得土地所有权。二是债务人没有能够履行契约规定,例如拖欠利息、没有偿还或者部分偿还本金,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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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377页。

② 陆国香:《湖南农村借贷之研究》,国民政府实业部国际贸易局1935年版,第4—5页。

③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552页。

④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551页。

⑤ 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7辑,第46122页。

人或者没收债务人抵押的土地,直接执契管业,或者要求债务人将土地作价绝卖,或者将抵押土地加价改为典当。30年代前期大量调查表明,农户一般是先将土地抵押借贷,届期不能偿清本息,再请人作中,向债权人请求将抵押土地改为典当,所以“抵押土地者恒较多于典当土地者,而典当者又有十之八九先由抵押而来”①。例如,据农村复兴委员会调查,江苏邳县田地典当非常流行,农民卖去土地通常要经过抵押、典当等步骤,一般约占七八成。②

土地典当也是物权信用的一种方式,出典人就是债务人,承典人就是债权人,在出典人未清偿本息,即承典人暂时拥有出典人出典土地权属时,对承典土地,承典人或自己经营,或出租与他人,从承典田地获取之收益即为出典人借贷利息。土地典当期满,只要出典人根据典契偿清本息,即可撤消典契,重新获得出典土地的法属物权。但是到期如还不能清偿债权人本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债权人将债务人借款本息合计,如出典土地借款已达到该土地所值一般市场价格,典地就被承典人没收。如果土地典价本息总数离该典地市价尚有差距,则承典人添价绝买承典土地,从而实现典当土地物权的最终转移。对承典人而言,他获得了承典土地的法定所有权;对出典人而言,他最终丧失了出典土地的法定所有权。

土地典当借贷系以土地收获物作为利息,如果以对承典土地出租后所入租额计算,一般而言,债权人因承典土地所获利息极高。例如,据对江西4县24区调查,永修县租额占典价46.7%,清江县占20%,各县平均,租额占典价28.49%。③由于土地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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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7辑,第46110页。

② 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36—40页。

③ 孙兆乾:《江西农村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6辑,第45308页。

期间农户失去了部分乃至全部土地收益权,所以经济实力必然更加下降,还款更加困难。由此看来,农户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是否会导致丧失地权,土地抵押期内能否回赎至关重要,因为在此期间,借贷数目较小,利息稍低,如果在此阶段未能取赎,而转入典当阶段,农户在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后,回赎的可能性就更小了。据调查,土地典当期限较之抵押期限稍长,例如据对江苏12县土地典当期限调查,平均为4年①;江西典期大约在3—5年,平均3.68年②;湖北大冶平均3—5年。③也就是说在3—5年内出典人备足典当仍可回赎,在社会承平、经济状况较好的年头,能够回赎者不乏其人,甚至占很高的比例,但在30年代前期能够回赎者已经是少而又少了。所以,土地典当契约往往是绝卖的先声,正如孙晓村所说:“农民将土地典押之后,在这种越来越重的剥削关系之下,万难更生,所以结果总是不但负担了高利息,而且还以最低廉的价格将土地让渡与地主。”④

近代以来,中国小农负债率一直就比较高,并且土地典押借贷也同样占有很高的比例,农户因此失地者经常见诸史乘,但是地权分配却总体趋向分散。本文从农家负债与土地典押借贷人手,分析农户失地状况,并进而分析地权异动,这种论证方式是否能够成立呢?当然,农户土地典押借贷同丧失地权不是线性关系,从土地抵押到土地典当,再到丧失地权只是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能否变成现实,关键是看借债农产是否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所以,这里有必要考察30年代以前农户的负债比例和还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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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7辑,第46130页。

② 孙兆乾:《江西农村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6辑,第45307页。

③ 李若虚:《大冶农村经济研究》,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42辑,第21095页。

④ 孙晓村:《现代中国之农业金融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6年10月冬季号。

总体看来,20年代农户负债程度虽然也比较高,但是远远没有达到30年代前期的水平。①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产负债比例剧增,主要是因为世界经济大危机对中国农村的巨大影响、自然灾害频仍而猛烈和苛捐杂税增加等原因,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20世纪上半期乃至整个近代中国农村经济虽然一直处于慢性危机之中,但是从来没有达到30年代前期的严重程度。②相比较而言,20年代及其以前农村借贷利息总体上低于30年代前期③,农产土地抵押、典当借贷比例低于30年代前期,但是还债水平却高于30年代前期,所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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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471—489页;第3辑,第388—496、749—780页。

② 参见徐畅《1929—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对中国农村经济影响散论》,《江海学刊》2003年第4期。又,有的学者认为“土地分配不均状况在1928—1933年间,究竟达到何种程度也许永远无法搞清楚,但产生这些变化的基本原因是清楚的,那就是市场动荡冲击了整个农村”(〔美〕费正清主编、章建刚等译:《剑桥中华民国史》第2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4页)。

③ 例如,据调查,20年代中期以前,浙西、浙东,江苏江阴,湖北谷城、广济、通山、京山、巴东、麻城、郧县,赣南等地农村借贷利息,一般都在2分,重者也就3分为止(参见《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540—545页)。又据金陵大学调查,1935年安徽、江西、湖北私人旧债月利分别为2.9分、1.7分、2.6分,而新债则分别为3.9分、1.6分、2.9分(郑槐:《我国目下之乡村借贷情形),《农林新报》第424号,1936年6月1日)。1931年长江大水后,农村借贷利息更是飞涨。对此,卜凯评论道:“利息如此之高,多数农人,决无法清偿,势非尽丧土地不止,则结果富者愈富,贫者益贫矣”(转引自夏明方《对自然灾害与旧中国农村地权分配制度相互关系的再思考》,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自然灾害与中国社会历史结构》,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0页)。

应的农户因土地抵押、典当借贷丧失地权的比例也应该低于30年代前期。①大量史实表明30年代前期农户很难按期偿还借款,据《农情报告》报道,1934年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六省未能还清债款的农户分别占负债总农户57%、54%、52%、55%、56%、49%,1935年分别为63%、63%、60%、67%、62%、59%。②又据江西省政府统计室农村金融调查,1936年江西56县中,农户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之比例,全县2~3成者24县,5成者11县,1成、6成者各1县,4成、7成者各四县,8成者2县,9成者1县,总计半数农户到期不能还债。③不仅宏观调查如此,微观调查亦然。例如江苏铜山县八里屯“全村农民已经破产的约在半数以上,耕地愈当愈少,债台越筑越高;因此支付能力格外薄弱,无力纳税,无力付息。这使地主和债主也惊慌起来。”④宜兴债户“对于所负之债务非特不能按期偿清,且有抵赖本金之企图”⑤。既然农户不能按期偿还债务,那么,从土地低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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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例如据20年代末期对湖北阳新、武昌、鄂城等县农村调查,无沦是典田农户占总农户百分比,还是农户典田数量占其所有田地数量百分比都比较低,而且回赎率一般都很高(参见赵学诗、叶雅各《阳新县调查统计说明书》,《湖北建设月刊第》1卷第9期,1929年3月20 日;《武昌县调查统计说明书》,《湖北建设月刊》第1卷第7期,1929年1月20日;《鄂城县调查统计说明书》,《湖北建设月刊》第2卷第1期,1929年7月20日)。

② 《近两年来农家经济状况之变动》,《农情报告》第5卷第7期,1937年7月15日。

③ 孙兆乾:《江西农村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6辑,第45278页。

④ 铜山民众教育馆《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

⑤ 徐洪奎:《宜兴农村信用之概况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8辑,第46382页。

土地典当,进而由土地典当发展到丧失地权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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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由上文所述可知,土地抵押、典当期限合计,一般在5—8年之间,土地典押借贷的结果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本文讨论的时限,也就是说在本文讨论的时段范围内,不能完全观察到30年代前期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丧失地权的状况。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将在讨论20世纪30年代前期地权集中的特点时加以解释。

转贴于 四、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丧失地权的状况

下面我们看各地农产因土地抵押、典当借贷丧失地权的状况。

据农村复兴委员会调查,1933年江苏盐城富农、中农、贫农出卖的土地分别相当于1928年土地数的10.8%、0.4%和10.2%。启东除地主买进土地以外,其余各类农户都在买卖中丧失土地,8个村中农和贫农分别卖出44亩和5亩,占1928年总土地数的8.84%和6.64%,富农、中农、贫农典出土地数分别占1928年总数的O.8%、1.66%和3.3%,回赎率均为零。②武进县1930年以后土地买卖减少,“一般小农,因所入不敷所出,渴望经济上之救援,因对于其土地不肯贸然出售,不得已而投入高利贷之门,任人宰割,及后,农人因经济不堪压迫”,只有将土地抵押借贷,届期不能归还本息,进而转为土地典当,所以“一反十几年前之现金购地,变成高利贷之兼并”。③震泽“租田者无不放债,放债者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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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第36—40页。又,按农村复兴委员会规定,“自种自田,或租种多数租田,不雇工耕种,亦不被雇于人,仅足保持简单再生产者为中农;耕种少量自田或租田,即靠其他收入亦难维持生活,其再生产趋向缩小者为贫农;自己完全不耕种或仅耕种极少数农田,其大部或全部时间被雇佣为农业劳动者为雇农”(参见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凡例”;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凡例”)。由此可见,在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调查中,中农大体相当于《农情报告》和土地委员会调查中的自耕农,贫农大体相当于佃农。

③ 李范:《武进县乡村信用之现状及其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8辑,第46939—46940页。

有租田,农民既一借债,终必为佃户,更不得不借债,二三年间而片瓦无存者比比皆是”①。吴县“农村因生产力锐减,经济濒于破产,以至自耕农不得不将土地求售于大地主,以调剂播种用,年复一年,自耕农变为半自耕农矣”②。据秦翊对江宁县lO个村庄287家农户调查,30年代前期丧失部分地权者达113家,平均每家典出1.84亩,卖出5.8亩,其中因为借高利贷丧失的土地占78.4%。③铜山县的状况在苏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众多小农户因天灾人祸负债,“一时无法偿还,只能将已有的田地,暂时押当,得值还债,以资周转”,但一旦负债,很难短时期内还清,所以“农村中占主要成分的自耕农普遍的呈着破产的现象,负债的结果,他们的土地渐渐地缩小,大部分流到了地主的手里,小部分散到克勤克俭的佃农手中去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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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国经济年鉴》,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E179页。

② 朱梦梅:《吴县农村之经济危机》,《农村经济》第2卷第1期,1934年11月1日。

③ 秦翊:《农村信用与地权异动关系的研究》,《地政月刊》第2卷第6期,1934年6月。原文计算有误,已更正。

④ 刘承章:《铜山县乡村信用及其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90辑,第47579—47580页。

著名经济学家何廉、方显廷1934年对浙江农村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后认为,自耕农因负债丧失土地是普遍的事实。“特别在浙东一带,原来之小自耕农,因受苛捐杂税之压迫,与大利债主之剥削,已多卖其田而成佃农焉。结果此处土地日益集中于少数人之手,且此少数人非土著。吾人应注意一种田地抵押制度,盛行于浙省,有使承抵押者与抵押者之关系等同于地主与佃农关系之趋势。在此制度之下,抵押田地之主权,归抵押者,抵押者耕种承抵押人田地,并给农产一部分与承抵押者,作为抵押利息,自表面上观之,抵押者是一自耕业主,但在实际上,已成为佃农。”“浙江农场租佃之增加,与农场缩小之情形,同时发生,各处皆然。”①对于何廉、方显廷这段话,我们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原有自耕农丧失土地,土地趋向集中;第二,抵押土地的自耕农实际上成为佃农,笔者称之为“虚名自耕农”;第三,土地流向不在地主手中。

农村复兴委员会对浙江农村调查后认为,“借贷关系实处于掮客地位。因为农村中土地所有权的集中,其最重要的杠杆首推高利贷。”②地权转移的方式主要是典当和买卖,“至于典当之后能备价赎回者,在过去的时期,约占典出亩数百分之六十,到了近年以来,则典者既少,能赎回者,更是绝无仅有的事”③。东阳县因为宗法关系,地权转移较小,但也不乏因为借贷而典地者,虽然这种借贷方式不至于一下子完全丧失土地,但“现在农村经济是走入了没落的险途,贫苦的农民哪里有钱来回赎呢?所以这种希望也只是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了。”④崇德农村土地买卖,有“四分之三是经过典当这一手续的”,而且“典出的田亩,大部分是没有力量去回赎,只有找价绝卖以救目前急需罢了”。⑤崇德8村1928年有118户中农,除去分家关系,1933年共有21户沦为贫农⑥,地权变动主要是因为农民田地抵押借贷,进而典当田地,最后绝卖。农户“出典的田产能回赎者甚少,在崇德各村不到十分之二,吴兴亦绝少。出典田多的,大多是贫困的农民。”崇德8个村从1928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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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何廉、方显廷报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国经济委员会档案,四四/2104。

②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0页。

③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27页。

④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80页。

⑤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81页。

⑥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27页。

1933年中农和贫农共典出59.4亩,但“赎回的未见一亩”①。海宁、杭县、吴兴农村农户卖地,经过先典后卖程序者占6—8成,崇德少者5成,多者9成,普通7成。②永嘉农民出卖土地前普遍经过抵押、典当,一般占8成,“至于已经典出的田地而能赎回者,那是很少很少的事”③。

安徽“年来水灾频繁,富绅趁小农求生不得之际,以低价广事收买田产”,故“水灾一过,富绅之田产,必随以大增,而自耕之小农咸一变而为佃农”。④据对滁县张八岭70户佃农由来调查,“有一年而典当土地全部以尽者,有五年中连续典当全部家产以尽者”⑤。据郭汉鸣、洪瑞坚调查,阜阳自耕农或大率负债,或既已典当土地而降为佃农。第四区刘寨、马寨1930年原有自耕农及地主兼自耕农32户,但到1935年调查时,地主兼自耕农和自耕农典当土地户数分别为2户和5户。地主兼自耕农当去土地的2户中,1户降为自耕农,当去土地的5户自耕农中,2户降为自耕农兼佃农,1户成为佃农。现存5户自耕农全部以土地作抵押向地主刘某借债,换言之,该5户自耕农已经成为前文所说的“虚名自耕农”,调查者称“皖北其它各县农村中情形大率类此”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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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35页。

②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36页。

③ 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82页。

④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25页。

⑤ 郑槐:《滁县张八岭农佃制度调查》,《农林新报》第370号,1934年12月1日。

⑥ 郭汉鸣、洪瑞坚:《安徽省之土地分配与租佃制度》,正中书局1936年版,第46—47页。

江西经过连年战乱和灾荒打击,在世界经济大危机波及到中国后,农户入不敷出,负债连连。据土地委员会对永修、南城、清江、莲花28区农户土地典当原因调查,家用不敷者17区,约占61%。①并且因为负债,农户土地典押借贷者所在多有。据土地委员会对南昌1745家农户调查,转移地权面积达6763.67亩,平均每户转移3.87亩。又据对1936年1—6月南昌县土地转移登记统计,总共1107次,平均每月184.5次。就全省范围看,地权变化也是逐年增大。土地买卖契税的增减能够说明地权变化状况,因为契税即政府按买价向土地购买者征收的税款。契税多,说明土地买卖频繁;契税少,说明土地买卖清淡。1932—1935年江西土地买卖契税收入总数分别为16.2万元、19.8224万元、24.477万元、39.2149万元②,说明30年代前期江西地权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动,农户丧失了部分土地。

湖北黄梅农户“俗尚守成,不轻卖产”,但是30年代前期“接连荒歉,用度不敷,卖田之风,日渐盛行”③。据程理锠研究,30年代前期湖北“自耕农户之大量减少即足以证明地权异动之激烈”,“农民放弃其土地所有权者,日渐增多”。④

总之,由于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经济衰败,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负债比例上升,还债能力下降,所以尽管存在地区差异,但是各地农户均因土地典押借贷而丧失了一定数量的土地,从而造成了地权趋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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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孙兆乾;《江西农村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6辑,第45391页。

② 孙兆乾:《江西农村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6辑,第45408页。

③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25页。

④ 程理锠:《湖北农业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6辑,第45695—45696页。

五、中微观层面的地权集中考察

上文考察了农户土地典押借贷百分比、借贷利息和期限、从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以及各地农户因为土地典押借贷丧失地权的状况。下面再通过局部和区域等中、微观层面的农户阶层变迁看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集中现象。

通过农户阶层变化论证地权趋于集中,主要是从自耕农减少,半自耕农和佃农增多来说明。当然,这种论证方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30年代前期关于“自耕农”、“半自耕农”的划分,没有考虑田产多寡,“自耕农”不但包括贫农、中农和富农,而且包括经营地主,半自耕农和佃农可能是贫农和中农,也可能是富农。又如,这种划分方式没有涉及已经完全失去土地和失去部分土地从而成为雇农以及失去土地而离村的农户。但是,尽管如此,中国农业经营的统治形式是小农经营,佃农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村中最贫困的阶层,而且,地权的集中、农民的失地和无地化趋势在农户结构方面,通常总是表现为自耕农的减少和半自耕农、佃农的增多,因此可以作为地权集中的标志,虽然这种标志是不完全的。①

据国民党江苏省高邮县党部宣传所调查,1930、1931、1932年高邮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的百分比分别为:58%、42%、40%,21%、15%、15%,21%、43%、45%②,也就是说3年期间自耕农下降了18%,半自耕农下降了6%,而佃农上升了24%。丹阳县自太平天国之后,地权一直比较分散,自耕农数量较多。例如该县第三区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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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3O页;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土地阶级分配状况的整体考察和数量估计——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三》,《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l期。

② 吉:《高邮农民惨痛生活一般》,《农村经济》第l卷第6期,1934年4月1日。

年以前,自耕农几乎占半数,半自耕农次之,佃农比重甚微。但是其后因受经济窘迫影响,自耕农典地者增多,故数量急减,佃农数量剧增。1931年和1936年丹阳第三区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比例分别为:45%、30%;40%、35%;15%、35%。①即自耕农、半自耕农各下降了15%和5%,而佃农上升了20%。30年代前期吴江县自耕农明显衰落,佃农在各类农户中所占比重,有的地方高达95%,最低也占40%。②据1933年秋天调查,如皋县自耕农占16.9%,半自耕农占7.7%,佃农占75.4%,盐城县佃农占十分之七八。③据1934年调查,铜山县自耕农占15%,佃农占50%,其余为半自耕农。④据农村复兴委员会对盐城、启东、常熟几个村庄调查,因为土地典押买卖,1928—1933年农户阶层变化如表3。

表3 江苏3县农户阶层变迁(1928—1933年)

总户数=100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2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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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33页。

② 潘沺:《江苏省地政局实习调查报告日记》,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18辑,第62758页。

③ 张惠群:《江苏省土地局南通盐垦公司实习总报告》,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08辑,第57393.57403页。

④ 李惠风:《江苏铜山县的农民生活》,《中国农村》创刊号,1934年10月。

从表3可以看出,1928—1933年,除盐城外,启东、常熟几个村无一例外的中农所占比例下降,贫雇农比例上升,总体表现为地权趋向集中。至于富农比例略有下降,地主阶层变化不大,主要是因为土地流向城居地主。①

据对浙江平阳县古祝乡调查,1929—1932年佃农指数由100递增为110、120和125。②吴兴原本是浙西大地主的王国,30年代前期自耕小农的田产纷纷为大地主兼并,结果大地主田产进一步增加。③嘉兴县“因受农村经济崩溃之影响,(自耕农)多数系不能维持其生计,变卖田产者有之,典卖田产者有之”,“于是自耕农日渐衰落三分之一,而佃农逐渐增加”。1930、1935年嘉兴县自耕农分别占27.6%和18.2%,半自耕农兼佃农分别占36.3%和34.5%,佃农分别占34.5%和45.4%④,5年间自耕农下降了9.4%,半自耕农兼佃农下降1.8%,而佃农则增加了10.9%。1928—1933年崇德许多中农沦为贫农,贫农急剧地增加⑤。龙游县1928—1933年“田产转移中最可注意的,便是贫农及雇农阶层中所卖出的田,占了他原有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中农递降为贫农者,有四分之一之多”,同时地主明显增多。⑥据农村复兴委员会对龙游、东阳、崇德、永嘉几个村庄调查,因为土地典押买卖,1928—1933年农户阶层变化如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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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徐畅《抗战前长江中下游地区地主城居述析》,《文史哲》2002年第4期。

②郑洪范:《浙江平阳县古郑乡的真况》,《申报月刊》第4卷第7期,1935年7月5日。

③吴晓晨:《蚕桑衰落中的吴兴农村》,《东方杂志》第32卷第8号,1935年4月。

④钱承泽:《嘉兴之租佃制度》,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59辑,第30253—30255页。

⑤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27页。

⑥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第24—25页

从表4可以看出,如同农村复兴委员会对江苏农村的调查,1928—1933年,龙游、东阳、崇德、永嘉几个村也基本上是中农所占比例下降,贫雇农比例上升,表现为地权趋向集中。地主、富农阶层变化不大,主要因为土地流向何廉、方显廷所说的“非土著”地主手中。

表4 浙江4县农户阶层变迁(1928—1933年)

总户数=100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265页。

据对安徽合肥南乡和北乡180家农户调查,1930年和1935年自耕农、自耕农兼佃农、佃农、地主兼自耕农、地主兼佃农的百分比分别为25.57%、22.77%,2.27%、2.22%,70.45%、73.33%, O.57%、0.56%,1.14%、1.11%①,由此可见,农户变迁中较为激烈的是自耕农比例下降和佃农比例上升,而地主变化则较小。有人对安徽凤阳、寿县、五河3县12个村农户阶层变化做了调查,结果如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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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赵世昌:《合肥租佃调查》,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58辑,第29826页。

分析表5可见,凤阳、寿县、五河3县12个村自耕农所占比例普遍下降,而自耕农兼佃农和纯粹佃农所占比例都上升了。

相比较而言,湖北在南方属于地权比较分散的省份,农产以自耕农为主。但是30年代以来,自耕农、半自耕农破产现象增多,佃农增加,土地趋向集中。据调查,1931—1933年湖北宜城、枣阳、钟祥、广济、蕲水等县都是自耕农减少,佃农和半自耕农增加。例如,宜城1931—1933年佃农分别占55%、65%、65%,自耕农分别占35%、20%、20%,半自耕农分别占10%、10%、15%。①据1927年对黄冈农村调查,佃农所占比例不高,一般为十分之三四,自耕农、半自耕农超过半数,占十分之六七,雇农寥寥无几。但30年代以来,“因农产物价低落,农村破产,自耕农、半自耕农被迫变卖田产,以救目前之急,大半变为佃农,佃农则变为雇农,结果自耕农、半自耕农逐渐减少,佃农数量增加”②。

表5 安徽3县12村中农自耕与佃耕成分增减表(户数%)

据调查,1931—1933年湖南汉寿、桃源、永顺、益阳、长沙、邵阳、晃县、衡阳、永兴、阳明等县农户阶层变化均为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例如,桃源1931—1933年佃农分别占75%、80%、80%,自耕农分别占20%、15%、15%。③又如阳明1931—1933年佃农分别占40%、50%、50%,自耕农分别占20%、15%、15%,半白耕农分别占40%、35%、35%。④30年代前期临武不但佃农无法谋生,即使中农和较富裕的农民亦大呼困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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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国经济年鉴续编》(中),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G24—25页。

② 潘沺:《黄冈县之租佃制度》,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60辑,第31107—31108页。

③ 《中国经济年鉴续编》(中),G30—31页。

④ 《中国经济年鉴续编》(中),G31页。

小农破产,地权趋向集中。①湘西溆浦土地主要为中小地主所有,其次为大地主和小农所有,但是“近年来农产歉收,一方面使农民粮食缺乏,他方面则促成物价高涨。从此一般小自耕农和佃农,逐渐不能维持生计。”②

据调查,1931—1933年江西临川、都昌、余江、南城、新淦、清江、安福、吉水、永丰等县农户阶层,或者自耕农减少,佃农和半自耕农增加;或者自耕农、半自耕农变化不大,但是佃农大幅增加,总体看来,地权趋向集中。例如永丰193l—1933年佃农分别占40%、40%、45%,自耕农分别占20%、20%、15%。③即使是非国共战争地区,1920年代末期以来,因为“各种农工,人不敷出,负担日重,累赔之多,不得不出于典卖田产之一途,故有大多数自耕农变为佃农,佃农变为雇农者”④。

总之,尽管各地农户阶层变化存在差异,而且一些地区地权即使在30年代前期仍然保持分散趋势⑤,但是,从总体上看,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的变动以自耕农减少,半自耕农、佃农增加占主导地位,诚如全国土地委员会调查报告所说,“租佃制度有与年俱增的趋势”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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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秀:《湖南临武农村经济一瞥》,《新中华》第2卷第16期,1934年8月。

②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20页。

③ 《中国经济年鉴续编》(中),G31—32页。

④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35页。

⑤ 参见《中国经济年鉴续编》(中),G1—44页;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土地阶级分配状况的整体考察和数量估计——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三》,《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l期。

⑥ 全国土地委员会编:《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全国经济委员会1937年版,第12页。

六、宏观层面的地权集中考察

上文通过中、微观层面的农户阶层变化,论证了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村地权的集中趋势,下面再以省为单位,对农户阶层变化进行宏观考察。关于省级农户阶层变化,学者们经常引用的是《农情报告》第5卷第12期和国民政府主计处编制的《中国租佃制度之统计分析》中的有关数据。现在依据这两个材料,把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阶层变化情况制为表6。

表6 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户阶层变化(%)

资料来源:(1)《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28—730页;(2)国民政府主计处编:《中国租佃

制度之统计分析》,正中书局1942年版,第6—7页。

由表6可见,按照《农情报告》第5卷第12期数据,佃农阶层1931—1936年平均减少1.67%,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分别增加 O.83%和1.28%。按照《中国租佃制度之统计分析》数据(根据《农情报告》第6卷第6期农户阶层变化数据和金陵大学调查数据加权平均编制),佃农和半自耕农1931—1936年分别增加O.33%和 O.5%,自耕农减少1.83%;1931—1937年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分别增加O.67%和1.67%,佃农减少2.33%。从表6我们还可以看出,只有湖南和江苏分别依据《农情报告》第5卷第12期和《中国租佃制度之统计分析》数据,表现为自耕农减少,佃农和半自耕农增加,符合地权集中的结论。而其他各省无论根据那种材料,农产阶层变化都显得非常混乱,而且基本上是佃农阶层减少,自耕农和半自耕农阶层增加,据此似乎应该得出地权分散而不是地权集中的结论。但是,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假象。20世纪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集中具有隐蔽性,即地权转移的幅度和转移的过程都不是十分清晰,必需经过认真辨析,才能看清其面目。

首先,自耕农占有田地数量变化与地权异动。表6只是反映了农户阶层变迁状况,而没有反映各阶层农户土地占有数量变化状况,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农户阶层变化——比如自耕农比例有所增加,就遽然得出地权分散的结论,30年代前期一部分自耕农“身份”虽然没有改变,但是实际占有的土地数量却减少了,即成为笔者所谓的“虚名自耕农”。例如,据调查,1928—1933年常熟7个村中农占地平均减少1.105亩,崇德8个村中农占地平均减少 O.17亩。①无锡自耕农占田面积30年代前期急剧缩小,全县10亩以下土地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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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第33页;《浙江省农村调查》,第131页。详细情况参阅《江苏省农村调查》、《浙江省农村调查》附表。又,我们不能轻视小农丧失少量的土地的意义,对于占地本来就不多的小农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经济损失。

1922、1927、1932年分别为38.35%、41.5%和50.3%。①据1937年7月调查,常熟全县80%的土地为地主所有,自耕农、半自耕农所有土地不及20%,每户农家所占耕地平均约为3—5亩,有的往往只有数分而已。②所以即使在有的地区,自耕农数量确实较多,但由于大多数自耕农占有土地面积缩小,地权仍然趋于集中③,此其一。如前所述,有的地区农户田地抵押借货后,虽然名义上仍然是自耕农,实际上已经成为佃农,但是在农户阶层统计上,这种变化还没有能够反映出来,此其二。凡此都说明从某一个角度上说,自耕农阶层些微增多,并不一定就说明地权趋于分散。此外,表6还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无论是依据《农情报告》第5卷第12期数据,还是依据《中国租佃制度之统计分析》数据,绝大多数省份半自耕农阶层比例上升,应该主要视为自耕农失地所致,因为30年代前期由雇农和佃农阶层上升为半自耕农的可能性非常小。

其次,通过农产阶层变化分析地权异动,必须考虑30年代前期农民大量离村因素。当时就有学者指出,“近数年来水旱频仍,无地农民无以聊生,弃耕而流亡者为数甚多,佃农减少,自耕农之比例即相形而似有所扩大,实则并无增加”④,章有义先生也有类似提醒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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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文起:《抗战前江苏农村土地所有权浅析》,《民国档案》1993年第3期。

② 李若虚:《常熟县地政局实习日记》,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99辑,第52166页。

③ 参见刘克祥《20世纪30年代土地阶级分配状况的整体考察和数量估计——20世纪30年代土地问题研究之三》,《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

④ 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87辑,第46149—46150页。

⑤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30页。

据1933年调查,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全家离村农户分别占所报告各县总农户8%、10.2%、6.7%、7%、4.3%和2.7%,据1935年调查,上述六省占地5亩以下离村农户分别占农户离村总数53.3%、50%、44.6%、30.1%、52.1%和62.8%,占地5—10亩离村农户分别占农户离村总数23.3%、33.3%、25%、35.4%、36.5%和28.2%,两者合计,占地10亩以下离村农户分别占所报告各县离村农户总数76.6%、83.3%、69.6%、65.5%、88.6%和91%。①根据上述数据计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六省5亩以下离村农户分别占所报告各县总农户4.26%、5.1%、2.91%、2.1%、2.24%和1.69%,5亩至10亩离村农户分别占各县所报告总农户1.86%、3.39%、1.67%、2.47%、1.56%和O.76%,10亩以下农户全家离村者分别占各县所报告总农户6.12%、8.49%、4.58%、4.57%、3.8%和2.45%。由此可见,所谓“全家离村农户”基本上为占地10亩以下农户,如果把这个数字加入各省佃农或者半自耕农占总农户百分比,则可以看出佃农和半自耕农阶层所占比例明显增加,说明地权趋向集中。

又次,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在一定时期内,农村劳动力总量和各阶层劳动力数量分配应该基本上是稳定的,所以,各阶层劳动力变化也可以侧面反映地权变化状况。据陈正谟调查,30年代前期浙江浦江“年来农村经济破产,农人生产不易,因之,农工特增。最近,减低工资亦无雇主。”②嘉兴雇农各处都有增加,原因之一是“本地农村经济衰落,自耕农沦为半自耕农,复沦为佃农,一部分沦为雇农,无形中增多雇农之数量”③。江苏武进因为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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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886—887页。

②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684页。

③ 冯紫岗编:《嘉兴县农村调查》,浙江大学1936年版,第100页。

过剩,造成工资低落。①安徽泗阳“农工太多,其原因大多由于前年(1931年)大水为灾,农村经济濒于破产。一般平民为维持生活计,不是卖地,即是借债,以致多数自耕农及佃户一变而为农工,以谋生活。”②湖南沅江县农工“近三年(1931年以来)来总是呈现太多。其原因由于农村经济拮据,捐税繁多,致使失业者众,小农户亦变为雇农了。”③据1933年调查,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雇农分別占各该省农村人口11.09%、6.04%、10.87%、8.24%、8.78%和9.27%④,这个比例明显高于从前⑤。总之,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雇农普遍增多,主要由小农失地破产而来。

最后,表6中的农户阶层变化数据只具有相对意义。表6没有一一列出农产阶层历年变迁状况,如果分析其历年变动情形,真可谓漏洞百出,我们以《中国租佃制度之统计分析》中农户阶层变迁略作评论。⑥先看佃农阶层变化情况。江苏佃农1932—1933年上涨14%,1933—1934年又下降5%;江西1933—1934年减少16%,1934—1935年增加5%;湖南1935—1936年增加3%,1936—1937年又减少6%,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一年之内佃农阶层发生如此大的变动,实在令人费解。自耕农阶层变动状况也是如此。江苏1932一1933年自耕农减少19%,1936—1937年减少6%;江西1933—1934年增加11%;湖南和湖北1936—1937年分别增加5%和6%;江苏1936—1937年减少6%;浙江和安徽均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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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张履鸾:《江苏武进物价之研究》,《金陵学报》第3卷第1期,1933年5月,第24页。

②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686页。

③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686页。

④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770页。

⑤ 参见《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449—4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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