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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理论精选(九篇)

粮食安全理论

第1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 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思想;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贸易

〔中图分类号〕f30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5-0142-06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但翻开中国的历史,写满了“天灾”、“饥荒”等字眼,千年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竟是一个“饥荒国度”。〔1〕中国真正解决吃饭问题,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建国以来粮食安全问题逐步解决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一部粮食安全思想变迁史。研究建国以来粮食安全思想内涵的演变特征,有助于总结其中对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产生重大影响、做出重大贡献的思想成果,发现对粮食安全制度产生负面作用的思想因素,并为未来粮食安全发展提供启示。

一、粮食安全概念的发展

粮食安全思想中国自古便有,但粮食安全的概念,最早由联合国国际粮农组织(fao)提出。1974年,fao在罗马世界粮食大会上提出,粮食安全即“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2〕这一概念在1983年、1996年、2001年均得到修正。学者们对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粮食首脑会议提出的粮食安全概念一直非常关注,分析认为,其粮食安全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涵:第一,从对象上说,粮食安全是对“所有人”供给;第二,从数量上说,粮食安全供给的数量标准应当是“足够”;第三,从质量上说,粮食供给的质量应当是保障“健康”;第四,从时间范围上说,粮食的供给应当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体现为“在任何时候”;第五,国际粮食安全概念一直以来非常强调一个标准,即可获得标准和购买力标准,提出应当让所有人“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国际粮食安全概念偏重于关注贫困与饥饿问题,偏重于对第三世界国家和贫困人口的粮食获得,以及营养安全。近年来,随着世界生态环境的恶化,人们逐渐开始关注粮食安全中的质量问题。

国内对粮食安全概念的研究,经历了从对世界粮农组织的粮食安全概念介绍,到逐渐提出立足于中国国家安全的粮食安全概念,并对粮食安全内涵进一步丰富的发展过程。1983年,吴天锡在《世界粮食安全政策》一文中将世界粮农组织提出的粮食安全概念引入中国。继而,中国农业科学院“世界粮食安全问题”课题组于1988年对世界粮食安全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认为粮食安全应当包括宏观安全和微观安全两个层面。微观安全即指个人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粮食获得和营养安全;而宏观安全则是指从政治方面看,国家以财力保证和宏观干预政策,保证国民的粮食安全。课题组认为,粮食安全系统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世界粮食安全大系统之下的国家和地区子系统,层层分解直到家庭和个人子系统;从粮食安全的环节看,可以划分为供需两个子系统,以及生产、储备、外贸、消费、收入分配、运销系统等。〔3〕1998年,朱泽提出中国粮食安全概念,认为粮食安全是指国家在其工业化进程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粮食的需求和粮食经济承受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4〕针对《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建议》中提出的“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稳定的商品粮基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安全体系,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这一有关粮食安全体系的表述,2001年丁声俊分析认为,粮食安全的概念相当丰富,至少应包括任何需求者、任何需求时间、各个产地来源、各种所需粮食和食物、粮食和食物数量与质量以及购买力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而中国的粮食安全体系,应包括粮食生产能力持续、稳定增长的生产体系;确保粮食供应的市场贸易体系;健全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对粮食进出口、粮食储备等进行宏观调节;提供综合信息的粮食预警报体系;建立援助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5〕吴志华认为,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与其生存与健康相适应的足够食品,而对粮食生产、流通与消费进行动态、有效平衡的政治经济活动。〔6〕200

6年,高帆论述认为,粮食安全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居民能够获得与其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实现粮食安全是一个包括生产、流通和购买等因素在内的“多链条互动”的过程。〔7〕2009年,肖春阳指出,在粮食安全概念上,中国与世界粮农组织的概念内涵并不一致。他认为,世界粮食组织所说“food security”,直译为食物安全或食物保障,现在约定俗成译为粮食安全,实质是食物安全。中国的粮食安全,不同于世界粮农组织食物安全的概念,应是就一个国家而言,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合理的粮食储备;供人们直接消费的人均粮食供应量(膳食能量供应量);粮食生产按市场需求稳定发展,不出现大的波动;适量进口粮食;解决好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8〕2010年,刘笑然论述认为,粮食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满足每个居民获取所需粮食及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地域、对象、数量、质量、卫生、价格和运送等多方面的丰富内涵,现代粮食安全至少应该包括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流通安全和生态安全四层涵义。〔9〕

由上观之,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粮食首脑会议对于粮食安全的定义是基于“世界粮食安全观”的角度,从全世界的粮食安全状况出发,考虑世界上最落后国家、地区、民族、人口的贫穷与饥饿的实际情况,提出的粮食安全目标。而我国的粮食安全概念,一方面,它仍然指向“确保所有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起,也能买得到他们所需的基本食品”,但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在国内研究的语境下,当我们提到粮食安全这一概念时,还应当从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理解。从对既有的粮食安全概念的梳理,可以发现,粮食安全思想的内涵也是随着时展而不断丰富的。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贸易这四个重要的内容在粮食安全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占据了特别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各个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国际形势的不同,粮食安全思想由单纯重视粮食生产,到重视粮食流通,再到强调粮食贸易,并发展成为注重粮食生产、流通、贸易的综合协调,其内涵表现出一种由封闭向开放演变的特征。 调粮食生产的粮食安全思想

粮食安全思想中,粮食生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充分有效地利用国内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能稳定地提高粮食的产量,持续地、较好地满足国内的主要需求。〔10〕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粮食生产是粮食稳定供给的基本前提。因此,在我国的粮食安全思想中,粮食生产一直处于基础地位,是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

这一点在建国之初的粮食安全思想中体现得尤为明显。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大改造,这段时期的中国正处于一个快速而迅猛的发展阶段。中国在经过苦难的战争后,开始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并进行了大范围的经济重建,努力摆脱贫穷与落后,为我国初步进行工业方面的建设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也是中国经济政治和经济体制转变最剧烈的一个阶段。在这短短七年之间,中国从开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转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再到社会主义大改造,最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时期中国的剧烈转变和当时所面临的严峻国际形势,都对当时中国的粮食安全情况以及形成粮食安全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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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段内容参阅:魏巍《陈云的粮食生产思想初探》(《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熊亮华《陈云对粮食问题的卓见》(《党史博采》1995年第11期)等文。在这个阶段,陈云负责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提出过许多重要的粮食安全思想。对于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陈云的代表观点是“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

在新中国成立时,面对东北1200万亩的粮田受灾,上海资本家大量储存布匹、粮食,哄抬物价扰乱市场,期望从中投机获利的情况,陈云不仅要为救助灾民而调拨积聚粮食,还要为稳定物价和市场而大量调拨布匹、粮食来保证上海物资供应。1950年4月13日中央会议上,陈云就粮食状况和财政状况进行了报告,提出:“应该预计到,经过十二年的战争,我国农田产量大幅降低,民间粮食的存储很少……帝国主义者以及逃亡在海岛上的一小群反动分子正在幸灾乐祸,他们梦想大陆上发生什么粮食危机。就让他们做梦去吧!华北、东北、河南、山东(除胶东区)等地已经普降春雨,我们麦收有望了。同时全中国农民正在进入

耕。那些幻想我们发生粮食危机而幸灾乐祸的人,注定会失望的。刚好相反,中国人民不但能战胜灾荒,而且会呈现出我们多年未有过的粮食丰收、粮价平稳的大好局面。”〔11〕陈云上面的讲话中包含了如下几点意思:第一,克服粮食危机,做好粮食供应,首要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第二,国家安危、政治斗争与粮食生产紧密相联。因此,他积极呼吁“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提醒全党更加重视和认真对待粮食生产。1951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宣传工作会议召开,陈云在会上发表了《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的讲话。他说:“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仍要大量进口粮食、棉花等许多农产品,虽然现在比以前有改善,但是,发展农业仍是头等大事。农业不发展,工业就很难发展。”〔12〕他提出了一些重要举措来增加粮食的产量:(一)完成土地改革;(二)预防水旱灾害,兴修水利;(三)提高粮食单产,发展化肥使用。①

而后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粮为纲”和1960年中共中央提出的在全国 “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是对重视生产的粮食安全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经过几年的经济恢复,1956年底顺利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得到好转,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认为中国当时的经济体制已经较为完善,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无法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经济建设。粮食生产上“以粮为纲”,是毛泽东在1958年提出的,在这一口号提出之初,由于“大跃进”浮夸风盛行,毛泽东同志误以为粮食形势大好,已经在考虑“粮食太多怎么办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他认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精力可以放在工业,特别是钢铁生产上面。在与薄一波的对话中,毛泽东以“以粮为纲”这一口号,逼迫工业发展也拿出相应的口号,提出更高的工业发展指标。〔13〕这种过快过急全局冒进的发展道路,使得经济建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国民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以粮食总产量为纲的农业生产结构,也不利于粮食生产的发展。1960年,饥荒发生,使本就出现问题的粮食安全状况雪上加霜。这时,中共中央提出了“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指出保证粮食生产不单是农业部门的责任,而且是各部门甚至全党、全民的共同责任。在“以粮为纲”、“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等粮食安全思想中,粮食安全的主要内容是粮食生产。

1959年到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人民公社体制显示出很大的弊端,党内开始了对包产到户的讨论,这实际上也是粮食安全思想中关于粮食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即选择怎样的生产方式对发展粮食生产最为有利。在这场讨论中,陈云、邓小平、邓子恢、曾希圣、李富春等人都基于务实的立场,认为包产到户更能调动广大群众的粮食生产积极性。但毛泽东坚持认为,公有制是富强的根源,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是倒退,以政治标准来判断粮食生产方式的优劣。包产到户在改革开放之前最终未能被采用,但作为粮食生产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为改革开放之初的农业生产体制改革提供了思想源泉。

尽管粮食流通、粮食贸易、粮食储备等思想在建国之初的粮食安全思想体系中已经初步形成,但把粮食生产放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头等重要地位,是建国之初粮食安全思想的主要内涵。这一方面是由于经过长期的战争破坏后,中国传统的农业经济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粮食产量下降到历史低点,粮食供给不足而需求不断增大,决定了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粮食需求以获得人们对新生政权的政治认同,保证国家内部稳定,为工业发展提供资金积累和物质保障成为粮食安全的主要目标。另一方面,封闭的经济环境决定了粮食生产是粮食安全的主要内涵。1953年开始,我国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国家利用政权力量,采取层级化的科层制治粮结构, 科层是指国家严格的层级管理模式。科层制治粮结构,即指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严格的层级管理治粮模式。这是高度集权的粮食安全保障结构。 见张睿《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8期。强制要求农民把他们生产的粮食全部卖给国家,由国家来控制、调节全社会的粮食供应。市场流通的作用被国家计划取代。在这种封闭的粮食安全体系中,流通已经为国家所控制,因而在粮食安全思想中不占据重要位置。保障生产,提高粮食总产量为粮食安全的内涵所在。 流通体制改革的粮食安全思想

粮食安全中的流通,是指通过流通环节确保粮食的稳定供应

,让人们在任何情况下、短时间内都能买得到、买得起所需要的粮食。 娄源功认为,粮食流通安全主要涉及粮食流通体制、价格体制、储备体系、进出口贸易政策、补贴制度和粮食市场体系等多方面的问题。但在本文中,粮食流通仅指粮食的国内市场流通,对粮食进出口贸易单独论述。见娄源功《中国粮食安全的宏观分析与比较研究》,《农村经济管理》2003年第3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突破。1982年,我国首个农村工作“一号文件”诞生,肯定了包产到户等生产责任体制。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了自主权,在分配劳动成果过程中也打破了“大锅饭”,生产积极性得到空前提高。〔14〕1979年到1984年间,我国粮食总产量大幅提升。 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1979-1984年《中国统计年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粮食统购政策的弊端也日益凸显。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后关于粮食安全内涵的讨论中,不仅强调粮食生产,更强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众多学者以及政策制定者围绕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阐述观点,丰富了粮食安全思想的内涵。

1978年以前,国家控制几乎全部的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吴硕在《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必要性和若干理论问题的认识》一文中指出,当时的粮食安全存在粮食高产地区生产发展缓慢,国家粮食统购与统销不平衡,国家财政对粮食统销的价格补贴与年俱增、数字十分庞大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改革粮食流通体制。〔15〕丁声俊在《对我国粮食流通战略转变的探讨》一文中论述到,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粮食流通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在粮食总产量大幅上升,农民“卖粮难”、产粮省调出粮食难与国家“储粮难”、“调粮难”、“运粮难”的情况并存,究其根源,是由于粮食流通渠道不畅。他提出,对粮食的生产和流通管理,必须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根本方针。〔16〕1985年,吴硕再次发文论证粮食流通领域改革的必要性,提出取消统购统销的时机已经成熟,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应当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要求农业生产者面向市场需求,靠国家计划指导和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粮食生产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提高经济效益。〔17〕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逐渐减弱了对价格的控制,渐渐地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充分发挥计划和市场的作用。〔18〕在粮食流通领域,关于双轨制的讨论十分热烈。1993年,陈锡文指出,我国粮食的“双轨制”是历来就有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粮食由市场定价的部分相对来讲可以忽略。〔19〕王德文、黄季焜则认为,双轨制是从1978开始正式形成的,并总结了我国粮食双轨制的形成过程:第一阶段是双轨制的形成,第二阶段是利用双轨制来发展我国粮食市场,第三阶段是改革双轨制。他们还指出我国双轨制是渐进性发展的,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而且具有可逆性。 〔20〕对于“双轨制”的具体路径选择,唐仁建提出通过保量放价来实施,卢迈、谢杨则提出通过保量保价来解决这个问题。〔21〕

对于双轨制的效果,学界的看法也并不一致。一种看法是,双轨制难以影响粮农的生产决策行为,其理由是,我国粮食产品的价格主要是由政府制定,政府决定了粮食的定购价格和数量,并且粮食的定购价格往往在由市场决定的价格之下,因此,粮农的行为主要受粮食的市场价影响,其供给行为也往往取决于市场,而粮农售给国家的部分,则具有税收的性质。另一种观点是,双轨制会影响粮农的生产决策。金和辉认为,定购价格可以引导市场供给,同时,订购价格也通过影响粮农预期而调整粮农的生产决策行为。〔22〕高小蒙等人给出的观点是,由于当时我国还处于非完全的市场经济,市场和计划都会对粮农行为产生影响。但是,只有当粮农的粮食产量充足且国家制定的定购数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市场的作用才会大于计划。〔23〕

1998年,政府先后颁布了《粮食收购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六个配套文件来推动新一轮“粮改”,力图将粮食生产和流通放置于市场中去。2004年,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文件,决定在这一年全面开放粮食购销市场,稳定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双轨制”改革开始到1998年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再到2004年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中,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适当运用国际粮食市场调节国内粮食供需、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运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学者们在这些政策制定前后进行了激烈讨论,为我国政府制定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步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总结,丰富了粮食安全的思想内容。尽管对市场化过程中的一些政策选择存在不同意见,但学者们的主流意见认为,粮食流通由计划向市场,由封闭向开放的发展趋势不可改变。

四、强调贸易安全的粮食安全思想

新中国自建国以后就开始参与世界粮食贸易体系。尽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国际贸易中,我国粮食进出口根据国内粮食产量丰欠不同,出现净进口与净出口局面的变化,但由于我国粮食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自给率,并且粮食国际贸易都由国家直接控制,粮食贸易还不足以威胁国内粮食安全状况。贸易安全成为粮食安全思想重要内容,发端于布朗《谁来养活中国》一文的发表。

1995年,布朗《谁来养活中国》一文发表后,引起了学者们的热烈讨论。虽然中外学者们多认为布朗的研究方法导致他得出2030年以后世界无法提供足够的粮食养活中国人的结论是错误的,但是,学者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内粮食市场的发育,国内外粮食价格的变动及国际政治经济的变化,中国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坚持粮食自给自足的粮食安全观已经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必须遵守对wto的承诺,逐渐取消保护农产品的各种非关税措施,实现粮食流通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粮食贸易不再是国家牢牢掌控在手的调控器,而成为了新的粮食安全风险因素。〔24〕粮食思想中,对粮食贸易的讨论逐渐成为重要内容。 布朗提出的2030年后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国内学界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林毅夫在其《中国农业科研优先序》一书中,基于对科技与政策的关系的理论分析提出,只要选择执行正确的政策,在21世纪,中国完全有能力达到粮食基本自给的目标,具体可以通过选择科研优先顺序,优化科研资源配置,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来保障粮食供给。①朱希刚从数据测算上提出,中国2010年粮食缺口为027亿吨,2020年仅为025亿吨,中国的粮食进口不到世界粮食总贸易量的1/10,不会导致世界性的粮食危机。〔25〕黄季焜则认为,城市化、市场化和收入增长将成为中国粮食需求增长的根本动因,而技术创新将会给中国粮食增长带来持续动力。〔26〕胡岳岷直接对布朗的观点进行否定,认为由于消费习惯的地域差别,即使中国人均收入上升了,也不可能达到美国人对肉、牛奶、禽蛋的消费标准,从而使布朗所认为的中国扩大对动物蛋白的需求将超过世界粮食生产能力的预测,不攻自破。另外,胡岳岷认为布朗夸大了人口对我国粮食供给所形成的挑战,认为中国人口到2030年未必像布朗预测的那样会达到16亿。在供给方面,胡岳岷认为,虽然我国存在大量的农田和灌溉用水被转作非农业利用以及存在一定程度的环境破坏,但总体来说,布朗的结论过于耸人听闻。〔27〕另外,朱泽、蔡承智、陈阜等学者都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中国未来粮食贸易的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对中国的粮食安全持乐观态度,驳斥了布朗的“中国不能养活中国人”的观点。但另一方面,学者们都认为粮食安全是应当随时警醒的问题,必须给予长期重视,并从各方面做出持续的努力。

其次,对是否应该大量进口粮食进行了讨论。吕新业、蔡承智、陈阜、林毅夫、田野等学者认为,中国不可能也不应该大量地进口粮食。他们认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进口规模的扩大,将会损害国际粮食供给状况,对粮价造成很大影响,进而影响其他国家的利益。并且,鉴于粮食在外交历史中常被粮食出口大国作为政治武器使用,因此,中国粮食必须保证一定的自给率,完全依赖国际市场,对中国国家和世界粮食安全来说,都是不可取的。也有学者,如柯炳生、朱希刚等支持扩大进口,认为中国不应该排斥粮食的大量进口,利用粮食国际贸易来实现国内供应的稳定的风险极低,粮食进口有利于中国粮食安全。

第三,关于粮食贸易中对粮食产业的保护的讨论。中国加入wto以后,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完全排斥粮食国际贸易是不可能的。粮食贸易已经不在于是否参与的问题,而是如何利用的问题,以及在粮食贸易中,如何保

本国粮食产业的问题。对于我国粮食的对外依存度,学者们根据各种测量方法,提出过很多观点。但总的来说,大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的粮食外贸依存度不应该超过15%这一红色警戒线,5%—10%是理想区间。〔28〕学者们从各个角度讨论了在粮食国际贸易的冲击下,如何保护国内粮食产业。粮食贸易成为粮食安全思想中一个重要内涵,并且在粮食安全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结语

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入世以后中国逐步加入经济全球化,我国粮食安全思想也逐渐从单纯强调生产安全,到重视流通安全,到特别重视粮食贸易安全。发展到今天,当谈及粮食安全的时候,很少有人会单纯指生产安全或者流通安全,或者贸易安全,更多的是考虑一个综合协调的粮食安全体系,包括粮食的生产与流通、粮食贸易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可以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粮食安全思想内涵也逐渐丰富,体现出由封闭到开放的特征,是从单一的生产安全,走向综合协调的粮食安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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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

最近在面对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解决“菜篮子”问题,搞好市场供应,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我们今天在这里举办20**粮食市场论坛,目的就是共同分析当前粮食市场形势,研究探讨对策,做好各项粮食工作,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为我省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粮食基础。首先,我谨代表*省粮食局对在百忙之中亲临我省指导论坛并要做主讲的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徐小青副部长、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尚强民主任、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市场监测处王晓辉处长、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研究预测部刘正敏经理、中国玉米网冯利臣总经理五位专家和参加论坛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为举办这次粮食市场论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地处黄土高原,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省份。全省3375万人口。*粮食产需的基本情况是,总量不足,品种结构矛盾突出,产粗吃细,小麦不足,玉米有余。每年如何把缺口的小麦、大米和食油弥补起来,保证全省的市场供应,就是摆在我们粮食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虽然国务院把*划为产销平衡区,但从多年粮食供求的历史和近年粮食供求的现实来看,*是一个粮食主销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搞好市场粮食供应,确保全省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粮价是百价之基。我省今年玉米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上涨5.7%,小麦平均上涨6%,食油价格同比上涨11%。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握粮食供求形势的变化,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搞好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就成为摆在我们全系统粮食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举办这次粮食市场论坛,邀请专家主讲,集思广益,对于我们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从国际与国内的结合上,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粮食市场价格变化的规律和粮食市场宏观经济走势,开阔思路,开动脑筋,研究对策,推动我省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各项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适应中国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中国的粮食市场论坛应运而生,并成功地举办了十届。我省这是第二次举办较高层次和较大规模的粮食市场论坛。本次论坛,就是再一次搭建一个开放、互动的平台,使粮食专家、粮食工作者、粮食企业人通过这个平台相互进行信息交流和共同探讨,提高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驾驭粮食工作全局的能力。因此,希望各位专家毫无保留地从宏观的高度和长远的发展,对*的粮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代表多向专家学习请教,并为我省的粮食工作献计献策。最后预祝*粮食市场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第3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启示

确保全国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这就要求对粮食安全进行预警和监测,并用正确的决策对粮食安全进行调控。为适应新形势下湖南省粮食安全领域发展变化的新要求,研究适合省情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为粮食宏观调控部门提供科学快速的决策支持工具,成为当前粮食安全科研工作的重要任务。由于每个省的地理人口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存在种种差异,使得各省在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上均有不同,所以不能盲目引用。

国内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分析

目前,国内对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研究已有了一定的成就。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储备等各个环节,其指导思想就是在出现粮食不安全时,立即启动系统中相应的调控措施,确保粮食市场安全、社会稳定。当然,系统采取的措施应当是可操作的、有效的。因此,粮食安全预警系统是应对粮食不安全警报而建立的,用来消除、防范、抵御粮食不安全,实现粮食安全。本文分别以上海、河北、福建为例介绍。

(一)上海市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

上海是一个特大型的粮食消费城市,一个由市场检测、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先兆预警等环节有序衔接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在上海已经逐渐成型。这个预警监测模式的特点是能够即时应对粮食市场的供求波动。上海信息监测网络涵盖了九个大型粮食批发市场、五个粮油加工、销售骨干企业以及19个区县的粮食市场。其中有33个监测点,这些监控点按照每天每周每月的不同要求,将各自的进货量、销售量、价格等数据上报汇总。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就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监测。

随着上海粮食流通市场的发展,监测点的数量和检测网络的规模都将不断的扩大。除此之外,上海还密切关注周边地区和粮食主产区、主销区的市场走势,以及国际农产品现货、期货的市场行情。业内人士认为,在广泛监测和信息收集的基础上,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将对粮食市场的供求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粮食市场的变化趋势,进而实现先兆预警,然后即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河北省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

建国以来河北省的粮食生产得到了稳定的发展,1949年河北省粮食产量仅为469.5万吨,到1998年河北省粮食产量已经达到2917万吨,50年来增长了521.96%。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粮食生产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2007年河北粮食产量为2841.6万吨,与1978年相比河北省粮食年产量增长了68.3%,增加了1153万吨。但是河北省粮食增产速度时快时慢,有时甚至出现负的增长,由于种种原因河北省粮食产量在年度间的分布并不平均,而且还存在品种结构不合理,因而需要生产预警系统来对其进行监测和预警。目前,河北已经研究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它的特点是把经济波动理论、经济预警理论运用到粮食安全预警监测分析之中,并运用灰色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计算手段,以及扩散指数法和预警灯图法对河北的粮食生产进行了实证和预警。这种模式的建立已经成为河北省研究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体系的一个重要成果。

(三)福建省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

为了确定粮食生产警情,福建省也建立了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它的特点是研究福建省粮食总产量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定量关系,以粮食产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计量经济学方程。福建省对粮食生产一直持积极支持与鼓励的政策,但是福建省粮食生产尚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所以影响粮食产量的主要因素是投入要素,而不是需求,故在方程中应选择主要投入要素作为影响粮食产量的主要变量,诸如农业劳动力X1、粮食作物播种面积X2、化肥使用量X3、农机动力X4等,用这4个变量作为解释变量(数据来源:福建省统计年鉴),建立方程,经参数估计和检验后发现,由于我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充足,农业机械虽然在提高产量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并非关键的作用,因而农机劳动力在方程中并不显著。重新建立模型,计算结果如下:

模型1:ln(Y)=O7340741n(X2)+0.186691n(X3/X2)+U

(0.056382)(0.10234)

(13.02)(1.824)

R2=0.99987,F=59234.33832,

SE=0.07582,D.W=1.49310

模型2:In(Y)=0.8065071n(X1)一0.1731421n(X2)+V

(0.108729)(0.089483)

(7.418)(1.935)

其中方程下方第1行为参数估计值的标准误差,第2行为对应参数的T的检验统计量值。R2为较正可决系数。模型1的参数估计值0.734074,0.18669分别为播种面积,每亩化肥使用量的产出弹性。即播种面积增加1%,产量增长0.734074%;每亩化肥使用量是这样的:播种面积增加1%,产量增长0.18669%。所以模型1通过经济意义的检验。类似地,模型2也通过经济意义的检验两个模型的方程和变量都很显著,拟合优度也都很高,接近于1。两个模型的随机干扰项都不存在一阶自相关。由于未采用截面数据作样本,且观察值全部为实物量单位,两个模型随机干扰项的异方差性可以避免。因而两个模型都是较理想模型。

(四)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体系相关研究

尽管国内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是根据不同的省份来设计的。不过它们有这样一个共同的模式。这种共同的模式可归纳如下: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由信息网络、信息处理、信息、预警指标、发出预警信号等子系统构成。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

信息网络,它能借助现代互联网工具将遍及全省的粮食信息网点相互连接,并有效且及时的将收集到的信息传递到预警系统进行处理。这种预警监测系统,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作防范,然后信息处理。信息模式的特点是将信息处理形成信息网络,加强对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收集、分析监测省内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预警系统根据信息处理结果,即时将这些信息定期提供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粮食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参考,采用适当的渠道定期向社会,使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有关政策法规,调整生产计划或经营策略,以期达到调节市场供求平衡目的。预警指标,建立灵敏、准确提供信息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进行粮食安全预警。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预警指标,因为从这些指标中可以判断粮食安全与否,如粮食生产、需求、进出口、储备、粮食价格等方面的指标。所以要建立某省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就要根据该省粮食生产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系统进行设计。

国内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的启示

通过对以上三个省份的具体分析,以及对国内研究的归纳,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一种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都是根据各自省份的具体情况来设计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我们不能盲目的借鉴。但是可以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其中适用于湖南省的可归纳成如下几个方面:

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指标体系的设置是建立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的关键,国内对有关粮食安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地区粮食安全预警的研究较少,分省尺度上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不仅受国家整体水平上的粮食安全的制约还受各省具体粮食安全影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设计湖南省粮食安全预警指标体系时考虑的警情指标较全国尺度要少,可以忽略国际粮食供需变化的影响,同时重点考虑涉及湖南地区本身的指标。

本文认为可以将预警指标设置如下:粮食亩产增长率,受灾面积增长率,播种面积增长率,食品工业产值增长率,人口增长率,化肥销量增长率,农药销量增长率,役畜拥有量增长率,农民与非农业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比例增长率,财政支农资金增长率,有效灌溉面积增长率,农业商品率增长率,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指数,粮食收购价格指数,粮食经济作物比价,农用机械动力增长率,化肥价格指数,另外,农资价格是一个重要指标,由于受农民本身货币购买能力的限制,农资涨价对农民的购买能力更是雪上加霜。所以监测好农资价格是影响农民投资积极性的关键因素。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一套自动的预警监测系统。网络不仅可以提高预警监测的准确性还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利用统计信息和遥感估产信息动态分析区域粮食的年度和年内供求状况,对湖南省粮食供需总量和结构平衡进行预测和预警。这将为我省粮食宏观调控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为各粮食部门提供方便有用的信息参考发挥着重要作用。

湖南构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的思路

从湖南粮食生产的实际出发,把经济理论、经济预警理论运用到湖南省粮食生产中,进行粮食生产的监测预警研究,根据监测、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先兆预警等有序的环节建立湖南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从粮食生产增长率的角度去发现湖南粮食生产中潜在的问题。

第4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粮食安全 体系 基本原则

自给为主原则

我国是一个粮食需求和消费量巨大的人口大国,粮食生产和消费必须坚持以自给为主的原则。近几年,有人主张压缩国内的粮食生产,增加对国际市场的粮食进口,实行粮食自由贸易。他们的主要理由是:中国坚持粮食自给为主的政策已经使中国经济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对粮食的巨额补贴使政府的财政包袱越来越重;硬性的购销计划,不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增长。

笔者认为,坚持粮食自给为主的方针,确实使国家财政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我国的粮食生产也并不具有比较优势。但是,无论怎么说,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品,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国,为维持一定的粮食自给率,都无一例外地对国内的粮食生产给予了可观的财政补贴,事实上,这种财政补贴是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必要成本和代价。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只有保持对本国粮食生产适当的财政支持,才能够真正降低国家粮食安全的成本。同时,国际粮食贸易常常受意识形态和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影响。尽管贸易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粮食禁运的可能性,但粮食被某些大国用作外交手段来干涉他国内政的事情仍然有可能发生。

安全优先、兼顾效益的原则

虽然实现国家的粮食安全需要付出代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过程中可以不计成本,忽视经济意识和效率意识。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粮食安全分为两种:一种是粮食既安全又经济,即向社会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供给,同时又没有粮食过剩和浪费等不合理现象。另一种是粮食安全但不经济,保证了粮食的供给,成本却过高。

显然,我们要力争实现第一种粮食安全,避免出现粮食安全但不经济的情况。

当然,从长期来看,粮食安全和经济是统一的。一方面,安全是经济的保证,只有安全才谈得上经济,不安全就是最大的不经济。粮食的生产需要较长的周期,生产粮食的重要资源(土地)又具有不可再生性,粮食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其需求的价格弹性很小,如果粮食不安全,粮食的供给不足,必然会引起价格和产量的剧烈波动,从而造成巨大的浪费和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经济又是安全的重要条件,只有经济才能保证粮食生产的长期安全,如果我们的粮食安全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必然会损害国家的经济基础,从而使粮食安全失去存在的条件。短期内粮食安全和经济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则应遵循安全优先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经济目标的实现。

有利于市场化改革的原则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与这一目标相适应,只有这样,粮食安全才具有坚实的体制基础和制度保证。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要实现国家的粮食安全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计划经济之路,用国家计划、行政命令等非市场的方式来稳定粮食的种植面积,保证粮食的供给;另一条是市场经济之路,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生产资源中的作用,主要依靠经济手段管理粮食的生产、供给和需求。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前一条路虽然走起来方便,但实现粮食安全的成本很高,资源浪费很大。走市场经济之路,利用市场来解决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生产、消费过程中的作用,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这确实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而且,这又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相一致,我们已经没有理由再怀疑和犹豫。

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原则

城市化是我国社会今后的发展趋势,城市化对粮食安全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城市化的发展导致的城市聚集效应,有利于对土地的合理使用,城市化使得农村人口减少,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可以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城市化发展对粮食安全也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导致耕地递减;在城市化过程中向城市转移的农业劳动力,往往都是年纪较轻、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口,使得农业劳动力呈退化趋势;城市化进程中非农产业的比较收益会高于农业,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首先,城市化是我国社会的发展趋势,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只有和这一趋势相适应才具有生命力。城市化是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为保证粮食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必须有利于城市化的发展,不能同城市化相冲突。其次,在实现粮食安全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克服城市化对粮食安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城市化对粮食安全的有利因素,实现城市化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有机统一。要实现这个统一,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一是增加国家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水平,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二是大力发展节地和节水农业,降低粮食生产的资源消耗水平,提高粮食的单位产量。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促进全社会节约粮食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手段保证粮食的合理消费。

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原则

提高农民收入,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和提高农民收入相统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粮食安全才有坚实的基础,同时,粮食安全又是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条件。当然,在一些情况下,粮食安全和提高农民收入也可能产生冲突和矛盾,比如在粮食价格太低时,农民种粮的正当利益就得不到保证。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应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政府在制定粮食安全政策时,必须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提高农民收入问题显得更为迫切,国家应该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收入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农业和农民以较大的扶持。

有利于环境改善和优化的原则

改善和优化环境是保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粮食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不能同环境的改善和优化相冲突。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不合理的扩大粮食生产,滥垦耕地,导致我国天然林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化速度加快,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给我国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损失。此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实现粮食安全和环境优化相统一的根本出路在于走农业集约化之路,不断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投入,提高土地与劳动的生产率,实现粮食生产高产、优质、高效的目标。

参考资料:

第5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补偿机制;粮食产销协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制度变迁及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2BJY085)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粮食主产利益补偿机制的争论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粮食安全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粮食生产区域专业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必将提高粮食生产者的劳动生产率。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左右着我国粮食安全的大局,但同时又长期受困于“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摆脱这种局面,就必须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因此,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民生大计,同时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治本之策。国内外学者从补偿思想形成、补偿的方法及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等多个方面展开了详细深入地研究,这对完善我国粮食生产的补偿机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过程中,粮食主产区起着决定性作用。不仅承担着粮食生产的重要任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承担着为粮食主销区提供粮食的义务。在我国现有粮食管理体系中,粮食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等相关成本基本上由粮食主产区负担的。粮食生产比较收益低,又使粮食主产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处于极其不公平的地位。因此,粮食生产成本完全由粮食主产区承担就很不合理,必须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陈波、王雅鹏,2007)。国内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目前已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较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问题,认为“价格剪刀差”导致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流失,如孙冶方(1978)、李炳坤(1981)、杨文志(1994)、郭庆海(1995)等,陈文科(1995)还提出了“地区利益剪刀差”的概念。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粮食主产区利益流失问题越发突出,有关粮食生产的政策研究逐渐增多。

(一)主体利益补偿争论

1、对生产者利益补偿。A.Buck well and S.T angermann,1999;Alexandre Gohin,2005;Paolosekokal and JesusAnton,2005等认为政府应该直接对农业生产者主体利益补偿,欧美一直采取此农业政策。但是补贴政策效果受到较大的关注和争论,J.P Chavas and Troy G.schmitz直接表现为农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扭曲。我国学者温铁军、王雅鹏、叶慧等学者研究表明中国粮食价格偏低,损伤了粮食主产区农民的积极性,政府应该直接对粮农进行补贴。但是张建杰、关付新(2009)认为对种粮主体直接补贴并不能提高其种粮的偏好。

2、供应链管理实现主体利益补偿。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供应链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领域,农产品供应链和粮食供应链的研究随时展开并逐步深入,有关通过供应链管理保证各个利益链条上经营主体实现的观点慢慢地被市场所接受。富雨顿(Murray Fulton,1998)较早提出了粮食供应链管理的思想,提出供应链管理有利于加强粮食供应链中的垂直合作。霍布斯和林达杨(Jill E.Hobbs & Linda M.Young,2001)认为粮食供应链垂直合作有利于协调种植者、经营加工企业和决策者的利益。我国学者朱毅华、王凯(2004)证明了农业供应链整合与农业主体绩效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农业供应链整合能够明显增强合作主体间的盈利状况(陈炜、史红、廖炳勇、王有为等)。但是,孙宏岭、袁育芬等认为由于市场信息化程度低,在粮食供应链中各参与主体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显然,通过供应链管理协调各个主体利益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重点关注的目标与研究重点。

(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张安录(2002)研究认为政府应该在城乡生态交错区设置土地的可转移发展权,建立市场交易制度,使土地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控制农地城市流转和维持农地交易的公平与效率。后来,黄贤金等学者在广泛研究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方式中,提出了建立可转移的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黄贤金等,2003)。朱新华等(2008)研究认为在建立土地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实施产销区购销协作并通过征收机会成本税强化对耕地的保护补偿。黄德坤等(2004)认为还应该对耕地实施外部性补偿。耕地除具有农业的基本生产功能外,还具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但是这些无法以货币的形式得以体现,进而形成了耕地保护收益的外部化。如何在中央和地方、粮食主产区和销区、城镇和乡村之间合理配置资源,确保粮食安全所形成的一切成本支出就成为粮食安全框架内一个具有基础性重要意义的现实经济政策问题(李全根,2005)。姚华军(2009)认为必须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举等较为完善的耕地补偿保护机制。补偿接受的主体主要是农民,补偿标准还要充分考虑到耕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尤其要认识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等(姚华军,2009)。陈泉生(1994)提出了我国在土地征收补偿应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避免土地征收与地产经营出现较大的差距,保证农民收益并提高生活水平。基于接受补偿主体和提高补偿标准在理论界已经达到共识,于是许多学者又从如何测算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探讨。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依据应是耕地的价值。从客观上讲,耕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应该由其市场来确定,因此,耕地总价值应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马文博,2010)。马文博(2010)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利用对河南省汝州市调查的基础上,测算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进而确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吴泽斌、刘卫东(2009)利用机会成本法,利用全国1996~2005年全国各地数据为基础,从区域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核算与耕地的盈余或赤字量对耕地保护外部的经济补偿数额进行了探讨。苑全治等(2010)依山东潍坊市为例,以经济外部性理论为依据,根据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理论模型和经验模型,分别对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模拟构建了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在耕地保护外部效益得到补偿后,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得到提升,因外部性带来耕地资源浪费和效率缺失问题得到了解决(苑全治等,2010)。姚华军(2009)进一步指出确保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顺利运行,还必须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统筹土地资源,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同时必须落实共同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促进中央与地方政策相互衔接配套(田大治,2012)。

(三)产销协调补偿机制。2005年,我国开始尝试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协调机制,并在当年的中央1号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和补贴。之所以国家要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协调机制,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中出现了“穷省补贴富省”的现象。何蒲明(2007)提出建立粮食产销区协作的三种方式: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进行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式的粮食产销协作;二是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前提下,建立主销区与粮食主产区合同式的购销关系;三是建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实行异地直补的关系。吴硕(2001)认为要想形成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粮食购销关系必须通过规范化的粮食市场来实现。日本在20世纪九十年代就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粮食市场调节机制,其结果是政府财政补贴压力减轻而农民的收入又得到了保证(丁声俊,2003)。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建立起共同粮食基金协调粮食生产国与主消费国利益,通过共同基金筹集与使用的非对称机理实现了主销国与主产国的利益协调。在共同粮食基金中工业发达国家对基金贡献较大,相反农业发达的国家贡献较少(高瑛等,2008)。高瑛认为借鉴欧盟经验,建议由国家层面改粮食风险基金为粮食安全基金,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日本和欧盟的具体做法,加强产销区之间的供销合作并按市场经济原则建立之间相互协作机制,才能保证产销区经济长期协调发展。同时,中央政府还必须通过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并辅以行政手段才能保证协作机制健康运行(罗守全,2005)。龙方、曾福生(2007)在肯定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及具体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实现责权利对等,并要求主销区应该主动承担起粮食安全的责任。主销区可以建立调销基金,依据调出粮食量对主产区进行补偿;还可以通过与主产区龙头企业合作、到主产区投资建厂、利用优势加强对主产区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力度等措施,补偿粮食主产区农民利益(蒋和平,2009;赵波,2011)。

(四)宏观治理机制补偿机制。粮食主产区有较大粮食种植优势,政府应首先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建设一批优质专用的粮食生产基地。推动粮食产业价值升值增值,提高农户收入,同时还可通过市场机制引领粮食产业化发展,带动养殖、加工、运销和服务等关联产业群发展,使之成为当地的支持产业(许经勇,2004)。但是,曾福生等(2004)认为,我国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激励、人地矛盾、农业产业结构滞后和依托平台的缺乏制约了产粮优势向区域综合优势转变,因此,国家必须确立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倾斜政策、强化高效优质粮食产业化工程建设等粮食产业治理机制。侯明利(2009)强调粮食行业治理机制培育与发展本质上就是广泛分散的粮食生产者与粮食物流链上相关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的竞争性契约或非市场的方式,逐渐形成的长期供求合作关系。并且,有效的治理机制正是渐进的经济转轨与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稳定的治理关系能从长远提高社会专业化分工水平与经济增长能力(赵德余、顾海英,2008)。蔡昉(2008)认为当经济发展到达刘易斯转折点后,保持粮食稳定供给的关键在于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持农业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面临着激励机制的转换,即推动粮食价格朝着市场均衡方向持续提高;马文杰(2010)、田建民(2010)指出要从区域公平发展的视角,建立产、销区共同承担的粮食安全责任机制,向粮食主产区实施倾斜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粮食主产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完善粮食生产的利益补偿调节政策。

二、研究新趋势

综上,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国内外尤其是国内已取得了较多成果,其中不乏真知灼见。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实施,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对此研究也呈现了新方向、新趋势。一是宏观政策目标微观化,粮农生产者行为与产业空间经济的相结合必将成为研究新方向。国家政策目标主要目的通过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保证主产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终确保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但是,在粮食主产区,耕地有限性是粮食生产的硬约束,而农户对粮食生产投入积极性是粮食生产的软约束。对主产区利益补偿主要是粮农利益补偿,将对农户粮食生产行为的利益补偿的微观研究纳入到国家宏观政策目标及整体产业生产专业化内,将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新方向;二是利益补偿系统化。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利益主体各方面相互协调的统一体。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也应该有单项研究逐步向系统性研究发展,更需要统筹兼顾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过程的区域、产业、主体、方式等,以增强利益补偿的综合效应;三是利益补偿阶段性的针对化。从历史发展进程看,粮食主产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特别是在工业化、城市化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主产区利益补偿要求也是有较大的差异。因此,细分不同发展阶段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重点、方式和标准,提高利益补偿的效率必将是今后研究的新趋势。同时,针对利益补偿的具体情况,研究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衔接、纵横交织、公平多赢的补偿体系;四是利益补偿内生化。以行政手段为主,强调收入分配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反哺性补偿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手段配置生产要素,着力提升主要产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的内生化补偿机制建设将是研究的新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36.

[2]陈波,王雅鹏.粮食机会损失形成与补偿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3]张安录.可转移发展权与农地城市流转控制[J].中国农村经济,2002.2.

[4]黄贤金,王静,濮励杰.区域土地用途管制的不同方式[J].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2003.3.

[5]姚华军.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几点认识[J].四川改革,2009.7.

[6]李全根.粮食安全框架内若干经济政策问题[A].江苏粮食问题论坛文集,2005.

[7]吴泽斌,刘卫东.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标准测算[J].自然资源学报,2009.12.

第6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2010年的工作已过半,各地粮食部门在当地的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加快产业发展这一核心,以全面实施“粮食质量效益年”活动为抓手,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总的来看,全省粮食流通形势平稳,供应正常,发展加快,效益良好。据信息专报统计,各地分别以召开会议、开展工作检查等形式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市下半年重点做到十个“好”,即保障好粮食安全、发展好粮食产业、执行好购销政策、开展好自主经营、规划好企业布局。发挥好职能作用、管理好粮食市场、打造好粮食队伍、维护好安全稳定、宣传好行业形象,努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县粮食局在上半年完成了总投资1500万元的招商引资新建项目一个;认真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积极做好早中稻收购准备工作。已调剂15000吨仓容,积极与江浙客户联系商谈早稻销售事宜,与县农发行达成贷款协议基本解决早稻收购资金问题;全县粮食优质品种订单面积达到16万亩,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良好;进一步提高国有粮食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下半年工作力争提前完成1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精心组织好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早稻、中晚籼稻1.6万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无事故发生;积极开展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内部管理,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县“粮食产业园”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县粮食局上半年开展了“粮食质量效益年——我该如何做”大讨论活动,超额完成粮食订单任务,加强了对县内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仓储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储备粮管理日益规范,粮食产业园后期配套和附属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建立了突发粮食质量安全事件应急体系,招商引资、粮油统计工作扎实开展,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工程积极、有效地进行中,机关效能提高。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严把“入库粮”质量关,多收粮、收好粮,确保省级储备粮轮换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积极开拓粮食购销新途径;二是在巩固原粮储备的基础上,完善成品粮油供应网点、应急供应体系和市场粮油监测体系;三是继续抓好各级储备粮的管理,确保粮食储备安全;四是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突出对粮食生产、需求、库存和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五是不断加强储备粮科保投入,提高储备粮仓储管理技术含量;六是结合“粮食质量效益年”活动,以“提升粮食工作质量效益,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实践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第7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业收入定量说

中图分类号:F323

一、导论:我国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

1978年中央下发一号文件,掀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收入逐步提高。然而,好景不长。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民收入就处于停滞徘徊状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收入增长甚至出现下降趋势,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大为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国外一些人提出所谓的“中国粮食” ,引起一时轰动。中国政府为了驳斥“中国粮食”①,在1996年《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指出中国能够解决粮食的自给问题。白皮书也把中国粮食的安全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同时,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成为制约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瓶颈,中央和国务院在2004年初又了新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强调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重点解决 “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中国粮食安全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两大长期性目标。

这两大目标是缺一不可且不可偏废的。一方面,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故此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就没有农业稳定的发展,也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也严重制约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不利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如果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会有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稳定。粮食安全还是一个关乎国家是否受制于他国的战略问题。所以,从其对一个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角度分析,农民收入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持续增长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是一致的。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收入增长和粮食安全本身作为两大政策目标,却是充满矛盾的;在某种程度上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不可兼得。而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却是任何一个都不能舍弃的。这两大目标如何“兼得”?

二、双重目标的逻辑冲突:一个理论假说

所谓粮食安全,按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定义,指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与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吴志华、胡学君,2003)。换言之,从一个国家看,就是要保证符合安全标准和营养标准的、充足的粮食供给及粮食供给能力和潜力。根据定义,粮食安全包含“质”和“量”两方面的内涵。从质上讲,是指提供的粮食必须满足人们健康所需的营养,并且是对人体健康无害的;从量上讲,是指提供的粮食数量必须足够的多,多到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要。应该说,粮食的“质”是前提,没有符合“质”的要求的任何数量的粮食都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即使有优质的粮食,如果提供的量太少,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仍然成为威胁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保证“质”的前提下,提供足够量的粮食是粮食安全的关键。

保证粮食供给量可以从几个角度来认识。一是时间的维度:“任何时间”都能提供足够量的符合健康需要而又卫生的粮食。所谓“任何时间”,指无论是丰年还是歉收之年,无论是平常之时,还是“非常”时期。粮食生产是一种特殊生产活动,不但因其关系到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还因为其生产基本要素―土地―的严重稀缺。粮食属于典型的边际收益递减产品,供给量很难随着市场价格的上升而增加;同时,粮食生产的另一个特点是“靠天吃饭”,粮食产量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气候状况。由于天气情况的不确定性,在种植同样面积的农产品且付出同样成本的前提下,产量波动很大,对粮食安全造成不确定性。此外,重大的“天灾人祸”等,如地震、严重植物病虫害疫情、人类流行病大面积爆发(如非典等),这样的非常时期使粮食供给突然减少,而需求突然增加,也是粮食安全问题的不可控因素。

另外一个威胁粮食安全的因素是人口与资源的矛盾:人口在不断地增加,对粮食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而耕地面积在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减少。为了能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取更多的粮食,人们往往对土地等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过量开荒、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过度种植等,不但影响了食品的安全,还破坏了保证未来粮食供给的安全生产潜力。

为预防这些潜在威胁粮食安全的因素成为现实,一个简单而可行的办法就是在保证未来粮食的安全供给能力前提下,使粮食供给量和生产能力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并在正常年份和丰年储备足够粮食,以备不时之需。因此,从粮食安全角度说,粮食的供给量越多越好,粮食产量越高粮食安全越有保障。

但是,由于粮食生产的特殊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粮食产量、增加粮食供给的行为却与农民收入增加相冲突;换言之,增加粮食产量并不能增加农民收入。所以,现代农业经济学有所谓“丰收悖论”说。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产品的供给急剧增长;然而,由于食品属于必需品,需求缺乏弹性,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从而使农业收入不但不能随产量的增加而增加,反而使农民丰收之年的总收益会减少,限制农产品产量反而会使农民总收益和利润都增加(萨缪尔森、诺德豪斯,1999)。

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业收入定量假说”,用于分析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矛盾。为分析简便,做出如下假设:(1)完全竞争;(2)农产品都是粮食,都是商品,且品质是等同的;(3)所有粮食需求都是直接食用;(4)封闭经济,即没有粮食的国际贸易。(5)新增农业人口与原有农村人口等量比例从事农业劳动。这样,由于人口增加带来对粮食的需求被新增农业人口抵消,人均粮食需求量在一定时期可以看成是一个定量,用货币表示的粮食需求总量虽然增加,但人均量也是个定量。粮食的需求价格与供给量成反比,且需求函数具有不变弹性-1的特征。

设R为从粮食产品中获得的总收入,P为市场价格,q 为供给量,则需求函数为:q=RP-1,其中,R为一常量,完全由需求一方决定。由于粮食供给量不能随价格变动而调整,产量的变动只由外生因素决定。设共有3种情况:产量为 q0时的收入为R0,产量为q1时的收入为R1,产量为q2时的收入为R2,因为需求函数的弹性为-1,则有:

R0=R1=R2=Piqi (i=0,1,2)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产量并不影响农民的收入。产量与价格成反向变化,这一原理可以解释,在农民获得丰收,农产品价格下降时,他们宁可不采收,让其腐烂在地的现象。这是指农业生产技术不变,产量只由外生因素决定的情况。如果放开固定技术水平的假设,假设产量的变化由农业技术的进步,如良种的推广、农业机具、新的种植养殖技术的运用等因素而使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在各种气候条件下都比原来有一个更大的产出量,则意味着生产成本的降低;由于需求量不变,竞争作用下,单位产品价格普遍下降。较低的价格乘以较大的产量,总收入不变。这与自然因素决定的增产的结果没有两样。反之亦然。如果放弃投入规模不变的假设。比如随着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单位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和资本,从而获得更大产量。在其他条件不变前提下,由于需求量不会相应增加,新增产量的单位平均成本不会像外因决定的增产那样会下降,因而在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农民不会获得正常利润,甚至亏本。因此,他们不会靠增加投入的方式来增产。这一理论假说解释了农民在农产品丰收之年宁愿不采收,让其腐烂在地,以及农民缺乏对农业投资积极性的“怪”现象(杨继国,2003)。

总之,从粮食安全角度分析,粮食产量应该随着人口增长而持续增长,甚至快于人口增长,备充足的余粮以应不时之需;但农民收入的增加与否不由粮食产量的多寡决定,只由需求决定,而对粮食的需求缺乏弹性,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只是个定量;减少粮食产量会减少成本,人均收入反而可能增加。因此,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提高是存在矛盾的。

三、双重目标的实践冲突:统计验证

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的矛盾能否得到统计数据支持呢?“表1”运用1978-2010年的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从种植业中获得的收入等指标展示这一问题。从表中可以看出,从表中所列30多年的指标看,粮食产量从总体上保持一定的增长势头,但是在波动中增长的。虽然保持增长,但增长速度缓慢,超过三分之一的年份甚至产量绝对下降,即1985年、1988年、1991年、1994年、1997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3年。尤其是从1996年粮食产量达到高峰后,产量一路下滑,到2003年粮食产量还只有1986年的85%左右。然而,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却一路攀升,虽然从速度看也有波动,但没有负增长,远远高于粮食产量的增长率。这说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粮食产量的增长无必然的联系,主要是非农产业带来收入的增长。

为了说明粮食产量与农民从粮食生产获得收入的关系,必须通过比较二者的增长情况。但由于单纯粮食收入的数据不易获得,且种植业主要由粮食种植构成,姑且用种植业人均纯收入的数据与粮食产量的数据来分析二者的关系。农民从种植业中获得的收入虽然总体上是增长的,但其增长与粮食产量增长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都无必然联系。从结构上分析,种植业收入增长率有几个跳跃性的年份:1983年增长419%,1990年增长37%,1994和1995年的年增长35%左右。这几个年份都是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年份: 1984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98.07%,1990-1995年间,全国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86.53%,其中粮食收购价格提高103.16%。在1994年提高了粮食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幅度高达46.6%,拉动市场上粮食价格的上涨。1994年、1995年连续两年粮食零售价格处于34.4%和48.7%的高位水平上(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2)。可以认为,这些异常的高增长主要是由于粮食价格提高所致。1978年前我国粮食全部实行统购统销,价格定得很低,因此,粮食长期处于短缺状态。1978年国家对粮食提价,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产量相应增加了农民收入;1985年对粮食统购政策进行了改革,实行“双轨制”,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前几年的粮食增产,国家在粮价过高时抛售粮食,使粮食价格下降,导致1985-1988年粮食生产徘徊不前,农民从种植业获得的人均收入增长率大为降低,平均增长率不到4%。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决定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粮食生产基本由市场价格调节。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粮食生产的短缺导致价格上升,加上20世纪90年代全面的通货膨胀拉动粮食价格更加上升,刺激了粮食的增产,1996年比上年增长了8.13%; 同时价格的大幅上升使农民从种植业获得的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粮食的增长速度,且幅度较大。粮食价格从1996年起开始下降,粮食产量又开始徘徊,1997-2010年平均年增长仅0.67%,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三分之一的年份为负增长,大起大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却不断增加,为8.45%。而同期种植业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为-0.96。即是说,粮食产量的变动基本不会使来自粮食的收入同比例变动(见表1,为了直观,将上表绘成“图1”)。

对“表1”统计数据的总体分析和对“图1”的观察得出如下三点结论:

第一,曲线分为明显的两段:以1992-1993年为界,前后明显不同;之前是个比较低水平,且增长不明显;之后突然跃升。原因是1992年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对农业的调节其主导作用。农业纯收入加速上升且远远快于其他曲线的上升速度,说明非农产业收入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渠道。所以,本文提出的“农业收入恒定说”主要适用于后半段。不变价格计算的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虽然整个曲线看,变化不明显,但也分为上述的前后两段。粮食产量虽然总体上呈缓慢上升趋势,但后半段波动弧度加大;一方面说明粮食生产的刚性需求,同时说明市场调节下的粮食生产加大了粮食生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

第二,若用当年价格计算,农民收入与粮食增长1992年以前没有显示出明显的矛盾,但也无正相关关系,主要受价格调整的影响。1992年以后,市场机制起主要作用,粮食增长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矛盾的趋势;尤其1996年以后,粮食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反向运动,而种植业收入却有基本保持不变的趋势。这说明,在市场竞争假设条件下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增长矛盾的命题基本得到证实。

第三,如果用不变价格计算,则无论粮食产量是否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都始终保持较平稳上升的势头;而种植业人均纯收入则从1985年起就基本保持稳定的趋势。1983年的急剧变化只是不合理粮食比价的大调整的结果。尤其是实行市场经济取消粮食价格双轨制后,种植业人均收入就基本保持不变。不变价格计算的结果更好地证明了农民从粮食中获得的收入只是个定量的理论假说,虽然有些波动,但市场化后,平均增长率基本为零,波动可以解释为“误差”和其他非市场竞争因素导致的。这个结果也更好地证明了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矛盾。

四、冲突解决:假设前提的进一步讨论及其蕴含的政策含义

理论和经验都证实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似乎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不可兼得。然而政策目标又必须同时达到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这两个目标。但如何克服这双重目标理论上的矛盾和实践中的冲突呢?答案就在理论假说的前提和政府正确的产业政策中。在理论分析时我们设定了5个假设前提,现分别进一步分析,从中得到一些政策建议的启示。

(一)完全竞争假设

这一假设虽然不完全符合实际,但在存在“二元经济”条件下,农业是相对的“竞争行业”,工业部门则是相对于农业的“垄断行业”。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是竞争的弱势一方,农民无法通过发展农业自身增加收入,反而会加大城乡差距。其政策含义是在农业领域需要政府干预,对粮食生产进行保护的同时对农产品进行价格补贴,这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我国也在20世纪90年代出台了以保护价收入粮食和对农业补贴的政策,但这一政策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问题主要出在补贴的方式上。以前主要是将补贴补给流通企业,结果只有很少一部分落实到农民手中。应该将这种间接补助变为直接补助,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激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农民自己应该组织起来,以集团的力量对抗工业垄断集团对农民利益的侵蚀。政府需要在农村改革的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不变假设

从粮食生产获得的收入是一个定量的假说是建立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提出的。因为粮食产量的变化不影响粮食总收入,在粮食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如果从事粮食生产的人口减少,则人均收入会提高。实际上,从事粮食生产的人口减少,总人口不变前提下相应非粮食生产人口增加,对粮食的需求也增加,因而粮食价格会上升,农民人均收入增加。在总人口增加的前提下,如果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下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平均从粮食生产中获得的人均收入相应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包括狭义的农业(粮食种植业)、养殖业、副业(含经济林木种植, 产品加工,一般工商服务业,外出打工等)和政府转移支付。其政策含义,就是将生产粮食的人口绝对减少,提高农业生产率,减少狭义农业人口比例。换言之,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将种植业的劳动调整到非种植业,实行多种经营;二是从农业调整到非农业,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和农村工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从粮食安全的角度分析,全国总人口总是不断增长的;由于经济发展,非直接食用的粮食增加。为了满足新增人口对粮食的需求和非直接食用粮食需求的增长,在不断减少粮食生产人数的前提下,同时要使粮食产量不断增加。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应该在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方面入手。物的因素主要包括对耕地的保护及其耕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生产能力(任柏强,2003)、农业新科技推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产品新品种的培育、农业服务体系的建立等(朱晶,2003);人的因素主要指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包括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设施等。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才能使农业生产现代化,提高农业单产。农民素质提高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同时只有农业劳动者素质提高才能最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农业产量。由于农业产量的提高不能直接提高农民人均收益,降低农民数量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需要转移部分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劳动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又是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的前提。因此,劳动者素质提高是实现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共同条件。

(三)粮食“同质”的假设

粮食产品与其它产品一样,有高、中、低各种档次。收入水平比较低时人们愿意消费档次比较低的产品;随着收入的增加,对比较高档次的需求增加。较高档次的粮食产品的价格较高,因而粮食生产应根据人们收入水平的变化,提高需求层次,种植品质(档次)较高的作物品种,可以获得较高的人均收入。其政策含义是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实现多元化生产和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将粮食生产和其它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一体化,也是解决农民收入和粮食生产矛盾的方式之一。

(四)所有粮食都直接食用的假设

事实上,许多粮食是作为养殖业的饲料和食品加工业原料,乃至工业原料使用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非直接食用的粮食需求越来越大,会拉动整个粮食需求。这一方面会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前提下提高农民人均收入。但另一方面,粮食的非直接食用的增产无助于粮食安全。政策含义是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对粮食的食用和非食用进行适时、适当的调控。

(五)封闭经济的假定对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具有“双重影响”

一方面,粮食的对外贸易可以利用国外粮源进口,保证国内对粮食的需求,从而有利于粮食安全;同时,如果国内某些品种的农产品过剩,或者按照比较利益原则适当进行粮食生产的国际分工,加大农产品的出口,可增加农民收入。不过,另一方面,粮食商品的开放度加大,由于国内农业劳动生产率比发达国家低,从而大量的粮食进口影响到国内的粮食市场和农民收入。同时,过度依赖国际市场不利于紧急时期的粮食安全。因此,粮食的国际市场是柄双刃剑,需要发挥国家的作用,掌握好粮食进出口的分寸。中国加入WTO实际上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市场环境。

(六)启示与政策建议

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国家应该在粮食丰收时储备粮食,以备歉收之年用;应该以保护价收购粮食(曾善静,2011),并对农民种粮给予补贴,保证农民在粮食增产的情况下,也能从种粮中获得收入的增加。

五、简短的结论

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是我国目前要实现的两大目标。但是,由于农业的特殊性,理论分析和统计数据都证实这二者是有矛盾的。这一矛盾不能依靠市场机制的本身来解决。需要靠政府对农业的特殊保护和投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减少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时,保证粮食的持续生产能力和潜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不是靠剥夺农民、扩大城乡差距达到的,因为这不但会影响有效总需求量、牵制整个宏观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而且严重削弱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我们的政策选择必须保证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两个目标同时达到,二者不能偏废。同时实现两个目标的关键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等农业公共投资力度,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粮食生产潜能。农村的改革制度设计中,应该加强农民的组织性,以增强其与工商业的竞争力。从缩小农民与城市居民拥有的人力资本差别和改进与工商业组织的竞争态势入手,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树立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实现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持续稳定之目的。

注释:

①1994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在《世界观察》杂志(第9-10期)上发表了题目为《谁来养活中国?》的文章,指出未来中国的粮食供求会陷入严重的危机,并将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粮食,从而引起国际粮食市场的混乱。

参考文献:

[1] [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萧琛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回顾与分析[J]. 经济研究参考,2002,(50).

[3] 任柏强.粮食市场化改革与粮食安全[J].经济学动态,2003,(12).

[4] 吴志华,胡学君.中国粮食安全研究述评[J].江海学刊,2003,(3).

[5] 杨继国.二元市场结构: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J].财经问题研究,2003,(10).

[6]朱晶.农业公共投资、竞争力与粮食安全[J].经济研究,2003.

第8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今天的会议是经过市局研究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是理论研讨会和培训会,也是现场会和工作交流会,内容很充实,开得很好、很成功。刚才,进行了论文交流,各区市交流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参观了市粮食局粮食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应用现场,并听取了经验介绍,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各单位认真借鉴。希望大家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努力把我市粮食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一、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发展

年初,我市粮食流通执法工作提出了:要紧紧围绕全市粮食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为“两个目的、五项工作”。前一阶段,我市粮食执法工作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区市粮食局的共同努力下,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正在有序地推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粮食执法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执法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突破

粮食执法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今年省粮食局和市粮食局重点工作目标之一,各区市粮食局高度重视粮食执法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对照创建标准,逐项、逐条地制定了工作措施,创建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去年以前,我市仅即墨粮食局设有正式编制的粮食执法队,今年上半年,胶州市粮食局、市粮食局、胶南市粮食局,经过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先后经当地政府编办同意,设立了粮食执法队,使我市的粮食执法体系更趋完善。

(二)圆满完成了2011年全国首次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

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库存检查领导机构,建立了由办公厅、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检查工作。市局和各区市粮食局及早部署,认真做好任务布置、分解登统、部署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周密计划,研究制定了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阶段的组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强化督导措施,采取了工作调度会、现场督导等方式,组织了9个督导组,对全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了现场督促指导和检查,对发现问题按要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了工作质量和进度。市局和各区市粮食局,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和程序,如期完成了16家植物油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和10家植物油加工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接受了省普查组、全省人大和政协督察组、国家抽查组的检查。各级检查组对我市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检查结果表明,上级政府下达我市的食用植物油储备指标全部落实到位,库存数量真实,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质量良好、管理工作规范。库存植物油轮换按规定执行,计划全部完成。库存植物油政策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位。调查摸底企业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这次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达到了摸清家底、掌握油源、促进管理的目的,为落实国家粮油市场宏观调控做出了贡献。

(三)积极开展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今年3月,全省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质量监管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的经验进行了推广。现场会以后,各区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建设,继即墨粮食局以后,胶州市、市、胶南市等粮食局分别落实了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编制,使我市粮食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经过充分准备,也于近期通过了省质监局粮油质量检验资质认证和全市首家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证,使质检中心的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市局和各区市粮食局,认真落实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对储备粮、政策性军供用粮和收购期间的小麦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粮食质量安全。

(四)全面进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各区市粮食局开展了例行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组织有关区市对中央储备粮政策性托市收购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各区市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对全市170多家粮食收购者进行了逐一核查。积极开展了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全市共出动1030余人次,对夏粮收购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五)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模式在粮食执法中的实际应用

网格化监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科学管理方式,其他兄弟执法部门已开始应用,粮食部门在安全生产中也进行了推广,各区市粮食部门在前期进行了相应的探讨。今年,市局基于目前我市粮食执法现状,提出了在粮食执法中建设网格化监管模式,其目的是落实监管责任,统一管理标准,转变监管方式,实现社会粮食管理信息化。这既是依法行政,加快执法方式全面革新的需要,也是加强社会粮食管理,应对粮食安全挑战的需要。年初,市局对这项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组织有关市到省内东营、淄博等地进行了信息化建设考察学习。各区市根据市局的要求,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调研,统一了行政处罚标准。市粮食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公安、工商、城管等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进行了相应的软件设计,落实了监管责任,尽快做到了“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研讨工作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就是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理论研讨,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对推进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理论创新和推动粮食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每年都把这项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下力气做出一些成果。

(一)充分认识理论研讨工作的重要性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事物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迫切需要依法行政理论的支撑和指导。《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的粮食执法实践进步很快,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面对当前粮食执法中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创新还有明显的不足,如何在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和工作方法上提高粮食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管粮能力,都需要我们花大力气积极探索。因此,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研究,推进粮食执法理论创新,已经成为当前推进粮食执法工作、提高粮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

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不断繁荣发展,必须遵循理论研究的自身规律。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克服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理论源于实践,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只有同实践相结合,理论才有生命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研究,必须紧紧围绕我市的粮食执法实践,总结粮食行政管理工作和粮食执法工作经验,研究粮食部门在依法行政、粮食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现实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契机。即墨粮食局的论文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把实际执法过程中难点、风险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很有实际意义,值得我们在执法中参考学习。

(三)坚持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并借鉴兄弟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粮食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一个地区的粮食执法工作总是与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紧密相联系的。不同地区的粮食执法实践千差万别,根据这些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也就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我们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形成有我市自身特点的理论成果。但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理论作为一门科学,必然有符合客观规律的共同之处。因此,进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理论创新,应当大胆研究、借鉴兄弟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在研究、借鉴兄弟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时,一定要注意分析这些经验和做法的理论是在什么地区、什么经济条件下、什么社会环境下产生的,哪些我们可以借鉴,哪些不能借鉴,必须进行认真分析,决不能只看是什么,而不研究为什么。总之,一定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发展,积极创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新理论。

三、把握重点,扎实地推进粮食执法工作

今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粮食执法的各项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年初指出的我市粮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受去年机构改革影响,我们的执法机构、执法力量仍然不足;各区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执法知识欠缺、执法经验不足的问题,甚至还存在着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各区市粮食局要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粮食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把握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粮食执法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要对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切实把执法工作真正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细。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行政处罚规范透明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处罚细化量化、网上运行以及配套的执法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执法队伍里来,要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廉洁高效的粮食执法形象。四是进一步规范粮食执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台账制度和报备制度,对每一次监督检查都要记录在执法工作日志上,对每一次常规性检查都要按要求于每月10日前报当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二)全力推进粮食执法示范县创建工作

粮食执法示范县创建工作是省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我们粮食执法工作的总抓手。前一时期,省局对创建标准进行了修订,市局已转发各区市。今年的标准较去年的要求更高,如行政处罚必须是罚款以上的处罚,执法设备配备也更为具体,扣分也更加严格。目前,我市的粮食执法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下一阶段,各区市要充分学习和借鉴兄弟区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照新标准,认真查找不足,逐项逐条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逐条地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努力实现市局年初提出的:已经获得称号的,要继续保持,并在此基础上,再新创建一到两个区市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加大粮食执法工作力度

国家粮食局今年安排的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例行性粮食库存检查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上半年我们已经圆满完成。下一阶段,我们要着重做好粮食收购秩序监督检查、粮食质量监管和流通统计检查工作。

第9篇:粮食安全理论范文

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我国采用了发展石油农业的方式,通过高投入、高能耗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现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刚刚起步,政策理论研究、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方面都存在不足,还徘徊在小规模、低转换、微效益的传统生态农业阶段,因此,要将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还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

1.法律与政策不够健全,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缺乏全国发展生态农业的纲领性的文件,全国性生态农业建设法规条例还未制定,仅依靠《全国生态农业建设技术规范》等指导性文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政策激励机制不健全,传统生态农业建设无法取得独立的财政扶持,资金渠道有限,建设项目难以全面展开,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而以粮食安全为发展主题的生态农业则更是缺乏规范、政策与相应的激励机制。近年来,国家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实施了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又实施了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订单奖励、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种粮农民的收益,但是,随着土地承包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提高等因素,种粮效益仍然很低。如以杭州市萧山区普通的粮食承包大户为例,如承包100亩大田,种植一季春粮和一季晚稻,一年的净收入一般只有4万元左右,收入不但低于其他产业,也低于农业中其他如花卉苗木、养殖等行业。同时,对于粮食生产实行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由于政府没有额外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经济效益难以保障,因此农户对生态农业与粮食的协调发展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2.理论技术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农业技术人才

要将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协调起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严密的理论支撑与深入的研究、实践。要将农、林、牧、副、渔业各大类、以及个小类综合起来,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而且我国领域广阔,地理环境各不相同,不能简单的将一个地方、区域的经验搬到另一个地方的经验。同时,我国农业劳动人口科技素质偏低,农村科技人员严重缺乏。如杭州市萧山区江东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面积2万亩,有农业企业32家,这些企业普遍反映科技人才难以留住,主要原因是农业工作辛苦、报酬低,企业偏小职业发展空间小,位置偏僻、生活艰苦等。因此,要将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有机结合的效益发挥出来,难度很大,需要不断的摸索、实践与创新。

3.农业经营规模小,市场化水平不高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耕地平均分配到农民身上。耕地分配到户后,在保证了农民平均分得了一份土地的同时,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与经营效益。虽然经过一定程度土地流转,但流转毕竟数量偏少,农户经营规模依然偏小,如经济较发达的杭州市萧山区,到2009年已流转的占总耕地面积的48.2%,其中50亩以上的大户数只为1.1%。与此同时,我国农业市场化水平还不高,表现为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因此,农业生产整体很难达到规模经济,市场化、商品化、产业化水平不高,制约着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与社会化发展,难以体现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4.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技术推广力度有待加强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与广大农民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如基层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开展试验示范、检验检测、技术培训、进村入户的日常工作费用在很多地方还没有落实;条件建设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缺乏,服务手段落后。二是运行机制不规范,如一些地方管理体制不顺,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主要精力从事乡镇其他工作,业务工作难以开展;一些地方责任机制不健全,没有把公益性职能细化到每个岗位和人员,很多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农技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三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基层农技人员队伍老化,专业人员进不来,新生力量补充慢,部分地方已出现人才断档;现有人员培训跟不上,知识更新不及时,业务能力与生产需求有较大差距。因此,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力度不够,在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发展中的技术培训、指导力度也欠缺,已很大地影响了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以及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实压力下,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今后一个时期,既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也是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由各自发展向协调发展转变。为此,我国要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健全法律与相关政策,完善理论与技术体系,培育农业生产主体,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四化”同步发展。

1.健全法律、相关政策与激励机制

我国在粮食生产上的法律、法规与激励政策相对比较健全,但在生态农业发展上还相当欠缺。为此,我国要参考国际上发展生态农业成功的做法,借鉴确保粮食安全的一些有效经验,在深入的客观分析和农民意愿研究基础上,完善推进生态农业以及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法规体系,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农业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要将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的有机结合,与一般的农业相比,具有更强的正外部性,承担着更大的机会成本,弥补的办法就是实施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政策扶持、项目推动和保障措施,提升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经济效益。

2.完善相关理论与技术体系

要持续快速地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需要有科学的理论与技术体系相支撑。为此,需要从学科上加强对生态农业以及与粮食生产相结合的理论的重视,加强跨学科和跨领域的探讨和研究,发挥各门相关学科和理论的优势,促进生态农业这一系统工程的综合发展。基于我国各地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研究相关理论与技术体系时,不能照搬国外,更不能闭门造车,要与各地的实际相结合,要加强产学研三者的结合,要关注实施中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加强理论的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要通过科技发展促进经济进步,通过经济效益的提升推动理论的发展;以实践为指向推动理论的完善,以理论为指导推动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实践的深化。

3.积极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

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人才是关键。要注重提高农业人员、劳动者的文化知识水平,加强专业素质和科技素质。一方面要发挥农村现有培训机构、基地作用,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到农村一线开展培训和技术推广,通过系统性和针对性农民素质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技能培训等,提升农业生产、管理人才专业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农业企业要出台政策、改善环境,让专业人才愿意到农业企业去就业、创业,使专业人才在农业企业中有较大的锻炼空间和发展平台。此外,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使农业生产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并涌现出一批有理论、有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为推广、应用农业科技、促进农业企业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4.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和节水技术

要加强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集成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创新农作制度;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如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治等技术;施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等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减少煤电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同时,要提升农业水利设施水平,完善田间排灌体系,推广应用微灌、喷灌、低压管道输水等节水技术,推进农业用水循环利用。

5.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严格执行

保护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以及林地、湿地、水域、海岛、滩涂等各项规定。加强耕地地力培肥,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新垦造耕地和围垦土地的改良和培育。规范农业生产过程,科学评估农业生产及投入品对土壤、水、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和动态管理,开展耕地质量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和耕地质量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农业执法监管。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6.提升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

要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发展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完善市场体系尤其重要。一是要以工业的理念经营农业,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发展壮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积极培育适应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二是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土地流转的财政扶持力度,落实有针对性的激励与优惠政策;健全市场化运作的土地使用流转机制,改善土地流转的环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自愿向生态农业、粮食生产集中,提高生态农业及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三是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要素、农产品流通,特别要发展规范绿色市场,促进生态农产品批发、流通,通过绿色产品市场来提升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不断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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