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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精选(九篇)

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

第1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各地粮食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扶持农业、粮食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实处。粮食财会部门作为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

(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引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科学理论,也是指引我国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做好新时期粮食流通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指明了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方向,提出了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主旨,揭示了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阐述了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新时期指引粮食流通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民以食为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就粮食工作而言,让普天下百姓人人、天天都能有饭吃、吃得饱、吃得好,就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上最直接、最真实的体现;科学运用粮食生产要素、科学收储粮油产品、科学加工粮油制品、科学配置粮油商品、科学消费粮油食品,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思想贯穿到粮食生产、储藏、加工、流通和消费的粮食经济再生产全过程,也就是科学发展观在粮食经济事业发展上的全面贯彻和具体落实。

(二)粮食财会工作要全力服务于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科学发展

积极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是20*年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提出的行业发展战略,是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粮食财会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业务工作,涉及到粮食方面有关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的研究、协调和落实,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粮食财会战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于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服务于粮食流通工作大局,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

一是要全力支持企业入市收购,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内容。粮食财会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粮食购销动态和收购资金供应情况,协调农发行在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完善粮食收购资金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门槛,帮助企业落实收购资金,支持企业入市收购,掌握粮源,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尤其是在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过程中,粮食财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收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有关财务政策,确保粮食收购资金及费用、利息补贴及时到位,促进粮食最低收购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抑制市场粮价波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

二是要全力支持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夯实粮食宏观调控的基础。地方储备粮是国家粮食储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粮食财会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一方面,积极加强与财政、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掌握地方储备粮支出的需要,落实地方储备粮费用、利息和轮换补贴的资金来源,保证相关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地方储备粮规模的落实,增强地方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增加对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强地方粮食储备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为夯实地方储备粮体系打下基础。同时,要加强对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的财会监督和指导,在保证储备规模和数量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减少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调控成本。

三是要全力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价格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期困扰企业的“三老”问题基本解决,通过不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高,扭亏增盈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取得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仍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但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中还存在历史包袱仍然较重、经营机制不活、竞争力较弱、经营比较困难等问题,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各地粮食部门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的前瞻性问题,继续完善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粮食财会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争取和落实有关财务政策,推进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兼并重组,完善购销网络,增强经营活力。支持重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健全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平水,巩固和发展扭亏增盈的成果。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粮食财会工作科学发展

20*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落实各项财务政策,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为促进粮食宏观调控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在外部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形势下,及时加强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行业国有粮食企业统算盈利20.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2倍,这是来之不易的成绩。

2009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粮食流通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各种矛盾和挑战,不断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推进粮食财会工作科学发展。

(一)坚持把握大局,增强粮食财会工作的主动性

去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但同时也看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仍未见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速持续下滑,已成为影响全局的主要矛盾;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有的还很突出;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根本缓解;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提出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并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深化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粮食流通工作的外部环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年的粮食流通工作中,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立足本职岗位,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和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坚持服务三农,促进粮食稳产农民增收;坚持加强调控,切实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入研究促进粮食财会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

改革创新是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不断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粮食财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住影响粮食财会工作科学发展的实质和要害,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破解前进道路中的难题,构建出更加开放、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粮食财会工作的体制机制。

一是要研究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增强粮食调控能力。粮食风险基金自建立以来,作为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粮食市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不断发展,粮食风险基金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的问题。从总量上看,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小,与我国经济增长和财力状况不相协调,与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不相适应;从结构上看,粮食风险基金50%以上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后,用于地方粮食储备等宏观调控支出较少。此外,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理顺。

针对这些问题,粮食财会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管好、用好现有粮食风险基金。及时了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情况,掌握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构成和效果,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认真总结和分析近年来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建议,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在促进粮食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研究完善粮食支持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当前,世界粮食价格大幅波动和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对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国粮食供给必须立足国内,通过科学化、系统化的粮食支持政策,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稳定发展。

我国现行的粮食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投入、补贴、调控等几个方面。这些粮食支持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及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确保了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也促进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但是,现行粮食支持政策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主要体现在支持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政策的执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以及支持政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各级粮食财会部门要认真总结我国现行粮食支持政策的成效,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提出完善粮食支持政策的建议,主要是通过重点研究完善粮食直补政策,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研究促进粮食产销衔接的支持政策,解决我国粮食区域供需矛盾,保障粮食市场供求平衡;研究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政策,通过各种合理的贸易支持手段,保护国内粮食产业发展,增强我国粮食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要研究完善粮食信贷管理办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近年来各地反映,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收购粮食贷款难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是县级粮库和乡镇粮所(站),由于规模小、资产质量较差,竞争力不强,按现行农发行贷款政策,大多数企业难以满足自主收购粮食贷款条件,加上申请贷款程序复杂,环节较多,审核时间较长,影响了正常经营和粮食购销业务开展,也给农民手中粮食及时变现带来了影响。

为此,粮食财会部门,一方面要针对基层反映的收购粮食贷款难问题,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与协调,研究完善粮食收购资金信贷管理办法。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加快贷款调查、审批和发放速度,确保企业及时入市收购,积极掌握粮源。对因企业包袱重,暂时还达不到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要根据需要,以县市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几个条件较好的国有粮食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企业入市收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切实督促国有粮食企业严格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另一方面,要拓宽粮食收购资金来源渠道,研究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粮食收购的政策措施。去年以来,黑龙江、山西等地积极推行的“粮食银行”试点,可以说是商业银行支持粮食购销的一项机制创新,拓宽了融资渠道,既使农民避免了市场风险,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又搞活了企业购销,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求真务实,着力做好今年粮食财会工作

粮食流通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粮食财会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粮食流通工作重点,切实突出实践特色,认真履行好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的职责,努力做好今年的粮食财会工作。

第一,继续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为企业发展做实事。目前,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还没有彻底解决,主要是“老账”中经清理认定的未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政策性亏损挂账,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不能从企业剥离,企业背上了一些欠账。企业经营性挂账较多,负担较重,并已成为制约国有粮食企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难题。

粮食财会部门要把解决这些难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妥善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研究消化和弥补未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政策性亏损的解决办法。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消化企业经营性挂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研究完善促进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消化和建立今后不再新增挂账的机制,为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切实解决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资金缺口,为企业职工做好事。据各地反映,前几年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还有较大资金缺口,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对这些问题,各地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为职工分忧解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粮食财会部门要在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由于资金不足拖欠的职工工资、医药费、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落实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帮助分流职工解决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通过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做大做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增加就业岗位,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的氛围。

第三,争取和落实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有关财务政策,为行业发展做大事。目前,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有关财税和金融等配套支持政策还不完善,积累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无法通过有效的政策途径加以解决,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由于部门利益的影响还落实不到位,阻碍了粮食流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些情况,粮食财会部门要主动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争取和落实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有关财务政策,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要主动配合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方政策性粮油储备企业的税收政策,抓紧研究完善粮食企业增值税政策;指导各地落实好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或减征土地税、房产税等政策。争取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以及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大粮食仓储设施改造和建设,争取各级政府对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仓储和购销能力。积极争取部门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质检体系、粮食宏观调控预警体系、农户科学储粮等项目建设,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三、加强粮食财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粮食财会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粮食财会工作的领导。随着粮食财会工作职能的多元化和外部环境的复杂化,粮食财会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作用也更加重要。只有不断加强对粮食财会工作的领导,才能不断提高粮食财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粮食事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财会工作,充分认识到新时期粮食财会工作在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粮食财会部门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大力支持粮食财会部门的工作,支持粮食财会部门加强财会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大胆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流通发展。

(二)加强粮食财会机构建设。今年,地方新的一轮机构改革已经开始,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将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希望各级粮食部门继续高度重视粮食财会工作,加强粮食财会机构建设。一是要稳定粮食财会机构。从粮食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基层粮食财会机构建设,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落实人员编制。二是要理顺粮食财会机构和其他部门职能交叉关系,明确粮食财会机构的职能,加快粮食财会机构的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粮食财会机构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作用。三是要加强粮食财会机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粮食财会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化、规范化、高效率的粮食财会工作机制,为粮食财会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三)加强粮食财会队伍建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客观需要一支爱岗敬业、技术过硬、有良好职业操守的粮食财会队伍。希望广大粮食财会人员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增强知识储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粮食财会队伍的人力资源投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粮食财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多为粮食财会人员提供实践和锻炼的机会,使他们成为精通业务的骨干。三是要关心爱护粮食财会人员,在粮食财会队伍的选人用人中,不断加强人才激励,充分调动粮食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为粮食财会人员提供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

第2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以较低的价格将粮食出售,最近局部农民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价格不了解。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目前国家已给我省下达了三批中央临时贮存玉米收购计划,今后还将陆续下达收购计划。各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营造有利于做好收购工作的氛围。要重点宣传质价政策,介绍收购库点布局,增强宣传实效,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二、合理布局收购库点

市场收购主体单一,今年粮食收购形势特殊。政策性粮食收购成为当前粮食收购的主体。库点的选择上要开放所有制的限制。凡具有一定的烘干能力,贮存规模5000吨以上,具备硬化场地,能够露天坐囤,农发行开户,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各种所有制性质企业,均可做为备选库点。符合条件的粮食收储企业,都要积极向省争取玉米临时收储指标,解决好我市农民卖粮难问题。市粮食局要会同国家南崴子粮食贮藏库、吉粮集团金玉公主岭分公司、市农发行抓紧做好国家临时玉米库点的选择,要合理布局,增加库点,扩大覆盖面,方便农民售粮。

三、进一步加快粮食入库进度

各粮食收购企业要改进收购方法,目前春耕准备工作即将开始。加大工作力度,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服务,尽可能为农民售粮提供方便。凡是取得国家玉米临时贮存指标的企业,都要立即开秤收粮。同时,市粮食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和鼓励加工企业及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余粮。

四、严格执行质价政策

玉米收购价格每市斤元(国标二等)水稻每市斤元(国标三等)大豆每市斤元(国标三等)相邻等级差价0.02元/市斤。执行政策性收购任务的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一定要做到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对符合收购规范的粮食,不准限收,拒收,不得压级压价和超标准扣水扣杂,坚决杜绝任何形式坑农、害农行为发生。及时足额兑付粮款,切实将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加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监管,市粮食局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职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对全市所有粮食收购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都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规范粮食经营行为。要对收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收粮企业不及时挂牌收购、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规范和收购价格,压级压价,以陈充新,变相克扣以及不按时支付粮款给农民打白条问题,维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要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举报的涉粮案件,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立即调查,对情况属实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置。

六、做好平安储粮工作

第3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关键词:直接补贴 公平 效率

受WTO农业协议的约束,直接补贴政策已经成为农业保护政策通行做法。从2004年起,我国农业保护政策重大突破就是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实施直接补贴政策。我国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是提高农户种粮收入、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安全,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对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公平与效率进行尝试性探索。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直接补贴政策的公平一是指一个生产年度内,凡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粮食生产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补贴;二是指地方政府负担的直接补贴资金与其辖区所需要的粮食安全程度成同方向关系。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则是指直接补贴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程度和推动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之间关系表现之一是补贴资金发放公平有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公平能够促进政策效率的提高。如果补贴政策实施公平,农户的生产项目只要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收入,不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生产项目就不能够获得补贴收入,为了获得直接补贴收入,农户的生产活动就必须与直接补贴范围高度一致。这样,农户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初衷就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农户的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范围的一致性首先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生产量。生产粮食越多,获得的补贴收入也越多。其次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粮食的“清洁生产”。农户生产的优质品越多,获得的补贴也多。为了获得优质品补贴,农户不仅会自觉地增加优质品生产,减少劣质品生产,而且还会自觉地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实施“清洁生产”。由此可见,直接补贴实施公平,能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从而有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如何实现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平性要引起特别重视。

直接补贴政策中公平与效率关系表现之二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非公平性,会极大降低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率,阻碍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非公平导致政策效率下降。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的非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的地方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负担与其辖区的粮食安全保证需要“背离”。直接补贴资金来于粮食风险基金。从1994年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从1999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粮食风险基金负担比例是1:1.5,缺口部分按1:1分担。在这样的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体制下,地方政府辖区内生产的粮食越多,其承担的补贴资金也越多,地方政府辖区生产的粮食越少,其承担的补贴基金也越少。生产粮食多、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大的地方政府也是其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负担越重的地方政府。生产粮食少、负担补贴资金少的地方政府却享受着与生产粮食多、承担补贴资金也多的地方政府同样程度的粮食安全系数。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补贴资金效益外溢到了非主产区。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如果地方政府补贴资金的外溢性不能获得补偿,那么,地方政府的理是补贴资金不到位或尽量地减少补贴资金支出。在比较利益下,生产粮食农户收入因缺乏补贴收入下降后,农户会自觉地减少粮食生产。最终结果就是国家的粮食数量安全受到威胁。直接补贴的初衷――稳定粮食生产目标难以实现。

二是种植粮食的农户不得补贴,不种植粮食的农户得补贴。直接补贴运行一般是在生产开始前发放给农户。在具体发放补贴办法上,安徽、吉林所代表的模式是或者按照农户申报的粮食种植面积或农户计税土地面积发放、或者是按照农户以往几年交售的粮食数量或计税常产发放,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数量挂钩的方法。如果按照农户申报种植面积补贴,一种情况是一部分农户的种植面积并没有严格地按照所获得的补贴资金数量种植相应的粮食数量,更有一些农户是获得申报补贴后,根本没有按照补贴范围种植粮食。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农户由于各种原因,尽管在开始生产前没有申报,在实际生产上种植了符合补贴范围粮食产品没有获得补贴。这样,获得补贴的农户没有完成应该种植的产品,没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却种植了符合补贴的产品。补贴并没有补贴给真正应该获得的农户。如果按照计税面积补贴,无论是种植什么项目,农户都可以凭借其使用耕地数量获得相当的补贴。有多少地能获得多少补贴,不管耕地是否种植了粮食作物。补贴获得量完全取决于耕地量,与粮食生产与否、多少无任何关系。

直接补贴的范围是粮食生产。种粮食有补贴,不种粮食就没有补贴。上述补贴模式所选择的补贴方式实施的结果就是补贴发放了,但没有按照直接补贴政策所设定的补贴范围补贴给应该补贴者。补贴并没有让真正的粮食生产农户收入提高。补贴政策的运行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也低效率。这时,无论是种粮农户收入的提高、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业结构调整深化,还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预期目标都难以实现。

三是农户的“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缺失。实施“清洁生产”是提高我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特别重要措施,也是我国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质量安全。而粮食“清洁生产”的实现一般是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为前提的。农户减少使用化肥、农药自然要减少产量,降低收入。如果农户因“清洁生产”而减少的收入没有获得相应补贴,农户就会终止“清洁生产”。到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可能提高,农业生产环境不可能改善。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整和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非公平性对直接补贴政策目标实现的效率有相当显著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克服直接补贴政策设计和运行中所出现的非公平性,力求公平,并尽可能地提高政策运行效率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改革直接补贴基金制度

粮食安全是国家整体概念,而不是局部性地方概念。所以,粮食风险基金就要按照国家整体性原则统一筹集和使用。首先是中央政府把我国的粮食安全总量按照各地方政府辖区人口数量分解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按照其辖区粮食安全数量所决定的直接补贴资金上交到中央政府。然后,中央政府下拨直接补贴资金到直接补贴政策执行机构,由执行机构根据各地区的粮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率实际具体地发放补贴资金。生产粮食多的主产区多发放,生产粮食少的非主产区少发放。直接补贴资金制度这样设计,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粮食风险基金缺口问题,保证粮食风险基金数量安全,并进而彻底地克服直接补贴资金安全问题;也克服了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不公平问题,充分地体现粮食生产中的公平与效率统一原则,从根本上克服粮食安全贡献率与补贴资金负担责任的不对称性。

完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效率

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以及效率的重要组织保障。一般而言,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包括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从2002年以来直接补贴政策实践过程看,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尚处于不完善状态。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不完善最突出表现是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二个方面。执行系统具体地操作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高低。信息反馈系统负责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所存在问题的及时监测,以便于提高直接补贴决策系统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所以,执行系统的不完善对直接补贴政策效率的影响尤为突出。目前,各地区直接补贴政策的执行系统基本上都是由财政、税收、物价(计划)、农业和粮食等多部门联合、县乡村三级干部全体出动模式。虽然这些部门确实都涉及到直接补贴政策,但涉及到并不一定都要参加。有一些部门是不适合承担直接补贴主体资格的。在具体实践上,由于各参加部门更多地是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因此,这种模式运行效率偏低,运行成本十分不经济。所以,建立科学、高效的执行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鉴于直接补贴资金的特殊性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由农村信用社为依托的直接补贴政策执行系统是比较可行而又经济的。信息反馈系统则由目前的统计机构执行则是比较合适的。

范围应该扩大到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项目

直接补贴范围的大小既取决于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也取决于补贴能力。就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而言,直接补贴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但就我国直接补贴能力而言,直接补贴的范围又不可能太大。在这二方面条件约束下,结合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直接补贴范围还是有扩大空间的。在可扩大的直接补贴范围中,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是应该首先选择的。理由有五:一是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有利于国家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直接补贴目标的实现。二是直接原因就是农户实施“亲环境”粮食生产必须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后,粮食产量也随之减少,农户粮食生产收入因此而降低。如果不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所减少的收入予以适当补贴,农户就不会继续粮食的清洁生产,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粮食质量安全需求就不能满足。三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是国际上直接补贴最新趋势。四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符合农业多功能理论的要求。五是我国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已经相当严重。我国耕地中因工业和化肥农药污染的比重已占全国耕地的20%多。在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中,农业生产自身污染已经占35%-40%。在国际绿色壁垒日益趋升的形式下,粮食继续污染生产,别说是难以提高我国粮食的国际竞争力,就是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难以维持。对农户“亲环境”生产补贴,从即期看既给农户增加了收入,又有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从远期看则有助于保持农业生产潜力,防止未来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农户收入的下降。

选择体现农户即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实际贡献率的模式

直接补贴方式的选择对补贴政策的公平和效率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实施的直接补贴方式概括起来基本上是二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一种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比较这二种补贴模式的结论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方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公平现象。按农户计税面积补贴的结果是不管耕地是否种植粮食都可以获得补贴。按照只有粮食生产农户才可以获得直接补贴原则,这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而按种植面积补贴时,农户即期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与所得补贴的面积不一定完全一致。得补贴的不种植粮食,不得补贴的反而种植粮食。这对真正种植粮食的农户也不公平。按以往几年交售粮食量补贴时,农户即期交售的粮食量大于补贴数量得不到直接补贴。补贴获得量与其粮食生产数量不对称,真正生产粮食的农户收入不能提高。这些农户因应得而得不到补贴收入会减少未来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政策效率也因此而受到了冲击。而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挂钩的补贴则比较好地实现了直接补贴政策运行中的公平与效率。至于补贴是按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面积,还是按农户实际交售粮食数量则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所以,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尽量选择与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模式,以便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作用。

在可能的空间内增加直接补贴投入,减少农民

直接补贴改善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的程度取决于补贴力度的大小。补贴力度越大,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改善程度也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补贴力度越大对提高粮食生产农户收入越有利。如果按照1998-2001年我国粮棉油价格补贴平均数605.3775亿元为补贴资金。设补贴效率为100%。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我国乡村人口78241万计算。这些直接补贴资金能够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77.37元。直接补贴收入占该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如果把“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平均增长和直接补贴收入加一起也不如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8.5%的增长率。事实上我国每年的直接补贴资金并没有达到605.3775亿元。要实现城乡收入均衡增长,就直接补贴而言,还需要加大直接补贴投入,提高补贴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从我国财政负担能力和财政支出结构看,适度提高直接补贴力度可行也可能。但提高直接补贴的收入效率的根本还在于减少农民。不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增加直接补贴支出的收入效率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已有或增加的补贴支出都要适应直接补贴范围变化新趋势,尽量地提高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王来保.我国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目标模式探讨[J]..宏观经济研究,2004

2.卢良恕,孙君茂.从食物安全高度审视粮食问题[N]..农业经济导刊,2004

第4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一、粮食安全应立足于供求紧张平衡

尽管从理论上和长远上来看,保护种粮农民的收益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是一致的,但这种理论模式是在粮食供求关系基本平衡的前提下成立的。粮食作为一种商品,受价值规律的作用,其供求关系在一般处于不平衡状态。大多数情况下,保护种粮农民的收益与维护粮食的安全存在着冲突。因为:

1、种粮农民的收益水平主要由粮食价格决定

影响种粮农民收益的主要因素有粮食产量、生产成本、粮食价格及财政补贴规模等。粮食产量主要由粮食生产水平决定;粮食生产成本包括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等。在粮食生产水平、生产成本、财政补贴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粮食价格决定了种粮农民的收益水平。近些年来我国种粮农民的收益水平起伏较大,主要原因就是粮食价格的不稳定,粮食价格的高低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种粮农民收益水平的高低。

2、粮食的安全状况影响了粮食价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自发发挥作用,商品的价格由商品的供求状况决定。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粮食供求关系是处于不平衡状态,粮食价格处于不断地波动之中。粮食生产供大于求,则粮食价格偏低,农民收益就得不到保障,而此时粮食安全却有较好地保障;当粮食生产求大于供时,粮食售价较高,种粮农民的收益能得到较好地保障,而为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府会采取抛售国家储备,扩大进口等措施平抑市场价格,从而损害种粮农民的利益。因而粮食安全与种粮农民收益的保障从根本上是存在冲突的,种粮农民收益水平与粮食安全负相关。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国情,在立足于粮食供求平衡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以及对种粮农民的保护措施。要转变传统的患少不患多的思想观念,通过调控粮食产量来维持合理的粮食价格,确保种粮农民获取稳定收益。故不能过分追求粮食的增产,使得粮食过剩超限,否则将给国家增加负担,对农民造成伤害:一方面,粮食卖不了好价钱,农民增产不增收,收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问题,国家必须出台干预性收购政策,加大收购量,增加国家财政负担,浪费国家耕地等资源。

二、粮食直补应直接补贴生产领域

尽管现行的给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对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提高其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产量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并受到群众欢迎,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均耕地少且分散经营,财政承受力有限,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政策的执行容易偏离政策的初衷,带来粮食直补难以发挥其理想的政策功能,补贴效率不高。

1、补贴难以真正补给种粮农民

从2004年起,国家决定对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进行直补,补贴依据是农民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可在实际工作中给种粮农民补贴面临“三难”。第一,宣传解释难。同样是国家的土地,为什么种粮有补贴?而种其他经济作物就没有补贴?尤其是在前阶段粮食生产相对过剩时,地方政府曾大力鼓励、支持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现在对这部分农民不进行补贴,他们不理解;第二、实地丈量难。对农民粮食种植面积最准确的统计方式是在农民播种后进行实地丈量。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对千家万户农民的种植面积进行丈量,实施难度大,成本不菲,也不现实;第三、申报核实难。种植面积的核实及认定通常由农户、村组、乡镇层层上报,上级部门核实。而乡镇及村组干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政绩等原因,农户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上报面积往往大于实际种植面积,给核实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有些地方为了减轻工作量,往往按农民承包面积进行分摊,使得“粮补”变成了“农补”,扩充了补贴对象,没有体现粮食补贴对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导向功能,违背了补贴的初衷。

2、比重低,补贴效果不明显

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农民从事粮食生产取得的收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种粮补贴收益占种粮收益的比重都很低,财政补贴效果不明显。2004年是近几年种粮收益特别突出的一年。当年我国粮食平均每亩成本收益率已高达50%,劳动力人均粮食纯收益达822元,但与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相比也仅占31.6%。该年国家财政用于粮食直补的各项资金达116亿元,受益农户近6亿人,但人均不足20元,不到人均纯收益的1%,仅为人均粮食收益的2.4%。由此可见,不明显的补贴效果,对生产的刺激和种粮农民收益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正确评价粮食直补的政策效应,这样才有利于调整补贴方式,提高财政补贴效益,保证种粮农民的收益,促进粮食生产。因此建议:转变补贴方式,直接补贴生产领域。按照“总量不减,政策调整”的原则,将粮食补贴直接补给生产领域,由县(市)政府统一规划,每年有计划地对本地农田水利、道路交通进行改善,并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的粮食生产技术,提高粮食生产方面的开支。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得挪作其他方面,不得平衡预算。

所以,要通过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种粮农民收益水平,提高补贴效果。如对中低产田的改造。根据调查,在粮食主产区,改造一亩中低产田,财政只需补贴300元左右,而增产粮食却要在100公斤以上。按照粮食增产100公斤测算,可增加收入140元左右,相当于对种粮农民进行了近10年的直补。目前全国粮食直补平均标准,水稻每亩在15元左右。如果考虑改造后对降低排灌等生产成本的因素,直接补贴生产领域对农民收益的影响更大,效益更高。另一方面,要有效地将粮食生产补贴与粮食生产结合起来,促进粮食安全。同时要减少补贴的发放及管理成本。

三、粮食调控的关键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调控

在影响种粮农民收益水平的诸要素中,粮食价格是最活跃与决定性的因素,所以保护种粮农民的收益必须加强对粮食生产的调控。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近二十年来,国家对粮食生产的调控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一是通过扩大或减少进出口和储备粮食数量来调节市场上粮食流通量,以调控粮食价格,从而影响粮食生产;二是通过确定收购价格来调控粮食生产。如政府定购,保护价敞开收购,最低价收购等。两种方式都是渐进式的,是一种对粮食流通领域的事后调控。其不足之处主要是前瞻性不够,主动性不强,成本过大,效果不明显。尤其是价格调控,不仅成本高,而且是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农业协议》所禁止的“红箱”范畴,与WTO规则有冲突,容易引起贸易摩擦。

现以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例作进一步的分析。现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主体是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各地分公司。由于中储总公司在县以下的基层单位,点少面窄,必然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收购,导致收购环节冗长。国有粮食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收粮时压级压价时有发生;农民受转运成本的影响,同时为了省事,一般都以较低的价格将粮食卖给上门收购的个体粮贩。国有粮食企业及个体粮贩攫取了中间环节的较高差价(利润),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其次补贴成本大,财政负担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财政补贴将面临两方风险:收购量与未来价格的走势。如果收购量小,则达不到托市的作用,可增大收购量,又将加大国家财政的负担。就湖北省来看,2004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101亿斤,2005年收购量如果达到50亿斤,按每斤0.025元收购费用计算,全省需收购费及集并费用1.25亿元;按每斤库存利息费用补贴0.072元,需保管费3.6亿元。两项合计4.85亿元。根据目前市场价与收购价的价差每斤0.05元计算,将亏损2.5亿元。收购50亿斤粮食,保管一年,财政共需承担补贴7.35亿元,这比湖北省全年直补规模还要大。在财政负担巨额补贴的同时,农民得到的实惠并不大,补贴效果很不理想。如果粮食价格继续下滑,政府收购量加大,财政负担会更重。同时由于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一种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不能准确反映供求关系,对粮食市场及价格有一种误导和扭曲,对粮食生产的调控作用更是有限。

因而国家必须调整对粮食生产的调控方式,加大对粮食生产环节的调控力度,通过调控粮食生产量来稳定粮食价格,保证种粮农民基本收益,故可以考虑实行计划耕种。主要思路是:取消最低收购价政策,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以严格的耕地保护为前提,以国家补贴为手段,实行计划耕种。具体说来,就是:

第一、取消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全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将用于最低价收购的财政补贴直接补贴生产环节及耕种者。

第二、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现有耕地应结合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逐户登记造册,保护耕地不被破坏。纳入耕种计划的粮食主产区,耕地应保证能随时恢复粮食生产,耕种农户不得随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第5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关键词:高粮价;政策;实施效果

中图分类号:F7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4-2995-04

The Policy Action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Facing the Rising Grain Prices and their Heuristic Effects on China

WEI Si-qi

(Graduated School,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Zhengzhou 450002,China)

Abstract: The recent continously rising international grain price not only led significant increasing of food costs of net importer, but also caused the increasing of domestic grain prices of net exporter and net importer. The grain problem is a basic livelihood issue of a country. With the impact on the national grain market of high grain price, every government had taken measures according to its national grain production, consumption and trade situations. The policy every country took was introduced, and their effects were analyzed.

Key words: high grain price; policy;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1近期国际粮价上涨的基本情况

从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由于全球粮食供给数量相对短缺、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运费上涨等因素共同作用,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出现了持续上涨的态势。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资料表明:在2008年的前3个月里,所有主要农产品的国际名义价格达到了近50年的最高值,实际价格达到了近30年的最高峰[1]。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国际市场主要粮食价格的走势的具体情况见表1。

2各国应对高粮价的政策措施

2.1贸易方面的政策措施

各国政府为防止国际市场高粮价拉动其本国国内粮价的上涨,首先采取的办法都是及时修改粮食贸易政策(表2)。然而粮食净出口国和粮食净进口国在面对高粮价时采取的具体贸易措施是截然相反的。粮食净出口国在面对高粮价时,通常采取的贸易措施是:提高粮食出口税率或禁止粮食出口。通过采取这种措施,减少或禁止本国粮食的出口,保证国内粮食供给的绝对充裕,将世界粮食市场的高价隔绝于国门之外,以便降低甚至免除国际市场高粮价对本国粮食市场造成的冲击。

粮食净进口国应对高粮价通常采用的贸易措施主要有5点:①削减粮食类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设备等产品的进口税。②免除粮食进口商进口粮食的税费。③对私营的粮食进口企业在贷款方面给予支持。④简化粮食进口商的通关手续,或提供“一站式”入关服务。⑤与粮食出口国签订粮食进口期货合同以保证中长期粮食的供应安全。这条措施是为了促使粮食净进口国的进口粮食的数量得到保证,避免因为国际市场粮食供应紧张,导致国内粮食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从长远看,该项措施是保证粮食净进口国国内粮价稳定的“稳压器”[3]。

2.2消费方面的政策措施

2.2.1税收政策一是降低或免征销售粮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二是取消道路税。三是降低交通燃油税。

2.2.2市场管理政策一是对粮食进口商给予金融支持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以扩大粮食的进口数量;二是出售国家储备粮。采取这类措施的国家有布基纳法索等。三是呼吁国际社会(如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提供更多的粮食援助;四是利用宏观政策手段限制主要粮食的价格。采取这种措施的国家有津巴布韦、贝宁、喀麦隆、中国、厄瓜多尔、海地、墨西哥、俄罗斯和塞内加尔等。

2.2.3粮食安全网“粮食安全网”计划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高粮价压力的背景下,对本国贫困人口给予现金补贴或食物补贴,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具体补贴贫困人口的粮食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公共或私人的库存粮食、进口粮食和各类粮食援助。采取“粮食安全网”政策措施的国家有巴西、中国、埃及、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墨西哥、莫桑比克、南非、斯里兰卡和突尼斯等。

2.2.4其他影响可支配收入的措施面对高粮价,一些国家采取了直接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增加政府公务员工资。虽然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有利于稳定城镇地区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面对高粮价的情绪,但是这一政策不能帮助其他国民。事实上,一些国家认为这种“增加政府公务员工资”应对高粮价的措施是有害的,只有喀麦隆等少数国家采取该类措施。另一方面是鼓励消费者向银行贷款。这种政策是政府鼓励银行向消费者提供低息的消费贷款,减少消费者遭受高粮价的影响。这种措施也仅会对那些经济状况较好的群体产生效果[4]。

2.3生产方面的政策措施

2.3.1市场销售管理措施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管理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5]:第一,建立国家粮食市场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记录、和分析国内主要市场的粮价。有马达加斯加等国家采取该项政策。第二,鼓励农户与私营部门进行商业利润的谈判;第三,鼓励粮食购销商提前同农户签订购粮合同。第四,强制性采购措施;这种措施使得农民将一定数量的粮食以低于公开市场的价格出售给国家。这种措施可能导致产生粮食“黑市”,一些商人通过非法手段向农民收购粮食,然后高价卖出。仅有缅甸等少数国家采取这种措施。第五,对主要粮食实行最低收购价格,保证生产者的利益。对主要粮食作物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可以降低粮食生产者的销粮风险,鼓励粮食生产者增加农业投入,提高种粮积极性。如我国就是采取的该项措施。

2.3.2支持生产的措施①对农业生产和灌溉给予直接支持。这个计划行动的构成包括:对农户购买种子和化肥给予小额的补贴;为农户的粮食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在销售方面向农户提供信息咨询。②对农户的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实行优惠政策。农户可以从那些愿意参加该计划的农用物资经销商手中以优惠的价格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到农业生产中。这种支持计划的参与主体应包括:政府、捐赠者和非政府组织和农户。马拉维和埃塞俄比亚就采用了这种政策。③对农户在下一种植季节购买优质种子和高效化肥提供信贷计划。鼓励他们通过咨询机构提高耕作技术。对于参与这个计划的农户,不仅取得了贷款的优惠政策,粮食生产获得丰收;同时也会激发那些没有参与该计划的农户,在下一种植季节参与该计划的积极性。有许多国家采取了这种鼓励粮食生产的措施,如:布隆迪、厄瓜多尔、刚果、肯尼亚、尼日利亚、菲律宾、印尼、秘鲁、博茨瓦纳、莱索托、土耳其、阿尔及利亚、巴西、喀麦隆、突尼斯、摩洛哥、埃塞俄比亚和叙利亚等。④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公平。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方式,通过政府支持设立的组织机构的参与,确保零售商以公平的价格向农户销售种子、化肥和农用生产工具。受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资助,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公平的国家有:莫桑比克、斯威士兰和莱索托等;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得到了非政府组织(NGOs)的资助。⑤政府向农户直接发放种子。当农户面临农业生产困难时,政府直接向农户免费发放种子。当时采取这项措施的国家有: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布隆迪、科特迪瓦、刚果金等。⑥其他方面鼓励生产者的措施还包括:鼓励农户采用优质种子;对使用化肥的农户给予补贴;建立政府资助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机械的补贴资金;对扩大种植面积的农户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建立高效的农业生产示范基地;降低农业生产使用机械的成本;加强病虫害的综合管理;限制占有耕地搞建筑项目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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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国应对高粮价采取政策实施效果的预测分析

3.1粮食净进口国与净出口国互逆的贸易政策在短期内可能加剧提高国际市场的粮价

传统粮食净进口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的政策主要包括:减免进口关税、给予粮食进口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粮食进口等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反映出的信息是国际市场粮食需求数量将大幅增加。然而此时,传统的粮食净出口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征收粮食出口税(或提高粮食出口税率)、实行粮食出口配额制、禁止粮食出口等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反映出的信息是国际市场粮食供给数量将大幅减少。这样,粮食净进口国和净出口国采取的相反的贸易措施必然会导致国际市场粮食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从而进一步加剧提高国际市场的粮价[6]。

3.2政府对本国消费者给予的粮食消费补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高粮价带来的影响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应对高粮价对本国消费者基本生活带来的较大影响时,采取了向本国消费者发放购粮补贴的措施,通过这种财政转移支付的措施改善本国消费者粮食支出增加的现状。但是,该措施对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经济开支。在持续高粮价的压力下,这种措施是不现实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高粮价带来的影响。

3.3各国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支持政策是解决高粮价问题的有效措施

粮食作为基本生活消费物质,其需求弹性非常小。各国不可能因为高粮价而减少粮食消费的数量。联合国粮农组织分析造成2007~2008年高粮价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近几年全球粮食总产量增幅下降,全球粮食库存数量持续递减。为鼓励本国农民增加粮食生产应对高粮价,许多国家政府采取了向本国的粮食生产者发放种粮补贴、实施良种补贴和购买高效化肥补贴等支持政策。通过这些支持政策,充分调动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从而增加粮食供给量。这种对农业生产实行的支持政策是解决高粮价问题的有效措施。

3.4从长远角度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保证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

面对持续的高粮价,世界各国从粮食生产、粮食消费、粮食贸易等方面采取紧急措施加以应对。在短期内,部分政策可能会起到抑制高粮价对本国国内粮食市场的冲击的作用。从长远看,要从根本上解决高粮价对一国粮食安全的威胁,必须努力提高该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只有一个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才会确保该国资源保障、物质装备、科技支撑、抗御风险和政策支持等多方面能力的提高,从而稳定该国较高的粮食生产能力,保证国内粮食市场充足的供应。因此,提高一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保证该国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 FAO. Soaring Food Prices:Facts, Perspectives, Impacts and Actions Required [R]. FAO, Rome, 2008.

[2] TROSTLE R. Fluctuating food commodity prices: A complex issue with No easy answer [J]. Amber Waves,2009(6):11-17.

[3] 姜长云.粮食加工业迅速发展对中长期粮食安全的影响[J].宏观经济研究,2007(4):44-49.

[4] 林毅夫.入世与中国粮食安全与农村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4(1):23-28.

[5] 陆慧.我国粮价波动的影响因素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1, 50(6):1081-1084

[6] 王士海,李先德.全球粮食危机与后危机时代的国际粮食市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3(4):146-150.

第6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关键词:粮食收购政策;国家粮食安全;商品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0-0012-03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面对长期严峻的粮食局势,党和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不断调整粮食收购政策,为改善粮食状况谱写了光辉的新篇章。本文就共和国粮食收购政策的演变史作出初步研究,以求找寻出其发展规律。

一、1949―1953:粮食自由贸易

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经济,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根据共同纲领确定的“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经济建设方针,结合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实,当时粮食市场实行的是自由贸易。其特点是,农民生产的粮食在向国家缴足公粮、留足口粮和其他用粮之后,多余的粮食由农民自己到粮食市场上去自由买卖;国营粮食公司、供销合作社、私营粮商在市场上都可以自由采购和销售。

在自由贸易阶段,各经济成分在粮食收购中的作用是和当时的国民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的。进入1949年以后,物价飞涨的局面进一步加剧。4月、6至7月、11月及次年2月,社会上先后掀起四次物价大涨风,几乎每次都是粮价上涨牵动其他物价全面上涨。为此,“党和人民政府采取经济与政治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主要商品的货源;另一方面,选择有利时机和市场,集中全国经济力量,敞开抛售,给投机资本以歼灭性打击。同时,在市场有利时,不失时机购进,积蓄力量,准备下一回合的较量。”①经过斗争,国营经济不但壮大了实力,而且还取得了粮食等主要商品市场的领导权,在自由贸易中开始发挥主导作用,自抗日战争以来持续12年之久的通货膨胀局面宣告终结。1950年3月中旬以后,各地市场粮价开始不断下降。

经过“三反”、“五反”运动,不少地方出现盲目排挤私营粮商合法经营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1952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中提出对公私商业进行调整,保持私营商业的当前营业额并使其不再下滑,以避免店员过多地失业或使失业店员能够转业。该指示调动了私营商业经营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粮食市场的自由贸易中。建国以来,国家“以征为主、以市场收购为辅”掌控粮食的政策受到严峻挑战。如1952年7月1日到1953年6月30日的粮食年度内,国家共收入粮食547亿斤,共支出587亿斤,赤字为40亿斤,粮食供销形势相当严峻。而在该年度内,全国上市粮食348亿斤,国营粮食公司和供销合作社收购69.9%,私营商业收购高达30.1%,使国家通过市场收购平衡粮食供需的计划几乎落空。进入1953―1954年的粮食年度内,据估算国家需要掌握粮食700亿斤,除公粮可以拿到275亿斤外,还需要收购431亿斤,靠市场收购这么多粮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使得党和政府必须采用新的收购办法和新的粮食供应办法,因此,统购统销的粮食政策就应运而生了。②

二、1953―1985:粮食计划收购

适应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同年11月23日,政务院第194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共和国粮食统购统销体制的开始正式确立。统购统销被称为继稳定物价、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之后的第二次大战役,从1953年开始实行,“到1985年改行粮棉合同定购制度为止,这个在特定条件下开始实行的农产品统购制度,持续时间长达32年之久。”①期间,统购统销政策在保持基本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又根据粮食供需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其具体内容。比如,1955年以后曾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办法;1960年以后实行“超购加价”的办法;1961年以后实行售粮奖售工业品制度;1979年以后不断核减统购指标。

统购统销政策,包括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和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四个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内容。按照《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计划收购的基本含义是:“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字将余粮售给国家。”至于粮种和价格,依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均由中央统一规定,统购价格大体维持在当时城市出售价格的基础上,以不赔不赚为原则。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之后的余粮,农民可以自由存储和自由使用,也可以继续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合作社,或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交易,允许在农村间进行少量的互通有无的交易。

统购统销的实行,是我国成功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决定性步骤,使新中国实现了“粮食定、天下定”的目标。如果不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正如中共中央在《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中指出的那样:“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严重的供销脱节的混乱局面,以至牵动全面的物价波动,影响整个的国家建设计划”。但是,它的长期机械实行也带来了沉重的历史教训,不仅限制了价值规律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发挥作用,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总之,统购统销政策的提出,是由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因而是必要的和正确的。问题和教训在于,‘’和的大曲折,人口增长的失控,不仅使我们长期找不到机会来改变这一政策,而且还不得不从购销两头越勒越紧。此外,还因为我们对于什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对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特点没有弄得很清楚,往往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指令性计划等同于计划经济,因而自觉不自觉地把一定历史条件下实行的统购统销制度同社会主义制度等同起来。”②改革开放以后,鉴于统购统销制度已经影响到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1985年中央1号文件宣布用合同定购制度代替统购统销制度。

三、1985―1998:粮食收购双轨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在粮食生产技术没有明显提高的情况下,粮食生产得到空前发展。到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四亿零七百万吨,粮食供求由长期短缺转为阶段性过剩。有鉴于此,1985年初,国家改革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自此国家进入政府直接控制的市场、自由交换的市场并存的“双轨制”粮食购销体制时期。在这种体制下,粮食定购价格和议购价格的并行,实际上将市场机制引入粮食供求的调节,开始打破统购统销的僵化体制,促进了粮食行业的思想解放,使我国粮食收购政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当然,“双轨制”粮食购销体制是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它为我国粮食流通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奠定了基础。

但是,实行“双轨制”当年,粮食大幅度减产、市场粮价迅速回升,中央政府意识到粮食安全问题依旧存在,粮食供需矛盾依旧尖锐。1985年底,国家重新赋予合同定购以“国家任务”的性质。1990年,“合同定购”正式被“国家定购”取代。国家不仅大幅度提高粮食合同定购价格,而且还明确要求完成合同定购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对定购粮食实行化肥、柴油和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为了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国务院还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成立国家粮食储备局。同年10月,我国部级粮食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建立。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粮食市场化的“一轨制”改革也开始尝试。1993年2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中认为“粮食价格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实行“统一政策、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粮食价格改革原则。1994年、1995年粮食产量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粮食供求关系再次紧张,粮价持续上升。这次粮价上涨持续长达两年之久,使得国家放慢已经决定放开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为确保市场供应和粮价稳定,以“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取而代之,由省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市场管理和市场稳定等。1996年以后,粮食产量大幅增加,粮食供求关系再次变化,农民“卖粮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日益过剩的粮食,1998年,国务院在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文件中提出,改革的重点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以及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其目标是通过市场化改革,减轻财政负担。这样,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开始进入市场化阶段。

四、1998至现在:粮食收购市场化

为确保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成功,国务院分别于当年6月、8月了《粮食收购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从2000年起,中央决定组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北方春小麦、南方早籼稻、江南小麦、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的玉米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国家采取措施拓宽前述粮食的收购渠道,进一步加强未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地区的市场管理工作。2001年,浙、沪、粤、闽、苏、京、津、琼等8个粮食销售区以及部分产销平衡区放开粮食市场,一些主产区也放开了部分粮食品种的收购。

2004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实现前述目标,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

此外,从2004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收费,结束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逐渐建立种粮农民补贴制度①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还对小麦、稻谷等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2005年以来,国家连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25%―40%,粮食产量连续7年增产,2010年达到54 641万亿斤。②

五、粮食收购政策演变的若干启示

自建国以来,共和国粮食收购政策的演变先后经历了自由贸易、统购统销、“双轨制”、市场化四个阶段,为进一步改革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具体来说,主要有:

第一,共和国粮食收购政策演变的主旨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国有近14亿人口,吃饭问题始终是个大问题。因此,粮食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粮食产需和粮食供求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粮食安全问题始终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命脉。粮食一旦出了问题,整个国民经济就会出现动荡,进而人民政权的稳固将会受到影响。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③社会主义建设即使在最艰难的时期,人民政权始终拥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其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六十年来的粮食收购政策始终围绕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变化,一直为妥善解决广大民众的吃饭问题而努力。

第7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同志们:

倍受全市社会各界关注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在省和长春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以及粮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历时四个多月时间,已经全面完成了职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分流等各项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下面,就前段粮改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我讲以下两个方面意见:

一、前期粮改工作的简要总结

我市的前期粮改工作从2004年11月15日动员大会正式开始,到2005年3月25日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全部产生基本结束,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省和长春市粮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以后,我市的粮改工作进入了前期准备阶段。首先是层层成立了粮改领导组织,为粮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其次是组建联络指导组,全市抽调了28名副局级以上干部和28名乡局级后备干部组成28个联络指导组,经过短期培训后,深入到基层企业指导粮改工作。第三,起草制定了《A市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A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分流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以及粮改政策解答,为我市粮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第二个阶段是宣传动员阶段。去年11月15日,全市召开了粮改动员大会,标志我市的粮改工作进入了操作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粮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高度重视和关注粮改工作,亲自坐阵粮库安排部署。由于这些年来各购销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好,职工的各方面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证,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心理十分严重,对改革有抵触情绪,基本上是不理解、不接受。因此,在粮改动员会以后,各单位都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宣传粮改政策精神,层层发动,广泛动员。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思想发动,使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逐步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也逐步从抵触情绪中转变过来,以正确的认识来理解改革,以积极的心态来对待改革,以自觉的行动来参与改革,从而为粮改的顺利进行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第三个阶段是稳步实施阶段。我们按照既定的方针,严格履行粮改的各项程序,在企业领导班子产生、会计委派、职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分流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认真按照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上访职工当中,没有一人是因为竞聘上岗不合理而来上访的。这一阶段的工作时间跨度较大,有些工作是在其他阶段结合进行的,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抓了五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强了企业党支部班子建设。根据改革需要,调整了企业党支部班子,对于缺额人选采取全系统公开推荐的方式配齐配强,为企业的改革和稳定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全力抓了稳定工作,加强了企业的“四防”安全工作,确保了粮改期内“不出事故、不失火、不死人”,特别是认真接待职工上访,综合运用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有效地维护了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三是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职工竞聘上岗。四是按政策进行富余人员分流。五是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的方式产生了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今天粮食局已经和法人代表签定了责任书。第四个阶段是政策兑现阶段。职工竞聘上岗结束以后,因为粮改资金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到位,我市的粮改工作陷入了停滞状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亲自找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为最终解决粮改成本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粮食、财政的有关领导多次协调省、市粮改办、财政部门,通过大量艰苦不懈的协调和争取,赢得了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使粮改所需资金最终得到了解决。春节前,省里下拨的粮改资金陆续到位。我们立即组织进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分流人员的政策兑现工作。对此,市粮改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粮食、财政、劳动、社保以及金融部门都能从维护改革大局出发,全力搞好配合,加班加点,昼夜奋战,仅用了五天的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分流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办理、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和拖欠职工工资的补发工作。

截止3月20日,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6,907名在册职工全员解除劳动关系,全部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发放经济补偿金5,860.4万元。其中:春节前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有5620人,占职工总数的81.4%;发放经济补偿金4,450.9万元,占经济补偿金总数的75.9%;发放拖欠职工工资1,532万元,补缴拖欠社保养老保险费2,221万元,占拖欠养老保险费的50%;补缴拖欠社保失业保险455万元,占拖欠失业保险的百分之百;补缴医保中心医疗保险300万元。全市竞聘上岗职工709人,占职工总数的10.3%;安置按政策不予辞退的职工402人,占职工总数的5.8%,其中:干部22人,因工致残人员、伤残军人33人,内部退养人员285人,其它人员62人。全市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基本完成。

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之所以能够迈出比较坚实的一步,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得益于粮食、劳动、财政、公安、、社保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工会等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通力合作;得益于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对粮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总结前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政治保证。粮改伊始,市委、市政府一班人就清醒的认识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虽然是大势所趋,但是要想在短时间去解决已经积累了50多年的历史问题,一次性分流近6,000名企业富余人员,肯定是一场硬仗,要想完成这个硬任务,必须把粮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粮改工作,每到关键阶段,都有明确的指示和具体要求。粮改期间,市委书记高凤昌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多次打电话询问粮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市长张焕秋同志在家主持工作,在粮改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要亲自主持召开粮改领导小组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粮改工作。市委副书记冯耀实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荫卓同志,副市长杨国奇同志亲自坐阵,主持粮改日常工作。自11月15日至春节前这段时间,先后召开70多次会议对粮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精心策划、精心研究、精心组织。市里五大班子其他领导对粮改工作都非常重视,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粮改进行到职工竞聘上岗、富余人员分流的关键阶段,提供了大量领导力量,深入到基层,每个重点企业都有市级领导包点,他们不辞辛苦,帮助企业研究实施方案、审核竞岗人员资格、耐心细致的做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充分发挥粮改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经常深入到辖区粮库,帮助企业解决粮改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我市粮改工作也得到省、市政府、粮食、财政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尤其是长春市李伟副市长、粮食局赵贵军局长、李树华副局长,多次来A市指导粮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粮改资金,破解难题。可以说,正是因为有各级党政领导对粮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做保证,才使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得以顺利的向前推进。

2、粮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确保粮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我市粮改前一阶段工作之所以运行的比较顺畅和平稳,在很大程度上与粮食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参谋助手作用和协调各方狠抓落实分不开的。一是基础性工作准备到位。在这次粮改过程中,粮食部门思路清晰,准备超前,工作细致。为了准确掌握各方面的基础情况,提前组织了“老粮”、“老帐”、“老人”的调查摸底,全市粮食系统从去年3月到5月,分成三个时段,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核实,摸清了库存底数,为粮改锁定库存奠定了基础。7月初,粮食部门又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国有购销企业的“老帐”进行清理核查,摸清了“老帐”的基本情况。“老人”的调查摸底可以说是动手最早。从2002年底以前,就将附营企业职工分流统计到国有购销企业人员之中,不但使这部分职工享受到了与购销企业职工的相同待遇,也为下一步粮食系统附营企业改革减轻了负担。正是由于粮食部门超前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基础性工作,才使得我市的粮改工作在省、市动员部署之后,适时启动实施,争得了工作上的主动权。二是关键环节精心谋划到位。政策的宣传,程序的规范,资金的筹措是这次粮改最为关键的三个环节。为了把粮改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职工和家属,粮食局把我市粮改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汇编成册,直接下发到所属各个企业,并对职工关注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粮改政策解答》,发到每位职工手中。同时,各基层企业还利用各种形式、各种会议广泛宣传粮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在涉及到职工工龄的认定、竞岗的资格条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补发的工资、拖欠的各项保费等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及时张榜公布,置于广大职工的共同监督之下,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保证粮改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得到了大多数职工群众的认可。改革成本的筹措和落实,是粮改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粮食部门从研究利用政策入手,数十次反复算帐,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力,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为最终解决粮改资金起到了积极作用。总体来说,我们争取到的粮改资金是比较宽裕的,全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全部兑现,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垫付款等所需资金基本可以兑现,可以说,粮食部门在争取粮改资金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同时,粮食部门在粮改运行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上,都能对形势作出比较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及时的向粮改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很好的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三是经常沟通协调到位。粮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仅靠粮食部门一家所能完成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粮食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不仅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完成大量基础性筹划和组织工作,同时还能搞好纵向和横向的沟通和协调,一方面是经常与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和邻近市、县保持经常沟通和联系,就粮改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政策问题及时进行协调,以确保能够准确把握粮改的相关政策和信息,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是主动与财政、劳动、社保等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得到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的改革主体作用,保证了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3、各部门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有力支持。在粮改的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从维护改革的大局出发,不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每一位参与改革的同志都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家都能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真正做到了一切以改革为重,一切服务于改革,一切服从于改革。劳动局、社会保险局与粮食部门紧密配合。杨佰军和武凤和局长全程参与,日夜兼程、连续作战,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近7000名职工身份的审核认定、欠缴保费的清理核查和并轨试点所需的各种手续。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财政局长肖志华同志多次向长春市财政局、省财政厅沟通,积极作好粮改资金的协调、筹措和落实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对粮改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特别是在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工资发放过程中,财政、金融和粮食部门,通宵达旦,不辞辛苦,指导和组织企业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在短短的几天里,就完成了70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兑付工作,确保了企业富余人员在春节前能够如期分流。这次粮改除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外,纪检、组织、宣传、人事、工会等部门也都全力配合,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安部门、部门全程参与粮改,出人出力,为粮改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4、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A市具体情况运筹谋划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在粮改进程中,我们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以人为本,善待职工”的原则,在严格执行省、市粮改政策一些大的原则前提下,尽量利用政策,争取政策,在上级政策框架允许范围内,结合A市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一是在基层领导班子产生上,我们采取了先建立基层党支部,由党支部领导企业粮改工作,党支部书记代行法人代表职责,待职工竞聘上岗和富余人员分流结束后,由竞聘上岗职工在党支部成员中选举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副职领导的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既减少了矛盾,又保护了一批干部。二是在会计委派上,我们采取了现职会计暂时代行会计职务,在粮改中实际考察,职工竞聘上岗结束后,经竞聘上岗的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的再进行委派。三是在职工身份置换上,按照上级要求要全员解除劳动关系,竞聘上岗的职工也要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济补偿金由企业出欠据,而我们竞聘上岗的职工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直接发给经济补偿金存款折,竞聘上岗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暂由企业保存,待解聘后发放给本人,这样做虽然多支付了一笔改革成本,但是使竞聘上岗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心理上都得到了平衡。四是在补发拖欠职工工资方面,我们采取了粮改前按实际工资支付,粮改后按上级有关规定支付的政策,这样做虽然多增加了一些改革成本,但是我们也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职工利益。此外,在养老保险的补缴接续、医疗费的报销、垫付款的兑付、统筹外补贴的续交等方面,除养老保险以外,其它的款项上级根本都没列入改革成本里来,这些我们都做了安排,近期内陆续都能兑现。

5、突出抓好稳定工作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这次粮改与历次改革相比,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全市涉及改革的人数近7000人,有近6000人面临下岗重新择业。下岗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都面临着挑战和考验,这给稳定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给安全工作带来许多隐患。要使粮改稳步向前推进,必须创造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工作中,我们注意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抓防范,确保粮食安全。为了防止购销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粮改之初我们就责承各乡镇的主要领导和派出所的干警,先期进驻粮库,负责粮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及时召开了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对职工队伍稳定、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粮情检查、值班值宿等方面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公安局长刘振华同志亲自召开了派出所长会议,部署任务。由于各乡镇和派出所认真负责,有的干警甚至吃住在粮库,各粮库的领导班子成员也都能够自觉担当改革的主角,认真负责的做好本单位各项基础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排除各种隐患,保证了改革期间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整个粮改富余人员分流阶段真正做到了不失火、不死人、不被盗、不坏粮,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抓难点,妥善处理职工上访问题。自粮改开始以来,由于职工对有关政策不理解、不接受,每天到市政府、粮食局上访的职工陆续不断,一般每天在150人左右,多者达400人以上,持续时间达40多天,在接待上访职工过程中,我们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负之以责”的原则,局和粮食局的工作人员采取了礼貌和理智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回答职工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向他们宣传和解释政策。市委副书记冯耀实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荫卓同志、副市长杨国奇同志都亲自接待上访职工,耐心细致的做上访骨干的思想转化工作。由于我们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大多数上访职工能够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上访的势头逐渐减弱,极大地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的局面。三是抓重点,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在认真接待和处理职工上访问题的同时,帮助有困难的上访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春节前,市政府拿出5万元、粮食局筹措2万元,对100多户下岗的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总的来说,我市的稳定工作基本上做到了苗头发现得早、问题处理得好、矛盾化解得了、事态控制得住,保证了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和在座的各位同志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但是,大家也必须看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由于个别单位执行政策有偏差,工作方法简单,思想工作不到位,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给粮改第一阶段收尾工作增加了难度,也给做好稳定工作埋下了一些潜在的隐患。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继续发扬前一阶段面对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一鼓作气,连续作战,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善始善终地完成粮改的各项任务。

二、下步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全面推进,粮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种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全局,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粮食市场供应稳定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粮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要继续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步伐,对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当前要抓紧做好富余人员分流的收尾工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尚未最终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要继续采取领导包保的方式,逐一做好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讲清形势、讲明政策、分析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限,使之能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全部彻底、不留尾巴地完成富余人员分流任务;要组织企业与竞聘上岗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要妥善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切实做到身份解除一个,关系理顺一个;在做好富余人员分流收尾工作时,要继续高度重视做好接待工作,认真分析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二是要着力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要从改革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入手,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职工全员合同制,工资分配激励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做到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新的经营机制,确保企业生存发展有活力、生产经营不亏损、职工生活有保障。三是要超前研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本着超前思考、积极探索、科学谋划的工作思路,提前搞好企业国有资产的清查和评估工作,为下步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依据。要立足本地的实际,对现有的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尽可能利用企业场地、库房及设施等现有的优势条件,组织对外推介,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推动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国内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向和信息,并适时走出去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探索企业重组及组织结构创新的形式,以便待省里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出台后,及时组织实施。

第二,要加快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做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尽快更新思想观念,转变行政职能。粮食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尽快转变职能,由过去的主要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的粮食经营企业;由过去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改为管理主体的准入和行为规范;由过去的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据《条例》进行法制化管理。把法制手段和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起来。同时,也要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做到指导、协调、服务与监管并重,通过指导、协调和服务来加强监管。二是抓紧组建粮食流通管理的执法机构,实现依法管理。要按照省里的要求,抓紧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加大行业监管的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质量检验关,认真做好入市收购资格的审核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对所有申报经营粮食的企业审核的标准、程序、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操作过程要公平、公正,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同时,要切实做好对经营者的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市场的安全。三是要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统计报表体系,依法将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和以粮食为原料的饲料、工业企业等粮食经营者全部纳入统计范围。要通过粮食流通统计,对纷繁复杂的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分析,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科学、客观和准确,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粮食市场监管工作。粮食部门要与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一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第三,要加强粮食管理搞活粮食经营。加强粮食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是粮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日益深化的新形势下,做好粮食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指导企业做好各类粮食经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库存政策性“老粮”的管理,将政策性“老粮”与企业自营的市场粮严格分开,实行专账、专货位管理,保证库存“老粮”的数量和质量。并按省里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做好“老粮”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陈化粮的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保证粮食市场安全。二是要搞活粮食经营。目前,正处在备耕阶段,我市农民手中的余粮大约还有50万吨以上等待出售,粮食企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紧紧抓住大连松源公司这样有实力的老客户,采取代收、代烘、代储的形式组织好粮食收购。对于企业当年新收购的粮食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做到库存新粮不积压,生产经营不亏损。三是要全力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粮食安全责任重大,要继续保持粮改期间安全工作的好势头,进一步加大“四防”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抓好安全防火、安全生产以及库存粮食的日常保管工作,要在总结以往安全防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形成安全防火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要从加强职工的培训入手,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把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要坚持实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生产事故及坏粮事故的发生,保证粮食安全。四是要认真抓好企业的减亏增盈工作。随着粮食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靠政策性补贴生存的日子已经成为历史。目前企业锁定的政策性“老粮”的数量已经十分有限。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转变观念,面向市场,在抓好粮食经营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费用管理,压缩费用,节约开支。此外,要加大对企业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组织力量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排查,落实专人清缴,确保企业债权不悬空。要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改革后的企业在扣除历史性因素后,绝不再发生新的经营性亏损。

第8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一、创新形式,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针对不同受教育对象,按照《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有重点地开展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提高粮食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营造依法管粮的社会氛围。

由分管领导范平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科、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

(一)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每周五机关“学习日”制度,主要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四川省粮食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粮食局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等有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对重要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使大家相互促进,共同学习理解。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法律法规知识年度考试。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人员依法管粮的工作职责,促使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权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提高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要建立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每年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小时,企业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受教育面必须达95%以上。

(三)加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向种粮农民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向粮油经营者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粮油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他们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利用法制宣传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周等活动,向广大粮食消费者广泛宣传粮食消费权益,促使他们合理消费、健康消费,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抓好市、县(市、区)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做到既依法管理和监督,又依法支持和保护,为服务“三农”做出积极贡献。

由**局长负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

(一)深入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政企分开政策,积极推进粮食行政职能转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指导和公共服务上来,把管理方式转变到依法行政和监督、监测、调查、协调、服务上来,努力提高我市粮食流通管理水平,确保政府对粮食的调控需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坚持崇尚实干。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确保粮食工作各项决策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二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市、县级粮食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争取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三要求实创新。要根据形势的新变化和任务的新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贴近基层,多去偏远的地方,多访问最困难的群体,多掌握第一手材料,不断深化对粮食工作的再认识,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粮食工作规律,把所有的决策、所有的工作,牢固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成就于自觉运用客观规律之中。四要坚持真情为民。牢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行业宗旨,从助农增收出发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从确保有效供给出发加强宏观调控,从确保消费安全出发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五要坚持清正廉洁。教育每一个机关公务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净化社交圈子,保持清廉品格,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不闯法纪禁区。

三、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做好工作

市粮食局将尽快组织力量对灾后重建、市(县)级粮油储备规模不达标、粮改遗留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针对问题,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汇报,争取资金支持。

分别由**局长,陈代昌、范爱民副局长负责,储运科、购销计划科、政工科、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加快灾后重建工作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重建项目指导、监督检查,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机制,坚持重建项目进度、资金落实周报制度。二是加快市粮食局直属企业灾后重建步伐。按照省、市的要求,为保证粮食收购、储藏、应急、军供需要。市粮食局以直属企业的2个(军供站、省食油储备库)恢复重建项目为重点,学好用好用活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落实责任。在军供站的重建工程竣工,即将投入使用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省食油储备库异地重建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完成任务。三是加强对县(市、区)粮食企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督导。市粮食局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帮助其找准重建进度缓慢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的建议。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理解和资金支持,加快重建项目工程进度。

(二)充实粮油储备规模,保障政府调控需要。按照国家“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充实地方储备”的要求,市、县粮食主管部门要抓紧时间,分别向同级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尽快使市(县)级粮油储备规模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计划和行情,把握节奏,适时进行轮换,确保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严格落实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限额规定,保障当地市场供应10天以上的小包装产品粮油应急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储备体系与购销体系的优势互补,共同构建产、购、销、储一体经营格局,完整有效地发挥国有主渠道作用。

(三)妥善处理好粮改遗留问题。一是做好改制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改制企业分流下岗人员就业困难,情绪波动大,旦凡有事都找原单位解决,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如意就闹或上访。我们将区别情况,主动与社区联系协调,将分流下岗人员的户口、人事档案、党组织等关系移交有关社区管理,以方便分流下岗人员再就业和子女就学、参军、就业。二是加强与国资部门、农发银行和法院的沟通和衔接,抓紧做好改制破产企业清算工作,妥善处理好粮改遗留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确保粮油流通规范有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发挥好粮食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由分管领导范平副局长、范爱民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科、储运科、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是粮食部门的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切实规范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执法机构和人员,解决经费预算,添置执法设备,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政府水平,适应“四专”要求,推动粮食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三)依法强化监管,规范粮食流通市场流通秩序。要把对粮食流通秩序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环节作为监管重点,,重点做好收购资格认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流通统计、军粮购销、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和储备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抽查与监测。加大库存粮食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质量、卫生标准,定期对粮食质量监测、监督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粮食执法活动的全面开展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必须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市粮食局是最基层的粮食行政复议机关,又处于依法行政的前沿阵地,必须加强行政复议组织和制度等基础工作,提高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能力,切实维护执法公正。

五、加强仓储管理,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坚持安全发展和“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发展”的方针,围绕加强粮油仓储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工作创新,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工作。公务员之家

由分管领导范爱民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储运科组织实施。

一是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总量这个目标。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谁主管,谁负主体责任”原则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我市粮食系统生产(工作)的绝对安全。二是切实加强粮油规范化仓储管理。按照《德阳市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积极推行科学储粮新技术,规范仓储管理,库存粮食“一符四无”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各级各类储备粮油必须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要求。三是严格储粮药品管理。健全制度,落实管理、使用责任,确保全市储粮药品安全储存、安全使用。

2012年领导作风建设整顿实施措施

在这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本人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的讲话精神,围绕“五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认真剖析,在同志们的帮助下,……

县环境保护工作整改实施措施

一、加大生活用水资源保护,让畜牧业远离生活饮用水区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会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河道内养殖家禽的养殖户进行宣传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水体污染;二是对凯江上游入河排……

2012年市粮食局整顿实施措施

我局于2012年6、7月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评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局的工作汇报,三个评议小组分别实地走访、调查了各县(市、区)粮食局和部分国有、民营粮食企业。7月30日,市六届人大……

第9篇:解决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

关键词:粮食金融化;粮食安全;金融化;粮食价格

前言

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中国有着世界人口的22%,但仅有世界耕地的7%,粮食安全在中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十七届三中全会把粮食安全放在了农村各项政策的首位。当前,生物(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能源的出现、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和粮食金融投机的凸显,使得粮食金融化特征愈发明显。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粮食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各经济主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波动,在粮食金融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成为当前热点问题。

一、粮食安全问题的由来

(一)粮食安全的概念

对粮食安全至今仍没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概念,“粮食安全”的基本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于世界性的粮食危机而提出的,当时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基本定义是,“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曾任粮农组织总干事的爱得华.萨乌马1984年提出了粮食安全的新概念,其内容是“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品。”这个概念具体包括三项目标:(1)确保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2)最大限度地稳定粮食供应;(3)确保所有需要粮食的人们都能获得粮食。

(二)我国粮食安全现状

对我国粮食安全的认识学者有不同的认识,可分为悲观派、中立派和乐观派和三种。悲观派以莱斯特·布朗为代表,他认为,在今后的几十年中,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迅速城市化,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将急剧增加,从而挤占农业用,最终影响中国的粮食生产,其结果仍然是中国巨大粮食缺口及其由于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强大购买力将使中国买断世界所有粮食出口,而其它贫穷而缺粮的第三世界国家的生存将受到威胁,从而动摇世界安全。更多的学者则处于中立派,美国农业部费里德克·科鲁克认为,布朗博士在长期预测中没有把市场经济的自我矫正机制因素考虑进去,中国政府、生产者和消费者不会对经济环境的变化无动于衷;林毅夫(2008)认为中国主要粮食品种能够自给自足,短期内,国内粮价不会跟随国际价格上涨,但他也担心,中国粮食供应并不是高枕无忧,粮食安全存在的隐患,应该引起重视。还有一些学者则属于乐观派,芝加哥大学的约翰逊教授(1994)认为,中国并没有粮食问题,倒是有一系列与粮食收购、贮藏和购销有关的政策问题。

二、粮食金融化的特征

在粮食供给和需求两端都没有剧烈变化的情况下,2008年粮价上涨带来的粮食危机,说明了粮食不仅是农业问题,更是一个金融问题,粮食的金融化特征越发明显。

(一)粮食价格的剧烈波动和国际化

2008年4月,世界银行发表报告说,截至2月底,过去3年国际市场小麦价格上涨了181%,食品价格整体上涨了83%。在粮价节节上升的同时,全球粮食储备已降到198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国际公认的安全储量是至少满足全球70天的需求,而如今的全球粮食最多还能维持53天。粮价再也不是一国自己能说的算的事,粮价的国际化趋势明显。

(二)粮食价格与期货交易紧密结合,金融投机性明显

当前,世界粮食供给稳步上升,而新增人口对粮食的需求也没有表现出强烈上升的趋势,粮食供给和需求两端都没有剧烈变化。生物(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能源的出现、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和粮食的金融投机的凸显(主要由于流动性过剩和金融危机转移风险的需要),粮食成为被炒作的对象,使得粮食金融化特征愈发明显。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粮食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各经济主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波动。《粮食战争》作者拉吉.帕特尔(2008)认为粮食不仅仅是食物,而且是战略武器,世界范围内的粮食高价时代已经带来。美国通过生物(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能源战略和美元的不断贬值成为这次粮食危机最大的受益者,非洲一些国家则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粮食的金融特性不断显现。

二、粮食金融化背景下的我国粮食安全对策

粮食金融化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建立粮食安全新框架,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粮食安全政策的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内涵,不仅是重要的理论课题,也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笔者建议:

(一)建立健全全国性的粮食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在粮食流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期货市场所特有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的功能已被广泛应用于现货流通,利用期货市场已经成为现代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基本理念。魏东(2008)认为美国通过金融市场牢牢地控制着粮食的定价权,是由于芝加哥市场已经成为国际粮食贸易的一个定价中心,以及风险控制的一个中心。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我国的粮食期货市场,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来给自己规避风险,通过这个市场来发现市场的趋势,并且为自己将来的采购计划做预先的风险控制策略。

(二)政府应尽快采取有力政策促进粮食生产

从中国农业发展的历程看,所有影响粮食安全的因素中,政策居于核心地位,可以说一定程度上,制度政策是经济增长农业、粮食增长的内生变量。王雅鹏(2001)认为,我国粮食总量主要靠自己来解决,应坚持“国内生产自给为主,国际进口调节为辅”的方针来调控国内外粮食供给总量与结构,同时他建议政府以保护价格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清仓核库、积极收储,完善粮价监测调控体系,遏制粮食总量供给下滑。郭生祥(2008)认为建议成立中国“三农”投资公司,正如为维护人民币的稳定,国家建立了自己的投资基金中国外汇公司;为建立世界级的国际金融中心,必须成立中国金融中心投资公司;发展“三农”,长期来看必须建立中国“三农”投资公司。

(三)加快技术进步解决粮食安全问题

黄季焜(1995)通过建立农作物生产供给模型,证实了技术在农业发展方面至关重要,例如:水稻产量增长中各因素的贡献率是投资科研(94%)、制度创新(29%)、灌溉投资(5%)、价格政策(2%)、环境(-3%)、耕地与劳动力(-22%)、其他因素(-5%)。目前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严重不足(不到国家财政总支出的10%),其中仅仅有1%的投资用于推动我国最大规模和最复杂的农业的技术进步,自然难以担负重任。笔者建议,在

农业银行体系中(特别是政策性银行)设立类似于“助学贷款”的农业科研专项贷款,发挥银行项目评估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农业科研投入,这也是目前可行和有效的方式。

参考文献

[1]高帆.中国粮食安全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肖国安.中国粮食安全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王守臣.我国农业的发展与粮食安全战略的选择[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